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北路(X150)——乡道(Y038)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7-CLSJTYS-GK-202011-B2305-FJDS
招标编号:[350182]FJDS[GK]2020024-1
采购人: 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北路(X150)——乡道(Y038)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7-CLSJTYS-GK-202011-B2305-FJDS。
2、招标编号:[350182]FJDS[GK]2020024-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 |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尚未进行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长乐市西洋中路299
联系方法:13774590435
13、代理机构: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33号4号楼203室
联系方法:0591-86399069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370250 | 27405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 |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尚未进行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1)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 |
明细 |
---|
(1)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验收方式、售后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2017年度以来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产品企业的证明文件。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及福 建省财政、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T1.主要技术参数响应 | 46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品目号中技术参数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6分,打“▲”的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他未标注的每负偏离一项扣0.25分,扣完为止。 |
T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情况,设计布局合理、技术可靠性强,安全文明措施全面,质量保障措施合理的得3分,设计布局较合理、技术可靠性较强,安全文明措施较全面,质量保障措施较合理的得2分,设计布局一般、技术可靠性一般,安全文明措施全面性一般,质量保障措施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T3.产品配置情况 | 3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各项配置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包括如主件、附件或配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各项配置高端、齐全的得3分,各项配置中端、较齐全的得2分,各项配置一般的得1分,各项配置低端、不齐全的不得分。 |
T4.运维服务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运维服务方案,完全符合项目运维服务要求、方案完整、可实施性强得3分,方案较为完整、可实施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满分3分) |
T5.样品1 | 2 | 根据样品的造型外观、结构安全、稳定性等情况,护罩设计上可以有效减少雨水淋到玻璃上,减轻雨水对图像识别效果的影响,相机散热片采用鳍型设计,镜头前采用超高光学性能的防护玻璃;护罩使用遮阳罩和面板长度和角度经过结构和光学设计,可以有效的避免太阳直射到相机视野;当检测到设备内部温度过高或过低,护罩有只能温控加热模块可自动开启风扇,进风口和出风口形成循环风路,快速降温或加温,同时消除内部雾气。由评委进行评分,符合要求的得2分,基本符合的得1.5分,有一定偏差的得1分,偏差严重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T6.样品2 | 3 | 根据样品加工工艺情况(包括缝接、不见拼接、各部位的牢固可靠性),外观结构表面应无腐蚀、涂层剥落、毛刺起泡、划痕沙孔等现象;机械结构、紧固件应无松动;各机械转动部分应灵活,锁定可靠性。由评委进行评分,符合要求的得3分,基本符合的得2分,有一定偏差的得1分,偏差严重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 | 3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在职的成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B2 | 3 | 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维修响应计划进行评分,包括具体售后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方面,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切方案总体完整,重点突出的得3分,其中方案基本完整,能够把握重点的得2分,分案基本完整,能够把握关键问题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B3 | 2 | 根据各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应用培训(应用培训包括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排除一般故障)的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总体完整,重点突出的得3分,其中方案基本完整,能够把握重点的得2分,分案基本完整,能够把握关键问题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B4 | 2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为了沟通交流和应急处理、快速解决故障,承诺能在1小时内上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 产 品、 环境 标志 产品 | 7.2 |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市场监督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车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执行。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优惠幅 度: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合同包 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 50%(不含20%含50%):优惠幅度: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技术评标项 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 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不含50%)以上,优惠幅度: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 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节能 (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非强 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 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 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获得上述认证 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福北路(X150)——乡道(Y038)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合同包1核心产品为◆品目号1-1:机动车全屏信号灯)若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 牌相同的,按以下规定处理: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报价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
2.
