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长乐市滨江路营前港闸桥建设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7-CLSCLJ-GK-202007-B4411-ZRG
招标编号:[350182]ZRG[GK]2020007
采购人: 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
代理机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长乐市滨江路营前港闸桥建设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7-CLSCLJ-GK-202007-B4411-ZRG。
2、招标编号:[350182]ZRG[GK]2020007。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相关承诺函 | 本次采购货物所投产品中如有涉及强制3C认证的,须提供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3C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承诺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人应承诺所投产品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承诺函格式自拟)。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朝阳中路1号
联系方法:13799413389
13、代理机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街道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12B之二
联系方法:18805905321(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D区)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064000 | 2128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合同包1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评标总得分(FA)且“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则按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与招标文件其他规定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中关于“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规定“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b.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b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b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 b3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 b4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相关承诺函 | 本次采购货物所投产品中如有涉及强制3C认证的,须提供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3C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承诺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人应承诺所投产品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承诺函格式自拟)。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明细 |
---|
a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a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a6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的。 |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
a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a5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
a6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载明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
a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a8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 |
a9 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明细 |
---|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4、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5、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6、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
明细 |
---|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5、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6、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除本评标项目第(二)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注: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单独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招标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技术响应情况 | 50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功能以及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0分;带“▲”号的指标为关键性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含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截图),其他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2.项目整体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可行性,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设计、功能设计、项目实施、培训、维护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议并评分:方案完整、可行、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分,相比较次之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3.项目实施方案 | 2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从项目实施计划、组织机构、管理体系、验收预案、软件测试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议并评分:方案完整、可行、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分,相比较次之的得1分,方案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管理体系认证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GB/T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注:同时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http://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页面并注明网址,不提供完全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2.业绩 | 3 | 根据投标人从2015年以来(以合同签订为准)承接过综合自动化系统项目实施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如未按以上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无业绩或未提供任何业绩证明资料的本项不得分。 |
3.售后服务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设置的售后 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机构人员资质、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及现有维修服务能力等)的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好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现场培训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进行评分,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的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好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标书编制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资料提供是否齐全、文字综合表述是否清楚的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好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 | 6.8 |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本次采购项目中属“品目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按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特定条件:“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明材料”(若有)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2)本次属“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若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则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审优惠: 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对于同时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供 应商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要求货物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设备的制造、税金、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检验、保修、外贸代 理费(若有)、免税申请(若有)等一切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4、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 排涝闸监控系统;若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列入核心产品范围的,其中任一产品出现相同品 牌的,均被认定为一家投标人来计算。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 | 名 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排涝闸门监控系统 | ||||
1 | 管理员工作站 | 27' LCD(宽屏), CPU:64位,intel 至强W2123,6核, 主频:≥3GHZ, 内存:16G, 硬盘:4TB, 网卡:10/100M/1000自适应, 声卡、2GB独立显卡, 键盘、鼠标、图形板, | 台 | 2 | |
2 | 挡潮排涝闸门监控LCU | 12.1"彩色液晶人机界面 智能通讯单元 非电量模拟量开入16点 开关量开入96点 开关量开出32点 2光4电单模交换机 UPS不间断电源 1kVA/4h 自带电池 | 面 | 1 | |
3 | 语音报警装置 | 套 | 1 | ||
4 | 防雷装置 | 按需配置 | 项 | 1 | |
5 | 控制电缆 | ZB-KVVP-14X1.5 | 米 | 1000 | 按单价承包 |
(二) | 船闸闸监控系统 | ||||
1 | 船闸工作站 | 27' LCD(宽屏), CPU:64位,intel至强W2123,6核, 主频:≥3GHZ, 内存:16G, 硬盘:4TB, 网卡:10/100M/1000自适应, 声卡、2GB独立显卡, 键盘、鼠标、图形板, | 台 | 1 | 放置在上闸首启闭房 |
2 | 上闸首监控LCU屏 | 12.1"彩色液晶人机界面 智能通讯单元 非电量模拟量开入8点 开关量开入64点 开关量开出32点 2光4电单模交换机
| 面 | 1 | |
3 | 下闸首监控LCU屏 | 12.1"彩色液晶人机界面 智能通讯单元 非电量模拟量开入8点 开关量开入64点 开关量开出32点 2光4电单模交换机 | 面 | 1 | |
4 | 控制电缆 | ZB-KVVP-14X1.5 | 米 | 1000 | 按单价承包 |
5 | 船闸网络柜 | 安装于上闸首启闭房 | 面 | 1 | |
5.1 | 工业以太网交换机 | 2光口8电口,网管型交换机 | 台 | 1 | |
5.2 | UPS不间断电源 | 带3kVA蓄电池,机架式安装 | 套 | 1 | |
6 | 通航指挥信号灯 | 见标书本章“(二)船闸监控系统 ” | 项 | 1 | |
7 | LED交通诱导屏 | 见标书本章“(二)船闸监控系统 ” | 套 | 1 | 2面 |
8 | 网络广播屏 | 见标书本章“(二)船闸监控系统 ” | 面 | 1 | |
8.1 | 网络广播主机 | 自带功放 | 台 | 1 | |
8.2 | 话筒 | 只 | 1 | ||
8.3 | 室外防水号角 | IP66,额定功率(100V):30W | 只 | 4 | |
9 | 视频线 | 米 | 500 | 按单价承包 | |
10 | 音频线 | 米 | 500 | 按单价承包 | |
11 | 4工位控制台 | 配2张高背转椅 | 套 | 1 | |
12 | 网络激光打印机 | 黑白,A3图幅 | 台 | 1 | |
(三) | 中控室计算机网络设备 | ||||
1 | 工程师工作站 | 机架式 CPU:64位,intel至强,6核, 主频:≥3GHZ, 内存:16G, 硬盘:4TB, 网卡:10/100M/1000自适应, 声卡、2GB独立显卡, 键盘、鼠标、图形板, | 台 | 1 | |
2 | 单路数据服务器 | 机架式 标配1路英特尔 内存:2x32GB RDIMM, 2666MT/s 3块 2TB 15K RPM SAS 12Gb 2.5英寸热插拔硬盘 电源:1+1冗余 AC 220V RAID 支持:RAID 、1、5、6、10; iSCSI HBA卡; 电源:AC 100-240V,50/60Hz,两个完全冗余电源 | 台 | 1 | |
3 | Web服务器 | 机架式 CPU:64位,intel至强,6核, 主频:≥3GHZ, 内存:16G, 硬盘:4TB, 光驱:DVD-RW, 网卡:10/100M/1000自适应, 声卡、2GB独立显卡, 键盘、鼠标、图形板, | 台 | 1 | |
4 | 17 寸8 口LCD 折叠液晶套件 | 17"LCD 液晶屏: 分辨率:1280 × 1024,色彩显示:16.7M, 亮度不小于400cd/m2,对比度:不小于500:1, MTBF:不小于5万小时; 笔记本键盘、鼠标; 内置电源适配器; 1U 专用安装导轨; 后置8 口混接KVM 切换器; USB + PS 接口线缆; 支持1 个管理员,8 个普通用户的用户权限管理; 支持多个热键选择; 支持OSD 菜单中文显示; 1U 高度,全钢结构,可安装在标准 19 英寸的机架 | |||
5 | 服务器柜 | 标准 19 英寸的机架,600*800*2200mm(W*D*H) 上述1~4 安装其中 | |||
6 | 网络屏 | 19"机柜, 600*1000*2200mm(W*D*H) | 面 | 1 | |
6.1 | 二层工业级 核心交换机 | 24电口2光口,网管型 | 台 | 1 | |
6.2 | 对时时钟 | GPS卫星和北斗卫星双对时 | 台 | 1 | |
7 | 激光打印机 | 黑白,A3图幅 | 台 | 1 | |
8 | UPS电源屏 | 5kVA,机架式,在线UPS | 面 | 1 | 带16A馈线20回 |
9 | UPS蓄电池柜 | 含16只50Ah蓄电池(12V) | 面 | 1 | 后备2h |
10 | 单模光纤(8芯) | GYTA-8B1 | 米 | 2000 | 按单价承包 |
11 | 六类网线 | CAT6 | 米 | 500 | 按单价承包 |
12 | 5工位控制台 | 配4张高背转椅 | 套 | 1 | |
(四) | 视频监视系统 | ||||
1 | 300万星光级球形网络摄像机 | 视频压缩标准:H.265 图像传感器:CCD; 有效像素:≥1920(水平)×1080(垂直); 视频制式:PAL/ NTSC; 最低照度: 0.002lux 增益控制:自动/手动; 信噪比:大于50dB; 白平衡:自动/自动跟踪白平衡(ATW)/室内/室外/手动; 数字变倍:12倍; 背光补偿:开/关; 电子快门:1/3-1/10,000秒; 镜头:焦距4.1~73.8mm; 光学变倍:18倍; 光圈值:F1.4~F3.0; 视场角:48°~2.8°; 旋转范围:水平:0°~360°连续旋转 垂直:0°~75°旋转速度:键控:水平0.1°~180°/秒;垂直0.1°~120°/秒 预置点:水平300°/秒;垂直200°/秒。 预置点:128个; 视频压缩:H.265/MPEG4; 网络协议:TCP/IP,HTTP,DDNS,DHCP,NTP,PPPoE,FTP,SMTP; 网络接口:1路10/100BaseT以太网,RJ45接口; 电源:POE供电 工作环境:温度–30~60℃;湿度<95%; 防护等级:IP66。 | 台 | 11 | |
2 | 300万球形网络摄像机 | 视频压缩标准:H.265,采用1/3” 300万像素逐行扫描CCD机械彩转黑,18倍光学变焦,水平360度连续旋转,垂直0-70度自动翻转,防护等级IP66; | 台 | 7 | |
3 | 防雷设备 | 包含电源、视频、信号避雷器 | 套 | 9 | 户外摄像机配 |
4 | 视频监视柜 | 600*1000*2200mm(W*D*H) | 面 | 1 | |
4.1 | 16位网络硬盘录像机 | 视频压缩标准:H.265;网络硬盘录像机应具有四核处理器,256Mbps带宽,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16路音视频接入,图像分辨率1080P、720P、D1、HD1、CIF、QCIF。采用NVR结构存储方式。网络接口:2个10/100/1000Mbps以太网口; 2路HDMI接口 存储介质:6块4TB SATA II硬盘; 磁盘安装:独立硬盘支架,支持硬盘热插拔; 数据保护:支持RAID 0、1、5、6; 接入视频路数: 16路; 回放视频路数:16路;1080P 网络协议:支持RTP/RTCP、RTSP、UDP、HTTP、NTP、SNMP协议; 管理维护:可通过IE等网页浏览工具进行配置管理; 风扇配置:冗余双滚珠轴承风扇,MTBF>10万小时; 电源配置:支持冗余热插拔电源,AC220V; | 台 | 2 | |
4.2 | 视频交换机 | 24电口,2光口,单模 | 台 | 1 | |
5 | 视频工作站 | 27' LCD(宽屏), CPU:64位,intel i7,6核, 主频:≥3GHZ, 内存:16G, 硬盘:4TB, 网卡:10/100M/1000自适应, 声卡、2GB独立显卡, 键盘、鼠标、图形板, | 台 | 1 | |
6 | 70寸液晶电视 | 分辨率4K, 无边框 | 台 | 4 | |
7 | 启闭房视频电源箱 | 面 | 1 | ||
7.1 | 视频交换机 | 24电口,2光口,单模 | 台 | 1 | |
8 | 船闸启闭房视频电源箱 | 面 | 1 | ||
10 | 电源线 | ZB-RVV-2×2.5 | 米 | 1000 | 单价承包 |
11 | 六类网线 | CAT6 | 米 | 1000 | 单价承包 |
12 | 高清线 | HDMI | 米 | 80 | |
13 | 摄像机立杆 | ¢80钢管l=2.5 | 根 | 1 | |
(五) | 软件系统 | 含水闸监控、船闸监控软件 | |||
1 | 正版操作系统 | 工作站、服务器 | 项 | 1 | 合同设备 |
2 | 工业实时历史数据库组态软件 | 500点,部署在数据服务器 | 项 | 1 | 组态软件与PLC同一品 牌 |
3 | 监控软件SCADA组态软件 | 500点,冗余,部署在管理员工作站1,2 | 项 | 1 | 组态软件与PLC同一品 牌 |
4 | WEB客户端软件 | 部署在WEB服务器 | 台 | 1 | 组态软件与PLC同一品 牌 |
5 | 监控软件SCADA 客户端组态软件 | 部署在工程师工作站、船闸工作站 | 台 | 2 | 组态软件与PLC同一品 牌 |
1. 一般技术要求
1.1 排涝闸监控系统配置的基本原则:
a. 排涝闸监控系统硬件设备包括:
(1)挡潮排涝闸门监控LCU共1套(安装于排涝闸启闭房內)
包括plc,UPS不间断电源(带电池)、机箱、机柜、端子等附属设备。
(2)备品备件
(3)专用工具
(4)配套附件
b. 排涝闸监控系统的软件包括:
(1)基本软件
·操作系统软件
·实时执行软件
·数据库软件
·编程软件
·自诊断软件
·通信软件
·历史数据库系统软件
(2)应用软件
·基本应用程序
·组态软件
·数据采集与处理程序
·事件处理
·图形显示及语言报警
·顺序控制程序
·与现地装置通讯软件
(3)与其它系统通讯软件
·与其它承包人设备装置通讯软件
1.2 适用标准和规程
排涝闸监控系统设备的设 计制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基本技术条件》DL/T578-2008;
《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2014;
《水闸工程管理设 计规范》SL170-1996;
《水闸设 计规范》SL265-2016;
《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与信息系统技术导则》SL583-2012
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委、国家能源局、水利部、住建部、工信部等有关现行最新标准。
2. 系统功能
2.1 概述
排涝闸监控系统由1面排涝闸门监控LCU屏、6台启闭机现地手动控制箱、闸位传感器及显示仪、限位开关、荷载传感器及显示仪和控制管理软件及监控网络等组成。其中启闭机现地手动控制箱、闸位传感器及显示仪、限位开关、荷载传感器及显示仪由启闭机厂家配套供货,其余配置的硬件设备及所需的软件均属于本招标范围。
2.2 系统基本功能
排涝闸监控系统的运行控制将分为三个等级,系统的控制权限以越接近设备,控制权限越高。控制权顺序为:手动控制级、现地控制级、远程自动控制级。
操作人员既可以在现地手动控制箱上启闭闸门,还可以通过现地监控单元实现集中控制,又可以通过设在管理楼中控室内的管理员工作站实现对闸门的远程自动控制。闸门控制的所有重要数据将同时写入管理楼中控室的管理员工作站,以便于查询及日后的综合调度管理。
(1)现地设备
闸门现地监控单元(LCU屏)布置在挡潮排涝闸启闭房內,采用PLC直接上网加触摸屏模式,其主要功能如下:
a. 数据采集与处理
闸门现地监控单元完成被监控对象的各种模拟量,开关量的采样要求。
采集监视闸门位置、上下游水位等各类数据进行工程值变换,预处理并进行越限检查,上送管理员工作站并在闸门现地监控单元上显示,若参数越限则向管理员工作站发送越限信息并在闸门现地监控单元上发出报警信号。
采集被控设备的状态量,采集到设备状态变位时,刷新数据库内相应的参数,上送管理员工作站并记录设备的运行次数和运行时间。
内存不低于8M,CPU主频不低于1GHZ。其性能指标不低于以下要求:
——PLC CPU 应采用 32 位 486 以上工业级微处理器,时钟频率不小于 400MHz,能够承受工业环境的严格要求;
——具有 flash 内存,内置用户程序容量(不包含扩展内存)≥8M;
——布尔执行速率≤0.1us/k.
