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0年金土工程系统及系统基础运行环境运维服务项目
备案编号:A-ZYGHJ-GK-202009-B3413-RWZB
招标编号:[350100]RWZB[GK]2020019
采购人: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0年金土工程系统及系统基础运行环境运维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ZYGHJ-GK-202009-B3413-RWZB。
2、招标编号:[350100]RWZB[GK]2020019。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特别提示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5至8楼
联系方法:陈小姐 83325444
13、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联系方法:余燕香、郑婷婷 0591-87542269,08:30-11:45、14:30-17:30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750000 | 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条款详见《关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 号文件规定。。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特别提示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明细 |
---|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正、负偏离情况,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
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明细 |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要求的,其投标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 |
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7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9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招标内容和要求 | 30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维护方案”的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即第五章“维护方案”:(一)1“1)、2)、3)、4)、5)、6)、7)”共7项;第五章“维护方案”:(一)2“1)、2)、3)、4)、5)、6)、7)”共7项;第五章“维护方案”:(二)1“1)、2)、3)、4)”共4项;第五章“维护方案”:(二)2“1)、2)、3)、4)、5)、6)”共6项;合计共24项,未响应或每负偏离一项扣1.25分,正偏离不加分。 |
2.整体维护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整体维护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整体思路清晰、内容描述准确、设计合理、结构清晰、逻辑性强的得3分;方案整体思路较为清晰、内容描述基本准确、设计较为合理、结构较为清晰、逻辑性较强的得2分;内容描述一般且简单、设计合理性一般、结构简单、逻辑性一般的得1分,差和未提供的不得分。 |
3.项目需求说明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需求说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对项目理解透彻、全面、完整,且熟知本项目的技术要求的3分;对项目理解较为透彻、较为全面、较为完整,基本了解本项目的技术要求的2分;对项目理解一般,不够全面,不够完整的得1分;差和未提供的本项目不得分。 |
4.维护方案 | 3 | 4-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一门户运行维护工作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清晰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清晰完整、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差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3 | 4-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一平台运行维护工作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清晰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清晰完整、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差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
3 | 4-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用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清晰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清晰完整、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差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
3 | 4-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一张图综合展示系统维护工作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清晰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清晰完整、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差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
3 | 4-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图形辅助审查系统维护工作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清晰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清晰完整、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差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
3 | 4-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据交换接口维护工作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清晰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清晰完整、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差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
