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州市元洪投资区空气自动站建设及运营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HBJ-GK-202006-B1107-IDN

 

           招标编号:[350181]ZK[GK]2020023
                   

 

 

 

 

                                                           采购人: 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市元洪投资区空气自动站建设及运营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HBJ-GK-202006-B1107-IDN

2、招标编号:[350181]ZK[GK]2020023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清市融城东门街北46号

联系方法:13509305112

13、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法:0591-28026610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1(项) 2,380,000.0000
2380000 238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500 1.1% 100以下 1.5%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 号:8111 3010 1280 0279 308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中关于“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规定“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关于“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b.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b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b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 b3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 b4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可无须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无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明细
投标文件的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招标内容”要求以“★”标示的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其全部条款内容均为“以“★”标示的内容”,即“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要求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招标内容”要求以“★”标示的内容;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50%(含50%)的投标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投标;

商务符合性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三、商务条件”全部条款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 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8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若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参加投标的,将对其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联合体6%的扣除。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 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其他中小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应同时提供该制造商以上佐证材料。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文件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10%的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财库〔2017〕141号) 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注: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技术性能和功能响应情况 35 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和运营服务指标中各项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5分。“★”标注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若有负偏离为无效投标;其他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14分(共250项,参数前带括号的数字为1项进行评分,如:(1)、(2)、(3)......),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投标人须列明《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监测设备标准化操作规程 3 考核投标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监测设备标准化操作规程。针对本项目全部设备编制了全面详细的监测设备标准化操作规程,得3分;针对部分设备编制了较为详细的监测设备标准化操作规程,得1.5分;未编制或者仅对标准化操作规程简单描述,得0分。
3、城市时空污染源分布报告 3 在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或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发出全市污染预警时,应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要求的情况下,投标人能提供园区走航监测服务和站点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全组分(含PAMS、TO15、醛酮等117种特征污染物)监测服务,并出具城市走航监测时空污染源分布报告的,得3分,不能提供的,得0分。(需提供投标人和走航设备生产厂家签订的走航及组分监测服务合同、监测设备型号,若投标人即是走航及组分监测设备生产厂家的,需要提供走航设备型号。)
4、异常数据判断与处理方案 3 考核投标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异常数据判断与处理方案。对采购需求理解准确,提供了多种具体可行的异常数据判断方法,系统地阐述判断方法和依据,提出切实可行的问题核查方法及处理措施,并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图,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提供了异常数据判断的几种方法,阐述了判断依据,提出问题核查方法及处理措施,制定工作流程图,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5分;未提供方案或所提供方案不满足要求得0分。
5、运维措施 3 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运维措施,制定了详细且严谨的规章制度;提供了详细具体的日常维护方案(包含各种规范运营维护记录表格)、定期巡检方案和故障维修方案,方案合理可行,实操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制定并提供了规章制度、日常维护、定期巡检和故障维修方案,但内容较为粗略方案或可操作性较差,得1.5分;未提供明确运维措施或所提供运维措施不满足要求得0分。(满分3分)
6、应急预案 3 考核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应急预案,判断其对运营期间出现的严重影响系统运行和数据质量的重大问题,是否具备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对运维工作理解准确,对应急工作进行了合理规划并制定可行计划,同时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列出各种应急情景、发现应急情况的方法、应急措施及解决方案,系统地阐述判断和解决方法,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能较好应对可能的突发情况,得3分;列出几种应急情景、发现应急情况的方法、应急措施及解决方案,系统地阐述判断和解决方法,基本满足采购需求,能应对部分突发情况,得1.5分;未提供方案或所提供方案不满足要求得0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2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管理能力 2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综合实力 1 投标人获得过企业AAA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属公司在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产品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业绩 2 投标人具备空气自动站建设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完整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列表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开展过国家或省级空气自动站运维业绩的得2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列表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4.服务便捷性 1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响应地点、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由评标委员进行横向评议,售后便捷响应情况全面且及时的得1分;售后便捷响应情况较全面且较及时的得0.5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5.专业技术人员 2 投标人本项目配备的运维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投标单位任职:拥有从事一年以上空气站运营工作经历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需提供运维专业技术人员所任职务及移动电话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等),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 0.704 (1)执行财政8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的规定。(2)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3)对于同时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本文件中其他有关附加部分评审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次招标采购的项目为福州市元洪投资区空气自动站(含两年运维服务)建设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表1-表3。要求中标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原厂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设备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业标准;提供的专业运营维护服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最新标准规范执行。
 
本项目采购的内容如1-表3

1   元洪投资区空气自动站建设配置表

序号

采购设备名 称

数量

(台/套)

备注

最高限价

1

SO2监测仪

1台

/

214万元

2

NO-NO2-NOx监测仪

1台

/

3

CO监测仪

1台

/

4

O3监测仪

1台

/

5

PM10颗粒物监测仪

1台

/

6

PM2.5颗粒物监测仪

1台

/

7

能见度仪

1台

/

8

城市环境摄影系统

1套

/

9

气象五参数监测仪

1套

/

10

加热采样总管及附件

1套

/

11

零空气系统

1套

/

12

气体校准仪

1台

/

13

子站数据采集处理器

1台

/

14

电脑,自动站监测系统软件

1套

/

15

SO2、NO和CO校准气钢瓶和减压阀

1套

/

16

仪器架及安装件

1套

/

17

新建28平方米的标准站房(机房与缓冲间)及附属设施

1座

高度2.8米

18

一体化智能监控系统(包括空气站数据采集子系统和空气站智能监控子系统)

1

详见表2

19

两年运营维护(2020.10-2022.9)

两年

见表3

24万元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分别列出以上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一体化智能监控系统配置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空气站数据采集子系统

1

数据采集软件

空气站智能监控子系统

1


1

环境监控模块

1



⑴有源电子标签

7



⑵温湿度传感器

1



⑶电源设备传感器

1



⑷周界红外传感器

1



⑸烟感报警传感器

1



⑹渗水传感器

1



⑺智能监控控制软件

1


2

视频监控模块

1



⑴网络红外半球一体机

8



⑵网络高清红外球机

1



⑶网络硬盘录像机(硬盘4T\报警联动卡)

1



⑷城市影像系统

1


3

门禁管理模块

1



⑴门禁控制器

1



⑵门禁读卡器

1



⑶单门磁力锁(LED)

1


4

一体化监控管理平台

1


5

网络通信模块

1



⑴网关

1



⑵交换机

1



⑶4G路由器

1



⑷4G天线

1



⑸运营商通信线路

3

包括一个无线链路

 

3  元洪投资区空气自动站运营维护项目表

序号

运营项目内容

备注

1

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的采样系统、分析系统、控制系统、数据记录和传输系统(包括电脑、打印机、MODEN、UPS)、气象仪器、校准仪器等仪器仪表及其它辅助设备(空调、除湿机、稳压电源等)进行日常运行、维护、维修、质量保证和校准等技术服务工作。

/

2

对空气自动站数据监控服务器、联网设备、联网软件系统和软件平台进行维修维护,确保在线数据及时、准确的上传。

/

3

对空气自动监测站日常运行管理,发生监测数据异常时,及时进行原因查找与综合分析,若判定为空气污染造成的,应及时告知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若属于空气污染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必须于次日上午10:00前在省厅智慧数据平台上做好原因备注,或数据剔除加原因备注。

/

4

对空气自动站的站房、基础、站牌、电、消防设备和避雷针等附属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管理、维修维保和卫生保洁。

/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仪器设备技术、运营服务要求

1. 仪器、设备技术要求:

1.1常规六参数设备监测项目

SO2NO-NO2-NOxCO、O3PM10PM2.5、能见度和气象五参数(包括风向、风速、温度、湿度及气压)。

1.2 常规六参数设备功能及特点

1.2.1能很好地与福清市原来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兼容,保证原数据系统可以调用、存贮新建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实现检索、统计、评价和传输等功能。

1.2.2所有仪器均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并具有自我保护设置;

1.2.3所有监测分析仪输出的数据能够自动换算为标态浓度,但显示和上传的数据为实况浓度;;

1.2.4监测系统能够连续采样分析,整个子站可无人值守;

1.2.5子站数据采集及中心控制系统提供中文子站及中心站软件,子站微机采用最先进的工控机设 计,中心站软件以WINDOWS为操作界面,为用户提供最大的方便;

1.2.6具有0-100mv,0-1V,0-5V,0-10V模拟输出方式,提供RS232/485双向数字通讯接口,所有分析仪器必须预留一个数据输出串口;站房、所有仪器与工控机均应预留线路安装考勤质控系统,对接省 级平台及国家平台,所有设备应能构成一个完善的系统并按照技术要求连续运行。

1.2.7需无偿提供分析仪取数通讯协议和数据采集器取数通讯协议;

1.2.8各项资料自动传输、远程自动和手动控制、故障诊断及报警等基本功能。整套系统的有效数据捕获率优于90%;

1.2.9数据采集与传输完整、准确、可靠,采集值与测量值误差≤1%;

1.2.10子站与中心站的数据传输可采用无线和有线传输。

1.3常规六参数设备技术要求

1.3.1所提供的仪器、设备必须是制造商最好的设 计,仪器必须采用成熟技术,同时应是原厂全新未经拆封的、高质量和工艺精良的产品,所有的原材料必须无任何缺陷。所提供的货物技术规格、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参 考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

★1.3.2所提供的仪器、设备及整个系统应保证能在福清市气候条件及污染水平下全天候正常运行。新增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应与福清市环境监测站现有的四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兼容,能与现有的自动监测系统整合,现有四座空气自动站仪器配置情况详见表5。新增加的监测系统能把现有所有仪器接入并保持正常运行, 可同时监测环境空气中的SO2NO-NO2-NOxPM10PM2.5CO、O3、能见度等及气象五参数(大气压、温度、湿度、风向、风速)等项目。SO2NO-NO2-NOxPM10PM2.5CO和O3等整套六参数监测仪器及校准系统必须采用同一品 牌。SO2NO-NO2-NOxPM10PM2.5CO和O3等主要分析测量仪器必须取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仪器适用性检测报告。投标方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证明。

5 福清市现有四座空气自动站仪器配备状况一览表

点 位

仪器品 牌

监测参数

现运营期限

福清市环境监测站

美国热电

SO2、NO-NO2-NOx、O3 、CO、PM10、PM2.5

2022.9

美国MET131

气象五参数(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

英国Biral

能见度

石竹街道派出所、石竹湖景区

美国热电

SO2、NO-NO2-NOx、O3、CO、PM10、PM2.5

2022.9

美国MET131

气象五参数(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

江阴工业集中区

法国ESA

SO2、NO-NO2-NOx、O3 、CO、PM10、PM2.5

2022.9

德国AIRSENSE PEN3

臭气浓度

2022.9

安徽蓝盾

城市环境摄影系统

2022.9

北京天裕德

气象五参数(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能见度

2022.9

 