——在背板电源和用户端电源不断开的情况下,I/O 模块及可拆卸端子排必须能够支持带电插拔。
——具有较强功能的指令系统
——具有以太网通讯接口b. 显示监视
plc的cpu与I/O模块应为同一系列产品。
闸门现地监控单元具有显示装置,显示被监控对象的参数、状态和时钟等。显示器采用与PLC同一品 牌的12.1″液晶屏幕显示,以保证设备兼容性。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1、 触摸式液晶屏,采用 32 位 RISC 芯片
2、背光形式:LED 背光
3、 显示器: 12.1″ TFT 彩色液晶屏
4、显示分辨率:1024*768 像素或以上
5、 容量:不小于 128M FLASH + 64M DDR2
6、工作温度:0~50℃
7、接口类型:10/100M 以太网接口、串口
8、电源电压范围:24VDC 20%
9、符合标准:UL508/C-UL, ATEX, CE
c. 二层网管型网络交换机
网络交换机要求完全支持以太网冗余协议,支持Redundant-Ring技术 (单一环网最大250节点,自愈时间小于30毫秒)和MSTP(兼容STP、RSTP),建议与2G+24交换机同一品 牌。其性能指标不低于以下要求:
——端口为:4x10/100Base-T(X)电口,2x100Base-FX单模光口
——交换机背板带宽≧1.2Gbps;
——DC电源输入: DC24V
——快速网络冗余环: Redundant-Ring (单一环网250个节点, 自愈时间<30ms);
——多冗余以太网标准RSTP/STP,保护工业网络安全支持流量控制;
——支持SNMP v1/v2c/v3工业IP-30防护等级;
——支持LLDP协议;
——支持基于Web和Windows网管软件,通过系统日志, Email和SNMP trap故障报警。
——集中管理配置;
——支持机架式安装,无风扇设 计,运行温度:-40~70℃。
d. 控制
闸门现地监控单元实现对6台启闭机等设备的自动开启、关闭的操作控制。
闸门现地监控单元可以通过设定的闸门起闭高度或流量值和其它相关的参数,也可接收增加(提起)和减少(落下)的操作按钮的控制命令,实现对闸门操作的自动控制和步进控制。
e. 音响与信号
闸门现地监控单元的显示装置,可以显示所监控对象的事故、故障、越限等状态和内容,还设有反应监控对象事故、故障,越限等状态的不同频率的音响报警。音响可自动/手动解除。
闸门现地监控单元的音响装置还可接收并发出由管理楼中控室语音报警装置送来的的语音报警。
f. 通讯控制
闸门现地监控单元具有与管理员工作站的通讯的功能,定时向管理员工作站传送所需要的过程信息,也可根据管理员工作站指令随时上送要求的信息。故障或事故情况下,及时向管理员工作站传送故障及事故信息。
闸门现地监控单元接受管理员工作站发来的控制指令,并将执行情况和结果回送到管理员工作站。
闸门现地监控单元接入GPS的时钟同步信号以保证SOE采集的时标。
闸门现地监控单元能以现场总线或串行口的方式与由其它电气设备进行通讯。
g. 自诊断
闸门现地监控单元具有自诊断能力,且能诊断出以下模件级故障:
· CPU故障
· I/O故障
· 通讯控制模件故障
· 电源模件故障
当诊断出模件故障时,应自动闭锁控制出口,并将故障信息上送到管理员工作站,同时现地有显示和报警。
h. 电源
现地控制单元LCU配有不间断电源UPS,正常时由交流工作电源供电,交流工作电源消失时由自带的电池提供DC220V电源,电池容量1kVA。
i. 防雷设备
现地控制单元系统应采取有效的防雷措施;对弱电元器件及信号线、通讯线的工作电压分别给予装设电压拟制元件作为防雷保护处理。防雷器在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能够承受预期通过它们的雷电流和过电压,并完善地保护电子设备。
根据防雷保护按区域和信号源进行的特点进行分类,将按进出建筑物的交流电源线、直流电源线、控制信号电缆的防雷保护要求分别选用的防雷保护器产品。
(2)中控室设备
在管理楼中控室配置两台管理员工作站(一用一备)安装排涝闸监控软件,完成被控对象的安全监控。
管理员工作站主要功能如下:
a. 数据采集和处理
接收闸门现地监控单元发送的操作和事件数据,存入实时数据库,用于画面更新,控制调节,趋势分析,记录打印,操作指导及事故记录和分析。
对事故追忆量,应能提供事故前5秒钟和事故后20秒钟的数据组,记录间隔为1秒,事故追忆记录值除能够打印外,还可以在显示器上显示。
数据采集可以周期性进行,在所有时间内,可由操作员或应用程序发命令采集闸门现地监控单元的过程输入信息。
进行数据编码、校验传输误差及数据传输差错控制;生成各种数据库,供显示,刷新、打印、检索等使用;事件顺序记录处理,当事故或事件发生时,能及时采集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主设备的状变量,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供显示,打印和存档记录。对于故障和事故以中断形式输入,对于正常操作事件以巡检方式输入。
对重要监视量如电压、开度等进行运行曲线显示。
b. 监视
管理员工作站能对主要运行参数、事故、故障、状变以数字、文字、图形、表格、曲线等形式进行动态显示。能对工况转换等生产过程进行监视,监视过程中的主要操作参数变化及状变,并在显示器上显示。当发生过程阻滞时,给出阻滞原因及事故处理指导性画面供运行人员确认。
监视的主要内容有:
排涝闸门的运行方式;
闸门配电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
越限、故障、事故的显示,报警并自动推出告警窗口,显示有关参数、状态,并通过颜色变化,信号和闪烁等形式来表现 ;
闸门监控系统工作状态。
c. 控制
运行人员通过显示器、键盘、鼠标等,对被控对象进行调节和控制。
控制的主要内容有:
排涝闸的控制
配电电气设备的控制
各种整定值和限值的设定
图形、表格、参数限值、曲线、报警信息、状态量变化等画面的选择和调用,画面状态的人工设定
根据上下游水位、闸门开度自动计算出流量
闸门监控系统的投/切
d.记录、报表
所有监控对象的操作,报警事件及实时参数报表都应记录下来,并送存数据服务器作为历史数据。除在显示器上能显示外,还能在打印机实现打印。
e.对时时钟
系统的时钟同步采用与对时时钟终端连接进行时钟同步,以保证与调度时钟同步。
f. 系统自诊断及自恢复
系统设备硬件故障诊断包括对主计算机、外围设备、通讯接口, 通道等设备的进行在线和离线诊断,故障点的诊断到模板级;对于冗余的系统设备,当诊断出主用设备故障时,应能自动切换到备用设备并发报警信号。
应具有软件故障诊断功能,应可以对软件进行在线诊断,必要时, 还可进行远程诊断, 诊断出故障软件功能块并发报警信号。
应具有自恢复功能,包括软件及硬件的监控定时器功能。
g. 掉电保护
h. 系统扩充
i. 语音报警
3 系统性能要求
3.1 实时性要求
(1)电气摸拟量≤ 1s
(2)非电气摸拟量≤ 5s
(3)开关量≤ 1s
(4)中控室控制命令的响应时间能满足调度要求
(5)接受控制命令到执行控制的响应时间<1s
(6)重要画面和报警画面<1s。
(7)90%常规画面<2s。
(8)其他画面<3s。
(9)数据库刷新到画面上实时数据刷新时间<2s
(10)操作员发执行命令到应答显示的响应时间<3s
(11)从出现报警信号到画面上显示并发音响报警的响应时间<2s
3.2 可靠性要求
闸门自动化监控系统要能适应周围的工作环境,具有高抗干扰能力,能长期可靠地运行。
(1)主控计算机:MTBF≥ 20000h
(2)现地控制单元:MTBF≥ 40000h
(3)外围设备及人机接口设备:MTBF≥ 20000h
(4)通道平均故障时间<24h/y
(5)电源系统平均故障时间<4h/y
3.3 维护性要求
系统平均维护时间MTTR≤ 1h
3.4 实用性要求
闸门监控系统应采用高可靠性现地监控单元和上位机系统软件。整个系统的年可利用率不低于99.95%。
3.5 安全性要求
(1)系统操作的安全性要求:
a. 系统应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即使系统某些设备掉电故障,例如一台LCU掉电时,LCU输出继电器禁止输出任何错误信号给现场设备。
b. 系统应能识别某些明显故障操作,例如错误的给定值,给定值掉一个“0”,监控系统必须检查、保护和锁闭操作,并给运行人员提示。
c. 当交流电源的电压为额定电压±10%范围内波动时,系统的运行状态不能受到任何影响。
d. 对任何自动或手动操作可作提示指导和存贮记录。对不同级别的操作具有闭锁功能,此时仅允许当前控制级进行操作。对人机接口设备需要一定的操作员控制权限及口令。
(2)通信安全性要求:
系统设 计保证信息传送中的错误不会导致系统关键性故障。
主控级和现地监控单元的通信包括控制信息时,对响应有效信息或未响应有效信息有明确肯定的指示。
通信系统应保证误码率小于10-6。通信状态应当受到监视,误码位的数量和重传信息次数应该统计,其结果显示给维护人员。
(3)硬件、软件和固件安全性要求:
能预置初始状态和重新预置。
有自检查能力,检出故障时能自动报警。
软件的一般性故障可以登录且具有无扰动自恢复能力。
硬件应有高性能的电气绝缘、接地和机械强度等具有电源故障保护和自动重新启动。
3.6 冗余能力
排涝闸监控系统应具有合理的软件和硬件结构,具有足够的冗余能力及扩充能力。
(1)I/0测点有20%的备用容量;
(2)计算机CPU正常平均负荷小于30%,严重情况下负荷小于50%;
(3)外存具有60%的备用容量;
(4)系统有预留接口;
(5)通道有50%的裕度。
3.7 监控内容
排涝闸监控系统主要监控内容有:闸门位置状态、启闭机的运行状态、控制的方式及闸门的控制等,闸门自动化监控系统测点见下表:
排涝闸监控系统测点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开关量输入 | 模拟量输入 | 开关量输出 | 备注 |
1 | 启闭机信号 | 13X3 | 8X3 | ||
2 | 闸门开度 | 6×1 | |||
3 | 电气设备 | 20 | 0 | ||
8 | 小计 | 59 | 6 | 24 |
注:表中I/O的数量为初步统计量,I/O的最终数量待设 计联络会时确定。
3.8 机柜
闸门监控LCU屏为1面屏,外形尺寸为(高×宽×深)2260×800×600mm2,屏上端子排的端子应采用魏德米勒端子。屏应前后开门,前门为玻璃门。现场的屏柜应有防尘、屏蔽和通风设施,柜内风机要求噪声<30dB,连续运行要求达到18000小时。
柜内主回路带电部分应与接地部分隔离,柜体内应保证通风充分,并能防腐,防小动物侵入。柜内设有接地铜排,装置的外壳应与柜内接地铜排相连接。柜内端子排布置在柜后两侧,端子排位置应便于接线,要求设置塑料走线槽,槽盖可以分段拆卸。柜内端子应以安装单元分开设置、强电和弱电端子也应分开布置,顶部标明安装单元。交流电流端子应采用试验端子。电源端子间、电源端子和其它端子间应有隔板。
3.9 管理员工作站技术要求
两台管理员工作站采用品 牌PC机。具体配置如下:
27' LCD(宽屏),
CPU:64位,至强W2123,6核,
主频:≥3GHZ,
内存:16G,
硬盘:4TB,
网卡:10/100M/1000自适应,
声卡、2GB独立显卡,
键盘、鼠标、图形板。
4. 软件技术要求
4.1 概述
网络系统采用符合TCP/IP协议的网络软件。软件应采用模块化结构,系统具有最简易的可操作性、规模的可扩展性,数据的可修改性。管理员工作站应使用实时多任务多窗口操作系统。监控系统应支持不少于4 组不同权限的用户,通过口令能准确的进入。
4.2 集控软件要求
4.2.1 人机界面(不限于此)
(1)应采用面向对象编程方法,提供多窗口显示及交互式操作。
(2)提供排涝闸主视图,立面图,闸门顺序控制流程图,闸门运行图,实时数据图,闸门开度、阀门开度、水位的动态模拟柱状图;
(3)各显示窗口实时显示当前运行过程的有关参数,如:闸门运行状态;控制流程状态、闸门运行参数;水位值;
(4)自动记录每次运行过程的开、关闸门时间,上下游水位,故障内容和故障时间,并形成日报表和故障表;
(5)各种模拟量、开关量、报警量等的数据库查询表;
4.2.2 操作系统软件
(1)应使用实时多任务多窗口操作系统,如Windows7。
(2)历史实时数据库软件
历史数据库软件必须和组态软件(上位机监控软件)为同一厂家成熟的的正版商品软件。在最大点数配置的情况下,实时历史数据库应提供以最小每秒20,000数据持续处理的性能。该实时历史数据库应提供1毫秒时间戳分辨率。
(3)所有管理功能(如,标签配置、归档文件维护等)必须可通过100%基于图形的浏览器方式(Internet Explorer)进行配置而不需在客户端安装第三方ActiveX控件。
(4)该系统应提供在线备份所有在线/活动的归档文件的功能,无需停止归档系统。
(5)该系统应提供图形界面从支持的数据源中浏览和添加标签。已添加的标签可自动从该数据源中确定数据类型、描述、标签名。
(6)该系统应提供计算引擎可对新进数据和归档数据进行自动计算,然后将计算结果按标签值保存到实时历史数据库中。计算功能应完全支持visual basic脚本。
4.2.3 组态软件(上位机监控软件)
在两台上位机应采用目前国际上成熟、可靠的工控SCADA组态软件进行应用软件的开发,必须提供软件厂家授权文件必须向业主提供软件正版证明文件。
SCADA系统软件是一套应用程序套装软件,运行在Windows 7中文版操作系统上,应具有高可靠性、开放性特点。因此,人机界面(HMI)所使用的SCADA监控软件应采用当前流行的成熟的先进的工业监控软件,组态软件建议采用和PLC系统采用同一厂家产品以保证各系统间通讯畅通,要求满足如下功能或具备以下特点:
(1)人机界面软件应是基于WINDOWS 或其他通用的操作系统,采用汉化的操作界面;
(2)采用安全容错技术,可以排除ActiveX控件故障,以保证运行;
(3)功能强大的微软标准编程语言,嵌入式VBA;
(4)纯分布式的客户机/服务器(C/S)结构,具有无与伦比的可扩展性,服务器负责采集、处理和分发实时数据,而客户机无须创建任何数据点便可直接远程访问、读写和组态数据库,服务器和客户机的数量不受限制。并提供胖客户及瘦客户等3种解决方案;
