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0年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技术监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FQSGZJ-GK-202005-B4792-IDN
招标编号:[350181]WD[GK]2020002
采购人: 福清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0年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技术监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FQSGZJ-GK-202005-B4792-IDN。
2、招标编号:[350181]WD[GK]2020002。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其他资格 | 投标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清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
联系方法:13400524832
13、代理机构: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苍霞新城嘉兴苑2-3号楼二号连接体201、202、203、204、205、206、207
联系方法:17850883949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2000000 | 40000 | |||||
2 | 300000 | 600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其他资格 | 投标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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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2)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4)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5)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
明细 |
---|
(1)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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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验收方式、售后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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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2)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4)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5)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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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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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验收方式、售后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合同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2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一)小企业认定标准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中小企业: 1.1.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1.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价格扣除办法(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若投标人进行价格扣除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未提供上述所要求的证明材料,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且无需提供上述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响应情况 | 50 | 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合同包一中序号1-7中各细项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全部满足的得5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正偏离不加分。 |
2、总体维护设计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总体维护设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总体维护设计方案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分,基本完整、合理、可行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具体服务方案 | 3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中针对“交通信号灯”设施设备及链路平台维保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高效性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可行、合理、高效的得3分,方案基本可行、合理、高效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中针对“电子警察” 设施设备及链路平台维保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高效性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可行、合理、高效的得3分,方案基本可行、合理、高效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中针对“流量检测” 设施设备及链路平台维保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高效性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可行、合理、高效的得3分,方案基本可行、合理、高效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4、配备的设配情况 | 3 | 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抢修车辆及设备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额外配备设备情况进行评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多提供一辆升降高度不低于6米的直臂式高空作业车的得1分,多提供两台三屏分立式太阳能移动信号灯的得1分(全新),多提供1台便携式单相发电机、1台三相发电机的得1分;满分3分。注:车辆需提供驾驶证复印件、产权登记证复印件、车辆照片;移动信号灯及发电机需保证为2020年以后采购,须提供购置发票、照片,购置发票须体现购买方名称,购买方须与投标人一致(不含投标人分公司、子公司),否则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综合实力 | 1 | (1)投标人具有资信评级机构或银行出具的AAA级信用评价等级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2)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3)投标人企业自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技术人员10人以上的得3分, 6(不含)-10(含10)人的得2分,3(不含)-6(含)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职称人员查询截图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当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资料不得分,原件备查。 | |
1 | (4)投标人具备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的得0.5分;投标人具备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1 | (5)投标人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得0.3分;投标人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得0.6分;投标人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的资质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1 | (6)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资质的得0.5分;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业绩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正在履约的或已完成的同类维护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的得0.5分,满分3分。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用户评价报告文本复印件或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响应时间 | 2 | 根据投标人承诺在采购人下达福清市区的维护计划时响应时间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承诺可以在2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点维护地点的得2分;承诺可以在4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维护地点的得1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一)小企业认定标准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中小企业: 1.1.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1.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价格扣除办法(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若投标人进行价格扣除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未提供上述所要求的证明材料,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且无需提供上述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响应情况 | 33 | 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合同包二中序号1-9中各细项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全部满足的得33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正偏离不加分。 |
