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
备案编号:A-11031-GK-202009-B2166-CZX
招标编号:[350100]CZX[GK]2020010
采购人: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代理机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11031-GK-202009-B2166-CZX。
2、招标编号:[350100]CZX[GK]2020010。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本合同包。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强制性要求或认证 | 招标文件有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明材料(如3C、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30号
联系方法:87620946
13、代理机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4#楼3层302室
联系方法:0591-86216748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977845 | 9778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投标人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需单独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按投标报价低的确定中标人;若报价相同,则按技术部分得分高的确定中标人;若还相同,则按商务部分得分高的确定中标人;若还相同,则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的补充说明: 1.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供应商质疑书模板”填写并以现场递交的形式递交完整的书面质疑书及相关作证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将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办法处理。 二、电子化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保证金验核阶段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 (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阶段 电子投标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的情形。 三、投标人针对“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可无须提供开户许可证,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 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强制性要求或认证 | 招标文件有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明材料(如3C、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标处理。 |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及技术商务部分中均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招标文件中以★标示的条款出现负偏离的。 |
明细 |
---|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标处理。 |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明细 |
---|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出现负偏离的。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符合性条款。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按投标报价低的确定中标人;若报价相同,则按技术部分得分高的确定中标人;若还相同,则按商务部分得分高的确定中标人;若还相同,则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对小型、微型企业(含民营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技术性能和功能 | 51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功能配套情况以及对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及要求》各项技术要求的响应承诺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51分,标注“▲”号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计10项),其他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21分(共计100项),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带“★”号技术参数不允许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参数为一项,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 |
对现有信息系统及建设需求的熟悉程度1 | 3 | 考察对福建现有福建公安警务工作平台的熟悉和理解程度, 对系统总体架构、主要功能、逻辑部署情况进行描述,根据阐述详尽、描述完整,并能提供系统主要功能界面截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并评分,描述全面、截图完整的得3分,完整但存在部分不合理不详尽的得1分;有遗漏缺失或描述不合理、不详尽的得0分。 |
对现有信息系统及建设需求的熟悉程度2 | 3 | 考察对现在有福建公安单点登录的熟悉和理解程度,要求执法管理中心系统要能与现有福建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实现单点登录,方案设计合理、阐述详尽的得3分;完整但存在部分不合理不详尽的得1分;有遗漏缺失或描述不合理、不详尽的得0分。 |
