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科技法庭及会议室系统设备智能化项目

 

           备案编号:A1-RMFY-GK-202006-B2932-IDN

 

           招标编号:[350102]CZX[GK]2020013-1
                   

 

 

 

 

                                                           采购人: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科技法庭及会议室系统设备智能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1-RMFY-GK-202006-B2932-IDN

2、招标编号:[350102]CZX[GK]2020013-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本合同包。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强制性要求或认证招标文件有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明材料(如3C、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58号

联系方法:0591-86320315

13、代理机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联系方法:0591-86216748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1(批) 11,000,000.0000
11000000 11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投标人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需单独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按投标报价低的确定中标人;若报价相同,则按技术部分得分高的确定中标人;若还相同,则按商务部分得分高的确定中标人;若还相同,则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收费标准: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5%。 以下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591905045810601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的补充说明: 1.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供应商质疑书模板”填写并以现场递交的形式递交完整的书面质疑书及相关作证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将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办法处理。 二、电子化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保证金验核阶段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 (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阶段 电子投标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的情形。 三、投标人针对“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可无须提供开户许可证,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 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五、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的供应商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强制性要求或认证招标文件有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明材料(如3C、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7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5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标处理。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及技术商务部分中均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招标文件中以★标示的条款出现负偏离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的。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标处理。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商务符合性
明细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出现负偏离的。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符合性条款。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按投标报价低的确定中标人;若报价相同,则按技术部分得分高的确定中标人;若还相同,则按商务部分得分高的确定中标人;若还相同,则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对小型、微型企业(含民营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投标响应情况 43 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的得43分,一般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带“▲”号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标注“★”号的参数负偏离一项,按无效投标处理。
现状与需求的理解情况 3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现状与需求的理解情况进行评分,分析理解详细、透彻,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分析理解较详细、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分析理解简单、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施工组织方案1 3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主要设备或材料及劳动力进场安排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可行、操作流程明确、能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可行、操作流程较明确、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有操作流程、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但方案内容单薄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施工组织方案2 3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确保工期及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方案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可行、能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可行、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一般但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施工组织方案3 3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可行、能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可行、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一般但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证书1 1 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证书2 1 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证书3 1 投标人获得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业绩 3 根据2017年1月1日起(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投标人独立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材料的得1分,最高3分。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投标人须保留上述材料原件以便采购人及监督机构核查,如有虚假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所有各方损失由该投标人承担。
售后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维护响应时间、质量保证承诺等售后服务方案由专家进行评审:方案完整、合理、可行的3分;方案较完整、较合理、较可行的2分;方案较合理较可行但内容单薄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培训 3 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采购人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设备维护人员的培训方案情况进行打分:培训计划方案内容符合实际、合理的得3分;培训计划方案内容较符合实际、较合理的得2分;培训计划方案内容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质保期 1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延长一年得1分。未提供质保期承诺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不得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2 根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情况进行评分: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节点响应清楚的得2分;条理较清晰内容较完整且节点响应较清楚的得1分;条理一般内容较完整且节点响应一般的得0.5分;条理混乱内容不完整且节点响应不清楚的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6.8 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的优惠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参与优惠评审。 1、投标产品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的将给予相应评标项总分值一定幅度的加分。 具体优惠幅度如下: (1)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在20%-50%(含50%) 之间的,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3)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 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2、节能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 3、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二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4、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规定,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并按下列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属于清单内产品的完整有效证明材料:提供所投产品在品目清单目录页(标注出其所在清单的位置),以及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现状分析

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位于福州江滨西大道58号,法院大楼于2016投入使用,大楼共计20层,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及会议室系统设备智能化目前含以下系统:1)视频监控系统;2)门禁管理系统;3)防盗报警系统;4)停车场管理系统;5)巡理管理系统;6)计算机管理系统;7)机房管理系统;8)程控电话系统;9)有线电视系统;10)背景音乐系统;11)排队叫号系统;12) 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13)科技法庭系统;14)多媒体会议系统;其中从“1)视频监控系统”至“12)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已经施工完成,此次智能化项目主要是针对余下的17个科技法庭系统及3个多媒体会议系统(其中一个多媒体会议系统为数字审委会系统)。

2、需求分析

2.1、科技法庭系统

数字法庭利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以及集中控制技术,对庭审过程中的证据展示、庭审笔录、庭审直播,实现对法庭内部对声、光、电等各种设备进行集中控制的一种法庭模式,并通过软件平台界面统一管理。

在法院的信息化建设中,全部庭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在一个完善的数字法庭系统中,都能无遗漏的采集并记录下来,因此,数字法庭是一个案件信息中最核心的数据采集部分。

数字法庭能够通过现代多媒体音视频技术,以更清晰的显示、向更为广泛的受众展示庭审中的各种信息,其覆盖不仅限于当庭,还可通过不同方式,提供庭外旁听、司法监督、庭审观摩等功能。

2.2、数字审委会系统

法院会议场景有专门的议事规则,对会议结果有明确、严谨的要求,特别是涉及到案件审议,讨论过程相对较长、讨论内容涉及面较宽且具有专业性,会议秘书记录压力极大,需要引入录音录像应用为其减负,或作为会议记录的备份形式。同时会议准备阶段的材料上传、会议通知也需要更有效的形式。而且多数会议室未建有数字会议系统或使用了部分无纸化的桌面终端,会前需要打印大量纸质案件材料,或人工把案件资料从业务系统导出,再导入到无纸化系统,会务/汇报人员准备工作繁琐。这就要求数字会议系统需对接审判管理系统、电子卷宗系统及数字法庭系统,在会议过程中可直接调阅相关案件信息、电子卷宗、庭审笔录及庭审视频等;从根本上减少会前准备时间,方便了参会委员查阅案件资料,大大提高会议的效率。

2.3、多媒体会议系统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一个现代化的多功能会议室除了要满足传统简单的会议要求外,还应具有高雅格调的优美音质、清晰的图像演示。它由大屏幕显示、多媒体音视频信号源、音响、切换和中央集成控制几大部分组成。

系统采用模块化设 计全套设备,可实现齐全的数字信号处理、音视频传输、信息传输、数据传输功能。各功能间宜按照场所面积及建筑声学特征合理部署音响扩声分系统。

注:1.采购标的以“◆”标示其核心产品;

   2.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以“★”标示其内容;

3.重要参数以“▲”标示其内容;

    4.本项目中需要提供检测报告进行佐证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需进行列表说明并在所提供的佐证材料中作出明显标识。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科技法庭系统 

序号

设备名 称

数量

单位

主要参数

备注

1

书记员软件

17

1. 支持当前案件信息、庭审信息展示;支持庭审场景控制,需提前在系统配置中添加;支持常用语显示,需提前在系统配置中添加;
2. 支持当前法庭复合画面预览(休庭时预览画面变为回放画面);支持笔录标记索引添加删除定位;
3. 支持远程直播开启和关闭;支持法庭纪律播放和停止;
4. 支持笔录编辑、导入、导出、保存和打印;支持笔录语音朗读;支持证据下载,需提前在案件中上传证据文件;支持电子签名;支持指纹采集;
5. 支持单独打印证人发言;
6. 支持法官界面批注同步;
7. 支持开庭状态和庭审时长实时显示;
8. 支持一键休庭、复庭、闭庭;支持休庭校对(休庭时预览画面变为回放画面);
9. 支持庭审主机实时录像、刻录;支持普通刻录机实时刻录。

大法庭1套、中法庭11套、小法庭5套

2

庭审主机(标准型)

17

1. 采用一体化设 计,≥7寸触摸屏,独立完成音视频采集、录像和画面合成等所有功能;
2. 具备≥8路SDI视频输入接口、≥4路HDMI视频输入接口、≥4路VGA视频输入接口、≥2路YPbPr视频输入接口,≥8路VGA视频输出接口、≥4路HDMI视频输出接口、≥16路MIC IN音频输入接口、≥6路LINE IN音频输入接口、≥6路LINE OUT音频输出接口、≥2个RJ45网口、≥2个USB 3.0接口、≥4个RS-485接口、≥2个RS-232接口、≥8路红外输出接口、≥4路报警输入接口、≥6路报警输出接口;
3. 具备≥4个SATA硬盘接口,每个接口支持≥6T硬盘;
4. 支持≥1路H.265合成画面编码,≥1路H.264合成画面编码,最大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P,合成画面支持1画面、2均分、2分割(画中画1+1)、3分割(画中画1+2)、4均分、4分割(画中画1+3)、5分割(画中画1+4)、6分割(画中画1+5)、8分割(画中画1+7)、9均分等多种合成方式;
5.支持语音激励功能,可设置音频激励阈值,联动画中画背景切换、单画面从指 定视频输出口输出、云台联动等功能;(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6. RAID功能设置,支持RAID0、RAID1、RAID5、RAID10配置;
7. 光盘及录像文件可选择密码加密,加密密钥可配;
8. 主机具有一键刻录、一键停止功能,可先开启录像,录像结束前任意时间放入光盘,同时保证刻录光盘中录像完整,支持双光盘同步刻录,双光盘同步备份;
9. ▲支持视频质量诊断,支持对SDI摄像机输入的信号进行视频质量诊断,分析类型包含图像模糊、亮度异常、图像偏色3种类型。(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大法庭1台、中法庭11台、小法庭5台

