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福清市上迳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及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FQSSJZRMZF-GK-202010-B3839-MZZX

 

           招标编号:[350181]MZZX[GK]2020003
                   

 

 

 

 

                                                           采购人: 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福清市上迳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及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FQSSJZRMZF-GK-202010-B3839-MZZX

2、招标编号:[350181]MZZX[GK]2020003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无),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1)。监狱企业,适用于(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1)。信用记录,适用于(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上迳镇隐元路3号

联系方法:0591-8562331

13、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平潭县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479

联系方法:0591-28059652/0591-28059653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1(项) 32,702,100.0000
32702100 32702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正本、副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设计图纸除外)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应分别装袋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持投标人的CA卡解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须携带CA,《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若因投标人未携带CA导致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开标时正常解密的,各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因未携带CA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供应商)支付。
(2)其他:2.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2.2.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①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②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本项目质疑函原件递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 联系方式:0591-28059652 联系人:李女士。2.3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2.4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5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6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原件及原件清单,否则该项内容不得分。2.7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不支付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若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货物类相关计价标准8折计取。②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299 7568 788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a、潜在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时应录入供应商中文全称,不应使用简称、字母、符号等,否则有可能造成电子投标无法进行或核验保证金未能通过而导致投标失败。b、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用于解密的CA必须与制作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时所用CA为同一CA,否则无法解密。 解密完成后,CA将退还投标人。c、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对投标保证金实行一个项目(合同包)一个帐号的制度,系统平台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同一项目不同合同包同一投标人或不同投标人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均不相同,不得混用。 同一项目再次采购时将采用不同的帐号,投标人需重新缴交投标保证金,否则会造成开标前核验保证金不能通过而导致投标失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处于保密状态,招标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留意。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7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6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3、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4、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5、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6、 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7、 投标人的技术项(F2×A2)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1、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的技术项(F2×A2)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1、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各项服务内容的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文件的报价上限,超出该上限视投标无效(其中,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服务)费报价上限为2.45元/吨;污水处理厂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报价上限为16605600.00元,运营管理服务费报价上限为16096500.00元)。

技术符合性
明细
1、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的技术项(F2×A2)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商务符合性
明细
1、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2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一、扣除方法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须提供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单独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服务要求响应 39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的得39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人员配置1 3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给排水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相应人员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当月)前十二个月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均予以认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职称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人员配置2 2 投标人拟派出技术人员:具有不少于3人具备有效的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且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以获得职称证书之日起计)的得2分;具有不少于2人具备有效的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且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以获得职称证书之日起计)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相应人员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当月)前十二个月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均予以认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人员配置3 3 投标人拟派出项目技术人员:具有电气设备安装工(电气安装调试工)、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安装起重工和管道工相关证书的,得3分,缺任意一项均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相应人员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当月)前十二个月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均予以认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人员配置4 2 投标人拟派出的1名同时具备有效的环境工程相关专业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和有效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污废水处理工)考试合格证书的运营服务人员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满足上述要求的污水处理调试人员的加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相应人员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当月)前十二个月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均予以认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职称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人员配置5 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相应人员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当月)前十二个月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均予以认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职称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运营方案1 1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性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优秀的得1分,良的得0.8分,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运营方案2 1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生产运营管理方案切实可行性、服务设备维护、维修管理方案合理性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优秀的得1分,良的得0.8分,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运营方案3 1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安全管理方案编制、服务环境管理方案编制合理可行性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优秀的得1分,良的得0.8分,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运营方案4 1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本地化验室组建、管理方案编制合理可行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优秀的得1分,良的得0.8分,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安全保障 1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优秀的得1分,良的得0.8分,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应急措施 1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应急事件处理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优秀的得1分,良的得0.8分,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承诺函 3 投标人承诺近2017年01月-2020年10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涉及诉讼纠纷(在判决书中有承担责任的)、没有被检查实施机关抽检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需提供承诺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原件备查。 注:投标人不得虚假应标,虚假应标按无效标处理,并且抄送行政主管部门。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投标人实力1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备安装施工资格证书的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为考评据,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投标人实力2 3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等级二级及以上的得3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评价证书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相关公示(或查询结果)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复印件作为考评依据,否则不得分,原价备查。
投标人实力3 3 投标人2017-2020年度连续三年均获得政府部门表彰为纳税优秀企业的得3分,只有两个年度获得政府部门表彰为纳税优秀企业的得1.5分,只有一个年度获得政府部门表彰为纳税优秀企业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须提供表彰证书或表彰网站公示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实力4 1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GB/T31950-2015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评定证书的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相关公示(或查询结果)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证书原件备查。
投标人实力5 1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GB/T/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评定证书的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相关公示(或查询结果)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投标人实力6 1 投标人获得有效是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评定证书的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相关公示(或查询结果)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投标人实力7 1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ISO9000(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相关公示(或查询结果)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证书原件备查。
投标人实力8 1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ISO14000(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相关公示(或查询结果)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证书原件备查。
投标人实力9 1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相关公示(或查询结果)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证书原件备查。
投标人实力10 2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止,相关污水处理技术被认定为“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的得2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证书原件备查。
投标人实力11 1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止,获得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信用评价AAA级证书的得1分,获得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信用评价AAA级证书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http://www.caepi.org.cn/)或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的相关公示(或查询结果)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证书原件备查。
售后服务 1 投标人截止招标公告前获得有效的GB/T27922-2011七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1分;获得有效的GB/T27922-2011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0.5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还需提供该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业绩 3 投标人截止招标公告前前三年内中标类似相关的业绩(设备供货或运营服务),每个业绩得1.5分,满分为3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本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或者用户满意度证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罗列业绩清单。未能提供业绩的或业绩资料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福清市上迳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及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总规模为 3600 t/日,其中:近期规模为 1800 t/日,远期新增规模 1800 t/日,按规划分期实施,本次实施近期部分。本工程预处理单元、“A2 /O+MBR+紫外消毒”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基础及污泥处理构筑物土建按照远期3600t/日规模建设,设备按照1800t/日规模配套。

