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会议室建设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2-350103FY-GK-202009-B1434-IDN
招标编号:[350103]XRD[GK]2020038
采购人: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会议室建设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2-350103FY-GK-202009-B1434-IDN。
2、招标编号:[350103]XRD[GK]2020038。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节能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环境标志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强制类节能产品认证 |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强制类3C认证 |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3C认证),提供有效期之内3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台江区广达路89号
联系方法:刘先生0591-62727768
13、代理机构: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联系方法:吴妹0591-83537387或0591-87581720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480000 | 2960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台江区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强制类节能产品认证 |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强制类3C认证 |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3C认证),提供有效期之内3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明细 |
---|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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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参加本项目的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若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本企业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货物参加投标的,将对其投标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6%的价格扣除,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均享受10%的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凡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T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48 | 投标人须对第五章第二大点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包括建设方案、设备指标要求等)进行有效逐条应答,由评标专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分,完全满足的得48分,正偏离不加分。标记为“▲”的参数无应答或应答为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未标记为“▲”的参数无应答或应答为负偏离的每项扣0.1分。扣完为止。有要求证明材料佐证的必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注: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应答内容与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如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检测报告、样品(样机,如有)、演示结果、产品彩页或Datasheet(技术白皮书)等(佐证材料相互不一致的,以此先后顺序判定,排序在前的优先认定)】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判定依据。材料为判定依据。 |
T2-1、审委会主机 | 2 | 为实现与已建设的福州区域看守所、监狱等远程提讯系统互联,投标人提供的审委会主机须支持接入视频会议终端。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满分2分) |
T2-2、审委会主机 | 2 | 投标人提供的审委会主机可以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庭审室远程提讯系统互联,实现两级远程提讯。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用户使用报告复印件佐证,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
T2-3、审委会主机 | 2 | 为实现与已建设的科技法庭平台系统对接,投标人提供的审委会主机须支持接入平台统一管理,可通过平台远程刻录或远程调阅录像。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满分2分) |
T3-1、磁盘存储阵列 | 2 | 投标人提供的磁盘阵列需支持流媒体直存功能,视音频采用视频流协议直接写入存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满分2分) |
T3-2、磁盘存储阵列 | 2 | 投标人提供的磁盘阵列需支持在RAID组内丢失2块(含)以上磁盘但至少有1块正常磁盘时,不影响设备正常工作,在RAID组内有磁盘失效且正常磁盘数量大于等于9块时,系统自动重构,在磁盘拔出再插回时,磁盘上数据不会丢失。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满分2分) |
T4、球型摄像机 | 2 | 投标人提供的球型摄像机需采用符合GB/T28181协议标准产品,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报告复印件佐证。(满分2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投标人实力 | 2 | 投标人同时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ISO200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要求的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B1-2、投标人实力 | 1 | 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的得1分,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
B2、项目人员 | 2 | 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团队组人员具有相应证书:具有有效的高级项目经理证书2人及以上的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相关人员至投标截止日期往前倒推6个月内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
B3、售后服务 | 3 | 投标人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优于招标要求,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短,响应方式多样的且人员培训计划详细的得3分;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计划详细,售后服务承诺较好,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短,人员培训计划较详细的得2分;有提供维护响应计划,售后服务响应内容和人员培训计划一般的1分;未提供任何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承诺和人员培训计划的本项得0分。(满分3分) |
B4、制造商实力 | 2 | 投标人提供的高清审委会主机、磁盘存储阵列的制造商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佐证,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7.2 | (1)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若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节能产品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文件或未文件盖公章的不予以加分。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决定本级法院案件处理的最高组织,是审判业务方的决策机构,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独有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组织形式。在审判工作中,它充分发挥了集体领导的积极作用,尤其在抵御司法干预、保障司法独立、避免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质量以及统一司法尺度等方面起到其它审判组织所不能起到的作用。
