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医层流、氧气、检验科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FQSGSZXWSY-JC-201906-B0655-IDN

项目编号:[350181]ZY[CS]2019002

 

 

 

 

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医层流、氧气、检验科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医层流、氧气、检验科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A8-FQSGSZXWSY-JC-201906-B0655-IDN。

   3.项目编号:[350181]ZY[CS]2019002。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层流和氧气维修保养 1(年) 300000
300000 6000
2
2-1 检验科医疗设备维护保养 1(年) 250000
250000 500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无

包:2
         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

  址:福清市高山镇西江路1号

联系人:郑本春

联系方法:059185881249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路99号三友大厦13B单元

联系人:陈先生、蔡女士

联系方法:0591-87527653

 

 

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3.2.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无

包:2
         无

2

3.2.2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3

6.3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4

9.1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5

10.1

提交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

其他:无。

6

10.3.1

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

无。

7

11.1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8

14.4

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无。

9

14.9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10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11

22.2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23.1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

13

24.1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4

25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采购人,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2、其他:
①、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标。 ②、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须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一次性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执行。代理服务费缴交帐号 开户名: 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帐 号:1402201009600007936。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

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磋商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

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d.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此项审查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

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

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因未携带CA证书或者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平台显示相关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提交相对应纸质响应文件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拒绝。

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磋商文件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的供应商,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将被否决。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12)其他:无。

(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磋商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磋商程序

 

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 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无。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合同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合同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包1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50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30 根据投标人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各项规定要求的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由评委会进行评分,投标人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0分,其他未带“★”号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带“★”号技术参数为不可偏离的实质性参数,负偏离一项,按无效投标处理。
2、相关制度、计划及总体服务要求 3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现状提交企业和员工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计划和目标,维修服务流程﹑医疗设备管理等制度,投标人相关服务达到医院相应等级评审及管理要求等内容。由评委横向评议,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3、维护保养服务 3 根据投标人切合医院情况提供的维护保养管理计划、设备维护周期、维护保养的项目、具体操作方法等相关规程情况,由评委横向评议,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4、巡检服务 3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日常医疗设备巡检制度﹑巡检管理办法、设备巡检报表、现场检修计划等内容,由评委横向评议,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5、质控管理服务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纳入质控的医疗设备的种类与方案(常见的风险、故障及预防措施);安全检测方案、性能检测方案;周期性检查医疗设备方案等情况,由评委横向评议,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6、应急预案 3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突发事件的响应时间及处理方案,包括特殊时期(如法定节假日、春节期间、检察评比等)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人员配置等承诺和全面性情况,由评委横向评议,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7、远程监控管理 3 为了保证医院设备的良好运行,随时发现问题,投标人应具备对设备运行环境的实时远程监管,及时排除问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远程监控管理方案,由评委横向评议,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8、整体服务解决方案 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驻场服务要求的情况,由评委对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实施细节方案,由评委横向评议,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20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企业综合实力 2 根据投标人商业信誉、履约情况等方面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体系认证情况 3 投标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考评依据。
维护响应计划 3 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进行评分,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时间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维修工具配备 2 根据投标人切合医院情况提供的维修工具配置专业完善情况进行评议,由评委横向评议,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业绩情况 3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2015年1月1日至今由投标人所完成的同类维保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被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用户评价意见 3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维保服务的质量以及以往用户对服务的反馈评价意见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该评价格式自制,由以往用户盖章确认,每个用户正面评价的,每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3分。
本地化服务 3 根据各投标人设置的服务机构设置地点、可能产生的运输成本、是否熟悉本地情况、沟通交流方便性、应急处理能力、是否可到现场监督检查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评分。
投标文件制作情况 1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体制作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1分,良的得0.5分,一般或差的不得分。要求材料证明充分,翻阅与查找方便,文书表达规范、条理清晰。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30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无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描述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价格扣除办法: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价人近两个月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产总额的相关佐证材料;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其他中小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应同时提供该制造商以上佐证材料。和由投标企业(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 注: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同时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该政策;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包2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50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30 根据投标人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各项规定要求的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由评委会进行评分,投标人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0分,其他未带“★”号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带“★”号技术参数为不可偏离的实质性参数,负偏离一项,按无效投标处理。
2、相关制度、计划及总体服务要求 3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现状提交企业和员工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计划和目标,维修服务流程﹑医疗设备管理等制度,投标人相关服务达到医院相应等级评审及管理要求等内容。由评委横向评议,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3、维护保养服务 3 根据投标人切合医院情况提供的维护保养管理计划、设备维护周期、维护保养的项目、具体操作方法等相关规程情况,由评委横向评议,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4、巡检服务 3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日常医疗设备巡检制度﹑巡检管理办法、设备巡检报表、现场检修计划等内容,由评委横向评议,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5、质控管理服务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纳入质控的医疗设备的种类与方案(常见的风险、故障及预防措施);安全检测方案、性能检测方案;周期性检查医疗设备方案等情况,由评委横向评议,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6、应急预案 3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突发事件的响应时间及处理方案,包括特殊时期(如法定节假日、春节期间、检察评比等)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人员配置等承诺和全面性情况,由评委横向评议,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7、远程监控管理 3 为了保证医院设备的良好运行,随时发现问题,投标人应具备对设备运行环境的实时远程监管,及时排除问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远程监控管理方案,由评委横向评议,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8、整体服务解决方案 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驻场服务要求的情况,由评委对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实施细节方案,由评委横向评议,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20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企业综合实力 2 根据投标人商业信誉、履约情况等方面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体系认证情况 3 投标人获得ISO9001、ISO0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考评依据。
维护响应计划 3 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进行评分,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时间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维修工具配备 2 根据投标人切合医院情况提供的维修工具配置专业完善情况进行评议,由评委横向评议,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业绩情况 3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2015年1月1日至今由投标人所完成的同类维保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5分,满分3分。【需提供相关服务合同或设备维修发票,未同时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用户评价意见 3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维保服务的质量以及以往用户对服务的反馈评价意见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该评价格式自制,由以往用户盖章确认,每个用户正面评价的,每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3分。
本地化服务 3 根据各投标人设置的服务机构设置地点、可能产生的运输成本、是否熟悉本地情况、沟通交流方便性、应急处理能力、是否可到现场监督检查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评分。
投标文件制作情况 1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体制作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的得1分,良的得0.5分,一般或差的不得分。要求材料证明充分,翻阅与查找方便,文书表达规范、条理清晰。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30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无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描述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价格扣除办法: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价人近两个月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产总额的相关佐证材料;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其他中小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应同时提供该制造商以上佐证材料。和由投标企业(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 注: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同时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该政策;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

