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十五楼会议室设备采购及修缮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JC-GK-201906-B1490-IDN
招标编号:[350181]HW[GK]2019010
采购人: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十五楼会议室设备采购及修缮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JC-GK-201906-B1490-IDN。
2、招标编号:[350181]HW[GK]2019010。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6)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B、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注:以上政策如在公告期间有变更、修改,则按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前最新的政策执行。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清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29号
联系方法:15605087266
13、代理机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联系方法:电话:0591-87509888;传真:0591-87956826;邮箱:hwzb_fj@163.com;网址:http://fjhwzb.com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4000000 | 8000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1)投标人需自行前往现场勘察工程量,勘察时间统一为报名截止时间后第一个工作日,时间为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7点,如未前往现场勘察视为默认了解项目工程量,中标后须无条件达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因未前往现场勘察或现场勘察不足导致中标后无法达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视为虚假应标。(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联系人:郭警官,联系电话:15605087266,各潜在投标人须事先和采购人约定勘察时间后前往实地勘察;。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不允许活页装钉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18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正本、副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人的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a.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 b.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c.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d.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中关于“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规定“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b.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b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b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 b3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 b4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b5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章,则出现单位负责人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或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其中:
(1)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未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以下分别简称:“强制类节能产品”、“优先类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节能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
(2)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未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环保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
(3)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4)在财政部会同上述国家部委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或环保清单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数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按照最新一期执行。
(5)未在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应提交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载明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性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9、采取分包、转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10、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11、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12、投标人的技术项(F2×A2)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
明细 |
---|
1、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加★号技术参数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的技术项(F2×A2)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
明细 |
---|
交付地点、交货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售后服务、报价等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件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明细 |
---|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明细 |
---|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高于合同包最高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要求提供分项报价而未提供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一、扣除方法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须提供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中标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 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 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单独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2.1 | 49 | 由评委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第五章的技术参数”中提出的技术规格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打分,投标人所投设备全部响应“第五章的技术参数”中各项技术规格要求的,得满分49分;“▲”标示的参数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他参数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F2.2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设计方案(从系统设计思路,整体架构,技术先进性,开放性、易用性、扩展性和可靠性,符合当今设计主流、系统开发相关标准规范、系统配置的通用性、稳定性、安全性,符合业务需求等方面)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F2.3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装修方案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1分,须提供详细方案及措施、装修效果图,未提供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3.1 | 1 | 投标人具有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壹级标准得1分,贰级标准得0.5分,其余不得分。