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0年三农服务中心和林业科技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JGSWFWZX-GK-202008-B3311-IDN

 

           招标编号:[350181]MY[GK]2020019
                   

 

 

 

 

                                                           采购人: 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0年三农服务中心和林业科技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JGSWFWZX-GK-202008-B3311-IDN

2、招标编号:[350181]MY[GK]2020019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B.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其他政策:无。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关于“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描述修改为“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投标人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玉屏街道一佛路114号

联系方法:0591-85232248

13、代理机构: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95

联系方法:0591-87719667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物业管理服务 3(年) 9,995,616.0000
9995616 9995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100万元] :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 :0.45%。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 号:1000 5379 1580 0100 01。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关于“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描述修改为“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投标人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明细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在技术或商务评审时,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三、商务条件”的要求。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或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技术符合性
明细
属于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的。

商务符合性
明细
属于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的。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详见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F2.1服务内容响应 31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规定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得31分,有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项扣0.11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F2.2管理特点和采用的管理措施 2 根据投标人通过对本物业建筑架构、配套设施、服务业态等方面进行分析,综合其布局、功能上的特点,列出管理上的难点,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落实本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工作安排布置的相应响应机制和措施,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方案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F2.3管理模式及管理目标 2 根据投标人拟定的服务定位及管理目标,在合同期内应取得怎样的社会效率、经济效率,其质量考核标准以国家职能部门和当地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文件为依据,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方案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F2.4组织机构及人员培训和管理 2 根据投标人拟定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岗位素质要求、人员管理及培训管理、留人措施等,以保障项目优质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方案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F2.5日常管理-1 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方案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F2.6日常管理-2 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环境管理服务方案,主要含保洁、绿化、四害消杀、病虫害防治等管理,但不局限于岗位职责、作业流程、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人员配备、工作时间、应急预案等,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方案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F2.7日常管理-3 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档案建立与管理,应按标准化、电子化建立档案管理流程,根据投标人的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的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方案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F2.8日常管理-4 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含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约束各方的公共管理制度),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方案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F2.9日常管理-5 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日常管理方案的描述情况、人员辞退、离职、脱岗等原因导致缺编的管理预案,并对临时人员到岗时限、正式人员到岗时限做出承诺,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方案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F2.10拟派项目管理人员-1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并具有物业管理5年或以上经验的得3分;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并具有物业管理3年或以上不足5年经验的得2分;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并具有物业管理2年或以上不足3年经验的得1分。 注:须提供项目经理的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从事物业相关工作的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少包含:项目中标公告及业主出具其参与该项目的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本项配备人员不得与评分项中其余持证人员重复得分)
F2.11拟派项目管理人员-2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保安队长为退伍军人、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在此基础上,具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保安队长5年或以上经验的得3分, 具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保安队长3年或以上不足5年经验的得2分, 具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保安队长3年以下经验的得1分。 注:须提供保安队长的以下证明材料: 1、退伍证复印件; 2、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从事物业相关工作的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少包含:项目中标公告及业主出具其参与该项目的证明材料); 5、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本项配备人员不得与评分项中其余持证人员重复得分)
F2.12团队实力-1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保安员中同时具备退伍证及保安证,每提供1人得0.5分,满分3分。 注:须同时提供保安员退伍证及保安证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本项配备人员不得与评分项中其余持证人员重复得分)
F2.13团队实力-2 1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电工,持有高压电工证的得1分。 注: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本项配备人员不得与评分项中其余持证人员重复得分)
F2.14工作计划及绩效考核管理 2 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及物业管理方案编制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管理等方面的目标、方案、措施,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方案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F2.15节假日、重大活动责任及人员承诺 2 根据投标人承诺“每逢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有关检查,按要求无条件增加人力物力,延长保洁时间,做到人员、时间、效果三到位,确保物业管理和日常保洁不出纰漏”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F2.16协助项目“文明单位”建设 1 根据投标人协助本项目发挥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积极作用,结合项目特征编制创建周期内具体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相关措施,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1分,方案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F2.17物资装备配置方案 1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物资装备配置方案的描述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物资种类配备齐全、数量充足的得1分,方案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物资种类配备较齐全、数量较充足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F2.18智能化管理 2 拟投入本项目的智能化物业管理系统(自主开发和外购均可)具有投入使用成功案例的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书或专利证明复印件,外购的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已使用案例的业主方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F3.1体系认证 3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F3.2信誉 1 投标人获得AAA资信等级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F3.3 保险 2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投标人为在管的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购买有效期内保险(包括公众责任险或物业管理责任险),且责任赔付限额≥100 万元 的,每提供 1 份得 1 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相关在管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投保相关项目保险单及保险费支付发票复印件,未同时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F3.4荣誉 3 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获得过地市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的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同一年度同一奖项不重复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F3.5本地化 3 考虑到本地企业熟悉本地情况,服务响应时间短,沟通交流方便,应急处理能力强,可到现场监督检查等优势,投标人总公司或分公司在福清的或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在福清设立分公司得3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人总公司或分公司在福清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办公场所证明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在福清设立分公司的须提供相关承诺函;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F3.6工会 1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有成立工会的得1分,满分1分。 注:须提供相关批文或回复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
F3.7企业党支部建设 1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有成立党支部的得1分,满分1分。 注:须提供上级党组织的相关批文或回复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
F3.8业绩 3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同类项目,且单份合同总建筑面积达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相关项目中标公告网址及截图、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验收报告复印件,未同时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本项不与F3.9重复得分。
F3.9用户评价 3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同类项目获得业主单位优秀或者满意评价的,每提供1份得1分,满3分。 注:须提供相关项目中标公告网址及截图、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业主单位盖章的满意度证明资料,未同时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本项不与F3.8重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一)本次招标采购的服务主要用于2020年三农服务中心和林业科技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福清市三农服务中心和林业科技中心中心大楼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洋浦村福人大道和清宏路交汇处。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3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21平方米,地下车位180个,地面车位80个,其中绿地面积4000平方米。1至3层为行政服务窗口,4至20层为办公区域。中心配套功能设施有: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乘客电梯,大小会议室,技防监控系统等。