品目号 | 品目 | 单位 | 数量 |
◆1-1 | ◆机动车全屏信号灯(核心产品) | 套 | 10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信号灯规格:机动车全屏信号灯,三灯组红满屏、黄满屏、绿满屏,φ400mm; | ||
1-2 | 机动车左转信号灯 | 套 | 10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信号灯规格:机动车左转信号灯,三灯组红左箭头、黄左箭头、绿左箭头,φ400mm; | ||
1-3 | 一体式行人信号灯 | 套 | 12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信号灯规格:一体式行人信号灯,两灯组行人灯、倒计时器灯,φ300mm; | ||
1-4 | 控制箱(交通信号机) | 台 | 1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信号机必须通过公安部按照《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标准进行的检测,信号机的系统采用强实时多任务操作系统,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信号机可以与长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建的信号协调系统完全兼容,并实现利用现有交通信号系统联网控制。(须单独提供承诺书)。 2、核心芯片:要求采用工业级嵌入式CPU; 3、CPU处理器:至少为32位。 4、操作系统:当前国际成 熟、流行与通用的实时多任务的操作系统;必须具有成熟 性、领先性、实用性; 5、支持彩色液晶显示屏,支持触摸操作,可不携带笔记本电脑的情况下,可视化配置路口信号机方案。 6、输出端子:至少48个,每个信号灯组均可定义为机动车灯或人行灯。在信号机内部相 位板面板上能观察到各个信号灯组灯色的工作状态,每个端子最大负载10A/220VAC; 7、检测器输入端子:支持至少16路线圈接入,可扩展至32路;可直接连接地埋设式(或同时含有非埋设式检测器); 8、方案数:至少支持每天可设16个时段和20种配时方案以及多于32个特殊日配时方案; 9、接口标准:至少1个RS-232-C,至少1个RJ45网络接口; 10、工作环境温度:-40~+70℃;要求满足A级耐温标准。 11、环境相对湿度:40~95%; 12、绝缘电阻:>10兆欧; 13、工作电压:信号机支持宽电压功能,适应电压不稳定的工作环境,要求能在AC88V~264V ,50±2Hz电压下正常启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14、交通信号控制器支持接入主电、备电,支持主电备电自动转换功能,即主电故障时,可自动切换至备电,主电恢复后,可自动切换回主电,且切换时路口放行状态不受影响,无灭灯现象。 ▲15、交通信号控制器柜门内嵌在柜体内,连接柜门与柜体的铰链突出柜体表面小于3mm,柜门(前门、后门、侧门)与柜体的缝隙小于3mm,避免人为破坏信号机,保障信号机安全。(须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16、支持通过维护软件图形化配置信号灯配时方案、路口渠化、检测器、信号灯连接关系等内容,可以将配置内容导出,保存为图片或其他格式文件。(须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17、信号机支持接入电子警察的数据,可实时采集每个车道的流量和时间占有率数据,并应用于信号机的自适应控制。(须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18、机箱尺寸≥635*520*1215mm(宽*深*高)。 | ||
1-5 | 配电箱 | 台 | 1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配电箱外壳:不锈钢材质; | ||
1-6 | 不间断电源设备 | 套 | 1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 容量≥5KVA/4500W单进单出 2.后备时间:持续供电时间≥8小时; 3.输入电压范围:100-300V 4.频率范围:40-70HZ,满载功率因数: ≥0.98 5.输出电压:220±1% 6.电池模式输出频率: 50±0.2% 7.过载能力:105%~125%维持10分钟后旁路;126%~150%维持1 分钟后旁路;>150%以上维持1秒后旁路 8.报警功能:电池低压,市电异常,过载,UPS故障、过温保护 9.保护功能:输入过压保护、电池欠压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过温保护 10.采用MOS,IGBT开关器件的驱动电路模块技术; ▲11. UPS主机需采用正弦波直流量采样电路,以提高UPS输出电压精度,减低输出电压失真度,保证UPS输出电压为纯正弦波,保证负载安全运行。须提供相关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佐证,证明材料需直观体现该技术。 12.保护功能:输入过压保护、电池欠压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过温保护 | ||
1-7 | 高清抓拍摄像机(闯红灯抓拍) | 台 | 4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包含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相机内置网络信号防雷器、电源适配器等; 2、图像传感器:采用≥1英寸GMOS传感器; 3、最低照度:彩色≤0.01lx,黑白≤0.008lx,图像最大分辨力≥2000TVL;单幅图像分辨率≥4096×2160,字符叠加最大可支持≥4096×2160;(须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4、视频帧率:在1~25帧/s可调; 5、信噪比≥62dB,宽动态≥106dB; 6、支持≥3码流输出功能,主码流最高可配置≥4096×2160、码率≥6Mbps、帧率≥25帧/秒,第二码流、第三码流可单独设置分辨率和帧率; 7、视频压缩标准:H.264、M-JPEG、H.265; 8、内置深度学习芯片,具有车辆子型号识别、车辆类型识别等功能;(须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9、支持基础的车辆捕获和识别功能:支持车辆、行人和二轮车的捕获,捕获率≥99%;支持目标类型区分功能,能够自动区分机动车(不含摩托车)、二轮车(摩托车、自行车、电动二轮车)、三轮车和行人,类型区分准确率≥92%;支持车牌识别,识别率≥99%;支持车身颜色识别,识别准确率≥90%;支持车标识别,白天准确率≥97%,晚上准确率≥87%; 10、支持违法检测功能:支持对驾驶员、副驾驶员是否系安全带进行检测;支持黄标车、危险品车检测;支持超速、压线、逆行抓拍,白天捕获率≥95%,晚上准确率≥90%;支持占用应急车道违章和加塞检测; 11、支持车流量统计功能,车流量统计有效率≥97%; 12、支持≥3000种车辆子型号种类,识别准确率白天≥97%,夜晚≥90%; 13、支持≥9种车型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两厢轿车、三厢轿车、小型轿车、客车、中型客车、面包车、大货车、中型货车、小货车、皮卡等;白天识别识别率≥97%,晚上识别率≥95%;(须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护罩防护等级≥IP66; 15、电源电压在AC55V-305V范围内变化时,设备能正常工作; 16、工作温度范围-45°-90° 17、高清卡口抓拍相机应能接入长乐交警大队现有城市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并且能够智能化实现交通违法查处、交通流量采集、过车信息捕获等功能. ▲18、在IE浏览器下,应具有视频检测、IO接入、485接入方式设置选项,在485接入模式下,可根据外部检测器输入的信号灯状态参数显示信号灯状态;支持可对监控画面中经过行人道未减速至设定阈值的机动车进行图片抓拍;(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19、支持多拍过滤功能,可设置多拍过滤时间段为0-320000ms,在此时间段内多次经过的车辆只抓拍一次;(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20、支持连续闯红灯事件检测功能,对某一时间段内连续闯红灯事件进行检测,并自动上传报警信息。(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 ||
