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及配套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备案编号:A8-FQSMJTSGLZX-GK-202008-B3622-IDN
招标编号:[350181]FJTLZB[GK]2020006-1
采购人: 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代理机构: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及配套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FQSMJTSGLZX-GK-202008-B3622-IDN。
2、招标编号:[350181]FJTLZB[GK]2020006-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招标文件有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明材料(如3C、信息安全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地址:福清市阳下街道虎溪路10号
联系方法:13605959800
13、代理机构: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6号锦绣福城西区20层1405、1407
联系方法:15880312341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7313000 | 14626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招标文件有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明材料(如3C、信息安全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明细 |
---|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不得出现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标处理。 |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参数出现负偏离的。 |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参数应单独列表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明细 |
---|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出现负偏离的。 |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的内容应单独列表响应。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即所投品目号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按其品目号的合计投标价格的6%进行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1、享受价格扣除的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2、联合体是否享受该扶持政策的规定:(拒绝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不适用于此款规定)。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①、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③、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的;④、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⑤、投标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 4、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1)、《中小企业声明函》;(2)、证明材料: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不同行业的企业应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材料应加盖本企业公章,复印件无效):①、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②、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6、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T1 | 16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系统技术参数要求中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6分,带有“▲”号标注(共5项)的为重要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未带标注的技术参数(共83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带标注的技术参数负偏离超过7(含)个,为无效投标。对技术参数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无论是否带有“▲”号标注,投标人都应提供,否则视为不满足。 |
T2 | 1 | 考虑到系统兼容性和后期软件定制开发需求,屏体控制管理软件厂家具备软件开发能力,软件能力成熟度达CMMI3以上(含CMMI3)。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T3 | 2 | 屏体控制管理软件不依赖第三方硬件而具备对显示屏、拼接控制器、LED播放控制器、PLC配电箱、矩阵等设备进行集成控制的能力。注:提供具有CMA、ilAC-MRA及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T4 | 2 | 屏体控制管理软件具备设备状态监控及告警功能,监控发送卡输入源连接状态、接收卡温度、电压,监控信息显示,导出监控信息,监控信息实时刷新,监控信息邮件通知,告警设置和显示。注:提供具有CMA、ilAC-MRA及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T5 | 2 | 屏体控制管理软件支持单台、多台发送卡级联控制,获取输入源连接状态、接收卡温度、电压等信息;支持调节发送卡亮度、色温和设置分辨率。注:提供具有CMA、ilAC-MRA及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T6 | 2 | 屏体控制管理软件可对PLC配电箱单台控制或多台级联控制,添加显示屏时可选择指定的线路,单独控制每条线路的开关,支持大屏系统一键开关机,设置定时开关机。注:提供具有CMA、ilAC-MRA及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T7 | 2 | 分布式协作管理平台软件支持多人在线协作编辑,多个坐席人员可以通过平台连接到同一台电脑主机,多种坐席人员同时在线,分时编辑电脑数据。注:提供具有CNAS、CMA及ilac-MR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T8 | 2 | 布式协作管理平台软件支持坐席与大屏信号协同高清实时推送抓取,使用本地一套键盘的热键方式,将数据投放到大屏或者显示终端实现一键推送上屏;同时,坐席人员也可使用本地键盘热键的方式,对原定数据信息进行一键抓取至本地坐席显示器的效果。注:提供CNAS、CMA及ilac-MR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T9 | 2 | 分布式协作管理平台软件内置不少于跨17个不同业务平台编辑操作功能,即通过内部软件设置,支持无规律不规则跨屏,无需加装外置设备,支持1套鼠标键盘控制跨17个不同业务平台系统,实现跨网段、跨操作系统极速编辑操作,简化桌面环境。注:提供CNAS、CMA及ilac-MR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T10 | 2 | 分布式协作管理平台软件支持可视化回显预览,不增加外加设备,所有实时接入的信号,都可以同步进行可视化预览与回显,一键预案,可视化自由调度信号。注:提供CNAS、CMA及ilac-MR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T11 | 2 | 分布式协作管理平台软件支持同一视频数据从分布式接入端至分布式管控端输出的平均延时≤30ms。