根据现状排水情况,本工程服务范围为上迳镇建成区,包括岭胶村、牌边村、海头村、下井村以及工业园区。根据上迳镇区实际情况,上迳镇规划区服务面积约 9.42 km2,近期服务人口 9770 人。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招标内容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1

16605600.00

32702100

327021


1-2

运营管理服务费

10(年)

16096500.00

注:

1)污水处理厂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水质污染防治设备费)报价上限为16605600.00元,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服务)费报价上限为16096500.00元,投标人须分别对水质污染防治设备费用和运营管理服务费分别进行报价。各项服务内容的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文件的报价上限,超出该上限视投标无效。其中,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服务)费报价污水处理量暂按6570000t(1800t/d×365d×10年)计算(最终实际处理水量按时结算),投标人结合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服务)单价对运营期内的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服务)费总额进行报价,要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服务)费单价不得高于2.45元/t,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部分的“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备注栏中对运营管理服务费单价进行报价备注说明。最终采购人根据中标的运营管理服务费推算出实际中标的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服务)费单价作为付费依据,即中标的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服务)费单价=中标的运营管理服务费÷6570000t,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污水处理厂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水质污染防治设备费)投标报价,必须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将项目全部设备货物安装完毕、并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项目所需的货物(含配件及辅材)的价格、运输费(含装卸费、二次搬运费)、安装费、货物运至指 定地点后的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货物维护费用、调试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检验(包括海关、商检等)检测费、措施费、规费、税费、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图纸中已明确的按图纸要求进行,未明确的报价应考虑在内,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服务)费投标报价,必须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处理标准,将进场污水按规定处理达标排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电费、水费、药剂费、材料费、管理费、培训费、检验检测费、规费、税费等。

3)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其它工程的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或赔偿修复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及材料的二次转运,垃圾等的及时清运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及建设单位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

4)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综合考虑日后政策性调整及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项目造价变动,上述原因造成的项目造价变动不予调整。

5)货物安装时,若升级无法买到相应的货物时,应按相同品 牌同 档次的升级产品供货,性能指标不能下降,合同价格不变。

6)中标人应提供货物在免费保修期内所需易损件的备品备件(如有),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有),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2、采购要求

1) 应商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或要求 一体化设备,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达到甲方的出水水质指标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其中总磷指标按照当地要求执行Ⅴ类地表水标准。 应商 《附件》,自行提供符合方案 且满足项目运行所需的方案及设备。

2)其他要求:

①设备采用高强度防腐材料制作,结构满足受力承重等要求;

②设备运行过程中噪音低于80dB,无明显异味

③为确保设备的使用年限,设备内(外)表进行防腐处理,箱体防腐、防锈效果达到优良标准。

④设备运行过程中无二次污染产生。

⑤设备全自动智能运行,无人值守,与管理信息化平台实时交互。

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必须体现工艺技术的 进性、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材料、系统集成度高、自动化水平和自诊断能力强,出水水质稳 定性,噪音低、臭味强烈程度低。

污水处理厂厂区配套电气设备、自控设备由 应商配套提供,变压器设置1台杆上变压器,型号为SCB13-400/10/0.4KV,并配备一台400KW的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室外动力柜防护等级应达IP65,顶部需做防雨钢棚室内动力柜防护等级应满足IP54


 

福清市上迳镇污水处理厂主要工艺设备清单

序号

构筑物名 称

设备名 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格栅及提升泵房

FH-500型机械格栅

有效宽500mm,渠宽600mm,栅条宽5mm,栅条间隙宽10mmN=0.55KW

1

远期增加1

ZAQF型铸铁方闸门

闸门外形尺寸400mm×400mm

2

SDQ手电两用启闭机,N=1.1kw。远期增加2

玻璃集气罩


1

格栅处设置

潜污泵(带切割功能)