对现有信息系统及建设需求的熟悉程度3 | 3 | 考察对现有福建省执法办案统一管控平台、验收平台、数据回写标准接口的熟悉和理解程度, 对平台主要功能等进行描述,并对按福建省公安厅标准回写相关数据进行方案阐述,根据阐述详尽、描述完整,并能提供系统主要功能界面截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并评分,描述全面、截图完整的得3分,描述较全面但截图缺失的得1分,描述不够全面且无截图或虽有截图但未描述的得0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综合实力1 | 1 | 投标人获得资信评级机构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AAA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若提供银行出具的证书,还应提供基本户资料),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综合实力2 | 3 | 投标人具有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本证书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综合实力3 | 1 | 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二级的得0.5分;一级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综合实力4 | 1 | 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得0.5分;一级资质的得1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综合实力5 | 1 | 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项目经理的得0.5分;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1分。须同时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材料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售后服务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具体的服务承诺、服务管理、服务流程及维护计划等,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最详细的得3分,方案较详细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 7.2 | 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的优惠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参与优惠评审。 1、投标产品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的将给予相应评标项总分值一定幅度的加分。 具体优惠幅度如下: (1)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在20%-50%(含50%) 之间的,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3)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 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2、节能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 3、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二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4、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规定,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并按下列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属于清单内产品的完整有效证明材料:提供所投产品在品目清单目录页(标注出其所在清单的位置),以及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加分。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次项目为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信息化工程建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技术规格、数量和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价比的产品前来投标。希望投标人以精良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贵公司的实力。
注:1.采购标的以“◆”标示其核心产品;
2.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以“★”标示其内容;
3.重要参数以“▲”标示其内容。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采购清单
品目号 | 编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1 | 1 | 办案区信息化工程设备 | 1 | 批 | |
1.1、办案区轨迹跟踪系统 | |||||
1.1.1 | 定位基站 | 16 | 个 | ||
1.1.2 | 电子腕带 | 24 | 台 | ||
1.1.3 | 发卡器 | 1 | 个 | ||
1.2、办案区监控系统 | |||||
1.2.1 | 原监控移位 | 29 | 台 | ||
1.2.2 | 拾音器移位 | 29 | 台 | ||
1.2.3 | 200万星光级日夜型半球网络摄像机 | 4 | 台 | ||
1.2.4 | 400万红外网络云台高清半球 | 4 | 台 | ||
1.2.5 | 拾音器 | 8 | 台 | ||
1.2.6 | 监控硬盘(4T) | 14 | 台 | ||
1.2.7 | 32路8盘NVR | 2 | 台 | ||
1.2.8 | 专用电源 | 5 | 台 | ||
1.2.9 | 专用电源 | 16 | 台 | ||
1.3、报警系统 | |||||
1.3.1 | 总线报警主机 | 1 | 台 | ||
1.3.2 | 报警模块 | 1 | 台 | ||
1.3.3 | 声光报警器 | 1 | 台 | ||
1.3.4 | 报警按钮 | 8 | 台 | ||
1.3.5 | 控制键盘 | 1 | 台 | ||
1.4、入区登记区(等待区、受立案中心) | |||||
1.4.1 | 全景摄像机 | 1 | 台 | ||