注:提供CNAS、CMA及ilac-MR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T12 | 2 | 分布式协作管理平台软件主机具有快速切换,切换无黑屏、无重新同步、无延迟。注:提供CNAS、CMA及ilac-MR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T13 | 2 | 分布式协作管理平台软件支持高速数字切换速率,支持无压缩1920*1200@60Hz的标准高清分辨率,包括2560*1600@60Hz,同时支持3840x2160@30Hz分辨率。注:提供CNAS、CMA及ilac-MR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T14 | 2 | 所投“小间距LED显示屏”具有监控自检技术:箱体带LCD显示面板,可实现单元点检测,工作累计时间,温度检测,电源检测;可实现远程监督控制,对可能发生的潜在故障记录日志,并向操作员发出警报信号。注:提供具有CMA、ilAC-MRA及CNAS标识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T15 | 2 | 所投“大屏拼接处理器”产品采用芯片“ TMDS SWITCH”技术,实现数据动态转换。需提供具有CMA、ilAC-MRA及CNAS标识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T16 | 2 | 所投“大屏拼接处理器”支持“云桌面”信号在不借助任何硬件设备的情况下,仅通过有线网络或无线网络直接上屏功能。需提供具有CMA、ilAC-MRA及CNAS标识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T17 | 2 | 所投“智能会议文件管理服务器”需提供具有CMA、ilAC-MRA及CNAS标识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检测报告内容需有系统组成、系统中控控制、会议参数设置、会议控制管理、会议结果查询、会议系统服务、会议签到、会议议程查看、会议材料查看、编辑查看文件批注、同屏功能、手写输入、投影功能、呼叫服务、投票表决、问卷调查,缺少一项不得分)。 |
T18 | 2 | 所投“数字音频处理器”具有输入源功能、均衡器功能、压缩器处理功能、自动增益处理功能、反馈消除-输入、输出来源、输出音箱管理器处理功能、限幅器、混音矩阵、本地设备\设备设置等系统功能要求并符合相关测试要求,提供具有CMA、ilAC-MRA及CNAS标识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T19 | 2 | 所投“智能数字会议系统主机”提供具有CMA、ilAC-MRA及CNAS标识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检测报告内容需有系统的连接方式、会议单元控制、扩声系统等检测内容,缺少一项不得分)。 |
T20 | 2 | 所投“网络编程多媒体中央控制主机”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内容需有系统的连接方式、中央控制系统、会议单元控制、同声传译、扩声系统等检测内容,缺少一项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T21 | 2 | 所投“互联网-上网行为管理系统”支持针对于外来临时用户的临时账号自动申请功能,支持自动审核和管理员手动审核的核定方法将临时帐户加入到组织结构中。支持网页发送和邮件方式通知临时用户账号和密码。(提供配置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
T22 | 2 | 所投“精密空调”风冷机房精密空调可适用于长连管应用场合,水平90m长配管情况下,制冷能力衰减<5%,并能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
T23 | 2 | 所投“研讨席”提供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根据国标GB/T3325-2017标准出具的控制台检测报告,报告包含理化性能,力学性能、安全性能相关方面检测,其中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需≤1.09mg/L达到并优于国家强制标准E1级,耐污染度不低于5级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T24 | 2 | 为保证产品的耐腐抗老化性能,所投“75寸触摸一体屏”产品采用耐腐蚀技术处理,需有CNAS、CMA机构认可的权威实验室出具的盐雾检测报告为佐证,试验时间不小于48小时,样品外观、各金属件都应无锈蚀痕迹。提供CNAS、CMA机构认可的权威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T25 | 2 | 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文明施工安全保证、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评价,措施完整、清楚、合理得3分,比较完整、清楚、合理的得2分,基本完整、清楚、合理得1分,不完整、不清楚、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T26 | 2 | 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维保服务方案及培训计划进行评价,方案及培训计划完整、清楚、合理得3分,比较完整、清楚、合理的得2分,基本完整、清楚、合理得1分,不完整、不清楚、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人员资质 | 1.5 | 投标人拟投入的本项目人员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的,1人以上(含1人)得0.5分,3人以上(含3人)得1.5分。注: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综合实力 | 2 | 为了体现屏体控制管理软件供应商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实力,所投“屏体控制管理软件”生产厂家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1 | 投标人所投“小间距LED显示屏”生产厂家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登记3星及以上认证企业并通过认证范围为LED显示屏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投标人所投“小间距LED显示屏”生产环境符合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产品由国家工信部公布的绿色制造工厂生产。注:提供网站截图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佐证,缺一项不得分。 | |
2 | 投标人所投“小间距LED显示屏”生产厂家具有音视频集成工程一级资质和IECQ QC 080000:2017合格危险品工艺管理认证证书,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应与制造商厂家公司名一致,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1项得1分,同时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1 | 投标人所投“研讨席”生产商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1 | 投标人所投“研讨席”生产商通过国标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五星级认证,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1 | 投标人所投“研讨席”生产商整体通过Greenguard Gold(黄金版)认证、取得“中国绿色环保节能产品”荣誉证书或《中国绿色材料标志证书》、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即十环认证);全部满足加1分,提供不全或者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
2 | 为保证投标产品厂商在安全漏洞方面的整体研究水平和及时预防能力。具备网络安全漏洞统一收集验证、预警发布及应急处置体系,进而提高产品的安全性。投标人或者所投“政务外网-核心交换机”产品生产厂商进入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CNVD)技术组成员,满足得2分。 | |
2 | 投标人或者所投“核心交换机”产品生产厂商进入中国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一级技术支撑单位,满足得2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2 | 投标人所投“互联网-运维审计堡垒机”制造商为公安部等保工具箱授权研发单位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