3

管理电脑

39

1. CPU≥四核3.3GHz;
2. 显卡≥2GB显存;
3. 内存≥4G DDR3;
4. 硬盘≥1TB,≥7200转;
5. 光驱:DVD刻录机;
6. 网卡≥1000M RJ45以太网卡。

大法庭3台、中法庭22台、小法庭10台、管理中心1台、多功能厅1台、审委会会议室1台、中会议室1

4

高清司法专用球机

86

1. 摄像机视频输出支持1920×1080@25fps,分辨力不小于1100线;
2. 支持≥20倍光学变焦;
3. 支持水平手控最大速度不小于400°/S,云台定位准确度小于等于0.1°,水平旋转范围为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为-30°~90°;
4. 具有≥1个RJ45接口、≥1个SDI接口、≥1个DVI接口、≥1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2路报警输入、≥1路报警输出、≥1个RS485接口、≥1个RS232接口、≥1个SD卡插槽;
5. 支持H.264、MJPEG视频编码标准,H.264编码支持Baseline/Main/HighProfile;
6. 音频编码支持G.711ulaw/G.711alaw/G.726/G.722.1/MP2L2/AAC;支持48kHz音频采样率;
7. ▲在设定区域内,当检测到人脸时,在人脸区域自动显示马赛克,支持输入音频变音。(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大法庭6台、中法庭55台、小法庭25

5

桌面液晶显示屏

107

1. 22寸液晶监视器,金属外观;
2. 显示:LED背光;
3. 物理分辨率≥1920×1080P;
4. 亮度≥500cd/㎡;
5. 对比度≥4000:1;
6. 功耗:≤35W。

大法庭11台、中法庭66台、小法庭30

6

室内LED显示屏

31.36

平方

1. 像素间距:≤1.56mm,全屏分辨率为:1920*1080(4.16平方*2,11.52平方*2);
2. 箱体单元尺寸(mm)≤600(W)x 337.5(H)x 53(D),单元分辨率≥480×270,16:9比例;
3. 显示屏亮度(nits):600~800,支持通过配套软件0-100%无级调节;色温可调范围:2000k~10000k,模组亮度均匀性(校正后)≥98.5%,对比度≥10000:1,视角:水平视角≥170°,垂直视角≥170°,刷新频率≥3840HZ,换帧频率:50&60Hz;
4.为保证显示效果及产品寿命产品需为一体化驱动主板设 计,LED显示单元自带驱动控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5. 电源、模组、接收卡,HUB 卡全前维护,支持热插拔;前、后安装,完全前维护,无螺钉安装,贴墙安装、无需预留空间;通用前拆工具,兼容磁吸和真空吸;
6. 峰值功耗≤535W/㎡,平均功耗≤177W/㎡,模组采用4.5-5.0VDC供电,搭配定制3C电源,具备PFC电源;箱体平整度:≤0.1mm;箱体间缝隙≤0.1mm;发光点中心距偏差≤2%;像素失控率≤0.000001,无常亮点;具备动态节能技术,有效降低功耗;
7. 系统备份:具备信号环路备份及双路开关电源备份并具备故障自诊断及排查功能(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8. 为保证设备的稳 定性、兼容性及维护的一致性,投标人所投的LED显示屏、LED电源、高清控制系统、控制软件、大屏拼接处理器和配电系统为同一品 牌。
9. ▲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不同密度像素点构成的LED显示屏及其显示方法、有LED显示屏非线性校正显示控制技术(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10. 同步异步一体化LED大屏幕控制系统技术、有智能存储系统及其LED显示面板和显示器技术。(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11. 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LED显示屏像素共享显示技术。(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12. 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LED显示装置及LED显示装置的面罩的固定方法。(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大法庭4.16㎡*2、审委会会议室11.52㎡,中会议室11.52㎡

7

控制软件

3

1. 多日期多时段调度功能:可设置不同的日期和时间播放不同的节目页内容;多节目页功能每个播放时段可包含多个“窗口布局不同的节目页”; 节目页多窗口功能:每个节目页可添加多个窗口,窗口的大小和位置可任意设置;
2. 多种媒体类型:支持视频,音频、图片、Flash、自定义文本、单行文本、静态文本、走马灯、模拟时钟、数字时钟、天气预报、计时、视频设备、网页、温湿度,流媒体,RSS、Vista时钟、数码计时表等;
3. 丰富的媒体属性:支持媒体的背景颜色、背景图片、透明度、音量、显示比例、出入场特效、特效速度、文字颜色、文字效果、字体、风格、透明等属性设置;     

4.页面流畅切换,不同布局的两个节目页切换时不会出现黑屏。

大法庭1套、审委会会议室1套、中会议室1套

8

LED发送卡

6

1. 单卡最大带载≥230万;
2. HDMI/DVI视频输入;
3. HDMI音频输入/外部音频输入;
4. 支持高阶位视频输入:12bit/10bit/8bit;
5. 普通视频源带载能力:1920*1200,2048*1152,2560*960;
6. 高阶视频源带载能力:1440*900;
7. 18bit灰阶处理与显示

大法庭2套、审委会会议室2套、中会议室2套

9

视频控制器

3

1. 采用全硬件FPGA架构,无内置操作系统,单机最大支持 16 路输入和 12 路输出,信号源可选:DVI、VGA或HDMI;
2.所有输入,输出板卡可在工作状态下热插拔操作、支持Dual-Link DVI输入板卡,可实现大分辨率点对点上屏显示;
3.可通过客户端软件预览接入的视频图像,并将预览的视频图像通过视频输出接口同步输出显示,支持回显功能,和视频预监功能;
4.▲支持多路视频源在屏幕上进行多窗口显示,支持整平窗口任意位置,大小设 计。(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5. ▲支持视频的倍频倍线处理功能,支持图像裁剪,局部放大,偏移校正。(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6.可通过客户端软件对不同的场景进行轮训播放,并设置切换的时间和顺序、支持4K高清信号、网络视频信号采集;
7.系统采用C/S架构,支持多权限管理,可进行用户添加,删除,权限配置操作。(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8.支持输入端口EDID编辑,支持自定义输出分辨率,满足LED大屏幕拼接要求、支持信号复制功能,多屏幕共享视频源。

9.设备工作时的泄露电流为0.1mA,符GB16976-2009 规定。

大法庭1台、审委会会议室1台、中会议室1台

10

大屏液晶监视器

2

1. 显示屏幕≥65寸;
2. 显示:LED背光;
3. 分辨率≥1920×1080;
4. 亮度≥350cd/㎡;
5. 对比度≥1200:1。

大法庭

11

证据展示台

17

1. 清晰度:≥ 750TV线;
2. 变焦:光学变焦≥22倍,数字变焦≥10倍, 整机≥220倍放大;
3. 对焦/白平衡: 自动/手动(对焦);
4. 图像特技: 正负片、冻结、 同屏对比、镜像、文本/图像、黑白/彩色。

大法庭1台、中法庭11台、小法庭5台

12

打印机

17

1. 黑白打印速度≥26ppm;
2. 打印分辨率≥600×600dpi;
3. 首页打印时间≤9秒。

大法庭1台、中法庭11台、小法庭5台

13

交换机

21

1. 24口千兆全网管三层交换机;
2. ≥24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电口支持通过console口管理;
3. 交换容量≥336Gbps;
4. 包转发率≥51Mpps。

大法庭1台、中法庭11台、小法庭5台、多功能厅1台、审委会会议室2台、中会议室1台

14

数字音频处理器

18

1. 通道:≥16路平衡式话筒\线路输入,采用裸线接口端子;16路平衡式输出,采用裸线接口端子;
2. 120db的 A/D与D/A转换, 最高可达96kHz/48K采样率;高速DSP处理芯片。
3. 处理内核输入源:输入方式可切换平衡话筒或线路,采用凤凰插接口。

大法2台、中法庭11台、小法庭5台

15

主扩模块化MINI线阵列音箱

4

1. 专业桦木材质;
2. 5寸低频单元≥4个;
3. 1寸高频单元≥16个;
4. 瞬间峰值总功率≥900W;
5. 系统阻抗≤16欧姆,水平扩散角度≥100°H;
6. 垂直扩散角15°-60°V非对称;
7. 峰值声压:≥133dB;
8. 频响范围: 60~20kHz;
9. 高音手动调节旋钮≥4档。

大法庭

16

音箱专用壁挂架

2

专业级阵列声柱一体化音箱专用壁挂架。

大法庭

17

垂直扩展组件

2

专业级阵列声柱一体化音箱专用垂直扩展组件。

大法庭

18

全频同轴音箱

4

1. 全频同轴喇叭单元设 计;
2. 不小于8"低音单元,1”纯钛膜高音单元;
3. 频率响应 (+/- 3dB):优于或等于70Hz - 20kHz ;
4. 峰值功率:不低于 700W;
5. 灵敏度 1w@m:不低于95dB。

大法庭4只

19

全频同轴音箱

64

1. 全频同轴喇叭单元设 计;
2. 不小于8"低音单元,1”纯钛膜高音单元;
3. 频率响应 (+/- 3dB):优于或等于70Hz - 20kHz ;
4. 峰值功率:不低于 700W;
5. 灵敏度 1w@m:不低于95dB。

6. 最大声压级:不小于124dB;

7. 阻抗:8Ω 。

中法庭44、小法庭20

20

全频同轴音箱音箱专用壁挂架

34

专业高清会议声柱音箱专用壁挂架

大法庭2套、中法庭22套、小法庭10套

21

多声道模块化专业音频功率放大器

18

1. 多声道模块化专业音频功率放大器,D类数字功率放大模块;
2. 内置卡槽≥5组;
3. 最大规模≥10通道;
4. 最大功率≥2700W 8Ω;
5. 支持灵活选择模块,具备: 1000W 8Ω≥10通道;
6. 互调失真(额定功率8Ω):≤0.35%;
7. 总谐波失真THD+N(额定功率,8Ω/1KHz) ≤0.09%;
8. 阻尼系数(10-400Hz/8Ω):  300:1;
9. 输入灵敏度(额定功率8Ω):0.77V;
10. 输入阻抗(平衡/不平衡):20K/10K;
11. 信噪比(A计权8Ω):≥100dB 。

大法庭2台、中法庭11台、小法庭5台

22

电源管理器(含中央控制系统软件)