单台性能:Q=70m3/hH=12mN=5.5KW

3

近期21备。远期更换参数为Q=85m3/hH=12mN=7.5KW的潜污泵5台,41

CD1型号电动葫芦

起吊高度H=10m,吊重G=1t,起升电机功率1.5kw,运行电机功率0.2kw

1


工字钢

25aL=8.4m

1


渣桶


1


pH在线检测仪

测量范围0~14

1


COD在线检测仪

测量范围10~5000mg/L

1


TN在线检测仪

测量范围0~100mg/L

1


TP在线检测仪

测量范围0~10mg/L

1


氨氮在线检测仪

测量范围0.02~100mg/L

1


2

旋流沉砂池基础

旋流沉砂池设备

单台处理规模为1800m3/d,直径D=1830mm,旋流沉砂池最高时流量的停留时间为69s,有效水深为1.1m,运行荷载15t,材质采用碳钢防腐,全封闭式,外留除臭风管接口。单套旋流沉砂池设备所含设备如下:立式桨叶分离机1台,叶轮转速:Φ1000mmN=0.75KW,转速12~14r/min;空压机1台,风量:Q=2m3/min,气压:39.2KPaN=2.2kw

2

近期11备,远期2用;

旋流沉砂池设备应按照防腐要求进行防腐,确保使用寿命>30年;

设备进出口及内部仪表、管线及控制系统由设备厂家配套提供;

旋流沉砂池设备采用全封闭式,外留除臭风管接口;

旋流沉砂池设备检修平台及楼梯由设备厂家配套提供;

WLSSF-260型砂水分离器

Q=5~12L/sN=0.37kw

1

2台旋流沉砂池设备共用

3

电磁流量计

电磁流量计

分体型,DN300mm,测量范围为611272 m3/h

1


4

调节池

低速推进器

1400,功率2.2kW

2


潜污泵

Q=80m3/hH=9mN=4KW

3

21备,达到远期规模(3600m3/d)时将更换3台潜污泵,更换后潜污泵参数:Q=135m3/hH=9mN=5.5KW.

CD1型号电动葫芦

起吊高度H=6m,吊重G=1t,运行功率0.2KW,启动功率1.5kw,葫芦自重180kg

1


工字钢

25a,L=6.3m

1


5

气浮设备基础

气浮设备

设备参数:

设 计进水水质:动植物油≤100mg/L   石油类≤15mg/L

设出水水质:动植物油≤1mg/L   石油类≤1mg/L

设 计处理水量:100m3/h

回流比40%;回流水量40m3/h

混合反应停留时间:3.4min

絮凝反应停留时间:3.9min

接触室停留时间:1.7min

分离区停留时间:15min

气浮池有效水深:2.3m

表面负荷:9.4m3/m2·h

内含空压机、回流泵、排渣机、混合搅拌机、絮凝搅拌机、排泥泵等配套设备,每套功率为17.2KW

2

近期11备,远期2用;

气浮设备应按照防腐要求进行防腐,确保使用寿命>30年;

设备进出口及内部仪表、管线及控制系统由设备厂家配套提供;

气浮设备采用全封闭式,外留除臭风管接口;

气浮设备间检修平台及楼梯由设备厂家配套提供;

 

设备材质:

池体:碳钢防腐;

气浮加盖:不锈钢304+玻璃钢花纹板

溶气罐及内部组件:不锈钢304

气浮设备内部管路系统:不锈钢304UPVC

混合搅拌机、絮凝搅拌机:碳钢防腐

排渣机、出水堰板:不锈钢304

防腐要求:

1、设备表面喷丸处理,涂刷环氧富锌底漆;

2、接液部分涂刷环氧厚浆型漆二道,漆膜厚度大于150μm

3、外部分环氧富锌底漆1道,环氧云铁中漆1道,高性能聚氨酯面漆2道,总漆膜厚度80120μm

6

“A2O+MBR+紫外消毒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单套处理量Q=600m3/d,运行荷载500t,装机功率39.88kw,运行功率20.74kw。单套设备主要配置如下:

1)厌氧池:设 计水量25m3/h,停留时间2h

尺寸:5.6x3.0x3.6m,有效水深3.3m1座;

设备:穿孔布水管,1套。

2)缺氧段:设 计水量25m3/h,停留时间3h

尺寸:8.4x3.0x3.6m,有效水深3.2m1座;

设备:穿孔曝气装置,1套;

3)好氧段:设 计水量25m3/h,停留时间8h

尺寸:21.3x3.0x3.6m,有效水深3.1m1座;

设备:?215微孔曝气盘,210个;回流泵:Q=50m3/hH=10mN=2.2kw2(11)。曝气风机:Q=8m3/minP=44.1kpaN=11kw2(11)

4MBR段:设 计水量25m3/h,停留时间2.5h

尺寸:4.5x3.0x3.6m,有效水深3.1m1座;

设备:MBR膜组件(2):产水量>15L/(m2·h),孔径<0.1μm,包埋内衬PVDF;单层双排,共2个膜支架,每个支架42片膜;出水泵:Q=35m3/hH=13mN=3.0kw2(11);回流泵:Q=50m3/hH=8mN=2.2kw2(11)