2 | 投标人所投“75寸触摸一体屏”生产商具有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AAA级质量服务信誉单位证书、AAA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证书、信用等级AAA级资信等级证书,每有一项加0.5分,全部满足加2分,不满足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
售后服务 | 3 | 为了积极响应本项目的运行服务、沟通交流和应急处理方便,投标人在福州市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在福州市设有服务机构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注:①已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投标人须相关证明材料,如: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②承诺中标后设立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人员资质 | 1.5 | 投标人拟投入的本项目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电子类”或“通信类”)的,5人以上(含5人)得0.5分,8人以上(含8人)得1.5分。注: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1 | 投标人拟投入的本项目人员具有高级系统分析师认证的得1分。 注:提供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6 | 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报价总金额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30%(含30%),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项目为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及配套项目。合同包: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及配套项目货物采购。
龙江是福清的母亲河,福州市3条主要河流之一,福建省12条主要水系之一。龙江福清境内全长35.5公里,流域面积474平方公里,包括龙江干流和太城溪、虎溪、大北溪、关溪等4条支流,主要涉及东张镇、镜洋镇、石竹街道、宏路街道、音西街道、阳下街道、玉屏街道、龙江街道、龙山街道、海口镇,流域内总人口约48.6万人。
福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持续开展龙江整治工作,近年来,通过清理龙江上游畜禽养殖污染、城区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建设、龙江两岸生态修复等措施,龙江流域水质得到逐步改善。但由于侵占河道、围垦河滩、河床变形、生态基流较少、沿线各类污染源未得到彻底清理以及防洪排涝设施不够系统完善等问题,导致龙江中下游部分断面、部分时段水质超标,部分区段时有发生内涝和洪水威胁。
为系统、全面、彻底地实施水系治理,让龙江流域回归自然生态、永葆福清母亲河的生机活力,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福清市龙江流域水系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通过工程和管理措施,改善龙江流域水环境和河道水质,提升龙江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把龙江打造成新福清的生态轴、景观轴、发展轴,实现龙江流域“水清、河畅、岸绿、生态、安全”,恢复儿时记忆的龙江生态,实现灵动清秀的生态龙江,切实为民办成大实事。龙江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提出了水质提升目标和水利设施建设防洪标准,重点推进污染源治理、水质改善、生态修复、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生态补水、智慧管理等六大重点工程。
其中智慧管理是指采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技术,依托智慧水利项目建设,由市联排联调中心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开展市政管网智慧监管系统、地下管网信息管理系统、龙江水质监测系统以及龙江流域水系智慧管理系统等平台建设,实现龙江流域联排联调智慧管理。
根据龙江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的要求,需完成联排联调指挥大厅、智慧指挥系统建设,接入城市内涝、水质检测、流域防洪等管理模块,最终建成应用场景一体化、电子信息展示一体化、智能控制一体化、指挥调度一体化、运行维护一体化的联排联调中心指挥大厅,实现初步智慧指挥管理。
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是福清市水系联排联指挥中心管理各级部门实施日常值班、指挥调度、处突指挥的重要场所。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的建设目标就是结合指挥中心工作特点,以指挥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主导,充分运用现代通讯技术、网络技术、自动化技术、电子监控等先进技术,构建以数据传输网络为纽带,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支撑,以视频会议和大屏幕联动为辅助手段,集语音、视频、计算机网络、图像监控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网络化、智能化指挥决策中枢。
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建设应充分考虑先进 性、实用性、兼容性、发展性和经济性原则。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把市各级水系管理站通过网络连成一体,相互兼容,达到资源共享,发挥最大的功效。
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满足以下要求:
1.显示功能:通过大屏幕显示系统对至指挥中心拟部署的福清市龙江流域生态水系智慧管理系统、福清市智慧水利业务系统的相关视频、业务应用资源,做到集中展现。
2.指挥功能:为参加指挥调度的领导提供大屏幕显示、桌面终端、网络通信等调度手段,可以使其及时了解事件现场情况、协调指挥各方资源。
3.会议功能:建立多级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实现指挥中心与各相关委办局、龙江流域相关镇街异地会议,以期能够共同分析、研究、开展应急指挥。
4.数据机房建设: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数据机房按照C级标准建设。同时满足《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第二级安全要求中关于安全物理环境。
5.指挥中心场地升级:指挥中心的场地基础升级以“简洁、美观、适用、高科技”为原则,展现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综合指挥监控、科学调度的设 计理念。
1、指挥中心智能化系统建设
(1)大屏幕显示屏
利用专业显示器,通过多屏拼接技术,形成LED拼接大屏,为综合展示系统提供显示大屏的基础设备。安装一套小间距LED显示屏,LED屏像素点间距≤1.2mm,面积≥21.969平方。
(2)可视化分布式综合管理平台
为保障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在应对和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过程中,避免出现指挥分散、甚至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象,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及政府服务资源和信息,权威地进行指挥和调度,实现多部门、多层次、跨地域的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紧急救援或抢险救灾行动,从而提高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及时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因此需要建设联合多套系统可以统一管控使用的可视化分布式综合管理平台,支撑整体指挥中心的使用。可视化分布式综合管理平台满足23组信号输入,16组信号输出。