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F3.2 | 1 | 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的得1分。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F3.3 | 1 | 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F3.4 | 1 | 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的得1分。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F3.5 | 1 |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1分。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F3.6 | 1 |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F3.7 | 1 |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F3.8 | 1 |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F3.9 | 1 |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F3.10 | 1 |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F3.11 | 1 | 投标人获得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成熟度二级及以上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F3.12 | 1 | 根据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的工期能够至少提前20天完工的得1分。 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承诺函格式自拟。 |
F3.13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体系健全性、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维保响应情况)的优劣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3分、一般得2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 6.8 |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带星号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2)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加分: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所投产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如有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福清检察院会议室的建筑面积约为196平米,是一个多功能会议厅,会场布局:长14米;宽14米。现设有主席台、报告厅等,本项目需对会议厅进行整体改造。针对现代会议室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各投标人需结合图纸,对系统的功能需求和现场实际分布情况进行了解。主要建设LED显示系统、会议扩声系统、会议声讨系统、舞台灯光、中控系统等组成。装修改造部分包含原会议厅,增设控制室,同时需对会议厅配套卫生间进行同步改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 满足交流会议,报告会议,培训,研讨会,决策会议等功能。
2) 解决传统会议室扩声系统声压级不均匀、语言清晰度差的问题。
3) 采用数字话处理器和数字周边处理器,支持多种工作模式,例如会议讨论模式,节目模式、远程会议模式等,可根据不同的需要快速调节话筒前级处理器,满足不同模式的音响扩音。
4) 采用多编组调音台,多路编组输出,解决会议室开展远程视频会议时远程音频与本地音频信号分组输出。
5) 预置多组出厂会场效果和工作模式,现场调试可下载直接使用,无需进行复杂调试。
6) 采用软件调试和设置,可根据现场的环境、位置摆放、音箱摆放、会议的类型等进行预先设置和实时调节,系统可以与集中控制系统对接,通过集中控制系统进行管理。
7) 根据会议类型设置压限效果,防止信号输出过大,带来过大的音频电流,烧坏音箱。
8) 根据会议类型设置噪音门效果,滤波多余的噪音输入音响设备,产生噪音,影响音响扩声效果。
9) 音箱采用一对一定阻传输方式,音箱与功放阻抗匹配,采用全频宽频音箱,还原出最佳的音质效果。
1) 解决传统会议室话筒单元发言布线繁琐、容易受到干扰、滋生各种杂音的问题。
2) 解决传统会议室发言系统功能单一、扩展性差的问题。
3) 解决传统会议室话筒单元发言容易引起啸叫、拾音距离短的问题。
4) 需支持投票表决、签到。
1) 显示系统屏幕采用P1.6产品,像素间距为≤1.66mm
2) 解决传统不同视频信号类型格式需要购买各种转换器转换问题。
3) 解决多路视频信号汇聚统一调度切换问题。
4) 能将不同的图像信息分别送入不同的屏幕系统,满足不同情况下的视频显示功能要求。
5) 支持VGA、HDMI、DVI等接口。
6) 能够分别将不同形式的视频信息如DVD、摄像机、笔记本、录像机等视频信息显示到led屏。
7) 大屏未工作时采用红色样式电动幕布遮盖整块大屏
1) 解决传统会议室控制繁琐问题,比如一个会议室要控制DVD播放,需要到机房操作;控制投影幕升降需要找投影幕的遥控器;控制投影机的开关需要找投影机的遥控器;控制电动窗帘需要找电动窗帘的遥控器;控制会议室的空调开关需要找空调的遥控器等。
2) 具有视频切换管理控制功能。
3) 具有摄像机控制功能。
4) 具有系统电源管理功能。
5) 具有DVD播放机控制功能。
6) 具有支持IPAD、Iphone、Android控制功能。
1) 创造完全的舞台布光自由空间,适应一切布光要求。
2) 为使该系统能够持续运行,适当加大储备和扩展空间。
3) 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和安全性作为重要指标。
4) 高效节能冷光新型灯具被引入系统设 计中。
1) 采用≥55寸LCD拼接屏。
2)采用4块≥55寸LCD拼接屏,以2*2的安装方式拼接。
3) 可显示与主席台大屏同样的输出画面
4) 能够分别将不同形式的视频信息如DVD、摄像机、笔记本、录像机等视频信息显示到大屏。
1) 采用像素点间距≤4.75mm;
1) 针对原有会议系统进行改造,将原有落地式摄像机,改为自动升降式,实现在未使用的情况下通过自动升降功能上升至天花板,在使用的情况下下降至固定点位。
1) 针对以上的各套子系统的建设全面改造及装修现有会议室。
2) 会议室楼层卫生间改造
3) 需提供会议室改造后的整体效果图
4) 附本项目装修设 计图纸(共2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 |||||
品目号 | 序号 | 品名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1 | 1 | LED全彩显示屏 | 1. 投标产品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10万小时,故障平均修复时间MTTR不超过15分钟。 2. 产品经过抗振、抗冲击、抗碰撞、跌落检测,且产品外观无损坏,能正常工作。 3. 投标产品LED像素点间距≤1.66mm,灰度等级≤16bit。 4. 箱体要求:箱体采用压铸铝箱体设 计,质量稳定可靠;屏幕表面做不反光处理,安装要求为箱体拼装,并且带后盖,表面平整无明显缝隙; 5. 投标产品水平和垂直视角≥170°;亮度均匀性≥98%,色度均匀性≤±0.001Cx、Cy之内。 6. 投标产品的显示单元亮度≥1200Nits(色温≥6500K,校正后),对比度≥8000:1;色温2000K~10000K可调;刷新率≥3840Hz。 7. ▲输入信号支持≥4K输入,信号兼容性强,支持DVI、HDMI、DP、VGA等信号的输入方式。(须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应具有电源线安全试验,电源(a.c.)引出线必须使用三芯电源线,其中地线必须出设备的保护接地端牢固,其接触电阻不应大于0.5欧姆,并应能承受不小于19.6N的拉力作用60S不损伤和脱落。(须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段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应能承受≥1.5KV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抗电强度试验,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10. 泄漏电流试验:泄漏电流应不大于5mA(AC峰值)(须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 显示屏净尺寸:宽7.9290m*高2.4016m | 19 | m2 |
