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城区公园社会化养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YLGLC-GK-201905-B1690-MZZX
招标编号:[350181]MZZX[GK]2019002
采购人: 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城区公园社会化养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YLGLC-GK-201905-B1690-MZZX。
2、招标编号:[350181]MZZX[GK]2019002。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无)。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包2、包3)。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包2、包3)。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包1、包2、包3)。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包2、包3),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二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员1名(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工1名(具备电工作业证书),人员均为本单位员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养老保险,以证书或养老保险所署的单位为准。注:“养老保险”是指社保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个月或前两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员1名(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工1名(具备电工作业证书),人员均为本单位员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养老保险,以证书或养老保险所署的单位为准。注:“养老保险”是指社保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个月或前两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员1名(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工1名(具备电工作业证书),人员均为本单位员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养老保险,以证书或养老保险所署的单位为准。注:“养老保险”是指社保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个月或前两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
联系方法:0591-85239801
13、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平潭县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479
联系方法:15260798559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8190000 | 81900 | |||||
2 | 7650000 | 76500 | |||||
3 | 7650000 | 7650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正本、副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设计图纸除外)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应分别装袋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持投标人的CA卡解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须携带CA,《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若因投标人未携带CA导致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开标时正常解密的,各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因未携带CA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3家,合同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3家,合同包3中标候选人数为3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3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供应商)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a、潜在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时应录入供应商中文全称,不应使用简称、字母、符号等,否则有可能造成电子投标无法进行或核验保证金未能通过而导致投标失败。b、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用于解密的CA必须与制作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时所用CA为同一CA,否则无法解密。 解密完成后,CA将退还投标人。c、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对投标保证金实行一个项目(合同包)一个帐号的制度,系统平台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同一项目不同合同包同一投标人或不同投标人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均不相同,不得混用。 同一项目再次采购时将采用不同的帐号,投标人需重新缴交投标保证金,否则会造成开标前核验保证金不能通过而导致投标失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处于保密状态,招标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留意。。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或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其中:
(1)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未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以下分别简称:“强制类节能产品”、“优先类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节能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
(2)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未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环保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
(3)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4)在财政部会同上述国家部委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或环保清单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数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按照最新一期执行。
(5)未在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应提交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员1名(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工1名(具备电工作业证书),人员均为本单位员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养老保险,以证书或养老保险所署的单位为准。注:“养老保险”是指社保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个月或前两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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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员1名(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工1名(具备电工作业证书),人员均为本单位员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养老保险,以证书或养老保险所署的单位为准。注:“养老保险”是指社保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个月或前两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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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员1名(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工1名(具备电工作业证书),人员均为本单位员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养老保险,以证书或养老保险所署的单位为准。注:“养老保险”是指社保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一个月或前两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明细 |
---|
无。 |
明细 |
---|
无。 |
明细 |
---|
无。 |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7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6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3、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4、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5、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6、 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7、 投标人的技术项(F2×A2)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
明细 |
---|
1、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的技术项(F2×A2)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明细 |
---|
1、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明细 |
---|
1、各公园服务内容的综合单价以福州市绿地的三级养护标准即5.96元/m2/年为报价上限,超出该上限视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保证员工工资待遇标准不得低于福清市最低工资标准,需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承诺并提供测算依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明细 |
---|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3、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4、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5、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6、 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7、 投标人的技术项(F2×A2)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
明细 |
---|
1、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的技术项(F2×A2)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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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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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公园服务内容的综合单价以福州市绿地的三级养护标准即5.96元/m2/年为报价上限,超出该上限视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保证员工工资待遇标准不得低于福清市最低工资标准,需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承诺并提供测算依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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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3、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4、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5、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6、 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7、 投标人的技术项(F2×A2)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
明细 |
---|
1、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的技术项(F2×A2)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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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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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公园服务内容的综合单价以福州市绿地的三级养护标准即5.96元/m2/年为报价上限,超出该上限视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保证员工工资待遇标准不得低于福清市最低工资标准,需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承诺并提供测算依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2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一、扣除方法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须提供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单独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服务要求响应 | 10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的得1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环境气候、养管内容现状分析,硬地保洁、绿化养护、水体管护、设施维护注意要点等的文字陈述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2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公园养管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3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公园养管工作质量目标、实施措施,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4 | 1.5 |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养管制定的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5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过渡交接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6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训计划及档案管理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7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病虫害防治专项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8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花海种植和养护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9 | 1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公园养管作业车辆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流程、维护保养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0.8-1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0 | 