最高法在十三五规划稿《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2016- 2020)》中明确表示要建设音视频综合管理调度平台的硬件支撑系统,建成最高法院到高级法院之间的视频网络,实现四级法院视频联网;按需完成科技法庭、视频会议、远程提讯、远程接访、执行指挥和安保监控设备的标清到高清改造;庭审音视频纳入音视频综合管理调度,建设庭审音视频智能评查系统;建设审委会会议室等重要场所的数字化会议系统;完善诉讼服务会议室建设,建设访客登记自助服务系统等配套设施,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诉讼服务。
长期以来,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一直沿用听主审法官口头或书面汇报案件情况,审判委员会委员主要靠视觉、听觉来接收汇报案件事实信息。由于委员个体间的差异,接收的信息量也不同,降低了委员们接收案情信息的准确度。通过汇报法官口头汇报,委员们反复询问,逐个传递案件证据,采用人工管理、纸质信息传递的方式,产生了文件繁多、信息流转不畅等问题,对审判委员会效率的提高造成了障碍。每次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都得耗费上千张纸张,这不仅严重浪费了纸张和墨粉,而且浪费了人力物力,降低了工作效率,也不利于保密。
为规范审判委员会会议审批流程、提高会议效率,法院可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数字审委会会议室改善审判委员会工作,实现审判委员会工作电子化、自动化和网络化。
1、会议线上管理功能
数字审委会系统应具备线上全流程会议管理功能,为主审人提供在线议题申请和管理功能,为秘书和委员提供审查和审核功能,为书记员提供笔录功能,为委员提供查阅资料、会议互动和议题表决功能,将所有角色紧密联系起来,充分体现审议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节约化。系统应用电子签名技术、密码技术,同时在网络访问、设备登录、系统管理等多方面做了严格的安全设 计,保障了审判委员会工作内容的安全保密,有效防止重要信息泄露。
2、同步录音录像功能
数字审委会系统应具备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可将整个审委会会议过程产生的音视频信息全程录制并刻录存储,提供直播、点播服务。
3、远程会议功能
系统应支持远程视频交互功能,可以实现与远端会场的远程提问、互通证据、互通案件资料等一系列的远程应用。产品需采用先进的音视频编解码技术,做到高质量的远程通信,能够清晰的还原出双方现场的声音和图像。
并且数字审委会系统应能够对接大多数厂商 标准协议的视频会议终端,通过利旧,完成远程应用,节约法院成本。
数字审委会系统依据国内外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状况,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要求,以及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要求进行设 计。参 考文件:
《人们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技术标准》法【201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34-2004/建筑照明设 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议电视工程设 计规范YDT_5032-2005》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2016- 2020)(审议会后修改)》2015年12月最高院下发文件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2239-2008
《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2013年13号文件
《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决定》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规划》最高人民法院
《法院专网应用系统建设方案》最高人民法院
GB 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 计规范》
GA 308-2001《安防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16858-1997《采用数据链路协议的会议电视远端摄像机控制规程》;
GB50635-2010《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 计规范》
YDN075-1998《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网网络管理规范》;
YDN077-1997《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网技术体制》(暂行规定);
GB/T50326-200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10001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
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7-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B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146-2004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DGJ32/J21-2006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
GB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 计标准》
GB50371-2006《厅堂扩声系统设 计规范》;
GB4959-95《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
GB/T14476-93《客观评价厅堂语言可懂度的RASTI法》;
SJ2112-82《厅堂扩声系统设备互连的优选电气配接值》;
GBJ76-84《厅堂混响时间测量方法》;
GB/T15485《语言清晰度指数的设 计方法》;
GB/T15508-1992《声学语言清晰度测试方法》;
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 计规范》;
GBJ/23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JZ112-86《电声系统设备互联的优选电气配接值》;
显示大屏部分标准参照
SJ/T11141-2003《LED显示屏通用规范》;
SJ/T11281-2003《LED显示屏测试方法》;
GB242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则总规》;
GB242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则名 称术语》;
GB2423.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则低温实验方法》;
GB2423.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则低温实验方法》;
GB4208-93《电工电子产品外壳防护标准》;
GB6587.4-86电子测量仪器振动试验;
GB6587.6-86电子测量仪器运输试验;
GB6593-86电子测量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GB9813-88 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
GB11463-89 电子测量仪器可靠性试验;
SJ/T10463-93电子测量仪器包装、标志、贮存要求;
设备通讯部分标准参照
GBJ42-81《工业企业通讯设 计规范》;
GBJ79-85《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 计规范》;
设备安装调试部分参照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
GBJ300-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国际IEC通用标准
其他相关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国家电气标准图集等。
审委会会议室系统的建设涉及到计算机技术、音响扩声技术、视频显示技术等系统,是一项体系复杂、集成难度高的系统工程。本方案设 计遵循技术先进、功能齐全、性能稳定、节约成本的原则。并综合考虑施工、维护及操作因素,并将为今后的发展、扩建、改造等因素留有扩充的余地。本系统设 计内容是系统的、完整的、全面的;设 计方案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其具有以下原则:
1、标准性原则
系统采用开放式架构、标准化接口和协议,遵循业界标准规范,视频监控调取上遵循国标GB/T 28181标准规范,同时遵循标准H.323协议,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确保平台的投资在今后的视频监控及视频会议系统工程建设中能得到充分利用。其中平台的设 计采用分层的模块化结构,以达到设置修改灵活,扩充方便,适应业务的发展变化。
