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医-第二批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FQSGSZXWSY-JC-201910-B3043-ZXFZ
项目编号:[350181]ZXFZ[CS]201900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医-第二批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医-第二批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A8-FQSGSZXWSY-JC-201910-B3043-ZXFZ。
3.项目编号:[350181]ZXFZ[CS]2019003。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90000 | 3800 | |||||
2 | 108000 | 2160 | |||||
3 | 60000 | 1200 | |||||
4 | 98000 | 1960 | |||||
5 | 206000 | 4120 | |||||
6 | 170000 | 3400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信用记录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2 |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列明所投的品牌、型号并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列明所投的品牌、型号并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2 |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列明所投的品牌、型号并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列明所投的品牌、型号并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2 |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列明所投的品牌、型号并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列明所投的品牌、型号并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2 |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列明所投的品牌、型号并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列明所投的品牌、型号并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2 |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列明所投的品牌、型号并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列明所投的品牌、型号并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2 |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列明所投的品牌、型号并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列明所投的品牌、型号并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福清市高山镇西江路1号
联系人:郑本春
联系方法:郑本春0591-85881249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河东路沙帽井3号邮电公寓七层西区
联系人:张博艺
联系方法:张博艺0591-87616211、87530730转813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1 | 3.2.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 ||||||||||||||||||||||||||||||||||||||||||||||||||||||||||||
2 | 3.2.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 ||||||||||||||||||||||||||||||||||||||||||||||||||||||||||||
3 | 6.3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否 | ||||||||||||||||||||||||||||||||||||||||||||||||||||||||||||
4 | 9.1 |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
5 | 10.1 | 提交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公对公银行转帐等,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为准; 其他:无。 | ||||||||||||||||||||||||||||||||||||||||||||||||||||||||||||
6 | 10.3.1 | 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 无。 | ||||||||||||||||||||||||||||||||||||||||||||||||||||||||||||
7 | 11.1 |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 ||||||||||||||||||||||||||||||||||||||||||||||||||||||||||||
8 | 14.4 | 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小组根据现场磋商情况而定 | ||||||||||||||||||||||||||||||||||||||||||||||||||||||||||||
9 | 14.9 |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 ||||||||||||||||||||||||||||||||||||||||||||||||||||||||||||
10 |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 |||||||||||||||||||||||||||||||||||||||||||||||||||||||||||||
11 | 22.2 |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12 | 23.1 |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 | ||||||||||||||||||||||||||||||||||||||||||||||||||||||||||||
13 | 24.1 |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14 | 25 |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采购人,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2、其他: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
表2
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磋商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 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d.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此项审查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 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 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因未携带CA证书或者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平台显示相关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提交相对应纸质响应文件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拒绝。 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磋商文件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的供应商,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将被否决。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12)其他:无。 (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
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磋商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磋商程序
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 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无。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合同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合同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包1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4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2.1 | 41 | 根据各供应商所投产品对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评分,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41分,有负偏离情况的,磋商小组将根据该技术参数的负偏离对所投标设备的使用影响程度进行扣分:(1)标注“▲”号的技术参数中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2)未标注“▲”号的技术参数中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3)正偏离不加分。 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响应的内容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均按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进行评审。 |
F2.2 | 2 | 根据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由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Datasheet(技术白皮书)或有效的技术支持材料(如由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制造商出具的技术支持材料等)对所投产品技术性能的佐证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技术支持材料齐全,且能佐证大部分技术指标(含主要技术指标)的得2分;技术支持材料能佐证主要技术指标的得1分;技术支持材料只能部分佐证技术指标的得0.5分;不能佐证技术性能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技术支持资料为外文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翻译件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交。 |
F2.3 | 2 | 根据投标产品的主要件和关键件配置情况、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并评分:投标产品主要件和关键件配置存在优于招标要求且具有较大使用价值的得2分,投标产品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罗列详细且响应承诺较优的得1分,投标产品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有提供清单,能基本满足使用要求的得0.5分,供应商未做任何说明不得分。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3.1 | 3 | 根据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由供应商在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合格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齐全的不得分。 |
F3.2 | 3 | 各供应商所承诺免费保修期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1年免费保修期的加1分,满分3分。 |
