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医院后勤物业社会化总包服务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FJSFQYY-GK-201910-B2086-IDN
招标编号:[350181]JS[GK]2019004
采购人: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代理机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医院后勤物业社会化总包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FJSFQYY-GK-201910-B2086-IDN。
2、招标编号:[350181]JS[GK]2019004。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合同包1)。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 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地址: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联系方法:18050236609
13、代理机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
联系方法:0591-85585866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48862999.98 | 488629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中关于“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规定“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b.根据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b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b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 b3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 b4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或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其中:
(1)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未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以下分别简称:“强制类节能产品”、“优先类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节能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
(2)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未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环保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
(3)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4)在财政部会同上述国家部委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或环保清单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数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按照最新一期执行。
(5)未在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应提交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 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7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5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2、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
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4、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 |
5、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6、 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7、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技术部分各评委平均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含50%),视为技术部分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4、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5、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6、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技术部分各评委平均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含50%),视为技术部分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5、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6、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除本评标项目第(二)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注: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单独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招标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A1服务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 | 33 | 根据各投标人对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33分,技术要求的条款中有任何一项存在负偏离的扣3分,扣完为止。 |
A2整体服务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管理的整体目标,管理方式、综合服务内容、整体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及服务质量控制方式和服务效果及后勤社会化能给医院带来的益处等情况,由评委横向评议,方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且成熟的得3分;方案针对性较好,措施较具体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低、措施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A3人员岗位配备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具体各部门岗位人员设置的合理性情况,由评委横向评议,方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且成熟的得3分;方案针对性较好,措施较具体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低、措施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A4人员招聘计划和人员培训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招聘计划和人员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完整性等情况由评委横向评议,方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且成熟的得3分;方案针对性较好,措施较具体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低、措施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A5 6S后勤管理服务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完整、合理、可行性的医院6S后勤管理服务方案情况;由评委横向评议,方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且成熟的得3分;方案针对性较好,措施较具体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低、措施不够具体的得1分。(满分3分) |
A6突发问题的响应时间及处理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突击保障任务和突发问题的响应时间及处理方案情况,由评委横向评议,方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且成熟的得3分;方案针对性较好,措施较具体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低、措施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包括特殊时期(如法定节假日、春运期间、寒暑假、视察评比等)的应对措施、人员配置等承诺](满分3分) |
A7保洁管理制度 | 3 | 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保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健全情况,由评委横向评议,方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且成熟的得3分;方案针对性较好,措施较具体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低、措施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A8运送管理制度 | 3 | 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运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健全情况,由评委横向评议,方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且成熟的得3分;方案针对性较好,措施较具体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低、措施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A9管理工作考核与奖惩措施 | 3 | 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保洁、运送、电梯司机、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工作考核与奖惩措施情况,由评委横向评议,方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且成熟的得3分;方案针对性较好,措施较具体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低、措施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A10垃圾收集及转送、院感控制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垃圾收集及转送、院感控制方案,由评委横向评议,方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且成熟的得3分;方案针对性较好,措施较具体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低、措施不够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A11运送信息化管理 | 3 | 投标人具有医院后勤服务运送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的(自主开发和外购均可)且具有投入三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使用有成功案例的得3分。该软件为投标人自主开发的或外购的应分别提供相关软件证书复印件、签订的采购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合同和发票同时提供)并加盖公章,须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及服务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
A12工程负责人资质 | 2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工程负责人获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机电专业学历,且担任工程主管累计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得2分;且担任工程主管累计工作年限5年以下得1分(需提供毕业证书必须为机电专业、所服务的业主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企业综合实力 | 1 | 投标人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1 | 投标人获得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
1 | 投标人获得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
1 | 自2017年以来投标人所服务的三级及以上医院项目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荣誉称号的得1分。(需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奖牌,相关网站截图凭证,否则不得分。) | |
1 |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获得税务机关评定“A级纳税人”的得1分。(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和网址) | |
1 | 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