2、可靠性原则
系统采用成熟的、稳定的、完善技术设备,能够保证全天候长期稳定运行。支持多种备份和冗余措施,关键单元设备实现双机备份,主要系统设备采用负载均衡,确保系统运行不间断工作。在系统故障或事故造成中断后,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并具备迅速恢复的功能,同时系统具有一整套完整的系统管理策略,可以保证系统的运行的高可靠性。
3、先 进性原则
在平台总体方案设 计时,采取超前思路,总体规划,采用先进技术。采用NGN架构,使用分层方式进行设 计,支持未来向IMS架构演进。提供更灵活的业务能力。可以提供告警信息,存储信息等开放的基础信息,可以提供多样化的应用效果。关键设备嵌入式视频服务器以确保3-5年内不落后。监控系统中心平台采用先进的技术,具有先进灵活的可扩展性,便于升级以及可与其它系统的互联互控。支持法院图像通信业务应用和开展,支持图像信息智能化应用,同时人机界面友好,易于使用和操作。
4、安全保密性原则
平台要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病毒感染、黑客攻击,防雷击、过载、断电和人为破坏,具有高度的安全和保密性;平台采用Linux系统,嵌入式前端设 计进行专门的安全裁减。对用户权限分级管理,合理应用QoS管理机制,用户所有操作通过日志存档记录;对于跨网段通信采用视频边界安全接入设备进行连接,可以实现安全隔离;联网系统可以对需要加密的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进行加密。在系统内有严格的用户分权管理机制,同时系统本身具备文件的防扩散、防拷贝功能。
5、可维护性原则
平台具备自检、故障诊断及故障弱化功能。通过日志记录各类设备的告警、故障原因等信息。在出现故障时,用户可以通过平台软件及时、快速地进行维护。通过整个系统动态环境一致性维护可以轻松的实现,极大的减轻系统维护工作量。
6、可扩展性原则
平台采用可伸缩的架构,能够应用无冗余的方案降低成本,也能够通过平滑扩容提供足够的冗余来保证系统安全(会议室内摄像机部署的个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系统采用结构化设 计,系统规模和功能易于扩充,系统配套软件具有升级能力,能够方便和快速的构建行业数据整合方案。
7、可行性原则
本次方案切实可行,选用的产品在全国的大部分省 级平台的法院系统中有应用案例。厂商具有强大的项目实施实力和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选用的产品是成熟的产品,并且经过工程检验和实际应用,证明是成熟可靠和可行的。
8、经济实用性原则
平台设 计合理,结构简洁,功能完备,切合实际,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满足行业需求。采用经济实用的技术和设备,利用现有设备和资源,降低系统建设成本。建设应先重点、后一般,分期投入、分期建设;伸缩式架构,提供良好的经济性。满足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的要求。
9、易操作性原则
提供清晰、简洁、友好的人机交互界面,操控简便、灵活、易学易用,便于管理和维护,有很强的容错和系统恢复能力。
针对本次数字审委会会议室项目,根据法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灵活配置不同的设备组合,充分利用数字网络设备的优势和视频通信技术、电子签名技术等,依托各级法院已有的专网和院内网络,构建一套数字审委会系统,实现审委会会议的信息化升级。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需对以下提供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操作系统、软硬件设备等,能够实现对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操作软硬件等国产化设备的适配进行承诺。
审委会系统是依托IP承载网络构建的一套全高清化、网络化、平台化系统,整套系统由设备控制中心和审委会会议室两部分组成。
设备控制中心主要包括音视频管理平台、业务管理系统、磁盘阵列等。
音视频管理平台:审委会主机接入到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利用平台的码流转发能力,可以实现法院局域网内的音视频资料共享。
业务管理系统:审委会业务管理系统软件,提供用户一个统一的登录界面,可以实现议题申请和审批、会议安排、会议签到、资料共享、电子笔录、电子会签、统计分析等审委会会议管理功能。
磁盘阵列:IPSAN可以将会议的音视频资料集中存储与管理。根据存储资料数量、周期,可以配置不同容量的存储阵列。
审委会会议室主要包括视频采集、音频采集、扩声系统、显示系统、会场控制等几部分组成。
摄像机:PTZ摄像机,≥1080P60支持正装或倒装,负责会议室图像采集,包含一个全景机位和2个特写机位。检
话筒:会议室音频信号采集和扩声。
实物展台:支持≥1080p、720p图像,部署在书记员坐席,负责纸质文档和实物图像的采集。
审委会主机:负责审委会过程发言跟踪,画面合成、混音等,配合业务管理平台和存储系统,实现会议过程的录像保存。
委员电脑:用于会中委员使用,通过委员客户端,进行签到、资料查阅、议题表决等操作。
秘书电脑:用于会中秘书使用,通过秘书客户端,实现电子笔录、会场控制等。
拼接显示大屏:负责显示会议室图像、数据信息。
根据用户需求,结合审委会会议室预算情况以及时下流行的显示技术,在满足基本应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超前的显示产品,保证显示在3-5年不落后。
在显示的大小、高度以及面积上要根据国家标准对此进行计算,并提出最优化方案。关于显示系统的梳理如下:
按照会议室技术标准要求,本次为数字审委会会议室大屏显示系统设 计一套85寸高清电视机。
扩声系统这里是单纯的语音扩声,是审委会会议室听取汇报人发言以及审委会委员发言的重要系统:
数字审委会会议室应以语言扩声、多媒体扩声为主,声音应清晰可懂、圆润饱满为建设目标,因此数字审委会会议室扩声应满以下标准。
①扩声级别:厅堂建声一级标准;
②会议室混响时间0.8 ~ 1.0 S;
③会议室扩声最大声压级≥98db;
④会议室扩声可懂度应≥0.8;
⑤会议室声场均匀度≤8db。
数字审委会会议室扩声系统采用2只扩声主音箱,隐蔽式安装,嵌入在LED装饰墙内部,不影响整个会议室的装修风格,整套扩声系统共配置2只主音箱、8只吸顶音箱、2台功放、1台音频处理器和1台时序电源等设备组成。
①隐藏式音箱:≥15只3"高品质全音域单元和≥4只22mm高频单元;阻抗8Ω或70.7V;)8Ω-节目功率≥500W/峰值功率1000W;)70.7V 功率抽头7.5, 15, 30, 60W;8Ω最大声压级120 dB;频率响应(±5dB)160Hz - 20kHz;水平扩散角135o 800Hz-4kHz;)垂直扩散角 ≥40°500Hz - 4kHz;)轻便的挤压铝制外壳、黑白可选;尺寸(H*W*D)mm :≥1254x117x137.9。
②吸顶音箱:6"聚丙烯纸盆同轴单元和19mmPIE球顶高音;节目功率≥100W/峰值功率200W(阻抗8欧);≥32W(定压70.7V);灵敏度(1M/1W)88db;频率响应(±7db)63Hz-20KHz;扩散角 110?;直径≥318mm高度≥215mm、开孔直径≥279mm。
③功放1:配置1台8欧≥700W功放,8Ω700Wx2,4Ω1250Wx2,2Ω1600Wx2,8Ω桥接2500W,4Ω桥接3200W,频率响应:20Hz - 20kHz,+/-0.5dB,总谐波失真: ≤ 0.05%,输入灵敏度:32dB/1V/0.775V,信噪比: ≥ 100dB,XLR输入插座与链接插座;SpeakON Nl4输出插座;后板有输入灵敏度选择(32dB/1V/0.775V),三种连接模式可设置(立体声/并接/桥接)分别为2只主音箱进行功率放大。
④功放2:配置1台8Ω500Wx2,4Ω850Wx2,2Ω1250Wx2,8Ω桥接1700W,4Ω桥接2500W;频率响应: 20Hz - 20kHz,+/-0.5dB;总谐波失真:≤ 0.05%;输入灵敏度:32dB/1V/0.775V;信噪比:≥ 100dB;XLR输入插座与链接插座;SpeakON Nl4输出插座;后板有输入灵敏度选择(32dB/1V/0.775V);三种连接模式可设置(立体声/并接/桥接)分别为8只吸顶音箱进行功率放大。
⑤数字音频处理器:具备≥16路输入和输出通道,开放式可编程架构、高品质的 THAT 麦克风前置放大、有可选的触摸板控制、TCP/IP 协议提供第三方控制能力、四逻辑输入和输出、48KHz,40bit 浮点运算 DSP 引擎包括:均衡器、反馈抑制均衡器、分频器、延迟器、增益共享和门控自动混音器、矩阵混音器、标准混音器、滤波器、真值表、信号器、压缩器、扩展器、限幅器、淡入淡出效果器等数十种处理功能和各种逻辑控制元件用来扩展系统控制能力、、远程控制入墙式面板、输出峰值和信号指示 LED 灯,根据会场建筑装饰环境结合电声设备调配处更佳的音响效果。
扩声系统原理图
如上图所示为标准法庭的布局,一般用于业务功能要求较高的刑事法庭。通常部署5个高清摄像机,分别给法官席、公诉席、辩护席、被告席、证人席拍摄。建议法官席摄像机使用球机,可以进行预置位切换,显示各法官的特写画面;被告席摄像机也可以使用球机,便于在多个被告和单个被告之间的预置位切换;其他摄像机使用固定枪机。摄像机安装可采用吊装/吸顶/壁装等方式。
各席位都配置定向话筒,审判席每个法官座位1支,公诉席与辩护席各2支话筒,其他席位各放置1支话筒。被告席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立式支架话筒,以便被告站立发言。具体话筒数量可根据法庭实际情况而定,通过审委会主机可以实现语音激励功能。每个席位下面需要预留相应数量的话筒接口,音频线汇聚至书记员机柜。
法官席、书记员、公诉席、辩护席需要配置席位显示器或电子质证触控屏,用于观看现场画面/笔录内容/证据材料等。审判席或旁听席两侧安装两台大尺寸液晶电视机,根据法庭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吊装/壁装/移动支架等方式,通过电视机可以播放法庭的合成画面和特写画面。每个席位下面需要预留相应数量的VGA接口,视频线汇聚至书记员机柜。
在书记员席位边上放置一个小型机柜,用于放置审委会主机、功放、交换机、电脑等设备,书记员席上面放置实物展台、DVD播放机、打印机等设备。