5)紫外消毒器:设 计水量25m3/h

紫外消毒设备1套,功率0.5kw

设备尺寸:1.73×0.4×0.57m

6)加药系统

PAC溶药罐:V=1000LN=0.55kw1个;PAC加药泵:Q=50L/hP=7barN=0.37kw2(11)

PAM溶药罐:V=800LN=0.55kw1个;

PAM加药泵:Q=50L/hP=7barN=0.37kw2(11)

3

远期增加3套;

设备进出口及内部仪表、管线及控制系统由设备厂家配套提供;

单套设备之间检修平台及楼梯由设备厂家配套提供;

设备防腐要求如下:

1、一体化设备采用高强度SPA-H(耐候耐腐蚀钢)焊接,内外经防锈、重防腐处理达到船级社标准,使用寿命>30年;

/2、其中箱体内层采用聚酰胺固化改性环氧涂料,内漆干膜厚度250μm;箱体外层采用由底漆、中漆、面漆共6层喷涂工艺,干膜厚度200μm,面漆为聚酰胺涂料;

DO


9

远期增加9

MLSS测定仪

测量范围0~10g/L

3

远期增加3

7

储泥池

立式搅拌机

叶轮直径D=1.5m,功率为5.5KW

1


8

综合机房

叠螺式污泥脱水机

ANK-202-P-CNN=0.8KW

2

11

一体化加药机

N=3.0KWP=0.7MPa

2

11备,与叠螺机配套

污泥输送泵

Q=2~20m3/h  N=3KW  P=0.6MPa

2

11

变频调速

污泥输送机

B=0.5mL=13mN=3KW

1


壁式轴流风机

DZ-11Q=1600m3/hN=0.25KW

12


9

出水监测井

超声波液位仪

测量范围0.5~3m

1


pH在线检测仪

测量范围0~14

1


COD在线检测仪

测量范围10~5000mg/L

1


TN在线检测仪

测量范围0~100mg/L

1


TP在线检测仪

测量范围0~10mg/L

1


氨氮在线检测仪

测量范围0.02~100mg/L

1


SS在线检测仪

测量范围0.001mg/L~50g/L

1


10

除臭系统

除臭设备

风量:Q=15000m3/h,尺寸6.0m×8.0m×3.4m(高度含1m围水堰)

1


离心风机

Q=15000m3/hP=2500PaN=25KW

1


水箱

尺寸:1.2m×1.2m×1.0m

2


循环水泵

Q=18.0m3/hH=3040mN=3.0KW

2

11

喷淋水泵

Q=6.0m3/hH=3040mN=1.1KW

1


电控柜

系统配套

1

外壳不锈钢304,含设备与电控柜之间的连接电缆

排气管

DN1000H=15.0m,玻璃钢材质

1

含碳钢塔架、检测平台、钢直梯,油漆防腐

11

综合楼化验室

生物显微镜

CH20-BIM,4物镜(410,40,100×2目镜10×新型号CX23LEDRFS1C

1


电动离心机

TDL-5-A

1


箱式电阻炉马弗炉(数显)

SX2-5-121200℃5KW

1


便携式pH

sensION+pH1

1


便携式溶氧仪

HQ30d(带盒子)

1


精密天平

精度:0.0001g;量程:210g

1


台式pH

精度:0.01pH
量程:(0-14pH

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90nm1100nm/±0.3nm(开机自动校准)

1


物理天平

精度:0.5g;量程:500g

1


数显温湿度计

WS508A

5


磁力搅拌器

1800r/min 300W

2


循环水真空泵

工作电压:220V;功率:
180VA;频率:50Hz

2


超声清洗器

157L,5000W,加热
30-110℃可调)0-60min可调

1


水分速测仪

传感器精度0.1mg,(30℃-230℃,增量1℃

1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做粪大肠菌群用)LDZX-30KBS

1


立式冷藏柜(存放试剂)


1


冰箱

BCD-256WDGH

2


生化培养箱

SPX-250B-Z

1


振荡器

HY-5测速数显

1


电热恒温干燥箱

室温~300℃/ ±1℃

1


数显鼓风干燥箱

GZX-9076MBE  室温+5300℃/波动度:±1℃(100℃) 均匀度:±1℃(100℃) 输入功率:1500W

1


恒温水浴锅

 SAP26 室温+5~99℃/稳定度±0.2℃,可调范围10 to 99(精度0.1

1


COD消解器

温场均匀性:同一平面上温差≤2℃,温度示值误差:±2℃,升温速率:10分钟内由25℃加热到150℃

1


数显4孔恒温水浴锅

HH-4

1



3、运营管理

1)中标人负责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的日常运营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场内管网疏通管护、设备日常的巡视、检修),确保设施常年正常运转,污水排放应除总磷外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其中总磷执行地表水类标准如下表:

进出水水质及处理程度表

BOD5

CODcr

SS

pH

NH3-N

TP

TN

动植物油

石油类

进水水质(mg/L

≤180

500

400

6-9

40

4.0

50

100

15

出水水质(mg/L

≤10

≤50

≤10

6-9

≤58

≤0.4

≤15

1

1

去除率(%

≥94.4

90

≥97.5


87.5

90

70

99

93.4

中标人每日对设备进行巡查检修保养(包含运营期间的大中小检修,一年内因设备不正常运行需维修的时间为10天,需上报行业主管和业主单位。超出10天的,每超出一天扣除当年运营维护费用1万元),开展日常巡查,确保设备堵塞、渗漏、开裂、破损等情况发生,保持设备及周边绿化带内无杂物堆放,做到整洁美观。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读数异常等现象发生。发现污水处理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维护或更换设备。

2)中标人应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内容包括设施运转情况、设备维护更换情况和出水水质情况等。招标人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出水水质监测,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支付,作为水质考核依据之一。

3)承包运行到期后,中标人应在确保设施稳定运行的情况下移交采购人。因采购人原因造成中标人承包期限未满退出的,按照相应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运营费用。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其承包期限未满退出的,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剩余质保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4)中标人在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泥须运输至场外处置,具体处置地点由承包人根据相关规定自行考察选取,但具体方案须报招标人审核确认。清运及处置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水质处理费的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一年内每因不当处理污泥一次扣除当年运营维护费用1万元。

5)承包人在运营期间发现一次污水处理厂直接抽取河水处理现象扣除当年运营维护费用10万元。

4、人员配备要求

职务

数量

资格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市政工程、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中级技术职称及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 质证书

现场管理人员

2

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现场技术人员

6

机修1人、电工2人、污水处理工人3人

驾驶员

2

驾驶证

车辆

2

行驶证

★投标人须对此人员配备要求进行单独承诺提供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当月)前十二个月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均予以认可;车辆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购置发票复印件,以上证件所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未承诺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其中: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之外的人员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但中标人应在中 标后配备该队伍的人员。

5、交货期及运营期要求

5.1★交货期要求12月10日前要求至少完成1200t设备到位,2020年12月25日前至少完成1200t/天的设备安装(和调试),剩余600t/天的设备视实际水量进行增加,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进度采购安装相应设备,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履约担保将被采购人全额提取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2★运营期设备验收交付后10年内的运营服务工作。

6、验收要求

6.1安装、调试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将安装所须要求和水、电、气要求通知采购人。

2)由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3)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4)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5)安装设备安装完成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

6中标人应根据该项目土建部分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编制相应设备调试安装方案,且须报业主审核确认

6.2验收

1)验收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使用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验收程序和方法

①出厂检验

中标人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设备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②中标人自检

设备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中标人对所有设备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③验收与最终验收

中标人自检后,中标人与采购人一同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 使用要求。安装完毕后,中标人需派有设备调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全部达到要求。

3)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项目运营期结束后(运营期满或提前终止)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均能正常运行。

7、运维管理

运维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福清市上迳镇污水治理运维单位的监督、管理、考核,确保已建成的污水治理设施长期、稳定、有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污水治理项目,是指纳入运营管理范围的项目;本办法所称污水治理设施,是指污水处理厂厂界内的所有构筑物及设备。

第二章  考核对象和内容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按法定程序和途径取得福清市上迳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及运营管理服务的运维管理机构(运维单位)。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福清市上迳镇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维护的组织管理、硬件配备、日常运维、水质、水量、质量保障以及故障处置等内容。

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要求

第五条  运维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培训、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日常巡查、故障处理、档案收集等相关制度,在福清市设立项目部,有固定的办公场地,由专人负责管理,配备专业运维技术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应取得有关行政主官部门颁发的职业资 格证书)负责运维管理。并根据有关公共卫生和安全的使用法律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安全和稳定的运行,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第六条  运维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报采购人备案,并按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运维单位应保障生产和服务的稳定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如出现重大意外事故,运维单位应及时通报采购人,并尽最大努力抢救。

第七条  运维单位必须常年备有充足的各种耗材备品、备用整机和关键部件,能确保备品备机及时更换。

第八条  运维单位要建立福清市上迳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信息档案。主要内容为项目信息资料和队伍人员资料。项目信息资料,包括工程验收移交资料、终端处理设施基本情况、耗材备品清单、日常运维巡查资料、故障处理资料、水质水量检测报告等。队伍人员资料,包括管理人员资料、运维人员资料、巡查人员资料等。依法接受建设、环保、安全生产等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并按要求向这些部门提供生产和经营方面的资料。

第九条  运维单位要建有水质检测实验室定期每日自行开展终端处理设施的水质检测。对终端设施每周至少检测1次,水质检测指标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确定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向采购人报备,水质必须达到设 计要求。水质的在线监测项目应包括COD、NH3-N、TP、TN、PH、SS和流量。某一正常运营日连续二次(间隔为二小时)检测超过设 计文件和招标文件标准的,为当日出水水质不合格,水质1日不合格的扣当季度运营管理服务费1万元。