B2、项目经理资质 | 3 | 投标人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获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8年及以上三级及以上医院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经验的得3分;获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5年及以上三级及以上医院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经验的得2分;获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5年以下三级及以上医院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经验的得1分。(须提学历证书复印件,医院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并提供项目经理近半年内任一一个月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B3 6S后勤管理经验 | 2 | 2017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履行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完成的或正在服务的医院通过6S后勤管理评审的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通过6S评审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合同,通过6S评审时间需在合同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与B4项的同一份业绩不重复得分)。 |
B4、业绩 | 3 | 根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履行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完成的或正在履行的三级及以上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或类似保洁服务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三级医院的得0.5分,最多得3分。(同一家医院只算一份业绩)注:每份业绩须同时提供(1)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3)物业管理服务或保洁服务合同文本复印件(须注明服务金额)、(4)以及用户证明文本复印件(原件备查),缺少以上四项内容之一的,该份业绩无效,不得分。(满分3分) |
B5、服务满意度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7年以来(日期以合同履行时间为准)在国内完成的或正在履行的三级及以上医院类似保洁服务项目或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业主单位满意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满意的证明材料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满分3分) |
B6、投标文件的制作 | 3 | 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正确、分类合理、资料提供齐全、文字综合表述清楚,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后进行评分,最好的得3分,第二名的得2分,第三名的得1分。(满分3分) |
B7、用工保险 | 3 | 投标人(2018年至2019年)连续为本企业员工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的情况进行评议,被保险人数≥1000人的得3分,800人≤被保险人数<1000人的得2分,500人≤被保险人数<800人得1分,其余不得分。 说明:需提供相关购买保险的证明文件①保单或保险合同(保单或保险合同中未体现被保险人数的不得分);②购买的团体(人身)意外险发票,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
B8、高处作业证书 | 2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外墙清洗专项技术管理人员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项目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医院后勤物业社会化总包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述的服务要求,提供更好的服务前来投标,以充分显示贵公司的竞争实力。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后勤管理及服务总体要求
1.医院规模:
(1)福清市医院新院区占地面积约10007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9278平方米,住院病人床位数计划约980张,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门急诊、住院、医技、保障、行政、院内生活及大型医疗设备、教学科研、胸痛中心等用房及地下车库,旧院区感染科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旧院家属区等。项目规模:划定医疗区域内医疗用房、公共用房、配套设备设施、道路(含与公寓区共用主干道路及人行道)、绿化、景观,以及相应的公共区域等。
2.服务及设备要求
2.1、医院提供以下便利条件:
①医院提供10间房间供中标人调度、保洁运送办公、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办公、休息、更衣、存放工具和材料使用。
②医院提供内部电话两部供各科室与调度联系。
③本项目服务区域内工作时间为每周七天,相关区域为24小时服务。
(医院提供:平车、轮椅、垃圾桶、垃圾袋、设施设备维修耗材,绿化养护药剂及消耗品、消毒水、各种地垫、脚垫、物品推车及办公场地)。
★2.2、主要设备投入要求:
中标人需承诺提供以下主要设备工具(不低于以下标准)
①清洗机25公 斤2台、25公 斤烘干机1台。
②吹风机10台、高压水枪1台。
③坦能手推洗地机2台、坦能驾驶式洗地机2台、翻新机2台。
④吸水机2台、对讲机50台。
⑤保洁工具车60台、保洁榨水车70台。
⑥后勤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1套。
3.承包期限:服务周期三年,每年服务平均分达到85分。
4.服务内容及方式:
4.1、福清市医院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包括:医院的卫生保洁与配送、标本和报告运送、院内病人接送、电梯服务、病人专项看守、监护室基础护理、医疗废物暂存点、临时物品搬运、后勤设备设施运维和基础设施设备及通用设备维修、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含应对自然灾害处置等)、控烟等禁止性行为管理、化粪池清掏及管道疏通、生活垃圾外运到院外垃圾中转站、室内外污物清洁、门诊楼循环运送、其他医疗运送,调度服务、公共厕所、家属区卫生保洁和运送(医院派车将老院标本送至新院)。外围及室内绿化养护服务、中央空调系统维护维修保养服务、污水处理站设备管理服务、外墙清洗服务(每年至少一次)、全院电表抄录、水电设施设备运行管理与维护服务,以及院方交代的其它工作。同时中标方需提供管理方案,做好档案建设管理。
4.2以上内容均要按三级甲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
5.各种专业服务人员身体健康(要求体检,费用自理);
6.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区域 | 科室 | 岗位 | 岗位人数 | 岗位职责 | 备注 |
门诊楼 | 急诊科 | 运送员 | 12 | 负责急诊抢救室病人运送工作、标本送检工作及其他类物品及药品类运送。 | 运送员9人,其余3人负责轮休替休工作。 |
门诊 | 驻守 | 2 | 负责门诊妇产科、口腔科、皮肤科的高压物品上送下收 | 驻守员1人,其余1人负责轮休替休工作。 | |
电梯1 | 电梯司机员 | 2 | 1:负责电梯操作; | 电梯司机员1人,其余1人负责轮休替休工作。 | |
电梯2 | 电梯司机员 | 1 | 1:负责电梯操作; | 电梯司机员1人。 | |
电梯3 | 电梯司机员 | 1 | 1:负责电梯操作; | 电梯司机员1人。 | |
电梯4 | 电梯司机员 | 1 | 1:负责电梯操作; | 电梯司机员1人。 | |
住院部 | 静配中心 | 运送员 | 6 | 负责静配中心药品的上架与运送工作。 | 运送员4人,其余2人负责轮休替休工作。 |
营养科 | 驻守 | 2 | 负责运送住院部所有科室病人的营养餐。 | 驻守员1人,其余1人负责轮休替休工作。 | |
手术室 | 运送员 | 17 | 负责手术室手术病人的接台工作及手术内的卫生。 | 驻守员13人,其余4人负责轮休替休工作。 | |
供应室 | 运送员 | 4 | 负责住院部所有科室的高压物品上送下收。 | 运送员3人,其余1人负责轮休替休工作。 | |
手术专梯 | 电梯司机员 | 2 | 1:负责电梯操作; | 电梯司机员1人,其余1人负责轮休替休工作。 | |
病人专梯 | 电梯司机员 | 1 | 1:负责电梯操作; | 电梯司机员1人。 | |
医务梯1 | 电梯司机员 | 1 | 1:负责电梯操作; | 电梯司机员1人。 | |
住院部 | 医务梯2 | 电梯司机员 | 1 | 1:负责电梯操作; | 电梯司机员1人。 |
电梯1 | 电梯司机员 | 1 | 1:负责电梯操作; | 电梯司机员1人。 | |
电梯2 | 电梯司机员 | 1 | 1:负责电梯操作; | 电梯司机员1人。 | |
电梯3 | 电梯司机员 | 1 | 1:负责电梯操作; | 电梯司机员1人。 | |
电梯4 | 电梯司机员 | 1 | 1:负责电梯操作; | 电梯司机员1人。 | |
电梯5 | 电梯司机员 | 1 | 1:负责电梯操作; | 电梯司机员1人。 | |
电梯6 | 电梯司机员 | 1 | 1:负责电梯操作; | 电梯司机员1人。 | |
住院部 | 10楼 | 运送员 | 9 | 负责病区标本、单据、文件、小型仪器类运送工作。 | 循环员7人,其余2人负责轮休替休工作。 |
11楼西 | |||||
6楼东 | 运送员 | ||||
8楼 | |||||
5楼 | 运送员 | ||||
12楼 | 运送员 | ||||
11楼西 | |||||
妇科 | 运送员 | ||||
ICU | |||||
调度中心 | 调度中心 | 调度员 | 5 | 负责电话接听及任务安排工作。 | 调度员4人,其余1人负责轮休替休工作。 |
调度中心 | 运送员 | 5 | 负责全院盐水运送。 | 运送员4人,其余1人负责轮休替休工作。 | |
调度中心 | 运送员 | 3 | 负责全院行政、器械领物工作。 | 运送员3人。 | |
调度中心 | 运送员 | 4 | 负责除手术室外的夜班病人、标本、文件、药品、仪器设备运送工作。 | 运送员3人,其余1人负责轮休替休工作。 | |
调度中心 | 运送员 | 22 | 负责全院白班的病人、标本、文件、药品、仪器设备运送工作。 | 运送员16人,其余6人负责轮休替休工作。 | |
主管 | 2 | ||||
经理 | 1 | ||||
110 |
区域 | 科室 | 岗位 | 岗位人数 | 岗位职责 | 备注 |
住院部 | 普通内科三区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普通内科二区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普通内科1区(CCU) | 保洁员 | 4.2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CCU驻守保洁员1名 | |
新血管内科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呼吸内科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神经内科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中医、眼科、口腔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普通外科三区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泌尿外科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骨科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普通外科一区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胸外科、普通外科二区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妇科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神经外科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产科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产科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儿科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新生儿重症监护室 | 保洁员 | 4.2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24小时工作制度 | |
门诊、医技楼 | 行政办公区、眼科、计算机机房 | 保洁员 | 2.4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上班周期:每周六天 |
手术室 | 保洁员 | 4.2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24小时工作制度 | |
重症监护 (ICU) | 保洁员 | 4.2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24小时工作制度 | |
重症监护 (ICU) | 护理员 | 5.2 | 负责协助医护人员护理病人工作,具体工作排班由科室管理。 | 24小时工作制度 | |
静配用药中心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病理科 | 保洁员 | 1.4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皮肤科、内科、口腔科 | 保洁员 | 2.4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上班周期:每周六天 | |
血液净化区 | 保洁员 | 5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上班周期:每周6.5天 | |