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四、评审报告

 

 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其他规定

 

 5.1其他规定

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2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及要求:

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

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合格的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3.1.1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2特别规定

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

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

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三、响应文件编制

 

7.应标要求

7.1供应商可按照合同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合同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

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响应文件有效期:

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0.磋商保证金:

  10.1供应商应在参加竞争性磋商之前按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0.3磋商保证金退还:

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

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

(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

   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         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

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四、竞争性磋商

 

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

  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

   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

14.2 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

(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

(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14.2.2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得分未超过技术总分的50%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带“★”号技术参数为不可偏离的实质性参数,负偏离一项,按无效投标处理。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条款的

商务符合性
明细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条款的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明细
投标人报价超过磋商文件最高限价的;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未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为无效报价。
包:2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得分未超过技术总分的50%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带“★”号技术参数为不可偏离的实质性参数,负偏离一项,按无效投标处理。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条款的

商务符合性
明细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条款的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明细
投标人报价超过磋商文件最高限价的;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未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为无效报价。

   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

  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

 

 

五、合同授予

 

15.授予合同的准则:

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

15.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

16.确定成交供应商:

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17.成交通知:

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

18.签订合同:

  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9.询问

  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0.质疑

  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

  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

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

  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1.投诉

  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

 

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

  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

23.监督管理部门

  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

 

八、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履约保证金

 24.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具体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24.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5.其他新增内容: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医层流、氧气、检验科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所述的服务要求,提供更好的服务前来投标,以充分显示贵公司的竞争力。本项目分为两个合同包,包一为层流和氧气维修保养服务,包二为检验科医疗设备维护保养服务,投标人应针对不同合同包做出相应的响应投标文件。


二、技术要求

合同包1:层流和氧气维修保养

 

一、维保目的

确保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住院部手术室、供应室及产科的净化系统。强弱电系统的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洁净净手术室的七大洁净指标温湿度、风速或换气次数噪声、压差、照度、尘埃粒子)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标准。《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及《手术郎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标准
  二、维保服务标准及保证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设备厂家维护保养手册
1.安全保证
   维保期内保证所维护保养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对操作人员有培训和监督执行操作规定的责任。
2.质量保证
  保证设备设施处于安全正常状态,每季度提前向甲方提交保养预排表,内容要包含区间位置、保养时段等.以便提前安排工作。日常保养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保养工作时间内不能时间过长,错开使用高峰时间,尽量安排在夜间进行。每月对维保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二次维护保养,月、季度、年度检查要落实并有相关记录。
  每间手术室。辅助用房建立维保档案,对原始技术资料、推保记录修理记录零件更换记录进行登记管理。要从设备设施长期可持实安全运行的角度出发,进行组织计划维修工作。
  保证法净手术室的技术指标达到相应的要求。负责联系检测机构前来检测.井通过相关检测机构净化检测达到合格要求(检测费用由院方负责),未格由检测费用维保单位负责。

3、技术力量保证

派遣有熟练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维修工程师长驻医院,从事维修保养及设备管理服务,如果院方有重大活动时,应根据甲方要求加大现场的监护力度。我方必须配备有专业工具和检测仪器:清洗机、尘埃粒子计数仪、温湿度仪、风速仪、压差仪等。其间如因为安全文明规范操作给院方人员及其他人员造成的切不良后果均由供方及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

4.维保制度保证

4.1、明确对现场维保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定期业务学习与培训制度

4.2、巡回检查制度

  4.3、维护和保养制度

  4.4、检测与修理制度和运行与检修记录

 

三、维保具体工作内容

 

  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住院部手术室,供应室及产科具体维保的工作内容包括:冷热源设备(热泵模块机组)、空调水系统、洁净空调系统排风系统强弱电及照明系统门控系统、医气系统、给排水系统净化空调机组、排风机组、PLC 可编程智能控制系统。

1、泠热源设备(热泵模块机组)维保内容

 

1.1热泵模块机组年度维保

 

1.1a检查机组制冷剂的充注量,检直接口是否存在泄漏,对有泄满的机组应该查出漏点进行有效处理,必要时转移制冷剂,对蒸发器进行加氨加压检漏,处理漏点后抽湿抽真处理并保负压,对制冷不足的机组进行充注。

1.1b检直冷冻油量、油色、必要时更换冷冻机油并清理油腔。检查机组运行时的油压,检查油过滤器,必要时进行更换。

1.1c检查机组干燥过滤器,必要时进行更换。

1.1d检测机组压缩机电机、电磁阀线圈、冷凝器风机电机的绝缘情况,检查各电磁阀的工作情况。

1.1e检查清理控制柜,检查各接触器、继电器、检查各接线端。

1.1f检测机组控制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根据运行情况对控制系统进行调整。

1.1g检查冷凝器风机电机轴承,进行加油润滑。

1.1h检查冷冻水泵运行情况,井加油润滑。

1.1i检查冷凝器翅片的积尘情况,必要时进行清洗或更换翅片。

1.1j建立设备维保档案,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卡;呈交以上所有项目的年度维保工作报告书。

 

1.2热泵机组每月定期保养内容

 