(3)远程视频会议终端
根据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总体工作计划及当前工作需要,指挥中心拟建设一套基于云视讯技术的统一、完善、高清、稳定的全网视频会议系统,系统结合云计算及其虚拟化、集群化等核心技术,满足指挥中心和福清市水利局、福清市住建局、福清市生态环境局、福清市河长办、福清市龙江流域相关镇街等视频会议及远程培训的需要。
方案部署2套1080P分体式远程视频会议终端,1套接入福清市水利局防汛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与防汛高清会商系统平台对接;1套基于互联网公有云部署方案,实现与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下辖14个管理站视频会议、远程培训、活动直播等功能。
(4)无纸化会议系统
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内部署1套无纸化会议系统,可实现在指挥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前、中、后的一体功能管控与应用,把大量会议文档电子化,把大量会议应用功能界面化,使复杂的会议过程变得非常轻松、高效,同时具有功能丰富、操作便捷、节能环保等特点。方案采用16台全高清电容式超薄会议升降终端,主屏搭载≥15.6寸触摸液晶屏,分辨率≥1920*1080。
(5)专业音视频会议设备
运用多媒体、计算机、网络和自动控制等科技手段,通过对视频显示与信号切换、音频扩声、会议发言、远程视像、集中控制等系统的一体化建设,有机地整合各子系统和多媒体资源,在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形成功能完善、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音视频系统。建设内容包括音频扩声系统、会议发言系统、中央控制系统。
(6)高清会议录播系统
会议录播系统基于IP网络,可以将会议中的视频、音频信号进行一体化的同步录制、直播和点播,录制下来的会议资料可以存储、回放、下载和编辑,实现了对指挥中心会议过程中的拍摄画面、PPT演稿、发言声音、多媒体影音等进行录制,并且可提供在线直播、会后点播、资源整合等应用功能。方案部署1套基于3机位的会议录播系统。
(7)网络及安全建设
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为福清龙江流域(一江四溪)联排联调智慧管理系统和福清市智慧水利业务系统提供物理部署、信息展示的环境,必须具备业务系统所需基础网络通信、网络安全和物理防护。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满足《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第二级安全要求中关于安全物理环境。
2、数据机房建设
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数据机房整体面积约为44平米。数据机房是保证指挥中心正常工作的重要部位之一,机房内放置的各系统的中央主控设备,这些设备能否正常运作,对整个指挥中心的业务正常开展是密切相关的。各子系统的中央主控设备只有通过稳定、可靠的运行才能发挥其效率。而各子系统稳定、可靠的运行要依靠数据机房的环境条件,即温度、湿度、洁净度,环境噪声、振动、静电、电磁干扰等条件及其控制精度。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指挥中心数据机房按照C级标准建设。
3、指挥中心场地基础升级
将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4F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场地进行升级,涉及指挥中心和1楼电梯厅墙体拆除、吊顶工程、地面工程、墙面工程、门窗工程、空调系统、指挥台席布置、防雷接地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等。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 | 设备名 称 | 参数及性能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智能化系统建设 | ||||
1.1 | 大屏幕显示系统 | ||||
1.1.1 | 小间距LED显示屏 | 1、结构说明:像素点采用1红1蓝1绿三合一,点间距:≤1.2mm; | 21.969 | ㎡ | |
1.1.2 | LED显示屏控制系统 | 1、采用≥9张控制卡,输入分辨率 :1920×1200,2048×1152,2560×960 | 1 | 套 | |
1.1.3 | 大屏拼接处理器 | 1. 机箱尺寸:输入:≥14路(含DVI接口、HDMI接口)、≥2路4K30HZ输入、输出:≥16路DVI接口。支持所有通道预监及回显(所见及所得)。标配1路插拔冗余电源,最大支持≥2路冗余电源。前面板包含按键、液晶屏; | 1 | 台 | |
1.1.4 | 屏体控制管理软件 | 1.为了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兼容性、快速对接工期要求及后期平滑升级,控制管理软件与小间距LED显示屏兼容。 | 1 | 项 | |
1.1.5 | 电源配电系统 | 含配电柜配,内置微电脑时间控制器、继电器、延时开关;含电源连接线等 | 23.8 | ㎡ | |
1.1.6 | 电缆线 | ≥YJV4×16+1×10 | 1 | 项 | |
1.1.7 | 网络信号线 | 六类非屏蔽双绞线 | 1 | 套 | |
1.1.8 | LED显示屏结构 | 主框架采用:角铁、方管、槽钢、铁板、化学螺栓、膨胀螺丝和辅材。外装饰采用黑钛金拉丝装饰包边,框架及结构采用热镀锌方管烤黑漆制作成。 | 1 | 项 | 23.8㎡ |
1.2 | 可视化分布式综合管理平台 | ||||
1.2.1 | 分布式接入端 | 1.分布式接入端可通过单路双绞线/光纤实现HDMI、USB-HID、USB2.0、RS232、音频、IR的数据接入; | 23 | 台 | |
1.2.2 | 分布式管控端 | 1.分布式管控端可通过单路双绞线/光纤实现 HDMI、USB-HID、USB2.0、RS232、音频、IR的数据接入; | 17 | 台 | |
1.2.3 | 系统应用服务器 | 1.采用1U标准机架的安装方式,具有良好散热能力; | 1 | 台 | |
1.2.4 | 分布式协作管理平台软件 | 1.支持多人在线协作编辑,多个坐席人员可以通过平台连接到同一台电脑主机,多种坐席人员同时在线,分时编辑电脑数据。 | 1 | 套 | |
1.2.5 | 分布式协作管理安装线材 | 信号线、电源线、安装支架、网络跳线、输入输出转换接头、管材等 | 1 | 项 | |
1.3 | 远程视频会议系统 | ||||
1.3.1 | 防汛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 ||||
1.3.1.1 | 分体式远程视频会议终端 | 1、提供≥1080P@30高清画面,节约网络带宽50%,超强纠错技术SEC,网络丢包率高达20%情况下,确保良好的视音频效果; | 1 | 台 | |
1.3.1.2 | 55寸智慧全面屏 | ≥55寸,≥1920*1080 | 2 | 台 | |
1.3.1.3 | 液晶电视会议支架 | 壁挂式支架,冷轧钢板制作 | 2 | 台 | |
1.3.2 | 公有云部署视频会议系统 | ||||
1.3.2.1 | 主会场视频会议终端主机 | 1、视频会议终端主机支持多媒体总线; | 1 | 套 | |
1.4 | 无纸化会议系统 | ||||
1.4.1 | 智能会议文件管理服务器 | 1. CPU频率:2.6GHz | 1 | 台 | |
1.4.2 | 无纸化会议系统后台管理程序软件 | 1.运行环境:客户端软件基于CS架构+BS运用,可接入第三方软件协同运行,软件界面分辨率:≥1920*1080。 | 1 | 套 | |
1.4.3 | 全高清流媒体编码主机 | 1. 采用工业级铝合金外壳设 计,体积小,方便安装; | 1 | 台 | |
1.4.4 | 全高清电容式超薄会议升降终端 | 1. 终端显示尺寸≥15.6寸高清屏 | 16 | 台 | |
1.4.5 | 智能网络拓展器 | 1. ≥24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 RJ45 ,支持自动翻转(Auto-MDI/MDIX) | 1 | 台 | |
1.4.6 | 无纸化会议系统安装线材 | 含电源线RVV3*1.0,网络线UTP6,信号线等 | 1 | 项 | |
1.4.7 | 无纸化会议系统安装辅材 | 线槽、PVC管、排插、水晶头、扎带等 | 1 | 项 | |
1.4.8 | 无纸化会议系统桌面预安装 | 桌面开槽,设备预埋配套 | 1 | 项 | |
1.5 | 音视频会议系统 | ||||
1.5.1 | 二分频全频音箱 | 1.倒相式低频辐射的二分频全频系统,解析力高,瞬态表现快,高频延伸度好。 | 4 | 只 | |
1.5.2 | 专业立体声功放 | 1、双声道立体声专业功率放大器; | 2 | 台 | |
1.5.3 | 调音台 | 1、≥16通道调音台 | 1 | 台 | |