1-8 | 高清抓拍摄像机(反向卡口) | 台 | 4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包含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相机内置网络信号防雷器、电源适配器等; 2、图像传感器:采用≥1英寸GMOS传感器; 3、最低照度:彩色≤0.01lx,黑白≤0.008lx,图像最大分辨力≥2000TVL;单幅图像分辨率≥4096×2160,字符叠加最大可支持≥4096×2160;(须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4、视频帧率:在1~25帧/s可调; 5、信噪比≥62dB,宽动态≥106dB; 6、支持≥3码流输出功能,主码流最高可配置≥4096×2160、码率≥6Mbps、帧率≥25帧/秒,第二码流、第三码流可单独设置分辨率和帧率; 7、视频压缩标准:H.264、M-JPEG、H.265; 8、支持基础的车辆捕获和识别功能:支持车辆、行人和二轮车的捕获,捕获率≥99%;支持目标类型区分功能,能够自动区分机动车(不含摩托车)、二轮车(摩托车、自行车、电动二轮车)、三轮车和行人,类型区分准确率≥92%;支持车牌识别,识别率≥99%;支持车身颜色识别,识别准确率≥90%;支持车标识别,白天准确率≥97%,晚上准确率≥87%; 9、支持违法检测功能:支持黄标车、危险品车检测;支持超速、压线、逆行抓拍,白天捕获率≥95%,晚上准确率≥90%; 10、支持车流量统计功能,车流量统计有效率≥97%; 11、支持≥3000种车辆子型号种类,识别准确率白天≥97%,夜晚≥90%; 12、支持检测区域自适应功能试验,无需手动配置检测区域,可自动对监看画面进行检测; 13、设备内置深度学习芯片,具有车辆行驶方向判断、加塞检测等功能;(须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护罩防护等级≥IP66; 15、电源电压在AC55V-305V范围内变化时,设备能正常工作; 16、工作温度范围-45°-90° 17、高清卡口抓拍相机应能接入长乐交警大队现有城市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并且能够智能化实现交通违法查处、交通流量采集、过车信息捕获等功能 18、支持可对监控画面中经过行人道未减速至设定阈值的机动车进行图片抓拍;(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19、设备可对视频画面中高度超过设定阈值的车辆进行检测并抓拍图片;(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 ||
1-9 | 违章检测一体球 | 台 | 4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摄像机靶面尺寸不小于1/1.8英寸 2、摄像机内置镜头,支持37倍光学变倍,镜头最大焦距不小于208mm 3、内置GPU芯片(投标人在设备到货时,需要提供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佐证产品参数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视频输出支持2560×1440@30fps,1280×720@60fps;分辨力不小于1100TVL 5、红外距离不小于450米 6、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02Lux,黑白0.0001Lux 7、具有三种滤光片,在白天、夜晚及有雾情况下可自动切换不同的滤光片进行成像。滤光片透过率不小于95% 8、具有自动、关闭、开启光学透雾设置选项,透雾等级0-100可调。 9、支持7路报警输入接口,2路报警输出接口,支持1路音频输入和输出接口;支持雨刷功能 10、水平旋转范围为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为-20°~90°,支持水平手控最大速度不小于700°/S 11、支持违法停车、掉头、压线抓拍、违法变道、逆行抓拍、道路拥堵、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违法占用公交车道、违法左转抓拍等功能 12、设备进行违法停车检测时,镜头倍率为1倍,白天有效检测距离≥150米,其他倍率下,白天有效检测距离≥400米 (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13、支持违法停车抓拍间隔功能设置,使得对识别为违法停车行为的同一辆车,在设定的时间间隔内不会重复抓拍。 14、支持机动车检测,在白天可最多同时检测出监视画面中40辆机动车辆 15、可识别11种车辆颜色,车辆车身颜色识别准确率不小于95%。 16、可识别不低于3600种车辆子品 牌,车辆子品 牌识别白天准确率大于96%,晚上准确率大于93%。 17、车辆识别白天准确率不小于97%,晚上准确率不小于93%。 18、可识别至少10种车型,包括轿车、小型轿车、微型轿车、中型客车、面包车、大货车、小货车、SUV、MPV、皮卡等。)(投标人在设备到货时,需要提供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佐证产品参数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19、设备可识别通过监控画面中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信息。 20、室外球机应具备较好防护性能,支持IP67、10KV防浪涌。 21、具备较好的环境适应性,电压在AC24V±47%范围内变化时,设备可正常工作。 22、具备较好的环境适应性,工作温度范围可达-45℃-70℃。 23、设备支持4GSIM卡,可通过IE浏览器显示设备当前4G信号强度。 25、设备运动结束静止在某个位置,当水平和垂直方向受到外力发生偏移时,设备能够检测角度改变并产生报警信息,并个在OSD上叠加报警信息,水平和垂直角度均可自动恢复到偏移前的位置 (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26、可识别≥300种车辆品 牌,车辆品 牌识别白天准确率≥99%,晚上准确率≥99%。 (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27、设备运动结束静止在某个位置,当水平和垂直方向受到外力发生偏移时,设备进行偏移自动校正后停止位置与原位置之间偏差角度应≤0.01° (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28、可识别≥5000种车辆子品 牌,车辆子品 牌识别白天准确率≥99%,晚上准确率≥99% (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29、设备接收到布控命令后,区域内出现悬挂布控车牌的车辆时,可触发报警并进行水平360°跟踪 ;设备可通过布控预置位进行车辆布控操作,最多可设置≥8个布控预置位 (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30、当监视画面中有雾时,设备可通过客户端触发报警,并上传叠加雾浓度等级的图片 (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原件备查) | ||
