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清市智网线路整合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SZ-GK-202108-B1783-IDN
招标编号:[350181]JS[GK]2021020
采购人: 福清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清市智网线路整合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SZ-GK-202108-B1783-IDN。
2、招标编号:[350181]JS[GK]2021020。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合同包1)。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
特别提示 |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应为手写签字或加盖单位负责人印鉴;“投标人代表签字”应为手写签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签字”仅以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授权书。)】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清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10,11楼
联系方法:85222252
13、代理机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
联系方法:0591-85585866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2673500 | 26735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10.4条款规定编制投标文件。①投标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逐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及封面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②投标文件分为三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应单独装订,分别装袋、单独密封,密封袋的封装要标准,袋口要加盖公章,并标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③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无病毒),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设密码,资质文件和证书等可用扫描以图片方式保存。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 中关于“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规定“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b.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b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b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b3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b4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c.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c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c2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出现单位负责人未签字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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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
特别提示 |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应为手写签字或加盖单位负责人印鉴;“投标人代表签字”应为手写签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签字”仅以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授权书。)】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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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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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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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技术部分各评委平均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含50%),视为技术部分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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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盖章的; |
(2)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
(5)投标人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6)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
(7)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8)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9)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无效投标条款的; |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11)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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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盖章的; |
(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3)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
(5)投标人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6)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
(7)投标人的交付地点、交付时间、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款支付方式; |
(8)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9)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载明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
(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11)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无效投标条款的; |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 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照扣除比例较高的扣除)。 注: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A1技术响应 | 46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技术参数中带“▲”为重要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含小项)扣2分,其他未标注“▲”每负偏离一项(含小项)扣1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标注★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满分46分) |
A2项目理解 | 3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理解正确、全面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高的得2.8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
A3技术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技术方案,响应项目建设所需关键技术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高的得2.8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A4运维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技术方案,运维工作人员、巡检保障服务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高的得2.8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A5实施管理组织 | 3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管理,对项目工作任务理解准确透彻,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制度合理周密、措施有力,进度控制保证措施切实可行,提出了合理的组织机构和全面的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高的得2.8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A6实施管理人员 | 3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管理,保证项目经理和核心团队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变更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高的得2.8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满分3分) |
A7质量保证 | 3 | 根据投标人的系统质量保证,系统质量保证措施得当,提出合理的本项目建设工作全过程的初步评审验收方案,开发的评审、测试方案完备,设定指标的可操作和可测量性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高的得2.8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A8投入人员 | 3 | 根据投标人对组织实施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充足、机构和岗位设置分工搭配完整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高的得2.8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A9组织实施 | 3 | 根据投标人对组织实施进度计划清晰、合理并满足工期要求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3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高的得2.8分;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快速故障响应和抢修服务承诺书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快速故障响应和抢修服务承诺进行评分:承诺快速故障响应和抢修时间<1小时的得3分;1小时≤快速故障响应和抢修时间<2小时的得2分;2小时≤快速故障响应和抢修时间≤3小时的得1分;>3小时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满分3分) |
B2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3 | 根据投标人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覆盖范围涵盖情况的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满分3分) |
B3技术团队人员 | 3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技术团队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的情况进行评分:提供3名的得1分,提供4名的得2分,提供5名的得3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连续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满分3分) |
