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特色站及实验室能力建设监测仪器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7-CLSHBJ-GK-202009-B5171-HW
招标编号:[350182]HW[GK]2020017
采购人: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代理机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特色站及实验室能力建设监测仪器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7-CLSHBJ-GK-202009-B5171-HW。
2、招标编号:[350182]HW[GK]2020017。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6)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B、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注:以上政策如在公告期间有变更、修改,则按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前最新的政策执行。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朝阳北路
联系方法:13609582836
13、代理机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联系方法:0591-87509888;邮箱:hwzb_fj@163.com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2910000 | 2910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不允许活页装订。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无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1、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加★号技术参数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的技术项(F2×A2)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
明细 |
---|
交付地点、交货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售后服务、报价等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件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扣除方法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2.1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50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50分,▲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其他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注:投标货物的负偏离情况需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中列明。 |
F2.2投标产品配置情况 | 3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各项配置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包括如主件、附件或配件、专用工具等)的响应承诺情况,配置合理详细的得3分,配置合理较详细的得1.5分,配置合理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F2.33、产品彩页资料 | 2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所投产品的产品彩页资料情况: (1)彩页资料完整且能佐证所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2分; (2)彩页资料复印件能佐证所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分; (3)彩页资料或复印件仅能部分佐证所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0.5分;(4)未提供彩页资料,或提供的彩页资料与所投设备的规格型号不一致,或彩页资料及复印件不能佐证所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3.1业绩情况 | 3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验收证明为准),由投标人完成的且与所投产品同类的业绩情况,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项目不予给分。) |
F3.2综合实力 | 3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F3.3服务保障体系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响应计划的完整性和适用性,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议,方案合理可行的得3分,较合理可行的得1.5分,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F3.4培训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培训(包括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排除一般故障)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议,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得3分; 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1.5分; 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0.5分; 未提供不得分。 |
F3.5保修期承诺情况 | 3 | 根据各投标人对投标货物保修期的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壹年(只针对整个合同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得1.5分,满分3分。 (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原件须胶装在技术商务正本中,否则本项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 6.8 |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一次。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项下)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投标人所投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所有货物均为全新原厂原包装(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 称、品 牌型号、制造商 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产序列号等),不接受改装改配产品。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投标人应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保证采购人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 后维修机构的售 后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中如有配套使用的相关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监测仪器采购清单
