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闽江学院海洋研究院实验室平台建设第四批二期设备购置项目

 

           备案编号:A-203-GK-202008-B0446-IDN

 

           招标编号:[350100]FZCZZB[GK]2020005-1
                   

 

 

 

 

                                                           采购人: 闽江学院

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闽江学院海洋研究院实验室平台建设第四批二期设备购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203-GK-202008-B0446-IDN

2、招标编号:[350100]FZCZZB[GK]2020005-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品目号2品目号3,合同包3品目号2品目号3品目号5品目号7、合同包4品目号4品目号5、合同包6)。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3、4、5、6),按照最新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3、4、5、6),按照最新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3、4、5、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3、4、5、6)。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2、3、4、5、6)。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2、3、4、5、6),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无

包:2
         无
包:3
         无
包:4
         无
包:5
         无
包:6
         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闽江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联系方法:059183760473

13、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村斗池路1#楼第三层第四层

联系方法:059183738636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实验室超纯水系统 1(台) 125,000.0000
1-2 台式高速离心机 6(台) 156,000.0000
1-3 高速冷冻离心机 2(台) 102,000.0000
1-4 高速冷冻离心机 1(台) 116,500.0000
499500 9990
2
2-1 负80度超低温冰箱 2(台) 94,000.0000
2-2 超声波细胞破碎仪 1(台) 41,000.0000
2-3 化学发光成像系统 1(台) 225,000.0000
2-4 基因扩增仪 4(台) 92,000.0000
2-5 金属浴 5(台) 16,500.0000
468500 9370
3
3-1 组织破碎仪 1(台) 48,000.0000
3-2 转印系统 2(套) 78,400.0000
3-3 半干转印系统 1(台) 16,000.0000
3-4 凝胶成像系统 1(台) 40,000.0000
3-5 移液器(枪) 10(套) 96,000.0000
3-6 光照培养箱 2(台) 27,000.0000
3-7 凝胶扫描仪 1(台) 105,000.0000
410400 8208
4
4-1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锅(50L) 1(台) 19,800.0000
4-2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锅(80L) 1(台) 24,800.0000
4-3 超净工作台 4(台) 44,000.0000
4-4 全自动高压灭菌器 1(台) 80,000.0000
4-5 超微量核酸定量仪 1(台) 158,500.0000
4-6 控温摇床 4(台) 80,000.0000
4-7 植物栽培架和LED专用高光强植物灯 6(套) 62,700.0000
469800 9396
5
5-1 微数据中心及配套设备一批 1(批) 298,210.0000
298210 5964
6
6-1 荧光分光光度计 1(套) 250,000.0000
250000 5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正本、副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副本、报价部分正本、报价部分副本、技术商务部分正本、技术商务部分副本(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与报价有关的内容)分开装袋密封,电子文本单独密封递交,CA锁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未按规定密封,不予受理投标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3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4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5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6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3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4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5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6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招标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402 2251 0960 0006 58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路支行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 理服务费。招标代 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a、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a1保证金验核阶段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 a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 b电子响应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b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b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b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无

