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0年至2021年度新增城区公园(含街头绿地)公厕社会化养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YLGLC-GK-202011-B1461-IDN

 

           招标编号:[350181]MZZJ[GK]2020005
                   

 

 

 

 

                                                           采购人: 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0年至2021年度新增城区公园(含街头绿地)公厕社会化养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YLGLC-GK-202011-B1461-IDN

2、招标编号:[350181]MZZJ[GK]2020005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招标文件若有他处与此条矛盾时,以此条为准。)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

联系方法:85239502

13、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法:0591-87677863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公共厕所服务 1(项) 7,190,200.0000
7190200 14380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2节第7条第4点“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执行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采用差额累进值算法。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中“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招标文件若有他处与此条矛盾时,以此条为准。)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有);未按要求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实质性要求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的技术项(F2×A2)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项总分的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商务条件响应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有),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件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商务条件”要求,若负偏离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附加符合性
         无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服务要求 15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所规定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全部满足的得15分,如其中一项未能满足或未填列的则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要求中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供承诺函,否则按负偏离处理。技术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负偏离一项,按实质性偏离招标文件要求,该项分值为0分,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管理人员 1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具有公厕管养相关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每有一人得0.5分,满分1分。须同时提供该项目管理人员名单汇总表、投标人单位2020年9月-2020年11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投标人须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上相应人员姓名旁边标注项目管理人员在汇总表中的序号。注:各投标人均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未完整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模糊不清楚造成无法核实的,均不得分。
保洁人员 3 根据投标人单位保洁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总数进行评议:数量≤15人以下不得分,15<数量≤25人的得1分,25<数量≤30人的得2分,数量>30人以上的得3分。须同时提供保洁人员名单汇总表(应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年龄)、在职员工名单汇总表、投标人单位2020年9月-2020年11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投标人须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上相应人员姓名旁边标注保洁人员在保洁人员名单汇总表中的序号。 注:各投标人均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未完整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模糊不清楚造成无法核实的,均不得分。
人员实力 1 评委根据投标人企业配备有:投标人同时提供水电工证书、公厕管养项目经理(高级)培训证书(不含本项目负责人和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化粪池清掏工程师证(中级及以上)或化粪池清掏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证书(中级及以上)的得1分。须提供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及2020年9月-2020年11月在投标人企业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注:各投标人均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模糊不清楚造成无法核实的,均不给予加分。
公厕保洁方案及保证措施1 2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厕卫生保洁工作质量标准是否合理,是否有具体的实施措施,按措施得力与否,是否切合实际,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2分,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7分,有提供但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公厕保洁方案及保证措施2 2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日常清扫、公厕服务员服务标准、服务要求、文明服务等相关的规范作业要求,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2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7分,有提供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公厕保洁方案及保证措施3 2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重大活动、节假日保洁工作任务安排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2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7分,有提供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公厕保洁方案及保证措施4 2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垃圾清运方案以保证公园及周边整洁,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2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7分,有提供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5分。投标人须提供清运方案、清运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四、其他事项),否则不得分。
公厕保洁方案及保证措施5 2 根据各投标人制定的过渡交接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的合理性、可行性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2分,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7分,有提供但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人员安排及人员管理制度1 1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对各片区公厕开放时间的测算,拟安排人员的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1分,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0.7分,有提供但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0.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人员安排及人员管理制度2 2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公厕服务、培训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是否完备,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2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7分,有提供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人员安排及人员管理制度3 2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公厕和服务人员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方案是否完备,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2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7分,有提供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人员安排及人员管理制度4 3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对照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开展文明服务教育及管理的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3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7分,有提供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2.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人员安排及人员管理制度5 2 根据各投标人制定的公司检查考核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否齐全、合理,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2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7分,有提供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能力 2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公厕管养项目经理(高级)培训证书的得1分;具有环境卫生作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岗位资格证书的得0.5分;具有城市环卫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得0.5分,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以及2019年11月-2020年1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安全保证及应急保障1 2 根据各投标人劳保用品配置是否合理、安全保证措施是否齐全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2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7分,有提供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安全保证及应急保障2 2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如紧急报修、发生治安事件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及人员、车辆、设备保障等应急保障措施),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2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7分,有提供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安全保证及应急保障3 3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突发卫生防疫、消杀应急措施,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3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7分,有提供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2.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服务承诺1 2 投标人承诺为各个公厕提供的合适、美观的公厕标识牌、上墙去向牌、安全警示牌、文明宣传牌、养管运行提示牌等标牌的得2分。投标人为各个公厕提供的标识牌方案须通过采购人审核,再实际投入使用,中标人如未通过采购人审核,自行进行下一环节,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四、其他事项 。
服务承诺2 2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公厕内部设施损坏修复时间,承诺4小时内完成修复的得2分,承诺8小时内完成修复的得1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四、其他事项 。
服务承诺3 2 投标人承诺为各个公厕提供合适、美观的储物柜及收纳架,整洁摆放所有清洁用具,如拖把、清洁消杀工具等得2分。投标人为各个公厕提供的储物放置方案须通过采购人审核,再实际投入使用,中标人如未通过采购人审核,自行进行下一环节,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四、其他事项 。
美化方案 2 根据投标人承诺提供的公厕美化方案(如外部绿化、室内盆栽、装饰等),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2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7分,有提供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维修方案 2 根据投标人对公厕内部设施损坏维修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维修人员有相关上岗证书,维修计划和人员安排等),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2分,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7分,有提供但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5分,不提供或未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垃圾分类方案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垃圾分类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2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7分,有提供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设施及维护标准要求 2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公厕设备维护、报修程序及实施措施(包括遇水、电等紧迫性保修时)是否合理,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2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7分,有提供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无欠薪承诺 2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服务期内按规定按月向本项目的所有民工足额发放工资,不出现欠薪情况。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四、其他事项 。提供承诺书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信用等级 1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银行机构颁发的AAA或以上信用等级证明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不得分。
管理体系认证 3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27925-2011品牌认证的,每种证书提供一份及以上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 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
环境卫生作业等级证书 1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环境卫生行业评定的甲级(或一级)环境卫生作业等级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保险情况 3 根据投标人为保洁作业人员购买的有效期内的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险情况,根据其保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人数情况进行评分:购买人数≤20人的不得分,20人<购买人数≤40人的得1分;40人<购买人数≤60人的得2分;购买人数量>60人的得3分。须提供保险单、保险凭证及人员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综合实力 3 根据投标人员工通过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公厕管养或垃圾分类处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获得相应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数量的情况进行评议:5<证书数量≤10本的得1分,10<证书数量≤20本的得2分,证书数量>20本的得3分。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及该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并提供2020年9月-2020年11月投标人为持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从社保窗口或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自有高压冲洗车 3 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自有高压冲洗车(路面养护车)情况进行评议,投入一辆得1.5分,每增加一辆加1.5分,满分3分。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注:车辆行驶证等相关材料须体现所有人名称,所有人须与投标人一致(不含投标人分公司、子公司),否则不得分。
业绩 3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经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份专业公厕管养服务项目的得1.5分,满分3分。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承包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业主评价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承包合同文本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
承包数量 3 评委根据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经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单项公厕承包数量情况进行打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0座<公厕数量≤15座的得1分;15座<公厕数量≤20座的得1.5分;20座<公厕数量≤25座的得2分;25座<公厕数量≤30座的得2.5分;公厕数量>30座的得3分。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承包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业主评价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承包合同文本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注:本项目不得与评标项目“业绩”中的项目相同,否则不得分。
项目评价 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承接的公厕管理项目获得用户优良好评的,每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2分,须提供用户单位提供的书面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及其员工荣誉1 2 投标人有员工获得地级市及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十佳环卫工人”荣誉称号的,或获得地级市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或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的,每有1名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单位2020年9月-2020年11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投标人须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上相应人员姓名旁边标注,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及其员工荣誉2 1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颁发时间为准)以来获得地市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荣誉奖项的得1分,满分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2020年至2021年度新增城区公园(含街头绿地)公厕社会化养管项目。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

