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1年度福清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FQSGAJ-GK-202105-B4503-IDN

 

           招标编号:[350181]ZZJT[GK]2021008
                   

 

 

 

 

                                                           采购人: 福清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1年度福清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FQSGAJ-GK-202105-B4503-IDN

2、招标编号:[350181]ZZJT[GK]2021008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清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

联系方法:13960931931

13、代理机构: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观风亭街6号恒力金融中心9层02办公-1

联系方法:0591-62623605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物业管理服务 1(年) 11,331,500.0000
11331500 22663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5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5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5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2)收取方式: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口支行 帐 号: 5919 0583 3810 101 3)关于财务状况报告部分的提醒:若投标人在财务状况报告部分提供资信证明材料的,其资信证明的银行全称必须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一致,若有银行更名等不一致的情况,必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无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7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5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的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投标无效规定或“★”标示的内容为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商务符合性
明细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2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响应情况 11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或以文字指明不可负偏离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不做评分)的“9、建设福建省节约型机关物业服务管理要求 (一)节约能源资源要求(共4项)、(二)垃圾分类要求(共7项)”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技术参数每完全满足一项得1分,否则不得分,共11项,满分11分,正偏离均不加分。【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24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或以文字指明不可负偏离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不做评分)的“10、物管服务管理的其他要求 10.1、10.2.....10.8(共8项)”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技术参数每完全满足一项得3分,否则不得分,共8项,满分24分,正偏离均不加分。【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服务方案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生产作业后勤服务类人员(门卫、保洁、炊事员、园林修剪、水电维修等)制订出符合公安工作实际需求的物业管理模式、各工种岗位职责、服务方案等内容,由评委进行打分,内容、方案详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3分, 内容、方案较详细、较完善、较合理、可行的得2.5分,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2分,不合理(评审专家需详细写明不合理原因及依据并签字确认后备查)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投标人中标后需按投标文件中对本方案的描述对本次项目进行实际履约,如未按投标文件进行的,采购人将视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上报监管部门处罚等方式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将进行相应赔偿,投标人需对此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本项评审不得分)
应急预案 2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安保、绿化养护、卫生保洁、路灯维护、下水道、污管疏通、雨水管维护等物业管理内容和要求,结合物业服务管理范围能考虑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建立突发事件反应预案详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2分,较详细、较完善、较合理、可行的得1.8分,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1.6分,不合理(评审专家需详细写明不合理原因及依据并签字确认后备查)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投标人中标后需按投标文件中对本方案的描述对本次项目进行实际履约,如未按投标文件进行的,采购人将视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上报监管部门处罚等方式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将进行相应赔偿,投标人需对此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本项评审不得分)
能源资源节约管理服务要求 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建立节约型机关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方案、节能工作措施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和措施详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2分,较详细、较完善、较合理、可行的得1.8分,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1.6分,不合理(评审专家需详细写明不合理原因及依据并签字确认后备查)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投标人中标后需按投标文件中对本方案的描述对本次项目进行实际履约,如未按投标文件进行的,采购人将视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上报监管部门处罚等方式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将进行相应赔偿,投标人需对此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本项评审不得分)
安全管理等方案 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方案,包括制定重点部位财产安全的安防措施,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和措施详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2分,较详细、较完善、较合理、可行的得1.8分,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1.6分,不合理(评审专家需详细写明不合理原因及依据并签字确认后备查)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投标人中标后需按投标文件中对本方案的描述对本次项目进行实际履约,如未按投标文件进行的,采购人将视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上报监管部门处罚等方式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将进行相应赔偿,投标人需对此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本项评审不得分)
人员培训方案 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物业管理要求制定专业的人员业务培训方案的情况,且承诺能够在中标后三个月内开展至少一次人员业务培训活动,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和措施详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2分,较详细、较完善、较合理、可行的得1.8分,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1.6分,不合理(评审专家需详细写明不合理原因及依据并签字确认后备查)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投标人中标后需按投标文件中对本方案的描述对本次项目进行实际履约,如未按投标文件进行的,采购人将视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上报监管部门处罚等方式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将进行相应赔偿,投标人需对此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本项评审不得分)
项目经理情况 2 根据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物业管理类岗位10年及以上经验的得2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物业管理类岗位5年及以上不足10年经验的得1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物业管理类岗位3年及以上不足5年经验的得0.5分;须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履历表(所负责过的项目业主出具的物业管理类岗位证明材料、项目地址、项目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当月),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专业服务团队成员情况 3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员中同时具备退伍证及保安证, 同时具备条件的人数≥5人的得3分;5人>同时具备条件的人数≥3人的得2分;3>同时具备条件的人数≥1人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同时提供安保员的保安证和退伍军人证明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当月),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消控室人员,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5人以上得3分,3-4人的得2分,1-2人得1分。 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复印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当月),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高压电工,持有高压电工证, 5人以上得3分,3-4人得2分,1-2人得1分。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电工证复印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当月),其中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个月的缴交单位须为投标人(不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当月),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低压电工,持有低压电工证, 5人以上得3分,3-4人得2分,1-2人得1分。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电工证复印件以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当月),其中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个月的缴交单位须为投标人(不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当月),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应急(机动)人员保障能力 3 为保障采购人各项工作、生活正常运行,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建立应急(机动)人员储备库情况进行评分,应急(机动)人员储备人员库人数为10人的,得1分,每增加5人,加0.5分,(人数≥30人)得满分3分,该项人员不得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重复。提供人员清单(需写明从事的岗位)、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当月),未提供及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投标人尚未建立应急(机动)人员储备库,但承诺能够在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建立相应人数的应急(机动)人员储备库的得1-3分,需提供承诺书予以证明,未提供承诺书或无法建立的不得分。(如提供承诺的,中标人须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提供人员清单(需写明从事的岗位)及应急(机动)人员储备库内人员需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应急(机动)人员储备库的人员必须包含采购人所需职业工种(绿化、厨师、水电、花工、帮厨、消控),该应急(机动)人员储备库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人员(离岗增补等正常工作轮换需48小时内书面报备通知采购人),当发生临时性、突发性事件时,采购人给中标人下发要求派员服务通知后12小时内,中标人应确保所需岗位人员到岗服务,该人员需为应急(机动)人员储备库人员。投标人需承诺按响应情况履约,否则视为投标人虚假投标或虚假承诺。采购人将视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上报监管部门处罚等方式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将进行相应赔偿。
物业服务人员到岗响应时间 3 为保障采购人各项工作、生活秩序,若中标人出现员工流动(离岗、辞退等)、员工疫情隔离(个人原因)等情况造成物业服务人员缺勤的,在人员离岗后,投标人承诺能够在24小时内补充对应岗位人员的,得3分,48小时内补充对应岗位人员的,得2分,72小时内,补充对应岗位人员的,得1分,需提供单独承诺书证实,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需承诺按响应情况履约,否则视为虚假投标或虚假承诺。采购人将视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上报监管部门处罚等方式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将进行相应赔偿。
建立物业服务智能化管理体系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能够提供智能化管理服务,具备日常物业服务工作中的报修、投诉等类似功能的智能化管理应用软件、系统或平台的,且支持手机或电脑操作的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已有智能化管理服务应用软件APP、系统或平台的,须提供操作页面功能截图、操作说明、已应用软件APP、系统或平台的来源证明材料(购买发票(提供购买发票的要另附转账记录)、应用软件APP、系统或平台的所有权或具备使用权等类似证明材料,)、已运用该采购平台、系统或软件的客户便捷性或满意度证明为优秀或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齐全完整的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该项不得分。 投标人暂无智能化管理服务应用软件APP、系统或平台,但承诺能够在结果公告后十五日内建立物业服务智能化管理应用软件APP、系统或平台的并交付采购人核查通过的,得1.5分,需提供承诺书证实,未提供不得分。
物业服务智能化管理体系完善机制 1 对投入日常物业服务工作中的智能化管理应用软件APP、系统或平台,投标人承诺在服务过程中能够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对投入使用的智能化管理应用软件APP、系统或平台可以进行针对性的补充或改进功能,在采购人书面提出补充或改进意见后,投标人必须在七日内书面答复,二十日内办结该事项,且无条件、免费办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证实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综合实力 1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五星级服务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跟本项目有关,具体认证内容、数量不限)复印件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体系认证证书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认证网页信息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1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认证网页信息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1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须体系认证证书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认证网页信息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1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体系认证证书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认证网页信息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企业信用情况 3 投标人(含分支机构及其分公司)需承诺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受过省、市、县级采购办、创建办(文明办)、房管(建设)部门挂红牌、黄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除重大违法记录),得3分。如有黄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除重大违法记录)1起,扣1分,扣完为止;受过挂红牌处罚的本项不得分。需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不得分。如发现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弄虚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将视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上报监管部门处罚等方式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将进行相应赔偿。
24小时服务 3 投标人可以提供有专人负责的24小时×365天的客服热线服务,能够及时处理采购人咨询、报修、派工单、投诉等物业服务,需提供热线电话号码、服务流程介绍等证明材料,得3分。若投标人暂未设立此类客服服务热线,但承诺中标后开始服务前设立24小时客服热线服务的,提供承诺函证实,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福清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机关大院及各派出单位机构。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包含本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员工薪资、员工社保费、服装费、年终奖金、法定假日补贴、加班费、通讯费、低值易耗品、保洁、水电检修、绿化等工具器材费、垃圾清运、清杀费(含屋顶和地面水池清洗费)、不可预见费(员工意外事故赔偿)、公司佣金、税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未说明的视为包含在报价内,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4、投标人中 标后,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原有临聘人员,不含原物业公司专业服务团队人员,并纳入日常管理。物业服务期间如有人员离职,中标人负责招聘补缺,并经采购人政审合格后予以安排上岗,所聘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福清市最低工资标准。