包:2
         无
包:3
         无
包:4
         无
包:5
         无
包:6
         无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包:2
         无
包:3
         无
包:4
         无
包:5
         无
包:6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 (一)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二)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无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进行胶装、密封、标记的; (2) 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未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文件中; (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 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9) 投标人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11)投标人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款支付方式; (12)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13)产品未经过进口产品论证,而投标人以进口产品投标; (14)属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未提供证书的,及投标人所投产品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未提供证书的; (15)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17)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包含复印件)须清晰、完整、有效,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若出现模糊不清其提供的证明文件将不予认定。不予认定的证明文件涉及资格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技术商务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商务符合性
明细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技术商务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2
包一般情形
明细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 (一)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二)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无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进行胶装、密封、标记的; (2) 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未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文件中; (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 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9) 投标人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11)投标人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款支付方式; (12)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13)产品未经过进口产品论证,而投标人以进口产品投标; (14)属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未提供证书的,及投标人所投产品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未提供证书的; (15)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17)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包含复印件)须清晰、完整、有效,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若出现模糊不清其提供的证明文件将不予认定。不予认定的证明文件涉及资格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技术商务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商务符合性
明细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技术商务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3
包一般情形
明细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 (一)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二)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无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进行胶装、密封、标记的; (2) 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未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文件中; (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 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9) 投标人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11)投标人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款支付方式; (12)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13)产品未经过进口产品论证,而投标人以进口产品投标; (14)属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未提供证书的,及投标人所投产品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未提供证书的; (15)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17)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包含复印件)须清晰、完整、有效,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若出现模糊不清其提供的证明文件将不予认定。不予认定的证明文件涉及资格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技术商务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商务符合性
明细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技术商务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4
包一般情形
明细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 (一)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二)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无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进行胶装、密封、标记的; (2) 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未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文件中; (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 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9) 投标人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11)投标人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款支付方式; (12)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13)产品未经过进口产品论证,而投标人以进口产品投标; (14)属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未提供证书的,及投标人所投产品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未提供证书的; (15)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17)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包含复印件)须清晰、完整、有效,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若出现模糊不清其提供的证明文件将不予认定。不予认定的证明文件涉及资格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技术商务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商务符合性
明细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技术商务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5
包一般情形
明细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 (一)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二)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无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进行胶装、密封、标记的; (2) 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未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文件中; (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 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9) 投标人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11)投标人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款支付方式; (12)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13)产品未经过进口产品论证,而投标人以进口产品投标; (14)属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未提供证书的,及投标人所投产品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未提供证书的; (15)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17)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包含复印件)须清晰、完整、有效,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若出现模糊不清其提供的证明文件将不予认定。不予认定的证明文件涉及资格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技术商务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商务符合性
明细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技术商务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6
包一般情形
明细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 (一)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二)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无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进行胶装、密封、标记的; (2) 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未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文件中; (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 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9) 投标人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11)投标人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款支付方式; (12)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13)产品未经过进口产品论证,而投标人以进口产品投标; (14)属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未提供证书的,及投标人所投产品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未提供证书的; (15)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17)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包含复印件)须清晰、完整、有效,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若出现模糊不清其提供的证明文件将不予认定。不予认定的证明文件涉及资格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技术商务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商务符合性
明细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技术商务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合同包6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4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②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时间须为上一年度或本年度。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执行)。 ③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供应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且列明所属行业,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中“各行业划分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A、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B、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④若同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矛盾,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4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技术参数、技术性能和功能响应情况 36 根据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项内容逐项响应情况,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6分。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不带“▲”号的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3、产品的佐证材料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说明材料、彩页资料等,由评委进行评议,能充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3分;仅能部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分;不能佐证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产品质量与可靠性 2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运行可靠性、质量检测报告、管理维护的方便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产品质量性能好与可靠性强的得2分,产品质量性能较好与可靠性较强的得1分,产品质量与可靠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产品备品备件情况 3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备品备件的合理性、齐全性,由评委进行评议,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内容详细完整,编制清晰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编制清晰的得2分,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但出现少量内容有缺漏、表达不清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细微偏差情况 1 根据招标文件细微偏差情形的内容,由评委进行评议,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存在细微偏差的,得1分;认定有细微偏差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所完成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过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采购合同文本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
2、培训计划 2 根据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现场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内容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培训计划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培训计划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针对性较好的得1分,培训计划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服务 3 (1)根据投标人对其售后服务的专业性、可能性、快捷性及维修响应时间、维修方式、备品备件、质保期后维修服务的项目及费用承诺,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3分,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针对性较好的得2分,方案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
2 (2)根据投标人所承诺的质保期,在响应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的加1分,满分2分。未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4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②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时间须为上一年度或本年度。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执行)。 ③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供应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且列明所属行业,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中“各行业划分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A、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B、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④若同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矛盾,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4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技术参数、技术性能和功能响应情况 36 根据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项内容逐项响应情况,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6分。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不带“▲”号的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2、投标产品备品备件情况 3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备品备件的合理性、齐全性,由评委进行评议,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内容详细完整,编制清晰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编制清晰的得2分,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但出现少量内容有缺漏、表达不清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产品的佐证材料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说明材料、彩页资料等,由评委进行评议,能充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3分;仅能部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分;不能佐证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产品质量与可靠性 2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运行可靠性、质量检测报告、管理维护的方便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产品质量性能好与可靠性强的得2分,产品质量性能较好与可靠性较强的得1分,产品质量与可靠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细微偏差情况 1 根据招标文件细微偏差情形的内容,由评委进行评议,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存在细微偏差的,得1分;认定有细微偏差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业绩2、培训计划 3 根据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所完成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过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采购合同文本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
2、培训计划 2 根据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现场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内容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培训计划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培训计划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针对性较好的得1分,培训计划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服务 3 (1)根据投标人对其售后服务的专业性、可能性、快捷性及维修响应时间、维修方式、备品备件、质保期后维修服务的项目及费用承诺,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3分,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针对性较好的得2分,方案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
2 (2)根据投标人所承诺的质保期,在响应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的加1分,满分2分。未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3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4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②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时间须为上一年度或本年度。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执行)。 ③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供应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且列明所属行业,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中“各行业划分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A、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B、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④若同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矛盾,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4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技术参数、技术性能和功能响应情况 36 根据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项内容逐项响应情况,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6分。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不带“▲”号的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2、投标产品备品备件情况 3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备品备件的合理性、齐全性,由评委进行评议,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内容详细完整,编制清晰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编制清晰的得2分,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但出现少量内容有缺漏、表达不清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产品的佐证材料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说明材料、彩页资料等,由评委进行评议,能充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3分;仅能部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分;不能佐证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产品质量与可靠性 2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运行可靠性、质量检测报告、管理维护的方便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产品质量性能好与可靠性强的得2分,产品质量性能较好与可靠性较强的得1分,产品质量与可靠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细微偏差情况 1 根据招标文件细微偏差情形的内容,由评委进行评议,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存在细微偏差的,得1分;认定有细微偏差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所完成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过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采购合同文本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
2、培训计划 2 根据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现场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内容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培训计划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培训计划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针对性较好的得1分,培训计划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服务 3 (1)根据投标人对其售后服务的专业性、可能性、快捷性及维修响应时间、维修方式、备品备件、质保期后维修服务的项目及费用承诺,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3分,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针对性较好的得2分,方案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
2 (2)根据投标人所承诺的质保期,在响应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的加1分,满分2分。未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4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4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②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时间须为上一年度或本年度。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执行)。 ③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供应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且列明所属行业,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中“各行业划分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A、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B、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④若同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矛盾,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4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技术参数、技术性能和功能响应情况 36 根据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项内容逐项响应情况,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6分。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不带“▲”号的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2、投标产品备品备件情况 3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备品备件的合理性、齐全性,由评委进行评议,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内容详细完整,编制清晰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编制清晰的得2分,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但出现少量内容有缺漏、表达不清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产品的佐证材料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说明材料、彩页资料等,由评委进行评议,能充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3分;仅能部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分;不能佐证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产品质量与可靠性 2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运行可靠性、质量检测报告、管理维护的方便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产品质量性能好与可靠性强的得2分,产品质量性能较好与可靠性较强的得1分,产品质量与可靠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细微偏差情况 1 根据招标文件细微偏差情形的内容,由评委进行评议,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存在细微偏差的,得1分;认定有细微偏差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所完成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过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采购合同文本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
2、培训计划 2 根据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现场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内容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培训计划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培训计划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针对性较好的得1分,培训计划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服务 3 (1)根据投标人对其售后服务的专业性、可能性、快捷性及维修响应时间、维修方式、备品备件、质保期后维修服务的项目及费用承诺,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3分,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针对性较好的得2分,方案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
2 (2)根据投标人所承诺的质保期,在响应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的加1分,满分2分。未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5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4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②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时间须为上一年度或本年度。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执行)。 ③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供应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且列明所属行业,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中“各行业划分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A、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B、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④若同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矛盾,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4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技术参数、技术性能和功能响应情况 36 根据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项内容逐项响应情况,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6分。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不带“▲”号的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2、投标产品备品备件情况 3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备品备件的合理性、齐全性,由评委进行评议,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内容详细完整,编制清晰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编制清晰的得2分,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但出现少量内容有缺漏、表达不清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产品的佐证材料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说明材料、彩页资料等,由评委进行评议,能充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3分;仅能部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分;不能佐证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产品质量与可靠性 2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运行可靠性、质量检测报告、管理维护的方便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产品质量性能好与可靠性强的得2分,产品质量性能较好与可靠性较强的得1分,产品质量与可靠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细微偏差情况 1 根据招标文件细微偏差情形的内容,由评委进行评议,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存在细微偏差的,得1分;认定有细微偏差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所完成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过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采购合同文本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
2、培训计划 2 根据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现场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内容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培训计划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培训计划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针对性较好的得1分,培训计划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服务 3 (1)根据投标人对其售后服务的专业性、可能性、快捷性及维修响应时间、维修方式、备品备件、质保期后维修服务的项目及费用承诺,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3分,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针对性较好的得2分,方案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
2 (2)根据投标人所承诺的质保期,在响应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的加1分,满分2分。未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6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4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②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时间须为上一年度或本年度。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执行)。 ③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供应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且列明所属行业,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中“各行业划分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A、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B、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④若同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矛盾,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4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技术参数、技术性能和功能响应情况 36 根据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项内容逐项响应情况,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6分。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不带“▲”号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2、投标产品备品备件情况 3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备品备件的合理性、齐全性,由评委进行评议,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内容详细完整,编制清晰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内容基本完整,编制清晰的得2分,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但出现少量内容有缺漏、表达不清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产品的佐证材料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说明材料、彩页资料等,由评委进行评议,能充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3分;仅能部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分;不能佐证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产品质量与可靠性 2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运行可靠性、质量检测报告、管理维护的方便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产品质量性能好与可靠性强的得2分,产品质量性能较好与可靠性较强的得1分,产品质量与可靠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细微偏差情况 1 根据招标文件细微偏差情形的内容,由评委进行评议,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存在细微偏差的,得1分;认定有细微偏差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所完成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过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采购合同文本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
2、培训计划 2 根据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现场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内容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培训计划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2分,培训计划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针对性较好的得1.5分,培训计划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售后服务 3 根据投标人对其售后服务的专业性、可能性、快捷性及维修响应时间、维修方式、备品备件、质保期后维修服务的项目及费用承诺,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的得3分,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针对性较好的得2分,方案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
4、质保期 2 根据投标人所承诺的质保期,在响应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的加1分,满分2分。未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投标设备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设备。要求所投货物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等特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数量和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价比的设备来投标。

2、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术规格在内的所有细则。

3、本项目核心产品:合同包1:实验室超纯水系统;合同包2:化学发光成像系统;合同包3:凝胶扫描仪;合同包4:超微量核酸定量仪。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合同包1

1-1实验室超纯水系统 (一台)

1、该系统为纯水及超纯水一体化机,以自来水为进水,包括预处理柱、反渗透膜柱、水箱、超纯水柱及过滤器组成;

2、系统产水水质

2.1 纯水:离子截留率:97%-98%,有机物截留率:>99%(200分子量),微生物截流率:>99%

2.2 流速:≥16L/hour,可24小时不间断制水;

2.3 超纯水电阻率:≥18.2 MΩ.cm@25℃,总有机碳(TOC)1-5ppb

2.4 流速:≥2L/min

2.5 RNA<1pg/mlDNA<5pg/ml(提供官方彩页给予证明);

3、配置60升液位控制PE水箱,圆锥形底部无死角设 计,配空气过滤器;