序号 | 仪器设备名 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研究级超高性能全自动气体吸附仪(全自动热脱附仪) | 1 | 套 |
2 | 真空箱气袋采样器 | 1 | 台 |
3 | VOCs采样器 | 1 | 套 |
4 | 色谱柱等耗材 | 1 | 批 |
5 | 纯水机 | 1 | 台 |
6 | 全自动实验室洗瓶机 | 1 | 台 |
7 | 紫外测油仪 | 1 | 台 |
8 | 流动注射分析仪(核心产品) | 1 | 套 |
9 | 多组气体应急分析仪检测器 | 1 | 套 |
10 | 酸雨采样器 | 2 | 台 |
11 |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离子色谱仪)(核心产品) | 1 | 台 |
12 | 酸化吹气装置 | 1 | 台 |
13 | 浊度计 | 2 | 台 |
14 | COD快速测定仪 | 1 | 台 |
15 | 程控定量封口机 | 1 | 台 |
16 | 除湿机 | 2 | 台 |
17 | 空盒气压表 | 4 | 台 |
18 | 高压灭菌锅 | 1 | 台 |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1.研究级超高性能全自动气体吸附仪(全自动热脱附仪)
1.1工作条件
(1)电源:220V,50Hz
(2)温度:操作环境15-35℃
(3)湿度:操作状态25-50%,非操作状态10-95%
1.2热脱附
(1)第一级解析温度范围:35~425 ℃ ;控制精度为≤1 ℃ ;
(2)脱附时间:1~599.9 min ;控制精度为≤0.1 min ;
(3)富集模式:半导体冷冻富集;
(4)石英冷阱;
(5)中间填充:可填充一种至四种吸附剂;
(6)电子制冷可使吸附剂部分均匀降温/加热;
(7)第二级解析最低富集温度:-30℃;最高解析温度:425℃;控制精度为≤1 ℃ ;
(8)恒流功能:采用比电子流量控制器精度更高的气相气路电子阀(PPC 或 EPC,非电子流量控制器)对热脱附进行气路控制,精确控制载气;
(9)电子制冷聚焦冷阱,无需液体制冷剂,要求冷阱更换方便;冷阱升温速度:≥100 ℃/s ;
(10)在采样方向进行干吹扫/内标加入。系统要有反吹冷阱功能,应用要求:从C3-C44 及活性化合物都可使用;
(11)最高温度保持时间 0~999.9 min ;控制精度为≤0.1 min ;
(12)阀的温度范围 50~250 ℃ ;
(13)传输线:硅烷化(或经惰性处理)的石英材料;温度:50~250℃;控制精度为 1℃;
(14)可与任何品 牌的GC/GCMS 系统连接,无需占用GC标准进样口;
(15)操作模式:分析模式,在线老化模式、多次解析进样模式、直接进样模式和冷阱监测模式;
(16)密封帽:自动进样器的脱附管,只有当载气压力达到一定范围时,密封帽才会开启,让载气或样品通过,分析时,只要将带帽的吸附管直接放进自动进样器,无需拆卸密封帽;
(17)自动进样器:不少于100位自动进样器,水平进样,转盘由电动驱动,不需要驱动气;对每个吸附管自动检漏;采用自动压力进样密封帽,在取样时手动拆卸简单,在进样分析前无需拆卸;
(18)具有样品备份功能:可对关键样品进行再收集备份,用于进一步分析或确认;
(19)Windows 界面控制软件;每一个脱附管可以设定各自的脱附方法,按样品、校正样品、或空白进样分类,所有序列方法能被储存;每支脱附管的操作状态、分类、序列视图都有图形显示;每个分析的事件都能被记录在序列报告里。
1.3基本配置要求(耗材需满足1年使用要求)
(1)热脱附主机、不少于100 位的自动进样器、与 GC/MS 传输管线及软件1套;
(2)气路附件1套;
(3)填充Tenax TA吸附剂的不锈钢管;
(4)填充 CarbopackC&CarbopackB&Carboxen1000吸附剂的不锈钢管;
(5)1/4 英寸的黄铜帽,配 PTFE 垫圈;
(6)吸附管自动进样帽;
(7)空气中有毒气体冷阱;
(8)液体标样制作附件;
(9)石英二通;
2真空箱气袋采样器
2.1基本要求
用气袋法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及环境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其它适合气袋法采集的有毒有害气体。
2.2执行标准
(1)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2-2014 );
(2)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
2.3技术参数
(1)采用真空箱抽负压、气袋被动抽气原理,样气从采样管直接进入气袋,避免样品污染;
(2)内置大孔径惰性材料电磁阀,具备快速采集,气路密闭性自动检测、管路自动清洗、气袋自动清洗、清洗次数可调功能;
(3)一体化设 计,便于携带;
(4)气体管路需采用惰性材料聚四氟乙烯,保证样品无吸附;
(5)内置精密采样泵,多档位调速以满足不同污染物采样要求;
(6)具有探测气袋压力,超过气袋压力设定值,自动停止采样功能;
(7)内置电源:锂电池,充电时间短,满电状态需满足多次连续采样要求;
(8)采样管采用全程加热的方式加热;
(9)主要指标:
①采样流量:4L/min
②工作温度:-20—50℃
③伴热软管加热温度:60-140℃
④环境大气压:60—130kPa
⑤采样负压:>-16kPa
⑥适配气袋容积:1—4L
⑦工作电源:AC220V±10%,50Hz
2.4配置要求(耗材需满足1年使用要求)
真空箱气袋采样器1台、带伴热1根、气袋。
3 VOCs 采样器
3.1执行标准
(1)HJ734-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
色谱-质谱法;
(2)HJ583-2010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 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3)HJ644-2013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4)HJ734-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5)HJ645-2013环境空气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683-2014 环境空气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6)HJ584-2010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三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7)HJ739-2015环境空气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8)HJ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 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9)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10)HJ/T47- 1999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
3.2技术参数