5、服务期限:一年。

6、服务期间,物业服务面积增减5000平方以内(以建筑面积为标准),双方均不得提出增减物业费的要求。为保证采购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若发生增加人员情况,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执行,具体人数由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配,但须保证采购人工作、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因人员变更产生的所有费用不得向采购人要求追加,中标人需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风险及责任。若增减量超过上述幅度,或其他不可抗逆原因造成物业服务量增减,增减部分由双方共同协调解决,并签定补充合同。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物业服务内容

1.1福清市公安局局大院、各派出单位机构的内部安全、保密工作,需做好日常管理教育及各项业务(包括事务和人等)的安全保密工作。

1.2福清市公安局局大院、各派出单位机构门岗、进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登记、防疫管控等;

1.3福清市公安局局大院、各派出单位机构公共部位的保洁、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1.4福清市公安局局大院、各派出单位机构的绿化服务;

1.5福清市公安局局大院、各派出单位机构公共部位的强弱电系统维护;

1.6福清市公安局局大院、各派出单位机构给、排水系统的维护;

1.7福清市公安局局大院、各派出单位机构内外设施的清洁、维护;

1.8福清市公安局局大院、各派出单位机构的会议服务;

1.9福清市公安局局大院、各派出单位机构消防系统、消控中心运行、维护;

1.10福清市公安局局大院、各派出单位机构报修值班备勤、对维修人员的监督及机房的管理;

1.11福清市公安局局大院、各派出单位机构配电房、变电室、发电机组系统等电力基础设施的维护;

1.12福清市公安局局大院、各派出单位机构空调系统的运行、维护、清洗加氨等日常管理维护业务;

1.13福清市公安局局大院、各派出单位机构车库、车场和交通秩序的管理;

1.14福清市公安局局大院、各派出单位机构的书、报、邮件收发管理;

1.15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其它事项;

★2、物业单位场所情况及服务要求。

2.1福清市公安局物业服务范围及服务单位面积

序号

单位

单位占地面积 (平方)

单位建筑面积(平方)

 

食堂就餐人数

1

警务保障室
(机关大楼、融警公寓)

25067

43702

300

2

海防大队

8113

6739

30

3

执法办案一中心

8658

8550

120

4

刑侦大队

22500

6539

123

5

交警大队
(含玉屏、龙高中队、镜洋检查站、驾照考场)

22683

14203

355

6

巡特警反恐大队 (含基地)

50000

15000

191-250

7

火车站警务队

1000

2000

29

8

龙江所

6700

4185

52

9

龙山所

7133

4500

76

10

玉屏所

2400

4500

118

11

音西所

3900

3600

150

12

阳下所

4700

3000

67

13

宏路所

2000

2500

95

14

石竹所

6700

2952

65

15

镜洋所

6666

3336

27

16

龙田所(含二中心)

7200

6857

117

17

东营边防所

3711

1557

20

18

高山所

6558

3761

61

19

北坑边防所

2144

1083

15

20

三山所

6710

2648

55

21

海瑶边防所

6500

1040

15

22

沙埔所

3000

1260

15

23

江下边防所

3000

910

25

24

江镜所

1350

1200

42

25

前华边防所

2556

1050

20

26

港头所

3500

2500

52

27

东瀚所

2400

800

27

28

莲峰边防所

2560

904

15

29

南青屿边防所

4080

1240

15

30

东张所

4779

3442

27

31

一都所

535

400

13

32

渔溪所

2500

1300

40

33

上迳所

6660

2700

30

34

新厝所

6660

3345

24

35

桥尾边防所

3544

1408

15

36

海口所

6000

2000

30

37

海口边防所

7440

1400

25

38

南岭所

2000

2347

10

39

城头所

4662

760

25

40

梁厝边防所

2400

1000

20


合计

280669

172218

2551-2610

注:以上所列福清市公安局物业服务范围及服务单位面积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偏差,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勘查,采购人及采购代 理机构不组织现场勘查。中标 后,所涉及的服务范围及服务单位面积以实际的为准,投标人须综合考虑其可能存在的风险。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基本工资参 考表

序号

工种

工资

奖金

伙食费

现有人数

1.

门卫

2350

125

330

50

2.

保洁

2350

125

330

88

3.

厨师

3800

125

330

44

4.

帮厨

2350

125

330

77

5.