4、水质监控:系统拥有四组以上电阻率检测器;

5、系统软件

5.1 嵌入式软件系统:可远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5.2 数据完整性:系统提供的数据需采用XML格式,与所有的实验室数据管理方案兼容;

5.3 审核追踪:通过网络浏览器,可精确查找所需记录;

6、可升级超痕量分析单元产水水质:

6.1 K39离子< 20pptAl, Ge, Li, Sc离子< 10ppt;其它阳离子<1ppt

6.2 水质关注元素Rb, U, As, Hg, Ba, Ce,Ga, Cs, Co ≤0.1ppt

7、配置要求:主机一台、反渗透预处理柱一个、清洗药片一盒、60L水箱自动液位水箱一个、空气过滤器一个、超纯化柱一个,终端过滤器一个,预处理系统一套;

1-2 台式高速离心机  六台)

1、最大相对离心力(rcf):≥21,330×g≥15,060 rpm);

2、最大支持10×5 mL 固定角转子;

3、离心时间:10 s9 h 59 min,可连续离心;

4、加速时间(零至最高转速):≤15 s

5、减速时间(最高转速至零):≤15 s

6、噪音<51dB

7、加速和减速功能:≥10档加速/减速;

8、气密性转子,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测试并认证,需符合IEC 1010-2-020 annex AA标准;

9、需有瞬时离心功能;

10、离心结束后,离心机盖需自动开启;

11、需能提供旋钮式和按键式供选择;

1-3 高速冷冻离心机 (二台)

1、标准气密型24×1.5/2.0ml角转子,最大转速≥15,000rpm,最大离心力≥21,130g

2、加速至最高转速的时间≤15秒;

3、从最高转速减速的时间≤16秒;

4、具备软刹车功能,防止样品重悬;

5、需能提供旋钮式和按键式供选择;

6、需有单独的瞬时离心按键,按住即可实现快速、便捷地离心;

7、定速计时功能,当离心机达到设定速度时才开始倒数计时;

8、转子和适配器需可以整体高压灭菌;

9、需配有气密性金属转子,转子的气密性经第三方测试并认证;

10、离心机具备快速制冷功能,从21℃降温至4≤8分钟;

1-4 高速冷冻离心机 (一台)

1、最高转速≥14,000rpm,相对离心力≥20,913×g

2、需符合IEC 1010-2-020安全标准,保证离心操作高度安全,适用于P3实验室;

3、运行4*750ml水平转子,噪音≤56分贝;

4、所有的转子和附件均可高压灭菌(121℃,20分钟)

5≥10启动刹车档可选,保护敏感样品;

6、转速(rpm)、相对离心力(rcf)和半径修正值可由用户输入,离心过程中可改变参数值;

7、定速计时功能,当离心机达到设定速度时才开始倒数计时,从而提高了不同离心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可比性;

8、需有单独的瞬时离心按键,按住即可快速离心;

9、需具有自动识别转子功能,防止超速离心;

10、待机制冷功能,确保离心前后甚至是最高转速时,维持低温状态,保护样品安全;

11★开盖高度≤29cm,方便装载或者拿取样品;

合同包2

2-1 80度超低温冰箱 (二台)

1、有效容积:≥528L,立式;

2、配备≥7英寸电容触控屏控制系统;

3、温度控制:-40℃~-86℃;

4、内胆材料:镀锌板喷涂,抗腐蚀;

5、保温材料:采用高性能VIP真空绝热材料;

6、具有完善的声光报警系统(高低温、开门、电压异常、传感器故障、断电报警、冷凝器散热差、系统故障等);

7、需配有大面积翅片式冷凝器,翅片间距≤2mm,散热面积大,效果好;

8、配有USB模块,可同步记录箱内实际温度、设定温度、高低温报警温度、输入电压、环境温度等数据10年以上;

925℃环温时,降温速度≤6小时;

10、可存储2英寸标准冻存盒≥400个,2ml标准冻存管40000支;

11、需具有国家CQC节能认证和环保认证;

2-2 超声波细胞破碎仪 (一台)

1、数字式显示功率,自动调频,微处理器控制;

2、净输出功率/频率:130W/20KHz

3、定时装置:1秒到10小时;

4、脉冲激发装置:脉冲激发装置1-59秒可调;

5、配置:主机1台,6mm节级探头1个,2mm节级探头1个,隔音箱1个;

2-3化学发光成像系统 (一台)

1、一体化仪器设 计:自动化仪器,内置全高清≥13.3英寸触摸屏电脑,可连接蓝牙,wifi和以太网;可远程登录;可选外接电脑控制;

2、强制冷CCD≥600万像素的CCD相机(分辨率≥2688×2200),无插值,-50℃,≤2min可完成深度制冷;

3、像素合并:支持1x1,2x2,3x3,4x4,6x68x8,可进行弱信号的检测;

4、滤光片控制:需配有≥7位滤光片电动转盘,标配≥1位滤光片;

5★需配有双紫外光源,302nm365nm,光源寿命≥30000小时,具有一键免染功能;需配有RGB混合白光光源,可以拍摄彩色图像,如彩色Marker;需配有蓝光LED光源:用于激发SYBR GreenSYBR Safe等同类安全染料;

6、双载物台设 计:需具有高低两个载物台,近光程载物台增加样品检测灵敏度;

2-4 基因扩增仪 (四台)

1、样品槽:96×0.2ml

2、温度范围:0~105℃;

3、热盖温度:30~ 110℃;

4、升降温速率:最高可达到≥5/sec

5、温度准确性:≤±0.1/55℃;

6、温度均一性:≤±0.3/55℃;

7、温度梯度设定范围:30℃~105℃;

8、温度梯度跨度范围:1℃~42℃;

9、噪音低于60分贝;

10、具有高亮度LED呼吸灯显示仪器工作状态;

2-5金属浴 (五台)

1、温度设定范围:5-105℃;

2、温度控制范围:室温+5-105℃;

3、升温时间:≤15 min (从室温*升至105)

4、程序设置:五段程控;

合同包3

3-1组织破碎仪 (一台)

1、低温研磨功能&研磨平台数:适配器及研磨罐可浸入液氮样品温度可达-196℃,2个平台;

2、样品处理量:242.0 ml 样品管、250 ml 研磨罐;

3、参数显示方式:LCD显示;

4、振动频率设置:100~1800/分钟,连续可调;

5、粉碎时间设定:1~9959秒;

6、编程功能:最多可连续设置8段不同震动频率、研磨时间;

7、典型粉碎时间:2 min

8、最大进样尺寸: 8 mm2.0 ml 样品管);

9、平均破碎粒度:约5 μm

10、研磨种类:干磨、湿磨、冻存管、低温研磨;

11、翻盖开关:开盖自动停机;

12、驱动:无碳刷免维护电机,寿命更长;

13、主机身材质:全金属机身;

14、专 利冷冻适配器,可耐受-196℃超低温持续提供低温研磨环境,保证样本生物活性。

15、预设程序式研磨程序,无需复杂优化,根据样本类型一键调用即可;采用层层递进连续程序式研磨,解决了高硬度、高纤维性、高韧性等难研磨样本,研磨更彻底充分,提高目标物质得率,降低耗材损耗率。

3-2转印系统 (两套)

1、电泳槽

1.1 凝胶数:1–4

1.2 预制胶:Ready Gel预制胶;

1.3 手灌胶:长玻板灌制;

1.4 玻板尺寸(W x L):短玻板≤10.1 x 7.3 cm

1.5 长玻板:≤10.1 x 8.2 cm

1.6 凝胶大小(W x L):手灌胶≤8.3 x 7.3 cm

1.7 预制胶:≤8.6 x 6.8 cm

1.8 典型上层缓冲液体积:≤120 ml

1.9 典型下层缓冲液体积:≤180 ml

1.10 典型SDS-PAGE电泳时间:≤45分钟(200V恒压)