2 | 发送卡 | 1. 产品支持≥1个DVI、≥1个HDMI、≥1个DP输入接口,支持≥4K分辨率信号接入(须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产品支持640*480至3840*2160之间的多种分辨率视频信号自适应接入和视频信号输出,支持条屏模式,最大支持10000*100点。(须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产品支持缩放功能,可将输入信号进行缩放,以匹配LED的分辨率输出。 4. 产品支持亮度调节,可以通过客户端、遥控器、PAD及物理按键进行调节,并支持多台设备同时调节(需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产品支持倍帧功能,可以将输入为≥30Hz的信号转成≥60Hz信号输出。 6. ▲产品可开启LED显示屏智能除湿模式,让显示屏亮度逐渐提升,支持图片上传作为底图显示,且图片可轮巡。(须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6 | 张 | |
3 | 配电柜 | 1.类型:20KW配电柜。 2.控制:PLC控制器,网络远程控制。 3.输入电压380V。 4.输出电压220V。 5.输出回路:双三相回路,回路个数≥6个单相。 | 1 | 套 | |
4 | LED全彩屏落地支架 | 1.落地式支架适用于任意屏幕及任意搭建环境,是最为通用的支架架构。在定完屏幕尺寸及造型后,支架会针对屏幕进行专用一体设 计。此种类支架结构牢固,现场屏幕安装成型快,适用于大部分屏幕搭建场景。 2. 支架为落地式设 计,最大限度方便现场操作; 3. 落地式支架为封闭设 计,能有效延长设备的维护周期; | 24.25 | m2 | |
5 | 单基色LED | 1. 投标产品需通过静电放电抗扰度、浪涌抗扰度、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和温度适应性检测试验。 2. 投标产品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100,000小时,故障平均修复时间MTTR不超过15分钟。 3. 产品经过抗振、抗冲击、抗碰撞、跌落检测,且产品外观无损坏,能正常工作。 4. 投标产品LED像素直径≤3.75mm,像素点间距≤4.75mm;LED灯管的每个像素点由1纯红LED灯构成 5. 投标产品水平和垂直视角≥140°;亮度均匀性≥97%。 6. 投标产品的显示单元亮度≥600Nits。 7. 投标产品的LED像素失控率≤1/10000。 8. 显示屏净尺寸长11.86m*高0.304m | 3.61 | m2 | |
6 | 控制卡 | 1.单/双基色异步接收卡 2.控制点数8192*128或者4096*256或者2048*512) 3.区域支持的功能:图文/字幕/动画/农历/时间/模拟表盘/正负计时/温度/温湿度/噪声。 | 1 | 张 | |
7 | 单基色LED屏支架 | 壁挂支架由多个壁挂框架拼装组成,用膨胀螺钉将支架固定在承重墙上 | 1 | 套 | |
8 | LCD拼接屏 | 1.尺寸:≥55英寸; 2.分辨率:≥1920x1080; 3.响应时间:≤12ms; 4.对比度:≥4000:1; 5.亮度:≥500cd/㎡; 6.物理拼缝:≤3.5mm; 7.输入接口支持:VGA≥1,DVI≥1,BNC≥1,YPbPr≥1,HDMI≥1,USB≥1 8.输出接口支持:VGA≥1,DVI≥1,BNC≥1 9.寿命:≥60000 小时; | 4 | 台 | |
9 | LCD拼接屏支架 | 支架由多个框架拼装组成 | 4 | 套 | |
10 | 拼接处理器 | 1. 投标产品的视频输入接口DVI口≥16,输出接口DVI口≥16. 2. 多设备之间的视频数据通过光纤级联传输延时≤100ms。 3. ▲投标产品主控板具有≥16个串口支持挂载≥128个RS485控制设备,可将IP数据发送至串口。主控板具有≥7个RJ45网络接口、≥6个光纤接口、≥1个USB接口。(须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产品具备三码流编码功能:样机支持主码流、子码流、第三码流编码输出功能。 5. 投标产品应支持超高分辨率输入能力须满足或超过以下分辨率:支持接入4096x4320、8192x2160、15360x6480、15360x8460、16384x6480等分辨率图像信号(须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投标产品支持1、2、4、6、8、9、12、16、25、32、36、48、64画面分割显示。 7. 投标产品支持显示预案功能,可将样机的视频输出状态保存为场景,可设置多个场景并可对每个场景进行配置、清空、复制、修改、切换等操作,可实现多个场景轮巡切换、(预案)轮巡。 8. 投标产品支持虚拟云台控制功能,具备虚拟云台控制按键,可调整球机和云台的运行速度和方向,并且支持多用户云台抢占、云台控制锁定功能 9. ▲投标产品支持手动视频切换功能,支持将选定的视频输入切换到选定的视频输出,支持视音频同步切换、异步切换,画面切换时不出现黑屏。(须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投标产品支持视音频同步输出,支持多组轮巡同步切换。 11. 投标产品支持存储功能,可支持RAID0、1、3、5;支持RAID和逻辑卷在线动态扩展,提供基于RAID写一次读多次防篡改技术。 12. 投标产品音频编码功能:具备G.722、G.711u、G.711A、PCM格式编码选项。 13. 投标产品支持多个视频输出拼接画面上编辑字符信息功能。 14. 投标产品支持视频输入通道参数设置功能,可对单个视频输入通道进行分辨率、帧率、码率、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色调、去噪等参数设置,图像显示模式可设定标准、室内、室外、弱光等显示模式进行设置(须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通过光纤级联交换机和多块光纤级联板进行总线扩容,实现多台设备之间数据调用和跨设备拼接。 16. 投标产品支持走廊模式显示功能。 17. 输出分辨率应具备但不限于1024x768、1280x720、1280x1024、1280x800、1280x960、1366x768、1440x900、1400x1050、1680x1050、1920x1080、1600x1200、1920x1200、3840x2160、7680x1080、5760x1080、3840x1080、1920x2160、1920x3240、1920x4320等输出分辨率信号 18. 投标产品具有同一输入通道的视频图像在不同输出端口显示的失步误差小于1ms。 19. 投标产品可在视频输出通道叠加图片LOGO,且LOGO位置可以调整(须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 投标产品的信号源采集后经过高速背板总线到输出显示所用时间应≤35ms;图像切换时间应≤20ms。 21. 投标产品应支持基于光纤信号实现集群功能。可通过集群节点进行统一管理;支持多台设备信号源不经过编解码实现相互调用功能,图像可以跨设备进行拼接、漫游等操作;可支持≥16台设备统一管理控制。并且集群节点支持热备功能,故障后支持自动切换。 22. 支持接入具备≥2个万兆光口及≥20个千兆电口板卡,并且支持VLAN配置功能。 23. 投标产品支持超显功能:即支持输出最大1个64x1920x1080分辨率的电脑桌面或者输出≥8个分辨率小于8x1920x1080的电脑桌面;支持PPT、Excel、Word、TXT、JPEG、BMP、PNG、CAD等图形界面显示功能;支持设置800x600-15360x840分辨率,并且可以自定义分辨率 | 1 | 台 | |
11 | 机柜 | 1.行业标准尺寸设 计,符合消防认证IP30标准; | 1 | 套 | |
12 | 专业音箱(主音箱) | 1.阻抗:≥8Ω 4.灵敏度:≥98dB/W/M | 2 | 只 | |
13 | 专业功放 | 1、两声道功放有三档输入灵敏度选择(支持0.775V/1V/1.44V),可轻松接纳宽幅度范围信号源输入。输入座接地脚接地和悬浮控制。 4、采用标准XLR+TRS1/4” 复合多功能输入接口,更加方便不同用户需求。智能削峰限幅器,控制功率模块及扬声器系统在安全范围内工作。 | 2 | 台 | |
14 | 专业音箱(辅音箱) | 1.阻抗:≥8Ω | 2 | 只 | |
15 | 专业音箱(低音) | 1.阻抗:≥8Ω | 2 | 只 | |
16 | 专业功放 | 1、设备支持开机软启动,支持高品质变压器和低阻大容量电解滤波,内置30Hz/50Hz高通滤波器;支持智能控制强制散热设 计,内置智能压限系统。 3、采用XLR/TRS接口输入接口,支持过流保护、直流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具有电源 、保护、失真指示灯。 | 1 | 台 | |
17 | 无线话筒 | 1、采用UHF超高频段双真分集接收,并采用DPLL数字锁相环多信道频率合成技术;V/A显示屏在任何角度观察字体清晰同时显示信道号与工作频率。红外对频功能,能方便、快捷的使发射机与接收机频率同步,超强的抗干扰能力,能有效抑制由外部带来的噪音干扰及同频干扰。 | 1 | 套 | |
18 | 调音台 | 1、具有≥8路单声道输入通道,支持≥8个话筒兼容线路输入,具有≥1组效果返送。具有≥2组立体声输入通道(≥4路单声道);单声道话筒接口支持+48V幻像电源,可直接给幻像话筒供电。 | 1 | 台 | |
19 | 音频处理器 | 1、采用≥96KHz采样频率,≥32-bit DPS处理器,≥24-bitA/D及D/A转换,支持直接用面板的功能键和拔轮进行功能设置或是连接电脑通过PC控制软件来控制。 | 1 | 台 | |
20 | 话筒天线 | 1、宽频定向天线680-960MHz;适用于GSM,CDMA,WCDMA,WLAN,LTE网络;频带范围:680~960MHz,增益:≥11dB。 | 1 | 对 | |