(二)投标人报价中员工的最低工资不含五险,员工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最新的《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投标人须如实为员工缴纳五险,且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缴纳的标准。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公布变更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五险或其它福利、津贴的,从其规定。在合同期间若相关规定有变更,中标人须按新政策有关规定准执行。

(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包含本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员工薪资、员工社保费、服装费、年终奖金、法定假日补贴、通讯费、低值易耗品、保洁工具费、垃圾清运、清杀费(含屋顶和地面水池清洗费)、不可预见费(员工意外事故赔偿等)、公司佣金、税费等一切费用,未说明的视为包含在报价内。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四)服务期限:三年(采取1+1+1模式即合同履约后满12个月,由业主方根据招投标文件对物业进行考核(即业主满意度调查,需达到90%以上)。考核结论合格的,由双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委托服务范围与内容

    1)中心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报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泵房、水箱、楼内消防设施设备、智能化监控设备、供配电系统等

    2)中心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具体包括:主楼、裙楼除办公室外的全部面积(含公共活动室、接待室)、天台、地库和围墙内的大楼周边用地保洁;玻璃幕墙一年清洗一次,垃圾收集清运(包含垃圾分类)

    3)中心的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等

    4)中心的公共秩序维护: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安排保安员在采购人指 定的区域执勤。维护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进出人员管理和消防报警等。

5)建立本中心物业基础档案和日常运作档案管理工作。

6)中心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培训、管理本项目各基层员工,做好中心各项业务(包括事务和人等)的安全保密工作。

7)中心公共部位的强弱电系统维护。

8)中心给、排水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9)中心内外设施的的运行、维护管理。

10)中心电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11)中心消防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12)中心内外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13)中心变电室、发电机组系统的的运行、维护管理。

14)中心空调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15)中心车库、车场和交通秩序的管理。

16)中心的书、报、邮件收发管理。

17)中心报修值班、对维修人员的监督及机房的保洁。

18)中心的综合会议服务。

19)中心公共部位的绿化服务

20)中心的食堂管理。 

21)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其它事项。

★如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设备、设施损坏,中标人应如实赔偿。

    2、物业人员配置清单

后勤保洁、保安人员配置要求:人员结构情况表及工作要求(总人数为70人)

工种

人数(人)

保安员

21

保安队长

1

保安副队长

2

保洁员

16

保洁队长

1

接待员

7

食堂管理员

2

餐厅主管

1

厨师

1

洗菜工

6

园林绿化工

2

水电工

3

消监控员

3

楼管员

2

收发员

1

物业经理

1

合计

70

★接待员和食堂管理员需要由采购人考核把关、统筹调配使用,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须满足采购人需求。接待员和食堂管理员工资参照统计局当年(当年最新数据未更新的参照前一年度)福建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3、物业主任职责

1)接受中心的领导并全面负责物业的日常工作

2)严格按照物业合同及实际需要,协助行政处开展好日常后勤保障;负责对物业人员的调度、使用,督查下属物业人员对所交代任务完成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汇报中心领导

3)负责物业档案的收集和存档,定期向中心领导汇报

4)完成中心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4、安全防范服务

中心大楼1至3层为行政服务窗口,4至20层为办公区域,人员混杂、流动人口大,对人身财产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安全防范工作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是重中之重。

保安人员采取站岗执勤与巡逻值勤相结合的方式,防止和制止任何危及或影响物业、采购人(物业使用人)安全的行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服务范围

服务标准

1、辖区内的公共秩序维护管理

2、车辆停放管理

3、人员、物品进出管理

4、公共设施和消防监控设施的检查管理

一、保安部的主要任务

负责管区内的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参与社会联防,维护管区内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和交通秩序。

二、保安部队长的职责

1、对整个管区范围内的安全赋有组织领导的具体责任,制定保安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部各项工作,定期对本部员工进行考核。

3、组织传达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指示,对重大案件事故亲自组织调查、处理。

4、负责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

5、负责制定本部保安人员的各项制度及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保安业务知识培训及保安技能训练。

三、保安员职责

1、保安员上岗必须穿着制服,佩带装备,端正仪容;纠正违章时先敬礼,必须做到以礼待人。

2、值班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认真检查设备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领导,确保管区的安全。

3、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设法抓获。

4、值勤过程中要勤巡查,要有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岗位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消防器件的位置及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时能正确进行处理。