B4项目经理 | 3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指派的项目经理资质的情况进行评分: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只具备其中两项的得1.5分;只具备其中一项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连续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满分3分) |
B5所投安全产品证书 | 1 | B5-1投标人所投安全产品具备《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增强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满分1分) |
1 | B5-2投标人所投安全产品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兼容性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满分1分 | |
1 | B5-3投标人所投安全产品厂家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云计算安全类一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满分1分) | |
1 | B5-4投标人所投安全产品厂家具有ITSS云计算服务能力(SAAS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满分1分) | |
1 | B5-5投标人所投安全产品厂家具备信息化能力和信用评价一级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满分1分) | |
B6企业信用等级AAA级 | 3 | 投标人所投安全产品厂家通过信息通信行业(系统集成领域、运维服务领域、网络安全领域)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评级认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每提供一项的得1分。(满分3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中办发[2002]17号文件指出,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两网之间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政务内网是涉密网,政务外网是非涉密网。政务外网是政府的业务专网,主要运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不需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2006年中办发〔2006〕1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指出:政务外网主要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面向社会服务的需要。2009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文)更是基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实际状况,对建设国家政务外网提出了具体要求。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1986号)更具体明确了各部门业务网只能有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部门的业务专网不是部署在政务内网就是部署在政务外网,财政原则上不再安排部门专用业务信息网络运行维护经费,统一安排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的运行维护费用。
此外,早在2000年,我省着眼于抢占信息化战略制高点,增创福建发展新优势的考虑,开创了“数字福建”的建设。并率先实施了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统一整合与开发利用的工程,建设了福建省政务信息网。福建省政务信息网是福建省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直属企业、金融单位、驻闽部队和武警部队为实现信息的快速交换与共享而建立的、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电子政务专网。
2009年我省完成政务外网主干网络建设,2016年福州市完成政务外网(智网)核心层双平面网络改造以及福州市政务外网(智网)云计算平台、福清市数字城管一期等项目的建成,福清市政务外网(智网)应用实现在云平台大规模部署。
2018年由福清市大数据服务中心作为业主,通过2018年福清市智网线路整合项目,建成了福清市政务外网(智网)的汇聚层、接入层并为福清市152家接入单位提供统一的智网接入服务。现有服务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服务到期至今仍然由原服务单位持续承担传输线路租赁服务但无法支付服务费用。
为确保福清市政务外网(智网)的正常运行亟待重新招标延续服务,但由于2020年福清市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各单位组织机构、办公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还需要对传输线路接入方式、租赁方案等进行优化调整,同时根据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于2020年8月21日发布《关于规范智网边界接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需要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为进一步满足福清市本级单位对政务外网(智网)云平台的网络访问需求,福清市大数据服务中心按照福建省经信中心《福建省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安全技术规范》,以“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分步实施”思路对福清市本级智网接入线路实施统一整合改造,以便集中有限资源,提高网络带宽利用率,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服务,避免重复和盲目投资,节省网络建设支出和运行维护费用。
本项目对当前福清市所有智网传输线路结合实际接入需求进行优化调整,同时按照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有关要求加强网络安全设备,配套网络驻场运维服务,进一步优化整合福清市智网传输线路、提高网络安全性和稳 定性,更好的为各接入单位提供智网统一接入服务。
2.2.1智网传输线路优化调整
对当前福清市所有智网传输线路结合实际接入需求进行优化调整,将152家单位87条(50条10M、31条20M、4条50M、1条200M、1条1000M)专线传输线路调整为131家单位131条(55条10M、76条20M)专线传输线路,现有网络设备均利旧。
2.2.2网络安全设备升级
按照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关于规范智网边界接入的通知》提出的福州市六区六县智网边界安全接入规范,升级改造现有网络安全设备。
2.2.3网络驻场运维服务
现场驻派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提供日常5*8小时、应急期间7*24小时现场值守服务,负责智网的日常运行维护保障工作,配套2台高性能PC终端作为驻场运维终端。
2.2.4过渡期传输线路租赁费用
新旧传输线路租赁协议过渡期,需要提前按照调整后的131家单位131条(55条10M、76条20M)专线传输线进行租赁,租赁周期8个月。
本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内容要求
1、智网传输线路优化调整
1.1运营商PE汇聚层
根据需求分析,本次项目需要福清政务外网(智网)的PE侧需要提供131条专线传输线路数据接口,利用现有PE设备上的10/100/1000M自适应光/电口即可满足需求,当前各接入单位端口已根据优化后的传输线路调整到位。
1.2用户接入层方案
本次项目统一由福清市大数据服务中心作为业主,为福清市各接入单位统一提供接入智网服务。福清市虽然已完成机构改革,但考虑到各单位当前办公地点尚无法长期固定,为避免往前项目中出现的因各接入单位共用传输线路,办公地点变动后网络组网调整工作复杂、传输线路变更大等问题,因此本次项目将各单位优化调整为分别租用1条10~20M专网传输线路的方式进行接入,共计配置131条专线,具体单位的接入线路配置如下表所示:
表1-1 福清市各单位智网专线传输线路配置
序号 | 地址 | 单位 | 10M专线 | 20M专线 |
1 | 福清市机关大院 | 福清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 1 | |
2 | 福清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 1 | ||
3 | 福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1 | ||
4 | 福清市委巡察办 | 1 | ||
5 | 中共福清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 1 | ||
6 | 中共福清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 1 | ||
7 | 中共福清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 1 | ||
8 | 中共福清市委老干部局 | 1 | ||
9 | 福清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1 | ||
10 | 中共福清市委办公室 | 1 | ||
11 | 福清市委督查室 | 1 | ||
12 | 中共福清市委宣传部 | 1 | ||
13 | 中共福清市委政法委员会 | 1 | ||
14 | 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 | 1 | ||
15 | 中共福清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1 | ||
16 | 中共福清市委福清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 1 | ||
17 | 中共福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1 | ||
18 | 中共福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1 | ||
19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福清市委员会办公室 | 1 | ||
20 | 福清市人民政府 | 1 | ||
21 | 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1 | ||
22 | 福清市三农服务中心大楼 | 福清市“智慧福清”管理服务中心 | 1 | |
23 |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 1 | ||
24 | 福清市防震减灾中心 | 1 | ||
25 | 福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 | ||
26 | 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1 | ||
27 | 福清市民政局 | 1 | ||
28 |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 1 | ||
29 | 福清市商务局 | 1 | ||
30 | 福清市审计局 | 1 | ||
31 | 福清市统计局 | 1 | ||
32 | 国家统计局福清调查队 | 1 | ||
33 |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 | ||
34 | 福州市福清医疗保障局 | 1 | ||
35 | 福清市残疾人联合会 | 1 | ||
36 | 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 1 | ||
37 | 福清市园区农场 | 国营福建省福清江镜华侨农场 | 1 | |
38 | 国营福建省福清东阁华侨农场 | 1 | ||
39 |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 | ||
40 |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1 | ||
41 |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筹) | 1 | ||
42 | 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管委会 | 1 | ||
43 | 福清市工人文化宫 | 福建省福清市气象局 | 1 | |
44 | 福清市妇女联合会 | 1 | ||
45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清市委员会 | 1 | ||
46 | 福清市总工会 | 1 | ||
47 | 福清市应急管理局 | 1 | ||
48 | 福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1 | ||
49 | 福清市乡镇街道 | 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 | 1 | |
50 | 福清市人民政府石竹街道办事处 | 1 | ||
51 | 福清市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 | 1 | ||