健康体检中心 | 保洁员 | 1.4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检验科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超声科、功能检查科 | 保洁员 | 1.2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内窥镜室 | 保洁员 | 1.4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门诊手术室 | 保洁员 | 1.4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妇科、产科、核医学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心理科 | 保洁员 | 2.4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门诊1楼大厅收费处 | 保洁员 | 1.4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门诊药房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感染科 | 保洁员 | 1.4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1楼连廊 | 保洁员 | 1.4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放射科 | 保洁员 | 1.4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住院1楼大厅、药房收费处 | 保洁员 | 1.4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消毒供应中心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输液大厅 | 保洁员 | 1.4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儿科 | 保洁员 | 1.4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 | ||
药房、仓库、走道 | 保洁员 | 1.4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急诊科 | 保洁员 | 7.6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急救中心 | 保洁员 | 2.8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后勤楼 | 会议室、办公室 | 保洁员 | 2 | 负责区域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有效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完成。 | |
其他 | 医疗垃圾收集管理 | 医疗垃圾运送。保洁 | 4 | 医疗暂存间管理、院内垃圾运送、院外交接等公司。 | |
塑料空瓶收集 | 专项运送 | 1.4 | 负责可回收空瓶收集 | ||
外围 | 保洁员 | 8 | 负责医院外环境保洁工作 | ||
洗衣房 | 洗衣工 | 1 | 负责医院清洁布类清洗消毒 | ||
库房管理 | 仓管员 | 1 | 负责医院后勤物业物资管理 | ||
专项 | 专项保洁员 | 8 | 负责全院地面维护,玻璃、高空清洁等专项工作。 | ||
旧院 | 保洁运送 | 8 | 负责福清市医院旧院区保洁运送专项等工作。 | ||
管理人员 | 领班 | 2 | 协助部门主管管理保洁工作 | ||
主管 | 3 | 协助部门经理管理保洁工作 | |||
经理 | 1 | 负责全院保洁部门管理 | |||
合计: | 160 |
区域 | 科室 | 岗位 | 岗位人数 | 岗位职责 | 备注 |
1 | 工程负责人 | 1 | 负责项目设备运行管理。 | ||
2 | 工程部主管 | 1 | 负责项目设备文案管理及协调水电、空调、污水工作。 | ||
3 | 水电组长 | 1 | 协调负责供水、排水系统运行。及维护 | ||
4 | 水电工 | 10 | 供水、排水系统运行及维护和消防安全、电梯运行及维护 | ||
5 | 高压操作工 | 3 | 高低压配电系统运行及维护。 | ||
6 | 下水疏通工 | 1 | 负责全院简易下水道疏通。 | ||
7 | 空调组长 | 1 | 协调负责协调空调维护、运行。 | ||
8 | 空调工 | 3 | 空调维护、运行。 | ||
9 | 空气源热泵维护工 | 4 | 空调维护、运行。 | ||
10 | 污水处理员 | 2 | 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及维护。 | ||
11 | 维修工 | 4 | 负责医院简易维修工作。 | ||
12 | 合计: | 31 |
区域 | 科室 | 岗位 | 岗位人数 | 岗位职责 | 备注 |
1 | 外环境 | 绿植维护员 | 3 | 负责室外绿植维护及修建 | |
1 | 室内环境 | 绿植维护员 | 1 | 负责室内绿植维护 |
7、楼层面积:
序号 | 科室 | 办公面积(㎡) |
1 | 普外三(肿瘤科)【9楼东】 | 1363(本层肿瘤+肛肠+皮肤) |
2 | 神经外科【6楼东】 | 1363 |
3 | 康复科 | 230(门诊诊室) |
4 | 妇科【6楼西】 | 1420 |
5 | 产科(产前+产后)【5楼东、西】 | 3040 |
6 | ICU【3楼】 | 1567 |
7 | 普外二(胸外)【7楼东】 | 1420 |
8 | 泌尿外科【8楼西】 | 1363(科) |
9 | 普外一区【7楼西】 | 1420 |
10 | 呼吸内科【10楼西】 | 1420 |
11 | 骨科【8楼东】 | 1420 |
12 | ||
13 | 中医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9楼西】 | 1420(本层眼+口+耳鼻) |
15 | 中医科 | 45(门诊诊室) |
16 | 麻醉科 | 1420(手术办公区) |
17 | 手术室 | 3000 |
18 | 儿科【4楼东、西】 | 120(门诊诊室)、3040(病房+NICU/PICU) |
19 | 心血管内科【11楼西】 | 1679 |
20 | 神经内科【10楼东】 | 1363 |
21 | 普内一区【11楼西】 | 1420 |
22 | 普内二区(内分泌)【12楼东】 | 1420 |
23 | 血透室【2楼】 | 1260 |
24 | 感染科 | 200(门诊诊室) |
25 | 普内三区(消化科)【12楼西】 | 1033 |
26 | 急诊科 | 688 |
27 | 急诊120(含新建急诊大楼三层2000平方) | 2984 |
28 | 急诊抢救病区 | 550 |
29 | TCD【2楼】 | 22 |
30 | 肺功能室【2楼】 | 44 |
31 | 放射科【1楼】 | 1100 |
32 | 病理室【门诊三楼】 | 468 |
33 | CT室【1楼】 | 463 |
34 | MR室【1楼】 | 880 |
35 | 检验科【2楼】 | 1278 |
36 | 血库【2楼】 | 518 |
37 | 同位素【2楼】 | 48(门诊诊室) |
38 | 心电图【2楼】 | 128 |
39 | 脑电图【2楼】 | 92 |
40 | 胃镜室【2楼】 | 1170 |
41 | 超声波室【2楼】 | 633 |
42 | 体检中心【2楼】 | 1580 |
43 | 门诊部【1~3楼】 | 36 |
44 | 十一病区(中医+眼口耳) | |
45 | 供应室【1楼】 | 1520 |
46 | 门诊西药房【1楼】 | 326 |
47 | 中心药房【1楼】 | 366 |
48 | 中药房【1楼】 | 256 |
49 | 发电机房及高低压配电房 | 800 |
(二)后勤管理及服务基本要求
1.规范医院所属区域的清洁工作,确保所属区域的卫生良好,环境整洁。
2.中标单位使用的环保材料及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其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质量和环保标准,使用前需要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标准和产品化验单。不得对医院及周围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医院有权检查、评估并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清洁用品及材料;浓度需符合医院的要求。
3.关于后勤管理服务招聘员工的年龄及其它规定:
管理人员:男女不限,年龄25~50周岁;要求大专以上文化,有相关的医院后勤服务管理经验3年以上并持证上岗。
保洁工:男女不限,男性年龄18~58周岁,女性年龄18~55周岁、小学文化以上基础,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勤劳,服从管理。
运送员:男女不限,年龄18~55周岁,初中文化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勤劳,服从管理。思维灵敏,反应迅速。
电梯司机员:女性,18~45周岁,初中文化以上、五官端正;
工程负责人: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业5年以上,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
★电梯员(可由本项目其他人员兼任并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监管部门需求))、水电工(低压证,且从事本岗位3年以上)、污水管理员(污水处理证(监管部门需求))、高压操作员(高压电工证)、中央空调操作员(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证)。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持相关证件上岗。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高1.65以上、从事本岗位3年以上。
其他技术工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初中文化以上、五官端正,持证上岗。
4.调度中心及后期设备维护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接受使用人对后勤管理服务需求、求助、建议、询问、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好反馈。并及时处理,建立回访制度并记录。
5.完成医院临时要求的其他保障工作。如遇到活动或检查时要完成突击保洁任务。
6.每月至少一次征询病人和医务人员对后勤服务的意见,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在85%以上。
7.每年至少为每个后勤员工免费提供两套崭新的工作服。
(三)后勤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要求
1、环境保洁
(1)负责医院范围内工作区域(不含库房、机房、停车场及约定不能进入的场所)的保洁。
(2)及时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并送到院内指 定地点。
(3)按时巡视,每层从屋顶到墙壁到地板要做到干净、整洁,无蜘蛛丝,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卫生间要清洁、干燥、无异味。
(4)为避免尘土飞扬,地面干拖应使用尘推加牵尘剂的方法进行处理。
(5)要求对尘推头和抹布用专门的工业洗衣机和烘干机进行洗涤和烘干,不能用手洗,以防止交叉感染。
(6)为防止交叉感染,对不同区域的清洁工具按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和使用,用颜色、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
(7)做好环境保洁区域内的所有PVC地面/橡胶、水磨石、大理石、花岗岩等地板的养护。
(8)要求中标人对医院的项目管理配置足够数量的专用的洗地机、自动洗地吸水机、抛光机、吸水洗尘机、地坪/地毯吹干机、真空吸尘机、对讲机、工业用洗衣机和烘干机、垃圾车、榨水器、不锈钢桶、电脑、打卡钟和打印机等。
(9)中标人提供保洁用的清洁剂、洗涤剂、消毒剂和地面保护材料,这些消耗品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规定,并符合医院院感科的要求,并且要求提供优质的产品。
(10)所使用的清洁车辆必须是先进的全方位清洁手推车。
(11)医院提供办公场地、放置员工更衣柜的场所;
(12)中标人负责其员工的工服,抹布和墩布的洗涤和烘干等工服(医院无偿提供洗衣场所、水、电,但洗涤设备费用要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3)报价中应包含PVC地面的护理,包括打蜡,喷磨和抛光等处理,保持PVC地面的光亮、整洁,并且注明保养的频率。
(14)要求对环境保洁进行科学的划分,并且强调规范化管理。
(15)中标人负责提供洗涤墩布的设备,医院方免费提供放置该设备的空间及相关设施(水电气,排水设施)。
(16)推进公共卫生间“厕所革命”落实到位,无臭无味、清洁卫生、看不见粪便,干净整洁,对周围环境无污染,所投入的设备及有人员由中标单位支出。
2、中央运送
(1)设立24小时的中央调度中心,相关人员配置对讲机和耳机。
(2)中标人自行负责提供电脑、打卡钟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3)中标人自行负责提供员工的工服。
(4)医院负责提供运送用工具,纳入固定资产,中标人应合理调配并负责管理和保养。
(5)要求对运送的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能随时提供相应的数据,给院方的决策进行支持。
3、设备运行与维护
(1)建立预防和计划体系
(2)延長设备使用寿命
(3)降低设备运行风险
(4)科学控制能源及消耗成本
(四)服务范围
1.保洁部分
新院现有门诊楼、医技楼、住院部大楼、行政后勤楼,老院传染楼、老院家属区及院内各层科室及公共通道部位外围区域,玻璃幕墙等:所有楼层内房间及过道的地面、墙面、天棚、门窗、楼顶平台、下水管道等部位,院内道路、沟渠、空地及地下室负一层保洁。院内道路、沟渠、空地,绿地保洁。
旧院现有感染科及家属区、公共通道、公共厕所、外围区域:楼层内房间及过道的地面、墙面、天棚、门窗、楼顶平台、下水管道等部位,院内道路、沟渠、空地保洁。
1.1门诊及医技、行政科室:楼层各个大厅、通道、楼梯、各楼层公共部位、诊疗区域地面每日湿式清扫二次,墙面、门、窗每周一次擦拭,天花板每月擦拭,并保洁;地面打磨,每年4次;公共诊室内的家具每周擦拭一次;公共厕所每日清扫二次(保持清洁无味),水池等每日擦拭一次,并保持无臭、无污垢,PVC地板每15天抛光一次,每季度刷洗打蜡一次,公共区域地砖机洗每周一次、打蜡、晶面处理每3个月一次。流动保洁员,随时保洁各种突发卫生情况。四楼及后勤楼二层会议室每日专项保洁一次,如遇会议,按要求保洁,满足会议需要。
1.2高压氧、供应室及其他附属科室、行政楼层参照门诊楼要求。
1.3病区
(1)除护士站、治疗室、护士长办公室外,病区地面(包括病房内卫生间)每日湿式清扫二次,床头柜、生活柜、电视机、盥洗室内水槽、开水器、护士站吧台、卫生间洗脸盆、马桶每日擦拭,其中床头柜、马桶用消毒液擦拭;医生办、主任办(示教室)、值班室每日清扫一次,家具、墙面、天棚每周一次;病区墙面、门、窗(包括卫生间内)每周擦拭一次,病床、凳子、陪人床、热水瓶架每日擦拭一次,污染时及时擦拭;病区天花板、空调出风口等每月清洁一次;出院病人床头柜、生活柜、病床及时擦拭,按要求消毒。
(2)ICU、NICU、PICU、手术室等按医疗现有规范要求做好保洁工作。
1.4室外:主干道路、广场、大门、人行道、停车场、平台、绿地花丛、房前屋后、天井及其它公共区域的清扫每日不少于2次,大冲洗保洁每3个月清洗一次,迎接检查时按需清洗,常态保持干净整洁;户外公共卫生间、建筑墙裙、建筑屋面、连廊、停车棚、晾衣棚、挡墙护坡、雨披、天沟、石坎、台阶、花台、绿地花丛等公共设施的清扫每日不少于2次,1个月清洗保洁1次;广场喷水池定期十天清洗清洁,彩灯喷泉定期开关;户外景观小品、雕塑、宣传栏布告栏、栏杆围墙绿篱、消防栓、标识牌导向牌、景观灯、投射灯及公共照明等公共设备的清理清洗1个月保洁一次,公共桌椅、果皮箱、垃圾桶、烟灰缸、吸烟亭等随时清理。以及其它卫生保洁任务。保洁所需人力、设备、器材、耗材和措施由物业公司提供。
1.5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医疗垃圾(含污水处理站所产生的污泥饼)及生活垃圾垃圾收运到院方指 定的位置所需人力、措施等均由物业公司提供,各类医疗生活垃圾收集桶设备(含封闭式垃圾收集运输车)、器材、耗材(含所有医疗生、活垃圾袋)由医院集中采购供应。垃圾收运工作标准执行医疗行业三级医院服务规程、标准和规范,符合感控要求。生活垃圾安排专用压缩运输车辆,将医院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装车外运至福州市指 定的区域倾倒。外运不限定时间、次数,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堆积滞留。生活垃圾外运所需人力、车辆、费用,以及必要的协调工作,均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医疗垃圾外运由医院自行处理,中标单位配合相关事宜。