1-10 | 环境补光灯 | 台 | 10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采用配置≥16颗大功率LED; | ||
1-11 | 闪光灯 | 台 | 10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色温≥4000K; | ||
1-12 | 嵌入式主机 | 台 | 1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嵌入式Linux,无风扇,适合室外环境使用;集成10M/100M自适应RJ45接口≥16个,10M/100M/1000M自适应RJ45接口≥2个; 28、可设置图片的存储空间,在规定的空间内自动循环覆盖,剩余空间为录像存储空间。(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29、可实时显示车流量、平均车速、平均车道时间占有率、平均车头时距等数据;支持存储采集到的车流量信息,可对全部卡口或单个卡口按天或按小时实时统计过车流量,并能够按照时间、通道、车道等条件查询,支持柱状图、折线图、表格形式展示,可将数据上传至平台。(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30、对于在记录过程中出现的系统死机或意外故障,设备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动恢复其正常工作状态并使故障前的信息不丢失。(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31、支持套牌车检测,可将抓拍图片与本地历史数据进行车辆特征比对分析,检测出套牌车辆,同时给出告警提示。(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 ||
1-13 | 信号检测器 | 套 | 1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检测、通讯单元采用微控制器,稳定可靠; | ||
1-14 | 工业交换机 | 台 | 4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可用百兆电口数量≥8个,千兆光电复用口≥2个,管理口:支持独立的console管理串口 | ||
1-15 | 光纤收发器 | 台 | 4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转换模式:10/100/1000BaseT(X)转1000BaseFX; 2、传输速率10/100/1000Mbps;端口:RJ45接口≥1个、光纤接口≥1个 3、具有存储转发缓冲区,有效提高端接设备的传输效率,实现流量控制、广播隔离、差错检测功能; | ||
1-16 | 挂杆机箱 | 台 | 8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机箱外壳:优质冷轧钢板,厚度≥2mm; | ||
1-17 | 挖基坑土方 | 立 方米 | 234.184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三类土 (2)4米内 | ||
1-18 | 填方 | 立 方米 | 153.944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原土回填 (2)密实度按设 计要求 | ||
1-19 | 余方弃置 | 立 方米 | 57.237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废土 2、运距按≥5km计 | ||
1-20 | 挖沟槽土方 | 立 方米 | 129.543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三类土 2、2米内 | ||
1-21 | 填方 | 立 方米 | 115.238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外购砂 2、密实度按设 计要求 | ||
1-22 | 余方弃置 | 立 方米 | 148.900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废土 2、运距按≥5km计 | ||
1-23 | 拆除路面 | 平方米 | 198.900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破除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13cm | ||
1-24 | 拆除基层 | 平方米 | 198.900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拆除水泥含量5%稳定层厚度≥18cm | ||
1-25 | 挖一般石方 | 立 方米 | 52.380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拆除填隙碎石底层厚度≥20cm | ||
1-26 | 拆除人行道 | 平方米 | 63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拆除≥6cm厚透水砖 2、拆除人行道垫层厚度≥13cm | ||
1-27 | 余方弃置 | 立 方米 | 140.497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石渣 2、运距按≥5km计 | ||
1-28 | 碎石 | 平方米 | 181.662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200厚填隙碎石底层 | ||
1-29 | 水泥稳定碎(砾)石 | 平方米 | 193.596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30cm厚水泥含量5%水泥稳定碎石稳定层 | ||
1-30 | 封层 | 平方米 | 194.038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封层 ES-2厚度≥10mm | ||
1-31 | 沥青混凝土 | 平方米 | 197.132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80mm厚不低于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
1-32 | 沥青混凝土 | 平方米 | 198.900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40mm厚不低于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
1-33 | 人行道块料铺设 | 平方米 | 67.500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6cm厚透水砖 (2)≥3cm厚干硬性砂浆 (3)≥13cm厚透水性混凝土垫层 | ||
1-34 | 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端头 | 平方米 | 38.140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 (2)≥6cm厚透水砖 (3)≥3cm厚干硬性砂浆 (4)≥13cm厚透水性混凝土垫层 (5)≥810mm厚C25钢筋混凝土防撞墙 | ||
