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清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备案编号:A8-FQSGZJ-GK-201904-B4191-IDN

 

           招标编号:[350181]FJBCZB[GK]2019002

 

 

 

 

                                                           采购人: 福清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清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FQSGZJ-GK-201904-B4191-IDN

2、招标编号:[350181]FJBCZB[GK]2019002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清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

联系方法:13950262088

13、代理机构: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庄路233号天艺文化创意产业园1号楼401-404

联系方法:18850705022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物业管理服务 1(年) 13,420,452.0000
13420452 26840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人将在报名截止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17:30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潜在投标人必须于9:00-9:30到达福清市公安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57号),超过时间不予接待。勘察现场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13950262088, 各潜在投标人应事先与采购人联系现场勘察事宜。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时应随带的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截图,现场勘察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缺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将不予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完毕,采购人将在已现场勘察过的潜在投标人《现场勘察确认书》上予以确认。经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须胶装在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正本中,且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是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5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5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5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19.1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公告中各合同包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依法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有权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等自身情况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外部因素自主定价。 19.2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9.2.1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打印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在资格性检查中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无效投标: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②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③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 19.2.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19.2.3无效投标及废标条款: 以下为可能导致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章节,请各投标人认真查看对照。 (1)投标报价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号19.1条款规定的。 (2)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号19.2条款规定的。 (3)出现“评标方法和标准”无效投标规定的。 (4)出现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无效投标规定的。 (5)出现第四章投标人须知无效投标规定的。 (6)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标示的内容为负偏离的。 (7)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无效投标规定的。 (8)明显不符合技术和服务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9)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为无效响应。(10)投标人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11))投标人未对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9.4、9.7条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相关条款单独作出声明或承诺的 。19.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9.4质疑与投诉 19.4.1质疑 19.4.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9.4.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9.4.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18850705022;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庄路233号天艺文化创意产业园1号楼401-404。 19.4.2投诉 19.4.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19.5招标代理服务费 19.5.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万元)-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1000(万元)-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25%。 19.5.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19.6无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1)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则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开标现场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或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其中:

1)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未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以下分别简称:“强制类节能产品”、“优先类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节能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

2)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未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环保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

3)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4)在财政部会同上述国家部委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或环保清单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数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按照最新一期执行
   (5)未在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应提交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7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5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一)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磋商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报价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T1、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 36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6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T2、管理重难点分析及管理措施 2 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项目特点投标人提出各项服务质量管理目标,制定日常管理制度、监督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详细、完善、合理的得2分,较详细、较完善、较合理的得1.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本项不得分。
T3、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情况 2 T3-1.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项目经理管理职责和内部管理分工和职责和岗位职责详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2分,较详细、较完善、较合理、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本项不得分。
3 T3-2.根据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物业管理师证书并具有物业管理10年及以上经验的得3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物业管理师证书并具有物业管理7年及以上不足10年经验的得2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物业管理师证书并具有物业管理5年及以上不足7年经验的得1分;须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物业管理师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履历表(包括但不限于:所负责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止上一个月起算前12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缴交单位为投标人)复印件,以上所述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3 T3-3.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正队长资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资格证并有10年及以上安保工作服务经验的得3分。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资格证并有6年及以上不足10年的安保工作服务经验的得2分。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资格证并有3年及以上不足6年安保工作服务经验的得1分。须提供保安正队长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保安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履历表(包括但不限于:所负责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止上一个月起算前12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缴交单位为投标人)复印件,以上所述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3 T3-4.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员中退伍军人人数由评委进行评议,退伍军人人数≥30人的得3分;30人>退伍军人人数≥20人的得2分;20>退伍军人人数≥10人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同时提供在安保人员中退伍军人汇总表和退伍军人证明复印件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止上一个月起算近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投标人为其购买的商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以上所述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2 T3-5.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部主管资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水电工程师证书或电气工程师的得2分。须提供工程部主管的身份证复印件、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止上一个月起算前12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缴交单位为投标人)复印件,以上所述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1 T3-6.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绿化工资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的得1分。须提供绿化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止上一个月起算前12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缴交单位为投标人)复印件,以上所述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T4、人员安全保障 3 根据投标人近一年为本公司员工缴纳的雇主责任险累计人次数情况进行评分,累计保单人次数在200人(含)以上及保额在2000万(含)以上的得3分,累计保单人次数在150人(含)以上及保额在1500万(含)以上的得2分,累计保单人次数在100人(含)以上及保额在1000万(含)以上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止上一个月起算前12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购买的有效期内的保单复印件及投标人购置发票复印件,缺一项不得分。以上所述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T5、应急预案及响应 2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安保、绿化养护、卫生保洁、路灯维护、下水道、污管疏通、雨水管维护等物业管理内容和要求,结合物业服务管理范围能考虑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建立突发事件反应预案详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2分,较详细、较完善、较合理、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本项不得分。
T6、安全管理等方案 2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等方案的描述等情况,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方案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本项不得分。
T7、整体管理服务等方案 2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整体管理服务等方案的描述情况,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方案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本项不得分。
T8、物业管理办公设施、物资装备配置方案 2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物业管理办公设施、物资装备配置方案的描述情况,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物资种类配备齐全、数量充足的得2分;方案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物资种类配备较齐全、数量较充足的得1.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本项不得分。
T9、日常管理方案 2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日常管理方案的描述情况、人员辞退、离职、脱岗等原因导致缺编的管理预案,并对临时人员到岗时限、正式人员到岗时限做出承诺,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方案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本项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B1、综合实力 1 B1-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体系认证证书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1 B1-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体系认证证书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1 B1-3.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体系认证证书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B2、综合信用 1 投标人有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A级(含)以上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本项不得分。
B3、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所完成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且单个项目中标总金额≥1300万元的得3分;单个项目中标总金额≥1000万元的得2分,单个项目中标总金额≥800万元的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列表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正在履约中(如银行最近一期转账支付凭证或采购人月考核表)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资料提供未完整(缺任何之一的)本项不得分。以上所述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B4、本地化服务 3 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项目所在地(福清市)的得3分,投标人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项目所在地(福州市)的得2分,投标人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项目所在地(福建省内)的得1分。投标人未在福清市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福清市)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原件,已在福清市设立公司的无需承诺,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原件备查。
B5、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3 为保证采购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投标人从接到采购人通知到采购人处即响应并到达现场时间<0.5个小时的得3分,0.5个小时≤响应并到达现场时间<1个小时的得2分,响应并到达现场时间≥1小时的得1分。①考虑突发事件的紧急性,响应并到达现场时间以汽车公里数计算;②提供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等电子地图测算投标人公司到福建省福清市音街道清昌大道57号福清市公安局科技大楼时间截图。
B6、投标人信誉 3 投标人近5年(自招标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往前推算)没有受过省、市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指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和文明办、创建办)挂红牌或黄牌通报的,得3分,若投标人受过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红牌或黄牌警告行政处罚的,本项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交未被红、黄牌通报承诺书,未提供者不得分】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B7、满意度情况 3 根据投标人提供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用户满意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证明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业主方盖章的评价意见书及双方签订合同复印件,评价意见至少为良好,若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与B3、业绩评分项重复,本项不予重复计分)。
B8、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1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是否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正确、分类合理、资料提供齐全、文字综合表述清楚等情况,由评委0-1分进行横向评议。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福清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各单位及局大院。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服务期限:一年。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物业服务内容

1.1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各单位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培训、管理本项目各基层员工,做好大院各项业务(包括事务和人等)的安全保密工作。