52 | 福清市人民政府音西街道办事处 | 1 | ||
53 | 福清市人民政府龙江街道办事处 | 1 | ||
54 | 福清市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 | 1 | ||
55 | 福清市阳下街道办事处 | 1 | ||
56 | 福清市三山镇人民政府 | 1 | ||
57 | 福清市沙埔镇人民政府 | 1 | ||
58 | 福清市江镜镇人民政府 | 1 | ||
59 | 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 | 1 | ||
60 | 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 1 | ||
61 | 福清市新厝镇人民政府 | 1 | ||
62 | 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 | 1 | ||
63 | 福清市南岭镇人民政府 | 1 | ||
64 | 福清市东瀚镇人民政府 | 1 | ||
65 | 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 | 1 | ||
66 | 福清市港头镇人民政府 | 1 | ||
67 | 福清市高山镇人民政府 | 1 | ||
68 | 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 | 1 | ||
69 | 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 | 1 | ||
70 | 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 1 | ||
71 |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 1 | ||
72 | 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 | 1 | ||
73 | 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 | 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 | 1 | |
74 |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 | |
75 | 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1 | |
76 | 福清市公共交通公司 | 福清市公共交通公司 | 1 | |
77 | 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 | |
78 | 福清市老年大学 | 福清市老年大学 | 1 | |
79 | 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 | 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 | 1 | |
80 | 福清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 福清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 1 | |
81 | 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 | |
82 | 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 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 1 | |
83 | 福清市消防救援大队 | 福清市消防救援大队 | 1 | |
84 | 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 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 1 | |
85 | 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1 | |
86 | 福清市水投发展有限公司 | 福清市水投发展有限公司 | 1 | |
87 | 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 | 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 | 1 | |
88 | 福州市烟草公司福清分公司 | 福州市烟草公司福清分公司 | 1 | |
89 | 福建省福清监狱 | 福建省福清监狱 | 1 | |
90 |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福清管理部 |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福清管理部 | 1 | |
91 | 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 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 1 | |
92 | 福清市石竹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福清市石竹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1 | |
93 | 市民服务中心 | 市民服务中心 | 1 | |
94 | 福清市档案馆 | 福清市档案馆 | 1 | |
95 | 中国人民银行福清市支行 | 中国人民银行福清市支行 | 1 | |
96 | 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 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 1 | |
97 | 福清市红十字会 | 福清市红十字会 | 1 | |
98 | 福清市计划生育协会 | 福清市计划生育协会 | 1 | |
99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 | 1 | |
100 |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 |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 | 1 | |
101 | 福清市城投市政管养有限公司 | 福清市城投市政管养有限公司 | 1 | |
102 | 福清市科学技术协会 | 福清市科学技术协会 | 1 | |
103 | 福建省福清市供销合 作社联合社 | 福建省福清市供销合 作社联合社 | 1 | |
104 | 福清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 福清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 1 | |
105 | 福清市国 有资产管理中心 | 福清市国 有资产管理中心 | 1 | |
106 | 福清市国 有资产营运投资有限公司 | 福清市国 有资产营运投资有限公司 | 1 | |
107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清市委员会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清市委员会 | 1 | |
108 | 福建省福清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 福建省福清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 1 | |
109 | 福清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 福清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 1 | |
110 | 福清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福清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1 | |
111 | 福清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 | 福清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 | 1 | |
112 | 福清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 福清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 1 | |
113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清市分公司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清市分公司 | 1 | |
114 | 福清市财政局 | 福清市财政局 | 1 | |
115 | 福清市公安局 | 福清市公安局 | 1 | |
116 | 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1 | |
117 | 福清市教育局 | 福清市教育局 | 1 | |
118 |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 | |
119 | 福清市人民法院 | 福清市人民法院 | 1 | |
120 |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 |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 | 1 | |
121 | 中共福清市委党校 | 中共福清市委党校 | 1 | |
122 | 福清市水利局 | 福清市水利局 | 1 | |
123 |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 1 | |
124 | 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1 | |
125 |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 | |
126 | 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 | 1 | |
127 |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 1 | |
128 | 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 | 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 | 1 | |
129 | 福清市城市管理局 | 福清市城市管理局 | 1 | |
130 |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
131 | 福清市司法局 | 福清市司法局 | 1 | |
传输线路小计: | 55 | 76 | ||
传输线路合计: | 131 |
1.3逻辑分区方案
福清市智网承接福州市政务外网(智网)的分区要求,依照相关规范,按所承载的业务和服务类型的不同,在逻辑上将福清市智网划分为公用网络区、互联网接入区、专用网络区和智网分区四个功能区,分别提供政务外网(智网)互通业务、互联网业务、专用VPN业务和福州市智网专用VPN业务。如下图所示:
图1-1 福清市政务外网(智网)网络分区
各功能域相互之间安全隔离,公用网络区用于实现具备国家政务外网公用地址的各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为跨地区、跨部门的业务应用提供支撑平台;互联网接入区用于实现各级政务部门通过逻辑隔离手段安全接入互联网,提供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和互联网访问;专用网络区主要为少数部门的特定业务数据传输提供安全通道;智网分区是为福州市 级各政务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专用接入和数据传输的VPN网络区域。
1.4 MPLS VPN规划
1.4.1分区规划
根据福州市政务外网(智网)的统一规划,福清市智网的MPLS VPN分区划分如下:
(1)公用网络区:采用国家政务外网公用地址(即在CNNIC注册的地址)的网络区域,是国家政务外网的主干道,实现中央、省、市、县/区、镇/街道纵向各部门、各地区之间互联的通道,为跨地区、跨部门的业务应用提供的支撑平台。根据相关规范,公用网络区仅路由国家政务外网公用地址;
(2)专用网络区:依托国家政务外网基础设施,为有特定需求的部门或业务设置的VPN网络区域,实现不同部门或不同业务之间的相互隔离,VPN网络区域主要为少数部门的特定业务数据传输提供安全通道。国家政务外网采用VPN技术将特定业务数据与其他数据安全隔离,用于满足部门特殊需求。该区域主要采用私有地址,在骨干网上采取标签方式进行交换;
(3)互联网接入区:各级政务部门通过逻辑隔离手段安全接入互联网的网络区域,满足各级政务部门利用互联网的需要。在互联网接入区,采取了综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互联网接入业务提供安全防护。中央和地方按照统一的安全策略,分级接入互联网,中央政务外网为中央部门单位提供互联网业务服务,采用BGP协议连接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各地政务外网自行出口,采取NAT技术,通过静态路由连接本地互联网。原则上,国家政务外网骨干网不提供互联网业务路由;
(4)智网分区:是依托智网基础设施,为福州市各政务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接入和数据传输的VPN网络区域。智网分区作为一张福州市的市 级专网分区与其他网络分区通过MPLS-VPN隔离。智网专区内用户默认完全隔离禁止互访,也不与省、市政务外网对接。
1.4.2角色规划
MPLS VPN角色规划如下表所示:
表1-2 MPLS角色规划
序号 | 区域 | 数量 | 网络角色 | 地点 |
环形网 | ||||
1 | 环形网核心层 | 6 | 承担P、PE功能 | 东部新城、马尾、乌山 |
政务外网(智网)数据中心 | ||||
1 | 市 级横向网骨干路由器 | 2 | 承担CE功能 | 东部新城、乌山 |
2 | 东部新城数据中心接入路由器 | 2 | 承担PE功能 | 东部新城,用于连接环网 |