1-35 | 警示柱 | 根 | 28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警示柱φ≥78*5 | ||
1-36 | 标记1 | 个 | 4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直行箭头 (2)反光热熔漆 | ||
1-37 | 标记2 | 个 | 8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直行左或右转箭头 (2)反光热熔漆 | ||
1-38 | 标记3 | 个 | 4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直行左右转箭头 (2)反光热熔漆 | ||
1-39 | 标线1 | 平方米 | 15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停止线 (2)反光热熔漆 | ||
1-40 | 标线2 | 平方米 | 63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实线 (2)反光热熔漆 | ||
1-41 | 人行横道线 | 平方米 | 259.200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人行横道线 (2)反光热熔漆 | ||
1-42 | 指路标志杆件 | 根 | 2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钢管立柱ф≥273*22*8800标志杆制作安装≥(4300*2880*3指路标志) (2)钢管横梁≥ф168*9.5*4654+其他构件 (3)所有钢构件热镀锌处理 (4)C25砼基础 (5)地脚螺栓 (6)基础钢筋 | ||
1-43 | 分车道标志杆件 | 根 | 2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钢管立柱≥ф168*11*7300标志杆制作安装(≥2050*1000*3分车道标志) (2)钢管横梁≥ф114*8*3074+其他构件 (3)所有钢构件热镀锌处理 (4)C25砼基础 (5)地脚螺栓 (6)基础钢筋 | ||
1-44 | L型悬臂杆件1 | 根 | 4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钢管立柱≥12米挑臂标志杆制作安装 (2)钢管横梁+其他构件 (3)所有钢构件热镀锌处理 (4)C25砼基础 (5)地脚螺栓 (6)基础钢筋 | ||
1-45 | L型悬臂杆件2 | 根 | 1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钢管立柱≥10米挑臂标志杆制作安装 (2)钢管横梁+其他构件 (3)所有钢构件热镀锌处理 (4)C25砼基础 (5)地脚螺栓 (6)基础钢筋 | ||
1-46 | L型悬臂杆件3 | 根 | 1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钢管立柱≥8米挑臂标志杆制作安装 (2)钢管横梁+其他构件 (3)所有钢构件热镀锌处理 (4)C25砼基础 (5)地脚螺栓 (6)基础钢筋 | ||
1-47 | L型悬臂杆件4 | 根 | 2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钢管立柱≥6米挑臂标志杆制作安装 (2)钢管横梁+其他构件 (3)所有钢构件热镀锌处理 (4)C25砼基础 (5)地脚螺栓 (6)基础钢筋 | ||
1-48 | 单柱式标志杆 | 1 |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钢管立柱≥ф89*3.5*3460标志杆制作安装≥(φ800*3禁止驶入标志) (2)所有钢构件热镀锌处理 (3)C25砼基础 (4)地脚螺栓 (5)基础钢筋 | ||
1-49 | 指路标志牌 | 块 | 2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4300*2880*3指路标志牌 (2)V类反光膜 | ||
1-50 | 分车道标志牌 | 块 | 2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2050*1000*3分车道标志牌 (2)V类反光膜 | ||
1-51 | 附着式限速标志牌 | 块 | 2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φ800限速标志牌 (2)V类反光膜 | ||
1-52 | 附着式监控标志牌 | 块 | 2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120*90监控标志牌 (2)V类反光膜 | ||
1-53 | 禁止驶入标志牌 | 块 | 1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φ800禁止驶入标志牌 (2)V类反光膜 | ||
1-54 | 人(手)孔井 | 座 | 16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100mm厚砂垫层 (2)≥120mm厚手摆块石灌砂 (3)砖砌井壁 (4)1:2水泥砂浆抹面 (5)下沉式铸铁井盖 | ||
1-55 | 电缆保护管 | 米 | 1326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6根SC110保护管埋地铺设 | ||
1-56 | 电缆保护管 | 米 | 1130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2根SC110保护管埋地铺设 | ||
1-57 | 电缆 | 米 | 450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YJV-0.6/1.0KV-3*16电力电缆 | ||
1-58 | 电缆 | 米 | 652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YJV-0.6/1.0KV-3*4电力电缆 | ||
1-59 | 接地母线 | 米 | 776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接地母线铺设 | ||
1-60 | 配线 | 米 | 11.1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RVVP-5×1.5 | ||
1-61 | 配线 | 米 | 10.03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RVV-3×2.5 | ||
1-62 | 双绞线缆 | 米 | 4.31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不低于超五类网络线 | ||
1-63 | 光缆 | 米 | 6.69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不低于B4b光纤线 | ||
1-64 | 清除标线 | 平方米 | 186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清除旧标线 | ||
1-65 | 拆除公交站 | 平方米 | 60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拆除旧公交站 | ||
1-66 | 新建公交站 | 平方米 | 60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新建公交车站 (2)≥50mm火烧板面层≥+30mm厚M≥7.5水泥砂浆≥+150mm厚C15水泥混凝土基层 | ||