2、服务方案 | 3 | (1)根据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配置人员要求制定的服务团队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操作手执照等级高、有工作经验的得3分,操作手执照等级较高、有工作经验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2)根据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配置设备要求制定服务设备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提供服务的设备数量多、性能好的得3分,设备数量较多、性能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3)根据投标人按照采购人工作服务要求制定工作服务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思路清晰、能综合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的得3分,思路清晰、考虑情况不够全面的得2分,思路简单、缺少条理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3 | (4)根据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执照培训要求制定执照培训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思路清晰、能综合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的得3分,思路清晰、考虑情况不够全面的得2分,思路简单、缺少条理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3、服务时长 | 3 | 在本项目150小时无人机飞行服务的基础上,投标人承诺多增加100小时的飞行服务的加1分,投标人承诺增加150小时的飞行服务的加2分,投标人承诺增加200小时的飞行服务的加3分,满分3分(实际每小时飞行服务单价应重新计算)。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响应时间 | 1 | 投标人承诺在1个小时内响应采购人下发的无人机飞行任务,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服务的得1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数据接入 | 1 | 投标人承诺在开展无人机服务时,能够将视频、图像等相关数据直接接入公安内网及视频专网的得1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综合实力 | 1 | (1)投标人具有资信评级机构或银行出具的AAA级信用评价等级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2)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3)投标人具备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颁发的合格证(超视距及以上)无人机操作手1-3人的得1分,4-6人的得2分,6人以上的得3分。须提供相关人员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当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不得分。 | |
2、业绩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的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该服务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付款发票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服务能力 | 1 | (1)投标人具备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人员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当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不得分。 |
2 | (2)投标人每提供一份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颁发的多旋翼教员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相关人员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当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不得分。 | |
4、细微偏差情况 | 2 |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细微偏差情形的内容,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存在细微偏差的得2分;认定有细微偏差的,每一项扣0.5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项目为2020年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技术监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1、本招标文件是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拟开展的“2020年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技术监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向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潜在供应 商提出的总体技术要求,作为投标人提出投标文件和投标的依据。经双方确认后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
2、本项目要求中标人作为“2020年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技术监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产品和服务供 应商,必须负责项目投入正常运行的自始至终全过程,包括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产品和服务进行设备供货、安装、接线、调试、开通,以及技术培训、运维支撑和其他相关工作。
3、投标人参与“2020年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技术监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书面承诺作为投标响应依据的,届时若无法兑现将直接视为虚假应标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严格遵照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技术要求规范,须列出详细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针对本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或指标,投标人可以采用比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更高的产品参加投标。投标人认为不能满足或做不到的部分,应在偏离表中明确列出,否则认为投标人已经接受投标文件所提的要求或指标。
5、本招标文件的内容若与国家、行业、项目可研初设方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有矛盾,则以国家、行业、项目可研初设方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为准。
6、采购人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文件的修改权和解释权。
7、若投标人的产品包含自己的专用标准和协议,应在投标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8、本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给出,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国家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产业部与邮电部)有明确规定的,则按该规定执行;若未作明确规定,则参照上述相关部门现行相应规范的有关建议执行。对于本招标文件中未能提出或遗漏的系统性能指标,投标人应在投标建议书中加以补充和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中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9、在项目质保期内若有新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信息行业标准等)颁布,则投标人参与“2020年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技术监控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表示其已承诺将免费修改其系统以满足新的标准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合同包一:合同包1预算为200万元,其中60万元作为固定报价,用于维护服务期间产生的交通设施零部件更换费用、供电改造及电费代缴、服务器设备托管费用代缴等,按实结算。各投标人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须列明此项固定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1、维护内容
本项目合同包1维护内容详见表1-1所示:
表1-1 维护内容表
序号 | 维护内容 |