2、投标总价以人民币报价,为三年的公厕管理服务总费用。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服务费用包括:人员经费(人员工资、高温补贴、五险一金、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工会经费)、公厕维修维护费(除公厕提升改造、重建外的其它所有维修维护等)、公厕水电费、公厕管道疏通、清粪、管理费、清洁消杀除臭费、厕所卷纸、洗手液、清洁消杀工具、防滑防水垫等材料费、法定税费以及不可预见风险预备金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除中标金额外,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3、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为城区公园(含街头绿地)新增31座公厕,其中一级公厕年控制价9.59万元/座;二级公厕年控制价9.18万元/座;三级公厕年控制价8.78万元/座。第一年度(即2021年度)新增城区公园公厕17座社会化养管所需费用152.88万元/年,第二、三年度(即2022-2023年度)新增城区公园公厕14座社会化养管所需费用130.19万元/年,三年共计719.02万元。

 (2)本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公园管理需要,调整投入使用的公厕位置,按照公厕等级分类调整合同内公厕数量,中标人应无条件同意。

新增城区公园(含街头绿地)公厕社会化养管费用预算

序号

项目名 称

公厕
数量

建成时间

等级

单价
(万元/座.年)

年单价
(万元/座)

服务年限
(年)

合价
(万元)

备注

街头绿地公厕(2020年已完成建设)

1

音西变电站东部用地绿化工程

1

2020.7.31

二级

9.18

9.18

3

27.540


2

清锦路南侧东方印象西侧街头绿地

1

2020.7.31

二级

9.18

9.18

3

27.540


3

龙江火车站片区交叉口街头绿地

1

2020.7.31

三级

8.78

8.78

3

26.340


4

宏路桥头东南侧街头绿地

1

2020.7.31

三级

8.78

8.78

3

26.340


5

洪宽工业村罗汉桥南侧街头绿地

1

2020.7.31

三级

8.78

8.78

3

26.340


城区公园公厕(预计2020年可完成建设)

6

甲飞兰公园

1

2020.12.31

二级

9.18

9.18

3

27.540


7

龙江水文化公园

1

2020.12.31

一级

9.59

9.59

3

28.770


2

三级

8.78

17.56

3

52.680


8

玉屏山公园一期

1

2020.12.31

二级

9.18

9.18

3

27.540


1

三级

8.78

8.78

3

26.340

2个临时公厕按1个计

9

龙江两岸(九亩底-侨联片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南岸公园

1

2020.12.31

一级

9.59

9.59

3

28.770


10

虎溪西园C区

1

2020.12.31

二级

9.18

9.18

3

27.540


城区公园公厕(预计2021年可完成建设)

11

第二批街头绿地公厕

4

2021.3.31

三级

8.78

35.12

3

105.360


以上17座公厕服务年限三年,公厕养管费用152.88万元/年

12

虎溪西园(原清繁至环城路段)

1

2021.12.31

一级

9.59

9.59

2

19.180


1

二级

9.18

9.18

2

18.360


2

三级

8.78

17.56

2

35.120


13

清源里公园

3

2021.6.30

一级

9.59

28.77

2

57.540


14

龙江两岸公园(九亩底-侨联片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3

2021.6.30

一级

9.59

28.77

2

57.540


15

新城花海提升工程

1

2021.12.31

三级

8.78

8.78

2

17.560


16

虎溪东园(虎溪桥-清展路段)

1

2021.12.31

二级

9.18

9.18

2

18.360


17

虎溪东园(清图桥-环城路段)

2

2021.12.31

二级

9.18

18.36

2

36.720


以上14座公厕服务年限二年,公厕养管费用130.19万元/年

31座公厕养管费用小计

719.020


 