(5)即插即解决结构及COM 技术,方便集成第三方应用;
(6)完整的OPC客户/服务器模式支持,集成 OPC A&E;
(7)标准SQL/ODBC API接口,方便关系数据库集成;
(8)提供SQL Server 7.0集成安装方式;
(9)调度处理器使任务可以基于时间或事件触发,根据需要在前台或后台运行;
(10)先进的报警和信息管理,提供无限制的报警区域选择、报警过滤和远程报警管理等功能;
(11)冗余选项提供了SCADA Server和LAN间的自动切换,实现SCADA Server间的报警同步;
(12)增强Windows 2000/NT用户级安全系统;
(13)支持FDA 21CFR PART11法规所制定的标准,用户登录和验证支持生物设备;
(14)VisiconX :功能强大的ActiveX数据连接控件;
(15)人机界面软件应是模块化,其中包括开发软件、运行软件、模拟测试软件等等。应用软件当系统正在动作中,软件的资料可供在线和离线编辑或更改。
5. 其它要求
5.1 可扩性
(1)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为用户提供一个用于应用软件、今后开发、集成的友好、适用的软件接口和平台,用户所开发的程序能方便地加入系统以改善应用功能。应用软件开发所需的工具须提供给用户。
(2)机架应留有10%空余空间用于将来插入扩展I/O板。
(3) CPU的负荷留有适当的裕度,在合同规定的配置情况下其5min的平均负载率不宜超过40%。
5.2 系统的维修性
(1)系统硬、软件能方便调试和维护更换,LCU板更换时不影响LCU的运行。
(2)向用户提供相应的维护装置和软件及若干手持式检查器。
6. 试验
(1)工厂试验
排涝闸监控系统必须进行厂家的产品标准试验以及本技术条款规定的所有功能、性能试验,以明确监控系统是否已达到规定书要求的性能指标。
工厂系统试验应按设备的最终安装位置要求配置接线端子的连接电缆。通信连接器应包括适当的衰减器和噪音发生器以模拟每一通信线路的最恶劣条件。
现地控制单元的工厂试验应包括(不限于此):
a) 设备的检查和起动;
b) 输入/输出的耐压试验;
c) 电源要求、电压和频率运行范围及失电后设备自动再起动;
d) 执行系统的检查和诊断程序;
e) 检查每一应用程序的功能;
f) 核实LCD显示和记录
g) 测量操作员要求的显示,控制执行和报警报告在最恶劣负荷条件下的响应时间;
h) 不间断电源插件或模块的功能;
i) CPU负载率的核实;
j) 噪声干扰试验
(2)现场试验
现地LCU屏以及中控室设备等相关的设备都应进行现场初步验收试验。试验应包括如下内容(不限于此):
a. 安装检查、核对输入/输出接线、电源以及设备各部件;
b. 系统起动、运行检查和硬件诊断程序试运行;
c. 核对输入/输出端获得的电信号;
d. 验证运行试验:
* 系统显示;
* 报警记录和显示;
* 事件记录和显示;
* 定期记录;
* 控制操作;
* 核对所有人一机联系方案。
e. 性能试验以验证LCU的全部保证特性指标;
f. 与现场通讯设备信息检查;
g. 系统实时性测试;
* 重载状况下数据采集;
* 画面实时调用;
* 共享文件调用;
* 网络节点时钟同步。
h. 系统可靠性检验;
* 重载状况下操作检验;
* 关键性故障检验;
* 冗余切换检验;
(3)系统可利用率评估
按规定的统计校核时段,统计系统的维修停机时间,计算系统的可利用率。
1. 一般技术要求
1.1 船闸监控系统配置的基本原则:
a. 船闸监控系统硬件设备包括:
(1)上闸首、下闸首现地 LCU各1套,共2套,安装于上、下闸首启闭房內,
包括PLC、UPS不间断电源(自带电池)、机箱、机柜、端子等附属设备。
(2)设在上闸首船闸值班控制室内的设备,包括:
a. 1套4工位操作台
b. 2台船闸主控级工作站(一用一备)
c. 1台激光打印机
d. 1面网络柜
(3)通航指挥信号灯:包括4组进出闸交通信号灯和3组停船界限标志灯
(4)2面LED交通诱导屏
(5)有线广播
(6)备品备件
(7)专用工具
b. 船闸监控系统的软件包括:
(1)基本软件
·操作系统软件
·实时执行软件
·核心系统防护软件
·编程软件
·自诊断软件
·通信软件
·历史数据库系统软件
(2)应用软件
·基本应用程序
·组态软件客户端
·数据采集与处理程序
·事件处理
·图形显示及语言报警
·顺序控制程序
·与现地装置通讯软件
(3)与其它系统通讯软件
·与其它承包人设备装置通讯软件
1.2 适用标准和规程
船监控系统设备的设 计制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基本技术条件》DL/T578-2008;
《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工信部451号文件;
《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2014;
《水闸设 计规范》SL265-2016;
《船闸电气设 计规范》JTJ310-2004;
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委、国家能源局、水利部、住建部、工信部等有关现行最新标准。
2. 系统功能
2.1 概述
船闸监控系统主要控制对象为上、下闸首的液压平板闸门及旁通阀、进出闸的信号灯、大屏幕LED信息显示屏和语音广播系统。监控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的开放结构,设在船闸值班室的主控级工作站和上、下闸首的现地LCU屏通过光纤以太网进行通信,各功能单元既独立又互相协调操作,各单元既可以对所辖对象进行自动/手动操作,又可协同联合运行,连续完成船舶上行过闸或下行过闸的程序控制。主控计算机能实现数据采集和处理,实时控制,安全运行监视,屏幕显示,事故处理指导和恢复操作指导,数据通信,键盘操作,船闸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系统诊断,软件开发及培训等功能。现地控制单元要求实现数据采集和处理,安全运行监视,实时控制,事件顺序检测,数据通信,系统自诊断等主要功能。
船闸按以下三种控制方式运行:
① 主控级自动顺序控制:在正常情况下,当船队进入闸室后在主控级工作站上,既可发一个命令完成过闸全过程自动控制,亦可根据过闸进程实时发布控制命令完成过闸分步控制。
② 单闸首就地集中控制:在上、下闸首LCU屏上通过触摸屏对PLC输入控制指令,包括现地单步控制和现地自动顺序控制,在上、下闸首LCU屏操作面板上,能对闸首所有设备进行单步控制和自动顺序控制,满足安装、调试、检修和紧急操作的需要。
③ 单对象现地控制:此功能设于各启闭机控制柜,在控制柜上的输入控制指令,可独立进行单对象的自动控制操作。
2.2 系统基本功能
2.2.1 主控级的功能
(1)主控计算机负责协调和管理各现地控制单元的工作、收集有关信息并作相应处理和存储。操作员可以在主控计算机上通过人机接口对数据库和画面进行在线修改、人工设定、设置监控状态、修改限制等,并可下装至LCU。
(2)数据采集和处理
主控计算机自动周期性地从各LCU 采集实时数据,并进行计算处理、更新实时数据库、运行数据存盘、历史数据保存。
(3)安全运行监视:包括状态监视、越限检查、过程监视、趋势分析和监控系统异常监视。
① 状态监视:包括自动控制或保护装置动作所导致的自动状态和来自人工控制的受控状态。
② 越限检查:主控计算机接受LCU的越限报警信号,根据异常程度发出报警信号或停机处理。
③ 过程监视:监视船闸上、下闸首各工作闸门启、闭过程所需的操作步骤并显示,在阻滞时,显示阻滞原因,并由LCU将闸门转换到安全状态。
(4)控制调节
① 分步控制:监控系统根据船队过闸进程和运行人员实时输入的命令进行单个闸门的开启、关闭和通航指挥信号灯等控制。
② 自动顺序控制:当船队进入闸室后,监控系统根据既定程序,自动完成过闸全过程控制,包括通航信号灯的控制。
(5)事件顺序记录
闸门设备发生事故或事件时,由LCU 采集主要设备的状态变化,并上送主控计算机完成事件顺序排队、显示、打印及存档记录。每个事件的记录和打印包括设备名 称,事件内容和时标。
(6)打印记录
① 定时打印记录:分别按时、日、月时间段要求,打印运行记录报表;
② 操作记录:对闸门操作进行打印记录。当发生状态变化时,状态变化及其发生时间立即在打印机上打印;
③ 报警记录:当所监视的设备发生事故、故障时,打印记录事故、故障性质、发生时间及恢复时间;
④ 召唤打印:根据运行人员的要求,打印运行人员所需的资料和数据。
(7)屏幕显示
主控计算机上实时显示船闸设备的运行状态,主要设备的操作动态过程、事故和报警以及有关参数。事故报警的画面具有最高的优先权(采用多窗口技术)。显示的主要画面有以下几类,但不限于此:
① 单线图类:主要包括电气主回路图、液压启闭系统油路图等,画面是动态的,并具有设备状态和运行状态参数的实时显示;
② 报警画面类:包括越限报警、复限指示以及有关参数的趋势报警,事故、故障顺序记录,相关量记录以及监控系统自诊断报警等;
③ 操作指导画面类:包括正常操作和事故操作指导;
④ 表格类:包括系统正常运行报表、操作记录统计表、事故和故障统计表等;
⑤ 大屏幕LED显示屏:应可以进行自动和人工信息发布。
(8)事故处理指导和恢复操作指导
监控系统在主要设备出现故障征兆或发生事故,提出事故处理和恢复正常运行的指导性意见。
(9)数据通信
船闸监控系统接入综合自动化系统,并预留与上级航运部门之间的通信接口。
(10)监控系统时钟同步
根据提供的对时装置主时钟系统发出的参 考时钟信号进行时钟同步。
(11)监控系统自诊断
系统具备自诊断能力,在线运行时对系统内的硬件及软件进行自诊断,并指出故障部位的模件。考虑其可利用率要求、系统具有自恢复能力,自诊断具有下列功能:
① 计算机内存自检;
② 硬件及其接口自检,包括外围设备、通信接口、各种功能模件等,当诊断出故障时,自动发出信号;对冗余设备,能自动切换到备用设备;
③ 建立软件和硬件的自恢复功能;
④ 掉电保护;
⑤ 双机系统故障检测、自动切换,以及数据库自动恢复。
2.2.2 上、下闸首现地控制单元(LCU)的功能
(1)上、下闸首监控LCU屏作为现地设备的控制和操作执行机构,不仅能对闸首平板门及其液压启闭机设备和通航指挥信号装置等现地设备进行控制和操作,还能进行现地数据采集,并通过网络与主控计算机进行数据通讯,接收和执行集控指令。LCU屏布置在闸首液压启闭机房内。
(2)数据采集和处理
① 采集主、辅设备的状态量,并上送主控计算机;
② 采集平板门前后水位等非电量,并上送主控计算机;
(3)安全运行监视
完成闸首主、辅设备状态监视、越限检查、过程监视及现地控制单元异常监视。在脱离主控计算机的情况下,确保闸首设备的安全运行。
(4)控制和调整
① LCU屏能自动完成闸门启闭设备和通航信号灯的控制,勿需依赖于主控计算机。
② LCU屏上设有控制权切换开关,开关置于“远方”时,闸门和通航信号灯受控于主控计算机;开关置于“现地”则由运行人员通过LCU屏的人机接口对闸门和通航信号灯进行控制。LCU屏上还设有控制方式切换开关,开关置于“单步”时,LCU屏在运行人员的操作下,完成闸门单个设备和通航信号灯的控制;开关置于“自动”时,LCU屏在一个外部控制的作用下,连续自动完成整个闸门和通航信号灯的顺序控制。控制方式切换开关,仅在控制权切换开关置于“现地”时才起作用。
(5)事件顺序记录
自动监视闸门主、辅设备的运行情况,当发生状态变化时,将事件的性质依次记录,并上送主控计算机。
(6)数据通信
完成与主控计算机的数据交换,实时上送主控计算机所需的过程信息、事件信息,接收主控计算机的控制命令,并进行有效性检查、核对和执行。
(7)时钟同步
具有与主控计算机同步的实时时钟。
(8)系统诊断
在线或离线自检设备的故障,故障诊断能定位到电路板。能在线或离线自检各种应用软件。在线运行时,当检测到故障,将故障性质上送主控计算机,以便显示、打印和报警。
3. 系统性能要求
3.1 实时性要求
(1)电气摸拟量≤1s
(2)非电气摸拟量≤5s
(3)开关量≤1s
(4)中控室控制命令的响应时间能满足调度要求
(5)接受控制命令到执行控制的响应时间<1s
(6)重要画面和报警画面<1s
(7)90%常规画面<2s
(8)其他画面<3s
(9)数据库刷新到画面上实时数据刷新时间<2s
(10)操作员发执行命令到应答显示的响应时间<3s
(11)从出现报警信号到画面上显示并发音响报警的响应时间<2s
3.2 可靠性要求
船闸监控系统要能适应周围的工作环境,具有高抗干扰能力,能长期可靠地运行。
(1)主控计算机:MTBF≥20000h
(2)现地控制单元:MTBF≥40000h
(3)外围设备及人机接口设备:MTBF≥20000h
(4)通道平均故障时间<24h/y
(5)电源系统平均故障时间<4h/y
3.3 维护性要求
系统平均维护时间MTTR≤0.5h
3.4 实用性要求
监控系统应采用高可靠性现地监控单元和上位机系统软件。整个系统的年可利用率不低于99.9%。
3.5 安全性要求
(1)系统操作的安全性要求:
a. 系统应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即使系统某些设备掉电故障,例如一面LCU屏掉电时,LCU屏输出继电器禁止输出任何错误信号给现场设备。
b. 系统应能识别某些明显故障操作,例如错误的给定值,给定值掉一个“0”,监控系统必须检查、保护和锁闭操作,并给运行人员提示。
c. 当交流电源的电压为额定电压±10%范围内波动时,系统的运行状态不能受到任何影响。
d. 对任何自动或手动操作可作提示指导和存贮记录。对不同级别的操作具有闭锁功能,此时仅允许当前控制级进行操作。对人机接口设备需要一定的操作员控制权限及口令。
e. 船闸工作站需部署通过公安部第4安全等级要求的核心系统防护。
(2)通信安全性要求:
系统设 计保证信息传送中的错误不会导致系统关键性故障。
主控级和现地监控单元的通信包括控制信息时,对响应有效信息或未响应有效信息有明确肯定的指示。
通信系统应保证误码率小于10-6。通信状态应当受到监视,误码位的数量和重传信息次数应该统计,其结果显示给维护人员。
(3)硬件、软件和固件安全性要求:
能预置初始状态和重新预置。
有自检查能力,检出故障时能自动报警。
软件的一般性故障可以登录且具有无扰动自恢复能力。