1.6会议室、多功能厅至少每日清扫一次,每次使用前清洁一次。使用后及时保洁。
1.7医疗区内所有化粪池、窨井、排水排污沟渠、建筑物排水排污管道的清理、清掏和疏通;所有建筑物的下水管道、马桶、卫生间、地漏、雨污等管道的日常疏通。以上所需人力、设备、器械、车辆和耗材等均由物业公司提供。
1.8环境保洁主要工作内容
区域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频 次 |
手 术 室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 | 每日至少2次,如需多次 |
2 | 区域内地面湿拖 | 按规范,每日至少1次 | |
3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台面擦拭 | 每日1次 | |
4 | 区域内电脑、电话、仪器(含各种医用器材、无影灯)、低处电器表面清洗、擦拭 | 每日1次 | |
5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隔拦处清洗、擦拭 | 每日1次 | |
6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马桶、沐浴器、地面)冲洗、擦拭、消毒等) | 每日1次 | |
7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扶手、栏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 | 每日1次 | |
8 | 拖鞋清洗、 | 随 时 | |
9 | 整理洗手衣裤 | 每天二次 | |
10 | 术后整理、清洁、消毒 | 随 时 | |
11 | 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空气消毒机、空调过滤网清洗 | 每周1次 | |
12 | 门、门框、窗框、墙面(净化板)玻璃、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周1次 | |
13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
14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月2次 | |
15 | 吸引瓶、管、一般器械等的彻底清洗、消毒 | 每周1次 | |
16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
17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18 | 地面机洗、打蜡、晶面处理或保养 | 每3月1次 | |
19 | 巡视保洁、消毒小手巾 | 随 时 | |
20 | 平车上布类整理、更换,手术台上用品拆换 | 随 时 | |
21 | 库房的打扫 | 每月2次 | |
22 | 窗帘,隔帘拆换 | 每2月1次 | |
23 | 各类推车轮子上油、去污,保证正常运行 | 每周1次 | |
24 | 负责接送手术室病人、负责器械布类运送消毒 | 随 时 |
区域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频 次 |
急 诊 科
注 射 室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 | 每日2次 |
2 | 区域内地面牵尘(无扬尘干扫) | 每日2次 |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 | 每日1次 | |
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台面擦拭 | 每日1次 | |
5 | 区域内电脑、电话、仪器(含各种医用器材)、低处电器表面的清洗或擦拭 | 每日1次 | |
6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隔拦处、柜清洗、擦拭 | 每日1次 | |
7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马桶、沐浴器、地面)冲洗、擦拭、消毒 | 每日1次 | |
8 | 区域内窗台、把手、栏杆、花瓶、花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 | 每日1次 | |
9 | 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清洗 | 每周1次 | |
10 | 负责病人运送至病房 | 随时 | |
11 | 门、门框、窗框、玻璃擦擦拭 | 每周1次 | |
12 | 高处玻璃 | 每月1次 | |
13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
14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1次 | |
15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月2次 | |
16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
17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18 | 地面机洗、打蜡、晶面处理或保养 | 每3月1次 | |
19 | 巡视保洁、消毒小手巾 | 随 时 | |
20 | 平车上布类整理、更换,床上用品拆换、套被等工作 | 随 时 |
区域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频 次 |
普 通 病 区
普 通 病 房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 | 每日2次 |
2 | 区域内地面牵尘(无扬尘干扫) | 每日2次 |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 | 每日1次 | |
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含病历牌)、台面擦拭 | 每日1次 | |
5 | 区域内电脑、电话、仪器(含各种医用器材)、器械(治疗车、病历架等)、床单位、低处电器表面的清洗或擦拭 | 每日1次 | |
6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清洗、擦拭 | 每日2次 | |
7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马桶、沐浴器、地面)、开水间冲洗、擦拭、消毒 | 每日2次 | |
8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栏杆、花瓶、花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 | 每日1次 | |
9 | 防滑地垫清洁 | 每日1次 | |
10 | 床单位终末消毒 | 随 时 | |
11 | 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冰箱内部清洗 | 每周1次 | |
12 | 门、门框、窗框、玻璃,其中产科,血透室、icu(洁净板) | 每周1次 | |
13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
14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1次 | |
15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周1次 | |
16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
17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18 | 地面机洗、打蜡、晶面处理或保养 | 每3月1次 | |
19 | 巡视保洁、小手巾清洗、晾晒、收、发家属陪伴椅 | 随 时 | |
20 | 平车上布类整理、更换,床上用品拆换、套被等工作 | 随 时 |
区域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频 次 |
门 诊 部 和 医 技 行 政 、 职 能 科 室 ,后勤楼2-4层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 | 每日2次,如需要随时 |
2 | 区域内地面牵尘(无扬尘干扫) | 每日2次 |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公共区域应机洗) | 随时 | |
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台面擦拭 | 每日1次 | |
5 | 区域内电脑、电话、仪器(含各种医用器材)、低处电器表面清洗或擦拭 | 每日1次 | |
6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清洗、擦拭 | 随时 | |
7 | 卫生间(含水龙头、洗手池、台面、马桶、地面)冲洗、擦拭、消毒 | 随时 | |
8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栏杆、花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 | 每日1次 | |
9 | 防滑地垫清洗 | 每周2次 | |
10 | 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冰箱内部清洗 | 每周1次 | |
11 | 门、门框、低处窗框擦拭 | 每周1次 | |
12 | 玻璃、窗框、、墙面、天花板擦拭 | 每月1次 | |
13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
14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每周1次 | |
15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公共区的家具(桌椅、橱柜等)消毒 | 每月2次 | |
16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
17 | 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通风口、管道、空调、风扇等高处设备擦洗 | 每月1次 | |
18 | 地面机洗、打蜡、晶面处理或保养 | 每3月1次 | |
19 | 窗帘拆换(污染时随时拆换) | 3个月1次 | |
20 | 平车上布类整理、更换,床上用品拆换 | 随 时 |
区域 | 序 号 | 工 作 内 容 | 频 次 |
楼梯、 阳台电梯
| 1 | 地面拖尘 | 每天两次 |
2 | 地面及步行梯拖擦 | 每天一次 | |
3 | 入口处地面冲洗、柱子擦拭 | 每天一次 | |
4 | 电梯间除尘、擦拭 | 每天两次 | |
5 | 垃圾桶清倒、清洗、消毒 | 每天两次 | |
6 | 楼梯扶手擦拭 | 每天一次 | |
7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
8 | 阳台垃圾收集 | 每日2次 |
注:除上述要求外还需包含:
(1)环境保洁:门诊医技楼、住院部大楼、行政楼等院内附属用房的外围;
(2)中央运送:做好全院中央运送工作,并要做好运送工具的保养、维护。
(3)总务科交待的其它保洁任务。
以上二项服务都需要按严格的标准化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以保证整个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2.运送服务要求:
2.1、运送服务内容
区域 | 运送服务范围 | 非运送服务范围 | 备注 |
病区 | 1、常规收送化验标本 2、收送化验标本 26、科室负责人安排的其它运送任务 | 1、领麻醉药 7、不提供护工服务。 | |
门诊 | 1、常规收送化验标本、单据 14、收集医疗垃圾并送到指 定地点 15、更换值班床单被套 16、以及门诊部安排的其它运送任务 | ||
急诊 | 1、常规收送化验标本 2、收送化验标本 26、科室负责人安排的其它运送任务 27、班外时间取药借药(不负责核药) 班外时间兼顾输液大厅保洁 28、120接诊工作 32、清洁工作(含120车辆内部) 33、急诊负责人安排的其它运送任务 | 1、领麻醉药
| 这些区域的保洁、运送工作都由驻守员工完成,驻守员工由运送部负责管理。 |
手 术 室 | 1、送冰冻,送病理切片 2、接送手术病人,24小时 3、到供应室取送消毒包 4、领办公用品和医疗用品 5、领消毒液/酒精/蒸馏水 6、清洗拖鞋 7、值班床上用品的更换和铺床 8、棉织品和手术衣交接点数 9、内部保洁工作 10、急诊时间协助取血 11、科室物品送修 12、更换值班床单被套 13、领取信件和报纸 15、科室物品(含医疗设备)送修 16、以及科室安排的其它运送任务 | 1、领麻醉药 | 这些区域的保洁、运送工作都由驻守员工完成,驻守员工由运送部负责管理。 |
药房 | 1、病区药房: 2、运送药品至门诊药房、急诊药房 3、和住院药房 4、药品拆箱上架 5、临时借药 6、领取信件、报纸、送资料 7、门诊药房/急诊药房: 8、药品拆箱上架 9、临时借药 10、科内保洁 11、领消毒液/酒精/蒸馏水 12、领办公用品和医疗用品 13、科室物品送修 11、科室交待的其它运送任务 | 1、药品入库、出库管理 2、不需要负责核药 | 该区域的保洁、运送工作都由驻守员工完成,驻守员工由运送部负责管理。 |
中药房: 2、运送药品至门诊药房、急诊药房 3、和住院药房 4、药品拆箱上架 5、临时借药 6、领取信件、报纸、送资料 7、门诊药房/急诊药房: 8、药品拆箱上架 9、临时借药 10、科内保洁 11、领消毒液/酒精/蒸馏水 12、领办公用品和医疗用品 13、科室物品送修 11、科室交待的其它运送任务 | |||
检验科 | 1、到门诊检验室收取标本 2、接收并核对登记分类标本 3、分类报告单,按样本登记 4、送报告单,每天1次 5、临时急送报告单 6、领办公用品 7、保洁工作 8、以及科室安排的其它运送任务 9、 领取信件和报纸 12、科室物品(含医疗设备)送修 13、11、科室交待的其它运送任务 | 该区域的保洁、运送工作都由驻守员工完成。 | |
供应室 | 1、负责病区消毒包的下收下送工作 2、临时急送消毒包 3、负责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发放 4、领办公用品 5、领消毒液/酒精/蒸馏水 6、送文件资料 7、棉织品的更换,每周2次 8、清洗消毒工作 9、每周一次联合库房整理 10、协助护士整理布类,协助搬运 11、以及科室安排的其它运送任务 12、 领取信件和报纸 16、科室交待的其它运送任务 | 该区域的保洁、运送工作都由驻守员工完成,驻守员工由运送部负责管理。 | |
总务科 | 1、总务科交待的其它运送任务 |
3.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3.1指 定专人专车负责垃圾废物的清运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到各科室收集,严禁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和清运;
3.2垃圾废物清运车必须加盖封闭,避免垃圾废物暴露在空气中,垃圾废物不得拖拉、 遗洒、污染周围环境和滞留超过2天;
3.3生活垃圾:由上至下按收集流程、收集路线的要求,完成各区域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清运工作,并运送至医院与环卫部门共同指 定的储存地点,每周一次对垃圾清运车及储存点进行卫生大扫除;
3.4医疗废物清运人员将利器类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利器盒使用前须进行检查是否破损;