1.3.3所有的仪器应能构成一个完善的系统并按照技术要求连续运行。需要采购方自行解决的附属设备、配件应在投标书中列出。否则,系统正常运行缺少的任何附件及部件,均视为中标方免费及时提供。

1.4一体化智能监控系统项目

一体化智能监控系统项目包括空气站数据采集子系统和空气站智能监控子系统,其中空气站智能监控子系统又包括环境监控模块、视频监控模块和门禁管理模块、一体化监控管理平台和网络通信模块等五个功能模块。

1.4.1 空气站数据采集子系统(数据采集软件)

数据采集软件主要实现对各种监测仪器和质控仪器的数据直接采集及远程控制,主要功能如下:

1.4.1.1  监测数据采集

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可以分为五种信息:监测数据、仪器状态、仪器报警、质控状态和仪器关键参数。

监测数据包括:SO2CO、NOXO3PM10PM2.5六个常规污染物的监测数据以及气温、气压、湿度、风速、风向、能见度等气象参数数据;

仪器状态包括:采样、设置、零点、跨度、校准、诊断等等。不同厂家不同的仪器型号的状态信息可能有所不同;

仪器报警包括:电机报警、采样流量报警、采样压力报警、Bias电压报警、AGC

强度报警、反应室温度报警、内部温度报警等。不同厂家不同的仪器型号的报警信息可能有所不同;

质控状态包括:零点检查、跨度检查、精度检查、零点校准、跨度校准、仪器维

修、流量监测、更换负载膜、切割器清洗、标准膜校准、更换纸带和功能性测试等;

仪器关键参数包括:斜率、截距、流量、压力、内部温度、反应室温度、稳定度、参比信号等。不同厂家不同的仪器型号的关键参数可能有所不同;

监测数据采集支持数据续传功能,网络中断后,本地临时数据库做相应标志,待网络故障恢复后,自动续传数据,保证监测数据的完整性。

1.4.1.2  标况实况同时采集

监测数据的采集要能同时采集污染物的标况和实况数据,并能全部上传到服务器数据库中。

颗粒物PM10PM2.5的实况监测数据从仪器直接采集,同时记录仪器的实际环境温度和大气压力,根据标准公式实时计算标况监测数据。如颗粒物仪器没有温度和气压输出,则采用气象仪采集的数据代入计算;

气态污染物SO2NOXCO、O3NO、NOX等监测数据从仪器采集体积浓度,根

据标准公式分别计算出标况(0℃,1个标准大气压)和参 考状态(25℃,1个标准大气压)的监测值。

1.4.1.3  自动质控

实现对空气自动站SO2CO、NOXO3等气态污染源分析仪的自动质控,包括零点检查、跨度检查、精度检查、零点校准、跨度校准等五种。工作机同时控制相应的分析仪器和动态校准仪,根据事先设定的质控步骤,逐步完成自动质控并自动判别质控结果。自动质控运行的同时给监测数据打上质控状态标识。自动质控结束后,将质控类型、质控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执行人、质控结果、数据曲线等质控结果上传到服务器数据库中。

1.4.1.4  质控标识

实现对空气自动站PM10PM2.5等颗粒物分析仪的质控人工标识,给监测数据打上质控状态标识,同时将质控类型、质控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操作员、备注等信息上传到服务器数据库中。

1.4.1.5  心跳信号

各个空气自动站根据固定的时间间隔,自动往服务器发送一条心跳信息,告诉平台本站点运行正常(主要是表示电源和网络正常)。在服务端可以实时查看各个空气自动站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管理员可以迅速做出响应。

1.4.1.6  自动授时

有些监测仪器必须有相对准确的时钟才能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要在工作机实现对仪器的自动授时,用工作机本机时间对仪器进行授时。仪器授时可以设定时间间隔自动进行

工作机本身的时间准确性,有两种方式:如果能访问互联网,则设置成自动与

Internet时间服务器同步;如果是VPN方式不能访问互联网,则由服务端定时发送校时数据包进行授时

1.4.1.7  数据查询

查询本空气站的各种监测数据:包括分钟、小时、日均的污染物监测数据、气象参数、仪器参数、质控标识记录、自动质控记录、运行日志等,并能生成曲线图展示

1.4.1.8  城市摄影

调用网络摄像头实现城市摄影功能。设定每隔半小时进行抓拍,形成JPG格式文件,并能自动将照片上传到服务器

1.4.1.9  安全设置

工控机上存储的监测数据,必须进行加密,防止别人刻意篡改;

站点数据采集系统程序与服务器的数据传输必须进行加密,防止数据泄密和被人刻意篡改;

软件登录人员必须获得服务器端平台授权,未经授权无法进行质控、仪器设置等操作;

可调用工控机上的摄像头,在登录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头像抓拍,自动将照片上传到服务器备查。

1.4.1.10  运行日志

软件的所有运行日志,包括软件启动、软件关闭、操作员登录、仪器设置、质控操作、仪器连接失败、网络连接失败等,都必须保存在工作机的数据库,并定时上传到服务器数据库中。

1.4.2空气站智能监控子系统

1.4.2.1需求说明

完成一座空气站的智能监控工程,采集站房温湿度、烟雾、电源、周界、电子标签及漏水等传感器的数据,同时将采集到的传感器数据实时传送到福建省环境空气智慧平台。把视频监测、门禁等相关硬件设备接入到福建省环境空气智慧平台,实现站房环境、视频监控、门禁管理、巡检管理和安防监控报警功能。

1.4.2.2总体设 计

在智能监控子系统设 计中,尽量使用以太网络连接各类传感器,比如温湿度传感器、视频设备、门禁控制器等,便于把空气站智能监控子系统和福建省环境空气智慧平台无缝连接,形成一个统一的智能监控平台。

智能监控平台功能:

接收前端采集程序监测到的设备和环境的有关参数,包括运行状态、工作参数、报警信息等,并通过智能监控平台直观动态实时地显示给用户;

接收前端采集程序发送的报警事件,在智能监控平台上以警示的方式告知用户,同时将报警的具体内容以窗口、邮件、短信、语音等方式发布给有关管理人员;

记录采集的数据和发生的报警事件,并提供查询、分析、报表等手段;

发送控制命令给前端采集程序,控制有关设备的启停或相关操作;

提供远程监控管理功能(WEB浏览)。

1.4.2.3环境监控模块

空气站环境监控模块融合了现代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以及软件技术等,通过环境监控模块的软件控制,将各个监控单元,包括温湿度、烟雾、漏水、电子标签、周界及电源监控传感器等与智能监控平台进行联网,实现集中管理、分散控制的综合监控管理功能。

环境数据采集

环境数据采集至少包括以下参量:

温湿度传感器的数据

烟雾传感器的状态数据

漏水传感器的状态数据

周界红外感器的状态数据

电源设备的状态数据

电子标签的信号

环境监控报警

通过对相关采集数据与智能监控平台数据库内设定数值进行对比,当实时采集数据超过设定数值时,智能监控平台产生报警,或传感器参量通过智能监控平台直接报警。并对报警数据进行归类分组,从而实现报警管理功能。

报警方式:窗口报警、短信报警、E-Mai报警、声光报警等;

报警恢复信息发送:当一个报警状态解除时,智能监控平台可自动发送相应的恢复短信,以便机房管理人员随时掌握相关动态;

报警屏蔽功能:智能监控平台允许对不同的设备、同一设备的不同测点、报警接收对象等进行屏蔽,并提供屏蔽报警事件、恢复事件、按时间段报警事件、低限报警、高限报警及接收对象等多种屏蔽功能;

报警信息的查询:智能监控平台提供完整的报警事件查询功能,包含每一报警事件的报警时间、地点、报警设备、报警内容、确认人等信息;

报警信息的确认:智能监控平台对每一个报警事件均需进行确认,但同时允许对多个报警事件集中一次性确认。确认人的相关信息在系统日志内自动记录。

1.4.2.4视频监控模块

视频监控模块须采用国际通用视频编解码算法和网络传输标准协议,实现在网络上的图像传输和共享。视频监控模块应具有高稳 定性、安全性、可扩展性及易用性,24小时全天候工作。监控中心可通过智能监测平台查看任意图像、摄像机操作与控制。视频监控模块支持用键盘来控制球机或云台摄像机的变倍、变焦等操作。

视频监控功能

实时视频:

实现远程配置及重启服务器的功能,操作非常方便且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具有流媒体转发功能,用户直接访问服务器,减轻前端设备以及带宽压力;

具有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功能,可通过设置不同的用户权限来保障安全性;

基于客户端/服务器的软件结构,灵活进行分级部署,拓展应用范围;

支持多个客户端同时观看,能够满足多个部门或领导的监看要求;

数据具有导出/导入功能;

除了支持MJPEG和MPEG4外,还支持H.264,符合行业的发展趋势;

可以通过灵活地定义画面,也可以通过输入分屏数量来实现自动分屏;

能自动识别设备型号,方便用户准确连接设备。

显示功能:

具有屏幕拓展功能,一个视图可以输出到多个显示器上同时显示,方便数字解码拼接上墙显示;

具有热点显示功能,使得重点画面的显示更加清晰;

具有电子地图功能,通过设置视图或设备链接图标,快速切换到相应视图或输出相应视频信息;

灵活绑定视图和设备,使之能对视图进行扩展以及快捷打开查看画;

同一视图中可以同时观看实时及录像回放画面,应用更具人性化;

可以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全屏模式显示或者窗口模式显示,使之在监控的同时可以进行其他操作;

形式多样的视图模板供您选择,节省操作的时;

支持多种分辨率,能更合理、有效的节省网络带宽以及存储容量。

控制功能:

实现P/T/Z控制,通过云台转向控制盘来控制云台的转向及转速,扩大摄像机的监视范围;

具有数字云台功能,达到对监控场景缩小和局部放大的效果,缩小或者放大的倍数主要取决于摄像机;

通过预设位的设置,能够快速锁定监控场面;

灵活自由地抓拍显示画面,并以JPEG的形式保存下来,方便查。

录像功能:

手动录像、动态侦测录像、定时录像等多种录像方式,可以灵活选择;

依据图示搜索录像,即可快速锁定查看的录像资料;

录像回放具有逐段回放、逐帧回放以及快速回放,查看更加精确;

回放录像时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节回放的速度;

同一视图中的多个画面可以进行同步录像,使之能多方位地录制重要场面;

能够导出AVI格式的录像,支持Xvid解码方式的播放器都可以播放。

存储功能:

优化录像文件系统,减小磁盘碎片、提高读写能力

采用虚拟阵列存储的方法,使得存储能自动均匀分到各个磁盘中,写入速度成倍增长;

易于添加存储目录,便于扩展存储容量。

报警联动功能:

提供对来自前端设备的I/O报警事件的分类、信号采集、配置、动作、日程、日志等管理功能;

能够灵活自如地接入第三方系统,实行联动绑;

报警时能启动PTZ至预设位,方便清晰查看异常状;