1 | 1.1福清市辖区内所有(在项目实施期间若有新增的将同步纳入维护范围)交通信号灯系统(含太阳能黄闪信号灯及太阳能移动信号灯等)、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含各类道路监控及交通违法自动记录监控等)、交通流量检测系统(含线圈、地磁、雷达等)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其附属杆件、管道、强弱电线路、手孔井、基础等配套设施、福清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及其信息系统与数据中心机房的日常巡查、检修、运维、保洁和相应的基础数据排查、统计、分析、维护; 1.2其他采购人指 定的与维护相关(如重大交通警卫保卫活动的临时指 定的专项维护;交通组织变化期间,交通信号灯系统、交通技术监控系统、交通流量检测系统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拆除、迁改;事故导致的交通信号灯系统、交通技术监控系统、交通流量检测系统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的破损修复;交通信号灯系统、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等交通电气设备供配电改造及其用电费用代缴;信息系统服务器托管费用代缴等)的工作。 |
2、福清市交通设施分布表
序号 | 道路名 称 | 路口名 称 | 路口类型 | 是否设置信号机 | 是否设置电警 | 是否设置地磁 | 是否设置UPS |
1 | 清荣大道 | 清荣大道东门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2 | 清荣大道后埔街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3 | 清荣大道福腾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4 | 清荣大道福俱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5 | 清荣大道福唐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6 | 清荣大道福业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7 | 清荣大道福百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8 | 清荣大道福和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9 | 清荣大道康达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10 | 清荣大道福人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11 | 清荣大道福通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12 | 清荣大道福政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13 | 清荣大道104国道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14 | 江滨路 | 江滨路南门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15 | 江滨路凤凰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16 | 清昌大道 | 清昌大道福俱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17 | 清昌大道福唐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18 | 清昌大道福业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19 | 清昌大道景观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20 | 清昌大道福百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21 | 清昌大道福和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22 | 清昌大道康达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23 | 清昌大道福人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24 | 清昌大道福融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25 | 清昌大道福玉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26 | 清昌大道福政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27 | 清昌大道善福街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28 | 清昌大道104国道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29 | 清盛大道 | 清盛大道龙江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30 | 清盛大道福业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31 | 清盛大道福百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32 | 清盛大道福人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33 | 清盛大道福融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34 | 清盛大道福政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35 | 龙江路 | 龙江路天宝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36 | 龙江路南门桥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37 | 龙江路龙首桥路口 | K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38 | 龙江路融强医院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否 | |
39 | 龙江路东南大道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40 | 福百路天宝路口 | 五叉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41 | 创业大道 | 创业大道福百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42 | 创业大道融宽环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43 | 创业大道东南大道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44 | 清繁大道 | 清繁大道福政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否 |
45 | 清繁大道福人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46 | 清繁大道福百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47 | 清繁大道福俱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48 | 清繁大道洪宽大道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49 | 福耀路 | 福耀路福耀集团路口 | 一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50 | 福耀路福政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51 | 清宏路 | 清宏路福人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52 | 清宏路福和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53 | 清宏路福政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拟建 | 否 | |
54 | 元华路 | 元华路融宽环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拟建 | 否 |
55 | 元华路瑞亭街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56 | 其他 | 永福路福通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57 | 永福路福人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58 | 康达路福人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59 | 104国道善福街支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60 | 洪宽大道洪宽二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61 | 清展路福和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62 | 双溪路福俱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63 | 海口 | 228国道177县道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64 | 228国道则徐大道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65 | 龙田 | 龙前路龙进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66 | 环城东路美贵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67 | 龙腾路龙锦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68 | 228国道南山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69 | 228国道龙飞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70 | 228国道龙腾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71 | 104国道龙前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72 | 104国道94899部队营区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否 | 是 | |
73 | 港头 | 104国道178县道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74 | 104国道新林南路支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75 | 104国道锦江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76 | 三山 | 104国道核电大道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77 | 104国道金安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78 | 高山 | 104国道厚安大道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79 | 104国道高牛线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80 | 104国道六一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否 | 否 | |
