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至2025年“三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JGSWFWZX-GK-202110-B2244-JK
招标编号:[350181]JK[GK]2021008
采购人: 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至2025年“三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JGSWFWZX-GK-202110-B2244-JK。
2、招标编号:[350181]JK[GK]2021008。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玉屏街道一拂路28号
联系方法:0591-85232248
13、代理机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34层01室东面-1(电梯37层)
联系方法:0591-87318812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6952800 | 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0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0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0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按下列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此规定有冲突的以此规定为准):若中标候选人并列的(评审得分相同),则按“价格项”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项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项”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项与技术项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项”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项得分相同且技术项得分与商务项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 中关于“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规定“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b.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b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b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b3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b4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c.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c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c2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无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明细 |
---|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
(1)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2)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3)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或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6)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7)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8)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项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项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9)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商务条件响应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件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商务条件”要求,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
(10)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未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为无效投标。 |
(1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进行报价及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14)投标人承诺的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合同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明细 |
---|
(1)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2)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3)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项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项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5)出现《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无效投标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
(1)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商务条件响应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件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商务条件”要求,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
(3)投标人承诺的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合同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4)出现《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无效投标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微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文第2点规定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10%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写明具体哪些货物是由本单位制造,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并对其进行标注,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 注: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同时满足不同比例的价格扣除优惠条件的,按扣除比例高的进行扣除。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T1响应服务要求 | 30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 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5分【注:每个第二级序号(如1、2、3…)视为1项;共12项)】;扣完为止。【若第二级序号项下有标注“★”号内容,则标注“★”号内容(含其子项)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二级序号项下除了“★”内容以外的其他内容出现负偏离的,按其所属第二级序号负偏离进行扣分。】 |
T2物业服务管理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业服务管理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整体目标、管理方式、综合服务内容完整,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整体目标、管理方式、综合服务内容完整,方案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5分;其他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T3消防维保服务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消防维保服务方案情况(维护保修服务方案须包括:服务支持、服务保障、现场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消防维保服务方案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消防维保服务方案完整、可操作一般的得2.5分;其他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T4组织机构设置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组织机构设置完善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2分;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完善的得1.5分;其他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T5管理规章制度 | 3 | 根据投标人对投标物业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由评委进行评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3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的得2.5分;其他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T6应急处理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突击保障任务处理方案情况(包括特殊时期(如法定节假日、视察评比等)的应对措施、人员配置等承诺),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细、符合本项目的得3分;承诺完整、比较详细、符合本项目的得2.5分;其它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T7保洁管理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保洁管理方案、工作流程健全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保洁管理方案、工作流程健全、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保洁管理方案、工作流程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5分;其它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T8安防管理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安防管理方案、工作流程健全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安防管理方案、巡逻管理、应急工作流程健全、可操作性强的3分;安防管理制度、巡逻管理、应急工作流程不完善、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5分;其他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T9水电维修管理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水电维修管理方案,工作流程健全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管理方案完善、工作流程合理的得3分;管理方案一般、工作流程合理的得2.5分;其他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T10绿化维护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制定的绿化维护方案及提供的详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且符合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的得2.5分;其他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T11重大事项承诺 | 1 | 根据投标人承诺“每逢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有关检查,按要求无条件增加人力物力,延长保洁时间,做到人员、时间、效果三到位,确保物业管理和日常保洁不出纰漏”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T12消防应急、临时应急调配支援方案 | 3 | 