(1)双路VOCs采样器 采用吸附管采样法和其它固相吸附法,既能对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中的 VOCs 进行固相吸附法采样,又能对环境空气、室内空气中的 SO2、NOx 等各种环境污染气体成分进行溶液吸收法采样,适用于多工况多气体采样,可供环保部门用于各种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中 VOCs 的采样以及气态物质常规或应急监测。
(2)负载能力超过30kPa,采用高精度无刷隔膜泵;
(3)数字恒流:内置高精度电子流量计,闭环控制,确保微小流量准确控制;
(3)多重防护:进气过滤器高效防护,内置干燥防倒吸简,以免颗粒物以及湿气对仪器的损伤;
(4)续航能力:内置可充电高性能锂电池,供电时间> 12h;
(5)采样模式::采用≥5.0寸触摸显示屏,内自由选择,AB路平行采样、序列采样;
(6)仪器兼容:多种规格、不同填充材料和长度的吸附管;一机多用:具备活性炭管、溶液吸收等采样功能;
(7)人机工程内容更直观,操作更简便;
(8)连接管路采用,聚四氟乙烯材料,防止材料挥发或吸附有机物;
(9)自动测量环境温度、 大气压、流量计前压力、计前温度,计算标况体积;
(10)具备掉电保护功能,系统自动记忆掉电时间,停电再来电继续采样;
(11)具备系统气密性自动检漏功能;
(12)支持USB数据导出。
(13)主要指标:
①采样流量:(10—200)mL/min 分辨率,1mL/min ,最大允许误差:±2.5%
②计前压力:(-30—10)kPa 分辨率:0.01kPa;最大允许误差:±2.0%
③采样时间:1min—23h59min,分辨率:1s;最大允许误差:±0.1%
④采样体积:0—999.999L,分辨率:0.001L;最大允许误差:0.001L
⑤环境大气压:60—130kPa,分辨率:0.01kPa;最大允许误差:±2.5%
⑥数据存储:≥100000组
⑦电池工作时间:>12h
⑧主机功耗:≤15W
3.3配置要求
(1)VOCs采样器主机1台、采样枪1把,主机箱1个、电源1个 ;
(2)三角支架1副;
(3)吸附管(提供1年使用量)。
4 色谱柱等耗材
4.1色谱柱
色谱柱,用于 GCMS 挥发性有机物分析,100%甲基聚硅氧烷毛细柱、柱长 60米。
4.2吸附管老化装置
4.2.1基本要求
(1)解吸管活化装置应为多款可选式解吸管活化装置,即可同时活化≥6支 解吸管,并带有标样模拟采样功能,解吸管活化和标样(苯系物、TVOC 等) 模拟采样设 计为一体,分别独立工作,工作效率更高。又可同时活化≥10支解吸管,增加活化位数,简单实用。
(2)解吸管活化装置主要包含:解吸管活化处理部件、标样模拟采样部件、恒温炉、控制器和定时器等五部分。
(3)解吸管活化装置主要要求:解吸管活化和标样模拟采样一体化设 计,一机多用,提高性价比和减少运行成本;模拟采样即适合气体标样和液体标样;可同时活化 1~6 支解吸管或者 1~10 支解吸管(活化 10 支解吸管的无标样模拟采样功能);解吸管活化和标样模拟采样可定时自动运行。
4.2.2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恒温炉:控温范围:室温~400℃,以增量 1℃任设; 控温精度:≥±0.5%;
(2)活化(再生)或模拟采样吹扫氮气流量:0~1000mL/min 连续可调;
(3)热解吸管尺寸:外经≥Ф 6(或 1/4 英寸),长度不限;
(4)定时控制:0~99h99m 连续可调;
(5)仪器功率:≤500W;
(6)仪器尺寸:≤70×390×400mm;
4.3配置清单
(1)色谱柱一支;
(2)吸附管老化装置一台;
(3)组合 1 吸附管、组合 3 吸附管各 15 套;
(4)活性炭采样管150支。
5 纯水机
5.1技术参数
(1)微电脑全自动控制设 计,LCD 大屏幕中文液晶屏显示,菜单式运行模式,人机对话功能完备;
(2)电容式钢化玻璃触摸屏按键设 计,高灵敏度,经久耐用;
(3)系统配备原水减压系统,防止原水压力过高而引发漏水的事故;
(4)系统可同时产出三种水质,分别为 RO 纯水,二级纯水和 UP 超纯水;
(5)系统采用双膜法工艺设 计,配备反渗透压力监测表,可通过压力判断反渗透膜的运行压力及污堵程度;
(6)系统具备开机自检、开机自动冲洗、缺水停机保护、停电自动复位、满水自动停机、超低压保护等功能;
(7)系统具备 UP 超纯水电阻率、总有机碳量(TOC)在线检测显示功能;
(8)系统具备超纯水取水不达标循环功能,保持系统的低细菌污染要求;循环功能可以自由开启和关闭,循环上限值可以自由设定;
(9)系统具备 UP 超纯水超标排放设定功能、耗材失效真人语音报警及更换提示功能、故障自动检测;
(10)采用内置≥20英寸大容量一体式双通道注塑型预处理+双通道纯化柱系统;
(11)采用优质RO膜片,保证RO膜的使用寿命及产水水质的稳定;
(12)预处理、RO、超纯化组件均采用模块式独立结构,系统维护、滤芯更换方便,符合GLP规范;
(13)系统具备 0-9999ml定时定量取水功能;
(14)系统具备定时开/关机功能,用户可任意设定开机或关机时间;
(15)系统具备二级 PIN 密码保护,可设置开机密码及用户操作密码,设备管理权和使用权分开,防止无关人员操作。
(16)配置UV双波长≥185nm和≥254nm紫外消解系统,有效杀菌,降低 TOC;
(17)配置≤0.22μm PE 聚醚砜复合滤膜终端除菌过滤器,保证水质;
(18)进水水源:城市自来水;
(19)制水量≥20L/H;
(20)瞬间取水量≥2L/min;
(21)出水水质
①饮用纯净水≤ 进水电导率×2%(可用于直饮水);
②RO 纯水电导率≤1μs/cm@25℃,脱盐率≥99%;
③UP 超纯水电阻率≤18.25MΩ.cm @25℃,水质达到CAP、ASTM、 NCCLS 标准及国家电子一级超纯水标准;
④可溶性硅[以(SiO2)计]<0.01mg/L ;
⑤吸光度(254nm,1cm 光程)≤0.001 ;
⑥微粒子(大于 0.1μm)含量<1/ml;
⑦热源含量<0.001Eu/ml;
⑧微生物/细菌含量<0.1cfu/ml;
⑨总有机碳量TOC≤3ppb;
⑩核糖核酸酶(RNases)<0.01ng/ml;
脱氧核糖核酸酶(DNases)<4pg/μl;
硅截留率>99.9% ;
金属阳离子含量(单位PPb):
Fe(铁)<0.005
Cu(铜)<0.005
Al(铝)<0.005
Ni(镍)<0.005
Zn(锌)<0.02
Cr(铬)<0.005
Na(钠)<0.01
K(钾)<0.02
阴离子含量(单位PPb):
Cl-(氯)<0.01
NO2-(亚硝酸根)<0.02
NO3-(硝酸根)<0.02
SO42-(硫酸根)<0.01
5.2配置清单
(1)主机 1 套 (含 PE 纯水桶);
(2)纯化柱2套;
(3)微孔滤膜过滤器等配件1套。
6全自动实验室洗瓶机
6.1基本要求
(1)外壳材质为 304 不锈钢,内腔材质为 316L 不锈钢,内腔容积≥220L,可放置双层篮架,单次可清洗不少于 460 个色谱进样瓶、可清洗 250ml 及以下容量瓶不少于 100 个。仪器内部可以存储 4 桶 5L 装清洗剂。
(2)双层可视钢化玻璃窗,操作者在门关上的情况下,可以观察腔室内部清洗情况。
(3)工艺监控:在线电导率系统在最终冲洗水排放前进行测量,为用户提供洁10净度参 考数据。
(4)电源 220V,50hz,峰值功率≤5KW,加热功率≤4KW。
(5)全彩触摸屏≥7 寸,微电脑芯片控制(非 PLC),内置 15 个以上标准程序及75 个以上用户自定义程序,面板实时显示进水量、清洗阶段、清洗水温、烘干气温、清洗时间等参数。
(6)控制系统内置单步操作功能,方便客户进行单一具体功能选择使用和检查。
(7)循环泵具有软启动变频控制技术,避免了水泵启动瞬间水柱压力过大对玻璃器皿造成伤害,双循环泵分别为篮架和喷淋臂供水,水循环量 0-600L/min 可调,配有管道压力传感器实时监测管道水压。(提供管道压力检测数值照片)
(8)内置清洗剂分配泵 2 个,内置纯水增压泵 1 个。进水流量精确控制,屏幕动态显示进水量。
(9)仪器采用顶部供水中央分水方式为清洗篮架供水,清洗篮架采用中心等分,保障每一根水管内的压力均匀一致,保证清洗结果均一性。
(10)预约倒计时功能。
(11)指纹识别权限管理系统和 SD 卡存储审计追踪系统。
(11)喷淋臂转速传感器。
(12)内置黑匣子记忆功能。
6.2安全保护系统
(1)自动多触点智能开关门,具有电子安全锁,机械保险装置并电动开门和关门无需手动扳开。
(2)过温保护、温度可自行设定,当腔体内温度超过保护温度,机器门锁将无法打开。具备漏液检测保护功能等。
6.3干燥系统
(1)干燥空气通过注射清洗篮架直达器皿内部,可彻底干燥玻璃器皿的内部和外部,温度可调(室温-120℃),干燥时间可调(0-300 分钟),空气流量不小于55m3/小时。
(2)内置 HEAP 过滤器,干燥系统配有双重喷淋热交换系统,蒸汽冷凝和冷却水自动排放。
6.4清洗篮架