81 | 六一路高园西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否 | |
82 | 镜洋 | 104国道镜洋互通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否 |
83 | 104国道534国道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84 | 新厝 | 324国道228国道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85 | 江阴 | 江阴高速支线南港大道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86 | 江阴高速支线兴林路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否 | 是 | 是 | |
87 | 新江公路南港大道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88 | 新江公路林芝路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89 | 新江公路国盛大道路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90 | 新江公路港前大道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91 | 新江公路经七北路口 | 十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92 | 新江公路保税港区口 | T字路口 | 是 | 是 | 是 | 是 | |
93 | 校区 | 滨江小学路口 | 一字路口 | 是 | 否 | 否 | 否 |
3、办公场地及人员要求
中标人必须自行在福清市区设有固定集中的办公住宿场所、仓库(不少于50㎡)以及停车场所,自备可正常开展维护工作的办公硬件设施,组建一支稳定、有能力胜任相应维护工作的技术队伍,熟悉掌握前文所述表1-1 维护内容表中相应设备的工作原理、实际运用操作、数据采集及维护、故障查询及检修方法,维护队伍总人数不得少于11人,在日常维护工作期间,维护人员应统一制式着装,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负责外场巡查和维护的抢修人员不得少于8人,日常情况下抢修组不少于3组,特殊情况下同时可出动抢修组不少于4组(要求具备中专以上学历,熟悉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交通流量检测等系统的维护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持准驾不低于C1驾驶证的驾驶员不少于4人、持有电工证不少于8人);
(2)负责福清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内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交通流量检测等信息系统以数据中心机房的运维人员不少于2人(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常驻福清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办公,由采购人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维护项目全面管理及实施期间中相应文件报表处理、仓库管理的专职行政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要求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4、抢修车辆及设备要求
(1)中标人要自备不少于3辆作为抢修使用的车辆并在维护项目地作保障(要求皮卡车不少于1辆,升降高度不低于6米的直臂式高空作业车不少于1辆,升降高度不低于12米的曲臂式高空作业车不少于1辆)。上述所有抢修车辆在维护服务期间均应为中标人固定持有使用(即允许租用或自购),仅用于本次维护服务工作,不得挪为他用,无任务时,应停放在采购人指 定地点。所有抢修车辆的外观、状态及机械性能均应保持良好并按照工程抢险车辆要求统一外观标识。中标人还应给所有抢修车辆配备定位设备并向采购人提供可查询相应车辆定位的信息系统用于采购人对维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中标人要自备不少于2台便携式单相发电机、不少于1台三相发电机供市电线路停电时交通信号灯等设施临时供电抢修使用。
(3)中标人要自备不少于3套便携式计算机供外场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交通流量检测等系统检修使用。
(4)中标人要自备不少于3台的智能手机或PDA设备用于接收维护信息及汇报维护进度、结果。
(5)中标人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维护器材用于本维护项目。中标人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设备、备品、备件、维护器材必须为新采购并保证在维护期间始终能正常使用。
5、工作要求
(1)本项目对故障或损坏的交通设备维护方式采用按需执行制,即中标人接受采购人的指令,对前文所述表1-1 维护内容表中相应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换,所产生的费用对照本招标文件中的“维护项目零星修复维护备件定价表”中的相应设备价格以固定单价形式进行结算(单个路口单次单个部件维护和更换的设备,其费用在市场销售价200元以内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特殊情况下需维护和更换未在“维护备件表”中列支的设备,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原则上以零星工程形式另行单列结算;交通信号灯系统、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等交通电气设备所产生的用电费用纳入维护总费用,由中标人根据供电部门开具的发票先行垫付代缴;信息系统服务器托管费用纳入维护总费用,由中标人根据提供托管服务单位开具的发票先行垫付代缴。
(2)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至少一个点位的机动车鸣笛自动记录系统作为采购人现有设备的备件,以便及时跟换修复。机动车鸣笛自动记录系统至少由机动车鸣笛采集声呐、LED信息板、高清视频监控、补光灯、数据处理终端等设备组成;要求机动车鸣笛自动记录系统的横向检测距离不低于15米,纵向检测距离不低于40米;能准确识别车辆鸣笛声的声源,识别率不低于80%,同时对于车辆引擎声、鸟叫声、雨点声、刹车声、音乐声、人声等其他非鸣笛噪声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能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要求将检测到鸣笛的机动车声纹与图像合成为一张图片并输出结果;配备声纹比对软件用于后期人工采集比较分析。中标人须在维护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采购人提供该项服务。
(3)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至少10台移动违停自动抓拍设备作为采购人现有设备的备件,以便及时跟换修复。该设备通过4G无线通讯传输日常违法抓拍数据,移动底座包含太阳能光伏板,杆件、设备颜色统一为白色,底部粘贴蓝白相间方格纹反光膜,反光膜等级≥4级,终端杆件集成太阳能光伏板,供电方式:使用四节24V100AH铅酸蓄电池(两主两备)用于设备供电,正常使用条件下,蓄电池的使用寿命≥3年;充电方式:使用市电或太阳能光伏板对铅酸蓄电池进行充电。中标人须在维护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采购人提供该项服务。具体见如下大样图:
(4)按照城区每天巡逻一次、乡镇(海口镇、城头镇组团的海城片、镜洋镇、渔溪镇、新厝镇、江阴镇组团的福厦片、龙田镇、江镜镇、港头镇、三山镇、高山镇、东瀚镇、沙埔镇组团的龙高片)每天巡逻一个片区,三天一循环的要求,完成服务范围内所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流量检测等相关交通设备的不间断巡查,并将计划报采购人。中标人必须每天不少于3辆巡查维护专车和一定的人员进行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5)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实行考核,并有权根据考核结果从合同款中扣除中标人因履约不到位产生的违约金。
(6)由采购人统一建立信号灯接警中心,中标人安排值班员专门接收接警中心指令并实时下发任务单,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地点在城区定点值守,每个维护组需配备一整套完整的维护工具搭建维护子平台,实时接受采购人下派的任务单,及时开展维护工作并及时反馈。采购人通过管理平台的定位实时监管整个维修工作。每发现一次维护人员迟到、早退、到现场后未带齐工具、维护后未及时反馈等情形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7)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在日常维护工作期间,应统一制式着装,随时接受采购人下达的保障工作和维护工作,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内务卫生。每发现一次违反上述情形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8)维护的及时性。中标人接到接警中心指令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开展维护,修复时间原则上不得长于30分钟。采购人通过系统和实际检查监督维护及时性、发现1次到场时间超时或维护时间超时将处违约金500元,发现未到场维护的处违约金2000元。维护过程中,需要使用到吊车的情况,中标人应在1个小时内将吊车调度到位并开展维护,超出1个小时未调度到位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超出2小时未调度到位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
(9)维护的完整性。采购人将随时通过维护管理系统对维护工作进行抽查,必须有全面完整的实际维护记录;采购人将按合同规定的维护任务要求对各项维护结果进行合格性抽查;采购人将按合同规定的维护任务,随时抽查巡检记录与维护结果或根据投诉、来件反应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突击性检查。对抽查中发现维护未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以及其他信号灯故障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
(10)维护的可靠性。在技术上对各项维护工作必须做到有所保证。系统同一部位发生同一性质的技术性故障的修复,一天内反复出现不得超过2次。发现一起处违约金500元。