3.5医疗废物清运人员清点黄色垃圾袋和利器收集盒的数量,检查包装袋完好和密封性,确认废物袋、容器没有超量盛装(不得超过容量的2/3)后进行封装,与科室负责人交接,并在《医疗废物收集清运登记本》上记录;
3.6医疗废物收集清运人员在收集、清运或搬动过程中发现容器密封不严或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作相应的消毒处理;
3.7医疗废物清运人员应将密封包装后的利器收集盒和废物袋放入周转箱,不得仅使用废物袋,拒绝收集没有密封包装的医疗废物;
3.8收集清运工具使用后应立即消毒,保持清洁。
3.9中标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半年内帮助院方达标。产生的耗材及设备由院方负责。
4. 垃圾废物的贮存和外运:
4.1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收集清运后贮存于医疗废物贮存设施,贮存设施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4.2严禁在贮存设施以外堆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冷冻贮存时间不得超过7天;
4.3医疗废物清运人员负责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对收集清运来的医疗废物进行清点与检查,在《医疗废物贮存登记本》上记录;
4.4 各种污物密闭存放,每天对贮存设施和设备进行消毒1-2次,搞好卫生,室内外应保持干净整洁,冰箱和室内地面及四壁不能有血迹、污垢和污物残留;每周一次进行大扫除,定期对贮存地进行喷药和消毒,防止蚊蝇滋生,杀灭蟑螂和老鼠;
4.5做好医疗废物的保管工作,实时锁好门;
4.6医疗废物委托给专业单位进行外运处置,医疗废物收集清运人员负责与处置单位的对接工作,在交接、转运医疗废物时,应填写《医疗废物交接记录表》等。
5. 电梯司机:
主要承担所有医用电梯的电梯司机任务,其中病房大楼、门诊楼,执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程、标准、规范和要求,同时提供与医院现有医用电梯数量等同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按实际电梯使用配备电梯人员)
6. 绿化服务要求:
以园林式管理方式负责医疗区内所有绿化的修剪、除草、补栽、补种、灌溉施肥和涂刷白灰防治病虫害(绿植),以及台风暴雨等天气造成树木倾倒后的切割清理外运等。(树苗由采购方提供,中标方必须无偿保质保量帮忙栽、种)
中央空调系统维护保养内容与要求:
中央空调经过长时间运行后空调冷冻水、冷却水系统,制冷主机及风机散热盘片不可避免的出现了水垢、锈蚀、淤泥、细菌、藻类和粉尘问题将直接导致制冷能力减弱,使用寿命缩短、运行可靠性降低、能耗提高导致运行费用增加等。为了节约能源、降低运行成本特制订中央空调系统维护保养计划。空调设备的制冷量与送风量正负值不超过5%。(进场测试后为准)
(1)冷水机组的维护保养:
项目 | 维护保养内容 | 实施时间 | 备注 |
正常运行中的维护保养及检查 | 查压缩机冷冻油的油压及油量 | 每日不定时检查 | 做好记录备查 |
系统探漏(制冷剂),发现漏点及时处理 | |||
检查有无不正常的声响、震动及高温 | |||
检查冷凝器及冷却器的温度、压力 | |||
检查各种阀门是否正常 | |||
检查冷水机出入水的温度及压力 | |||
检查主电路上接线端子并有无松动压实 | |||
检查电气控制部分有无异常;检查各仪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 | |||
检查机组润滑系统机油是否充足 | |||
检查制冷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整定值 | |||
检查压缩机冷冻油的油压及油量,必要时进行冷冻油更换及补充压缩机电机绝缘情况 | |||
检查并收紧电路上的各电线接点 | |||
检查制冷系统内是否存在空气,如有则应排放空气 | |||
冷凝器 蒸发器 维修保养(清除污垢) | a)配制10%的盐酸溶液(每1kg酸溶液里加0.5g缓蚀剂),材料及药剂由中标方提供; b)拆开冷凝器、蒸发器两端进出水法兰封闭,然后向里注满酸溶液,酸洗时间约24小时。也可用酸泵循环清洗,清洗时间约12小时; c)酸洗完后用1%的NaOH溶液或5% Na2CO3溶液清洗15分钟,最后再用清水冲洗3次以上; d)全部清洗完毕后,检查是否漏水,如漏水则申请外委维修;如不漏水则重新装好(如法兰盘的密封胶垫已老化则应更换)。 | 1年/2次 | 按规范要求执行 |
电气控制部分维护保养 | a)对中间继电器、信号继电器做模拟实验,检查二者的动作是否可靠,输出的信号是否正常,否则应更换同型号的中间继电器、信号继电器; b) PC中央处理器、印刷线路板如出现问题,则申请外委维修。 | 1年/次 | |
压缩机 维护保养 | a)压缩机电机绝缘电阻(正常0.5MΩ以上); b)压缩机运行电流(正常为额定值,三相基本平衡); c)压缩机油压(正常10~15kgf/Cm2); d)压缩机外壳温度(正常85℃以下); e)吸气压力(正常值4.9~5.4kgf/cm2); f)排气压力(正常值12.5kgf/cm2); g)检查压缩机是否有异常的噪音或振动; h)检查压缩机是否有异常的气味。 通过上述检查综合判断压缩机是否有故障,如有则应更换压缩机(外委维修)。 | 每日不定时检查 | |
检查压缩机油位、油色。如油位低于观察镜的1/2位置,则应查明漏油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充注润滑油;如油已变色则应彻底更换润滑油 |
(2)水循环管道部分的维护保养:
项目 | 维护保养内容 | 实施时间 | 备注 |
水泵维修保养 | a)转动水泵轴,观察是否有阻滞、碰撞、卡住现象,如是轴承问题则对轴承加注润滑油或更换轴承;如是水泵叶轮问题则应拆修水泵; b)检查压盘根处是否漏水成线,如是则应加压盘根。 | 每日不定时检查 | |
节制阀与调节阀的维修保养 | a)检查是否泄漏,如是则应加压填料; b)检查阀门开闭是否灵活,如阻力较大则应对阀杆加注润滑油; c)如阀门破裂或开闭失效,则应更换同规格阀门; d)检查法兰连结处是否渗漏,如是则应拆换密封胶垫。 | 每日不定时检查 | |
整个循环水系统检查及保养 | 检查弹性联轴器有无损坏,如损坏则应更换弹性橡胶垫。 清洗水泵过滤网。 拧紧水泵机组所有紧固螺栓。 清洗水泵机组外壳,如脱漆或锈蚀严重,则应重新油漆一遍。 检查冷冻水管路、送冷风管路、风机盘管路处是否有大量的凝结水或保温层已破损,如是则应维修或更换保温层。 | 每日不定时检查 | |
电动机维修保养 | a)用500V摇表检测电动机线圈绝缘电阻是否在0.5MΩ,以上,否则应进行干燥处理或修复; b)检查电动机轴承有无阻滞现象,如有则应加润滑油,如加润滑油后仍不行则应更换同型号规格的轴承; c)检查电动机风叶有无擦壳现象,如有则应修整处理。 | 每日不定时检查 |
(3)冷却塔部分的维护保养:
项目 | 维护保养内容 | 实施时间 | 备注 |
电机部分 维护保养 | 用500V摇表检测电机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5MΩ,否则应干燥处理电机线圈,干燥处理后仍达不到0.5MΩ以上时则应拆修电机线圈。 | 每日 | |
检查电机、风扇是否转动灵活,如有阻滞现象则应加注润滑油;如有异常磨擦声则应更换同型号规格的轴承 | 每日 | ||
a)检查皮带是否开裂或磨损严重,如是则应更换同规格皮带; b)检查皮带是否太松,如是则应调整检;检查皮带轮与轴配合是否松动,如是则应整修 | 每日 | ||
整体检查 | 检查布水器是否布水均匀,否则应清洁管道及喷嘴 | 每日 | |
清洗冷却塔(包括填料、集水槽),清洁风扇风叶 | |||
检查补水浮球阀是否动作可靠,否则应修复 | |||
拧紧所有紧固件 | |||
清洁整个冷却塔外表 |
(4)末端风柜部分的维护保养:
项目 | 维护保养内容 | 实施时间 | 备注 |
末端风柜整个维持保养 | 清洁风机盘管外壳、冷凝水盘及畅通冷凝水管 | 每日 | 清洗时间按规范执行 |
清洗进回风初效空气过滤网,排除盘管内的空气 | |||
检查风机是否转动灵活、皮带松紧度。如有阻滞现象或皮带过松,则应加注润滑油和调整电机距离。如有异常摩擦响声则应更换风机轴承。 | |||
用500V摇表检测风机电机线圈,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5 MΩ,,否则应整修处理。检查电容有无变形、鼓胀或开裂,如是则应更换同规格电容;检查各接线头是否牢固,是否有过热痕迹,如是则作相应整修 | |||
清洁风机风叶、盘管、积水盘上的污物 | |||
用盐酸溶液(内加缓蚀剂)清除盘管内壁的水垢 | |||
拧紧所有紧固件 |
(5)所有控制柜的维护保养:
项目 | 维护保养内容 | 实施时间 | 备注 |
交流接触器维修保养 | a)清除灭弧罩内的碳化物和金属颗粒; b)清除触头表面及四周的污物(但不要修锉触头),c)如触头烧蚀严重则应更换同规格交流接触器; d)清洁铁芯上的灰尘及脏物; e)拧紧所有紧固螺栓 | 每日 | |
热继电器维修保养 | a)检查热继电器的导线接头处有无过热或烧伤痕迹,如有则应整修处理,处理后达不到要求的应更换; b)检查热继电器上的绝缘盖板是否完整,如损坏则应更换 | 每日 | |
自动空气开关维修保养 | a)用5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5MΩ,否则应烘干处理; b)清除灭弧罩内的碳化物或金属颗粒,如灭弧罩损坏则应更换; c)清除触头表面上的小金属颗粒(不要修锉) | 每日 | |
信号灯 指示仪表维修保养 | a)检查各信号灯是否正常,如不亮则应更换同规格的小灯泡; b)检查各指示仪表指示是否正确,如偏差较大则应作适当调整,调整后偏差仍较大应更 | 每日 | |
其他项 | 清洁控制柜内外的灰尘、脏物 | 每日不定时检查 | |
检查、紧固所有接线头,对于烧蚀严重的接线头应更换 |
1、严格按空调维保手册向采购方提供空调维保服务。
2、在接到采购方报修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
3、每次维修必须有维修单,并报使用部门及物业部门签字确认;
中标单位对采购方的空调系统进行维保,如需更换配件,采购方提供零配件由中标单位无偿更换,所需的工具由中标单位提供。
7. 污水处理站服务:
8.1服务内容
(1)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营管理,主要包括为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护人员,提供设备维护和设备保养,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购买清单(所需药剂由院方提供),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确保医院获取《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 质 证书》且经年检合格。
(2)处理工艺:按医院要求处理。
(3)污水处理当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由院方负责按环保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及运送费用由医院承担。中标单位负责设备及技术支持。
(4)维保中更换、维修所需的工具由中标单位配备。如需更换配件,甲方提供零配件由乙方无偿更换。
9.后勤设备设施维修运维:
现院区内投入使用所有配电房(含供配电设备、发电机设备及线路、设备及管道(非医疗设备)、中央空调、分体式空调,其他供冷供暖供热系统设备(含热泵等)、分体空调、新风机,排风机、开热水器、给排水系统、电视机、直饮用水系统、节能系统以及其它后勤设备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值班值守、设备开关、运行日巡查登记、常态数据抄录、定期开机运行状态检测、定期清洗维护、故障排查修复,专业维修、维修监督、复机检测、验收交接等,确保设备设施常态运行、安全稳定。设备设施运维所需人力、工具、,由中标单位承担。常规配件、易损件、耗材、液剂等由医院提供给中标单位无偿更换。值班位置设在楼地下室,值班执行7×24小时工作制。
10.基础设施设备管理与运维:
现院区内投入使用所有基础设备设施的巡查、维修、抢修、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常态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主要包括:照明、开关、水龙头、门窗、柜体、锁具、标示牌、指示牌、建筑景观照明、配电开关、插座插排、路灯、景观灯、围栏格栅、植被射灯、停车止位杆、减速带、门牌、路灯杆、治疗车等维修、更换、修焊、复漆;局部明布的水电管线的更换和布设;围栏格栅等金属外观和景观彩色字的油漆;墙面吊顶的局部粉刷,维修必须的土建配合,水电气暖的度数值、温度值、压力值、水位值、容量值抄录,以及其他常规维修管护任务。基础设备设施维修所需人力、工具、中标单位提供,其他维修所需材料、耗材和零配件由医院提供给中标单位无偿更换,按需请领、登记使用。(水电、发电机维修工具由医院移交现使用的部分工具,后期增补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
10.1、特种岗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如高、低压电工证,空调工证、电梯操作工证等。
10.2、建立完整的蓝图目录,完整的设备清单,阀门图表,管道标志,电气回路图和相应的控制区域,仪表运行范围等。积极为采购人提供设施设备管理方案。根据形势需要建立各种应急预案(如:各种停电预案;突发治安预案;防台、地震预案;火警预案;防涝预案;公共突发各种情况伤亡抢救后勤保障预案等),并且每年至少按预案要求演练1次。发生突发事件积极响应应急预案。
10.3、高低压配电室,要求双人24小时双人制值班。设施维护与巡检要求双人。
10.4、坚持每工作日巡查制度。做好各项文字记录。
10.5、动力设备运行设专人24小时负责及相关小型安装。
10.6、每天24小时提供紧急维修服务(含水、电紧急维修服务),做到首接责任制,若无法维修应马上上报给业主协调解决。
10.7、维修及时率100%。未达成及时率,在月度考核给予相应扣分扣款。
10.8、设备事故率0。未达成承诺,在月度考核给予相应扣分扣款。
10.9、每天安排定时对所有水电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并记录,及时做到医院的水电设施设备不用就随手关停。协助医院做好节能、节电和节水的管理。
10.10、节约维修成本,跟踪维修质量。维修材料的控制:以修为主,对能够更换配件的不允许更换整件;对更换后的废弃材料,有使用价值的要充分加以利用。对医院的水电设施设备进行节能使用,并提供完善的方案。
10.11中标人必须承诺对本项目实施节能省耗管理,采购人将按照医院目前用水用电成本费用要求中标人达到节约费用的标准,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节能省耗监管考核。相关投入的人力,设备等由中标单位测算提供。
10.12、所有因维修更换下的零配件归医院所有。
10.13、使医院具备全面、完善的设备运行档案资料,并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10.14、更换的设备由院方提供,中标方应及时无偿更换各种零配件及设备。
10.15、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具体工作要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频次 |
1 | 照明、插座、排气扇、开关及其线路维修与小型加装工程。 | 按需 |
2 | 马桶、洗手盆、洁具、管道疏通与维修。 | 按需 |
3 | 各科室的水电、设备日常巡检。 | 每日 |
4 | 设备和水电运行安全管理。 | 每日 |
4 | 供水管道终端阀门及出水口维修。 | 按需 |
5 | 发电机运行、定时开机试运行测试,做好相关记录与日常维护。 | 2次/月 |
6 | 机电设备的预防保养(如加油、紧固螺丝、除尘等)。 | 不少于4次/年 |
7 | 高、低压配电值班运行管理与维护。 | 2小时/次 |
8 | 全院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分析与节能管理。 | 1次/月 |
9 | 循环水泵的开关机,运行与维护管理。 | 2小时/次 |
10 | 二次供水及配电柜设备运行管理与维护。 | 2小时/次 |