1.2a检查冷冻油的润滑情况是否正常。

1.2b制冷剂循环系统检查:检查机组吸气压力、制冷剂蒸发温度是否正常;检查机组排气压力排气温度和制冷剂冷凝温度是否正常。

1.2c水系统检查:检查冷冻水进出水压力、压差及温度、温差是否在正常范围。

1.2d检直冷冻水泵运行情况。

1.2e检查机组各保护控制装置并对各保护参数进行校对、调整。

1.2f检查压缩机电机、室内外风机电机的运行情况,并检测其线圈绝缘情况。

1.2g检查机组各电磁阀、膨胀阀的运行情况。

1.2h检查并清理电路的各接触器、继电器及微电脑控制系统。

1.2i检直冷凝风机运转情况,检查及清理翅片积尘。

1.2j检查校正各控制设定值。

1.2k检查机组压缩机电机的工作电压、电流及工作温度是否正常。

1.21对机组及控制元件进行外观检查。

1.2m建立设备维保档案,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卡;呈交以上所有项目的月度维保工作报告书。

 

2、净化组合式空调机组维保内容

 

2.1净化组合式空调机组的年度保养内容

 

2.1a检查风机电机轴承运行情况,添加润滑油,必要时进行更换。

2.1b检查风机电机绝缘情况;检查风机电源及各接线端。

2.1c检查并调整风机皮带,必要时进行更换。

2.1d检查、调整风机的运转使不产生不正常的震动及噪音。

2.1e检查柜体表面,做好防腐处理;检查吊架情况,使风柜安装良好。

2.1f用专业清洁剂清洗风柜内表面、散热翅片;清理风机叶轮、凝水盘。

2.1g检直机组换热情况,检查阀门管道的堵塞情况,必要时进行换热管道的疏通清洗工作。

2.1h检查电极加湿器的工作状态,加湿量与信号模量的比例关系是否正常。

2.1i检查加湿器桶内的结垢情况和电极的腐蚀状态,必要时需要进行更换。

2.1j检查比例积分阀的运行情况。

2.1k检查机组保温情况,避免冷凝漏水。

2.1l 检直机组内的初中、效过滤器、亚高效过滤器的工作情况,如过滤器的阻力偏高或有破损的情况,应立即进行更换。

2.1m建立设备维保档案,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卡;呈交以上所有项目的年度维护工作报告书。

 

2.2、净化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月度保养内容

 

2 2a检查风机电机轴承运行情况,添加润滑油,必要时进行更换。

2.2b检查风机电机绝缘情况;检查电机电源及各接线端是否松动,电机各相电流。

2.2c检查并调整风机皮带松紧程度,必要时进行更换。

2.2d检查、调整风机的运转使之不产生不正常的震动及噪音。

2.2e检查柜体表面,做好防腐处理;检查机架情况,使风柜安装良好。

2.2f用专业清洁剂清洗风柜内表面、散热翅片;清理风机叶轮、凝水盘。

2.2g检查机组换热情况,检直阀门管道的堵塞情况,必要时进行换热管道的疏通清洗工作。

2.2h检查电极加湿器的工作状态、加湿量与信号模量的比例关系是否正常,桶内的水位情况,排水是否通畅,相间电流是否平衡并及时维护。

2.2i检查加湿器桶内的结垢情况和电极的腐蚀状态,必要时需要进行更换。

2.2j检查比例积分阀的运行情况。

2.2k检查机组保温情况并及时修复,避免冷凝漏水。

2.21检查机组内的初中、效过滤器、亚高效过滤器的工作情况,如过滤器的阻力偏高或有破损的情况,应立即进行更换。

2.2m检查机组内杀菌装置是否正常,如有损坏应立即更换。

2.2n每半年清洁一次热交换器的翅片,肋片有压倒的要用弛梳梳好。

2.2o建立设备维保档案,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卡;呈交以上所有项目的月度维护工作报告书。

 

3.排风机的维保内容

 

3.1、排风机的年度保养工作内容

 

3.1a检查风机电机轴承运行情况,添加润滑油,必要时进行更换。

3.1b检查风机电机绝缘情况;检查风机电源及各接线端。

3.1c检查风机的运转电流是否正常。

3.1d检查风机表面,做好防腐处理;检查吊架情况,使风柜安装良好。

3.1e清理风机叶轮。

3.1f检查、调整风机的运转使不产生不正常的震动及噪音。

3.1g建立设备维保档案,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卡;呈交以上所有项目的年度维护工作报告书。

 

3.2排风机的月度保养内容

 

3.2a检直风机电机轴承运行情况。

3.2b检查风机电机绝缘情况。

3.2c检查、调整风机的运转使不产生不正常的震动及噪音。

3.2d建立设备维保档察,填与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卡;呈交以上所有项目的月度维护工作报告书。

 

4、空调水泵年度保养内容

 

4.1空调水泵年度保养工作内容

 

4.1a检测轴承及泵叶的磨损程度;检直轴承温度及是否存在异响,必要时进行更换;

4.1b按要求加注润滑油脂,使设备润滑良好。

4.1c检查联轴器急轮胶的震动及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更换;校正对轴性使水泵电机达到运转平衡。

4.1d检查水泵运行时是否有漏水现象,必要时调整密封或更换。

4.1e检测电机的绝缘电阻;检查水泵启动柜的各个开关、接触器、接线端、触点、电压表电流表的工作情况,进行去尘、清理、加固等必要保养工作。

4.1f检查各阀门、止回阀、水锤汲纳器、软接、Y型过滤器等附件的运行性能,井进行保养调整;检测、校对各温度表压力表。

4.1g检查水泵的运转电压与运转电流是否正常;检查水泵运转时的进出水压力是否正常。

4.1h检查水泵外观、对机体、支座支架除锈井作防锈处理。

 

4.1i建立设备维保档案,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卡;呈交以上所有项目的年度维保工作报告书。

 

4.2空调水泵月保养内容

 

4.2a检查轴承温度及是否存在异响,必要时进行更换;按要求加注润滑油脂,使设备润滑良好。

4.2b检查联轴器急轮胶的震动及磨损情况,必要时进更换;校正对轴性使水泵电机达到运转平衡。

4.2c检查各阀门、止回阀,水锤吸纳器、软接、Y型过滤器等附件的运行性能,并进行保养调整;检测、校对各温度表、压力表。

4.2d检查水泵运行时是否有漏水现象,必要时调整密封或更换。

4.2e建立设备维保档案,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卡;呈交以上所有项目的季度维保工作报告书。

 