(11)维护的安全性。除保证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外,中标人必须具备有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现场作业,内场外场维护巡查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现场作业时必须着反光背心,高空作业参与人员(包括司机)必须戴安全帽,维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及反光路锥,必须随时保证交通信号设备安装、接线及维修后的现场安全性等处理,中标人未按照以上要求保障维护安全性地,发现一起处违约金500元,并自身负责承担在维护期发生的伤亡、财产损失等其它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并且,在维护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维护的准确性。对各项维护工作必须做到判断准确、统计准确、参数设置合理等,对因错误处理故障造成相关损失的,中标人应照价赔偿,造成重大事故或致使道路瘫痪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并承担因违约造成采购人的损失。没有按照要求制作和下发配时方案的,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500元;方案下发严重冲突且导致交通混乱的,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5000元;因配时方案制作和下发错误,导致交通事故的,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所有责任。
(13)维护的主动性。中标人在开展具体巡查维护工作中,应加强主动巡查和及时维护,同时做好系统录入。无论什么原因(含施工、事故、人为故意)导致的信号灯任何故障,中标人都必须主动按照及时、完整、可靠、安全、准确的原则无条件进行维护。如信号灯灭灯、系统故障、树枝遮挡、小广告、信号配时严重不符合交通流现状导致拥堵等直观问题没有巡查到位被采购人检查或其他方面反映(如路面一 线民警或政府及群众来电来件反映等)、新闻媒体曝光的,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500元;采购人督促后仍不及时修复,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5000元,性质严重恶劣无法胜任维护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承担因违约造成采购人的损失。
(14)维护的保证性。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必须将办公场所、仓库以及停车场所设置到位。若设置不到位,按每天处违约金500元,维护期内第一季度结束时,中标人仍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承担因违约造成采购人的损失。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配齐维护班组和相关人员。如果未配齐的,按每天处违约金500元,维护期内第一季度结束时,中标人维护人员仍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承担因违约造成采购人的损失。中标人未按此规定执行,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恢复维护班组,拒不恢复的,并承担因违约造成采购人的损失。在日常维护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始终保证交通信号系统日常的正常运行,任何时候(含周末和节假日)全天24小时维护组数量不得少于合同要求。另外,在维护过程中,信号机相关配件发生故障时,若相关配件使用年限超过3年的必须更换为新的,中标人未按此规定执行,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0元,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执行。
(15)中标人必须及时录入所有维护信息。同时,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做好信号机前端及后台的升级工作。
(16)所有维护车辆在没有出警情况下均必须在采购人指 定地点待命,中标人未按此规定执行,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
(17)外场交通信号灯系统巡查和维护。保障交通信号灯系统(包括信号机、信号机系统时间、信号灯具、信号灯杆、信号灯基础及接地、车辆检测器及馈线、倒计时器通 讯连接、信号灯电缆、电源连接、路口各类管道、缆线、检查井、光纤连接、语音提示桩等附属设施)和太阳能黄闪灯的设置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特别是遇到管道堵塞情况,中标人应疏通管道,实在无法疏通的情况应先采用飞线方式保障信号灯正常运行,并于第二天及时疏通管道,实现缆线下地,路面修复,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8)中心交通信号灯管理控制系统维护。保障交通信号灯管理控制相关系统之间的链路、与路口信号机之间的链路(光纤、光端机、网线)、与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平台的链路、其它属于信号灯方面的链路,以及信号灯管理控制平台各项功能运行正常,发现问题时应负责修复处理,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对所有后台信号灯相关的链路运行情况进行每日巡查并填写巡查日志,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协调相关单位进行修复。以上巡查发现的问题,中标人应当场采取措施,及时排除问题,若因条件限制,不能当场处理的立即上报采购人,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如无检查发现或发现后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19)建立24小时值班抢修制度。为了保证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备有值班电话、值班人员以及值班抢修小组24小时待命(不分节假日),并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对抢修过程中需实施对交通通行有较大影响的措施时要事先征得采购人领导的同意方能开工,联系不上采购人领导且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可能导致严重交通堵塞的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须及时向采购人领导汇报,并依据现场照片补办任务单。对于损坏的交通设施,中标人须将现场进行照相经责任民警确认作为工程的结算依据,如无相片、责任民警作为依据的,不能进行工程结算,其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发现信号机或部分部件被盗、被破坏时,需第一时间报警,并安排维修人员完善和修复,所需费用若找到违法行为人或肇事司机,由以上人员赔付,若找不到,由采购人通过零星修复结算。中标人应安排值班员24小时在实时监测采购人指 定的相关系统,遇到任何连接故障或系统自动报警情况的,应立即组织人员排查抢修,保障所有数据通讯正常和路口交通信号灯运行正常。
(20)入库要求。按照采购人维修备品仓库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维护需要,中标人可向采购人仓库领取备用品,同时办理出入库登记造册手续。对于维修后的故障件及拆除回来的各类交通设施,中标人要及时向采购人办理仓库出入库登记造册手续。
(21)建立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制度。因自然灾害(如台风、电力故障等原因)可能引发路口交通设施受损和路口路段的交通堵塞严重的事件,中标人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预防及处置方案;抢修抢险先保证重点区域,重点保障重要路口路段。
(22)配时方案管理、制作、下发和数据统计。中标人应通过系统管理所有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方案,支持采购人进行配时方案制作,通过系统或到实地独立下发配时方案。
(23)系统性巡查。每月应按计划完成服务范围内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进行不间断巡查,并将计划报采购人。中标人必须每天安排除正常维护人员外不少于1辆巡查专车和一定的人员进行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中标人的维护车辆不得无故中断车辆定位系统使用,采购人有权通过车辆定位系统对巡查情况实时监督,发现巡查车辆在巡查时间内非因特殊情况在30分钟内没有移动且没有向采购人报告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中标人应完成采购人制定的每日、每周必须巡查的路线的巡查工作。同时,中标人每日安排1名后台运维人员对交通信号灯管理与控制平台及相关子系统进行故障轮巡,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协调其他单位进行修复。
(24)外场巡查。中标人每天要对采购人制定的纵横干道进行巡查,内容包括信号灯(含太阳能临时信号灯)、信号机、车辆检测器及馈线、电控箱及不间断电源、管线、灯杆、检查井、倒计时器、语音提示桩、美化机柜、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补光灯、终端服务器、抱杆箱、电控箱及不间断电源、倒计时器、交通技术监控、流量检测设备等设施,同时检查各类机柜的外观。对巡查中所发现的信号控制灯系统及附属设施运行存在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的要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对损坏的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及时进行修复并做好维修记录。巡查具体要求如下:
信号灯杆安装牢固、垂直,紧固件无松动。机动车信号灯具显示面正对所控制的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具显示面应正对人行横道。信号灯杆、配电箱、机箱等无破裂,无变形,机械强度满足要求。信号灯壳无破裂,无变形,显示单元亮度符合最新国标要求,无部分缺显现象,信号灯完好率保持100%。信号机内电路板、外接线路及其它配件无松动或接触不良现象;机箱内照明灯、机箱防盗设施必须完好,信号机的手动控制部件、感应部件必须完好有效;确保控制方案 无降级;机箱内液晶显示板显示正常。检查井盖必须完好,检查井内地下管道口两端必须封口,避免鼠虫、淤泥等进入,造成管道堵塞损坏。手孔井如果出现坍塌、低于路面或高于路面(无论是不是道路改造导致的)都要及时重建手孔井,确保手孔井完好并与路面平齐。
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流量检测设备所有设备之间的电缆应采用一灯一 线的连接方式,电缆中间无接头,电缆颜色要与灯具颜色对应连接,电缆在灯具端和信号机端连接牢固,电缆线在信号机端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编号。对被盗窃、短路、断线、老化、绝缘不符合要求的电缆应及时及时修复或更换,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括架高空线的人工及线缆材料费)。
路口所有信号灯杆及信号机箱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符合要求。路口信号灯和高空标志牌有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遮挡视线时,应马上进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电源接电点进行检查。对路口电源接电点不符合永久接电要求的,应上报采购人,并协助采购人申请安装及时通电。对巡查中发现质量已不满足使用要求的信号灯设施(如灯杆、灯具)应及时更换并上报采购人。