6、值班期间,对岗位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载。

7、遇到紧急、突发性重大事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按规定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误班、漏班。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做好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的宣传工作。

10、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四防”或发生在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

11、把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送保卫部门。

四、保安员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管区、保安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4、注意仪容整洁,讲究文明礼貌。

5、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零食;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看书报;不准做其他与值班执勤职责无关的事。

6、不准包庇坏人,不准贪污受贿,不准徇私舞弊。

7、不准擅自带人进单位。

8、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9、不准利用娱乐之便作变相赌博。

10、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时必须请假。

五、保安员交接班制度

1、接班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薄上记录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交班的保安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向接班保安员交代、移交清楚。

3、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管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4、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5、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员在离开岗位前,在登记薄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6、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没有发生问题,则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

六、各治安班的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1、监控室监控员:

(1)监控室24小时严密监视保安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保安就地处理,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随时汇报变动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并记录好当班的监控情况。

(2)24小时保持与各保安班的通讯联系。

(3)接待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规行为并做好处理记录。

(4)及时检查保安器材和监控设备(包括通讯器材)的使用性能,做好保养和及时更换工作,保证其在工作中的正常使用。

(5)出现紧急情况时,利用对讲机进行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

(6)做好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案件处理报告的书写。

(7)要记录当班的监视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提前做好上岗准备,按时接班、着装严整;做好交接班手续,无遗漏、无差错、哨位设施无损坏、无丢失,勤务登记准确及时内容清楚,如实记录和反映情况;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交接班以后,上一班打扫完卫生后才能离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也不准带亲戚朋友在工作场所聊天、嬉笑打闹;上班时精神集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岗位,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发生可疑情况,严密监视,同时通知该区域保安和报告上级,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2、中心保安班:

(1)严格按着装要求着装,做到着装整齐,佩戴齐全,准时上岗。

(2)值班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笑打闹、看书报、吃东西、睡觉,不准听收音机和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

(3)严密注意进出中心的人员,形迹可疑,衣冠不整者,保安人员有权制止其进入。

(4)对带有危险物品进入中心的人员,保安员要严格检查并登记,或由保安员代为保管。

(5)值班人员要经常上、下楼巡逻,中心入口处(大厅)保证24小时有人执勤,另一人上下巡逻,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及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应严格监视,及时汇报。

(6)执勤中要讲文明、讲礼貌,处理问题要讲原则、讲方法,态度和蔼,不急不躁,以理服人。

(7)熟悉楼层消防设施的布局、设置,经常检查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并与消防中心严密配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认真做好执勤记录,不准代他人填写,接班人员未上岗前,不准下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3、门卫保安班:

(1)着装整齐、佩戴齐全,按规定上岗交接班。

(2)执勤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笑打闹;不准看书报杂志、吃东西、睡觉或进行其他与执勤职责无关的事。

(3)执勤中要讲文明、讲礼貌,不刁难辱骂群众,处理问题要讲原则、讲方法,态度和蔼,不急不躁。

(4)认真检查出入车辆,指挥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停放在指 定位置,不准乱停乱放,确保通道畅通无阻,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5)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及闲杂人员、小商贩进入管区。

(6)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作详细记录,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7)执勤中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要追究当班保安员的责任。

(8)积极配合其他班组的保安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好管区的大门。

4、保安巡逻班:

(1)实行24小时监视和巡察,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2)对于形迹可疑的人进行证件检查,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3)对于带出管区或在管区起卸的较大的物品,要检查单位证明,个人证件,与物主单位联系核实,并予以登记。

(4)制止管区范围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5)制止在管区范围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的工作。

(6)接到住户的报警,要立即向监控室汇报,并立刻前去现场处理。

(7)看管好管区范围内的车辆,防止撬盗车事件的发生。

(8)指挥并监视好管区范围内的行驶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9)监视管区范围内的物业,及时消灭火灾隐患。

(10)回答访客的咨询,必要时为其向导。

(11)协助解决入驻单位遇到的其他困难。

5、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服务范围

服务标准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公共卫生间、地下车库、地面停车场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养护和运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电梯、热水机组、高低压配电设备、生活、消防水泵、消防设施设备等

3、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理、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标志等

4、附属配套设施建筑和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

1、配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维护和运行人员均应持证上岗。

2、建立规范完善的配电运行制度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实行24小时运行和维护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

3、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妨碍市容和观瞻。

4、无违章装修,无乱搭建,无乱张贴悬挂等。

5、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档案和资料齐全、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6、房屋及公用设施保持良好,公共楼梯、走道、天台、大厅等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现象。

7、房屋结构保持完好,外观保持整洁,有破损的及时报采购人确认并安排修缮,保证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达到100%

8、道路平坦通畅,停车场、棚、房及其他公共场所(地)、建筑小品、雕塑等完好无损。

9、路灯、通道照明等公共照明设施完好,完好率达95%以上。

10、配电设备、电梯和中央空调系统运行安全、正常、保养状况良好,各种运行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记录齐全,并归档保存。

11、配合专业队伍对电梯、中央空调进行维护保养。

12、及时保养维护应急备用发电机,可随时启动并有完善的管理和试运行制度。

13、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业主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