报警时能启动录像,方便证据的获;

报警时能弹出异常画面,使之相关人员能清晰查看事件的过程;

报警时能抓拍异常画面,使之现场的取证更加充分;

提供接口,可以扩展新的报警事件和动作。

1.4.2.5门禁管理模块

门禁管理模块功能

门禁控制器与上位机的数据采用RS485方式进行传输,确保了门禁使用的高效率和高稳 定性。门禁管理模块是可以脱机独立运行,智能监控平台出现任何问题都不会影响门禁管理模块的使用。门禁控制器自身还带有后备电池,可以确保在停电后不会丢失任何刷卡信息和权限管理信息。

门禁管理模块功能技术指标

通过智能监控平台与门禁控制器对进出卡持有人的用户信息进行定义,并保存在

数据库中。当需要授权时,再将相关卡的信息下载致门禁控制器中,从而实现对进出卡的管理。门禁管理模块对人员进出权限的控制主要通过对进出卡的管理来实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进出卡中包含的用户信息应包括卡号、用户名、工号、部门、级别授权、有效日期、授权进出时段、卡有效状态以及个人照片等信息。进出卡的设置信息应及时下载至门禁控制器中,保证管理服务器故障时人员的进出不受影响;

管理人员通过对进出卡的登记、注册、授权、变更、注销、挂失与解除挂失等操作实现对人员进出权限的控制;

通过智能监控平台对门禁控制器内存进行读写,并下载相关授权信息,实现授权设定;

时间段授权设定:智能监控平台应提供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两种常用时间段选项,允许用户自己定义,并可根据特殊情况互相转换,同时提供自定义选项,允许以周为循环单位,从星期一到星期日、每天的0点到24点,允许用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通过对时间段的设定,限制持卡人的出入时间;

有效日期授权:根据人员实际进出需求设定其进出卡有效期,分为长期、自定义两种选择,其中自定义选项包含起讫时间,精确到小时;

报警功能:当出现异常情况时,系统具有报警功能。如:强行开门、门长时间不关、通信中断、设备被拆、用户卡失窃或无效卡开门等,管理平台会发出报警信号,实时显示案发地点,同时保存记录。

门禁封锁功能

在智能监控平台上可遥控所有门禁电锁的开关,当非法进入发生时,可通过授权对部分门禁进行封锁;

当某卡在某个门禁点连续非法刷卡的次数超过设定值时,该门禁将被自动封锁并报警。

门禁联动控制

通过对采集数据与数据库内相关设定数值进行对比,当采集数据与设定值不符时,触发相关系统动作,从而实现联动功能;

智能监控平台应支持与视频子系统的联动控制,比如门开启后自动联动摄像机进行录像等。

2.项目运营服务要求

2.1运营方应提供专业运营维护服务和联网软件系统维护、设备维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SO2NO-NO2-NOxPM10PM2.5CO、O3等项目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3013版)的要求(国家如发布新的技术要求,应随时更新执行),同时也要执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福清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能有效、正常、稳定地运行。

运营方在运营管理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行业规定,本着为采购方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既要及时维修空气站系统和仪表的故障,更要防范和减少故障,使各空气站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

2.2运营技术人员每周至少两次对空气自动站进行巡检及干法仪器设备的校零、校标工作,定期进行预防性维护和检修、站房设施管理和监测异常情况报告。

2.3运营方应按规范要求,每天按时完成福清市空气每日监测数据的省站智慧平台的审核、上传,同时要执行环保部实行实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要求。

2.4运营方运营管理的空气自动站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采购方所有。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中标运营管理期间,中标方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二)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和运营服务指标(打 ★”为重点项,为必须满足项。)

1. SO2监测仪 

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监测

1)配置要求:含过滤滤膜等(质保期一年用量)

技术参数:

2)分析方法:紫外荧光法  ★

3)量程:0-10,20,50,100,500ppb或更多可选量程,具有量程自动切换功能

4)最低检测限:0.5ppb(设置60秒时间)  

5)精度:读数的±1%或±1ppb

6)线性:±1%满量程

7)重线性:< 2%

8)零漂(24小时):<1.0ppb

9)跨漂(24小时):24小时为±1.0%F.S

10)响应时间:小于180秒(从0上升到90%满量程)

11)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

12)噪音:≤0.5ppbRMS(设置60秒时间)

13)电源要求:220±10%VAC,50HZ

14)模拟输出信号:DC0-1.0V、0-5.0V、0-10.0V、0-20Ma

15)数字输出信号:RS232/485数字接口;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VPN实时传输和智能维护和质控系统接口)

16)数据存储功能:独立内存,支持参数存储,可存储超过100天的15分钟均值数据自动备份功能

17)校准:能够具有自动校零、校跨,显示仪器的操作状态和远距离诊断  

18)要求仪器稳定可靠、精密高,因此要求通过国家级技术认证或国际同等技术认证  

2NO-NO2-NOx监测仪 

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氮氧化物浓度的监测

1)配置要求:含过滤滤膜等(质保期一年用量)

技术参数:

2)分析方法:化学发光法★

3)量程:0-10,20,50,100,200ppb或更多可选量程,具有量程自动切换功能

4)最低检测限:0.5ppb(设置60秒时间)  

5)零漂(24hour):≤0.5ppb

6)跨漂(24hour):±2%满量程

7)线性:±1%满量程

8)重现性:1%读数

9)响应时间:小于180秒(从0上升到90%满量程)

10)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

11)模拟输出信号:DC0-1.0V、0-5.0v、0-10.0v、0-20mA

12)数字输出信号:RS232/485

13)数字接口: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VPN实时传输和智能维护和质控系统接口)

14)数据存储功能:独立内存,支持参数存储,可存储超过100天的15分钟均值数据自动备份功能

15)校准:能够具有自动校零、校跨(化学发光法),显示仪器的操作状态和远距离诊断  

16)要求仪器稳定可靠、精密度,因此要求通过国家级技术认证或国际同等技术认证

3CO监测仪  

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的监测

1)配置要求:含过滤滤膜等(质保期一年用量)

技术参数:

2)分析方法:红外吸收相关法(气体滤光相关法)★

3)量程:0-20 ppm

4)最低检测限:≤100ppb 

5)零点漂移:≤±100ppb

6)跨漂:±1%满量程

7)重现性:100ppb或读数的1%

8)线性:±1%满量程

9)响应时间:小于180秒(从0上升到90%满量程)

10)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

11)模拟输出信号:DC0-1.0V、0-5.0V、0-10.0V、0-20mA

12)数字输出信号:RS232/485

13)数字接口;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VPN实时传输和智能维护和质控系统接口)

14)数据存储功能:独立内存,支持参数存储,可存储超过100天的15分钟均值数据自动备份功能

15)校准:能够具有自动校零、校跨,显示仪器的操作状态和远距离诊断 

16)要求仪器稳定可靠、精密高,因此要求通过国家级技术认证或国际同等技术认证

4O3监测仪  

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臭氧浓度的监测

1)配置要求:含过滤滤膜等(质保期一年用量)

技术参数:

2)分析方法:紫外光度法★

3)量程设置:0-500ppb

4)最低检出限:2ppb

5)重现性:1%满量程或1ppb

6)线性:±1%满量程

7)零漂(24小时):<2ppb

8)跨漂(24小时):±1.0%满量程

9)响应时间:< 180秒(从0上升到90%满量程)

10)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

11)模拟输出信号:DC0-1.0V、0-5.0V、0-10.0V、0-20mA

12)数字输出信号:RS232/485数字接口;

13)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VPN实时传输和智能维护和质控系统接口)

14)校准:能够具有自动校零、校跨,显示仪器的操作状态和远距离诊断

15)所有接头材质为TEFLON

16)要求仪器稳定可靠、精密高,因此要求通过国家级技术认证或国际同等技术认证  

5PM10颗粒物监测仪  

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PM10浓度的监测

1)配置要求:含切割头、采样滤膜等(质保期一年用量)

技术参数:

2)测量方法:带动态加热系统(DHS)的β射线法,用于连续监测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PM10

3)测量量程:0~0.1、1、2、5、10mg/m3

4)采样流量:16.7L/min、±2.5%

5)最低检出限:5μg/m3 测量周期:30min~1h(可设)

6)采样管具温度动态调整,能够保持受测量气流的湿度相对稳定在合适测量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对颗粒物监测的影响。

7)平行性:≤7%

8)数字输出信号:RS232/485数字接口;

9)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VPN实时传输和智能维护和质控系统接口)

10)模拟输出:DC0-1.0V、0-5.0V、0-10.0V、0-20mA

11)符合行业标准的采样头和切割器:采样系统密封,与站房连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与站房外联接的法兰必须为耐腐蚀和坚固不锈钢制造

12)要求仪器稳定可靠、精密高,因此要求通过国家级技术认证或国际同等技术认证  

13)安全性:对于β射线方法的仪器,需要符合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对含放射源设备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

6PM2.5颗粒物监测仪 

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PM2.5浓度的监测

1)配置要求:含切割头、采样滤膜等(质保期一年用量)

技术参数

2)分析方法:带动态加热系统(DHS)的β射线法,用于连续监测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

3)量程:软件可调量程(0-1、10)mg/m3

4)最低检测限:≤2μg/m3(24小时平均值)   

5)显示分辨率:≤1μg/m3

6)精度:±5ug/m3(24小时)以内

7)平行性:≤7%

8)测量时间:连续在线

9)测量周期:30min-1h(可设)

10)长时间平均:1,24小时

11)采样系统:旋风式采样头符合行业标准的采样头和切割器;采样系统密封,与站房联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与站房外联接的法兰必须为耐腐蚀和坚固不锈钢制造。

12)采样管具温度动态调整,能够保持受测量气流的湿度相对稳定在合适测量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对颗粒物监测的影响。

13)采样流量:16.7L/min,流量稳 定性优于2.5%  

14)安全性:需符合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对含放射源设备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

15)运行环境:-30~50℃

16)数字输出信号:RS232/485

17)数字接口: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VPN实时传输和智能维护和质控系统接口)

18)模拟输出:DC 0-1.0V、0-5.0V、0-10.0V、0-20mA

7.能见度仪 

设备用途:用于空气能见度的监测

1)配置要求:能够支持接入子站相关数据采集系统

技术参数

2)原理方法:光学方法

3)测量范围:0m~50km

4)测量精度:±15%

5)输出间隔:60秒;接口 RS232长线驱动器(或按用户需求)

6)电 源:电压 AC 220 V(10%) 频率 50±2HZ

7)温 度:工作温度 -45~+50℃

8)相对湿度:5%~95% RH

9)耐盐雾性:可在沿海地区使用

8.城市环境摄影系统 

设备用途:主要用于室外环境能见度定时拍照和室内安保实时摄像监控

1)配置要求:数字摄影室外环境能见度定时拍照系统和室内安保实时摄像监控系统两部分  

技术参数:

室外环境能见度拍照系统:

2)数字图像拍照

3)固定或旋转镜头,能够拍摄一个或多个方位,反映有代表性的视野开阔的城市环境能见度状况

4)相片分辨率不低于1000万象素

5)时间分辨率可调,至少能够达到每半小时(整点时间)定时拍照一次,每天48次水平

6)多种图像处理技术,无论顺光、逆光、白天、黑夜都可拍到清晰反映实际环境状况的图片

  数据采集传输:

(7)采集的图像可存储于数据采样终端

(8)存储量大于1年,并可自由扩展,可循环覆盖

9)数字图片数据通过4G无线或有线宽带实时传输到城市站

10)支持一点多发功能,支持在条件具备时可联网到省 级站和总站

11)温度范围:-20℃~50℃,湿度范围:0~100%,适用于室外较恶劣的监控环境,能够适宜大范围温度的室外操作

12)防护罩具有防雾、防结等功能

室内安保实时摄像监控部分要求:

13)旋转镜头,能够拍摄多个方位,摄影分辨率大于40万象素

14)室内旋转镜头需至少覆盖自动监测室等关键部分

15)摄影数据实时传输到计算机储存,储存期限至少2周

16)实时摄像远程传输到城市站,支持在网络条件具备时被省 级站和叫站调用

  数据集成要求:

17)采集环境能见度定时拍照和安保实时摄像监控系统图像,一起上传辖区城市站

18)中文用户界面的系统集成软件

19)管理平台:可远程操作,整套系统支持远程控制和管理,远端可以自由采集和调用数字图像数据以小时为单位采集并存储,要求软件具有查询、收索数据等功能

20)方便使用、操作管理简单,既可以安装客户端软件,也可以直接通过WEB方式进行远程监控和远程管理,图形化界面

21)监控管理功能:灵活的监控画面选择,实现图像抓拍、录像和录像回放、报警和报警联运功能

22)网络图像传输:网络资源占用低,能够在低带宽条件下传输高画质、流畅图像

23)网络化:在条件具备时,支持通过计算机网络、宽带、卫星等网络通讯技术,做到任何时间、从任何地方、对任何现场都能实现监控

24)信息安全:可保证监控系统和录像资料不被越权使用和破坏

25)支持RS232/RS485、USB、以太网口等接口

26)在点位配置专用于环境能见度定时拍照和安保实时摄像监控系统集成的独立计算机、拍照和摄像、实时传输等必要设备

27)在城市站配置专用于环境能见度定时拍照和安保实时摄像监控系统集成的计算机,上述计算机均不能与其他系统混用

28)环境能见度拍照信息发布要求:由各城市站负责建立网站相关链接内容,将各点位不低于一小时一次的时间分辨率的环境能见度摄影图像,实时通过互联网对公众发布实时更新拍照图像,省 级站和总站能够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历史查询

9.气象五参数监测仪  

设备用途:用于气象五参数的测定

1)配置要求:能够支持接入子站相关数据采集系统

技术参数:

2)原理方法:电磁感应、数字显示

3)温  度:-40~+60℃,±0.5℃

4)湿  度:0~100%RH,±3% RH

5)气  压:800~1100hPa,±1hPa

6)风  向:0~360度,±5度

7)风  速:0~50m/s,±1m/s

8)气象塔座: 

配置专用气象和气象杆,其垂直高度应3、5、8米可选(根据监测平台离地面高度)

具有良好的抗酸雨、抗腐蚀性,不漏电漏雨

安装相应的气象传感器后,能承受12级以上的风力

10.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施  

设备用途:本次采购的SO2NO2CO、O3PM2.5PM10分析仪等设备所必要配备的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施

1)配置要求:协调监测设备形成完整的工作良好的系统

技术参数:

   配套采样系统技术参数:

2)采样头应能防止雨水、粗大颗粒物及昆虫等进入总管

3)采样总管为多支路防水采样管路,材料应选用不与被监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和不释放有干扰物质的材料,具备加热保温功能

4)总管内径选择在1.5-15cm之间,采样总管内的气流应保持层流状态,气体在总管内的滞留时间小于20秒 

5)支管数量满足所有气态项目的需要

6)采样管长度应能够保证高于站房房顶1.2米(保证采样不受周边障碍物影响)

7)采样系统密封,与房体联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与房体外联接的法兰必须为耐腐蚀和坚固不锈钢

8)采样系统主管路为可拆卸式,在不影响房顶外部法兰连接和仪器端连接情况下方便拆洗维护

机架技术参数:

9)适当数量的立式机柜,散热性能良好,可容纳本次采购的SO2NO2CO、O3PM2.5PM10分析仪、零气发生器、校准仪、数采仪等仪器必要时也需要包括相应的其他配套设备

10)使用机柜情况下,机柜采用航空级导轨抽拉连接装载仪器,方便拆卸仪器与清洗仪器内部管路,机柜后侧有纵向导轨汇总各仪器的电缆线路

11)机柜有接地孔线,所有的连接管线、接头等应采用防腐材质、不与被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

稳压电源技术参数:

12)稳压电源能够满足SO2NO2CO、O3PM2.5PM10分析仪、零气发生器、校准仪、数采仪等设备需要,确保上述设备长期稳定运行,不受感应电影响跳变电压,稳压电源可负载超过5KW以上,供仪器正常使用,稳压电源接地

11.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阀门等)  

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污染物分析仪的校准

1)配置要求:能够与子站的环境空气污染物分析仪协调形成的工作良好的系统

技术参数:

动态校准仪技术参数:

2)能依据外接标准气体种类精确浓度的标准气体输出,完成大气自动监测分析仪器的零点、跨度、精密度及多点校准工作

3)流量计准确度:±1%满量程

4)质量流量测量重现性:±2%满量程

5)质量流量控制器最佳工作范围能够满足低浓度标气需要

6)标气流量计量程:0~100毫升/分钟

7)零气流量计量程:≥10升/分钟

8)自动计算稀释气流量或稀释比

9)标气接口:3个或以上 

10)臭氧发生准确度:±2%

11)臭氧发生器输出范围在5升/分钟时:0.05-1ppm

零气发生器技术参数:

12)用途:作为稀释校准仪器的零气源

13)压力:10~30psi

14)零气的纯度:

15)SO2≤0.1ppb;NO≤0.1ppb; NO2≤0.1ppb; H2S≤0.1ppb; NH3≤0.1ppb;

NO≤0.02ppm; O3≤0.4ppb; HC≤0.005ppm 

16)配置高温炉,HC碳氢涤除器

17)输出流量:输出压力200kPa时大于10L/min.

18)结露点:<-15℃

阀门技术参数:

19)减压阀:气密性可靠,材质为不锈钢,对标准气体无污染,无吸附 

12. 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地方硬件部分)   

1)设备用途: 与总站整体开发的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相匹配的子站端、城市站、省 级站的硬件和必要驱动软件

配置要求:

2)子站端:每子站各配置1套;工控机及接口扩展模块1套、采样系统1套、标准器1套、VPN授权1个(含提供支持总站总体系统联网所需的相关设备系统联合调试的服务)3个或以上

技术参数:

子站端主要硬件设备要求

工控机及接口扩展模块:

3)CPU:主频2.4GHz以上

4)RS232九针直联线及交叉线各8根模拟信号连接线30米

5)内存: 1G以上

6)硬盘: 80G/7200R以上

7)标准配置8个RS232通信口或以上

8)机箱: 19寸4U工业机箱(带PS-7271B工业电源)

9)操作系统: 预装windows 2003 server 专业版以上

10)键盘及显示器:通用型104键键盘,

11)液晶显示器1024*768像素以上

12)RJ45 口两个或以上

13)接口扩展模块: 视站点仪器设备配置与集成情况选择如下接口模块

14)(RS232接口模块、AD 转换模块4017+. ADAM 4520)

15)RS232九针直联线及交叉线各8根模拟信号连接线30米

采样系统:

16)电动球阀 (通径为1/2英寸,316不锈钢材质,AC220V) 1个,球阀入口防雨罩1个

17)20mm管牙转中φ12mm聚四氟乙烯球阀接头1个

18)“DC 24V 10A”球阀控制继电器1个,φ1mm2三星电缆20米

19)“φ12mmX1mm聚四氟乙烯管20米

20)聚四氟乙烯六分路多支路管1根,长度450mm, 管径为φ20 mmX5mm;带连接头,

21)连接头主通径为中 φ12mm分支路接头为φ1/4英寸

22)带接头的 φ12mm聚四氟乙烯两通2个

23)带接头的 φ12mm聚四氟乙烯三適2个

24)带接头的 φ12mm转φ1/4英寸两通2个

25)φ12mmX20mm海绵保温管5米

26)φ6mmX10mm海绵保温管10米

27)户外采样管安装固定支架1套,材质为304不锈钢

28)空载流量为10升的“AC 220V 60W"膜片泵1台(带1升缓冲罐)

29)φ1/4 英寸聚四氟乙烯管30米

标准气:

30)8升标准气各1瓶: CO浓度为3000ppm、 S02 浓度为50ppm、N0浓度为50ppm

31)减压阀3个: 双级式减压结构,无死气体,对标准气体无污染,无吸附;

32)“膜片与母体采用硬密封形式:安全压力为1.5倍的最大输出压力:材质:不锈钢316L

13.子站数据采集处理器  

1)用于子站内所有分析仪器和校准设备的工作控制、状态参数采集、数据采集、零气和标准气的供给时序、数据通讯等任务的执行。控制功能应满足规范要求的数据采集、控制、通讯等全部要求。

2)自动采集处理子站系统各分析仪器的监测结果,提供实时测量值、小时均值、日均值、月均值,对每个非正常监测数据(如校准数据、异常数据等)作标志,提供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格式的数据报告,同时子站软件为中文软件,在投标时必须体现。

3)通过数字输入输出口,对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控制和管理。

4)控制子站系统进入校准状态,完成仪器的校准工作,并生成校准报告。设置自动修正后,可根据校准结果自动进行数据修正。

5)设有密码以保护子站的参数设置,并可拒绝未授权密码进入。

6) 数据采集器能储存1年以上的小时平均值数据,同时保存相应时期发生的有关校准、事件记录。

7)软件为全汉化菜单驱动,具有良好的人机接口,具有窗口式操作界面。

8)与中心站计算机之间的数据传输可采用有线或无线方式。

9)子站数据采集系统能够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总站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联网数据交换协议(试行)》的要求,可直连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投入正常运行时,

日常监测数据应可连接传送到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站。

10)数据采集器技术参数

11)CPU:Intel Celeron M ULV 1.0GHz (低功耗,嵌入式系统专用)

12)内存:512M及以上

13)存储器:工业级CF卡,容量4G及以上

14)显示:不小于15”TFT LCD,分辨率1024 ×768,触摸屏

15)接口:四串一并,不少于3个USB 2.0,不少于1个100M以太网卡

16)外设:外置56K调制解调器,外置USB鼠标/键盘

17)操作系统 :Windows XP Embedded (嵌入式系统)