1.5.4 | 自动反馈抑制器 | 1、每通道具有24个可编程的1/80倍频程滤波器并带LED显示; | 1 | 台 | |
1.5.5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1.≧8路平衡式话筒/线路输入,≧8路平衡式输出,采用裸线接口端子。 | 1 | 台 | |
1.5.6 | 电源时序器 | 1.独立的八路大功率电源输出,万能插座,可满足多种三级的电源插座,如国标插座、美标插座以及欧标插座等;还可满足二级欧式的圆头插座; | 2 | 台 | |
1.5.7 | 无线麦克风增强型天线 | 1、无线麦克风增强型天线 | 1 | 套 | |
1.5.8 | 液晶显示可调频真分集无线话筒 | 1、配置双手持麦+接收机 | 2 | 套 | |
1.5.9 | 会议地面掀盖式插座 | 1.用于线路预埋连接会议单元 | 2 | 只 | |
1.5.10 | 吸顶式、壁挂式专业音箱支架 | 材料:金属+锌合金 | 4 | 支 | |
1.5.11 | 触控面板 | ≥10.2英寸,≥128G | 1 | 台 | |
1.5.12 | 智能数字会议系统主机 | 1.符合IEC 60914 国际标准 | 1 | 台 | |
1.5.13 | 主席单元 | 1.符合IEC60914国际标准 | 2 | 支 | |
1.5.14 | 代表单元 | 1.符合IEC60914国际标准 | 14 | 支 | |
1.5.15 | 会议延长线 | ≥20米8芯航空安装线缆(一公一母接头) | 1 | 条 | |
1.5.16 | 网络编程多媒体中央控制主机 | 1.64位内嵌式处理器,高达677M的嵌入式CPU引擎 | 1 | 台 | |
1.5.17 | 中控强力电源控制器 | 1. 手动控制:在机器的正前方,有≧8个拨码开关,紧急情况下可以手动控制继电器的开关,在中控出现故障时可以使用这一功能,很好的保护其他的设备; | 1 | 台 | |
1.5.18 | 音量控制器 | 1.≧4路左右声道独立音频控制模块 ; | 1 | 台 | |
1.5.19 | 指挥大厅音视频安装管材辅材 | 含KBG管、线槽、部分开槽、PVC管、扎带、排插等 | 1 | 项 | |
1.5.20 | 指挥大厅音视频安装管线材 | 电源线、网络线、高清线、信号线、控制线 | 1 | 项 | |
1.5.21 | 指挥大厅音视频安装管材辅材 | 含KBG管、线槽、部分开槽、PVC管、扎带、排插等 | 1 | 项 | |
1.6 | 高清会议录播系统 | ||||
1.6.1 | 四机位录播主机 | 1、纯嵌入一体式内置存储架构,确保系统稳定可靠,集视音频编码、录制、存储、导播、直播、点播、切换、管理等功能于一台主机内,不需配合编码盒使用,非服务器或PC架构。 | 1 | 台 | |
1.6.2 | 通讯型高清彩色摄像机 | 1、图像处理芯片:: 1/2.8” ExmorCMOS | 3 | 台 | |
1.6.3 | 高清彩色摄像机支架 | 落地式支架,可收纳,工作高度61-167cm | 1 | 套 | |
1.6.4 | 录播系统安装线材 | 含六类非屏蔽双绞线、电源线、高清线、视频线、音响线等 | 1 | 项 | |
1.6.5 | 录播系统安装辅材 | 线槽、套管、扎带、排插等 | 1 | 项 | |
1.7 | 网络安全 | ||||
1.7.1 | 政务外网-防火墙 | 1.采用多核网络专用架构,使用64位MIPS多核处理器,非X86多核架构或ASIC架构,标准1U专用千兆硬件平台,内置交流单电源,硬盘≥500G,10*GE电口,2*Combo口;支持千兆接口总数≥12个,设备最大吞吐量≥2Gbps,最大并发连接数≥100万,每秒新建连接数≥3.5万. | 1 | 台 | |
1.7.2 | 政务外网-核心交换机 | 1、交换容量≥5.98Tbps,包转发速率≥222Mpps,24 个 10/100/1000BASE-T 端 口(含 8 个 SFP Combo),4 个 1G/10GBASE-X SFP Plus 端口,1 个 扩展槽,支持配置模块化双风扇; | 1 | 台 | |
1.7.3 | 政务外网-接入层交换机 | 1、交换容量≥336Gbps,包转发速率≥51Mpps, 整机固定千兆电口≥24个,千兆SFP光端口≥4; | 1 | 台 | |
1.7.4 | 互联网-防火墙 | 1.采用多核网络专用架构,使用64位MIPS多核处理器,非X86多核架构或ASIC架构,标准1U专用千兆硬件平台,内置交流单电源,硬盘≥500G,10*GE电口,2*Combo口;支持千兆接口总数≥12个,设备最大吞吐量≥2Gbps,最大并发连接数≥100万,每秒新建连接数≥3.5万. | 1 | 台 | |
1.7.5 | 互联网-上网行为管理系统 | 网络层吞吐400M,并发连接数:512000,建议用户数1500左右。产品含BYPASS功能;包含网页/搜索引擎/论坛和微薄/文件外发/邮件等记录及过滤;用户管理和身份认证;智能协议识别(P2P下载、在线视频等)、流量实时监控、带宽管理、7层应用限额管理;防火墙,黑白名单管理,邮件告警、高可靠性(HA),VPN以及多链路负载均衡功能,详细的流量和行为分析报表。 | 1 | 台 | |
1.7.6 | 互联网-日志审计系统 | 1. 机架式设备。4个工作口,2个管理口,1个console口,内存:8GB,磁盘:1T*1,支持审计≥15个日志源, 平均处理能力(每秒日志解析能力EPS):200EPS。 | 1 | 台 | |
1.7.7 | 互联网-运维审计堡垒机 | 1.软硬件一体化产品,1U、磁盘空间不少于1T、至少配备6个100/1000M自适应电口,可管理设备数量≥100个,运维用户无限制,单台堡垒机字符类并发会话≥100个、图形类并发会话≥20个。 | 1 | 台 | |
1.7.8 | 互联网-核心交换机 | 1、交换容量≥5.98Tbps,包转发速率≥222Mpps,24 个 10/100/1000BASE-T 端 口(含 8 个 SFP Combo),4 个 1G/10GBASE-X SFP Plus 端口,1 个 扩展槽,支持配置模块化双风扇; | 1 | 台 | |
1.7.9 | 互联网-接入层交换机 | 1、交换容量≥336Gbps,包转发速率≥51Mpps, 整机固定千兆电口≥24个,千兆SFP光端口≥4; | 1 | 台 | |
1.7.10 | 设备网-接入层交换机 | 1、交换容量≥336Gbps,包转发速率≥51Mpps, 整机固定千兆电口≥24个,千兆SFP光端口≥4; | 3 | 台 | |
1.7.11 | AC控制器 | 1、≥5个GE接口,标机配置≥1WAN+4LAN,支持≥1个USB口,可支持USB零开局配置,1SD卡槽 | 1 | 台 | |
1.7.12 | 无线AP | 1、支持802.11ac协议,支持新一代11ac二代协议,支持WAVE2,支持MU-MIMO,通过MU-MIMO技术可实现AP同一时刻向多个终端发送数据,同时支持802.11a/n/ac和802.11b/g/n工作; | 4 | 台 | |
1.7.13 | 线材费用 | 含网络跳线、传输线缆、理线费用 | 1 | 项 | |
1.7.14 | 辅材费用 | 管材、扎带、排插、线槽等 | 1 | 项 | |
2 | 数据机房改造 | ||||
2.1 | 数据机房场地配套改造 | ||||
2.1.1 | 天棚工程 | 含防尘封闭漆二遍,含梁、柱面,环保防尘漆,漆面≥2mm;橡塑保温棉,B级绿色环保厚度≥20mm;吊顶龙骨;微孔铝板600×600mm,厚度≥0.8mm;铝合金收边条25*25mm,厚度≥1.0mm,施工工艺详见图纸 | 1 | 项 | |
2.1.2 | 墙面、隔断工程 | 含金属面防静电彩钢板,彩钢板尺寸≥W1200mmxH3000mmxT12.6mm;含彩钢板阴角,彩钢板阳角,含数据机房墙面轻钢龙骨,防火岩棉,100mm踢脚线。施工工艺详见图纸 | 1 | 项 | |
2.1.3 | 地面工程 | 1、含地面防尘漆:防尘封闭漆二遍,地面以上20cm,环保防尘漆,漆面≥2mm; | 1 | 项 | |
2.1.4 | 数据机房防静电接地工程 | ||||
2.1.4.1 | 电源电涌保护器(二级) | 二级电源电涌保护器(SPD): | 1 | 套 | |
2.1.4.2 | 防雷后备保护器(二级) | SPD后备保护器(SCB): | 1 | 套 | |
2.1.4.3 | 电源电涌保护器(三级) | 三级电源电涌保护器(SPD): | 1 | 套 | |
2.1.4.4 | 防雷后备保护器(三级) | SPD后备保护器(SCB): | 1 | 套 | |
2.1.4.5 | 数据机房接地系统 | 1、等电位汇流排:≥200*50*5mm | 1 | 项 | |
2.1.5 | 新风系统 | ||||
2.1.5.1 | 全热交换器 | 全热交换器,风量≥500m3/h,功率≤0.265kw,静压≥295pa,噪音≤43db,焓交换效率,制冷≥65%,制热66%。 | 1 | 台 | |
2.1.5.2 | 消防排烟风机 | 风量≥5366m3/h,静压≥556pa,噪音≤69db,功率≤2.2kw,工作电压380v | 1 | 台 | |
2.1.5.3 | 排风机、新风机配套设施 | 含防撞型圆形螺旋按钮,反弹式加盖;镀锌风管≥300*200mm;吊杆+角铁;帆布软解;新风送/回风口;减震器;防雨百叶;电动防火阀;五金配件及辅材,施工工艺详见图纸 | 1 | 项 | |
2.1.6 | 精密空调设备 | ||||
2.1.6.1 | 精密空调 | 恒温恒湿系统,下送风,制冷量≥45.2KW,风量≥15200m3/h,加热量≥15kw,加湿量≥5kg/h;EC风机,冷媒。室外机,风量≥8000m3/h | 1 | 台 | |