3 | 东部新城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 | 2 | 承担MCE功能 | 东部新城 |
4 | 马尾数据中心接入路由器 | 2 | 承担PE功能 | 马尾移动IDC机房,用于连接环网 |
5 | 马尾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 | 2 | 承担MCE功能 | 马尾移动IDC机房 |
6 | 乌山数据中心接入路由器 | 2 | 承担PE功能 | 乌山路市政府,用于连接环网 |
7 | 乌山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 | 2 | 承担MCE功能 | 乌山路市政府 |
8 | 市 级接入路由器 | 6 | CE | 市汇聚路由器 |
9 | 区级汇聚路由器 | 12 | PE | 区汇聚节点机房 |
10 | 区级汇聚交换机 | 12 | 承担MCE功能 | 区汇聚节点机房 |
接入层网络设备 | ||||
1 | 接入层网络设备 | / | 承担CE功能 | / |
1.5 IP地址规划
1.5.1设 计原则
IP地址规划要注意统一考虑的原则,全网要有一个一致的规划方案,要考虑易于管理和分配的原则,制定统一的划分原则。
(1)唯一性原则
唯一性是IP地址在TCP/IP协议中最基本的要求,是IP地址的基本特征和IP地址编制的重要依据。在同一网络中所使用的IP地址中包含的主机地址字段也必须是唯一的,这是实现IP网络互联互通的基本条件。
(2)连续性原则
在层次化结构的网络中为各个节点划分连续的IP地址区间,便于实观路径叠合(RouteSummarization)等优化IP地址的分配技术,简化路由表数据,提高路由算法的计算效率和动态路由的快速收敛,能有效利用地址空间。
(3)扩展性原则
IP地址编制要兼顾网络规模扩展的需求,为各个节点预留足够的IP地址扩展区间时,应考虑对网络在用地址的继承性,满足路由协议的要求、实现IP地址编用的平滑连接等,这是保证网络扩展和有序管理的重要条件。
(4)规范性原则
各节点的网络互联设备和局域网内主要设备等采用规范的地址编制技术和方法,是网络互联互通和提高网络管理效率的有效措施。
(5)标准化原则
①遵循有关TCP/IP协议标准来规划IP地址,是网络建设的重要原则。
②地址分配应简单易于管理,降低网络扩展的复杂性,简化路由表的表项。
③连续地址在层次结构网络中易于进行路径叠合,大大缩减路由表,提高路由算法的效率。
④便于网络路由聚类,减少路由表的数量,提高网络的运行效率,减少对路由器CPU、内存的消耗。
⑤为了有效地利用地址空间,我们可以对IP地址进行子网划分,可采用变长子网掩码技术(VLSM)和路径叠合技术(CIDR),有效地利用地址空间,同时能满足路由协议的要求,提高路由算法的效率,加快路由变化的收敛速度。
⑥对于本项目整体网络IP地址的规划也应遵循层次式分配原则,按照连续地址块划分。使用变长子网掩码(VLSM)技术,对地址块进行层层分割,然后逐层分配给各个楼层和业务区域。这样,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IP地址资源,满足各项业务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便于通过路由汇聚压缩路由表尺寸,提高交换机的效率,限制路由变化的影响范围,从而提高路由的稳 定性。
1.5.2 IP地址分配方案
福州市政务外网(智网)公用网络区的IP地址分为公用网络区公有IP和公用网络区私有IP两种类型。其中:公用地址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分配,因公有IP较少,原则上按照/30掩码进行分配。
福州市政务外网(智网)横向网的IP地址总体规划如下:
表1-2 福州市政务外网(智网)横向网IP地址规划
地址类型 | 地址空间 |
设备管理、接口互联地址 | 10.251.0.0-10.255.255.255 |
公用网络区地址 | 11.0.0.0-11.255.255.255 |
互联网接入区地址 | 12.0.0.0-12.255.255.255 |
专用网络区地址 | 10.0.0.0-10.255.255.255(用户自行分配) |
智网分区地址 | 10.0.0.0-10.250.255.255 |
福清市政务外网(智网)设备管理一共分配到了两个C类私网地址段:
表1-3 福清市智网设备IP地址规划
设备管理地址 | |
归属地域 | 地址空间 |
福清市 | 10.251.26.0-10.251.27.255 |
福州市保留 | 10.251.28.0-10.251.29.255 |
政务外网(智网)横向网骨干及汇聚层设备间互联地址、管理地址分配如下:
表1-4 福州市智网P与PE之间设备地址规划
设备管理地址 | |
归属地域 | 地址空间 |
联通NE40E与东部数据中心互联 | 10.251.30.0-10.251.30.255 |
联通NE40E与联通9306互联 | 10.251.31.0-10.251.31.255(已使用至10.251.31.91) |
联通NE40E与互联网云平台互联 | 10.251.33.0-10.251.33.31 |
联通NE40E与数字城管防火墙 | 10.251.33.32-10.251.33.63 |
联通NE40E与政务外网(智网)云平台互联 | 10.251.33.64-10.251.33.127 |
东部数据中心管理地址 | 10.251.32.0-10.251.32.255 |
联通NE40E与联通PE设备互联 | 10.251.33.128-10.251.33.167 |
联通NE40E与移动PE设备互联 | 10.251.33.168-10.251.33.207 |
联通NE40E与电信PE设备互联 | 10.251.33.208-10.251.33.255 |
预留 | 10.251.34.0-10.251.49.255 |
移动NE40E与马尾数据中心互联 | 10.251.50.0-10.251.50.255 |
移动NE40E与移动9306互联 | 10.251.51.0-10.251.51.255 |
马尾数据中心管理地址 | 10.251.52.0-10.251.52.255 |
移动NE40E与联通PE设备互联 | 10.251.53.128-10.251.53.167 |
移动NE40E与移动PE设备互联 | 10.251.53.168-10.251.53.207 |
移动NE40E与电信PE设备互联 | 10.251.53.208-10.251.53.255 |
预留 | 10.251.54.0-10.251.69.255 |
电信NE40E与乌山数据中心互联 | 10.251.70.0-10.251.70.255 |
电信NE40E与电信9306互联 | 10.251.71.0-10.251.71.255 |
乌山数据中心管理地址 | 10.251.72.0-10.251.72.255 |
电信NE40E与联通PE设备互联 | 10.251.73.128-10.251.73.167 |
电信NE40E与移动PE设备互联 | 10.251.73.168-10.251.73.207 |
电信NE40E与电信PE设备互联 | 10.251.73.208-10.251.73.255 |
预留 | 10.251.74.0-10.251.89.255 |
NE40E互联 | 10.251.90.0-10.251.90.255 |
NE40E、9306管理地址 | 10.251.91.0-10.251.91.255 |
预留 | 10.251.92.0-10.251.127.255 |
政务外网(智网)横向网接入层为每个运营商各分配0.5个B的互联地址、管理地址,具体如下:
表1-5 智网CE互联地址分配
设备管理地址 | |
归属地域 | 地址空间 |
联通9306与各单位CE互联 | 10.251.128.0-10.251.255.255 |
移动9306与各单位CE互联 | 10.252.0.0-10.252.127.255 |
电信9306与各单位CE互联 | 10.252.128.0-10.252.255.255 |
其中:
联通运营商9306与福清市CE互联地址、管理地址详细分配如下:
表1-6 福清CE上联联通PE的设备地址
地域名 称 | 设备名 称 | 业务地址 |
福清 | FQ-SNFW-S9306-D-1 | 10.251.216.0-10.251.223.255 |
整体预留 | - | 10.251.224.0-10.251.255.255 |
移动9306与福清市CE互联地址、管理地址详细分配如下:
表1-7 福清CE上联移动PE的设备地址
地域名 称 | 设备名 称 | 业务地址 |
福清 | FQ-SNFW-S9306-D-2 | 10.252.88.0-10.252.95.255 |
整体预留 | - | 10.252.96.0-10.252.127.255 |
电信9306与福清市CE互联地址、管理地址详细分配如下:
表1-8 福清CE上联电信PE的设备地址
地域名 称 | 设备名 称 | 业务地址 |
福清 | FQ-SNFW-S9306-D-3 | 10.252.216.0-10.252.223.255 |
整体预留 | - | 10.252.224.0-10.252.255.255 |
福州市政务外网(智网)公用网络区采用11.0.0.0-11.255.255.255作为地址空间,分配规则如下:
①每个区县(共6区、5县、2市)分配8个B地址,其中后4个地址段作为用户拨号接入地址;
②单位分配地址原则(按行政级别):正/副处级单位分配1个C类,科级单位分配1个C,县单位分配0.5个C。
其中福清市分配的地址具体规划如下:
表1-9 福清市智网公用网络区分配用户地址
地域名 称 | 业务地址 |
福清市 | 11.151.0.0-11.159.255.255 |
整体保留 | 11.162.0.0-11.255.255.255 |
互联网接入区采用12.0.0.0-12.255.255.255作为地址空间,每个区县分配8个B类地址段,其中后4个地址段作为用户拨号接入地址,分配规则参照“5.1.5.2.2公用网络区地址规划”章节。具体规划如下:
表1-10 福清市政务外网(智网)互联网区用户地址
地域名 称 | 业务地址 |
福清市 | 12.151.0.0-12.159.255.255 |
整体保留 | 12.160.0.0-12.255.255.255 |
专用网络区与其余三个功能区相互隔离,使用10.0.0.0-10.255.255.255作为地址空间,为了和政务外网(智网)进行对接,专用网络区各VPN地址空间不能与政务外网(智网)对应VPN冲突,详细地址规划待确定专用网络区VPN规划后进行。
智网分区与其余三个功能区相互隔离,使用10.0.0.0-10.248.255.255作为地址空间。
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七大门类,具体门类为:
①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
②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③P教育;
④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⑤S公共管理(政府);
⑥S社会组织;
⑦其他。
取IP地址第二个字段的高5位BIT(bit7-bit3)作为智网分区的地域标识,取IP地址第二个字段的Bit2-Bit0和第三个字段的Bit7作为智网分区的行业标识,如下图所示:
图1-2 福州市政务外网智网区IP规划-地域及行业标识
智网分区的地域标识和行业标识列表说明如下:
表1-11 福清市政务外网智网区业务地址分配
地域名 称 | 地域标识 | 业务地址 |
福清市 | 10011 | 10.152.X.X –10.159.X.X |
整体保留 | 10100 - 11110 | 10.160.X.X –10.248.X.X |
表1-12 政务外网智网分区IP地址行业标识列表
行业名 称 | 行业标识 |
S公共管理 | 0 |
S社会组织 | 1 |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 | 10 |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 11 |
P教育 | 100 |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101 |
其他 | 110 |
行业预留 | 0111-1011 |
规划上在乌山数据中心为每个门类预留1个B的地址段,在马尾数据中心和东部新城数据中心为每个门类分别预留0.5个B的地址段;每个较大区县分配16个B地址资源,较小区县分配8个B地址,各区县为每类行业按顺序各分配0.5-1个B的地址资源;数据中心增加APN和VPN地址资源池;增加为福州新区分配地址;综上考虑,初步IP规划如下:
表1-13 福清市政务外网智网分区行业IP地址规划
地域名 称 | 业务地址 | 保留地址 |
福清市-8B | 1、S公共管理:10.152.0.0~10.152.127.255; | 10.155.128.0~10.159.255.255 |
各区县保留 | 10.160.0.0~10.248.255.255 |
由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分配以上IP地址给各个区县数字办及市 级数据中心。
1.5.3 IPv6
IPv6是InternetProtocolVersion6的缩写,其中InternetProtocol译为“互联网协议”。IPv6是IETF(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nternetEngineeringTaskForce)设 计的用于替代现行版本IP协议(IPv4)的下一代IP协议。
IPv6网络的提出最初是为了扩大IP地址空间。实际上,IPv4除了在地址空间方面有很大的局限性,成为互联网发展的巨大障碍外,IPv4在服务质量、传送速度、安全性、支持移动性和多播等方面也存在着局限性,这些局限性同样妨碍着网络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在IPv6的设 计过程中,除了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地址短缺问题以外,还考虑了在IPv4中解决不好的其他问题。IPv6相对于IPv4的主要优势是:扩大了地址空间,提高了网络的整体吞吐量,服务质量得到很大改善,安全性有了更好的保证。
由于目前政务外网(智网)网络采用的是IPv4协议,通过本次项目一次性实现IPv4到IPv6的过渡不大可能。而且,目前许多政务用户日常工作越来越依赖于政务外网(智网)网络,它们无法容忍在协议过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所以IPv4到IPv6的过渡必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体验IPv6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仍能与网络中其余的IPv4用户通信。
目前解决过渡问题基本技术主要有三种:双协议栈(RFC2893obsoleteRFC1933)、隧道技术(RFC2893)、NAT-PT(RFC2766)。
(1)双协议栈(DualStack)