电源适配器 | 1 | 个 | |||
1.4.2 | 二代身份证读卡器 | 1 | 台 | ||
1.4.3 | 10.1寸手写指纹签名板 | 1 | 台 | ||
1.5、人身安全检查室区(安全检查区) | |||||
1.5.1 | 手持金属探测器 | 2 | 个 | ||
1.5.2 | 智能储物柜 | 1 | 套 | ||
1.6、信息采集区 | |||||
1.6.1 | 网络摄像机 | 1 | 台 | ||
1.7、尿检室(尿检指认区、尿样区) | |||||
1.7.1 | 全景摄像机 | 1 | 台 | ||
电源适配器 | 1 | 个 | |||
1.7.2 | 特写摄像机 | 1 | 台 | ||
支架 | 1 | 个 | |||
电源适配器 | 1 | 个 | |||
1.7.3 | 实验台 | 1 | 台 | ||
1.7.4 | 冷藏柜 | 1 | 台 | ||
1.8、讯(询)问室 (4间讯(询)问室) | |||||
1.8.1 | 审讯业务设备 | 1 | 套 | ||
1.8.2 | 同步录音录像主机 | 4 | 台 | ||
1.8.3 | 音频主机 | 4 | 台 | ||
1.8.4 | 手写指纹签名板 | 4 | 台 | ||
1.8.5 | 窗口对讲机 | 1 | 个 | ||
1.8.6 | 嫌疑人座椅 | 4 | 张 | ||
1-2 | 2 | ◆办案区软件建设(核心产品) | 1 | 批 | |
2.1 | 办案区软件平台 | 统一工作门户 | |||
入区登记 | |||||
人身安全检查 | |||||
随身物品保管柜及手环 | |||||
一体化信息采集 | |||||
尿检业务 | |||||
分配等候室 | |||||
分配讯(询)问室 | |||||
讯(询)问业务办理 | |||||
嫌疑人辨认 | |||||
归还手环 | |||||
电子台账管理 | |||||
出区登记 | |||||
1-3 | 3 | 案件管理区软件开发服务 | 1 | 批 | |
3.1 | 案件管理区软件平台 | 执法审核审批 | |||
智能预警 | |||||
案件综合分析 | |||||
案卷管理 | |||||
智能化开柜功能 | |||||
一屏式监管 | |||||
1-4 | 4 | 接口平台建设与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1 | 批 | |
1-5 | 5 | 案件管理区信息化工程设备 | 1 | 批 | |
1-6 | 6 | 管理一体机 | 1 | 台 | |
1-7 | 7 | 电视机 | 2 | 台 | |
1-8 | 8 | 多功能一体机 | 7 | 台 | |
1-9 | 9 | 服务器 | 1 | 台 | |
1-10 | 10 | 刻录机 | 1 | 台 | |
1-11 | 11 | 高拍仪 | 1 | 台 | |
1-12 | 12 | 高速扫描系统 | 1 | 台 | |
1-13 | 13 | 二维码打印机 | 1 | 台 | |
1-14 | 14 | 二维码扫描仪 | 1 | 台 |
(二)技术要求
智能设备及软件:办案区信息化工程设备、办案区软件建设、案件管理区软件开发服务、接口平台建设与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案件管理区信息化工程设备、管理一体机、电视机、多功能一体机、服务器、刻录机、高拍仪、高速扫描系统、二维码打印机、二维码扫描仪。
1、办案区信息化工程设备
1.1 办案区轨迹跟踪系统
1.1.1 定位基站:高精度定位基站,实现办案区内公共走廊、房间精确定位。
1.1.2 电子腕带:电子腕带,涉案嫌疑人腕带佩戴使用,2.4G复合125K、13.56M三频合一;RFID&蓝牙二合一;具备防水、防拆卸功能。
1.1.3 发卡器:桌面式发卡器,用于腕带及胸卡授权。
1.2 办案区监控系统
1.2.1 原监控移位:原监控移位
1.2.2 拾音器移位: 原拾音器移位
1.2.3 200万星光级日夜型半球网络摄像机:
1)最大分辨率和帧率≥1920×080@25fps,支持H.265/H.264编码;传感器靶面尺寸需≥1/2.7英寸,内置电动变焦镜头,电动变焦范围≥2.7-12mm;最低照度彩色≤0.002 Lux,宽动态范围≥120dB;
▲2)支持走廊模式,开启走廊模式后,监控画面可90°旋转并自动调整宽高比(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3)具有人脸检测功能,抓拍模式可设置为离开后抓拍、实时抓拍、间隔抓拍,并根据所选模式存储人脸较好的一张图片,图片不小于40×40像素(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4)支持记录系统操作、配置操作、数据操作、事件操作、异常状态、用户管理、清空曰志8种类型的日志信息。可按照主类型、次类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搜索日志,主类型有全部类型、报警、异常、操作、信息五种类型;次类型可在主类型限定范围内按功能细分搜索的日志范围(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5)字符叠加(OSD)功能支持在视频图像上叠加28行字符,字符可选择项包括通道名 称、时间、日期等,字体、颜色、位置、闪烁、滚动效果可设置,需具有≥1个RJ45网口、≥1对音频输入/输出接口、≥2对报警输入输出接口、≥1路BNC模拟输出,支持Micro SD卡存储;需支持PoE供电,具有DC12V电源输出接口;内置红外补光灯,红外补光距离需≥20米;防护等级需≥IP67。
1.2.4 400万红外网络云台高清半球:
1)靶面尺寸≥1/3英寸,内置变焦镜头,变焦范围≥3-12mm;采用高效红外阵列,低功耗,照射距离最远≥50m;支持≥4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视频输出支持2560×1440@25fps,分辨力≥1200TVL;
▲2)当人进入警戒区域后,设备可发出白光警示、声音警示,并启动智能跟踪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3)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5Lux,黑白≤0.005Lux;水平旋转范围为0°~35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为0°~90°;支持≥300个预置位,支持≥35条巡航路径,支持≥7条的模式路径设置,支持预置位视频冻结功能。支持区域遮盖功能,支持设置≥24个不规则四边形区域,可设置不同颜色;支持自动定位、断电记忆功能;支持IP地址访问控制功能,支持定时抓拍或报警联动抓图上传ftp功能;球机应具备本机存储功能,支持SD卡热插拔,最大支持≥256GB,并支持存储卡损坏程度显示;支持对存储卡进行读写锁定,锁定后的存储卡在移动终端需要密码才能访问;支持采用H.265、H.264视频编码标准,H.264编码支持Baseline/Main/High Profile,音频编码支持G.711ulaw/G.711alaw/G.726/G.722.1;需自带支架,外壳防护等级≥IP66;需支持DC12V供电;设备具有≥1个RJ45网络接口、≥1个内置MIC、≥1个喇叭、≥1对报警输入输出、≥1对音频输入输出、≥1个SD卡槽。