(1)清洗篮架一:不少于45位上层清洗篮架,内容包括:不少于45位卡簧,不少于45位容量瓶瓶托,不少于45位水嘴,不少于45位不锈钢三瓣花篮瓶托。主要用于清洗10-250ml实验室器皿,例如:烧杯、容量瓶、锥形瓶、三角瓶、量筒等,数量:一套;
(2)清洗篮架二:不少于45位下层清洗篮架,内容包括:不少于45位卡簧,不少于45位容量瓶瓶托,不少于45位水嘴,不少于45位不锈钢三瓣花篮瓶托。主要用于清洗10-250ml实验室器皿,例如:烧杯、容量瓶、锥形瓶、三角瓶、量筒等,数量:一套;
(3)清洗篮架三:不少于160位综合清洗篮架,可清洗滴定管、移液管、试管、比色管、量筒、色谱进样瓶等。
6.5配置清单
(1)主机 1 台,包含控制系统、内置水循环泵和排水泵、内置式纯水增压泵、内置式双蠕动泵、RS232 数据接口,碱性清洗剂和酸性清洗剂 5L 装各 1 桶。
(2)纯水机 1 台 (含2年耗材)。
(3)不少于45位上层清洗篮架、一套;
(4)不少于45位下层清洗篮架、一套;
(5)不少于160位综合清洗篮架、一套;
7紫外测油仪
7.1基本要求
(1)测量方法:HJ 970-2018 水质 石油类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GB 17378.4-2007 海洋监测规范 近海、河口水中油类的测定;
(2)水样种类:地表水、地下水、海洋中的石油类;
(3)仪器资质:仪器具备省 级以上(含省 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型式批准证书”;
▲(4)测量项目:连续测量水中石油类,主机需自带2根硅酸镁柱,可自动切换(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技术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样品测量:连续测样品不少于6个,试剂注射、萃取、分离、测量、清洗全过程自动完成;
(6)全自动进样器的样品位数不少于6位;
(7)分离方式:萃取、分离管、隔水膜三次分离;
(8)水样萃取、试剂添加、仪器测量、废液排放、萃取液收集,五大模块同时运行;
(9)采样方式:采用市售500ml棕色广口瓶现场采样,直接上机萃取,自动测量、自动读取水样体积。采样器需符合《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1)、《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 970-2018)、《HJ 637-2018 水质 石油类和动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中石油类采样规范的要求。采样器结构:不锈钢提链、不锈钢塞子拉链、带进样口的聚四氟乙烯瓶塞盖,配套500ml广口玻璃瓶。高度可根据紫外瓶子高度的不同进行调节,具有高度调节档位提链、塞子拉链长度≥3米;
(10)自动收集:自带废气处理装置和废液回收装置;
(11)自动分离:废液中的试剂与水完全自动分离;
(12)采用十通切换阀和精密注射器配合,可处理乳化水样;
(13)操作方式:自带触屏电脑,也可外接电脑;
(14)远程监控:可用手机远程操作仪器,监控、调取数据。
7.2技术指标
(1)样品位数:不少于6位;
(2)采 样 瓶:市售500ml棕色棕色广口瓶,样品不转移;
(3)萃 取 器:广口瓶直接萃取;
(4)水样体积:0-600毫升(任意);
▲(5)体积量取:非接触式自动测量水样体积,避免交叉污染,体积测量误差<2%(不接受探针液面探测法,避免交叉污染);(提供液面探测实物照片)
(6)体积输入:仪器自动读取;
(7)萃取试剂:正己烷或石油醚;
(8)试剂计量:精密注射器;
(9)操作方式:自带触屏电脑,也可外接电脑;
(10)远程监控:手机远程操作仪器测量、监控、调取数据;
(11)试剂收集:正己烷与水完全自动分离;
(12)校正方法:标准曲线;
(13)线 性:>0.9999 ;
(14)测量范围:0-60mg/L,超量程可自动稀释(可自动切换母液稀释和逐级稀释两种稀释模式);
(15)分 辨 率:≤0.001mg/L ;
(16)检 出 限:≤0.005mg/L ;
(17)重 现 性:RSD<2% ;
(18)准 确 度:±2% ;
(19)测量波长:225nm或256nm ;
(20)测量时间:<6分钟 ;
(21)分析软件:校正、分析、计算等;
(22)电 源:220V 50Hz;
(23)仪器可放入通风柜,亦可不放通风橱;
(24)为避免水样萃取时,有机试剂挥发导致核心部件被腐蚀,切换阀和注射器不允许安装在前处理设备中。
7.3仪器配置要求
(1)测油仪主机(内置平板电脑)1台;
(2)6位全自动进样器 1台;
(3)500ml棕色广口采样萃取瓶 12个;
(4)专用采样箱 1个;
(5)耗材配件(满足一年使用)1套。
◆8.流动注射分析仪(核心产品)
8.1仪器用途
用于测定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和环境水中的挥发酚、(总)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可溶性硫化物、氨氮、总磷、总氮等。符合HJ666-2013、HJ668-2013、HJ671-2013、HJ 823-2017、HJ 824-2017、HJ 825-2017 、HJ 826-2017标准。
8.2使用环境
(1)仪器可供在室内使用或车载使用,环境温度 10—40℃;
(2)电源供给:220VAC,50HZ,相对湿度:25%—85%。
8.3系统配置要求
▲(1)全自动总磷分析通道、全自动总氮分析通道、全自动氨氮分析通道、全自动挥发酚分析通道、全自动(总)氰化物分析通道、全自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通道、全自动硫化物分析通道:每个分析通道配置一个极坐标进样器(样品位数量不少于40个),同时具备任意单通道独立使用和七个通道同步进样及同步检测功能。分析通道和极坐标进样器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节省使用空间及方便外场使用。一个十通道蠕动泵,一套非水平式化学分析流路,一个双光束检测器及与化学分析流路配套的温度控制器、控制电路等;除工作站软件外,检测通道间无任何共用装置。(提供仪器及非水平式化学分析流路结构照片)
▲(2)全自动总磷分析通道、全自动总氮分析通道、全自动氨氮分析通道、全自动挥发酚分析通道、全自动(总)氰化物分析通道、全自动硫化物分析通道在线稀释装置为内置式,不使用注射泵。不同通道可独立或同时对样品进行稀释,比例稀释装置稀释准确,单母液精确稀释范围为1-20倍,双母液精确稀释可完成浓度跨度为两个数量级的工作溶液在线配制。通道上实现单点自动配标准曲线r>0.9995,20分钟以内自动完成六个浓度点标准溶液的配置及检测,稀释过程速度快,不延长样品分析时间或分析周期。(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技术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自动稀释装置结构照片)
(3)普通氨氮与在线蒸馏氨氮检测模块可随时切换,无需手动更改管路,一机两用;
(4)仪器进样模式:蠕动泵采用整体压块进样,提高进样量精准和人工误差;
▲(5) 仪器采用小型化一体机式设 计,采用整体式网控全自动分析仪技术,方便现场操作和车载应急方案使用。配置手提电脑和试剂包可用于应急事故车载使用;在使用具有挥发性有毒试剂时,仪器可放置于通风橱内使用,避免对操作人员健康造成伤害。(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技术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仪器具有漏液收集及导出管路,采用非水平式化学分析流路,利于漏液的收集及导出。
(7)采用中英文控制软件,直接在WINDOWS下操作,可同时显示多分析通道的实时谱图;结果自动计算及标准曲线校正,实时保存数据结果,提供品质控制图等功能。测试过程中可控制随时添加、插入样品,能够进行多窗口同时操作。检测报告可根据使用者要求自行编辑报告格式。
8.4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1)总磷技术指标
①方法原理: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②线性范围:0.01-10.0mg/L (以P计);
③检出限:≤ 0.003mg/L (以P计);