18)模拟输入方式:0-1V,0-5V,0-10V或4-20mA

19)模拟输入:16通道双端电压输入(可扩展至32通道),250V过压保护

20)输入阻抗:大于100M

21)A/D精度:16位(含符号位)

22)A/D转换频率:10Hz

23)I/O输入:16路

24)I/O输出:16路驱动门输出;或14路继电器输出

25)状态输入:不大于25VDC,TTL输入;或干接点输入

26)控制输出:0.5A@120VAC/1.0A@24VDC继电器输出;或650mA@40VDC源极开路驱动门输出

27)工作温度范围:0 - 50℃

28)电源:AC100~240V/50~60Hz

14.新建28平方米的标准站房(机房与缓冲间)及附属设施  

一般要求

1)新建监测站房房顶应为平面结构,坡度不大于10°,房顶安装防护栏,防护栏高度不低于1.2m,并预留采样总管安装孔。站房室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28 ㎡。监测站房应做到专室专用。

2)监测站房应配备通往房顶的Z字型梯或旋梯,房顶承重要求大于等于250kg/㎡

3)站房室内地面到天花板高度应不小于2.8m,且距房顶平台高度不大于5m

4)站房应有防水、防潮、隔热、保温措施,一般站房内地面应离地表( 或建筑房顶) 有25cm以上的距离

5)站房应有防雷和防电磁干扰的设施,防雷接地装置的选材和安装应参照YD 5098的相关要求站房为双层密封窗结构,门与仪器房之间应设有缓冲间,以保持站房内温湿度恒定,防止将灰尘和泥士带入站房内

6)采样装置抽气风机排气口和监测仪器排气口的位置,应设置在靠近站房下部的墙壁上,排气口离站房内地面的距离应在20cm以上

7)在已有建筑物屋顶上建立站房时,应首先核实该建筑物的承重能力

8)监测站房如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应符合相关临时性建(构)筑物设 计和建造要求

9)监测站房的设置应避免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造成影响

站房内环境条件:

10)温  度: (15~35) ℃;

11)相对湿度:≤85%;

12)大 气 压: (80~106) kPa。

13):低温、低压等特殊环境条件下,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使用要求。

配电要求

14)站房供电系统应配有电源过压、过载保护装置,电源电压波动不超过AC (220±22)V,频率波动不超过(50±1) Hz

15)站房应采用三相五线供电,入室处装有配电箱,配电箱内连接入室引线应分别装 有三个单相15A空气开关作为三相电源的总开关,分相使用

16)站房灯具安装以保证操作人员工作时有足够的亮度为原则,开关位置应方便使用

17)站房应依照电工规范中的要求制作保护地线,用于机柜、仪器外壳等的接地保护

18)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站房的线路要求走线美观,布线应加装线槽

辅助设施

空调

19)站房内应配置有两台空调(3匹/台),一用一备

20)站房内安装的冷暖式空调机出风口不能正对仪器和采样总管

21)空调应具有来电自启动功能

其他配套设施

22)站房应配备自动灭火装置

23)站房应安装有排气风扇,排风扇要求带防尘百叶窗

站房示意图

点式连续监测系统站房示意图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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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点式连续监测系统站房示意图

15.一体化智能监控系统设备参数

温湿度传感器参数(1个/站):

测量范围:温度-20℃-80℃,湿度0-100%rh

额定电压:DC9V-DC48V

通讯协议:MODBUS

通讯地址:1-247

工作模式:可选TCP Server、TCP Client、UDP

功耗:<2W

开关量输出:可先1-2路开关量输出

有效工作面积:10-20平方米/只

安装方式:室内墙面安装、天花板吸顶安装

烟雾传感器参数(1个/站):

工作电压:DC 12 V

电流:静态电流≤8mA,报警电流≤35mA

工作温度:-10℃-50℃

环境湿度:≤95%RH

报警输出:继电器常开/常闭

探测灵敏度:Ⅱ、Ⅲ级

监测面积:20平方米

漏液传感器(1个/站):

感应内容:水、<30%的弱酸弱碱、汽油、柴油等

额定电压:DC12V

最大功耗:1.2W-0.4W

工作温度:-20℃-60℃,0%RH-80%RH

输出信号:继电器输出

周界红外传感器(1对/站 )

产品类型:室外二光束主动红外对射探测器

感应速度:50-700msec

报警输出:1C继电器接点输出 接点容量DC30V/0.5A MAX

电源电压:DC13.8V-24V,AC11-18V

电源设备传感器  1个/站)

触点形式: 二开二闭

额定电压:DC12V

额定电流:10A

绝缘电阻:≥1000MΩ

吸合电压:DC9V

释放电压:DC1.8V

工作温度:-40℃-70℃

电子标签卡  (7张/站)

无线参数设定/调整讯号发射与接收间隔

支持讯号强度侦测/低电压警示

支持125KHz低频定位功能

通讯:2.45 GHz 支持双向通讯

频率:2.40-2.48GHz

讯号强度:0-255

通讯质量:0-255

工作温度:-20℃-60℃,5%-95% RH

工作电源:CR2032 电池x 1

网络摄像机(8台/站)

支持200万(1920*1080)25fps实时监控,码率设定为1Mbps,RJ45输出,清晰度≥1000TVL

支持H.265、H.264、MJPEG视频编码格式,其中H.265和H.264都支持

Baseline/Main/High Profile;可三码流同时输出,灵活运用各种场景

传感器:≥1/2.8英寸CMOS

支持宽动态,3D降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适用不同监控环境

采用抗光衰高性能红外灯,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监控

支持三轴调节功能,实现无死角监控,方便施工安装

支持网络断开、IP冲突、移动检测、视频遮挡、拌线入侵、区域入侵、场景变更、物品遗留/消失、人脸侦测、徘徊检测、人员聚集、快速移动、车辆检测智能报警

支持DC12V/POE供电

符合IP67防尘防水国际标准

支持红外补光距离≥50米

最低照度彩色:≤0.005lx,黑白:≤0.0005lx

信噪比≥56dB

支持主码流≥1920x1080@25fps、辅码流≥704x576@25fps

支持帧率动态控制功能,当触发报警时,视频录像帧率应自动调整至设定值

支持智能编码功能,摄像机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后,码流节约1/2

支持匿名访问功能,用户无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能浏览视频图像

具有区域入侵、绊线入侵、背光补偿、强光抑制、3D降噪、走廊模式、数字水印等功能

工作温度:-40℃~+60℃

具有≥1个10M/100M RJ45网络接口、内置MIC

高速球型网络摄像机(1台/站)

支持≥23倍光学变倍;

工作温度:-40℃~+60℃

摄像机靶面尺寸≥1/2.8英寸

最大分辨率≥1920×1080

最低照度:彩色≤0.0005Lux,黑白≤0.0002Lux

支持水平解析度≥1100TVL

红外补光距离≥550米

日夜模式:自动ICR 彩转黑

具有H.265、H.264、MJPEG设置选项,可将H.264格式设置为Baseline/Main/High

Profile

信噪比≥58dB

支持三码流技术

支持≥300个预置位

支持水平方向360°连续旋转,垂直方向-15°~90°

支持水平键控速度0.1°~160°/s ,垂直键控速度0.1°~120°/s,云台定位可精确到0.1°

支持绊线入侵、区域入侵、穿越围栏、徘徊检测、物品遗留、物品搬移、快速移动等多种行为检测功能

支持视频动态,遮挡检测,音频检测,网络断开检测,IP冲突检测,存储卡状态检测,存储空间检测功能

支持≥2路报警输入,≥1路报警输出,≥1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

支持IP66,6000V防雷、防浪涌、防突波

具备较好的环境适应性,工作温度范围可达-45℃-70℃

电源具备较好的环境适应性,电压在AC24V±42%范围内变化时,设备可正常工作

网络硬盘录像机(1台/站)

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

硬盘接口:不少于接入2块接口为SATA的硬盘,每个SATA口可接入最大8TB

容量的硬盘

视频接入: 不小于8路网络摄像机接入,支持接入带宽≥80Mbps,储存≥80Mbps,转发≥80Mbps,可接入H.265、H.264、MPEG4、MJPEG、Smart264、Smart265编码格式的前端设备并存储录像文件

支持按时间、按事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录像的检索、回放、备份,支持图片本地回放与查询

支持标签自定义功能,设备支持对指 定时间的录像进行标签并归档,便于后续査看

支持切片回放功能,将录像切片等分成若干段视频进行多路同时回放;

支持远程零通道预览功能,可将接入的多路视频图像多画面显示在一路视频图像上

支持Smart IPC接入、绊线入侵、区域入侵、场景变化、移动侦测、人脸检测、物品遗留和物品搬移时,可给出报警/联动/上传,同时支持热度图,人数统计,车牌检测(支持卡口ITC、球机)、智能跟踪球;

网络接口:≥1个10/100/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

视频接口:≥1个HDMI接口、≥1个VGA输出接口;

音频接口:≥1路输入接口、≥1路输出接口;

报警接口:≥4路输入接口、≥2路输出接口;

eSATA接口:≥1个eSATA接口;

RS485\RS232接口:≥1个RS232接口、≥1个RS485接口;

USB接口:≥2个USB接口(后面板1个USB3.0,前面板1个USB2.0);

电源:DC 12V

工作温度:-10℃~+55℃

城市影像系统(1台/站)

传感器:(1/1.8英寸200万像素CMOS )×4

支持全景180度监控、超大视野、无缝拼接;照度:彩色0.001Lux 、黑白0.0001Lux ;

支持H.265/H.264/MJPEG编码

全景主码流:4096x1800@25fps、球机主码流:2560×1440@25fps

全景镜头:5mm;球机镜头:5.5mm-220mm,40倍光学变倍

支持最大400米红外补光

支持人群监测、全局及区域人数统计、人群密度阈值报警联动监视功能

支持绊线入侵、区域入侵;支持感兴趣区域(ROI)编码、区域入侵、绊线入侵、场景变更、音频异常侦测、外部报警;支持宽动态、3D降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

支持最大512G micro SD卡存储、报警接口:7进3出;音频接口:2进2出

支持本地1路模拟视频输出;网络接口:1个100/1000M以太网电口,1个10/100/1000M光口

电源:标配DC36V电源,支持DC12V电源返送,最大电流165mA,电压值12V;防护等级:IP66;工作温度:-40℃~+70℃

门禁控制器 (1台/站)

大容量FLASH存储,无需电池供电,数据永不丢失

可脱机存储100000条事件记录,联机时记录数不限

可外接两个标准Wiegand26/34格式读卡器或键盘读卡器

可达到单门单向和单门双向刷卡控制功能

脱机时可通过密码键盘进行系统设置

设置管理卡、管理密码、时间/日期、开门方式等参数

可设开门按钮及卡加密码时区

门无故开启报警、开门超时报警功能

支持远程强制常开/常关门,远程临时开门,常开/常闭时区

TCP/IP联网,单台控制器可与计算机相连,也可与交换机相连,不限级数可实现大系统联网控制

用户卡有效期、非法卡报警和临时卡等功能

预留扩展接口,通过扩展板可实现报警及监控的联动功能

支持电子地图功能

门禁读卡器 (1个/站)