1.2.5 拾音器:监听范围:5~150平方米;音频传输距离≥3000米;灵敏度≥-42dB;频率响应:20Hz~20KHz;信噪比>85dB;指向特性:全方向性。
1.2.6 监控硬盘:容量≥4T;转速≥5400RPM。
1.2.7 32路8盘NVR:
1)NVR总资源为满负载条件下的最大接入带宽≥640Mbps、最大存储带宽≥640Mbps、最大转发带宽≥640Mbps、最大回放带宽≥640Mbps。最大接入路数≥32路。可接入H.265、H.264、MPEG4、smart265、smart264、MJPEG视频编码格式的IPC。支持接入SVAC视频编码格式的IPC可通过客户端显示。支持实时监测并显示系统正在进行的录像备份任务,可查看剩余录像大小、剩余时间、备份进度百分比和进度条。支持1/8、1/4、1/2、1、2、4、8、16、32、64、128、256等倍速回放录像,支持录像回放的剪辑和回放截图功能。支持RAID0、RAID1、RAID5、RAID6、RAID10、RAID50、RAID60、JBOD模式;支持一键创建RAID5阵列功能;支持全局热备功能,可指 定多块硬盘为全局热备盘;当阵列内某块磁盘发生故障,热备盘自动替换故障盘进行磁盘阵列重构。可设置未进行读写操作的硬盘、Raid组自动处于休眠状态。
▲2)支持秒级检索查看硬盘中录像文件,秒级检索录像文件中的人员、车辆、人体等活动目标,并以弹窗形式来展示活动目标关联的录像片段。(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3)支持图片文件秒级检索,秒级提取硬盘中人脸、车辆、人体等图片文件,用户可快速浏览全部通道中的图片文件。支持图表形式展示已添加的IP通道,支持自动抓拍一张图片作为IP通道封面。
▲4)支持缩略图,录像回放中,当鼠标在进度条上移动时,可自动显示该时间点附近的视频画面图片。(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5)支持实时监测并显示系统正在进行的录像备份任务,可查看剩余录像大小、剩余时间、备份进度百分比和进度条。
6)支持即时存储和回放功能,可回放设备断电、断网前一秒的录像。支持录像续传接收功能,接入具有断网续传功能的网络摄像机,当设备与摄像机之间网络中断并恢复后,可自动接收摄像机内存储的视频图像。支持远程管理IPC功能。支持对前端IPC批量远程升级;支持远程对IPC的参数配置修改,支持IPC的参数配置到其他通道。支持双系统功能检查,检测到一个系统异常时,可从另一个系统启动,并恢复异常系统。具有≥2个HDMI接口、≥2个VGA接口、≥2个RJ45网络接口、≥2个USB2.0接口、≥1个USB3.0接口、≥16路报警输入接口、≥8路报警输出接口,可内置≥8块SATA接口硬盘。
1.2.8 专用电源:铝合金外壳,输出12V/29A;具备短路,过载保护。
1.2.9 专用电源:铝合金外壳,输出15V/10A;具备短路,过载保护。
1.3 报警系统
1.3.1 总线报警主机:
1)专业级总线制网络报警主机,应支持≥8个板载有线防区,可扩展至≥256个。
2)应支持≥4个板载触发器输出,可扩展至≥256个。支持两条总线,每条可达≥2400M(RVV2*1.5mm2),支持星型、树形、手牵手总线拓扑,总线无极性。支持通过网络、电话线方式上传报警数据。支持≥8000条报警事件记录,≥2000条操作日志和≥1500条。管理记录,支持远程搜索查询事件日志。支持≥8个子系统和≥1个公共子系统。支持≥2组独立的以太网接警中心、≥2组独立的电话接警中心。支持防区报警、系统状态事件联动输出,发生/恢复事件和时间可灵活配置。支持≥32个LCD键盘,包括≥1个全局键盘和≥31个子系统键盘。支持外置蓄电池,蓄电池电压实时监测,主辅电源可自动切换。支持AC 220V电源供电,≥1路12V/1A辅电输出。支持警号输出、键盘电源、辅助电源防反接和过流保护。
1.3.2 报警模块:支持≥1路防区输入;可输出≥1组常开(NO)和常闭(NC)继电器开关量信号。
1.3.3 声光报警器:12VDC 压电警号,防火ABS阻燃外壳,声压(VDC):110±3。
1.3.4 报警按钮:紧急按钮面板式(适合86底盒)钥匙复位, 无钉孔, ≥86*86*32mm
1.3.5 控制键盘:支持≥80*25mm大屏显示;支持LED显示系统实时状态;支持LCD显示自定义防区名 称;支持上下翻页查看事件信息;支持背壳双面防拆;支持刷卡布撤防,但刷卡不支持消警功能,卡片数量由主机限制,目前网络主机最大可添加≥32张卡片;支持连接遥控器进行远程布撤防,键盘最多所能支持的无线遥控器数量由主机决定,最多支持≥32个遥控器;支持双向遥控器,遥控器LED显示操作结果;可针对单防区进行布撤防;通过操作命令,在键盘上可显示GPRS信号强度;支持在线编程;支持防区状态实时显示。
1.4 入区登记区(等待区、受立案中心)
1.4.1 全景摄像机:
1)视频输出支持≥2560×1440@60fps;支持≥4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6Lux,黑白≤0.0003Lux;支持水平手控速度≥60°/S,云台定位精度为≥±0.1°;水平旋转范围为0°~350°,垂直旋转范围为-5°~90°;支持300个预置位,支持30条巡航路径,支持7条以上的模式路径设置,支持预置位视频冻结功能;信噪比≥58dB,网络延时≥90ms;动态范围≥106dB,照度适应范围≥135dB,宽动态能力综合得分≥130;
▲2)支持≥IK10防暴等级(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3)支持人数异常检验,可通过IE浏览器在监视画面中设置1个检测区域,当检测区域中告警人数达到设置的阈值且满足按照报警模式设置的条件时,可触发报警。支持剧烈运动检验,可通过IE浏览器在监视画面中设置1个检测区域,当检测区域中人员剧烈运动时可触发报警,灵敏度可设。支持攀高检测,可通过IE浏览器设置最多9段的折线段,当人员攀高超过设置的折线段高度时可触发报警。支持检出两眼瞳距20像素点以上的人脸图片,人脸检出率不小于99%。支持单场景同时检出不少于30张人脸图片,并支持面部跟踪。
4)电源适配器:1.25A.100-240V AC输入,12V DC输出,输出功率15W。
1.4.2 二代身份证读卡器:
1)设备具有以下接口:LAN≥1、WiF≥1、USB、喇叭扬声器、I/O输出≥1、I/O输入≥1、红绿双色LED状态灯、开关机键≥1、RS485≥1。设备采用Android系统,双屏设 计,≥10.1英寸LCD触摸显示屏+10.1英寸显示屏,分辨率≥1280*800。
2)设备内置身份证阅读器,支持通过身份证内照片与现场抓拍人员照片比对,进行身份核验;支持通过拍照提取护照、驾照等其他证件照片与现场抓拍人员照片比对,实现人证比对身份核验。设备采用高清双目相机(可见光摄像头≥1,红外摄像头≥1),最大分辨率≥1920*1080,上下调节角度可达38°,适应强光、逆光、暗光等条件的人脸识别。
3)支持存储≥100000名黑名单人员,抓拍照片容量10000张,本地记录(刷脸刷卡)存储容量≥10000条。支持在0.001lux低照度无补光环境下实现人脸识别。设备支持比对结果通过语音及文字提示,对于比对结果支持自定义文字,自动转换为语音播报。设备支持本地黑名单信息比对,并可将本地黑名单事件,黑名单事件信息可上传平台。
4)支持本地非明文存储比对结果、身份证信息及抓拍人脸照片;支持非明文上传比对结果、身份信息及抓拍人脸照片等至管理中心;支持断网续传离线记录非明文数据功能;设备对USB导出数据(事件记录及人脸等)应采用非明文方案。设备支持视频、图片、文字形式的广告播放;可在广告区域选择多种预设模板,适用温度范围:-10℃-50℃。
