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移动厕所(装配式)货物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10-DGW-GK-201912-B3657-IDN
招标编号:[350125]HYZB[GK]2019006
采购人: 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移动厕所(装配式)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10-DGW-GK-201912-B3657-IDN。
2、招标编号:[350125]HYZB[GK]2019006。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单位负责人有效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含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2、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表示同意此条款。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80-3
联系方法:0591-24876655
13、代理机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8层03室
联系方法:0591-87323031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778000 | 1556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现场考察说明:(1)若潜在投标人需要现场考察,请在报名截止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09:00-11:00(其余时间不安排现场考察),至(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80-3)勘察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对于安装现场及位置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时,各潜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文件内。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2)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时需带上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打印件、单位介绍信和勘查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叶盛,联系电话:0591-24876655。(3)现场考察完毕,采购人将已到现场的潜在投标人的单位介绍信作为备案;潜在投标人将经采购人确认后加盖公章的《现场考察到场确认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扫描件须上传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得分)。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永泰县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中关于“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规定“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b.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b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b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 b3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 b4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单位负责人有效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含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2、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表示同意此条款。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载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
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载明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除本评标项目第(二)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注: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单独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招标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注: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 30 |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各项技术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正偏离不加分;“▲”号技术参数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未带“▲”号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注:技术参数中标注“★”号的参数为重要参数,有负偏离的视为技术参数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议和评分。 |
排风、节电设计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公厕卫生间排风、节电的设计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议:方案详细,细节考虑周全,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详细,细节考虑较周全,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议: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合理、完整的,得3分;实施方案较有针对性、较合理、较完整的,得2分;实施方案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远程方案 | 3 | 所投智能公厕具有能够远程监管及控制功能,通过电脑或手机可对现场的运行状况(如用水量、用电量、人流量、设备运行情况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管理的得3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技术检测报告复印件且检测报告体现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得分。 |