1-67 | 余方弃置 | 立 方米 | 13.8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石渣 (2)运距按3km计 |
1-68 | 接地极 | 根/块 | 22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接地极(标杆与一体式信号灯接地) | ||
1-69 | 交通智能系统调试 | 系统 | |
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按单件): | |||
性能指标 | (1)交通智能系统调试 |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西洋中路299号交通运输局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货到安装、验收完毕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现象及采购人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合同到期时无息退还。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实行现场验收。 中标人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并且预先提供验收标准,填写验收报告书,供双方最终确认使用。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款的95%。 |
2 | 5 | 一年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款的5%。 |
8.安装与调试
8.1由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其安装调测及开通,全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予以协助配合。
8.2 施工路口点位由采购人提供,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8.3中标人需按采购人交付的图纸要求组织施工。
8.4 施工期间应避开早晚高峰期,遇有交通管理需要服从现场民警指挥。施工过程要按福州市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同时做好渣土的清运。
8.5中标人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占道破路的申请。
8.6 中标人需明确以下问题:
(1)中标人需配有相关施工资质的安装队伍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
(2)中标人负责对施工地点进行现场勘察,提供工程施工和相关安装资料,并负责指导采购人人员掌握和使用技术资料。
(3)设备安装由中标人负责,系统内所有电缆及接头、安装所需零配件均由中标人提供,所有零配件均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4)中标人应提供下列各种详细资料:
--各种设备外型尺寸、重量、面板布置、进出线方式;
--所需电源种类、功耗、电压、地线要求;
--环境要求;
--设备安装方式和抗震措施;
--设备、线缆、端口等的实施维护标识办法;
--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操作手册及线路原理图;
--备品备件、损件清单。
(5)安装调测时使用的工具、设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双方应协商制定项目进度表,中标人负责按项目进度表进行安装。
(6)设备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调试前应提出完整的调试计划并经采购人确认,包括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方法和进度,并提供相应的仪器和工具。中标人有责任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采购人验收。
(7)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中标人应提供相关的安装技术资料、规范以及详细的测试内容、测试方法、测试目标和系统测试的必须仪器。在严格的系统测试后,中标人认为系统的质量和稳 定性达到要求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及授权监理方)提供汇总的测试记录。
(8)系统测试的条款应与技术规范一致,系统测试将按照中标人提供并经采购人认可的方案,在中标人的督导下进行,采购人人员将参加测试。中标人要提供测试方案并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测试进展情况。
8.7 安装与调试
(1)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规范安装。
(2)中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安装以及内部连线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人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参数设置、环境配置、系统联机运行等。
(4)安装调测时使用的工具、设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
8.8中标人在安装过程中需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否则造成采购人原有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
8.9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安装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教育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必须办理安装人员人身保险,安装过程(含运输)的一切安全防范措施,均由中标人负责,因安全措施不当,造成在本项目中一切事故风险,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10中标人应根据设备的质量情况提出备品备件配置的计划,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过后一年内主要备品备件及其清单。
8.11 如有专用工具,中标人应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仪表,并开列清单和数量。
9.项目验收
9.1 项目竣工后,采购人验收,验收结果应以采购人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时发现中标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整改直至满足合同要求。
9.2项目建设完成后,经试运行一个月后,所有性能指标达到合同要求时,并且提交的产品和资料达到本文件规定的指标后,可进行验收。验收规范(包括项目、指标、方式等)应由中标人提前7天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可根据合同和采购人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文件。