2.1.6.2 | 精密空调铜管配件辅材 | 含连接铜管及保温、外机控制线、支架、加湿器给水管、机组排水管、冷媒、不锈钢接水盘等 | 1 | 项 | |
2.1.6.3 | 防水处理/围堰 | 定制尺寸≥1600×1000mm | 1 | 项 | |
2.1.7 | 其他设备 | ||||
2.1.7.1 | 网络机柜 | 1、≥42U机柜,九折柜,黑漆。封冷-前网孔门,后网孔门,机柜尺寸:≥600*1100*2000mm. | 12 | 个 | |
2.1.7.2 | 网络机柜防震底座 | L50角钢支架,抬高≥150mm,机柜尺寸:≥600*1200*150mm | 12 | 个 | |
2.1.7.3 | 配电柜防震底座 | L50角钢支架,抬高≥150mm,尺寸:≥600mm×700mm×150mm | 2 | 个 | |
2.1.7.4 | UPS主机防震底座 | L50角钢支架,抬高150mm,尺寸:1020mm×150mm×850mm | 1 | 个 | |
2.1.7.5 | 甲级防火双开门 | 甲级防火,耐火超过≥60分钟,尺寸≥2400*1500mm | 1 | 樘 | |
2.1.7.6 | 数据机房承重加固 | 1、原结构数据机房板底部位采用双向粘贴碳纤维片材的方式,提高构件的抗弯承载力; | 1 | 项 | |
2.1.7.7 | 原房间门改造/拆除 | 拆除墙面,重置门位 | 1 | 项 | |
2.2 | 电气系统 | ||||
2.2.1 | 市电总输入配电柜(S1) | 定制,含数显表,优质配件,断路器、及防浪涌保护器、分励脱扣器等。 | 1 | 套 | |
2.2.2 | 指挥大厅市电配电柜(D1) | 定制,含数显表,优质配件,断路器、及防浪涌保护器、分励脱扣器等。 | 1 | 套 | |
2.2.3 | UPS配电柜(U1) | 定制,含优质配件,断路器、及防浪涌保护器等。 | 1 | 套 | |
2.2.4 | 市电照明箱(AL) | 定制,含优质配件,断路器、空开及防浪涌保护器等。 | 1 | 套 | |
2.2.5 | 市电配电进线电缆2 | 进线电缆≥ZR-YJV4*95+1*50 | 85 | m | |
2.2.6 | 指挥大厅配电进线电缆 | 进线电缆≥ZR-YJV4*35+1*16 | 95 | m | |
2.2.7 | UPS输入输出电缆 | 输入输出电缆≥ZR-YJV4*25+1*16 | 24 | m | |
2.2.8 | 数据机房电气配线 | 含精密空调电源线ZR-RVV5*16,设备机柜电源线ZR-RVV3*6,电池-UPS主机电缆ZR-RVV3*35,电池柜电源线ZR-RVV3*6,电源线BYJ2.5,五孔插座10A,单联开关,施工工艺详见设 计图纸 | 1 | 项 | |
2.2.9 | LED平板灯 | LED灯组≤38W | 9 | 套 | |
2.2.10 | 安全出口灯 | 绿色出口灯 | 1 | 台 | |
2.2.11 | 双头应急照明灯 | 双头应急照明灯 | 1 | 台 | |
2.2.12 | 上走线网格式桥架 | ≥宽300mm,环保电镀锌/直径5.0mm/3米/根 | 34 | m | |
2.2.13 | 配套连接件 | 三通,四通处定型用,含连接件螺丝、横托、接地铜螺柱、龙门架支撑架(机柜顶部)等 | 1 | 项 | |
2.2.14 | 吊杆+横担 | 吊杆长度50mm,直径≥12mm | 1 | 套 | |
2.2.15 | 辅材 | 各种接头、螺丝、胶布等 | 1 | 项 | |
2.2.16 | 安装管材,线材费用 | 含镀锌桥架200*100mm、KBG管材、电源线、网络线等 | 1 | 套 | |
2.3 | UPS不间断电源系统 | ||||
2.3.1 | 模块化UPS机柜(≥60KVA) | 1、 采用三进三出模块化、热插拔结构系统,≥60KVA(含集中旁路),支持功率模块N+X冗余工作方式;在线式产品,支持380/400/415V,50/60Hz电网体系,输入电压范围:228Vac~478Vac;频率范围40~70HZ,提供最佳供电质量与负载保护;过载能力:110%,1小时后转旁路;125%,10分钟后转旁路;150%,1分钟后转旁路。 | 1 | 台 | |
2.3.2 | UPS功率模块 | 1、 配置容量≥60KVA,10KVA≤功率模块≤15KVA,功率模块≥4个,功率模块插入编号智能识别,支持抽届式在线热插拔操作及维护。 | 4 | 个 | |
2.3.3 |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 1、12V/150AH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满足系统兼容性及维护方便,后备≥60分钟 | 44 | 节 | |
2.3.4 | 电池架 | ≥880×1380×1290(长×宽×高) | 2 | 套 | |
2.3.5 | 设备辅材 | 电池连接线缆等 | 1 | 套 | |
2.4 | 安全防范系统 | ||||
2.4.1 | 网络半球摄像机 | 1、≥400万日夜全彩半球摄像机 | 6 | 台 | |
2.4.2 | 网络硬盘录像机 | ≥8路网络IPC接入,≥2盘位 | 2 | 台 | |
2.4.3 | 监控级硬盘 | ≥4TB/64MB(6Gb/秒 NCQ)/5900RPM | 2 | 块 | |
2.4.4 | 互联网高清摄像机 | 1、≥400万( 1920×1080 )红外夜视距离:≥30m | 1 | 个 | |
2.4.5 | 电梯专用半球摄像机 | ≥400万像素,电梯专用半球,焦距≤2.8mm,符合IP66级防尘防水设 计,可靠性高,ICR红外滤片式自动切换,实现真正的日夜监控 | 1 | 台 | |
2.4.6 | 无线网桥 | 无线网桥,2.4G传输,点对点定向 | 1 | 对 | |
2.4.7 | 人脸识别一体机 | 1、设备外观:采用≥7英寸LCD触摸显示屏,200万像素双目摄像头,面部识别距离大于2m,支持照片视频防假; | 2 | 套 | |
2.4.8 | 门控安全模块 | 1、通讯方式:RS485与门禁一体机通讯; | 2 | 套 | |
2.4.9 | 开关电源 | 1、输入电压:100-240VAC; | 1 | 套 | |
2.4.10 | 开门按钮 | 含2个出门按钮,3把电插锁、3套磁力锁支架 | 1 | 项 | |
2.4.11 | 入侵报警系统 | 含1台≥8防区防盗报警控制器,报警键盘,蓄电池,声光警号,1个红外双鉴探测器 | 1 | 套 | |
2.4.12 | 安装线材费用 | 电源线、网络线等 | 1 | 套 | |
2.4.13 | 安装辅材费用 | 管材、辅材等 | 1 | 套 | |
2.5 | 场地环境监控系统 | ||||
2.5.1 | 监控系统平台 | 1、操作员管理功能 | 1 | 套 | |
2.5.2 | 动环监控一体机 | 1、CPU采用ARM CPU; | 1 | 套 | |
2.5.3 | 智能温湿度传感器 | 1、电源输入:DC12V | 5 | 套 | 大厅三个点位 |
2.5.4 | 智能烟感传感器 | 1、工作电压: DC9V-16V | 5 | 套 | 大厅三个点位 |
2.5.5 | 定位漏水报警控制器 | 1、通信端口 RS485 | 1 | 台 | |
2.5.6 | 5米测漏感应绳 | 工作电压:DC 12 V;灵敏度:1、2、3档可调;感应绳:5M;输出方式:常开/常闭可选 | 1 | 根 | |
2.5.7 | 短信模块 | 4G,全网通,支持支持移动/联通/电信(4G 3G 2G) | 1 | 套 | |
2.5.8 | 告警管理软件 | 短信发送告警,需提供SIM卡 | 1 | 套 | |
2.5.9 | 人脸识别一体机 | 1、设备外观:采用≥7英寸LCD触摸显示屏,200万像素双目摄像头,面部识别距离大于2m,支持照片视频防假; | 1 | 套 | |
2.5.10 | 门控安全模块 | 1、通讯方式:RS485与门禁一体机通讯; | 1 | 套 | |
2.5.11 | 声光报警器 | 壁挂式,额定电压12VDC,额定电流≤300mA,声压≥108±3dB | 1 | 个 | |
2.5.12 | 配套线缆 | 定制 | 1 | 项 | |
2.6 | 消防系统 | ||||
2.6.1 | 柜式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装置(单瓶组) | 1、≥90L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 1 | 套 | |
2.6.2 | 自动泄压装置 | 动作压力:≤1100,精度:±50pa | 1 | 台 | |
2.6.3 | 火灾报警控制器 | 1、采用≥4.3英寸液晶屏(LCD),分辨率480×282; | 1 | 台 | |
2.6.4 | 气体灭火控制器 | 采用≥4.3英寸液晶屏(LCD),并且有独立的电磁阀输出端口; | 1 | 台 | |
2.6.5 | 感烟火灾探测器(含底座) | 1、工作电压:DC 24V 脉动电压; | 6 | 个 | |
2.6.6 | 感温火灾探测器(含底座) | 1、工作电压:DC 24V 脉动电压; | 6 | 个 | |
2.6.7 | 声光报警器 | 1、报警电流:≤120mA @DC24V; | 2 | 个 | |
2.6.8 | 紧急启/停按钮 | 1、触点容量:0.05A/12VDC; | 1 | 个 | |
2.6.9 | 气体释放警报器 | 1、编码类型:编码型; | 1 | 个 | |
2.6.10 | 输入输出模块 | 1、工作指示:状态指示灯,巡检时闪烁,动作时常亮; | 3 | 个 | |
2.6.11 | 数据机房排气风机 | 风量≥500m3/h,静压≥256pa,噪音≤40db,功率≤0.45kw | 1 | 台 | |
3 | 指挥中心场地基础升级 | ||||