质量保证 | 3 | 所投货物具备对厕屋内地面进行快速清洗的系统的得3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技术检测报告复印件且检测报告体现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得分。 |
安区保障 | 3 | 所投货物使用的冲水器产品,保证电子产品能正常使用且防水等级达到IPX8,以降低因环境引起故障的得3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技术检测报告复印件且检测报告体现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得分。 |
智能化 | 3 | 所投货物具备自动清洁功能并且可通过遥控功能设定定时对厕所不同区域分段式清洁,且3-5分钟内完成清洁的得3分;具备自动清洁地面功能得1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技术检测报告复印件且检测报告体现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得分。 |
节水性能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厕具冲洗设备的节水性能方案(需附系统原理图,工作原理文字说明),并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进行横向评议:节水性能方案合理、完整、有针对性的,得3分;节水性能方案较合理、较完整,较有针对性的,得2分;节水性能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现场勘察 | 2 | 为使投标人充分了解项目整体情况,以便投标人更合理的进行报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指定时间前往采购人处勘察现场,并取得采购人开具的现场勘察的证明文件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须同时提供经采购人加盖公章的《现场考察到场确认书》原件扫描件,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得分。 |
培训方案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训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议:培训方案有针对性、合理、完整的,得2分;培训方案较有针对性、较合理、较完整的,得1分;培训方案一般的,得0.5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3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同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的网页(或截图)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企业综合实力1 | 2 |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轻工类)三级或三级以上证书、“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书”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2分。 注: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且体现投标人公司全称,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得分。 |
企业综合实力2 | 2 | 投标人同时具有“整体解决方案入选案例”、“厕所革命典型案例”、“公共厕所示范案例证书”的,得2分,每缺一项扣1分。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得分。 |
业绩 | 2 | 近3年(自2017年)以来(日期以采购合同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同类(智能化公厕或装配式公厕)项目的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份业绩得0.5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本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已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并罗列业绩清单。未能按要求提供业绩的或业绩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
售后服务 | 3 | 各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以及维护响应计划,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议: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较合理,较有针对性的,得2分;售后服务方案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注:售后服务方案以及维护响应计划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 |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 3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是否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清晰性、分类合理性、资料性、文字综合表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议:文件编制完整、内容清晰、分类合理、资料齐全、文字综合表述好的,得3分;文件编制较完整、内容较清晰、分类较合理、资料提供较齐全、文字综合表述较好的,得2分;其余的,得1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 | 6.8 |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2)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3)对于同时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本文件中其他有关附加部分评审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招标文件中有要求提供“原件现场核查”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原件按顺序列明清单以及编号排序后单独密封,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以便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审,评审该技术评分项或商务评分项不得分。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目名 称: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移动厕所(装配式)货物类采购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智能公厕。