第十条  在线监测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运维单位应根据适用法律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实施比对监测。运营期内,运维单位应定期维护在线监测设备,每年至少一次进行一次校验。采购人有权随时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在线监测设备实施比对监测,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  检测包括运维单位的在线监测、运维单位自行检测、采购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对水质的检测等。

第十二条  每日开展污水处理厂现场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巡查养护,按要求对上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测试、清理、维护、维修等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十三条  运维单位应设立并公开应急投诉电话,能够及时响应公众对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投诉,对反馈的异常情况,运维单位应及时响应确保污水处理厂时时正常运营。

第十四条  运维单位在运维管理工作中,必须做好各种档案资料特别是日常巡查、故障处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总结,运维单位应当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10日前向业主提交所有运维点的运维情况自查报告,每季度向市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等相关部门提交季度运行维护报告。

第四章  考核的组织

第十五条  对福清市上迳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率、设备完好率、出水达标率、设施周边环境、管理制度等进行日常巡逻监督;由上迳镇每月组织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最终考核评分的依据;市河长办、环保局等相关单位的对水质进行抽检,水质检测结果将作为水质是否合格依据。

第十六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得分85分以下(不含85分)为不合格。

第五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七条  考核等次与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挂钩,不合格等次每低1分扣0.5万元,并要求运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出现水质不合格情况,每次扣1万元;出现溢流的情况,同时处理设施的处理流量低于设 计流量的,每次扣1万元。扣款金额超过单次运维费用的从下一期运维费用扣除。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配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按项目安装、运维需要及时到位,并保证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每月到岗天数不少于22日历日。

1)中标人须按投标书承诺指派项目负责人且保证其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岗履职,不得擅自变更。变更项目负责人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若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中标人应交纳每一人(次)壹拾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中标人须按投标书承诺指派现场管理人员且保证其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岗履职,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现场管理人员的,中标人应交纳每一人(次)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在设备采购安装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定时抽查中标人配备的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若发现现场管理人员未到位,中标人应交纳每一人(次)伍仟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  对纳入运维范围,却被省、市检查认定为运维不到位的,除扣当季服务费用外,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第六章  运维退出机制

第十九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运维单位即自行退出并终止合同。

1)运营期届满的;

2)因上级政策发生变化,运行维护不宜继续实施的;

3)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5)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6)一年内若擅自停业、歇业的;

7)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8)运行期内,污水处理厂设施管理不善被市 级及以上媒体曝光3次及以上的;

9)运行期内,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服务,经市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书面通知整改累计3次仍不改正的。

10)运行期内,累计超过十次(含抽检)或连续五个正常运营日出现水质不合格情况的。

因采购人原因造成中标人承包期限未满退出的,按照相应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运营费用。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其承包期限未满退出的,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剩余质保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无论何种情形的终止,中标人仍须履行终止后的移交程序及标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国家或省相关管理和技术要求有新的调整时,本办法将按新要求重新修订,具体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

运维单位考核评分表(参 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分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检查说明

受检单位()

检查记录

分项扣分

项目得分

1

工艺运行

满分19分,最低0

是否依据标准建立污水处理厂工艺运行管理技术规程及工艺技术参数

未制定技术规程和工艺控制参数扣1分。

提升、污水处理、中控、变配电、化验、污泥处理处置、消毒等主要工艺技术规程每缺1项扣1分,欠完善、不规范每项扣0.5

工艺技术控制参数未上墙扣0.5分。明显不合理的该项全部不得分,最多扣2分。

结合污水厂工艺情况,对技术规程的实用性及可操作性进行核查。




是否编制年度分组检修和更新改造停水计划

 未制定年度计划扣1分,其中计划不规范、欠完善,扣0.5

查计划执行情况。



厂区噪音控制和臭味控制 

噪音控制超标扣1分,臭味控制超标扣1分。有投诉记录未处置,扣2

查现场和环境监测相关资料。



运行记录和统计报表

运行记录和统计报表不完整、不规范每处扣0.5分;生产运行数据不合理扣0.5-1分;计算机记录未备份扣0.5分。最多扣2

查看生产调度和现场工段日记录等,内容应涵盖污水量、污泥量及含水率、水质、药耗、电耗、生产工艺运行参数;异常情况原因分析及处理情况。统计报表的能耗指标至少应包括水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处置工段、尾水消毒工段的单位(t)水处理单耗。当纸质记录无法提供时,应提供完整的计算机记录。



生产运行过程控制

生化池好氧段未配置溶氧仪、污泥浓度计,厌氧段未配置溶氧仪或氧化还原电位等对工艺调控起指导作用的在线仪表,每缺一处扣1分,最多扣2分;管理不善的每处扣0.5分,最多扣1分;对于损坏且已失去指导作用6个月以上的,视同未配置。

查资料和现场




未按要求在中控室显示出厂水流量、脱水前的进泥量、出厂水COD、氨氮(以N计)、总磷(以P计)、生化池表面曝气机电流(或鼓风机风量)、溶解氧、污泥浓度及采用SBR工艺的生化池液位,并形成曲线图,每缺一项扣0.5分。最多扣2