1.11 体积(W x L x H):≤12 x 16 x 18 cm

2、转印槽

2.1 转印时间:≤1小时内转印27.5 x 10 cm凝胶,也可进行低强度的过夜转印;

2.2 内置冷却装置,快速吸收转移过程中产生的热量;

2.3 最大凝胶尺寸(W x L) ≥10 x 7.5 cm

2.4 缓冲液要求:≤450 ml

2.5 凝胶容量:不少于块手灌胶、不少于块预制胶;

3、电泳仪

3.1 电压:10-500 V

3.2 电流:0.01-2.5 A

3.3 功率:1-500 W

3.4 输出类型:恒压、恒流或恒功率;

3.5 有暂停/继续功能;

3.6 有断电后自动恢复功能;

3.7 输出插孔4对并联,可同时对四个同类型的电泳槽进行电泳;

3.8 安全标准:通过EN-61010CE标准;

4、配置

4.1 电泳槽1套;

4.2 转印槽1套;

4.3 电泳仪1台;

3-3半干转印系统 (一台)

1、无需缓冲液槽或转印夹就能实现快速、有效、经济的转印;

215-60分钟内完成快速、高效的转印;

3、简单的闭锁设 计,方便快速装配;

4、板式电极含有涂有铂金的钛正极和不锈钢负极,能提供均匀可靠的转印,且经久耐用;

5、最大凝胶尺寸:(W x L≥24 x 16 cm

6、缓冲液要求:≤200 ml

7、凝胶容量:≥3块凝胶三明治,Criterion凝胶,4块凝胶,4块预制胶;

8、体积:≤37*24*11cm

9、提起时防护盖将中断电流以防止触电;

3-4凝胶成像系统 (一台)

1、暗箱

1.1 结构:密闭无光泄露,微处理器控制暗箱;

1.2 全开式门,开门自动保护系统,防止紫外线损伤;

1.3 电源:220V/50HZ

2、进口科研级高灵敏度相机

2.1 有效像数(物理分辨率):2560×2048520万像素);

2.2 感光效率(QE):82%

2.3 读出燥声:3.2e- RMS

2.4 暗电流:1 e-/pixel/sec. @ 25℃;

2.5 灵敏度:5 pg EB染色的双链DNA

2.6 信噪比:72.8 db

2.7 像数密度:16 bit

3、镜头

3.1 进口高通透6倍自动变焦镜头,镜头变焦缩放数值化,数字显示放缩倍数,镜头光圈大小数值化;

4、滤镜系统

4.1 标配590 nm超多层镀膜滤光片;

5、辅助光源

5.1 LED反射灯*2

6、样品台

6.1紫外透射:轨道式紫外透照台,透射面积21×26 cm 波长302nm

6.2白光透射:内折叠式LED 白光板,钢化玻璃材质,防刮擦,透照面积20×32 cm

7、观察、切胶防护:切胶专用紫外防护板;

8、图像采集分析软件

8.1 Gel Capture 图像采集软件、Gel Analysis专业图像分析软件;

8.2 具备时间序列图像采集,连续集成等功能,能自动保存及读取设置参数;

8.3 自动识别泳道条带,并且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删除、调整泳道,实现泳道的精确分离。自动计算泳道中各条带的密度、积分和峰值,方便计算分子量大小及条带的迁移率;

8.4能对96孔板、微孔盘等进行光密度计算及定量分析分析;

8.5可用于化学发光分析;

8.6可应用于荧光及可见光分析;

8.7数据应能输出至Excel

9、配置要求:主机一台;

3-5移液器 (十套)

1、采用Perfect Piston?系统的高科技材质,重量轻(仅约80g),操作力小,坚固耐用,耐高温抗腐蚀;

2、可整支高温高压灭菌和紫外线灭菌,操作更安全;

3、人体工程学设 计,显著减少手、手臂和肩膀用力,避免手部重复性劳损(RSI);

4、下半支可徒手拆卸,便于清洁保养;

5、伸缩式弹性吸嘴设 计,确保吸头装配的气密性和移液均一性;

6、四位数字放大体积显示,可精准设置移液体积;

7、体积视窗位置合理(在前面),便于移液观察,可单手设定体积及操作;

8、独有密度调节窗口,适用于不同密度的液体,通用性更广泛;  

90.1μL10mL 10种不同量程选择,全面满足不同使用需求;

10、颜色标识移液器量程;

11RFID 数据芯片读取功能,可读取数据进行追踪;

12、多道移液器具备可拆卸的单独通道设 计,确保移液精准性,节省维修成本;

13、多道移液器数字通道标识,保持同一方向移液以确保移液的均一性和精准性;

量程

体积

不准确度*1

不精确度*1

单道移液器,可调量程

深灰色控制按钮,适配10 μL 吸头

0.1-2.5μL

0.1μL

±48.0%

±0.048μL

±12.0%

±0.012μL


0.25μL

±12.0%

±0.03μL

±6.0%

±0.015μL


1.25μL

±2.5%

±0.031μL

±1.5%

±0.019μL


2.5μL

±1.4%

±0.035μL

±0.7%

±0.018μL

灰色控制按钮,适配20 μL吸头

0.5-10μL

0.5μL

±8.0%

±0.04μL

±5.0%

±0.025μL


1μL

±2.5%

±0.025μL

±1.8%

±0.018μL


5μL

±1.5%

±0.075μL

±0.8%

±0.04μL


10μL

±1.0%

±0.1μL

±0.4%

±0.04μL

黄色控制按钮,适配 200 μL吸头

2-20μL

2μL

±5.0%

±0.1μL

±1.5%

±0.03μL


10μL

±1.2%

±0.12μL

±0.6%

±0.06μL


20μL

±1.0%

±0.2μL

±0.3%

±0.06μL

10-100μL

10μL

±3.0%

±0.3μL

±1.0%

±0.1μL


50μL

±1.0%

±0.5μL

±0.3%

±0.15μL


100μL

±0.8%

±0.8μL

±0.2%

±0.2μL

20-200μL

20μL

±2.5%

±0.5μL

±0.7%

±0.14μL


100μL

±1.0%

±1.0μL

±0.3%

±0.3μL


200μL

±0.6%

±1.2μL

±0.2%

±0.4μL

蓝色控制按钮,适配1,000 μL吸头

100-1,000 μL

100μL

±3.0%

±3.0μL

±0.6%

±0.6μL


500μL

±1.0%

±5.0μL

±0.2%

±1.0μL


1,000μL

±0.6%

±6.0μL

±0.2%

±2.0μL

 

3-6光照培养箱 (二台)

1、容积:≥350L

2、温度 ()    

2.1 控制范围:050℃;

2.2 波动度:≤±1.0℃;  

2.3 偏差:≤±1.5℃;   

2.4 不均匀度:≤±1.5℃;   

3、光照度 (LX)

3.1 额定光照度:≤12000LX

3.2 相对光照度控制范围:五级(20%40%60%80%H1%额定光照度)

4、升温时间:0℃升至40≤80分钟;

5、降温时间:40℃降至10≤120分钟;

6、工作时间:周期范围:130,白天、黑夜时间设置范围:024小时;

7、工作环境:温度430℃,湿度85%RH以下,无腐蚀性气体;

8、压缩机动延时间保护时间:≥3分钟;

9、工作方式:连续运行(压缩机间歇工作)

10、噪音:≤70db

11、电源要求:220V(范围187V246V)50HZ

3-7凝胶扫描仪(一台)

1、功能:用于光密度测定,校准比色凝胶和印记定量;