注:要求投标人报价时须按以上公厕等级作出详细的单价报价及小计(即投标人报价时对不同等级的公厕进行报价,相同等级的公厕报价应一致),并计算出三年总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提供上述报价表,同时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上传。未按上述要求报价或未提供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要求

(1)公厕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开放,开放时间为:开园至闭园(各公园具体安排为准)。

(2)公厕保洁员要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样式的工作牌,仪容仪表规范整洁,言行举止文明得体。

(3)厕所内禁止饲养各类家禽和宠物。

(4)厕所各类标识、标牌设置规范、醒目,无破损、残缺、歪斜现象。

(5)公厕开放时间内用水、用电系统应正常启用。

(6)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公厕干净、整洁、无臭味。公厕夜间照明应正常使用。

(7)厕所内无杂物堆放,休息间、管理房(工具间)内物品摆放整齐,环境整洁,不得改变原有使用功能。

(8)保洁工具使用完毕应整齐存放在工具间(箱)内或存放在不显眼的位置,归类摆放,整齐有序。

(9)公厕内不得销售除卫生用品以外的商品,不得利用公厕擅自设置广告或部分改变公厕用途,不得出租公厕附属用房。

(10)公厕外环境(四周外墙起3米范围内)整洁有序,无垃圾、无粪便、无晾晒衣物、无杂物堆放。绿化植物无枯死、无黄土裸露。

(11)公厕设施设备应完好,内外墙、屋面(顶)、便器、水电管线、冲水、洗手、照明、天花板、门窗、窗栅、隔板、镜子、挂衣钩、水龙头、拖把池、水阀等各项设施设备无故障、无缺失、无损坏,发现故障或损坏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并维修或更换,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2)无障碍通道畅通,无障碍扶手完好、牢固。无障碍间(第三卫生间)内各项设施设备完好,不得摆放杂物,必须保持正常开放使用。

(13)公厕给水和排污管道完好,保持畅通,闸阀严密,无破损和滴漏。

(14)化粪池、贮粪池密闭性能良好,无渗漏,臭气不外溢。公厕粪池盖密闭,无缺少、破损现象。

(15)公厕天花板、内外墙面、门窗和隔板无积尘、无污迹、无蛛网,无乱涂乱画、无破损,内外墙面光亮、整洁、无渗漏。

(16)公厕地面清洁、平整、无破损,无积水、纸片、烟蒂、粪迹、痰迹等垃圾;

(17)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烘手器、冲水设备、上下水管、镜子、挂衣钩等无积尘、无污物;

(18)大便厕位内地面整洁、大便器清洁,便槽内无积粪、无污垢。

(19)小便器清洁,无水锈、无尿垢、无垃圾,无臭味;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20)粪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经吸粪车转运至粪便处理场所处置,有化粪池的公厕要定期清渣,人流量大的公厕每两个月清理不少于1次,其它公厕每四个月清理不少于1次,贮粪池内的粪污水应及时转运。吸粪车作业规范,车辆整洁、密闭性能良好,无粪污水外溢和滴漏问题。转运作业时,粪便不得污染水体和作业场地。化粪池、贮粪池周围场地应保持整洁,地面无粪迹、垃圾、污水、恶臭、蝇蛆。化粪池、贮粪池无满溢问题,若发生满溢问题应在第一时间予以解决。

(21)公厕需每天对蝇蛆、成蝇、飞虫等进行消杀,消杀工具及消杀药品齐全。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防蝇、防蚊和防臭措施。定期消毒,特殊时期要定时消毒。

(22)公厕日常保洁标准:实行“十无五有”标准,确保全时段无异味,打造精美化公厕样板,提升市民满意度。“十无”即:洗手间地面全时段无积水、无垃圾、无污渍,门窗墙壁无灰尘、无粘贴物,镜面台面无水迹,纸篓垃圾桶无满溢,小便斗、蹲坑无尿碱、无便渍,无臭味;“五有”即:公厕内有纸巾、有洗手液、有保洁员服务、有绿植、有定位。

(23)公厕管理不出现有责投诉。对公厕投诉问题和有责管理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整改。

(24)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不得采用跟踪检查组、临时突击保洁等不正常方式应对检查。

(25)公厕内应设置在岗人员表(附在岗人员姓名、照片及联系方式)。

(2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福清市城乡公厕管理规定及考评办法》执行。

(二)服务期限及说明

1、服务期三年。

2、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2020】331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新增城区公园(含街头绿地)公厕社会化养管项目由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代管,经考评,中标人在一年内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3次月平均分低于85分的,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

3、合同实施单价必须按本项目中标价执行,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价格调整的理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工资标准调整、物价上涨等影响本项目服务价格的因素,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4、本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厕所进行提升改造,公厕服务暂停,改造完成后继续履行合同,直到合同期届满。

(三)考核办法及支付方式

1.中标人履约的第一个月为过渡期,只考核,要求限期整改,不扣作业经费。第二个月后开始正式对企业进行考评,根据考核情况由采购人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

2.实行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以转帐方式按月结算支付前一个月作业经费(经考核扣除相应环卫保洁经费后的剩余经费)。(考评方法见附件:《福清市园林管理管理处公园公厕市场化管理考评实施暂行办法》及《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公园公厕市场化管理月考评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评方法进行修改完善)。

3.发放等级

(1)月平均分90分以上为合格,全额核拨当月承包经费;

(2)月平均分85分~90分的,低于90分,按照每低1分扣当月承包作业经费1%的标准进行经费扣除;

(3)月平均分80分~85分的,低于85分,按照每低1分扣当月承包作业经费2%的标准进行经费扣除,同时对责任保洁公司发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

(4)月平均分80分以下的扣当月承包作业经费30%,同时对责任保洁公司发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

(5)一年内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3次月平均分低于85分的保洁公司应终止其合同。