F3.3 | 2 |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各供应商对所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维护响应计划(包括时间、方式等)、备品备件、保修期后的服务项目及费用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定,并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
F3.4 | 2 | 根据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应用培训(应用培训包括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排除一般故障)的承诺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任何技术培训承诺的本项不得分。 |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4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标准 | 7.2 |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①节能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④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 |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参加此次磋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除扣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4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2.1 | 41 | 根据各供应商所投产品对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评分,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41分,有负偏离情况的,磋商小组将根据该技术参数的负偏离对所投标设备的使用影响程度进行扣分: (1)技术参数中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2)正偏离不加分。 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响应的内容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均按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进行评审。 |
F2.2 | 2 | 根据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由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Datasheet(技术白皮书)或有效的技术支持材料(如由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制造商出具的技术支持材料等)对所投产品技术性能的佐证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技术支持材料齐全,且能佐证大部分技术指标(含主要技术指标)的得2分;技术支持材料能佐证主要技术指标的得1分;技术支持材料只能部分佐证技术指标的得0.5分;不能佐证技术性能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技术支持资料为外文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翻译件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交。 |
F2.3 | 2 | 根据投标产品的主要件和关键件配置情况、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并评分:投标产品主要件和关键件配置存在优于招标要求且具有较大使用价值的得2分,投标产品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罗列详细且响应承诺较优的得1分,投标产品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有提供清单,能基本满足使用要求的得0.5分,供应商未做任何说明不得分。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3.1 | 3 | 根据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由供应商在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合格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齐全的不得分。 |
F3.2 | 3 | 各供应商所承诺免费保修期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1年免费保修期的加1分,满分3分。 |
F3.3 | 2 |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各供应商对所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维护响应计划(包括时间、方式等)、备品备件、保修期后的服务项目及费用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定,并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
F3.4 | 2 | 根据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应用培训(应用培训包括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排除一般故障)的承诺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任何技术培训承诺的本项不得分。 |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4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标准 | 7.2 |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①节能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④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 |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参加此次磋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除扣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4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2.1 | 41 | 根据各供应商所投产品对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评分,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41分,有负偏离情况的,磋商小组将根据该技术参数的负偏离对所投标设备的使用影响程度进行扣分: (1)技术参数中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2)正偏离不加分。 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响应的内容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均按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进行评审。 |
F2.2 | 2 | 根据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由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Datasheet(技术白皮书)或有效的技术支持材料(如由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制造商出具的技术支持材料等)对所投产品技术性能的佐证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技术支持材料齐全,且能佐证大部分技术指标(含主要技术指标)的得2分;技术支持材料能佐证主要技术指标的得1分;技术支持材料只能部分佐证技术指标的得0.5分;不能佐证技术性能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技术支持资料为外文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翻译件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交。 |
F2.3 | 2 | 根据投标产品的主要件和关键件配置情况、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并评分:投标产品主要件和关键件配置存在优于招标要求且具有较大使用价值的得2分,投标产品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罗列详细且响应承诺较优的得1分,投标产品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有提供清单,能基本满足使用要求的得0.5分,供应商未做任何说明不得分。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3.1 | 3 | 根据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由供应商在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合格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齐全的不得分。 |
F3.2 | 3 | 各供应商所承诺免费保修期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1年免费保修期的加1分,满分3分。 |
F3.3 | 2 |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各供应商对所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维护响应计划(包括时间、方式等)、备品备件、保修期后的服务项目及费用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定,并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
F3.4 | 2 | 根据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应用培训(应用培训包括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排除一般故障)的承诺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任何技术培训承诺的本项不得分。 |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4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标准 | 7.2 |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①节能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④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 |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参加此次磋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除扣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4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2.1 | 41 | 根据各供应商所投产品对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评分,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41分,有负偏离情况的,磋商小组将根据该技术参数的负偏离对所投标设备的使用影响程度进行扣分: (1)技术参数中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2)正偏离不加分。 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响应的内容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均按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进行评审。 |