5、空调冷热水系统维保内容

 

5.1检查冷却水是否清洁,若不清洁应全部更换和管道加药除水垢;

5.2检查膨胀水箱补水浮球阀是否正常;

5.3检查系统阀门有无渗漏,并进行修复,必要时需更换,

5.4水系统中的水过滤器要三个月拆开清洁一次。

5.5半年检查一次水管保温层或保护层,脱落或破损的要补好,开胶的要重新粘好。

5.6检查系统中压差调节阀是否正常。

5.7膨胀水箱内要一年清洁一次 ,并对箱体及钢结构基座进行次除锈刷漆;

5.8 一年检查一次水管系统的支撑构件,损坏的要修复,松动的要紧固,锈腐的要除锈刷漆。

 

6.净化空调风循环系统维保内容

 

6.1定期检直风管道与设备间的软连接是否紧密和有无破损的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必要时应进行更换。

6.2定期清洗新风机组、循环机组的初中效过滤器、回风口、排风口并进行记录

6.3定期进行中效压差检查,及时更换风阻超过要求及破损的过滤器。

6.4定期对防火阀、 电动密闭阀、风量阀、定风量阀及手动阀的检查、维护,对动作不灵的要修理或更换各组件各种风阀检查密封性、灵活性,稳固性和开启的准确性,及时进行润滑和堵漏保养。

6.5每半年检测次系统中电加热器阻值,更换老化的电热管,并根据检测数据进行保养维修或更换。

6.6每周应对手术室及辅助房的回风口清洗次,每年应更换3-4次回风口的中效过滤器、对进行更换的应记录和查验。

6.7每周应对手术室及辅助房的排风口清洗次,每年应更换3-4次回风口的中效过滤器、对进行更换的应记录和直验。

6.8检查风管绝热层,如有超温、老化、破损须及时修补或更换;并积极做好保温材料的维护。

6.9检直送排静压箱及送风装置, 静压籍应密封严密,保温良好,口面风速均匀合理。

6.10系统的支吊构件检查、修复、除锈刷漆支吊构件必须牢固,及时修复和紧固,锈蚀的要除锈刷漆处理。

6.11定期检查高效过滤器的密封口处是否漏风和过滤器的是否破损,并根据高效过滤器的阻力判断是否需要更换。一般建议1-2年更换一次。

6.12每次更换过滤器时,应对静压籍的内表面进行清洁。

6.13检查净化空调风管道的清洁程度,必要时应对其表面进行机器人除尘清扫。

 

7、强弱电系统维保内容

 

7.1检查照明系统、空调控制系统,麻醉废气控制、手术灯,时钟、计时钟、温、湿度显示器、情报面板系统的正常工作。

7.2检查监控器显示值与设定值的符合性,包括各区的正压值、梯度监控记录;远控面板控制开关灵活,接触器无打火现象,接线端子牢固,电路板无尘。每天查看历史记录,及时分析报警记录、处置与报告, 尽早发现运行中的各种异常或事故,做出趋势分析和降低潜在的风险。

7.3检查背景音乐系统、呼叫系统工作时无噪音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应保证监视器图像清晰,监视设备无尘,插件、端子牢固,控制器控制云台工正常;保证通话选择性(向内通话受控、向外通话非受控)与通话清晰度。

7.4检查观片箱、书写台照明亮度是否正常镇流器无损坏活动部件完好无损;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7.4检查洗手槽用电是否安全,各接点端子牢固、线路绝缘层无损伤、老化漏电现象,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7.5定期对配电柜箱体及柜内所有电气部件保洁, 对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自动空气开关、中间继电器等所有电子元件,进行风枪除尘。及时更换老化、受损电子元件和其他配件。定期检查散热风扇状态, 确保配电柜通风正常,风扇运行风量满足电器散热要求。

7.6定期检查及修复弱电系统管线, 保证线管完整、牢固、线路整洁,杜绝鼠类进入线管或桥架。定期检测电路绝缘性,紧固接线头,应保持接触牢固并做好线路的保养工作。

7.7集中式EPS应急电源定期检查接线端子是否松动,应保持接触牢固;根掘EPS的操作要点调整和维护,定期逆变放电、检查各输出回路的带载量是否有超过EPS应急电源的额定最大输出功率及自动切换效果检查。每年应对EPS系统进行次放电处理。

7.8及时更换损坏的照明灯具、灯管及电子整流器;每半年检测-次照度,如照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应及时更换老化的灯管及电子整流器。

7.9定期清洁设备层,确保室内无积水,钢结构无锈,新风口保持清洁、车固,做到机房内干燥、通风、清洁、无灰尘、异物。

 

8、可编程PLC控制系统维保内容

 

8.1控制柜电源及元器件维修保养

8.1a断开控制柜总电源,检查各转换开关,启动,停止按钮动作应灵活可靠。检查柜内空气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电器是否完好,紧固各电器接触线头和接线端子的接线螺丝。

8.2检测器件(温度计、 压力表、传感器、执行器)维修保养

8.2a对于读数模糊不清的温度计压力表应拆换;

8.2b送检温度计.压力表合格后方可再使用;

8.2c检测温度、湿度、压力传感器参数是否正常,并做模拟实验,对于不合格的传感器应拆换;

8.2d检查装检测器的部位是否渗漏,如渗漏则应更换密封胶垫。

8.2e检查各执行器的工作状态,有控制信号而不动作时,需进行更换。

8.3控制部分维修保养

8.3a清洁控制柜内外的灰尘,脏物;

8.3b检查、紧固所有接线头,对于烧蚀严重的接线头应更换;

8.3c交流接触影维修保养:清除灭弧罩内的碳化物和金属颗粒;清除触头表面及四周的污物(但不要修锉触头) , 如触头烧蚀严重则应更换同规格交流接触器;清洁铁芯上的灰尘及脏物;拧紧所有紧固螺栓。

8.3d热继电器维修保养:检查热继电器的导线接头处有无过热或烧伤痕迹,如有则应整修处理,处理后达不到要求的应更换;检查热继电器上的绝缘盖反是否完整,如损坏则应更换。