4.中标人前一个月的作业经费作为考核保证金,根据考核情况处罚后于次月25号前核付中标人,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

5.承包经费采取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员工工资、相关保险经费、员工的各种补贴、工具材料费、服装费、税费、管理费等。

6.合同有效期满中标人未能继续获取管理养护作业时,中标人要积极配合与下一管理养护作业单位交接,设施设备要完好无损交付给采购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合同有效期满后的30天前,若中标人未与采购人或下一中标人办妥相关交接手续,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后,再支付上月承包经费。采购人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按每逾期一天500元支付逾期费用,该费用可在采购人应付的承包费中扣除。

(四)人员素质要求

1.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日起20天内完成作业人员的招聘(每座公厕两名保洁员)、入职手续(或与现有人员转接劳动关系)和上岗培训,并做好作业服务交接。以上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才能上岗,并不得兼第二职业。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配备人员,且每年度组织至少2次集中培训。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招聘的人员和培训情况进行考察,发现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或重新培训。

2.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自行聘用或任命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设备设施管理员、质量考核与监督员以及其它办公人员等),相关费用列入投标人投标报价(办公费用项目支出)。

★(五)公厕保洁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待遇等标准
  全部服务人员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基数和比例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全部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给付员工加班薪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人所报员工工资、相关保险经费、税费等费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合同期间若相关规定有变更,中标人须按新政策有关规定准执行,合同价不予变更。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此项目要求进行明确承诺响应(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四、其他事项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承包服务期内,应严格执行此标准,若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未按此条款要求执行出现保洁人员投诉现象,并经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查证属实,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及各公园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六)应急迎检工作要求

1.在重大节日、公共活动、迎接检查或临时清理突发性环境卫生问题时,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认真做好相关作业服务,不留卫生死角、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2.投标人应承诺在发现突发事故或接到采购人紧急或重大任务通知后1个小时内启动应急工作方案和作业计划,组织充足的应急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提前或延长公厕等设施服务时间,确保作业服务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和上级检查验收要求。(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四、其他事项)

(七)安全生产等其它工作要求

1.投标人应制定并执行全面、完善、针对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劳动保障体系和风险防控措施,做到安全第一、责任到人、严密防控,规范实施各项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并由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每日巡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具装备和设施设备使用及保养情况,主动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出现事故全力控制,举一反三,严防死守,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到位。

2.中标人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服(冬、夏)、手套、拖把、垃圾篓、抹布、除臭剂、清洁用品和提示牌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清洁卫生用品和小型作业工器具及厕所卷纸、洗手液、绿植等(相关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中的作业成本支出),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生产安全,保证作业期间的正常使用需求。

3.中标人负责保管采购人提供的公共厕所等设备设施,并承担相关保管费用支出,保证其安全、无损失。

4.中标人负责安排员工参加作业服务的上岗培训和定期学习,达到相应岗位上岗资格,掌握安全规程,并逐渐提高工作素质和作业水平。

5.中标人负责处理在履行本合同服务期间发生的生产、交通等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6.中标人(及其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抓好劳务、计生、治安、维稳等内部工作,不得发生扰乱社会治安、越级上访等事件

(八)报价要求

投标总价以人民币报价,为三年的公厕管理服务总费用。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包括人员费用、机械费、材料费等服务成本、管理费用、法定税费以及不可预见风险预备金等一切费用。

)其他要求

1、关于现有保洁工人安置的问题。现有保洁工人如愿意留下,保洁公司应无条件予以接收,且三个月内不得辞退。
  2、投标人应保证不降低保洁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必须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并严格落实《劳动法》,为员工办理相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障员工各项劳动权益。保洁人员经费,必须要安排用于工人劳动待遇和保障。

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资金投入情况进行监督。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作业人员名单,此名单与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和中标人每月发放的人员工资、补贴、津贴和购买社保等情况将作为重要监管依据。

4、投标人自行实地勘察。

5、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实地勘察。

6、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采购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

7、中标人须对其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交通和其它所有安全事故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的所有自有职工及外聘人员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交通和其它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公园管理需要,调整投入使用的公厕位置,按照公厕等级分类调整合同内公厕数量,中标人应无条件同意。

 ★9中标人要确保工作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如有变动需提前十天通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做好交接工作后才能换人,中标人不得以通过不正当手法频繁更换人员获取利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若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或管理不力,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中标人需一周内作出换人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扣罚服务费(100~500元/人·次)。投标人须对此单独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四、其他事项)
  ★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其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机械配备应在签订合同后40天内到位,未在在签订合同后40天内到位的,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须对此单独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四、其他事项)
)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承包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承包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6、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8、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签约企业投标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签约企业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州市福清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
3、交付条件:每座公厕服务以实际交付管养时间开始计算,并根据每月考核分于次月拨付养管经费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须向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履约保函的形式缴交合同总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按违约处理。该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没有遗留未履行完毕的义务或责任,采购人在该确认之日起十个日历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的本金不计息退还给中标人。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采购人根据考核办法进行验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月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1

福清市城区公园公厕社会化管理考评实施办法

2020年11月修订版)

为规范社会化管理工作,提高城区公园公厕作业和管理服务水平,我处决定采用考评的方式对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考评结果支付服务经费。

福清市园林管理处(以下简称“园林处”)对城区公园公厕管理工作实行业主管理、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公司”)为代管单位管理,园林处、园林公司、各养管单位就密切配合,以科学、精细、高效、有序为原则,严格管理,锐意创新,不断改进养护措施和提升城区公园公厕形象。

本办法适用于福清市园林管理处组织实施已招标及未招标的公园公厕社会化养管项目。具体考评办法如下:

一、考评范围和内容

(一)基础要求:专人管、按时开。所有公园公厕门厅上墙要悬挂《公厕责任牌》、《公厕保洁作业标准》,注明开放时间(公园开园-公园闭园),有专人管理、专人保洁,并按规定时间开放。公厕管理实行 “十无五有”,