3、环境保护:本项目属于社会公共服务项目,项目的实施能有效缓解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公厕卫生问题。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智能化系统设备技术方案
为响应国家建设绿色环保城市的发展趋势,城市公厕建设顺势以文明、美观、卫生、适用、方便、节水、节能、经济、防臭、与环境协调为原则。
智能化设备总体性能要求:
1.1、智能化设备应具备设 计科学、技术先进、配置合理、性能优良等技术特点。
1.2、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核心产品包括:装配式智能公厕一座。厕所总控制系统、智能节电系统、智能除臭系统、智能节水系统、智能杀菌消毒系统,现场数据采集显示功能。
1.3、适用条件
设备工作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电压:220V
工作水压:>0.05Mpa
环境温度:-10℃——45℃
环境相对湿度:<95%
工作水温:<45℃
2、技术要求及参数
2.1结构参数
产品规格 | 9.4m×6.5m×3.5m 长*宽*高 (±5%),内部净高不小于3.5m |
平面布局要求 | 布局:3间通用厕间+1管理间+1无障碍卫生间+1设备间+1小便间 |
方案设 计要求 | 根据需求的要求,合理优化设 计内部布局,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
结构性能 | 结构设 计牢固安全,整体为复合钢结构。 |
选材和功能接口的配备,要求充分考虑到已有各类设施的通用性,以便最大程度地降低维护和运营使用成本。 | |
结构和整体功能设 计要充分体现“可移动功能”所带来的便利性、经济性特点。 | |
产品需为工厂化生产,现场整体吊装安装。 | |
结构材料要求 | 1.立柱:≥80mm×80mm镀锌方管成型外汽车烤漆 |
2.底梁:14号槽钢+≥100mm×50mm×2.0mm镀锌方管骨架上铺玻化砖地板 | |
3.屋帽:镀锌板焊接密封防水 | |
4.外墙面:金属雕花板成型,内墙:塑木护墙板 | |
5.廊道装饰管:≥100mm×50mm方管 | |
主要技术参数 | 配备自动控制照明、通风换气。 |
远程控制管理系统含远程App | |
地面自动清洗功能 | |
现场显示系统含:显示器,气味、温湿度等 | |
供水方式:自来水供水 | |
冲洗方式:抗色差感应冲水;排污方式:管道直排(排入化粪池)。 | |
供电电源:≤220V/50Hz,电源进户线:≥1BV-500/3×6.0mm2,额定功率:≤5Kw。 | |
使用环境温度: 0℃~40℃。 | |
使用材料 | 所有钢材均需经过严格的除锈和防锈处理,并采用船用防腐漆,涂刷三度以上,防腐耐用。 |
门要求 | 有自闭功能的卫生间专用门,保证坚固、耐用、保温 |
水管要求 | 下水管道直径≥110mmPVC-U,上水管直径≥32mmPPR管 |
地面要求 | 厕间地面材质:防滑玻化砖 |
顶部要求 | 吊顶材质:选用国内优质铝扣板吊顶 |
内墙要求 | 内墙:护墙板 |
2.2公厕智慧管理要求:
序号 | 货物名 称 | 功能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一、硬件部分-公厕所运营监控选配硬件 | ||||
1 | 远程管理平台总控器 | 通讯方式:4G 功能: 1)灯光节电控制:可根据光照度强弱自动控制现场灯光的开启或关闭; 2)新风除臭控制:可根据气味浓度是否超标或有人如厕时自动开启; 3)音乐播放控制:可按设置时段,在有人如厕时自动播放音乐; 4)消毒灯灭菌控制:可按设置时段(如凌晨1:00-3:00)自动启动消毒灯灭菌; 5)智能数字水表用水量数据收集; 6)智能数字电表用电量数据收集; 7)设备使用状态信息统计:可将智能厕所内的灯光、新风全热交换机、音响设备及消毒灭菌设备等使用状态数据信息上传至远程管理云平台,以作实时监测和管理控制; 8)用电量数据信息统计:可将智能数字电表的实时数据上传至远程管理云平台,可在手机APP或PC端浏览即时的用电量信息,并以柱状图汇总各月的用电量信息和每日的用电量信息; 9)用水量数据信息统计:可将智能数字水表的实时数据上传至远程管理云平台,可在手机APP或PC端浏览即时的用水量信息,并以柱状图汇总各月的用水量信息和每日的用水量信息。 | 1 | 套 |
2 | 公厕智能数字电表 | 智能数字电表,RS-485接口 | 1 | 套 |
3 | 公厕智能数字水表 | 智能数字水表,RS-485接口 | 1 | 套 |
4 | 人流量计数器 | 通信方式:RS485/wifi | 3 | 套 |
5 | 厕位状态系统采集器 | 通信方式:wifi | 5 | 套 |
6 | 氨气(NH3)气味采集器 | 工作环境:-20~50℃,15%~90%RH(无冷凝) 供电电压:DC12~24V 臭味测量范围:0~50PPM 臭味测量精度:<±10% 测量稳定时间:2秒 响应时间: <120秒 氨气(NH3)测量稳 定性:<±2% 氨气(NH3)测量重复性:<±3% 氨气(NH3)测量灵敏度:0.6±0.15uA (ppm) 通信接口: RS485/wifi 备注:氨气(NH3)气味采集器自动收集现场的氨气(NH3)浓度信息,并将相关数据上传至远程管理云平台,可在手机APP或PC端浏览即时的氨气(NH3)浓度状态。同时,可在多媒体显示屏上展示现场的实时氨气(NH3)浓度状态信息。 | 3 | 套 |
7 | 硫化氢(H2S)气味采集器 | 工作环境:-20~50℃,15%~90%RH(无冷凝) 供电电压: DC12~24V 臭味测量范围:0~50PPM 臭味测量精度:<±10% 测量稳定时间:2秒 响应时间: <120秒 硫化氢(H2S)测量稳 定性:<±2% 硫化氢(H2S)测量重复性:<±3% 硫化氢(H2S)测量灵敏度:0.6±0.15uA (ppm) 通信接口: RS485/wifi 备注:硫化氢(H2S)气味采集器自动收集现场的硫化氢(H2S)浓度信息,并将相关数据上传至远程管理云平台,可在手机APP或PC端浏览即时硫化氢(H2S)浓度状态。同时,可在多媒体显示屏上展示现场的实时硫化氢(H2S)浓度状态信息。 | 3 | 套 |
8 | 温、湿度探测器 | 工作环境: -20~50℃,15%~90%RH(无冷凝) 供电电压: DC12~24V 温、湿度测量精度:<±10% 测量稳定时间:2秒 响应时间: <120秒 备注:温、湿度探测器自动收集现场的温度和湿度信息,并将相关数据上传至远程管理云平台,可在手机APP或PC端浏览即时的温度和湿度状态。同时,可在多媒体显示屏上展示现场的实时温度和湿度状态信息。 | 1 | 套 |
9 | 烟雾报警 | 工作电压:9V-36V DC 静态电流:≤2mA 报警电流:≤10mA 工作温度:-10℃~+50℃ 工作湿度:≤95%RH 报警方式:联网输出LED指示报警 检测面积:20m2 外形尺寸: ≥104mm×51mm 报警输出:继电器输出(常开常闭可选) | 3 | 套 |
10 | 抗色差主动红外探测器 | 使用距离:30-100CM 功能:利用红外线感应原理,通过人体感应后,发出信号到脉冲电磁阀来自动控制冲水。抗色差大冲感应器对不同颜色、材质的布料有效,如不同颜色的帆布、PU及牛仔布等。 | 6 | 套 |
11 | 45寸厕位信息显示屏 | 屏幕尺寸:45英寸 物理分辨率:1366×768 屏幕比例:16:9 额定功耗:45W 接口参数: USB接口×1,HDMI接口×1,RF天线输入×1,AV输入×2 裸机尺寸:≥734mm×184mm×482mm(含底座) ≥734mm×81.6mm×435mm(不含底座) 附件:电视机×1,遥控器×1,说明书×1,电源线×1,底座×1 壁挂安装:支持 | 1 | 台 |
12 | 紧急按钮声光报警显示灯 | 功能:用于残疾厕位应急求救 额定电压:DC12V 额定电流:≤300mA 发光效果:红色 蜂鸣等级:≥110dB/30cm 闪烁频率:≥150次/分钟 | 5 | 套 |