8.3e自动空气开关维修保养:用5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5兆欧 ,否则应烘干处理;清除灭弧罩内的碳化物或金属颗粒,如灭弧單损坏则应更换; 清除触头表面上的小金属颗粒(不要修锉)。

8.3f信号灯、指示仪表维修保养:检查各信号灯是否正常,如不亮则应更换同规格的小灯泡;检查各指示仪表指示是否正确, 如偏差较大则应作适当调整,调整后偏差仍较大应更换。

8.3g中间继电器、信号继电器维修保养:对中间继电器、信号继电器做模拟实验,检查二者的动作是否可靠,输出的信号是否正常,否则应更换同型号的中间继电器、信号继电器。

8.3h PLC中央处理器、印刷线路板如出现问题,则申请外委维修。

 

9、给排水部分维保内容

 

1)定期对给水系统压力检查;

2)定期对各下水口,排水管进行检查,避免堵塞和作好疏通;

3)定期对各阀门、水嘴、用水器具的性能检查;

4)对各损坏部件维修,必要时需及时报备更换。

 

10、医用气体部分维保内容

 

1)定期对系统内的各种气体压力检查; 发现有气体泄漏应及时直找并处置漏点,保证用气安全

2)定期对系统内的各阀门、仪表检查;

3)定期对监控报警系统性能检查;

4)应对系统内的各个部件维修及更换,

 

11、电动医用门控系统维保内容

 

1)定期检查门体结构的紧固件是否有松动,井及时修复紧固。

2)定期检查传动皮带的张紧度,若皮带松弛,应对其适度调整。皮带如磨损严重或有裂痕,需及时更换。

3)定期检查并调整门体与门框间 ,应擦挂和异响。

4)定期检查防撞红外线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必要时应对该组件进行更换,防止人员被夹的现象发生。

5)定期检查定向轨道有无异物井清扫,防止卡轨和脱轨。

6)检查控制器、电机和其它电气元件的电线接头是否松动、起弧点,如有发生应及时清理;必要时应进行更换。

 

12、监测、检测

 

1)每半月对洁净手术部的正负压力进行监测并记录;

2)每月对各级别洁净手术部手术室每个机组至少进行1间静态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并记录:

3)每半年对洁净手术部进行一次尘埃粒子的监测,监控高效过滤器的使用状况并记录;

4)视当地环境和手术室的使用频率,每年更换高效过滤器一次,并由维护单位检测合格后,提请院方申请检测。并负责联系检测机构前来检测,所有检查应符台洁净手术室国家标准。检验合格,检测费用由院方负责;反之,由维保方承担。

 

13.易耗品的更换情况

 

1)空气处理机内的初效过滤器2-3个月更换1次,两周清洗一次。

2)空气处理机内的中效过滤器每3 6个月更换1次视其阻力而定。

3)手术室内净压籍内的高效过滤器根据其阻力或检测结果来更换,检测结果不合格则立即更换,直到检测结果合格为止。

4)新风机上的初效过滤器1个月更换1次,每周清洗一次。中效过滤器3个月更换1次,每月吹扫一次。

5)手术室及辅助用房内的回风口中效过滤器(F6) , 每间隔一周清洁一次,每1年更换3-4次.

6)LED净化灯更换: 手术区LED净化灯正常照度的平均使用寿命为20个月。照度衰减在20个月后回加剧,为维持各区规范要求的照度,每2年更换一次。

7)其余小型开关、网络模块、各类传感器、压力表计、皮带及水系统阀门均按原数量的15%备品备用。

8)风冷热泵机组及组合式循环机组的关键设备如电机变频器、压缩机、板换热器等无法预计使用状况。

 

   四、维保配置与应急处理

 

    1、人员配备

项目负责人:一名,主要负责该项目服务的管理,服务人员的安排,以及该项目的应急措施的工作。

维护人员:两名(现场技术人员一名、流动辅助技术人员一名)主要负责该项目日常维保服务,设备性能的技术分析鉴定, 设备日常维保报告,以及该项目设备的应急措施的维修工作。

2、建立维保档案

A、确定设备日常维保内容,建立设备日常维保档案。对每次设备日常维保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并提交给用户。

B、对日常维护的设备的性能应进行技术分析,以便确定该设备或配件是否需要进行维修、更换,同时将技术分析报告,维修费用报告提交给用户。

3.常用配件的库存和工具的备用

A.为了确保该项目的服务及时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在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调查了解后,对那些易损配件应进行同等型号、规格零配件库存。

B、确保该项目的服务工具、检查仪器在任何时间均能正常使用,同时作好工具的备用工作。

    4、建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

在收到现场维保人员的信息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信息描述,立即召集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成立应急小组,对产生的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拿出解决事故的初步方案;同时派遣技术人员在两小时内赶到现场,根据初步方案对故事设备进行控制或维修,并把现场的实际情况反应回应急小组。应急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出最终解决事故方案解决事故的时间、解决事故的费用;并及时提交用户;维修完成后,及时是交维修报告与用户。

 

五、运行管理巡查规范

 

  1.人员管理:留守维修人员严格执行国家(G850333-2002) 规范,定职技能符合医院维护管理要求。

2.档案管理:定期监测记录完整档案归档归纳监测报告,乙方、医院工程部门各保留壹份。

3.质量管理:层流效果检查每天可通过净化自控系统进行机组监控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每天对临时的维护、修理任务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对临时的修理任务做好记录。

5.对每天或每周维护、保养的设备有重大的质量隐患要以书面的形式立即报告医院的使用科室或后勤保障部,同时上报公司的售 后服务部。

6.更换材料记录表及售 后服务回访记录表等资料,由使用科室或后勤保障部确认,一式叁份,交使用科室,后勤保障部各一份,中标人留存一份。每年质保到期后,对维保状况做年终总结报告到相关部门。

 

维保项目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 称

备注

暖通部分


空调送回风系统:


1

检查机组风机皮带(太松或皮带背面有龟裂)或转轴


2

观察手术室内温度、湿度是否正常(DDC显示器或者情报面板上观察)