11 | 屋面机电设备巡查,如电梯机房、热泵机房、冷却塔等。 | 2小时/次 |
12 | 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如停电、停水、防台风,电梯困人等) | 2次/年 |
13 | 提供应急协助,如突发状况的应急保障(破锁、临时供电、应急排涝、自然灾害的紧急应变)。 | 按需 |
14 | 协助电梯困人救援工作。 | 按需 |
15 | 特种设备维保监督。(如电梯,正负压气体,空调系统)。 | 2次/月 |
16 | ISIS维修数据统计,分析预防性保养频率与时间间隔。 | 1次/月 |
17 | 维修耗材统计与请购计划。 | 1次/月 |
18 | 与供电、水务部门及设施厂商的工作配合。 | 按需 |
19 | 负责与医院委托保养的设备厂商联络与配合监督。 | 按需 |
10.16、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范围说明
类别 | 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范围 | 非服务范围 |
水电维修类 | 1.照明、插座、排气扇、开关及其线路维修。2.供水管道终端阀门及出水口维修。3.马桶、洗手盆破损安装更换(材料由采购方提供),管道疏通与维修。 | 破墙、破路、管道、阀门口径大于80mm以上 |
设备类 | 1. 发电机运行、定时开机试运行,以及除尘、燃料添加、润滑油更换、“三滤”更换。 2. 水泵等预防保养及维修(如加油、除尘等)。 3. 机电设备房、强电房设备维修、保养及卫生。 4. 监督、配合、管理外包服务商的工作,并将外包商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总务科反馈。 5. 设备厂商的工作协助(如:告知能源的容量、接口位置、安全提示等),并将厂商工作中的问题汇报给总务科。 6. 空调全系统、非净化空调的维保、维修;非净化空调全系统过滤网的清洗等。 7.电动伸缩门及其控制系统。 8.高低压配电房、锅炉、新风机房、发电机、泵等所有通用设备配件维护、保养、更换配件。 9.UPS维护及保养。 10.配合设备厂家安装及指导。 | 1.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的安装、拆装、移位、接地、维修、维护。2.特种设备维保(如:电梯、货梯、升降机。不含锅炉),以及需要政府部门或者具备特定资质、资格才能安装、检测、维护的工作。3、零配件由医院提供。 |
工程类 | 1.电热水器移机与维修。 2.更换非层流净化区的空调滤网及空调机组其它配件,管道,及相配套的内容。 3.机电设备维修维护(不含医疗设备)和强电间的配电箱(盘、柜)或控制箱(盘、柜)的总开关前的线缆(16MM平方以内、管道施工。 4.感应门、旋转门、消防门等特殊门类、用品的维修。 5.通用设备维修。 | 1.新建、修缮工程(含土建和水电)及其所配套的水电、电器的拆卸、移机、施工与安装超出数量类约定的工作量,质保期内工作;工程部只提供工作协助。2.高压(380V以上)供电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的设 计、安装、维修。 4.管道内径大于或等于80毫米的管道更新与安装。 |
木工类 | 1. 撬、修、换、装各类锁。 2. 各类门(不含门禁门、感应门、地簧门)、窗、橱、柜(含磁碰、磁吸、闭门器、把手、合页、拉手坏、角链等)的维修。 3. 桌椅、候诊椅维修。 4.门窗轨道维修。5.桌子、橱柜钻洞(穿电源线或电脑网线时)。 | 1.各种木制品及其他材质的门窗或家俱、药品柜等用具的制作类。 |
工艺类 | 1. 户外悬空外挂红旗、灯笼等 2. 总务科要求其它需悬挂的内容。 | 1.玻璃幕墙、工艺招牌、户外悬空外挂广告灯(如霓虹灯、广告公司的广告灯等)。2.不锈钢、铝合金、塑钢、塑料等材料所制的门窗、开水车、器具、制品的加工。3.石材,瓷砖、泥水维修。 |
小电器、办公、生活类 | 1. 小电器,包括:电视机、微波炉、电热水器、电风扇、排气扇、电磁炉。 | 1.计算机全系统(含软件、LED屏)、网络系统、中控系统、电话通讯设施、考勤系统;办公设备、办公文具。2. 闭路、卫星电视系统。 |
配套或私人类 | 1. 食堂、停车场的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 1.药房设备、 |
设施类 | 1. 各科室的水电、土建设施日常巡检。 2. 化粪池、油污池、阴井的日常巡检。 3.化粪池、油污池、阴井清掏及管道疏通。 | 1.化粪池、油污池、阴井的改造;地下排水沟的改造。2. 楼板渗漏处理。3.建筑物防水处理。4.大于或等于25平方的电缆施工 |
运行类 | 1.二次供水(含冷、热水)、变配电。2.配电房、强电间日常巡检。3.水泵的开关机、保养、巡检、维修及更换。4.高压电房的值班。5.设备运行与能源计量、记录和分析与管理。6.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7. 中央空调系统的主机、水泵,风柜,盘管,水塔的维修,更换。8.二次供水水池、水箱清洗。9、高低压配电柜开关的巡检、维修、更换。 | 1.消防水泵、维修、更换。 |
行政类 | 1. 维修耗材的请购计划。 2. 行政事务协助(横幅、彩旗等)。 3. 电力、水务部门及施工厂商的工作配合。 4. 与医院委托专业保养设备和设施的厂商联络与配合。 | |
数量类 | 1. 科室照明灯、插座、排气扇,安装总量不限。 2. 2.破墙开槽同一科室的照明、插座、排气扇线路,安装总量不限。 |
福清市医院空调清单(数量仅供参 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1、后勤楼空调清单
序号 | 项目名 称 | 品 牌 | 机型 | 生产日期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变频空调 | 美的 | 外机 | 2011.9 | 台 | 3 | 过保 |
2 | 风管天井式空调 | 美的 | 内机 | 2011.9 | 台 | 34 | 过保 |
3 | 四面出风嵌入式空调 | 美的 | 内机 | 2011.9 | 台 | 63 | 过保 |
4 | 全新风空调 | 美的 | 外机 | 2011.9 | 台 | 3 | 过保 |
5 | 全新风空调 | 美的 | 内机 | 2011.9 | 台 | 3 | 过保 |
6 | 定频空调 | 美的 | 外机 | 2011.9 | 台 | 18 | 过保 |
7 | 全热新风交换机 | 美的 | 内机 | 2011.9 | 台 | 8 | 过保 |
2、ICU、供应室空调清单
序号 | 项目名 称 | 品 牌 | 机型 | 生产日期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全新风空气处理机组 | 日立 | 内机 | 2015.09 | 台 | 3 | 过保 |
2 | 多联机 | 日立 | 内机 | 2015.09 | 台 | 86 | 过保 |
3 | 多联机 | 日立 | 外机 | 2015.09 | 台 | 8 | 过保 |
3、检验科空调清单
序号 | 项目名 称 | 品 牌 | 机型 | 生产日期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风机盘管 | 雅士 | 内机 | 2016.09 | 台 | 59
| 过保 |
2 | 离心式通风机 | 雅士 | 内机 | 2016.09 | 台 | 15 | 过保 |
3 | 恒温恒湿洁净型组合式空调器 | 雅士 | 内机 | 2016.09 | 台 | 15
| 过保 |
4 | 模块化风冷(热)水机组 | 雅士 | 外机 | 2016.09 | 台 | 15 | 过保 |
4、手术室、门诊手术室。急诊手术室、静配中心空调清单
序号 | 项目名 称 | 品 牌 | 机型 | 生产日期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净化空气处理机组 | 南京天加 | 内机 | 2015.09 | 台 | 19 | 过保 |
2 | 新风机组 | 南京天加 | 内机 | 2015.09 | 台 | 3 | 过保 |
3 | 多联机室内机 | 美的 | 内机 | 2015.09 | 台 | 57 | 过保 |
4 | 多联机室外机 | 美的 | 外机 | 2015.09 | 台 | 16 | 过保 |
5 | 机房精密空调 | 北京 | 内、外机 | 2015.09 | 台 | 1 | 过保 |
5、门诊空调清单
序号 | 项目名 称 | 品 牌 | 机型 | 生产日期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柜式离心排风机 | 鑫越 | 内机 | 2013.09 | 台 | 26 | 过保 |
2 | 风机盘管 | 格力 | 内机 | 2013.09 | 台 | 644 | 过保 |
3 | 新风机 | 格力 | 内机 | 2013.09 | 台 | 36 | 过保 |
4 | 净化空调箱 | 格力 | 内机 | 2013.09 | 台 | 4 | 过保 |
5 | (热泵)机组 | 格力 | 外机 | 2013.09 | 台 | 75 | 过保 |
6 | 风冷冷热水机 | 克莱门特 | 外机 | 2013.09 | 台 | 3 | 过保 |
6、住院部空调清单
序号 | 项目名 称 | 品 牌 | 机型 | 生产日期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空气能热水器 | 外机 | 2015.09 | 台 | 15 | 过保 | |
2 | 离心式泵 | 上海 | 内机 | 2015.09 | 台 | 10 | 过保 |
3 | 离心排风机 | 鑫越 | 内机 | 2012.03 | 台 | 43 | 过保 |
4 | 新风机 | 美的 | 内机 | 2012.03 | 台 | 25 | 过保 |
5 | 多联式空调 | 美的 | 内机 | 2012.03 | 台 | 45 | 过保 |
6 | 净化风机盘管 | 美的 | 内机 | 2012.03 | 台 | 10 | 过保 |
7 | (热泵)机组 | 美的 | 外机 | 2012.03 | 台 | 67 | 过保 |
8 | 风机盘管 | 美的 | 内机 | 2012.03 | 台 | 907 | 过保 |
备注:
1、在本合同期限内医院新增加的通用设备及空调的所有维护均由中标方承担,新增设备质保期后自动转由中标方承担,费用含在本次报价内,不含医院二期工程相关设备。
2、常规问题:指工程人员到达现场,确认为一般类故障,且有维修备品的情况下完成。
3、特殊问题:指工程人员到达现场,确认为疑难杂症或者潜在性故障,或者问题严重,工程人员确认无法及时修复,必须1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事态状况告知用户或者总务科。
4、若特殊情况下,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若工程人员无法到达,工程部必须在响应时间内与需求用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再次约定时间。
5、视必要,停止正进行中非紧急工作前往办理;视必要,由工程部经理将事态状况报告给总务科知悉。如遇火警、水管爆裂、台风袭击等特殊情况工程部应组织突击小组立即到达现场。
11. 配电设备、水泵及水池(数量仅供参 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主要设备清单
编号 | 设备名 称 | 数量 |
1 | 柴油发电机 | 2台 |
2 | 高压配电柜 | 20台 |
3 | 低压配电柜 | 79台 |
4 | 变压器 | 8台 |
5 | 直流屏 | 1台 |
6 | 楼层配电箱 | 426个 |
7 | 动力柜 | 68个 |
8 | 控制箱(开关箱) | 315个 |
9 | 热泵机组 | 15台 |
10 | 热泵机组推环泵 | 3台 |
11 | 热泵机组增压泵 | 2台 |
12 | 二次供水泵 | 4台 |
13 | 热水循环泵 | 6台 |
14 | 景观潜水泵 | 10台 |
15 | 集水场治水泵 | 38台 |
16 | 化粪池100立 方米 | 5个 |
17 | 隔油池 | 2个 |
18 | 生活水池 | 6个 |
19 | 热水集水池 | 2个 |
20 | 电开水器 | 18台 |
21 | 水净化系统(检验科、口腔科、血透室) | |
22 | UPS |
12、机电维护的执行标准
1、医疗场所设备运行与维护保养服务:是提供细致、周全、专业的管家式的机电维护。
2、使医院的设备运行和能源消耗用得到最好的控制。
3、机电维护是严格按照以下标准来指导的日常工作: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 版) 《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
(2011年7月)
医院三甲评审标准与工程指导文件对照
序号 | 医院三甲评审市标准一条款 | 工程作业指导书---具体要求 | 要点说明 | 书面文档要求一摘录 |
1 | 停电应急对策
| SC- POM-16: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SC --F0M--17: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SC-P0M-14: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停电应急预案的规范要求◎发电机的定期检查 | ◎停电应急预案,预案演练及培训记录 ◎应急发电装置,接地系统定期检查记录供电设备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停电等特殊状况的完整经过记录 |
2 | 水、电、气等后勤保障医院运行管理
| SC- POM-01: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SC- POM-02: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SC- POM-04:维修安装标准作业规程 SC- POM-05:巡检标准作业规程 SC- POM-06:设备机房管理办法
| ◎维修员工的持证上岗 ◎完善得到设备日常管理制度,日常维修制度和紧急维修制度 ◎设备完整的计划性保养制度 ◎设备机房要求:警示标示,上墙规章制度,原理图及相关规章制度 | ◎水、电、气等的应急预案,预案演练及培训记录 ◎各类日常设备巡检记录,日常维修记录和紧急维修记录,计划性保养的记录 ◎完整的设备台账 |
3 | 污水处理和安全防护规定 | SC- POM-19: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SC- POM-00:维修作业安全规程 | ◎污水处理系统达到国家规定、符合当地环保要求工作人员有安全防护培训 | ◎污水处理系统有完整的运作记录 ◎安全防护有培训记录 |
4 | 安全保卫设备设施
| SC- POM-13:弱电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SC-SEC--01:监控中心管理办法 | ◎监控中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有关设备有完善的维护和管理制度有关设备完好率100% | ◎完整的维护记录和监管记录 ◎监控中心相关的完整记录 |
5 | 消防安全管理和特种设备管理 | SC- POM-10:电梯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SC- POM-03: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SC- POM-02:消防报警处理管理办法 注:消防设备部分是参 考秩序维护部分的指导文件 | ◎消防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管理要求 ◎消防的培训管理 ◎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的维修,年检及公示。特种设备包括: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等 | ◎消防管理制度,日常检查,应急预案培训等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操作维修记录,相关定期检测记录的存档 |
机电维护作业指导书目录
序号 | 文件名 称
| 文件编号 | 修改状态 | 版本号 |
1 | 维修作业安全规程 | SC-P0M-00
| 2 | A |
2 | 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01