3.1 | 指挥中心操控台 | ||||
3.1.1 | 研讨席 | 面采用防火板材、内部框架采用铝型材结构,≥30mm*30mm铝型材结构,内部设置走线槽,强弱电分离。 | 12 | 米 | |
3.1.2 | 调度操作台 | 1、结构:操作台采用模块化拼装结构,竖向框架与横向横梁连接,形成一个整体牢固的连接体。台板、侧板、后屏风、前后门、键盘托等其他辅助件固定在主体框架上。 | 17 | 米 | |
3.1.3 | 操作条桌 | 采用≥0.8mm胡桃木皮贴面,无节疤、腐朽、虫眼变色等缺陷,实木皮封边, 25mm及18mm厚优质高密度板,刚性强不易弯曲变形,环保要求达到国家标准.采用先进“五底三面”八道封闭亚光漆面工艺,优质环保油漆,专业家具五金配件. | 23 | 米 | |
3.1.4 | 操作椅1 | 1、面料:采用优质西皮饰面。 | 16 | 把 | |
3.1.5 | 操作椅2 | 1.椅板:采用≥9层夹板热压成型,成型板材≥12mm,板材承受压力≥300KG,经防腐、防虫化学处理; | 14 | 把 | |
3.1.6 | 操作椅3 | 1、椅 板:采用≥1.5mm夹板≥9层垫压成型,成型板材≥12MM,板材承受压力≥300KG,经防腐、防虫化学处理。 | 30 | 把 | |
3.2 | 指挥大厅场地升级 | ||||
3.2.1 | 1F拆除工程 | 拆除隔墙、拆除原有吊顶、拆除加装电梯连廊24墙、拆除木门、拆除窗户、地面找平拆除、装修垃圾外运等,施工工艺详见施工图纸 | 1 | 项 | |
3.2.2 | 1F地面升级 | 含黑白根门槛石、800*800云石灰防滑砖、仿黑白根大理石瓷砖线条、仿雅士白大理石瓷砖线条,施工工艺详见施工图纸 | 1 | 项 | |
3.2.3 | 1F立面升级 | 地弹簧门2扇、单开实木门1扇、新做铝合金窗户、仿大理石砖、电梯口黑钛不锈钢、黑钛不锈钢装饰、踢脚线、灰色大理石、雅士白大理石、新砌200厚加气砖墙,施工工艺详见施工图纸 | 1 | 项 | |
3.2.4 | 1F吊顶升级 | 含灯膜、灯膜打底、石膏板造型、吊顶叠级、黑钛不锈钢槽、黑钛不锈钢饰面、筒灯、油漆腻子打底、油漆喷涂,施工工艺详见施工图纸 | 1 | 项 | |
3.2.5 | 4F指挥大厅拆除 | 拆除原有200砖质隔墙、拆除原有木门、拆除原有铝合金窗户、拆除原有地台、铲原墙面白灰、开电梯口等,施工工艺详见施工图纸 | 1 | 项 | |
3.2.6 | 4F指挥大厅地面升级 | 静电地板地面找平、大理石门槛石,施工工艺详见施工图纸 | 1 | 项 | |
3.2.7 | 4F指挥大厅立面升级 | 木龙骨、阻燃板墙面吸音板打底、吸音板隔音层、生态木吸音板饰面、吸音板不锈钢收边、电梯口不锈钢打底、电梯口包套、电梯口顶面饰面、100MM不锈钢地脚线、新做铝合金窗户、新做双开实木门、窗台压顶石、新砌砖质隔墙、原墙面涂料、原窗封堵、原窗封堵等,施工工艺详见施工图纸 | 1 | 项 | |
3.2.8 | 4F指挥大厅吊顶升级 | 灯膜打底、灯膜、石膏板弧形吊顶、600*600铝扣板吊顶、窗帘盒、灯槽、灯带、排气扇、检修口、开空调风口、筒灯、油漆腻子打底、油漆喷涂等,施工工艺详见施工图纸 | 1 | 项 | |
3.2.9 | 4F指挥大厅电气系统 | 含阻燃强电及预埋、开关面板等,施工工艺详见施工图纸 | 1 | 项 | |
3.2.10 | 3F电梯口门洞 | 电梯口包套、电梯口顶面饰面、含高空脚手架费用,施工工艺详见施工图纸 | 1 | 项 | |
3.2.11 | 5F天台防水升级 | 拆除原有水泥板、拆除原有卷材、新作保温层、地面一次找平、新做卷材防水、地面二次找平.开缝等,施工工艺详见施工图纸 | 1 | 项 | |
3.2.12 | 配套基础设施升级 | 含垃圾清运、电动窗帘1项、电动窗帘电机5台、装修材料搬运等,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落地箱+2*4KG)4组,安全出口指示灯*2,消防应急双头灯,施工工艺详见施工图纸 | 1 | 项 | |
3.2.13 | LED大屏后侧幕墙加固重塑及封堵 | 窗户加固及封堵,空调墙顶面风口 | 1 | 项 | |
3.3 | 综合布线系统及办公设备 | ||||
3.3.1 | 75寸触摸一体屏 | ≥75寸,触摸一体机 | 1 | 台 | |
3.3.2 | 落地安装支架 | 落地安装,可移动式 | 1 | 套 | |
3.3.3 | 操作电脑 | I7,≥1T硬盘,≥8G内存,≥2G显卡,≥24寸液晶显示器 | 14 | 台 | |
3.3.4 | 打印机 | 最大篇幅A3,打印速度≥30ppm,一次进稿,双面扫描,支持U盘打印,支持WIFI直连,≥9英寸触控操作面板, | 1 | 台 | |
3.3.5 | 六类4对非屏蔽双绞线 | 六类非屏蔽 | 24 | 箱 | |
3.3.6 | 综合布线桌面区设备 | 含双孔面板120个、六类非屏蔽信息模块240个(办公、墙面预留)、2米6类跳线200条,1U理线架15个 | 1 | 项 | |
3.3.7 | 六类24口非屏蔽配线架 | 六类24口非屏蔽配线架 | 24 | 个 | |
3.3.8 | 指挥中心综合布线安装管材 | 安装管材 破槽 线槽 桥架等 | 1 | 项 | |
3.3.9 | 指挥中心综合布线安装辅材 | 安装辅材 | 1 | 项 | |
3.4 | 中央空调系统 | ||||
3.4.1 | 风管式内机 | 制冷量:≥14.0KW,制热量:≥16.0KW,额定功率:≤0.355KW;风量:≥1800m3/h 机外静压:≥100Pa 电源:220V ; | 4 | 台 | |
3.4.2 | 一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 | 制冷量:2.2KW,制热量:2.6KW,额定功率:0.04KW,风量:500m3/h,最低噪音:30dB(A) | 1 | 台 | |
3.4.3 | 全直流变频室外机 | 制冷量:≥56KW,制热量:≥63KW,制冷消耗功率:≥16.67KW, 制热功率:≥15.42KW,风量:≥16000m3/h,噪音:≤62dB(A) | 1 | 台 | |
3.4.4 | 线控器 | 配套线控器 | 5 | 个 | |
3.4.5 | 2P挂式空调 | ≥2P挂式 | 1 | 台 | 一楼电梯厅用 |
3.4.6 | 空调安装铜管 | 安装铜管 | 1 | 项 | |
3.4.7 | 安装线材费用 | 含电源线、信号线 | 1 | 项 | |
3.4.8 | 安装辅材费用 | 支架、辅材、排插、线槽等 | 1 | 项 | |
3.5 | 指挥中心防雷及接地网改造工程 | ||||
3.5.1 | 电源电涌保护器(一级) | 一级电源电涌保护器(SPD); | 1 | 套 | |
3.5.2 | 防雷后备保护器(一级) | SPD后备保护器(SCB): | 1 | 套 | |
3.5.3 | 电源电涌保护器(二级) | 二级电源电涌保护器(SPD): | 1 | 套 | |
3.5.4 | 防雷后备保护器(二级) | SPD后备保护器(SCB): | 1 | 套 | |
3.5.5 | 电源电涌保护器(三级) | 三级电源电涌保护器(SPD): | 1 | 套 | |
3.5.6 | 防雷后备保护器(三级) | SPD后备保护器(SCB): | 1 | 套 | |
3.5.7 | 雷击计数器 | 雷击计数,计数0-99次 | 1 | 套 | |
3.5.8 | 指挥中心接地系统 | 1、等电位汇流排:≥300*50*5mm | 1 | 项 | |
3.5.9 | 室外接地网改造工程 | 含电铸铜覆钢接地棒、接地棒黄铜连接器、接地棒钢制钻头、接地棒钢制驱动头、热熔焊模具Ф120/20 T字接、热熔焊剂250#、热熔焊模夹、降阻剂、孔径90-140深井30米、以及地面修复等 | 1 | 项 |
至少要提供三年(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的免费保修服务和免费运维服务,保障系统7×24小时稳定可靠运行。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虎溪路10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80天内完成交货。说明:采购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后通过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合格才算完成交货,若超出交付时间交货,中标人应按每天5000元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70 | 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经初步验收合格、财政款项拨付到位后,采购单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
2 | 25 | 项目试运行结束,经正式验收合格、财政款项拨付到位后,采购单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
3 | 5 | 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财政款项拨付到位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
8.货物的运输、交货
8.1中标供 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将货物免 费运至合同中规定的现场,并经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8.2中标供 应商必须注明供货设备的品 牌、产地、型号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所有设备应该保证使用安全、可靠。