9.3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技术服务
10.1 中标人设备安装调试时所需的工程资料,中标人有责任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资料、设备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护说明书等。
10.2 在项目进行期间,采购人有权派出技术人员参加,中标人有义务对其进行指导。
10.3 中标人应根据合同规定将要安装和调试资料提前15天单独发往安装现场,资料应至少一式两份。
10.4中标人应提供实用齐全的全套随机技术资料,包括:维护命令手册、测试手册、设备说明书、工作原理、软件资料,提供全套技术文件两套。
10.5 对于目前为止尚未形成最终建议的规范,中标人应在标准化组织发表一定时期内免费修改。
10.6 在设备试运行期间,设备维护由中标人负责,根据需要中标人有责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维护工作。
11.项目管理与实施
11.1 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和各项管理实施细则。
11.2 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与其共同对所提交实施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并形成实施方案。
11.3 拟定的项目经理需应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建设实施经验,并至少负责其中一个项目。
11.4投标人所投设备须承诺与现有平台无缝对接。投标时提供无缝对接承诺函,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2.培训
12.1 中标人应对长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信号灯维护人员等进行全面的系统管理、日常运行与维护、故障处理等技术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能够正确、熟练、有效地进行设备管理和信号灯维护。
12.2 培训应包括技术培训和产品使用培训。
12.3 培训教材应主要使用简体中文,为进行有效的技术交流,所有培训教员必须具备熟练的中文会话和书写能力。
12.4 中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安排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课程,选择和编制高质量、易学习的培训教材,提供培训用的使用文档、操作手册、演示胶片等培训材料。
12.5 培训方式包括现场培训、本地集中培训等。
12.6 培训对象包括信号灯维护人员。
12.7 中标人应根据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员,培训教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中标人应挑选技术水平高、项目经验丰富并且直接参与本项目实施的工程师担任培训教员,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12.8 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文件中提出技术培训方案(包括课程、对象、时间、内容、人数等),具体实施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13.违约责任
13.1 中标人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13.2 验收时,如发现资料、数据残缺的,中标人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
13.3 中标人未能按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中标人逾期完工超过30个日历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采购人变更合同要求造成施工延误的,按照实际误工情况而相应延长完工期,不作为违约。
13.4 中标人逾期提交验收申请和完整的验收材料,每逾期一天,中标人按合同价款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中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和完整的验收材料(经采购人确认)之日起,采购人在30个日历日内未组织进行验收或验收后15个日历日内未出具验收结论,则自动认为验收申请报告已被确认。
13.5 项目完工后,若验收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的,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整改通知书后30个日历日内积极补救整改并再次提交验收申请。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或在30个日历日内无法整改完毕并再次提交验收申请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13.6中标人在质保期内违反合同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其质保金。
13.7施工人员在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穿统一服装和反光背心,若不按规定施工,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处违约金3000元,经采购人检查后中标人仍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处违约金10000元。经检查5次(含)以上不按规定施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以及质保期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13.8在项目建设、试运行及2年免费运维期内,如果没有在本技术规范书其它地方有另外约定,当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出现故障时,中标人提供服务级别为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不大于1小时响应、不大于2小时到达现场,一次未到处违约金500元,故障修复时间不得大于24小时,包括免费提供相同功能的设备供采购人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为止,故障设备的返修时间应不超过15天。中标人还应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
14.运维服务要求
14.1运维服务
14.1.1 在2年免费运维期间(质保期),中标人提供全面的运维服务。中标人提供的运维服务包括设备保修服务、设备巡检、除尘保洁、设备可用性保障服务等,保障设备的可用性和可持续运行要求。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运维服务方案,根据设备种类、应用范围,明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程度、响应时间等,并提出特别的服务措施。