1.4.3 10.1寸手写指纹签名板:
1)CPU≥四核1.8GHz;系统内存≥2 GB DDR.3;存储≥16GB;支持最大128GBTF卡扩展;支持WIF&BT;支持整机芯片级加密,支持国密算法;分辨率≥1280x800
亮度≥250cd/m2;对比度≥500:1;色质量24位真彩;支持5点触控;无故障点击次数≥100万次;支持电磁感应方式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压感;电子签名最高读取速率≥220点/秒;支持无源电磁笔;
2)人像鱼眼:摄像头 传感器尺寸:1/3;分辨率2048x1536;像素 ≥300万;帧率15fps(2048x1536),30fps(1920x1080);水平角度:76度,垂直角度:180度;
3)公安部指纹仪:传感器类型 半导体电容式;传感器尺寸 ≥23.0*35.0mm;有效图像尺寸 ≥12.8 *18.0 mm;图像大小 256*360pixel;图像分辨率 508dpi;比对方式 1:1 /1:N;认假率(FAR)<0.0001%;拒真率(FRR)<1%;通讯方式 USB信号传输。
1.5 人身安全检查室区(安全检查区)
1.5.1 手持金属探测器:外形尺寸:≥410mm(长)x 85mm(宽)x 45mm (高);
电源: 标配充电电池,9V方块电池需自备;频率: 约25KHz;电压:9V;净重:400G(不含电池);使用温度: 使用温度: -20℃— +55℃。
1.5.2 智能储物柜:联网模式:与局域网联接,可做近端或远程操控。规格主柜12个,柜格≥2424mm*1800mm*450mm,柜体深灰色,柜门白色,国标1.0.3。输入AC220V/50Hz,输出DC12V/3A。支持IDAS接口,并提供sdk开发包或接口协议。副柜2个尺寸:≥1210*1800*450(宽*高*深)。柜格:12个柜格,柜体深灰色,柜门米白色,柜门中空放置透明亚克力板。
1.6 信息采集区
1.6.1 网络摄像机:
1)视频输出支持≥2560×1440@60fps;支持≥4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6Lux,黑白≤0.0003Lux;支持水平手控速度≥60°/S,云台定位精度为≥±0.1°;水平旋转范围为0°~350°,垂直旋转范围为-5°~90°;支持300个预置位,支持30条巡航路径,支持7条以上的模式路径设置,支持预置位视频冻结功能;信噪比≥58dB,网络延时≥90ms;动态范围≥106dB,照度适应范围≥135dB,宽动态能力综合得分≥130;
2)支持≥IK10防暴等级。支持人数异常检验,可通过IE浏览器在监视画面中设置1个检测区域,当检测区域中告警人数达到设置的阈值且满足按照报警模式设置的条件时,可触发报警。支持剧烈运动检验,可通过IE浏览器在监视画面中设置1个检测区域,当检测区域中人员剧烈运动时可触发报警,灵敏度可设。支持攀高检测,可通过IE浏览器设置最多9段的折线段,当人员攀高超过设置的折线段高度时可触发报警。支持检出两眼瞳距20像素点以上的人脸图片,人脸检出率不小于99%。支持单场景同时检出不少于30张人脸图片,并支持面部跟踪。
1.7 尿检室(尿检指认区、尿样区)
1.7.1 全景摄像机:
1)视频输出支持≥2560×1440@60fps;支持≥4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6Lux,黑白≤0.0003Lux;支持水平手控速度≥60°/S,云台定位精度为≥±0.1°;水平旋转范围为0°~350°,垂直旋转范围为-5°~90°;支持300个预置位,支持30条巡航路径,支持7条以上的模式路径设置,支持预置位视频冻结功能;信噪比≥58dB,网络延时≥90ms;动态范围≥106dB,照度适应范围≥135dB,宽动态能力综合得分≥130;
2)支持≥IK10防暴等级。支持人数异常检验,可通过IE浏览器在监视画面中设置1个检测区域,当检测区域中告警人数达到设置的阈值且满足按照报警模式设置的条件时,可触发报警。支持剧烈运动检验,可通过IE浏览器在监视画面中设置1个检测区域,当检测区域中人员剧烈运动时可触发报警,灵敏度可设。支持攀高检测,可通过IE浏览器设置最多9段的折线段,当人员攀高超过设置的折线段高度时可触发报警。支持检出两眼瞳距20像素点以上的人脸图片,人脸检出率不小于99%。支持单场景同时检出不少于30张人脸图片,并支持面部跟踪。
3)电源适配器:1.25A.100-240V AC输入,12V DC输出,输出功率15W。
1.7.2 特写摄像机:
1)最大分辨率和帧率≥2560x1440@25fps,视频压缩标准需支持H.265/H.264。传感器靶面尺寸需≥1/2.7英寸,内置电动变焦镜头,电动变焦范围≥2.7-12mm;最低照度彩色≤0.005 Lux,宽动态范围≥120dB。支持走廊模式,开启走廊模式后,监控画面可90°旋转并自动调整宽高比。
▲2)具有人脸检测功能,抓拍模式可设置为离开后抓拍、实时抓拍、间隔抓拍,并根据所选模式存储人脸较好的一张图片,图片不小于40×40像素(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3)支持记录系统操作、配置操作、数据操作、事件操作、异常状态、用户管理、清空日志8种类型的日志信息。可按照主类型、次类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搜索日志,主类型有全部类型、报警、异常、操作、信息五种类型;次类型可在主类型限定范围内按功能细分搜索的日志范围。
4)字符叠加(OSD)功能支持在视频图像上叠加28行字符,字符可选择项包括通道名 称、时间、日期等,字体、颜色、位置、闪烁、滚动效果可设置,需具有≥1个RJ45网口、≥1对音频输入/输出接口、≥2对报警输入输出接口、≥1路BNC模拟输出,支持Micro SD卡存储。
5)需支持PoE供电,具有DC12V电源输出接口。内置红外补光灯,红外补光距离需≥20米;防护等级需≥IP67,防暴等级需≥IK10。
6)支架:枪机弯管吊装大支架(带万向节),外形尺寸(mm):≥175(L)×100(W)×400(H)。
7)电源适配器:1.25A.100-240V AC输入,12V DC输出,输出功率15W。
1.7.3 实验台:≥1600mm*800mm*800mm三层。
1.7.4 冷藏柜:518L以上卧式;额定耗电量:1.29Kwh/24h;冷冻能力:34kg/24h;能耗等级:1级能效;电源性能:220V/50Hz。
1.8 询/讯问室 (4间讯(询)问室)
1.8.1 审讯业务设备:对视频进行实时查看和录像查询、回放、视频联网、电视墙等基础视频功能;业务资源管理、权限等;通过接入视频会议终端、审讯主机,实现派出所与看守所远程提讯,远程签名;提供指挥室对讯询问室进行语音、文字指挥的功能。
1.8.2 同步录音录像主机:
1)采用7寸触摸屏,可实现实时视频预览、主机硬盘录像回放及光盘录像回放;可实现显示主机刻录状态、硬盘信息、刻录剩余时间、内存使用率、异常检测标识等;支持在液晶屏上控制设备,完成一键刻录,参数配置等操作;基本规格满足:≥6个SATA接口、≥3个VGA接口、≥4个HDMI接口、≥2个RS-232接口、≥4个RS485接口、≥4个USB接口、≥2个千兆以太网接口、≥8个报警输入、≥4个报警输出接口、具有≥4个RCA音频接口、≥2个3.5mm MIC接口;最大支持≥8路2560×1440分辨率IPC接入;