1

1. 输出电压: 220V/50Hz;
2. 每组最大输出电流:≥20A;
3. 受控电源≥8组;
4. 每组延迟时间≤1s;
5. 支持继电器控制。

大法庭1

23

电源管理器

16

1. 输出电压: 220V/50Hz;
2. 每组最大输出电流:≥20A;
3. 受控电源≥8组;
4. 每组延迟时间≤1s;
5. 支持继电器控制。

中法庭11台、小法庭5台

24

鹅颈会议话筒

157

1. 灵敏度高,频响宽,一致性好,音质饱满、自然、清晰;
2. 双咪芯矩阵拾音技术,实现超心型指向性,更好地抑制啸叫;
3. 螺纹式卡侬接口,连接牢固可靠无机械噪音;
4. 鹅颈管与台式座可分离,方便安装拆卸;
5. 频率响应 40Hz-20KHz;
6. 输出阻抗 ≥2KΩ;
7. 拾音距离 30-50cm。

大法庭18支、中法庭99支、小法庭40

25

无线双手持麦克风

19

1. 频率响应 30Hz-16KHz;
2. 灵敏度 -43dB±2dB;
3. 指向性 心型指向;
4. 输出阻抗 75Ω;
5. 供电电压 DC48V;
6. 拾音距离 10-300cm;
7. 30MHz带宽上的300个可选频率;
8. 通道显示屏,OLED显示屏可在白天/夜晚环境中提供明亮清晰的观看效果。

大法庭3套、中法庭11套、小法庭5套

26

投影机

2

1. 系统采用3LCD或DLP显示技术,激光光源投影机;
2. 芯片技术:≥1.0”×3,,纵横比16:10;
3. 光源寿命:≥20000小时;
4. 亮度输出:≥12000流明;
5. 对比度:≥500000:1;
6. 实际分辨率:≥1920×1200;
7. 投影方式:正投/背投,吊装/桌面(支持任意角度安装);
8. 2万小时免维护,可实现7*24小时不间断工作;
9. 色域范围:图像模式达到sRGB 100%;
10. 具有自动色彩校准功能,可自动跳转RGB三色平衡;
11. 具有真实创作功能,可以对信号存储并进行转播传输中发生信息丢失的情况进行修复;
12. 恒定亮度:恒定10000流明输出不衰减时长保持≥14000小时;
13. 开启和关闭时间非常短暂,无需等待光源预热或冷却,通过结合高级滤镜系统,减少定期维护工作量的需求;
14. 采用机器人自动除尘技术,每小于等于100个小时可自动清除滤网的灰尘,并且采用静电过滤网装置,保持内部通风;
15. 内置边缘融合、曲面校正功能,提供原厂调试软件,方便客户做多台融合安装及异形屏幕的调试;
16. 中置镜头,具有垂直±99%和水平±51%的镜头位移功能;
17. HDBaseT功能,通过网线可以传送视频、音频、控制信号;
18. 可设置遥控ID号,即使几个投影机安装在同一位置,可以实现分别控制, 为避免电源操作失误和吊顶式投影机安全操作,遥控器上电源按键的“开机”和“关机”必须是分离;
19. 数字视频: DVI-D ≥1、HDMI≥1;模拟视频: VGA(D-SUB)≥1、5BNC (RGB,Y/Pb/Pr) ≥1、VGA≥1(输出接口)。

大法庭1台、多功能厅1台

27

投影幕布

2

1. 幕布颜色:白色;
2. 屏幕≥250英寸;
3. 比例:16:9。

大法庭1块、多功能厅1块

28

投影机升降架

4

1. 升缩行程≥2.5米;
2. 有效承重≥40公 斤;
3.  控制方式:遥控、线控、中控。

大法庭1台、多功能厅3台

29

远程视频庭审主机

17

1. 视像分辨率≥1920*1080;
2. 音频协议:G.711A/G.711U/G.722/G.722.1C/G.729/Opus/AAC-LD;视频协议:H.263/H.263+/H.264 HP/H.264 BP/H.264SVC/H.265;
3. 辅流协议:H.239/BFCP;
4. 活动双流:4K30+4K30,1080P60+1080P60(4K15);
5. 数据会议:1080P 30/4K8;
6. 音频特性:快速回声消除(AEC),自动噪声抑制(ANS),自动增益控制(AGC)。

大法庭1台、中法庭11台、小法庭5台

30

法庭布线及辅助材料

17

音频线、HDMI高清线、控制线、电源线、六类非屏蔽网络线、LED液晶显示器专用吊架、液晶电视支架、8芯光纤、熔接、光纤配件、光电转换器、网络机柜,所选用的辅材保证能与所投设备厂商设备无缝对接,并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大法庭1套、中法庭11套、小法庭5套

31

大屏液晶监视器

54

1. 屏幕尺寸≥55寸;
2. 显示:LED背光;
3. 分辨率≥1920×1080;
4. 亮度≥350cd/㎡;
5. 对比度≥1200:1;
6. 功耗≤150W。

中法庭44台、小法庭10

32

◆庭审管理系统(核心产品)

1

1. 支持对本级法院的案件信息进行维护、查询等操作,还支持对案件关联的庭审记录的音视频以及笔录信息进行查看此项需进行软件功能演示)
2. 支持用户对本级法院庭审排期记录进行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当添加\修改案件排期信息时系统支持对排期时间和地点进行冲突检测,当设置的时间/地点/人员冲突时,系统将给出提示信息;支持添加排期时选择是否开启直播;
3. 支持用户按不同的条件对本级法院案件排期记录进行搜索,并可以查看对应案件排期的详细信息;
4. 支持用户使用不同的查询条件对本级法院的案件记录进行查询,并查看案件记录的详细信息;
5. 支持用户对法院的历史庭审记录的录像进行回放,回放过程中可以点击重点标记查看对应时间的笔录和录像信息,并可以删除不需要的重点标记;
6. 支持用户对本级法院案件关联的历史庭审记录(包含录像、笔录、案件信息)进行刻录和导出;
7. 支持按照案件和法院两种方式进行信息统计,并支持以图表的方式展示;
8. 支持对多种操作进行日志记录,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日志查询;
9. 支持对当事人、律师、公诉人提交的存储于多种介质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音视频证据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和集中存储,音视频证据资料存储介质至少包含U盘、移动硬盘、光盘;
10. 支持以案件名 称、文件类型、上传时间、文件大小等多种条件组合的方式查询音视频资料;支持提交的证据图片在线浏览,音频及视频文件的在线播放;支持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的下载;
11. 支持对外提供标准的HTTP接口协议和文档资料,供法院已有或规划中系统进行统一调用;向法院各业务系统提供音视频上传服务、查询音视频数据服务、在线播放服务、下载服务、音视频标注服务、标注信息定位音视频数据服务;
12. 支持以案件,文件类型等维度统计音视频资料;
13. 支持兼容不少于100种主流和常见的音视频格式文件,能提供转码服务;将不能播放的格式的视频转换成统一流媒体播放格式,适用于采集社会面视频时,无对应播放器的情况下使用。

中心机房

33

服务器

1

1. 配置物理CPU核数≥8,主频≥2.1GHz;
2. 配置≥16GB DDR4内存;
3. 配置≥2个1000G SATA硬盘热插拔;
4. 支持RAID 0/1/10,集成8口SATA硬盘控制器;
5. 高效能550W铂金1+1冗余电源;
6. 支持≥4个USB3.0接口,支持≥1个RJ-45管理接口,≥1个VGA接口;
7. 配置≥2个RJ45千兆网口。

中心机房

34

云存储节点

2

1. 4U机架式24盘位单控制器结构;
2. 配置≥2颗64位多核处理器,≥64GB内存,内存支持扩展到≥384GB,≥6个千兆网口,内置128GSSD固态硬盘(可以扩展到2个SSD作为缓存盘);
3. 可接入2T/3T/4T/6T/8T/10TSATA/SAS磁盘,支持磁盘交错启动和漫游,并支持在线热插拔;
4. 可接入硬盘≥24块,支持SATA和SAS混插,并支持≥12级扩展柜级联扩展;
5. 支持不低于512MBps图片并发输入,同时不低于512MBps图片并发输出;
6. ▲可对视音频、图片、智能数据(智能行为分析录像)流进行混合直存,无须存储服务器和图片服务器的参与,平台服务器宕机时,存储业务正常;根据数据对象的重要性(例如:系统信息、配置信息、报警录像、普通录像等)、访问频率等属性按照预先设定的分层存储区域可进行自动分层存储并可实现快速访问;(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7. 支持多路文件采用非NAS方式直接上传存储,且速度可设置;(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8. 可自动识别并显示接入的硬盘容量和状态,可显示硬盘组的容量。

中心机房

35

硬盘

48

企业级硬盘:15T,7200转/S

中心机房

36

云存储软件

1

1. 支持多种类型数据混合存储,同时支持分布式流式存储,分布式对象存储、分布式文件存储、分布式块存储;
2. 支持前端设备和存储设备之间直接存储,采用块级存储,不生成文件,无碎片;
3. 支持聚合下载,即并发从多台存储节点中下载某一个时间段录像、图片、智能结构化数据、文件;
4. 视音频流能直接在云系统上进行存储,支持采用流媒体直存转发方式,由云存储服务器本机直接对流媒体进行存储转发,无需配置存储转发/流媒体服务器;
5. 支持按毫秒级自定义时间段进行视频精准检索、回放、下载,回放支持豪秒级定位回放、关键帧回放、回放暂停、倍速快放、慢放等。(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6.▲支持在管理节点全部故障、存储节点出现批量故障时,只要存在一台有效的存储,业务就不会中断,支持当磁盘或设备故障时,支持智能数据恢复,对标明重要的特定文件中的数据优先恢复。(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7. 支持视频点位监控录像出现异常时及时告警,设备支持以分钟为精度对录像完整性监控,当录像连续丢失1分钟及以上时,自动判定该小时录像为异常。
8. ▲存储设备根据自身业务量,自适应重构速度,如当前设备空间资源较为充裕时,重构速度自动提高,若存储设备空间资源较为紧张时,重构速度自动降低。(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中心机房