考虑到公、辩双方需要使用自带的笔记本电脑进行示证,在公诉人席和辩护人席需要预留外接示证电脑的VGA、HDMI线和音频线,汇聚至机柜。
本次在法庭原有的设备配置之上在公诉席和辩护席对面的墙上分别部署一个人脸抓拍摄像机,用于人脸抓拍,实现人脸核验功能。
a) 发言系统设 计
发言系统在审委会会议室起到的作用是将汇报人以及审委会委员的声音进行采集的系统,同时结合数字技术实现审委会委员的记名和非记名投票,也可以配合摄像机实现发言功能:
根据用户需求,结合数字审委会会议室的实际情况,本次共配置了25只数字话筒,2只无线手持话筒,满足数字审委会会议室的发言需求。
1)数字会议话筒
数字会议话筒布置在数字审委会会议室会议桌上,应采用个“手拉手”式连接,结构简单明了。由1台主机、1台主席单元和23台代表单元等组成。43CM 、DIN类型超心型鹅颈话筒, 灵敏度:-40dB~-50dB ,灵敏度高,发言距离5~30CM时声音清晰嘹亮,不会产生回授 、软管采用静音材质,可避免手拨动软管产生异音。
2)无线手持话筒:应配置2只无线手持话筒,无线话筒摆脱线缆的束缚,方便移动发言时使用。
①1拖1,动圈式话筒;
②频响范围:80Hz-18KHz;
③最大声压:152dB;
④话筒具备状态显示屏;
⑤RF无线输出功率:≥30 mW;
⑥AF音频灵敏度:≥1,6 mV/Pa;
⑦声压级 (SPL):≥152 dB(SPL) max。
b) 摄像系统设 计
摄像系统在审委会会议室技术要求中多次提到,且可以实现对汇报人、审委会委员、物证等多方面进行摄像和录制:
摄像机是对现场进行高清画面采集的主要设备,分辨率越高采集的图像效果越清晰,按照会议摄像全覆盖原则,审委会会议室配置3部摄像机。结合摄像机安装位置、采集区域及距离选择≥12倍变焦72度视角的高清摄像机。摄像机发布如下图所示:
全景摄像机为≥67.8度视角,放置在LED显示屏前方,采集领导席及与会席的全景视频画面,特写摄像机安装在会议室两侧的墙壁上,≥67.8度视角,用于采集会议桌两侧与会人员的视频画面。
对于摄像机的高度,我们按照《GB50635-2010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 计规范》中对摄像机高度的要求进行了计算,同时考虑会场家具等因素,以下为计算过程:
H---摄像机安装高度(m)
D---摄像机与被拍摄人的水平距离(m)
H1---摄像机与被拍摄人坐姿水平视线之间的垂直距离(m)
H2---被拍摄人坐姿平均身高(m),一般为1.4m
H3---主席台高度(m),一般为0.2-0.4m,无主席台时为0
θ---摄像机的垂直拍摄角度
备注:拍摄主要人员的摄像机垂直拍摄角度建议小于或等10度,水平拍摄角度建议小于或等于50-60度。
实际安装高度应结合现场环境、家具高度采集距离等因素按照计算公式进行现场计算。
c) 客户端设 计
本次建设的数字审委会系统集成无纸化办公功能,结合在会议室部署的升降式委员终端,可实现智能无纸化会议。汇报人可预先将会议资料上传到服务器,其他终端设备可通过网络与服务器相连,会议开始后,服务器文件根据参会者权限自动分发给审委会会议室各委员的终端,系统支持会中文件分类查看、会议签到、会议投票、电子笔录、会议交流、会场控制等。
开会时,每个参会成员面前会有一台可触控智能升降一体终端,以往的纸质材料难觅踪影。参会者要查看相关资料,只需进入系统,轻点相关图标就可查阅议题相关资料,并可以把自己的终端画面一键同屏到其他委员终端一起讨论,操作简单快捷。
智能升降一体式终端采用行业领先的嵌入式架构,屏幕采用≥15.6寸高清宽屏设 计,顶级硬件配置≥1.7GHZ四核处理器、≥10点触摸电容屏,分辨率达到≥1920*1080。主机高度严格按不遮挡视线角度设 计,完全符合会议现场人体坐姿舒适可视效果,并配合审委会委员软件客户端,完美实现交互式无纸化的会议体验。
实物拍照:
d) 磁盘存储设 计
针对审委会存储实际需要,系统需要支持前端存储和后台集中存储,前端存储主机自带硬盘能够实现审委会会议室过程中实时录像,后台一般采用分布式集中存储,分布式集中存储确保了系统的稳 定性、可靠性。针对本方案的存储特点作如下介绍:
? 在审委会会议室机房部署存储系统,实现集中存储;
? 采用基于iSCSI技术的IP SAN(Storage Area Network)解决方案;
? 采用RAID5等存储技术,提高数据存储的安全性、可靠性;
? 基于IP网络进行存储,实现随时随地调看存储资料。
针对本方案,建议在各级审委会会议室部署IPSAN磁盘阵列,负责视频的集中存储;
(1)议题申请
议题申请模块是提供给案件主审人使用,主审人可针对自己承办的案件报送上会的案件、重大的文件事件审议工作等提起申请、制作汇报材料、提请审批及查看结果等功能。
(2)材料上传及分发功能
系统支持多种资料文档上传,包括以下内容:①汇报提纲:主审人汇报主要内容;②审理报告:当前汇报案件的审理状况,包括案件一审、二审等审理报告文档;③图片证据:当前汇报案件中的各种证据图片;④视频证据:当前汇报案件中的各种证据视频;⑤庭审资料:当前汇报案件中的所有庭审视频、笔录等材料;⑥会议纪要:会后,会议纪要人员可以上传会议纪要;⑦其他资料:当前汇报案件中的其他资料,如电子卷宗等。
系统支持按照议题自动对相关材料进行分类排序。
(3)议题管理
主审人通过系统可以对自己参与的会议进行管理,包括议题的查询、修改、撤销等,支持按不同条件查询已提交的、已撤销的、已排期的、审议中的、已结束的议题情况,对提交的议题内容进行修改,对还未排期的议题进行撤销。
审委会会议室支持会议预约功能,审委会会议案件相关的信息能够通过秘书客户端填写包含会议名 称、会议次数本次讨论第几次,软件支持填写审委会会议开始时间,审委会会议开始地点,软件支持邮件和短信同时通知与会人员。
会议讨论功能主要应用于审委会会议过程中,完成会议过程中讨论、笔录、证据展示、会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和表决等统一管理。主要功能包括:
(1)会议排期功能
系统支持授权秘书对汇报人提交的议题状态进行查询,并支持将已经审批通过的议题汇总形成议题表,进行会议排期,并提请上级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系统会自动发送提示短信和邮件给各位参会委员,委员可以根据短信和邮件通知,提前审阅材料,安排会议时间或提前请假。
(2)议题展示功能
会议展示,会议开始前向与会人员展示本次会议讨论议题,并支持投影会议室大屏幕展示。
(3)控制会议进程
通过秘书客户端能够控制会议和议题开始结束,秘书在会议过程中控制管理每个讨论议题的开始和结束及整个会议的开始结束管理。
(4)模板导入功能
系统自带默认的书记员笔录模板,书记员也可根据不同的类型会议需要,自行预先导入模板,用以提高笔录效率。
(5)会议笔录功能
系统支持在会议过程中,书记员可以对各委员工作内容进行即时记录,委员可以同步查阅书记员记录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会后,记录由委员校对无误,直接进行存储,可刻录备份,日期实时。
(6)结束议题表决功能
委员可通过系统对每个议题进行表决,秘书可控制每个表决进展,结束表决,表决结果包括:同意/部分同意/不同意/通过/原则通过/不通过/再次上会等,秘书可实时查看所有委员的表决进展,所有结果会汇总到秘书处。
(7)笔录校对功能
系统支持书记员会后修改笔录,支持有权限的用户将笔录发给与会委员进行核对,书记员在修改笔录完成后,进行归档操作可以生成历史记录,并且书记员可以查看参与的历史会议记录。
(8)会议归档功能
会议结束,讨论确认后的议题可由审委会秘书做归档处理,归档后会议资料直接存入系统,归档后的会议资料无法再做修改。
(1)议题预览功能
会议前,委员可以登录委员客户端,支持对排期议题的实时查看,可以提前调阅主审人提交的审理报告和案件相关材料。
(2)议题审核功能
当委员是分管领导时,可以对汇报人提交的议题、秘书提交的会议排期进行审批,审批的时候支持备注自己的意见。
(3)议题检索功能
通过委员客户端,委员可以对自己参与的所有会议进行快速查询,在会议管理界面可以查看待开会议和会议中的会议,在历史记录中可以查看已结束的会议,并支持查看会议详情,包括案件信息、笔录、音视频信息、会议笔录等。
(4)签到功能
系统支持签到功能,支持委员登录自动签到和秘书手动签到两种方式记录委员参与会议的情况。并可根据签到情况,自动生成委员出席情况表。
(5)资料实时查询功能
系统支持对案件材料实时查询功能。系统支持对案件电子卷宗、庭审录音录像进行实时查询,并实现内嵌调取、查阅、播放。
(6)法律法规调取功能
系统支持在审议过程中,委员通过委员客户端可实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案例、审委会类案研究情况等在线资料,辅助委员决议。
(7)投票表决功能
议题讨论结束后,委员可通过系统进行投票表决,包括:同意/部分同意/不同意/通过/原则通过/不通过/再次上会等,并可以备注上自己的意见。对于决议结果,可自定义设定人数定量标准,如达到标准则通过形成决议,如达不到标准则不予通过,无法形成决议。
(8)笔录会签功能
会议结束后,书记员校对完笔录,并可按照法院审阅流程,自动发送给相关庭室领导和分管院长进行笔录会签。
(9)笔录校对功能
会议结束后,书记员校对完笔录,并可按照法院审阅流程,自动发送给相关庭室领导和分管院长进行笔录会签或者定向发送给指 定的委员进行笔录会签。
(1)案件管理功能
审委会会议软件支持和审判流程系统挂接,获取案件名 称、案号、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卷宗以及文书等相关的案件信息,同时支持与科技法庭系统挂接获取开庭信息、庭审笔录和庭审音视频文件。
(2)监控调度功能
系统支持接入法院安防监控系统,可以对视频监控、无线单兵、无线车载进行实时调度,或者调阅监控录像到大屏,如闹访事件,即可实时指挥调度,也可通过录像回看,进行相关事件讨论。
(3)电子卷宗管理功能
系统支持与法院综合管理平台对接,可以直接获取法院综合管理平台中的电子卷宗和电子证据,在审委会开会过程中,进行相关案件讨论时,领导可随时调取相关电子卷宗或者电子证据在大屏上显示,无需事先准备PPT材料,可大大提高汇报人汇报效率。
(4)会议审批功能
会议审批功能主要提供给业务庭室领导及分管院长等用于对申请人提起的上会申请进行网上审批,审批领导可以查看材料及信息后通过word和手写的方式批示。
(5)会议通知功能
案件承办人提交会议申请后,案件审核人负责对提交的会议申请给予批复和意见,审核通过后由秘书进行会议安排,会议安排好之后,系统会自动发送提示短信给各位参会委员,委员可以根据短信通知,提前审阅材料,安排会议时间或提前请假。
(6)语音激励功能
审委会会议主机支持语音激励功能。通过配置可以将席位话筒与某个席位摄像机或者球机的预置位进行绑定,然后通过审委会主机的控制,实现谁发言就将视频主画面切换到谁,便于在视频图像中清楚地展现发言人的特写图像。发言结束后,主画面会根据设置的延迟时间保留该发言人画面数秒钟,然后切换回初始画面。系统支持手动开关,当会议内不需要语音激励功能时,书记员可以通过客户端关闭语音激励,同时还支持手动切换当前激励主画面。