▲2)采用H.264或H.265压缩技术,画中画通道分辨率可达4K,单画面通道分辨率可达≥1920x1080;支持≥两路4K高清HDMI输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片头信息,支持案件编号、案件名 称、自定义信息等自动生成片头信息叠加于视频画面;
3)支持≥4个SATA硬盘接入,每个SATA口容量支持10T以上硬盘,支持raid0、raid1、raid5、raid10;支持单通道双光盘同时刻录、双通道双光盘刻录、单通道双光盘轮流刻录等功能;支持按光盘时间和按审讯码率两种刻录方式,刻录时间可选1至12小时;支持刻录过程中实时监测显示已刻录进度和光盘剩余时间;支持光盘不间断刻录,在更换光盘时设备具有缓存机制,支持刻录光盘出错后,界面提示刻录失败,放入新光盘实时追刻,数据不丢失;
▲4)长时间审讯提醒功能,对超长时间审讯提示,11.5小时和12小时分别提醒;支持运行状态显示与自动维护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具备电源、刻录、回放、打点、切换按钮,支持一键式开始/结束审讯,切换画面,回放,打点;支持生命体征仪接入,支持在画中画通道视频中实时显示体征仪波形数据以及血压、心律、血氧、呼吸等数据信息,显示位置可调节,可在画中画通道录像回放中查看相关信息。并可设置生命体征信息报警阈值。异常检测功能,支持审讯刻录异常、硬盘错误、网络断开、IP冲突、录像异常、非法访问的异常报警检测与上传审讯记录支持本地查询,并可选择恢复重新刻录到光盘上;具备权限的用户支持对本地案件信息及视频删除;证据展示功能,支持≥2路本地展示(HDMI或VGA输入)和1路远程证据展示。
1.8.3 音频主机:
ATbox数字音频主机,可接入模拟、数字音频信号并实现混音、增益、回声抵消、环境噪声过滤等功能。支持同时输入1路数字MIC、1路卡农MIC、2路幻象MIC、3路Line In和2路Audio In,支持同时输出3路Line Out和1路Audio Out。
1.8.4 手写指纹签名板:
1)CPU≥四核1.8GHz;系统内存≥2 GB DDR.3;存储≥16GB;支持最大128GBTF卡扩展;支持WIF&BT;支持整机芯片级加密,支持国密算法;分辨率≥1280x800
亮度≥250cd/m2;对比度≥500:1;色质量24位真彩;支持5点触控;无故障点击次数≥100万次;支持电磁感应方式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压感;电子签名最高读取速率≥220点/秒;支持无源电磁笔;
2)人像鱼眼:摄像头 传感器尺寸:1/3;分辨率2048x1536;像素 ≥300万;帧率15fps(2048x1536),30fps(1920x1080);水平角度:76度,垂直角度:180度;
3)公安部指纹仪:传感器类型 半导体电容式;传感器尺寸 ≥23.0*35.0mm;有效图像尺寸 ≥12.8 *18.0 mm;图像大小 256*360pixel;图像分辨率 508dpi;比对方式 1:1 /1:N;认假率(FAR)<0.0001%;拒真率(FRR)<1%;通讯方式 USB信号传输。
1.8.5 窗口对讲机:
通过对讲设备使民警与执法对象的对话能够在玻璃隔断后清晰进行。最大通话距离:1.5km以下(含1.5km);材质:全铝合金箱体。
1.8.6 嫌疑人座椅:
椅架采用优质实木,经烘干、除虫等处理;油漆采用优质环保油漆;优质五金配件。
1、办案区软件建设(核心产品)
2.1 案件管理区软件平台
2.1.1 统一工作门户:统一发布、管理平台的所有信息和功能,实现用户的。统一访问登录,能对工作界面进行个性化配置,并能整合平台的门户。和应用功能,为平台统计信息等数据提供统一的发布平台;包括:访问控制管理、界面定制、统一展现、栏目管理等子模块。
2.1.2 入区登记:人员入区信息登记,身份识别,人证比对,与执法办案系统自动比对复用。
2.1.3 人身安全检查:人身安全检查,登记信息,身体表面特征、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伤害情况。
2.1.4 随身物品保管柜及手环:自动分配随身物品保管柜和智能手环,腕带会和相应的储物箱关联起来。
2.1.5 一体化信息采集:通过对接人员基础信息一体化采集仪,可直接获取采集信息,并在平台生成信息采集相关台账记录。
2.1.6 尿检业务:进入尿检信息采集状态,尿检结果出来后,放在拍照固定区域进行拍照,系统自动把尿检结果相关信息填入尿检结果报告中,结合其他完善性信息生成尿检结果报告,保存在系统中,支持现场打印功能。
2.1.7 分配等候室:等候室管理,等候室分配,LED管理,等候室监控,特殊监控(同案分离、男女分离、未成年分离)。
2.1.8 分配讯(询)问室:讯(询)室管理,讯(询)室分配,管理员均可通过系统自动对等候室的嫌疑人分配讯(询)问室。
2.1.9 讯(询)问业务办理:讯(询)问电子笔录制作,控制房间门口显示屏显示房间使用状态、使用人等信息,全程音视频将被记录并且可以刻录光盘,视频智能分析的融合,对办案区各种异常行为的分级分类预警、实时报警处理。
2.1.10 嫌疑人辨认:新增辨认拍照和检索已拍摄照片的功能,可通过拍摄时间、拍摄人信息对照片进行查询检索,可使用案管中心对照片进行打印。
2.1.11 归还手环:归还手环,结束使用,生成完整的办案区轨迹数据。
2.1.12 电子台账管理:系统对嫌疑人信息、物品登记图片、活动轨迹等数据统一生成电子台账即人员登记表。
2.1.13 出区登记:临时出区管理,出区审批,出区取物,刷智能手环,随身物品保存柜打开对应的保管格,管理员取出随身物品托盘,放在固定拍照区域进行拍照,嫌疑人领取个人随身物品,生成《办案场所使用情况登记表》,签字确认登记表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3、 案件管理区软件开发服务
3.1 案件管理区软件平台
3.1.1 执法审核审批:基于执法办案系统开展文书审核审批。
3.1.2 智能预警:监督结果信息和提醒信息:案卷超期预警、办案区异常预警涉案人员的攀高、倒地、徘徊等异常行为展示。
3.1.3 案件综合分析:对询(讯)问业务进行实时的音视频监控,指导询(讯)问室民警的操作和规范要求。
3.1.4 案卷管理:案卷信息管理,二维码生成,智能物联案卷材料存取柜。
3.1.5 智能化开柜功能:远程开柜或主办民警使用数字证书自助存取。
3.1.6 一屏式监管:一屏展示案件警情态势、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处置情况。
4、 接口平台建设与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4.1 接口平台:数据接口使用权限须由公安局向上级单位,福州市公安局和福建省公安厅的科通部门申请,中标单位按标准规范实现对接,实现和现有福建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的单点登录。具体接口如下:信息查询及复用接口、电子笔录数据接收接口、缉毒尿检信息数据接收接口、省厅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统一管控平台接口、单点登录对接。
5、 案件管理区信息化工程设备
5.1智能案卷柜:主柜一个,规格:≥1210×1800×450(长高深),12个柜格;冷轧板0.8厚度;三种支持开锁方式,分别是IC卡、二维码扫描、业务软件控制,有显示屏;副柜3个;规格:≥1210×1800×450(长高深),12个柜格;冷轧板0.8厚度。
6、 管理一体机