21 | 电源时序器 | 1、支持≥8通道电源时序打开/关闭,支持远程控制(上电+24V直流信号)≥8通道电源时序打开/关闭—当电源开关锁处于off位置时有效。 | 2 | 台 | |
22 | 抑制器 | 1、采用≥96KHz采样频率,≥32-bit DPS处理器,≥24-bitA/D及D/A转换,支持数字信号输入输出通道提供coaxial,AES及光纤接口。 | 1 | 台 | |
23 | 会议系统主机 | 1、采用5GHz的通信频段,拥有更强的抗干扰能力,提供更大的带宽和传输速度,并不受移动电话和其他蓝牙设备干扰,确保实现最佳的信号接收。采用不少于128位AES加密技术,支持WPA/WPA2无线安全技术,防止窃听和非授权访问,提供更高的会议系统机密性。 9、频率响应范围20Hz~20KHz,总谐波失真 | 1 | 台 | |
24 | 会议主席单元 | 1、桌面式话筒采用5GHz的通信频段,不少于48KHz采样率,要求内部具有DSP音频处理,没有“噗噗”的低频冲击声,内部具有反馈抑制功能,可有效地防止啸叫。 | 1 | 只 | |
25 | 会议代表单元 | 1、桌面式话筒采用5GHz的通信频段,不少于48KHz采样率,要求内部具有DSP音频处理,没有“噗噗”的低频冲击声,内部具有反馈抑制功能,可有效地防止啸叫。 5、支持多点触摸电容按键。支持中英文语言界面切换。支持签到、表决功能。 | 19 | 只 | |
26 | 发射器 | 1、采用最新802.11ac方案,能为用户提供一个安全稳定高速的无线网络。支持接入无线单元≥50个。 | 1 | 台 | |
27 | 充电箱 | 1、充电箱具有≥10个USB接口,支持使用USB线充电,提供5V供电。一端连接充电器一端连接会议单元。支持同时插满所有USB接口,供设备批量充电。 | 2 | 台 | |
28 | 数字环境噪声检测器 | 1. 自动识别扩声现场噪声和节目的声压级。 8.全数字噪音采集探头;级联功能:分别一路输入一路输出。 9.为保证系统的兼容性和稳 定 性,此设备需与会议系统主机为同一品 牌。 | 1 | 台 | |
29 | 200WLED影视聚光灯 (色温可调) | 1.输入电压:AC100~240V,50/60Hz | 9 | 台 | |
30 | 灯光控台 1024 | 1. DMX512/1990标准,最大1024个DMX控制通道,两路光电隔离信号输出。 | 1 | 台 | |
31 | 直通 12*4kw | 1.供电:三相五线制AC380V±10%,频率50Hz±5%. | 1 | 台 | |
32 | 信号放大器 | 1.≥1路DMX512数码输入,≥1路DMX512直接输出。 输入输出光电隔离 。 2.≥8路独立放大驱动输出。 3.信号放大整形功能,延长信号传输距离。 4.增强数据总线接入设备数量的能力。保护灯光控制台DMX512输出接口,故障现场隔离,提高数字式灯光控制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5.独立的LED信号指示。 6.电源:AC100~240V/50-60HZ | 1 | 台 | |
33 | 无线路由器 | 1. ≥2个百兆WAN、≥3个百兆LAN,支持LAN/WAN互换 2.标配大功率双天线,信号增益高达≥7dBi 3.无线速率≥300Mbps 4.上网行为管理/QoS/防火墙,企业级无线路由器 | 1 | 台 | |
34 | 手持平板 | 1.安卓操作系统 2. ≥10.8英寸 | 1 | 台 | |
35 | 24口全千兆交换机 | 1.千兆电口≥24个,千兆Combo≥4个,Console口≥1 2.交换容量≥256Gbps、包转发率≥96Mpps 3.支持802.1Q标准VLAN; 4.支持STP、RSTP; 5.支持静态聚合、动态聚合; 6.支持IGMP Snooping; 7.支持DHCP Snooping 8.支持端口隔离; 9.支持MAC地址绑定; 10.支持对组播/未知单播/广播的风暴抑制 11.支持WEB、CLI、Telnet管理; 12.支持SNMP网管; | 1 | 台 | |
36 | 中央控制主机 | 1.采用标准≥19英寸机柜设 计,面板具有指示灯,可直观反馈串口、红外、设备的工作状态;支持通过IOS平台/安卓平台等移动设备终端进行集中式管控。 2.面板有≥4.3英寸触摸彩屏,可查看IP地址、修改IP地址。具备≥1路TF卡接口,实现项目中的程序导入或导出。 3.支持不同操作端对中控进行管控,支持操作状态双向反馈功能,对设备的控制执行状态可一目了然。支持多台网络中控主机实现级联控制,达到互联、互控的效果。 4.采用可编程控制平台,交互式的控制结构,中英文可编程界面。全面支持第三方设备及控制协议,支持用户自定义编程设置任何控制协议或者控制代码。 5.采用至少32位Cortex-A8 ARM架构内嵌式处理器,处理速度最高可达720MHz。主机内置≥256MDPR及8GEMMC的大容量FLASH 存储器。 6.内嵌智能红外学习功能模块,无须配置专业学习器。可导入各种常用的电器设备的红外代码库到主机,并实现控制。支持串口环出功能,主机≥8路串口均可实现任意一个输入都可以从另外一个串口环出。 7.主机具备≥8路独立可编程串口,可收发RS-232,RS-485及RS-422信号,≥8路独立可编程IR红外发射口,≥8路数字I/0输入输出控制口,带保护电路,≥8路弱电继电器控制接口,≥1个NET网络控制接口,可做外部功能扩展使用,可并接256个网络设备。 8.支持全制式环保电源(110V-240V),适合任何地区。 | 1 | 台 | |
37 | 墙面控制面板 | 1.产品内置 ≥3.5英寸高分辨率全彩显示搭配电容式触摸玻璃面板,操作顺滑简单。 2.内置ARM9 核处理器,处理性能强劲,满足各类程序运算要求。 3.支持通过RS485控制,可通过RS485报文与中控通信交互,满足各类智能电器、智能控制的硬件连接需求。 4.采用电源模组与主面板分离式设 计,整机安装简单可靠。 5.配套UI修改工具,可进行UI图片更换。 | 1 | 台 | |
38 | 环境开关控制器 | 1.具有≥8路自动、手动电源控制器,内置≥8个20A继电器,最大负责能力4400W/单路;配合中控主机使用,用于控制灯光、电动投影幕、电动窗帘等会议室周边设备。 2.每路继电器都有三连接点的接线柱,具有常开与常闭的功能,载入容量单路功率≥20A。 3.具有复位按键,支持恢复到出厂的默认设置。具有1路网络接口,支持通过网络实现远程控制,(投标人提供复位按键及网口接口截图佐证)。 4.具有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及≥8个继电器的开关状态指示灯。 5.具有键盘锁(LOCK)功能,放置误操作,便于用于维护管理。 | 1 | 台 | |
39 | 中央空调 | 1.制冷能力:≥56KW 制热能力:≥63KW 2. 制冷功率:≤16.2KW 制热功能:≤16.8KW 3. 机身尺寸:宽≥1340mm*深≥765mm*高≥1740mm 4. 风量:≥16000m3/h 5. 机外静压:≥82Pa 6. 噪音:≤63dB(A) 7.IPLV:≥7W/W | 1 | 套 | |
40 | 辅材 | 视频会议自动升降支架及舞台电动幕布及相关配套材料 | 1 | 批 | |
41 | 系统集成 | 系统集成,包括技术服务,调试服务 | 1 | 项 | |
1-2 | 1 | 智能控制软件(核心产品) | 中央控制智能系统 1、支持移动端远程操作电脑或大屏的PPT等文档功能,并且支持PPT全屏、翻页等功能。 2、支持放大镜放大局部功能,可对PPT中文字等较小或看不清的部分进行放大操作。 3、具备基本辅助工具,包括画笔、聚光灯、放大镜等,画笔颜色、画笔大小通过移动端轻松可调。 4、通过移动端与电脑端软件进行互动,通过移动端扫描二维码方式与电脑或大屏端连接。 5、移动端可作为移动展台使用,可将资料实物通过移动端设备拍摄上传至电脑或大屏放大讲解。 6、支持在移动端控制图片的缩放、旋转、标注/擦除等操作。 7.主要包括硬件逻辑模块、软件逻辑模块、红外代码管理、编译、下载、监视等。 8.编程软件支持添加与实际工程对应硬件的逻辑模块。 9.实现串口代码数据、IR红外数据、继电器、I/O数据等的代码转发、逻辑算法处理等编程功能。 10.支持界面设 计软件实现中控控制界面的制作及编辑,支持互锁模式,支持3D按键等灵活的按键设 计模块。 大屏综合控制系统 1. 软件支持针对小型系统的非集中式管理模式,可以将多个组件安装在同一PC上,进行高度集成。 2. 软件支持三级用户权限和≥50个用户的账户管理系统:针对小型系统,提供超级管理员,管理员和操作员三级用户权限管理和≥50个用户的账户管理,满足各个系统的权限管理方案。 3. 软件支持用户权限批量设置功能以及超级用户密码找回功能。 4. 软件支持界面容器化处理模式:在客户端组件的界面设 计上,精心采用容器化处理,简化了多屏和单屏切换的处理方式,大幅改善多屏操作感受。 5. 软件支持提供图片式可视化控制面板,以用户体验为重心,颠覆式的采用所需即可用的模式,提供一个功能的多个入口,以期达到最大限度减少用户操作步骤的目标。 6. 软件支持B/S客户端。 7. 软件支持在客户端组件的界面元素上,支持需要才可见的显示方式,在日历,时间 条,工具栏,系统信息栏等多处,加入该设 计模式,最大限度的节省有限的屏幕显示空间。 8. 软件支持设置虚拟LED配置,内容可设置显示的文字内容,设定显示模式、移动速度、字体大小和颜色等参数,并且虚拟LED支持在电视墙区域内任意拖动。 9. 软件支持可以支持大屏底图设置功能,在底图窗口单击右键可以选择“显示”或“隐藏”底图。底图支持直接拖动改变位置,也支持改变大小,最大可以覆盖整个大屏。 软件支持大屏拼接解码上墙功能,实现窗口缩放、窗口切换、拼接、开窗、分割、漫游、电视墙预案、报警联动上墙、本地电脑桌面上墙。 | 1 | 套 |
2 | 项目维护 | 项目维护,含三年的维保等 | 1 | 项 | |
1-3 | 1 | 房屋修缮 | 后附工程量清单 | 1 | 项 |
附品目号1-3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项目名 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十五楼会议室设备采购及修缮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工程名 称:福清检察院会议室及15层卫生间修缮 | 第1页 共9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 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装饰工程 | ||||||||
会议室 | ||||||||
装饰 | ||||||||
1 | 011609002001 | 隔断隔墙拆除 | (1)拆除原有木作墙体 | m2 | 26.450 | |||