硬件应有高性能的电气绝缘、接地和机械强度等具有电源故障保护和自动重新启动。
3.6 冗余能力
船闸监控系统应具有合理的软件和硬件结构,具有足够的冗余能力及扩充能力。
(1)I/0测点有20%的备用容量
(2)计算机CPU正常平均负荷小于30%,紧急情况下负荷小于50%
(3)外存具有60%的备用容量
(4)系统有预留接口
(5)通道有50%的裕度
4. 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4.1 两台船闸主控工作站具体配置如下:
·CPU:intel,至强W2123,6核;
·主频:≥3.0GHZ;
·内存:≥16GB(可扩展);
·硬盘:≥4TB,一个;
·网卡:10/100M/1000自适应,
·声卡、2GB独立显卡,
·彩色液晶显示器:1台,≥27",分辨率:1280×1024;
·USB口:≥2个;
·以太网接口:1套;
·通用键盘和鼠标:各1个
4.2 两套闸首监控LCU屏,配置如下:
4.2.1 现地控制单元应采用高性能的可编程控制器。内存不低于8M,CPU主频不低于1GHZ。其性能指标不低于以下要求:
——PLC CPU 应采用 32 位 486 以上工业级微处理器,时钟频率不小于 400MHz,能够承受工业环境的严格要求;
——具有 flash 内存,内置用户程序容量(不包含扩展内存)≥8M;
——布尔执行速率≤0.1us/k.
——在背板电源和用户端电源不断开的情况下,I/O模块及可拆卸端子排必须能够支持带电插拔。
——具有较强功能的指令系统
——具有以太网通讯接口
plc的cpu与I/O模块应为同一系列产品。
4.2.2 PLC配置要求:
开关量输入:64点;
开关量输出:32点;
模拟量输入:8点;
4.2.3 12寸彩色液晶触摸屏采用与PLC同一品 牌的产品,以保证设备兼容性。
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1、 触摸式液晶屏,采用 32 位 RISC 芯片
2、背光形式:LED 背光
3、 显示器: 12.1″ TFT 彩色液晶屏
4、显示分辨率:1024*768 像素或以上
5、 容量:不小于 128M FLASH + 64M DDR2
6、工作温度:0~50℃
7、接口类型:10/100M 以太网接口、串口
8、电源电压范围:24VDC 20%
9、符合标准:UL508/C-UL, ATEX, CE
4.2.5 供电电源
现地控制单元LCU配有不间断电源UPS,正常时由交流电供电,交流电消失时由自带的电池提供DC220V电源,容量为1kVA。
4.3 网络柜一面,配置如下:
4.3.1 网络交换机一台
船闸控制网络采用单星型以太网,通讯介质采用光纤,网络交换机要求完全支持以太网冗余协议,支持Redundant-Ring技术 (单一环网最大250节点,自愈时间小于30毫秒)和MSTP(兼容STP、RSTP),建议与2G+24交换机同一品 牌。性能指标要求:
——端口为:8x10/100Base-T(X)电口,2x1000Base-FX单模光口
——交换机背板带宽≧5.6Gbps;
——DC电源输入: 220VAC或DC24V ,冗余
——快速网络冗余环: Redundant-Ring (单一环网250个节点, 自愈时间<30ms);
——多冗余以太网标准RSTP/STP,保护工业网络安全支持流量控制;
——支持SNMP v1/v2c/v3工业IP-30防护等级;
——支持LLDP协议;
——支持基于Web和Windows网管软件,通过系统日志, Email和SNMP trap故障报警。
——集中管理配置;
——支持机架式安装,无风扇设 计,运行温度:-40~70℃
4.3.2 带蓄电池的UPS装置一套,用于提供计算机设备的不间断电源。若蓄电池不够安装在网络柜内,可另设一面蓄电池柜。
要求电网断电前后输出的波形是连续的正弦波,充电电流自动控制
· 具有过流、过温、短路保护功能。
· 有运行状态、故障状态无源触点输出。
· 连续在线运行,并有在线系统自动测试。
· 输入电压:单相,160-276V AC,45Hz-65Hz
· 输出电压:单相,22OVAC±3%正弦波
· 功率:5kVA
· 后备时间:1h
4.3.3 激光打印机一台
激光打印机主要用于打印各类文件,报表,信息,应满足以下要求:
· 网络型
· 黑白,双面
· 分辨率:600×600 dpi
· 打印尺寸:A3
· 打印速度:≥20ppm(A4),11ppm(A3)
· 内存:≥32MB(可扩展)。
4.4 机柜
船闸监控LCU屏2面屏,网络柜1面屏,外形尺寸均为(宽×深×高)800×600×2260mm,屏上端子排的端子应采用魏德米勒端子。屏应前后开门,前门为玻璃门。现场的屏柜应有防尘、屏蔽和通风设施,柜内风机要求噪声<30dB,连续运行要求达到18000小时。
柜内主回路带电部分应与接地部分隔离,柜体内应保证通风充分,并能防腐,防小动物侵入。柜内设有接地铜排,装置的外壳应与柜内接地铜排相连接。柜内端子排布置在柜后两侧,端子排位置应便于接线,要求设置塑料走线槽,槽盖可以分段拆卸。柜内端子应以安装单元分开设置、强电和弱电端子也应分开布置,顶部标明安装单元。交流电流端子应采用试验端子。电源端子间、电源端子和其它端子间应有隔板。
5. 软件技术要求
5.1 概述
整个系统软件符合国际开放系统组织推荐的开放式系统,网络系统采用符合TCP/IP 协议的网络软件。软件应采用模块化结构,系统具有最简易的可操作性、规模的可扩展性,数据的可修改性。主控计算机使用实时多任务多窗口操作系统。监控系统应支持不少于4 组不同权限的用户,通过口令能准确的进入。
5.2 集控软件要求
5.2.1 人机界面(不限于此)
(1)应采用面向对象编程方法,提供多窗口显示及交互式操作。
(2)提供船闸主视图,上(下)闸首分组立面图,船舶过闸顺序控制流程图,闸、阀门运行图,实时数据图,闸门开度、阀门开度、水位的动态模拟柱状图;
(3)各显示窗口实时显示当前运行过程的有关参数,如:船闸运行状态(上行或下行);控制流程工步状态;闸阀运行状态、参数;水位值;进、出闸信号灯模拟显示等故障内容;
(4)自动记录每次运行过程的开、关闸、阀门时间,上下游水位,通航起始和终止时间,故障内容和故障时间,并形成日报表和故障表;
(5)各种模拟量、开关量、报警量等的数据库查询表;
5.2.2 操作系统软件
(1)应使用实时多任务多窗口操作系统。
(2)所有管理功能(如,标签配置、归档文件维护等)必须可通过100%基于图形的浏览器方式(Internet Explorer)进行配置而不需在客户端安装第三方ActiveX控件。
(3)该系统应提供在线备份所有在线/活动的归档文件的功能无需停止归档系统。
(4)该系统应提供图形界面从支持的数据源中浏览和添加标签。已添加的标签可自动从该数据源中确定数据类型、描述、标签名。
(5)该系统应提供计算引擎可对新进数据和归档数据进行自动计算,然后将计算结果按标签值保存到实时历史数据库中。计算功能应完全支持visual basic脚本。
5.2.3 组态软件客户端(上位机监控软件)
应采用目前国际上成熟、可靠的工控SCADA组态软件客户端进行应用软件的开发,必须提供软件厂家授权文件必须向业主提供软件正版证明文件。
组态软件客户端可以访问到网络的任意SCADA Server中的任意数据,显示实时动态工况画面,动态参数值,趋势实时曲线,历史曲线显示,报表等应用都运行在客户端上。而且每个客户端view节点都能进行开发工作包括开发画面,组态SCADA Server中的数据库。
6. 其它要求
6.1 可扩性
(1)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为用户提供一个用于应用软件、今后开发、集成的友好、适用的软件接口和平台,用户所开发的程序能方便地加入系统以改善应用功能。应用软件开发所需的工具须提供给用户。
(2)机架应留有10%空余空间用于将来插入扩展I/O板。
(3) CPU的负荷留有适当的裕度,在合同规定的配置情况下其5min的平均负载率不宜超过40%。
6.2 系统的维修性
(1)系统硬、软件能方便调试和维护更换,LCU板更换时不影响LCU的运行。
(2)向用户提供相应的维护装置和软件及若干手持式检查器。
7. 试验
(1)工厂试验
船闸监控系统必须进行厂家的产品标准试验以及本技术条款规定的所有功能、性能试验,以明确监控系统是否已达到规定书要求的性能指标。
工厂系统试验应按设备的最终安装位置要求配置接线端子的连接电缆。通信连接器应包括适当的衰减器和噪音发生器以模拟每一通信线路的最恶劣条件。
现地控制单元的工厂试验应包括(不限于此):
k) 设备的检查和起动;
l) 输入/输出的耐压试验;
m) 电源要求、电压和频率运行范围及失电后设备自动再起动;
n) 执行系统的检查和诊断程序;
o) 检查每一应用程序的功能;
p) 核实LCD显示和记录;
q) 测量操作员要求的显示,控制执行和报警报告在最恶劣负荷条件下的响应时间;
r) 不间断电源插件或模块的功能;
s) CPU负载率的核实;
t) 噪声干扰试验;
(2)现场试验
船闸现地LCU屏以及船闸值班室设备等相关的设备都应进行现场初步验收试验。试验应包括如下内容(不限于此):
i. 安装检查、核对输入/输出接线、电源以及设备各部件;
j. 系统起动、运行检查和硬件诊断程序试运行;
k. 核对输入/输出端获得的电信号;
l. 验证运行试验:
* 系统显示;
* 报警记录和显示;
* 事件记录和显示;
* 定期记录;
* 控制操作;
* 核对所有人一机联系方案。
m. 性能试验以验证LCU的全部保证特性指标:
n. 与现场通讯设备信息检查
o. 系统实时性测试
* 重载状况下数据采集;
* 画面实时调用;
* 共享文件调用;
* 网络节点时钟同步。
p. 系统可靠性检验
* 重载状况下操作检验;
* 关键性故障检验;
* 冗余切换检验。
(3)系统可利用率评估
按规定的统计校核时段,统计系统的维修停机时间,计算系统的可利用率。
8. 通航指挥信号灯的技术要求
通航指挥信号灯设备包括4 组进/出闸信号灯、3 组停船界限标志灯以及安装这些设备的所有附件。
8.1 进/出闸信号灯
进闸信号灯2组,出闸信号灯2 组,分别安装在上、下闸首进、出闸方向右边的闸门附近的钢制灯杆上,安装高度为距最高通航水位4 m以上。上闸首向上游的信号灯为指挥下水船只进闸或禁止进闸的信号,向下游方向的信号灯为指挥上水船只出闸或禁止出闸的信号;下闸首向下游的信号灯为指挥上水船只进闸或禁止进闸的信号,向上游方向的信号灯为指挥下水船只出闸或禁止出闸的信号。进/出闸信号灯为红绿双色信号灯,禁止通行为红色灯光,允许通行为绿色灯光。
进/出闸信号灯选用超亮低耗LED 信号灯灯泡,各色信号灯为垂直排列,颜色分别为红、绿二种。信号灯的灯光,其灯光保证200m 外的船只在正常气候环境下能清楚识别。LED 发光管的通电平均寿命>10 万小时;亮度>3500cd/m2;工作电压:220V±10%;工作温度范围:-15℃~+60℃。
进/出闸信号灯既能由船闸监控系统根据过闸进程自动控制,又能由运行人员通过船闸监控系统手动控制。
8.2 停船界限标志灯
停船界限标志灯设在上、下游引航道和闸室内,指示引航道上和闸室内可供船舶停靠区域的有限长度和界限。停船界限标志灯共3 组,上游引航道的上、下游导航墙各设1 组,闸室上、下闸首两侧闸墙各设1 组,下游引航道的上、下游主导航墙各设1 组。
停船界限标志灯为红色长明灯,选用超亮低耗LED 信号灯灯泡,各色信号灯为垂直排列,颜色分别为红、绿两种。信号灯的灯光为,其灯光保证800m 外的船只在正常气候环境下能清楚识别。LED 发光管的通电平均寿命>10 万小时;亮度>3500cd/m2;
工作电压:220V±10%;工作温度范围:-15℃~+60℃。
9. LED交通诱导屏
(1)在船闸上、下游分别布置1面含外框5.3米×3.06米(宽X高)的LED屏,显示尺寸为4800mmX2560mm(宽X高)。
(2)承包人应配套提供LED显示屏屏体外框框架及其装饰材料、安装立柱、钢结构件等安装件,并负责包括LED屏土建基础施工在内的设备安装。
(3)信息显示屏主要显示的内容包括上级法规,过闸须知,停航通知,灾害性天气预报,通闸预告,闸次预告,过闸船舶通知等。其中调度信息属于优先显示的内容,其他信息在特殊需要时,由领导下发指令插入发布。
(4)在船闸值班室工作站上可进行自动和人工信息发布。
(5)LED屏幕配置要求。
--- 屏幕颜色:红、绿及其组合色
--- 象素组成:户外双基色(红、绿)
--- 像素间距:10mm
--- 像素密度:10000点/ m2
--- 模组尺寸:160mm×160mm
--- 规格:洛普LP-2R1PG;
--- 净显尺寸: 2.56m×4.8m=12.288 m2
--- 行列点数:246行×480列=122880点
--- 白平衡亮度(nit)>800
--- 灰度等级:256级,65536种颜色
--- 换帧速度:>60帧/s
--- 可视角度:水平±120度,垂直90度
--- 最佳视距:静态 10—150米;动态 100米(120km/h)
--- 可视距离≥200m
--- 屏体亮度≥5000cd/ m2;强光下清晰可见
--- 色温 6500k,对比度3000:1,画面刷新率》1200:1
--- 亮度调节:根据天气明暗程度调节显示亮度,亮度4级可调
--- 发光管寿命≥10万小时
--- 连续工作时间:24小时不停机
--- 整屏功耗:12.3kW
--- 平均功耗<350w/m2
--- 电源:AC380V±5% ,三相五线制
--- 通信距离:200m
--- 通信介质:多模光缆
--- 整屏平整度<1mm
--- 失效点<3/10000
--- 环境要求:温度:—40℃~70℃;湿度:10%~90%RH;
--- 防护等级:IP66(防水、防尘、防腐蚀等功能)
--- 抗风能力:12级台风
(6)功能要求
LED信息显示屏的显示、操作控制功能要求如下(不限于此):
汉字、数字及图形显示功能:可以显示国标一、二级字库中的所有汉字、GB2312指 定的全部汉字和数字字符及简单图形。
固定信息存储功能:可存储100条固定、常用的信息,存储内容可重新设定,可显示各种交通信号标志,交通信号标志库可任意扩展。
显示方式设置功能:清屏(全黑)、静止显示、左移、右移、上移、下移、横百叶窗、竖百叶窗、上下堆、闪烁等。
编辑和修改功能:可以实时地对发布信息的内容、颜色、大小、显示位置、显示方式等属性进行编辑和修改。