对已安装在路口但长期不使用的信号灯设施、路口改造后暂时不用的信号灯设施,设施改造工程更换的信号灯设施,按采购人要求拆回仓库存放。
(25)抽查和巡查报告。中标人应主动配合采购人对路口信号灯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中标人应定期提交系统性与日常例行巡查的报告及合理化建议。
(26)特殊任务巡查。依照采购人要求和指 定的路线进行信号灯控制系统及交通技术监控、流量检测设备等其他交通附属设施的巡查,确保路口信号机方案、手控、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流量检测设备等运行正常,并根据需要安排保障点,进行路口保障工作。在执行特殊任务巡查中,中标人及其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为了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中标人必须备有足够执行特殊任务巡查用的设备、工程车及技术人员,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及时修复(在执行特殊任务巡查中如遇其它接警工作,需上报采购人领导以协调完成特殊任务巡查与接警的抢修工作)。参与特殊任务巡查的中标人及其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做好保密工作,要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对于达不到要求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除终止合同外,并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相关法律责任。
(27)专项排查。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要求,在采购人要求合理的时限内完成任何形式的全市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流量检测设备等专项排查。如电源排查、黄灯排查、管线排查、灯具数量、抱杆箱排查等等。如电源排查、黄灯排查、管线排查、灯具数量排查等等,不能按时完成的,每延迟一日处违约金500元。
(28)维护更换要求。中标人应及时更换老旧、安全性不足、故障率过高等已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所有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流量检测设备等相关设备,如信号灯具、管道、交通信号灯杆件及配套基础建设、机柜、接线手孔井建设、防盗报警配电箱及配套基础安装、交通信号机及配套基础安装、UPS不间断电源(含配套蓄电池)、光端机安装、以及道路开挖及修复(修复不含路面沥青层)。维护更换中所需工具及相关零配件(包括线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使交通信号灯及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9)保洁内容及要求。每半年一次或根据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对信号机、配电箱和信号灯具、交通技术监控、流量检测设备等交通设施清洗和保养,做到机箱内部和外观、灯具外壳、背板、遮阳罩、倒计时器、杆件、机箱等无污物,灯壳内无积水,保证信号灯亮度符合要求。清洗保养工作不得造成交通阻塞,清洗保养工作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期,服从执勤民警的现场指挥。采购人经检查发现一起上述设备存在保洁不到位的,对中标人处违约金500元。每周对所有路口配电箱、信号机箱、电子警察主机柜、灯杆等的涂抹和张贴小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除,对小广告应进行拍照汇总后上报采购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封号。每周对采购人指 定的城区主干道以及二环路沿线路口配电箱、信号机箱、灯杆等的涂抹和张贴小广告进行清除,对小广告应进行拍照汇总后上报采购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封号。对媒体、群众、采购人发现的小广告要立即清除。采购人经检查发现一起上述设备存在小广告的,对中标人处违约金500元。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需要油漆的信号灯相关设备进行一次油漆(每个区一年至少完成40个路口的信号灯箱柜和美化栅栏油漆)。
(30)内业、档案内容及要求。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善更新信号灯管理控制平台等后台管理软件的数据,实现设备管理、维护记录、值班记录、配时方案的管理、统计、查询、分析等功能。应在中 标后一个月内制定经采购人批准的日常维护、巡查、建设、特殊任务(含警卫保卫)等管理细则。应在中标 后一个月内建立涉及维护范围内所有交通控制设备包括信号灯、信号机、太阳能信号灯含黄闪、倒计时器、配电箱、UPS、杆件、管道、线路、路口渠化图等的各类详细信息档案(包括厂家、品 牌、型号、生产时间、安装时间、维护记录等),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所有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后录入到系统中实现系统化管理。每日应将信号灯日维护记录(内含故障分类表、统计分析表)和配时方案修改下发记录在指 定时间内报送采购人,并作每周、每月、季度、半年、全年的统计分析报告在指 定时间内报送采购人。每月的25日报送:通过系统导出的路口设备建档总表(内含信号机分类表、信号灯分类表、区域分布表);路口配时方案修改记录;路口信号灯线编号 变更表;路口车道及设施位置示意图;检测器分布表;备板备件出入库报表等采购人要求的表)、信号灯路口交通信号配时运行情况和优化建议、信号灯相关设备运 行情况和更换建议。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1)中标人应每季度对市区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设备的运行及安全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采购人,同时还需报送一份年综合分析报告。维护期间,中标人对市区信号灯所有设备的运行安全负一切责任。
(32)因道路扩、改建和维修开挖等原因影响到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交通技术监控、流量检测设备等附属设施正常使用时,中标人应主动派人到路口了解设施损坏或要进行迁移的情况,并先行修复,同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施工对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造成的影响,代表采购人向施工单位交涉,移交管养和追讨损坏补偿的费用。
(33)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对新建或重新改造的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交通技术监控、流量检测设备等附属设施按招标文件进行接收。如不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的,及时向采购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34)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路口间信号机、电警终端、ups迁移以及基础制作。若道路改造后管道重新布设,中标人应进行管线重新铺设穿线,所有费用(材料和工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6、项目管理与实施
(1)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和各项管理实施细则。
(2)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与其共同对所提交实施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并形成实施方案。
(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包括项目管理方案(服务方案),方案至少包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安排等内容,方案必须符合标书的要求,并具有可操作性。
7、联络沟通与风险管理
(1)在合同签订后的适当时间,应召开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参加的联络会,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并解决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2)联络会在福清市召开。
(3)中标人应充分认识到本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识别、分析本项目中的各类风险因素,并提供相应的应对方案。
合同包二:
(一)采购人通过购买150小时的飞行时长及培训飞行执照取得3本的方式,由投标人提供无人机服务,
1、请投标人如实填写下表:
总价 服务内容 | 150小时 | 总价 服务内容 | 3本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项目总价 | |
无人机飞行服务 | 无人机执照培训服务 (视距内) | 详见无人机服务具体要求 | ||||
注:投标人须在报价部分如实填写上表报价。
(二)无人机服务具体要求
1、配置人员要求
1.1投标人派出的无人机服务团队成员中的无人机操作手应具备AOPA颁发的超视距及以上级别无人机执照,身体健康,由投标人承诺该无人机操作手无违法犯罪经历;
1.2 投标人承诺在服务过程中须遵守相关保密条例,否则釆购人将追究投标人及无人机操作手相应的法律责任;
1.3 无人机服务团队成员需与投标人签订长期的劳务合同并提供最近6个月购买社保证明文件;
1.4 无人机服务团队须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并提供购买保险文件证明;
1.5 在无人机服务团队中,投标人须承诺额外配备项目负责人一人,管理所有标准工作组的日常任务管理、专项及突发任务调度、工作对象总沟通协调;
1.6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不少于三人及以上的的无人机操作手。
2、配置设备要求
2.1 投标人须提供四旋翼及以上级别机体,同时装备高清光学变焦镜头、高音喊话器、爆闪灯等装备;
2.2 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设备须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并提供购买保险文件证明;
2.3 投标人须承诺在采购人有需要时,提供相应的无人机,并搭载匹配采购人任务需求的无人机装备组件;
2.4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不少于三台及以上机体开展服务。
3、工作服务要求
3.1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期内不低于150小时无人机飞行服务;
3.2 在采购人下达任务需求后,无人机操作手应在一个半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 定地点;
3.3无人机服务团队主要是配合采购人对道路上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使用高空喊话器进行制止劝导;