37

庭审公告屏

17

1. 显示参数:≥32寸,1920×1080@60Hz,≥400cd/m2;
2. CPU:4核Cortex-A7@1.2GHz ;
3. 存储参数:内存≥1G,内置SD卡≥32G;
4. 接口:VGA IN≥1,HDMI IN≥1,AUDIO IN≥1,AUDIO OUT≥1,RJ45 IN≥1,RS232≥1,USB2.0≥1,USB3.0≥1;
5. 具有良好的亮度一致性和色彩一致性,灰度等级≥16级,漏光度≤0.2cd/m2,且具备抗强光干扰功能,可抵抗太阳光等强光干扰,照度在95KLux能正常工作;
6. ▲支持接入NVR、IPC、流媒体服务器直接取流显示,支持取实时流、回放流,可支持≥4路取流1080P同时显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大法庭1台、中法庭11台、小法庭5台

38

拾音器

17

1. 拾音范围:10 ~ 100平方(连续可调);
2. 拾音音头:全指向性电容咪头;
3. 指向特性:全指向性;
4. 灵 敏 度:-45dB(1 kHz@94dB SPL);
5. 信 噪 比:65dB (1 kHz@94dB SPL);
6. 失    真:≥ 0.3% (74dB声压、A加权);
7. 最大音压:120dB 声压(1 kHz ≤ 3% THD、A加权);
8. 频率响应:20Hz ~ 20kHz(1 kHz@94dB SPL);
9. 输出电平:2.5Vpp/(1 kHz@94dB SPL A加权);
10. 信号处理:高清音频处理器;
11. 降噪能力:10 ~ 15dB(自适应);
12. 动态范围:65dB(1 kHz@94dB SPL);
13. 输出阻抗:600欧姆 非平衡;
14. 保护电路:极性保护、错接保护、雷击保护;
15. 连接方式:三线制:电源线(红色)、音频(白色)、公共地(黑色);
16. 信号传输:3000米 双绞线、屏蔽电缆(电磁复杂环境请用屏蔽电缆或传输器);
17. 可靠性指标:MTNF≥80000小时。

大法庭1只、中法庭11只、小法庭5只

39

智能语音识别引擎客户端

18

1. 产品采用语音识别引擎。
2. 需完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云平台语音识别引擎服务端进行对接,依托法院内网,为鼓楼区人民法院提供语音识别服务。并且满足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搭建的语音识别统一管理系统进行账号对接。同时语音及转写后的数据应保存在法院内网,与外界数据无任何交互,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3. 管理模式:全院统一管理,需能够支持对智能庭审语音转写系统服务端资源统一管理和参数配置,能够查看各个法庭的语音识别试用明细和统计结果。
4. 数据管理:智能语音识别管理系统能够支持部署在语音识别服务器中,实现数据集中管理,需支持各个法庭在其授权范围内随时调取庭审的语音和文字记录,并能够进行审计的功能。
5. 更新方式:需实现统一更新,并具备智能庭审语音转写系统客户端软件的自动升级的功能。
6. 通知消息模板:可展现未读、已读消息,支持平台消息的统一通知,并支持消息状态的已读、未读。
7. 今日案件\明日案件:支持今日、明日案件归集,倒计时开庭提示,可更直观的面向书记员展示案件信息,支持开庭倒计时提醒。须提供功能截图给予佐证。
8. 并案管理(联审案件):支持多个案件联审或合并开庭,支持增加、撤销,展示并案。须提供功能截图给予佐证。
9 场地切换:支持书记员、法官用户可自由切换法庭,无需退出再登录;
10. 同音词查询:需支持同音词查找、替换功能。须提供功能截图给予佐证。
11. 识别编辑状态栏:需支持缩放,放大功能,支持对庭审状态的实时展现,包括庭审状态、热词情况、笔录字数、开庭时间等。须提供功能截图给予佐证。

大法庭1套、中法庭11套、小法庭5套、审委会会议室1套

40

法庭智能语音转写客户端

18

1. 支持庭审模板管理功能;
2. 支持音频通道管理可以调整每个音频通道的角色,适应不同的庭审需求;
3. 庭审笔录管理功能;
4. 可以显示每个庭审案件的基本信息,以及目前的庭审状态;
5. 语音识别时有开庭,休庭,复庭,闭庭等操作,休庭后可复庭继续识别,闭庭后代表案件结束,不可再继续操作,只能修正笔录;
6. 支持文本编辑功能,支持跨行合并删除功能、多行编辑功能;
7. 支持全键盘操作及鼠标右键快捷菜单,使得编辑效率大幅提升;
8. 对已删除的段落内容可以预览;
9. 语音记录功能:语音记录场景支持法官个人语音录入以及音频文件的转录;
10. 支持会议记录场景:会议场景可以支持会议室的开会场景或合议庭的场景;
11. 支持大屏展现;
12. 识别过程中,可以对识别形成的文字实时修改,并可高亮标记,以备后续修改。在对笔录进行订正时,每份笔录实现分段录音;
13. 支持关键词搜索:针对形成的笔录,可以进行关键词搜索,迅速定位需要关注的笔录内容,可以进行替换操作,批量替换关键词;
14. 系统扩展性:系统前端语音识别处理设备需支持轻便化部署,通过在单个法庭中添加单一设备即可支持8-16路的语音信号输入,同时针对具体智能庭审需求可实现平滑扩展;
15. 说话人麦克风控制:系统要求支持书记员能够在庭审过程中远程对各方说话人的麦克风设备进行操作,实现关闭或开启语音识别功能,所有操作都仅限在书记员电脑上完成。

大法庭1套、中法庭11套、小法庭5套、审委会会议室1套

41

语音处理及角色分配设备

18

1. 通道数≥12 进 12 出,支持断电自动保护记忆,支持外接 GPIO、RS232、RS485控制,支持内置自动混音台、反馈抑制、回声消除、噪声消除全功能矩阵混音功能。
2. 需支持摄像跟踪功能,通过RS232或485接口控制自动跟踪。
3. 需支持场景预设,并且断电记忆。
4. 需带音频分配器功能,可将12路输入信号单独输出,并可单独调节增益。
5. 需支持通过电脑软件控制调试设备输入增益等参数,支持调试参数保存,前面板不允许有任何物理按钮和旋钮,有效防止现场人为有意或误操作。
6. 需支持一主一备双网络传输接口设 计,传输更可靠稳定。
7. 频响范围宽于或等于:20Hz to 20kHz(+/-0.1db)。
8. 输入模/数动态范围(A计权):≥115dB。
9. 输入数/模动态范围(A计权):≥120dB。
10. 输出模/数动态范围(A计权):≥115dB。
11. 输出数/模动态范围(A计权):≥120dB。
12. 支持标准机柜机架安装,厚度小于等于1U。
13. 采样率:≥48K
14. 每路模拟输入通道支持48V幻象电源,并可单独控制。

大法庭1套、中法庭11套、小法庭5套、审委会会议室1套

 2、数字审委会系统 

序号

设备名 称

数量

单位

主要参数

备注

1

数字审委会系统

1

1. 贴合审委会会议流程开发:涵盖议题上传(议题标题包含案号、当事人信息与案由组合;)、议题审核、会议排期、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议题审议、投票表决、议题归档等各阶段全流程管理;
2. 系统内部架构设 计灵活,可以支持多种终端的跨平台部署;
3. 支持议题重排功能,对案情复杂、议题讨论时间不可控或未形成结论的议题进行快捷排期,议题状态可进行修改编辑,支持多种议题材料的上传,包括WORD/EXECL/PPT/PDF/图片/视频/音频等文档的上传;
4. 系统支持多种登录方式,系统可以通过口令,指纹识别登录、指静脉生物识别、个人USBKEY、MAC地址绑定等方式登录;
5. 支持签到功能:针对每次会议进行签到,签到方式有包括登录自动签到和秘书手动签到等;数字审委会软件具有会议短信通知功能;
6. 支持标注功能,委员可以在议题内容上进行手写标记和批注,每个委员的标记和批注轨迹实时独立保存,可以被快速定位,并且永久留痕,支持议题材料在线审阅功能,审批人依据实际情况可对已上传的文件进行编辑保存或标注后退回承办人;
7. 支持便签功能,委员可以在议题内容添加便签,每个委员的便签独立保存,可以被快速定位,并且永久留痕;
8. 支持投票表决功能,秘书在议题结束时可以依据预设模板或者实时输入项目发起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实时自动更新显示;
9. 数字审委会软件具有交互共享功能(包括委员之间和大屏共享);
10. 书记员记录的会议纪要,可推送给会议秘书审阅,会议秘书可进行校对编辑;
11. 支持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系统在秘书开启/结束议题时同步开始/停止录音录像,并且支持实时预览和后期点播;
12. 支持资料归档,会议结束后,能自动对本次议题审议过程中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归档保存,包括:会议批注内容、会议笔录、表决结果、会议录音录像等文件进行统一归档保存,并能对这些议题进行统计分析;
13. 支持电子卷宗档案系统、审批法律应用系统、法信平台的对接。支持第三方语音识别系统采用按键方式可选手动输入笔录或开启智能语音识别服务:手动输入下笔录可实时或定时保存,笔录打点等功能事件触发时间戳保存,录像快速定位播放进度;结果形成的笔录可校正编辑,同步存档至案件文件夹;
14. 会议审议过程中各参会人员通过各自审议终端能同步清晰的观看整个汇报过程;可以对审议的电子资料中的疑点、要点做一些圈、划、写的操作来进行标示和批注;
15. 委员可以将自己的操作界面共享至大屏,实现屏幕共享;秘书可以将自己的会议纪要实时共享至其他委员终端上,实现会议纪要快速确认功能;
16. 支持对当前议题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对投票结果的分类进行统计和保存;
17. 会议过程秘书可以对各委员工作内容进行即时记录;
18. 支持电子视频展台、DVD播放器、电脑等多种证据展示设备接入,可通过高清审议主机输出至大屏幕和各委员终端进行显示;
19. 数字审委会软件具有录像分级三级录像级别(一级:不进行录音录像;二级:音视频信息普通保;三级:存音视频信息加密保存)数字审委会软件具有流媒体服务,支持会场录像点播功能;
20. 实现对会议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功能,产生的录像文件和笔录信息能被刻录到光盘介质上保存;
21. 议题审批支持定制功能,可按是否需要审批、具体审批流程节点、审批结果推送进行定制;支持议题内容按权限进行用户分组,会议秘书可快捷选择分组进入会议讨论,无权限用户无法浏览会议材料;
22. 支持会议等候通知功能,采用短信方式通知汇报人或列席人员参加会议,并在候会室显示端醒目提示当前会议议题及下一个议题安排,会议秘书根据会议进度通知参会人员进入会议室参会。