自动播放功能:信息发布支持发布节目表,即将发布的内容、时间、发送的对象(可变信息板)预先编制成节目表进行自动播放。支持流行的多媒体文件格式,如BMP、JPG、GIF、TIFF等图形格式,AVI、MPEG、动态GIF、FLC(3DS 动画文件)等文件格式。
权限设定功能:软件中可以通过设置使用权限及口令,使不同级别的操作人员在限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
软件应提供友善的中文用户界面,整个环境是交互式人机对话类型的,容易学习和掌握,操作方便。
可以对显示屏的亮度进行自动/手动控制调节,节省功耗。
可以通过软件对显示屏进行控制操作,包括:关闭或打开显示屏电源,监测屏体运行状态;监控显示屏正在显示的节目信息;自动检测通讯线路的质量以选择最为合适的波特率。
10. 网络广播指挥系统
广播设备包括1台网络广播控制主机(带功放)、1只控制台话筒、4组室外防水号角以及安装、放置这些设备的所有附件。
在中控室设置1台网络广播控制主机(带功放)和1只话筒,在闸室上闸首、下闸首和上游引航道以及下游引航道分别设置1组室外防水号角,在控制室能方便地选择1组或多组或全部号角进行播音。扬声器的播放范围为整个停泊区,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高于背景噪声15dB,并保证停泊区内任一点均能在正常背景噪声环境下听清播音内容。
10.1网络广播控制主机:
网络广播控制主机采用工控机箱设 计,触摸屏显示操控,内置IP播控服务器软件,用户可以根据自己需求下载或制作录制节目。分区可点播节目,所有分区均可播放寻呼;不同的分区可同时播放不同的节目,系统按预先编制的程序运行,可无人值守。单独定时,编程定时,每天可以手动或定时播放。网络广播控制主机负责音频流点播服务、计划任务处理、终端管理和权限管理等,管理节目库资源,为所有网络适配器提供定时播放和实时点播媒体服务,响应各网络适配器的播放请求,备有市话接口,自动接驳来电;定时、分区、寻呼、报警、电话自动强插,为各音频工作站提供数据接口服务。局域网内装有本系统的任意工作站电脑可根据权限大小对系统进行广播,向本系统添加或删除节目,警报能够自动强插。可实现远程监控、远程诊断和远程软件升级。
广播主机含有4个独立的音频输入通道和 2 个辅助混合音频输入通道。可利用终端来扩展音频输入通道。主机自带10W的功率放大器,可直接接监听音箱。
10.2 室外防水号角:
防水等级IP66。额定功率(100V):30W。灵敏度:105dB。频率响应:400-8000Hz。
1. 概况
综合自动化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星形以太网结构,采用集中式网络配置和分散式网络配置相结合的办法,以网络交换机为核心,主要通信线路采用光纤或超五类线,构成一个千兆以太网,搭建高速、高可靠性的实时信息通讯共享平台。
2. 技术标准
(1)承包人应按下列机构、协会和组织的标准的相应条款进行合同设备的设 计、制造和试验。承包人应将与本合同设备直接有关的标准的适用部分提供给发包人。
· 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 国际电报和电话咨询委员会 CCITT
· 绝缘电缆工程师协会标准 ICEA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GB/DL
· 国际电信联盟 ITU
·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GB/T8567
·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GB/T9385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GB/T8566
3. 电气特性
3.1 概述
(1)除非另有规定,电气设备应符合2.2条中所列的标准和规程,所有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所有制造厂的保证值均应根据设备的工作条件制定。
(2)导线的材料、加工及安装应符合ANSI和GB/DL标准有关条款的要求。
3.2 电气接线和端子
3.2.1 总则
(1)承包人提供设备与发包人提供设备之间应用电(光)缆进行电气连接,该电(关)缆由承包人提供并安装。
(2)承包人提供设备的各单个元件之间应用电(光)缆进行电气连接,该电(光)缆应由承包人提供,并由承包人安装。
3.2.2 电缆、电线及光缆
(1)电缆和电线的额定值应符合本节的规定,并应适于其工作环境。在电缆或电线过门铰链之处,应使用具有柔韧性的NEMA K级铜绞线。
(2)一般控制和动力回路的电线和电缆
a. 型式:单芯或多芯,阻燃,有钢带铠装或PVC外护套。
b. 导体:一般为镀锡铜绞线、NEMA B级、控制回路截面积不小于1.0mm2,动力回路不小于2.5mm2。
c. 绝缘:
· 型式: XLPE
· 标准: NEMA
· 电压(交流): 600V
· 最高连续工作温度: 90℃(干)
d. 外护套:聚氯乙烯
e. 屏蔽:应根据使用要求,采用对屏或总屏电缆,在绝缘导体外应有一层与聚酯树脂薄膜相粘和的铝箔外屏蔽,屏蔽外应带有一束镀锌铜接地绞线。
f. 标志:绝缘导体应根据ICEA方法2或方法4作上色码标志。
(3)光缆
· 光缆的技术参数应符合ITU G.652及IEC 793-2标准的要求。
· 型式:多芯,阻燃,有钢丝铠装和PVC外护套。
· 在系统中作为冗余结构配置的光纤应取自不同的光缆。
· 所有的光缆在到达盘体时均应引到光纤配线架上,再使用跳线和具体光设备连接。
(4)电缆应留有10%~20%的备用芯,芯数多的电缆取低值,但备用芯数最少不少于2。
(5)承包人应对本合同供货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及光缆、电缆,编制端子接线图和电(光)缆清册,每根电(光)缆两端应设置与电(光)缆清册上一致的识别编号。电(光)缆清册应按发包人认可的格式对每根电(光)缆标明电(光)缆型号、长度、起止位置及安装编号。
3.2.3 导线端子和端子板
(1)总则
设备内的电气接线应布置整齐、正确固定并连接至端子,所有控制、仪表和动力的外部连接只需接在设备内端子板的一侧。每组端子板应至少预留20%的端子,任何一个端子板螺钉不得接入多于1根的导线。
(2)端子板
端子板应为有隔板的凹式螺丝型端子,端子板的额定值如下:
· 最高电压(AC): 不低于600V
· 最大电流(AC): 30A
· 最大导线尺寸: 10mm2
控制和动力回路的端子板应用分隔板完全隔开或位于分开的端子盒内。端子板应有标志带,并根据要求或接线图进行标志。
(3)导线端子
导线应用导线端子与端子板或设备连接。导线端子规定如下:
· 16mm2以下的导线应为园形舌片或铲形舌片,压接式铜线端;
· 16mm2及以上导线应为1孔或NEMA型2孔压接式铜线端子;
· 所有导线端子应有与要求或接线图一致的标志。
4. 系统设备
系统主要由以下设置组成:
1. 工程师工作站一台,数据服务器一台,WEB服务器一台
工程师工作站用于全站的操作、控制、显示及各类应用软件开发,数据服务器用于安装组态软件,WEB服务器用于发布信息。
2. 网络核心交换机一台
在计算机房配置一台千兆单模光纤以太网交换机,完成所有信息的接入和汇总。
3. 对时时钟装置一台
对时时钟用于自动化系统的对时。
4.网络屏一面
2~3的设备要求安装于一面19寸标准机柜中。
5. UPS馈线屏一面
带蓄电池的UPS装置一套,用于提供计算机设备的不间断电源。
6. 蓄电池屏一面
配置5kVA容量蓄电池。
7. 激光打印机一台
8. 1套6工位操作台
5. 硬件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整个系统应尽量采用相同类型的硬件平台,以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利用率,减少人员培训费用和系统维护费用,便于调试及运行人员掌握系统。
硬件平台将最大限度地采用现在流行的、并且严格遵守当今工业标准的产品,以便为应用开发提供最大的灵活性和使系统能够方便地升级,从而达到保护用户对系统初期投资的目的。
5.2 工程师工作站、数据服务器、WEB服务器技术要求
采用品 牌机,具体配置如下:
·CPU:四核,至强W2123,64位;
·主频:≥3.0GHZ;
·内存:≥2GB(可扩展);
·硬盘:≥500GB,一个;
·DVD光驱:1个;
·软驱:1个,标准配置;
·彩色液晶显示器:1台,≥27",分辨率:1280×1024;
·USB口:≥2个;
·以太网接口:1套;
·通用键盘和鼠标:各1个
5.3 核心交换机技术要求
在计算机室配置一台核心交换机,完成所有信息的接入和汇总。网络交换机要求完全支持以太网冗余协议,支持Redundant-Ring技术 (单一环网最大250节点,自愈时间小于30毫秒)和MSTP(兼容STP、RSTP)。其性能指标不低于以下要求:
——端口为:24x10/100Base-T(X)电口,2x1000Base-FX单模光口
——交换机背板带宽≧8.8Gbps;
——DC电源输入: 220VDC
——快速网络冗余环: Redundant-Ring (单一环网250个节点, 自愈时间<30ms);
——多冗余以太网标准RSTP/STP,保护工业网络安全支持流量控制;
——支持SNMP v1/v2c/v3工业IP-30防护等级;
——支持LLDP协议;
——支持基于Web和Windows网管软件,通过系统日志, Email和SNMP trap故障报警。
——集中管理配置;
——支持机架式安装,无风扇设 计,运行温度:-40~70℃。
5.4 对时时钟技术要求
承包人应提供对时时钟用于自动化系统的对时,对时时钟性能要求如下:
· 能同时从至少8个GPS卫星以及北斗卫星接收信号
· 捕获时间:20秒~75分钟
· 天线接收灵敏度:-166dbm
· 天线电缆长度:50米
· 时间精度:±1μs
· 为保证保有足够容量,时钟配有网络接口,用来同步后台监控主机时钟及各工作站的时钟,并配有8路TTL B码、8路422 B码、8路RS485串口,满足与自动化系统和其他子系统等的通讯接口和同步脉冲接点的数量要求。
5.5 机柜技术要求
机柜放置服务器、交换机、磁盘阵列等设备,设备布置应紧凑、合理、操作方便、整洁美观。
· 满足所有针对19英寸的行业标准
· 提供标准 42U 内部空间
· 充足的深度使更长的组件得以安装
· 后侧留下的充裕空间可用于电缆布线
· 能迅速、免工具的插入服务器及存储产品
5.6 UPS技术要求
· 要求电网断电前后输出的波形是连续的正弦波,充电电流自动控制
· 要求带有蓄电池
· 具有过流、过温、短路保护功能。
· 有运行状态、故障状态无源触点输出。
· 连续在线运行,并有在线系统自动测试。
· 输入电压:单相,160-276V AC,45Hz-65Hz
· 输出电压:单相,22OVAC±3%正弦波
· 功率:5kVA
· 后备时间:2h
5.7 激光打印机技术要求
激光打印机主要用于打印各类文件,报表,信息,应满足以下要求:
· 网络型
· 黑白,双面
· 分辨率:600×600 dpi
· 打印尺寸:A3
· 打印速度:≥20ppm(A4),11ppm(A3)
· 内存:≥32MB(可扩展)。
6. 试验
(1)在进行设备试验前应编好试验大纲和记录表格,试验大纲经监理单位认可后,逐条逐项进行试验,不能漏项。至少应进行下列现场试验:
A. 电源及电源装置的性能及绝缘性能测试;
B. 各部件的性能及绝缘性能测试,设备通电前应进行接线正确性检查和绝缘检查。
C. 局部模拟试验;
D. 全系统模拟及系统联合调试;
E. 带负荷全系统试验及试运行。
以上试验的记录及资料应作为完工验收的资料,并按要求提交监理人审查。在工程完成后全部资料应移交给发包人。在试验及安装过程中,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应立即报告监理人,由承包人向制造厂联系更换设备。
(2)凡是技术条款规定和制造厂要求设备安装后需要进行调试的,承包人必须按国家规程规范规定和设备制造厂的安装调试要求进行调试,包括系统联合调试。每一步骤设备调试应在安装验收或上次调试验收合格状态下进行。
(3)属于承包人完成的安装试验项目和内容,应按有关规定和试验计划完成,并符合技术性能的要求和质量标准;当有监测需要,承包人也应提供所有的配合工作,并符合本款规定。
(4)当监理人对试验数据有疑问时,承包人应重复进行试验,并记录、核对有关数据。
1 一般技术要求
1.1 视频系统配置基本原则
a)视频系统采用数字压缩技术,以硬盘录像机为核心,实现信息的压缩、存储和上传,视频系统不会因任何前端设备发生故障而引起系统误操作或降低系统性能。
b)采用成熟的、可靠的、标准化的硬件、软件、网络结构和汉化系统。
c)系统必须响应速度快,可靠性和可用率高,可维护性好,并先进、经济、灵活和便于扩充。
d)承包人应考虑水闸的运行环境,采取有效的防电磁干扰措施。
e)对户外摄象机应采取有效的防雷措施。
1.2 适用标准和规程
除另有说明外,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均应按下列最新版本的标准和规程进行设 计、制造、检验、验收、安装和服务。如果这些标准和规程的内容有矛盾,应按较高要求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和规程执行。
《国际电工技术委设 计员会标准》 IEC
《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标准》 IEEE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
《视频系统工程规范》 GBJ115-87
《安全防范工程的设 计、安装与开通程序》 ONC-TB201
2 视频系统功能
2.1 概 述
视频系统的操作应简便、可靠,系统为框架式结构,硬件、软件标准化、模块化,易于扩展、组网及维护,软件具有提升能力,可扩展、可升级,提供的视频系统的硬件、软件应至少满足以下功能要求。
2.2 系统基本功能