6.1 智能设备统一接入管理一体机
1)智能设备统一接入管理一体机: 软硬一体化服务器,为各智能设备与业务软件系统进行控制对接;2U机架式服务器;配置一颗CPU;32G内存;1TB硬盘;集成四块千兆网卡;支持4个以上USB接口;支持INDOWS/LINUX操作系统安装,300W电源;主要实现功能如下:
对办案区定位设备的定位信息采集并对定位数据进行存储以及与业务系统数据交互、对比;
对智能物品储物柜的不同开柜方式进行控制并将数据记录存储到业务系统;
对身高体重足长采集仪数据收集,并与警综数据进行交互比对;
智能案卷柜开柜数据与业务系统存储、交互;
智能控电系统与业务系统对接,处理智能控电系统的开关、数据记录;
对系统运行进行监控,日志存储能够达到问题精准处理;
执法管理中心智能设备统一接入管理;
执法管理中心智能设备的准入管理、系统用户管理、系统权限管理、系统角色管理、系统操作审计安全规定管理;
执法管理中心业务系统自动化故障巡检、故障自愈、配置自动化等运维功能;
业务系统拍照功能开发开发模块。
2)两种方式: 第一种采用rtsp协议模式接口改造、调用;第二种soa模式接口改造、调用。
7、 电视机
7.1 电视机(60英寸)—案情研判室使用:60英寸,4K超高清,杜比音效,安卓手机遥控,智能网络液晶电视机。
8、 多功能一体机
彩色打印/复印/扫描,黑白打印速度:A4:18ppm,letter:19ppm,打印分辨率:HQ1200,600×600dpi,网络功能:有线网络打印,双面功能:自动。
9、 服务器
9.1 业务平台/数据库服务器
业务平台/数据库服务器:2U双路标准机架式服务器;CPU:2颗(10核,2.2GHz);内存:32G*4 DDR4,16根内存插槽,最大支持扩展至2TB内存;硬盘:4块480G SSD 硬盘;阵列卡:SAS_HBA卡, 支持RAID 0/1/10;PCIE扩展:最大可支持6个PCIE扩展插槽;网口:2个千兆电口,2个万兆光口;其他接口:1个RJ45管理接口,4个USB 3.0接口,1个VGA接口;电源:标配550W(1+1)高效铂金CRPS冗余电源 。
10、 刻录机
10.1 光盘打印刻录一体机:功能:通过同步刻录音视频设备,实现案件电子光盘化,有效节约纸张成本。支持USB接口,打印区域约120mm,支持光盘打印,包括(BD-R,DVD±R,CD-R;普通或防水可打印光盘),操作系统支持Windows 2000/XP/Vista/7,Mac OS X v10.2或更高。
11、 高拍仪
物理分辨率 2592×1944(500万像素);传感器 1/2.5'' CMOS图像色彩 RGB24位真彩;对焦方式 定焦;曝光模式 自动/手动;可拍物件类型 证件、文档、类凭证、立体实物等;拍摄幅面 A4、A5、A6、sim卡;图像格式 JPG、TIF、PNG、BMP、PDF;图片大小 彩色≤300K;黑白≤60K;图像质量 无肉眼可识别的闪烁、波纹、噪点等、常规。光线变化不影响图片质量;光源 自然光、LED辅助光源;拍摄速度 ≤1秒;产品尺寸≥341*309*400mm;产品重量 ≥1500g。软件功能:支持Windows 2000/XP/7/Vista/win8操作系统; 支持JGP、BMP、PNG、PDF、TIFF等格式可选;支持证件双面拍摄后合并为一张图像;可拍摄彩色、黑白、灰度图片;支持照片预览设置:不预览、1/4预览;拍摄幅面可设置:A4、A5、身份证、自动寻边、鼠标框选等;具备专业OCR(文字识别)功能,可一键生成word、excel、txt文档;可一键生成PDF;支持生成多面PDF;可检索PDF(附PDF制作工具)。
12、 高速扫描系统
12.1 高速扫描智能识别系统:1)扫描仪类型-要求采用ADF(自动送纸器),单面/双面,黑白/灰度/彩色模式;图像传感器:彩色CCD (电荷耦合器件)图像传感器×3;光源 白色LED灯组x 2;光学分辨率 ≥600dpi;扫描速度 ≥80ipm 彩色黑白300dpi,平板扫描速度1.7秒;纸张规格 "最小A8:50.8 x 54 mm (2 x 2.13 in.) (横向/纵向));最大216 x 355.6 mm (8.5 x 14 in.)";送纸通道 直送纸通道,减少卡纸;可纵向扫描卡片,如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等;纸张厚度 "27 - 413 g/m2 (7.2 - 112 lb.) ;*A8 大小: 127 - 209 g/m2 (34 - 56 lb.),1.4 mm 或更小(4)";电源要求 100 - 240 V交流电 ±10%;进纸容量 80张;长纸扫描 216 x 5,588 mm (8.5 x 220 in.);图像处理 "多图像输出、自动检测颜色、去除空白页、 iDTC、高级 DTC、SDTC、误差扩散、半色调、De-Screen、 图像强调、消除颜色、滤色(无/红色/绿色/蓝色/饱和度)、 sRGB输出、消除装订孔、带标签裁剪、分割图像、纠偏、 边缘修复、减少竖线、自动检测纸张大小";多页进纸检测 超声波多页进纸检测传感器 x 1,纸张检测传感器;接口 USB2.0高速接口,方便与PC对接,支持无缝链接A3平板扫描仪,在同一台电脑上操作驱动及软件 PaperStream IP (TWAIN/TWAIN x64/ISIS)及AuroraTech Edition ABBYY方絮扫描识别软件;管理模式 通过网络扫描仪管理软件,对扫描仪进行异地管理,集中监测各地扫描仪使用状况及耗材更换预警通知给管理员。
▲2)该扫描仪附带智能归档功能,可以实现所有纸质案卷材料的高速扫描,根据目录自动进行识别,自动进行归档,归档目录可以由民警进行手共调整,必须支持上传到福建省执法办案系统的扫描材料中,实现归档同步。
13、二维码打印机
13.1 二维码标签打印机:打印头解析度:203dots/inch(8dots/mm);打印模式:碳带/热敏;打印点尺寸:0.125×0.125mm(1mm=8dots);热敏片(耐磨性):30KM;脉动激发:1×108Pulses ;打印机色带。
14、二维码扫描仪
14.1 二维码扫描枪:双焦距光学控制技术,轻松扫描屏幕条码,多模式扫描,识别率高,强悍的解码能力;960*640高清晰分辨率。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30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要求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95%。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
2 | 5 | 项目保修期到后,支付合同总价5%。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
8.货物的运输、交货
8.1中标供 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将货物免费运至合同中规定的现场,并经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8.2中标供 应商必须注明供货设备的品 牌、产地、型号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所有设备应该保证使用安全、可靠。