1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所投合同包所提供的人员及车辆数字化管理创新服务(如车辆人员定位、视频记录、后台数字化管理平台应用等)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0.8-1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1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12345投诉件、数字城管件和创城APP处理方案、举措及经验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2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台风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保障任务、突发问题、节假日的应急保障的响应时间和处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3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日常及重大活动、节假日公园养管工作任务安排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4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劳保用品配置和安全保证措施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3、人员配备-1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评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服务满3年的(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得1分;具备森林病虫害防治员或者有害生物防制员资格证书加1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指防制员或防治员资格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网站下载的查询证明网页并注明网址,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2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服务满3年(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的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3 | 3 | 根据投标人管理团队其他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外)进行评分:具有3名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得1分,每增加1人加1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4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的绿地养护人员、卫生保洁员情况进行评分:具有绿化养护人员及卫生保洁员共45名的得1分,每增加上述任意人员5名的加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5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的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情况进行评分:具有以上3种工种人员各1名的得1分,每增加上述任意工种人员1名加0.5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同时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网站下载的查询证明网页并注明网址,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6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具有森林病虫害防治员或者有害生物防制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情况进行评分,具有1个上述人员的得1分,每多提供1个上述人员加0.5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同时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网站下载的查询证明网页并注明网址,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7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特种作业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每配备1名具有特征作业操作证且作业类别为高空(处)作业的人员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8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的电工情况进行评分:具有2名电工的得1分,每增加上述人员1名加0.5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同时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网站下载的查询证明网页并注明网址,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1 | 1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置的自有产权的工具器械情况进行评分,具备油锯5台、绿篱机3台、割草机5台的得0.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以上任一器械合计5台(辆)的得0.5分,满分1分。投标人须提供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满分1分)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2 | 2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不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洒水车情况评分:具有2辆总容量3.5吨及以上洒水车的得1分,每增加1辆总容量3.5吨及以上洒水车的加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洒水车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3 | 3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不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大于5T/辆)情况评分,具有1辆得2分,每增加一辆符合要求的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大于5T/辆)加1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压缩式垃圾车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4 | 1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不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巡查皮卡车(轻型普通货车)情况评分,具有1辆得0.5分,每增加一辆符合要求的巡查皮卡车(轻型普通货车)加0.5分,满分1分。投标人需提供巡查皮卡车(轻型普通货车)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满分1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5 | 3 | 根据各投标人的(不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高空作业车情况评分:投标人具有1辆高空作业车的得3分,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新购1辆高空作业车的得2分,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租赁1辆高空作业车的得0.5分,以上各项不累计加分,满分3分。投标人自有须提供高空作业车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书,或提交新购承诺书、租赁承诺书,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中标后未按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到位的,每逾期一个月扣减当月养管经费1万元。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6 | 2 | 根据各投标人的(不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喷药车情况评分:投标人具有1辆喷药车的得2分,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新购1辆喷药车的得1.5分,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租赁1辆喷药车的得0.5分,以上各项不累计加分,满分2分。投标人自有须提供喷药车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书,或提交新购承诺书、租赁承诺书,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中标后未按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到位的,每逾期一个月扣减当月养管经费1万元。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投标人实力-1 | 1.5 | 根据各投标人的经营年限评分:3年<经营年限≤5年,得0.5分;5年<经营年限≤9年,得1分;经营年限>9年,得1.5分;经营年限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满分1.5分) |
1、投标人实力-2 | 1.5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具有有效期内的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具有有效期内的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满分1.5分) |
1、投标人实力-3 | 1 | 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0.5分,获得省级(不含副省级城市)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1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证件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件或者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满分1分) |
1、投标人实力-4 | 2 | 根据各投标人近三年为员工购买意外险情况进行评分,保险人数≥50人的得1分,保险人数≥80人的得2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保单或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满分2分) |
1、投标人实力-5 | 2 | 投标人购买雇主险人数≥50人的得1分,≥80人的得2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
2、业绩-1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服务期为三年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同一项目合同,允许以续签方式满足该项目服务期要求)情况进行评分:具有服务面积<30万平方米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0.5分;具有30万平方米≤服务面积<40万平方米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1分;具有40万平方米≤服务面积<80万平方米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2分;具有服务面积≥80万平方米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3分。须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缺少其中之一的该项不得分。(参与本项评分的业绩不得与其他评分项业绩重复,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
2、业绩-2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服务期为三年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同一项目合同,允许以续签方式满足该项目服务期要求)情况进行评分:具有200万元≤项目年服务总金额<4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1分;具有400万元≤项目年服务总金额<7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2分;项目年服务总金额≥7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缺少其中之一的,该项不得分。(参与本项评分的业绩不得与其他评分项业绩重复,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
3、满意度 | 1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已完成的或正在履行的公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满意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业主服务评价满意度为优秀的得0.5分。须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满意度为优秀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缺少其中之一的,该项不得分。(满分1分) |
4、投标人荣誉-1 | 1 | 2016年以来参与园林绿化类抗灾抢险、突发状况应急处置活动等得1分,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参与本项评分的奖励不得与其他评分项奖励重复,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
4、投标人荣誉-2 | 1 | 2016年以来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获得地级市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园林绿化类表彰奖励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
4、投标人荣誉-3 | 1 | 3、2016年以来投标人获得由县级行政区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应急管理局)或由指定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
5、本地化服务 | 2 | 在投标截止之前,投标人为福清市内注册企业或者在此区域内设有分公司的得2分,投标人为福州市行政区域内(除福清市外,其他区县)注册企业或者在以上区域内设有分公司的得1.5分,投标人为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福建省内注册企业或者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福建省内设有分公司得1分,其它不得分,以投标人(或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满分2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2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一、扣除方法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须提供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单独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服务要求响应 | 10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的得1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环境气候、养管内容现状分析,硬地保洁、绿化养护、水体管护、设施维护注意要点等的文字陈述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2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公园养管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3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公园养管工作质量目标、实施措施,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4 | 1.5 |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养管制定的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5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过渡交接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6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训计划及档案管理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7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病虫害防治专项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8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花海种植和养护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9 | 1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公园养管作业车辆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流程、维护保养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0.8-1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0 | 