采用实时数字硬盘录象机实现视频压缩、存储、切换、摄像机控制、云台控制、灯光等辅助设备的控制,还能通过实时数字硬盘录象机及配套软件实现远程图像传输。
2.2.1 视频监视
1台数字硬盘录像机和1台视频工作站布置于管理楼的中控室内。
利用安装在各点的摄像机,对所有监控区域内的设备及环境进行实时监视。
利用安装在各点的摄像机,对所有监控区域内的设备及环境进行实时监视。摄像机应能清晰有效地探测到现场的图像,达到四级(含四级)以上图像质量等级。探测设备应能适应现场的照明条件,环境照度不满足视频检测要求时,应配备辅助照明。
根据摄像机焦距的变化(变焦摄像机)显示大小不同的画面,并能根据云台角度的变化(带云台摄像机)显示各个方位的监视画面。
图像亮度、色度、对比度及灰度可调。
2.2.2 画面切换
可以对监视画面作任意的切换,用户可以切换任意一台摄像机的视频到监视器画面,也可以切换其中一台摄像机视频图像到任意监视器显示。
2.2.3 成组切换
成组切换:是将多个视频输入同步切换到多个连续的视频输出端口。多个相互独立的组,能通过手工或通用巡视的方式被调用。
2.2.4 画面轮巡
(1)监视器巡视是一个多台摄像机位置的序列。操作员可随时为巡视定义输出。每个摄像机位置包括一个关联的预置场景、图像和/或辅助触点动作。同一个视频输入可插入到同一个巡视的多个位置上。巡视可正向或反向运行。被监视器划去的视频输入将不显示。
(2)通用巡视可建立多个巡视以随时调用到监视器上。每个巡视有多个视频输入的位置,每个位置还包括一个独立的驻留时间、目标(预置场景)和一个辅助触点动作。巡视可正向或反向运行。同一个视频输入和/或同一台摄像机的预置场景可多次插入到巡视中。
2.2.5 云台控制转动
操作员可以控制云台(包括一体化球机)的上下、左右转动,得到不同方位的监控画面,对设备场景起到更好的监视作用。
2.2.6 预置位功能
操作员可以对带有预置位的球机或云台设定预置位,可以对需要特别观察的点设定预置位(预置位的个数由所选的一体化球机和云台决定),可以设定多个预置位(由具体的矩阵型号决定)。可以输入调用预置位命令调看需要监控的预置位画面。也可以将预置位编入巡视画面里在监视器显示。
2.2.7 变焦功能
对一体化摄像机、一体化球机、配有电动变焦的摄像机都可以改变焦距来得到不同大小、不同距离的画面,对需要的画面可以放大或拉远显示得到最佳的画面效果,起到更好的监视作用。
2.2.8 画面信息添加处理
画面信息包括:时间、通道编号、定义等。
每台监视器可显示日期/时间、视频输入端口编号、用户定义的视频输入或目标(预置场景)的标题(16个字符)、报警标题和监视器状态。
可设置是否显示以下内容:视频输入端口编号、监视器状态、视频输入/目标(预置场景)标题和日期/时间。
显示文字的控制包括:水平/垂直移动和亮度调整,所有这些调整都应通过键盘进行。
2.2.9 辅助功能
(1)辅助灯光控制
控制辅助灯光的开/关,绑定摄像机的外罩,实现与摄像机同步转动。
(2)报警显示模式
操作员可为每个视频输出选择报警显示模式。
保持方式:显示第一个报警直到被清除,以后发生的报警按顺序排队。
顺序方式:顺序显示多个报警,每个显示—定时间。
顺序与显示方式:显示第一个报警在—台监视器,直到报警被清除。其它报警按顺序显示在下一台监视器上(报警都处于激活状态)。
块保持方式:报警显示在一组连续的监视器上。一个块最多应有16个连续的监视器,可定义多个块。
块顺序方式:报警按顺序显示在连续的监视器上。一个块最多应有16个连续的监视器,可定义多个块。
(3)状态输出
系统状态输出、并行打印口及RS-485口可通过编程输出所有报警事件的出现和清除以及视频丢失事件、电源状态和显示在监视器的信息。
报警信息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视频输入编号和报警状态。
视频丢失信息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视频输入编号、视频丢失、同步丢失和检测模式。
(4)内部视频丢失检测
提醒用户视频输入出现部分或全部丢失的情况。高级的检测电路可检测每路视频输入是否丢失视频同步或丢失25%,50%或75%的视频信号。
(5)报警清除方式
用户可为每个视频输出定义报警清除方法。
确认方式:只有在操作员手工确认报警后,报警才被清除。
自动清除:在报警输入停止后20秒自动清除报警(如果还没有手工确认报警)。
2.2.10 系统录像功能
硬盘录像机应具有强大的录像功能,同时还可以同步实时将图像通过网络上传,在网络上进行实时监视以及访问录像文件,进线备份回放等的操作。系统录像具有4种方式:
a. 定时录像:系统管理员可以设定时间段对监控前端的某个摄像机(可设定)的图像进行定时录制。
b. 动态检测录像:系统管理员可以设定当某个摄像机检测到动态图像时是否进行录像,也可以设定各个摄像机录像的优先级。
c. 报警自动录像:实时数字硬盘录象工控机支持报警探测器接入(16路实时数字硬盘录象工控机支持16路报警输入及4路报警输出,可以将报警系统整合进入监控系统),并能实现报警联动。系统管理员可以设定当报警发生时是否进行报警录像。当报警探测器或视频动态检测有报警发生时,自动进行录像,直至报警解除。不同监控前端的报警可同时录像,同一监控前端有多个报警同时发生时,系统录制高优先级的报警图像,若优先级相同则录制最先检测到的报警点图像。
e. 手动录像:系统管理员可以设定对某个固定监控点进行24小时不间断录像,或对各监控点进行轮视录像。
2.2.11 录像检索及回放功能
a. 检索:录像检索可以在本地进行,也可以在远端客户端上进行。录像检索可以根据不同的查询条件,如时间日期、监控前端名、通道号、录像类型等。
b. 播放:检索到相应的文件后,可以在本地监视器上回放,也可以在监控终端上回放。可以一次播放单个录像文件,也可以连续播放多个录像,文件播放结束自动返回监视状态。也可将录像文件备份到普通微机上用其它DVD播放软件进行播放。
2.2.12 录像管理功能
a. 录像硬盘空间:录像空间管理采用两种方式:一是自动循环覆盖的方式,即剩余硬盘空间到达设置界限时,删除一定数量的最老的录像文件;二是停止方式,即硬盘满时停止录像。
b. 录像文件备份:可以将需要的录像文件从网络上下载到微机硬盘上,或在录像回放的时候对某一时间段的图像重新录制。微机设置1个2T硬盘,用于储存视频资料。
c. 录像文件删除:可以随时将没有保存价值的录像文件手动给以删除。
d. 应为汉化菜单,操作简便、快捷,人机界面友好。
3 视频监视系统的设备配置
3.1 概述
视频监视系统由下列设备组成:中控室设备、网络传输设备和监控前端设备。
系统综合技术要求如下:
系统制式: PAL
每帧行数:625电视行
扫描方式:2:1隔行扫描
行 频:15625Hz
场 频:50Hz
音频设备的输入输出阻抗:高阻抗或600W
供电输入电源:交流220V(-15%±10%),50Hz
图像质量:不低于4级
图像画面的灰度:不低于8级
系统的各路视频信号,在监视器输入端的电平值为1Vp-p±3dB VBS
系统各部分信噪比指标分配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 目 | 摄像部分 | 传输部分 | 显示部分 |
连续随机信噪比(dB) | 40 | 50 | 45 |
系统在夜晚等低照度时,监视画面应达到可用图像,系统信噪比不低于25dB。
3.2 监控设备
系统设在管理楼中控室,设备包括32路实时网络硬盘录象机、控制键盘、视频工作站、通讯工作站、电源设备等。在船闸值班室设置,设备包括16路实时网络硬盘录象机、控制键盘、视频工作站、电源设备等。
3.2.1 16位实时网络硬盘录像机
2台16路实时网络硬盘录像机安装在管理房控制室:
(1)视频压缩标准:H.265;
(2)网络硬盘录像机应具有四核处理器,256Mbps带宽
(3)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
(4)16路音视频接入,图像分辨率1080P、720P、D1、HD1、CIF、QCIF,
(5)采用NVR结构存储方式。
(6)2路HDMI接口
(7)网络接口:2个10/100/1000Mbps以太网口;
(8)存储介质:6块4TB SATA II硬盘;
(9)磁盘安装:独立硬盘支架,支持硬盘热插拔;
(10)数据保护:支持RAID 0、1、5、6;
(11)接入视频路数: 16路;
(12)回放视频路数:16路;1080P
(13)网络协议:支持RTP/RTCP、RTSP、UDP、HTTP、NTP、SNMP协议;
(14)管理维护:可通过IE等网页浏览工具进行配置管理;
(15)风扇配置:冗余双滚珠轴承风扇,MTBF>10万小时;
(16)电源配置:支持冗余热插拔电源,AC220V;
3.2.2 视频工作站
工作站采用品 牌机,一台安装在管理房控制室,具体配置如下:
·CPU:四核,64位,intel 至强W2123,6核;
·主频:≥3.0GHZ;
·内存:≥16GB(可扩展);
·硬盘:≥4TB,一个;
·网卡:10/100M/1000自适应;
·声卡、512M独立显卡;
·彩色液晶显示器:1台,≥27",分辨率:1280×1024;
·USB口:≥2个;
·以太网接口:1套;
·通用键盘和鼠标:各1个
3.3 监控前端设备
3.3.1 前端监视点总数为:18点。
视频监视系统监视点一览表
序号 | 装设地点 | 摄像机类型 | 室内或室外 | 备注 |
1 | 排涝闸启闭机房 | 网络摄像机 | 室内 | 观测启闭设备 |
2 | 启闭房6#闸门外侧 | 星光级网络摄像机 | 室外 | 观测闸门配云台 |
3 | 启闭房4#闸门外侧 | 星光级网络摄像机 | 室外 | 观测闸门配云台 |
4 | 启闭房2#闸门内侧 | 星光级网络摄像机 | 室外 | 观测闸门配云台 |
5 | 低压配电房 | 网络球型摄像机 | 室内 | 观测配电设备 |
6 | 船闸上闸首闸门 | 星光级网络摄像机 | 室外 | 观测闸门配云台 |
7 | 船闸上闸首闸室 | 网络摄像机 | 室内 | 观测设备 |
8 | 船闸下闸首闸门 | 星光级网络摄像机 | 室外 | 观测闸门配云台 |
9 | 船闸下闸首闸室 | 级网络摄像机 | 室内 | 观测设备 |
10 | 船闸上游引航道 | 星光级网络摄像机 | 室外 | 观测设备 |
11 | 船闸下游引航道 | 星光级网络摄像机 | 室外 | 观测设备 |
12 | 内江水位尺 | 星光级网络摄像机 | 室外 | 观测内江水位尺 |
13 | 回车场 | 网络球型摄像机 | 室外立杆 | 观测户外回车场 |
14 | 管理房门厅1 | 星光级网络摄像机 | 室内 | 观测门厅 |
15 | 管理房门厅2 | 星光级网络摄像机 | 室内 | 观测门厅 |
16 | 大会议室 | 网络球型摄像机 | 室内 | 观测 |
17 | 调度控制室 | 网络球型摄像机 | 室内 | 观测设备 |
18 | 计算机房 | 网络球型摄像机 | 室内 | 观测设备 |
3.3.2 前端设备的技术要求
主要设备的技术要求如下,该技术要求为基本要求,承包人可以推荐技术指标更优的产品。
(1)300万星光级球形网络摄像机
视频压缩标准:H.265
图像传感器:CCD;
有效像素:≥1920(水平)×1080(垂直);
视频制式:PAL/ NTSC;
最低照度: 0.002lux
增益控制:自动/手动;
信噪比:大于50dB;
白平衡:自动/自动跟踪白平衡(ATW)/室内/室外/手动;
数字变倍:12倍;
背光补偿:开/关;
电子快门:1/3-1/10,000秒;
镜头:焦距4.1~73.8mm;
光学变倍:18倍;
光圈值:F1.4~F3.0;
视场角:48°~2.8°;
旋转范围:水平:0°~360°连续旋转 垂直:0°~75°旋转速度:键控:水平0.1°~180°/秒;垂直0.1°~120°/秒 预置点:水平300°/秒;垂直200°/秒。
预置点:128个;
视频压缩:H.265/MPEG4;
网络协议:TCP/IP,HTTP,DDNS,DHCP,NTP,PPPoE,FTP,SMTP;
网络接口:1路10/100BaseT以太网,RJ45接口;
电源:POE供电
工作环境:温度–30~60℃;湿度<95%;
防护等级:IP66。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安装立杆,立杆要求作防锈和热镀锌处理,直径以上,立杆高度不小于2.5米(不含基础部分)。
(2)300万球形网络摄像机
视频压缩标准:H.265
采用1/3” 300万像素逐行扫描CCD
机械彩转黑
18倍光学变焦
水平360度连续旋转,垂直0-70度自动翻转
防护等级IP66;
(3)防雷设备
由室外引来的摄像机均需配置避雷器,避雷器技术要求如下:
a. 电源避雷器
最高持续工作电压:34VAC
最大放电电流:2kA
电压保护水平:≤180V
响应时间:≤25ns
b. 视频避雷器
最高持续工作电压:180V
最大放电电流:15kA
限制电压:<500V
衰减:0.1dB
动作时间:<10ns
c. 信号避雷器
最高持续工作电压:180V
最大放电电流:15kA
限制电压:<500V
衰减:0.1dB
动作时间:<10ns
3.4 线缆及辅材
凡由承包人供货设备范围内的控制电缆、电源电缆、视频线、光缆、PVC管材、各种接头均由承包人供货,商务部分的线缆长度为估算量,承包人供货数量按现场安装实际需要确定。
3.5 电源系统
系统采用相对集中供电的方式,从各监控区域的设备汇集点向本区域内的设备集中供电。设置排涝闸启闭房电源箱和船闸值班室电源箱(容量均为1.0kVA)。
3.6 视频监控系统性能指标
a. 系统可用率>99%;
b. 监控中心的监控终端图像控制切换响应时间<1秒;
c. 图像传输帧速率12-25帧/秒可调;
d. 数字部分图像分辨率达到D1格式(704×576)以上。
e. 显示分辨率≥800×600;
f. 系统时钟精度<1秒;
g. 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30000小时;
h. 系统平均维护时间MTTR<0.5小时;
i. 计算机CPU负荷率平均<30%;
j. 系统响应时间:
(1) 监控画面显示与实际事件发生时间差<0.5秒;
(2) 事件报警到系统自动记录相应画面时间差<1秒;
(3) 各报警探头报警到后台信息显示时间差<1。
3.7 设备清单