| 2 | A |
3 | 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02
| 2 | A |
4 | 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03
| 1 | A |
5 | 维修安装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04
| 2 | A |
6 | 巡检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05
| 2 | A |
7 | 设备机房管理办法 | SC-P0M-06
| 1 | A |
8 | 工程初始化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07
| 2 | A |
9 | 中央空调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08
| 1 | A |
10 | 中央空调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09
| 2 | A |
11 | 电梯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010
| 1 | A |
12 | 电梯困人救援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11
| 2 | A |
13 | 二次供水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12
| 1 | A |
14 | 弱电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13
| 1 | A |
15 | 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14
| 1 | A |
16 | 供氧、空压、负压吸引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15
| 1 | A |
17 | 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16
| 1 | A |
18 |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17
| 2 | A |
19 | 给排水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18
| 1 | A |
20 | 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19
| 2 | A |
21 | 工程突发事故分析及汇报制度 | SC-P0M-20
| 1 | A |
22 | 外包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21
| 1 | A |
23 | 工程前期介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22
| 1 | A |
24 | 污水处理站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SC-P0M-23
| 1 | A |
(五)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包括:所有员工工资、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和公积金)、津补贴、夜班费、节日福利费、加班费(包括执行国家法规所有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病假人员替班工资、夏季高温费、特殊人员体检费、服务所用配套费用(行政办公、运送保洁清洁、绿化养护、后勤设备运维,维修、基础设备设施维修等相关所有费用)、培训费、工具、设备购置及维护费用、服装与装具费、离职补偿费、管理费、营业利 润、应缴的税费、医院重大或者临时性活动服务费用,以及服务项目中明确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等。
(六)其他要求
1、中标的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2年4月5日发布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有关要求。院方将按照该规范的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2、中标人使用规范一桌一巾,要按照《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拖布头、抹布由保洁人员来清洗消毒。
3、中标人使用卫生保洁用品及材料,应符合国家卫生医疗标准及作业操作流程。
4、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每月上旬15日前,凭服务单位的书面付款申请和发票,经采购人相关后勤管理部门对其服务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进行审核考核,审核合格后支付相应的金额,直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
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 订合 同前须向采购人缴交5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物业合同到期后,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确定新的中标人进场后,且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原中标人。
6、为了保证采购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及采购人所在地招工难,消费高等因素,中标人应按国家劳动法规定给予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及按相关规定支付员工工资,中标人支付员工工资及五险一金费用成本不得低于福清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基数及费率等相关文件规定,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中标人负责新、旧院区生活垃圾外运至政府指 定的地域,中标人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外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8、中标人必须承诺对本项目实施6S后勤管理服务,并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
9、投标人承诺中 标后有完整应急冲突等配合方案(含医闹,台风,治安、盗窃等),并且需要配合保安以及当地公安机关。
★10、服务期内,发生人身伤害、伤亡、负工伤或视同工伤,其工伤待遇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承诺若中标为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不低于100万),符合国家劳动部门的标准。
11、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或变相转包。
(七)医院保洁服务监管与考核
为加强我院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保洁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我院保洁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现制定我院保洁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通过对保洁员工作质量的检查,将考核结果和绩效工资挂钩。
1、服务考核指标
医院后勤引进社会化管理后,要求按星级宾馆标准来管理和服务。医院的满意率85%以上,病人满意率在85%以上。
2、服务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
(1)医院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对服务公司履行合同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定期检查考核。
(2)对考核检查出现的问题,医院有权要求服务公司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如果屡犯不改,或连续三个月综合考核得分75分以下,医院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3)主要根据考核服务质量评价等进行研究处罚,一般按2000~20000元/月浮动。(处罚从每月服务费直接扣除)。
一、公共区域监管与考核:
1.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如制服有损害或沾污,需及时更换,一次给予警告,二次扣10元。
2.卫生区域(门诊及医技、行政科室:楼层各个大厅、通道、楼梯、各楼层公共部位、诊疗区域)地面每日干式清扫二次,保洁工作内容未达到标准,如地面(有污迹、污水,烟头)一次给予警告,二次扣20元。
3.公共厕所应定人定岗,随时清洗(保持清洁无味),水池等随时擦拭,并保持无臭、无污垢,未达到其中一项,一次扣30元,如一个月同一个位置发现二次扣100元。
4.室内墙面、门、窗,玻璃每周一次擦拭,如发现较为明显沾污,需及时清理,经发现未能清除,给于30元罚款。
5.确保责任区垃圾箱干净、整洁、卫生,确保垃圾不能超出垃圾桶三分之二,未达标者扣20元。
6.责任区烟灰桶表面不干净,有垃圾杂物的,需及时清理,(发现超过5个烟头,未清),扣20元.半小时应巡视一次。
7、上班时间内,对责任区域巡查不及时,保洁不到位,责任区内有污物,一个月内第一次给予警告,二次扣20元。?
8、工作过程中态度不端正,在休息室闲聊、闲坐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扣10元。?? 9、根据工作需要,不服从领导、科室指派的工作,不到场保洁,一次扣?200元;二次以上应调动该员工工种直至解除该员工合同。?
10、不遵守保密纪律,出现泄密事件,一次扣300--500元。
11、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对住院、就诊患者态度粗暴者,一次扣20元。??
12、工作中捡到患者、来访者或员工钱物,隐匿不报者,一次扣50--200?元,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着,给予赔偿损失并直接解聘。?
13、工作月工作质量特差,受到科室严重指责评分在70分以下,或院内考核不合格,每一个扣除月维保费5000元。
14、工作不认真负责,态度生硬,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15、盗窃院方或员工的财物,直接解除聘用合同,并送相关部门接受处罚,同时对中标方进行5000元的处罚。
二、运送服务监管与考核
为了使医院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要求员工工作态度,仔细,认真对待运输过程中物品,避免丢失和损害。
病区运输服务:
1. 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如制服有损害或沾污,需及时更换,一次给予警告,二次扣10元。
2. 要保持24小时全天候,随叫随到,认真仔细核对常规收送化验标本、收送化验标本、收送会诊单,并做好记录,如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丢失或损害,须告知医生,具情况轻重扣10-50元。
3.接送病人(轮椅/车床),需运势方法正确,注意安全,舒适,保暖,不能无故离开,如有突发事情或病情变化,需及时通知护士或医生,经发现或投诉,具情况轻重扣10-50元。
4.接送病人在接到通知15分钟要到达指 定地点,情况轻重扣10-50元。
5.危重病人必须经医护人员许可才能运送检查,需要在护士长的领导和责任护士指导下运行,请医护人员陪同。如果擅自运送检查,承包方除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外(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发包方有权拒付当月合同款的5%,并有权解除合同。
6.做好医生、病人信息保密工作,不得翻阅病人的病历本,不等提及、谈论病人病情、病种、医疗费用等敏感话题。经发现,给予罚款50-200元。
7.领取办公用品,医疗消耗品,需填写申请单,各科室签证确认,做好记录。不能藏私买卖,经发现,具情况轻重决定。
8.小型医疗设备送修,借用,送还过程,因此造成损坏,一切后果由承包商承担。
9.医疗垃圾(医废)必须收集送到指 定地点,走指 定通道,如未按照制度运送,造成医疗事件,承包方除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外(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发包方有权拒付当月合同款的5%,并有权解除合同。
三、通用设备监管与考核
1.每天24小时保证全院设备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监控设施、电视、电话网、消防系统、电梯运输系统以及公共设施和室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医疗设备技术性故障除外),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因维修保养记录不认真,不准确,导致设备出问题无据可查,一切费用由承包商自行负责。
2.每月底定期组织与保安人员、消防人员进行全院安全用电大检查,书面记录和报告。因记录不认真,不准确,经检查发现,每个罚款100元。
3.接到院方故障报修后,工作人员未在1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第一次扣维保费20元,第二次扣50元,一个月内发生五次以上扣当月维保费2000元。
4.故障报修后,工作人员未在24小时内予以排除经检查发现,每次罚款200元。
5.若因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任何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赔偿,同时对中标方每次进行5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需要负相关的刑事法律责任与相应的经济赔偿。
四、电梯司机监管与考核
1.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如制服有损害或沾污,需及时更换,一次给予警告,二次扣10元。
2.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的,给予当事人每次50至?100元罚款处理;半年内达三次的,要求承包商更换人员。
3.与同事或患者发生争吵,并诽谤、诬告、陷害他人,查有实据的,除对受害人赔礼道歉外,还给予当事人严重警告或罚款20至100元处理。
4.作业前不按规定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警告处理;造成安全或机械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一切后果由承包方除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外(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发包方有权拒付当月合同款的5%,并有权解除合同。
五、空调维保监管与考核
1.施工现场卫生状况没有恢复的每次扣50元.?