3.4对于不配合劝导工作的驾驶员或行人,无人机操作手提供采集相关信息给采购人的相关工作;
3.5 每次服务时长以实际飞行时长结算,无最低飞行时长限制。
3.6 因完成任务所产生的的车辆燃油费用、道路通行费用及食宿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执照培训要求
4.1投标人须提供定制化培训服务,对采购人单位的民警进行AOPA无人机执照(视距内驾驶员)的相关培训,每取得一本AOPA无人机执照(视距内驾驶员),视为完成一人培训。
4.2 投标人须承担考试培训费、报名费,食宿费等培训期间所有费用;
4.3 项目结束后以实际取得无人机执照(视距内驾驶员)数量进行结算。
5、日常考核要求
采购人对投标人的服务实行考核,并有权根据考核结果从合同款中扣除中标人因履约不到位产生的违约金,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5.1投标人未在一个半小时内响应采购人布置的任务、到达指 定地点时,处违约金1000元;
5.2在执行采购人布置的任务的过程中,因设备故障,导致无法完成任务的,处违约金2000元;
5.3在执行采购人布置的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员未按照采购人指示或操作员操作不当,导致发生人员受伤、公私财物受损的,处违约金1000元;
5.4无人机服务团队因未能遵守保密条例,造成采购人的工作内容、工作秘密泄露的,视为投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5.5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再与投标人约定其他考核要求。
6、项目管理与实施
6.1 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实施细则。
6.2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与其共同对所提交实施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并形成实施方案。
6.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包括项目管理方案(服务方案),方案至少包括人员配置方案、设配配置方案、工作服务方案、执照培训方案等内容,方案必须符合标书的要求,并具有可操作性。
7、安全与保密
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秘密约定,签订保密协议,包括在合同期结束后承诺五年内的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泄密责任。
8、联络与沟通
8.1在合同签订后的适当时间,应召开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参加的联络会,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并解决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8.2联络会在福清市召开。
9、其他要求
本项目通过使用飞行时长及培训飞去执照取得数的方式开展服务,实际结算价=实际承诺提供的飞行时长单价(无人机飞行服务总价/实际承诺提供的飞行时长)*采购人实际使用的飞行时长+实际培训飞行执照取得数*无人机执照培训单价。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所有招标内容为一年的服务内容,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
3、交付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执行。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5 | 按季度结算,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合同生效后,每季度结束后,在采购人相关财政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中标人的费用=年维护费总金额的25%-违约金+当季度按实结算的固定项。中标人申请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
2 | 25 | 按季度结算,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合同生效后,每季度结束后,在采购人相关财政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中标人的费用=年维护费总金额的25%-违约金+当季度按实结算的固定项。中标人申请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
3 | 25 | 按季度结算,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合同生效后,每季度结束后,在采购人相关财政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中标人的费用=年维护费总金额的25%-违约金+当季度按实结算的固定项。中标人申请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
4 | 25 | 按季度结算,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合同生效后,每季度结束后,在采购人相关财政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中标人的费用=年维护费总金额的25%-违约金+当季度按实结算的固定项。中标人申请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执行。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一年服务期结束并经财政审批通过后,,在采购人相关财政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中标人的服务费用=实际结算价-违约金。中标人申请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
8、备件交货要求
(1)中标人提供备品备件要保证是原厂原包装的,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后现场开封,要求开箱合格率>99.5%。
(2)中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是能确保系统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等有关的全套技术资料。
(3)产品应具有清晰耐久的标志,标志应包含以下内容: 产品名 称、制造厂名和商 标、规格型号、耐温等级、额定电压、频率、额定功率等主要电气参数,结构尺寸、整机重量;显示单元上应有制造商名 称(代号)、工作电压、电流、功率及安装位置等标志;每个产品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至少应有产品名 称、型号、制造商名 称、执行的产品标准号、出厂检验结论、检验日期、检验员签名或检验代号。
(4)外包装箱上应注明生产厂的厂名、产品名 称、商 标、标准号、产品编号、数量等。两侧面应有防潮、小心轻放及向上等标志。
(5)单个包装箱内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保修卡、产品检验合格证及其他必要附件。包装好的产品应能承受日常交通工具的运输。
(6)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7)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福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9、安装与调试
(1)由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其安装调测及开通,全部由中标人负责,系统内所有电缆及接头、安装所需零配件以及安装调测时使用的工具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所有零配件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采购人在安装过程中予以协助配合。
(2)安装位置由采购人提供,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3)中标人需配有相关施工资质的安装队伍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施工期间应避开早晚高峰期,遇有交通管理需要服从现场民警指挥。施工过程要按福州市、福清市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同时做好渣土的清运。
(4)设备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调试前应提出完整的调试计划并经采购人确认,包括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方法和进度,并提供相应的仪器和工具。中标人有责任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采购人验收。
(5)中标人在安装过程中需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否则造成采购人原有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
10、技术文件
(1)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应能满足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运行、维护及管理有关的全套文件。
(2)所提供的文件其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服务相一致,技术文件应该全面、完整、详细。
(3)中标人提供的各类文档,名词术语应一致,并给出名词术语解释。
(4)中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应用中文或英文。
(5)中标人至少应提供2套纸介质和2套光盘的全套技术文件。
11、安全与保密
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秘密约定,签订保密协议,包括在合同期结束后承诺五年内的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泄密责任。
12、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代 理机构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前往指 定地点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后果自负。
13、其它要求:
(1)若项目涉及第三方检测,检测单位由采购人指 定,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在合同维护期间,若有新增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流量检测设备等相关设施设备将纳入维护范围。
2020年维护项目零星修复维护备品定价表
2020年维护项目零星修复维护备品定价表 | ||||
序号 | 设备名 | 设备概述 | 单位 | 定价(元) |
1 | 交通信号灯 | |||
1.1 | 箭头交通信号灯 | 直径400、(黄灯含15S倒计时器、支持通讯、脉冲、自学习模式)含支架 | 套 | 3000 |
1.1.1 | 红箭头灯盘 | 主要组成配件,易损件 | 套 | 770 |
1.1.2 | 黄满屏灯盘 | 主要组成配件,易损件 | 套 | 850 |