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清单见本标书“第二章”。
3.8 试验
(1)摄像部分出厂试验
a. 摄像机制式试验;
b. 摄像机清晰度试验;
c. 摄像机灵敏度试验;
d. 摄像机信噪比试验;
e. 镜头遥控变焦、聚焦试验;
f. 镜头自动光圈试验;
g. 电动云台遥控试验;
h. 摄像机防护罩功能试验。
(2)监视和记录部分出厂试验
a. 监视器制式试验;
b. 监视器清晰度试验;
c.监视器各调节功能试验;
d. 图像叠加字符和画面分割试验;
e. 录像设备各技术指标试验;
f. 录像设备各种功能试验。
(3)控制部分出厂试验
a. 主设备机柜内部布置及外观检查;
b. 用控制键盘作各种操作功能试验。
(4) 现场试验
a. 系统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试运行;
b. 模拟长距离信号传输及显示试验;
c. 模拟长距离遥控操作试验;
d. 在试运行期间由承包人人员进行按发包人要求的各种技术数据的测试;
e. 在试运行期间作各种控制操作试验;
f. 试运行时间为连续72h;
g. 电磁兼容性试验。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对所提供的视频系统进行电磁兼容性试验,并确保全系统达到这些国际标准的要求。
1 一般规定
1.1 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1)乙方应负责本工程排涝闸门监控系统、船闸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的装卸、验收、转运、保管、保险、安装、调试、试验及试运行直至移交给甲方的全部工作。
(2)电气设备安装及其埋件的制作和预埋。
(3)乙方应主动与其它存在分界点接口关系的乙方协调,共同顺利完成有关接口工作。
(4)本招标范围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以单价决算。
1.2 电气设备及电气安装工程量
序号 | 名 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排涝闸LCU屏 | 面 | 1 | 含其他安装附件 | |
2 | 上闸首监控LCU屏 | 面 | 1 | ||
3 | 下闸首监控LCU屏 | 面 | 1 | ||
4 | 网络柜 | 面 | 1 | ||
5 | 网络广播屏 | 面 | 1 | ||
6 | 室外防水号角 | 只 | 4 | ||
7 | LED交通诱导屏 | 面 | 2 | ||
8 | 通航指挥灯 | 项 | 1 | ||
9 | 启闭房视频电源箱 | 面 | 1 | ||
10 | 船闸启闭房视频电源箱 | 面 | 1 | ||
11 | 管理房网络屏 | 面 | 1 | ||
12 | 管理房UPS馈线屏 | 面 | 1 | ||
13 | 管理房蓄电池柜(5kVA) | 面 | 1 | ||
14 | 管理房控制台 | 项 | 1 | ||
15 | 视频监视柜 | 面 | 1 | ||
16 | 摄像机 | 台 | 18 | ||
17 | 镀锌水煤气管 | DN32 | 米 | 500 | 暂估 |
18 | 镀锌水煤气管 | DN25 | 米 | 1000 | 暂估 |
19 | 预埋件 | -150×150×8 配 | 块 | 32 | 预埋件 |
20 | 槽钢 | [80X43X5 | 米 | 12 | |
21 | 接地线 | 热镀锌扁钢:-50×5 | 米 | 800 | 暂估 |
1.3 乙方的责任和工作计划
(1)乙方的主要责任
乙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安装工作负责。乙方应具有完整的质量认证体系,应提供IS0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乙方应按有关条款的规定提交设备检验证书、安装记录、测试和试验报告、竣工验收文件和图纸等;完成与工程施工、安装有关的与其他乙方之间的协调;完成合同条款规定的技术服务;接受甲方和监理人的监督。
所有电气设备正式交接前,在其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各环节中,乙方应对设备完好性负全部责任。
乙方还应承担以下责任,但不限于此:
a. 乙方要确保所有的设备、元件和电气回路一起形成一个协调的、合理的、完整的电气装置。
b. 乙方与其他合同乙方之间的合 作,在部件和系统的分界面确保所有设备的完整性。
c. 所有设备在安装方面达到技术条款规定的功能。
d. 应保证详细的、完整的提交符合规定的电气设备。
(2)工作计划表
a. 乙方在投标时应递交一份计划表,表中应包括:
① 满足工程建设的设备安装时间;
② 调试及验收时间。
b. 在签完合同后1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一份工作计划表并获批准,计划表应包括:
① 建造及安装时间;
② 调试及验收。
1.4 图纸和技术文件
1.4.1 甲方提供的图纸
甲方提供的图纸见招标文件附图。技术规定和图纸是相一致的,是合同提供的依据。当乙方发现图纸和技术规定中有遗漏或不一致的地方,必须向甲方提出要求确认和核准。甲方应在合同范围内给予明确的书面澄清。
乙方须使用被甲方确认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才可用于合同的实施。如在实施中有必要修改时,乙方必须写出书面报告,并申报经甲方批准确认的设 计单位认可的变更单。
1.4.2 各阶段提交的内容及要求
(1)投标时
① 工作计划表;
② 设备安装方法及安装精度要求;
③ 设备的调试大纲及注意事项;
④ 设备常遇故障的排除及维修;
(2)安装调试准备期及实施期
① 乙方应向监理人递交工程实施所需的施工计划、安装记录、测试数据、试验结果和必要的文字说明,以及按监理人指示提供录象、照片、会议纪要等。
② 乙方应根据监理人的指示在安装过程中经过相应验收的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中间验收文件。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a. 工程施工总结和施工日志;
b. 原始记录、试验报告资料;
c. 施工图;
d. 重大质量事故及处理纪录;
e. 监理人要求作为工程竣工的其他基础资料。
1.5 设备验收
乙方对所有设备应在安装前进行检查和试验,并有相应的检查、试验报告以表明其运行性能以及设备、材料和结构在电气、机械上的完整性。乙方应根据有关的标准进行各项试验,对试验结果负责并提供试验报告。对每种类型产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将各派一人参加设备的测试、验收。尽管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参加试验,但并不减轻乙方履行合同的责任。
乙方应发出合同进展和检查时间的通知,并提供试验所需要的设备。甲方将派人员参加试验项目见证。甲方放弃某一项目的试验,都不免除乙方应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的责任。
每一项试验完成后,应提交试验报告供甲方审阅,该报告应说明试验获得的结果,包括任何失败的试验以及试验过程的描述。
乙方应在设备出厂前对设备至少进行下列测试(但不限于此):
1)视觉检查:设备的质量、结构、防护等级、总装配和面漆。
2)所有控制、保护和监控设备的运行。
3)按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电气试验。
1.6 现场保护
乙方应按照设备保管有关规定对所有设备进行现场保护,使设备受到有效的现场保护,不受潮湿、剥蚀、变形等其它形式的损坏。
1.7 安装、调试与交付使用
(1)安装
乙方应负责设备安装的全过程。包括安装前与土建工程乙方、其他设备乙方、监理工程师一起对与设备安装有关的部分进行复测,复测的依据是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土建图纸和其他设备安装图纸。乙方应认真作好复测记录,如不满足要求,应与监理工程师协商解决。全部电气设备安装应按照安装说明书和相应规程规范的规定进行。
(2)调试与交付使用
调试即为工程的竣工试验阶段,其目的是验证合同中的所有设备均能安全、有效地按合同要求运行。乙方负责现场的全部安装、试验、调试及试运行工作,基本包括以下部分:
① 各单项设备的现场试验项目。
② 各单项设备无负荷及带负荷试运行。
③ 本工程的联动调试。
各项电气设备共同进行试运行在七天内累计运行72小时或连续运行24小时。
在整个合同工程施工完毕,通过检测、试验及连续试运行后证明满足合同要求,以及提交的图纸与资料也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才可接收。
1.8 计量与支付
所有电气设备按施工详图或按监理人认可的实际工程量计量并按工程量报价表中所列的单价支付。设备安装后的调试费用包括在单价中,不另支付。
2 屏柜安装
2.1 范围
本章节涉及到:排涝闸门监控LCU屏1面、上闸首监控LCU屏1面、下闸首监控LCU屏1面、网络屏2面、UPS馈线屏1面、蓄电池屏1面、闸门启闭房视频电源箱1面、船闸启闭房视频电源箱1面等二次设备的安装、技术服务、保管、试验、调试、试运转直至移交给甲方的全部工作。
2.2 标准
本节的有关标准不限于以下的IEC标准和相应的GB标准。若IEC标准与GB有不同之处,则应符合其中标准较高的一个。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68-20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7261-201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DL/T593-2016《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2.3 屏柜的安装技术要求
乙方应按照设 计文件、安装说明书和相关规程规范的规定进行:
基础槽钢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基础槽钢表面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 | |
mm/m | mm/全长 | |
不直度 | <1 | <5 |
水平度 | <1 | <5 |
位置误差及不平衡度 | <5 |
基础槽钢安装后,其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基础槽钢应有可靠接地。盘、柜及柜内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
垂直度、水平偏差以及盘柜面偏差和盘柜间接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盘柜安装的允许偏差表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
垂直度(1/m) | <1.5 | |
水平偏差 | 相邻两盘顶部 | <2 |
成列盘顶部 | <5 | |
盘面偏差 | 相邻两盘边 | <1 |
成列盘面 | <5 | |
盘间接缝 | <2 |
屏柜的接地应牢固良好,装有电可开启的门:应以裸铜软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靠地连接。成套柜应装有供检修用的接地装置。
检查防止电气误操作的“五防”装置齐全,并动作灵活可靠。屏柜的面层应完整,无损伤。
2.4 检查和验收
乙方在相关设备到场后,对甲方转交的需要安装的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试验,并提供所需的所有检验设备和技术人员检查方法,试验范围必须按有关设备安装规范进行,应包括但不限于:
(1)主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及验收;
(2)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的耐压试验;
(3)主回路电阻的测量;
(4)机械性能、机械操作及机械防止误操作装置或电气连锁装置功能的试验;
(5)仪表:开关元件校验及接线正确性检定;
(6)测量绝缘:电阻;
(7)“五防”功能检查、试验。
2.5 试运转
乙方应按照总要求对相关电气设备试通电进行试运转。
3 全站电缆的安装工程
3.1 范围
本章节涉及到本工程全部电缆及附件的设 计、结构、性能、供应、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总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电缆分段情况,决定各电缆盘的外型尺寸,校核沿线的运输允许尺寸。
3.2 阻燃型1kV交联聚乙烯绝缘动力电缆的敷设。
3.3 阻燃型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编织屏蔽铜芯铠装控制电缆。
3.4 阻燃型聚氯乙烯绝缘对绞铜带总屏蔽聚氯乙烯护套铜芯计算电缆。
3.5 电力电缆安装含电缆头制作、安装。
3.6 防火封堵:
电缆安装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根据有关电缆防火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封堵。
电缆敷设主要采用沿电缆桥架或电缆架明敷和埋管暗敷的方式,低压电缆均采用热缩电缆终端头。
本电站的电力电缆不允许设置中间接头,承包人因特殊原因要求增设中间接头,事先应征得监理工程师单位的许可,否则将不予验收。