1.2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各单位安全秩序的协助维护;

1.3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各单位公共部位的保洁、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1.4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各单位建筑结构的维护;

1.5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各单位公共部位的强弱电系统维护;

1.6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各单位给、排水系统的维护;

1.7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各单位内外设施的清理、维护;

1.8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维护监督管理;

1.9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各单位消防系统的运行、维护监督维护;

1.10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各单位内外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监督维护;

1.11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各单位变电室、发电机组系统的维护;

1.12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各单位空调系统的运行、维护监督管理;

1.13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各单位车库、车场和交通秩序的管理;

1.14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各单位的书、报、邮件收发管理;

1.15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各单位报修值班、对维修人员的监督及机房的保洁;

1.16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各单位的会议服务;

1.17福清市公安局局大局、各单位的绿化服务;

1.18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其它事项。

★2、物业服务人员

福清市公安局勤杂人员拟定情况表(2019年4月)

序号

单位

总数

保安

保洁

厨师

帮厨

水电工

花圃修剪工

消监控

项目经理

1

警务保障室
(机关大楼、融警公寓)

41

11

12

4

8

2

2

1

1

2

海防大队

5

3

0

1

1

3

看守所

33

4

7

1

18

2

1

4

拘留所

15

3

3

1

7

1

5

刑侦大队

11

3

3

1

4

6

交警大队
(含玉屏、龙高分队、镜洋检查站、驾照考场)

41

11

10

5

14

1

7

巡特警反恐大队
(含训练基地)

15

0

4

3

7

1

8

火车站警务队

2

0

1

1

0

9

龙江所

7

2

2

1

2

10

龙山所

8

2

2

1

2

1

11

玉屏所

10

3

2

1

4

12

音西所

10

3

2

1

4

13

阳下所

7

2

2

1

2

14

宏路所

9

3

2

1

2

1

15

石竹所

7

2

2

1

2

16

镜洋所

4

1

1

1

1

17

龙田所

11

2

2

1

4

1

1

18

二中心

2

2

19

东营边防所

3

1

1

1

0

20

高山所

8

2

2

1

2

1

21

北坑边防所

3

1

1

1

0

22

三山所

5

2

1

1

1

23

海瑶边防所

3

1

1

1

0

24

沙埔所

3

1

1

1

0

25

江下边防所

3

1

1

1

0

26

江镜所

5

2

1

1

1

27

前华边防所

3

1

1

1

0

28

港头所

5

2

1

1

1

29

东瀚所

3

1

1

1

0

30

莲峰边防所

3

1

1

1

0

31

南青屿边防所

3

1

1

1

0

31

东张所

5

1

1

1

0

1

1

32

一都所

3

1

1

1

0

33

渔溪所

7

2

2

1

1

1

34

上迳所

4

1

1

1

1

35

江阴所

7

2

2

1

1

1

36

江阴边防所

3

1

1

1

0

37

新厝所

4

1

1

1

1

38

桥尾边防所

3

1

1

1

0

39

海口所

6

2

1

1

1

1

40

海口边防所

3

1

1

1

0

41

南岭所

3

1

1

1

0

42

城头所

3

1

1

1

0

43

梁厝边防所

3

1

1

1

0

合计

342

88

88

52

92

15

5

1

1

2.2物业服务人员要求

序号

岗位

总数

要求

1

项目经理

1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50周岁之间,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从事五年及以上物业管理工作,并有一年及以上政府机关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经验。

2

水电工(含工程部主管1名及)

15

男性,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50周岁之间,持有电工证,具备1年以上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经验,动手能力强,业务素质高,能吃苦耐劳。(采购人原有人员留用不受此要求限制)

3

消监控室人员

1

男性,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50周岁之间,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安全员证书,具备1年以上消监控室工作经验,动手能力强,业务素质高,能吃苦耐劳。

4

保安员

88

初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不大于50周岁,女性年龄不大于45周岁,身体健康,政治清白,工作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持有保安员证。(采购人原有人员留用不受此要求限制)

5

保洁员

88

年龄在20-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朴实肯干,具备同类型项目清洁工作经验。(采购人原有人员留用不受此要求限制)

6

绿化工

5

年龄在20-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朴实肯干,具备同类型项目绿化工作经验。(采购人原有人员留用不受此要求限制)

7

厨师

52

年龄在20-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朴实肯干,具备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采购人原有人员留用不受此要求限制)

8

帮厨

92

年龄在20-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朴实肯干,具备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采购人原有人员留用不受此要求限制)

2.3物业服务人员着装要求:物业服务人员需统一着装,并佩戴铭牌。投标人需为物业服务人员统一配置工作制服(夏装、冬装、春秋装,每种两套及以上),并根据颜色、款式区分工种、岗位。

★2.4投标人须承诺中 标后所聘用的厨师、帮厨144人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从业要求,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5天内必须为144名厨师、帮厨人员办理有效《健康证》,缺一不可,并提交采购人审核后,签订合同。如投标人未能如数按实际安排从事食品加工人员名单提供有效《健康证》,采购人将拒绝签订合同,所造成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可重新组织该项目政府采购。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项内容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进行响应承诺且单独承诺,若技术条件响应表对此项内容未响应承诺或该承诺内容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或未提供承诺函,以上材料提供不全或缺一项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2.5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中标方《健康证》失效的,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进行整改,若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保洁服务内容

3.1保洁、清洁服务

3.1.1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场所(含各会议室)、绿地、主次干道、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楼顶、车库等)的保洁、清洁。

3.1.2保洁、清洁服务内容与标准

范 围

清洁内容

清洁要求

质量标准

大堂

门厅

地面及入口台阶

扫净及拖洗2次/日

干净明亮

门厅玻璃、窗、不锈钢等

抹擦1次/日

干净明亮

墙壁表面、宣传栏、指示牌

抹擦1次/周

干净明亮

烟灰筒

清倒、抹擦1次/日

干净无异味

天花板

清扫1次/月

无尘无蜘蛛网

电梯

轿箱门及内外指示板

清洁1次/日

干净明亮

地坂、地毯

清洁1次/日

干净无沙粒

轿箱内灯饰及排气扇

清洁1次/月

干净无尘

电梯口、墙面

清洁1次/日

干净明亮

电梯间上不锈钢保养

1次/周

干净明亮

各楼层

及通道

垃圾桶

清倒、清洗1次/日

干净及时清洗

走廊、通道、地面

清扫或拖洗1次/日、季度冲洗一次。

干净无尘

窗台、窗沟、窗玻璃内侧

抹擦1次/周

干净无尘

天花板、墙壁

抹擦1次/月

无尘无蜘蛛网

烟灰筒

抹擦1次/日

干净无尘

管道井门、消火栓箱、防火门

抹擦1次/周

干净无尘

会议室会客室

地板、桌椅、门、玻璃内侧、窗台、窗沟、天花板、墙壁

每日检查使用情况

排列整齐干净无尘无卫生死角

人行消防楼道

地面阶梯

扫净1次/日

干净无屑

车库场道路

地面

扫净1次/日

干净整洁

排污

管道

排污井口

检查1次/晴天.周

检查1次/雨天.天

保持畅通

天台

屋顶

排水沟

清理1次/周

无杂物

地面

清理1次/周

整洁无杂物

水塔


季度冲洗1次,

半年消毒1次

干净整洁消毒,每半年出具权威机构的自来水检测报告。

3.1.3保洁、清洁工作操作程序、频次及标准:

(1)地面

1、保洁原则:夜间操作为基础,白天进行日常保洁。每周六对办公楼各层地面定期进行彻底清洗,日常保洁要求每日对地面推尘数次。

2、操作过程中,白天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避开客人和客人聚集的区域,在客人离散后,在予以补做,要重点拖擦客人进出频繁和容易赃污的区域。

3、标准:地面目视干净、无污渍、痰迹、水印、脚印,有光泽。

(2)玻璃及不锈钢

1、工作前,准备好所有工具,如刮窗器、沾水毛刷、玻璃清洁剂、水桶等。

2、用活水毛刷将稀释后的清洁剂搅匀,来回涂在玻璃表面,用刮窗器按45度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及时将水刮下,最后用干抹布将四周及地下的水抹干。

3、如玻璃胶脏,则在第二部操作前,先用水涂在玻璃上,用刀片轻轻挂去表面污垢。

4、不锈钢应用绒布及专用的不锈钢清洁剂清洁,并用不锈钢油定期上光。

5、清洁频次,玻璃每月彻底清洁1次,并在每日不时检查、擦拭,遇雨天,过后按标准对照及时擦拭。不锈钢每日清洁、上光1次,经常有人手触摸的玻璃门、不锈钢把手、不锈钢扶手每日擦抹数次。

6、标准:玻璃目视干净、光亮,无灰尘、水渍、水印,不锈钢无灰尘、水迹、水印。

(3)墙面、项棚及灯具

1、用鸡毛弹子或干净的拖把轻轻拂去墙面的灰尘。

2、用干毛巾轻擦乳胶漆墙面的污迹,擦不掉的用细砂纸轻轻善掉,顶棚可用擦玻璃工具清洁。

3、灯具的擦抹由护卫员协助进行。

4、频次:每月清洁1次。

5、标准:保持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浮灰、破损、蛛网,灯具完好,表面光亮、无破损、灰尘、污渍。

(4)卫生间

1、先用清洁剂清洗小便池,并及时更换避味球。

2、按顺序探式面盆、水龙头、台面、镜面。

3、用清洁剂清洗墙面,地面用拖把拖干。

4、配备好卷筒纸、洗手液或香皂。

5、检查烘手器是否完好,喷洒空气清香剂。

6、频次;每日4次。

7.标准:卫生洁具清洁,无水迹、头发、异味,墙面四角干净、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杂物;金属器具保持光亮,无浮灰、水迹、绣斑;卫生用品齐全、无破损、空气清新。

(5)会议室、活动室

1、按顺序擦拭窗台、窗框、门、扶手。

2、依次清洁墙面、护墙板、踢脚线。

3、擦拭茶几、桌子,皮桌椅清洁足期用皮革清洁剂保养、清洁。

4、清洁地面,喷洒适当的空气清剂。

5、频次:每两周清洁1次,会议、活动需要施时清洁。并于结束后立即打扫。

6、标准:保持室内窗、窗框,窗态干净、整洁,无灰尘、污渍、破损;保持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浮灰、破损、蛛网;地面整洁,家具放置整齐,光洁无灰尘;空调出风口干净、整洁,无灰尘、霉斑;室内各种艺术装饰挂件摆放端正,清洁无损;按要求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空气清新。

3.2垃圾清运服务

3.2.1中标人须负责垃圾的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分类收集,分别处理。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者应使用手套、口罩,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类垃圾(含食堂非油污、非泔水垃圾)清运至规定存放地点,防止污染,并有专人保管。要求垃圾袋坚韧耐用,不漏水,所有垃圾均必须装入相应垃圾袋,收集垃圾时,垃圾袋口必须打十字结,避免垃圾暴露在空气中。垃圾袋内垃圾不应超过容积的2/3,注意及时收集、更换垃圾袋。

3.2.2作业要求:

a.每日清运1次并保证垃圾堆放点当日清空,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按采购人安排增加运次。

b.损坏垃圾桶及时更换,并定时清洗。

3.2.3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垃圾工作,制定垃圾清运人员岗位职责:

a、垃圾清运人员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坚守岗位,忠于职守。

b、按规定及时清运当日垃圾;

c、清运垃圾车辆挂牌作业,不得超载超速行驶,保证行车安全;

d、清运垃圾车辆外观整洁、美观、标识规范;

e、清运垃圾倒到指 定位置,不得乱堆乱放;

f、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搞好“三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

g、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及时完成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消毒、消杀服务

3.3.1虫害消杀

消杀服务(暨虫害控制服务):

3.3.1.1虫害特征如下:

(1)办公楼四周排水系统、管井积水,中央绿化景观园、花盆积水都易造成蚊虫孳生。

(2)垃圾转运处理场所,厕所等环境会孳生苍蝇。

(3)办公室、空调系统、电线管道、排水管道系统、食堂等场所有利于老鼠、蟑螂的生存的繁殖。

(4)办公场所人流多,也是多种传染病传播的高危场所,室内空气、通风与空调系统、人接触的各种物体表面、洗手间、垃圾贮运系统等都是传染病传播的重要途径。

(5)食堂、备勤房由于食物、易腐败物质较多,更易孳生病菌和虫害。

3.3.1.2做好消杀工作的前提:物业公司须根据环境调查情况,结合日常物业管理并指导业主做好环境整治,减少害虫孳生环境。消杀工作使用的药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安全卫生。

(1)搞好环境卫生,定期清除野粪、腐生植物等。

(2)供水排水处、垃圾转运处理场所、厕所等蝇类生环境必须彻底清理并加以有效控制。

(3)搞好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4)清除所有多余积水,并消除一切渗漏源头。

(5)定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

3.3.1.3消杀内容:

(1)鼠类控制:

a.防鼠:观察内外环境是否有鼠洞、鼠尸、鼠粪、鼠迹,应及时封堵和清理;生活垃圾要集中管理,及时清运,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尽量不留卫生死角。

b.灭鼠:根据老鼠的生活习性和各种不同环境,进行不同的对应措施。

c.物理防制:在鼠类经常出没的地方,选择性的面放鼠笼,鼠夹或粘鼠板。

d.化学防制:在适合使用鼠药的场所,可选用毒饵、毒水、毒粉以及烟熏堵洞的方法,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鼠药。

e.及时清理鼠尸,采取焚烧、深埋的方式,必要时应对死鼠所在地进行消毒或喷洒杀虫剂进行灭蚤。

(2)灭蟑:

a.以综合防制为原则,以化学防制为主。

b.滞留喷洒:采用悬浮剂、乳油、水剂、粉剂等杀虫剂,选 用毒性低、安全、对环境无污染,对皮肤无刺激的杀虫剂。

c.毒饵:投放在机械设备内层、电闸箱、抽屉等处不能喷洒滞留物的地方。

d.粘蟑板:在一些不宜用药的场所,可选用布置一些粘蟑板。

e.烟剂熏蒸:在库房、地沟、垃圾房等处,合用热烟雾机或燃入烟雾弹。

(3)灭蚊

a.开展灭蚊首先过改造净化各种水源,减少积水等方法,清除孳生场所,管井口、排水沟等小型水体灭蚊处理,缩小蚊子幼虫成长所必需的生存空间,然后采取杀灭成虫措施。

b.空间喷洒杀虫剂:可用喷洒剂,气雾剂、超低容量喷洒等,将杀虫剂弥散于空气或栖息场所,使蚊虫接触杀虫剂而引起死亡。

c.熏杀成蚊:烟雾剂、热烟雾等主要用于那些进入不便,难以喷洒的场所,如下水道、防空洞及越冬蚊栖息场所。

(4)灭蝇:

a.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好垃圾的处理工作,减少苍蝇的孳生地。

b.室外环境采用微量雾化机动喷雾器均匀喷洒专用的杀虫剂等毒杀苍蝇。

c.室内环境采用超低容量或微量雾化机动喷雾器喷洒高效卫生杀虫药剂。

(5)办公场所消毒:

a.直接均匀喷洒在被消毒物品的表面,消毒10-30分钟;空气消毒时,关闭门窗,按20ml/M3喷雾,30分钟后开窗通风。

b.地面、墙面、水龙头、座椅等顾客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表面:用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毫克/升-50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拖擦或喷洒、擦拭。

c.公共卫生间(厕所)和垃圾箱(桶):对公共卫生间及时用清水清洁后用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250毫克/升-50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擦拭。对便池、下水道及时用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100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冲洗,作用30分钟,然后用流动水冲去残留的消毒剂。对垃圾箱(桶)内垃圾在及时清运,未清运的垃圾应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100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

d.空气消毒:平时多开窗通风换气,必要时用超低容量或微量化机动喷雾器空间消毒处理,30分钟后开窗通风。

3.3.1.4消杀工作职责:

a.保洁主管负责卫生消杀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和质量监控。

b.保洁领班负责协助主管组织实施、检查卫生消杀工作。

c.消杀工作人员由国家认可的专业人员组成。

3.3.1.5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害虫消杀前告示:

每次在消杀前,中标人需经采购人负责人书面确认同意后,发出公共场所害虫消杀注意配合事项的提醒告示,并在办公场所,广场上公共告栏及宿舍醒目位置张贴消杀通知,防止消杀期间对人、禽、宠物造成污染和危害。

3.3.1.6消杀计划:

a.全区域每月灭鼠一次。

b.排水处、垃圾转运处理场所、厕所、绿化区等,每周一次。

c.现现环境污染事件或传染病病疫情时,随时消毒杀虫处理。

d.配合创卫活动,加大消杀力度和次数。

3.3.1.7消杀实施:

(1)灭蚊、蝇、蟑螂工作。

a.每年1-4、11-12月份中,每月应进行1次灭虫消杀工作。其他月份具体参照各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消杀。

b.消杀区域:

1)各楼宇的梯口、梯间及楼宇周围;

2)员工宿舍。

3)各部门办公室;

4)公厕、化粪池、垃圾箱、垃圾周转箱等室外公共区域。

c.消杀药物需选用低毒高效药剂。

d.消杀方式以喷药触杀为主。

e.喷杀操作要点:

1)穿戴好防护衣帽;

2)将喷杀药品按要求进行稀释注入喷雾器里;

3)对上述区域进行喷杀。

f.喷杀时应注意:

1)梯间喷杀时不得将药液喷在扶手或住户的门面上;

2)员工宿舍喷杀时不得将药液喷在餐具及生活用品上;

3)食堂喷杀时不得将药液喷在食品和器具上;

4)不得在业主工作时间喷药。

g.办公室、食堂应在下班或营业结束后进行,并注意:

1)关闭门窗;

2)将药液喷在墙角、桌下或壁面上,禁止喷在桌面、食品和器具上。

(2)灭鼠。

a.灭鼠工作每月应进行2次。

b.灭鼠区域:

1)楼宇四周;

2)员工宿舍外;

3)辖区中常有老鼠出没的区域。

c.灭鼠方法主要采取投放拌有鼠药的饵较和粘鼠胶。

d.在灭鼠区域投放饵料应注意:

1)先放一张写有“灭鼠专用”的纸片:

2)将鼠药成堆状在纸片上;

3)尽量放在隐蔽处或角落等小孩拿不到的地方;

4)禁止成片或随意撒放。

e.投放鼠药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时挂上明显的标识。

f.一周后,撤回饵料,期间注意捡拾死鼠,并将数量记录在《消杀服务记录表》中。

(3)消杀作业完毕,应将器具、药具统一清洗保管。

3.3.1.8消杀工作标准

(1)检查仓库或地下室,目视无明显示蚊虫在飞。

(2)检查办公室,目视无苍蝇滋生地。

(3)检查室内和污雨井,每处蟑螂数不超过5只。

(4)抽检楼道、住户家无明显鼠迹,

3.3.1.9消杀工作的管理与检查。

(1)消杀工作前,保洁主管必须详尽地告诉作业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2)保洁主管应每次检查消杀工作的进行情况,并记录于每天工作日记中。

(3)保洁班长现场跟踪检查,确保操作正确。

3.4绿化服务

3.4.1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在承包期限内按时对中标标段地点进行绿化养护、修剪服务及部分连带保洁服务,并负责完成绿化养护及部分连带保洁服务所需设备、材料的包装和运输。

3.4.2绿化有人为破坏或事故损坏,养护单位的专职巡查人员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由甲方或第三方发现指出,损坏部分由养护单位自行负责。

3.4.3中标人发现破坏绿化或恶意盗砍伐园林树木,绿化工需第一时间发现,超过三天未发现的,所产生损失由养护单位自行负责。专职巡查员发现后应第一时间自行报警,追讨损失。若有需要,甲方将配合养护单位协调处理。

3.4.4养护单位所辖范围内乔木因及时未做好支护及病虫害防治工作,出现倒树断枝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情况,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4.5养护、保洁标准:养护及保洁标准按照《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考核细则(暂行)》执行。

3.4.6验收

①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采购文件及合同的规定。

②检查验收:由福清市公安局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组进行不定期抽查、定期综合考评和验收。

③不定期检查由采购人每月视情况而定。验收结果将作为服务费发放或扣除的依据。

3.4.7考核评分及奖罚:考核评分及奖罚,按照《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考核细则(暂行)》执行。

3.4.8采购项目特别说明

3.4.8.1养护的内容物(标的物)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对内容物变动(含数量与质量)有知情权和决定权。中标人应及时对内容的变动情况观察和报告。中标人未得采购人指令不得擅自处理。不及时发现和报告的,视情况给予扣罚,造成损失无法追偿的,由中标人赔偿造成的相应损失。

3.4.8.2在养护过程中,中标人严格执行采购人养护标准及规范,及时完成补植、修剪、栽植、防治病虫害、浇水、施肥、保墒除杂、卫生保洁等养护工作以及110联动应急处理和防洪防台风等抢险工作。

3.4.8.3养护时间规定:绿地养护作业时间:正常作业时间为每日上午6:30—11:30(夏季:6:00—11:00);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其余时间根据实际安排人员承担绿地维护等工作。遇有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检查、考评等按委托方要求延长时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扫保洁,但不增加任何费用。

3.4.8.4原则上养护所需的工具,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须符合国家标准方可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造成较大损害,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工艺提出折换或修改要求,据不服从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3.4.8.5水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要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浇灌和排涝工作:提倡合理浇灌,做到既不少浇也不多浇,科学浇水,节约水资源,中标人有责任对取水点或消防栓进行管理,因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受到处罚。浇水和排涝不符合要求造成园林植物缺水或积涝,影响生长将按《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考核细则(暂行)》进行扣罚;中标人用水不当造成浪费的按以下办法处罚:

(1)绿地上灌溉水被盗用未及时制止或非经采购人许可擅自供其他使用的每发现一次扣罚200元,类似现象发生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人的养护合同,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2)非经采购人许可擅自灌装由采购人提供的水源水,用于本养护业务以外的灌溉,每被发现一次扣罚200元,发生二次,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人的养护合同,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3)采购人提供的水源取水点或消防栓若出现损坏漏水等现象,中标人应第一时间向采购人反馈并自主安排维修,否则采购人每发现一次将扣罚200元,损失水费也由中标人承担。

4)采购人在养护绿地上进行景观提升,增植苗木,在不增加养护面积情况下,不增加任何费用,中标人须无条件给予接收,按标准管养,否则造成苗木生长不良或死亡,由中标人承担损失。

3.4.9养护工具、设备要求:

配备:手推剪草机、打孔机、修边机、绿蓠机或割灌机、喷雾机等设备及相关工具一批。

3.4.10《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考核细则(暂行)》

3.4.10.1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要求:

序号

项目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1

乔木

1、修剪:集中修剪一年二次,小范围内随时修剪;及时对树木进行适当疏枝、疏叶;

2、浇水:不干旱不浇水;

3、施肥:一年2次,春秋季各一次;

4、松土:半年一次;

5、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1、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堂不空且通气透光;其中:大榕树、造型榕树、罗汉松等乔木的修剪应符合生长形态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或事先设 计的图形修剪,做到美观大方、观偿性强

2、干枯枝叶要及时剪除

3、修剪时按操作规程进行

4、树枝不触到建筑物表面或影响车辆、行人

5、在树基直径1米范围内无杂草,树盘不下陷

6、发生病虫危害率5%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上

7、无过长度枯枝,无枯叶

8、植株生长健康,黄叶少,架空层的生长健康,枯黄叶3%以下

9、树木无缺株,无死树

10、植株开头优美自然,无外力作用的倾斜

11、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2

木本灌木

1、修剪:a、一般花木徒长枝不超过20公分;b、大红花大面积有花蕾时不修剪;c、毛杜鹃4-10月份每月一次;

2、浇水:3-5天一次;

3、施肥:一年2次,春、秋季各一次,根据长势增加或减少次数;

4、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1、下部不光秃;架空层、地库的,下部光秃不不超过30%

2、植株整齐一致

3、常年植物一处四季鲜花盛,时花适时开花

4、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架空层、地库的,每处缺株裸露面积不超过30*30cm

5、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枝剪去

6、花坛修剪平整,无碎叶,速生树种新长枝不超过30cm;生长较慢树新长枝不超过15cm

7、植物生长不影响车辆和行人

8、植物基座无垃圾、石块等废弃物,无杂草

9、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危害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下

10、植株修剪符合要求,造型优美

11、黄叶少于2%;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12、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3

草本灌木

1、修剪:大叶红草15天一次,其他一年2次;

2、浇水:3-5天;

3、施肥:一年一次;

4、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1、植株整齐一致,疏密均匀

2、常年植物一处四季鲜花盛,时花适时开花

3、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架空层、地库的,每处缺株裸露面积不超过30*30cm

4、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枝剪

5、花坛修剪平整,无碎叶

6、植物基座无垃圾、石块等废弃物,无杂草

7、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危害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下

8、黄叶少于2%;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9、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4

绿篱

1、修剪:a、一般花木徒长枝不超过20公分;b、大红花大面积有花蕾时不修剪;c、毛杜鹃4-10月份每月一次;

2、浇水:3-5天一次;

3、施肥:一年2次,春、秋季各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4、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1、下部不光秃;架空层、地库的,下部光秃不不超过30%;植株整齐一致

2、常年植物一处四季鲜花盛,时花适时开花;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枝剪去

3、无断层;架空层、地库的,每处缺株裸露面积不超过30*30cm

4、花坛修剪平整,无碎叶,速生树种新长枝不超过30cm;生长较慢树新长枝不超过15cm

5、植物生长不影响车辆和行人;植物基座无垃圾、石块等废弃物,无杂草

6、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危害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下

7、植株修剪符合要求,造型优美;黄叶少于2%;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8、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5

球类

1、修剪:一月一次;5-10月生长期一月二次;

2、浇水:3-5天;

3、施肥:一年2次(春、秋各一次);

4、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1、植株整齐一致;常年植物一处四季鲜花盛,时花适时开花;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枝剪去

2、无残缺,无死树

3、植株修剪符合要求,造型优美;,速生树种新长枝不超过30cm;生长较慢树新长枝不超过15cm;生长较慢的树种新长枝不超过10cm

4、植物生长不影响车辆和行人;植物基座无垃圾、石块等废弃物,无杂草

5、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危害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下

6、单株黄叶少于1%;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7、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6

棕榈科植物

1、修剪:a、大王椰子、海南椰子、高秆葡葵、油棕:没有明显枯残叶、下垂枝,随时修剪;b、其他品种没有明显枯残叶;

2、浇水:不干旱不浇水;

3、施肥:一年2次(春、秋各一次);

4、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1、散尾葵、棕竹、鱼尾葵等从生性的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堂不空且通气透光

2、根据车辆、行人等情况确定树冠体量,不阻挡车辆、行人通过;树高不影响高压线、路灯

3、病虫枝、下垂枝及干枯枝叶要及时剪除

4、修剪时按操作规程进行,不能留有超过3cm的叶柄

5、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切忌肥料裸露

6、树枝不触到建筑物表面

7、在树基直径1米范围内无杂草,树盘不下陷

8、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危害率5%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下

9、植株生长健康,无干枯黄叶;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10、树木无缺株,无死树;架空层、地库的,每处缺株裸露面积不超过30*30cm

11、植株开头优美自然,无外力作用的倾斜

12、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7

草坪

1、修剪:20-25天一次;

2、浇水:10天一次,草坪修剪后浇水一次;

3、施肥:一年4次(每季一次);

4、病虫害防治:春、夏季每月一次,秋、冬季按实际情况;

 

1、四季常绿,覆盖率达98%以上(树阴下的草皮允许适当稀疏)

2、草坪清洁,无废弃物,无垃圾石块,杂草率低于3%(1分)

3、草皮平整,无下陷、无坑洼积水

4、叶色浓绿,无枯黄叶;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5、适时修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6、高度控制在:台湾草5厘米以下,大叶油草、假俭草、沿阶草10厘米以下;蟛蜞菊30厘米以下

7、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危害率5%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

8、草坪上无践踏,无大于20*20cm的受损面积;无裸露地;;架空层、地库的,每处缺株裸露面积不超过30*30cm

9、草地上无粪便,无蚊蝇

10、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8

园林设施

1、及时修整绿地维护竹篱笆、塑料栅栏及铁栅栏;

2、及时检查对新栽种乔木的支撑与绑缚;

3、及时更换及维护破损的植草砖及园路;

4、及时修理滴水、渗水、跑水的水龙头、水管;

5、园林机械、工具使用后,及时保养,放回仓库;

6、及时整理各种绿化标识牌。

1、绿地中的植草砖无破损,卵石路无破损缺石

2、维护绿地的竹篱笆、塑料栅栏、铁栅栏等平直、整齐,无破损、斜倒

3、绿地中的水龙头、水管不滴水,不跑水,不渗水,其附近不积水

4、绿化机械、工具不丢弃、摆放在绿地上

5、绿化标识牌清晰干净,无锈斑,悬挂平整或直立不倾斜、不倒伏

6、护树支撑用三根竹竿,均匀分布,支撑在同一支撑点,高约为树干的

9

整体美观

按时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树木无明显涂、写、刻、划现象,树上无垃圾

2、无乱张贴标语广告、招牌和影响区容观瞻的物品

3、绿化植物上无晾晒衣物等

注:苗木的养护成活率必须达到98%。

3.4.11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处罚细则

3.4.11.1人员到位要求:

绿化工未履行职责,如未在岗,自查未到位,安排作业工作未到位,作业班组需规范,班组出现窝工,工效低下,迟到早退等现象,出现以上情况者,每次扣罚100元;

3.4.11.2日常检查:

3.4.11.2.1中标人必须按时提供日、周、月养护计划及巡查记录,没有达到要求及计划无实际操作性,视为没有达到要求,未提供一次扣100元;

3.4.11.2.2绿化工月平均出勤数不得少于预算人工数的100%。缺工,一人扣300

元;所有人员必须专职,非采购人同意不得兼职与本项目无关的工作,否则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3.4.11.2.3日常作业产生的垃圾、枯枝、草屑需用黑色塑料袋打包收集,并保证日产日清。垃圾未用塑料袋打包收集的,一堆扣100元;未日产日清的,扣100元;

3.4.11.2.4经采购人发派整改提示单,属于未及时整改的,一次扣100元。

3.4.11.3浇水效果参差不齐,造成苗木萎焉,扣500元。

3.4.11.4发生一起责任性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属责任问题,每次扣罚500元;在政府组织的突击性任务或迎检活动中,因养护不到位造成迎检不合格的,每次扣罚500元;连续2次迎检工作因养护不到位造成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2.5、在日常管理中,凡在养护范围内出现“失管、失养”,造成较大面积病虫危害及大面积苗木(包括贵重苗木)死亡的应按整改要求补植,并每次扣罚500元。

3.2.6、未按采购人要求的规格及时对缺株缺苗进行补植,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场补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中标人当月养护费用中扣除,并加罚未补植养护单位500元/次;

4、保安服务

4.1服务范围:

①辖区内的公共秩序维护管理;

②车辆停放管理;

③人员、物品进出管理;

④公共设施和消防监控设施的检查管理;

⑤其他管理服务。

4.2服务标准:

4.2.1保安队的主要任务

配置四轮电动巡逻车负责辖区内的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参与社会联防,维护辖区内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和交通秩序。

4.2.2保安队队长的职责

①对整个辖区范围内的安全赋有组织领导的具体责任,制定保安队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②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部各项工作,定期对本部员工进行考核。

③组织传达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指示,对重大案件事故亲自组织调查、处理。

④负责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

⑤负责制定本部保安人员的各项制度及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保安业务知识培训、及保安技能训练。

4.2.3保安员职责

①保安员上岗必须穿着制服,佩带装备,端正仪容:纠正违章时先敬礼,必须做到以礼待人。

②值班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认真检查设备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领导,确保辖区的安全。

③坚守岗位,提高警慢,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设法抓获。

④值勤过程中要勤巡查,要有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⑤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岗位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消防器件的位置及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时能正确进行处理。

⑥值班期间,对岗位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载。

⑦遇到紧急、突发性重大事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⑧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按规定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误班、漏班。

⑨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做好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的宣传工作。

⑩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四防或发生在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把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送保卫部门。

4.2.4保安员纪律

①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辖区、保安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③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④注意仪容整洁,讲究文明礼貌。

⑤值班时禁止喝酒、玩手机、吃零食;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看书报;不准做其他与值班执勤职责无关的事。

⑥不准包庇坏人,不准贪污受贿,不准徇私舞弊。

⑦不准擅自带人进单位。

⑧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⑨不准利用娱乐之便作变相赌博。

⑩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时必须请假。

4.2.5保安员交接班制度

①接班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薄上记录接班时间。

②交接班时,交班的保安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向接班保安员交代、移交清楚。

③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辖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④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⑤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员在离开岗位前,在登记薄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⑥接班人员未来,交班人员不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来,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没有发生问题,则分别扣发两人的当月工资。

4.3各治安班的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4.3.1门岗保安服务

(1)着装整齐、佩戴齐全,按规定上岗交接班。

(2)执勤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笑打闹;不准看书报杂志、吃东西、睡觉或进行其他与执勤职责无关的事。

(3)执勤中要讲文明、讲礼貌,不刁难辱骂群众,处理问题要讲原则、讲方法,态度和蔼,不急不躁。

(4)认真检查出入车辆,指挥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停放在指 定位置,不准乱停乱放,确保通道畅通无阻,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5)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及闲杂人员、小商贩进入辖区。

(6)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作详细记录,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7)执勤中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要追究当班保安员的责任。

(8)积极配合其他班组的保安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好辖区的大门。

4.3.2巡逻保安服务

(1)实行24小时监视和巡察,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2)对于形迹可疑的人进行证件检查,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3)对于带出辖区或在辖区起卸的较大的物品,要检查单位证明,个人证件,与物主单位联系核实,并予以登记。

(4)制止辖区范围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5)制止在辖区范围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的工作。

(6)接到住户的报警,要立即向监控室汇报,并立刻前去现场处理。

(7)看管好辖区范围内的车辆,防止撬盗车事件的发生。

(8)指挥并监视好辖区范围内的行驶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9)监视辖区范围内的物业,及时消灭火灾隐患。

(10)回答访客的咨询,必要时为其向导。

(11)协助解决入驻单位遇到的其他困难。

4.3.3消防服务

(1)监控室24小时严密监视保安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保安就地处理,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随时汇报变动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并记录好当班的监控情况。

(2)24小时保持与各保安班的通讯联系。

(3)接待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规行为并做好处理记录。

(4)及时检查保安器材和监控设备(包括通讯器材)的使用性能,做好保养和及时更换工作,保证其在工作中的正常使用。

(5)出现紧急情况时,利用对讲机进行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

(6)做好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案件处理报告的书写。

(7)要记录当班的监视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提前做好上岗准备,按时接班、着装严整;做好交接班手续,无遗漏、无差错、哨位设施无损坏、无丢失,勤务登记准确及时内容清楚,如实记录和反映情况;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交接班以后,上一班打扫完卫生后才能离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也不准带亲戚朋友在工作场所聊天、嬉笑打闹;上班时精神集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岗位,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发生可疑情况,严密监视,同时通知该区域保安和报告上级,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4.3.4车辆管理服务

(1)巡查车库,核实车辆停放情况,发现损坏、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等,应及时取证并通知车主或司机。

(2)发放门禁出入卡和道闸系统,进行相关登记、补办、录入等手续,做好协调工作。

(3)指挥引导来访车辆规范停放到停车位。

(4)做到车辆三序:进出有序、行驶有序、停放有序。

4.3.5其他应急服务

其他应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力故障应急服务、电梯故障应急服务、火警应急服务、打架斗殴应急服务等。

4.3.5.1电力故障应急服务

①保安员应清楚场所内电力设备、电源总闸及楼层分闸的位置,经常协助工程部检查其工作状态;

②保安队与工程部应经常性演练断电的切换操作,以便紧急情况下训练有素地处理;

③发生电力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工程部及时修理,同时通知到各部门机关人员以避免惊慌;

④然后检查电梯看是否有被困人员,如有的话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救助,以免发生危险事故;

⑤任何情况下,除专业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自已进行修理,以避免发生危险事故;