1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所投合同包所提供的人员及车辆数字化管理创新服务(如车辆人员定位、视频记录、后台数字化管理平台应用等)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0.8-1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1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12345投诉件、数字城管件和创城APP处理方案、举措及经验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2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台风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保障任务、突发问题、节假日的应急保障的响应时间和处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3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日常及重大活动、节假日公园养管工作任务安排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4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劳保用品配置和安全保证措施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3、人员配备-1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评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服务满3年的(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得1分;具备森林病虫害防治员或者有害生物防制员资格证书加1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指防制员或防治员资格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网站下载的查询证明网页并注明网址,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2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服务满3年(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的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3 | 3 | 根据投标人管理团队其他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外)进行评分:具有3名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得1分,每增加1人加1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4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的绿地养护人员、卫生保洁员情况进行评分:具有绿化养护人员及卫生保洁员共41名的得1分,每增加上述任意人员5名的加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5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的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情况进行评分:具有以上3种工种人员各1名的得1分,每增加上述任意工种人员1名加0.5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同时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网站下载的查询证明网页并注明网址,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6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具有森林病虫害防治员或者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的人员情况进行评分,具有1个上述人员的得1分,每多提供1个上述人员加0.5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同时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网站下载的查询证明网页并注明网址,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7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特种作业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每配备1名具有特征作业操作证且作业类别为高空(处)作业的人员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8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的电工情况进行评分:具有2名电工的得1分,每增加上述人员1名加0.5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同时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网站下载的查询证明网页并注明网址,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1 | 1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置的自有产权的工具器械情况进行评分,具备油锯5台、绿篱机3台、割草机5台的得0.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以上任一器械合计5台(辆)的得0.5分,满分1分。投标人须提供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满分1分)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2 | 2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不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洒水车情况评分:具有2辆总容量3.5吨及以上洒水车的得1分,每增加1辆总容量3.5吨及以上洒水车的加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洒水车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3 | 3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不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大于5T/辆)情况评分,具有1辆得2分,每增加一辆符合要求的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大于5T/辆)加1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压缩式垃圾车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4 | 1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不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巡查皮卡车(轻型普通货车)情况评分,具有1辆得0.5分,每增加一辆符合要求的巡查皮卡车(轻型普通货车)加0.5分,满分1分。投标人需提供巡查皮卡车(轻型普通货车)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满分1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5 | 3 | 根据各投标人的(不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高空作业车情况评分:投标人具有1辆高空作业车的得3分,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新购1辆高空作业车的得2分,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租赁1辆高空作业车的得0.5分,以上各项不累计加分,满分3分。投标人自有须提供高空作业车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书,或提交新购承诺书、租赁承诺书,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中标后未按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到位的,每逾期一个月扣减当月养管经费1万元。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6 | 2 | 根据各投标人的(不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喷药车情况评分:投标人具有1辆喷药车的得2分,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新购1辆喷药车的得1.5分,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租赁1辆喷药车的得0.5分,以上各项不累计加分,满分2分。投标人自有须提供喷药车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书,或提交新购承诺书、租赁承诺书,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中标后未按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到位的,每逾期一个月扣减当月养管经费1万元。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投标人实力-1 | 1.5 | 根据各投标人的经营年限评分:3年<经营年限≤5年,得0.5分;5年<经营年限≤9年,得1分;经营年限>9年,得1.5分;经营年限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满分1.5分) |
1、投标人实力-2 | 1.5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具有有效期内的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具有有效期内的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满分1.5分) |
1、投标人实力-3 | 1 | 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0.5分,获得省级(不含副省级城市)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1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证件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件或者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满分1分) |
1、投标人实力-4 | 2 | 根据各投标人近三年为员工购买意外险情况进行评分,保险人数≥50人的得1分,保险人数≥80人的得2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保单或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满分2分) |
1、投标人实力-5 | 2 | 投标人购买雇主险人数≥50人的得1分,≥80人的得2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
2、业绩-1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服务期为三年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同一项目合同,允许以续签方式满足该项目服务期要求)情况进行评分:具有服务面积<30万平方米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0.5分;具有30万平方米≤服务面积<40万平方米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1分;具有40万平方米≤服务面积<80万平方米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2分;具有服务面积≥80万平方米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3分。须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缺少其中之一的该项不得分。(参与本项评分的业绩不得与其他评分项业绩重复,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
2、业绩-2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服务期为三年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同一项目合同,允许以续签方式满足该项目服务期要求)情况进行评分:具有200万元≤项目年服务总金额<4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1分;具有400万元≤项目年服务总金额<7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2分;项目年服务总金额≥7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缺少其中之一的,该项不得分。(参与本项评分的业绩不得与其他评分项业绩重复,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
3、满意度 | 1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已完成的或正在履行的公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满意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业主服务评价满意度为优秀的得0.5分。须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满意度为优秀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缺少其中之一的,该项不得分。(满分1分) |
4、投标人荣誉-1 | 1 | 2016年以来参与园林绿化类抗灾抢险、突发状况应急处置活动等得1分,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参与本项评分的奖励不得与其他评分项奖励重复,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
4、投标人荣誉-2 | 1 | 2016年以来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获得地级市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园林绿化类表彰奖励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
4、投标人荣誉-3 | 1 | 2016年以来投标人获得由县级行政区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应急管理局)或由指定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
5、本地化服务 | 2 | 在投标截止之前,投标人为福清市内注册企业或者在此区域内设有分公司的得2分,投标人为福州市行政区域内(除福清市外,其他区县,)注册企业或者在以上区域内设有分公司的得1.5分,投标人为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福建省内注册企业或者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福建省内设有分公司得1分,其它不得分,以投标人(或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满分2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3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2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一、扣除方法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须提供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单独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服务要求响应 | 10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的得1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环境气候、养管内容现状分析,硬地保洁、绿化养护、水体管护、设施维护注意要点等的文字陈述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2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公园养管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3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公园养管工作质量目标、实施措施,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4 | 1.5 |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养管制定的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5 | 1.5 | 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过渡交接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6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训计划及档案管理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7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病虫害防治专项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8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花海种植和养护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9 | 1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公园养管作业车辆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流程、维护保养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0.8-1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0 | 1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所投合同包所提供的人员及车辆数字化管理创新服务(如车辆人员定位、视频记录、后台数字化管理平台应用等)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0.8-1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1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12345投诉件、数字城管件和创城APP处理方案、举措及经验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2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台风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保障任务、突发问题、节假日的应急保障的响应时间和处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3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日常及重大活动、节假日公园养管工作任务安排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2、投标响应方案-14 | 1.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劳保用品配置和安全保证措施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并在1.3-1.5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合格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5分) |