2、光源为LED,波长范围:400 - 750nm

3、成像方式包括投射和反射,能最精确地检测和分析斑点印迹膜、狭线印迹膜及其它电泳印迹膜,无定量误差;

4、分辨率:≥36.3 μm (700 dpi),在数秒内预览和扫描样品,可调节的分辨率可以控制扫描时间和图像文件的大小;

5、位深度:12位灰度;

6、线性范围:0.0-3.4 OD(透射);0.0-2.7 OD RD(反射);

7、成像面积:≥29×33cm

8、每次扫描前可自动进行校准;

9、标配中文操作软件,对系统进行自动控制,可成像和分析一维电泳凝胶、斑点印迹、狭线印迹和菌落计数;

合同包4

4-1立式压力蒸汽灭菌锅(50L)(一台)

1、用途:对器械、敷料、橡胶、玻璃器皿、液体等物品灭菌;

2、灭菌量:单批次灭菌容积≥50L

3、密封门:水平滑动式开关门,自涨式密封圈,压力安全联锁装置,门只有关闭到位,电源才能接通加热产生蒸汽;内室有压力,门无法打开;

4、设 计压力:≥0.28Mpa

5、设 计温度:≥142℃;

6、最高工作压力:≥0.23Mpa

7、温度范围:105138℃;

8、温度显示精度:±0.1℃;

9、腔体材质:06Cr19Ni10不锈钢;

10、主控制系统:微电脑控制技术,数码显示,触摸式按键,灭菌过程动态,曲线显示,LED数字显示室内温度、时间和故障报警代码,升温、灭菌、排汽、干燥全过程自动控制,设有裸露器械、器械包、敷料、橡胶、液体培养基等灭菌程序,供用户选择;

11、设备保温要求:保温温度40.060.0℃;

12、安全装置

12.1 超温自动保护装置:锅体温度超过设定温度,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并显示报警;

12.2 防干烧保护装置:低于低水位,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并报警。超压自动泄压的安全阀,达到安全阀开启压力,安全阀自动开启泄压,自动确保安全;

12.3 电子电路安全装置:交流主回路带短路保护器,直流控制回路带过压过载保护;

12.4 安全阀位置:安全阀后置半内藏式安装;

12.5 水循环方式:内置水箱,汽水内循环;

13、排气方式:正压动态脉冲排气功能,彻底排除灭菌室内冷空气,确保蒸汽饱和度;

14、重量:≥70Kg

15、外型尺寸:616±10mm×476±10mm×990±10mm(长××高)

16、单台标准配置:主机一台;不锈钢提篮2个;

17、设备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及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2立式压力蒸汽灭菌锅(80L)(一台)

1、用途:对器械、敷料、橡胶、玻璃器皿、液体等物品灭菌;

2、灭菌量:单批次灭菌容积≥80L

3、密封门:水平滑动式开关门,自涨式密封圈,压力安全联锁装置,门只有关闭到位,电源才能接通加热产生蒸汽;内室有压力,门无法打开;

4、设 计压力:≥0.28Mpa

5、设 计温度:≥142℃;

6、高工作压力:≥0.23Mpa

7、温度范围:105138℃;

8、温度显示精度:±0.1℃;

9、腔体材质:至少使用不锈钢;

10、控制系统:微电脑控制技术,数码显示,触摸式按键,灭菌过程动态,曲线显示,LED数字显示室内温度、时间和故障报警代码,升温、灭菌、排汽、干燥全过程自动控制,设有裸露器械、器械包、敷料、橡胶、液体培养基等灭菌程序,供用户选择;

11、备保温要求:保温温度40.060.0℃;

12、安全装置

12.1 配置超温自动保护装置:锅体温度超过设定温度,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并显示报警;

12.2 具备防干烧保护装置:低于低水位,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并报警。超压自动泄压的安全阀,达到安全阀开启压力,安全阀自动开启泄压,自动确保安全;

12.3 电子电路安全装置:交流主回路带短路保护器,直流控制回路带过压过载保护;

12.4 安全阀位置:安全阀后置半内藏式安装;

12.5 水循环方式:内置水箱,汽水内循环;

13、排气方式:正压动态脉冲排气功能,彻底排除灭菌室内冷空气,确保蒸汽饱和度;

14、重量:≥70Kg

15、外型尺寸: 688±10mm×546±10mm×1020±10mm(长××高);

16、附件:不锈钢提篮1个,不锈钢提桶1个;

17、设备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及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3超净工作台(四台)

1、样式:垂直送风双人单面;

2、洁净等级:100@≥0.5um(美联邦209E)

3、菌落数:≤0.5/皿?时(Φ90mm培养平皿);

4、平均风速:≥0.3m/s (三档可调)

5、噪音:≤62dBA);

6、照度:≥300LX

7、最大功率:1.1KW(含备用插座),操作台侧面备有备有插座,方便其它设备用电,无需另接电源;

8、照明灯/紫外灯规格及数量:7W×2/ 8W×2

9、高效过滤器,在送风系统设置阻泄露技术的优质HEPA FILTER器,对于0.3μm的尘埃颗粒捕集效率≥99.99%,确保达到洁净度ISO5级(提供阻泄露技术证明文件);

10、过滤材料:采用优质的滤膜,材质为硅硼酸盐超细玻璃纤维,满足使用条件下的温度、湿度、耐腐蚀性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无释放对人员、环境和设备产生不利影响的物质;

11、风机系统采用可调风量风机系统,轻触型开关调节电压,保证工作区风速始终处于理想状态;

12、箱体及操作台面材质箱体采用优质冷轧钢板烤漆处理,操作台面为304不锈钢;

13、安全互锁功能:照明和紫外灯具有安全互锁功能,确保人员安全。智能化控制系统,紫外灯具有预约定时开关功能,能记忆紫外灯启动时间、杀菌时间信息;

14、工作区尺寸:1360*690*520mm;

15、外形尺寸:1500*730*1600mm;

4-4全自动高压灭菌器(一台)

1、功率:≤4000W

2、外部尺寸(W×D×H):478*632*965(mm);

3、重量:约71kg

4、腔室尺寸(直径×)370 x 630 (mm)

5、有效腔室高度(包括盖子凹进):约688mm

6、有效容量:≥75

7、腔室材质:SUS304 (奥氏体不锈钢)

8、最大压力:0.240MPa [34.2psi]

9、灭菌温度:115℃  135℃

10、培养基熔化温度:60℃  114℃

11、保温温度:45℃  60℃

12、灭菌计时:1分钟 ~ 300分钟

13、熔化计时:1分钟 ~ 300分钟

14、保温计时:固定为≥72小时

15、程序计时:≥1( 定:年、月、日、小时和分钟)

16、一次可同时灭菌≥121000ml烧瓶

16、废水桶:约2升聚乙烯桶

17、排气控制:排气阀开启温度设置

18、安全防护装置:压力安全阀,过温限制器,抗干烧限制器,内门锁,过压限制器,保险丝

19、附件:不锈钢篮-大号:2小号:1个,排水管:1根,废水桶:1个,水桶安装篮:1个,防倾倒金属垫:2

4-5超微量核酸定量仪(一台)

1★基座检测下限:≤ 2ng/uldsDNA),0.06mg/mlBSA),0.03mg/mlIgG);基座检测上限:≥27500ng/uldsDNA),820mg/mlBSA),400mg/mlIgG);

2、波长范围:190850nm连续波长全光谱分析;

3、光程:内含0.030.050.10.21mm至少5个光程,根据样品浓度进行自动匹配最佳光程,无需手工设置,光程调节器不会曝露在空气中,避免灰尘,纸屑或液体进入生锈导致光程不准确;

4、检测器类型:2048-CMOS

5、光谱分辨率:≤1.8nmFWHM at Hg254nm)