审委会会议室

2

高清审议主机

1

1. 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
2. 系统资源多工操作,可同时多路录像、同时录像回放、同时网络操作;
3. 音频输入 MIC输入×2、LINE IN输入×4、物证音频×2、远程IPC音频源×2 ;
4. 音频压缩标准 AAC ,音频采样率 48KHz ,音频码率 384Kbps ;
5. 图像压缩标准 H.264 High Profile ,音视频传输协议采用rtsp实时传输协议;
6. 高清视频输入 SDI 1080P高清输入×4或HDCVI 1080P高清输入×4、 VGA 1080P高清输入×2 ;
7. 数字高清视频输入 IPC(支持POE)1080P 高清输入×4;
8. 网络视频输入远程IPC 1080P高清输入×2;
9. 视频输出 "VGA输出×2,HDMI×1;
10. 前面板7寸触摸屏×1,支持VGA/HDMI/7寸液晶屏视频同时输出" ;
11. 视频码流支持双码流功能,支持全实时图像分辨率实时监视/录像回放:    1080P  1920×1080;720P  1280×720;960H  960×576;D1  704×576;HD1  352×576;2CIF  704×288;CIF  352×288;QCIF 176×144;
12、合成通道支持1、2、3、6、8合成画面、画中画1大1小、1大2小、1大3小;
12. 报警输入报警输入×6,报警输出报警输出×3 ;
13. RJ-45接口×1;
14. 硬盘个数硬盘SATA接口×4,可挂接1~4个硬盘本次配置2块2T硬盘;
15. 物证切换支持2个物证视频输入和音频输入同步切换音量调节支持输入音频和输出音频的音量调节;
16. 光驱内置2个DVD,可进行双光盘同步刻录、轮流刻录和循环刻录;
17. 前面板按键实现一键刻录/暂停、打点、备份、切换。

审委会会议室

3

会议环境控制单元

1

1. 实现文字、图片、视频的实时同步推送;
2. 实现与审审委会终端无缝交互式控制;
3. 实现自适应输出至投影机、电视机等显示设备;
4. 实现多通道展示画面输出;
5. 智能画面切换;
6. 实现对委员终端集中控制管理;
7. 实现会议环境控制;
8. 实现会议录像控制操作;
9. 实现自适应投影分辨率,支持强制输出分辨率。

审委会会议室

4

高清球形会议摄像机

4

1. 支持200万像素;
2. 支持20倍光学变倍,焦距:4.7-94mm;
3. 水平视角:58.3-3.2度;
4. 支持Smart功能;
5. 支持VISCA控制协议;
6. 支持遥控器控制;
7. 支持重力感应;
8. 支持DVI-I(可转HDMI、YPbPr输出)、网口、BNC(DB15口转出)、HD-SDI输出。

审委会会议室

5

秘书/书记席终端

1

1. CPU≥四核3.3GHz;
2. 显卡≥2GB显存;
3. 内存≥4G DDR3;
4. 硬盘≥1TB,≥7200转;
5. 光驱:DVD刻录机;
6. 网卡≥1000M RJ45以太网卡。

审委会会议室

6

服务器

1

1. CPU:16核,2.4GHz;
2. 内存:16G*2 DDR4,32根内存插槽,最大支持扩展至4TB内存;
3. 硬盘:4块300G 10K 2.5寸 SAS硬盘。最大可选支持12块3.5寸(兼容2.5寸)热插拔SATA/SAS硬盘,最大可选支持26块2.5寸热插拔SATA/SAS硬盘;
4. 阵列卡:RAID_2G卡,支持RAID 0/1/10/5/50/6/60,2G缓存;
5. PCIE扩展:最大可支持10个PCIE扩展插槽;
6. 网口:2个千兆电口;
7. 其他接口:1个RJ45管理接口,4个USB 3.0接口,1个VGA接口;
8. 电源:标配550W(1+1)高效铂金CRPS冗余电源;
9. 配USB-DVD光驱。

审委会会议室

7

存储设备

1

1. 16盘位控制器磁盘阵列;
2. 256Mbps接入带宽;
3. 2个千兆网口(不可扩展);
4. 3U机架式单控制器、冗余电源、支持SATA硬盘;
5. 64位多核处理器、4GB缓存(可扩展至8G);不支持扩展柜;
6. RAID级别:RAID0、1、5、JBOD、Hot-Spare;
7. 数据保护:系统信息实时备份、卷克隆;4T,7200RPM,SATA*16。

审委会会议室

8

会议桌

1

规格:长≥5600mm*宽≥2200mm*高≥760mm;面材:采用不低于0.6mm厚AAA级优质胡桃木皮贴面,无节疤、腐朽、虫眼变色等缺陷,实木皮封边;基材:采用≥25mm及≥18mm厚(搭配使用)优质中密度纤维板,密度在700_800kg/m3(均符合环保要求,含水率≤9%,甲醛释放量≤1.2mg/L,环保要求应达到国家E1标准;油漆:采用先进“五底三面”八道封闭亚光漆面工艺,底漆、面漆采用优质环保油漆,色泽美观不变色、光滑耐磨、手感好。甲醛、甲苯、二甲苯及其相关有害物质应达到国家相应标准和规定。

审委会会议室

9

会议椅

21

面料:采用优质牛皮饰面;撕裂强度20N;皮面光泽度好,透气性强;泡绵:坐垫采用45Kg/m3发泡高密度优质泡绵,不变形;椅板:采用12mm曲木板热压成形,板材承受压力大于300Kg,并经防潮、防腐、防虫等化学处理,含水率≤9%,符合行业相关国家标准;椅架:采用优质实木扶手,油漆:采用先进“五底三面”八道封闭亚光漆面工艺,底漆、面漆采用优质油漆,油漆颜色为浅胡桃木色,色泽美观不变色、光滑耐磨、手感好。甲醛、甲苯、二甲苯及其相关有害物质应达到国家相应标准和规定。

审委会会议室

10

机柜

1

规格:42U,高≥2000mm*宽≥600mm*深≥800mm;配固定托盘≥2块;

审委会会议室

11

布线及辅助材料

1

音频线、HDMI高清线、控制线、电源线、六类非屏蔽网络线、LED液晶显示器专用吊架、液晶电视支架、网络机柜,所选用的辅材保证能与所投设备厂商设备无缝对接,并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审委会会议室

 3、多媒体会议系统 

序号

设备名 称

数量

单位

主要参数

备注

1

投影机

2

1. 采用3LCD或DLP显示技术,纯激光光源投影机;
2. 芯片技术: 0.76”(19mm)×3,宽高比16:10;
3. 光源寿命:激光二极管,≥20000小时;
4. 亮度输出:≥6000流明;
5. 对比度:≥500000:1;
6. 实际分辨率:≥1920×1200;
7. 2万小时免维护,可实现7*24小时不间断工作;
8. 即开即关:打开,即可达到全亮;关闭,即可断电;
9. 中置镜头,可选购多款镜头,镜头投射比覆盖0.33:1-4.84:1,标配镜头1.6倍变焦(最小投射比≤1.39,采用电动位移、聚焦、变焦);
10. 内置拼接融合、曲面校正功能,方便客户做多台融合安装及异形屏幕的调试;
11. 无灯泡设 计,无汞,节能环保,低噪音;整机功耗≤497W,噪音≤28 dB(标准模式下)
12. 具有自动色彩校准功能,在长时间使用后,可自动将色彩校准到原有出厂状态,内置色彩传感器;
13. 搭载可自动清洁的过滤网,过滤清洁系统每 100 小时除尘一次,具有2万小时免维护性能;
14. 恒定的投影亮度输出,允许用户在整个预期的2万小时使用中保持恒定的亮度;
15. 具有真实创作功能,可以对信号存储并进行转播传输中发生信息丢失的情况进行修复;
16. 配备HDBaseT 传输端口,通过一根网线可以传输视频和控制信号;
17.  投影机输出光源的亮度可根据投射画面的亮度自动进行调节,在放映不需要高亮度的画面时,光源输出会降低;
18. 可通过遥控器一键实现暂时停止视频信号的输出;
19. 可设置遥控ID号,即使几个投影机安装在同一位置,可以实现分别控制, 为避免电源操作失误和吊顶式投影机安全操作,遥控器上电源按键的“开机”和“关机”必须是分离;
20. 输入接口: DVI-D ≥1、HDMI ≥1、VGA(D-SUB)≥1、BNC复合视频≥1、HDBaseT(RJ45接口) ≥1;
输出接口:输出VGA≥1;输出DVI-D ≥1。