(二)考评范围:福清市园林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公园公厕。

(三)考评内容:公厕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公厕保洁质量情况;公厕设施设备管理情况;作业规范执行情况;文明作业优质服务落实情况。

二、考评方式及方法

(一)各公园检查考评组进行检查考核,对照《XXXX公厕社会化养管项目月考评表(修订版)》进行量化打分。检查考核办法定为:

1.各公园检查考评组对园内公厕进行检查。

2.对被检公厕实施全方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和摄像或录像方式记录,并将检查整改内容,以整改通知单形式分发至相关服务企业,同时接受服务企业的查询,对于相同问题,经2次整改通知单仍未整改到位,每次处罚200元。

(二)以上通报送达3日内相关企业可对检查结果进行申诉。

(三)考评办法

1.日常检查(占月度综合考评60%)

(1)由园林公司对照《XXXX公厕社会化养管项目月考评表》(附件1)进行量化打分,不定期对管养范围内公厕进行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重点在于检查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安全防护、人员定岗等方面工作情况,发现不达标的情况扣除日常考核分数并要求立即整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一般整改措施的时限为1-7天内,周期较长的措施时限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并如期复查,到期未作出书面回复或仍未按要求整改的,从重扣罚。

(2)日常检查得分以平均值按相应比例纳入月度综合考评,日常检查记录由园林公司专人整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整改通知并督促养护企业整改到位。

2.抽查和专项检查10分)及重大事项考核30分)由园林处不定期抽查考评,包含重大事项中因工作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数字城管、12345投诉、市 级以上领导点名或通报批评、重大活动保障不力、市 级以上检查失责等问题,从当月考评总分中一次性扣除相应分值。

3.月考评分=100分-日考评分累计平均扣分*60%-抽查和专项检查-重大事项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4.考核结果(月统计表)=100分-每个公厕月考评扣分汇总平均分(详见附件2

三、评分标准

详见《 XXXX公厕社会化养管项目月考评表(修订版)》XXXX公厕社会化养管项目月统计表》

四、奖惩措施

(一)考评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按照以下档次拨付服务经费:月平均分90分以上为合格,全额核拨当月承包经费;月平均分85-90分的,低于90分,按照每低1分扣当月承包作业经费1%的标准比例进行经费扣除月平均分80-85分的,低于85分,按照每低1分扣当月承包作业经费2%的标准比例进行经费扣除,同时对责任保洁公司发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月平均分80分以下的扣当月承包作业经费比例的30%,同时对责任保洁公司发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

(二)对连续两个月或全年累计三个月评议分低于85分的企业,终止合同,责令退出。

(三)单个公厕本月考评低于90分的,85-90分,当月扣除养护经费500元。80-85分的,当月扣除养护经费1000元。80分以下的当月扣除养护经费2000元,第二个月仍低于90分的,按以上标准予以双倍扣除,第三个月仍低于90分的,按以上标准予以三倍扣除。

(四)工作期间获得过福清市 级以上的媒体正面宣传的情况,可对当月处罚款项进行减免(原则上不超过500元)。

(五)福清市公园公厕养护检查项目与扣罚细则

1.日常检查直接扣罚项目

1.1日常事务及安全管理

1.1.1在日常(含节假日)巡查中,发现工作人员缺岗或没穿工作服,每人次扣100元,单次检查累计超过3座公厕工作人员缺岗或没穿工作服将加倍扣罚

1.1.2要求养护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未执行的每次处罚1000元。

1.1.3日常作业不按规范作业要求的,如违规用电、用水、用药等,每人次扣15元;不听劝告的每人次扣150元。

1.1.4对公厕内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或采取有效防患措施,每处扣罚200元。

1.1.5上报材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经查实,每次扣罚1000元。

1.1.6要求养护单位按月上缴水、电费,若未及时缴纳,除承担原水电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关部门的滞纳金等违约责任。

1.2制度及设施完善

1.2.1未按要求设置管理制度牌或存在破损现象未及时修复更换的,每处扣20元。

1.2.2管理间堆放杂乱,摆放不齐,除味剂、药水等保洁工具不齐全,室内外乱吊挂衣物现象,每处扣30元。

1.2.3公厕内设施(墙体、地面、灯具、水、电等)损坏,管道堵塞,化粪池、贮粪池出现渗漏、臭气外溢、池盖破损等不及时处理,每处扣50元。

1.3服务质量

1.3.1地面、蹲位或便池有烟蒂、纸屑、痰迹、尿水等,小便槽瓷砖积尿碱,倒粪口有粪迹的,一级公厕每处扣20元,二级公厕每处扣10元,其他级公厕每处扣5元。

1.3.2花格、门窗、玻璃、灯罩、墙壁积尘严重,地面足印、污渍较多,墙面、隔板、蹲位门有污迹、乱涂写、乱张贴的,公厕周边有垃圾的,一级公厕每处扣30元,二级公厕每处扣15元,其他级公厕每处扣10元。

1.3.3消杀不力,厕内、墙角、化粪池口发现有蛆虫、苍蝇、飞虫等,在厕内饲养家畜、家禽,每处扣20元。

1.3.4对于达到配备手纸洗手液的公厕,工作人员不提供手纸、洗手液或出现强卖等收费现象的,每次扣50元。

1.4文明优质服务

1.4.1服务态度差,与就厕人员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00元。

1.4.2设施维修提示牌、温馨提示牌(小心地滑等)、停水停电的暂停使用提示牌等相关标识牌未及时摆放,每次扣100元。

2.日常检查经查实扣罚项目

2.1社会监督及应急抢险

2.1.1在重大节日、公共活动、迎接检查或出现突发性环境卫生问题时,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认真做好相关作业服务和应急保障工作,对于工作不配合的,根据实际情况每次扣1000-2000元。