水电花工

3000



15

9

其他物业维护人员

中标人按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人员,人数不限。

注:以上工资标准仅供参 考,可用于该项目成本核算,采购人现有274名临聘人员,不含物业公司专业服务团队。投标人应根据市场价格行情,评估该项目成本与风险,具体工资由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但不得低于福清市最低工资标准,不违法相关政策法规。

2.2物业服务人员要求

序号

岗位

要求

1

项目经理1名

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从事物业管理经验,并要求常驻福清市公安局。

2

工程部人员1名

具备管理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工作经验,并能协调消防、强弱电、绿化、给排水、空调系统、电梯安全等巡检维护事宜,业务素质高,能吃苦耐劳,并要求常驻福清市公安局。

3

炊事员/厨师

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朴实肯干,持有健康证,具备同类型项目食堂工作经验(采购人现在岗服务人员不限)。

4

保安员

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不大于55岁,身体健康,政治清白,工作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持有保安员证(采购人现在岗服务人员不限)。

5

消控室人员

男性,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具备消监控室工作经验,动手能力强,业务素质高,能吃苦耐劳。

6

保洁员

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朴实肯干,具备同类型项目保洁工作经验(采购人现在岗服务人员不限)。

7

绿化工

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朴实肯干,具备同类型项目绿化工作经验(采购人现在岗服务人员不限)。

8

水电工

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电工证,具备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经验,动手能力强,业务素质高,能吃苦耐劳(采购人现在岗服务人员不限)。

9

其他物业维护人员

按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人员,人员数量不限。

2.3物业服务人员着装要求

物业服务人员需统一着装,并佩戴铭牌,投标人需为物业服务人员统一配置工作制服(夏装、冬装、春秋装,每种两套及以上),并根据颜色、款式区分工种、岗位。

★3、保洁服务内容

3.1保洁、清洁服务

3.1.1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场所(含各会议室)、绿地、主次干道、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楼顶、车库等)的保洁、清洁,不包含外墙清洗。

3.1.2保洁、清洁服务内容与标准

范 围

清洁内容

清洁要求

质量标准

大堂

门厅

地面及入口台阶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干净明亮

门厅玻璃、窗、不锈钢等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干净明亮

墙壁表面、宣传栏、指示牌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干净明亮

烟灰筒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干净无异味

天花板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无尘无蜘蛛网

电梯

轿箱门及内外指示板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干净明亮

地坂、地毯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干净无沙粒

轿箱内灯饰及排气扇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干净无尘

电梯口、墙面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干净明亮

电梯间上不锈钢保养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干净明亮

各楼层

及通道

垃圾桶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干净及时清洗

走廊、通道、地面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干净无尘

窗台、窗沟、窗玻璃内侧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干净无尘

天花板、墙壁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无尘无蜘蛛网

烟灰筒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干净无尘

管道井门、消火栓箱、防火门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干净无尘

会议室会客室

地板、桌椅、门、玻璃内侧、窗台、窗沟、天花板、墙壁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排列整齐干净无尘无卫生死角

人行消防楼道

地面阶梯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干净无屑

车库场道路

地面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干净整洁

排污

管道

排污井口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保持畅通

天台

屋顶

排水沟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无杂物

地面

常态化保持洁净,次数不限

整洁无杂物

水塔


季度冲洗1次,

半年消毒1次

干净整洁消毒,每半年出具权威机构的自来水检测报告。

3.1.3保洁、清洁工作操作程序、频次及标准:

(1)地面

1、保洁原则:夜间操作为基础,白天进行日常保洁。每周六对办公楼各层地面定期进行彻底清洗,日常保洁要求每日对地面推尘数次。

2、操作过程中,白天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避开群众及工作人员聚集的区域,在人员离散后,再予以补做,要重点拖擦群众及工作人员进出频繁和容易赃污的区域。

3、标准:地面目视干净、无污渍、痰迹、水印、脚印,有光泽。

(2)玻璃及不锈钢

1、工作前,准备好所有工具,如刮窗器、沾水毛刷、玻璃清洁剂、水桶等。

2、用活水毛刷将稀释后的清洁剂搅匀,来回涂在玻璃表面,用刮窗器按45度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及时将水刮下,最后用干抹布将四周及地下的水抹干。

3、如玻璃胶脏,则在第二部操作前,先用水涂在玻璃上,用刀片轻轻挂去表面污垢。

4、不锈钢应用绒布及专用的不锈钢清洁剂清洁,并用不锈钢油定期上光。

5、清洁频次,玻璃每月彻底清洁1次,并在每日不时检查、擦拭,遇雨天,过后按标准对照及时擦拭。不锈钢每日清洁、上光1次,经常有人手触摸的玻璃门、不锈钢把手、不锈钢扶手每日擦抹数次。

6、标准:玻璃目视干净、光亮,无灰尘、水渍、水印,不锈钢无灰尘、水迹、水印。

(3)墙面、顶棚及灯具

1、用鸡毛弹子或干净的拖把轻轻拂去墙面的灰尘。

2、用干毛巾轻擦乳胶漆墙面的污迹,擦不掉的用细砂纸轻轻善掉,顶棚可用擦玻璃工具清洁。

3、灯具的擦抹由保安员协助进行。

4、频次:每月清洁1次。

5、标准:保持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浮灰、破损、蛛网,灯具完好,表面光亮、无破损、灰尘、污渍。

(4)卫生间

1、先用清洁剂清洗小便池,并及时更换避味球。

2、按顺序探式面盆、水龙头、台面、镜面。

3、用清洁剂清洗墙面,地面用拖把拖干。

4、配备好卷筒纸、洗手液或香皂。

5、检查烘手器是否完好,喷洒空气清香剂。

6、频次;每日4次。

7.标准:卫生洁具清洁,无水迹、头发、异味,墙面四角干净、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杂物;金属器具保持光亮,无浮灰、水迹、绣斑;卫生用品齐全、无破损、空气清新。

 (5)会议室、活动室

1、按顺序擦拭窗台、窗框、门、扶手。

2、依次清洁墙面、护墙板、踢脚线。

3、擦拭茶几、桌子,皮桌椅清洁足期用皮革清洁剂保养、清洁。

4、清洁地面,喷洒适当的空气清剂。

5、频次:每两周清洁1次,会议、活动需要施时清洁。并于结束后立即打扫。

6、标准:保持室内窗、窗框,窗态干净、整洁,无灰尘、污渍、破损;保持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浮灰、破损、蛛网;地面整洁,家具放置整齐,光洁无灰尘;空调出风口干净、整洁,无灰尘、霉斑;室内各种艺术装饰挂件摆放端正,清洁无损;按要求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空气清新。

(6)保洁过程中所需的卫生纸、垃圾袋、扫把等日常清洁易损耗品由采购人提供。

(7)、空调内机清洗由中标人派专业人员上门免费清洗维护,福清市公安局机关大院及各派出单位机构的空调内机在夏季或服务期间至少清洗维护1次,清洗过程中不涉及空调加氨及设备维修。