④样品分析频率:≥30样/小时;
⑤精密度:≤1% ;
⑥准确度:误差在±3% 以内。
(2)总氮技术指标
①方法原理:盐酸萘乙二胺光度法;
②线性范围:线性范围:0.025 -10.0mg/L ;
③检出限:≤ 0.015 mg/L ;
④样品分析频率:≥40样/小时;
⑤精密度:≤1% ;
⑥准确度:误差在±3% 以内。
(3)氨氮技术指标
①方法原理:水杨酸光度法;
②线性范围:0.01-5.0mg/L ;
③检出限:≤0.005 mg/L ;
④样品分析频率:≥50样/小时;
⑤精密度:≤1% ;
⑥准确度:误差在±3% 以内。
(4)挥发酚技术指标
①方法原理:4-氨基安替比林光度法;
②线性范围:0.001-0.2mg/L ;
③检出限:≤0.0003 mg/L ;
④样品分析频率:≥20样/小时;
⑤精密度:≤1% ;
⑥准确度:误差在±3% 以内。
(5)(总)氰化物技术指标
①方法原理:异烟酸巴比妥酸光度法;
②线性范围:0.001-0.2mg/L;
③检出限:≤0.0005mg/L ;
④样品分析频率:≥20样/小时;
⑤精密度:≤1%;
⑥准确度:误差在±3%以内。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技术指标
①方法原理:亚甲基蓝光度法;
②线性范围:0.02-2mg/L ;
③检出限:≤0.010 mg/L ;
④样品分析频率:≥18样/小时;
⑤精密度:≤1% ;
⑥准确度:误差在±3% 以内。
(7)硫化物技术指标
①方法原理:亚甲基蓝光度法;
②线性范围:0.01-2.0mg/L ;
③检出限:≤0.004 mg/L ;
④样品分析频率:≥15样/小时;
⑤精密度:≤1% ;
⑥准确度:误差在±3% 以内。
8.5设备配置要求
序号 | 配置 | 数量 |
1. | 全自动总磷分析通道:包括在线消解装置、独立的双通道数字式分光光度计检测器、独立的反应池、独立的流动比色池及滤光器。 | 1套 |
2. | 全自动总氮分析通道:包括在线消解装置、在线镉柱还原装置、独立的双通道数字式分光光度计检测器、独立的反应池、独立的流动比色池及滤光器。 | 1套 |
3. | 全自动氨氮分析通道:包括在线蒸馏装置、氨氮与蒸馏氨氮切换装置、恒温装置、独立的双通道数字式分光光度计检测器、独立的反应池、独立的流动比色池及滤光器。 | 1套 |
4. | 全自动挥发酚分析通道:包括在线蒸馏装置、独立的双通道数字式分光光度计检测器、独立的在线电冷凝模块、独立的反应池、独立的流动比色池及滤光器。 | 1套 |
5. | 全自动(总)氰化物分析道通:包括在线蒸馏、独立的双通道数字式分光光度计检测器、独立的反应池、独立的流动比色池及滤光器。 | 1套 |
6. | 全自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分析通道:包括在线萃取、独立的双通道数字式分光光度计检测器、独立的反应池、独立的流动比色池及滤光器。 | 1套 |
7. | 全自动硫化物分析通道:包括在线加热、独立的双通道数字式分光光度计检测器、独立的反应池、独立的流动比色池及滤光器。 | 1套 |
8 | 自动进样器:不少于40位自动进样器。 | 7套 |
9. | 在线自动稀释装置:在线自动稀释及自动配置工作曲线装置 | 6套 |
10. | 备件包 | 1套 |
11. | 工作站 | 4套 |
12 | 流动工作站 | 1套 |
13. | 数据输出设备 | 4套 |
14 | 工作软件:全中文操作系统 | 4套 |
15 | 样品管:480个(10ml),40个(50ml) | 520个 |
16. | 专用工具:仪器日常维护所需 | 1套 |
17. | 专用试剂包:7种检测方法试剂包 | 1年耗材 |
9 多组气体应急分析仪检测器
9.1基本要求
(1)全彩色超大显示屏,大而清晰的背景光可在任何灯光条件下显示测量信息,简单易懂的UI彩色图标菜单、7键导航的友好用户操作界面;
(2)支持PPM和mg/m3,%VOL和mg/L浓度单位自由切换,支持中英文操作界面自由切换;
(3)标准配置的超大容量11000毫安锂电池,单个气体连续工作时间大于32小时以上;支持移动电源供电及充电,兼容通用的USB端口手机充电器;
(4)机械设 计,工程塑料与高强度耐磨铝材结合的外壳;
(5)自动存储数据,存储间隔可自定义,可存储≥30万组带日期时间标识的数据,支持微型TF存储卡,可存储500万组以上;
(6)支持短距离RTU433的无线传输方式或任何地方不限距离的GPRS无线传输方式都可以通过内置无线模块功能将实时的检测数据和报警状态传到安全中心;
(7)支持USB及RS232串口方式测量数据下载、支持微型便携式打印机串口或蓝牙无线打印、支持内置打印机。
9.2主要技术参数
(1)主动泵吸式,抽气距离30米,增加吸气泵过载保护功能;在检测工作时现场有超标气体仪器自动报警自动切断气体检测,以达到保护探头的目的,响应时间短、采用嵌入式32位超低功耗微处理器,检测误差小分辨率高;
(2)配置不少于以下六种高性能电化学传感器,使用寿命不小于2年:
①一氧化碳(0-100/0.01PPM)
②氨气(0-100PPM/0.1PPM)
③氯化氢(0-20PPM/0.01PPM)
④甲醛(0-10PPM/0.01PPM)
⑤高档催化燃烧传感器:可燃(0-100%LEL/0.1%LEL)
⑥PID光离子传感器:VOC(0-50PPM/0.01PPM);
(3)内置温湿度传感器,实时显示环境温湿度;
(4)智能的温湿度和零点补偿算法,2级以上的目标点全软件自动校准功能,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开机自动检测各个传感器以及元器件的工作状态;
9.3产品主要性能需符合以下标准:
GB12358-2006
HG/T1172-2007
JJG915-2008
JJG631-2004
JJF(新)20-2018
GB15322.3-2003
JJG693-2011
JJG365-2008
JJF1172-2007
9.4基本配置要求
多组气体应急分析仪主机1台、传感器6个、随机电池1套、配件1套。
10 酸雨采样器
10.1执行标准
(1)GB 13580.1-13580.13 大气降水采样和分析方法-系列标准
(2)HJ/T 174-2005 降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3) HJ/T 165-2004 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
10.2 基本要求
(1)适用于大气降水的常规监测,有灵敏度高的感雨传感器,智能干湿沉降采集、储存、测量功能,应用当前计算机、感雨传感器、雨量计及新材料等领域的高新技术;
(2) 雨量计与采样器一体化设 计;
(3) 整机外壳耐腐蚀处理;
(4) 接雨漏斗选用惰性材料制作;
(5) 具备设 计场次、时间、雨量、综合多种采样模式,满足不同采样需求;
(6) 进样漏斗、样品储存桶采用惰性材料,保证样品本底无污染;
(7) 感雨器能准确判断采样状态,防止误判采样;
(8) 具备干沉降采样功能,接雨漏斗恒温加热,具备融雪功能;
(9) 可实现实时查询并通过微型打印机打印采样数据报表;
(10) 可伸缩箱体设 计,整机结构紧凑操作容易;
(11)大数据量存储,具备掉电保护功能;
(12)具备加热控制装置,具有低温加热功能;
(13)特殊设 计的恒温箱储存样品,恒温条件(2~19)℃可调;
(14)测试仪具备 USB 接口,可外接 U 盘,对测试数据进行转存输出。
10.3 技术指标
(1)感雨器灵敏度:最低感应降雨强度0.05mm/h或0.5mm直径雨滴;
(2)接雨漏斗:上口内径Φ(300±2)mm;离支撑面≥1.2m;
(3)降尘收集器:上口内径Φ(150±2)mm;离支撑面≥1.1m;
(4)降雨开盖延迟时间:≤60s ;
(5)雨停关盖延迟时间:≤5min ;
(6)存储降雨记录:≥1000组数据 ;
(7)恒温箱储存温度:默认4℃,(2~19)℃ 间任意设定 准确度:不超过±1℃ ;
(8)雨量计采雨口内径:Φ(200±1)mm ;
(9)雨量计分辨率:≤0.2mm ;
(10)雨量计降雨量测量误差:降雨量≤10mm时, 不超过±0.4mm;降雨量>10mm时, 不超过±4% ;
(11)雨量计测量最大降雨强度:≥4mm/min ;
(12)工作电源:AC(220±22 )V, 50Hz或DC24V ;
(13)功耗:待机<10W,最大<100W ;
(14)输出信号:降雨开始/结束信号,盖子打开/关闭信号,RS232 。
10.4 配置要求
酸雨采样器1套、恒温箱1个、雨量计1套、其他配件1套。
◆11全自动凯氏定氮仪(离子色谱仪)(核心产品)
11.1基本要求
(1)适用于环境样品中常见无机阴离子、无机阳离子分析分析;