2 | 011601001001 | 砖(石)砌体拆除 | (1)拆除原有墙体 | m3 | 1.840 | |||
3 | 011606001001 | 楼地面龙骨及饰面拆除 | (1)拆除原有地台 | m2 | 56.690 | |||
4 | 011606002001 | 墙柱面龙骨及饰面拆除 | (1)拆除原有木包住 | m2 | 7.500 | |||
5 | 011605001003 | 平面块料拆除 | (1)拆除原有块料地面 | m2 | 155.300 | |||
6 | 011606003001 | 天棚面龙骨及饰面拆除 | (1)拆除天棚吊顶 | m2 | 208.070 | |||
7 | 011608001001 | 铲除油漆涂料面 | (1)墙面油漆铲除 | m2 | 177.710 | |||
8 | 011610001001 | 门窗拆除 | (1)拆除原有窗 | 樘 | 6.000 | |||
9 | 01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1)废弃料品种:拆除垃圾 | m3 | 20.640 | |||
10 | 011302001001 | 天棚吊顶 | (1)跌级吊顶 | m2 | 95.310 | |||
11 | 011302001002 | 天棚吊顶 | (1)锯齿形艺术吊顶 | m2 | 99.640 | |||
12 | 010810002001 | 木窗帘盒 | (1)3*4阻燃防腐木龙骨 | m | 18.730 | |||
13 | 011406001002 | 抹灰面油漆涂料 | (1)刷白色水泥漆(一底两面) | m2 | 220.890 | |||
14 | 011502002003 | 木质装饰线 | (1)18mm阻燃防腐夹板 | m | 55.720 | |||
15 | 010810005001 | 窗帘轨 | (1)成品铝合金窗帘双轨 | m | 29.300 | |||
16 | 010402001001 | 砌块墙 | (1)封住原有窗洞口 | m3 | 1.570 | |||
17 | 011201004002 | 立面砂浆找平层 | (1)调控室 | m2 | 13.700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项目名 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十五楼会议室设备采购及修缮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工程名 称:福清检察院会议室及15层卫生间修缮 | 第2页 共9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 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3)9厚1:3水泥砂浆找平 | ||||||||
18 | 010807001001 | 金属(塑钢、断桥)窗 | (1)铝合金推拉窗(70系列断桥隔音玻璃) | m2 | 25.640 | |||
19 | 011103002001 | 橡胶板卷材楼地面 | (1)2.5mm厚亚麻地板 | m2 | 214.280 | |||
20 | 011104002001 | 竹、木(复合)地板 | (1)40*40*2方钢间距300*300 | m2 | 56.914 | |||
21 | 011101005001 | 自流坪楼地面 | (1)3mm厚自流平水泥砂浆 | m2 | 211.920 | |||
22 | 011101006001 | 平面砂浆找平层 | (1)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3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 | m2 | 211.920 | |||
23 | 011108001002 | 石材零星项目 | (1)20厚云多拉灰大理石门槛石 | m2 | 0.770 | |||
24 | 011408001001 | 墙纸裱糊 | (1)米色墙纸 | m2 | 47.460 | |||
25 | 011406003001 | 满刮腻子 | (1)墙纸位置 | m2 | 50.200 | |||
26 | 011207001001 | 墙面装饰板 | (1)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3*4阻燃防腐木龙骨 | m2 | 67.240 | |||
27 | 011502001002 | 金属装饰线 | (1)50宽1.0厚玫瑰金不锈钢线条 | m | 32.480 | |||
28 | 011502002001 | 木质装饰线 | (1)显示屏木质门套(150*70) | m | 14.060 | |||
29 | 011502002002 | 木质装饰线 | (1)40宽木质线条 | m | 36.860 | |||
30 | 010809004001 | 石材窗台板 | (1)窗台板材质、规格、颜色:窗台20mm云朵拉灰大理石面层 | m2 | 1.280 | |||
31 | 011105006001 | 金属踢脚线 | (1)踢脚线高度:40mm | m | 31.110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项目名 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十五楼会议室设备采购及修缮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工程名 称:福清检察院会议室及15层卫生间修缮 | 第3页 共9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 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32 | 011406001003 | 抹灰面油漆涂料 | (1)水泥漆(一底两面) | m2 | 18.220 | |||
33 | 011501022001 | 办公台 | (1)调控室柜台 | 个 | 1.000 | |||
34 | 010807001002 | 金属(塑钢、断桥)窗 | (1)玻璃品种、厚度:雾化玻璃(通电) | m2 | 1.160 | |||
35 | 011207001002 | 墙面装饰板 | (1)基层材料种类、规格:18厚阻燃防腐板基层 | m2 | 8.280 | |||
36 | 011304001002 | 灯带槽 | (1)附墙灯带(50+73) | m2 | 0.560 | |||
37 | 011304001003 | 灯带槽 | (1)附墙灯带(285+160) | m2 | 0.960 | |||
38 | 011207001003 | 墙面装饰板 | (1)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3*4阻燃防腐木龙骨 | m2 | 12.530 | |||
39 | 010801002001 | 木质门带套 | (1)定制天然木饰面门及门套(1610*2450) | 樘 | 2.000 | |||
40 | 010801001002 | 折叠门 | (1)650*2820mm(两侧) | m2 | 22.000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项目名 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十五楼会议室设备采购及修缮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工程名 称:福清检察院会议室及15层卫生间修缮 | 第4页 共9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 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3)折叠门轨道 | ||||||||
41 | 011207001005 | 墙面装饰板 | (1)封住原有门洞 | m2 | 9.324 | |||
42 | 011604002001 | 立面抹灰层拆除 | (1)铲除原有砂浆找平 | m2 | 118.140 | |||
43 | 011201004001 | 立面砂浆找平层 | (1)找平层砂浆厚度、配合比:20厚1:2防水水泥砂浆找平抹灰 | m2 | 118.140 | |||
44 | 010903002002 | 墙面涂膜防水 | (1)外墙面 | m2 | 118.140 | |||
45 | 011406001004 | 抹灰面油漆涂料 | (1)白色乳胶漆(一底两面) | m2 | 118.140 | |||
过道 | ||||||||
装饰 | ||||||||
46 | 011605001004 | 平面块料拆除 | (1)拆除原有块料地面 | m2 | 62.410 | |||
47 | 011608001002 | 铲除油漆涂料面 | (1)墙面油漆铲除 | m2 | 164.370 | |||
48 | 010103002002 | 余方弃置 | (1)废弃料品种:拆除垃圾 | m3 | 2.372 | |||
49 | 011606003003 | 天棚面龙骨及饰面拆除 | (1)拆除原有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 | m2 | 62.410 | |||
50 | 011103002002 | 橡胶板卷材楼地面 | (1)2.5mm亚麻地面 | m2 | 62.410 | |||
51 | 011101005002 | 自流坪楼地面 | (1)3mm厚自流平水泥砂浆 | m2 | 62.410 | |||
52 | 011101006002 | 平面砂浆找平层 | (1)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3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 | m2 | 62.410 | |||
53 | 011302001005 | 天棚吊顶 | (1)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轻钢龙骨吊顶 | m2 | 62.410 | |||