卡片:SYRIS感应卡M1卡

通讯方式:RS485,Weigand双界

通讯速率:4800-115200bps

内置防撬开关,喇叭

读卡距离:5-15CM

读卡时间:0.1秒

工作温度:2-55

储存温度:-20-85

输入电压:DC8V-15V

防水、防尘、防静电设 计

磁力锁 (1副/站)

电源电压:DC12V/AC24V

工作电流:12V/500mA(±10%) ; 24V/250mA(±10%)

最大拉力:280KG,(600Lbs) 直线拉力

工作温度:0-60℃

工作湿度:20%-80%RH

适用门型:木门、玻璃门、金属门、防火门

智慧综合管理平台:

  提供安全和高效管理综合管理平台,集成视频,门禁、报警,考勤,访客,可视对讲,信息发布等多个业务子系统,为全市监测自动站集成、高效、灵活可扩展的平台软件平台。

处理器:intel高性能多核处理器,内存:16GB

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

视频监控接入授权:不少于3000路

码流接入能力:≥1500Mbps, 码流转发能力:≥1500Mbps(以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集群管理功能:支持双机热备,支持N+M备份(以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支持视频流转发、录像回放及下载,支持发送RTSP、RTMP协议实时码流(以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录像管理:提供录像计划的设置,并可以配置时间计划模板,方便进行计划配置时使用 

报警管理:提供报警预案、报警上墙任务、报警类型、报警时间模板、联动等级等的设置,实现平台对报警的精细化管理;支持报警联动录像、邮件、短信、视频弹出、广播

日志管理:系统记录用户的操作日志,设备的报警日志,设备的状态日志;提供对日志的查询、搜索等操作

视频实时监视:查看前端设备的实时视频,并提供丰富的操作,包括多窗口分割(1/4/6/8/9/13/16/20/25/36/64等)、画面比例调整(1:1/16:9/9:16/4:3/3:4

等)、客户端抓图及连续抓图、客户端本地录像、图像显示设置(画面的亮度、对比度等)、当前实时预览保存为任务、手动指 定或自动选择主辅码流类型、收藏夹、历史浏览记录、即时回放、视频分享等功能

云台控制:支持实时视频查看时,对云台进行控制,包括八方向控制、变倍\聚焦\光圈、步长选择、设置预置位及巡航、三维定位、云台控制权限分级、云台抢占和锁定等多方面功能

录像回放:系统可以查询前端设备相关的录像数据,并可以进行多路录像回放、录像下载、回放抓图、录像播放/暂停/停止/快放/慢放/单帧播放控制、录像前移时间/后移时间轴放大/缩小、录像类型选择显示、切片回放、录像回放预览、录像分享等功能操作

支持业务图墙界面展示,包括:人数统计、车辆统计、访客统计、人脸识别、非机动车识别、安保值班状态、人脸考勤、设备报警、消费统计、设备运维等信息(以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动环监测功能:支持动力环境监测主机接入,可接收到温湿度探测器、漏水探测器、电量仪、电池组、UPS、空调、配电开关等设备的数据信息

信息发布功能:支持基于文字、图片的节目制作,预览功能;支持图片轮播功能;支持对制作节目的发布功能

门禁管理:支持门禁报警联动视频、录像、上墙、短信、邮件和广播功能;支持门禁批量授权管理;支持门禁操作历史查询

考勤管理:支持考勤规则配置,按时间段进行排班管理;支持考勤记录报表统计,支持按月报、年报统计,支持按考勤结果统计

巡更管理:支持对巡更人员按巡更路线进行排班管理;支持巡更路线、巡更点和巡更人员的报表统计

访客管理:支持访客预约、预约取消、来访登记;支持访客联动门禁、梯控功能;支持访客、刷卡信息历史记录查询

支持通过移动客户端的访客预约和被访者审批,访客预约、来访、离开并支持自定义通知来访者和接待人 (以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统计(以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人脸门禁功能:支持门禁人脸授权,人脸门禁记录查询,支持查看人脸图片及关联的人脸库图片

人脸轨迹功能:支持通过人脸检索以图搜图生成人脸轨迹,支持在静态地图上展示人脸历史轨迹

一卡通管理:支持卡片发卡、挂失、解挂、注销、补卡管理,支持人员指纹录入和修改,支持授权导向功能,支持管理一卡通用户数量不低于1000000人

视频上墙:支持电视墙配置和视频上墙功能;可以在管理平台添加电视墙的配置,对电视墙进行画面分割、通道关联等操作,支持融合开窗漫游

电子地图:支持光栅图级联,支持复合图层,可在矢量地图中嵌入光栅图;支持电子地图上视频预览、回放、报警闪烁;支持百度、谷歌在线/离线地图,支持超图离线地图

支持NTP校时,支持对前端设备、分布式服务器、客户端校时

支持B/S客户端、C/S客户端、android客户端、iphone和ipad客户端

子系统管理:支持将子系统分成独立模块,通过加密狗对子系统进行授权控制。支持自定义调整模块的尺寸和位置(以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WEB管理系统功能:支持全站前端设备及应用搜索功能,支持发布新闻公告,支持常用模块记忆功能,支持HTTPS安全访问(以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

网络通讯模块:

出口网关:

标准1U设备,非X86多核硬件体系架构,固化千兆电口≥6个,千兆光口 ≥1个, 2个USB口;

内存≥2G,并可配置1TB硬盘;

典型配置吞吐量≥400MB,用户规模≥350终端;

为保证在多条外网线路情况下带宽的合理分配使用,设备必须支持多链路负载均衡,为防止虚假应标,需提供设备配置界面截图;

为满足数据包按照用户指 定的策略进行转发,必须支持策略路由,如:一个策略可以指 定从某个网络发出的数据包只能转发到某个特定的接口;

为满足增量(补盲)网络下实现,行为/流控/认证/VPN 等等需求,必须指出桥接模式;

内置无线控制器功能,直接管理AP,最大支持管理32个AP,对接入点支持配置工作模式、射频参数、负载均衡。支持入侵检测、Dos攻击防御,射频智能调整

支持基于应用优化、TCP优化、数据压缩、消除冗余数据的双边加速技术,提高用户的上网体验并提供功能配置截图

支持特定外部网络资源和内部特定用户的免认证功能。提供产品配置界面截图。

设备能够发现私接路由(或者共享软件等)共享网络的行为,提供产品配置界面截图

能够实时看到各级流控策略的状态:包括所属线路、瞬时速率、通道占用比例、用户数、保证带宽、最大带宽、启用状态等

支持通过抑制P2P流量,能够有对P2P软件进行限速从而避免流量浪费,提升外网带宽利用率。提供产品配置界面截图。

为方便用户远程接入,设备需支持SSL VPN,并提供200路免费SSL VPN接入授

为了可以对全网设备进行统一的可视化集中管理,要求所投路由设备支持管理平台的集中管理,能够实现拓扑呈现,实时反馈CPU内存情况,远程配置等要求实配网管平台,提供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为方便新建项目开局,要求设备支持对全网同品 牌设备进行统一的发现,并通过网关对交换、AP、AC进行集中化的调试,避免各区域分别调试的麻烦。如需要依赖于外部软件实现,需免费提供软件

为保证设备在不同应用场景达到最佳使用效果,要求设备支持一键化的场景网优功能,且场景数目不得低于五个

提供有效的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和3C认证证书复印件

POE交换机:

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电端口≥24,固化1G SFP光接口≥4个,整机最大PoE输出功率不低于370W

交换容量≥3.36Tbps,包转发率≥126Mpps];

供电设 计支持IEEE 802.3af、IEEE 802.3at、IEEE 802.3bt供电];

要求所投设备MAC地址≥12K];

要求设备支持IEEE 802.3az标准的 EEE节能技术]

为了保证交换机使用寿命,要求所投产品的端口防雷≥8KV];

设备具备适应不同终端供电需求的能力,针对不支持PoE受电的设备,可提供配套的供电适配器,满足远程供电需求];

支持基本的QinQ,支持灵活的QinQ;

支持虚拟化技术,可将多台物理设备虚拟化为一台逻辑设备统一管理;

支持专门基础网络保护机制,增强设备防攻击能力,即使在受到攻击的情况下,

也能保护系统各种服务的正常运行,保持较低的CPU负载,从而保障整个网络的稳定运行;

要求所投产品支持国际公有环网协议ERPS,并且链路故障的收敛时间≤50ms];

为了可以对交换机进行统一的可视化集中管理,要求所投交换机支持管理平台的集中管理,能够实现拓扑呈现,链路状态呈现,远程配置等,实配网管平台]

要求所投产品支持快速链路检测协议,可快速检测链路的通断和光纤链路的单向性,并支持端口下的环路检测功能];

考虑设备兼容性、项目实施、交付及售后 服务,采用与核心交换机同一品 牌。

要求所投交换机可以通过同一品 牌的网管软件实现CPU,内存利用率的查看,以

及交换机VLAN划分等功能,实配网管平台,提供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要求所投产品支持网管平台集中管理,实配网管平台,出现交换机端口状态改变、网络出现环路、交换机端口流量过阀值等问题通过微信告警推送

为方便新建项目开局,要求设备支持对全网同品 牌设备进行统一的发现,并通过网关对交换、AP、AC进行集中化的调试,避免各区域分别调试的麻烦。如需要依赖于外部软件实现,需免费提供软件

提供有效的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

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4G路由器:

为了便于路由器安装,尺寸应小于等于120mm×30mm×100mm

固化百兆以太网端口≥5个

主机面板上提供直观的4G信号强度显示

为提高设备高可靠性,设备支持-25°~ 70°工作温度

支持TD-LTE、FDD-LTE制式4G网络接入功能

支持三级故障检测与自恢复功能

整机功耗≤6W

具备电信入围许可证

具备CCC认证

4G天线:

4G短棒天线,7模,支持2G/3G/4G全频段

运营商通讯线路: 

为站内的监测数据采集、环境监测、消防安全、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的数据与省平台、局内平台对接提供链路传输保障。多运营商链路互为备份。提供一条4G的链路备份,在运营商的有线链路断开时还能有效的保障站内数据的传输。

下行带宽不少于10MB/S,上行带宽不少于10MB/s

有线线路已光缆线路为主。有线宽带数量不少于2条

4G链路根据机房所在地实际测试的4G信号强度选择信号最强的4G运营商

16.两年运营维护

1)管理考核指标

①有效数据捕集率

各监测项目数据有效性严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中的要求,详见表6。

6 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要求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数据有效性规定