2.中标方需对各种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因维护、保养不及时或不当造成设备无法使用或损坏,除原价赔偿外,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3.施工过程中造成其他财物损坏的,除了要赔偿损失外,每次扣1000元。
4.每次维修或者保养不通知院方管理人员而擅自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每次扣1000元。
5.每次维修或者保养必须填写维修(或保养)作业单,记录详细过程并由院方管理人员签字,存档后以备溯源,不填写作业单,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
6.定期维护保养内容见附表,每次维保由甲方确认签字方有效,考核分值≥85分的为合格;考核分值=75~84分的扣除当月维保费用5000元;考核分值=65~74分的扣除当月维保费用的20000元;考核分值<60分的扣除当月维保费50000元。
7.提供日常维修耗材清单(品 牌、规格、数量、具体位置),维修零部件必须必须提供大金额原始发票、合格证、出厂编号,质保期必须≥3个月
8.响应速度:接到报修电话后要求在15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每迟到一次扣50元
9.合同期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1次的终止合同,如果情节严重,承包商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款。
10.若因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人员伤亡,均由中标方负责处理与赔偿,同时对中标方每次进行10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需要负相关的刑事法律责任与相应的经济赔偿。
六、污水处理监管与考核
1.中标方需对各种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因维护、保养不及时造成设备无法使用,出现一次,罚款50元。
2.工作环境卫生需及时清理,经检查,环境卫生未达标,罚款50元。
3.定时对污水消毒仪表进行观察、记录,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全面性,因检测记录不认真,不准确,发生一次,罚款100元,累计3次,给予劝退。
4.当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在有效的时间内及时上报,导致报告不及时,造成事故,一切后果有承包商自行承担。
5.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要放在指 定的位置,操作工艺按医院要求处理,要戴口罩,手套等安全措施,经检查发现,未按标准操作,罚款100元。
6.若因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任何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赔偿,同时对中标方每次进行5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需要负相关的刑事法律责任与相应的经济赔偿。
七、高低压监管与考核
1.高低压配电室要求双人24小时双人制值班。设施维护与巡检要求双人,经检查发现,人员无故离开未报备,罚款100元。
2.接到报修电话后要求在15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每迟到一次扣50元。
3.按时按量完成设备维护计划,每天安排定时对所有水电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并记录,如发现逾期,漏项、错填,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医院的水电设施设备不用时需随手关停,协助医院做好节能、节电和节水的管理,经发现,罚款30元。
5.因工程师个人技术原因引起故障,根据故障影响情况,酌情给于罚款100-1000元。
6.若因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任何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赔偿,同时对中标方每次进行5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需要负相关的刑事法律责任与相应的经济赔偿。
八、绿地环保监管与考核
1.工作期间着装整齐统一,挂牌上岗,仪表端庄,如制服有损害或沾污,需及时更换,一次给予警告,二次扣10元。
2.绿地内土质疏松,无杂草,草皮内无杂物,如发现有杂草丛生,土壤板结,第一次给予警告,再发生罚款50元。
3.绿地内地形饱满,无低洼高低,无积水,无石块,草坪修剪平整,如发现低洼,石块较多,罚款50元。
4.需定期修剪,做到无枯枝;主侧枝分布均匀;树枝不阻挡车辆和行人通过;医院要求的球类、绿篱成型,造型美观;新长枝不超过30厘米;草坪目视平整,如有枯叶,草坪和树枝修剪不到位,罚款50-200元。
5.养护人员必须按规定上、下班,不得串岗、偷懒、吸烟、聊天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以上行为,每人次罚款100元。工作人员不能与患者、医护人员发生争执,如有以上行为是该员工过错则罚款200元,主管罚款500元,多次警告不听着,劝其离职。
6.是否有定期杀虫,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并放置隔离带(就诊中心,办公区域,入口广场,休息区域等地方),经发现未按标准操作,罚款50-300元。情节严重,导致中毒事件,一切后果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7.员工需定期施肥浇水,如发现有干枯,有明显缺肥现象,导致树木枯萎或死掉,承包商需及时购买新的栽种。
8.在工作期间,如工作完毕未关水龙头,喷洒水管爆裂未及时通报维修,经发现,罚款200元。
九、水泵监管与考核
1.水泵房要求24小时制值班。设施维护与巡检要求双人,经检查发现,人员无故离开未报备,罚款100元。
2.定期给供水设备除尘,记录设备上所显示的电压及电流和管网压力,如发现没有定期检查,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罚款100元。
3.检查压力表及传感器是否正常工作,有无损坏的情况,在夏天的时候要注意电控柜的散热,以防控制柜的温度过高发生意外,还要检查电缆线,防止电缆被小动物破坏造成损失,若因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任何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赔偿,同时对中标方每次进行5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需要负相关的刑事法律责任与相应的经济赔偿。
4.记录时间,参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发现拖延,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罚款100元。
十、清洗外墙监管与考核
1.外墙清洗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意外保险单”姓名、“身份证件”,并进行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外墙清洗作业,如缺少部分,中标方必须补齐才能上岗作业。
2.作业者在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及手套,系好安全带(包括室内窗内的清洁人员)。绝不允许在无任何安全保障下执行作业,如检查发现,扣款500元。
3.在施工下方必须用红绳围住,并放置警示牌;检查作业面上有无影响清洗的问题(如窗户是否关好);盖好绿化、车辆等须保护的东西;因未按标准作业,造成损害,一切由中标方承担,并扣款1000元。
4.作业者不得擅自接电,必须通过现场指 定电工安排,禁止在现场吸烟,打闹,喧哗,醉酒,发现一次给予警告,二次罚款100元,多次提示未执行给予解除聘用合同。
5.若因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人员伤亡,均由中标方负责处理与赔偿,同时对中标方每次进行10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需要负相关的刑事法律责任与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设备运行与维护标准:
序号 | 工作类型 | 响应 | 完成时间 | ||
响应时间 | 响应方式 | 常规问题 | 特殊问题,无法即时完成 | ||
1 | 市电停电 | 8分钟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 | 到达后5分钟 | 若操作机构故障,5分钟后启动应急预案 |
2 | 火灾或者烟雾 | 8分钟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 | 即时办理至完成 | |
3 | 突发安全、灾害事件 | 8分钟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 | 即时办理至完成 | |
4 | 电气焦味 | 8-10分钟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 | 即时办理至完成 | |
5 | 局部断电 | 8-10分钟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 | 即时办理至完成 | |
6 | 管道爆裂 | 8-10分钟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 | 即时办理至完成 | |
7 | 漏电类 | 8-10分钟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 | 即时办理至完成 | |
8 | 区域停水 | 10分钟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 | 即时办理至完成 | |
9 | 人员被锁 | 10分钟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 | 到达后10分钟 | |
10 | 电梯解困 | 8分钟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 | 到达后10分钟 | 10分钟内联系电梯公司 |
11 | 插座无电(影响生命安全) | 8分钟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 | 到达后15分钟 | 提供应急电源 |
12 | 马桶堵塞 | 30分钟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或了解、确认 | 到达后10分钟 | 2个小时内将信息反馈给用户或者总务科 |
13 | 灯具不亮 | 2小时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或了解、确认 | 到达后30分钟 | 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反馈给用户或者总务科 |
14 | 插座无电(普通) | 1-1.5小时 (急需检查设施30分钟)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或了解、确认 | 到达后30分钟 | 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反馈给用户或者总务科 |
15 | 床头呼叫器 | 1小时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或了解、确认 | 到达后1小时 | 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反馈给用户或者总务科 |
16 | 局部管道无水 | 1小时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或了解、确认 | 到达后2小时 | 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反馈给用户或者总务科 |
17 | 下水道堵塞 | 班内1小时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或了解、确认 | 到达后2小时 | 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反馈给用户或者总务科 |
18 | 管道滴漏 | 班内2小时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或了解、确认 | 到达后4小时 | 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反馈给用户或者总务科 |
20 | 水龙头 | 班内2小时(关不住立即处理)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或了解、确认 | 到达后30分钟 | 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反馈给用户或者总务科 |
21 | 空调滴水 | 班内4小时(影响治疗1小时)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或了解、确认 | 到达后2小时 | 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反馈给用户或者总务科 |
22 | 电视信号类 | 班内4小时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或了解、确认 | 到达后2小时 | 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反馈给用户或者总务科 |
23 | 修门、窗、橱、柜类 | 班内4小时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或了解、确认 | 到达后3小时 | 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反馈给用户或者总务科 |
24 | 玻璃类 | 班内4小时(影响安全1小时)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或了解、确认 | 到达后4小时 | 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反馈给用户或者总务科 |
25 | 空调不制冷 | 班内4小时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或了解、确认 | 到达后4小时 | 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反馈给用户或者总务科 |
26 | 渗水处理 | 班内4小时(影响治疗1小时) | 工程人员到达现场或了解、确认 | 到达后4小时 | 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反馈给用户或者总务科 |
27 | 送修小家电类 | 24小时 | 修复或反馈 | 2个工作日 | 2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反馈给用户或者总务科 |
28 | 拆、装类 | 另行约定 | 约定时间内工程人员到达现场 | 视情况 | |
29 | 泥水 | 另行约定 | 约定时间内工程人员到达现场 | 视情况 | |
30 | 行政事务(挂横幅、窗帘等) | 另行约定 | 约定时间内工程人员到达现场 | 视情况 |
备注:
1、常规问题:指工程人员到达现场,确认为一般类故障,且有维修备品的情况下完成。
2、特殊问题:指工程人员到达现场,确认为疑难杂症或者潜在性故障,或者问题严重,工程人员确认无法及时修复,必须1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事态状况告知用户或者总务科。
3、若特殊情况下,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若工程人员无法到达,工程部必须在响应时间内与需求用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再次约定时间。
4、第1-11项,工程部优先办理。视必要,停止正进行中非紧急工作前往办理;视必要,由工程部经理将事态状况报告给总务科知悉。如遇火警、水管爆裂、台风袭击等特殊情况工程部应组织突击小组立即到达现场。
(八)违约责任
(1)在签定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3)保安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如发生意外伤害及突发疾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的经济赔偿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4)保安人员在执行安全保卫工作期间,如因工作失职造成采购人的财产和设施等纳入保卫工作范围的财产受损或丢失的,经有权机关认定,中标人除赔偿采购人应有的经济损失外,若触及法律条款应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6)中标人在履约中未按合同条款任一条款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拒付当月的全部服务费。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说明:是。说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交5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物业合同到期后,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确定新的中标人进场后,且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原中标人。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符合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1.72 | 第一年总金额1550万元,每月按要求履行完成服务后支付。 |
2 | 33.31 | 第二年在第一年基础上递增5%,总金额1627.5万元,每月按要求履行完成服务后支付。 |
3 | 34.97 | 第三年在第二年基础上递增5%,总金额1708.8万元,每月按要求履行完成服务后支付。 |
8、项目其它要求
8.1投标供 应商提供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8.2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采购人的允许,中标人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全部转包或部分分包,若发现转包或分包,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3投标供 应商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供 应商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其中: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定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成交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备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备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备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中标 后签订合同时发现,采购人还将取消其合同签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8.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