6、运行功耗:操作:12-18W,待机:5W

7、检测重复性:0.002A(1.0mm光程1%CV

8、最小样品体积≤1ul

9、载样点采用303高抛光高耐磨不锈钢,并与主机整合在一起,直接上样并进行样品检测,无需使用微量比色皿和毛细管等容器;

10、内置专业的污染物分析和鉴定模块,当样本中存在污染物时,能鉴定的污染物的种类≥5种,能自动鉴定出核酸中的蛋白、苯酚、盐酸胍和异硫氰酸胍的污染,蛋白中核酸的污染,样本检测的结果会自动扣除污染物的OD值,保证得到精确的样本浓度;

11、仪器操作:7英寸,1280×800高分辨率彩色触摸屏,触摸屏可左右移动或前后45度角调整角度;操作系统内存≥32GB闪存,操作系统支持的语言≥8种;

12、可免费下载电脑软件,用于分析和管理从仪器中导出的结果;

13、仪器内置传感器:在检测前对样品形成的液柱进行数码成像,保证检测的可靠性;

14、仪器的无线局域网和蓝牙设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15、软件:永久免费升级,具备自动分析,结果储存、输出功能,自动计算显示260/280260/230比值的功能,可通过使用短视频动画培训客户,提供实时技术支持;

16、★具有基座微量检测和比色皿检测两种模式。比色皿检测参数:搅拌速度≥9档可选,加热温度37℃,可兼容高比色杯,flowcell等比色杯;

17、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4-6控温摇床(四台)

1、旋转频率:30400rmp,频率精度:±1rmp

2、摇板振荡幅度:Φ26mm

3、装瓶量:100ml≥20个,250ml烧瓶夹≥16个,或500ml烧瓶夹≥12个;

4、温控范围:460℃;

5、温控精度:≤0.1℃;

6、温度均匀度:≤0.5℃(需提供温度均匀度检测报告);

7、托盘尺寸:长度≥450mm,宽度≥400mm

8、定时范围:0999小时;

9、外形尺寸:700*650*550mm;

4-7植物栽培架和LED专用高光强植物灯(六套)

1)植物栽培架:

1、架子主材由优质钢管经过表面处理后,带有塑料树脂涂层的焊接钢管,外表面采用热塑粘合特殊塑料层,内表面覆防腐层组合而成。组成产品后,具有外型美观、耐磨、耐腐蚀、色泽光亮、防锈无污染等特点;

2、标准的线棒材料直径≥28mm,钢管壁厚≥1.0mm

3、层板采用PVC塑料板(厚度≥6mm),绝缘性能可靠,表面光洁平整,不吸水;

4、三层设 计,每层高度可以通过松动8个内六角螺栓,上下自由调节;

5、架子规格:1300*600*2000mm(偏差2%);

2LED专用高光强植物灯:

1、灯具散热材料采用6063航空铝材锻压,电泳工艺,灯体不生锈,抗腐蚀;

2、灯具散热工艺采用鳍片组散热工艺,重量轻,体积小,底板与光源紧密接触,空气对流优化风道,散热性能稳定;

3、灯具主体防水等级达到IP65

4、智能IC驱动电源,防水等级达IP67,防水防潮防雾;

5、采用植物专业LED光源,采用单色连续光谱,光谱适合植物生长和发育,单颗灯珠为1W120颗灯珠;

合同包5

5-1“计算生物学和统计遗传学实验室高性能计算胖节点、一体化微数据中心及配套设备 (一套)

1)高性能计算胖节点(一台)

1、规格:4U机架式;

2、芯片组:Intel C624芯片组;

3、处理器:Intel Xeon 可扩展Gold() 5220 2.2GHz 18C() ≥4颗,可选最大可支持至四颗28核处理器;

4、内存:配32GB ECC 2666 DDR4内存≥16≥48条扩展插槽,≥6TB内存扩展;

5、硬盘:配1.2T 10K 热插拔2.5SAS硬盘≥4,标配82.5英寸热拔插SAS/SATA硬盘背板,最大支持162.5英寸硬盘扩展,支持SSD和传统硬盘混插,支持自加密硬盘,支持PCI-e SSD硬盘;

6RAID功能:标配≥12Gbps阵列卡,支持0,1,550RAID级别,≥2G闪存,最大支持4GB闪存;

7、网卡:4个千兆以太网口,1个独享的管理端口;

8、配件:机架安装滑动导轨;

9、电源:电源输出功率1100W 80+铂金标准电源,1+1冗余电源,最高能效比≥94%,另可改配-48V直流输入,可改配钛金电源,支持主备模式;

10、冷却系统:≥6个冗余热插拔系统风扇,双风区设 计,每一个风区都支持N+1冗余;

11I/O扩展:最大支持12PCIe插槽,可选支持最大2M60高性能GPU

12、服务器管理:集成管理模块,实现服务器批量部署,安装,管理。可选远程再现管理模块升级。配置高级光通路诊断面板,无需开机定位主要部件运行状态,预判断和分析功能;

13、系统部署:提供服务器操作系统无人值守安装导航软件,自动检测硬件系统,安装驱动程序;自动监测RAID配置,能在导航软件操作界面完成RAID配置;支持系统克隆,系统恢复时,能保留用户需要的非操作系统数据;

14、能耗管理工具:支持上千台服务器功耗管理,可灵活预设功耗;生成服务器节点生成能耗图表,报告功耗状态和趋势;并能监视CPU、内存、硬盘、网卡实时功耗和利用率,可选升级至控制版,实现服务器限电等功能;

15、故障定位:标配前置故障诊断模块,可实现对CPU/内存/硬盘/网卡/风扇/温度/电源等关键部件的故障诊断,带预测功能,可选配向管理节点推送故障信息;

16、系统及软件:配正版HyPerf软件,正版授权并显示最终客户,功能智能识别并清除系统中无用的数据,用来快速的清理系统临时文件夹和若干种第三方软件运行时产生的临时文件,从而加速系统性能,并提高存储空间利用率,提升系统运行速度;

17、安全:标配至少带1TPM1.2芯片系统,符合国际加密标准;

2)存储节点(一台)

1、规格:2U机架式;

2、芯片组:Intel C622芯片组,支持Intel至强可扩展处理器家族铜牌、银牌、金牌及铂金处理器产品;

3、处理器:≥1Intel至强可扩展4210处理器主频≥2.2GHz≥10核,可选最大可支持至20核处理器;

4、内存:32G TruDDR4 DDR4 2666MHz≥1,最大支持≥768GB内存扩展;

5、硬盘:8T 7.2K SATA硬盘≥6块,最大支持123.5寸硬盘扩展,支持内置两个M.2 且支持RAID 0/1

6、阵列卡:≥12Gb阵列卡,支持0/1/10/5/50 RAID级别,最大支持4GB闪存;

7、网卡:配≥2个千兆以太网控制器,1个专用的管理端口;

8、电源:实配电源输出功率≥550W 80+铂金电源,可选1+1热插拔冗余电源,支持240V高压直流;

9、冷却系统:支持≥6个冗余热插拔系统风扇;

10、I/O扩展:最大支持6个六个标准PCIe插槽,提供前置USB口可连接手机管理服务器;

11、服务器管理:提供管理软件可管理同品 牌服务器、网路与存储,提供硬件集中式资源管理系统,可简化基础结构管理、加快响应和提高硬件系统可用性,可自动发现、清点、跟踪、监控和配置服务器、网络和存储硬件;提供移动APP管理功能:提供支持AndroidiOS的移动APP,通过APP可以集中监控查看设备的状态、审计日志和报警信息,以及执行设备电源开关动作等;

12、系统及软件:配正版HyPerf软件,正版授权并显示最终客户,功能智能识别并清除系统中无用的数据。用来快速的清理系统临时文件夹,和若干种第三方软件运行时产生的临时文件,从而加速系统性能,并提高存储空间利用率,提升系统运行速度;