SO2、NOx、NO2、PM2.5PM10、CO

年、月平均

每年至少有330个日平均浓度值,

大月每月至少有28个日平均浓度值,小月每月至少有27个日平均浓度值(2月份至少有25个日平均浓度值)

SO2、NOx、NO2PM10、PM2.5、CO

24小时平均

每日至少有20个小时平均浓度值或采样时间

O3

月有效时间_每月至少有27个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2月份至少有25个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

8小时平均

每8小时至少有6小时平均浓度值

SO2、NOx、NO2、CO、O3

1小时平均

每小时至少有50分钟的采样时间

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站点每月数据的有效性必须满足表6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要求。若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要求以单台单参数考核,所有监测参数每日至少有21个小时数据,O3参数每8小时至少有6小时数据,每缺少一个小时数据扣100元

②开机率

避免为了降低监测费用,出现人为停机的现象,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每半年出现24小时以上的停机次数应少于6次(每24小时计1次),半年内超出6次的每站次扣1万元。若确实需要停机,需提前报告,抽查发现未报告的每站次扣3万元。以半年度计算,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以单站单参数考核的停机次数超过12次,即中止与运行管理公司的合同。

③日常巡查和维护要求

 中标方应每天至少7次(8:00、10:30、13:00、15:30、18:00、20:30和23:00)检查各子站数据,每周至少两次定期或不定期巡检各个子站,对整个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进行检查。要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3013版)的要求对各个子站进行巡查,对站房外部环境、内部环境、仪器设备系统、通讯系统、防雷系统、各气路系统、外部采样系统等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仪器单元的工作状态,必须关注关键的技术参数如:仪器的光强,仪器数据的有效性,空调的工作情况,稳压电源的工作情况,室内温度湿度,采样管,PM2.5PM10加热温度,室内密封情况,室外采样头,避雷,接地等情况,数据采集器的数据是否与仪器一致,子站通讯是否正常,数据采集工控机及数据采集软件运行情况,易损耗件使用情况等。具体要求见表7、表8。未完成的每站次每项扣500元。遇到可能影响空气站运行的特殊天气情况如台风、雷电、暴雨等时,中标方应及时到达现场,并对站房及所有仪器进行常规检查,确保正常运行,未完成的每站次扣1000元;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应按要求做好相关的巡检和维护记录,没有记录或记录不完善的每站次扣1000元。对于巡视和维护中发现的问题,中标方应立即解决,并做好相应巡检和处理记录等;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向采购方负责人汇报,并以书面形式说明故障原因及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同时以备机替代运行,确保监测数据有效。未及时报告的每站次扣1000元。定期备份系统的监测数据,每月至少一次,未备份的每次扣300元。

7  常用易耗品及更换频次表

序号

项目内容

更换频次

1

钢瓶标准气体

SO2/ NO /CO/O3

按需

2

二氧化硫分析仪

滤膜

按需

3

泵膜

按需不超过1年

4

NO-NO2-NOx分析仪

各种过滤配件

按需

5

泵膜

按需不超过1年

6

一氧化碳分析仪

各种过滤配件

按需

7

泵膜

按需不超过1年

8

臭氧分析仪

各种过滤配件

按需

9

泵膜

按需不超过1年

10

PM10、PM2.5分析仪

纸带

按需

11

泵维修包

按需

12

主路和旁路过滤器

按需

13

雨水分离器滤芯

按需

14

1405DF滤膜及冷凝器滤膜,干燥管

按需

15

零气发生器

活性炭

按需

16

氧化剂

按需

17

泵维修包

按需

 

8  检查内容及要求

序号

检查对象

具体要求

1

站房设施管理

⑴进一步完善各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子站房的管理制度。

⑵空气自动监测子自动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流程规范明确,严格遵守站房管理制度和安全须知。

⑶站房内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⑷巡检人员每15天为站房打扫一次,保持站房内整洁,做到物品堆放有序,无明显积灰。

⑸控制好室内温度,特别是夏季注意站房内外温差以防止冷凝水现象产生。

⑹巡检时检查空调运行情况,若遇空调机坏,应及时修理,并启用备用空调。

⑺巡检时应做好避雷、接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并上报采购方。

2

中心计算机检查

⑴中心计算机巡检周期为正常情况下每天1次。

⑵检查中心计算机与各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的数据传输情况是否正常。

⑶对空气自动监测子站数据采集器的时钟和日历设置进行检查,若发现时钟和日历错误应及时调整。

⑷如系统具有远程诊断功能时,应远程检查各空气自动监测子子站仪器的运行状况是否异常。

3

系统运行维护

(1)定期或不定期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进行巡检。

(2)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巡检人员每次到子站应做好仪器运行状态记录,站房辅助设施运行记录。

(3)在运行维护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确保备机的完好,以备使用。

(4)每周对点式仪器进行一次零点检查和仪器测量量程75%-90%范围取一跨度点的标点(如仪器性能变差应缩短检查周期)。如果零点误差小于0或大于+2%,标点误差大于正负5%,则先对仪器系统进行检修,必要时进行校准,并做好记录。检查气体分析仪器采样过滤膜的污染情况,每周至少更换一次,保留滤膜并标记存储和记录以备可能研究。

(5)每次巡检对零气发生器和动态稀释仪进行检查是否正常、稳定,并做好记录。校准系统所需的氧化剂和净化剂每半年更换一次。

(11)在运行维护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确保颗粒物监测仪备机的完好,以备使用。

(12)一般情况下至少每半年对采样总管和采样支管进行一次清洁,检查采样气路是否有破裂,是否过于潮湿,并及时采取措施,检查采样总管是否有加热并确认加热是否正常。

(13)每次巡检应检查钢瓶气压力,将读数记录在点检表内。与上次压力比较,看压力是否有异常变化。若有异常变化应检查是否漏气。

(14)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应检查各仪器示值与数据采集仪所显示的数值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应及时修正。

(15)每3个月至少清洗1 次空调过滤网,防止尘土阻塞空调机过滤网影响运行效率。

(16)检查子站内耗材存量是否足够两个月使用,如不够则做好记录并尽快补充。

(17)注意观察子站周围可能影响监测结果的活动,并做好记录在反馈工作表中(如:建筑活动可能使颗粒物浓度上升,有关沥青的工作能使SO2浓度上升)。

(18)每次巡检需实地现场拍照记录,用于用户方监管。

4

质量控制

⑴质量审核支持性文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⑵配合用户方做好质量审核工作,质量审核为每年两次;质量审核内容视用户方要求而定,在用户方无明确要求的情况下质量审核的内容有:

a对分析仪24小时零点和标点检查。

b对分析仪响应时间检查。

c对分析仪到指 定值重复性检查。

d对分析仪进行多点线性检查。

e对分析仪进行模拟输出检查。

f对分析仪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检查。

g对测尘仪进行主、辅流量、传感系数进行修正。

h对所做工作均有记录,仪器运行情况做到一机一卡,将记录汇总后形成报告形式交用户方。

注:对年中已进行大修的仪器,因检修结束均要做以上工作,所以在年终不再做以上工作。

5

标准物质,器具的管理

⑴中标方负责各项标准气体,保证使用的标准气体是在有效期内,每次更换气体后将标准物质证书归档。

⑵各流量测量装置应按规定进行量值传递并附记录。

⑶标准膜的校准采用百万分之一天平校准。

⑷标准滤膜应存放在干燥缸内。

⑸所有涉及运维中使用的耗材、配件的原件和使用件均需妥善保存,可查。

① 据质量要求   

    发现1次虚假监测数据扣5000元,发现2次虚假监测数据,采购方有权辞退中标方。

中标方需按表9至表12要求做好质控项目,未完成的每站次每参数扣100元。各分析仪性能质量控制目标详见表7~表11。

                                                                      9 精度检查目标

参数

控制极限

SO2, NO2、NOx,O3CO、PM10采样流量、PM2.5采样流量

±5%

10 跨度检查目标

参数

运行评价指标

警告极限

控制极限

SO2, NO2、NOx,O3CO

所有级别跨度

±3%

±5%

PM10、PM2.5

传感器校准常数

±2.5%

±5%

泄漏流量

主要

≤0.05L/Min

≤0.10L/Min

流量准确度

全部

±2.5%

±5%

11 气体分析仪质控项目及频率表

项目

仪器名 称

频率

方法与要求

零点检查

SO2/ NO-NO2-NOx /CO /O3

每周1次

手工

多点校准

SO2/ NO-NO2-NOx /CO /O3

每季度1次

a.手工。

b.进行5点(包括零点)校准。

精度检查

TE(SO2/ NO-NO2-NOx /CO /O3

每月1次

手工

准确度审核

SO2、NO、NO2、O3、CO、PM2.5、PM10

每年1次

手工

气体动校准仪质量流量的校准


每年一次


钼炉的转化率

NO2

每年一次


零气发生器纯度检查


有条件的每年一次


                       12  PM10PM2.5质控内容及频率表

项目

频率

方法与要求

流量校准

每1个月1次

a.使用可追溯的流量传递标准。

b.确保相对误差≤±5% 。

质量标准校准

每半年1次

a.使用可追溯的质量校准膜。

b.校准值应不超出标准值的±2%。

采购方每年对空气站进行仪器性能考核,发现不合格的,每站每参数扣除1000元,上级监测站对空气站进行仪器性能考核及数据比对工作发现不合格的,每站每参数扣除5000元。

⑤监测数据审核、上报及异常情况报备

中标方应按规范要求,每天按时完成福清市空气数据审核与上报,同时要执行国家环保部实行实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要求。未按时完成每站次扣除1000元

发现异常数据,要具体分析是仪器故障还是空气污染。有出现空气污染可能的,要以环境快报的形式及时报采购方。出现异常数据,没有及时查明原因报告采购方的,每站次扣除1000元。

⑥运营服务质量保证

为保证运营服务质量,采购方将按委托合同的考核指标每月对中标方进行考核并核算该月运行管理及维修费。签订合同后如果其中任何1个月考核扣款超过当月运行管理及维修费金额的30%,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⑵维修考核指标

① 土建部分

土建部分(包括站房、站牌、内装饰、电、绿化、消防和防雷设施等)的所有物品皆由中标方负责维修或更换。一周内无法修复的,采购方可自行更换或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运行管理及维修费中扣除

② 自动监测系统相关设备

相关设备(如仪表、UPS、仪器防雷、数据传输、软件平台等)出现故障,要求及时调查并找出故障原因。24小时内修复或更换有故障的设备,恢复正常运行状态,能够连通并正常上传数据。通信中断,数据传不到环境自动监测中心的点位,要赴点位现场维护,并及时联系通信公司协助解决通信故障。中标方负责维修好仪器,无法修复的,应及时更换新机;一周内无法修复的,采购方可自行更换或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运行管理及维修费中扣除

③预留不少于30%的两年运营所需的备品备件,见表13。如有使用造成备品备件不足30%的,需在两个月内补齐,否则采购方有权暂停支付运行管理及维修费

13 预留的备品备件名 及数量

仪表

备件及耗品名 称

数量(个)