3 | 4-7、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合网络安全检查整改维护工作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清晰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清晰完整、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差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
3 | 4-8、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维护工作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清晰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清晰完整、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差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
3 | 4-9、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网络规划服务和办公软件安装、更新服务维护工作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清晰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清晰完整、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差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
3 | 4-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网络管理工作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清晰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清晰完整、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差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
5.培训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用软件服务培训、相应硬件的使用培训、培训人员、场次(应用培训包括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排除一般故障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实施性高,合理性强、可行性强,与本项目符合的得3分;方案实施性较高,基本合理可行,与本项目较为符合的得2分;方案实施性、合理化、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差和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4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1综合实力 | 1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且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与地理信息系统或电子政务管理相关的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1.2综合实力 | 1 | 投标人具有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与地理信息系统或电子政务管理相关的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1.3综合实力 | 1 | 投标人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与地理信息系统或电子政务管理相关的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1.4综合实力 | 1 | 投标人获得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资质证书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1.5综合实力 | 1 |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CMMI3或以上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2.1业绩 | 3 | 根据投标人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1业绩”的项目与 “2.2满意度情况”的项目不得重复;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
2.2满意度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获得服务单位评价为满意(“优”“好”)等肯定性质的,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及服务单位评价证明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2满意度情况”的项目与“2.1业绩”的项目不得重复;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
3. 拟派技术服务团队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人员具有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证书]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本证书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证明和上述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 | 6.88 |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一)项目概述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金土工程系统及系统基础运行环境运维服务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确保金土工程系统稳定运行,运维服务工作不中断,提高软硬件响应及处理效率,保障各部门人员正常办公,急需开展2020年金土工程系统及系统基础运行环境运维服务,委托专业的运维单位具体负责金土工程系统和系统基础运行环境运行维护工作,切实保障金土工程系统、网络及安全设备的稳定运行。
4.1 金土工程系统运维服务
保障金土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为满足实际业务办公需求,确保运维内容不遗漏,经征集,新一轮金土工程系统运维服务保障主要涵盖以下内容:一门户,一平台,一张图综合展示,6个应用子系统以及5个图形辅助审查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功能拓展应用适应性改造工作;配合运维保障现有各类自然资源和规划各类数据的发布、展示(现有数据集129个,服务306个,其中调用多规合一和规划综合管理平台121个服务)和调用市大数据委2个服务,配合新提交“一张图”数据的入库、调用、发布工作;保障6个数据交换接口运行,配合做好资源巡查和数据备份并开展基于二级等保网络安全等相关检查、整改、反馈等工作。对每季度安全检测、市大数据委、市网安办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截止2020年7月,系统数据量共计已达到 5.78T。
4.2系统基础运行环境运维服务