54 | 011406001005 | 抹灰面油漆涂料 | (1)白色水泥漆(一底两面) | m2 | 113.805 | |||
55 | 011105006003 | 金属踢脚线 | (1)踢脚线高度:50mm | m | 38.120 | |||
56 | 011204003002 | 块料墙面 | (1)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1200*900mm仿大理石面砖 | m2 | 35.731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项目名 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十五楼会议室设备采购及修缮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工程名 称:福清检察院会议室及15层卫生间修缮 | 第5页 共9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 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57 | 011502001001 | 金属装饰线 | (1)线条材料品种、规格、颜色:1.0mm玫瑰金不锈钢 | m | 6.000 | |||
卫生间 | ||||||||
装饰 | ||||||||
58 | 011605001001 | 平面块料拆除 | (1)拆除原有块料地面及找平层 | m2 | 34.190 | |||
59 | 011605002001 | 立面块料拆除 | (1)拆除墙面块料面层及水泥砂浆基层 | m2 | 118.430 | |||
60 | 011609002002 | 隔断隔墙拆除 | (1)拆除原有卫生间隔断 | m2 | 12.320 | |||
61 | 011606003002 | 天棚面拆除 | (1)拆除原有铝板集成吊顶 | m2 | 34.190 | |||
62 | 011612002005 | 卫生洁具拆除 | (1)拆除原有洗脸盆 | 套 | 2.000 | |||
63 | 011612002006 | 卫生洁具拆除 | (1)拆除原有洗脸台 | 套 | 1.000 | |||
64 | 011612002007 | 卫生洁具拆除 | (1)拆除原有小便器 | 套 | 5.000 | |||
65 | 011612002008 | 卫生洁具拆除 | (1)拆除原有蹲便器 | 套 | 3.000 | |||
66 | 011609002003 | 隔断隔墙拆除 | (1)拆除原有木质隔墙 | m2 | 13.650 | |||
67 | 010103002003 | 余方弃置 | (1)废弃料品种:拆除垃圾 | m3 | 11.660 | |||
68 | 011102003001 | 块料楼地面 | (1)结合层厚度、砂浆配合比:20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 | m2 | 30.370 | |||
69 | 011101006003 | 平面砂浆找平层 | (1)40厚细石砼找平 | m2 | 30.370 | |||
70 | 011102003003 | 块料楼地面 | (1)结合层厚度、砂浆配合比:20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 | m2 | 3.820 | |||
71 | 010904002001 | 楼(地)面涂膜防水 | (1)1.5mm聚氨酯两遍 | m2 | 35.729 | |||
72 | 010903002001 | 墙面涂膜防水 | (1)1.5mm聚氨酯两遍(H=1500) | m2 | 62.090 | |||
73 | 011108001001 | 石材零星项目 | (1)工程部位:20厚云朵拉灰大理石 | m2 | 0.330 | |||
74 | 011302001004 | 天棚吊顶 | (1)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龙骨基础 | m2 | 34.190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项目名 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十五楼会议室设备采购及修缮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工程名 称:福清检察院会议室及15层卫生间修缮 | 第6页 共9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 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300*300mm铝板集成吊顶及收边线 | ||||||||
75 | 011204003001 | 块料墙面 | (1)安装方式:20厚1:2.5水泥砂浆粘贴 | m2 | 118.430 | |||
76 | 010808005001 | 石材门窗套 | (1)面层材料品种、规格:20后黑金砂大理石石材门窗套、压面 | m2 | 3.430 | |||
77 | 011505010001 | 镜面玻璃 | (1)镜面玻璃品种、规格:明镜(1000*1800mm) | m2 | 1.800 | |||
78 | 011505001001 | 洗漱台 | (1)奥斯灰大理石台面(1800*600) | 个 | 1.000 | |||
79 | 011210005001 | 隔断 | (1)蹲位防潮板隔断(H=2000) | m2 | 14.440 | |||
安装工程 | ||||||||
会议室改造 | ||||||||
电气工程 | ||||||||
80 | 030404017001 | 配电箱 | (1)配电箱MX | 台 | 1.000 | |||
81 | 030411003001 | 桥架 | (1)MR-100×100 | m | 110.100 | |||
82 | 030413001001 | 铁构件 | (1)电缆桥架支撑架制作 | kg | 48.220 | |||
83 | 030408001001 | 电力电缆 | (1)室内铜芯电力电缆敷设 WDZ-YJY-4×50+1×25 五芯电力电缆敷设 | m | 96.500 | |||
84 | 030408006001 | 电力电缆头 | (1)1KV以下室内干包式铜芯电力电缆(电缆截面≤50mm2) | 个 | 2.000 | |||
85 | 030411001001 | 配管 | (1)砖、混凝土结构暗配 JDG16 | m | 202.920 | |||
86 | 030411001002 | 配管 | (1)砖、混凝土结构暗配 JDG20 | m | 98.860 | |||
87 | 030411001003 | 配管 | (1)砖、混凝土结构暗配 JDG25 | m | 19.000 | |||
88 | 030411001004 | 配管 | (1)砖、混凝土结构暗配 JDG40 | m | 60.000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项目名 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十五楼会议室设备采购及修缮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工程名 称:福清检察院会议室及15层卫生间修缮 | 第7页 共9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 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89 | 030411001006 | 配管 | (1)金属软管DN15 | m | 66.400 | |||
90 | 030411001007 | 配管 | (1)金属软管DN25 | m | 2.400 | |||
91 | 030411004001 | 配线 | (1)穿照明线 WDZ-BYJ-2.5 | m | 1128.020 | |||
92 | 030411004002 | 配线 | (1)线槽配线 WDZ-BYJ-2.5 | m | 349.380 | |||
93 | 030411004003 | 配线 | (1)穿动力线 WDZ-BYJ-4 | m | 45.660 | |||
94 | 030411004004 | 配线 | (1)穿动力线 WDZ-BYJ-6 | m | 122.000 | |||
95 | 030411004005 | 配线 | (1)线槽配线 WDZ-BYJ-6 | m | 172.150 | |||
96 | 030411004006 | 配线 | (1)穿动力线 WDZ-BYJ-16 | m | 307.500 | |||
97 | 030404035001 | 插座 | (1)二、三极插座 | 个 | 20.000 | |||
98 | 030404035002 | 插座 | (1)二、三极插座,地插 | 个 | 11.000 | |||
99 | 030412004001 | 装饰灯 | (1)LED灯带 | m | 64.700 | |||
100 | 030412004002 | 装饰灯 | (1)安全出口灯 | 套 | 2.000 | |||
101 | 030412004003 | 装饰灯 | (1)射灯 | 套 | 9.000 | |||
102 | 030412004004 | 装饰灯 | (1)双头斗胆灯 | 套 | 43.000 | |||
103 | 030412004005 | 装饰灯 | (1)双头斗胆灯(带应急蓄电池) | 套 | 9.000 | |||
104 | 030412004006 | 装饰灯 | (1)筒灯 | 套 | 2.000 | |||
105 | 030412004007 | 装饰灯 | (1)吸顶灯 | 套 | 9.000 | |||
106 | 030404034001 | 照明开关 | (1)单联单控开关 | 个 | 1.000 | |||
107 | 030411006001 | 接线盒 | (1)接线盒安装(暗装接线盒) | 个 | 84.000 | |||
108 | 030411006002 | 接线盒 | (1)接线盒安装(暗装开关(插座)盒) | 个 | 32.000 | |||
109 | 030411006003 | 接线盒 | (1)普通开关、按钮安装(空白面板安装) | 个 | 10.000 | |||