(2)可实现常见无机阴离子、无机阳离子一针进样同时分析;
(3)可实现多样品分析自动化;
(4)无需氮气或氦气等压缩气体的辅助,节约使用成本,便于操作和移动。
11.2工作条件
(1)工作电源:220V,50HZ;
(2) 环境温度: 5 -45℃;
(3) 湿度范围:20-80%相对湿度。
11.3系统配置要求
(1)离子色谱分析系统,主要包含智能串联双柱塞泵单元(含智能芯片,可被系统自动识别,可独立的优化流速、压力等参数,工作站软件可监控其按照设定的程序运转,并根据使用历史自动提示维护周期)、智能电导检测器(含智能芯片,具有硬件信息自动存贮和读取功能,同时储存有标准谱图,可直接用于软件验证和培训)、阴离子化学抑制器、六通电磁进样阀、柱恒温箱、一套智能阴离子分析柱(含智能芯片,具有色谱柱信息自动存储和读取功能,具有色谱柱使用过程自动记录功能,具有色谱柱自动管理功能,而且储存有大量的优化数据,如最优的洗脱液配比、最佳流速、防止过压功能等)、一套智能阳离子分析柱(含智能芯片,具有色谱柱信息自动存储和读取功能,具有色谱柱使用过程自动记录功能,具有色谱柱自动管理功能,而且储存有大量的优化数据,如最优的洗脱液配比、最佳流速、防止过压功能等)、自动进样器、色谱工作站。
(2)高压泵、电导检测器、色谱柱必须含有智能芯片,可被系统自动识别、自动优化,并存储相关信息。
(3)可根据需要随时升级选配安培检测器用于氰化物、硫化物分析等。
11.4具体技术要求
11.4.1泵单元(2套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类型:采用化学惰性的非金属泵头,PEEK管路,适合于pH为0~14的水相淋洗液以及各种反相淋洗液体系;
(2)流速范围:0.001-15.000 mL/min或更宽;
▲(3)流速增幅:0.001 mL/min;
(4)流速重现性:<0.1 % ;
(5)最大耐压:≥35 Mpa ;
(6)自动安全关机功能:压力超过上下限时自动关机;
(7)内置智能芯片,能自动优化流速。
11.4.2电导检测器(2套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类型:微处理器控制的数字式信号处理;
▲(2)全量程输出范围:0-15000μS/cm,温度稳 定 性:≤0.001℃或更宽;
(3)温度补偿:0-5%/K可设定;
(4)池体积:≤0.8 μL ;
(5)噪音:≤0.2ns/cm ;
(6)需配备智能芯片,可以储存样本色谱图,用于软件验证或培训;
(7)线性偏差<0.1% 。
11.4.3阴离子化学抑制器
▲(1)类型:超微填充嵌体结构,不采用膜抑制器,无需电解,无需设置电解电流,最大耐压≥2.5MPa,免费保修期≥10年。
(2)有机溶剂兼容性:0-100% ;
(3)内置压力过载保护装置,遇过高压力会自动切断流路,并报警。
11.4.4 自动进样器
(1)样品位≥36位;
▲(2)样品管体积≥8ml,可实现同一样品多次进样;
(3)可以实现样品插队,自由定位分析;
(4)内置原装双通道蠕动泵进样;
▲(5)样品管装样后无需加盖即可进行进样,便于操作并可提高工作效率。
11.4.5 蠕动泵
(1)转动速率:优于0-40转/分钟 ;
(2)方向:顺时针和逆时针双向。
11.4.6离子色谱柱和保护柱
(1)必须含有实体接触式智能芯片(非软件虚拟功能替代),主机有智能芯片触点,即插即显示,显示序列号、建议流速、使用的次数等信息;
(2)阴离子分离柱及相应的保护柱1套,完成Fˉ、Clˉ、Brˉ、NO3ˉ、NO2-、PO43-、SO42-等离子分析;
(3)阳离子分离柱及相应的保护柱1套,完成K+、Na+、Ca2+、Mg2+、NH4+等离子分析。
11.4.7色谱工作站
(1)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或Windows10系统;
(2)工作站要求:优于CPU 双核 2G,4G内存,240G硬盘;
(3)功能:可自动识别所有智能组件,并读取其最佳参数信息;仪器控制和数据处理完全由软件进行;
(4)软件具有中文版本。
11.4.8 柱恒温箱
(1)前拉式面板,方便色谱柱及进样阀装卸维护;
(2)控温范围:室温+5℃-室温+40℃或更宽;
(3)温度稳 定 性:<0.05℃;
(4)控制幅度:≤0.1℃。
11.4.9 无机阳离子检测采用满足HJ 812-2016;HJ 800-2016;HJ 1005-2018;HJ 1076-2019
11.5配置要求
(1)主机 1台
(2)洗脱液套件 2套
(3)智能串联双柱塞泵(含智能芯片)2台
(4)脉冲阻尼器2个
(5)进样阀 2个
(6)蠕动泵 1套
(7)柱温箱 1套
(8)智能型电导检测器(含智能芯片)2台
(9)阴离子化学抑制器 1套
(10)阴离子分析色谱柱(含智能芯片)及保护柱 1套
(11)阳离子分析色谱柱(含智能芯片)及保护柱 1套
(12)自动进样器(含200套样品管)1套
(13)工作站 1套
(14)数据输入设备 1台
(15)数据输出设备 1台
(16)附件、备品、备件及消耗品(满足2年使用要求)
12酸化吹气装置
12.1基本要求
(1)符合《GB/T 16489-1996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兰分光光度法》和《HJ/T 60-200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 定量法》。满足水质硫化物测定的样品前处理需要。适用于地面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硫化物的测定。
(2)应包括以下单元:恒温水浴加热单元、氮气流量控制单元、加酸控制单元、样品接收单元、程序控制单元等部分组成。
12.2主要技术参数
(1)硫化物酸化吹脱系统采用垂直加酸、氮气吹脱、酸化吸收等一体化设 计,一次可处理1-6组样品。每个单元采用独立的转子流量计控制氮气流速;PID加热控温程序,自动升温至设定温度,缺水自动报警,自动补水;外置式平板电脑遥控操作等程序实现了对水质硫化物测定的智能预处理。
(2)氮气流量计控制:0—3L/min;
(3)每个样品的氮气流量独立控制调节或关闭,针阀气体流量计准确控制和显示气体总消耗量;
(4)加热方式:恒温水浴,加热功率:≥1000W;
(5)温度范围:室温—99.9℃,显示方式:数字显示,控温精度:±1℃;
(6)电动控制样品架和配气系统的升降;
(7)恒温水浴锅自带放液阀,便于清洗和维护。
12.3配置要求
酸化吹气装置1套、样品管12个、附件1套。
13 浊度计
13.1浊度计1
13.1.1技术要求
(1)测量原理:散射法(90°散射光);
(2)光源:860 nm±30 nm(LED 光源);
(3)量程:0.01~1100NTU/FNU;
(4)分辨率:(0.01~9.99) 0.01NTU/FNU;(10.0~99.9) 0.1NTU/FNU;(100~1100) 1NTU/FNU;
(5)精度:±2%读数,或±0.01 ;
(6)重复性:<0.5%读数 ;
(7)响应时间:≤4秒;
(8)校准0.02/10.0/1000NTU,自动1-3点校准;
(9)碱性电池:4AA×1.5V。
13.2浊度计2
13.2.1技术要求
(1)测量原理:散射法(90°散射光);
(2)光源: 400 nm~600 nm(钨灯);
(3)量程:0.01~1100NTU;
(4)分辨率:(0.01~9.99) 0.01NTU/FNU;(10.0~99.9) 0.1NTU/FNU;(100~1100) 1NTU/FNU;
(5)精度:±2%读数,或±0.01,(0-500NTU);±3%读数,(500-1100NTU);
(6)重复性:<1%读数;
(7)响应时间:≤7秒;
(8)校准0.02/10.0/1000NTU,自动1-3点校准;
(9)碱性电池:4AA×1.5V。
13.3配置
①860 nm±30 nm(LED 光源)和400 nm~600 nm(钨灯)浊度计各1台、
②仪器专用箱各1个
③备品备件各1套
14 COD快速测定仪
14.1基本要求
依据国家法规《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T 399-2007)》和《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设 计制造。
14.2功能要求
(1)快速、准确测定地表水、中水、城市污水及工业废水中的(COD);
(2)同时测定氨氮、COD高量程、COD低量程;
(3)独立双光路无干涉系统,浓度直读、精度高、寿命长、稳定;
(4)直观的菜单导航系统以及≥3.5英寸的彩色液晶屏,人性化操作提示,使用简单;
(5)仪器自备校准功能,可根据标准样品计算并存储曲线,无需手动制作曲线;