此次运维主要提供对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部办公区办公场所的网络设备及硬件设备维护(具体涵盖协助52台交换机、3台防火墙设备的故障排查和处理;内部网络规划服务;运维保障284台微机和115台打印机;办公软件安装更新服务以及网络管理)、提供正版网络管理和正版杀毒软件(防病毒软件系统中心授权许可、20个服务器正版授权许可以及400个客户端正版授权许可)、配合对照网络安全运维单位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进行整改等工作;对国土大厦4台交换机、2台防火墙、18台微机、8台打印机和展示馆5台交换机、1台防火墙、19台微机、9台打印机的硬件维护。
(二)项目的意义与必要性
通过软硬件运维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管理,以降低整体成本,提升运维的整体服务水平为要求,依托专业的运维单位保障局金土工程系统、基础运行环境运维服务工作的稳定 性、安全性和高效性,结合实际的业务需求,基于现有的福建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调整并拓展现有应用功能。定期对日常运维的情况进行分析,提供系统的整体建设规划和建议,满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软硬件稳定、安全、高效运行的需要,为局信息化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信息化建设不是一件简单的短期的事情, 初期建设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更为重要的是后期运维保障。信息系统组建投入正常运行之后,就开始了信息系统的维护生命周期,这一周期是整个信息系统生命周期中时间最长也是投入最大的部份。信息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常常因设备老化、固件升级不及时、人为配置不当、bug修复不及时、安全问题等导致系统稳定差、速度变慢、数据丢失甚至系统瘫痪。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损害单位形象。更严重的是因设备及系统缺乏保养及维护,常常给信息系统故障处理带来意想不到的困难,使故障处理的周期变长、断网时间变长。信息系统维护的目的是要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而可靠地运行,并使信息系统性能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充分发挥作用。信息化建设不仅仅是组建网络、系统、购置新设备,更重要的是管理好、维护好信息系统,才能真正的做到物尽其用。运维的目标就是对涉及的网络、办公设备、系统软、硬件进行有计划、有组织地巡查、维护、管理,以保证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三)现状及需求分析
1.1金土工程系统现状
近年来,我单位以福州市“金土工程”等信息化项目建设为契机,完成了8个应用子系统建设、“一张图”数据库建设、5个图形辅助审查系统建设、13个数据交换接口开发。其中8个应用子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地灾、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矿业权管理、土地利用、土地测绘、执法监察系统。结合机构改革和工作实际,目前在用的有一个门户,一个平台、“一张图”综合展示、6个应用子系统、5个图形辅助审查系统、6个数据交换接口。其中6个应用子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用地预审、用地报批、土地利用、土地测绘、执法监察系统。据2019年度维护统计,共接听电话2500个,处理维护量达到2303个,其中调整并拓展应用需求21个;“一张图”数据库已入库发布应用的数据集129个,服务306个,其中调用多规合一和规划综合管理平台121个服务。据2019年度维护统计,共新增41个专业数据入库、30个服务发布、共享规管44个服务、共享市大数据委2个服务;5个图形辅助审查系统包括:用地报批图形辅助审查、用地预审图形辅助审查、土地利用图形辅助审查、测绘图形辅助审查、执法监察图形辅助审查,据2019年度维护统计,处理维护量达到147个,其中调整并拓展应用需求19个;13个数据交换接口包括:对接市网上审批系统接口3个、对接市政府公文交互接口1个、对接省自然资源厅下行接口2个、办理过程导出接口6个、与规划管理系统的单点登录接口1个。结合机构改革和工作实际,目前在用的有6个数据交换接口:对接市政府公文交互接口1个、对接省自然资源厅下行接口2个、与规划管理系统的单点登录接口1个,调用市大数据委短信平台通知接口1个、执法监察行政处罚信息推送到市信用平台接口1个。据2019年度维护统计,处理维护量达到159个,其中调整并拓展应用需求13个。目前上述系统及数据库部署在福州市政务云平台,系统及系统部署软环境日常维护管理由本单位承担。
1.2系统基础运行环境现状
1)网络拓扑图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土工程系统及数据库部署在福州市政务云平台,拥有较为完整的网络体系。网络结构图如下所示:
图2-1政务云平台网络结构图
政务云计算平台按照等级保护三级的防护要求,满足数字福州建设的信息系统项目对包括服务器、存储、系统软件在内等基础软硬件资源的需求,实现基础软硬件资源的全市统一管理、按需分配、综合利用,加速业务系统的部署,提升硬件资源的利用率,为福州市信息化应用提供持续、可发展的支撑。
图2-2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网络拓扑图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网主节点设置在东部办公区7楼,内部局域网通过防火墙分支向各个办公地点,其中东部办公区通过三层交换分支到各个楼层。
2)设备现状
a)需协助故障排查和处理的61台交换机设备清单:
名 称 | 规格 | 数量 | 存放地点 | 启用 日期 | 是否已报废 | 是否过保 | 设备价值 |
交换机 | 星网锐捷RG-G2628G-1 | 4台 | 1台东部5楼弱电间 | 2016. 12.01 | 否 | 是 | 12万元
|
1台东部6楼弱电间 | |||||||
1台东部7楼弱电间 | |||||||
1台东部8楼弱电间 | |||||||
交换机 | 星网锐捷交换机RG-S2652G-1 | 4台 | 2台位于东部5楼弱电间 | 2016. 12.01 | 否 | 是 | 12万元 |
1台位于东部6楼弱电间 | |||||||
1台位于东部7楼弱电间 | |||||||
H3C交换机 | 3110-26TP-SI | 1台 | 东部6楼弱电间 | 2015. 12.31 | 否 | 是 | 0.381万元 |
H3C交换机 | 3110V2-26TP-SI | 1台 | 东部7楼弱电间 | 2020. 6.1 | 否 | 否 | 1.45万元 |
交换机 | 星网锐捷RG-S2952G-E-V3 | 4台 | 1台位于东部6楼弱电间 | 2019. 01.29 | 否 | 是 | 3.36万元 |
2台位于东部7楼弱电间 | |||||||
1台位于东部8楼弱电间 | |||||||
交换机 | 华为S3026E | 2台 | 国土大厦 | 2016.5 | 否 | 是 | 5万元 |
H3C交换机 | H3C | 2台 | 国土大厦 | 2016.5 | 否 | 是 | 5万元 |
小型交换机 | 8口 | 21台 | 东部办公区 | 2018.10 | 否 | 是 | 0.23万元 |
小型交换机 | 4口 | 17台 | 东部办公区 | 2018.10 | 否 | 是 | 0.14万元 |
交换机 | 8口 | 5台 | 规划展示馆 | 2016.9 | 否 | 是 | 0.05万元 |
b)需协助故障排查和处理的6台防火墙设备清单:
名 称 | 规格 | 数量 | 存放地点 | 启用日期 | 是否已报废 | 是否过保 | 设备价值 |
黑盾防火墙 | HD-FW-2S01-A | 1台 | 东部7楼弱电间 | 2019.1.1 | 否 | 是 | 1万 |
黑盾网络安全审计系统 | HD-NAC-1S01-A | 1台 | 东部7楼弱电间 | 2019.1.1 | 否 | 是 | 0.55万 |
黑盾防火墙 | HD-PW2900增强版 | 1台 | 广达路A3 | 2010.3.31 | 否 | 是 | 3.52万 |