14、建立给排水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设备和管道系统状况良好。

15、按规定定期清洗二次供水、蓄水设备,设备及周围环境整洁,保证二次供水卫生达到标准,无二次污染。

16、消防设施设备每天巡查一次,每月全面检查维保一次,报警功能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7、负责公共场所的电子钟的校对、音响的管理、保洁和播放。

18、负责每天抄水电表度数。

19、铁栏栅、消防设备除锈、上防锈漆,中心铁栏栅、消防设备每年除锈、上防锈漆1/年,油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保洁服务

服务范围

工作顺序

清洁工作操作程序、频次及标准

1、负责办公楼内各层楼梯、走道等公共区域地面、墙面、天棚的清洁工作。

2、负责办公楼内信报箱、井道口、消防栓、楼梯扶车、垃圾容器、灯具等公共设备设施的清洁工作。

3、负责中心内公共卫生间、会议室、活动室的清洁工作及办公的垃圾收集(分类)、清洁工作。

4、负责办公楼公共部位的盆景花卉的浇水及清洁工作。

5、负责办公楼天台及办公楼前和东侧网点前红线范围内道路、绿化及后面暗沟的清洁工作。

6、定期做好防“四害”消杀工作。

7、劝阻、纠正违反清洁管理规定的行为。

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上班前按规定着装,并检查清洁器具是否安全、完好。

2、准备工作完毕,先将洗手间清洁干净,安放好卫生纸,更换避味球,让先到的人员方便使用,之后根据各办公室的要求,800前将物业办公室及楼内公共部位废物箱、痰盂清洁完毕后,转到室外将办公楼及网点前卫生打扫干净,830分开始进行其它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及垃圾收集工作。

3900进入楼内公共区域,清洁地面(擦拭、吸尘),仔细擦拭镜面、不锈钢器具、踢脚纸、墙面、门框及把手等部位。

4、进行公共区域花卉、活动室、会议室、明暗沟等非日常性清洁工作及循环保洁工作。

 

一、地面

1、保洁原则:夜间操作为基础,白天进行日常保洁。每周六对办公楼各层地面定期进行彻底清洗,日常保洁要求每日对地面推尘数次。

2、操作过程中,白天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避开客人和客人聚集的区域,在客人离散后,再予以补做,要重点拖擦客人进出频繁和容易赃污的区域。

3、标准:地面目视干净、无污渍、痰迹、水印、脚印,有光泽。

二、玻璃及不锈钢

1、工作前,准备好所有工具,如刮窗器、沾水毛刷、玻璃清洁剂、水桶等。

2、用活水毛刷将稀释后的清洁剂搅匀,来回涂在玻璃表面,用刮窗器按45度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及时将水刮下,最后用干抹布将四周及地下的水抹干。

3、如玻璃胶脏,则在第二部操作前,先用水涂在玻璃上,用刀片轻轻挂去表面污垢。

4、不锈钢应用绒布及专用的不锈钢清洁剂清洁,并用不锈钢油定期上光。

5、清洁频次,玻璃每月彻底清洁1次,并在每日不时检查、擦拭,遇雨天,过后按标准对照及时擦拭。不锈钢每日清洁、上光1次,经常有人手触摸的玻璃门、不锈钢把手、不锈钢扶手每日擦抹数次。

6、标准:玻璃目视干净、光亮,无灰尘、水渍、水印,不锈钢无灰尘、水迹、水印。

三、墙面、顶棚及灯具

1、用鸡毛弹子或干净的拖把轻轻拂去墙面的灰尘。

2、用干毛巾轻擦乳胶漆墙面的污迹,擦不掉的用细砂纸轻轻善掉,顶棚可用擦玻璃工具清洁。

3、灯具的擦抹由护卫员协助进行。

4、频次:每月清洁1次。

5、标准:保持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浮灰、破损、蛛网,灯具完好,表面光亮、无破损、灰尘、污渍。

四、卫生间

1、先用清洁剂清洗小便池,并及时更换避味球。

2、按顺序擦拭面盆、水龙头、台面、镜面。

3、用清洁剂清洗墙面,地面用拖把拖干。

4、配备好卷筒纸、洗手液或香皂。

5、检查烘手器是否完好,喷洒空气清香剂。

6、频次:每日4次。

7标准:卫生洁具清洁,无水迹、头发、异味,墙面四角干净、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杂物;金属器具保持光亮,无浮灰、水迹、绣斑;卫生用品齐全、无破损、空气清新。

五、公共活动室

1、按顺序擦拭窗台、窗框、门、扶手。

2、依次清洁墙面、护墙板、踢脚线。

3、擦拭茶几、桌子,皮桌椅清洁定期用皮革清洁剂保养、清洁。

4、清洁地面,喷洒适当的空气清剂。

5、频次:每两周清洁1次,会议、活动需要随时清洁。并于结束后立即打扫。

6、标准:保持室内窗、窗框,窗台干净、整洁、无灰尘、污渍、破损;保持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浮灰、破损、蛛网;地面整洁,家具放置整齐,光洁无灰尘;空调出风口干净、整洁,无灰尘、霉斑;室内各种艺术装饰挂件摆放端正,清洁无损;按要求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空气清新。