F2.2 | 2 | 根据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由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Datasheet(技术白皮书)或有效的技术支持材料(如由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制造商出具的技术支持材料等)对所投产品技术性能的佐证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技术支持材料齐全,且能佐证大部分技术指标(含主要技术指标)的得2分;技术支持材料能佐证主要技术指标的得1分;技术支持材料只能部分佐证技术指标的得0.5分;不能佐证技术性能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技术支持资料为外文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翻译件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交。 |
F2.3 | 2 | 根据投标产品的主要件和关键件配置情况、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并评分:投标产品主要件和关键件配置存在优于招标要求且具有较大使用价值的得2分,投标产品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罗列详细且响应承诺较优的得1分,投标产品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有提供清单,能基本满足使用要求的得0.5分,供应商未做任何说明不得分。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3.1 | 3 | 根据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由供应商在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合格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齐全的不得分。 |
F3.2 | 3 | 各供应商所承诺免费保修期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1年免费保修期的加1分,满分3分。 |
F3.3 | 2 |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各供应商对所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维护响应计划(包括时间、方式等)、备品备件、保修期后的服务项目及费用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定,并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
F3.4 | 2 | 根据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应用培训(应用培训包括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排除一般故障)的承诺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任何技术培训承诺的本项不得分。 |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4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标准 | 7.2 |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①节能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④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 |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参加此次磋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除扣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4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2.1 | 41 | 根据各供应商所投产品对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评分,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41分,有负偏离情况的,磋商小组将根据该技术参数的负偏离对所投标设备的使用影响程度进行扣分: (1)技术参数中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2)正偏离不加分。 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响应的内容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均按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进行评审。 |
F2.2 | 2 | 根据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由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Datasheet(技术白皮书)或有效的技术支持材料(如由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制造商出具的技术支持材料等)对所投产品技术性能的佐证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技术支持材料齐全,且能佐证大部分技术指标(含主要技术指标)的得2分;技术支持材料能佐证主要技术指标的得1分;技术支持材料只能部分佐证技术指标的得0.5分;不能佐证技术性能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技术支持资料为外文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翻译件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交。 |
F2.3 | 2 | 根据投标产品的主要件和关键件配置情况、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并评分:投标产品主要件和关键件配置存在优于招标要求且具有较大使用价值的得2分,投标产品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罗列详细且响应承诺较优的得1分,投标产品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有提供清单,能基本满足使用要求的得0.5分,供应商未做任何说明不得分。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3.1 | 3 | 根据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由供应商在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合格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齐全的不得分。 |
F3.2 | 3 | 各供应商所承诺免费保修期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1年免费保修期的加1分,满分3分。 |
F3.3 | 2 |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各供应商对所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维护响应计划(包括时间、方式等)、备品备件、保修期后的服务项目及费用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定,并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
F3.4 | 2 | 根据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应用培训(应用培训包括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排除一般故障)的承诺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任何技术培训承诺的本项不得分。 |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4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标准 | 7.2 |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①节能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④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 |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参加此次磋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除扣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4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2.1 | 41 | 根据各供应商所投产品对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评分,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41分,有负偏离情况的,磋商小组将根据该技术参数的负偏离对所投标设备的使用影响程度进行扣分: (1)技术参数中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2)正偏离不加分。 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响应的内容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均按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进行评审。 |
F2.2 | 2 | 根据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由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Datasheet(技术白皮书)或有效的技术支持材料(如由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制造商出具的技术支持材料等)对所投产品技术性能的佐证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技术支持材料齐全,且能佐证大部分技术指标(含主要技术指标)的得2分;技术支持材料能佐证主要技术指标的得1分;技术支持材料只能部分佐证技术指标的得0.5分;不能佐证技术性能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技术支持资料为外文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翻译件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交。 |
F2.3 | 2 | 根据投标产品的主要件和关键件配置情况、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价并评分:投标产品主要件和关键件配置存在优于招标要求且具有较大使用价值的得2分,投标产品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罗列详细且响应承诺较优的得1分,投标产品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有提供清单,能基本满足使用要求的得0.5分,供应商未做任何说明不得分。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3.1 | 3 | 根据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由供应商在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合格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齐全的不得分。 |
F3.2 | 3 | 各供应商所承诺免费保修期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1年免费保修期的加1分,满分3分。 |
F3.3 | 2 |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各供应商对所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维护响应计划(包括时间、方式等)、备品备件、保修期后的服务项目及费用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定,并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
F3.4 | 2 | 根据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应用培训(应用培训包括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排除一般故障)的承诺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任何技术培训承诺的本项不得分。 |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4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标准 | 7.2 |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①节能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④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 |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参加此次磋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除扣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