13 | 厕位紧急救助按钮 | 外观尺寸:≥86mm×86mm 颜色:香槟金 表面拉丝 材质:抗冲击阻燃PC | 5 | 套 |
14 | 终端设备供电 | 整合现场显示系统终端设备的12V/5V供电 | 1 | 套 |
15 | 公厕设备安装调试费用(含辅材) | 公共厕所监管设备安装调试费(含辅材) | 1 | 项 |
16 | 档案管理 | 基本属性包括厕所名 称、所在位置、管理单位、厕所等级、厕所类别、建设方式、冲洗方式、投资规模、建设日期、运营费用、在地面积、坑位数等进行建档。 | 1 | 套 |
二、软件部分-公共厕所在线监管子系统 | ||||
17 | 动态管理 | 超级管理员分配各区管理人员对已授权智能厕所的管理权限。使智能厕所的管理实现动态化。 | 1 | 套 |
18 | 用水、电管理 | 实现远程水电管理。可将智能数字水、电表的实时数据上传至远程管理云平台,可在手机APP或PC端浏览即时的用水、电量信息,并以柱状图汇总各月的用水、电量信息和每日的用水、电量信息。 | 1 | 套 |
19 | 人流量管理 | 安装人流量探测器,可自动统计如厕人流量,将其数据上传至远程管理云平台,可在手机APP或PC端浏览当日人流量统计信息,以柱状图汇总各月的人流量信息和每日的人流量信息。 | 1 | 套 |
20 | 臭气监测 | 安装异味浓度探测器,可自动收集现场的异味浓度信息,并将相关数据上传至远程管理云平台,可在手机APP或PC端浏览即时的异味浓度状态。同时,可在多媒体显示屏上展示现场的实时异味浓度状态信息。 | 1 | 套 |
21 | 智能控制通风 | 可根据气味浓度是否超标或有人如厕时自动开启。 | 1 | 套 |
22 | 厕位引导系统 | 可在多媒体显示屏上展示智能厕所内各个坑位的使用状态信息。 | 1 | 套 |
23 | 多媒体显示屏 | 多媒体显示屏可对智能厕所的坑位使用状态信息、厕所名 称、所在位置、厕所建设平面图、实时时间、人流统计数据、温湿度信息、异味浓度信息内容展示。 | 1 | 套 |
24 | 统计汇总 | 实现智能厕所基础数据的汇总统计,通过数据汇总绘制分析报表。 | 1 | 套 |
2.2详细技术要求
序号 | 品目名 称 | 技术要求 |
1 | 给水管 | 材质:PPR管材 尺寸规格:直径≥32mm,壁厚度≥3.0mm进水管,PPR管材,所有给水管材必须采用电热保温措施。 |
2 | 门 | 第三卫生间、管理间门:不小于700mm×2050mm; ①管理间门采用铝合金门 ②第三卫生间:门材质采用不锈钢门,不锈钢执手锁。 |
3 | 排水管 | 材质:PVC管材 尺寸规格:直径≥160mm,壁厚≥4mm。 |
4 | 智能节电 | |
智能调光系统中央处理器 | 1.具有光照度探测器; 4.▲实时检测光照强度,根据人是否进入自动调节光照强度,确保室内光照舒适性,人离开后进入节能模式,达到节能的目的:①当两个电眼输入端均连续无感应时间大于15min时,筒灯将自动关闭;②当光线充足,环境光高于设定值时将进入白天模式,关闭所有灯光照明。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现场核查。检测报告中需体现以上要求。 | |
吸顶灯 | 1.规格:≥300mm×300mm尺寸:≥300mm×300mm; 2.电压:≤111V-240V; 3.功率:≤16W。 4.3LED芯电的长寿节能灯,既节约能源,又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亮度。 | |
防水灯带(黄光) | 1.电压:111V-240V 2.功率:14W/m 3.荧光艺术装饰灯具发光棚安装及其它荧光灯光沿; 4.具有防水灯带(黄光); | |
5 | 智能厕所总控制系统 | |
1.系统具备以下功能和配置: ①智能厕所总控制系统; 2.具有人体探测器 4.导线截面(MM以内)不小于2.5 | ||
6 | 智能除臭 | |
智能除臭系统中央处理器 | 1.具备人体探测器; ▲3.当探测到有人进入时,自动启动空气置换等装置,加快空气置换的速度,快速消除异味,人离开后进入节能模式,达到节能的目的:①当其中一个人体探测电眼有感应器时,自动打开抽空装置,在人离开后,连续无感应时间大于15min后自动关闭;②连续无人使用60min,自动打开抽空3min置换空气。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现场核查。检测报告中需体现以上要求。 | |
负压装置 | 1.排气扇、主风机、顶层百叶检修口(铝合金); 7.利用电能转换为机械能,使空气流动,达到通风、排气等作用。 | |
7 | 智能节水 | |
槽式洗手台模块 | 1.工作电压:6V; 2.静态功率:≤0.5mW; 3.工作功率:≤4W; 4.工作水压:0.05-0.8Mpa; 5.感应范围:≤30CM±1CM; 6.防水等级:≥IPX7。 7.防盗防破坏; 8.水嘴感应自动冲洗,节能型,保证使用舒适性; 9.防堵塞易清洁; | |
小便功能模块 | 1.腿部感应小便器; 3.腿部感应托盘技术、水气分离、双感应窗、自动冲水、克服盲区; | |
蹲厕控制板模块(直冲) | 1.工作电压:6V; 2.静态功耗:≤0.5mW; 3.工作功率:≤4W; 4.工作水压:0.3-0.8Mpa; 5.感应范围:≤85CM±5CM。 6.底部风机、排气装置,厕位下方配有自动风机,异味不过鼻; ▲7.可识别衣物颜色的深浅度,感应蹲便器,感应距离不小于80cm-100cm,自动冲水,保障冲洗的可靠性:有效感应材质:对不同材质的布料有效,如不同颜色的帆布、pu、牛仔布等。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现场核查。检测报告中需体现以上要求。 ▲8.男蹲厕小便时能正常自动识别冲水,差异化调整冲水量,实现节水的效果,并配有必要时的手动冲水:①小冲抗色差电眼:1.若感应时间在大于3S但小于120S之间时,在人离开感应区域后,电眼会在3s后自动冲水6S;②若感应时间大于120S时在人离开感应区域后,电眼会在3s后自动冲水9S。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现场核查。检测报告中需体现以上要求。 9.停电也能正常使用; 10..手动按钮,防盗防破坏; 11.大冲电磁阀电子部分均达到防水等级IPX7,以降低因环境引起的故障。 | |
坐便器控制模块 | 1.具备坐便感应探头; 8.抗色差感应自动冲水,保障冲洗的可靠性; 9.厕位下方配有自动风机,异味不过鼻; | |
8 | 智能清洁 | 1.智能清洁系统能自动识别厕屋内无人的状态下定时启动地面清洁,并在3分钟内完成,将地面垃圾冲积在收集器内,方便清理。 2.具备智能清洁系统主控制器和副控制器; 3.具备智能清洁电磁阀驱动器; 4.具备智能清洁系统定时控制器(带遥控设置); 5.具备智能清洁系统开阀器; 6.具备智能清洁时间调节器; 7.具备给排水进出水管。 |
9 | ▲智能杀菌消毒系统 | 1.额定功率:≤50W; 2.杀菌消毒装置包含: ①智能消毒控制箱; ②消毒灯控制模块; ③高品质UV灯管,吸顶式单管。 3.产品可自动识别在无人时,定时开启紫外线进行杀菌消毒:①在打开消毒灯过程中,人体感应探头探测到使用者时,立即关闭所有消毒灯,以免伤害人体。②从探测到人开始计时,三分钟内没有探测到人,消毒灯自动开启,消毒20分钟后自动关闭。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现场核查。检测报告中需体现以上要求。 |
10 | 远程管理系统 | 1. 产品具备以下功能和配置: ①远程监控系统主控器 |
11 | 第三卫生间 | |
可折叠婴儿床 | 1.壁挂式、可折叠; | |
可折叠婴儿座椅 | 1. 采用HDPE材料制造,有效防止细菌污染,确保宝宝安全; 2. 中间配备安全带,进一步保证安全;采用经过抗摩擦及抗敏处理的材质,呵护婴儿娇嫩肌肤; 3. 加深侧护栏防滚落(符合人体工学的弧度) 4. 液压支撑杆,结实牢固; 5. 开合自如,节省空间 | |
紧急求助声光警报器 | 1. 第三卫生间警报器(声光); 2. 紧急求助按钮; 3. 警报器电源 DC12V; 4.防阻燃PC胶; 5.紧急情况时,按下按钮,即可触发报警; 6.当需要解除报警时,再次按下报警按钮即可。 | |