3.2垃圾清运服务

3.2.1中标人须负责垃圾的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分类收集,分别处理。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者应使用手套、口罩,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类垃圾(含食堂非油污、非泔水垃圾)清运至规定存放地点,防止污染,并有专人保管。要求垃圾袋坚韧耐用,不漏水,所有垃圾均必须装入相应垃圾袋,收集垃圾时,垃圾袋口必须打十字结,避免垃圾暴露在空气中。垃圾袋内垃圾不应超过容积的2/3,注意及时收集、更换垃圾袋。

3.2.2作业要求:

a.每日清运1次并保证垃圾堆放点当日清空,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按采购人安排增加运次。

b.损坏垃圾桶及时更换,并定时清洗。

3.2.3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局机关大院及各派出单位垃圾清运工作,制定垃圾清运人员岗位职责:

a、垃圾清运人员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坚守岗位,忠于职守。

b、按规定及时清运当日垃圾;

c、清运垃圾车辆挂牌作业,不得超载超速行驶,保证行车安全;

d、清运垃圾车辆外观整洁、美观、标识规范;

e、清运垃圾倒到指 定位置,不得乱堆乱放;

f、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搞好“三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

g、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及时完成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绿化服务

3.3.1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在承包期限内按时对采购人福清市公安局大院及其所有属派出机构进行绿化养护、修剪服务及部分连带保洁服务,并负责完成绿化养护及部分连带保洁服务所需设备、材料的包装和运输。

3.3.2养护、保洁标准:养护及保洁标准按照《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考核细则(暂行)》执行。

3.3.6验收

①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采购文件及合同的规定。

②检查验收:由采购人、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组进行不定期抽查、定期综合考评和验收。

③不定期检查由采购人每月视情况而定。验收结果将作为服务费发放或扣除的依据。

3.3.7考核评分及奖罚:考核评分及奖罚,按照《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考核细则(暂行)》执行。

3.3.8采购项目特别说明

3.3.8.1养护的内容物(标的物)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对内容物变动(含数量与质量)有知情权和决定权。中标人应及时对内容的变动情况观察和报告。中标人未得采购人指令不得擅自处理。不及时发现和报告的,视情况给予扣罚,造成损失无法追偿的,由中标人赔偿造成的相应损失。

3.3.8.2在养护过程中,中标人严格执行采购人养护标准及规范,及时完成补植、修剪、栽植、防治病虫害、浇水、施肥、保墒除杂、卫生保洁等养护工作以及应急处理和防洪防台风等抢险工作。

3.3.8.3养护时间规定:绿地养护作业时间:正常作业时间为每日上午6:30—11:30(夏季:6:00—11:00);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其余时间根据实际安排人员承担绿地维护等工作。遇有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检查、考评等按委托方要求延长时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扫保洁,但不增加任何费用。

3.3.8.4原则上养护所需的工具,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须符合国家标准方可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造成较大损害,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工艺提出折换或修改要求,据不服从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3.3.8.5采购人在养护绿地上进行景观提升,增植苗木,在不增加养护面积情况下,不增加任何费用,中标人须无条件给予接收,按标准管养,否则造成苗木生长不良或死亡,由中标人承担损失。

3.3.9养护工具、设备要求:

配备:手推剪草机、打孔机、修边机、绿蓠机或割灌机、喷雾机等设备及相关工具一批。

3.3.10《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考核细则(暂行)》

3.3.10.1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要求:

序号

项目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1

乔木

1、修剪:集中修剪一年二次,小范围内随时修剪;及时对树木进行适当疏枝、疏叶;

2、施肥:一年2次,春秋季各一次;

3、松土:半年一次;

4、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1、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堂不空且通气透光;其中:大榕树、造型榕树、罗汉松等乔木的修剪应符合生长形态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或事先设 计的图形修剪,做到美观大方、观偿性强

2、干枯枝叶要及时剪除

3、修剪时按操作规程进行

4、树枝不触到建筑物表面或影响车辆、行人

5、在树基直径1米范围内无杂草,树盘不下陷

6、发生病虫危害率5%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上

7、无过长度枯枝,无枯叶

8、植株生长健康,黄叶少,架空层的生长健康,枯黄叶3%以下

9、树木无缺株,无死树

10、植株开头优美自然,无外力作用的倾斜

11、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2

木本灌木

1、修剪:a、一般花木徒长枝不超过20公分;b、大红花大面积有花蕾时不修剪;c、毛杜鹃4-10月份每月一次;

2、施肥:一年2次,春、秋季各一次,根据长势增加或减少次数;

3、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1、下部不光秃;架空层、地库的,下部光秃不不超过30%

2、植株整齐一致

3、常年植物一处四季鲜花盛,时花适时开花

4、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架空层、地库的,每处缺株裸露面积不超过30*30cm

5、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枝剪去

6、花坛修剪平整,无碎叶,速生树种新长枝不超过30cm;生长较慢树新长枝不超过15cm

7、植物生长不影响车辆和行人

8、植物基座无垃圾、石块等废弃物,无杂草

9、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危害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下

10、植株修剪符合要求,造型优美

11、黄叶少于2%;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12、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3

草本灌木

1、修剪:大叶红草15天一次,其他一年2次;

2、施肥:一年一次;

3、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1、植株整齐一致,疏密均匀

2、常年植物一处四季鲜花盛,时花适时开花

3、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架空层、地库的,每处缺株裸露面积不超过30*30cm

4、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枝剪

5、花坛修剪平整,无碎叶

6、植物基座无垃圾、石块等废弃物,无杂草

7、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危害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下

8、黄叶少于2%;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9、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4

绿篱

1、修剪:a、一般花木徒长枝不超过20公分;b、大红花大面积有花蕾时不修剪;c、毛杜鹃4-10月份每月一次;

2、施肥:一年2次,春、秋季各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3、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1、下部不光秃;架空层、地库的,下部光秃不不超过30%;植株整齐一致

2、常年植物一处四季鲜花盛,时花适时开花;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枝剪去

3、无断层;架空层、地库的,每处缺株裸露面积不超过30*30cm

4、花坛修剪平整,无碎叶,速生树种新长枝不超过30cm;生长较慢树新长枝不超过15cm

5、植物生长不影响车辆和行人;植物基座无垃圾、石块等废弃物,无杂草

6、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危害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下

7、植株修剪符合要求,造型优美;黄叶少于2%;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8、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5

球类

1、修剪:一月一次;5-10月生长期一月二次;

2、施肥:一年2次(春、秋各一次);

3、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1、植株整齐一致;常年植物一处四季鲜花盛,时花适时开花;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枝剪去

2、无残缺,无死树

3、植株修剪符合要求,造型优美;,速生树种新长枝不超过30cm;生长较慢树新长枝不超过15cm;生长较慢的树种新长枝不超过10cm

4、植物生长不影响车辆和行人;植物基座无垃圾、石块等废弃物,无杂草

5、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危害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下

6、单株黄叶少于1%;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7、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6

棕榈科植物

1、修剪:a、大王椰子、海南椰子、高秆葡葵、油棕:没有明显枯残叶、下垂枝,随时修剪;b、其他品种没有明显枯残叶;

2、施肥:一年2次(春、秋各一次);

3、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1、散尾葵、棕竹、鱼尾葵等从生性的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堂不空且通气透光