(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
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四、评审报告
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其他规定
5.1其他规定
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第2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及要求:
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
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合格的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3.1.1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2特别规定
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
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
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三、响应文件编制
7.应标要求
7.1供应商可按照合同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合同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
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响应文件有效期:
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0.磋商保证金:
10.1供应商应在参加竞争性磋商之前按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0.3磋商保证金退还:
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
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
(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
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 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
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四、竞争性磋商
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
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
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
14.2 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
(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
(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14.2.2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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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总分5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等商务条件内容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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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总分5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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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等商务条件内容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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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总分5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等商务条件内容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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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总分5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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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等商务条件内容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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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总分5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等商务条件内容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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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总分5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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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等商务条件内容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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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总分5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等商务条件内容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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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总分50%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
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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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等商务条件内容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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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总分5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等商务条件内容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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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总分5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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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等商务条件内容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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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总分5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等商务条件内容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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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总分5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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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等商务条件内容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
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文件无效”条款的规定。 |
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
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
五、合同授予
15.授予合同的准则:
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
15.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
16.确定成交供应商:
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17.成交通知:
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
18.签订合同:
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9.询问
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0.质疑
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
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
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
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1.投诉
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
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
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
23.监督管理部门
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
八、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履约保证金
24.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具体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24.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5.其他新增内容: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供应 商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产品,货物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相关产品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供应 商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产品。如因产品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而产生的纠纷和责任,均由供应 商负全责。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 商还要负赔偿责任。
2、本合同包2核心产品为心电图机。
3、本合同包4核心产品为病床。
4、本合同包5核心产品为病历架。
二、技术要求
合同包1、医用电离子生理康复检测仪
(一)整机要求
1、主要检测功能:身高、体重、BMI、血压、脉率、血氧、血糖、尿酸、血脂四项(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甘油三脂、总胆固醇)、体温、心电、人体脂肪(脂肪含呈、水分含呈、基础代谢率、体脂肪贷、体水分量、体型判断等)、肺功能、腰围、臀围、腰咎比、中医体质辨识。
2、整体要求:整机一体式设 计,无任何分离检测部件与信息采集部件;所有外围检测设备内置式设 计,以防外界环境污染;读卡器、 摄像头、 触摸屏等全部为内部嵌入式设 计,目视看不到任何外薛部件和摄像头孔,防止进尘进水等情况出现影响品质。
3、使用简单自助,具有良好的人机交互能力,语音提示引导检测者完成检测。
4、须安装储物抽屉,可放置设备所需的零配件。
5、整机只需一电源插口接入外部电源,电源插口须有电源指示灯和过载保护,电源插座须可单独开、关控制整机通电
6、▲操作显示屏尺寸≥15寸电容触摸屏,显示规格为16:9宽屏显示,方便操作使用,触摸屏必须采用加硬钢化玻璃材质,采用金属边框整体嵌入,安全耐用。
7、▲多媒体显示屏尺寸≥23寸显示屏,屏幕须整体嵌入一体机,整洁美观,当检测人员检测时显示检测结果,无人检测使用时可自动播放健康教育知识,作为健康宜教显示屏。
8、▲操作屏内置摄像头,进行拍照保存至体检报告单。照片可通过报告单打印。
9、检测报告单采用A4纸规格打印,报告单中针对检测异常项目单独提示统计,清晰易懂。
(二)系统要求:
1、支持刷二代身份证、或者输入身份证号或者输入手机号自助建档检测,体检数据上传至健康数据管理平台个人健康档案中。
2、▲系统可进行E字母表视力检测,无线遥控操作,并自动判读视力结果,测堂时自动定距。
3、健康系统软件可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对人体体质进行中医复合体质辨识分析,并给出相应建议。
4、语音播报提示使用者检测,健康体检系统可自由控制语音播报音毋,无需通过外部旋钮开关控制,以免人为误调节操作。
5、▲管理者可对测贷项目进行顺序调整、关闭,可编铅健康促进建议等。
6、▲管理者可设置报告单中是否打印检测者照片。
7、▲管理人员可通过遥控操作系统方式协助测朵者完成全部测扭操作。
8、系统须支待血糖、尿酸、血脂四项检割结果自动和输入上传,支持腰臀围比的测虽及输入上传。
9、系统根据预设测榄顺序自动逐项检测,无需手动选择,减少人机交互环节。
10、每检测完一个项目,结果同步显现,结果异常项目用箭头方式提醒,并提供参 考范围值供检测者参 考,以及上一次测量结果及时间提供比对,清晰知晓变化状况。
11、支待设置数据上传服务器地址, 通过网络传输将数据实时上传至指 定数据服务端。
12、多媒体广告系统可支待图片、视频、文字等方式,支持从本地和后台系统实时更新。系统支持本地及远程升级。
13、可查看以往每次体检报告,并可打印A4纸张报告单;报告单对检测项目进行分项分析, 并对异常项目汇总,对异常项目提供健康促进方案参 考,并生成A4规格报告单。
14、一体机系统须开放数据接口,支持和第三方数据平台对接,将检测数据上传到指 定的数据服务端。
15、▲为避免使用侵权风险,取得健康体检软件著作权、智能推送系统软件著作权、中医体质辨识系统著作权证书。
(三) 各分项检测
1、身高体重测保
1.l、身高测屈方式: 超声波测昼;
1.2、操作方式:自动侧保;
1.3、体重测杂方式:精密平衡梁式压力传感器称重;
1.4、称重范围:1kg—200kg, 精度土0.1kg
1.5、测量范围身高:70cm—210cm,精度值:±1cm
1.6、测量语音提示
1.7、国际通用体质指数(BMI)
1.8、电击防护:I类B型设备
1.9、电源电压:AC220V/50HZ
1.10、▲为确保使用的稳定 性,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产品计杂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1.11、▲为避免使用侵权风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身高体重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2、血压计
2.l、测县原理:脉搏波法
2.2、显示方式:LED数字显示
2.3、测垦范围:压力 0~ 300mmHg (0~40)kPa,脉搏40次/分~ 180次/分
2.4、精度 压力:±2mmHg(±0. 267kPa )以内,脉搏数:±2%以内
2.5、电源 AC100~ 240 V, 50~60Hz, 1.6~ 0.8A
2.6、工作温湿度:5℃~40℃, 15%RH~80%RH
2.7、运输和保存温湿度:-20℃~+55℃,≤93%RH
2.8、工作大气压力:80kPa~l06 kPa
2.9、运输和保存大气压力:50 kPa~106 kPa
2.10、适用臂周范围:17cm-42cm
2.11、电机保护:I类设备,B型应用部分
2.12、臂筒可左右旋转±10度
2.13、通讯接口:RS-232接口
2.14、血压测最须进入健康体检系统才可测量, 否则无法测量, 以免误操作。
2.15、▲为避免使用侵权风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血压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3、心电仪
3.l、导联:标准12导联
3.2、输入方式:防除颤保护输入
3.3、采集模式:6导/12导联自主切换式采集
3.4、基线调整:自动
3.5、测黛范围:±5 mV pp
3.6、采样频率:正常500sps/通道,起搏10000sps/通道
3.7、灵敏度:2.5mmm/V, 5mmm/V, 10mmm/V,20mmm/V
3.8、输入阻抗: ≥50MΩ
3.9、输入回路电流:
3.10、噪声电平:<15μVp-p
3.11、安全标准:IEC I/CF
3.12、滤波:肌电滤波30Hz/40Hz ;基线滤波0.05Hz/0.15Hz/0.25Hz/0.5Hz/交流滤波50Hz/60Hz
3.13、▲测量采集自动完毕并自动给出结论
3.14、▲为避免使用侵权风险,响应文件中须提心电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4、肺活址计
4.l、测量指标:PEF、FEVl、FVC、FEF25-75%、MEF75%、MEF50%、MEF25%。
4.2、适用范围:哮喘和慢阻肺等呼吸疾病的肺功能检测。
4.3、压力传感器采用SUS301军工材料,不少于10万次的使用寿命,保障测试结果准确可靠;传感器可直接水洗,消洗、消毒方便。
4.4、有标准USB 模块、实现对测址数据的云端存储和查看。单键操作,不需校正,直接进入测量界面。
4.5、测量多个肺功能指标测量: PEF、 FEVl 、FVC、FEVl/ FVC、FEF25-75%、MEF75%、MEF50%、MEF25%。
4.6、6分钟无操作自动关机。智能语音提示,指导患者使用。
4.7、内置电池,适合外出及院内使用。口袋化设 计,可随身携带。
4.8、测量范围:流昼范围:0-14升/秒 体积检测:流量积分。
4.9、体积精度:士3%或士50 亳升以内。体积范围:0-10升。
4.10、数据传输:通过USB模块,实现与电脑连接。
4.11、电源:3.7V-300mAhDC可充电理聚合物电池。
4.12、工作电流:lOOmA。
4.13、显示器: ≥1.444寸,液晶显示屏。
5、人体脂肪测噩仪
5.l、▲测量指标:脂肪率、基础代谢率、水分率、体脂肪谥、体水分量、体质指数、体型判断等指标。
5.2、可判断消瘦、标准、健壮、肥胖等体型
5.3、电源:USB 供电
5.4、使用温度:5℃-+40℃
5.5、测量方法:生物电阻抗法
5.6、使用温湿度:1o℃ -4o℃、30.0%RH-50.0%RH
5.7、运输和保存温湿度:-1o℃—60℃, 相对湿度不大于93%
6、血氧仪
6.1、测盘范围:血氧饱和度 35%-100%;脉搏率35次/分-240次/分
6.2、测噩精度:血氧饱和度:70%- 99%段为土2%, 低于70%无意义
6.3、使用温湿度:5℃-4 o℃ 、30%~ 80%
7、血糖尿酸总胆固醇多功能分析系统
7.1、原理:电化学生物感测原理
7.2、标定:以生化分析仪对血浆标定
7.3、血样:新鲜指尖全血
7.4、可测显血糖、尿酸、总胆固醇
7.5、测试时间:血糖不超过6秒;尿酸不超过116秒;总胆固醇不超过30秒
7.6、血球容积:30%- 55%(血糖、尿酸)35%- 50% (总胆固醇)
7.7、试纸储存温度 10-30℃
7.8、操作温度 10- 4o℃
7.9、相对湿度< 95%
7.10、系统正确性:士20% (当血糖浓度≥4.17mmol/L、尿酸浓度≥O.30mmol/L、总胆固醇浓度≥3.88mmol/L )
7.11、电池使用寿命 900 次以上
7.12、3 分钟内无任何操作自动关闭
7.13、数据可通过USB 输出
7.14、▲为避免使用侵权风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血检三项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8、干式生化仪(血脂四项)
8.l、检测时间:100s以内(4项)
8.2、样本:全血、血清、血浆均可
8.3、检测原理:酶法、反射光度测定法
8.4、测呈项目: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甘油三酷、总胆固醇
8.5、标本趾不超50μl
8.6、测量范围(单位mmol/L): Chol 2. 59- 10. 36;HDL 0. 39-2. 59;TRIG 0. 57-5. 65;
GLU 1. 11- 33.3
8.7、可存储20次以上测虽结果
8.8、可选mmol/L 、g/L、mg/dL
8.9、数据可通过 USB 输出
8.10、▲为避免使用侵权风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血脂四项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9、体温仪
9.1、测县方式为非接触式红外测温
9.2、测挂范围:体温:30.o℃~43.o℃
9.3、测堂重复性≤士o.2℃
9.4、测昼距离 5cm—8cm
9.5、测试部位:额头、手窝、耳后根
9.6、测量数据支待上传
(四)操作平台:
1、主控主机
1.l、CPU: 2.0GHz二核以上
1.2、内存 2G 以上高速缓存;
1.3、硬盘:固态硬盘 60G 以上容呈;
1.4、显卡:支待同步、异步双显;
1.5、I/O 接口:8个232 串口以上,8个usb口以上
2、高清多媒体显示屏
2.l、▲显示规格≥23 英寸
2.2、显示比例 16: 9
2.3、分辨率:1920 (H) *l 080 (V)
2.4、视角:全视角
3、操作显示屏
3.l、显示规格≥15 英寸
3.2、▲显示比例 16: 9
3.3、▲电容触摸,加硬钢化玻璃材质,安全耐用
3.4、分辨率:1920(H)*1080(V)
4、身份证读卡器
4.l、符合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兼容IS014443(TypeB)标准:采用非接触式 IC 卡技术,与计算机或其它设备连接可用于读取居民身份证专用芯片内相关信息
4.2、天线能量输出:1)天线表面磁场强度( Hmax)≤7.5A/ m rms; 2)天线表面法线方向 5cm 处电磁场强度 (Hmin)≥l.5A/m rms
4.3、接口:RS-232C或USB接口;
4.4、阅读距离:0-8cm:
4.5、阅读时间:
4.6、嵌入终端式设 计,整体美观
5、信息工作站操作台
5.1、一体式设 计,所有外围检测设备、读卡器、触摸屏等全部为嵌入式设 计。
5.2、安装移动轮,可方便移动,设备到达现场后只需接入电源和网络即可检测使用。
5.3、安装储物抽屉,可放置设备所需的零配件
6、打印机
6.1、连接方式:USB
6.2、耗材类型:一体式硒鼓
6.3、幅面:A4
6.4、技术类型:激光打印
合同包2
品目号2-1、心电图机
1、心电采集
1.1、信号输入:12导联同步采集、同步打印
1.2、输入电路:浮地输入,具有抗除颤电击防护功能
1.3、耐极化电压:±550mV
1.4、时间常数:≥3.2s
★1.5、频率响应:0.05Hz~250Hz,高记录精度,更适合采集儿童心电波形
1.6、噪声电平:≤15μv(峰峰值)
1.7、增益类型:1.25、2.5、5、10、20、10/5、20/10mm/mv、自动增益
1.8、输入回路电流:≤0.1μA
1.9、患者漏电流:≤10μA
1.10、共模抑制比:>89dB
1.11、采样率:8000Hz
1.12、标准灵敏度:10 mm/mV±2%
1.13、灵敏阈:≤20μv(峰峰值)
1.14、定标电压:1 mV±5%
1.15、A/D转换:24位
1.16、滤波功能:具有交流、肌电和基线漂移滤波功能
2、心电诊断及分析
2.1、超长时间电影回放,支持300秒钟波形冻结、全息电影回放,方便异常心电波形扑捉
★2.2、特有观察模式,特有手动/自动心率不齐检查,可自动检测并打印心率不齐波形
★2.3、成人\儿童专用分析算法、明尼苏达码编码系统,分析更准确
2.4、支持心率不齐检查、起搏检测、R-R分析、Cabrera等多种测量、分析方式
2.5、心电波形测量参数:心率,PR 间期,QRS 时限,QT/QTC 间期,P/QRS/T 轴,RV5/SV1 电压,RV5+SV1电压
★2.6、节律记录时间:采集30~300秒波形用于节律分析
★2.7、支持HRV信息采集
★2.8、支持心电向量图,可精细地记录心动周期中各瞬间综合心电向量的大小、方向及变化过程。
3、心电记录
3.1、记录方式:热点阵印字系统
3.2、记录格式:3×4,3×4+1R,3×4+3R,6×2,6×2+1R,6×2+3R,12×1,12×1+1R
★3.3、记录模式:省纸、自动、手动、上传、周期、自动触发
3.4、记录速度:5 mm/s,6.25 mm/s,12.5 mm/s,10 mm/s,25 mm/s,50 mm/s误差≤5%
3.5、记录纸规格:210 mm×150 mm折叠纸
4、输入输出
4.1、支持HL7接口协议,方便联网共享