(7)强制同屏功能
在汇报人进行汇报时,如果有需要,秘书或者汇报人可以设置强制同屏,将自己电脑的画面或者实物展台的画面同屏到大屏幕或者各委员屏幕上,便于议题的讨论。
(8)多画面功能
审委会会议主机采用硬件画面分割器的方式将会议室里的席位画面、全景画面、证据画面等多个画面进行合成,具有稳 定性高、灵活性好的优点。
1、多种画面合成风格可选,支持1/2/3/4/5/6/8/9画面合成;
2、所有摄像机图像、外接证据图像都可以在合成画面中显示;
3、画面清晰,采用H.264编码算法,合成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4、合成画面中的主画面可以通过语音激励进行自动切换,也可以通过书记员客户端手动进行切换。
(9)同步录音录像功能
系统支持会议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同时提供会议视频的直播、点播及刻录服务。系统支持1920×1080分辨率图像显示。系统的集成包括音视频信号的采集、编码、传输和存储,且中控主机支持高清视频码流处理和即时双盘蓝光光盘刻录功能。 同步录音录像应用功能包括以下模块:
录音录像功能。一键式操作对会议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由秘书在系统软件平台上点击“开始会议”按钮之后便开始录音录像功能,到会议讨论完,点击“结束会议”按钮停止,录音录像进行后台存储,保证会议数据不丢失。
画中画自由设置显示功能。系统支持≥4路实时画面和其他证据画面可以一画面、二画面、四画面(画中画)等多种画面组合模式,画中画画面可调,主次画面可以切换,并可对每一画面亮度、对比度进行调节。支持多路画面合成一路进行录制,支持≥4路画面单独录制并刻录存储。
流媒体服务功能。系统应支持会议的直播和点播服务。对存储的会议音视频文件转换成具有满足H.264标准的码流进行直播点播等转发,远程分发;支持Media/Flash流媒体技术,提高在窄带及宽带网络环境中适应性;支持开展多点直播、录播、远程分发等应用。
(10)设备管理功能
系统支持对设备进行实时的监控,设备发生异常时报警,技术人员可根据报警信息及时修复设备。支持对设备的增删改查,便于技术人员及时了解设备的最新动态。支持查看设备的状态,以及服务器CPU运行状况。支持对设备发送控制指令,上层业务系统可以通过设备管理控制平台向设备发送各种控制指令,如设置刻录字幕,设置刻录密码,开始刻录,获取刻录状态,停止刻录等。
(11)数据存储加密及同步刻录功能
支持同步刻录功能。系统应支持双光盘同时和轮流同步刻录,在会议结束时光盘同时刻录完成。光盘刻录时,自动集成播放软件和生成光盘编号,在刻录出现故障时,系统自动报警。支持刻录光盘加密处理,在打开光盘的时候需要输入密码才能查看录音录像资料。持异常告警, 光盘容量快满或异常时有提示功能,预留一定的换盘时间,且换盘期间录像文件不丢失,具有音频、视频丢失告警功能,方便和提醒用户操作。
(12)智能统计分析功能
系统支持对已完成的会议进行智能统计分析,根据案件类型、单位部门、议题类型、决议结果、出席委员等系统数据,可分别统计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会议的统计表格,表格包括:《审委会会议情况汇总表》、《审委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汇总表》、《审委会讨论案件类型情况汇总表》、《委员出席研究议题情况表》等,并支持按照法院的需求进行定制开发。
(13)支持手写板等外围设备接入功能
系统支持整合接访室常见的外围设备,比如实物展台、手写板,这些外围设备都可以通过接访客户端进行统一的管理操作。
无纸化会议系统是通过现代通讯技术、音视频技术、软件技术,简化会议、培训的流程,通过电子文档网络传输,实现坐席屏幕共享、阅览,全程无需打印纸张,高度保密、节能环保、高效率,是一款专为政府党政机关量身定制的无纸化会议系统。可提供丰富的会议应用功能,协助会议主办方对整个会议流程进行高效便捷的控制,对会前准备,会中管理以及会后归档操作提供多种服务,保证会议正常、有序、安全地进行。
法院无纸化会议系统,以网络为中心,以一体化的信息管理为保障,推进信息化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法院管理水平,促进公平廉洁高效司法。实现现审判委员会会议签到、会议表决、汇报议题和多媒体展示、会议记录等全部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能够快速便捷的进行会议准备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会中的各项工作,会议的过程全程无纸化,保证会议准备的便捷和顺利。有效减少会议资料收集、准备、印刷时间,减少会议纸张的浪费,节约会务人员时间成本,解决会议资料查看的麻烦,提高会议质量,实现会议召开高效、快捷,完全符合国家低碳理念。
本次法院会议室设 计一套无纸化会议系统,根据会议室的布局,在会议室每个座位设 计1台无纸化超薄电容液晶屏一体升降器,采用嵌入式升降设 计,整体的外观简约大气,现代科技感尽显无疑,智能0-30度仰角可调,自带多媒体终端和≥11.6英寸电子桌牌用于人名显示,搭配无纸化会议终端使用,对多媒体无纸化智能会议系统会务信息进行交互传输、管理和信息备份。通过无纸化会议系统的建设实现案件上会、会议排期、会议管理、会议签到、文件同屏、意见共享、文件批注、文件共享、案件表决、调阅法律法规、会议秘书、历史案件查询等功能,实现审判过程中无纸化办公。
设 计一台无纸化控制主机,作为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中心,无纸化会议终端通过网络与无纸化控制主机连接,组成一套完整的智能交互式无纸化会议系统。设 计一台无纸化流媒体服务器,用于无纸化会议系统外部高清视频信号输入和视频信号同步输出的同步、异步处理转换处理,实现无纸化会议系统与其他视频设备的无缝对接,可为无纸化多媒体会议系统提供外部音视频信号和内部音视频信号互联互通的流媒体平台,同时支持无纸化会议签到、投票、同屏等会议信息的展示功能。
议题申请
资料准备,会议前制定会议议程,资料分类清晰、简便上传、处理,审判议题、会议资料支持≥3级目录,可进行保密设置,后台在线整理和上传会议所用的各类资料。根据后台设置的权限显示用户可查看的议题及材料,并对议题开启、结束等状态进行颜色区分。
议题审批
支持对接会务系统,会议创建人选择会议审核人发起会议审核;审核人收到会议审核提醒,审核人进入会务系统进行处理,会议创建者收到通知告知会议审核被拒绝或通过。
审判/审讯预约
发起人提交会议预约信息,可以预约审判、审讯会议开始以及结束的时间。
会议通知
可根据需求定制与其他系统对接,会议预约系统、庭审、OA系统、短信、邮件系统、评审系统、综合管理平台等。会议预约成功之后,支持将审判议题信息通过短信或者评审系统、邮件等方式发给相关参会人员。
会议登录
支持账号密码登录、升降器终端免密登录、人脸登录、指纹登录。参会人员来到会议室开会时,可以通过人脸快捷登录,秘书开启会议后直接进入议题,并对人脸数据加密存储。
会议签到
审判委员会参会人员参加会议时,审判委员可以通过多种签到方式进行会议签到,支持手写签到、按键签到、登录即签到、拍照签到、指纹签到、人脸签到等多种签到方式,电容式触控签到,10点触摸,超快反应;直接手写签到,简单、方便,原笔迹保留,可搭配无线键盘/鼠标,满足多样化操作,签到完成后,可以自动统计签到数据,管理员可清晰检查签到情况。后台自动存储参会人员原笔记签名,可显示会议桌模拟图,亮点显示签到状态,可设置免签到。
议题表决
当对某个议案进行决策时,可以通过会议现场的投票表决,支持多种投票模式,可记名或匿名,可以定制限时投票功能,时间结束未投票算弃权,投票开启后时间不能更改,投票结束后通过图形化快速统计显示投票结果。
议题现场同步投屏
审判员通过无纸化终端,会议过程中议题及案件资料可实时切换,支持文档同步共享演示。审阅所陪审案件的材料,包括视听资料的制作、存储、复制等符合保密工作要求,实现全程无纸化。
审判/审讯讨论
在会议过程中,可分发纪要,指 定部分人参会人员查看,参会人员可对会议纪要文件提出意见及纪要文件会签确认。主席,秘书或后台操作人员可上传纪要、分发纪要、意见管理,查看权限管理,会议主持可发起会签并现场生成会签文档和最终纪要文件。
参会人员可查看各种文件和视频资料,在线批注修改并保存,随时记录会议内容。屏幕广播中可以对任意页面进行批注同步交互,并可以保存至服务器,支持下载到本地,会议过程中可以随时查看保存的批注。
证据展示
支持视频、广播接收以浮窗的方式进行展示,方便用户在观看视频或同步画面时查看其他会议文件或内容;浮窗显示同屏内容,可实现使参会人员边跟踪主讲,边查看重要文档的沉浸式用户体验,浮窗可放大缩小、可拖动任意位置。
将采集到的所有图像及声音信息,通过数字化转换为记录文件,放置在存储系统中,能够随时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调阅、播放,从而实现讯问、会议的高清化、保密化和高可视化。
资源整合共享
实现法院现有数据平台、音视频资源的整合共享,在会议过程中可实时展示证据、发表列席意见,可听取工作汇报,同步进行答复指导。
临时文件上传
无纸化系统可以支持临时文件上传,可以通过“读取U盘”上传文件,会议过程中可将证据和诉讼材料拷贝在u盘,并共享至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临时文件”中,实现文件的快速共享。
系统访问
可根据需求定制与其他系统对接,会议预约系统、庭审、OA系统、短信、邮件系统、评审系统、综合管理平台等。无纸化坐席,提取后台服务器、庭审系统、法院综合管理平台等的数据、资料给审讯室,同步审讯室现场资料画面、现场拍摄画面及语音,提高办案效率。
在会议过程中,可以通过客户端内嵌打开后台设置网址,打开法院内部庭审网站,只能打开特定网站浏览会议相关信息,确保了会议内容的安全性,解决了传统会议容易通过打印的纸张泄密的问题。
视频回播
单击视频点播,即可进行视频播放。支持≥4路视频同时播放,支持音源切换,同屏广播支持音源输出。点击选中的视频,可以打开进行案情视频播放,观看与会议相关案情视频。
会议管理权限支持使用大屏点播功能,使用专业的流媒体服务器解码视频文件并投放到大屏和终端,使会议相关视频播放更加清晰流畅。
会议服务
如果在会议过程中,需要茶水、笔、纸张等需求的时候,可以通过无纸化会议终端向后勤人员手机APP上发送服务请求。后勤服务APP,通过手机或平板可以接收到会议室的即时需求,可处理不同会议室发来的服务信息,后勤保障更方便便捷。
资料安全保密