14.1.2 在运维期内,如果没有在本技术规范书其它地方有另外约定,当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等出现问题时,中标人提供服务级别为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不大于1小时响应、不大于2小时到达现场,一次未到处违约金500元;故障修复时间不得大于24小时。中标人还应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
14.1.3在运维期内,发现由于材料、建设或工艺不良造成的故障,中标人应研究其故障原因,并迅速修复或免费进行更换,直至满足采购人原定的要求为止。
14.2服务组织机构
14.2.1 中标人应对其在福建省的运维服务、技术支持方面的情况作出说明。具体指出在福州市(以下简称本地)的工程技术维护队伍和机构情况,服务模式,以及可以提供的服务时限。
14.2.2 中标人应详细说明为本项目所设置的服务机构及人员构成情况。
14.2.3 中标人须指 定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提供总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手机联络方式,并二十四小时开机。
14.2.4 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服务人员,并且采购人无需提供理由;中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经采购人认可。
14.2.5 当中标人人员发生变动时,需提前15天通知采购人。中标人的新人员名单须由双方共同确认,在未确认前,原人员必须继续承当相应职责。
14.3运维服务的续保
14.3.1 中标人有义务提供一年运维期结束后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响应,提供的支持服务质量、级别、内容应保持不变。
15.技术文件
15.1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应能满足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运行、维护及管理有关的全套文件,并在建议书中列出所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15.2 所提供的文件其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服务相一致,技术文件应该全面、完整、详细。在双方商定的某一时期内由于软件的修改而导致文件的任何修改,中标人均应提供修改更正或补充的印刷文件。
15.3 中标人提供的各类文档,名词术语应一致,并给出名词术语解释。
15.4 中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应用中文。
15.5 中标人至少应提供2套纸介质或2套光盘的全套技术文件。
16.安全与保密
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秘密约定,包括在合同期结束后承诺五年内的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泄密责任。
17.联络沟通与风险管理
17.1 在合同签订后的适当时间,应召开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参加的联络会,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并解决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7.2 中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明确说明项目沟通计划,确保采购人与中标人之间、中标人内部、相关项目中标人(项目不同合同包)之间、中标人与监理方之间信息沟通顺畅。
17.3 中标人应充分认识到本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识别、分析本项目中的各类风险因素,并提供相应的应对方案。
18.其它
18.1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及移交的长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技术交底。
18.2 中标人应对项目进行知识管理,并把知识管理成果交换给采购人及移交的长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8.3 若项目涉及第三方检测的,检测单位由采购人选择,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8.4在施工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核对施工人员名单是否与投标人资格标准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明细派出施工人员名单一致,如发现中标人现场施工人员与所提交的名单不符合,或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一、本项目由福州市长乐区农村公路养护所负责组织实施,并与本项目采购人及中标方签定三方合同。
二、样品
1.本项目样品为:合同包1中1-7高清抓拍摄像机(闯红灯抓拍)1台(规格参数详见第五章表格内容)、1-9违章检测一体球1台(规格参数详见第五章表格内容)。
2.样品递交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工作日下午15:00-16:30前送达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填写《样品签到表》办理样品递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的样品将不予接收。标识要求及注意事项:所有样品均应粘贴标签,标签上应标明品目号、货物名 称、规格且粘贴牢固、书写清晰;样品和包装均不得标明投标人企业名 称、产品品 牌、商 标标志及企业特征等标识。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据,若样品与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有异则 以样品的实测参数为准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可能对样品进行拆散检验,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样品将作为合同执行和验收的标准,若中标人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采购人可按合同规定进行索赔或将暂时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直至 成交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若本次采购需复议,评标委员会对样品不作再次评审,样品评审结果不作更改。评审活动结束后,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将通知所有投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外)前来办理样品退还手续,前来办理退回手续的供 应商工作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明材料。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