不锈钢扶手 | 1.小便器、坐便器、洗手盘均配有不锈钢扶手; | |
坐便器控制模块 | 1. 产品具有以下功能和配置: ①坐便感应探头; 2.抗色差感应自动冲水,保障冲洗的可靠性; | |
儿童坐便器 | 1.产品具有以下功能和配置: ①手动按钮; 2.停电也能正常使用; | |
12 | ▲音乐播放 | 1.额定电压:220V,50Hz; 2.功率:≤300W; 3.配置含功放机、音箱、音箱总控制箱、音响控制器。 4.人进入时,音乐播放自动启动,离开时,延时3分钟后自动关闭。延时时间可以后台调节:①.当有人进入公厕时,门口的感应头探测到人体,立即启动音响系统,播放U盘内的内容;并且以人体感应头最后一次探测到人体开始倒计时,音响系统延时3分钟自动关闭,如此往复循环。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现场核查。检测报告中需体现以上要求。 |
13 | 手机充电 | 1.USB电源输入:220-250V~50Hz,180mA 2.USB电源输出:5V-2.4A 3.单相暗插座,单相(15A以下) |
14 | 自动给皂机 | 1.墙出式或壁挂式给皂机(公厕专用) 2.伸手即可出皂液,干净、卫生 、避免出现交叉感染,防盗防破坏。 |
15 | 设备房门 | 材质:铝合金材质(耐腐蚀、易清洁、防破坏) |
16 | 标识标牌 | 1.产品具备以下功能和配置: ①引导指示标识牌 2.材质不得低于0.5mm,透明pvc,背胶贴不得低于3mm双面胶,背面uv喷绘画面;发光公厕标识牌。 |
17 | 拖把池 | 1.产品具备以下功能和配置: ①水龙头; 2.防堵塞、易清洁 |
18 | 三合一设备 (纸巾盒、干手机、垃圾篓) | 1.额定电压:AC 220V/50Hz; 2.工作电压:AC 220V时,额定热风功率:2300W±15%; 3.热风温度:40~80℃; 4.风 速:>31 m / s; 5.噪 声:<63dB(A)。 6.多功能设 计,结合纸巾盒、干手机、垃圾篓为一体。 |
19 | 标识 | 1.材质:亚克力材质或不锈钢板材质 2.合理设置清晰明确的如厕指示标识和提示标识,亚克力材质或不锈钢板喷印或不锈钢板雕印 3.多种尺寸:120mm×100mm,600mm×160mm,160mm×160mm,200mm×140mm等。 |
20 | 污水处理 | 1.市政排污 2.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 |
21 | 窗 | 1.材质:铝合金断桥隔热防盗窗 2.窗户下沿距室外地面≥1800mm ,色彩为咖啡色 3.厕间窗:窗扇安装铝合金外悬窗及固定窗,窗户下沿距室外地面距离≥1800mm,配磨砂钢化中空双玻,以保证空间的通透性。 4.窗洞尺寸≥1200mm×500mm |
2.3设备整体要求
2.3.1一般要求
1.1.1 智能公厕的平面设 计应将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分室设置,各室应具有独立功能。小便间不得露天设置。厕所的进门处应设置男、女通道,屏蔽墙或物。每个大便器应有一个独立的单元空间,划分单元空间的隔断板及门与地面距离应大于 100mm,小于 150mm。隔断板及门距离地坪的高度:一类二类公厕大于1.8m、三类公厕大于1.5m。独立小便器站位应有高度0.8m的隔断板。
1.1.2 智能公厕应合理布置通风方式,每个厕位不应小于 40m3/h换气率,每个小便位不应小于20m3/h的换气率,并应优先考虑自然通风。当换气量不足时,应增设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的换气频率应达到 10 次/h以上。设置机械通风时,通风口应设在蹲(坐、站)位上方 1.75m以上。大便器应采用具有水封功能的前冲式蹲便器,小便器宜采用半挂式便斗。有条件时可采用单厕排风的空气交换方式。智能公厕在使用过程中的臭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 17217-1998 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554-1993 的要求。
1.1.3 厕所间平面优先尺寸(内表面尺寸)宜按表1选用。
表1 厕所间平面优先尺寸(单位:mm)
洁具数量 | 宽度 | 深度 | 备用尺寸 |
三件洁具 | 1200,1500,1800,2100 | 1500,1800,2100,2400,2700 | n×100 (n≥9) |
二件洁具 | 1200,1500,1800 | 1500,1800,2100,2400 | |
一件洁具 | 900,1200 | 1200,1500,1800 |
1.1.4 智能公厕墙面必须光滑,便于清洗。地面必须采用防渗、防滑材料铺设。
1.1.5 智能公厕的建筑通风、采光面积与地面面积比不应小于1:8,外墙侧窗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增设天窗,南方可增设地窗。
1.1.6 智能公厕室内净高宜为 3.5~4.Om(设天窗时可适当降低)。室内地坪标高应高于室外地坪 0.15m。化粪池建在室内地下的,地坪标高应以化粪池排水口而定。采用铸铁排水管时,其管道坡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排水管道的标准坡度和最小坡度
管径(mm) | 标准坡度(℃) | 最小坡度 | 管径(mm) | 标准坡度(℃) | 最小坡度(℃) |
50 | 0.035 | 0.025 | 125 | 0.015 | 0.010 |
75 | 0.025 | 0.015 | 150 | 0.010 | 0.007 |
100 | 0.020 | 0.012 | 200 | 0.008 | 0.005 |
1.1.7 每个大便厕位长应为 1.00~1.50m、宽应为 0.85~1.20m,每个小便站位(含小便池)深应为 0.75m、宽应为 0.70m。独立小便器间距应为 0.70~0.80m。
1.1.8 厕内单排厕位外开门走道宽度宜为 1.30m,不得小于 1.OOm;双排厕位外开门走道宽度宜为 1.50~2.10m。
1.1.9 各类智能公厕厕位不应暴露于厕所外视线内,厕位之间应有隔板。
1.1.10 通槽式水冲厕所槽深不得小于 0.40m,槽底宽不得小于 0.15m,上宽宜为 0.20~0.25m。
1.1.11 智能公厕必须设置洗手盆。智能公厕每个厕位应设置坚固、耐腐蚀挂物钩。
1.1.12 单层智能公厕窗台距室内地坪最小高度应为 1.80m;双层智能公厕上层窗台距楼地面最小高度应为 1.50m。
1.1.13 男、女厕所厕位分别超过 20 时,宜设双出入口。
1.1.14 厕所管理间面积宜为 4~12㎡,工具间面积宜为 1~2㎡。
1.1.15 通槽式智能公厕宜男、女厕分槽冲洗。合用冲水槽时,必须由男厕向女厕方向冲洗。
1.1.16 建多层智能公厕时,无障碍厕所间应设在底层。
1.1.17 智能公厕的男女进出口,必须设有明显的性别标志,标志应设置在固定的墙体上。
1.1.18 智能公厕应有防蝇、防蚊设施。
1.1 洁具空间布置要求
1.1.1 智能公厕应合理布置卫生洁具在使用过程中的各种空间尺寸,空间尺寸可用其在平面上的投影尺寸表示。智能公厕设 计使用的图例应按图 1 采用。
图1 图例
1.1.2 智能公厕卫生洁具的使用空间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3 卫生洁具平面尺寸和使用空间
洁具 | 平面尺寸(mm) | 使用空间(宽×深mm) |
洗手盆 | ≥500×400 | ≥800×600 |
坐便器(低位、整体水箱) | ≥700×500 | ≥800×600 |
蹲便器 | ≥800×500 | ≥800×600 |
卫生间便盆(靠墙式、悬挂式) | ≥600×400 | ≥800×600 |
碗形小便器 | ≥400×400 | ≥700×500 |
水槽(桶/清洁工用) | ≥500×400 | ≥800×800 |
擦手器(电动或毛巾) | ≥400×300 | ≥650×600 |
00001注:使用空间是指除了洁具占用的空间,使用者在使用时所需空间及日常维护和清洁所需空间。使用空间与洁具尺寸是相互联系的。洁具的尺寸将决定使用空间的位置。