3)微数据中心机柜(一套)

1、柜式微数据中心应在标准机柜物理空间内整合UPS电源、制冷系统、智能配电、浪涌保护、环境监控、温度调节、布线管理和安全防范等功能模块,必须为服务器、交换机等核心IT设备营造一个高可靠的运行环境,并可根据用户业务扩展需求,实现系统的弹性部署,应具有防尘、节能、降噪、防辐射、省空间、人工智能等优点。柜式微数据中心须为国内自主研发且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国家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柜式微数据中心应能够实现≥3657X24小时连续不间断地远程监控及智能人性化管理,无需派专人进行值守。所采用的集中管理系统须为国内自主研发且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国家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柜式微数据中心中机柜系统颜色应为黑色,须为密闭防尘可级联机柜,机柜防护等级IP20,冷轧钢板制作,钢板厚度 1.5~2.0mm,表面金属喷塑,防锈、防水、防腐蚀。柜门要求前门为全覆盖玻璃门,门表面不得有金属边框。并须采用密封胶条,确保防尘密闭效果。微数据中心机柜须为国内自主研发且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国家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柜式微数据中心配置机架式空调制冷系统,机架式空调系统安装在柜体的底部,可以通过内部循环形式成冷热通道,即冷空气从机柜前端送出,经过IT设备换热后,从后端热通道回到精密空调,给IT设备提供一个可靠的运行环境,同时达到节能的效果。机架式空调控制系统须为国内自主自主研发且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国家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柜式微数据中心UPS电源应采用机架式安装,UPS控制系统须为国内自主研发且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国家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柜式微数据中心供配电系统应采用机架式配电单元,具备防雷功能,配电开关应采用性能可靠产品。并且配电单元要求采用抽屉式设 计,可单独将所有弱电元器件抽出,方便维护。供配电控制系统和抽屉式设 计,须为国内自主研发且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国家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柜式微数据中心须有应急保护设 计,当柜内温度高于设定温度时,前后门自动弹开,将柜内热气排出,延缓内部积热时间。应急防护措施作为微数据中心的重要系统,须为国内自主研发且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国家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柜式微数据中心应采用模块化的结构,有序的线缆管理,应将复杂、凌乱的机房系统设备及线缆环境,机柜内走线统一采用上走线,并用护线管收集、整理,有机的集成于19″标准机架内。

9、各功能配置要求参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部分。

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序号

技术参数

技术指标

1

总体参数

1.微数据中心至少包含机柜系统1台、供配电系统1套、UPS系统1套(含配套电池)、制冷系统1套、集中管理系统1套;

2

机柜系统

1.机柜应满足19英寸服务器机柜的要求;

2.机柜应采用全密闭设 计,为密闭、防尘,内有循环风道,冷热气流全隔离,降噪隔音;

3.机柜须灵活实现多机柜并联,能实现关键设备的冗余配置。并应配备不少于41U盲板、22U盲板、1条理线架;

4.机柜门板应采用前门单开玻璃门,后门双开钣金密封门。并配置双色氛围灯,常态为蓝光、报警为红光。开门时需亮白光,并且开门后,氛围灯须关闭;

5.机柜应具有散热应急保护功能,当柜内温度高于设定温度时,前后门自动弹开,保证柜内设备的正常运行;

6.每个机柜设置2PDU,要求1路输入16A ,输出710A(国标)和116A(国标),共16路;同时每条PDU应支持内嵌式垂直安装设 计,PDU插孔面不高于19英寸立柱安装孔;

7.机柜应配置门禁系统,要求前门采用指纹读卡器,支持指纹认证、密码认证、刷卡认证的读卡器,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8.机柜系统颜色应为RAL9005(黑色),机柜防护等级IP20,冷轧钢板制作,钢板厚度1.5~2.0mm,表面金属喷塑,防锈、防水、防腐蚀;

9.单个机柜尺寸要求不大于:600mm(W)X1200mm(D)X2000mm(H),前后门开启时总深度≤2400mm,静态机柜承重≥1300kg

3

供配电系统

1.安装方式:机架式,占用空间≤3U/台;

2.供配电系统断路器应采用性能可靠产品;

3.C级防雷保护,带运行指示灯;

4.供配电系统要求采用抽屉式设 计,可单独将所有弱电元器件抽出,方便维护;

4

UPS系统

1.容量:≥3KVA,形式:单进单出;

2.安装方式:机架式,占用空间≤2U/台;

3.输入电压范围:110~288VAC,输出电压:220VAC±1%

4.采用PFC功率因数校正电路,输入功率因数为≥0.97

5.过载能力:105%~130%1分钟后切旁路;150%30秒后切旁路;

6.LCD显示:显示输入/输出电压、频率、负载百分比等;

5

蓄电池

1.蓄电池支持在一体化机柜内安装,可选配机架式电池包或蓄电池柜;

2.机架式电池包*2,每个采用12V9AH*16,高度2U,标配直流开关;

6

制冷系统

1.风冷型精密空调:制冷量≥3.7KW

2.空调安装方式:机架式;占用空间≤5U/台(必须提供空调5U尺寸细节照片);

3.空调节能技术:压缩机宜采用直流变频技术,根据温度智能控制压缩机,确保高效节能;

4.要求每个机柜系统中一台室内机对应配置一台室外机,保证高可靠性;

5.空调需使用环保制冷剂R410A

6.室外冷凝器应具有良好的刚性和防腐性能,适应多种环境条件;

7.制冷系统应采用螺口连接形式,实现快速对接安装;

7

集中管理

系统

1.须采用1U机架式监控主机+7英寸真彩色触摸屏,中文显示,方便观察与操作;

2.须能够对柜内温度、相对湿度、供配电、UPS、精密空调、烟感、水浸、门禁等进行采集和处理;

3.可支持第三方管理平台,可远程管理多台微数据中心,可实现对每台设备的访问,可实时查看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参数;

4.须具有漏水、烟雾、柜内高温报警功能;

5.须有应急保护设 计,当柜内温度高于设定温度时,前后门自动弹开,将柜内热气排出,延缓内部积热时间;

6.须支持web访问,可通过网络访问监控主机,实时查看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参数;

4)交换机(一台)

1≥2410/100/1000M自适应电口,≥4SFP光口,固化交流电源,无风扇;

2、交换容量≥3.36Tbps,包转发率≥126Mpps

5Kvm切换器(一台)

1U厚度,金属材质,四口USB高效率KVM切换器,一组键盘、鼠标、17英寸显示器控制四台主机,免驱使用,高清画质,兼容各种操作系统,VGA接口,标配1.8USB接口线缆(线缆与接口数匹配);

6)设备安全控制台(一台)

1、实现设备用电及环境的实施数据监测、设备用电管理和控制、预警预报处理、统计分析、资产管理等功能;

2★智慧电源控制平台电源部分:固定220V10A防脱落智能强电输出插座口≥8路,旁路输出插座≥2路,每路接口为新国标五孔插口,每路可扩展独立的无线控制开关,集成电源时序功能,可通过PC、手机、智能终端方便管理安防录像机或平板显示器、中控、电脑、服务器等的电源,可对每路输出的用电做分析;整机输出支持最大功率3.5KW以上,防雷防浪涌。提供该设备相关云融合控制管理软件产权登记证书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设备主机已集成智慧电能管理系统,支持空调控制物联协议、其他红外协议的设备对接、温度、湿度的采集和控制,结合智慧物联管理平台直接远程和现场(中控面板操作)实现所有输出线路的用电管理;

4、控制台网络物联部分:固定≥510/100M以太网RJ45网络接口、1USB3.0接口(提供该设备以上端口界面截图),可扩展智能可编程红外控制模块、存储器、充电等。可扩展多路个温湿度物联模块和1个光感模块或电源红外开关,可采集环境温度变化及湿度变化的采集。