 查资料和现场



生产运行实际情况

根据统计报表检查污水处理量、污泥处理量、自来水用水量、电耗、药耗等记录情况,是否与实际吻合,每发现一次不吻合扣0.5分。最多扣2分。

查资料和现场



排放标准

未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和环保部门环评批复要求进行排放的扣2分。

查资料



2

水质管理

满分17分,,最低 0

抽检检测日、月报表及原始报表

检测报表不真实,每发现一处扣1分,最多扣5分。

检查组现场查证。如果发现某一个或某些指标长时间不达标,检查组应充分考察、检查工艺、设备运行实际情况,尤其根据有无实际管理措施、管理方案、自我限定整改合理时间进度、主观是否努力改善等判定,并予以评估。




是否按要求设置水质检测化验机构

未设置水质检测化验机构扣1分,功能室设置和仪器设备不能满足检测要求的,各扣1分,不能自检的检测项目未委托检测的,扣1分。未建立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扣1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品管理不规范,扣0.5-1分。

查资料和现场



水样取样和保管是否规范

取样不规范扣0.5分,保管不规范扣0.5分。

现场抽考取样人员相关操作和保存要领,现场核查是否低温保存或按实验要求取样、保存。



是否按相关规定要求安装进出厂水在线计量和检测设备并联网

未按要求安装并联网扣0.5-1分。

查资料和现场



检测周期是否按要求执行,检测报表是否规范完整(含统计)

检测周期未按要求执行的,每项1分,检测报表不完整、记录不规范每处0.5分,有效数字计算不准确每处0.5分,检测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的,每台扣0.5分最多扣5分。

查资料,检测报表包括原始记录、日报表、月报表、水质合格率统计表等。



3

污泥管理

满分  13分,最低  0  

污泥含水率及污泥检测

月平均脱水后污泥含水率超过80%,每月扣0.5分,最多扣2分。未开展污泥含水率、有机份、PH值等常规指标检测的,每缺一项扣1分;检测频次不够的,每项扣1分;重金属等指标未开展检测扣1分。

根据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情况查污泥含水率等相关指标检测报表,现场查看污泥处理。




运行记录和统计报表

运行记录和统计报表不完整或记录不规范,每处扣0.5分,最多扣2分。

查相关资料。



污泥处置

污泥外运处置未实行污泥转运联单制度,每次扣0.5分,最多扣3.

考查出厂污泥量、承运量、接收处置量是否相符,是否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及其副产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



污泥中的污染物控制指标及污泥处理处置未执行相关国家规定扣1分。

查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4

设备管理

满分12分,最低  0  

是否按规定建立设备完好率统计表和设备档案

未按规定建立设备完好率统计表、未按规定建立设备的档案扣0.5-2分,其中不完整、不规范每处扣0.5分。未按要求对全部设备、主要工艺设备和无备用工艺设备完好率进行分类的,扣2分。本项最多扣5分。

查统计报表和设备单机档案(含设备登记卡、设备备品备件表、设备润滑保养记录、运行时数、故障及检修记录等)




设备管理专业人员配置是否合理

未设置设备管理专员扣1分,主要工艺设备未指 定专人进行维护管理,每台扣0.5分。最多扣2分。

查相关资料,评估中应比对组织框架验证。查主要工艺设备维护记录等。



设备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检查考核奖惩制度不健全,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的,扣0.5分至1分。

应包含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和设备备品备件的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和更新改造计划

未制定合理的设备月度、年度检修和更新改造计划的,扣0.5分至1

查相关资料



设备实际运行情况

抽查1-3台设备,设备实际运行情况与资料不吻合的,每台设备扣1分,最多扣3分

查相关资料及现场,从设备运行时数、设备检修记录、备品备件、易耗品等使用情况(采购合同、进出仓单据及发票)、设备检修外包情况、设备现场实际运行情况等进行考核



5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

满分  22分,最低  0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无安全管理制度或不健全扣1分至3分,安全管理制度未上墙扣1-2分。

查资料




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签订

无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未落实,扣1-2

查资料



安全是否有专人负责和安全员

安全无专人负责、无安全员,或安全员未持证上岗,扣1分至2分。

查资料,评估中应比对组织框架验证。



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扣1-2

年度安全生产计划,至少应包括安全检查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安全设施配置计划、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安全资金使用计划等。



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标志是否合理,电气设备和特种设备是否取得相应的证书或检定报告书

安全设施未按规定设置,每一处扣0.5分,最多扣2分;电气设备和特种设备未取得相应的证书或检定报告书扣1-2分。

查安全设施是否配置齐全和标志设置合理;变压器、高压电气设备、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及其它特种设备须经过相关管理部门检定并取得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是否制定应急预案

未制定应急预案扣2分,其中不规范、欠完善扣1分,未实施扣1分;