1.1.3 | 绿箭头灯盘 | 主要组成配件,易损件 | 套 | 770 |
1.2 | 满屏交通信号灯 | 直径400、(黄灯含15S倒计时器、支持通讯、脉冲、自学习模式)含支架 | 套 | 3080 |
1.2.1 | 红满屏灯盘 | 主要组成配件,易损件 | 套 | 780 |
1.2.2 | 黄满屏灯盘 | 主要组成配件,易损件 | 套 | 850 |
1.2.3 | 绿满屏灯盘 | 主要组成配件,易损件 | 套 | 780 |
1.3 | 掉头交通信号灯 | 直径400、(黄灯含15S倒计时器、支持通讯、脉冲、自学习模式)含支架 | 套 | 3070 |
1.3.1 | 红调头灯盘 | 主要组成配件,易损件 | 套 | 770 |
1.3.2 | 黄满屏灯盘 | 主要组成配件,易损件 | 套 | 850 |
1.3.3 | 绿调头灯盘 | 主要组成配件,易损件 | 套 | 770 |
1.4 | 行人交通信号灯 | 直径300、(含15S倒计时器、支持通讯、脉冲、自学习模式)含支架 | 套 | 2010 |
1.4.1 | 红行人灯盘 | 主要组成配件,易损件 | 套 | 610 |
1.4.2 | 绿行人灯盘 | 主要组成配件,易损件 | 套 | 610 |
1.4.3 | 倒计时灯盘 | 主要组成配件,易损件 | 套 | 650 |
1.5 | 太阳能移动信号灯 | |||
1.5.1 | 太阳能移动信号灯 | 三屏分立式,灯盘直径300,配备遥控模块,自带太阳能板及蓄电池 | 套 | 8120 |
1.5.2 | 主控面板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1860 |
1.5.3 | 一体式灯头框架(三屏分立式) | 主要组成配件,直径300 | 套 | 2950 |
1.5.4 | 遥控模块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1570 |
1.5.5 | 移动底座(含太阳能面板)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2910 |
1.5.6 | 蓄电池 | 12V、100Ah | 套 | 1200 |
1.6 | 太阳能黄闪警告灯 | 直径400 | 套 | 1240 |
1.7 | 交通信号控制机 | |||
1.7.1 | 信号机箱体 | 空箱 | 套 | 4760 |
1.7.2 | 交通信号控制机 | 整机,包含所有零部件 | 套 | 51930 |
1.7.3 | 信号机电源板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4200 |
1.7.4 | 信号机综合底板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5300 |
1.7.5 | 信号机综合控制核心板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6790 |
1.7.6 | 信号机液晶面板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2260 |
1.7.7 | 信号机液晶底板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2750 |
1.7.8 | 信号机主灯控核心板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6230 |
1.7.9 | 信号机辅灯控核心板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6170 |
1.7.10 | 信号机驱动板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3460 |
1.7.11 | 信号机黄闪器单元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3280 |
1.7.12 | 车检器单元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5240 |
1.7.13 | 手控面板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1970 |
1.7.14 | 信号机驱控底板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2330 |
1.7.15 | 信号机灯控底板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2160 |
1.7.16 | 车辆检测器 | 16路以上输入,支持地磁检测设备接入 | 套 | 3800 |
1.8 | UPS | |||
1.8.1 | UPS箱体 | 空箱 | 套 | 3500 |
1.8.2 | UPS主机(2KVA) | 工频机,带网络模块,不带蓄电池 | 套 | 6620 |
1.8.3 | UPS主机(5KVA) | 工频机,带网络模块,不带蓄电池 | 套 | 10460 |
1.8.4 | UPS蓄电池(小) | 户外型,铅酸蓄电池,电池容量12V 38AH | 套 | 1080 |
1.8.5 | UPS蓄电池(大) | 户外型,铅酸蓄电池,电池容量48V 100AH | 套 | 1830 |
1.9 | 语音提示柱 | 尺寸:236mm*200mm*1200mm(最长边)、红外光栅对射 | 对 | 6500 |
2 | 电子警察系统 | |||
2.1 | ≥700万像素电子警察 | 总成设备,具备交通违法自动抓拍识别功能 | 套 | 13350 |
2.1.1 | 摄像机 | 主要组成配件,易损件 | 套 | 9500 |
2.1.2 | 25mm镜头 | 主要组成配件,易损件 | 套 | 2370 |
2.1.3 | 摄像机防护罩 | 主要组成配件,易损件 | 套 | 1750 |
2.2 | ≥300万像素电子警察 | 总成设备,具备交通违法自动抓拍识别功能 | 套 | 9020 |
2.2.1 | 摄像机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6400 |
2.2.2 | 25mm镜头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2170 |
2.2.3 | 摄像机防护罩 | 主要组成配件 | 套 | 1770 |
2.3 | ≥200万像素电子警察 | 球机,光变≥23,具备交通违法自动抓拍识别功能 | 套 | 8650 |
2.4 | LED频闪补光灯 | 色温≥4000K;在20m位置基准轴上,峰值照度≤300lx; | 套 | 1950 |
2.5 | 气体爆闪灯 | 寿命不小于100万次 | 套 | 2050 |
2.6 | 终端服务器 | 含16口交换机、4T硬盘 | 套 | 8120 |
2.7 | 信号灯信号检测器 | 提供16路交通灯交流信号输入接口;提供RS485接口 | 套 | 3120 |
2.8 | 测速雷达 | 窄波速 | 套 | 11300 |
2.9 | 光纤收发器 | 千兆、一光四电 | 套 | 1070 |
3 | 流量检测设备 | |||
3.1 | 微波流量检测器 | 侧向安装、支持RS232、RS422、RS485通讯接口,并可转光纤和无线传输 | 套 | 16980 |
3.2 | 地磁检测器 | 无线发射功率:0~5dBm,检测灵敏度:0~15级可调,防护等级:≥IP68 | 套 | 1780 |
3.3 | 地磁中继器 | 无线发射功率:0~5dBm,防护等级:≥IP67 | 套 | 1850 |
3.4 | 地磁接收处理器 | 无线发射功率:0~5dBm,支持SD卡等存储介质,同时具备RS485/RS232≥1路、以太网口≥1路、电平量/开关量接口≥24路 | 套 | 3720 |
4 | 其他电子配件 | |||
4.1 | LCD液晶显示单元 | 尺寸:55英寸;分辨率:1920 × 1080@60 Hz(向下兼容);视角:178°(水平)/ 178°(垂直);响应时间:8 ms (G to G);对比度:1400:1;亮度:500cd/㎡;物理拼缝:3.5mm;寿命:≥60000 小时;外形尺寸:1213.40 (W) mm × 684.20 (H) mm × 70.45 (D) mm;边框宽度:2.3mm(左/上),1.2mm(右/下) | 套 | 10650 |
4.2 | 监控级硬盘 | 3.5英寸,容量为4T,转速≥5400转 | 套 | 800 |
4.3 | 企业级硬盘 | 3.5英寸,容量为4T,转速≥5400转 | 套 | 1260 |
4.4 | 企业级硬盘 | 3.5英寸,容量为10T,转速≥5400转 | 套 | 2950 |
4.5 | 户外led单元板 | 户外p10单红led单元板,320mmX160mm | 套 | 50 |
4.6 | 户外led单元板 | 户外p10红绿双色led单元板,320mmX160mm | 套 | 80 |
4.7 | 户外led屏显示控制板 | 支持网络、u盘、串口控制 | 套 | 500 |
5 | 杆件(不含基础) | |||
5.1 | 框架一体式机动车灯杆件 | 定制件;横臂长:8米 杆高:6.5米 热镀锌 喷塑 不含基础 | 套 | 17970 |
5.2 | 框架一体式立式杆件 | 定制件;杆高:6.5米 热镀锌 喷塑 不含基础 | 套 | 10020 |
5.3 | 框架一体式行人灯杆件 | 定制件;杆高:3.5米 热镀锌 喷塑 不含基础 | 套 | 3460 |
5.4 | L型监控圆杆 | 定制件;横臂长:1-3米 杆高:6.5米 热镀锌 喷塑白色 不含基础 | 套 | 7550 |
5.5 | L型悬臂杆 | 定制件;横臂长:3-7米 杆高:6.5米 热镀锌 不含基础 | 套 | 9000 |
5.6 | L型八角悬臂杆 | 定制件;横臂长:8-10米 杆高:6.5米 热镀锌 不含基础 | 套 | 10700 |
5.7 | L型八角悬臂杆 | 定制件;横臂长:10-13米 杆高:6.5米 热镀锌 不含基础 | 套 | 11690 |
5.8 | L型八角悬臂杆 | 定制件;横臂长:14-17米 杆高:6.5米 热镀锌 不含基础 | 套 | 17170 |
5.9 | 3.5米高立柱 | 定制件;直径89 热镀锌 不含基础 | 套 | 1020 |
5.1 | 6.0米高立柱 | 定制件;直径168 热镀锌 不含基础 | 套 | 4600 |
6 | 交通标志 | |||
6.1 | 电子监控标志 | 定制件;含反光膜,反光指数≥IV级;铝板;800mm*800mm矩形; | 套 | 600 |
6.2 | 限速标志 | 定制件;含反光膜,反光指数≥IV级;铝板; | 套 | 600 |
6.3 | 前方测速标志 | 定制件;含反光膜,反光指数≥IV级;铝板;φ800mm圆形; | 套 | 600 |
7 | 其他 | |||
7.1.1 | 地笼件(小) | 预埋件、法兰盘、地笼、接地件等,适用于3~7米悬臂杆 | 套 | 1120 |
7.1.2 | 地笼件(中) | 预埋件、法兰盘、地笼、接地件等,适用于8~12米悬臂杆 | 套 | 1560 |
7.1.3 | 地笼件(大) | 预埋件、法兰盘、地笼、接地件等,适用于13~17米悬臂杆 | 套 | 2150 |
7.1.4 | 水泥基础 | ≥C25砼,按单方数计 | 立 方 | 480 |
7.2 | HDPE管 | 按米计,HDPE110,壁厚≥5.3mm | 米 | 110 |
7.3 | 检查井(水泥井盖) | 公安交通字样,600mm*600mm | 套 | 480 |
7.4 | 检查井(铸铁井盖) | 公安交通字样,600mm*600mm,承重40t | 套 | 890 |
8 | 电缆 | |||
8.1 | YJV-0.6/1KV-3*10 | 总电源线 | 米 | 26 |
8.2 | RVV4*1.5双护套 | 信号灯线 | 米 | 9 |
8.3 | RVVP5*1.5双护套 | 信号线 | 米 | 11 |
8.4 | RVV2*1.5 | 电警电源线 | 米 | 7 |
8.5 | RVSP2*1.0 | RS485信号线 | 米 | 6 |
9 | 土建部分 | |||
9.1 | 破路及恢复 | 水泥路面 深度不小于0.7米含恢复 | 米 | 460 |
9.2 | 破路及恢复 | 沥青路面 深度不小于0.7米含恢复 | 米 | 510 |
9.3 | 破路及恢复 | 人行道砖 深度不小于0.5米含恢复 | 米 | 220 |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均为实质性要求,各投标人须完全响应。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