(6)大、小字体显示模式自由切换,显示数据清晰,参数详细;
(7)可向计算机传输当前数据和历史数据,支持USB、红外无线传输;
(8)同时支持比色皿和比色管两种比色方式;
(9)仪器内置打印机,可打印当前数据和所有存储的历史数据;
(10)配备完善的专业耗材试剂,工作步骤大大减少,测量更加简单、准确;
(11)采用自主设 计的模具非金属机壳。
(12)支持历史数据存储查看功能,可存储1万个以上数据。
14.3技术参数
测定项目 | COD高量程 | COD低量程 | 氨氮 |
测定范围 | (10-10000)mg/L | (2-150)mg/L | (0.02-100)mg/L |
示值误差 | COD≤50mg/L,误差≤±8% | 误差≤±8% | 误差≤±8% |
COD>50mg/L,误差≤±5% | |||
最低检出限 | ≤0.1mg/L | ≤0.1mg/L | ≤0.01mg/L |
测定时间 | ≤20分钟 | ≤20分钟 | (10-15)分钟 |
批处理量 | ≥16支水样 | ≥16支水样 | ≥20支水样(可扩展) |
重复性 | ≤±3% | ||
光源寿命 | ≥10万小时 | ||
稳 定 性 | <0.005A/20min | ||
抗氯干扰 | [CL-]<1000mg/L(无影响)[CL-]<4000mg/L | —— | |
比色方式 | 比色皿、比色管 | ||
存储数据 | 1万以上 | ||
曲线数量 | ≥180条 | ||
显示方式 | 彩色液晶(分辨率320*240) | ||
通讯接口 | USB/红外(选配) | ||
供电方式 | 220V | ||
消解温度 | 165℃±0.5℃ | 165℃±0.5℃ | —— |
消解时间 | 10/15分钟(可选) | 10/15分钟(可选) | —— |
温度示值误差 | ≤±2℃ | ≤±2℃ | —— |
温场均匀性 | ≤2℃ | ≤2℃ | —— |
消解时间误差 | ≤±2% | ≤±2% | —— |
定时范围 | 1分钟-96小时 | 1分钟-96小时 | —— |
定时开关 | ≥3个 | ≥3个 | ≥3个 |
定时精度 | ≤0.2秒/小时 | ||
供电方式 | AC220V±10%/50Hz |
14.4配置要求
多参数测定仪主机1台、16位消解器1台、试剂耗材满足1年需求。
15 程控定量封口机
15.1技术要求
(1)适用于GB5750-2006 酶底物法检测水质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粪大肠菌群的检测;
(2)封口速度:51 孔、97 孔定量检测盘封口时间≤15 秒/个;
(3)无需无菌室,24h检测水中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
(4)稳 定 性好,可检测 40,000 个样品以上,使用寿命5年以上;
(5)预热时间≤30min;
(6)工作电压:AC 220V±10%,50HZ;
(7)工作环境温度:-10oC-50oC;
(8)检测范围 配合 51 孔定量检测盘检测范围 0-200MPN/100ml ,配合 97 孔定量检测盘检测范围 0-2419MPN/100ml;
15.2配置要求
(1)程控定量封口机(设备内配置:51孔橡胶垫及97孔橡胶垫、操作手册及电源线,电源保险,用于51孔及97孔51孔定量检测盘/定量孔板的封口)1台;
(2)lk-Colitech酶底物法检测试剂200个;
(3)100ml国产定量瓶/取样瓶;内含六代硫酸钠,可消除水中余氯,可定量100ml水样,溶解酶底物检测试剂;
(4)51孔/97孔国产定量检测盘/定量孔板;51孔定量检测盘/定量孔板,有50个标准孔格,1个大孔格。无须稀释可检测200MPN/100ml总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或粪大肠菌群;
(5)97孔定量检测盘,有48个标准孔格,1个大孔格和48个小孔格,无须稀释可检测2419MPN/100ml总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或粪大肠菌群。
(6)配置清单
名 称 | 性能和规格 | 数量 |
程控定量封口机 | 1台 | |
酶底物法国产试剂 | 200个 | 1盒 |
国产定量检测盘/定量孔板 | 100个,97孔 | 1箱 |
复合酶底物法菌落总数 | Lk-hpc | 5个 |
国产定量取样瓶 | 100ml,200个 | 1箱 |
手持式紫外分析仪带暗室(灯箱) | 254,366nm双波长 | 1台 |
中文操作说明书、操作视频 | 份 | 1份 |
16 除湿机
16.1技术指标
①日除湿量(L):不小于22L;
②定时功能:≥8小时;
③控制方式:APP智能远程控制;
④噪音(dB):小于41dB ;
⑤按键方式:轻触式按键;
⑥排水方式:水箱/外接排水管;
⑦水箱容量(L):不小于4.5L;
⑧额定功率(W):≥240W;
⑨电压(V):210-230V;
⑩适用面积:50-100㎡ ;
16.2配置
除湿机、水箱等
17 空盒气压表
17.1技术要求
①测量范围:800-1060hpa(MPa);
②表盘最小分度值:1 hpa;
③使用温度范围: -10-+40℃;
④温度最小分度值:≤1℃
⑤大气压测量误差:经过温度、示度和补充订正后大气测量误差不大于2.0hpa。
17.2配置要求
空盒气压表1台、铝合金箱子1个、附件1套。
18 高压灭菌锅
18.1基本要求
(1)该产品属于压力容器受控产品(简单压力容器),应符合国家对压力容器设 计与制作的相关规定。
(2)结构具有快捷简便的操作方式和功能齐全的控制系统,在安全控制上,应具有超压自泄、断水保护、超温自控的数套安全联锁的装置。
(3)操作系统采用先进的微机自动处理技术,灭菌运行过程实行微机自动控制,操控台上的液晶显示窗显示整个灭菌动态和功能运行情况,产品主要部件采用不锈钢材料精制而成,灭菌指标达到国家医用手术级标准。
18.2技术要求
(1)自控型;
(2)手轮式快开门安全连锁装置结构;
(3)外壳、筒体、网篮均采用SUS304材料制成,耐酸,耐碱,耐腐蚀,微电脑智能化自动控制;
(4)压力安全联锁装置,超温自动保护装置;
(5)自涨式密封圈,自动排放冷空气;
(6)高低水位报警,断水自控;
(7)超压自泄;
(8)内循环排汽式,带3升集气瓶;
(9)灭菌终了可设自动排气、蜂鸣器提醒,自动停机;
(10)标配样品测试孔;
(11)三种模式控制:a.加热-灭菌-快排汽 b.加热-灭菌-慢排气c.加热-灭菌-不排汽;
18.3性能要求
(1)容积:≥50L
(2)功率:≥2.7kW
(3)电源:220V±10% 50Hz±2%
(4)最高工作/设 计温度:≥135℃/138℃
(5)最高工作/设 计压力:≥0.22MPa/0.25MPa
(6)定时范围(分钟):0-120
(7)内腔尺寸(mm):≥Ф300×755
(8)提篮尺寸(mm):≥Ф280×210×3个
(9)外形尺寸(mm):≤445×525×1120
18.4配置要求
高压灭菌锅、网篮、排水管等。
备注: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9号通知精神,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序号8流动注射分析仪”、“序号11离子色谱仪”,若有多家代 理商用同一品 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第6.4项号中的规定执行。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部分需对以上货物进行分项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含产品的材料运输、安装调试、含税、含合理耗损及物品涨价风险因素等相关一切费用。
4、投标人在技术响应部分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航城街道朝阳北路12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预付30% |
2 | 60 | 验收合格后支付60% |
3 | 10 | 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10% |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为原装的合格设备。若国家要求强制3C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的3C认证,拒绝无认证的产品。拒绝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 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三无产品”。