3、人员配备-1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评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服务满3年的(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得1分;具备森林病虫害防治员或者有害生物防制员资格证书加1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指防制员或防治员资格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网站下载的查询证明网页并注明网址,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2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服务满3年(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的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3 | 3 | 根据投标人管理团队其他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外)进行评分:具有3名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得1分,每增加1人加1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4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的绿地养护人员、卫生保洁员情况进行评分:具有绿化养护人员及卫生保洁员共42名的得1分,每增加上述任意人员5名的加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5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的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情况进行评分:具有以上3种工种人员各1名的得1分,每增加上述任意工种人员1名加0.5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同时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网站下载的查询证明网页并注明网址,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6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具有森林病虫害防治员或者有害生物防制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情况进行评分,具有1个上述人员的得1分,每多提供1个上述人员加0.5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同时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网站下载的查询证明网页并注明网址,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7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特种作业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每配备1名具有特征作业操作证且作业类别为高空(处)作业的人员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人员配备-8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的电工情况进行评分:具有2名电工的得1分,每增加上述人员1名加0.5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同时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网站下载的查询证明网页并注明网址,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各技术评分项中人员不重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1 | 1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置的自有产权的工具器械情况进行评分,具备油锯5台、绿篱机3台、割草机5台的得0.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以上任一器械合计5台(辆)的得0.5分,满分1分。投标人须提供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满分1分)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2 | 2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不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洒水车情况评分:具有2辆总容量3.5吨及以上洒水车的得1分,每增加1辆总容量3.5吨及以上洒水车的加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洒水车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3 | 3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不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大于5T/辆)情况评分,具有1辆得2分,每增加一辆符合要求的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大于5T/辆)加1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压缩式垃圾车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4 | 1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不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巡查皮卡车(轻型普通货车)情况评分,具有1辆得0.5分,每增加一辆符合要求的巡查皮卡车(轻型普通货车)加0.5分,满分1分。投标人需提供巡查皮卡车(轻型普通货车)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满分1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5 | 3 | 根据各投标人的(不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高空作业车情况评分:投标人具有1辆高空作业车的得3分,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新购1辆高空作业车的得2分,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租赁1辆高空作业车的得0.5分,以上各项不累计加分,满分3分。投标人自有须提供高空作业车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书,或提交新购承诺书、租赁承诺书,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中标后未按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到位的,每逾期一个月扣减当月养管经费1万元 |
4、车辆及工具设施配备-6 | 2 | 根据各投标人的(不含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喷药车情况评分:投标人具有1辆喷药车的得2分,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新购1辆喷药车的得1.5分,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租赁1辆喷药车的得0.5分,以上各项不累计加分,满分2分。投标人自有须提供喷药车购置发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登记证书,或提交新购承诺书、租赁承诺书,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中标后未按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到位的,每逾期一个月扣减当月养管经费1万元。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投标人实力-1 | 1.5 | 根据各投标人的经营年限评分:3年<经营年限≤5年,得0.5分;5年<经营年限≤9年,得1分;经营年限>9年,得1.5分;经营年限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满分1.5分) |
1、投标人实力-2 | 1.5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具有有效期内的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具有有效期内的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满分1.5分) |
1、投标人实力-3 | 1 | 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0.5分,获得省级(不含副省级城市)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1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证件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件或者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满分1分) |
1、投标人实力-4 | 2 | 根据各投标人近三年为员工购买意外险情况进行评分,保险人数≥50人的得1分,保险人数≥80人的得2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保单或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满分2分) |
1、投标人实力-5 | 2 | 投标人购买雇主险人数≥50人的得1分,≥80人的得2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
2、业绩-1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服务期为三年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同一项目合同,允许以续签方式满足该项目服务期要求)情况进行评分:具有服务面积<30万平方米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0.5分;具有30万平方米≤服务面积<40万平方米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1分;具有40万平方米≤服务面积<80万平方米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2分;具有服务面积≥80万平方米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3分。须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缺少其中之一的该项不得分。(参与本项评分的业绩不得与其他评分项业绩重复,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
2、业绩-2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服务期为三年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同一项目合同,允许以续签方式满足该项目服务期要求)情况进行评分:具有200万元≤项目年服务总金额<4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1分;具有400万元≤项目年服务总金额<7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2分;项目年服务总金额≥7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缺少其中之一的,该项不得分。(参与本项评分的业绩不得与其他评分项业绩重复,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
3、满意度 | 1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已完成的或正在履行的公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满意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业主服务评价满意度为优秀的得0.5分。须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满意度为优秀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缺少其中之一的,该项不得分。(满分1分) |
4、投标人荣誉-1 | 1 | 2016年以来参与园林绿化类抗灾抢险、突发状况应急处置活动等得1分,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参与本项评分的奖励不得与其他评分项奖励重复,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
4、投标人荣誉-2 | 1 | 2016年以来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获得地级市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园林绿化类表彰奖励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
4、投标人荣誉-3 | 1 | 2016年以来投标人获得由县级行政区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应急管理局)或由指定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
5、本地化服务 | 2 | 在投标截止之前,投标人为福清市内注册企业或者在此区域内设有分公司的得2分,投标人为福州市行政区域内(除福清市外,其他区县,)注册企业或者在以上区域内设有分公司的得1.5分,投标人为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福建省内注册企业或者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福建省内设有分公司得1分,其它不得分,以投标人(或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满分2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福清城区公园养护管理,主要包括:硬地保洁和绿化养护;水体(含假山、湖体、溪渠)管护;木平台、雕塑、亭廊等设施刷漆翻新;公园花海的营造等4个方面。此外,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所有迎检和应急抢险等工作,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对相应区域加强养管。
特别约定:
1、本次采购共分3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及报价,但一位投标人最多只能成为一个合同包的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按合同包号1、2、3的顺序确定各合同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已成为一个合同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评标委员会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其他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被视为接受此约定,否则视为撤回所有投标行为。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元/年) | 三年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含公园花海营造) | 否 | 3(年) | 8190000.00 | 2730000.00 | 8190000.00 | 81900.00 |
2 | 2-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含公园花海营造) | 否 | 3(年) | 7650000.00 | 2550000.00 | 7650000.00 | 76500.00 |
3 | 3-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含公园花海营造) | 否 | 3(年) | 7650000.00 | 2550000.00 | 7650000.00 | 76500.00 |
2、各合同包养管区域面积
序号 | 名 称 | 招标暂 定面积 | 说明 |
合同包一 | 花海营造补贴(元) | 50000 | 5元/平方/年包干,花海保证每年三季草花盛花效果 |
花海面积 | 10000 | ||
面积汇总 | 449670 | ||
1 | 龙江融侨园 | 15000 | |
2 | 龙江富贵园 | 8000 | 不含建筑体 |
3 | 龙江公园(含外滩) | 200000 | |
20000 | 外滩范围含观音埔桥下,外滩及江心岛,约10000平方花海保证每年三季草花盛花效果 | ||