法院无纸化会议系统具备有高等级的保密措施,确保了会议内容的安全性,解决了传统会议容易通过打印的纸张泄密的问题。结束会议后,终端本地文件自动清除,文件保留在服务器,只有管理员/秘书权限才可获取文件,管理员可一键删除所有资料,可查询相关文件、将保密归档。会议文件包括会议议程、会议议题、会议纪要、音视频文件、和在会议过程中产生的签到情况、电子白板、批注、投票等资料。
会议主持人申请主席权限后,可以对终端进行集中控制,统一开关机,统一升降、结束会议等。开始签到或结束会议签到,启用或结束会议议题,可以开始或结束投票,邀请发言或结束发言、同意或拒绝发言,邀请广播或结束广播,可以控制标语的切换。
序号 | 货物名 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主要设备 | ||||
1 | 审委会音视频管理平台 | 1)设备应实现设备接入、数据存储、码流转发、实时浏览、录像同步回放、语音对讲、告警联动、集中控制等功能; 2)单台设备支持至少300个监控点的接入; 3)设备应支持QXGA、1080P、UXGA、960P、720P、XGA、SVGA、D1、4CIF、2CIF、CIF、QVGA、QCIF、QQCIF等主流视频分辨率; 4)支持实时浏览时查看码流信息,支持点击居中、框选放大; 5)支持在浏览过程中立即回放≥30秒之前的画面,支持单倍速播放、支持拖拽定位; 6)▲支持与视频会议系统交互;(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支持自定义电视墙风格,可以将客户端电视墙窗口的布局与实际物理布局的一一对应; 8)▲支持视频拼接功能,通过平台客户端对视频源进行剪切、上下位移、放大、缩小等操作,将多个视频源图像拼接为单路图像,并支持录像存储和电视墙上墙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支持16路放像、16路同步放像功能,支持录像单帧播放、多倍速放像、录像倒放等功能; 10)支持将监控点的录像绑定到指 定磁盘分区; 11)支持一机四屏功能,将窗口复制到指 定显示屏,单个客户端可同时查看视频浏览、录像管理、电视墙和电子地图(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带有GPS的无线前端在移动时,支持在电子地图上对其进行轨迹绘制,点击轨迹点时可以调阅这个时间点上的录像; 13)支持标准的RTSP实时流媒体服务,可使用标准的流媒体播放软件进行实时浏览; 14)▲ 支持录像摘要功能:支持对图像进行目标属性分类:人、车、 物的属性分类;支持对图像中的运动目标的颜色、尺寸特征提取;支持对图像中运动目标物摘要快照提取;并支持通过运动目标属性条件筛选查询,并通过快照回溯原始视频。(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支持视频浓缩,将视频中出现运动目标物压缩在一个极短的时间内同时展现;视频浓缩支持叠加目标框;视频浓缩支持方向线或区域筛选;视频浓缩支持至少10个感兴趣区域或排除区域设置;视频浓缩支持运动目标的密度和播放速度的控制;支持摘要录像中的运动目标数量统计;(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支持对图像或图片进行增强处理功能,包含明亮、柔和、去雾、锐化等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支持USB备份盘,可定时对系统进行数据备份,支持通过备份盘恢复系统数据; 18)支持当监控业务平台故障或下线后,录像业务不受影响,当平台恢复正常工作后,系统恢复正常、录像数据不丢失; 19)支持经过授权后可浏览其它平台所属监控点的视频,支持(兄弟节点/上下级)跨域授权,以及用户漫游登录。 | 1 | 台 |
2 | 审委会业务管理系统 | 1) 系统采用B/S 的架构,运行在linux操作系统; 2) 系统包括会议申请、会议审核、会议安排、会议管理、历史记录、统计分析、用户日志、系统配置和文档库等模块;(提供系统功能截图佐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3) 系统支持会议申请、申请人可以提起案件上会,自动生成申请表; 4) 支持审委会秘书开启会议后,审委会委员进入会议,则该委员自动签到成功;(提供系统功能截图佐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5) 系统支持会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会议记录、证据展示的功能; 6) 系统支持由秘书账户控制强制同屏委员和大屏的显示内容,显示的视频源至少应包括实物展台、汇报人电脑、委员电脑、秘书电脑等; 7) 系统支持自动/手动方式控制语音激励; 8) 汇报人可以配合汇报内容现场展示汇报材料和案件信息; 9) 支持委员和秘书间即时通讯功能,并支持发送文字和图片;(提供系统功能截图佐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系统支持通过二次开发与审判系统对接,获取案号、案名、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卷宗以及文书等案件基本信息; 11) 系统支持通过二次开发与科技法庭系统对接,获取开庭信息、庭审笔录以及庭审音视频信息; 12) 系统支持统计分析功能,不少于饼图和柱状图两种统计图;(提供系统功能截图佐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支持对一段时间内已完成讨论会议,进行多种统计分析,按单位/部门/状态/时间等;支持一段时间内委员到会率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系统功能截图佐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系统支持历史记录查询,查询用户参与的审委会讨论记录,至少应包括:案件承办人、案号、与会委员、审委会秘书、会议记录和录像信息等;(提供系统功能截图佐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系统支持对外部法律法规库和案例库进行实时查询。 16) 系统支持由秘书自定义投票项并发起投票,各委员在系统中选择投票; | 1 | 套 |
3 | 审委会业务管理系统服务器 | 1. 设备外型:机架式; 2. CPU级别:配置≥1颗国产CPU,每颗CPU物理核心数≥16核,每颗CPU主频≥2.0GHz,每颗CPU三级缓存≥32MB,TDP≤140W; 3. 处理器架构:提供基于国产x86处理器,投标时提供国产x86处理器原厂证明函,证明函中至少包含芯片内置安全Boot ROM,采用国密算法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CPU高级功能:可根据不用业务应用需求实现睿频、超线程技术,投标时并提供功能截图证明,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内存类型:配置≥64GB DDR4 2666MHz ECC RDIMM内存,配置≥16个内存插槽,最大可支持1TB内存容量,支持内存ECC保护、内存镜像、内存热备; 6. 扩展槽:最大支持≥6个PCI-E 3.0插槽(2个内置专用插槽); 7. 硬盘:配置≥4块1TB 3.5寸SATA硬盘; 8. 存储扩展:支持≥12个3.5或2.5寸SATA/SAS硬盘,可支持2个后置SAS/SATA/SSD硬盘;板载1个内置M.2 SSD接口,兼容PCIe M.2和SATA M.2 SSD; 9. 硬盘控制器:配置≥1张2GB Cache 12Gb SAS RAID 控制器,支持RAID0/1/5/6/10/50,支持电容掉电保护; 10. 网络接口:配置≥2个千兆RJ45网口,支持NCSI、网络唤醒,网络冗余,负载均衡等网络高级特性; 11. 管理接口:配置≥1个RJ-45管理接口; 12. 电源:配置热插拔铂金1+1冗余电源,单个电源功率≤550W; 13. 风扇:配置≥3个热插拔高速系统风扇,支持动态智能风扇调速的散热系统 14. 管理功能:集成BMC管理芯片; 15. 产品可靠性:产品通过检测部门MTBF ≥20万小时测试,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部门产品检测证书或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 | 台 |
4 | IPSAN存储阵列 | 1) 设备应采用嵌入式设 计,支持≥8盘位,系统稳定可靠; 2) 支持RAID冗余磁盘技术; 3) 支持创建/修改/删除虚拟磁盘;支持查看虚拟磁盘状态; 4) 支持iSCSI服务;配置备份和恢复; 5) 支持查看硬件状态和系统状态;告警事件邮件通知; 6) 支持网络地址配置,支持多网口绑定; 7) 支持写入能力:≥120Mbits/S,SATA硬盘,支持硬盘热插拔; 8) 支持≥2个10/100/1000M以太网接口,≥8块3T硬盘; | 1 | 台 |
5 | 审委会主机 | 1) 采用一体化嵌入式架构,内含音频矩阵、视频矩阵模块、编码模块、解码模块; 2) 视频输入接口不少于6路SDI输入,6路HDMI输入,4路DVI视频输入;视频输出接口不少于6路DVI视频输出,4路HDMI输出,2路SDI输出;(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音频输入接口不少于16个Mic in幻象输入、5个line in输入;音频输出接口不少于3个line out、2个XLR out接口;控制接口不少于8路RS485控制接口,4路RS232控制接口,6路红外输出,1路红外接收;(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内置不小于8寸电容触控屏,分辨率支持≥1024*600,支持视频显示、光盘容量及刻录时长显示,内置双DVD刻录光驱,支持光驱热插拔(无需拆机箱);(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支持H.264和H.265视频编码标准,支持1080P、720P、D1合成图像分辨率。 音频默认采用AAC_LC(采样率可达48Khz,码率可达128Kbps)还可支持G.722、PCMA、PCMU、ADPCM等音频格式;(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支持不少于16路IP摄像机和SDI摄像机的混合接入,支持接入图像的多种画面合成方式,共计11种合成画面风格,至多可同时接入9路通道参与合成; 7) 支持2路独立示证编码并参与合成,支持HDMI、DVI两种信号; 8) 支持摄像机与话筒关联,实现自动切换发言话筒对应的摄像机图像,激励优先级可设;支持本地音频和远端音频的语音激励模式,支持语音激励开关; 9) 支持多路音频输入,能够实现远程声音和本地声音混音刻录,支持回声抵消,支持每路音频音量调节; 10) 支持啸叫抑制、回声抵消、自动增益、音频降噪等功能。