多功能厅

2

投影幕布

2

. 幕布颜色:白色;
2. 屏幕≥150英寸;
3. 比例:16:9。

多功能厅

3

混合插卡矩阵

3

1. 无缝切换输入板卡:1张2路HDMI/2路音视频/路SDI/2路环出/卡;
2. 1张4路HDMI/4路音视频卡;1张2路HDMI/2路VGA/4路音视频卡;1张4路DVI万能(兼容HDMI/VGA/YPBPR/C-video)卡;
3. 无缝切换输出板卡:2张4路HDMI/4路音视频卡;2张4路DVI万能(兼容HDMI/VGA/YPBPR/C-video)卡;
4. 采用FPGA架构,内部自建核心运算机制,无内嵌操作系统;总线交换技术,每路信号采用单独专用通道进行传输,保证所有信号图像的实时显示;设备具有倍频倍线功能,对图像信号进行倍线缩放、倍频增强显示,将不同分辨率的信号统一处理输出相同或不同分辨率的信号;
5. 解码输出的视频图像格式支持: 1920x1080p/50Hz、1920x1080p/60Hz、1920x1080p/24Hz、1920x1080p/30Hz、1920x1080i/50Hz、1920x1080i/60Hz、800x600p/60Hz、1024x768p/60Hz、1280x720p/60Hz、1280x720p/50Hz、1280x800p/60Hz、1280x960p/60Hz、1280x1024p/60Hz、1360x768p/60Hz、1440x900p/60Hz、1600x900p/60Hz、1680x1050p/60Hz。

多功能厅1台、审委会会议室1台、中会议室1

4

高清翻盖地插双排六位

18

1. 含6位标准安插模块空间,可以任意组合。

多功能厅14台、审委会会议室2台、中会议室2

5

触摸屏

4

1. 可实现对音频处理器的音量管理、场景切换、系统开关、用户模式、编组通道、预设调取、总音量、总静音,以及单通道音量和静音等各种功能的调节;
2. 采用RJ45网络双绞线通用接口;
3. 采用五类以上非屏蔽双绞线布线,可网线供电;
4. 触摸屏 ≥3.5寸;
5. 分辨率≥320x240。

多功能厅2台、审委会会议室1台、中会议室1

6

数字调音台

1

1. 调音台输入输出通道不少于64路(输入不少于48路,输出不少于16路);
2. 电动推子≥20个;
3. 高清晰触摸屏≥1个15寸或2个10寸;
4. 矩阵混音≥8路;
5. 采样率支持96kHz;
6. 内置均衡器≥16条(可通过外置均衡器满足数量要求);
7. 内置效果器≥8条(可通过外置效果器满足数量要求);
8. 控制编组≥10条;
9. 支持外接显示屏;
10. 支持48轨USB录音(可通过外置录音设备实现);
11. 台面本地模拟输入≥24个
12. 台面本地模拟输出≥12个;
(若数字调音台界面本地接口数量不够,可通过增加本地接口箱来满足本地输入输出数量);
13. 支持远程无线IPAD控制;
14. 需提供样品。

多功能厅

7

舞台音频接口箱

1

1. 与调音台同品 牌;
2. 话筒/线路输入,XLR接口≥16路;
3. 线路输出,XLR接口≥8路;
4. 接口基站数量根据各品 牌特点配置。

多功能厅

8

话筒自动混音模块卡

1

1. 支持不少于48路话筒自动混音模块(可通过外置设备满足数量要求)。

多功能厅

9

监听耳机

1

1. 动圈封闭式专业监听耳机;
2. 频率响应:不劣于25-22000Hz;
3. 灵敏度:≥102dB。

多功能厅

10

左右声道主扩全频扬声器

2

1. 采用线阵列扬声器;
2. 单组线阵列数量:≥3只;
3. 频率响应:不劣于70Hz~20kHz;
4. 单组线阵列水平覆盖角度:100°~120°;
5. 单组线阵列垂直覆盖角度:40°~60°;
(可通过以增加线阵列扬声器数量的形式来满足单组线阵列垂直覆盖角度的要求)
6. 单只扬声器最大声压级:≥137dB;
7. 额定功率(AES):≥300W;
8. 低音单元:≥单12寸或双6寸;
9. 需提供样品。

多功能厅

11

拉声像全频扬声器

2

1. 频率响应:不劣于60Hz~20kHz;
2. 单只扬声器水平覆盖角度:100°-110°;
3. 单只扬声器垂直覆盖角度:100°-110°;
4. 额定功率(AES):≥200W;
5. 最大声压级:≥129dB;
6. 低音单元:≥8寸。

多功能厅

12

扬声器安装件

4

配套扬声器安装支架。

多功能厅

13

超低频扬声器

2

1. 频率响应:低频下限≤31Hz;
2. 额定功率(AES):≥900W;
3. 最大声压级:≥138dB;
4. 低音单元:≥18寸。

多功能厅

14

台唇补声全频扬声器

4

1. 频率响应:不劣于60Hz~20kHz;
2. 单只扬声器水平覆盖角度:100°-110°;
3. 单只扬声器垂直覆盖角度:100°-110°;
4. 额定功率(AES):≥200W;
5. 最大声压级:≥129dB;
6. 低音单元:≥8寸。

多功能厅

15

流动返送扬声器

2

1. 频率响应:不劣于60Hz~20kHz;
2. 单只扬声器水平覆盖角度:100°-110°
3. 单只扬声器垂直覆盖角度:100°-110°;
4. 额定功率(AES):≥200W;
5. 最大声压级:≥129dB;
6. 低音单元:≥8寸。

多功能厅

16

四通道数字功率放大器

2

1. 功率放大器必须与扬声器同品 牌;
2. 所选功率放大器原厂标准推荐配置且满足以上最大声压级要求,标称输出功率(FTC)必须不小于扬声器噪声功率1.5倍;
3. 需具备电源欠压保护、功放输出直流保护、过热保护、温度功率控制、过载功率控制;
4. 每通道额定功率输出≥1000W/8Ω;
5. 需提供样品。

多功能厅

17

四通道数字功率放大器

1

1. 功率放大器必须与扬声器同品 牌;
2. 所选功率放大器原厂标准推荐配置且满足以上最大声压级要求,标称输出功率(FTC)必须不小于扬声器噪声功率1.5倍;
3. 需具备电源欠压保护、功放输出直流保护、过热保护、温度功率控制、过载功率控制;
4. 每通道额定功率输出≥2000W/8Ω。

多功能厅

18

音频信号处理器

1

1. 必须与扬声器同品 牌
2. 不少于4进8出处理器:
3. 均衡、压限、FIR、分频、延时等DSP处理功能;
4. DSP :40bit 浮点运算, 96kHz 采样频率。

多功能厅

19

双通道无线话筒接收机

1

1. 双通道无线话筒接收机;
2. 无线射频频率范围:520 - 860 MHz;
3. 接收机工作带宽不小于70MHz;
4. 具备网络化控制功能,网络化频谱扫描及自动频率分配功能;
5. 频率设置的步长不小于25 kHz;
6. 具备模拟输出接口:XLR , 6.3mm插口;
7. 频响范围不劣于 30-18kHz;
8. 可进行接收机RF射频串接,最大串接数量不少于8台。

多功能厅

20

无线手持发射机

2

1. 不少于20个固定频带;
2. 频带预设:≥60个;
3. 最大RF发射功率不低于50mW;
4. 无线射频频率范围:520 - 860 MHz;
5. 载波频率数:≥3000个;
6. 频率带宽:≥70MHz;
7. 发射机工作频点调节步长不小于25 kHz;
8. 频率范围不劣于80–18kHz。

多功能厅

21

超心型话筒头

2

1. 换能方式:动圈;
2. 拾音模式:超心型;
3. 声压级:≥150dB;
4. 音频灵敏度:≥1.6mV/Pa。

多功能厅

22

手持无线话筒套装

8

1. U段无线话筒接收机,音频频率响应:不劣于60-16kHz;
2. 每频段同时使用24MHz以上频点,动态范围≥105dB或信噪比≥103dB;
3. U段手持式话筒发射机,心形动圈筒头;
4. 最大RF发射功率不低于10mW;
5. 工作时间≥9小时。

多功能厅

23

领夹无线话筒套装

4

1. U段无线话筒接收机,音频频率响应:不劣于60-16kHz;
2. 每频段同时使用24MHz以上频点,动态范围≥105dB或信噪比≥103dB;
3. U段腰包式话筒发射机,头戴式心形电容话筒头;
4. 最大RF发射功率不低于10mW;
5. 工作时间≥9小时。

多功能厅

24

天线分配器

4

1. 有源天线分配器;
2. 频率范围不低于470-870 MHz;
3.  BNC输出端口不少于4对。

多功能厅

25

指向性天线

2

无源指向性接收天线;
频率范围不低于450-960 MHz。

多功能厅

26

话筒架

2

长杆话筒支架。

多功能厅

27

鹅颈会议话筒

12

1. 话筒类型:电容式;
2. 指向性:超心形单指向性;
3. 频率响应:不劣于80-20KHz;
4. 最大输入声压级:≥138 dB ;
5. 幻像电源:直流 11-52V DC。

多功能厅

28

桌面式防震话筒座

12

1.配套桌面式防震话筒座。

多功能厅

29

中央控制系统

3

1. 主频最高可达2660MHz的64位高性能双CPU;
2. 内存≥512 MB;
3. 处理器速度≥800 MIPS;
4. FLASH≥2G NAND;
5. True 10/100 baseT Ethernet;
6. 支持4INNET总线接口协议;
7. 支持无缝集成CCSEB技术;
8. 红外发射端口:具有8路独立的红外控制输出接口,可配合红外发射棒,输出8路红外控制信号用以控制相应设备。可将红外发射端口设置成单向的RS232接口;
9. 串行接口:具有8个可编程串行通选接口,可用作双向传输RS232,RS485及RS422信号;
10. I/O接口:具有8个I/O接口,共10个输出排针,支持5V数字信号输入。

多功能厅1套、审委会会议室1套、中会议室1

30

12键墙面控制板

3

1. 12个输入按键,通讯方式:控制总线;
2. 电源:24V,控制总线供电;
3. 可编程定义按键指令代码,执行各种逻辑指令,配合中控软件进行编程设置;
4. 通过设置产品后面板的ID码可安装多个同类型的面板;
5. 12个输入按键,通讯方式:控制总线,电源:24V,控制总线供电。