4 | 八骏马广场 | 12000 | |
5 | 融侨大酒店南侧三角绿地 | 2500 | |
6 | 茶亭公园 | 7800 | |
7 | 市碑公园 | 2000 | |
8 | 江滨公园 | 8670 | |
9 | 南门桥头公园 | 3200 | |
10 | 虎溪公园西园(B区) | 30000 | |
虎溪公园西园(C区) | 13800 | 总面积42784m2,硬地面积暂估13800m2 | |
虎溪公园西园(A区) | 15000 | 总面积31716m2,硬地面积暂估15000m2 | |
11 | 虎溪公园东园(含南非园) | 99200 | |
12 | 革命纪念碑公园 | 12500 | |
合同包二 | 花海营造补贴(元) | 100000 | 5元/平方/年包干,含花籽费用,花海保证每年三季草花盛花效果 |
花海面积 | 20000 | ||
面积汇总 | 411051 | ||
13 | 龙江生态文化园 | 150000 | 不含观音埔桥头大排档 |
14 | 市民休闲公园(含外滩) | 99951 | |
23000 | 外滩含卵石路径、木平台、草花种植区,约20000平方花海保证每年三季草花盛花效果 | ||
15 | 湿地公园A段 | 20000 | 总面积82027m2,硬地面积暂估20000m2 |
16 | 太城溪公园(福融路东侧) | 4800 | |
17 | 太城溪公园(福通路西侧) | 25300 | 不含公交枢纽站 |
18 | 光电园憩园 | 10000 | |
19 | 两馆一中心 | 65000 | 不含建筑体,硬地 |
20 | 体育公园 | 13000 | |
合同包三 | 花海营造补贴(元) | 25000 | 5元/平方/年包干,含花籽费用,花海保证每年三季草花盛花效果 |
花海面积 | 5000 | ||
面积汇总 | 423537 | ||
21 | 天宝陂公园 | 88000 | |
22 | 观音埔公园 | 51000 | |
23 | 观音埔桥下绿地 | 9500 | |
24 | 溪下公园 | 40000 | |
25 | 西圣公园 | 3600 | |
26 | 街心公园 | 3300 | |
27 | 一拂广场 | 4500 | |
28 | 凤凰公园 | 7800 | |
29 | 龙山公园 | 35000 | 仅计登山步道、入口及平台面积,登山步道两侧各外扩5m |
30 | 南江滨公园 | 5000 | 南门桥-玉融桥间南岸现存绿地 |
31 | 利桥-水南桥两岸绿地(新亚公园) | 25000 | |
32 | 大北溪西岸公园(一期) | 30000 | |
33 | 滨江休闲带 | 28000 | |
34 | 南洋溪两侧绿地(中联名城内护坡) | 10937 | 以接管的绿化面积为准 |
35 | 火墩尾山公园(一期) | 15000 | |
36 | 新城花海 | 26000 | 预留5000平米花海保证每年三季草花盛花效果 |
37 | 玉融山环山栈道(一期) | 40900 | 侨投公司测算面积:1、玉融山栈道陶土砖约部分面积约5100平方米,2、沥青部分面积约6800平方米,3、绿化部分面积约25000-30000平方米(约2.9公里,每米预估10米宽度) |
各项目具体面积以勘测院最终测绘数据为准。
合同包内还未接管的在建公园具体内容按实结算,若因城区公园提升改造,涉及养管面积增减,采购人根据实际养管面积,向中标方支付养管经费,养管面积由采购人与中标方共同测算。如有政府指令或指示批示要求取消或调整部分公园养管的,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且不得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要求。
3、中标人职责
(1)组织管理。对本合同包中绿化养护管理所需的一切劳动力、物资设备等由中标人自行组织安排,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制定计划。中标人进场前半个月内应向采购人提交全年的养护计划(包括人员安排、修剪、施肥、植保等),提交每个月的工作总结和下一月工作安排(包括人员安排、修剪、施肥、植保等),以及节假日、重大检查、台风等期间的应急预案。
(3)抢险救灾。如遇突击性工作任务时,中标人应积极支持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期间的抢险救灾任务、应急响应任务,投标人须承诺在三天内保证道路畅通且中标人须承诺提供以下抢险救灾设备:
①抢险人数不少于20人;
②5t及以上的压缩式垃圾车不少于2辆;
③油锯不少于5把;
④抽水泵不少于3台;
⑤发电机不少于2台;
⑥高空修剪车不少于1辆。
中 标 后未按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到位的,每次扣减当月养管经费1万元。
(4)植保工作。白蚁防治、红火蚁、薇甘菊等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清理和防治的费用由供 应 商负责,采购人负责技术指导。
(5)隐蔽签证。中标人应负责大树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处置工作;大树修剪、施肥及农药的使用需经采购人的同意,并做好签证;有机肥施肥标准每平方米不得少于1公 斤。
(6)安全责任。中标人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若采购人先行垫付的,采购人有权抵扣中标人的绿化养护费,若养护费不足以偿还的,采购人可向中标人继续追偿。
4、对人员的要求
1.中标人配置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好的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等工作经验,有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有一定数量的熟手技工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能较好地领会管理意图,自觉遵守公园管理各项规定,服从公园管理中心的管理,确保园区的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质量。
2.中标人工作人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需提前十天通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做好交接工作后才能换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若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或管理不力,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中标人需一周内作出换人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扣罚服务费(100~500元/人·次)。投标人须对此单独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绿化、保洁、卫生允许统筹使用。工作人员须穿着统一工装,佩戴工号牌(工衣款式和工号牌必须报采购人备案)。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或做私人工作。工衣、工号牌及雨衣、水鞋、遮阳草帽、口罩等劳保用品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工作人员回乡探亲、休病事假等,及时报备、派人补充。中标方须保证每日有现场负责人到场,以保证采购人与中标人工作上的交接及沟通。如采购人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等现场管理人员不在场,按每次2000元,其他人员不足,按每人每次500元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减,另外还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扣分累计到该月扣分中。投标人须对此单独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中标人配置的工作人员年龄要求:绿化、保洁、设备维护人员男60周岁(含)以下,女55周岁(含)以下;不得招收有违法乱纪记录的人员。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岗前培训。中标人必须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工伤意外保险。中标人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支出自行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劳务纠纷、安全事故等(由于采购人过错引起的除外)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若中标人不积极处理的导致恶劣现象或事故发生的,采购人将扣除发生当月所有的服务费作为惩罚。将扣除发生当月所有的服务费作为惩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本项目各合同包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如遇任务繁重或特殊气候要求(台风、暴雨、接待、活动等)需要突击性完成工作任务时,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指挥,并按采购人要求增加人力或延长工作时间以保证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6.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视情况增加保洁人员。
5、对工具物料的要求
各标段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以下品种、数量和完好能正常使用的机械,,投标人须对此项进行单独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同时鼓励中标人机械化作业:
设备名 称 | 设备要求 | 设备 数量 | 备注 |
高空修剪车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1辆 | 可自有或中 标 后新购、租赁 |
洒水车 | 总容量3.5T及以上 | 2辆 | 自有 |
压缩式垃圾车 | 总质量大于5T/辆 | 1辆 | 自有 |
油锯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5把 | 自有 |
割草机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5台 | 自有 |
绿篱机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3台 | 自有 |
背负式打药机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5台 | 自有 |
喷药车(或养护车)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1台 | 可自有或中 标 后新购、租赁 |
2、物料、工具、器械、养护车辆的保管、维护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如有遗失或因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和赔偿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作业内容及要求
(一)、作业内容:
1、硬地保洁和绿化养护。其中绿化养护工作主要内容:浇灌排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造型、树木修剪整形、中耕除草、树穴硬化物破除清理、树木扶正、植物防护(防寒、旱、高温)、树干涂白、绿地保洁、清理各类原因造成的树木刮倒断枝、绿化和园林设施维护(含易损易耗品更换,如灯泡等)以及临时性、突击性养护任务等。
2、水体(含假山、湖体、溪渠)管护。主要内容:保持水体清洁、防止污染,定期换水,保持水生植物生产范围及生长态势,禁止任何非法养殖活动,水体及岸边绿化保护整洁完好,无堆积物。
3、木平台、雕塑、亭廊等设施刷漆翻新。
4、公园花海的营造(详见各合同包养管区域面积)。
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所有迎检和应急抢险等工作,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对相应区域加强养管。
(二)、作业要求:
A、绿化养护要求:
1、管理制度
采购人对照维护技术要求,对维护进行量化、常态化时时监督管理,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1)管理人员职责:采购人定期对照中标人的维护计划,对服务项目、内容及数量进行复核、检查、纠正或处罚、记录等。巡查发现服务单位管理不到位的,对照《福清市城区公园社会化养管考评表》进行扣分,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养管单位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按日累计扣分。每月以园区为单位汇总巡查扣分和整改情况上报。
(2)月例会及月简报制度:每月定期召集养管单位召开例会,通报当月维护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月的维护计划。
(3)巡查制度:各园区绿化巡查员每日一巡,并按要求填写巡查记录。对园区内因人为踩踏、车辆碾压等情况造成绿化苗木损坏的,由养管单位根据维护管理要求进行修复。
(4)应急措施:在台风、暴雨期间加强各园区巡查,对树木折断、倾倒等及时通知、联动,进行处置,确保绿化正常生长。
(5)公园日常垃圾、落叶,修剪的花草、树叶残枝及杂物要及时清除,要做到上午产生的绿化垃圾上午清,下午产生的下午清,堆积的绿化垃圾不能超过3小时。不按要求处理的,扣罚服务费500元/次,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分数。
2、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1)①总体景观效果好。养护基本到位、得当,基本达到黄土不裸露。②无占用绿地、毁绿、种菜等现象。
乔木修剪抹除不定芽(常年)、修枝整形(1次以上)、开花乔木应在残花、结果期进行修剪以保持树势;地被、灌木修剪2次以上,草皮修剪2次以上;乔木应施肥两次以上,每株用量为有机肥每株1公 斤或复合肥0.2公 斤,地被、草皮施肥施尿素混复合肥一次,10公 斤/亩;结合病虫害发生实际情况,以预防为主,每轮防治用药不少于2次,以控制病虫害发生不影响植物生长势为主。
(2)草坪:1、草坪生长茂盛,适时修剪,确保草坪高度一致,边缘整齐,暖季型草坪(如马尼拉)不超过7cm高度,冷季型草坪(如高羊茅)不超过9cm高度。②无坑洼积水、无砖石瓦砾、无杂物。③无空秃,无明显杂草。生长期不枯黄,叶色正常。
(3)乔木及灌木:①生长势好,株形丰满,枝条疏离得当,通风透光,无枯枝、残花,保持良好的观赏效果。②花灌木适时开花,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花芽剪掉,花谢后及时修剪残花残枝。③造型植物的形状轮廓清晰,枝叶疏密得当,透光,枝叶覆盖均匀,不露枝杆,及时修剪,形状完好。④绿地上的乔木歪斜,影响景观的需扶正。⑤小乔木成活率保证在98%以上,大乔木成活率保证100%。死树应及时挖除补植,补植的树木应选用原来的树种,规格也应相近似。
(4)地被:植物生长良好,覆盖率达98%,无老化现象,无枯枝残花残叶,无缺株断行,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控制一定高度,及时修剪。
(5)宿根花卉: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花谢后应及时去除残花、残枝和枯叶,并加强肥水管理。
(6)其他植物:①藤本植物、花境植物齐整,最佳观赏期后及时修剪、归整。②竹类及时疏伐和清除老竹头,出笋期做到去劣留优,疏密得当。
(7)病虫害控制:建立病虫害防治预案和防治计划。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5%,蛀干性害虫危害率小于2%,无明显危害迹象。(发生病虫害事故,该项全扣)
(8)水肥管理:①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制定年度施肥计划,合理施肥;②施肥一年2次,年施肥能够满足植物正常生长;③根据当地气候、土壤保水情况,适时适量浇水。浇水需保持土壤湿润,④夏季浇水时间避开高温时段道路绿地浇水后,道路地面无明显积水,路面干净。
(9)防灾抗灾:①编制防灾抗灾施工预案,并经业主单位批准,准备充足的抗灾物资以及机械设备等。②防灾措施:灾情来临,应做好闭园工作;灾情季节应做好景观树木加固措施。台风来临时,第一时间出动人员清理受灾场地,及时处理已倒伏植物。台风后应及时疏通道路,修剪断折、下垂的枝条;将歪斜、倒伏的树木扶正,及时清理断枝树叶。
(10)作业规范管理:建有完善养护作业管理制度,涵盖全部养护作业内容和所有养护作业行为,技术档案、养护资料完整。及时上报月度工作总结及养护计划。有修剪、施药、施肥、浇水等作业计划的,应在作业前告知管理部门。①专人养护,配有专管员,每10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养护人员,并保证每个公园至少有1名养护人员;②养护人员通过培训上岗。③养护人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上岗,修剪作业必须有安全帽、安全绳的必要安全措施,④修剪、喷药等作业应设置安全警示,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及行人安全,喷药时间需安排:22:00—翌日5:00。⑤养护人员定岗、定职、定责,明确任务。⑥管理员戴证上岗,跟班作业。⑦当班管理员做好检查记录。落实作业标准,对各种问题及时整改到位。⑧安全生产文明作业。⑨所有相关设备进行有效保养,能正常使用。⑩养护单位负责缴纳施工人员工伤意外保险;
(11)其他:①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养护及保障,突发事件处理得当;无群众投诉、媒体曝光事件。②12345、数字城管件、110投诉电话、市民投诉电话及园林部门转达的投诉件等,要及时处理,提高整改时效;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B、卫生保洁要求
1、管理制度
采购人对照维护技术要求,对维护进行量化、常态化时时监督管理,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1)管理人员职责:采购人定期对照中标人的维护计划,对服务项目、内容及数量进行复核、检查、纠正或处罚、记录等。巡查发现服务单位管理不到位的,对照《福清市城区公园社会化养管考评表》进行扣分,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养管单位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按日累计扣分。每月以园区为单位汇总巡查扣分和整改情况上报。
(2)月例会及月简报制度:每月定期召集养管单位召开例会,通报当月维护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月的维护计划。
(3)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作业纪录。各园区卫生管理员每天巡查2次,并按要求填写巡查记录。由于卫生保洁服务不文明被游客投诉的被证实后每次后扣减服务费100元,而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每次扣减服务费2000元。一年内被曝光两次以上或情况严重的采购人可提前解除合同,采购人有权通知中标人无条件退场,中标人并无权要求事发当月的服务费结算、仅支付前期相关服务费。
(4)公园的清扫保洁范围为公园范围内的地面、绿地、水域等公共场所和雕塑及其他附属设施。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
2、卫生保洁标准
(1)清扫保洁作业时间:清扫保洁范围内每日至少二次普遍清扫(称为普扫),具体次数根据需要而定;公园内所有的路每天至少两次普扫。首次普扫在上午8时前完成。保洁时间:根据公园规定开园时间,保洁时间内,同一地点40分钟必需有保洁人员采用人工或机械的办法进行巡回保洁一次,维持道路清洁。
(2)园路路面每天清扫不少于2次,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每月使用高压清洗机清洗路面2次,清洗路侧石、台阶2次。