2.1.2投标人应承诺在发现突发事故或接到采购人紧急或重大任务通知后1个小时内启动应急工作方案和作业计划,组织充足的应急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提前或延长公厕等设施服务时间,确保作业服务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和上级检查验收要求,不积极组织造成安全隐患或损失加大的,根据实际情况。每次扣5000-10000元。

2.2公厕保护及设施维护

2.2.1上班时对人为损坏设施、破坏主体建筑及相关设施的行为不及时制止,造成设施损坏的,每次扣100元;对损坏的内容在整改要求期限内修复,按修复费用加倍处罚。

2.2.2对违规占用公厕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上报,每次扣罚200元。

3. 专项检查扣罚办法

3.1消杀、高压冲洗、蛇虫鼠蚁防治

城区公园公厕需定期进行全面消杀、高压冲洗及蛇虫鼠蚁防治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罚100元。

3.2化粪池清掏

有化粪池的公厕要定期清渣,人流量大的公厕每两个月清理不少于1次,其它公厕每四个月清理不少于1次,若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罚500元。

3.3垃圾处理

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发生擅自焚烧垃圾,不按规定履行垃圾分类职责,将垃圾扫(倒)入沟口、内河河道等严重违反环卫劳动规范的,每次扣罚500元。

4.重大事项扣款

4.4.1.由于作业不文明或管养不善而被上级领导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多次被人大、政协、市民等投诉,经核查属实的,每次每处扣除养护费用5000元整;经园林处督促但一周内不落实整改工作的,每次每处扣除养护费用10000元,情节恶劣、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业主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4.4.2.对数字城管、智慧福清、12345及创城App督查件等未按规定时限整改的按以下标准处罚:①在规定处置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整改、未说明原因申请延期整改扣除养护经费5000元/次;②瞒报、不报或三次及三次以上仍然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经核查属实的扣除养护经费10000元/次。

五、本修订办法自2021年1月执行,若今后发生更改办法,按新办法执行。

 

 

附件:1-1.XXXX公厕社会化养管项目月考评表

1-2.XXXX公厕社会化养管项目月统计表(第 期)

 

附件1-1

XXXX公厕社会化养管项目月考评表

(第     期)

公厕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检查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日考评分累计平均扣分*60%

日期

















制度及设施完善
(30分)

1、未设置管理制度牌、标识牌或存在破损、残缺现象,每项扣1分;

















2、管理间乱堆放,摆放不齐,吊挂衣物扣2分;

















3、厕内无消毒箱、消毒工具或除味剂、药水不齐全,每项扣1分;

















4、公厕开放时间内用水、用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扣1分;

















5、公厕内外设施设备包括墙体、地面、灯具等损坏,未及时整修到位的,视情况扣1-5分;

















6、化粪池、贮粪池出现渗漏、臭气外溢、池盖破损的,每损坏一处扣1分。

















7、管道堵塞、化粪池满溢,未及时进行清掏疏通的,扣3分;

















服务质量
(40分)

1、管理人员未挂工作牌上岗扣1分;在工作场所做私活扣2分;脱岗扣3分;

















2、地面、蹲位或便池有烟蒂、纸屑、痰迹、尿水等丢弃物,每项扣1分;

















3、花格、门窗、玻璃、墙壁积尘严重,扣2分;

















4、地面足印、污渍较多,每处扣2分;

















5、立式吊槽或小便槽瓷砖积尿碱,每处扣1分;

















6、倒粪口有粪迹,扣1分;

















7、墙面、隔板、蹲位门有污迹、乱涂写、乱张贴的,每处扣1分;

















8、消杀不力,厕内、墙角、化粪池口发现有蛆虫、苍蝇、飞虫等,扣1分;

















9、公厕服务员不提供手指或强卖纸巾变相收费的,扣1分;

















10、在厕内饲养家畜、家禽,扣1分;

















11、公厕周边(3米内)环境脏乱,晾晒衣物等,扣2分。

















文明作业优质服务(30分)

1、服务态度差,与就厕人员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2、未提供手纸,扣2分,未提供洗手液,扣2分,未提供绿植,扣2分,强卖手纸或变相收费,扣5分。

















日考评扣分汇总


重大事项、抽查和专项检查考评扣分(总分40

抽查和专项检查
(10分)

按照日常检查内容,对合同包内公厕进行随机抽查或全面检查,5分/次

















抽查和专项检查扣分汇总


重大事项(30分)

1、凡各级领导批评或新闻媒体通报,经查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分,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必须辞退公厕服务员。被市文明办考评减分的,按评分标准的10倍计分。

















2、如遇数字城管、12345案件,承包人须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并做出书面反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到位,一次扣10分。

















重大事项扣分汇总


总得分


备注:由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考评。由福清市园林管理处负责重大事项、专项及抽查考评。

采购单位代表:              代管单位代表:             供 应商代表:                           

 

 


附件1-2

XXXX公厕社会化养管项目月统计表(第  期)



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 应商:xxxxxx公司


序号

公厕等级

公厕名

公厕位置

日考评分扣分

抽查和专项检查扣分

重大事项扣分

当月

得分


1

一级公厕(  )座

xxx

xxxx





2

xxx

xxxx





3

二级公厕(  )座

xxx

xxxx





4

xxx

xxxx





5

xxx

xxxx





6

xxx

xxxx





7

xxx

xxxx





8

三级公厕(  )座

xxx

xxxx





9

xxx

xxxx





扣分汇总






扣分平均值






月综合考评分(100分-日考评分累计平均扣分*60%-抽查和专项检查扣分-重大事项考核扣分)



代管单位:

 

统计人:                            项目负责人:



采购单位:

 

复核人:                            项目负责人:            

 

分管领导:                          主管领导:

 


 