2、根据车辆、行人等情况确定树冠体量,不阻挡车辆、行人通过;树高不影响高压线、路灯

3、病虫枝、下垂枝及干枯枝叶要及时剪除

4、修剪时按操作规程进行,不能留有超过3cm的叶柄

5、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切忌肥料裸露

6、树枝不触到建筑物表面

7、在树基直径1米范围内无杂草,树盘不下陷

8、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危害率5%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下

9、植株生长健康,无干枯黄叶;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10、树木无缺株,无死树;架空层、地库的,每处缺株裸露面积不超过30*30cm

11、植株开头优美自然,无外力作用的倾斜

12、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7

草坪

1、修剪:20-25天一次;

2、施肥:一年4次(每季一次);

3、病虫害防治:春、夏季每月一次,秋、冬季按实际情况;

 

1、四季常绿,覆盖率达98%以上(树阴下的草皮允许适当稀疏)

2、草坪清洁,无废弃物,无垃圾石块,杂草率低于3%(1分)

3、草皮平整,无下陷、无坑洼积水

4、叶色浓绿,无枯黄叶;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5、适时修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6、高度控制在:台湾草5厘米以下,大叶油草、假俭草、沿阶草10厘米以下;蟛蜞菊30厘米以下

7、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危害率5%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

8、草坪上无践踏,无大于20*20cm的受损面积;无裸露地;;架空层、地库的,每处缺株裸露面积不超过30*30cm

9、草地上无粪便,无蚊蝇

10、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8

园林设施

1、及时修整绿地维护竹篱笆、塑料栅栏及铁栅栏;

2、及时检查对新栽种乔木的支撑与绑缚;

3、及时更换及维护破损的植草砖及园路;

4、及时修理滴水、渗水、跑水的水龙头、水管;

5、园林机械、工具使用后,及时保养,放回仓库;

6、及时整理各种绿化标识牌。

1、绿地中的植草砖无破损,卵石路无破损缺石

2、维护绿地的竹篱笆、塑料栅栏、铁栅栏等平直、整齐,无破损、斜倒

3、绿地中的水龙头、水管不滴水,不跑水,不渗水,其附近不积水

4、绿化机械、工具不丢弃、摆放在绿地上

5、绿化标识牌清晰干净,无锈斑,悬挂平整或直立不倾斜、不倒伏

6、护树支撑用三根竹竿,均匀分布,支撑在同一支撑点,高约为树干的

9

整体美观

按时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树木无明显涂、写、刻、划现象,树上无垃圾

2、无乱张贴标语广告、招牌和影响区容观瞻的物品

3、绿化植物上无晾晒衣物等

注:苗木的养护成活率必须达到98%。

3.3.11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处罚细则

3.3.11.1

绿化服务按月按单位区域落实绿化修剪工作量,福清市公安局机关大院及各派出单位机构绿化修剪次数至少1次/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月,特殊情况采购人应与中标人协商处理。采购人可根据各单位植物生长及绿化情况视情增减每月修剪数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绿化浇灌、新苗养护、施肥防虫、防洪防风搬运加固、树木移植等由中标人根据实际绿化养护需要进行安排。

3.3.11.2.1中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养护计划及巡查记录,没有达到要求及计划无实际操作性,视为没有达到要求;

3.3.11.2.2日常作业产生的垃圾、枯枝、草屑需用黑色塑料袋打包收集,并保证日产日清。

★4、门岗、进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登记、防疫管控等

4.1服务范围:

①辖区内的公共秩序维护管理;

②车辆停放管理;

③人员、物品进出管理;

④公共设施和消防监控设施的检查管理;

⑤其他管理服务。

4.2服务标准:

4.2.1门岗保安服务

(1)着装整齐、佩戴齐全,按规定上岗交接班。

(2)执勤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笑打闹;不准看书报杂志、吃东西、睡觉或进行其他与执勤职责无关的事。

(3)执勤中要讲文明、讲礼貌,不刁难辱骂群众,处理问题要讲原则、讲方法,态度和蔼,不急不躁。

(4)认真检查出入车辆,指挥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停放在指 定位置,不准乱停乱放,确保通道畅通无阻,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5)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及闲杂人员、小商贩进入辖区。

(6)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作详细记录,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7)执勤中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要追究当班保安员的责任。

(8)积极配合其他班组的保安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好辖区的大门。

4.3.3消防服务

(1)监控室24小时严密监视保安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保安就地处理,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随时汇报变动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并记录好当班的监控情况。

(2)24小时保持与各保安班的通讯联系。

(3)接待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规行为并做好处理记录。

(4)及时检查保安器材和监控设备(包括通讯器材)的使用性能,做好保养和及时更换工作,保证其在工作中的正常使用。

(5)出现紧急情况时,利用对讲机进行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

(6)做好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案件处理报告的书写。

(7)要记录当班的监视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提前做好上岗准备,按时接班、着装严整;做好交接班手续,无遗漏、无差错、哨位设施无损坏、无丢失,勤务登记准确及时内容清楚,如实记录和反映情况;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交接班以后,上一班打扫完卫生后才能离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也不准带亲戚朋友在工作场所聊天、嬉笑打闹;上班时精神集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岗位,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发生可疑情况,严密监视,同时通知该区域保安和报告上级,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4.3.3车辆管理服务

(1)巡查车库,核实车辆停放情况,发现损坏、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等,应及时取证并通知车主或司机。

(2)发放门禁出入卡和道闸系统,进行相关登记、补办、录入等手续,做好协调工作。

(3)指挥引导来访车辆规范停放到停车位。

(4)做到车辆三序:进出有序、行驶有序、停放有序。

4.3.5其他应急服务

其他应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力故障应急服务、电梯故障应急服务、火警应急服务等。

4.3.5.1电力故障应急服务

①保安员应清楚场所内电力设备、电源总闸及楼层分闸的位置,经常协助工程部检查其工作状态;

②保安队与工程部应经常性演练断电的切换操作,以便紧急情况下训练有素地处理;

③发生电力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工程部及时修理,同时通知到各部门机关人员以避免惊慌;

④然后检查电梯看是否有被困人员,如有的话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救助,以免发生危险事故;

⑤任何情况下,除专业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自已进行修理,以避免发生危险事故;

⑥加强出入口的人员检查,防止有人趁机混入作案。

⑦保安队平时应预备应急电灯,充好电源,保证停电期间的巡查时照明使用。

4.3.5.2电梯故障应急服务

①保安室、消监控中心备有电梯维护维修公司最新电话号码,以保障及时维修。

②电梯发生故障,保安人员先通知工程部派员抢修,如有人员被困,则用电话安慰被困人”被困事项已知,正加紧处置",同时,摄像定格该电梯,随时关注并摄像。

③工程部在修复前,应挂好“暂停服务”告示牌,如需开梯作业,则在梯门外加隔离绳。 

④如修理时间较长,应及时通知各机关单位部门。

⑤保安员切勿自行企图开启电梯门救援被围者,除非由操作资格的维修人员处理,一般情况下,先关闭主机电源再安排救人。

⑥如有可能在场就近安慰被困者,保持与被困者联络,让他们知道救援行动已经开始。

⑦如果电梯维修人员在30分钟后,仍未到现场处理,或被困者中有孕妇,病人需要救援,可报警,待消防人员到场处理。

⑧被困者救出后,必须主动了解是束无恙,如有人不适,应立即致电救护车送院治疗。

4.3.5.3火警应急服务

4.3.5.3.1

①根据《消防法》制作消防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安排专业消控人员管理采购人福清市公安局机关大院及各派出单位的消控中心,严格落实值班备勤、持证上岗、做好消防管控工作。无建设消控中心的单位可不配备消控员。