(3)按地段放置垃圾箱,并由保洁工每天清洁2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清洗垃圾箱。
(4)各类设施表面保持干净、清洁,无污迹。座椅每两天清洗1次,指示牌、广告牌、宣传橱窗、垃圾桶、楹联、匾额等每隔5天清洗1次,亭、台、廊、阁、榭的地面、园灯、沙井口、明渠、雕像等立面物体每月清洗1次。
(5)卫生保洁:①绿地内(含园路及铺装地面)无白色垃圾、污物或其他有形垃圾及杂物,枝叶上无有形垃圾、晾晒物、吊挂物等未经绿化管理部门允许设置的设施;②树穴、树池内无渣土、砖石等有形废弃杂物,无卫生死角;③垃圾及生产工具按指 定位置及方法摆放;④绿化修剪废弃物及垃圾集中包装推放并当天清运走,堆放不超过1个工作日;无垃圾乱倾倒、乱焚烧现象;⑤公园定期做好除“四害”(鼠、蚊、蝇、蟑螂)工作。⑥公园内不能出现张贴和悬挂未经批准的杂物等;⑦雕塑、园林小品及公园配套设施干净,整洁,及时清理。⑧水体水面无绿藻、无杂物。
(6)对垃圾集中点必须做好美化装饰工作,不得影响景观。每日垃圾外运时做好清扫,每周彻底清扫1次,定期进行药物喷洒。
(7)严禁露天焚烧垃圾,每次扣减服务费2000元。
(8)按要求做好除“四害”工作,定期清理景点的沟渠,及时清除卫生死角。对垃圾池和“四害”孳生地定期进行清理和药物喷洒,每周不少于1次,遇重大节日和活动则增加清理和喷药次数。
(9)文明作业要求:清扫保洁人员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游客。非普扫时间不使用大扫把。清扫保洁工具应摆放整齐,保洁范围内有工具房的应存放在工具房内,保洁垃圾车、小水车不得横向占道。保洁垃圾车装载垃圾时,应覆盖密闭和及时运走。清扫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制作的行业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并佩戴工号牌,且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夜间作业应佩带反光安全标志。洒水车作业应发送警示信号提醒路人,并应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速,避免妨碍路人。
C、水体养护:
1、管理制度
采购人对照维护技术要求,对维护进行量化、常态化时时监督管理,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1)管理人员职责:采购人定期对照中标人的维护计划,对服务项目、内容及数量进行复核、检查、纠正或处罚、记录等。巡查发现服务单位管理不到位的,对照《福清市城区公园社会化养管考评表》进行扣分,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养管单位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按日累计扣分。每月以园区为单位汇总巡查扣分和整改情况上报。
(2)月例会及月简报制度:每月定期召集养管单位召开例会,通报当月维护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月的维护计划。
(3)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作业纪录。各园区卫生管理员每天巡查1次,并按要求填写巡查记录。由于卫生保洁服务不文明被游客投诉的被证实后每次后扣减服务费100元,而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每次扣减服务费2000元。一年内被曝光两次以上或情况严重的采购人可提前解除合同,采购人有权通知中标人无条件退场,中标人并无权要求事发当月的服务费结算、仅支付前期相关服务费。
(4)水域养管范围为公园范围内3米内水面保洁及水生植物的生长范围及生长态势控制。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
2、水体水域养管标准:
(1)水体水面保洁:①水质要求达五类水标准,可达一般景观水域要求。②水循环系统每天开足8小时。③定期换水。④保持水域清洁,水池每天打捞1-2次,保持干净、清洁,无漂浮物。首次打捞应在上午8时前完成。
(2)水生植物:①植株健壮,花、叶色泽正常,无残花败叶。应经常清除杂草。②老化及生长不良的水生植物应及时更换或更新种植。③荷花的生长应控制在甲方要求的范围内。
7、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经采购人考评,中标人在一年内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3次月平均分低于85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
合同实施单价必须按本项目中标价执行,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价格调整的理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工资标准调整、物价上涨等影响本项目服务价格的因素,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8、其他要求
1、因规划、管理或其他原因而出现养管数量的减少,中标人必须同意按照减少的实际养管数量结算。
2、养管范围内的绿化升级改造、更换品种、设施修缮等零星工程,由采购人统一安排的,中标人不得反对。
3、在划定的中标范围内新增的绿地,由采购人统一安排的,中标人不得反对。
4、中标人管理人员事前应与采购人保持沟通并服从采购人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遇到突发性工作要无偿配合公园做好突击性任务。在不影响中标人工作情况下,采购人可安排中标人人员支援采购人其他工作。
5、工作时间内,中标人应按照养管工作需要安排足够养管人员在养管现场工作,每10万㎡配备不少于1名园林、园艺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管理人员,绿地养管人员每1万㎡至少配备1名养护人员,每标段至少配备绿化养护人员35名以上,卫生保洁人员15名以上,并保证公园至少有1名养护人员或保洁人员。未按照投标承诺在养管现场安排足够绿化养护人员、卫生保洁人员作业的,每人每次扣500元。投标人须对此项进行单独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主管部门按照中标人养管工作计划和最低养管人员数量等标准对中标人养管员到位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比计划人数每少1名养管人员的每人每次扣500元。
7、中标人要确保一 线养管人员的稳定,更换人员必须及时通知采购人,中标人不得以通过不正当手法频繁更换人员获取利益。
8、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计划生育政策等),遵守福清市治安、交通、环卫等各项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中标人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
(2)根据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中标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避免由于自身操作方法不当所造成的污染或其它问题而造成附近的人员或公私财产受到干扰、损失或损害。并应保证采购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它开支。
(3)中标人应遵守有关绿化养护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的,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采购人不得要求中标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9、由于条件限制,中标人员工的食、宿及工具、杂物堆放等问题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含在承包款内。
10、中标人的员工须统一着装,所需费用含在承包款内。
11、中标人应为本地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岗位数应占总人数的四成或以上。
12、因不可抗力以外的事故造成养管范围内的树木倒塌、绿化附属设施损毁、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等情况,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13、中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在合同期限内转包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通知无条件退场,并无权要求采购人结算、支付相关服务费。
14、由采购人提供水源接驳口,正常水、电费开支由采购人承担,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水、电的浪费及维修,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须对此单独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5、中标人自行承担必须负责把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产生的垃圾运到垃圾处理场处理。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以后每月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支付给环卫部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供 应 商不能因绿化养护修剪产生较多垃圾导致产生较多的垃圾费而减少修剪或不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修剪的,采购人根据情节轻重扣罚服务费,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分数。须提供单独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6、服务期满中标人未能继续获得采购人新的服务时,中标人要积极配合与下一服务单位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业主正常工作。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用留待交接完后再支付,中标人不配合或以任何方式阻碍和影响采购人进行交接工作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用。
17、各投标人须另附投标分项报价(格式自拟),人员工资、福利、加班、培训、工具、公司管理费、税费等都须在分项报价中详细列出并计算出各项合计价格,若未详细列出上述各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18、关于现有养管工人安置的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接收,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19、投标人应对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所有要求进行逐项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0、附件:《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城区公园社会化养管考评实施暂行办法》(附件1);《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城区公园社会化养管考评表》(附件2)。
附件1: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城区公园社会化养管考评实施暂行办法
为规范市场化工作,提高公园养管作业和管理服务水平,我处决定采用考评的方式对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议结果支付服务经费。具体考评办法如下:
一、作业内容及要求
(三)、作业内容:
1、硬地保洁和绿化养护。其中绿化养护工作主要内容:浇灌排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造型、树木修剪整形、中耕除草、树穴硬化物破除清理、树木扶正、植物防护(防寒、旱、高温)、树干涂白、绿地保洁、清理各类原因造成的树木刮倒断枝、绿化和园林设施维护(含易损易耗品更换,如灯泡等)以及临时性、突击性养护任务等。
2、水体(含假山、湖体、溪渠)管护。主要内容:保持水体清洁、防止污染,定期换水,保持水生植物生产范围及生长态势,禁止任何非法养殖活动,水体及岸边绿化保护整洁完好,无堆积物。
3、木平台、雕塑、亭廊等设施刷漆翻新。
4、公园花海的营造(详见各合同包养管区域面积)。
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所有迎检和应急抢险等工作,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对相应区域加强养管。
(四)、作业要求:
A、绿化养护要求:
1、管理制度
采购人对照维护技术要求,对维护进行量化、常态化时时监督管理,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1)管理人员职责:采购人定期对照中标人的维护计划,对服务项目、内容及数量进行复核、检查、纠正或处罚、记录等。巡查发现服务单位管理不到位的,对照《福清市城区公园社会化养管考评表》进行扣分,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养管单位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按日累计扣分。每月以园区为单位汇总巡查扣分和整改情况上报。
(2)月例会及月简报制度:每月定期召集养管单位召开例会,通报当月维护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月的维护计划。
(3)巡查制度:各园区绿化巡查员每日一巡,并按要求填写巡查记录。对园区内因人为踩踏、车辆碾压等情况造成绿化苗木损坏的,由养管单位根据维护管理要求进行修复。
(4)应急措施:在台风、暴雨期间加强各园区巡查,对树木折断、倾倒等及时通知、联动,进行处置,确保绿化正常生长。
(5)公园日常垃圾、落叶,修剪的花草、树叶残枝及杂物要及时清除,要做到上午产生的绿化垃圾上午清,下午产生的下午清,堆积的绿化垃圾不能超过3小时。不按要求处理的,扣罚服务费500元/次,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分数。
2、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1)①总体景观效果好。养护基本到位、得当,基本达到黄土不裸露。②无占用绿地、毁绿、种菜等现象。
乔木修剪抹除不定芽(常年)、修枝整形(1次以上)、开花乔木应在残花、结果期进行修剪以保持树势;地被、灌木修剪2次以上,草皮修剪2次以上;乔木应施肥两次以上,每株用量为有机肥每株1公 斤或复合肥0.2公 斤,地被、草皮施肥施尿素混复合肥一次,10公 斤/亩;结合病虫害发生实际情况,以预防为主,每轮防治用药不少于2次,以控制病虫害发生不影响植物生长势为主。
(2)草坪:1、草坪生长茂盛,适时修剪,确保草坪高度一致,边缘整齐,暖季型草坪(如马尼拉)不超过7cm高度,冷季型草坪(如高羊茅)不超过9cm高度。②无坑洼积水、无砖石瓦砾、无杂物。③无空秃,无明显杂草。生长期不枯黄,叶色正常。
(3)乔木及灌木:①生长势好,株形丰满,枝条疏离得当,通风透光,无枯枝、残花,保持良好的观赏效果。②花灌木适时开花,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花芽剪掉,花谢后及时修剪残花残枝。③造型植物的形状轮廓清晰,枝叶疏密得当,透光,枝叶覆盖均匀,不露枝杆,及时修剪,形状完好。④绿地上的乔木歪斜,影响景观的需扶正。⑤小乔木成活率保证在98%以上,大乔木成活率保证100%。死树应及时挖除补植,补植的树木应选用原来的树种,规格也应相近似。
(4)地被:植物生长良好,覆盖率达98%,无老化现象,无枯枝残花残叶,无缺株断行,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控制一定高度,及时修剪。
(5)宿根花卉: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花谢后应及时去除残花、残枝和枯叶,并加强肥水管理。
(6)其他植物:①藤本植物、花境植物齐整,最佳观赏期后及时修剪、归整。②竹类及时疏伐和清除老竹头,出笋期做到去劣留优,疏密得当。
(7)病虫害控制:建立病虫害防治预案和防治计划。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5%,蛀干性害虫危害率小于2%,无明显危害迹象。(发生病虫害事故,该项全扣)
(8)水肥管理:①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制定年度施肥计划,合理施肥;②施肥一年2次,年施肥能够满足植物正常生长;③根据当地气候、土壤保水情况,适时适量浇水。浇水需保持土壤湿润,④夏季浇水时间避开高温时段道路绿地浇水后,道路地面无明显积水,路面干净。
(9)防灾抗灾:①编制防灾抗灾施工预案,并经业主单位批准,准备充足的抗灾物资以及机械设备等。②防灾措施:灾情来临,应做好闭园工作;灾情季节应做好景观树木加固措施。台风来临时,第一时间出动人员清理受灾场地,及时处理已倒伏植物。台风后应及时疏通道路,修剪断折、下垂的枝条;将歪斜、倒伏的树木扶正,及时清理断枝树叶。
(10)作业规范管理:建有完善养护作业管理制度,涵盖全部养护作业内容和所有养护作业行为,技术档案、养护资料完整。及时上报月度工作总结及养护计划。有修剪、施药、施肥、浇水等作业计划的,应在作业前告知管理部门。①专人养护,配有专管员,每10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养护人员,并保证每个公园至少有1名养护人;②养护人员通过培训上岗。③养护人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上岗,修剪作业必须有安全帽、安全绳的必要安全措施,④修剪、喷药等作业应设置安全警示,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及行人安全,喷药时间需安排:22:00—翌日5:00。⑤养护人员定岗、定职、定责,明确任务。⑥管理员戴证上岗,跟班作业。⑦当班管理员做好检查记录。落实作业标准,对各种问题及时整改到位。⑧安全生产文明作业。⑨所有相关设备进行有效保养,能正常使用。⑩养护单位负责缴纳施工人员工伤意外保险;
(11)其他:①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养护及保障,突发事件处理得当;无群众投诉、媒体曝光事件。②12345、数字城管件、110投诉电话、市民投诉电话及园林部门转达的投诉件等,要及时处理,提高整改时效;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B、卫生保洁要求
1、管理制度
采购人对照维护技术要求,对维护进行量化、常态化时时监督管理,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1)管理人员职责:采购人定期对照中标人的维护计划,对服务项目、内容及数量进行复核、检查、纠正或处罚、记录等。巡查发现服务单位管理不到位的,对照《福清市城区公园社会化养管考评表》进行扣分,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养管单位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按日累计扣分。每月以园区为单位汇总巡查扣分和整改情况上报。
(2)月例会及月简报制度:每月定期召集养管单位召开例会,通报当月维护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月的维护计划。