多功能厅1台、审委会会议室1台、中会议室1

31

电源管理器

3

1. 功率:2200瓦/路;
2. 提供8路中间继电器控制强电或弱电,如灯光开关、电动窗帘、电动幕等;
3. 具备2路RS-232接口,可实现通过编程主机或PC机通信实现多种周边设备的控制,可同时对128台继电器实现通信控制。

多功能厅1台、审委会会议室1台、中会议室1

32

WIFI无缝双向收发器

1

1. 通过802.11n无线接入点;
2. 传输速率,相当于传统802.11a/b/g网络接入速率的6倍,并且支持数据速率高达300Mbps;
3. 内置的Wireless Distribution System (WDS)克隆功能可以让你无需添加任何电缆和线路就能扩大覆盖范围。

多功能厅

33

机柜

6

42U标准机柜

多功能厅2台、审委会会议室2台、中会议室2

34

LED显示屏

1

P10室内LED灯版,长度订制。

多功能厅

35

高清视频终端

2

1. 支持H.323、H.320、SIP标准,能够和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互通;
2. 支持ITU H.261、H.263、H.263+、H.264、H.264 HighProfile、H.264 SVC;G.711、G.722、AAC-LD、G.722.1、G.722.1C、G.728、G.729、G.719等音频算法;
3. 此次采购终端需要同福建省最高人民法院高清会议系统无缝对接,以满足整体需求。可以满足省 级MCU对下级终端召开会议期间的整体调配和控制。

多功能厅1台、中会议室1

36

高清摄像机

10

1. 采用1/2.5英寸;
2. 500万象素的高品质HDCMOS传感器;
3. 支持高清视频信号: 1080p/60,1080p/50,1080p/30,1080p/25,1080i/60,1080i/50,720p/60,720p/50;支持3G-SDI高清接口。

多功能厅6台、中会议室4

37

反向电视

2

1. 屏幕尺寸≥55寸;
2. 显示:LED背光;
3. 分辨率1920×1080;
4. 亮度350cd/㎡;
5. 对比度1200:1;
6. 功耗≤150W;
7. 带移动电视支架,可倾斜角度0~90度。

多功能厅

38

监听音箱

3

1. 功率:40W~100W;
2. 声道≥2.0;
3. 低音:支持低音调节;
4. 信噪比≥85db。

多功能厅1对、审委会会议室1对、中会议室1

39

线材+接插件

3

根据会议室需求定制,保证能与所投设备厂商设备无缝对接,并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多功能厅1批、审委会会议室1批、中会议室1

40

数字调音台

2

1. 不少于16组单声道话筒/线性输入, 具插入点及编组幻象电源;
2. 最高可达96kHz/32bit的内部数字采样率;
3. 不少于17个类似传统模拟调音台排列的超滑顺100毫米自动滑臂推杆。

审委会会议室1台、中会议室1

41

音频处理器

2

1. 强大的DSP处理能力,采用ADI 第四代SHARC 浮点DSP,32位DSP芯片处理,400 MHz内核时钟速度,矩阵混音≥8x8,最大可支持≥64*64,采样率≥96kHz,24-bit AD/DA转换;
2. 输入处理模块:每路输入PEQ参量均衡≥16段≥8路;
3. 48V幻象供电≥8路;
4. 低噪话放≥8路;
5. 噪声门≥8路;
6. 自适应反馈抑制≥8路;
7. 高通、低通≥8路;
8. 压限器≥8路;
9. 1秒延时器≥8路;
10. 音量控制≥8路;
11. 电平表≥8路;
12. 输出处理模块:每路输出PEQ参量均衡≥16段≥8路;高通、低通≥8路;
13. 压限器≥8路;
14. 2秒延时器≥8路;
15. 音量控制≥8路;
16. 电平表≥8路。

审委会会议室1台、中会议室1

42

专业高清会议声柱音箱

4

1. 专业桦木材质,全频钕磁单元≥2"
2. 单元数量≥12个;
3. 瞬间峰值功率≥450W;
4. 系统阻抗≤8欧姆,扩散角度≥130°H x 15°V;峰值声压:≥116dB;
5. 采用可把高清音质直达传输与精准覆盖的波束成型技术;
6. 频响范围: 120~20kHz。

审委会会议室2只、中会议室2

43

专业高清会议声柱音箱专用壁挂架

4

专业高清会议声柱音箱专用壁挂架。

审委会会议室2套、中会议室2

44

全频同轴音箱

4

1. 不小于8"低音单元,1”纯钛膜高音单元;
2. 频率响应 (+/- 3dB):优于或等于70Hz - 20kHz ;
3. 峰值功率:不低于 700W;
4. 灵敏度 1w@m:不低于95dB;
5. 最大声压级:不小于124dB;
6. 阻抗:8Ω。

审委会会议室2只、中会议室2

45

全频同轴音箱音箱专用壁挂架

4

专业高清会议声柱音箱专用壁挂架。

审委会会议室2套、中会议室2

46

多声道模块化专业音频功率放大器

2

1. 多声道模块化专业音频功率放大器,D类数字功率放大模块,内置卡槽≥5组,最大规模≥10通道,最大功率≥2700W 8Ω;
2. 支持灵活选择模块,具备: 300W 8Ω≥4通道;1000W 8Ω≥2通道;互调失真(额定功率8Ω):≤0.35%;
3. 谐波失真THD+N(额定功率,8Ω/1KHz)<0.09%;
4. 阻尼系数(10-400Hz/8Ω):  300:1。

审委会会议室1台、中会议室1

47

有源音箱

2

1. 低音单元≤4",高音单元≥1";
2. 内置功放功率:≥200瓦D类;
3. 扩散角度90°x 90°;
4. 峰值声压:≥101dB;

审委会会议1只、中会议室1

48

电源时序器

2

1. 输出电压: 220V/50Hz;
2. 每组最大输出电流: 20A;
3. 受控电源:8组;
4. 每组延迟时间: 1s。

审委会会议室1台、中会议室1

49

无线话筒

4

1. 频率范围:UHF 710-782MHz,共100个可调频点,同房间12套叠机不干扰;
2. 单通道,真分集,超外差接收,PLL锁相环,二次倍频;
3. 1台UHF接收主机,2只手持无线话筒;
4. 调节SQ可以调高接收灵敏度以增加接收距离或调低灵敏度以避免杂音干扰。

审委会会议室2台、中会议室2

50

15.6寸超薄无纸化一体机升降机(包含手拉手话筒一体升降)

21

1. 单屏显示,内屏采用15.6寸多点触摸电容屏以分辨率达到1920×1080;
2. 传动采用直线轴承线性爬行结构,含话筒同步升降;
3. 触摸屏类型:电容屏,10点触控;
4. 触控屏与升降显示屏无螺丝连接孔,话筒可同步或异步升降无缝连接背板;
5. 支持PC机安装,可统一控制也可以任意分组控制升降器上升、暂停、下降等运动状态。

审委会会议室

51

无纸化会议系统主机(含无纸化会议系统软件V1.0

1

1. 会议视频:点播视频文件;
2. 会议通知:即时广播多条会议通知;
3. 呼叫服务:呼叫服务内容即时发送给专门的手机端或者PC端的服务人员;会议秘书:支持同步授权“允许/拒绝”和“辅助与会者推送同步”;
4. 强制同步、投票流程管理(开始、暂停、结束,发布结果),强制与会者签出,处理呼叫服务,控制视频同步;
5. 普通参会者:有权限阅读会议议题文件,申请同步文件,支持异步阅读;
6. 文件批注:支持圈批文件、选择画笔颜色、大小,批注文件自动保存;
7. 同屏方式:阅读或批注过程中,可支持向会议秘书或者主持人模式申请同屏,采用DTQ技术触屏跟踪轨迹技术和触屏轨迹仿真技术实现同屏,同屏时每台客户端上下行总流量低于1K/秒;
8. 一台处理器最多支持128客户端软件同时在线运行,支持有线\无线传输。支持远程/局域网内http浏览器访问,会议管理员账号管理,会议秘书设置,新建会议,启动备 选会议;
9. 增加删除编辑会议信息、议题,更换当前会议。上传下载会议文稿;
10. 实时更新会议通知。增加删除编辑会议投票;
11. 编辑参会人员,参会人员排座;
12. 会议归档普通会议,保密会议信息自动清空;
13. 使用自主研发的触屏轨迹跟踪和触屏轨迹仿真技术处理客户端文件同步管理;支持分布式无纸化功能。

审委会会议室

52

无纸化会议列席接收端(含无纸化会议系统软件V1.0

21

1. 支持签到、文件智能分发、会议同屏互动演示、外部信号到终端显示、终端任意画面上大屏幕、会议服务、会议投票、会议交流、交互式电子白板、会后保存功能;
2. 访问方式:支持客户端本地及异地WEB访问模式;秘书管理端可以随时切换会议的主持人,适合多人轮流担任主持人的会议;
3. 支持会议文件的自建分类,设置参会人员的资料查看权限;
4. 采用插件技术,可以在网页上下载安装到本地,系统升级和维护简单方便,支持举行互联网会议;
5. 只有主持人才能发起同屏;
6. 秘书可以发起强制同屏,其他参会人员不能退出观看同屏;发起普通同屏,参会人员可以选着看或不看同屏内容做自己的工作;
7. 支持密码登录签到和座位绑定签到。

审委会会议室

53

流媒体编解码器

1

1. 支持H.265高效视频编码;
2. 支持H.264 BP/MP/HP。

审委会会议室

54

手拉手会议主机

1

1. 主控机与会议单元连接之数字控制、供电及声音讯浩采用同一电缆传送(八芯);
2. 可独立运作或外接电脑结合软件及其他外接设备同步联动操作,可实现电脑管理功能(模式或操作:自由发言、先进先出等等,并能将会议内容及表决选举结果投影到会场);
3. 单机可实现下列会议功能:开放式会议、先进先出限制发言;
4. 系统具有高音质声音频道效果。