仪表

备件及耗品名 称

数量(个)

二氧化硫分析仪

滤膜等配件

30

氮氧化物分析仪

滤膜等配件

30

泵膜

2

泵膜

3

毛细管

2

采样泵

2

采样泵

2

制冷系统

2

24V电源

2

流量计

2

测量板

2

臭氧发生器

2

灯座

2

压力计

2

检测器

2

PM2.5测尘仪

年消耗包

3

紫外灯

2

泵年消耗包

2

一氧化碳分析仪

滤膜等配件

30

前置换大器

2

泵膜

2

主板

2

采样泵

2

光浊度计

2

相关轮

2

β射线线源

2

马达

2

PM10测尘仪

年消耗包

2

测量板

2

泵年消耗包

2

臭氧分析仪

滤膜等配件

15

前置换大器

2

泵膜

2

主板

2

采样泵

2

光浊度计

2

相关轮

2

β射线线源

2

气象五参数

风向风速转轮

2

数集采集器

主板

2

主板

2

CF卡

2

多种气体校准仪

标气流量计

1

采集卡

2

零气流时计

1

零气发生器

活性炭

2

电磁阀

1

氧化剂

3



泵维修包

3

数据采集器

数据采集器

2

标气

SO2、NO2、CO、O3

每参数各1瓶(或套)

 

③ 器故障期间,中标方必须以相应设备进行替代运行监测。

⑤中标方累计3次未能履行上述维修责任的,采购方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中标方需赔偿采购方一个季度的运行管理及维修费,该费用将从运营费中扣除。

⑶运营服务成果要求

中标方需按照表7~表12要求内容,定期向采购方提交空气自动站的运营报表或报告。

①每季维护结束后15日内提交监测数据季度报表。

②监测站性能检查改善报告,每年配合性能检查计划分梯次汇整,内容包含:

综述

各监测子站参数达标结果总结

各监测子站质控任务总结表(数据获取率,校准执行等)

各监测子站站点突发事件说明

各监测子站校准结果,工作记录和控制图

各监测子站精度校准结果表

各监测子站附录维修工作表及测试报告

结论与建议

采购方所规定其他条目

⑷运营服务结束要求

合同结束前20日内,中标方须提交各监测子站运营状况总结报告,对于未修复的仪器,中标方须于合同结束时完成修复,双方对各子站站房设备和仪器性能进行验收,并经采购方确认后结案。报告内容包含下列各项:各监测子站仪器运行情况总结;各监测仪器可能潜在的问题及建议;气体使用状况;仪器故障未修复状况;PM10PM2.5采样滤膜使用估算;灭火器有效期限;站房安全危害与改善状况。

⑸管理要求

①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拥有管理自主权,但没有对外经营权,也不得委托给第三方运营管理。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方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②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方制订的操作规范和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理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及必要维修,保证系统及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采购方提出的运行管理和维修考核指标要求。中标方必须接受采购方代表提出的各项指令,接受采购方代表的检查和考核。

③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承担仪器设备的保管责任。中标方必须遵守安全保卫制度,配备专职看守人员,配齐专用安全、消防等器材,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因为中标方的保管责任导致仪器设备的丢失,中标方应按照设备原价值赔偿或恢复原状。

④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承担安全、消防等所有生产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中标方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⑤不论何时,中标方都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中标方按照采购方的要求,进行报告和传输有关的监测数据,均不得向外界传递任何监测数据。

⑥人事管理

本项目所需管理、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均由中标方负责派出。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应符合其投标时拟派人员要求。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拥有用人自主权,有权在计划数内招聘、辞退和奖罚员工。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用人用工制度和劳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进行人事管理;采购方对中标方员工人身安全、劳资纠纷概不负责。

⑦财务管理

中标方的财务管理范围是对本项目委托管理过程所发生的管理费用的财务管理。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对本项目财务管理进行单独列账核算,采购方有权对中标方本项目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⑧本项目委托管理过程中需经采购方审核同意事项

派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中途更换。

项目运行管理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

固定资产的增添、外购及维修费用支出等。

项目人员数量的增减。

监测参数的增减和监测分析方法的变更。

⑨筹备及移交

委托合同生效后7天内,中标方向采购方提交运营工作计划。

委托合同生效后7天内,采购方向中标方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两年期满时,保证系统及各参数仪表正常运行,中标方向采购方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包括两年期间的运行记录档案。

⑩遇到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中标方应提前派人巡查做好防范工作,降低自然灾害对空气自动站的影响

?上级领导来空气自动站参观视察的,中标方要做好场地卫生,配合采购方做好接待工作.在上级部门(监测站以上)对子站的检查、考核、参观等活动中,如果上级部门对子站提出意见,对监测站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属于中标方方责任的,每次扣款2000元;在兄弟单位部门对子站参观、交流过程中,由于中标方的原因,对监测站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每次扣款1000元

?两年运营管理期间,如果采购方要改造或升级监测系统的,计量部门的检定或检测,中标方有义务配合工作

?中标方可根据本项目要求确定详细培训方案,并委托本项目设备厂家或采购方对中标方进行技术培训,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⑹运行管理及维修费的支付

①签订合同后即正式进入委托管理阶段,在委托管理期间,采购方将按委托合同的考核指标规定每月对中标方进行考核,中标方的运行管理和维修考核指标未达到采购方规定的要求时要扣除相应费用

②据每个月考核结果,采购方按半年支付运行管理费,在每个半年期开始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半年的费用。两年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财产移交手续后,采购方付清余款

③标方承担的有关费用

中标方所提供的运营服务费用应包括日常运营工作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耗材、易耗件、备品备件、交通费、维修费、网络通讯费、水电费、管理费、场地费、保险费、人工费和颗粒物(PM2.5PM10)比对监测人工费等。

仪器损坏需更换零部件的,低值零部件(单项不超过人民币壹仟元)由中标方直接负责更换;其它零部件由中标方提前向采购方申请,经采购方认可后方可更换。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运营服务两年(自2020年10月至2022年9月),期间,若因监测事权上收至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则运营期限至监测事权上收之日终止,终止该合同执行。
3、交付条件:招标人验收合格后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要求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0 合同项目通过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部分合同款的90%。
2 10 质保期一年到期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部分合同款的10%。

7.2运营支付方式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运营款的25%

根据每个月考核结果,采购方每半年支付运营管理费,在第二个半年开始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半年运营管理费。

2

运营款的25%

根据每个月考核结果,在第三个半年开始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半年运营管理费。

3

运营款的25%

根据每个月考核结果,在第四个半年开始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半年运营管理费。

4

运营款的25%

根据每个月考核结果,在运营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最后六个月的运营管理费。

 

8. 安装和调试

8.1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对安装地及环境的要求,在设备安装调试前,应对采购方安装场地、环境及前期工作进行确认。

8.2 仪器到达采购方后,中标方应在收到采购方通知后一星期内,派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8.3 中标方应负责将系统所须各种软硬件设备、工具和材料按合同中规定的具体条款运送到用户要求的现场,负责各系统的组合、安装、调试、系统开通、试运行,系统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方使用,整个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本次投标中。

8.4 由中标方负责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中标方应在仪器到达采购方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如因中标方原因造成延期,所造成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如制造商委托其代 理商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投标书中指明,且中标方要对其所提供的仪器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

8.5 中标方应负责将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接入福清市现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控平台。

9. 技术资料、工具、备品备件要求

9.1 技术资料要求 

中标方应在投标时向采购方提供完整的原版技术资料复印件一套,内容包括产品彩页原件、使用说明书、通讯协议说明书,质控手册,维修手册、常用易消耗品单价以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等,进口设备须提供中英文说明书及电子版,所有安装软件。具体如下:

(1)技术说明书

(2) 安装手册,并协调好站房土建等

(3) 中英文操作手册(详细的系统操作和维护手册及使用手册,英文资料应该为原版)

(4) 维修手册

(5) 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6) 所有仪器、设备及站点监控最新版本的安装软件

⑺合同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9.2 专用工具

中标方应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注明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内容,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9.3 消耗品及备品备件

中标方应提供设备使用手册上所列的保证一年正常运行所需的消耗品及必须的备品备件,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10、采购项目验收

中标所供仪器或设备,应按产品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仪器设备必须通过计量部门的检定或检测,各项指标必须达到产品设 计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自动站系统安装完成后,按照《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和相关仪器技术参数要求试运行正常后进行验收。试运行期满后,由中标方组织由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管委会、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中标单位和省、市 级相关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中标方编制验收报告。

11.质保期和售后(或运营)服务要求

11.1 质量保修期限:中标单位应对此次采购的设备提供一年质量保修期,终身维护;保修期限自仪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量保修期由中标单位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免费负责所有设备及零配件的包修、包换。

11.2 中标方有责任对所供应的仪器进行维护或维修,并承诺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每年至少一次免费的定期巡检),以上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

11.3 中标方,应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的故障情况或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务用户方。若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监测数据异常,中标单位应在故障后三小时内,通过远程技术排除故障,若需要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的,中标方工程师应能在故障发生后的2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1小时内修复;若无法在1小时内修复的,应及时提供相应设备进行替代运行监测。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用户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各投标方可视自身能力在报价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2.技术培训

中标方应免费为采购方提供器设备操作及维护的培训服务。根据投标货物特点及技术要求,中标方应对采购方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有关设备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保养等方面进行技术培训,直至使受训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现场培训由中标方负责在设备安装现场对采购方技术、管理人员组织技术培训。

13.运营服务期限及合同执行

服务期限:两年(自2020年10月至2022年9月),期间,若因监测事权上收,则运营期限至监测事权上收之日终止,终止该合同执行。

14. 其它要求

14.1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参数以及主要部件产地,并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产品彩页技术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4.2投标方生产、经 销的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14.3招标文件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14.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所投主要设备的产地、数量、单价和合价等

14.5.中标方必须组建有较强的空气自动站运营维护团队(不少于3人),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技术人员培训制度。中 标 后,应指 定本项目经理人,要有1人(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日常运营及质量管理。

14.6中标方必须提供技术服务专线电话,电话响应时间为1小时;一般故障,到达现场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之内,要求及时调查并找出故障原因。

14.7中标方须承诺在中 标 后签订中标合同前,在福州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并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中标方未按承诺内容设立机构的,采购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取消中标资格。

14.8中标方必须具有机动车辆用于运营服务,并承担车辆运行一切费用。

14.9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或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发出全市污染预警时,应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要求的情况下,中标人每年需提供不少于5天的元洪投资区区域内时空污染物的分布走航图,并出具主要污染源的组分解析。

14.10投标方须对以上14.4~14.8点的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及规定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承诺、承诺内容或证明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投标无效。

14.11除不可抗力外,中标方如果不能达到上述14.4~14.9点的要求,采购方则有权单方面终止委托合同的履行,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终止前3个月的运营管理费用。

14.12该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亦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合同。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