消防改造 (含消防栓,消防管等等,本项费用含在本合同包预算内) | ||||||||
卫生间改造 | ||||||||
电气工程 | ||||||||
110 | 030411001008 | 配管 | (1)砖、混凝土结构暗配 JDG16 | m | 52.990 | |||
111 | 030411001009 | 配管 | (1)金属软管DN15 | m | 9.600 | |||
112 | 030411004007 | 配线 | (1)穿照明线 WDZ-BYJ-2.5 | m | 187.770 | |||
113 | 030404035003 | 插座 | (1)二、三极插座 | 个 | 2.000 | |||
114 | 030412004008 | 装饰灯 | (1)筒灯 | 套 | 9.000 | |||
115 | 030404031001 | 小电器 | (1)排气、送风、照明三合二 | 个/套/台/ | 3.000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项目名 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十五楼会议室设备采购及修缮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工程名 称:福清检察院会议室及15层卫生间修缮 | 第8页 共9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 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16 | 030411006004 | 接线盒 | (1)接线盒安装(暗装接线盒) | 个 | 12.000 | |||
117 | 030411006005 | 接线盒 | (1)接线盒安装(暗装开关(插座)盒) | 个 | 2.000 | |||
水卫工程 | ||||||||
118 | 031001006001 | 塑料管 | (1)室内塑料给水管(热熔连接) 外径40mm以内 | m | 10.900 | |||
119 | 031001006002 | 塑料管 | (1)室内塑料给水管(热熔连接) 外径50mm以内 | m | 12.310 | |||
120 | 031001006003 | 塑料管 | (1)室内塑料排水管(粘接) 外径50mm以内 | m | 6.490 | |||
121 | 031001006004 | 塑料管 | (1)室内塑料排水管(粘接) 外径75mm以内 | m | 3.940 | |||
122 | 031001006005 | 塑料管 | (1)室内塑料排水管(粘接) 外径110mm以内 | m | 8.720 | |||
123 | 031004014001 | 给、排水附(配)件 | (1)地漏安装(公称直径50mm以内 带存水弯) | 个/组 | 4.000 | |||
124 | 031004014002 | 给、排水附(配)件 | (1)地面扫除口安装(公称直径100mm以内) | 个/组 | 2.000 | |||
125 | 031004007001 | 小便器 | (1)壁挂式小便器安装(感应式) | 组 | 5.000 | |||
126 | 031004006001 | 大便器 | (1)蹲式大便器安装(感应式) | 组 | 3.000 | |||
127 | 031004003001 | 洗脸盆 | (1)洗脸盆(台上式 冷水) | 组 | 2.000 | |||
128 | 031004004001 | 洗涤盆 | (1)洗涤盆(单嘴) | 组 | 1.000 | |||
129 | 011612002001 | 卫生洁具拆除 | (1)拆除小便器 | 套 | 5.000 | |||
130 | 011612002002 | 卫生洁具拆除 | (1)拆除大便器 | 套 | 3.000 | |||
131 | 011612002003 | 卫生洁具拆除 | (1)拆除洗脸盆 | 套 | 2.000 | |||
132 | 011612002004 | 卫生洁具拆除 | (1)拆除拖把池 | 套 | 1.000 | |||
十五层过道 | ||||||||
电气工程 | ||||||||
133 | 030411001010 | 配管 | (1)砖、混凝土结构暗配 JDG16 | m | 4.400 | |||
134 | 030411001011 | 配管 | (1)砖、混凝土结构明配 JDG16 | m | 74.080 | |||
135 | 030413001002 | 铁构件 | (1)铁构件制作与安装(一般铁构件制作) | kg | 8.816 | |||
136 | 030411001012 | 配管 | (1)金属软管DN15 | m | 20.800 | |||
137 | 030411004008 | 配线 | (1)穿照明线 WDZ-BYJ-2.5 | m | 264.590 | |||
138 | 030404034002 | 照明开关 | (1)双联单控开关 | 个 | 2.000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项目名 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十五楼会议室设备采购及修缮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工程名 称:福清检察院会议室及15层卫生间修缮 | 第9页 共9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 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39 | 030412004010 | 装饰灯 | (1)吸顶灯 | 套 | 17.000 | |||
140 | 030412004011 | 装饰灯 | (1)应急吸顶灯 | 套 | 9.000 | |||
141 | 030411006006 | 接线盒 | (1)接线盒安装(暗装接线盒) | 个 | 26.000 | |||
142 | 030411006007 | 接线盒 | (1)接线盒安装(暗装开关(插座)盒) | 个 | 2.000 | |||
合 计 |
备注: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风险,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超出备件等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部分需对以上货物进行分项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中 标后,采购人在实际采购数量有增减时,以中 标人的分项报价进行即时结算。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9号通知精神,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品目号1-2(序号:1,中央控制智能系统)”,若有多家代 理商用同一品 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第6.4项号中的规定执行。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清市清昌大道29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设备到场,安装无质量问题 |
2 | 设备调试后无质量问题 |
3 | 修缮部分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合同总额的50% |
2 | 30 | 到货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合同总额的30% |
3 | 20 | 项目整体验收后,无质量问题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合同总额的20% |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为原装的合格设备。若国家要求强制3C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的3C认证,拒绝无认证的产品。拒绝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 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三无产品”。
2、投标人必须列出全部货物的明细表,包括产品名 称、品 牌、型号、配置、数量、单价、总价、投标总价、备注等;列出包中每个设备未列入的满足工程采购所必需的其他配备要求的明细表。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作全面说明。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4、投标人必须提供福建省维修点的基本情况和技术人员情况。
5、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中货物安装、验收、培训等基本要求,制定货物发运、安装、验收、培训等工作方案。
(二)、质量保证、售 后服务基本要求
1、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要求中标人提供整体项目及产品叁年质量保证(招标要求的技术要求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叁年免费上门服务,终身有偿维护。
2、质保期内需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3、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中标人响应时间应为4小时以内,48小时内修复使用;若 96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方的正常使用。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质量保证、售 后服务基本要求,对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免费保修期、特殊保修条款、有偿服务范围和免费更换配件等作出明确承诺和说明。各投标人还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可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 后服务计划(含质保期时间)和内容。