4.2、多种数据存储方式,内部存储≥3000病历,并支持大容量SD卡、U盘
4.3、高性能手写触摸屏,标准pc键盘配合快捷功能键,支持外接扫描枪,轻轻一扫,完成条码等信息输入
4.4、灵活选择输出ECG 、XML 、JPEG 、DICOM、PDF多种数据格式
品目号2-2、动态心电记录仪
(一)采集盒
1、产品要求
1.1、记录仪小巧精美,可以最大限度保持受检者的日常生活形态
1.2、具有强大的抗干扰能力和宽泛的电极适应性能
1.3、放大和模数转换电路,分辨率高达1/4096,可以更加精细地反映ST段改变和SAECG
★1.4、采集盒采用硬件检测起搏
1.5、大容量数据存储,可满足72小时全部心电图数据毫无压缩地全信息存储
1.6、独立起搏记录通道,可设置起搏器的开关,起搏信号为双起搏信号通道记录,起搏通道可选
1.7、记录病人事件按键标志,配合病人日志,提供分析判读心电图的辅助参 考黑白LCD液晶显示屏,分辨率为128*64,具有实时显示,能够在完成佩带时实时观察心电图,立刻检验导联信号质量,避免因皮肤处理、电极或导联线等因素导致信号质量太差,有效降低因检测失败的重做率,节省时间和金钱
1.8、预置病人信息于记录仪中,杜绝混淆,特别适合拥有较多记录仪的用户
1.9、记录仪可显示病人姓名和病历号,与患者一一对应,避免数据混淆
1.10、USB2.0技术,可实现快速回放
1.11、一节7号碱性电池可连续工作72小时以上。
1.12、记录仪对每个导联具有脱落检测功能,导联脱落支持声音和液晶显示提示
1.13、具有电池电量检测的功能,具有电池电量低声音报警与显示器信息提示
1.14、通信功能:USB数据通信或SD卡读卡器
2、技术参数
2.1、导联:12通道
2.2、电极:标配10电极
2.3、记录时间:72h
2.4、存储方式:SD卡(标配容量≥8GB)
2.5、采样率:可设置128、256、512、1024常规256Hz,心室晚电位1024Hz
★2.6、频率响应范围:常规为0.05~55Hz,心室晚电位为0.05~250Hz
2.7、心电灵敏度:5、10、20mm/mV
2.8、共模抑制比≥60dB
2.9、系统噪声≤50μVp-v
2.10、输入阻抗>10MΩ
2.11、心电示值误差±5%
2.12、电源功率:<0.3W
2.13、灵敏阀≤50μV
2.14、动态输入范围:10mVp-v (叠加±300mV 直流极化电压)
2.15、增益准确度:误差≤10%
2.16、增益稳定度:24小时改变≤3%
2.17、多路串扰:≤0.2mVp-v
2.18、最小信号:50uV
2.19、时间准确性:24小时误差≤30秒
2.20、工作制:连续运行工作制
2.21、外设接口:SD卡插槽、AAA 7号干电池座、导联与USB综合接口
2.22、内部电池:1节AAA(7号)碱性电池,1.5V,800mAh ,满足工作72小时
2.23、安全类别:II类,含内部电源,BF型应用部分
2.24、长×宽×高:≤(70.6mm×54mm×17.4mm)
2.25、重量:≤43g(不含电池)
(二)分析软件
★2.1、十二导联全模板反混淆(Demix)波形叠加图分析功能。
★2.2、Lorenz散点图及逆向编辑功能,24小时散点图提供整体浏览,分时散点图提供准确定位功能。
★2.3、时域分析模块中,24小时时间散点图及分时散点图、钉状图、瀑布图联动,不同类型的QRS波形具有不同颜色的标识,针对心律失常可以快速判断其性质以及发生趋势。同时具有段编辑功能,可以批量进行整改。
2.4、QT自动分析功能,提供全天24小时QT、QTc和QTd趋势图及统计表。
2.5、房颤/房扑分析功能,提供房颤/房扑事件列表、5分钟RR间期趋势图及RR间期直方图,定位房颤/房扑发作及终止的时间。
2.6、ST段测量和分析功能,提供基线、J点和ST测量线三基线ST设置,提供全导联2小时及24小时ST压低/抬高幅度趋势图、全导联ST斜率趋势图及心肌缺血统计功能。
2.7、心率变异(HRV)分析功能,提供时域分析、频域分析、非线性分析、24小时HRV、功率谱密度三给图和结果统计表。
2.8、睡眠监测功能(OSA),提供白天和夜晚心搏Lorenz散点图、修正Lorenz散点图及NN间期直方图。
2.9、起搏全自动分析功能,能自动检测心房起搏、心室起搏、房室起搏,并提供各种融合波模板类型编辑及统计功能。
2.10、瀑布图模板分析功能。
2.11、提供房早智能编辑功能。
2.12、QRS波自动分析精度高,能准确识别正常、室性、房性、室性逸搏和伪差五大类常见QRS波,并提供全模板编辑功能,全天任何一个QRS波都能被分类标记。
★2.13、QRS波二阶分析技术,能将繁复的人工逐个修正改为重新定义判定条件后的自动批处理,减轻医生的工作量。
2.14、提供心博添加功能
2.15、具有同步多导联心律失常分析功能,支持≥29种心律失常事件的检测和编辑,判定阀值可自由调整。
2.16、提供标准同步十二导联心电图编辑窗口,提供逐波编辑工具和测量工具,不同类型QRS波形标识不同颜色,能实现所见即所得的片段图保存和打印,使波形浏览和编辑省时快捷。
2.17、提供心律失常、心率、间期、间期比及提前量五大直方图分析功能,从多种多样的RR间期分布中,能快速定位异常心搏,实现便捷准确的心搏逆向编辑功能。
2.18、自动报告结论,支持用户自定义结论模板,提供可扩展的术语库。支持输出PDF/PNG格式报告。
2.19、灵活多样的QRS波编辑方式:单个、行、列、全部和“画刷”功能,支持键盘快捷键编辑心搏,支持心搏多选批量编辑。
2.20、具有多种心电图浏览模式,包括标准心电图、心电图缩略图和页扫描等。
2.21、提供自定义模板和自定义事件功能,满足用户添加更多额外模板和事件类型的需求。
2.22、具有强大的抗基线漂移能力,提供多种滤波技术,以保证心电波形显示质量,使波形显示更平滑。
2.23、提供多种病人事件及记录事件标志及显示功能,方便医生定位特异位置。
2.24、判定阈值可调,满足特殊病人类型或临床研究需要。
2.25、软件算法分析通过欧盟CE认证,准确性经过AHA、MIT、NST等权威数据库测试;
2.26、网络版软件具有远程接收、诊断功能,支持远程动态心电的检查分析。
2.27、提供打印医院LOGO及电子签名等个性化功能。
2.28、心率震荡(HRT)分析功能。
2.29、T波电交替(TWA)分析功能。
2.30、心率减速力(HRDC)分析功能。
2.31、频谱心电(FCG)分析功能。
2.32、心室晚电位(VLP)分析功能。
(三)配置要求:心电记录仪一个,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
合同包3、荧光模块
1、标配蓝色激发组;
2、通过拉杆轻松切换激发光进行荧光或明场观察;
3、多样性荧光观察;
4、高效荧光激发效能高,适应不同的荧光应用;
5、开机无须预热;
6、LED使用寿命长,安全环保,人工维护成本低;
7、主要参数
7.1、激发类型:UV
7.2、LED光源:中心波长365nm
7.3、激发滤色片:330-380nm
7.4、二向色分光镜:>400nm
7.5、发射滤色片:>420nm
合同包4
品目号4-1、病床
★l、规格:整床长度2200土10mm,整床宽度980土10mm,床板面离地高度500土10mm:整体护栏长度:1420土50mm
2、主要功能:背部升降:0-75°(士5°),腿部升降:0-40°(土5°)
3、主要部件:
3.1、床框、底框双层稳固床体结构:床体+整体底座,稳固扎实;床框、底座均加厚用材,分别采用≥30*60*1.5mm、≥25*50*1.5mm矩型钢管;
3.1.1、整床重量≥95kg(含护栏、脚轮、床头尾板);
3.1.2、床体静态最大载重≥400kg,动态最大载重≥205kg;
3.2、床板
3.2.1、背部床板靠近床头板端两边的弧度半径≥75mm,小腿部床板靠近床尾板端两边的弧度半径≥75mm;
3.2.2、床板采用模压加工设备制造,一次整体模压成型,带模压凹槽,凹槽深度≥4.5mm, 床板之上必须要有透气孔,每个透气孔的面积要≥llOOmm2 ,背部床板要有≥12个透气孔,臀部床板要有≥4个透气孔,大腿部床板要有≥4个透气孔,小腿部床板要有≥8个透气孔;
3.2.3、床板采用≥1.2mm冷轧钢板;背部床板需要有加强钢管以增强抗变形能力;
3.2.4、背部床板采用由上支撑轴和下支撑轴以及曲柄连杆组成的双支撑卸力结构;
3.3、螺管系统床
3.3.1、螺管系统要具有双向到位空转保护功能;
★3.3.2、背部床板螺管内置精铜螺母,螺母的直径≥35rnm,长度≥45rnm,螺母的牙形为梯形,螺母的螺距≥3.5mm;
3.4、床头床尾板床
3.4.1、采用ABS注塑成型;床头板宽≥945mm、高≥415mm,上端边缘厚≥40mm、下端边缘厚≥70mm,净重≥3900g;床尾板宽≥945mm、高≥370mm,上端边缘厚≥45mm,下端边缘厚≥70mm,净重≥3600g;
3.4.2、床头板、床尾板内置碳钢钢管用以加固;采用金属插杆式固定;
3.4.3、床头板、床尾板锁定开关为旋钮式,操作手柄为圆形,直径≥32mm、高度≥18mm;带有防滑凹槽,有红色锁定、绿色开启指示标识;
3.5、弯管护栏床
3.5.1、弯管护栏上杆采用的是经硬化加强的铝合金管材,长度≥1400mm,宽度≥30mm,高度≥3mm,厚度≥1.8mm; 两端的封口盖需要用软性塑料制成;
3.5.2、弯管护栏铝合金支柱采用五支以上经硬化加强的铝合金管材进行弯管,铝合金支柱的直径均为19mm土0.5mm、厚度≥1.8mm;
3.5.3、弯管护栏铝合金支柱采用全自动弯管机加工制造,以保证品质稳定可靠;(提供制造设备图片);
★3.5.4、弯管护栏下杆采用隐藏倒置结构,隐藏安装在床板下部,以解决护栏容易藏污纳垢的弊病;(提供实物照片);
3.5.5、弯管护栏开关手柄采用铝合金压铸成型;
3.5.6、弯管护栏升起后上沿距离床板面高度≥330mm,弯管护栏折叠后上沿距离床板面高度≤50mm;
3.5.7、弯管护栏具有防夹手功能;
3.5.8、弯管护栏通过五金结构件与床体用紧固件连接,而非直接焊接在床体上,方便维修;
3.6、双面中控脚轮
★3.6.1、双面中控脚轮直径125士10mm,双面中控脚轮支架采用铝合金压铸成型,重量≥365g;
3.6.2、采用不锈钢圆管(直径≥25mm,厚度≥l.5mm) U型刹车脚踏,一脚制动,四轮固定;
3.7、摇手系统:
3.7.1、摇手短柄采用ABS工程塑料内置钢芯含件注塑成型,钢芯直径≥8mm,长度≥115mm;摇手短柄长度≥90mm;
3.7.2、摇手长柄采用ABS工程塑料注塑成型,操作半径≥180mm;
3.7.3、摇手短柄采用两级到位开合方式,以防夹手:
4.工艺:
4.1、焊接工艺:病床的各种金属部件全部由焊接机器人自动焊接;
4.2、金属表面处理工艺:
4.2.1、设备:采用大型游浸式喷涂线。(提供工艺流程图,喷涂生产线彩图);
4.2.2、金属表面处理采用双层涂层工艺:
4.2.2.1、第一重涂层,通过电泳技术在金属管材内壁及表面均匀电泳上一层环氧树脂底漆;
4.2.2.2、第二重涂层,静电粉末喷涂,高温固化的涂层厚度≥90mm;
5、床头柜
5.1、规格:(480X480X820mm)土10mm(L×W×H);
5.2、采用ABS工程塑料,杜绝使用二手混合料;
5.3、具备:水壶座、隐藏式毛巾架、隐藏式杂物挂钩、餐桌板(托物板)、抽屉、储物柜;
5.4、弧线型柜门,美观大方;
5.5、配≥2寸脚轮,移动方便;
5.6、加厚板材,结实耐用,整体ABS注塑成型,易清洁,可冲洗;
6、配置要求:手动病床1张,同厂家床头柜1张。
品目号4-2、床垫
l、规格:厚度100mm,长宽依床型而定;
2、材质:
2.1、外套:金咖啡防水面料;
2.2、褥芯:高密度海绵;
3、特点:
3.1、外套面料高防水,透气,耐磨;
3.2、内褥采用高密度海绵,非常舒适,有助睡眠;
3.3、床垫采用弧形转角设 计,防止磕碰;
合同包5
品目号5-1、抢救车
1、名 称:ABS急救车
2、规格:(600*470*920mm)土10mm
3、配置:
3.1、方形台面,中部凹陷设 计并嵌透明软玻璃,以防刮伤。
3.2、抽屉配置:两小抽、两中抽、一大抽,内置插条分格片并且可自由分格,每个抽屉可独立从抽屉框中拿出,便于放东西和清洁。三折静音轨道。
3.3、豪华中控联排锁。
3.4、不锈钢护栏、豪华静音输液架可自由升降。
3.5、其他配件:一个污物桶、一个置物盒、除颤器平台、氧气瓶支架、除颤板、除颤板挂架、电源延长线及插座,脚轮(二个带刹、二个不带刹)。
品目号5-2、蒸熘水器
1、断水自控型。
2、整机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3、盘管式冷及结构,冷却效果好,出水量大。
4、冷却用水回流蒸发桶内,节约水资源。
5、放水阀可以排放桶内浓缩水,改善结垢条件。
6、缺水自动切断加热电源,待回流水补充到工作水位后继续加热。
7、铜质浸入式加热管热效率高,使用寿命长。
8、适用电源:≥380V/50Hz。
9、功率:≥15kw。
10、出水量:≥20L/H。
品目号5-3、电动吸引器
1、可移动式医用吸引装置。适合各医疗单位手术室、病房用于吸取病人体腔内的脓、血、痰等粘质液体。
★2、ABS一次成型全塑外壳;膜式泵,使用寿命长,噪音低,免维护;溢流保护装置,防止液体进入泵内;手推式,备有手动开关和脚踏开关。
3、工作制:间隙加载连续运行;
4、电源:AC220V±10% 50Hz;
5、泵结构:膜式泵;
6、抽气速率:≥20L/min;
★7、负压调节范围:0.013~0.090MPa;
8、吸液瓶:2500ml×2;
9、输入功率:400VA;
★10、噪音:≤65dB;
11、基本配置:
11.1、脚踏开关 1个;
11.2、吸引管 1支;
11.3、熔丝管 2个;
11.4、透明硅胶管 1根;
品目号5-4、净水器
1、原水要求:市政自来水(0.2-0.5MPa压力);
2、供电要求:AC220V/50HZ;
3、环境条件:5-40oC;
4、进水温度:5-35oC;
5、RO去除率:≥98%;
6、产水水质:≥10.0MΩ.cm,电导≤0.2us/cm ;
7、产水水质可达:18.2MΩ.cm (在线检测);
8、总有机碳(TOC):1-3ppb;
9、重金属:<0.1ppb;
10、微生物:<1ppb;
11、杂物颗粒(>0.1um):<1个/ml;
12、产水水量:≥20L/H;
13、配压力泵;
14、芯片智能化控制,自动开停机、无水低压保护,满水待机。
15、模块化设 计,快插式安装,更换耗材十分方便。
16、实时进行产水水质、压力监测、运行状态显示等。
17、高效节能,静音,快接式人体工程学设 计,安装、维护、保养更方便。
18、外型简洁美观,占地面积小,便利的脚轮设 计,方便移动。
品目号5-5、胎音检测仪
1、超声工作频率:2.5MHz土10%;
2、输出超声功率:<5mW/cm2;
3、最大综合灵敏度:>90dB;
4、胎心率检测精度:土2bpm;
5、胎心率显示:液晶可以显示实时胎心率、平均胎心率、手动计数值、动态柱状图形化显示心率范围、音量大小显示、充电显示、电池电量显示;
6、胎心率显示范围:50-210dpm ;
7、背光照明功能,便于黑暗环境使用;
8、报警功能:当胎心率异常时,报警音提示;
9、使用电源:外置充电电源:AC220V, 50Hz; 内置3.6V可充电式铢氢电池组(1.2V x 3节),兼容5号碱性电池(J.5V x 3节);
10、特有省电模式,元信号输入5秒后,进入待机状态,2分钟后自动关机;
11、连续工作时间>8小时;
12、扬声器:内置喇叭放音,并可调节音量大小;
13、录音榆出功能,可接驳MP3/MP4、电脑等录音设备;