(3)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作业纪录。各园区卫生管理员每天巡查2次,并按要求填写巡查记录。由于卫生保洁服务不文明被游客投诉的被证实后每次后扣减服务费100元,而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每次扣减服务费2000元。一年内被曝光两次以上或情况严重的采购人可提前解除合同,采购人有权通知中标人无条件退场,中标人并无权要求事发当月的服务费结算、仅支付前期相关服务费。
(4)公园的清扫保洁范围为公园范围内的地面、绿地、水域等公共场所和雕塑及其他附属设施。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
2、卫生保洁标准
(1)清扫保洁作业时间:清扫保洁范围内每日至少二次普遍清扫(称为普扫),具体次数根据需要而定;公园内所有的路每天至少两次普扫。首次普扫在上午8时前完成。保洁时间:根据公园规定开园时间,保洁时间内,同一地点40分钟必需有保洁人员采用人工或机械的办法进行巡回保洁一次,维持道路清洁。
(2)园路路面每天清扫不少于2次,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每月使用高压清洗机清洗路面2次,清洗路侧石、台阶2次。
(3)按地段放置垃圾箱,并由保洁工每天清洁2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清洗垃圾箱。
(4)各类设施表面保持干净、清洁,无污迹。座椅每两天清洗1次,指示牌、广告牌、宣传橱窗、垃圾桶、楹联、匾额等每隔5天清洗1次,亭、台、廊、阁、榭的地面、园灯、沙井口、明渠、雕像等立面物体每月清洗1次。
(5)卫生保洁:①绿地内(含园路及铺装地面)无白色垃圾、污物或其他有形垃圾及杂物,枝叶上无有形垃圾、晾晒物、吊挂物等未经绿化管理部门允许设置的设施;②树穴、树池内无渣土、砖石等有形废弃杂物,无卫生死角;③垃圾及生产工具按指 定位置及方法摆放;④绿化修剪废弃物及垃圾集中包装推放并当天清运走,堆放不超过1个工作日;无垃圾乱倾倒、乱焚烧现象;⑤公园定期做好除“四害”(鼠、蚊、蝇、蟑螂)工作。⑥公园内不能出现张贴和悬挂未经批准的杂物等;⑦雕塑、园林小品及公园配套设施干净,整洁,及时清理。⑧水体水面无绿藻、无杂物。
(6)对垃圾集中点必须做好美化装饰工作,不得影响景观。每日垃圾外运时做好清扫,每周彻底清扫1次,定期进行药物喷洒。
(7)严禁露天焚烧垃圾,每次扣减服务费2000元。
(8)按要求做好除“四害”工作,定期清理景点的沟渠,及时清除卫生死角。对垃圾池和“四害”孳生地定期进行清理和药物喷洒,每周不少于1次,遇重大节日和活动则增加清理和喷药次数。
(9)文明作业要求:清扫保洁人员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游客。非普扫时间不使用大扫把。清扫保洁工具应摆放整齐,保洁范围内有工具房的应存放在工具房内,保洁垃圾车、小水车不得横向占道。保洁垃圾车装载垃圾时,应覆盖密闭和及时运走。清扫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制作的行业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并佩戴工号牌,且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夜间作业应佩带反光安全标志。洒水车作业应发送警示信号提醒路人,并应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速,避免妨碍路人。
C、水体养护:
1、管理制度
采购人对照维护技术要求,对维护进行量化、常态化时时监督管理,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1)管理人员职责:采购人定期对照中标人的维护计划,对服务项目、内容及数量进行复核、检查、纠正或处罚、记录等。巡查发现服务单位管理不到位的,对照《福清市城区公园社会化养管考评表》进行扣分,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养管单位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按日累计扣分。每月以园区为单位汇总巡查扣分和整改情况上报。
(2)月例会及月简报制度:每月定期召集养管单位召开例会,通报当月维护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月的维护计划。
(3)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作业纪录。各园区卫生管理员每天巡查1次,并按要求填写巡查记录。由于卫生保洁服务不文明被游客投诉的被证实后每次后扣减服务费100元,而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每次扣减服务费2000元。一年内被曝光两次以上或情况严重的采购人可提前解除合同,采购人有权通知中标人无条件退场,中标人并无权要求事发当月的服务费结算、仅支付前期相关服务费。
(4)水域养管范围为公园范围内3米内水面保洁及水生植物的生长范围及生长态势控制。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
2、水体水域养管标准:
(1)水体水面保洁:①水质要求达五类水标准,可达一般景观水域要求。②水循环系统每天开足8小时。③定期换水。④保持水域清洁,水池每天打捞1-2次,保持干净、清洁,无漂浮物。首次打捞应在上午8时前完成。
(2)水生植物:①植株健壮,花、叶色泽正常,无残花败叶。应经常清除杂草。②老化及生长不良的水生植物应及时更换或更新种植。③荷花的生长应控制在甲方要求的范围内。
D、工作人员要求:
1.中标人配置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好的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等工作经验,有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有一定数量的熟手技工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能较好地领会管理意图,自觉遵守公园管理各项规定,服从公园管理中心的管理,确保园区的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质量。
2.中标人工作人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需提前十天通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做好交接工作后才能换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若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或管理不力,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中标人需一周内作出换人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扣罚服务费(100~500元/人·次)。投标人须对此单独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绿化、保洁、卫生允许统筹使用。工作人员须穿着统一工装,佩戴工号牌(工衣款式和工号牌必须报采购人备案)。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或做私人工作。工衣、工号牌及雨衣、水鞋、遮阳草帽、口罩等劳保用品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工作人员回乡探亲、休病事假等,及时报备、派人补充。中标方须保证每日有现场负责人到场,以保证采购人与中标人工作上的交接及沟通。如采购人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等现场管理人员不在场,按每次2000元,其他人员不足,按每人每次500元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减,另外还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扣分累计到该月扣分中。投标人须对此单独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中标人配置的工作人员年龄要求:绿化、保洁、设备维护人员男60周岁(含)以下,女55周岁(含)以下;不得招收有违法乱纪记录的人员。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岗前培训。中标人必须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工伤意外保险。中标人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支出自行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劳务纠纷、安全事故等(由于采购人过错引起的除外)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若中标人不积极处理的导致恶劣现象或事故发生的,采购人将扣除发生当月所有的服务费作为惩罚。将扣除发生当月所有的服务费作为惩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本项目各合同包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 如遇任务繁重或特殊气候要求(台风、暴雨、接待、活动等)需要突击性完成工作任务时,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指挥,并按采购人要求增加人力或延长工作时间以保证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6. 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视情况增加保洁人员。
E、对工具物料的要求:
1、各标段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以下品种、数量和完好能正常使用的机械,投标人须对此项进行单独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同时鼓励中标人机械化作业:
设备名 称 | 设备要求 | 设备 数量 | 备注 | |
高空修剪车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1辆 | 可自有或中 标 后新购、租赁 | |
洒水车 | 总容量3.5T及以上 | 2辆 | 自有 | |
压缩式垃圾车 | 总质量大于5T/辆 | 1辆 | 自有 | |
油锯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5把 | 自有 | |
割草机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5台 | 自有 | |
绿篱机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3台 | 自有 | |
背负式打药机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5台 | 自有 | |
喷药车(或养护车)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1台 | 可自有或中 标 后新购、租赁 |
2、物料、工具、器械、养护车辆的保管、维护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如有遗失或因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和赔偿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F、其他要求
1、因规划、管理或其他原因而出现养管数量的减少,中标人必须同意按照减少的实际养管数量结算。
2、养管范围内的绿化升级改造、更换品种、设施修缮等零星工程,由采购人统一安排的,中标人不得反对。
3、在划定的中标范围内新增的绿地,由采购人统一安排的,中标人不得反对。
4、中标人管理人员事前应与采购人保持沟通并服从采购人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遇到突发性工作要无偿配合公园做好突击性任务。在不影响中标人工作情况下,采购人可安排中标人人员支援采购人其他工作。
5、工作时间内,中标人应按照养管工作需要安排足够养管人员在养管现场工作,每10万㎡配备不少于1名园林、园艺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管理人员,绿地养管人员每1万㎡至少配备1名养护人员,每标段至少配备绿化养护人员35名以上,卫生保洁人员15名以上,并保证公园至少有1名养护人员或保洁人员。未按照投标承诺在养管现场安排足够绿化养护人员、卫生保洁人员作业的,每人每次扣500元。投标人须对此项进行单独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主管部门按照中标人养管工作计划和最低养管人员数量等标准对中标人养管员到位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比计划人数每少1名养管人员的每人每次扣500元。
7、中标人要确保一 线养管人员的稳定,更换人员必须及时通知采购人,中标人不得以通过不正当手法频繁更换人员获取利益。
8、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计划生育政策等),遵守福清市治安、交通、环卫等各项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中标人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
(2)根据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中标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避免由于自身操作方法不当所造成的污染或其它问题而造成附近的人员或公私财产受到干扰、损失或损害。并应保证采购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它开支。
(3)中标人应遵守有关绿化养护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的,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采购人不得要求中标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9、由于条件限制,中标人员工的食、宿及工具、杂物堆放等问题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含在承包款内。
10、中标人的员工须统一着装,所需费用含在承包款内。
11、中标人应为本地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岗位数应占总人数的四成或以上。
12、因不可抗力以外的事故造成养管范围内的树木倒塌、绿化附属设施损毁、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等情况,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13、中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在合同期限内转包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通知无条件退场,并无权要求采购人结算、支付相关服务费。
14、由采购人提供水源接驳口,正常水、电费开支由采购人承担,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水、电的浪费及维修,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须对此单独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5、中标人自行承担必须负责把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产生的垃圾运到垃圾处理场处理。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以后每月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支付给环卫部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供 应 商不能因绿化养护修剪产生较多垃圾导致产生较多的垃圾费而减少修剪或不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修剪的,采购人根据情节轻重扣罚服务费,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分数。须提供单独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6、服务期满中标人未能继续获得采购人新的服务时,中标人要积极配合与下一服务单位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业主正常工作。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用留待交接完后再支付,中标人不配合或以任何方式阻碍和影响采购人进行交接工作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用。
17、各投标人须另附投标分项报价(格式自拟),人员工资、福利、加班、培训、工具、公司管理费、税费等都须在分项报价中详细列出并计算出各项合计价格,若未详细列出上述各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18、关于现有养管工人安置的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接收,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19、评分标准中的技术商务项中的人员若为投标人的分公司人员也予以认可,但需按评分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否则不得分。
二、考核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城区公园社会化养管考评表》
三、考评方式及方法
(一)考评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按照以下档次拨付服务经费:
(1)定期和不定期对养管情况进行考核和检查,并结合有关专项活动进行检查,检查考核分为:
①日常检查(占比50%):
A、现场检查-口头通知整改-复查-公布结果-已整改到位的不扣罚并销单/未整改到位的,发出扣罚通知书并明确限期整改。
B、现场检查-书面通知整改-复查-公布结果-已整改到位的不扣罚并销单/未整改到位的,发出扣罚通知书并明确限期整改。
②抽查和专项检查(占比30%):按照日常检查内容,对合同包内公园进行随机抽查或全面检查。具体处置流程同上。
③内业管理和文明安全作业(占比10%)
④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及公众测评等情况(占比10%)
(2)对中标单位进行月度考评:
①月考核分为90分以上(含)的为合格,月养管金额100%拨付;
②月考核分为85分以上(含)—90分以下的为基本合格。其中低于90分部分,每低1分扣减当月养管金额5000元。
③月考核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其中:月考核分在80分(含)-85分之间的,低于85分部分,每低1分扣减当月养管金额10000元;月考核分低于80分的,每低于1分扣当月养管金额20000元。
(3)月考核评级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记录合格或基本合格一次。月考评不合格的,记不合格一次,中标人一年内连续两次或累计3次月考核评级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并扣除当年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履约的第一个月为过渡期,只考核,要求限期整改,不扣作业经费。第二个月后开始正式对企业进行考评,根据考核情况由采购人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
(二)直接扣除养管经费条款
1、为按作业内容实施的,按作业内容细则扣除相应费用。
2、对限期整改要求两次仍达不到质量要求扣1000元。