采用该技术的节点上同时运行IPv4和IPv6两套协议栈。这是使IPv6节点保持与纯IPv4节点兼容最直接的方式,针对的对象是通信端节点(包括主机、路由器)。这种方式对IPv4和IPv6提供了完全的兼容,但是对于IP地址耗尽的问题却没有任何帮助。由于需要双路由基础设施,这种方式反而增加了网络的复杂度。
(2)隧道技术(Tunnel)
隧道技术提供了一种以现有IPv4路由体系来传递IPv6数据的方法:将IPv6的分组作为无结构意义的数据,封装在IPv4数据报中,被IPv4网络传输。根据建立 方式的不同,隧道可以分成两类:(手工)配置的隧道和自动配置的隧道。隧道技术巧妙地利用了现有的IPv4网络,它的意义在于提供了一种使IPv6的节点之间能够在过渡期间通信的方法,但它并不能解决IPv6节点与IPv4节点之间相互通信的问题。
(3)网关转换(NAT-PT)
转换网关除了要进行IPv4地址和IPv6地址转换,还要包括协议并翻译。转换网关作为通信的中间设备,可在IPv4和IPv6网络之间转换IP报头的地址,同时根据协议不同对分组做相应的语义翻译,从而使纯IPv4和纯IPv6站点之间能够透明通信。
根据政务外网(智网)的现状,我们建议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还是以IPv4为主要协议,但新增的网络设备应能同时支持IPv4和IPv6协议的运行,并能支持双协议栈、隧道技术、NAT-PT等多种过度技术,确保后期IPv4往IPv6的平滑过渡。
1.6 路由设 计
图1-3 福州市政务外网(智网)路由协议规划
1.6.1 IGP路由协议选择
根据政务外网(智网)网络结构,设 计比较适合的路由协议,能够实现优化的网络路径选择,同时具有路径均衡功能,在网络结构发生变化时数据能够通过其他路径迂回,保证网络的畅通。目前常用的路由协议有多种,如RIP、OSPF、IS-IS、BGP、DVMRP、PIM等。一般来说,分为内部网关路由协议(IGP)和外部网关路由协议(EGP)。内部网关路由协议又可分为:距离-矢量路由协议(RIP、IGRP、EIGRP等)和链路状态路由协议(OSPF、IS-IS等;外部网关路由协议主要是指BGP路由协议。不同的路由协议有各自的特点,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条件之下。
政务外网(智网)的路由设 计,在选择及规划路由协议时需要按照政务外网(智网)总体拓扑结构进行考虑和设 计。路由策略的选择主要根据以下的要素考量:路由协议的开放性、网络的拓扑结构、网络节点数量、与其他网络的互连要求、管理和安全上的要求等,具体如下:
(1)路由协议的开放性
开放性的路由协议保证了不同厂商都能对本路由协议进行支持,这不仅保证了目前网络的互通性,而且保证了将来网络发展的扩充能力和选择空间。
(2)网络的拓扑结构
网络拓扑结构直接影响协议的选择。例如RIP这样比较简单的路由协议不支持分层次的路由信息计算,对复杂网络的适应能力较弱。路由协议还必须支持网络拓扑的变化,在拓扑发生变化时,无论是对网络中的路由本身,还是网络设备的管理都要使影响最小。
(3)网络节点数量
不同的协议对于网络规模的支持能力有所不同,需要按需求适当选择。同时,还需要兼具考虑网络规模的可扩展性。
(4)与其他网络的互连
路由协议要能支持通过划分成相对独立管理的网络区域(AS),以减少网络间的相关性,有利于网络的扩展。
(5)管理和安全
通常要求在可以满足功能需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管理。但有时为了实现比较完善的管理功能或为了满足安全的需要,例如对路由的传播和选用提出一些人为的要求,就需要路由协议对策略的支持。
根据网络的优化设 计策略,在选择及规划路由协议时需要按照这些因素进行考虑。
目前,可用于大规模的IP网络又基于标准的IGP的路由协议有OSPF和IS-IS。两种路由协议均是基于链路状态计算的最短路径路由协议,采用同一种最短路径算法(Dijkstra),两种协议在实现方法、网络结构上均相似,在大型IP网络中均有成功案例。IS-IS路由协议在收敛速度、网络的稳 定性、协议的扩展性方面都优于OSPF,因此在大型运营商的主干网上,主要采用IS-IS作为IGP协议。IS-IS路由协议为ISO标准,相对比较封闭,同时也导致各厂家IS-IS实现的方式有所不同。而OSPF路由协议为IETF标准路由协议,开放性比较好,熟悉OSPF的工程技术人员也较熟悉IS-IS的多,因此,从运维的角度、兼容性等考虑,OSPF要优于IS-IS。
另外从目前厂商的产品线来看,存在这样一个问题,不少厂商的中低端路由器及三层交换机不支持IS-IS,从这个角度讲OSPF比IS-IS有优势,所有的主流路由器及三层交换机都支持OSPF。
1.6.2 路由总体设 计
路由总体模型如下:
图1-4 福州市政务外网(智网)路由模型
承载网络:IGP,选择OSPF路由协议;主要用于宣告各骨干设备的loopback地址、设备互连的链路地址。
用户网络:BGP,选择IBGP、MP-IBGP路由协议;其中IBGP用于宣告IPv4的用户路由;MP-IBGP用于宣告VPN V4的用户路由,这些用户路由是域内MPLS VPN用户业务路由。
上联福州政务外网(智网):BGP,EBGP、MP-EBGP路由协议。其中EBGP用于宣告智网分区与福州政务外网(智网)公用网络区IPv4路由;MP-EBGP用于宣告智网分区与政务外网(智网)之间VPN V4路由,这些路由是跨域的MPLS VPN用户业务路由。
1.6.3 OSPF路由设 计
所有P及PE设备划分为骨干区域area0,OSPF路由协议仅通告设备loopback地址及互联接口地址。OSPF协议不学习用户路由,在各汇聚层设备上配置静态路由指向下挂CE,在CE上配置默认路由指向汇聚层设备来引导用户流量。
1.6.4 RT/RD值部署
根据规划,政务外网(智网)初期承载的VPN包括公用网络区、互联网区、网管分区和智网分区,VPN间不能互访,初期RT/RD规划如下:
表1-14 福州市政务外网(智网)RT/RD规划
业务分区 | RD | export | import |
公用网络区 | 65000:1000 | 65000:1000 | 65000:1000 |
互联网区 | 65000:3000 | 65000:3000 | 65000:3000 |
网管分区 | 65000:5000 | 65000:5000 | 65000:5000 |
智网分区 | 65000:2000 | 65000:2000 | 65000:2000 |
1.7网络传输基本指标要求
IP网络的传输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网络时延上限值为150ms;
(2)时延抖动上限值为50ms;
(3)丢包率上限值为1×10-3;
(4)包误差率上限值1×10-4。
2、网络安全设备升级
2.1 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拓扑
网络安全设备升级部署拓扑如下图所示:
图1-5 网络安全设备升级部署拓扑
本项目在福清市政务外网(智网)汇聚点新增符合“安全接入规范”要求的融合安全网关、终端准入控制器,实现对接入单位进行访问控制和防御。
(1)新增部署1台融合安全网关,通过万兆链路分别与汇聚PE设备互联,并采用路由方式把所有进入智网边界的流量牵引到旁挂的融合安全网关上。融合安全网关开启IPS及防病毒等功能,对所有接入智网汇聚层的流量进行访问控制和安全防护。
(2)新增部署1台终端准入控制器,通过配置准入控制安全策略,对内部网络用户私自联到外部网络的行为进行检查,实现违规终端准入控制,以达到等保2.0的安全防护要求。
(3)现有网络安全设备除1台终端准入服务器设备由于性能和功能不符合要求替换作为备用设备,其余设备均利旧继续使用。
2.2 网络安全设备要求
根据“安全接入规范”,设备性能和功能要求如下:
项目名 称 | 主要性能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1 | 融合安全网关(下一代防火墙) | 1.多核AMP+架构,网络处理能力≥30G,并发连接≥500万,每秒新建连接≥35万/秒, 标准2U机箱,冗余电源,标准配置6个10/100/1000M自适应电口,支持两个扩展槽,1个Console口,支持液晶屏; 含三年硬件维保服务。配置一个2口万兆板卡; 5. 设备可在单条策略中启用病毒防护、入侵防御、网址过滤、文件过滤、文件内容过滤、终端过滤等安全功能选项;(提供功能截图); 8. 所投产品必须支持应用识别,应用特征库包含的应用数量(非应用协议的规则总数)大于2800种,可深度识别每种应用的属性,为每种应用提供预定义的风险系数,并将应用基于类型、使用场景、数据传输、风险等级等特征分类; 9.所投产品必须支持MPLS流量透传;支持针对MPLS流量的安全审查,包括漏洞防护、反病毒、间谍软件防护、内容过滤、URL过滤、基于终端状态访问控制等安全防护功能;(提供功能截图); 10. 所投产品必须支持DS-Lite CPE B4功能,支持成为b4或aftr角色,支持从DHCPv6服务器或手动方式获取AFTR参数(提供功能截图); 11. 所投产品必须支持将物理防火墙资源,如会话数、安全策略数、源NAT数、目的NAT数,日志存储数量以保留值及最大值的形式自动分配; 12. 所投产品必须支持基于不同安全区域防御DNS Flood、HTTP Flood攻击,并支持警告、丢弃、普通防护(首包丢弃)、增强防护(TC反弹技术)、授权服务器防护(NS重定向)、普通防护(自动重定向)、增强防护(手工确认)等多种防护措施(提供功能截图); 13. 所投产品必须能够对HTTP/FTP/POP3/SMTP/IMAP/SMB六种协议进行病毒查杀;本地病毒库规模大于3000万; 14. 所投产品必须支持漏洞防护功能,同时将漏洞防护特征库分类,至少包括缓冲区溢出、跨站脚本、拒绝服务、恶意扫描、SQL注入、WEB攻击等六种分类;漏洞防护支持日志、阻断、放行、重置等执行动作,可批量设置针对某一分类或全部攻击签名的执行动作;支持基于FTP、HTTP、IMAP、OTHER_APP、POP3、SMB、SMTP等应用协议的漏洞防护(提供功能截图); 15. ▲所投产品必须支持基于主机或威胁情报视图,统计网络中确认被入侵、攻破的主机数量,至少可查看被入侵、攻破的时间、威胁类别、情报来源、威胁简介、被入侵、攻破的主机IP、用户名、资产等信息;并对威胁情报发现的恶意主机执行自动阻断(投标文件需提供能够体现被入侵、攻破的主机状态的截图); 16. 所投产品必须支持将告警信息以SNMP Trap、邮件、声音、短信等形式通知管理员,告警信息的范围至少包括配置变更、病毒事件、攻击事件、异常事件、失陷主机告警、并发数告警、CPU利用率、内存利用率、硬盘利用率、接口带宽利用率、NAT端口池利用率等;(提供功能截图)。 | 台 | 1 |
2 | 终端准入控制器 | 1.硬件平台,主要针对PC终端、哑终端等设备的准入控制管理,包含:应用准入、802.1x准入、Portal准入、终端入网合规检查、隔离修复、访问控制等功能。建议管理3000终端以下环境,配置1000个单点授权。设备默认1个串口,6个千兆以太网电口,4个网卡扩展槽,2TB SATA硬盘,双冗余电源,2U设备; 4. 支持健康合规检查策略,采用动态检测技术,需支持多种检查机制,至少支持入网检查、定时检查、周期检查机制,针对接入内部网络的计算机终端实行多种安全检查策略,支持分组策略下发控制,拦截不安全终端接入网络(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5. 支持两种及以上准入技术,每种准入技术均具备完善的逃生机制,防止准入设备本身出现问题后对现有网络业务造成影响(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6. 支持基于应用协议的访问控制,可基于IP、协议端口进行访问流量控制; 7. 支持802.1x认证技术上基于终端快速认证,与终端管理客户端联动无需输入账号快速入网,避免重复输入账号口令; 8. 支持终端安全检查失败处置措施,可基于协议、特定端口、端口范围、特定地址、IP范围、URL来控制终端访问权限,从而无需操作交换机达到终端网络隔离目的,实现细粒度的访问控制管理(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9. 支持对不合规的终端提供软隔离,不符合安全策略的计算机终端进行友好提示,提供终端修复向导,需支持引导修复和一键修复功能,并支持不同区域终端的修复区域定义(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10. 支持对文件共享检查,检查终端用户是否存在共享目录 11. ▲支持与终端杀毒联动能力,支持大面积自动化部署杀毒客户端,保证杀毒的安装覆盖率,防止卸载,规范终端入网流程,保障终端入网的安全可信(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 台 | 1 |
3 | 终端安全管理系统(2个PC授权) | 1.支持温度检测以折线图形式实时展示CPU、主板、显卡、硬盘的温度变化; 5.支持病毒木马威胁的快速扫描、全盘扫描、强力扫描、文件专杀、隔离区恢复、系统修复、插件管理; 9. 支持单个页面展示终端部署统计、终端安全趋势、终端状态(文件防护开启率、未安装补丁终端率、终端病毒更新率和终端版本更新率)、终端程序版本、终端在线统计、病毒库版本分布、安全更新和重要补丁安全趋势等信息,均可通过图形化展示。(提供功能截图); 10. ▲支持终端密码保护功能,支持终端“防退出”密码保护、“防卸载”密码保护、防安装密码保护,终端防退出密码和终端防卸载密码支持哈希算法和国密算法。支持设置自我保护功能,可有效防止客户端进程被恶意终止、注入、提高客户端进程、数据、配置的安全性。(提供功能截图); 11. ▲支持不少于三个杀毒引擎混合使用,提高病毒检出率。(提供功能截图); 12. 支持对进程防护、注册表防护、驱动防护、U盘安全防护、邮件防护、下载防护、IM防护、局域网文件防护、网页安全防护、勒索软件防护。(提供功能截图); 13. 支持对停服系统补丁管理,支持统计即将停服的操作系统,显示操作系统、版本类型、系统位数、停服日期、终端数和升级建议,可直接下发策略进行升级; 14. 支持按照补丁的维度统计补丁安装情况,包括补丁号、系统类型、补丁类型、补丁级别、补丁名 称、补丁描述、发布日期、发布状态、文件数量、发现补丁次数、已安装补丁次数、忽略补丁次数、卸载补丁次数、未更新补丁库。并支持导出统计报表; 15. 具备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试证书,提供测试证书。 | 套 | 1 |
4 | 服务器安全管理系统(1个服务器授权) | 1.至少支持Windows Server 2003、2008、2012、2016、2019版本操作系统平台的杀毒防护与漏洞管理; | 套 | 1 |
5 | 防火墙(利旧) | 黑盾防火墙V3.5/HD-FW-3615-3(配置6个10/100/1000M接口和1个扩展槽;可支持扩展4口的千兆光或电模块,整机最大可以支持10个1000M接口;网络吞吐量大于等于4G;支持的并发连接数大于等于220万;支持新建的连接数大于等于50Kps。防火墙应与IDS/IPS、安全准入网关、数据库审计系统联动,从而形成完善的安全防御体系。自身应具备文档加密和安全审计功能,应详细记录受控终端的文件操作记录,包括文件的读写、删除等操作记录) | 台 | 2 |