合成画面可在主机硬盘上进行记录存储;各分画面码流可单独存储;硬盘录满可自动覆盖,支持一键开启、停止刻录(开庭/闭庭); 支持一键暂停(休庭/复庭),支持刻录提示、片头叠加、远程刻录、远程调阅录像等功能; 11) 支持MP4文件录制,并支持该文件下载,支持单独存储音频文件和获取音频文件,支持Hash校验,验证刻录后的文件完整性,支持标准MP4文件同步实时刻录,直刻和补刻均为标准MP4文件,且数据完全一致; 12) ▲支持证人人脸保护功能,证人面部动态马赛克(马赛克随人脸移动),马赛克等级、区域大小可调,支持证人声音变声功能,变声等级可调;(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支持图像场景变化智能识别检测,灵敏度可调,支持前端画面虚焦,画面过亮、过暗等异常画面智能检测,支持画面中人员聚集等智能算法并告警,灵敏度可调,支持画面视频源丢失告警;(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支持Raid5,支持硬盘Smart信息显示和坏道检测; 15) 支持接入平台统一管理,可通过平台远程刻录或远程调阅录像等;支持标准snmp协议,支持接入标准网管平台; 16) 支持多方庭审,支持H.323视频会议协议,支持H.239双流协议,支持无缝接入视频会议,最大支持4路远程点,5方视频会议;(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支持开庭须知播放,在开庭前播放开庭须知,支持本地输出到电视机; 18) 支持案件管理功能,可对案件编号、案件名 称、案件类型等信息进行设置。 | 1 | 台 |
6 | 全景摄像机(核心产品) | 1) 设备应为高清枪型网络摄像机,应采用工业级嵌入式架构,采用专用芯片和嵌入式操作系统,稳 定可靠。 2) 设备应采用1/3英寸高性能逐行扫描图像传感器,最低照度至少为0.03Lux(彩色), 0.003Lux(黑白) 3) 设备应采用高效的H.265(Main Profile)视频编码算法,有效降低存储、节省带宽,同时支持H.264(Baseline Profile、Main Profile、High Profile)/MJPEG编码,保证与现有H.264方案系统的兼容性 4) 最大支持分辨率1920×1080,帧率在1-60fps可调,提供高清画质,保证图像流畅。 5) 设备应支持网络及HD-SDI双输出,同一视频源可通过两种输出方式接入不同的平台,节约用户投资。 6) 设备HD-SDI输出支持全制式,720p 50/60fps、1080i 50/60fps、1080p 25/30fps、1080p 50/60fps 7) 设备应满足图像信噪比≥52dB,图像水平和垂直分辨力均≥1000TVL,亮度等级≥11级,图像网络延时≤205ms。 8) 设备音频编码格式应支持G.722、AAC_LC音频编码标准,支持AEC回声抵消、混音录像等功能。 9) 支持宽动态,适应逆光环境,支持强光抑制,对强光点附近区域补偿,支持数字透雾,在特定环境下开启透雾功能,能提升图像通透度使画面更清晰。 10) 支持P-IRIS光圈精确控制,图像更清晰 11) 支持自动方位显示功能,摄像机实时显示监控方位 12) 支持智能走廊模式和智能旋转:摄像机旋转90°/180°/270°时图像自动旋转,自动保持正立 13) 支持TF卡本地存储,支持断链转存(ANR)功能,保证录像的完整性。 14) 支持移动侦测、故障告警、心跳机制、数据保密、日志功能、迭加图像标识信息和时间、音频输入输出、报警输入输出等功能。 15) 设备应具备1×RJ45、1×RS485、1×BNC、1×TF卡、2×LineIn、1×LineOut、1×内置MIC、1×开关量报警输入、1×开关量报警输出、1×DC12V/AC24V接口、支持POE供电。丰富的接口,满足多种方式的应用。 | 1 | 台 |
7 | 特写摄像机(核心产品) | 1) 设备应为高清高速球型摄像机,应采用专用芯片系统,嵌入式架构,性能稳定。 2) 设备采用1/2.8英寸高性能传感器,总像素200万像素。 3) 最低照度至少为0.001Lux(彩色),0.0001Lux (黑白)。 4) 设备应支持≥30倍光学变焦,焦距4.5-135mm,光圈F1.5-4.4。 5) 设备的图像水平中心分辨力不低于1100TVL,信噪比应不小于58dB,灰度等级不小于11级,动态范围不小于102dB。 6) 设备最大应支持分辨率1920×1080,帧率60帧/秒。 7) 设备应采用最新的H.265视频编码算法,同时为兼容旧有设备,支持H.264(Baseline/Main/High Profile)及MJPEG。 8) 设备音频编码格式应支持G.711a、G.711u、ADPCM、G.722、AAC_LC、G.726,支持语音对讲无回声、混音等功能。 9) 支持水平范围:0°~355°,垂直旋转范围为-20°~90°,水平手控速度不小于550°/S,云台定位精度为±0.1°,支持256个预置位。 10) 设备应支持网络及SDI双输出。 11) 设备应支持定时报警抓拍图片、感兴趣区域增强编码(ROI)、区域遮盖、故障告警、日志检索、字符叠加、自动升级记忆功能、镜像、黑白名单、匿名访问功能。 12) 设备应支持自动扫描,自动巡航,模式路径,自动守望、时钟启动功能、3D定位、预置位冻结功能。 13) 设备应支持方位角度信息显示功能,可在监视画面上显示镜头的方位指向和角度信息。 14) 设备应支持本地存储功能,支持SD卡热插拔,最大支持256GB。 15) 设备应支持断网续传功能,断网情况下,数据自动存储到本地SD卡,网络恢复后自动上传。 16) 设备应支持在丢包率为10%的网络环境下正常显示监视画面。支持客户端发送1000个数据,重复3次,每次丢包数应小于1个。 17) 设备应具备1×RJ45、1×RS485、1×BNC、1×SD卡、1×LineIn、1×LineOut、4×开关量报警输入、2×开关量报警输出、1×AC24V接口。 18) 设备应能满足在AC24V±30%宽电压环境下正常工作。 | 3 | 台 |
8 | 全景摄像机支架 | 安装支架,定制 | 1 | 个 |
9 | 特写摄像机支架 | 嵌入式安装支架,定制 | 3 | 个 |
10 | 实物展台 | 庭审专用物证展示台。≥320万像素,整机≥220倍放大,RGB接口2进2出,RCA视频接口1进1出,S-VIDEO接口1进1出,3.5mm音频接口4进1出。 | 1 | 台 |
无纸化系统 | ||||
1、显示系统 | ||||
1 | 82寸电视 | 屏幕尺寸:>=82寸; 背光源:LED; HDMI接口>=2个; 响应时间<=8ms; 支持USB接口; 超高清4K分辨率; | 1 | 台 |
2 | 会议综合插座 | 含1个电源口、2个网口、1个HDMI口、1个音频口 | 1 | 个 |
3 | 电视支架 | 定制 | 1 | 个 |
2、扩声系统 | ||||
1 | 专业音箱 | 1)阻抗:8Ω | 4 | 只 |
2 | 支架 | 固定面板固定孔尺寸(长*宽):≥34mm*34mm | 4 | 只 |
3 | 专业功放 | 1)工业造型钢面板,专业设 计坚固面耐用,面板防尘网可折洗结构设 计,可拆卸清洗的散热通风口。 | 2 | 台 |
4 | 抑制器 | 1)采用96KHz采样频率,32-bit DSP处理器,24-bitA/D及D/A转换 | 1 | 台 |
5 | 音频处理器 | 1)数字音频处理器支持≥4路平衡式话筒/线路输入通道,采用裸线接口端子,平衡接法;支持≥4路平衡式线路输出,采用裸线接口端子,平衡接法。 | 1 | 台 |
6 | 调音台 | 1)支持≥8路麦克风输入兼容6路线路输入接口,支持≥2路立体声输入接口,≥4路RCA输入,话筒接口幻象电源:+48V。 | 1 | 台 |
7 | 无线话筒 | 1)频率指标:640-690MHz 740-790MHz 807-830MHz 共三段(要求满足或优于此性能),调制方式:宽带FM,频道数目:500个频道(出具满足该参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带8级射频电平显示,8级音频电平显示,频道菜单显示,静音显示;具有SCAN 自动扫频功能,使用前按SET功能键自动找一个环境最干净的频点处停下来,此频率作为接收机的使用频率(出具满足该参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 | 套 |
8 | 话筒呼叫控制嵌入软件 | 技术参数: | 1 | 套 |
9 | 电源时序器 | 1)支持8通道电源时序打开/关闭,每路动作延时时间:1秒,支持远程控制(上电+24V直流信号)8通道电源时序打开/关闭—当电源开关锁处于off位置时有效。支持配置CH1和CH2通道为受控或不受控状态; | 2 | 台 |
数字会议系统 | ||||
1 | 会议系统主机 | 1)采用5GHz的通信频段,拥有更强的抗干扰能力,提供更大的带宽和传输速度,并不受移动电话和其他蓝牙设备干扰,确保实现最佳的信号接收。采用128位AES加密技术,支持WPA/WPA2无线安全技术,防止窃听和非授权访问,提供更高的会议系统机密性; | 1 | 台 |
2 | 全数字会议系统音频传输软件 | 技术参数: | 1 | 套 |
3 | 插座 | 1)采用铝合金材料。 | 1 | 个 |
4 | 连接线 | ≥20米延长线(一公一母) | 1 | 根 |
无纸化办公系统 | ||||
1 | 无纸化服务主机 | 1.无纸化服务主机搭配管理软件,负责处理会议功能模块、会议主题、参会人员信息、会议议题、投票内容等会前信息预设,具有会议各类文件资料的上传共享、人员的权限管理设置、会议信息的实时记录等应用功能; | 1 | 台 |
2 | 智能无纸化会议管理服务器软件 | 1.运行国产操作系统,系统可靠稳定,可为无纸化多媒体会议系统提供管理、控制、数据交互、服务等功能。
| 1 | 套 |
3 | 无纸化流媒体主机 | 1.标准机柜式设 计(2U),内嵌高清、标清视频信号处理模块,同步、异步处理视频信号输入、输出。 | 1 | 台 |
4 | 智能无纸化会议系统视频服务软件 | 1.运行国产操作系统,系统可靠稳定。
| 1 | 套 |
5 | 无纸化一体式升降器 | 1.升降器采用触控超薄高清显示屏与升降器一体化设 计,一键操作即自动化完成启动、液晶屏上升、仰角等动作,升/降时间≤28S。 | 7 | 台 |
6 | 无纸化会议终端客户端软件 | 1.软件内嵌于终端设备,显示端可对多种文件格式文档进行阅览。
| 7 | 套 |
7 | 无纸化会议安卓终端 | 1.风扇,超静音设 计,双千兆网口,支持网络唤醒功能。