黑盾防火墙 | HD-FW-N2-1S02-A | 1台 | 东部7楼弱电间 | 2020.6.1 | 否 | 否 | 3万 |
绿盟防火墙 | NX3-G2000M | 1台 | 广达路A10 | 2016.2.23 | 否 | 是 | 5.78万 |
防火墙 | 天融信 | 1台 | 规划展示馆 | 2016.6 | 否 | 是 | 2万 |
c)经统计目前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部办公区、国土大厦、展示馆微机321台设备,132台打印机。
3)杀毒防御软件现状
配备1套正版网络管理和正版杀毒防御软件,提供正版防病毒软件系统中心授权许可、20个服务器正版授权许可以及300个客户端正版授权许可。
2.1金土工程系统软件运维需求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土工程系统运维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运维保障现有金土工程系统各项功能正常运行,结合实际的业务需求,基于现有的福建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调整并拓展现有应用功能,确保业务不中断。
(2)提供日常系统运行状态、配置优化、部署环境的资源利用、部署环境的日志检查和跟踪处理等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转。
(3)各系统随着数据量的逐年增加,陆续出现了性能问题,有必要进行系统性能优化,确保应用系统正常运行。
(4)系统服务访问日益频繁,服务运行稳定 性面临挑战,急需建立自动化监控机制,确保服务高效、稳定运行。
(5)定期对日常系统运维的情况进行分析,提供系统的整体建设规划。
(6)开展基于二级等保网络安全等相关检查、整改、反馈等工作。对每季度安全检测、市大数据委、市网安办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2系统基础运行环境运维需求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基础运行环境运维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部办公区、国土大厦和展示馆办公场所的微机及打印机等设备正常运转,提供故障排查、处理,提供局东部办公区办公场所内部网络规划服务及办公软件安装、更新服务。
(2)及时检测到故障的先兆,将故障解决在萌芽期,通过网络管理软件,能够监控流量情况,配合日常网络监控与排查,确保网络环境运行正常。
(3)提供正版杀毒软件及许可,定期对软件、病毒库进行升级,提供定期排查、处理等服务。
(4)配合对照网络安全运维单位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进行整改。
(四)维护内容
金土工程系统运维服务主要是保障金土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满足实际业务办公需求,主要涵盖的内容包括:一门户,一平台,一张图综合展示,6个应用子系统以及5个图形辅助审查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功能拓展应用适应性改造工作;运维保障现有各类自然资源和规划各类数据的发布、展示(现有数据集129个,服务306个,其中调用多规合一和规划综合管理平台121个服务)和调用市大数据委2个服务,配合新提交“一张图”数据的入库、调用、发布工作;保障6个数据交换接口运行,定期开展资源巡查和数据备份工作,配合每季度安全检测、市大数据委、市网安办发现的问题整改等工作。
系统基础运行环境运维服务主要提供对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部办公区、国土大厦和展示馆办公场所的网络设备和硬件设备维护、提供正版网络管理和正版杀毒软件(防病毒软件系统中心授权许可、20个服务器正版授权许可以及400个客户端正版授权许可)、对照网络安全运维单位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配合整改等工作。
(五)预期成果
项目预期取得的成果如下所述:
依托专业的运维单位指 定专人保障软件、硬件维护工作的稳定 性、安全性和高效性,结合实际的业务及功能进行适应性调整,满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软硬件稳定、安全、高效运行的需要。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维护方案
1.运维服务具体内容
保障金土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满足实际业务办公需求,具体保障内容详见下表:
运维 对象 | 运维模块 | 具体内容 |
门户 | 统一登陆、统一展示、统一业务待办已办 | 运维保障办公自动化、用地预审、用地报批、土地利用、土地测绘、执法监察等系统的统一集成使用、统一入口登陆功能。 |
快速链接 | 1.运维保障门户中省厅相关系统、多规合一、不动产、规划综合管理平台、一 线考核、一张图等系统的快速链接。 | |
统一信息发布 | 运维保障工作动态、公告管理等发布功能。 | |
福建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 | 组织机构管理、系统权限管理、系统流程设 计、系统配置管理、系统维护 | 1.运维保障统一的用户管理和权限配置功能; |
一张图综合展示 | 图形数据入库和发布 | 1.配合新提交数据的入库、发布工作。(经统计2019年至今共计新增41专业数据入库、30个服务发布、共享规管44个服务、共享市大数据委2个服务)。 |
图形数据服务共享调用接口(提供、调用) | 1.运维保障与市大数据委行政区划、地名地址、热点搜索以及与不动产登记、多规合一、规划综合管理平台图形数据的对接共享。 | |
综合数据展示 | 运维保障现有各类自然资源和规划各类数据的发布、展示(现有数据集129个,服务262个,其中调用多规合一和规划综合管理平台77个服务)。 | |
资源目录和数据浏览 | 1.运维保障可配置的资源目录和数据的展示查看功能; | |
数据查询 | 1.运维保障现有图形数据查询检索功能; | |
叠加分析 | 1.运维保障预分析及各类图形数据如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土地利用现状、业务数据叠加分析、统计、导出等现有功能; | |
打印和规划出图 | 1.运维保障红线范围叠加各类资源数据导出打印、出图功能。 | |
办公自动化系统 | 公文办理流程 | 1.运维保障收文、正式公文、收文(分局)、正式公文(分局)、非正式公文办理流转功能; |
市直公文交换接口 | 运维保障与市政府OA办公系统公文签收和发送交换现有功能 | |
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件 | 1.运维保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流转、公告流程; | |
值班管理 | 运维保障每月值班表的模板导入和查询、展示功能。 | |
物品管理 | 1.运维保障物品申领的流程和查询统计汇总功能; | |
保密宣传教育专栏 | 1.运维保障保密教育内容的新增、上传、查询、展示功能; | |
个人办公 | 运维保障个人资料、辅助办公(含委托办理、修改密码、个人办公用语)增加、删除、修改功能。 | |
收文督办 | 1.运维保障收文办理件的督办、提醒、督办意见填报、查询统计、短信提醒通知等功能; | |
运维保障与市大数据委短信机的短信对接功能。 | ||
考勤管理 | 1.运维保障请假审批(市局)、请假审批、公出审批(市局)、公出审批流转转功能; | |
工资变动模块 | 运维保障人员设置、工资变动数据导入、工资变动查询功能。 | |
法律法规专栏 | 1.运维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新增、上传、查询功能; | |
公文归档 | 1.运维保障正式公文、收文生成档号、库房号、案卷号、归档和查询功能; | |
历史数据查询 | 运维保障土地利用、抵押历史数据、foxpro系统旧数据、土地登记旧数据查询功能。 | |
用地预审系统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理 | 1.运维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流转、办理(含分局; |