六、盆栽、花卉

1、每天从底层开始按顺序检查,养护、清洁全部花卉盆栽。

2、捡去花盆内烟蒂杂物,用喷雾器将花的茎叶轻轻擦净叶面上的浮灰,擦去花盆及托盘表面的水迹、泥点。

3、发现花草有枯萎、凋谢现象,应及时剪除或报绿化队医治调换。

4、按时适量浇水,注意不要浇水量过大致泥液从底部流出污染托盘。

5、频次:花盆及托盘每日擦拭1次,植物茎叶隔日擦拭一次,办公楼门前绿化,如气候允许,每日清洗1次。

6、标准:保持叶色翠绿、花卉鲜艳,无枯萎枝叶;花盆及托盘内无烟蒂、牙签等杂物,外观整洁完好无破损,无灰尘、泥点、水迹。

七、消杀防“四害”

1、落实预防措施,视情况佩戴橡胶手套、口罩,穿长衣、长裤。

2、按所使用药品说明,认真投放、配比药液。

3、大范围消杀活动尽量在非办公时间进行,如情况特殊需在办公时间进行的,需先通知好各办公室。

4、频次:垃圾容器、卫生间、排水池及热水器、过滤器每周消毒1次,樟脑球每季度投放一次。如遇特殊情况,视情况可适当增加消杀次数。

注意事项: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2切忌用湿手接触电源开关、插座,以防触电。

3大理石材质的地面、墙面,不能用任何酸性溶剂洗,否则将造成大理石分解。

4瓷砖禁止用碱类、盐酸类,否则将损坏瓷砖表面光洁。

5不锈钢、铝合金物品为避免腐蚀,应选用专用清洁剂或中性清洁剂清洁,并定期上光保养。

6考虑到办公室的整体环境,清洁工具必须摆放到不明显部位。

7要将办公室、卫生间、公共区域的抹布等清洁工具分开。

7、保洁员职责

1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办公楼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操作,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作息,不得串岗、不得脱岗。

3班前会在上岗前规定时间内召开,当班主管将当天工作重点和昨天出现问题传达大家,并且反馈经理。

4保洁员负责各楼层所辖区域卫生,旨在为客户提供安、暖、快、捷、便的优质服务。

5保洁员按照规范着装上岗,微笑面对每一位客户,见到客户要主动热情的打招呼。

6保洁员工作时必须做到三个坚守;坚守岗位、坚守工作、坚守职责。

7保洁员应该积极参加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并负责做好宣传工作。

8保洁员在楼层巡视时必须做到三视、三勤(眼勤、腿勤、手勤)并做好对用杂人员的拦截和询问工作,必要时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以维护中心及用户的利益。

9负责各楼层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10保洁员在接打电活时,站立姿势要规范,在规定两声内接起,超过三声的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等礼貌用语。

11保洁员负责所在楼层公共区城的清洁工作,在提供报务的过程中认真做好质量记录,做到有据可依。

12经理安排的工作要不折不扣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且作好反馈工作。

13收集信息,并做到及时、有效的反馈主管或部门经理。

14保洁服务员负责对保洁绿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填写“绿化服务检查表”。

15保洁员负责按照要求的时间控制本楼层,楼道、景观台、卫生间灯的开启与关闭,杜绝浪费。

16保洁员应该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热爱中心,节约从“一”开始。

17保洁员应该不断加强为客户服务意识,提高客户满意度。

18保洁员对楼层钥匙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钥匙管理制度执行。

19保洁员每日应严格按交接班制度作好每日工作的交接。

20每天下班前,保洁员负责该楼层设施检查,做好“四关“并将有关事宜反馈当班主管,落实后写在交接本上。

21不许保洁员将客户丢弃的东西、物品据为已有,要如实上报接照中心的规定处理。

8、人员设置

1本项目设置的人员不得少70人(其中包括物业主任、保安、保洁、维护),遇有重大会议或活动,中标人需无条件及时调整和增加保安和保洁员,以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物业主任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良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国家有关物业管理部门发给的物业管理专业等级证书;维护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必须具有国家水、电等有关部门发给的专业等级证书(低压电工证);保安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良好,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保安专业等级证书(消监控人员须同时具备消防上岗证),无犯罪记录;保洁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保洁标准高,思想素质好。以上人员要求须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龄标准且无犯罪记录。

3标人拟派的消监控员须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须提供3本或以上证书复印件,未提供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拟派的电工须持有低压电工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则投标无效

9、食堂管理

1投标人须承诺自身有餐饮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自身无餐饮经营许可证的,允许劳务外包,承包人需要有餐饮经营许可证,且可以满足采购人对餐饮服务人数(厅主管1名,厨师1,洗菜工6名,食堂管理员2名)的需求,且这些员工中的食堂管理员须有食堂管理经验,厨师需要有三级厨师三级证,其余员工均须有健康证。

2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食堂承包人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承包合同各项规定,文明服务。做好餐具、炊具、厨具等消毒、管理以及厨房、餐厅等卫生保洁工作,做好防鼠害、灭蚊蝇等工作。

3食堂卫生制度

3.1个人卫生

3.1.1厨房从业 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3.1.2从业 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均不得在食堂工作。

3.1.3为了保证卫生操作、防止病菌由人体传入食物,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被褥)。