14、机器外壳为医用塑料;
15、超声防水探头;
★16、三台为一套;
品目号5-6、黄疸测量仪
1、检测方法:绿、蓝光比较,光源反射式;
2、显示方法:三位数码(LED)显示(两位整数,一位小数),单位为mg/dl;
3、示值误差:00~15±1;16~25±1.5;
4、光源:氙闪光灯,寿命大于10万次;
5、电源:AAA1.2V×4充电电池组,每充足一次电至少能检测约500次;
6、开启准备时间:小于10秒;
7、重量g:≥245;
8、体积mm:≥(163×66×37);
9、充电器:输入220V 50Hz.3W,输出6.0V 300mA DC;
10、校验盘:对白色屏(“00”)显示00.0或00.1;对黄色屏(“20”)显示20.0±1;
11、使用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90%,大气压力Kpa:86.0~106.0;
品目号5-7、医用冷藏箱390L
1、产品性能
1.1、微电脑控制,数字温度显示,调整增量为0.1℃
1.2、风冷系统,箱内温度波动范围±3℃,可通过调整设定温度使箱内温度恒定控制在2~8℃
2、安全系统
2.1、完善的报警系统,有声音蜂鸣报警及灯光闪烁报警功能,可实现超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开门报警、远程报警、电源故障报警、制冷系统故障报警
2.2、内置蓄电池,断电后可持续显示箱内温度及声光报警72 小时
2.3、采用风冷式结构,合理设 计风道及风量,箱内温度稳定均匀
2.4、合理设 计蒸发器,有效增大制冷面积,提高降温速度
2.5、多层搁架设 计,可根据存放药品的规格合理地调整间隙,充分利用空间
2.6、安全门锁设 计,防止随意开启
2.7、大屏幕数字温度显示,便于观察
2.8、宽电压带,适合电压不稳定地区
2.9、适合环境温度10℃ ~32℃,湿度60%以下地区使用
2.10、发泡箱体,透明真空钢化玻璃门,止动脚轮方便使用
2.11、内设照明灯
3、产品种类:药品冷藏箱
4、产品形式:立式
5、冷却方式:风冷
6、除霜方式:自动
7、制冷剂:无氟制冷剂
8、功率(W):430
9、电源(V/Hz):220/50
10、箱内温度范围(℃):2~8
11、外形尺寸(宽*深*高)(mm):≥(665*710*1955)
12、内部尺寸(宽*深*高)(mm):≥(530*555*1380)
13、有效容积(L):≥390
14、重量(Kg):≥106
15、温控方式:电脑板温控
16、温度设定方式:电子式(最小调节量1℃)
17、温度显示:LCD数字式
18、外部材料:彩色涂层钢板
19、内部材料:PS板吸附
20、保温材料:普通无氟发泡剂
品目号5-8、病历架
1、规格:整架4920*540*2330(mm)-每小柜820*540*330(mm)(一组36个小柜,共三组),允许±1%
2、目录柜全部原材料采用ST12、SPCC优质冷轧钢板侧板≥0.8。层板≥0.8。产品生产工艺过程,下料、冲压、轧压等冲压成型。经过表面喷涂处理后,光滑、平整、无尖角,漆面均匀光亮、无划痕。色彩高雅美观,具有装饰防护性好、附着力强、持久耐磨等特点。
3、颜色:亚光浅灰色。
品目号5-9、计生设备
1、联网方式:GPRS
2、接入系统:计生药具免费发放系统
3、领取方式:二代身份证
4、身份证识读器:公安部安全认证产品
5、屏幕:19寸或22寸触摸显示屏
6、小显示器:4.3寸彩色触摸屏
7、播放视频:MP4或AVI格式
9、内存卡:16G或以上
10、带语音功能
11、存储容量:无限制
12、展示窗:实物展示,带LED照明,照明时间可任意设定。
13、选货按键:金属按钮
14、发放品种:≥4种
15、最大储量(套):≥120盒
16、货道:货道宽窄可调
17、支持电子密码锁
18、支持缺货检测
19、支持自动开关机
20、输入电源:220V,内置漏电保护器
21、支持统计数量
22、安装方式:落地式
23、支持温度检测
24、尺寸:≥(1670*660*290)mm
25、净重:≥80KG
26、包装:纸箱、泡沫、木箱
27、质保:≥贰年;超过质保期终身维护
28、广告位贴图:本身自带广告位贴图,落款可写上某某药具站或某某计生委
29、储物柜 本机自带储物柜,可自由存储多种药具。
30、功能:屏幕可直接用手触摸,播放视频广告,动画,宣传片,图片,可用U盘播放,采集身份信息,带后台管理,分级用户管理,领用记录统计和分析。GPRS无线联网。
品目号5-10、药具展示柜
1、6边型对角35cm;总高1.6米,6层每层距19.5CM;圆盘24CM,旋展示柜。允许±1%
品目号5-11、喉镜
1、材料:镜片采用304医用不锈钢,镜勾部分采用高强度聚碳酸子模具注塑而成,手柄采用H62铜材及铝合金铜材车加工而成。
2、尺寸:MAC2_100mm MAC3-130mm MAC4_160mm。允许±1%
3、手柄---28.5 mm。允许±1%
4、发光方式:卤素灯泡(冷光源—通过光纤传输)。
5、灯泡功率:2.5V600MA。
6、包装方式:塑料盒包装。
7、重量:≥0.7kg/套。
8、单套尺寸:22.5cm*16.8cm*2.5cm。允许±1%
品目号5-12、移动紫外线消毒机
1、紫外线杀菌灯:紫外线波长≥253.7 纳米。
2、电源电压220V50HZ,功率为2*30W。
3、辐照强度:≥128uw/cm2(单支灯管);≥256uw/cm2(双支灯管)。
4、灯臂可以调节,调节角度0-180 度。
5、采用双灯管结构,双灯管也可单独使用,不用时可垂放。
6、关上保护门,以免灯管破坏,又能保持灯管清洁。
7、定时器可以在0-1140 分钟内定时控制消毒时间,定时器工作完毕会自行断路而灯管熄灭。
品目号5-13、治疗车
1、规格尺寸670*450*910;允许±1%
2、配置本车上下台面采用优质不锈钢304钢板压制而成,上下两层台面,上层中间配一抽屉三折静音轨道,台面四周的4只支撑采用优质不锈钢25圆管制作,支撑之间采用不锈钢圆管连接加固,外型美观,配置4只万向静音脚轮,对角刹车;台面配置三面(左、右及后面)围栏,围栏采用不锈钢钢柱精制而成。车体焊接采用氩弧工艺焊接,焊接缝平整、光滑,本产品饱满美观、坚固耐用。
品目号5-14、胃镜室两条内镜维修
1、现有两条内镜维修参数:胃镜品 牌:奥林巴斯;器械型号:GIF-H170;
2、维修要求:
2.1、一条需要更换:更换水气管;更换钳子管;更换弯曲橡皮。
2.2、另外一条需要更换:更换蛇骨;更换角度钢丝;更换螺纹管组件;更换钳子管;更换金属网套;更换弯曲橡皮。
合同包6、呼吸机
(一)通气模式
1、间歇正压通气CMV/VCV/IPPV,带流量同步Vsycn/AutoFlow功能。
2、辅助间歇正压通气SIPPV/AC。
3、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IMV(VCV/PCV/PRVC+CPAP/PSV)。
4、呼气末正压/持续气道正压PEEP/CPAP。
5、压力支持通气PSV。
6、自主通气Spont。
7、压力控制通气,带时间和流量双切换功能,改善人机同步。
★8、具备无创通气模式,NPPV/AC,NPPV/SIMV,NPPV/PSV,漏气补偿可叠加于任何模式,漏气补偿≥60L/Min,基础流量10-20lpm可调。
★9、标配智能通气模式,PRVC(压力调节容量控制通气),APRV(气道压力释放通气),Assured Volume容量保证(带容量限制更安全),Biphasic(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同步窗可调,范围:0-50%,增加ARDS患者高低压切换同步性)。
(二)技术指示
1、潮气量:0.05~2L;
2、呼吸频率:3~80bpm;
3、吸气时间:0.3~10S;
★4、吸气压力:0~100cmH2O;
5、PEEP(叹息)压力:0~35cmH2O;
6、PSV压力:0~35cmH2O(PEEP之上);
7、峰流速最大≥180Lpm;
8、吸入氧浓度:21~100%;
9、触发灵敏度:1~20Lpm,基础流量10-20lpm可调,减少漏气误触发。
(三)监测项目
★1、中文彩色触摸监测一体化屏幕≥10英寸,可同屏显示压力、流速、容积三道波形。
★2、呼吸机波形彩色编码≥3种颜色,控制吸气相、辅助吸气相、呼气相等,波形采用颜色显示,有利于临床观察;
3、可同时显示呼吸环≥2个,并且可以储存对比,储存环数量≥4个,便于判断病情进展。
4、呼出潮气量
5、呼吸频率(总频率以及自主呼吸频率)
6、分钟通气量(总分钟通气量以及自主分钟通气量)
7、气道压力(峰压、平台压、平均压以及PEEP)
8、吸呼比
★9、吸入氧浓度,氧气入口压力实时监测,监测范围35psig-85psig。
10、内源性PEEP和顺应性监测。
★11、脱机指标:浅快呼吸指数,监测范围0-500b2/min/L,最大吸气压力可持续时间≥30s。
12、趋势图中监测项目每分钟都有记录≥1000条。
(四)报警项目
1、智能三级声光报警系统气道压力(高/低)报警,呼吸频率高报警,潮气量报警,分钟通气量(高/低)报警,窒息报警,吸入氧浓度(高/低)报警,管道脱落/泄漏报警,机器故障报警。氧气入口压力过高报警,氧气压力过低报警。氧气入口压力过高报警,氧气压力过低报警。
(五)其它功能
★1、同步雾化功能时间可调节,增量为1分钟最长60分钟;一键增氧功能。
2、时间流量双切换功能,增加人机协调性和通气安全性。
3、参数调节防错功能,具有操作提示及参数逻辑关系提示,屏幕锁定等操作安全保护功能。
4、具有SVGA接口方便连接投影仪进行教学、打印口、护士远程报警口等,实时设置参数,监测参数,波形实时联网输出,方便与医院HIS系统数据对接。
★5、有高低压氧接口,标配内置电池可用≥6小时,便于医院内外的转运。
6、无创采用双回路设 计,避免单回路系统可能出现的CO2重复呼吸。
7、内置涡轮机技术,无需再配空压机,主机重量≤18kg(不含台车)。
三、商务条件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高山镇中心卫生院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终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满足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设备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 |
2 | 10 |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满足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设备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 |
2 | 10 |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满足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设备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 |
2 | 10 |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满足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设备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 |
2 | 10 |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满足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设备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 |
2 | 10 |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满足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设备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 |
2 | 10 |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
8、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8.1、成交人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将全部货物运到规定地点,并完成安装(系统集成)、调试、运行,建立相关档案资料。安装过程中所需工作均由成交人负责,经安装调试合格后,直至交付采购人使用。安装期间,成交人应至少有1名项目工程师负责安装现场的指导和协调。成交人需免费赠 送系统后续使用、维护所需工具。
8.2、成交人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单位提供安装、调试进度计划,并按采购单位确认的安装调试计划实施。
8.3、中标人负责将所有设备运输至设备安装地点(需由中标人送货上楼),运输工程中若有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负责物流、快递货物提取、装运。
9、保修和售后 服务要求
9.1、售后 服务要求: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12个月(损耗件除外,人为损坏除外;技术和服务要求有其他要求的,按技术和服务要求执行);供应 商也可以提供更优的服务承诺。
9.2、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接到报修电话后,0.5小时内予以电话响应并帮助指导解决问题;在远程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接到故障通知后3小时内到现场处理,8小时内修复。如果设备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人应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保证该设备的正常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在设备修复期间,必须保证福清市广播电视台节目制作的正常安全运行。
9.3、保修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可适当收取元件的更换费用。成交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 服务承诺条款,就设备的保修、维护期予以说明。
10、培训要求
10.1、对采购人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成交人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采购人的人员提供培训。