附件2

福清市城区公园公厕社会化管理保洁作业标准

一、作业总体标准

(一)开放时间

公园开园至公园闭园。实行两班制,两班交接安排时间根据公园各自情况自行安排。特殊情况按相关要求延时开放。

(二)日常人员安排

每座公厕配备两名保洁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量、定责制度,由片区管理人员实施长效监督管理。

(三)日常保洁作业程序及标准

1.日常保洁作业基本程序:早擦夜冲、先里后外、先上后下、先湿后干。 

2.公厕日常保洁标准:实行“十无五有”标准,确保全时段无异味,打造精美化公厕样板,提升市民满意度。“十无”即:洗手间地面全时段无积水、无垃圾、无污渍,门窗墙壁无灰尘、无粘贴物,镜面台面无水迹,纸篓垃圾桶无满溢,小便斗、蹲坑无尿碱、无便渍,无臭味;“五有”即:公厕内有纸巾、有洗手液、有保洁员服务、有绿植、有定位。

(四)日常清洁注意事项

1.卫生洁具多为陶瓷制品,禁止使用碱性清洁剂,以免损伤瓷面。

2.卫生洁具容易破碎,清洁时不能用工具的坚硬部分撞击,也不能让重物落下因冲击而致使卫生器具破损。

3.使用洁厕水和其他刺激性清洁剂时,应戴橡胶手套,以防止损伤皮肤。

4.一旦发现卫生洁具或排水管道堵塞,应立即疏通。疏通时,应根据堵塞的严重程度和堵塞的部位采用相应的办法:如果堵塞不严重,堵塞部分在排水人口处,可用夹钳式铁丝钩取出堵塞物;如果堵塞物已进入排水的存水弯,可将排通器胶皮碗口竖压排水口,手持把柄,反复下压上抽,将其疏通,疏通时,应用湿布盖住地漏,以便形成真空而利于疏通。如果堵塞严重,应及时通知管道工疏通。

5.如果发现洁具损坏,管道、阀门、龙头漏水,应及时通知维修工修理或更换。由于清洁工作的疏漏或使用日久,卫生间的卫生洁具、墙身或地面极易积有粪垢、尿渍、水锈和污垢,故必须定期进行去污除垢工作,以保证卫生间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二、作业详细流程标准

根据公厕清扫保洁性质,将清洁分为每日例行清扫、工作期间随走随保与周期性大清洁三类。

1.每日例行清洁。公厕每日例行清洁的主要内容是按清洁质量标准进行地面的清扫、卫生洁具的清洁、用具的擦洗等。每日例行清扫四次,具体时间安排各公园自行安排。清洁程序:准备工作一放水冲刷大、小便器(槽)一收集废弃物+清洁大、小便器(槽)一清洁盥洗器具及其他设施一清扫地面一检查及整理。卫生间的清洁一般应“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依次进行,对于单个器具的清洁,应按先内后外再对各附件进行清洁的顺序进行。

2.工作期间随走随保。在人流量不大的情况下要求“随走随保”,即如厕人员出厕后保洁人员进厕清扫保洁;排队等候的情况下要求厕间一空即刻入内打扫。

3.周期性大清洁。公厕的周期性大清洁是指在每日常规清洁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定期对公厕的墙面、门窗、天花板、隔板(隔墙)、灯具及通风设备等进行清洁。每月必须进行周期性大清洁,在片区管理员、项目负责人与公司委派监督员共同监管。周期性大清洁可根据具体情况拟定计划,一般可每星期、每半月或每月安排一次,由片区负责人拟定出具体方案,包括具体的清扫时间、清扫内容和清扫重点,清扫结束后片区负责人总结清扫情况及发现的问题交于公司存档。清洁程序 一般而言,应遵循从上至下的原则,即从天花板开始。

4.公厕化粪池清掏。公厕化粪池每季度清理、疏通不少于1次,贮粪池内的粪污水应及时转运转运至粪便处理场所处置。吸粪车作业规范,车辆整洁、密闭性能良好,无粪污水外溢和滴漏问题。转运作业时,粪便不得污染水体和作业场地。化粪池、贮粪池周围场地应保持整洁,地面无粪迹、垃圾、污水、恶臭、蝇蛆。化粪池、贮粪池无满溢问题,若发生满溢问题应在第一时间予以解决。

三、文明服务标准

(一)仪容仪表

1.服装:各岗位员工须着本岗位制服上岗,着装统一;制服应勤洗勤換,确保制服的干净、整洁、无污迹、油迹; 制服应完好无损.不开线,不掉扣。

2.个人卫生:员工上岗前应整理个人卫生,做到整洁、干净、无异味;员工不得留长指甲,保持指甲干净。

3.工作牌:员工佩戴工作牌,统一佩戴胸前,不歪斜;工作牌字迹清晰、完整;工作牌如有丢失,尽快向保洁公司申请补办。

(二)礼节礼貌

1.日常礼貌:对如厕者谦虚有礼,朴实大方,表情自然,面带微笑;上岗期间,不高声呼叫,大声喧哗,影响市容市貌;如刚拖洗完地面,遇如厕者如厕之时,应当提醒其小心行走,避免倒滑。 

2.使用敬语:对如厕者要用请求、建议、劝告式语言,不准用否定、命令、训戒式语言;服务中要平心静气,有耐心,不与如厕者争吵;面对上级领导的检查应使用普通话和规范语言,不用俗语、俚语和粗语。

3.多使用日常文明用语:你好,您好;谢谢;不客气,没关系。

(三)严守纪律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不擅离职守;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岗前检查好个人服装,仪容仪表;上岗前不准喝酒和有异味食物,上岗时不喝带有酒精性饮料;上岗时不吃零食、吸烟、聊天、打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附件3

福清市城区公园公厕社会化管理作业

强制退出制度

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参照《福州市环卫公厕精细化管理细则》考核,中标公司违反如下条款的,采取强制退出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福清市园林管理处考评,中标公司在一年内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3次月平均分低于85分的,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