3

观察中效、亚高效有无报警,报警时即需更换


4

观察高效有无报警,报警时即需更换


5

改造新风机组初效过滤器边框,由袋式改成板式


6

检查清洗或者更换初效过滤器


7

检查风系统防火阀开关是否正常,有无卡住情况


8

风管定风量阀状态检查(固定螺栓有无松动,风量指示位置是否正确)


9

检查风机(转动时有无异常声音)


10

风机轴承固定螺栓检查


11

室内温度湿度是否可以正常调节


12

层流送风网板表面是否掉漆,螺丝是否缺少


13

手术室是否保持正压或负压(负压手术室)


14

检查盲孔板是否积灰


15

检查回风口过滤网是否需要清洗


16

空调机组凝结水盘清洗


17

蒸汽加湿器清洗


18

杀菌灯是否正常


19

检查、清洗走廊、辅房风口散流板


20

更换风口高效或亚高效过滤器


21

检查保温层是否有破损


排风风系统:


23

检查增压排风机组风机皮带是否太松或皮带背面有龟裂


24

检查排风机轴承


25

风机轴承固定螺栓检查


26

更换排风系统中效过滤器


27

检查排风系统防火阀开关是否正常


空调水系统(净化系统专用) :


28

空调进出水温度是否正常


29

检查水阀是否开关正常


30

检查水阀是否漏水


31

检查电动水阀执行器开启是否正常


32

检查水压是否正常


33

水管蒸汽管过滤器清洗


34

检查凝结水管排水是否正常


35

检查排气阀是否正常


36

开启排污阀清洗管道


37

水流开关是否正常


:水系统维保范围为净化机组专用水管进入设备层以后的管道及配件

自控部分:


DDC自控箱:


38

检查DDC箱内220V24V电源是否正常


39

检查各传感器、执行器电源是否正常,动作是否正常


40

检查控制器是否显示正常


41

检查压差开关显示是否正常


42

检查空开关、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中间继电器是否正常


机组配电部分:


43

检查门锁是否正常使用


44

检查进线口是否配护线套


45

检查总电源进线连接是否牢固


46

检查箱体门上指示灯是否正常点亮


47

检查手动、自动切换是否正常


:设备层电气部分维保范围为净化系统所用设备的配电部分;

 

 

 

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维护周期清单

区域

项目

数量

单位

备注

空气净化机组公共区域户外楼顶机组

调湿新风机组维护

1

一年检查4次 ,包括更换过滤网,配件损耗另行收费(过滤器)

风冷模块机组维护

6

一年检查4次,包括添加冷却液,配件损耗另行收费(如压缩机、散热风扇及散热片等大件设备元件)

循环水泵电机维护

2

一年检查维修4次,配件损耗另行收费

空调水系统维护

1

一年修复5次,现户外管道已经基本损坏,保温效果没4500有达到很好的保温 ,因地方因素雨水存在碱性腐蚀比较严重。

手术室

组合式新风空调机组维护

3

一年检查4次,包括初、中效更换,配件损耗另计

高效出风口维护

22

一年检查4次,至少1年1更

情报面板维护

3

一年检查4次,配件损耗另行收费

医用电动门]维护

6

一年检查4次,配件损耗另行收费

LED净化密闭灯维护

30

一年检查4次,手术室内LED净化灯至少2年1换

风机盘管维护

11

一年检查4次 ,包括更换过滤网,配件损耗另行收费

离心式引风机维护

5

一年检查4次,配件损耗另行收费

空调机组控制柜维护

3

一年检查4次,配件损耗另行收费

LED无影灯

3

一年检查4次,配件损耗另行收费

供应室

LED净化密闭灯维护

23

一年检查4次 ,供应室去污区、打包区及无菌区内LED净化灯至少2年1换

风机盘管维护

24

一年检查4次,包括更换过滤器网,配件损耗另行收费

离心式引风机维护

7

一年检查4次,配件损耗另行收费
一年检查4次, 配件损耗另行收费

空调机组控制柜维护

1

一年检查4次 ,供应室去污区、打包区及无菌区内LED净化灯至少2年1换

产科

组合式新风空调机组维护

1

一年检查4次,清洗4次,更换初、中效另计清单

高效出风口维护

9

一年检查4次,至少1月一消毒清洗,年1更

温控面板维护

1

一年检查4次,配件损耗另行收费

医用电动门维护

6

一年检查8次,配件损耗另行收费

LED净化密闭灯维护

30

一年检查4次,产科手术室内LED净化灯至少2年1换

风机盘管维护

14

一年检查4次 ,包括更换过滤网,配件损耗另行收费

离心式弓风机维护

5

一年检查4次,配件损耗另行收费

空调机组控制柜维护

1

一年检查4次,检修、配件

损耗另行收费

备注:部分未体现的材料及辅材,均含在内及人工费用和普通小配件更换,保养机器用品,装饰材料的修复,等一切有关科室内的辅助设施和装饰。


洁净手术室空调控制系统升级方案

区域

项目

数量

单位

备注

机房管道改造


1

对原先设 计管道进行改造,进行分支,使生活区独立控制

增加管道


1


主管二通阀

65管道

2

对原有阀门进行升级,

 

控制面板

手术室控制面板

2

手术室工作人员要求工作区内控制空调温度,现控制由空调机房

生活区风机盘管

比例控制阀

6

比例精确控制二通阀

 

风机盘管控制器

控制风量

6

更换精确风机控制器

 

电线类

控制线六芯线

2

屏蔽线

远程控制接触器

远程控制

2

西门子控制系统交换器

温湿度传感器

触点

2

提供传感点信号传输

比例调节风管阀门

电动调节

6

更好调节风量大小

风管拆除改装

阀手术室层流罩

1

对原先项目管道进行加装控制阀门箱,便于医护人员控制。

层流电动阀门

控制系统

1

手术室层流罩进行升级自动更换

 

 