1.1.3 智能公厕单体卫生洁具设 计需要的使用空间应符合图2至图6的规定。
图2 蹲便器人体使用空间
图3 坐便器人体使用空间
图4 小便器人体使用空间
图5 烘手机人体使用空间
图6 洗手盆人体使用空间
1.1.4 通道空间应是进入某一洁具而不影响其他洁具使用者所需要的空间。通道空间的宽度不应小于 600mm。
1.1.5 在厕所厕位隔间和厕所间内,应为人体的出入、转身提供必需的无障碍圆形空间,其空间直径应为 450mm(图 7)。无障碍圆形空间可用在坐便器、临近设施及门的开启范围内画出的最大的圆表示。
图7 内开门坐便器厕所间人体活动空间图
1.1.6 坐便器便盆宜安置在靠近门安装合页的一边,便盆轴线与较近的墙的距离不宜少于 400mm(图8)。
图8 内开门坐便器厕所间人体活动空间图
1.1.7 相邻洁具间应提供不小于 65mm 的间隙,以利于清洗(图 9)。
图9 组合式洗手盆人体使用空间
1.1.8 在洁具可能出现的每种组合形式中,一个洁具占用另一相邻洁具的使用空间的最大部分可以增加到 1OOmm。平面组合可根据这一规定的数据设置(图10)。
图10 使用空间重叠
1.1.9 有坐便器的厕所间内应设置洗手盆。厕所间的尺寸应由洁具的安装,门的宽度和开启方向来决定。45Omm 的无障碍圆形空间不应被重叠使用空间占据。洁具的轴线间和临近的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400mm。在有厕位隔间的地方应为坐便器和水箱设置宽 800mm、深 600mm 的使用空间,并应预备出安装厕纸架、衣物挂钩和废物处理箱的空间(图10)。
1.2 智能系统功能要求
1.2.1 智能调光节电系统
调光控制系统通过光照度检测组件以及定时器控制:
· 当光照度低于设定值或定时时间到了时,打开辅助照明;
· 当人体探头探测到有人的时候,则再打开主照明,在探测完最后一个人后,延时10分钟关闭主照明;
· 当定时器关闭,并且光照大于设定值后,灯光照明将会关闭。
1.2.2 智能通风除臭系统
除臭控制系统在人体探头探测到有人时,将会启动通风除臭系统。并在探测完最后一个人后,延时10分钟关闭抽空系统。
1.2.3 智能蹲便抗色差红外感应电磁阀冲洗系统
智能公厕蹲位采用抗色差红外感应技术实现智能冲洗的目的,具体功能要求和接线(图12)如下:
1.2.3.1 男厕蹲位冲洗感应器
蹲便感应器由一个大冲功能的抗色差感应器及一个小冲功能的抗色差感应器组成。
a) 大冲感应器冲水条件:当大冲电眼持续感应时间≥6秒,无论小冲电眼有无感应,人离开3S后冲水6秒。
b) 小冲感应器冲水条件:当小冲持续感应时间≥6秒,大冲无感应,人离开后冲水6秒。
1.2.3.2 女厕蹲位冲洗感应器
蹲便感应器由一个大冲功能的抗色差感应器组成。
a) 抗色差感应器持续感应≥6秒,≤2分钟,人离开3S后冲水6秒。
b) 抗色差感应器持续感应≥2分钟,人离开3S后冲水9秒。
图11 蹲便器内部接线图
1.2.4 智能蹲便红外感应冲洗系统
a) 电眼连续感应时间≤2分钟,离开3秒后,冲水1秒;电眼连续感应的时间≥2分钟,离开3秒后,冲水4秒。
c) 按电子开关冲水1秒。
图12 智能蹲便红外感应冲洗系统
1.2.5 智能坐便红外感应冲洗系统
a) 电眼连续感应的时间≤2分钟,离开3秒后,冲水6秒;电眼连续感应的时间≥2分钟,离开3秒后,冲水9秒。
d) 按电子开关冲水6秒。
图13 智能坐便红外感应冲洗系统
1.2.6 智能红外感应小便斗冲洗系统
a) 1人或10人冲水模式选择:是指带有模式选择功能,用接插件插上或拔下来选择模式,当插上时设为“十人冲水”模式;当拔下时设为“一人冲水”模式。
e) 1人冲水模式:连续感应2秒,冲第一段水2秒,冲完第一段水后(确保冲完),离开2秒后方可冲第二段水(时间可在0--20秒遥控调节,默认8秒),第二段冲水结束后未超过30秒的,若有人再次使用,则不冲第一段水,只冲第二段水(默认8秒),以达到节水环保的效果。
f) 10人冲水模式:第一个人的冲水模式跟1人冲水模式一样,即连续感应2秒,冲第一段水2秒,离开2秒后方可冲第二段水(时间可在0--20秒遥控调节,默认8秒)而第二个人到第十个人使用时,第一段不冲,离开后冲第二段水3秒,以十人为周期循环。
图14 智能小便斗冲洗
1.2.7 智能红外感应小便槽冲洗系统
a) 电眼上电20秒后,才能正常使用。
g) 本产品设置为 “一人冲”模式时,感应确认后,尿槽内两个大阀同时冲水11秒,水槽内单个大阀冲水5秒 。
图15 智能红外感应小便槽冲洗系统
1.2.8 智能红外感应洗手器
即感应0.5秒开水;离开0.5秒关水。
图16 智能红外感应洗手器
1.2.9 手机充电系统
手机充电功能: 充电面板是由一个86型组成,适合安卓、苹果等手机设备充电,USB输出最大充电电压5V、电流为2100Ma。
图17 手机充电系统
1.2.10 音响系统
c) 当门口人体感应探头感应到使用者,音响播放音乐;从感应上开始计时,十五分钟后自动关闭音乐。延时时间可以调节
h) 在播放音乐期间再次感应到人,以最后感应到的人开始计时,十五分钟后自动关闭音乐。
图18 音响系统
1.2.11 智能消毒系统
d) 当定时器运行到设定时间凌晨1:00分 至2:30分之内,男厕、女厕和残卫厕所门口的人体感应探头没有探测到使用者,自动打开消毒灯,延时20分钟后自动关闭。
i) 在打开消毒灯过程中,人体感应探头探测到使用者,立即关闭所有消毒灯,以免伤害人体。从探测到人开始计时,十五分钟内没有探测到人,消毒灯重新启动,消毒20分钟自动关闭。
j) 当定时器运行到设定时间凌晨1:00分 至2:30分之外,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打开消毒灯。
图19 智能消毒系统
1.3 独立式智能公厕要求
1.3.1 独立式智能公厕应采取综合措施完善内部功能,做到外观与环境协调。
1.3.2 独立式智能公厕的分类及要求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4 独立式公共厕所类别及要求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
建筑形式 | 新颖美观、适合尝试特点 | 美观、适合城市特点 | 与相邻建筑协调 |
室外装修 | 美观并与环境协调 | 与环境协调 | 与环境协调 |
室外绿化 | 配合环境进行绿化 | 根据环境需要进行绿化 | 无 |
平面布置 | 男厕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应分室独立设置。女厕设盥洗室,分室设置。 | 男厕大便间、小便间应分室独立设置。盥洗室男女共用。 | 大、小便可不共用一个通道 |
管理间 | ≥6㎡(便于收管理费) | ≥4㎡(便于收管理费) | 视条件需要定 |
工具间 | ≥2㎡ | ≥2㎡ | 视条件需要定 |
利用面积 | 平均5-7㎡设1个大便蹲位 | 平均3-5㎡设1个大便蹲位 | 平均3㎡设1个大便蹲位 |
室内高度 | 3.7-4m | 3.7-4m | 3.7-4m |
无障碍通道 | 按轮椅宽800mm,长1200mm设 计进出通道、宽度、坡度和转弯半径 | 按轮椅宽800mm,长1200mm设 计进出通道、宽度、坡度和转弯半径 | 视条件定 |
附属实施 | 按实际条件和需要可设小件寄存间等 | 按实际条件和需要可设小件寄存间等 | 视条件定 |
厕所大门 | 优质高档门,有防蝇帘 | 中档(铝合金或木)门,有防蝇帘 | 木门或铁板门 |
室内顶棚 | 防潮耐腐蚀材料吊顶 | 涂料或吊顶 | 抹灰 |
室内墙面 | 贴高档面砖到顶 | 贴面砖到顶 | 抹灰 |
地面、蹲台 | 铺高级防滑地面砖 | 铺标准防滑地面砖 | 铺防腐地面砖 |
供水 | 管径50-75mm,室内不暴露 | 管径50-75mm,室内不暴露 | 管径25-50mm |
地面排水 | 设水封地漏男女各一个 | 设水封地漏男女各一个 | 设排水孔入便槽 |
排水 | 排水管200mm以上,带水封 | 排水管200mm以上,带水封 | 通槽与粪井之间设水封 |
拖布池 | 有,不暴露 | 有,不暴露 | 有 |
三格化粪池 | 有 | 有 | 有 |
采暖 | 有 | 视条件定 | 无 |
空调 | 有 | 视条件定 | 无 |