查询统计功能 | 1.运维保障预审办理业务的查询、统计、导出功能; | |
用地预审图形辅助审查 | 1.运维保障预审办理过程的图形导入、数据资源展示、预审图斑定位、属性查询、叠加分析、规划出图等功能; | |
效能管理 | 1.运维保障业务办理流程各环节时限的配置、挂起、督办、督办意见填报、是否超时等功能; | |
土地利用系统 | 提供土地利用行政审批业务的办理。 | 1.运维保障供地_供地批文(协议出让、划拨及供地方案审核)许可;划拨改出让、转让、转拨许可;国 有建设用地收储(收回国 有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建设用途许可;地价初审备案审查;供地_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及延期许可;建设项目开竣工申报及土地检查核验,共计7个流程的审批、流转、办理功能; |
查询统计功能 | 1.运维保障土地利用办理业务的查询、统计、导出功能; | |
土地利用图形辅助审查 | 1.运维保障土地利用办理过程的图形导入、数据资源展示、供地图斑定位、属性查询、叠加分析、打印出图等功能; | |
效能管理 | 1.运维保障业务办理流程各环节时限的配置、挂起、督办、督办意见填报、是否超时等功能; | |
用地归档 | 运维保障供地批文的档案录入和查询功能。 | |
用地报批系统 | 用地报件报批的办理 | 1.运维保障用地报件项目审批、流转、办理流程; |
查询统计功能 | 1.运维保障用地项目报批办理业务的查询、统计、导出功能; | |
留用地资金统计 | 1.运维保障批供导出查询、留用地资金数据导入、查询、导出统计汇总功能; 2.结合实际情况,配合修改、调整上述现有功能。 | |
用地报批图形辅助审查 | 1.运维保障用地报批办理过程的图形导入、数据资源展示、报批项目图斑定位、属性查询、已征地叠加分析、勘测定界数据包导入、图形数据叠加导出、打印出图等功能。 | |
执法监察系统 | 违法类型管理 | 运维保障案件类型、违法类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库的录入、查询、修改等现有功能。 |
日志巡查管理 | 1.运维保障日常巡查日志、案前情况管理填报、查询、统计功能; | |
例会管理 | 1.运维保障案件办理过程集中上会、审查、讨论以及会议纪要生成等功能; | |
信访登记 | 1.运维保障信访登记、土地违法案源登记、12345诉求件登记流转功能; | |
协助执行查封 | 运维保障查封信息的登记、查询、解除查封等现有功能。 | |
案件办理业务 | 1.运维保障执法监察、规划执法监察、无主案件立案申请、案件调查、行政处罚、销案/结案流程的流转办理; | |
执法监察图形辅助审查 | 1.运维保障执法监察案件办理过程的图形导入、数据资源展示、违法图斑定位、属性查询、叠加分析、打印出图等功能; | |
调查取证 | 1.运维保障调查取证受理信息的填报、修改、查询、删除等功能; | |
查询统计功能 | 1.运维保障违法案件的查询以及报表统计功能; | |
效能管理 | 1.运维保障业务办理流程各环节时限的配置、挂起、督办、督办意见填报、是否超时等功能; | |
数据对接接口 | 运维保障与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处罚信息信用数据现有接口。 | |
测绘系统 | 测绘项目出图工作 | 1.运维保障招拍挂地块示意图、测绘放样流转办理; |
查询统计功能 | 1.运维保障测绘项目办理业务的查询、统计、导出功能; | |
测绘图形辅助审查 | 1.运维保障测绘项目办理过程的图形导入、数据资源展示、测绘项目图斑定位、属性查询、叠加图形数据导出、打印出图等功能; | |
数据对接接口 | 运维保障与土地利用系统的对接接口。 | |
其他服务 | 配合金土工程系统安全检测整改 | 对部署在福州数办云平台上的金土系统,配合开展基于二级等保网络安全等相关检查、整改、反馈等工作。对每季度安全检测、市大数据委、市网安办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
资源巡查和数据备份 | 1.对金土工程部署在云平台服务器资源情况进行巡查(每月一次)、系统数据备份(每天一次); | |
功能拓展应用适应性改造 | 结合实际的业务需求,基于现有的福建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调整并拓展现有应用功能。 | |
驻点服务 | 需委派3名软件维护工程师驻点(常驻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部办公区负责相关的运维工作,记录并提供日常的系统维护服务)。 | |
文档和技术指导咨询服务 | 1.提供软件功能更新过程文档及操作手册的编写服务; |
1)一门户运维
主要运维模块包括统一登陆、统一展示、统一业务待办已办、快速链接及统一信息发布。运维保障办公自动化、用地预审、用地报批、土地利用、土地测绘、执法监察等系统的统一集成使用、统一入口登陆功能;运维保障门户中省厅相关系统、多规合一、不动产、规划综合管理平台、一 线考核、一张图等系统的快速链接;运维保障与规划综合管理平台的统一用户登陆接口;结合实际需求,新增、修改相关系统的快速链接;运维保障工作动态、公告管理等发布功能。
2)一平台运维
主要包括组织机构管理、系统权限管理、系统流程设 计、系统配置管理、系统维护。运维保障统一的用户管理和权限配置功能;运维保障平台可视化、可配置功能,确保可快速进行组织机构、人员、权限和流程环节的调整工作;结合实际情况,配合完成部门、人员、权限、流程等配置工作。
3)子系统运维
具体负责6个应用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包括办公自动化、用地预审、用地报批、土地利用、土地测绘、执法监察系统,结合实际的业务需求,基于现有的福建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调整并拓展现有应用功能。2019年度各个系统办理情况如下:
系统名 称 | 调整并拓展 应用需求 | 业务流程名 称 | 办理数量(2019.10.16~2020.7.20) |
办公自动化系统 | 12 | 正式公文 | 4409 |
收文 | 7625 | ||
正式公文(分局) | 2438 | ||
收文(分局) | 9067 | ||
非正式公文 | 7879 | ||
公告 | 93 |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 181 | ||
物品申领 | 389 | ||
请假审批(市局) | 1242 | ||
公出审批(市局) | 10495 | ||
请假审批 | 1678 | ||
公出审批 | 11818 | ||
用地预审 | 2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73 |
用地报批 | 0 | 用地报件报批(单宗)(分局) | 194 |
土地利用 | 4 | 改变土地建设用途许可 | 1 |
国 有建设用地收储(收回国 有土地使用权) | 27 | ||
划拨改出让、转让、转拨许可 | 14 | ||
供地_供地批文(协议出让、划拨及供地方案审核)许可 | 70 | ||
供地_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及延期许可 | 64 | ||
建设项目开竣工申报及土地检查核验 | 39 | ||
土地测绘 | 1 | 测绘放样 | 2 |
招拍挂地块示意图 | 74 | ||
执法监察 | 2 | 巡逻日志 | 61 |
执法监察 | 6 | ||
信访登记 | 3646 |
4)一张图综合展示运维
a)综合数据展示
运维保障现有各类自然资源和规划各类数据的发布、展示(现有服务306个,其中调用多规合一和规划综合管理平台服务121个)。其中基础类37个服务,专业类119个服务,管理类29个服务。结合实际情况,配合完成资源目录的梳理、新增、修改以及数据展示内容的配置工作。具体保障数据资源情况如下:
1.基础层图形数据库
序号 | 业务 | 数据名 称 |
1 | 城市边界 | 行政区界限 |
2 | 城市边界 |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线 |
3 | 影像图 | 2019年影像图、2019年影像图(航拍)、 |
4 | 影像图 | 2018年影像图、2018年影像图(航拍) |
5 | 影像图 | 2017年影像图、2017年影像图(航拍) |
6 | 影像图 | 2016年影像图、2016年影像图(航拍) |
7 | 影像图 | 2015年影像图、2015年影像图(航拍) |