福清市高山镇卫生院洁净科室维护清单

序号

项目

项目内置配置

单位

备注

1

风冷模块机组维护

压缩机


换热器


散热风机


热力膨胀阀


模块控制箱


2

净化风柜

马达


过滤器


紫外线灯


风压传感器


电加热片


电加湿


3

控制电箱

PLC编程器


元气件


控制显示屏


4

水泵

电机


水风叶


电容器


水泵控制箱


5

水流开关

水流开关


温度表

温度表


压力表

压力表


6

主管二通阀D65

主管二通阀D65


7

蝶阀65

蝶阀65


8

过滤器D65

水过滤器


9

不锈钢水箱1.5t

不锈钢水箱1.5t


10

机组链接软接头

D85软管


11

风机盘管



12

二通阀20



13

金属软管20



14

手术室层流罩



15

LED无影灯

主灯750


副灯500


16

六联控制面板



17

器械柜



18

麻醉柜



19

药瓶柜



20

气体终端



21

书写台



22

观片灯



23

百叶口



24

电动自动门

电机


皮带


控制器


感应器


25

净化门彩钢板



26

插座开关



27

格栅灯



28

净化平板灯



29

面包灯



30

防爆灯



31

风机盘管控制器



32

空调控制面板



33

刷手池

感应水龙头


热水器


梳金灯


34

电动传递窗立式

配件锁


35

九宫格传递窗

配件锁


36

监控主机



37

监控摄像头



38

广播主机



39

广播喇叭



40

清洗机



41

脉动灭菌器



42

超声三件套



43

蹲便器



44

拖把池



45

洗手盆



46

感应水龙头



47

污洗池

浸泡、清洗、沥水


48

UPS

电池组


模块控制箱


49

门禁主机



50

门禁分机



51

网络电话终端



52

安全出口消防指示灯



53

婴儿洗澡池



54

铝扣板


平方


55

墙体刮白


平方


56

地板胶


平方


57

彩钢板


平方


58

压力表



59

二级稳压箱



60

氧气流量计



61

气体管道



62

呼叫系统



63

设备带



64

气体阀门



65

床头灯



66

开关插座



67

呼叫面板



68

气体管道



69

气体报警箱



70

汇流排



71

全自动切换箱

全自动切换箱


72

二级稳压阀


73

一级稳压阀


74

阀门


75

电动触摸点


76

控制器


 

 

安装维护周期清单

区域

项目

单位

备注

安装周期部分

医用病床

医用病床

1年检查6次,更换轮子描杆护栏等

医用推车

医用推车

1年检查4次,更换301500 轮子等

医用输液架

医用输液架

1年检修5次,更换部件

医院床头柜

医院床头柜

1年检修5次,更换部件

医院呼叫

医院呼叫

1年检修6次,检查更换主机、分级、手柄及配件









安装部分

漏电保护器



医用输液架



ABS床头



ABS摇杆总成



CR摇杆总成



铝合金折叠护栏



运转车充气大轮



5寸豪华中控轮



平车液压杆



3寸豪华轮



通讯终端主机



呼叫分机



显示屏



分机手柄



高压软管



 

六、其他要求

1、各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的情况、考虑市场行情以及采购人一年的维保服务量自主报价。本项目定期维护的费用固定支付,具体定期维护的费用按实结算。投标人必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后附上本合同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维保期间有额外产生的配件根据实际更换情况来支付。

2、中标人须设24小时保修电话,24小时接听,20分钟内需要作出响应(响应工具包括微信、手机通话和短信),1小时内需要解决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逾期扣除中标价的1%作为违约金。

3、中标方必须提供一位有相关专业资质人员负责对采购单位更换氧气瓶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

4、中标人应负责全院的层流系统的维护、保养及应急问题的处理。中标人应按国家规定定期清洁和更换滤网,并配合相应的检测工作,对主机提供应急维修响应。高中低效滤网更换周期为:低效滤网3个月更换,中效滤网6个月更换,高效滤网12个月更换。

5、管理供氧中心,定期对供氧系统、供氧管道维修维护。

6、对全院科室氧气出口进行维修维护,更换统一接口。

7、投标人维修人员每月定期对全院设备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所有医疗设备的运行环境(防静电、防尘、防潮、防蚀、防霉等问题),水电气路进行巡检,对设备的运行情况、磨损程度进行检查校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潜在问题,提出改进维护措施,有针对性的做好维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提高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

8、备件保障:

8.1 所更换零备件均符合整机运行标准,执行原厂质量要求;

8.2 所更换零备件均为原厂原机备件,不会对设备造成危害;

8.3 所更换进口备件均为合法进口,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8.4 高值耗材备件到场时间不超过7天,高值耗材损坏需24小时内报医院设备科备案,并附录详细货物备配及物流情况;

8.5 应保障所有服务设备由市 级及以上质量检查一次合格率>98%,并对未合规设备出具详细的维修保养计划。

9、中心供养站更换设备

一级稳压柜10*2组汇流排 1套  控制价: 65000元

(内含:稳压柜一台,汇流排10*2一组,主管出气口阀门一套,高压软管20根,支架、附件等)。

 

七、违约责任

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 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合同包2:检验科医疗设备维护保养

一、服务范围:

1.1服务范围为医院目前设备科管辖范围内的检验科全科医疗设备,提供维保服务。

★1.2本次合 作采用半保模式,指检验科设备硬件及合同内未体现价格的零配件费用由投标人支付,作为本次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后附上本合同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3项目签订合同生效时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所有服务范围内的检验设备逐一进行全面核查巡检保养,发现存在故障的设备中标方需进行维修(不得另行收费)。

1.4本合同包不包括以下非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如水、电、空调、电视、电脑、信息系统等总务及信息科设备。但工程师需协助处理。

1.5服务期内医院新增设备在原厂保修期结束后,按设备采购价的3%计算签订补充协议,纳入中标服务范畴,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合同构成完整协议。

1.6投标人须具有检验大型设备维修服务的客户,并提供合 作合同以证明其充足的管理服务和资历。(生化AU2700)

1.8所有服务由中标方独立完成。

1.9放射类个人计量检测仪器:由中标人负责每个季度送至有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所需费用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内。检测项目:个人剂量当量;检测依据GBZ 128-2016《职业性外照射个人检测规范》

二、服务细则:

★2.1中标人派遣工程师常驻当地,做好检验科医疗设备维保管理工作。

★2.2中标人需设24小时保修电话,24小时接听,1-2小时内电话处理,6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保证科室急诊正常运转,逾期扣除中标价的1%作为违约金。

2.3中标人负责对检验设备的维修协调、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设备安全隐患自查。

2.4维修中故障特别复杂或者零配件采购困难,中标人应及时通知设备科及检验科,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避免维修时间过长,超过10天需中标人提供合适的备用设备。

2.5检验科医疗设备在服务期内的技术和备件均由中标人负责。

2.6服务范围内(配件清单外)的设备所需更换的备件不限更换数量。

2.7针对检验科设备的安全性、重要性、使用率、故障率,结合设备维修保养手册的要求,按保养等级合理安排保养周期。

2.8为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除尘和清洁,并进行性能检测,及时检测和更换易损部件。

2.9维护保养详细记录维护保养内容及日,科室人员及工程师签名。

2.10中标人工程师每月定期对所服务的医疗设备进行全面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2.11中标人对需要强检的检验设备按检定周期及时协助联系当地计量所进行检定。

三、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索赔:

2.1签定合同后,中标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

2.2中标人逾期提交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1%偿付违约金;

2.3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期义务的;

3中标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招标人有权扣减尾款。

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5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代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设备清单

资产名 称

现数量

计量单位

投入使用日期

双目显微镜

1

2011-08-30

双目显微镜

1

2013-03-30

显微镜

1

2014-03-30

医用冰箱

1

2017-01-31

医用冰箱

1

2017-01-31

电热恒温培养箱

1

2000-12-30

尿仪

1

2008-11-30

离心机

1

2010-08-3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2010-12-30

血液五元素分析仪

1

2011-06-30

电热恒温培养箱

1

2011-11-30

酶标分析仪6000

1

2011-11-30

全自动洗板机3000

1

2011-11-30

28型CR灭菌器

1

2011-11-30

全自动血气分析仪

1

2012-08-30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

1

2012-09-30

快速免疫分析仪

1

2013-01-30

全自动血红蛋白分析仪

1

2013-01-30

特定蛋白分析仪

1

2013-03-30

离心机

1

2013-08-30

全自动血流变分析仪

1

2013-10-30

免疫检测仪

1

2014-12-30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1

2015-01-30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

2015-04-30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1

2015-05-30

半自动尿液化学分析仪

1

2015-06-30

全自动尿有形成分分析仪

1

2016-07-30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1

2016-09-30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1

2016-12-30

离心机

1

2016-12-30

化验离心机

1

2017-02-28

医用冷藏箱

1

2017-12-31

医用冷藏箱

1

2017-12-31

医用冷藏箱

1

2017-12-31

生物安全柜

1

2011-11-30

传递窗

1

2011-11-30

放射类个人计量检测仪器

6


 


三、商务条件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由相关科室负责任进行签字验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5 每个季度定期维护保养费用固定支付,产生配件费根据中标价格另外支付!
2 25 每个季度定期维护保养费用固定支付,产生配件费根据中标价格另外支付!
3 25 每个季度定期维护保养费用固定支付,产生配件费根据中标价格另外支付!
4 25 每个季度定期维护保养费用固定支付,产生配件费根据中标价格另外支付!
包:2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2号楼2层检验科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中标人按季度提供每次服务报告,科室签字确定作为服务验收证明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5 每个季度定期维护保养费用固定支付,产生配件费根据中标价格另外支付!
2 25 每个季度定期维护保养费用固定支付,产生配件费根据中标价格另外支付!
3 25 每个季度定期维护保养费用固定支付,产生配件费根据中标价格另外支付!
4 25 每个季度定期维护保养费用固定支付,产生配件费根据中标价格另外支付!

 

四、其他事项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如果双方使用磋商文件第四章已有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磋商文件第四章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成交供应商全称)

 

根据项目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磋商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

 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确定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材料或资料,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首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期 :               




  录

 

附件1:响应函

附件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

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附件1               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文件纸质文本正本       套,副本      套及电子文档        套。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

  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

     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

    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

 

 

通信地址:                                          .

邮编:                  传真号:               .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                                   .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日  期: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首次报价

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

磋商保证金

备注

*





















 

备注:详细报价书另纸详列,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附件2-1                详细报价书

 

说明:

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合同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2.为完成相应合同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
  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期:             

 

 

 

 

附件3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3-1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关于贵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

    

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
2.1供应商单位名称:                               
2.2注册地址:                                             
2.3单位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期:             

 

                            

 


附件3-2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

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

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

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3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附件3-4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5             财务状况报告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事项:

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资信证明、担保函共三大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三大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6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9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11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需要)

 

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报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2.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约定是否需要提供“告知函”。

 

★磋商文件有要求提交“告知函”时注意:

1、报价人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3、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若告知函未注明“复印件无效”,报价人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报价人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6、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附件3-12         联合体协议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使用)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磋商。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名称: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澄清等工作),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各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磋商保证金事宜。

四、若成交,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中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应为原件。

 

 

 

 

 


附件3-13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有的话)

 

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对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具体规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此项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涉及联合体成员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在此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4        磋商保证金凭证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磋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5-1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合同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附件5-2       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合同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附件6      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7     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7-1-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的话)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注:需另附下表

合同包/品目号

响应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最后报价单价

最后报价总价

响应产品的生产或供应企业

生产供应企业的规模类型








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供应企业类型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备注:1)供应商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标准或者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时,如果没有同时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并附相应证明资料,视同为供应商及其提供的产品不是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供应商如果是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其单位注册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应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如果供应商是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参加竞标的,则还要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单位注册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应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否则视为材料不齐全,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应为原件,否则视为材料不齐全,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附件7-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的话)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供应商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供应商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备注:(1)若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时,如果没有同时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视同为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附件7-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最后报价单价

(现场)

数量

最后报价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      ;

b.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            

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策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以利磋商小组审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划线注明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以利磋商小组审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划线注明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上表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磋商小组可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4、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顺序分别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时,如果没有同时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表内容并附相应证明资料,视同为供应商的产品不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期:              

 


附件8       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