3.1.4为保证个人卫生,上岗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

3.1.5凡备餐菜间(冷菜间)操作无论任何季节,均必须穿戴工作服、戴手套、口罩。头发不露出帽外,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最好不留长发。

3.1.6开饭前和上卫生间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卫生间。

3.1.7上岗时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3.2环境卫生

3.2.1环境卫生范围包括食堂、餐厅、仓库、开水房及周边等环境。

3.2.2环境卫生必须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3.2.3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清扫。

3.2.4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3.2.5每餐后,将餐车、餐台等及时进行清洁并用消毒液擦洗餐桌和地面。

3.2.6每天灶台墙体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每周对碗柜及餐具进行二次消毒清洁。

3.3食品安全卫生

3.3.1要拒绝加工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物;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物;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清洗、加工前先检查食品质量,对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加工。

3.3.2荤素食品分池清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盛放。

3.3.3青菜等容易残留农药的蔬菜须浸泡30分钟以上再进行洗、切。

3.3.4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应当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无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3.3.5食品充分加热,特别是肉类一定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3.3.6储存材料冰箱冷库不得存入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严禁存放化肥、农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3.3.7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

3.4餐饮具的卫生

3.4.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3.4.2须有安排专职餐具消毒员。

3.4.3须设有单独或相对立的餐具洗消场所。

3.4.4采用煮沸法、消毒柜等进行消毒。

3.4.5餐具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3.4.6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

3.4.7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

4管理规定

4.1厨房所有需购物品都必须呈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指 定人员采购。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2对配送公司配送的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4.3按时开膳,厨师应提高烹调技术,设置品种多样化,荤素搭配,改善员工伙食。

4.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4.5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其拿走供私人使用。

4.6食堂物品统一由办公室造册登记。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4.7厨房、食堂仓库等处的门钥匙应由专人专管,下班后应将门窗锁好。

4.8厨房炊事设备由使用人负责安全使用,使用人必须对设备定期进行认真检查。

4.9厨房人员每天结束使作设备后,应关闭煤气,蒸气,合上电器闸门。

4.10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

4.11不定期对食堂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设备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堂工作的安全、卫生。

4.12食堂要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其孳生条件。

4.13保证按管理处规定的作息时间供应饭菜,耐心和气,热情周到,维护用餐秩序,讲究文明用餐。

5惩罚办法:

5.1食堂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差等问题被投诉的,每被投诉一次扣承包金200元。

5.1.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承包金的30%:

5.1.1.1服务态度差,与就餐者无理争吵、打人者;

5.1.1.2不服从工作安排,谩骂领导,经教育仍不服从者; 

5.1.1.3多吃多占,公私不分者;不严格按照就餐方式执行,擅自更改就餐方式者;

5.1.1.4劳动纪律差,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全月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

5.1.1.5上班时间干私活者;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浪费或发生差错,使集体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者(情节严重者另作处理);

5.1.1.6饭菜不能确保质量,遇投诉者;

5.1.1.7对分派的工作敷衍、拖延、推诿,不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者;

5.1.1.8上下班迟到、早退或工作(劳动)时间内随意离开岗位者;

5.1.1.9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安心工作,出勤不出力者,工作上互相推诿者;

5.1.1.10饭厅、操作间餐后未及时打扫擦洗干净者;

5.1.1.11在烹饪操作间抽烟者;售饭菜时不穿工作服者;售点心不用夹或不戴卫生手套者。

5.2有下列违反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的按规定处罚 

5.2.1食堂管理不善造成一般性事故扣除当月奖励,扣承包金200元;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扣除全年奖励并扣承包金400元;造成后果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2.2凡采购、加工、出售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现一次扣承包金200元。

5.2.3生熟食品混放及生熟食具混用,发现一次扣承包金100元。

5.2.4餐具不进行消毒发现一次扣承包金50元。

5.2.5个人卫生:不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吸烟,手指甲长,工作时戴戒指、手链,炒菜时、打菜时掏耳挖鼻,发现一次扣承包金50元。

5.2.6厨房、餐厅及规定的个人卫生包干区不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发现一次扣承包金50元。

5.2.7食物中发现死虫、死苍蝇及饭菜有异味,每次扣承包金50元。

5.2.8不按规定时间灭蝇灭鼠,每次扣承包金50元。

(二)物业管理费用

物业管理费采用固定包干总价方式,该价格在合同期内不因市场或其他因素变化而调整。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公司利 润,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中标人享有或承担。

(三)付款方式

    按月度支付,由财务科根据月考评情况核算后于次月初7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款项。

    采购人月度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一次不合格扣除5%的月承包金。考核结果一年内超过5次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中标人立即退出承包经营。

入驻单位满意度调查由采购人组织,每年度组织4次,满意度调查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所调查的入驻单位认为物业服务不合格的比率超过50%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中标人立即退出承包经营。

承包经营期间,采购人考核发现及入驻单位投诉的问题,中标人应立即整改,中标人拒绝整改的,自问题发生之日起至整改到位止,按照每日500元的标准支付采购人违约金,逾期10日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聘请人员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逾期超过20日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中标人退出承包经营。