6 | IPS入侵防御系统(利旧) | 黑盾入侵防御V3.1/HD-IPS-A1-3615-3(具备6个10/100/1000M电口,2个10/100/1000M 光口,2个USB口;硬盘≥500G;整机吞吐量≥1300M;IPS≥200M;新建连接数≥10Kps;并发连接数≥800Kps。具备病毒防护功能,内置病毒库特征,支持对HTTP/HTTPS、SMTP、POP3、IMAP、FTP等协议的病毒扫描与阻断;具备病毒阻断告警信息提示功能;支持病毒文件隔离区。支持Web代 理网关模式,可与本次项目采购的防火墙联动防御) | 套 | 2 |
7 | 安全审计系统(利旧) | 黑盾网络安全审计V3.0/HD-NAC-3616-3(配置6个10/100/1000M接口和1个扩展槽;可支持扩展4口的千兆光或电模块,整机最大可以支持10个1000M接口,500G硬盘;网络吞吐量≥1G。支持基于轮询,基于最佳路径,以及基于链路的下行流量自动均衡的3种多链路负载均衡算法。支持HTTP/HTTPS/SOCKS代 理。支持接入终端类型识别,可识别手机操作系统和IP地址,支持黑白名单) | 套 | 2 |
8 | 运维安全网关(利旧) | 黑盾运维安全网关V4.0/HD-SGS-Fort-D1-1616-3(配置6个10/100/1000M接口;硬盘≥500G;支持外接NAS,支持Telnet、FTP、SSH、SFTP、RDP、VNC协议;资源管理License≥50个。支持SSH协议rz/sz文件传输命令。支持对未授权资源的临时申请,临时申请可选择目标资源、访问协议、登陆账号等) | 套 | 1 |
3、网络驻场运维服务
3.1驻场运维服务要求
鉴于本项目在运行维护方面的工作量大、故障响应和修复要求高,为了保障网络运行的稳 定性,需要由项目服务商驻派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在客户指 定地点提供日常5*8小时、应急期间7*24小时现场值守服务,在2年服务期内负责开展智网网络运行维护的驻场运维服务工,服务期从项目终验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驻场运维服务要求如下:
3.1.1人员要求
驻场运维技术人员要求如下: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1年以相关工作经验;
(2)须具备网络工程师相关认证证书;
(3)熟悉和掌握ITSS相关标准和流程,具备网络系统设 计、施工和维护能力;
(4)须熟练掌握网络安全配置技术,包括网络及安全设备管理、安全域划分、安全策略优化、防火墙配置、VPN管理技术等。
3.1.2服务要求
(1)故障响应和修复
根据福清市政务外网(智网)网络与安全设备的特性和实际运行情况,开展驻场运维服务,定期排除隐患故障、及时更换故障配件。故障响应和修复实行7×24小时保障,保证网络和安全系统故障修复时效性。具体要求如下:
①故障响应:维护响应时间为7×24小时,技术人员接到客户报障后,必须在15分钟内响应,45分钟内到达客户现场。
②故障修复:故障可在2个小时内完成修复的,服务单位必须尽快修复。超过2小时不能修复的,应立即报备业主单位并启用备用设备进行替换。更换下来的故障设备应在2日内告知业主单位维修情况,在5日内修理解决,若设备始终无法修复的由服务单位必提供备用设备直至服务期结束。
③维护记录登记:维护人员应使用智网运维管理平台,实时登记设备故障及维护情况,每月形成维护记录,统计上报存档。
④维护记录分析:根据设备故障维护情况,分析设备使用情况,包括设备受使用年限、天气、温度、湿度等因素影响情况,形成设备维护分析报告,每季度上报。
(2)日常巡检
福清市政务外网(智网)设备日常巡查包括智网的网络和传输设备、安全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①巡检周期:每个工作日一上班就对网络和传输设备、安全设备进行巡检,并登记各设备工作参数;设备更换、软件版本变更等操作后,及时巡检。
②巡检对象及内容:主要巡检CPU、内存、IP连通性、时延、引擎工作状态、端口连接状态、系统日志状态、连接会话数、流量情况等内容。
③巡检报告:每日填写设备日常巡检检测报告和故障报告单。
(3)巡查保养
设备巡查保养要求如下:
①每半个月在现场进行1次系统性的巡查保养和安全检查,听取用户意见,对设备存在的运行问题提出改进方案。
②巡查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主机硬件检查、系统日志检查、集群检查、存储外设检查、系统配置检查、系统总体性能评估、排除隐患故障、更换故障配件、系统使用记录检查、针对检查结果提供分析报告、进行设备保养等预防性维护工作。
③发现有灰尘要及时清理,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设备外观清洁。
④每次巡检结束后应在10天内向客户提供巡检报告和改进方案。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硬件固件分析和升级、性能数据采集和分析优化。对严重影响系统的硬件固件及时的报告和升级。
(4)档案建设
设备维护档案建设要求如下:
①在开展维护工作前,必须对所有设备进行清点,形成所有设备详细清单、登记设备的序列号、掌握设备电子档案(设备编号、品 牌型号、固定资产编号、保管人、采购时间、操作系统、维修记录等相关属性),按照设备类型分类造册,报送业主单位存档;
②建立设备配置管理及设备维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③负责将所有的设备技术资料、IP地址编辑造册,形成技术文档;
④负责系统技术文档和设备管理文档的更新、修订及汇总工作;
⑤每个季度提交一次维护工作报告,同时将该季度更新后的系统技术文档和设备管理文档交付买方,并附上电子文档。
(5)其他工作
负责完成业主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增2台高性能PC终端作为驻场运维终端,用于开展网络系统的驻场运维工作,设备配置要求:
CPU:主频≥2.9GHz、6核心、16MB三级缓存,内存:≥8GB DDR4 2666MHz,硬盘:≥1TB SATA,显卡:≥2GB显存独立显卡,光驱:DVD RW,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显示器:≥27英寸液晶屏。
4、过渡期传输线路租赁
4.1在新旧传输线路服务切换过渡期间需要继续租赁传输线路直至本项目完成招标,租赁期限(8个月):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租赁费用合计:661120元。租赁费用列入本项目总成本,由中标人按实缴付。具体租赁线路数量和费用计算如下:
(1)现有联通10M智网传输线路55条:480元/月/条,8个月过渡期租赁费用=480×8个月=3840元/8个月/条,8个月租赁费用:55×3840=211200元;
信息系统根据其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由低到高划分为五级。
根据等级保护相关管理文件,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由于“黑客”、计算机病毒、信息间谍等对网络安全构成越来越严重的威胁,网络安全也成为网络应用的必需手段,以保护网络传输的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因此在本次项目建设中加强安全系统的建设,以实现对系统实体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系统安全、运行安全实施安全管理和监测。
为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首先要确定信息系统内各业务子系统在4个定级要素方面的分析,然后分别由4个定级要素确定业务信息安全性和业务服务保证性两个定级指标的等级,再根据业务信息安全性等级和业务服务保证性等级确定业务子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最后由信息系统内各业务子系统的最高等级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
具体步骤如下图所示:
图5-1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确定示意图
5.1.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预评估
(1)定级对象
项目运行的信息系统比较庞大,为了体现重要部分重点保护,有效控制信息安全建设成本,优化信息安全资源配置的等级保护原则,将系统划分为若干个较小的、可能具有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定级对象。
本项目将福清市政务外网(智网)系统作为定级对象。
①业务信息安全性等级分析:
福清市政务外网(智网)遭受破坏后,其所侵害的客体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查表知网络的业务信息安全性等级为二级,如下表所示:
表5-1 业务信息安全性等级示意表(一)
业务信息安全被破坏时 所侵害的客体 | 对相应客体的侵害程度 | ||
一般损害 | 严重损害 | 特别严重损害 |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第一级 | 第二级 | 第二级 |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 第二级 | 第三级 | 第四级 |
国家安全 | 第三级 | 第四级 | 第五级 |
②业务服务安全性等级分析:
福清市政务外网(智网)遭受破坏后,其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一般损害。
查表知网络的业务服务安全性等级为二级,如下表所示:
表5-2 业务服务安全性等级示意表(二)
业务服务安全被破坏时 所侵害的客体 | 对相应客体的侵害程度 | ||
一般损害 | 严重损害 | 特别严重损害 |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第一级 | 第二级 | 第二级 |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 第二级 | 第三级 | 第四级 |
国家安全 | 第三级 | 第四级 | 第五级 |
本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由业务信息安全性等级和业务服务保证性等级较高者决定。因此,福清市政务外网(智网)的安全保护等级为二级。
依据等级保护政策、标准、指南等文件要求以及用户业务安全需求,对保护对象进行区域划分和定级,对不同的保护对象从物理环境防护、通信网络防护、区域边界防护、计算环境防护等各方面进行不同级别的安全防护设 计。同时统一的安全管理中心保障了防护的有效协同及一体化管理,保障了安全技术措施有效运行和落地。以等级保护安全框架为依据和参 考,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前提下通过“一个中心、三重防护”的安全设 计,形成网络安全综合技术防护体系。突出技术思维和立体防范,注重全方位主动防御、动态防御、整体防控和精准防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框架如下:
图5-2 安全体系架构示意图
安全系统建设的重点是,确保信息的安全,确保业务应用过程的安全防护、身份识别和管理。安全系统建设的任务,需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系统的建设。基本技术要求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几个层面提出;基本管理要求从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几个方面提出,基本技术要求和基本管理要求是确保信息系统安全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
保证各种设备的物理安全是保障整个系统安全的前提。物理安全是保护计算机网络设备、设施以及其它媒体免遭地震、水灾、火灾等环境事故以及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破坏过程。物理安全主要针对物理实体和硬件系统的安全要求,主要包括如下几点:
(1)所有的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等)都应设置物理保护,不能随意让人接触,服务器系统都应加带口令的屏幕保护及键盘锁。当前信息中心设备间设备机柜均已设置物理保护措施。
(2)设备间应按高标准建设,要设有火灾、烟雾自动报警装置和气体自动灭火设施,要安装完善的监控系统,防止人为的物理实体破坏,设备间的保护地安装要符合有关标准。
(3)服务器和网络设备应设置UPS电源,主要功能应包括:防止电源尖峰、浪涌和噪声过滤;电压稳定调节;主动力电源失效后的备份电源供电。
(4)应使用设备间专用精密空调调节设备间温度和湿度。
(5)主机系统应采用高可用集群技术,实现任务分担、负载均衡和失效转移等功能。
(6)所有的相关主机和设备都应统一编号。
(1)保证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具备冗余空间,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2)保证网络各个部分的带宽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3)划分不同的网络区域,并按照方便管理和控制的原则为各网络区域分配地址;
(4)避免将重要网络区域部署在网络边界处且没有边界防护措施;
(5)提供通信线路、关键网络设备的硬件冗余,保证系统的可用性。
对本项目通信网络的架构进行安全优化,建立双冗余链路,通过网络拓扑结构图,分析网络单故障点,核心交换机建立双核心冗余架构,服务器接入交换机与双核心交换机建立冗余链路,消除网络安全风险。
(1)采用校验码技术或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
(2)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敏感信息字段或整个报文的保密性。
本项目通过TCP、Ipsec等协议为通信过程保证数据完整性及保密性。
(1)在网络边界或区域之间根据访问控制策略设置访问控制规则,默认情况下除允许通信外受控接口拒绝所有通信;
(2)删除多余或无效的访问控制规则,优化访问控制列表,并保证访问控制规则数量最小化;
(3)对源地址、目的地址、源端口、目的端口和协议等进行检查,以允许/拒绝数据包进出;
(4)能根据会话状态信息为数据流提供明确的允许/拒绝访问的能力,控制粒度为端口级;
(5)在关键网络节点处对进出网络的信息内容进行过滤,实现对内容的访问控制。
对本项目的通信网络访问控制,进行以下工作:
(1)路由控制,在业务终端与业务服务器之间进行路由控制建立安全的访问路径;
(2)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重要性和所涉及信息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划分不同的子网或网段,并按照方便管理和控制的原则为各子网、网段分配地址段,实现对信息系统的安全域划分。