⑥加强出入口的人员检查,防止有人趁机混入作案。

⑦保安队平时应预备应急电灯,充好电源,保证停电期间的巡查时照明使用。

4.3.5.2电梯故障应急服务

①保安室、消监控中心备有电梯维护维修公司最新电话号码,以保障及时维修。

②电梯发生故障,保安人员先通知工程部派员抢修,如有人员被困,则用电话安慰被困人”被困事项已知,正加紧处置",同时,摄像定格该电梯,随时关注并摄像。

③工程部在修复前,应挂好“暂停服务”告示牌,如需开梯作业,则在梯门外加隔离绳。 

④如修理时间较长,应及时通知各机关单位部门。

⑤保安员切勿自行企图开启电梯门救援被围者,除非由操作资格的维修人员处理,一般情况下,先关闭主机电源再安排救人。

⑥如有可能在场就近安慰被困者,保持与被困者联络,让他们知道救援行动已经开始。

⑦如果电梯维修人员在30分钟后,仍未到现场处理,或被困者中有孕妇,病人需要救援,可报警,待消防人员到场处理。

⑧被困者救出后,必须主动了解是束无恙,如有人不适,应立即致电救护车送院治疗。

4.3.5.3火警应急服务

4.3.5.3.1

①制作消防管理制度,确定管理指挥小组和义务消防队人员组成;

②储备灭火物资,定期检查,作联动测试,确保处于适用状态;

③组织人员培训和演习(急救灭火跑位等);

④制作消防管理预案,并定期演练灭火。

4.3.5.3.2

①接到火警预报,立即现场查看;

②确定属于误报才可消音;

③通知当值最高管理人员;

④现场处理员工注意客户安全措施;

⑤用准确灭火器灭火,适时由灭火转为组织逃生;

⑥安全环境许可时,开启门及通道,以免阻塞逃生之路;

⑦监控人员作好录象和整体组织调度;

⑧维修人员作好走火区域电源切断及水的供应;

⑨门岗人员作好人流控制,只出不进,引导急救车辆车道通畅并引导消防车辆至水接驳口;

⑩其他员工作好人员疏散及安抚工作。

5、日常管理服务

5.1客服服务

针对日常事务进行客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来访者的登记、迎候来宾、接待来宾、引导来宾办理事项、设备报修。客服人员举止文雅,待客礼貌,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协助采购人、项目经理完成行政工作事务、积极完成上级指派的任务。

5.2投诉处理服务

针对福清市公安局各单位部门对物业的投诉和建议及时记录上报项目经理。并及时回访。

6、维修服务

6.1给排水维修、维护

6.1.1下水道、污管疏通

(一)作业要求:

下水道、污管、管井、化粪池等日常维护,化粪池每年清理1次,下水道、污管、管井每年疏通2次。对下水道、污管、管井、化粪池则遇堵塞疏通。

(二)管道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各单位行政区、办公区、生活区管道(排污管、排水管、雨水管等)管理,制定管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①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查。

②及时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

③规范对管道的疏通工作,保证生产安全;

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搞好“三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

⑤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及时完成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1.2雨水管维护

(一)作业要求:

每年疏通2次。

(二)管道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机关大院行政区、办公区、生活区管道(排污管、排水管、雨水管等)管理,制定管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①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查。

②及时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

③规范对管道的疏通工作,保证生产安全;

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搞好“三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

⑤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及时完成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2公共设备维修、维护

6.2.1路灯维护

(一)作业要求:

路灯日常维护,保持路灯、庭院灯夜间定时明亮、关闭。

(二)路灯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各单位行政区、办公区、生活区路灯管理,制定路灯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a、定期对路灯进行检查。

b、及时对烧损及线路损坏的路灯进行修复;

c、规范对路灯的修复工作,保证生产安全;

d、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搞好“三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

e、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及时完成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2.2铁栏栅除锈、上防锈漆

作业要求:

1、铁栏栅每年除锈、上防锈漆1次/年;

备注:油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3强弱电维修、维护服务

对各个电力系统严格管理,建立完整的值班制度和维修保养规则,值班人员应认真监测系统运行状况,随时记录异常情况,及时报修。

6.3.1按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派专业人员对系统定期检查,测试,保养,维修,确保电力设备正常运行。

(1)对维保项目每周不低于1次进行检测。并填写巡查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修复,并作为考核维保工作的依据。

(2)每月2次系统状态进行检查,每年24次。

(3)每季度不低于1次对维保项目进检测。如出现故障或问题,要及时排除修复。

6.3.2须提供24小时维保热线,24小时×365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服务请求,接到采购人服务请求后,派水电工5分钟内到达现场。

(1)水电工对故障进行诊断后,按紧急程度不同划分,最迟在1小时提交解决方案。

(2)水电工到达现场后需持续工作直到设备正常运行,一般故障应当在1小时内修复。如需等待购买配件或因设备本身等原因不能及时修复的,要立即向采购人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在此期间,系统中断运行不得超过4小时。

(3)系统或设备修复后必须由采购人确认。

6.3.3设备更换:维护保养过程中需购买、更换设备或配件的,应事先向采购人报告,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或更换。若中标人为了确保系统或设备正常运行,应急修复需立既更换设备或配件的,必须在事后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更换后的损坏件应交由采购人查验。更换的设备(或器件)的型号参数不得低于原设备(或器件)型号参数,并记入设备维修(更换)记录单。将结果报告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按报修项目的试运行期,安排时间回访。维修记录归档。

6.3.4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与工作安排,对每次检修、保养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并交采购人相关人员签字。

6.3.5中标人应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检修保修中发生人身、设备及第三者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3.6中标人不得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下载,不得泄露采购人工作秘密。中标人工作人员进入福清市公安局各单位开展维保工作,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业主单位的管理。

7、厨房卫生要求及标准

7.1环境卫生

7.1.1保持地面无油渍、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保持瓷砖清洁光亮,勤擦门窗。

7.1.2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工作台面、地面清理干净。

7.1.3下班前应将冰箱、炉灶、配菜台、保洁橱及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等清理干净,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7.1.4厨房、冰箱等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

7.1.5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不在厨房隔夜,垃圾桶和馊水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净、标识明确并加盖,按时清理。

7.2冰箱卫生

7.2.1冰箱有专人管理,定期化霜。

7.2.2保持冰箱内外清洁,每日擦洗一次。

7.2.3每日检查冰箱内食品质量,杜绝生熟混放,严禁叠盘,鱼类、肉类、蔬菜类,相对分开,减少串味,必要时应用保鲜膜。

7.3食品卫生

7.3.1认真做好原料的检疫工作,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不烧煮。

7.3.2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冰箱或冷冻室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覆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太久。

7.3.3凡易腐败饮食物品,应贮藏摄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并备置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可吸净臭味。

7.3.4食品容器清洁、炊具做到刀具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干净配菜盘与熟菜盘有明显区别。

7.3.5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隔顿、隔夜、外购熟食要回烧后再供应。

7.3.6按有关规定,禁用不得销售的食品。

7.3.7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虫蛀、腐烂、如卫生不合格,要退回粗加工清洗。

7.3.8干货、炒货、海货、粉丝、调味品、罐头等,要妥善储藏,不得散放,落地。

7.3.9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7.4餐具卫生

7.4.1切配器具要生熟分开,加工机械必须保持清洁。

7.4.2熟食、熟菜装盆、餐具不得缺口、破边,必须清洁,经消毒后,无水迹、油迹、灰迹、方能装盆出菜。

7.4.3不锈钢器具必须保持本色,不洁餐具退洗碗间重洗。

7.5炉灶卫生

7.5.1灶台保持不锈钢本色,不得有油垢,市头结束后清洗干净。

7.5.2锅具必须清洁,排放整齐。

7.5.3炉灶瓷砖清洁、无油腻,炉灶排风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油垢。

7.5.4各种调料罐、缸必须清洁卫生。

8、应急服务

中标人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需提供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中标人需编制预案,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及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理,保障措施等。