电缆防火按《水利工程设 计防火规范》(GB50987-2014)要求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4 防雷接地装置
4.1 范围
本章节涉及到本标书防雷接地装置的设 计、结构、性能、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的总要求。
4.2 标准
在生产制造的过程中,所有材料、货物、制造工艺、质量控制、检查验收均应遵循国家及行业颁布的现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各标准间有差异时,以对货物要求最严格的为准。主要技术规程、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水力发电厂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 计技术导则》NB/T 35067-2015
《水力发电厂接地设 计技术导则》NB/T 35050-201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4.3 防雷接地装置
4.3.1 工作范围
防雷接地系统由以下部分组成:
本工程排涝闸门监控系统、船闸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的接地与现有水闸、船闸、管理楼的接地网组成综合接地网。
4.3.2 技术特性
本工程总的接地电阻要求≤1Ω。
4.4 接地装置安装及检查与验收
4.4.1 安装技术要求
(1)接地装置的布置与安装应符合设 计图和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2)接地工程的隐蔽部分应经监理人中间检查和验收后方可浇筑混凝土,检查验收记录应完整。
(3)监理人在接地工程的检查和验收中,如发现埋设的接地装置不符合要求或有漏埋、未设置引出线、引出线线端被埋没、接地体在电气上不连通或焊接质量不合格、接地体材料偏小、未按规定镀锌或涂防锈漆等情况。乙方应作好记录,并进行返工。
(4)所有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基础及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保护接零和防雷接地以及金属结构和金属管路的接地等,应按施工图纸规定的方式、要求和位置,用专门的接地线连接到接地引出线接地端子上。
(5)电气装置的每个接地部分均应采用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网连接,不允许有几个接地部分同时串接在一根接地线上。
(6)敷设接地线跨越伸缩缝时应有可伸缩的搭接件,并做过缝处理。
(7)接地装置之间的连接以及与电气设备接地连接一般采用焊接,如采用螺栓连接应有缩紧螺帽或平弹垫圈,当采用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焊接牢固,焊缝应无裂纹、气孔等缺陷;
② 焊接长度要求: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以上,且至少有三个棱边焊牢: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圆钢与扁钢的焊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4.2 检查与验收
按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进行接地安装的检查和验收,并应进行接地电阻测量,测量方法应采用独立电源或经隔离变压器供电的电流-电压表三极法测量,并尽可能加大测量电流,测量电流不小于10A。
5 电气埋件
5.1 乙方应按照设 计文件、安装说明书和相应规程规范的规定进行埋件的制作和预埋。
5.2 乙方应协调土建及其他设备乙方的关系,电气设备(包括防雷接地装置)的埋件应满足工程进度和设备布置要求。
6 电工二次回路设备
6.1 工程范围
乙方承担:排涝闸门监控系统、船闸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的购买、卸车、转运;保管、安装、配合厂家调试(包括仪表和自动化元件的校验和送检)、启动、试运行的全部工作,少量设备二次回路的装配改线,油漆,参加工地到货设备的检查验收和部分设备的出厂试验验收。
6.2 对乙方的要求
(1)所有各项工作均符合本标书中规范的规定及施工图纸的要求,并应与制造厂提供的设备相协调。
(2)乙方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及制造厂提供的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资料,负责对这些设备检查验收。
(3)乙方对电工二次及通信设备的保管,除应符合国标DL/T5759-2017《配电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外,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还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4)乙方对二次及通信设备到货后的保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应负全部责任,安装调试中需要用的仪器工具由承包者自行解决。
(5)乙方的职责是指对工程范围内所有设备及设备上的器具进行安装、敷设电缆、接线,按施工图完善全部配线、调试、试运行及验收。
6.3 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1)工程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还应符合国标GB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部颁《继电保护及系统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电气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电气量变送器检验导则》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等现行技术标准有关规定。并执行国电调《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2)工程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还应遵守制造厂的有关技术资料的规定。
(3)电工二次回路用的控制电缆、信号电缆、屏蔽电缆及电力电缆均应是完整的、中间无接头的整根电缆。中间切断后再连接的电缆不得使用。如是屏蔽电缆应按设 计要求屏蔽线可靠接地。
(4)安装乙方应制定试验计划,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单位审核。试验计划中要列出试验项目,规定各试验项目的顺序及详细过程;列出各项试验的性能保证值、设 计值、技术特性或其它判据标准。
(5)电工二次设备经过调试后,应随主设备及系统进行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其主设备所属的测量、控制、保护装置等均应投入运行。装置的投入,应按部颁有关的启动验收规程的规定进行。
(6)电工二次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检查:
① 各项装置的安装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 计和本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
② 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设 计和本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
③ 竣工验收资料是否完整。
(7)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和文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
(8)检查验收项目
① 排涝闸门监控系统的检查验收。
② 船闸监控系统的检查验收。
③ 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检查验收。
④ 视频监控系统的检查验收。
7 图纸资料(详见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
(1)综合自动化系统网络结构图(1/2);
(2)综合自动化系统网络结构图(2/2)。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营前港闸桥现场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办理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安装调试 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 |
2 | 10 | 验收通过一年后支付余款10% |
8、技术服务要求
8.1、安装和调试:
8.1.1、由中标人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能够正常工作。
8.1.2、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8.1.3、中标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中标人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2、技术培训
结合安装调试,中标人专业技术人员应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现场安装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8.3、维保服务
8.3.1、本次采购设备及辅材原厂保修24个月,技术参数中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中标人在免费保修期间,提供上门安装调试、技术辅导等服务。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
8.3.2、对售 后服务响应时间的要求:在保修期内,设备若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成交供应 商须保证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排除设备故障。
8.3.3、中标人须提供售 后服务承诺书及服务条款、维修中心的分布、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资质证明,能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零配件的优惠供应。
8.3.4、中标人在质保期过后,仍应负责对货物提供维修服务,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8.3.5、供 应商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8.4、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4.1、 验收标准: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8.4.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为中标人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 出厂检验
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8.4.1验收标准的要求。
b. 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c. 最终验收
⑴ 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按8.4.1条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
⑵ 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其他事项
9.1、中标人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需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9.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 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需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9.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