安全域划分包含以下工作:
(1)分区:根据信息系统的所属不同、功能区别等将具有同种性质的系统划分到同一个区域进行防护,
(2)分级:根据系统的重要程度不同,将重要程度一致的系统划分到同一级别的区域进行防护,如划分成安全和非安全(普通)或根据等级保护的要求划分一、二、三等各级别的安全网络等。
(3)分域:将系统的应用程序及应用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备份等分在不同的作用域中分别进行防护。
(1)在关键网络节点处检测、防止或限制从外部发起的网络攻击行为;
(2)在关键网络节点处检测、防止或限制从内部发起的网络攻击行为;
(3)采取技术措施对网络行为进行分析,实现对网络攻击特别是新型网络攻击行为的分析;
(4)当检测到攻击行为时,记录攻击源IP、攻击类型、攻击目的、攻击时间,在发生严重入侵事件时提供报警。
(1)在关键网络节点处对恶意代码进行检测和清除,并维护恶意代码防护机制的升级和更新;
(2)在关键网络节点处对垃圾邮件进行检测和防护,并维护垃圾邮件防护机制的升级和更新。
(1)在网络边界、重要网络节点进行安全审计,审计覆盖到每个用户,对重要的用户行为和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
(2)审计记录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与审计相关的信息;
(3)能对远程访问的用户行为、访问互联网的用户行为等单独进行行为审计和数据分析。
(1)划分出特定的管理区域,对分布在网络中的安全设备或安全组件进行管控;
(2)能够建立一条安全的信息传输路径,对网络中的安全设备或安全组件进行管理;
(3)对网络链路、安全设备、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等的运行状况进行集中监测;
(4)能对网络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进行识别、报警和分析。
通过防火墙策略实现:
(1)划分安全域及子安全域,保证各安全域之间按既定的访问规则进行数据交互;
(2)对会话状态信息及数据流提供明确的允许/拒绝访问的能力,做到端口级的控制粒度;
(3)按用户和系统之间的允许访问规则,决定允许或拒绝用户对受控系统进行资源访问,控制粒度为单个用户;
(4)做到对网络最大流量数及网络连接数的限制。
(1)对登录的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身份标识具有唯一性,身份鉴别信息具有复杂度要求并定期更换;
(2)具有登录失败处理功能,配置并启用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当登录连接超时自动退出等相关措施;
(3)当进行远程管理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鉴别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被窃听;
(4)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对用户进行身份鉴别,且其中一种鉴别技术至少使用动态口令、密码技术或生物技术来实现。
安全措施:禁止在内部网络中的任何终端均可登录到管理系统,在管理系统前的防火墙上做好访问控制,并通过堡垒机访问主机系统,系统管理员的登录身份标识唯一,口令至少12位以上,且数字和字母大小写组合,每半年更改一次。
当登录次数错误超过6次,自动退出并告警。对服务器进行远程管理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鉴别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被窃听,如在防火墙上限制远程管理终端的数量并绑定IP地址,关闭其他无关的服务器端口,规范开放管理端口的流程和访问控制策略等。
(1)对登录的用户分配账户和权限;
(2)由授权主体配置访问控制策略,访问控制策略规定主体对客体的访问规则;
(3)进行角色划分,并授予管理用户所需的最小权限,实现管理用户的权限分离;
(4)重命名或删除默认账户,修改默认账户的默认口令;
(5)及时删除或停用多余的、过期的账户,避免共享账户的存在;
(6)访问控制的粒度达到主体为用户级或进程级,客体为文件、数据库表级;
(7)对敏感信息资源设置安全标记,并控制主体对有安全标记信息资源的访问。
安全措施:将操作系统用户与数据库系统用户分开管理记录,并授予所需的权限。在使用中减少或不用默认账户名和口令,对于简单的口令按要求及时修改。定期(半年)清理服务器中多余、过期的账号。通过系统安全策略定制粒度达到主体为用户级或进程级,客体为文件、数据库表级。
(1)启用安全审计功能,审计覆盖到每个用户,对重要的用户行为和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
(2)审计记录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与审计相关的信息;
(3)对审计进程进行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中断。
(4)对审计记录进行保护,定期备份,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5)确保审计记录的留存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安全措施:利用堡垒机系统,对系统及网络环境访问启用控制功能,并根据需要控制用户对资源的访问,防止未经授权的中断访问。
(1)能够检测到对重要节点进行入侵的行为,并在发生严重入侵事件时提供报警;
(2)遵循最小安装的原则,仅安装需要的组件和用程序;
(3)关闭不需要的系统服务、默认共享和高危端口;
(4)通过设定终端接入方式或网络地址范围对通过网络进行管理的管理终端进行限制;
(5)能发现可能存在的漏洞,并在经过充分测试评估后,及时修补漏洞;
(6)实施建议:通过服务器加固,及授权管理、网关及IPS等系统对重要节点入侵行为提供实时告警。
采用免受恶意代码攻击的技术措施或可信验证机制对系统程序、用程序和重要配置文件/参数进行可信执行验证,并在检测到其完整性受到破坏时采取恢复措施。
安全措施:安装防恶意代码软件(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防恶意代码软件版本和恶意代码库。
(1)限制单个用户或进程对系统资源的最大使用限度;
(2)能够对重要节点的服务水平降低到预先规定的最小值进行检测和报警;
(3)提供重要节点设备的硬件冗余,保证系统的可用性;
安全措施:通过网络端口、IP地址、终端MAC地址绑定等限制终端登录,通过保垒机系统对登录终端进行管理。
数据是系统的血液,任何情况下,保障数据的安全对于系统保持健康运行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完善的数据备份机制,是保障数据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数据备份,通常采用的有完全备份、增量备份、差量备份、完全备份和增量备份组合以及完全备份和差量备份组合等几种机制。
考虑到业务的特点,每天产生变化的数据量不会很大,在需要数据恢复时,要求恢复时间尽可能短,因此,建议系统采用完全备份和增量备份组合的机制。每周一个备份循环。周六或周日进行完全备份,其它工作日采用增量备份。具体规划如下表所示:
这种备份机制,轮巡方式简单明了,易于实施管理。系统可将自动备份时间设定在每日晚10点,通常此时开始备份已经不会影响正常工作。需要数据恢复时,只需要完全备份部分加上周一至周X(X=恢复日星期数-1)的增量备份即可。
为防止诸如地震、火灾、水灾及战争等不可抗拒的外来因素对数据备份介质的永久性损坏而带来的数据损失,备份数据的硬拷贝介质应该进行周期性的复制并异地存放,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系统采取全面的日志管理机制。数据的创建、修改、删除和访问都将由系统自动建立完整的日志。对数据的每次操作,都将详细记录时间、访问者、数据对象ID以及所进行的操作等信息。操作及其对象将被记录为SQL语句。日志记录可以全部或按条件部分进行显示与浏览。以方便对数据变更情况的准确掌握和分析。日志记录也可以正文方式被导出,由操作及其对象构成的SQL语句集合可以作为数据反演恢复的依据和方法。
对数据备份也将建立相应的备份日志记录,以方便在数据恢复时准确掌握备份数据情况。
灾难恢复措施在整个备份制度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它关系到系统在经历灾难后能否迅速恢复。灾难恢复措施包括:灾难预防制度和灾难恢复。
1、灾难预防制度
为了预防灾难的发生,需要做灾难恢复备份。灾难恢复备份与一般数据备份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会自动备份系统的重要信息。在WindowsNT/2000/XP/2003下,灾难恢复备份要备份Windows的必要启动文件,注册表文件的关键数据,操作系统的关键设置等。利用这些信息,才能快速恢复系统。关于灾难预防制度,通常应该考虑:
(1)灾难恢复备份应是完全备份;
(2)在系统发生重大变化后,建议重新生成灾难恢复盘,并进行灾难恢复备份。如安装了新的数据库系统,或安装了新硬件等。
2、灾难恢复
灾难恢复的步骤非常简单:准备好最近一次的灾难恢复盘和灾难恢复备份磁带,连接好磁带机,装入磁带,插入恢复软盘,打开计算机电源,灾难恢复过程就开始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下去,就可以将系统恢复到进行灾难恢复备份时的状态。再利用其他备份数据,就可以将服务器和其他计算机恢复到最近的状态。
安全管理是安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健全的安全管理,系统的安全性是很难保证。任何网络系统仅在技术上无法达到完整的安全。为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密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
通过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最终要实现的目标是:采取集中控制、分级管理的模式,建立由专人负责安全事件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从而在管理上确保全方位、多层次、快速有效的网络安全防护。
通过规划安全策略、确定安全机制、明确安全管理原则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准则,合理地协调法律、技术和管理三种因素,实现对系统安全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法制化和规范化,达到保障网络系统安全的目的。
为实现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安全管理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实行“第一把手”责任制。
系统的安全管理机构,将根据国家的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的法规、方针、政策等,承担所属系统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为:
(1)拟定并组织实施所属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监督、指导所属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3)贯彻国家安全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和要求,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
(4)组织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5)负责联系和协调所属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各项安全工作;
(6)在结合现有组织和人员配置情况下,组织结构及岗位职责设置要充分体现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管理机构的建立,管理机构的职能、权限划分,人员岗位、数量、职责定义。
安全管理制度是保证网络系统安全的基础,需要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实施,来确保各类人员按照规定的职责行事,做到各行其职、各负其责,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和防止恶意的侵犯。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技术规范、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害数据防治管理制度、敏感数据保护制度、安全技术保障制度、安全计划管理制度等。
安全技术规范包括:
1、日常操作管理办法(针对网络安全管理员)
安全事件的分析主要集中在网络安全管理员,因此日常操作规范主要是对不同级别安全管理员的日常工作职责、内容、操作流程所做的规定,从而实现安全防护的程序化和统一化管理。
2、安全策略配置管理办法
根据安全问题潜在环境的差异和对环境关注程度的不同,选择相应的网络安全策略是网络安全建设非常重要的一步,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策略配置能够降低风险。
3、数据备份管理办法
鉴于重要的数据文件存在着对文件破坏后难以恢复性的特点,出于对数据安全性、可恢复性的考虑,必须适时的进行数据备份,以实现安全防范的目的,同时能够提高遭破坏后的数据恢复速度。更重要的是对备份数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保备份数据的真正安全可靠,这是数据备份管理规范区别于传统数据备份的重大区别所在。
4、攻击事件预警管理办法
预警是对出现攻击事件的报警,其主要内容包括:安全事件报警形式(电子邮件、LAN即时消息等)、预警结果传送渠道、预警结果的处理。
5、日志管理办法(针对网络安全管理员)
日志是软件对安全防护系统工作运行结果进行的记录,是管理员进行统计分析和发现问题的一种方式。其主要内容包括:日志生成、统计分析、重要情况通报。
6、定期报告办法
把安全事件等情况向相关领导逐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总结统计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报告形式、报告对象、报告程序及频率、报告内容。
5.8.5信息安全管理原则
(1)多人负责原则