②储备灭火物资,定期检查建筑物消防设备,确保应急通道畅通、并联动测试,确保处于适用状态;

③组织人员培训和演习(急救灭火跑位等);

④制作消防管理预案,并定期演练灭火。

4.3.5.3.2

①接到火警预报,立即现场查看;

②确定属于误报才可消音;

③通知当值最高管理人员;

④现场处理员工注意客户安全措施;

⑤用准确灭火器灭火,适时由灭火转为组织逃生;

⑥安全环境许可时,开启门及通道,以免阻塞逃生之路;

⑦监控人员作好录象和整体组织调度;

⑧维修人员作好走火区域电源切断及水的供应;

⑨门岗人员作好人流控制,只出不进,引导急救车辆车道通畅并引导消防车辆至水接驳口;

⑩其他员工作好人员疏散及安抚工作。

★5、日常管理服务

5.1客服服务

针对日常事务进行客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来访者的登记、迎候来宾、接待来宾、引导来宾办理事项、设备报修。客服人员举止文雅,待客礼貌,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协助采购人、项目经理完成行政工作事务、积极完成上级指派的任务。

5.2落实人员保障服务。

若中标人出现员工流动(离岗、辞退等)、员工疫情隔离(个人原因)等情况造成缺勤的,中标人必须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招到相应职位的人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向采购人要求增加额外费用。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无法按要求完成,视同中标人违约或虚假承诺,采购人将按照有关规定条款处置,采购人将视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上报监管部门处罚等方式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将进行相应赔偿。

5.3因采购人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具备一定的应急(机动)能力,能够紧急抽调一定数量的服务人员,确保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连续性、稳 定性。在发生突发紧急事件、大型迎检活动等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可以第一时间紧急抽调人员,能够为采购人做好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因特殊情况影响,需增加人员产生的额外费用另行结算,但不得高于现行服务岗位人员标准,若中标人认为确需增加额外的费用应事先书面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处理。

5.4建立月巡检制度,要求中标人每个月派员去本项目中的每个物业服务点进行巡检至少一次,巡检完毕后制作记录表经各服务单位确认签字盖章后备查。

★6、维修服务

6.1给排水维修、维护

6.1.1下水道、污管疏通

(一)作业要求:

下水道、污管、管井、化粪池等日常维护,化粪池、下水道、污管、管井每年清理、疏通至少1次。若下水道、污管、管井、化粪池发生堵塞情况,中标人必须随时清理、疏通,具体次数不限。

(二)管道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局机关大院及各派出单位的行政区、办公区、生活区管道(排污管、排水管、雨水管等)管理,制定管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①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查。

②及时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

③规范对管道的疏通工作,保证生产安全;

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搞好“三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

⑤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及时完成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1.2雨水管维护

(一)作业要求:

每年疏通不少于1次。若发生堵塞情况,中标人必须随时清理、疏通,具体次数不限。

(二)管道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局机关大院及各派出单位行政区、办公区、生活区管道(排污管、排水管、雨水管等)管理,制定管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①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查。

②及时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

③规范对管道的疏通工作,保证生产安全;

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搞好“三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

⑤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及时完成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2公共设备维修、维护

6.2.1路灯维护

(一)作业要求:

路灯日常维护,保持路灯、庭院灯夜间定时明亮、关闭。

(二)路灯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局机关大院及各派出单位行政区、办公区、生活区路灯管理,制定路灯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a、定期对路灯进行检查。

b、及时对烧损及线路损坏的路灯进行修复;

c、规范对路灯的修复工作,保证生产安全;

d、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搞好“三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

e、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及时完成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3强弱电维修、维护服务

对各个电力系统严格管理,建立完整的值班制度和维修保养规则,值班人员应认真监测系统运行状况,随时记录异常情况,及时报修。

6.3.1按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派专业人员对系统定期检查,测试,保养,维修,确保电力设备、发电机组等正常运行。

(1)对维保项目每周不低于1次进行检测。并填写巡查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修复,并作为考核维保工作的依据。

(2)每月1次系统状态进行检查,每年12次。

(3)每季度不低于1次对维保项目进检测。如出现故障或问题,要及时排除修复。

6.3.2须提供随时接受采购人的下达服务任务的要求,接到采购人服务需求后,5分钟响应、安排水电工作人员,城区3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区域90分钟内到达现场。

 (1)水电工对故障进行诊断后,按紧急程度不同划分,最迟在1小时提交解决方案。

(2)水电工到达现场后需持续工作直到设备正常运行,一般故障应当在1小时内修复。如需等待购买配件或因设备本身等原因不能及时修复的,要立即向采购人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在此期间,系统中断运行不得超过4小时。

(3)系统或设备修复后必须由采购人确认。

6.3.3设备更换:维护保养过程中需购买、更换设备或配件的,应事先向采购人报告,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或更换。若中标人为了确保系统或设备正常运行,应急修复需立既更换设备或配件的,必须在事后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更换后的损坏件应交由采购人查验。更换的设备(或器件)的型号参数不得低于原设备(或器件)型号参数,并记入设备维修(更换)记录单,维修记录归档。按报修项目的试运行期,安排时间回访。维护保养中需更换的设备及配件由采购人提供。

6.3.3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与工作安排,对每次检修、保养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并交采购人相关人员签字。

6.3.5中标人应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检修保修中发生人身、设备及第三者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3.6中标人不得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下载,不得泄露采购人工作秘密。中标人工作人员进入福清市政府局机关大院及各派出单位开展维保工作,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业主单位的管理。

★7、宴会、会议接待、厨房餐厅服务

(1)负责日常会务的茶水接待服务(包含外出服务),保持会议室的干净整洁,会议开始前提前十五分钟检查会议室、准备好茶水、纸巾等,会议期间的茶水接待服务,协助分发会议材料,会后及时整理会议室、清洗茶具、关闭门窗、电子设备等。

(2)协助做好办公室日常茶水接待,清洗茶盘、茶具等及室内的环境卫生整理。

(3)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服务。

(4)因采购人单位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当无条件保障采购人因工作、应急任务、应急抢险等原因造成,就餐时间临时调整、加班期间的用餐供应等服务(其所涉及费用已计入本项目预算金额)。

(5)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局机关大院及各派出单位,就餐人数安排三餐伙食,严格落实卫生餐饮标准,

7、厨房及餐厅卫生要求及标准

7.1环境卫生

7.1.1保持地面无油渍、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保持瓷砖清洁光亮,勤擦门窗。

7.1.2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工作台面、地面清理干净。

7.1.3下班前应将冰箱、炉灶、配菜台、保洁橱及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等清理干净,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7.1.4厨房、冰箱等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