大便厕位面积 | (0.9-1.2)m×(1.3-1.5)m | (0.9-1.2)m×(1.2-1.5)m | 0.85m×(1.0-1.2)m |
大便蹲位隔断板 | 防划、防画的材料,高1.8m | 防划、防画的材料,高1.8m | 水磨石等1.5m |
大便厕位门 | 防酸、碱、刻、划、烫的新材料,高1.8m。门的安装宜采用升降式合页。门锁应能显示有、无人上厕所,并能由管理员从外开启 | 防酸、碱、刻、划、烫的新材料,高1.8m。门的安装宜采用升降式合页。门锁应能显示有、无人上厕所,并能由管理员从外开启 | 木门1.5m |
大便器 | 高级坐、蹲(前冲式)式独立大便器(2:8)蹲式大便器长度不小于600mm,其前沿离门不小于400mm | 标准坐、蹲(前冲式)式独立大便器(1:9)蹲式大便器长度不小于600mm,其前沿离门不小于400mm | 隔臭便器或带尿挡无底便器,其前沿离门不小于300mm |
大便冲水设备 | 蹲式大便器采用红外感应自动冲水或脚踏式冲水 | 蹲式大便器采用红外感应自动冲水或脚踏式冲水 | 节水手动阀,集中水箱自控冲水 |
残疾人大便器 | 带扶手架高级坐便器,男女各一个 | 带扶手架高级坐便器,男女各一个 | 带扶手架高级坐便器,男女各一个 |
老年人大便器 | 带扶手架高级坐便器,男女各一个(视情况与残疾人分设) | 带扶手架标准坐便器,男女各一个 | 带扶手架坐便器,男女各一个 |
小便站位间距 | 0.8m | 0.7m | 通槽 |
小便站位隔板 | 宽0.4m,高0.8m | 宽0.4m,高0.8m | 视需要定 |
小便冲洗设备 | 红外感应自动冲水 | 红外感应自动冲水或脚踏式冲水 | 脚踏或手动节水阀 |
小便器 | 高级大半挂,设有儿童用小便器 | 标准大半挂,设有儿童用小便器 | 无站台瓷砖小便槽 |
残疾人小便器 | 带不锈钢扶手架的小便站位,男厕设一个 | 带扶手架的小便站位,男厕设一个 | 带扶手架的小便站位,男厕设一个 |
应叫器 | 残疾和老年人厕位设置 | 残疾和老年人厕位设置 | 不设置,厕位不设锁 |
挂衣钩 | 每个厕位设一个美观、坚固挂衣钩 | 每个厕位设一个标准挂衣钩 | 每个厕位设一个坚固挂衣钩 |
手纸架 | 有 | 有 | 无 |
废纸容器 | 男、女厕每个厕位设一个 | 男、女厕每个厕位设一个 | 无 |
洗手盆 | 落地式带红外感应豪华洗手盆 | 带感应或延时水龙头标准洗手盆 | 无 |
洗手液机 | 有(手动式),男女厕各一个 | 洗手液或香皂 | 无 |
烘手机 | 有,根据厕位数量男女厕各设置102个或提供纸巾 | 视需要定 | 无 |
面镜 | 通片式 | 通片式或镜箱 | 收费厕所设 |
除臭装置 | 有 | 有 | 无 |
指路牌 | 有 | 有 | 有 |
灯光厕所标牌 | 有 | 有 | 有 |
厕门男女标牌 | 有 | 有 | 有 |
坐蹲器形状牌 | 有 | 有 | 有 |
1.3.3 独立式智能公厕的外部宜进行绿化屏蔽,美化环境。
1.3.4 独立式智能公厕的无障碍设 计的走道和门等设 计参数,一类和二类智能公厕应按轮椅1200mm、宽 800mm 进行设 计。无障碍厕所间内应有 1500mm×1500mm 面积的轮椅回转空间。独立式智能公厕无障碍设 计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 计规范》(JGJ 50-2013)的有关规定,需单独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3.5 三类智能公厕小便槽不宜设站台,应将小便槽做在室内地坪以下,并应做好地面坡度,在小便的站位应铺设垂直方向(相对便槽走向)的防滑盲道砖。
1.3.6 粪便排出口应设 Φ150~Φ300mm 的防水弯头或设隔气连接井,地漏必须有水封和阻气防臭装置,洗手盆应设置水封弯头。化粪池应设置排气管,宜将管道直接引到墙内的独立管道向室外高空排放。管道不应漏气,并应做防腐处理。三类公厕宜使用隔臭便器,在大便通槽后方宜设置垂直排气通道,把恶臭气引向高空排放。
1.3.7 智能公厕地面、蹲台、小便池及墙裙,均应采用不透水材料做成。地面应有 0.01°~0.015°坡度,并应安设水沟或地漏。坡度方向不应使洗刷废水流出室外。
1.4 附属式智能公厕要求
1.4.1 附属式智能公厕不应影响主体建筑的功能,并应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
1.4.2 附属式智能公厕的分类及要求应符合表6 的规定。
表5 附属式公共厕所类别及要求
类别 | 一类 | 二类 |
平面布置 | 男厕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应分室独立设置。女厕分两室 | 男厕大便间、小便间应分室独立设置。盥洗室可男女共用 |
利用面积 | 平均4-5㎡设一个大便厕位 | 平均3-5㎡设一个大便厕位 |
室内高度 | 同主体建筑的高度 | 同主体建筑的高度 |
无障碍通道 | 按轮椅宽度800mm,长度1200mm设 计进出通道、宽度、坡度与转弯半径 | 按轮椅宽度800mm,长度1200mm设 计进出通道、宽度、坡度与转弯半径 |
厕所大门 | 优质高档门,或无门但有屏蔽通道 | 中档门,或无门但有屏蔽通道 |
室内顶棚 | 防潮耐腐蚀材料吊顶 | 涂料或吊顶 |
室内墙面 | 贴高档面砖到顶 | 贴面砖到顶 |
地面、蹲台 | 铺高级防滑地面砖 | 铺标准防滑地面砖 |
供水 | 管径50-75mm,室内不暴露 | 管径50-75mm |
地面排水 | 设水封地漏男女各一个 | 设水封地漏男女各一个 |
排水 | 排水管150mm以上,带水封 | 排水管150mm以上,带水封 |
拖布池 | 有,不暴露 | 有 |
三格化粪池 | 有或直排污水管道 | 有或直排污水管道 |
采暖 | 北方地区应有 | 视条件定 |
空调 | 有 | 视条件定 |
排风 | 设机械排风孔和风扇 | 设机械排风孔和风扇 |
大便厕位面积(㎡) | 0.9×(1.2-1.5) | (0.85-0.9)×(1.1-1.4) |
大便厕位隔断板 | 防划、防画的新材料,高1.8m | 防划、防画的新材料,高1.8m |
大便厕位门 | 防划、防画的新材料,高1.8m。合页采用自动回位式。门锁应能显示有无人上厕,并能有管理员从外开启 | 防划、防画的新材料,高1.8m。合页采用自动回位式。门锁应能由管理员从外开启 |
大便器 | 高级坐蹲(前冲式)式独立大便器2:8。蹲式大便器长度不小于600mm,其前沿离门不小于400mm | 标准坐蹲(前冲式)式独立大便器1:9。蹲式大便器长度不小于600mm,其前沿离门不小于400mm |
大便冲水设备 | 蹲式大便器采用红外感应自动冲水或脚踏冲水开关 | 蹲式大便器采用红外感应自动冲水或脚踏冲水开关 |
残疾人大便器 | 带手扶架高级型坐便器,男女各一个 | 带手扶架标准坐便器,男女各一个 |
老年人大便器 | 带手扶架高级型坐便器,男女各一个(视情况与残疾人设) | 带手扶架标准坐便器,男女各一个 |
小便站位间距 | 0.8m | 0.7m |
小便站位隔板 | 防划、防画的新材料,宽0.4m,高0.8m | 防划、防画的新材料,宽0.4m,高0.8m |
小便冲洗设备 | 红外感应自动冲水或手动节水阀 | 红外感应自动冲水或手动节水阀 |
小便器 | 高级大半挂 | 标准半挂 |
残疾人小便器 | 带不锈钢扶手架的小便站位,男厕设一个 | 带扶手架的小便站位,男厕设一个 |
应叫器 | 残疾和老年人厕位设置 | 残疾和老年人厕位设置 |
挂衣钩 | 每个厕位设置一个美观、坚固挂衣钩 | 每个厕位设一个标准挂衣钩 |
手纸架 | 有 | 有 |
废纸容器 | 每位厕位设一个 | 每位厕位设一个 |
洗手盆 | 落地式带红外感应豪华洗手盆 | 延时水龙头,标准洗手盆 |
洗手液机 | 有(手动式),男女厕各设一个 | 洗手液或香皂 |
烘手机 | 有,根据厕位数量男女厕各设1-2个 | 视需要定 |
面镜 | 通片式带镜灯 | 通片式或镜箱 |
除臭装置 | 有,污泥除臭 | 有,物理除臭 |
指路牌 | 有 | 有 |
厕所标牌 | 有 | 有 |
厕门男女标牌 | 有 | 有 |
坐蹲器形状牌 | 有 | 有 |
1.5 无障碍智能公厕要求
1.5.1 智能公厕无障碍设施应与智能公厕同步设 计、同步建设。
1.5.2 在现有的建筑中,应建造无障碍厕位或无障碍专用厕所。