2、投标人中 标 后必须提供福建省维修点的基本情况和技术人员情况。
(二)质量保证、售 后服务基本要求
1、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要求中标人提供整体项目及产品壹年免费保修期(招标要求的技术要求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修期内免费上门服务。
2、质保期内需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3、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中标人响应时间应为4小时以内,48小时内修复使用;若96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方的正常使用。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质量保证、售 后服务基本要求,对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免费保修期、特殊保修条款、有偿服务范围和免费更换配件等作出明确响应和说明。各投标人还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可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 后服务计划(含质保期时间)和内容。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响应:如果中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仍提供优质服务,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只收取成本费(包括零配件)。
(三)交货安装时间: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后60天内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一切运输事项由中标人负责),货物运达规定地点后在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以及项目验收工作。
(四)设备安装及调试
1、中标人应负责将设备初验收合格后,运至用户所在处并提供设备的免费安装调试。
2、中标人在设备安装前应派员进行实地勘察,设 计安装调试方案,确保有关线路设 计合理、运行可靠、维护方便。
3、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用户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4、安装调试到位后的设备由中标人及用户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
5、设备验收前,中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6、中标人向用户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7、中标人在用户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中标人应提供免费安装现场培训(如需去厂家培训、考察等异地费用不含在投标总价内,即不列入政府采购费用支出)。
(五)货物质量要求和验收依据、程序
1、货物质量要求
中标人应提供质量合格货物,如发现“三无产品”(即在设备上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 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标牌)、翻新或以次充好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2、验收依据
验收以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为依据。
3、验收程序
3.1货物数量验收:按照投标文件所列的产品清单进行数量验收并形成数量验收单。
3.2货物交付并安装结束后,中标人自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验收组会同中标人进行交货检验。交货验收后一周内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无条件免费更换货物。
(六)培训要求
为了保证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设备良好运行,要求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提供有关系统设备(软件)功能、安装、操作、设 计、维护等方面的现场培训(培训资料每人一套),使其具备熟练地使用设备、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熟练维护设备的能力,能指导采购人其他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工作。
(七)技术资料要求
中标人应向用户方提供以下原包装箱内的所有原厂资料及附件,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1、产品验收标准;
2、技术说明书;
3、使用说明书;
4、零部件目录;
5、备品备件;
6、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
7、合格证;
8、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八)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中标人若无故延期交货,须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7、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投标人还应保证招标采购单位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8、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为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非正规正版产品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其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本文件中,如条款间出现表述不一致之处,以对采购人更有利为标准。
2.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2.3本项目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应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采价、验收、税金等伴随服务,还应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2.4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规定(若有):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中 标 后提供证书原件供采购人核验。
2.5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节能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位置复印件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