每一项与安全有关的活动,都必须有两人或多人在场。这些人应是系统主管领导指派的,他们忠诚可靠,能胜任此项工作;他们应该签署工作情况记录以证明安全工作已得到保障。
以下各项是与安全有关的活动:
①信息处理系统使用的媒介发放与回收;
②硬件和软件的维护;
③系统软件的设 计、实现和修改;
④重要程序和数据的删除和销毁等。
(2)任期有限原则
一般地讲,任何人最好不要长期担任与安全有关的职务,以免使他认为这个职务是专有的或永久性的。为遵循任期有限原则,工作人员应不定期地循环任职,强制实行休假制度,并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轮流培训,以使任期有限制度切实可行。
(3)职责分离原则
在信息处理系统工作的人员不要打听、了解或参 与职责以外的任何与安全有关的事情,除非系统主管领导批准。
出于对安全的考虑,下面每组内的两项信息处理工作应当分开。
①敏感资料的接收和传送;
②安全管理和系统管理;
③应用程序和系统程序的编制;
④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系统使用媒介的保管等。
为了将安全隐患减少到最低,不仅需要对安全管理员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技术培训,还需要加强对一般办公人员的安全知识的普及。通过对用户的不断教育和培训,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技术防范水平,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根据用户的不同层次制定相应的教育培训计划及培训方式。
6、运行维护机构与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6.1运行维护要求
6.1.1运维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服务提供商应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运维团队和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保障建设及服务期内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的建设,保证福清智网接入单位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应明确运维团队组织、人员及工作流程,须建立详细的运维保障体系,并提供方案。
(1)系统运维团队须具备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 计、维护能力。
(2)系统运维团队须熟练掌握网络安全配置技术,包括网络及安全设备管理、安全域划分、安全策略优化、防火墙配置、VPN管理技术等术。
应提供定期巡检服务,要求针对不同的系统、应用制定合理巡检方案,对系统重要设备每月进行一次巡检,每个季度对线路进行一次全面巡检,了解线路的运行状态,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次巡检均要求出具巡检报告。
对重点设备的维护工作,采取分工负责的措施;节假日期间,或有重要的会议及有关活动期间,应专门安排值班,同时作好应急准备工作,必要时安排专人在现场值班,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维护人员应围绕上述几个方面,逐点、逐台、逐项地进行检验,并边进行记录,排除发现的故障。
(1)负责自动轮询(轮询周期为1个小时)所有网络设备的运行状态,记录故障数据,并存储到故障数据库中。
(2)提供服务级别为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发生故障后,不大于1小时响应、不大于2小时到达现场。
(3)故障申告:设立7×24小时故障申告电话。
(4)项目服务提供商接到监控中心指令后四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向监控中心反馈。从接到监控中心维修指令开始,12 小时内将故障排除,如有故障情况复杂,需要更多修复时间的,需向监控中心报备且修复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
(5)由于项目承建方自身原因对项目中的设备维修超过维修时限的,每超出 24 小时,扣除该故障设备当年维护费用的四分之一 ,不足 24 小时的按 24 小时计算,扣完为止。
(6)项目承建方在福清当地须有固定的常设办事机构,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办事机构的地址、门头照片。
②办事机构的固定服务电话。
(7)为降低项目施工安全风险,所有参加本项目施工人员在项目中 标后施工前必须提供其具有工伤意外保险的保单复印件。
(1)故障处理1小时到现场,2小时内修复。
(2)所有线路月故障时限总计不超过48小时。
(3)单条线路更改中断不超过8小时。
(4)业务复通反馈时限不超过20分钟,并在业务复通后1小时内对用户电话回访。
(1)电力故障排除,保证空开到设备之间的电路畅通;
(2)设备故障排除,包括设备死机重启、交换机修复更换等,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网络故障排除,保证光猫到设备之间的网络畅通。
(4)光纤故障向监控中心报备。
(1)每天自动对本项目的网络设备进行远程巡视,发现问题立刻处理。
(2)维护人员通信畅通,7×24小时处于待命抢修,确保网络运行及前端设备工作状态正常。
本项目自项目完成终验之日起,开始对服务提供商的运行维护服务进行考评,实行百分制。
(1)考核周期
服务考核周期为每年考核两次。
(2)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内容和考评标准,在合同签订阶段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根据平台运行情况,将逐年进行修订,并每年签订一次。初步考核内容和考评标准内容如下:
表6-1 考核指标及运营维护服务评分办法
序号 | 内容 | 评分项 | 单项满分 | 评分标准 | ||
95%≤X≤100% | 60%<X< 95% | X<60% | ||||
1 | 完好率、在线率 | 网络设备的完好率 | 20 | 20 | 按百分比例得分 | 12 |
2 | 安全设备的完好率 | 20 | 20 | 12 | ||
3 | 配套硬件设备 | 运行管理执行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运行、检查、保养、维修等记录齐全等。 | 20 | 20 | 12 | |
4 | 网络传输 | 按约定周期定期对网络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和分析,整体网络联通率不低于90% | 10 | 10 | 6 | |
5 | 针对网络进行检查与维护,如果发生重要故障或事故及网络瘫痪,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否则 1 次扣3分,直至扣完。 | 扣分项 | 0 | 0 | ||
6 | 安全保密 | 遵守保密原则。对网络设备的密码、核心参数、业务数据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复制和传播。泄露一次扣10分,直至扣完。 | 扣分项 | 0 | 0 | |
7 | 日常巡检及故障处理 | 日常巡检及时率 | 10 | 10 | 6 | |
8 | 定期升级更新率 | 10 | 10 | 6 | ||
9 | 响应及时率 | 10 | 10 | 6 | ||
10 | 故障发生率(考核I—III级故障发生率)发生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 | 扣分项 | 0 | 0 | ||
11 | 驻场人员运维服务考核 | 日常情况下: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在客户指 定地点提供日常5*8小时现场值守,应急期间: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在客户指 定地点7*24小时现场值守服务,每日填写值班日志,日常情况无人值守1次扣1分,应急期间无人值守1次扣3分,直至扣完。 | 扣分项 | 0 | 0 | |
12 | 每一次故障生成一张《故障报告单》,根据故障等级,按照故障分级响应要求执行。故障受理登记清楚规范,故障上报及时并做到记录清楚、明确,遇到重大故障原因分析及时,有记录。月度有故障的汇总分析及详细记录;一般告警或故障未按照要求执行的一次扣1分,重大和严重告警或故障未按照要求执行的一次扣3分,直至扣完。 | 扣分项 | 0 | 0 | ||
13 | 各类文档资料有专门管理,资料完备、准确、易于查找,有资料台帐和使用登记,更新及时。资料台帐更新不及时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每发现1次扣1分,文档资料无专人管理或缺项较多的每发现1次扣3分,直至扣完。 | 扣分项 | 0 | 0 | ||
合计: | 100 |
7、人员配置与培训
项目人员配置与培训及维护是建设一个应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员培训工作应按照系统开发各个阶段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对各类人员进行不同程度、不同内容的管理与技术培训,满足在各个阶段对人员技术水平的要求,使之能够满足项目的顺利实施。
7.1.1福清市智网线路整合项目由福清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安排专人管理、维护该系统。
7.2.1培训方式、课程与范围
本工程需要对基站设备安装、融合通信管理系统等进行人员培训,主要进行现场培训和授课培训。
现场培训是在现场安装调试相关设备和系统时,相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观看和学习,并给予适当实际操作机会,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应用系统维护要求作相应的讲解。这种方式的培训在所有设备、系统的安装和调试中都将积极予以实现。
授课培训一般提供较为系统的理论学习,并根据不同课程辅以演示和实验环境下的实际操作,学习过程中还提供完备的学习资料,是正规培训主要采用的方式。为使培训收到良好的效果,应针对不同水平需求的人员因材施教。
在实施前进行系统及产品培训,以便对系统有详细了解;在建设过程中进行安装培训,以达到能够独立进行系统安装及维护;在系统开发结束后进行应用培训,使管理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在各种应用环境中的使用。培训内容包括安装配置、日常使用、一般故障诊断和修复等内容,具体如下:
(1)系统的体系结构及相关技术;
(2)系统部署与安装调试、系统性能特点参数设置;
(3)系统维护、系统常见故障分析;
(4)系统管理员培训;
(5)用户操作使用培训。
培训课程范围如下:
交通监控系统技术培训;
培训的内容能达到:
(1)熟悉整个系统的硬件和软件结构、系统的配置;
(2)熟练掌握系统基本组成及原理;
(3)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与运行管理;
(4)熟练掌握权限、用户配置等系统管理;
(5)熟练掌握系统的安装、检测、维护;
(3)熟练掌握排除故障的基本技术。
7.2.2培训对象
本工程应对福清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系统运行维护支撑人员进行技术服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维护培训、系统运行环境维护管理培训等。培训时提供相完整的培训教材,并由具有专业资质、经过原厂商认证的工程师进行授课。
(二)其他要求
若因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伤亡、负工伤或视同工伤,以上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违约责任
(1)因中标供 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供 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供 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 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供 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供 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 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中标供 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供 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供 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中标方因无法按时按标准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的,应在第二个自然月保质保量及时补足,如连续两个月未按标准要求完成规定数量的,应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的权利。
(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供 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10,11楼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项目内容建设完成,初验合格 |
2 | 经试运行三个月后,所有线路、设备性能指标达到合同要求时,并且提交的产品和资料达到本文件规定的指标后,终验合格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65 | 通过项目初验,且收到财政拨款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65% |
2 | 30 | 通过项目终验,且收到财政拨款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 |
3 | 5 | 剩余5%作为项目尾款,合同到期后,且收到财政拨款后30天内支付 |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