1.5.3 无障碍厕位或无障碍专用厕所的设 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 计规范》JGJ 50 的规定。
1.7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
1.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 标人负责。
1.9 本项目严格按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规程进行实施和验收。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80-3号
2、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9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交付条件:按合同约定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规定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50%。 |
2 | 45 | 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5%。 |
3 | 5 | 验收合格满壹年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5%(不计利息)。 |
8、服务要求
8.1.中 标人进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报价时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相符,如有人员调整变动,需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
8.2.项目移交时间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5天内进行。
8.3.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 理机构、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4.投标人中 标后,如因采购人的原因取消建设的,中 标人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
8.5.项目中如果涉及部分内容需要相关专业资质的,如果中 标人没有相应专业资格的,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负责,经采购人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分包安全责任,但分包人不能对其被分包的项再对外分包。中 标人对整个项目负连带责任。
8.6.中 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中 标人负责。
8.7.中 标人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8.7.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安装现场环境,报价应包含安装过程中涉及的路面破拆、恢复;绿地破坏、恢复、养护;水电对接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9.竣工资料归档要求
9.1.本项目验收之前中 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要求为原件),经采购人初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
9.2.中 标人的项目档案资料必须按要求及时收集、汇总、整理档案。
9.3.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10.质量保证及售 后服务
10.1.投标人必须具有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在投标时提交描述实施(要求做到施工时不影响中心正常供电)、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质量保证标准及措施的资料。
10.2.本项目质量不符合设 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 标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中 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0.3.质保期(含质保期服务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2年(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免费质保期。
10.4.设备验收合格,最终用户签署验收单之日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设置1周7个服务日,每周7×24小时技术支持,节假日照常,出现问题中 标人须在1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并保证在2小时内解决问题。如在2小时内不能修复,提供备用设备由用户使用,直到用户设备能够正常使用为止;并每月对设备进行至少一次巡检,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 标人承担。
10.5.在质保期满后,中标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中 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电话响应,4小时内到达,并保证以不高于在设备出产地的一般价格及时提供所需配件,但只能收取配件费,不收人工服务费。对系统所涉及的应用软件提供终身升级服务。
10.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售 后服务作出专项承诺书,同时需提供提供维修中心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提供售 后服务机构维修工具配置和售 后服务专业人员配置等方面情况,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勘察现场
2.1.1.投标人应对安装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如中 标 后产品与安装地点不符而造成不能安装的,其责任由中标人自负,因现场原因不能满足安装要求的,投标人应提出整改方案,整改和安装所需的费用应含在总报价中。
2.2.2.本项目若投标人需要现场勘察,请在报名截止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09:00-11:00,至(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80-3)勘察现场,需带上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打印件、单位介绍信和勘查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与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叶盛,联系电话:0591-24876655。
2.2.2.投标人自行承担勘察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