附件A

保洁组、保安组考核规程及奖罚制度

保洁服务工作考核奖惩措施

中心采取现场检查、临时抽查、随机采访、问卷征询、定点征求意见等方式,对保洁、保安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日常考核。依据事实和效益,客观评价,奖惩挂钩。

一、考核目的

    目的为了使入驻单位对保洁及保安工作满意,提高保洁员工及保安员工作积极性。

二、适用范围:

    物业保洁组、保安组全体成员。

三、物业化服务考评内容:

    中心各单位根据单位实际要求,制定各相关单位相关管理范围、要求、职责,供服务公司作为工作指引并作为检查考核内容。保洁、保安服务的项目均为中心考核内容。

四、保洁、保安服务考核标准:

    1、中心引进服务公司管理后,要求按星级宾馆标准进行管理和服务。中心的满意率95%以上,入驻单位满意率90%以上。

    2三农服务中心范围的卫生保洁:地上不见痰迹、纸屑,门窗玻璃明净,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整洁、舒适、优美的服务环境。环境卫生保洁在主要公共场所污物1处以下且出现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

    3、全面负责中心委托的规定范围的保洁、养护及保安,后勤服务综合满意率90%以上。

    4、完成根据中心工作要求制定的其它工作指标。满意率95%以上。

    5、各入驻单位内服务要求完成率100%,满意率95%以上。

    6、人力配备、设备配备、管理人员配备、承包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种技术服务标准不低于相关文件的要求。

参照(附件:办公楼保洁工作标准》、《保安员岗位职责》,具体如下:

(一)保洁绿化:

序号

项目

日常物业管理要求

考核依据

考核标准或

实施效果

1

地面楼梯绿地

每日清扫一次,每隔3小时巡扫一次,每月冲洗一次,对外窗口区域每天用地拖擦拭两遍

地面目视无拉圾杂物,无积水,梯扶手无灰尘

清洁率97%以上

2

内墙墙面

内墙面每周彻底清洁一次,每日巡扫污染处

墙面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污迹,水渍

清洁率97%以上

3

公共照明灯具

每月用清洁剂清洗擦抹一次

目视灯罩表面干净,内部无积尘

清洁率99%以上

 

4

玻璃门、窗、幕墙、各种指示牌、标识

 

每3日用清洁毛巾擦抹一次,每周用清洁剂清洗一次

无破损,目视明亮,无灰尘、污渍、无水珠,门窗框,拉手扶手无灰尘

完好,清洁率98%以上

 

5

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

每日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疏通处理;化粪池每半年清理一次;雨水井、污水井每年全面检修一次

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总数量*100%

完好率95%以上

6

排水明暗沟

每日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施工方,疏通处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完好排水明暗沟长度/排水明暗沟总长度*100%

完好率95%以上

7

公共卫生间

每日刷洗卫生洁具2次,地面每天冲洗2次,不间断的形式保洁,每天巡视更换卫生纸,洗手液,樟脑丸等一次,发现短缺及时补给。

保持卫生洁具基本整洁,无异味,卫生用品无短缺

清洁率98%以上

8

垃圾桶垃圾车

垃圾桶每日清洗1次,垃圾车每周清洗2次,消毒1次

外壁干净无垃圾粘污物,无异味

清洁率98%以上。

9

公共区域消杀

夏季每月两次其他季节每月一次

管理范围内基本无四害和白蚁

投诉率低于5%

10

园林绿化

整形造型,施肥浇水,除虫除杂草,在台风等灾害采取预防及风后维护

完好树木,盆景/树木,盆景总数*100%,完好绿地面积/绿地面积盆*100%

完好率65%以上

(二)安全保卫部分:

序号

项目

管理要求

考核依据

考核标准或实施效果

1

定岗检查

三班倒岗位

24小时在岗履行职责

无车辆随便出入,无收购、叫卖,乞讨,可疑人物进出。

车辆安全出入,有序停放

2

人员出入

在主楼底层或地库设置保安,防止不明闲杂人员进入主楼

来访人员登记,门禁系统发挥有效作业

杜绝不明闲杂人物进出

3

车辆停放管理

白天12小时流动巡岗,夜晚定时巡岗

无可疑闲杂人员接近车辆,未锁门关窗车辆或遗忘贵重物品及时通知,避免被盗事件

100%有序停放,无车辆被盗

4

办公安全

按巡逻规程24小时巡视,排除安全隐患

每两小时巡视一次,在各个楼层签到本签到,发现缺勤一次扣50元。

被盗、刑事、治安案件每年发生率1%以下

5

突发事件

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局面,迅速报告等候支援


5分钟内保安到达现场

6

楼层巡视




(三)设备设施:

序号

项目

日常物业管理要求

考核依据

考核标准或实施效果

1

供电系统

1、每天巡查1次;2、每2个星期空载试机1次,每次半小时。

正常供电小时/承包周期小时总计。

正常供电率100%.