8 | 影像图 | 2014年影像图、2014年影像图(航拍) |
9 | 影像图 | 2013年影像图、2013年影像图(航拍) |
10 | 影像图 | 2012年影像图、2012年影像图(航拍) |
11 | 影像图 | 2011年影像图、2009年影像图、2000年影像图 |
12 | 影像图 | 2010年影像图、2010年影像图(航拍) |
13 | 影像图 | 2008年影像图(航拍) |
14 | 影像图 | 2006年影像图(航拍) |
2.专业层图形数据库
序号 | 业务 | 数据名 称 |
1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中心城区2006年-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福州市鼓楼仓山台江马尾晋安CSGS2000坐标土规调整完善数据) |
2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福清市、永泰县、闽清县、长乐市2006年-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3 | 土地利用现状 | 全市域、中心城区、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福清市、永泰县、闽清县、长乐市2018年、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现状分类2007版本) |
4 | 土地利用现状 | 全市域、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福清市、永泰县、闽清县、长乐市2016年土地利用现状(现状分类2007版本) |
5 | 土地利用现状 | 中心城区、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福清市、永泰县、闽清县、长乐市2015年、2014年、2013年、2012年、2011年、2010年、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现状分类2007版本) |
6 | 土地利用现状 | 中心城区2001年、2003年、2007年、2008年土地利用现状(现状分类2007版本) |
7 | 土地利用现状 | 中心城区199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片数据,无属性) |
8 | 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 | 2017年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部下发数据)、重大项目占永久基本农田拟补划地块(待自然资源部审批后入库) |
9 | 全国土地调查 |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二调数据-单位展绘、单位登记) |
10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调查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确权数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宗地) |
11 | 城市基准地价 | 2015年城市基准地价 |
12 | 土地、矿产卫片核查 | 2011年、2016年、2017年土地、矿产卫片核查 |
13 | 耕地质量等别 | 2015年耕地质量等别 |
14 | 征地区片价 | 2017年征地区片价 |
15 | 开发区评价 | 开发区评价 |
16 | 两违比对 | 两违比对 |
17 | 矿产资源规划 | 福州地区矿产资源规划 |
18 |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
19 | 矿业权设置方案 | 矿业权设置方案 |
20 | 矿山公园 | 矿山公园数据 |
21 | 保护区福州 | 保护区福州 |
22 | 福州生态红线 | 福州生态红线 |
23 | 全市域疑似违法图斑 | 全市域疑似违法图斑 |
24 | 福州市海洋生态红线 | 福州市海洋生态红线 |
25 | 福州市陆地生态红线 | 福州市陆地生态红线 |
26 | 村镇规划 | 村镇规划 |
3.管理层图形数据库
序号 | 业务 | 数据名 称 | 类别数据 | 覆盖区域 |
1 | 规划管理 | 用地预审 | 实时更新 | 中心城区、长乐区 |
2 | 用地报批 | 用地报批(含单宗、已征、分村分类等) | 实时更新 | 中心城区、长乐区 |
3 | 用地报批 | 建设用地审批 | 实时更新(省厅系统) | 全市域 |
4 | 用地报批 | 农村宅基地 | 无 | 全市域 |
5 | 土地供应 | 土地供应 | 2009年-2016年旧数据 | 中心城区 |
6 | 土地供应 | 土地供应 | 实时更新 | 中心城区 |
7 | 土地出让 | 土地出让数据(省厅) | 实时更新(省厅系统) | 全市域 |
8 | 土地出让 | 土地出让数据 | 定期更新 | 中心城区 |
9 | 土地收储 | 土地收储 | 无,后期并入GDTC图层 | 中心城区 |
10 | 土地登记 | 福州市城镇地籍数据(宗地数据-城镇地籍数据) | 无 | 中心城区 |
11 | 城镇地籍调查 | 1:500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宗地数据-宗地) | 无 | 五城区 |
12 | 土地整治 | 土地综合整治 | 实时更新(省厅系统) | 全市域 |
13 | 土地整治 | 土地开发整理 | 实时更新(省厅系统) | |
14 | 执法监察 | 执法监察违法图斑 | 实时更新 | 中心城区 |
15 | 测绘管理 | 测绘图斑 | 实时更新 | 中心城区 |
16 | 重点项目监测监管 | 基本信息图斑、征迁信息图斑、预审信息图斑、报批信息图斑、开竣工信息图斑、供地信息图斑 | 实时更新 | 全市域 |
17 | 矿业权管理 | 矿业权管理(含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登记、采矿权转让等) | 实时更新(省厅系统) | 全市域 |
18 | 打击非法违法采矿 | 打击非法违法采矿 | 实时更新(省厅系统) | 全市域 |
19 | 地灾 | 地质灾害分布图 | 一年一次 | 全市域 |
20 | 地灾 | 地灾预警预报 | 定期更新 | 全市域 |
21 | 执法监察 | 执法监察监管 | 定期更新 | 中心城区 |
22 | 地灾 | 气象局雨量数据、气象局台风路径 | 调用服务实时更新(气象局服务) | |
23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 | 调用服务实时更新 |
2019至今部分数据服务调用频率及次数:
服务名 称 | 调用频率 | 调用次数 |
基础类行政区、影像图 | 实时在用 | 14323 |
专业类总体规划、现状图 | 实时在用 | 9456 |
业务类报批、供地图层 | 实时在用 | 12428 |
b)图形数据服务共享调用接口
确保与市大数据委行政区划、地名地址、热点搜索以及多规合一、规划综合管理平台图形数据的对接共享,结合实际情况,新增、修改相关图形数据调用接口,经统计2019年至今新增共享规管44个服务、共享市大数据委2个服务,服务名 称及调用方式如下表:
服务名 称 | 调用方式 |
规管成果、规管数据(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 计、历史数据、控制详规、保护规划)等44个服务 | rest服务调用 |
2018年矢量电子地图、2018年影像电子地图等2个服务 | rest服务调用 |
c)图形数据入库和发布
配合新提交“一张图”数据的入库、调用、发布工作:经统计2019年至今共计新增41专业数据入库、30个服务发布;配合省厅报批项目图形数据的日常更新入库工作,经统计2019年至今共计入库报批项目图形数据242个批次。
5)图形辅助审查系统运维
提供5个图形辅助审查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用地报批图形辅助审查、用地预审图形辅助审查、土地利用图形辅助审查、测绘图形辅助审查、执法监察图形辅助审查。结合实际需求,基于现有图形辅助审查版本,调整拓展现有应用功能,据2019年度维护统计,处理维护量达到147个,其中调整并拓展应用需求19个。2019年至今各图形辅助审查系统接收运维情况如下:
系统 | 处理次数 | 调整拓展应用需求 |
用地报批图形辅助审查 | 59 | 0 |
用地预审图形辅助审查 | 23 | 3 |
土地利用图形辅助审查 | 34 | 4 |
测绘图形辅助审查 | 12 | 7 |
执法监察图形辅助审查 | 19 | 5 |
6)数据交换接口运维
提供6个数据交换接口运行维护:包括对接市政府公文交互接口1个、对接省自然资源厅下行接口2个(省厅报批系统、省厅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下行接口)、与规划管理系统的单点登录接口1个,调用市大数据委短信平台通知接口1个、执法监察行政处罚信息推送到市信用平台接口1个。定期检查接口情况,并配合出现问题的对接工作。2019年至今配合处理、排查接口问题及数据传输情况如下:
接口名 称 | 处理次数 | 数据传输量(条) (2019.10.16-2020.7.20) | 对接方式 |
市政府公文交互接口 | 17 | 4669 | 接口对接 |
省自然资源厅下行接口 | 12 | 16991 | 接口对接 |
市大数据委短信平台 | 2 | 1887 | 接口对接 |
行政处罚信息推送市信用平台 | 0 | 6244 | 接口对接 |
7)配合网络安全检查整改
对部署在福州数办云平台上的金土工程系统,配合开展基于二级等保网络安全等相关检查、整改、反馈等工作。对每季度安全检测、市网安办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供数据备份、日志管理等服务。
2.服务要求
1)驻点服务
指 定专人(不少于2人)驻点负责相关的运维工作,维护期间,运维单位需委派不少于2名胜任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土工程系统维护的工程师常驻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部办公区对金土工程系统进行专人专岗现场服务,保障系统不中断,各项功能稳定运行,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办公,运维单位及驻点人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
2)做好备份和检查工作
负责系统和数据库的日常备份工作,目前系统数据量已达到5.78T,分数据类型明确数据备份的周期、方法、存储媒体、存放环境;每天必须开展备份情况的检查工作,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备份的数据无误,遇紧急情况数据可正常恢复;定期检查系统所部署空间情况,及时申请追加云平台空间资源,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做好系统运行保障工作
负责日常系统运行状态、配置优化、部署环境的资源利用、部署环境的日志检查和跟踪处理等工作;提供24小时接听运维电话服务,记录并解决日常的系统功能性维护工作,保证系统的功能使用正常;根据实际的业务需求,基于现有的平台,调整并拓展应用需求;定期对日常系统运维的情况进行分析,提供系统的整体建设规划和建议;根据需要对系统应用人员进行培训;配合开展金土工程系统基于二级等保网络安全等相关检查、整改、反馈等工作,对每季度安全检测、市大数据委、市网安办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做好数据更新、入库和发布工作
根据年度数据接收情况,完成数据的入库、发布工作;依据数据库数据量变化趋势和各类负载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性能调优,合理调整资源分配,保证数据库系统性能及稳定 性。
5)提供突发故障的应急服务
a)一般故障处理服务
主要指单点故障,如一般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告警(如临时表空间不足等)、备份应用软件的一般性故障等引起的故障问题,提供现场故障技术服务。
b)重大故障即时响应处理服务
指由于系统出现严重的故障,例如数据库损坏、备份/虚拟机等应用软件运行异常导致上层应用系统无法正常工作,无法向客户提供正常的系统服务的即时影响处理,即刻响应,现场处理排除故障。
6)提供相关资源与文档
为保证本系统的服务质量,在系统运维期间,派遣具有丰富系统管理及维护经验工程师协助完善文档存储管理,有效保存、更新及完善版本控制工作提供相应技术文档。
7)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
提供系统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服务,定期对信息化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和新技术方面的指导,提升局信息化人员的水平。
1.具体服务内容
运维保障东部办公区、国土大厦和展示馆办公场所的网络设备和硬件设备维护,提供设备故障排查和处理等工作,具体运维内容详见下表:
运维对象 | 运维模块 | 具体内容 |
网络及硬件设备维护 | 交换机、防火墙设备维护 | 协助61台交换机、6台防火墙设备的故障排查和处理。 |
办公设备维护 | 运维保障微机和打印机,包括问题排查和台账更新,并每月提供一份相关情况报告等。 | |
局东部办公区办公场所内部网络规划服务和办公软件安装、更新服务 | 1.运维保障内部局域网线路正常; | |
提供操作系统、WPS、杀毒软件的安装、更新和台账更新服务。 | ||
网络管理 | 监控上下行流量使用、异常终端,负责日常的网络监控和排查,定期检查软件、网络环境运行情况。定期检查网络设备接入网络情况,每月一次,并每月提供一份相关情况报告。 | |
杀毒防御 | 提供正版杀毒软件 | 配备1套正版网络管理和正版杀毒防御软件,提供正版防病毒软件系统中心授权许可、20个服务器正版授权许可以及400个客户端正版授权许可,许可归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定期对软件、病毒库进行升级,提供定期排查、处理等服务。 |
其他服务 | 配合网络安全检测的整改 | 配合对照网络安全运维单位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进行整改。 |
驻点服务 | 需委派1名硬件维护工程师驻点(常驻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部办公区)),负责提供24小时电话接听服务,确保各项办公设备和网络正常运行。 | |
文档和技术指导咨询服务 | 1.提供网络拓扑图的绘制、更新服务; |
1)设备维护
协助现有在用的61台交换机、6台防火墙设备、的故障排查和处理,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尽量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结合实际情况,提供东部办公区微机和打印机的设备问题排查(主要包括日常检查、微机接入、网络问题、打印机连接等问题,不含设备损坏的配件购买)。
2)内部网络规划服务
基于局东部办公区办公场所现有的网络及资源情况,提供专业的网络拓扑、网络规划及规范化服务,包括局内部网络的梳理、规范、IP地址规划、分配和配置维护,建立网络拓扑图、台账更新常态化机制,确保内部网络及资源信息最新。
3)网络管理
配备1套正版网络管理软件,监控上下行流量使用、异常终端,负责日常的网络监控和排查,实时监控网络运转和网络通信流量情况。
4)办公软件安装、更新服务
提供日常办公软件安装、更新服务,主要提供打印机驱动、WPS、杀毒软件的安装,其中过保的微机结合具体情况,提供操作系统的安装服务。
2.服务要求
1)驻点服务
维护期间,运维单位需委派1名硬件维护工程师常驻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部办公区)对相关设备进行专人专岗现场服务,提供24小时电话接听服务,确保各项硬件设施正常运行,运维单位及驻点人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
2)例行检查
巡检制度:维护工程师对此次运维的硬件运行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实行每季度一次的巡检,并出具巡检报告,并做规范的维护记录,包括故障原因、解决办法、实施过程、维护结果。
3)网络资源等规划和规范服务