| 7 | 台 |
8 | 智能无纸化会议系统视频服务软件 | 1.支持会议信息展示,可直接查看包含会议议程、会议简介、主持人等信息
| 7 | 套 |
9 | 无纸化会议安卓App | 1.支持通过无纸化系统的秘书帐号和管理员帐号权限登陆管理,管理员可以看到所有的服务请求,秘书只能看到自己创建的服务请求。 | 1 | 套 |
10 | 交换机 | 二层交换机(24口全千兆)24个10/100/1000Base-T以太网端口;4个千兆SFP | 1 | 台 |
集中控制系统 | ||||
1 | 网络中控主机 | 1.采用标准19英寸机柜设 计,面板具有指示灯,可直观反馈串口、红外、设备的工作状态;支持通过IOS平台/安卓平台等移动设备终端进行集中式管控。 | 1 | 台 |
2 | 网络中控系统逻辑处理内嵌软件 | 1.软件内嵌于中央控制系统主机设备,实现系统控制逻辑、处理等功能。 | 1 | 套 |
3 | 壁挂触摸屏 | 1.显示屏采用10.1英寸高清显示屏;搭配中控系统使用,实现对中控系统进行管控(场景切换、音量调节、灯光开关控制及亮度调节、视频矩阵信号切换/场景调用、电源设备开关控制等),控制管理软件界面可根据项目需求定制。
| 1 | 台 |
4 | 5G无线路由器 | 5G、300M以上 | 1 | 台 |
5 | 无线触摸屏 | 安卓/10.8英寸 | 1 | 台 |
6 | 编程软件 | 与中控主机配套 | 1 | 套 |
7 | 红外发生棒 | 与中控主机配套 | 8 | 根 |
其他设备 | ||||
1 | 会议桌 | ≥3500*1500*760mm;适配无纸化终端系统,环保; | 1 | 张 |
2 | 会议椅 | 与桌子配套 | 9 | 张 |
3 | 设备机柜 | 前后门带锁,前门玻璃材质,机柜顶有散热装置,尺寸:≥600*600*2000 | 1 | 套 |
辅助材料 | ||||
1 | 音频连接线 | 1.8米音频连接线:卡侬头(母)-卡侬头(公) | 6 | 根 |
2 | 音频连接线 | 5米音频连接线:卡侬头(母)-卡侬头(公) | 6 | 根 |
3 | 音频连接线 | 5米音频连接线:莲花(RCA)-6.35话筒插头 | 2 | 根 |
4 | 音频连接线 | 5米音频连接线:3.5(耳机插头)-双6.35话筒插头 | 3 | 根 |
5 | 音频连接线 | 5米音频连接线:6.35话筒插头-卡侬头(公) | 2 | 根 |
6 | 音频连接线 | 5米音频连接线:6.35话筒插头-卡侬头(母) | 2 | 根 |
7 | 音箱线 | EVJV2*2.5 | 300 | 米 |
8 | 音箱线 | RVPE2*0.5 | 300 | 米 |
9 | HDMI线 | 15米 | 20 | 根 |
10 | HDMI线 | 2米 | 30 | 根 |
11 | 网线 | 6类线 | 2 | 箱 |
12 | 电源线(强电) | RVV3*1.5MM2 | 1 | 批 |
13 | 镀锌钢管 | SC25 | 1 | 批 |
14 | 接插件(VGA头、BNC头、6.35单插头、莲花头、卡侬头、音箱插头、串口头) | 接插件(VGA头、BNC头、6.35单插头、莲花头、卡侬头、音箱插头、串口头) | 1 | 批 |
实施服务 | ||||
1 | 安装调试服务 | 系统集成、设备安装调试服务 | 1 | 项 |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使用培训、正常使用30日后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款 |
8、服务要求:
8.1、安装调试要求:
8.1.1由中标人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在接到用户通知后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由采购单位签字确认,附验收报告);安装须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8.1.2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8.1.3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中标人安装调试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8.1.4中标人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8.1.5中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及施工用具,在进入采购人安装地现场后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在安装地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由中标人负责。
8.2、培训要求
8.2.1现场培训:中标人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即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需方基本掌握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技术。
8.2.2专门培训:中标人就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等培训需方1名技术人员,直到采购人受训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维护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
8.2.3培训方式:技术培训、操作培训。
8.2.4此项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8.3、质保期和售 后服务要求
★8.3.1 本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三年的免费质保期服务,从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8.3.2 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中标人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错误,2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8.3.3 免费维护期满后提供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只收取成本价。
8.3.4 中标人需提供每周5天,每天24小时的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为采购人提供电话、传真、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
各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明确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9.1 验收标准:设备按国家相关标准、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中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中标 后应向采购人提供其产品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为验收不合格。
9.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中标人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9.2.1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9.1验收标准的要求。
9.2.2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9.2.3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或专家(如需)按第9.1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发现虚假响应参数,将不予以验收。
9.3 中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属于进口货物的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完税证明。如需办理进口手续,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9.4本章节《技术规格要求》内容只提及产品主要配置,中标人应根据投标产品的特点,提供足够的部件,确保产品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因中标人提供的部件不足够,导致产品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部门计量检定,则所欠缺的部件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提供,且每逾期一天,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偿付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的产品总价的2‰的延误金。
9.5在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 应商承担。
9.6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技术资料要求
中标人应在设备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11、专用工具
中标供 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12、备品备件
中标供 应商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