9、物管服务管理其他要求

9.1投标人报价中员工的最低工资不含五险,投标人须如实为员工缴纳五险,且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缴纳的标准。   

9.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包含本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员工薪资、员工社保费、服装费、年终奖金、法定假日补贴、通讯费、低值易耗品、保洁工具费、垃圾清运、清杀费(含屋顶和地面水池清洗费)、不可预见费(员工意外事故赔偿)、公司佣金、税费等一切费用,未说明的视为包含在报价内。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9.3、投标人中 标后,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原有临聘人员,并承诺提供不得低于2350元/月的工资及125元/月的奖金。与采购人共同做好机关临聘人员安置工作。新聘用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后,由中标人进行聘用。

9.4、因采购人单位的特殊性,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业主政治审查,若有以下情形的,一律不得聘用: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接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受到处罚的;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采购人工作单位用工的情形。

9.5、投标人中标 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工种如数将员工按排到岗,提供详细的人员安排表,与员工逐一签订用工合同,并提供原件一份交由采购人监督管理。人员纳入采购人用人单位的考勤及请销假管理,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查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9.6、投标人中 标后,必须于当月15日前将本项目聘用人员工资如数足额转帐至聘用人员帐户。如出现拖欠工资,员工因拖欠信访、上访等情况,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并处没收履约保证金。

9.7、投标人中标 后,必须按月5日前将本项目服务人员321人(水电工、消控人员及花工除外)的伙食费330元/月,如数交到各用人单位内勤,并纳入食堂伙食费(该费用已纳入本次招标预算范围)。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清市公安局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65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满足采购人技术和服务要求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人员,并按规定交纳各种国家规定税费社保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标准的物业服务。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根据招标文件,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分12个支付期次/年,在次月收到中标人税务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

注:支付方式数据表格中的支付比例为系统固定内容,支付方式以支付期次说明为准。

8、违约责任

8.1若中标人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而造成的事件事故或案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2若中标人出现员工流动造成缺勤的,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招到相应职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招到相应职位的人员造成缺勤的,每延误一天每人每天扣人民币贰佰元。整体项目累计缺勤达超过50个人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并处没收履约保证证。

8.3若中标人有出现参与有偿服务、敲诈勒索、非法中介等不法行为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等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4若中标人有出现监守自盗的、擅自使用采购人所有的办公设备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采购人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5若中标人有出现脱岗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每脱岗一人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采购人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6若中标人有出现因平常维护不到位或擅自离岗导若致不能及时供电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7若中标人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或不良影响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

8.8在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贰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9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8.10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11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8.1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9、考评要求

9.1采购人担任监督联系人,监督内容为中标人投标承诺、管理指标、各项管理制度、保洁标准等,采购人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或外部审核。

★9.2采购人有权利不定期组织卫生保洁服务质量测评,由采购人随机邀请不少于20名的员工代表参与测评。测评满意率应在90%及以上。若满意率不足90%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减当月物业费(卫生保洁部分)6000元。满意率不足75%的,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

9.3采购人对中标人刚性要求不到位处提出整改意见,应立即整改,并于当整改到位。否则,每项次扣发应支付物业费20000元。

9.4若中标人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达到3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5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配齐工作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利按月物业费的人均摊费用扣发相应人员所需的费用。

10、其他

10.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5%履约保证金,若中标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采购人相应没收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请求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无息退还给中标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0.2本次招标物业管理期限:一年。设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若中标人未通过试用期考核,限制其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整改,若限期内仍未整改完善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10.3中标人根据有关管理法规与采购签订委托合同,在采购人监督下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标人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

10.4随着项目进展可能会有其他因素或未尽事宜发生,采购人和中标人于签订合同时,在招投标文件基础上另行平等协商解决。

10.5各投标人必须在纸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提供按以下格式制作的“成本分析一览表(一)、(二)、(三)”。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正本,未提供“成本分析一览表(一)、(二)、(三)”的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

 


成本分析一览表()

人工费用

投标人名 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 

项目

人数

工资标准(//)

每月金额

一年金额

备注

()

()

一、工资






项目经理

1





工程部主管

1





水电工

14





绿化工

5





消监控室

1





保安队长

1





保安员

87





保洁员

88





厨师

52





帮厨

92





小计






二、员工福利






加班费






过节费






年终奖






高温费






……






小计






三、员工保险






意外险





每人每年  

养老保险





基数   * %

医疗保险





基数   *    %

失业保险





基数   * %

工伤保险





基数   * %

生育保险





基数   * %

小计






 






 

 


成本分析一览表()

日常服务支出

费用项目

测算依据

每月费用  ()

一年费用  ()

办公费用

办公设备折旧费用

包括办公桌椅、考勤机等,按3年折旧



办公耗材

包括各岗位物业工作人员日常运作所使用的工作记录表格、宣传用品、日常办公易耗品开支。



 




安防费用

安防工具折旧费

包括对讲机、警棍、强光手电筒等安保器具折旧费用



 





零星维修费

包括单价在100元以下的维修材料、配件等物品(不含照明灯具)



维修工具折旧费用

包括手电钻、电锤、扳手、冲击钻等维修设备按3年折旧



 




绿化费用

绿化肥料(施尿素混复合肥)

包括每季度施肥一次 



如病虫害防治

包括草坪、草本、灌木等的病虫害防治



绿化工具

包括绿篱机、剪草机、绿化常用工具折旧费用



 




保洁费用

保洁工具费

包括拖把、扫把、大垃圾桶等保洁工具折旧费用



保洁耗材费用

包括洁厕剂,大垃圾袋、消毒水、洗衣粉、玻璃清洁剂、去污粉等保洁耗材



保洁消杀费

包括春、夏季每月大面积消毒一次。秋、冬季每季度大面积消毒一次。



化粪池和隔油池的清理

化粪池清掏1/每年,隔油池清掏4/ 



二次供水池清洗

每年清洗四次 



垃圾清运费




小计




服装费用

水电工

夏装2/人、冬装2/人、春秋2/



保洁员

夏装2/人、冬装2/人、春秋2/



绿化技工

夏装2/人、冬装2/人、春秋2/



保安、消监控员

夏装2/人、冬装2/人、春秋2/



管理人员

夏装2/人、冬装2/人、春秋2/



 




 

 

 成本分析一览表()

费用项目

月支出金额

年支出金额

备注

()

()

人工费用



含基本工资、奖金、保险、加班费、年终奖等。

办公费用



办公用品折旧以及办公耗材费用

安防费用




维修保养费用



维修工具折旧费用,以及100元以下维修耗材费用(不含照明)

保洁费用



含保洁工具、保洁耗材及垃圾清运费用

绿化费用



绿化工具、绿化用的肥料、绿化消杀等费用

服装费用



夏装2/人、冬装2/人、春秋2/

管理费




 




法定税费



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总计




11、知识产权

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2、仲裁、诉讼条款

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 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针对此项内容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进行响应承诺且单独承诺(即该承诺内容不得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若承诺内容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或未提供承诺函,以上材料提供不全或缺一项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未按照规定进行响应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