3、在抗台风等应急事件中出现责任性事故,发生一次扣除该责任标段10%的当月养管金额。
4、在日常工作中,凡在养管范围内出现“失管、失养”,造成较大面积病虫危害及大面积苗木(包括贵重苗木)死亡的应按整改要求补植,并扣除该责任标段20%的当月养管金额。
四、本办法为暂行办法,若今后有制定更为完善的考评办法,按新办法执行。
城区公园社会化养管标段 考评表 年 月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 日常考评扣分明细(总分100分)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一 | 卫生保洁 | 保洁人员人数每班不少于规定人数,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着装上岗,1分/人/次 | |||||||||||||||||||||||||||||||||
每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园清扫、垃圾日产日清,不过夜,1分/次 | |||||||||||||||||||||||||||||||||||
及时清扫园路等硬地,草坪、灌木丛等绿化地中纸张、饮料瓶、塑料袋、果皮果核、烟头等可捡物,1分/处 | |||||||||||||||||||||||||||||||||||
及时清扫树池坐凳、果皮箱、指示灯、园灯、亭廊等设施上的灰尘、泥土、张贴、涂画、蜘蛛网等,1分/处 | |||||||||||||||||||||||||||||||||||
及时清扫园路等硬地面层沙土、淤泥、积水,1分/处 | |||||||||||||||||||||||||||||||||||
果皮箱按月清洗,2分/个 | |||||||||||||||||||||||||||||||||||
保洁垃圾应在指 定地点临时存放,园内不得有暴露垃圾,不得将垃圾随处丢弃,2分/处 | |||||||||||||||||||||||||||||||||||
清扫工具、垃圾车应在指 定地点存放,2分/处 | |||||||||||||||||||||||||||||||||||
二 | 绿化养护 | 按规定及投标承诺要求配置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作业车辆及巡查考核车辆,2分/次 | |||||||||||||||||||||||||||||||||
工作安排有序、合理。修剪规范,病虫害防治及时、有效;浇水及时;杂草拔除及时,松土、施肥合理、有效;对病、死株及时清理并补植,1分/次 | |||||||||||||||||||||||||||||||||||
无占用绿地、毁绿、种菜等现象,5分/处 | |||||||||||||||||||||||||||||||||||
及时清理各类原因造成的树木刮倒断枝,1分/处 | |||||||||||||||||||||||||||||||||||
三 | 水体(含假山、湖体、溪渠)养管 | 及时打捞水体内的树叶、生活垃圾等漂浮物,水池按要求清洗,1分/处 | |||||||||||||||||||||||||||||||||
四 | 设施维护 | 木平台、亭廊等设施定期刷漆翻新,1分/处 | |||||||||||||||||||||||||||||||||
水电设施建立台账,定期保养,1分/处 | |||||||||||||||||||||||||||||||||||
五 | 花海营造 | 按季节播种时花,做好拔草、浇水、松土、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日常养管,保证盛花期,2分/次 | |||||||||||||||||||||||||||||||||
六 | 日常考评分汇总 | ||||||||||||||||||||||||||||||||||
七 | 日常考评平均分 | ||||||||||||||||||||||||||||||||||
八 | 抽查和专项检查 | 按照日常检查内容,对合同包内公园进行随机抽查或全面检查,2分/次 | |||||||||||||||||||||||||||||||||
九 | 作业规范管理(5分) | 建有完善作业管理制度,涵盖全部作业内容和作业行为,巡查制度、应急措施、技术档案,养管资料完整,及时上报月度总结及养护计划,1分/项,未提交扣5分 | |||||||||||||||||||||||||||||||||
十 | 文明安全作业优质服务(5分) | 规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迎检和应急抢险工作积极配合,1分/项 | |||||||||||||||||||||||||||||||||
作业安全,无安全事故,2分/次 | |||||||||||||||||||||||||||||||||||
节约用水、用电、文明礼貌劝导游客保持公园环境整洁,1分/处 | |||||||||||||||||||||||||||||||||||
十一 | 重大事项(10分) | 凡各级领导批评或新闻媒体通报,经查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分,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必须辞退养管人员。被市文明办考评减分的,按评分标准的2倍计分 | |||||||||||||||||||||||||||||||||
2、如遇数字城管、12345案件,承包人须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并做出书面反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到位,一次扣10分 | |||||||||||||||||||||||||||||||||||
十二 | 月综合考评分(七*50%+八+九+十+十一) | ||||||||||||||||||||||||||||||||||
采购人代表: | 供 应 商代表: |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以合同为准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服务期满且中标人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2. 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现象及采购人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合同到期时无息退还。如中标人违约,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合同为准。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考核合格,按月支付,分36期。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合同为准。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考核合格,按月支付,分36期。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合同为准。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考核合格,按月支付,分36期。 |
1、付款方式:付款结算方式:中标人完成当月绿化养管工作,根据中标金额按照经双方共同在合同中核定的当月养管金额。经采购人考核验收且财政资金到位后,采购人于次月15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人,中标人应出具正式发票。
2、考核验收:
考核分为:
①日常检查(占比50%):
A、现场检查-口头通知整改-复查-公布结果-已整改到位的不扣罚并销单/未整改到位的,发出扣罚通知书并明确限期整改。
B、现场检查-书面通知整改-复查-公布结果-已整改到位的不扣罚并销单/未整改到位的,发出扣罚通知书并明确限期整改。
②抽查和专项检查(占比30%):按照日常检查内容,对合同包内公园进行随机抽查或全面检查。具体处置流程同上。
③内业管理和文明安全作业(占比10%)
④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及公众测评等情况(占比10%)
(2)对中标单位进行月度考评:
①月考核分为90分以上(含)的为合格,月养管金额100%拨付;
②月考核分为85分以上(含)—90分以下的为基本合格。其中低于90分部分,每低1分扣减当月养管金额5000元。
③月考核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其中:月考核分在80分(含)-85分之间的,低于85分部分,每低1分扣减当月养管金额10000元;月考核分低于80分的,每低于1分扣当月养管金额20000元。
(3)月考核评级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记录合格或基本合格一次。月考评不合格的,记不合格一次,中标人一年内连续两次或累计3次月考核评级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并扣除当年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履约的第一个月为过渡期,只考核,要求限期整改,不扣作业经费。第二个月后开始正式对企业进行考评,根据考核情况由采购人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根据项目服务内容,要求报出各公园服务内容的综合单价。各公园服务内容的综合单价以福州市绿地的三级养护标准即5.96元/m2/年为报价上限,超出该上限视投标无效。
2、由于项目上存在服务变更的可能性,如遇政策性调整,中标人应该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综合单价包含:①人员费用:养护、保洁人员工资(含个人部分缴交的五险一金)、管理人员工资【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含专管员)、驾驶员】、企业部分缴交的五险一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福利奖金、养护、保洁人员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及各种突击性活动的加班费等。投标人应保证员工工资待遇标准不得低于福清市最低工资标准,五险一金按当地法规及政策执行。②其他费用:包括养护机械作业车辆和其他养护设备费用(含机械车辆折旧费、养护设备和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用、燃油费、管理费、其他养护设备费用等)、材料费用(含肥料费、劳保用品、垃圾袋、植保用药、易损易耗品等材料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等措施费(含工装费等)、抢险应急费用、税收费、利 润等按采购文件规定完成本项目并经验收合格发生的一切费用。须以分项报价形式体现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电子投标文件价格扣除节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本项目提供的绿地面积、乔木数量和保洁面积为投标人计算投标报价的依据,中 标 后将以采购人现场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并以此计算合同金额,中标人必须接受此约定并对此做相应的声明。投标人应保证员工工资待遇标准不得低于福清市最低工资标准,需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承诺并提供测算依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合同包一投标综合单价报价表(参 考)
招标编号: 货币:人民币
序号 | 名 称 | 招标暂 定面积 | 综合单价(元/m2/年) |
合同包一 | 面积汇总 | 449670 | |
花海面积 | 10000 | ||
1 | 龙江融侨园 | 15000 | |
2 | 龙江富贵园 | 8000 (不含建筑体) | |
3 | 龙江公园(含外滩) | 200000 | |
20000
| |||
4 | 八骏马广场 | 12000 | |
5 | 融侨大酒店南侧三角绿地 | 2500 | |
6 | 茶亭公园 | 7800 | |
7 | 市碑公园 | 2000 | |
8 | 江滨公园 | 8670 | |
9 | 南门桥头公园 | 3200 | |
10 | 虎溪公园西园(B区) | 30000 | |
虎溪公园西园(C区) | 13800 | ||
虎溪公园西园(A区) | 15000 | ||
11 | 虎溪公园东园(含南非园) | 99200 | |
12 | 革命纪念碑公园 | 12500 | |
年养管服务费(元): | |||
三年养管服务费总额(元) |
合同包二投标综合单价报价表(参 考)
招标编号: 货币:人民币
序号 | 名 称 | 招标暂 定面积(㎡) | 综合单价(元/m2/年) |
合同包二 | 面积汇总 | 411051 | |
花海面积 | 20000 | ||
1 | 龙江生态文化园 | 150000 | |
2 | 市民休闲公园(含外滩) | 99951 | |
23000 | |||
3 | 湿地公园A段 | 20000 | |
4 | 太城溪公园(福融路东侧) | 4800 | |
5 | 太城溪公园(福通路西侧) | 25300 | |
6 | 光电园憩园 | 10000 | |
7 | 两馆一中心 | 65000 | |
8 | 体育公园 | 13000 | |
年养管服务费(元): | |||
三年养管服务费总额(元) |
合同包三投标综合单价报价表(参 考)
招标编号: 货币:人民币
序号 | 名 称 | 招标暂 定面积(㎡) | 综合单价(元/m2/年) |
合同包三 | 面积汇总 | 423537 | |
花海面积 | 5000 | ||
1 | 天宝陂公园 | 88000 | |
2 | 观音埔公园 | 51000 | |
3 | 观音埔桥下绿地 | 9500 | |
4 | 溪下公园 | 40000 | |
5 | 西圣公园 | 3600 | |
6 | 街心公园 | 3300 | |
7 | 一拂广场 | 4500 | |
8 | 凤凰公园 | 7800 | |
9 | 龙山公园 | 35000 | |
10 | 南江滨公园 | 5000 | |
11 | 利桥-水南桥两岸绿地(新亚公园) | 25000 | |
12 | 大北溪西岸公园(一期) | 30000 | |
13 | 滨江休闲带 | 28000 | |
14 | 南洋溪两侧绿地(中联名城内护坡) | 10937 | |
15 | 火墩尾山公园(一期) | 15000 | |
16 | 新城花海 | 26000 | |
17 | 玉融山环山栈道(一期) | 40900 | |
年养管服务费(元): | |||
三年养管服务费总额(元) |
注:合同包一花海统一按5元/平方/年进行报价,否则投标无效,面积汇总指1-12项的汇总,年养管服务费指1-12项和花海的年养管服务费的合计;合同包二花海统一按5元/平方/年进行报价,否则投标无效,面积汇总指1-8项的汇总,年养管服务费指1-8项和花海的年养管服务费的合计;合同包三花海统一按5元/平方/年进行报价,否则投标无效,面积汇总指1-17项的汇总,年养管服务费指1-17项和花海的年养管服务费的合计。
特别说明: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的“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中附上以下承诺书,否则投标无效。
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方在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合同包 )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 ),如果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并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如遇突击性工作任务时,我方应积极支持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期间的抢险救灾任务、应急响应任务,承诺在三天内保证道路畅通且须提供以下抢险救灾设备:1、抢险人数不少于20人;2、5t及以上的压缩式垃圾车不少于2辆;3、油锯不少于5把;4、抽水泵不少于3台;5、发电机不少于2台;6、高空修剪车不少于1辆。中 标 后未按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到位的,每次扣减当月养管经费1万元。
二、承诺工作人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需提前十天通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做好交接工作后才能换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若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或管理不力,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中标人需一周内作出换人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扣罚服务费(100~500元/人·次)。
三、承诺保证每日有现场负责人到场,以保证采购人与中标人工作上的交接及沟通。如采购人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等现场管理人员不在场,按每次2000元,其他人员不足,按每人每次500元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减,另外还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扣分累计到该月扣分中。
四、承诺工作时间内,按照养管工作需要安排足够养管人员在养管现场工作,每10万㎡配备不少于1名园林、园艺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管理人员,绿地养管人员每1万㎡至少配备1名养护人员,每标段至少配备绿化养护人员35名以上,卫生保洁人员15名以上,并保证公园至少有1名养护人员或保洁人员。未按照投标承诺在养管现场安排足够绿化养护人员、卫生保洁人员作业的,每人每次扣500元。
五、承诺因我方原因造成的水、电的浪费及维修,由我方承担。
六、承诺自行承担必须负责把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产生的垃圾运到垃圾处理场处理。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以后每月由我方自行承担支付给环卫部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承诺我方不因绿化养护修剪产生较多垃圾导致产生较多的垃圾费而减少修剪或不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修剪的,采购人根据情节轻重扣罚服务费,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分数。
七、承诺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以下品种、数量和完好能正常使用的机械:
设备名 称 | 设备要求 | 设备 数量 | 备注 |
高空修剪车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1辆 | 可自有或中 标 后新购、租赁 |
洒水车 | 总容量3.5T及以上 | 2辆 | 自有 |
压缩式垃圾车 | 总质量大于5T/辆 | 1辆 | 自有 |
油锯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5把 | 自有 |
割草机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5台 | 自有 |
绿篱机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3台 | 自有 |
背负式打药机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5台 | 自有 |
喷药车(或养护车) | 符合日常作业需求 | 1台 | 可自有或中 标 后新购、租赁 |
八、关于该项目(合同包 )的现有养管工人安置的问题,我方承诺无条件予以接收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