10.2、对培训师要求:成交人的培训师除在操作和维护方面应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外,还应该技术全面,能够全面介绍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讲解维护维修方法。如果采购人认为成交人的培训师不能胜任培训工作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10.3、培训地点:应在项目实施现场严格按照培训时间表进行所有的培训。
10.4、受培训人员:采购人指 定的工程师和相关操作人员作为受培训人员参加培训。
10.5、培训费用:培训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如果双方使用磋商文件第四章已有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磋商文件第四章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成交供应商全称)
根据项目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磋商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
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确定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材料或资料,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首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目 录
附件1:响应函
附件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
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附件1 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文件纸质文本正本 套,副本 套及电子文档 套。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
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
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
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
通信地址: .
邮编: 传真号: .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 .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 首次报价 | 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 | 磋商保证金 | 备注 |
* | ||||
… | ||||
… | ||||
… | ||||
… |
备注:详细报价书另纸详列,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附件2-1 详细报价书
说明:
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合同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2.为完成相应合同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
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3-1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关于贵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
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
2.1供应商单位名称:
2.2注册地址:
2.3单位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2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 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 | 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 |
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
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3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附件3-4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5 财务状况报告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事项:
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资信证明、担保函共三大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三大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6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9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11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需要)
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报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2.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约定是否需要提供“告知函”。
★磋商文件有要求提交“告知函”时注意:
1、报价人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3、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若告知函未注明“复印件无效”,报价人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报价人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6、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附件3-12 联合体协议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使用)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 “项目名称” )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磋商。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名称: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澄清等工作),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各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磋商保证金事宜。
四、若成交,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中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应为原件。
附件3-13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有的话)
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对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具体规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此项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涉及联合体成员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在此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磋商保证金凭证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磋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5-1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章节条目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附件5-2 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章节条目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附件6 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 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7-1-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的话)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需另附下表
合同包/品目号 | 响应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最后报价单价 | 最后报价总价 | 响应产品的生产或供应企业 | 生产供应企业的规模类型 |
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供应企业类型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
备注:(1)供应商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标准或者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时,如果没有同时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并附相应证明资料,视同为供应商及其提供的产品不是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附件7-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的话)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供应商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供应商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若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时,如果没有同时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视同为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附件7-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最后报价单价 (现场) | 数量 | 最后报价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 ; b.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 ; 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策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以利磋商小组审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划线注明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以利磋商小组审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划线注明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上表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磋商小组可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4、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顺序分别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时,如果没有同时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表内容并附相应证明资料,视同为供应商的产品不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8 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