8.3中标供 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品合格证。必须全新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所有产品须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符合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9.售 后服务要求
9.1安装调试及培训
中标供 应商负责送货上门,并负责搬运、安装、调试及培训;中标供 应商必须在本项目评估验收合格半年内免 费培训采购人至少3名人员,使之掌握使用、维护、保养技术,验收合格后当年内需常驻1名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支持。
9.2售 后服务
9.2.1、本次采购的全部产品(含软件)要求三年免 费保修(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免 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 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供 应商负责包修、包换。中标供 应商在免 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 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如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10天内无法修复,中标供 应商无条件换货。免 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供 应商应负责对货物进行一次免 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货物正常运行。
9.2.2、免 费保修期内所有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供 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故障电话通知后15分钟内电话响应,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免 费维修,12小时内排除故障,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采购人设备的正常运行。质保期后,中标供 应商应提供或安排维护机构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能在采购人提出问题后3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1天内派人到现场进行设备故障的维修。投标人应有完善的售后保证体系,并设立维修服务机构,得以完成上述维保任务。中标供 应商两次无法满足售 后服务规定的,采购人有权在剩余尾款中扣除项目总金额的1%,作为技术服务违约金。
9.2.3、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供 应商仍应负责对货物提供上门终身维护,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仅收取人工费。
9.2.4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 后服务承诺。
9.3验收标准及方法
9.3.1验收标准
9.3.1.1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供 应商无条件免 费重新更换。中标供 应商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9.3.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中标供 应商出厂检验、到货验收、试运行和最终验收四个阶段。
9.3.2出厂检验
中标供 应商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验收,应按仪器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产品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采购人指 定的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以及原装品 牌设备的证明资料或文件。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9.3.3到货验收
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中标供 应商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对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中标供 应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9.3.4试运行
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中标供 应商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设备转入为期一周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中标供 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和中标供 应商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9.3.5最终验收
设备试运行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中标供 应商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供 应商应无条件免 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0.技术资料
货物交货的同时,中标供 应商应随货物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以下技术资料:
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产品验收标准;
技术说明书;
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专 利证书(若有);
保修手册等有关资料;
11.专用工具
中标供 应商应将设备的所有配件、随机工具等随设备交付给采购人。
12、知识产权
中标供 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中标供 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时不受任何专 利或版权等方面的侵权困扰,如出现类似纠纷,中标供 应商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单位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13.违约责任
13.1因中标供 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供 应商违约,中标供 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3.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供 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供 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 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3.3因中标供 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供 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3.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供 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供 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4.其它要求
本招标文件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