2

照明系统

每天巡查1次,随坏随修并做好记录。维护组负责组织实施巡查、报修

完好照明灯疏散灯数量/照明灯,疏散灯总数量*100%

完好率达到99%以上。

3

中央空调系统

1、每天巡查1次

2、根据故障登记于当天进行检查报修

随时可以启动

日常运行与不定期抽查100%正常

4

消防监控报警系统

1、每天巡查2次;

2、楼层烟感工作是否正常

3、按规定进行抽检试验

报警按钮,烟感头,喷淋头随时完好。

各区域报警器及集中报警器工作保持正常。

系统全天候保持运行正常、稳定、灵敏可靠,非人为因素所产生的误报警在2%以下。

5

给水排水设备设施

1、两小时巡查一次

2、用水高峰时每半小时巡查一次小时总计。

3、每周泵轮换使用一次

4、水池一年清洗两次

正常供排水小时/承包周期小时总计。

供排水正常使用率99%以上,全年故障汉数不超过3次。经防疫站检验水质完全达标。

6

室内消防检及消防管道、轻便灭火器材等

1、每周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消防设施检查表》记录。

2、每年进行一次油漆。

3、每月试射水至少一次。

4、消防泵每星期试运行一次。

消防、安监部分有关法律规定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全天制保持正常,抽检达标率100%。

7

防避雷系统

每周巡查一遍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每季度进行一次保养。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试,每年刷一次银粉漆。

《防避雷与接地系统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系统完好率达100%。

8

道闸系统

每日巡视一遍,随坏随修并做好记录,保养周期:每月一次,每年检修一次。

《道闸系统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确保道闸正常运行率100%

9

电梯

认真进行日运行记录和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小保;每季度进行一次大保。

正常运行小时/应承担工作运行小时总计

七部同时正常运行率98%以上;四部同时正常运行率100%以上

10

其他大型及电机设备

1、重要设备责任到人。

2、认真进行日运行记录检查;

3、每月进行一次小保。

4、每半年进行一次大保。

完好的大型及重要机电设备/大型及重要机电设备总计*100%

完好率99%以上

五、保洁、保安服务考核办法:

1、中心相关科室负责对服务公司履行合同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定期考核。

2、对考核检查发现的问题,中心有权要求服务公司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如果屡犯不改,或连续三个月综合考核得分80分以下,或单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中心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

3、对服务公司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差错,或因服务不善被群众投诉等,影响政府形象的,中心有权扣罚承包管理费。

4、各项要求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要求执行考核,严格落实;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科室反馈意见予以确定。

六、对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与处罚:

    中心对承包人的服务质量采取平时抽查和月底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与监督,检查结果以百分比体现,服务质量与承包管理费挂钩,每月考评分数低于90分按处罚标准处罚,并从当月中心应付给承包人的承包管理费中直接扣除。

项目名 称

项目

标准

检查评定分数

95-90

89-85

84-75

74-60

外围清洁卫生月检查评定标准

1

广场

干净、无垃圾

30





2

地下停车场

30





3

大门平台

40





中心1至3层行政服务窗口清洁卫生月检查评定标准

1

门、窗

干净、无污迹

10





2

地面、楼梯

无污迹、垃圾

10





3

天花板

无灰尘、蛛网

10





4

墙面

无灰尘、蛛网

5





5

灯具

无灰尘、污迹

5





6

服务台、电梯

无灰尘、污迹

15





7

卫生间

无积水、洁净、无异味

15





8

等候座椅

无灰尘、污迹

10





9

垃圾桶

垃级不超过2/3

10





10

空调(运行)

过滤网定期清洗

10





4至20层为办公区域清洁卫生月检查评定标准

1

办公室

干净

10





2

地面

无污迹、洁净

10





3

天花板

无灰尘、蛛网

5





4

墙面

无灰尘、蛛网

10





5

垃圾桶

垃圾不超过2/3

10





6

电梯

无灰尘、污渍、手印

15





7

门、窗

无污迹、光亮

10





8

卫生间

无积水、洁净、无异味

15





9

灯具

无灰尘、污迹

5





10

运行空调、壁式氧气槽板

清洗过滤网、无灰尘、污迹

10





保安月检查评定标准

1

来访群众、门岗执勤

有秩、无喧哗

30





2

车辆停放秩序

有秩

20





3

安全、消防

及时、准确

20





4

安全监控

及时、完整

10





5

巡视

安全、及时

20





七、考核分值权重比

1、综合考核分值:保洁60%,保安40%。

2、月考核分值;日常考核40%,月末考核60%。

八、月考核处罚标准:

月考评总分

81-89分

76-80分

71-75分

66-70分

处罚标准

500-1000元

1000-2000元

2000-5000

5000-10000

    未按《后勤保洁、保安人员配置清单》上岗的按缺勤处罚办法:

累计缺勤人员

(人次/天)

5-30

31-60

61-90

以此类推

处罚标准

(壹人/月工资)

壹个月

 

两个月

 

 

三个月

 


     平均壹人一个月工资为:元人民币。累计缺勤人员为各个岗位缺勤人数和天数的累加。

九、季度考核中心给予三个月的工作磨合适应期,第二个季度开始考核。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均不合格,中心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 天内人员到位
3、交付条件:按合同执行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2%。说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合同总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执行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根据考核情况扣除实际考核扣款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次月7日内(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以转帐方式按月结算支付前一个月作业经费。

8、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承包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扣留中标人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若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赔偿金。

3)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必须切实可行,不得有模凌两可的说法,否则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4)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 相关责任,其中: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定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保留定标后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 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签订合同时发现,采购人还将取消其合同签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5)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