7.1.5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不在厨房隔夜,垃圾桶和馊水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净、标识明确并加盖,按时清理。

7.2冰箱卫生

7.2.1冰箱有专人管理,定期化霜。

7.2.2保持冰箱内外清洁,每日擦洗一次。

7.2.3每日检查冰箱内食品质量,杜绝生熟混放,严禁叠盘,鱼类、肉类、蔬菜类,相对分开,减少串味,必要时应用保鲜膜。

7.3食品卫生

7.3.1认真做好原料的检疫工作,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不烧煮。

7.3.2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冰箱或冷冻室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覆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太久。

7.3.3凡易腐败饮食物品,应贮藏摄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并备置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可吸净臭味。

7.3.3食品容器清洁、炊具做到刀具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干净配菜盘与熟菜盘有明显区别。

7.3.5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隔顿、隔夜、外购熟食要回烧后再供应。

7.3.6按有关规定,禁用不得销售的食品。

7.3.7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虫蛀、腐烂、如卫生不合格,要退回粗加工清洗。

7.3.8干货、炒货、海货、粉丝、调味品、罐头等,要妥善储藏,不得散放,落地。

7.3.9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7.4餐具卫生

7.4.1切配器具要生熟分开,加工机械必须保持清洁。

7.4.2熟食、熟菜装盆、餐具不得缺口、破边,必须清洁,经消毒后,无水迹、油迹、灰迹、方能装盆出菜。

7.4.3不锈钢器具必须保持本色,不洁餐具退洗碗间重洗。

7.5炉灶卫生

7.5.1灶台保持不锈钢本色,不得有油垢,市头结束后清洗干净。

7.5.2锅具必须清洁,排放整齐。

7.5.3炉灶瓷砖清洁、无油腻,炉灶排风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油垢。

7.5.4各种调料罐、缸必须清洁卫生。

7.6其他规范要求

7.6.1严格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事故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搞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严把采购关,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7.6.2根据采购人伙食标准及需求保质、保量做好物资采购、饭菜供应,做到菜色花样翻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均衡。

7.6.3注意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做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

7.6.4保持厨房的环境卫生整洁,餐具做到安全卫生,随时检查随时达标。

7.6.5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须延迟应及时通知采购人食堂联系负责人。

7.6.6如采购人安排用餐,中标人需无条件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餐费标准、时间提供服务,予以安排,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8、突发事件处置保障。

中标人面对突发事件如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需提供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服务等,能够积极采取有效预防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

中标人需编制预案,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无条件服从应急指挥机构发布的防控工作要求,预警及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理,保障措施等。

9、建设福建省节约型机关物业服务管理要求。

(一)节约能源资源要求。

1、物业管理服务应当本着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环保的原则开展。

2、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包括计量器具的名 称、规格型号、安装使用地点、测量对象等),建立空调、电梯、变配电设备、办公电器等主要用能设备设施台账,实现分户、分区、分项计量。

3、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定期巡检,形成用水设备巡检以及巡查记录。

4、照明设备日常维护、定期巡检,日常照明开关时间为冬令时17:30,夏令时18:00,各楼层人员下班后物业人员应当巡查楼层并关闭走道照明设备。

(二)垃圾分类要求。

1、按照国标四分类要求,将本单位产生的垃圾正确分类投放。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垃圾类别、数量、去向、分类收运情况并形成月报表进行公示。

3、保持分类收集容器、指引牌等分类标志正确、清晰。

4、保持分类收集容器和设施干净整洁、功能完好。

5、食堂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与餐厨垃圾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

6、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并与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

7、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并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妥善处理。

10、物管服务管理的其他要求

10.1投标人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本项目工作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且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缴纳的标准。 

10.2、投标人中 标后,必须为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保险材料送采购人备案。若中标人采取欺骗或隐瞒等方式未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在服务期间,投入本项目的任何工作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任何意外事件,所有产生的所有经济、民事等法律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若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有可能对采购人声誉、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不良影响,采购人可根据事件处置情况,视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没收履约保证金、延迟支付或没收尚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无条件终止政府采购合同、通报有关监管部门等方式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将进行相应赔偿。

10.3、因采购人单位的特殊性,要求中标人所提供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业主政治审查标准,若有以下情形的,一律不得聘用: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接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受到处罚的;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采购人工作单位用工的情形。

10.4工作人员的仪容要求:

10.4.1、保持头发、面容整洁,发型文雅大方。不得染鲜艳彩发、男性不得留长发、大鬓角或蓄胡须;

10.4.2、不得纹身,不得化浓妆。

10.5工作人员的着装作要求:

10.5.1工作时间按规定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标志;

10.5.2、办公区城不得散怀、露肩、露脐,不得穿着有碍于公安机关形象的服装,不得佩戴夸张的首饰饰物。

10.6、投标人中 标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员工逐一签订用工合同,并提供原件一份交由采购人监督管理。中标人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其单位及人员须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内容及事项进行保密,人员纳入采购人用人单位的考核及请销假管理,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查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考核各工作岗位服务情况)。

10.7、投标人中 标后,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如需在用人单位就餐,需按用人单位餐费标准,将伙食费,如数交到各用人单位内勤,并纳入食堂伙食费(该费用已纳入本次招标预算范围)。

  10.8、投标人中 标后,必须于当月15日前将本项目聘用人员上一月工资如数足额转帐至聘用人员帐户,不得以物业管理服务费被扣除等任何理由拖欠工资,如聘用人员因拖欠工资导致信访、上访等情况,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并处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相关人员全部到位,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3、交付条件:满足采购人技术和服务要求,并按招、投标文件、合同要求履约完成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将中标总金额的5%(若中标人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为中标总价的4%)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其中若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采购人的,履约保函需为福州地区银行开具的(无条件赔付)独立格式保函。若无未了事宜或其他争议的,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中标人提供申请报告(需写明退款账户信息)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若中标人违约,采购人视情节扣除保证金,剩余部分(若有)无息退还给中标人;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相应条款约定赔付,且采购方可按合同违约责任规条款处置。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人员,并按规定交纳各种国家规定税费社保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标准的物业服务。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根据招标文件,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分12个支付期次/年,在次月收到中标人税务发票后,且在采购人相关财政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

注:支付方式数据表格中的支付比例为系统固定内容,支付方式以支付期次说明为准。

8、考核标准及要求

8.1中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同时要符合本次招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如中标人未能达到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按照最细项目分类为一个项目计算,未达到服务要求的,涉及电梯、消防、水电、安全事故、疫情防控项目、未落实月巡检制度扣除物业管理服务费2000/次(每项考核分值5分,一项不合格扣减5分),其他项目可扣除物业管理服务费1000/次(每项考核分值3分,一项不合格扣减3分),以每个物业服务单位为计算基准,处罚项目及金额当月予以累加,扣减金额上不封顶。在支付当月物业管理费时予以直接扣除,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服不足以抵扣,中标人必须在接到处罚通知书时,通过银行向采购人支付罚金。

8.2 在采购人下达书面通知整改后,中标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整改到位的应书面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核准后方可免除罚金及扣减考核分。每月扣减的考核分值应予以累计,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当月的考核分≤60分,视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合格,在服务期间累计三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评为不合格的,采购人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没收履约保证金、无条件终止政府采购合同、通报有关监管部门等方式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将进行相应赔偿。