审委会会议室

55

抑制返馈器

1

1. 额定电压:220V±10%—50HZ;
2. 耗功率:7W;
3. 取样频率:32KHz;
4. 率响应: 125-15KHz(语音模式)  20-15KHz(音乐模式);
5. 失真:<0.1%@1KHz。

审委会会议室

56

多媒体信息插座

2

1. 支持网络口、VGA接口、3.5立体声接口等多种接口;
2. 置1路HDMI接口;
3. 1路3.5接口;
4. 1个标准DB15针VGA接口;
5. 1个万能电源插座。

审委会会议室

57

会议系统-主机(含数字会议系统软件)

1

1. 可实现数字讨论系统、数字表决系统、数字同传系统、视频跟踪系统,自带反馈抑制功能,可扩展更大规模的会议系统;
2. 具有RS-232接口,能够和CRESTRON 、AVCONE、AMX中央控制系统实现无缝连接;
3. 标准挂载单元数量:单路可连接30个,单台主机可挂载90个会议单元,且最远线路长度可高达100米;
4. 可设置主席和副主席,坐席位置不受限制;可同时打开任意1至6个话筒;抑制回声输入,内置DSP自适应音频处理器,可以最大可能的抑制回声输入。

中会议室

58

会议系统-主席机(含数字会议系统软件)

1

1. 主席机具备发言+LED+带喇叭功能;
2. 支持视频跟踪;
3. 支持多支主席同时在线;
4. 具有主席优先键功能,可以关闭正在发言的代表单元;
5. 话筒输入:超心型指向电容式麦克风;
6. 拾音距离≥50cm;自带抑制啸叫。

中会议室

59

会议系统-代表机(含数字会议系统软件)

17

1. 主席机具备发言+LED+带喇叭功能;
2. 支持视频跟踪;
3. 支持多支主席同时在线;
4. 具有主席优先键功能,可以关闭正在发言的代表单元;
5. 话筒输入:超心型指向电容式麦克风;
6. 拾音距离≥50cm;自带抑制啸叫。

中会议室

4、系统要求

4.1.设备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4.2.系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行业标准《科技法庭应用技术要求》及相关修改单、《科技法庭信息化建设指南》中的相关要求。

4.3.系统产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行业标准《音视频应用数据信息技术规范》、《音视频综合管理调度平台建设指南》的相关标准。

4.4.系统产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科技法庭建设的相关标准及要求。

4.5.庭审业务系统保证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对接。

4.6.系统设备保证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视频综合联网平台和科技法庭全网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庭审直播、点播等功能。

4.7.系统设备保证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4.8.科技法庭设备实现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控管理平台进行对接。

4.9.系统设备保证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联合审理和远程指挥协同。

4.10.系统设备能够在不增加任何设备的情况下与福州市各看守所、监狱已建成的任意一间远程提讯室进行远程提讯,实现已建设远程提讯系统的有效利用,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

4.11系统设备须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智能语音识别引擎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4.12.数字审委会管理系统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的《人民法院审判委会员会会议室技术标准》的通知内容。实现远核议等功能。为保证系统的兼容性和稳 定性及后期的售 后服务,本项目投标人设 计庭审音视频管理平台、高清数字庭审主机要求为同一品 牌产品。

4.13.科技法庭信息发布系统与福建法院司法管理平台对接,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保证信息发布屏上显示与该法庭相关的庭审信息及相关内容。

4.14.项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行业标准《智慧庭审应用建设技术规范》。

5、系统标准规范

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系统设 计将遵循国家和省、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有关业务、技术、数据等标准和规范。具体符合下述标准规划:

1)《科技法庭信息化建设指南》FYB/T 54001—2017

2)《科技法庭应用技术要求》FYB/T 52003-2016

3)《智能庭审应用技术要求》FYB/T 52038-2020

4)《人民法院远程视频讯问室建设技术规范》〔2013〕48号文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711-2007

6)《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语音智能识别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闽法明传(2018)11号)

7)《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法庭互联网庭审功能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闽法明传(2020)66号)

8)《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抓紧开展看守所远程视频庭审室建设改造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法明传(2020)136号)

9)《法院专网总体设 计方案》

10)《关于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规划》法发[2002]4号

11)《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 年)》国信办制订

12)《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GA 216.1-1999

13)《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1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2007年颁布

16)《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年》 

17)《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标[2010]143号

18)《关于在看守所建设远程视频讯问室的通知》法[2012]240号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21)《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基本要求》法办发[2011]18号

22)《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法发[2010]33号

23)《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试行)》法发[2008]28号

24)《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技术标准》

25)《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2009版)》

26)《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

28)《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

29)《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试行)》2008版

30)《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要求》2009版

31)《信息设备的安全》GB4943-2011

32)《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8898-2011

33)《信息技术设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9254-2008

34)《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9254-2008

35)《厅堂扩声系统设 计规范》GB50371-2006

36)《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2010

37)《直接辐射式电动延伸器通用规范》GB/T9397-2013

38)《声频功率放大器通用技术条件》SJ/T10406-2016

39)《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SJ/T11343-2015

40)《非广播用数字摄录一体机通用规范》SJ/T11415-2010

41)《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 计规范》YD5032-2005

42)《会议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5033-2005

43)《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JG-GYJ125

44)《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B/T 4959-2011

45)《会议系统电及音频的性能要求》GB/T 15381-94

46)《智能建筑设 计标准》GB50314-2015

47)《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48)《民用建筑电气设 计规范》JGJ 16-2008

49)《民用建筑隔声设 计规范》GB 50118-2010

50)《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 计规范》GBJ 79-85

51)《建筑物防雷设 计规范》GB50057-2010

5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 计规范》GB 50311-2016

53)《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T50312-2000

5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 计规范》GB50174-2008

55)《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

56)地方相关规定与规范

57)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

6、投标样品

1)投标人需提供多媒体会议系统中的“序号6数字调音台、序号10左右声道主扩全频扬声器、序号16四通道数字功率放大器”样品各1台。

2)投标人的样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指 定地点并摆放整齐,逾期送达的样品我司将不予接收。

3)所有样品均须标明货物名 称,所有样品不得体现投标人及生产厂家信息的标记、标签等。样品应符合要求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若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或样品不能佐证该产品技术参数的,均视为负偏离进行相应扣分。

4)样品在评审过程中,如需要可能对样品进行拆散等破坏性检验测试,由此造成的损坏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将作为评审及中 标后的验收依据。中 标后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投标人还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招标公司通知的时间,一天内办理退回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回的,若样品发生丢失则后果自负。

6)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作为本次评审依据,若本次项目需要复议,评委会将不再对样品进行再次评审。

7、演示说明: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科技法庭系统中的序号32 “庭审管理系统”产品功能演示进行佐证该产品的相关技术参数。未提供演示或演示内容不能佐证招标文件中该产品技术参数的,将视为负偏离进行相应扣分。

2)演示顺序在开标后由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按照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演示。投标人需要对演示环境进行自行搭建,演示所须的所有设备由各投标人自行准备。

4)演示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5)投标人的演示仅作为本次评审依据,若本次项目需要复议,评委会将不再对演示内容进行再次评审。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58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建设并完成验收
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采购合同要求验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0 一次性建设,分五年付款,每年支付合同金额的20%
2 20 一次性建设,分五年付款,每年支付合同金额的20%
3 20 一次性建设,分五年付款,每年支付合同金额的20%
4 20 一次性建设,分五年付款,每年支付合同金额的20%
5 20 一次性建设,分五年付款,每年支付合同金额的20%

8.货物的运输、交货

8.1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将货物免费运至合同中规定的现场,并经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8.2中标人必须注明供货设备的品 牌、产地、型号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所有设备应该保证使用安全、可靠。

8.3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品合格证。必须全新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所有产品须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符合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9.售 后服务要求

9.1安装调试及培训

中标人负责送货上门,并负责搬运、安装、调试及培训;中标人必须在本项目评估验收合格半年内免 费培训采购人至少3名人员,使之掌握使用、维护、保养技术。

9.2售 后服务

9.2.1免费质保期:

  经验收合格之日起,应用软件提供六年免费服务,硬件设备提供五年免费保修,其中货物技术参数中有特别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免费质保期内本设备所有部分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中标人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同一档次的零部件。

9.2.2免费质保期内,2小时以内响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派人员上门维修;如不能维修,中标人应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给采购人代用。

9.2.3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因采购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中标人免费上门维修,采购人承担维修设备配件费用。

9.2.4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人需安排一名技术人员提供驻点服务,驻点人员的作息时间根据法院工作人员作息时间。

9.2.5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认可的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内如物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9.2.6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 后服务承诺。

9.3验收标准及方法

9.3.1验收标准

9.3.1.1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中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9.3.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中标人出厂检验、到货验收、试运行和最终验收四个阶段。

9.3.2出厂检验

中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验收,应按仪器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产品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采购人指 定的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以及原装品 牌设备的证明资料或文件。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9.3.3到货验收

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中标人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对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中标人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9.3.4试运行

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中标人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设备转入为期三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9.3.5最终验收

设备试运行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中标人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0.技术资料

货物交货的同时,中标人应随货物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以下技术资料:

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产品验收标准;

技术说明书;

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利证书(若有);

保修手册等有关资料;

11.专用工具

中标人应将设备的所有配件、随机工具等随设备交付给采购人。

12.知识产权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时不受任何专 利或版权等方面的侵权困扰,如出现类似纠纷,中标人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单位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13.违约责任

13.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3.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3.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3.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4.其它要求

14.1由于本项目是一个多方配合的工程,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各环节应紧密配合,涉及到原本预留的各类信号线,电源线可能重新布放,因此涉及的装修复原工程由中标集成单位负责,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4.2本项目正式实施前,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14.3本招标文件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设 计费等)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其中设 计费用计算方式为:中标价格*2%*62.61%。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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