8.3中标供 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品合格证。必须全新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所有产品须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符合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9.售 后服务要求
9.1安装调试及培训
中标供 应商负责送货上门,并负责搬运、安装、调试及培训;中标供 应商必须在本项目评估验收合格半年内免 费培训采购人至少3名人员,使之掌握使用、维护、保养技术。
9.2售 后服务
9.2.1免费质保期:
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其中货物技术参数中有特别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免费质保期内本设备所有部分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中标供 应商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同一档次的零部件。
9.2.2免费质保期内,2小时以内响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派人员上门维修;如不能维修,中标供 应商应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给采购人代用。
9.2.3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供 应商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因采购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中标供 应商免费上门维修,采购人承担维修设备配件费用。
9.2.4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认可的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供 应商承担。质保期内如物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供 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9.2.5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 后服务承诺。
9.3验收标准及方法
9.3.1验收标准
9.3.1.1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供 应商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中标供 应商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9.3.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中标供 应商出厂检验、到货验收、试运行和最终验收四个阶段。
9.3.2出厂检验
中标供 应商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验收,应按仪器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产品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采购人指 定的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以及原装品 牌设备的证明资料或文件。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9.3.3到货验收
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中标供 应商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对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中标供 应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9.3.4试运行
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中标供 应商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设备转入为期一周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中标供 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和中标供 应商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9.3.5最终验收
设备试运行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中标供 应商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供 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0.技术资料
货物交货的同时,中标供 应商应随货物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以下技术资料:
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产品验收标准;
技术说明书;
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专 利证书(若有);
保修手册等有关资料;
11.专用工具
中标供 应商应将设备的所有配件、随机工具等随设备交付给采购人。
12.知识产权
中标供 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中标供 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时不受任何专 利或版权等方面的侵权困扰,如出现类似纠纷,中标供 应商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单位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13.违约责任
13.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3.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3.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3.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4.其它要求
本招标文件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