8.3 每月物业考核时,由局机关及各派出单位对中标人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核准扣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金额及考核分后,据实支付上一月份的物业管理费。

8.4采购人担任监督联系人,监督内容为中标人投标承诺、管理指标、各项管理制度、保洁标准等,采购人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或外部审核。

8.5采购人各派出单位均为考核组成员单位,按月对中标人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评价,汇总后形成中标人月评价报告,根据规定扣除罚金后,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8.6、招标文件技术和要求中,涉及考核、处罚及扣减物业管理费等事宜,涵盖采购人局机关大院和各派出单位共计40个物业服务区域,按项目、标准、服务区域分别进行考核、处罚及扣减,最终汇总全局各单位考核、处罚及扣减费用,并累计总额交付财务,按财务规范结算招标方物业管理费。

9、违约责任

9.1若中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三、商务条件”中关于“八、考核标准及要求”的内容,视为中标人违约,并按照考核标准及要求内容要求执行。

9.2若中标人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而造成的事件事故或案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9.3若中标人出现员工流动、员工疫情隔离(个人原因)等情况造成缺勤的,中标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招到相应职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招到相应职位的人员造成缺勤的,每延误一天每人每天扣人民币1000元,视为其他项考核要素扣减考核分3分,处罚金额予以累加,金额上不封顶。(中标人若有承诺提供更优服务或更短响应时间的,按其承诺情况执行。)

9.4若中标人有出现监守自盗的、擅自使用采购人所有的办公设备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采购人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9.5若中标人有出现脱岗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每脱岗一人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采购人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9.6若中标人有出现因平常维护不到位或擅自离岗导若致不能及时供电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9.7若中标人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或不良影响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9.8在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9.9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9.10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11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签订或者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他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9.12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该项目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15日内,中标人或成交人要积极配合采购人履行合同签订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付履约保函或合同文档、发起电子合同签订流程等工作内容)。若中标人或成交人未按约定在15日内提供相关合同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履行合同签订手续,中标人或成交人须支付中标金额3%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可在款项结算时予以直接扣除。以上情况若有正当理由不视为违约情形,但中标人或成交人应在事件发生后三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采购人,采购人可免除其违约责任。

9.13中标人或成交人若无正当理由拖延签订合同的,且已超过三十日的法定签订期限的,采购人将发函要求中标人或成交人说明理由并要求其限期完成合同签订程序。中标或成交人拒不签收函件或未按时答复采购人并完成合同签订手续的,该情形视为供 应商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上报情况至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处理。采购人发函给中标人或成交人后能够按要求完成合同签订手续,但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订的,视为中标人或成交人不积极配合采购人履行合同签订手续,中标人或成交供 应商需承担所有责任并需支付中标金额6%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可在款项结算时予以直接扣除。

9.1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0、其他

10.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采购人相应没收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请求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无息退还给中标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0.2本次招标物业管理期限:一年。在本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完成新的物业服务招标,原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继续履行合同至采购人招标完成,新的中标人交接完成。在采购人完成物业招标后,原中标单位必须7日内完成物业人员、设备、资料等交接任务。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

10.3中标人根据有关管理法规与采购签订委托合同,在采购人监督下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标人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10.4随着项目进展可能会有其他因素或未尽事宜发生,采购人和中标人于签订合同时,在招投标文件基础上另行平等协商解决。

10.5各投标人必须在纸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提供按以下格式制作的“成本分析一览表(一)、(二)、(三)”。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正本,未提供“成本分析一览表(一)、(二)、(三)”的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

成本分析一览表()

人工费用

投标人名 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 

项目

人数

工资标准(//)

每月金额

一年金额

备注

()

()

一、员工工资






项目经理






客服主管






客服专员






楼管(保洁主管)






工程部主管






水电工






绿化工






消监控室






电梯维护






保安队长、班长






保安员






保洁员






服务员






小计






二、员工福利






加班费






过节费






年终奖






高温费






……






小计






三、员工保险






意外险





每人每年  

养老保险





基数   * %

医疗保险





基数   *    %

失业保险





基数   * %

工伤保险





基数   * %

生育保险





基数   * %

小计






 






成本分析一览表()

日常服务支出

费用项目

测算依据

每月费用  ()

一年费用  ()

办公费用

办公设备折旧费用

包括办公桌椅、考勤机等,按3年折旧



办公耗材

包括各岗位物业工作人员日常运作所使用的工作记录表格、宣传用品、日常办公易耗品开支。



 




安防费用

安防工具折旧费

包括对讲机、警棍、强光手电筒等安保器具折旧费用



 




水电维护费用

电梯维保

日常维保费用(不含电梯年检费用



空调维保费用

耗材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零星维修费

包括单价在100元以下的维修材料、配件等物品(不含照明灯具)



维修工具折旧费用

包括手电钻、电锤、扳手、冲击钻等维修设备按3年折旧



 




绿化费用

绿化肥料(施尿素混复合肥)

包括每季度施肥一次 



如病虫害防治

包括草坪、草本、灌木等的病虫害防治



绿化工具

包括绿篱机、剪草机、绿化常用工具折旧费用



 




保洁费用

保洁工具费

包括拖把、扫把、大垃圾桶等保洁工具折旧费用



保洁消杀费

包括春、夏季每月大面积消毒一次。秋、冬季每季度大面积消毒一次。



化粪池和隔油池的清理

化粪池清掏1/每年,隔油池清掏4/ 



二次供水池清洗

每年清洗四次 



垃圾清运费








小计




服装费用

水电工

夏装2/人、冬装2/人、春秋2/



保洁员

夏装2/人、冬装2/人、春秋2/



绿化技工

夏装2/人、冬装2/人、春秋2/



保安、消监控员

夏装2/人、冬装2/人、春秋2/



管理人员

夏装2/人、冬装2/人、春秋2/



 




成本分析一览表()

费用项目

月支出金额

年支出金额

备注

()

()

人工费用



含基本工资、奖金、保险、加班费、年终奖等。

办公费用



办公用品折旧以及办公耗材费用

安防费用




维修保养费用



维修工具折旧费用,以及100元以下维修耗材费用(不含照明)

保洁费用



含保洁工具、保洁耗材及垃圾清运费用

绿化费用



绿化工具、绿化用的肥料、绿化消杀等费用

服装费用



夏装2/人、冬装2/人、春秋2/

管理费




 




法定税费



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总计




11、知识产权

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2、仲裁、诉讼条款

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2.2、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的规定及要求履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人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上报监管部门处罚等方式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将进行相应赔偿。

2.3、投标人以总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评分时投入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其下属分公司的人员可予以计算在内,但下属的各分公司、集团公司的设备(设备统一调配情况除外,但需补充该设备所有权方的调配使用或转让或租赁等相关证明材料)及业绩不予累计采纳。

2.4、投标人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评分时投入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其总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其他分公司、集团公司的服务人员不予以计算在内,且总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其他分公司、集团公司的设备及业绩也不予累计采纳。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