二、中标公司不能履行本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本合同约定,在一年内已经达到3次受到福清市园林管理处的上级机关、领导的点名批评,或媒体曝光,中标公司拒不整改,态度恶劣,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中标公司对福清市园林管理处下发的整改通知不按时间落实整改或经整改仍不到位的,福清市园林管理处除启动问责程序,约谈项目负责人外,对一年内已经达到3次整改不到位的,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中标公司在环境卫生作业项目上不遵守本合同规定,违规操作的,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如一年内中标公司的员工发生3次焚烧垃圾、不按规定履行垃圾分类职责,将垃圾扫(倒)入沟口、内河河道等严重违反环卫劳动规范的,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中标公司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法移送有关行政部门处理。

六、中标公司转包、分包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如中标公司在服务期间发生违法行为或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福清市园林管理处依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在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有权临时接管中标公司承担的服务项目。中标公司在福清市园林管理处临时接管后三个月内仍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的,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可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公司自行承担。

八、在服务期间内,如中标公司的管理机构、作业人数、人员素质、机械设备数量与服务要求严重不符,无法正常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的,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九、如经福清市园林管理处确认在服务期间内中标公司作业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未达到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或其聘用的员工加班未按时足额发放加班费的(按照劳动法执行),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如在服务期间,中标公司因管理混乱或因违法、违规造成群体性事件的,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一、中标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其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机械配备没有在签订本合同后40天内到位的,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附承诺书格式:

 

公厕保洁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待遇承诺书

 

致: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我方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合同包     )(招标编号:            )的投标,如果中标,我方承诺如下:

  1. 我方的全部服务人员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基数和比例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

  2. 我方的全部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给付员工加班薪资。

  3.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执行期间我方所报员工工资、相关保险经费、税费等费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合同期间若相关规定有变更,我方须按新政策有关规定准执行,合同价不予变更。承包服务期内,我方将严格执行此标准

    我方在服务期内未按承诺书执行出现保洁人员投诉现象,并查证属实,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及各公园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 称: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日期:                  


清运承诺书

 

致: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我方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合同包     )(招标编号:            )的投标,如果中标,我方承诺如下:

我方在服务期内将严格按照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垃圾清运方案完成垃圾清运以保证公园及周边整洁。

我方在服务期内未按承诺书执行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及各公园有权按《城区公园公厕管理服务市场化作业强制退出制度》有关制度执行。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 称: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日期:                  


应急迎检工作承诺书

 

致: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我方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合同包     )(招标编号:            )的投标,如果中标,我方承诺如下:

1、在重大节日、公共活动、迎接检查或临时清理突发性环境卫生问题时,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认真做好相关作业服务,不留卫生死角、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2、在发现突发事故或接到采购人紧急或重大任务通知后1个小时内启动应急工作方案和作业计划,组织充足的应急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提前或延长公厕等设施服务时间,确保作业服务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和上级检查验收要求。

我方在服务期内未按承诺书执行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及各公园有权按《城区公园公厕管理服务市场化作业强制退出制度》有关制度执行。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 称: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日期:                  

 


 

服务承诺书

 

致: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我方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合同包     )(招标编号:            )的投标,如果中标,我方承诺如下:

  1. 我司将为各个公厕提供的合适、美观的公厕标识牌、上墙去向牌、安全警示牌、文明宣传牌、养管运行提示牌等标牌。我司为各个公厕提供的标识牌方案将提前申报贵处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实际投入使用,如未通过贵处审核,自行进行下一环节,由我公司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2. 我司将各个公厕提供合适、美观的储物柜及收纳架,整洁摆放所有清洁用具,如拖把、清洁消杀工具等。我司为各个公厕提供的储物放置方案将提前申报贵处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实际投入使用,如未通过贵处审核,自行进行下一环节,由我公司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 如有公厕存在内部设施损坏,一经发现,我司承诺    小时内完成修复

    我方在服务期内未按承诺书执行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及各公园有权按《城区公园公厕管理服务市场化作业强制退出制度》有关制度执行。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 称: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日期:                  

 


人员及机械配备到位承诺书

 

致: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我方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合同包     )(招标编号:            )的投标,如果中标,我方承诺如下:

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机械配备在签订合同后40天内到位

如我方未能在签订合同后40天内到位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 称: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日期:                  

 


关于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致: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我方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合同包     )(招标编号:            )的投标,如果中标,我方承诺如下:

我公司将按规定按月向我司本项目的所有民工都足额发放工资,我公司同时保证:贵处支付的养管经费,我司将按时优先发放工人工资,保证不拖欠任何工人工资。如遇民工离职时,当月在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我公司将依据民工当月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支付当月工资。

  以上情况及保证与承诺均为真实,如有虚假,我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如发生民工到贵处或政府索要工资的现象,贵处有权暂停支付养管经费,我司并愿按照贵处统计的拖欠工资人数,以每人每次5000元的标准向贵处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金在贵处拨付我司的当期或下期养管经费中扣除。

贵处可按照民工签字确认的拖欠工资总额,直接向法院申请对项目负责人的财产包括房产、汽车、现金、银行账户及其他资产等采取冻结、扣押、强制划拨、先予执行、先行结付等法律手段予以抵偿,所拖欠工资的项目负责人还愿意承担恶意欠薪、诈骗、敲诈勒索等法律责任,任由法院或公安机关执行。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 称: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日期:                  

 


关于工作人员队伍相对稳定的承诺书

 

致: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我方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合同包     )(招标编号:            )的投标,如果中标,我方承诺如下:

在服务期内,我司将确保工作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如有变动需提前十天通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做好交接工作后才能换人,不以通过不正当手法频繁更换人员获取利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若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或管理不力,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我司需一周内作出换人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扣罚服务费(100~500元/人·次)。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 称: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日期: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