5、可自定义每路输出电路端口的名 称和图案,自动统计、查询和控制各种用电多媒体设备的使用状况及状态;(提供产品此项功能配置界面截图)

6★设备支持TCP/IP集中或远程云平台管理,可以通过手机APP终端或微信进行远程管理和控制输出设备的使用,通过云端智慧物联集中管理平台无缝对接,包括设备的每路电源输出开关控制、用电情况及环境预警等;(提供终端远程控制界面截图)

7、设备带有1.5寸以上LCDOLED显示屏,屏幕监视工作状态帮助故障分析,可显示工作状态,对每路输出电路端口工作情况及负载情况进行精确判断,包括端口功率、电压、电流、温湿度等状态作出显示,对环境温度和湿度、每路输出端口连接设备的使用电量、电压做实时显示总查询情况;(提供该设备显示屏面板界面截图)

8、以上技术规格所描述的端口固定集成要求:电源输出所有插座口、RJ45网络接口、USB接口、面板显示屏等须全部集成固定在此设备上,设备大小尺寸标准19英寸1U机架式≤440MM*182MM*45MM。同时上面所提到的每项指标功能要求必须逐条对应满足。以上提供截图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合同包6

6-1荧光分光光度计(一套)

1,环境条件:

1.1电源电压:220V50Hz

1.2温度:15~35

1.3相对湿度:45~80%

2,主机功能:

可测荧光、磷光、磷光寿命,化学/生物发光;三维扫描;波长扫描;三维时间扫描;时间扫描测量;定量分析;可选配积分球进行绝对量子产率测试;可选配分光荧光显微镜(EEM View)可以同时获得样品的图像和三维荧光光谱;可升级进行单波长和双波长细胞内钙离子的测定。

3技术指标

3.1灵敏度:S/N 800RMS)峰值噪声;S/N 15000RMS),背景最低噪声; S/N 250P-P);使用水的拉曼峰,激发波长350nm,光谱带宽5nm,响应时间2S, 噪声为水拉曼峰处的噪声。

3.2标准荧光池最小样品量:0.6ml(使用标准10mm方形样品池)

3.3一秒钟内扫描得到一张典型的全范围光谱,一分钟内扫描得到一张典型的三维光谱图;

3.4自动增益变换功能,测量高达6个数量级的浓度;

3.5狭缝方式:水平狭缝

3.6光源:150W 的连续氙灯光源

3.7测光方式为单色光检测器比值计算法而非光电倍增管电极反馈法

3.8单色器:F-2.2机刻凹面衍射光栅,面积60×60mm,激发侧闪耀波长:300nm,发射侧闪耀波长:400nm

3.9 检测器:R3788光电倍增管,灵敏度高;

3.10 测量波长范围(EX/EM):200750nm,零级光

3.11光谱通带:激发侧:1/2.5/5/10/20nm;发射侧:1/2.5/5/10/20nm

3.12光谱分辨率:1.0nm

3.13波长准确性:1nm

3.14波长扫描速度:30/60/240/1200/2400/12000/30000/60000nm/min

3.15波长驱动速度:60000nm/min

3.16响应时间:从098%0.002/0.004/0.01/0.05/0.1/0.5/2/4S

3.17光度计的显示范围:-99999999

3.18极高的灵敏度可以测出低至1×10-12mol/L的荧光素

3.19自动预扫描功能,优化未知样品的测量条件

3.20 固体及粉末样品支架:用于固体样品,粉末样品和高浓度样品的优化测定。带透射孔的构造使激发光的透过光对测试的干扰显著减小,可降低杂散光或由杂散光引起背景干扰;样品尺寸25mm×25mm 100mm×100mm,样品厚度最大13mm

3.21测量及数据处理:

主机由FL Solution软件控制,在Windows环境工作。发光强度、激发和发射波长、光谱带宽均可由monitor 实时显示。光谱或时间数据均实时显示并可自动存盘。

有对储存数据的算术运算功能,包括四则运算,平滑功能,14阶导数,求面积,求峰值等,可进行单波长和双波长细胞内钙离子的计算。

4, 配置要求:

4.1 荧光分光光度计主机 一台

4.2 150W标准连续氙灯 一支

4.3 150W长寿命连续氙灯 一支

4.4 标准液体样品支架 一个

4.5 标准荧光比色皿 一个

4.6 固体及粉末样品支架 一个

4.7 荧光软件 FL Solution 一套

4.8 国内定制滤光片套装(包含如下六块截止滤光片:规格:50*50mm300nm340nm 380nm 400nm 450nm500nm   一套

4.9  国产标准荧光比色皿   六个

4.10品 牌电脑(配置不低于i5处理器,8G内存、1T硬盘,21寸显示屏,独立显卡)   一台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且免税证明办理后 (6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无息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款的100%。中标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缴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回中标方。若在此期间出现违约和质量等问题,招标方将视出现问题的轻重程度,从保证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直至完全扣除。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支付给中标公司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 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缴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回中标方。若在此期间出现违约和质量等问题,招标方将视出现问题的轻重程度,从保证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直至完全扣除。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支付给中标公司。
包:2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2、交付时间: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且免税证明办理后(60) 天内交货,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无息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款的100%。中标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缴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回中标方。若在此期间出现违约和质量等问题,招标方将视出现问题的轻重程度,从保证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直至完全扣除。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支付给中标公司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 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缴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回中标方。若在此期间出现违约和质量等问题,招标方将视出现问题的轻重程度,从保证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直至完全扣除。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支付给中标公司。
包:3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2、交付时间: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且免税证明办理后(60) 天内交货,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无息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款的100%。中标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缴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回中标方。若在此期间出现违约和质量等问题,招标方将视出现问题的轻重程度,从保证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直至完全扣除。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支付给中标公司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 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缴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回中标方。若在此期间出现违约和质量等问题,招标方将视出现问题的轻重程度,从保证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直至完全扣除。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支付给中标公司。
包:4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2、交付时间: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且免税证明办理后(60) 天内交货,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无息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款的100%。中标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缴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回中标方。若在此期间出现违约和质量等问题,招标方将视出现问题的轻重程度,从保证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直至完全扣除。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支付给中标公司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 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缴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回中标方。若在此期间出现违约和质量等问题,招标方将视出现问题的轻重程度,从保证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直至完全扣除。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支付给中标公司。
包:5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无息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款的100%。中标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缴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回中标方。若在此期间出现违约和质量等问题,招标方将视出现问题的轻重程度,从保证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直至完全扣除。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支付给中标公司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 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缴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回中标方。若在此期间出现违约和质量等问题,招标方将视出现问题的轻重程度,从保证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直至完全扣除。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支付给中标公司。
包:6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2、交付时间: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且免税证明办理后(6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无息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款的100%。中标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缴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回中标方。若在此期间出现违约和质量等问题,招标方将视出现问题的轻重程度,从保证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直至完全扣除。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支付给中标公司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 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缴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回中标方。若在此期间出现违约和质量等问题,招标方将视出现问题的轻重程度,从保证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直至完全扣除。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支付给中标公司。

8.1、安装调试要求

8.1.1由中标人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在接到用户通知后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由采购单位签字确认,附验收报告);安装须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8.1.2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买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8.1.3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中标人安装调试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8.1.4中标人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8.1.5中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及施工用具,在进入采购人安装地现场后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在安装地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由中标人负责。

  8.2、售 后 服 务要求:

上述拟购置的设备质保期为设备验收交付使用后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方需在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方意见等)报采购方备案,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尽可能提供同档 次备用机供采购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中标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8.3、知识产权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软件及相关组件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不属于假冒伪劣品;投标人还应保障招标采购单位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自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8.4、违约责任

因中标投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投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投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投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投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投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投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因中标投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投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投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投标人违约,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投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投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文所述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系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