查资料。对其应急预案的管理、可操作性、适宜性、充分性检查,包括应急组织、管理程序、物资准备、演练方案和记录、总结报告等。



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未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资料扣1

查资料



厂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厂内存在安全隐患扣1-2分,存在重大安全隐扣4分。

查现场。



6

厂容厂貌管理

满分  12分,最低   0  

厂区内构、建筑物外观

构筑物和建筑物外观不整洁、池面不干净或有异物,每处扣0.5分,最多扣2分;

查现场。




道路是否完好整洁,路网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道路不完好、不整洁,路网没有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每处扣0.5分,最多扣2分;

查现场。



绿化养护是否到位

绿化养护未到位,每处扣0.5分,最多扣1分。

查现场。



生产和办公场所是否整洁,物品是否摆放整齐

生产和办公场所不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每处扣0.5分,最多扣2分。

查现场。



污水厂简介、工艺流程和效果图是否上墙

污水处理厂简介、工艺流程和效果图未上墙扣0.5-1分。

查现场。



管道是否有破损泄漏,阀门井和计量井等井盖是否完好,井内是否杂物、积泥和积水,

管道有破损泄漏,阀门井和计量井等井盖不完好,井内有杂物、积泥和积水,每处扣0.5分,最多扣2分;            

查现场。



阀门井和计量井等井内和露地管阀、管件是否缺损和明显锈蚀

阀门井和计量井等井内和露地管阀、管件有缺损,有明显锈蚀,每处扣0.5分,最多扣2分。

查现场。



7

档案管理

满分 5分,最低 0

是否设置档案室和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

未设置档案室和配备档案专()职人员,扣0.5-1分。

根据提供的员工名册既分工确认,必要时考核相关专业常识




档案管理是否规范,资料是否完整

档案管理不规范、不完整扣0.5分;未按要求建立有生产运行、水质、设备、材料管理、安全、财务、人事等档案,每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查看现场和档案资料



是否按要求及时完整的填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缺报一个月扣1分,相关数据每缺一项扣0.1分。最多扣2分。

查看现场和档案资料



总分







9

主要构筑物完好率


按《标准》规定考核。




10

出厂水水质合格率


合格率计算及检测频次按《标准》规定。委托送检的应出示委托协议、检测报告及委托机构的检测资质。综合项,指9项指标之外的其他指标。水质应同时满足GB18918和环评批复。污水厂水质报表有明显疑义的,可现场取样封装后要求污水厂送指 定检测机构核查,水样运输及检测费用由污水厂承担;送检不合格的视为水质不合格。




11

设备完好率


全部设备、主要工艺设备和无备用工艺设备完好率按《标准》规定考核。




    


8、付款方式

8.1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水质污染防治设备费)支付方式

1.为防止不平衡报价,设备购置及安装(水质污染防治设备)费用比率P,(1)根据采购限价进行设置,公式为:

P1=(A)/(A+B)

A: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水质污染防治设备费)采购限价B: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服务)费采购限价(总价)

2)根据中标价进行设置,公式为:

P2=(a)/(a+b)

a:中标价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水质污染防治设备费)b:中标价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服务)费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水质污染防治设备费)进行分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设备到达工地现场后45天支付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中标价30%;(2)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中标价40%;(3)剩余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水质污染防治设备费)作为质保运营期五年若设备运行正常,运营期第最后一天支付质保金的50%(即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中标价*P*15%);运营期第六年至第十年期间,若当年设备运行经考核正常,按年在当年的最后一天支付质保金的10%(即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中标价*P*3%

8.2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1)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服务)费支付实行季度结款方式,季度付款金额=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服务)费中标×当季度实际处理合格水量

2)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递交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总额即中标的水质污染防治设备费和运营管理服务费之和10%,履约担保仅接受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提供银行保函的投标人,需提供见索即付的保函,并保证开具保函的银行在福清市区设有营业点;履约担保金在设备质保期即合 作期10年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及未了事宜的情况下一次性无息退还

若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除合同约定保函可以解除情形外,中标方应保证保函在项目合 作期内持续有效。若在保函到期的三十(30)个日历日前,中标方未向采购人提供一份替换的有效的保函,甲方有权提取保函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若中标未在保函到期的十五(15)个日历日前提供一份替换的有效的保函,采购人有权提取保函剩余总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不再对剩余未支付的设备价款进行支付。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
2、交付时间:要求12月10日前要求至少完成1200吨设备到位,2020年12月25日前至少完成1200吨/天的设备安装(和调试),剩余600吨/天的设备视实际水量进行增加,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进度采购安装相应设备
3、交付条件: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相关成果。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递交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总额(即中标的水质污染防治设备费和运营管理服务费之和)的10%,履约担保仅接受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提供银行保函的投标人,需提供见索即付的保函,并保证开具保函的银行在福清市区设有营业点;履约担保金在设备质保期(即合 作期10年)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及未了事宜的情况下一次性无息退还。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1、污水排放应除总磷外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其中总磷执行地表水Ⅴ类标准。 2、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验收要求。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支付。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