基于局东部办公区办公场所现有的网络及资源情况,提供专业的网络拓扑、网络规划及规范化服务,包括网络的梳理、弱电间的梳理和规范、IP地址规划,建立网络拓扑图、台账更新常态化机制,及时掌握网络及资源信息,定期检查梳理网络布线情况。
4)配合正版化软件检查等工作
定期配合局计算机设备的保密检查工作,根据正版化软件要求配合各项检查工作,并按版权局要求,形成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日常的网络监控和排查服务(政务信息网)
提供网络监控排查软件,通过该软件实现网络实时监测,网络状态实时监控预警,实现对上下行流量监控,网络波动情况的监控,网络异常告急提示监控,以报表、柱状图形式展示统计分析监控结果。
6)提供突发故障的应急服务
a)一般故障处理服务
主要指单点故障,系统硬件设备报警、一般的软件告警(如文件系统空间不足等)、操作系统一般故障等引起的故障问题,提供现场故障技术服务。
b)重大故障即时响应处理服务
指由于系统出现严重的硬件和软件故障导致应用系统无法正常工作,无法向客户提供正常的系统服务的即时影响处理,即刻响应,现场处理排除故障。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8楼
2、交付时间:项目维护工期为12个月即至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交付条件:验收完毕。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一年维护工作完成后,根据考核机制要求判定。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运维期最初3个月考核一次,如考核分高于(包含)80分则考核合格,采购人支付总款项的30%首付款,如考核分低于80分则视为运维单位违约,采购人可中止合同或更换驻点人员。财政用款额度批复且中标人提供等额税务正式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注:考核标准中的任一项服务内容未开展得分为0分,则直接认定考核低于60分。 |
2 | 70 | 运维期满验收考核时,如考核高于80分视为运维工作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支付总款项的70%尾款;如考核介于60-80分,采购人将按得分比例支付尾款(尾款=[(考核得分/100)*合同金额-首付款]);考核低于60分则视为运维单位违约,采购人可不予支付服务费尾款。财政用款额度批复且中标人提供等额税务正式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尾款。注:考核标准中的任一项服务内容未开展得分为0分,则直接认定考核低于60分。 |
8、提供杀毒防御软件
配备1套正版网络管理和正版杀毒防御软件,并提供正版防病毒软件系统中心授权许可、20个服务器正版授权许可以及400个客户端正版授权许可,许可归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提供24小时免费电话技术咨询及定期升级等服务,提供定期病毒排查、防护、处理等服务。
9、安全与保密要求
中标人中 标后应与采购人签订正式保密协议与安全协议,中标人所有参加服务人员均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与安全协议,并在工作中坚持保密原则,确保中标人及其员工严格规范执行各项保密制度,杜绝任何泄密事件的发生。
10、违约责任
10.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2、仲裁、诉讼条款
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 (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 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针对此项内容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进行响应承诺(即承诺内容不得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若承诺内容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的视为未承诺),未按照规定进行响应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4、运维考核机制
考核标准(100分) |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 满分 | 扣分 |
1 | 系统软件 运维服务 | 一门户运维服务 | 1、未执行针对门户进行维护服务,扣5分。 | 5 | |
一平台运维服务 | 1、未执行针对平台进行维护服务,扣10分。 | 10 | |||
应用子系统运维服务 | 1、未执行针对现有应用进行维护服务,扣10分。 2、未开展系统和数据库备份工作,扣2分。 3、系统突发故障未及时处理(1天内),每次扣1分。 | 10 | |||
“一张图”数据库发布入库运维服务 | 1、未开展数据库入库、调用、发布工作,扣10分。 2、未开展系统和数据库备份工作,扣2分。 3、系统突发故障未及时处理(1天内),每次扣1分。 | 10 | |||
图形辅助审查系统运维服务 | 1、未开展系统和数据库备份工作,扣2分。 2、系统突发故障未及时处理(1天内),每次扣1分。 | 5 | |||
数据交换接口运维服务 | 1、接口突发故障未及时处理(1天内),每次扣1分。 | 5 | |||
配合网安进行修改 | 1、不配合市网安办进行系统安全检测,或者不整改检测出的问题,扣5分。 | 5 | |||
2 | 系统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 交换机、防火墙等设备维护 | 1、未开展例行检查(每个月),每次扣2分。 2、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修复或给出解决方案(1天内),每次扣1分。 | 5 | |
办公设备维护 | 1、未开展例行检查(每个月),每次扣2分。 2、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修复或给出解决方案(1天内),每次扣1分。 | 5 | |||
网络管理 | 1、未开展网络状态实时监控预警工作,扣2分。 | 5 | |||
内部网络规划服务 | 1、未开展网络及布线梳理和规范、IP地址规划,建立网络拓扑图、台账更新常态化机制工作,扣5分。 | 5 | |||
杀毒防御 | 1、未配备1套正版网络管理和正版杀毒防御软件,1个正版防病毒软件系统中心授权许可、20个服务器正版授权许可以及400个客户端正版授权许可,数量不满足要求,扣5分。 | 5 | |||
配合检查、整改 | 1、不配合开展正版化软件检查、计算机保密检查、对照网络安全运维单位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进行整改的,扣5分。 | 5 | |||
3 | 驻点服务 | 驻点服务 | 1、未按本项目要求提供驻点技术员,合同自动作废,且赔付业主单位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按虚假应标依法处理。 2、驻点技术员旷工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非因公外出超 1小时的,按旷工论处。 | 10 | |
4 | 应急响应 | 应急响应 | 1、未及时响应(30分钟以内),每次扣1分。 2、未及时到达现场(1小时以内),每次扣1分。 | 5 | |
5 | 文档整理 | 文档整理 | 未整理维护过程中的文档,扣5分。 | 5 |
运维期前3个月考核一次,如考核分高于(包含)80分则考核合格,采购人支付总款项的30%首付款,如考核分低于80分则视为运维单位违约,采购人可中止合同或更换驻点人员;运维期满验收考核时,如考核高于80分视为运维工作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支付总款项的70%尾款;如考核介于60-80分,采购人将按得分比例支付尾款(尾款=[(考核得分/100)*合同金额-首付款]);考核低于60分则视为运维单位违约,采购人可不支付尾款。注:任一项上表中的服务内容未开展得分为0分,则直接认定考核低于60分。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