5、中 标人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仍须对业主提供优质服务,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只收取成本费(包括零配件)。
6、工程质量标准:全部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及福建省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进行施工,并达到合格标准。
7、进场的所有产品必须是优质、全新、未用、配套齐全、无损的,且主要技术参数符合要求。经采购人检验其规格、质量和数量,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检验不合格的,中标方应予无条件调换。
8、施工中所有材料必须达到采购人要求,若未达要求造成的材料浪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应自行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 计和工期
1、中标方应按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 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进度计划七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中标方必须按采购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采购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中标方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采购人确认后执行。因中标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中标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四)、设备安装及调试
1、中标人应负责将设备初验收合格后,运至用户所在处并提供设备的免费安装调试。
2、中标人在设备安装前应派员进行实地勘察,设 计安装调试方案,确保有关线路设 计合理、运行可靠、维护方便。
3、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用户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4、安装调试到位后的设备由中标人及用户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
5、设备验收前,中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6、中标人向用户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7、中标人在用户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中标人应提供免费安装现场培训(如需去厂家培训、考察等异地费用不含在投标总价内,即不列入政府采购费用支出)。
(五)、货物质量要求和验收依据、程序
1、货物质量要求
中标人应提供质量合格货物,如发现“三无产品”(即在设备上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 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标牌)、翻新或以次充好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2、验收依据
验收以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为依据。
3、验收程序
3.1货物数量验收:按照投标文件所列的产品清单进行数量验收并形成数量验收单。
3.2货物交付并安装结束后,中标人自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验收组会同中标人进行交货检验。交货验收后一周内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无条件免费更换货物。
(六)、培训要求
为了保证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设备良好运行,要求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提供有关系统设备(软件)功能、安装、操作、设 计、维护等方面的现场培训(培训资料每人一套),使其具备熟练地使用设备、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熟练维护设备的能力,能指导采购人其他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工作。
(七)、技术资料要求
中标人应向用户方提供以下原包装箱内的所有原厂资料及附件,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1、产品验收标准;
2、技术说明书;
3、使用说明书;
4、零部件目录;
5、备品备件;
6、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
7、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八)、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中标人若无故延期交货,须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7、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投标人还应保证招标采购单位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9、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为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非正规正版产品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其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九)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业主代表确认后,中标人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业主代表应在同中标人商议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的期限。
(1)设 计变更;
(2)由业主造成的阻止、障碍;
(3)不可抗力;
(4)可能会出现的,但不是中标人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上述原因,中标人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业主赔偿违约金。违约金赔偿办法为:工程每逾期一天,赔偿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天;延期超过七天后,每逾期一天,赔偿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天。赔偿金由采购人在工程款中直接扣减。
(十)、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中标人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中标人全部负责。
2、文明施工要求
(1)中标人必须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产生,并争创“文明工地”。
(2)严禁在院内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3)按照部颁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4)其余有关施工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请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 新的标准 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
4、施工机具进场要求
施工机具按时进场,并满足施工的需要,否则,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风险费用
风险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时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另行计算。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属国家强制性规定:
(1)、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规定(若有):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节能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位置复印件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