为解决消防应急和临时应急情况,投标人承诺能提供人员调派支援,并提供消防应急和临时应急调配支援方案的,由评委进行评分:工作流程健全、响应及时、可操作性强的3分;工作流程较完善、响应较为及时、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5分;其他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综合实力 | 3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荣誉证书颁发或发文表彰日期为准)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荣誉证书或发文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B2体系认证 | 1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B3体系认证 | 1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B4体系认证 | 1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B5体系认证 | 1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B6业绩 | 3 | 2018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起始时间或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非住宅类的物业服务项目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每提供一份合格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承包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业主单位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投标人本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不得与“B7”评分项重复,否则不得分。 |
B7业主满意度 | 3 | 2018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起始时间或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正在履行或履行完毕的非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的业主满意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完整的满意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注:完整的物业管理项目满意证明材料应包括:业主出具的满意证明材料(评价须为优秀、优或满意等同等评价)、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本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不得与“B6”评分项重复,否则不得分。 |
B8物业经理 | 3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物业经理(1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5年及以上非住宅项目物业经理(负责人)工作经验的得1分,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经济师或与本项目服务范围相关的(如:园林绿化、消防工程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注:须提供该员的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未提供的不得分。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对应项目的服务合同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物业经理岗位信息的,应另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
B9水电工 | 3 | 投标人拟派水电工中的1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持有高压电工证或低压电工证的得1分,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书的得1分。 注:须提供该人员的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书)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未提供的不得分。 |
B10安防队长 | 3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安防队长(1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持有行政事业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保安员证书得1分,具有退伍证的得1分。注:须提供该人员的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书)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未提供的不得分。 |
B11工程主管 | 3 | 除项目要求的人员外,投标人另投入1人作为本项目的工程主管的,按以下情形进行打分:工程主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0.5分,持有电工证书得0.5分,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证书得1分,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书的得1分。注:须提供该人员的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书)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未提供的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一)项目总览
物业名 称:福清市“三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坐落位置:福清市音西街道霞盛村
项目概况:福清市档案馆、科技馆、图书馆三栋建筑,简称福清市“三馆”,总建设面积44870平方米,其中图书馆6层,建筑面积12256平方米;科技馆层数为5层,建筑面积11728平方米;档案馆层数为10层,建筑面积11515平方米;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9396.4平方米。本项目采购人为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称采购人),由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作为业主单位负责牵头组织采购,由符合招标条件的公司中标并开展服务工作(下称中标人)。
(二)项目总体要求
1、投标人应以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员工五险一金、住宿、垃圾转运费、清掏费、工具折旧、耗材费、四害消杀费、培训费、教材费、服务费、税费、器械损耗、管理费、服装费、年终奖金、法定假日补贴、低值易耗品、保洁工具费、垃圾清运、清杀费(含屋顶水池清洗费)、不可预见费、公司佣金、税费等一切费用。还要包括可能的培训等伴随服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投标人报价中员工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6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投标人报价时所填报的工资金额不得扣除各类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故投标人报价中必须包含五险一金的费用,且不能低于投标人所在地规定缴纳的标准。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公布变更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五险或其它福利、津贴的,从其规定。在合同期间若相关规定有变更,中标人须按新政策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2、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除本招标文件条款另有规定的要求外,本次招标服务标准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
3、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与采购人联系现场考察时间,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人员和服务需求
★1、人员需求
人员 | 人数 | 备注 |
物业经理 | 1 | 单独1人 |
安防队长 | 1 | 单独1人 |
安防人员 | 27 | 档案馆2人、图书馆3人、科技馆9人、道口岗6人、巡逻岗6人、轮休1人 |
消防维保 | 6 | 每班2人 |
保洁员 | 11 | 档案馆2人、图书馆4人、科技馆3人、馆外1人、轮休1人 |
绿化员 | 1 | |
水电工 | 2 | |
总数 | 49 | 注:上班时间必须一人一岗专职在岗,未经业主许可不得脱岗或一人多岗。遇重大活动期间需按要求配齐额外人员保障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
2、服务需求
服务 | 备注 |
建章立制 | 1、中标方需制定与服务内容相关的规章制度、提供相关资质文件报业主备案。 2、中标方需制定与服务内容相关的应急预案并报业主备案。 3、中标方在服务期限内需提供考勤表、服务内容报表等相关表格报业主备案。 |
三馆管理员工作(物业经理职责) | 1、上班时间:物业经理在业主正常上班时间需在岗,可与安防队长轮休。 2、服务要求:需要直接面对三馆领导,要求人员素质高、物业管理经验丰富、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沟通协调处理能力好;必须确保工作电话24小时畅通,工作时间不可与安防队长同时离岗或调休,离岗或调休需向采购人报备、并由安防队长暂代部分工作。 3、岗位职责:全面对接所有物业管理事项,日常与采购人沟通、协调、处理、解决问题,及时到场处理紧急事态,满足采购人合理需求,主动配合、积极完成业主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对物业工作的现场品质和满意度负责。 |
安防 | 1、上班时间:图书馆一周七天均上班;科技馆周三至周天上班,周一周二休息;档案馆周六周日正常双休。安防队长业主正常上班时间需在岗,可与物业经理轮休;馆内安防正常业主正常上班时间在岗(档案馆安防需24小时在岗);道口岗和巡逻岗位24小时值班,每班各2人。 2、服务要求:(1)安防队长要求素质高、人员管理经验丰富、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沟通协调处理能力好;工作时间不可与物业经理同时离岗或调休,离岗或调休需向采购人报备、并由物业经理暂代部分工作;(2)安防人员要求有礼有节,保持礼貌与来客沟通交流,不与来客发生冲突;(3)遇紧急情况能保证随时增加安防人员,队伍相对稳定;(4)了解三馆安防工作的特殊性,全员接受专业消防维保训练,能够配合进行简单的消防设备巡查,在险情发生时能够做好人员疏散等应急工作。 3、岗位职责: (1)安防队长:负责安防人员的专业培训、日常值守、定时巡视、夜间巡查等工作的安排和管理,随时到场处理紧急事态,物业经理离岗时暂代其部分工作,以及主动配合、积极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等。 |
消防维保 | 1、服务标准: 消防维保服务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福建省消防管理条例》、《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定》(试行)及其他消防维保相关规定要求。消防维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细水雾灭火系统、灭火器、疏散指示灯、照明灯具、灯管等,以三馆具有的消防设施设备为准。 2、服务要求: ★(1)消控室值班 消控室24小时需有人值守,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 证书。日常需配合消防队长做好初期险情排除、后期设备维护等工作。 ★(2)每日巡查 ①巡查人员,应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中级及以上证书。巡查范围为三馆及公共部分各消防系统,每日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一般巡查的要求巡查一次。 ②巡查时需填写表C.1《建筑消防设备巡查记录表》。 (3)定期专业检测 ①由安防队长定期联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月检、季检和年检。检测人员应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的要求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并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 格证书;检测需严格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503)、《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定》(试行)等文件的要求进行,并如实填写月度、季度、年度《建筑消防设施捡测记录表》(见《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定》(试行));遇重大节假日或重要活动前均应进行专项的安全检查,同时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系统所有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及时维修,保证正常安全使用。 ②每次专业检测工作完成后,按照《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定》(试行)第二章第十五条要求,填写好相关记录表,编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相关记录表、报告书需分成四部分,分别对应市档案馆、市科技馆、市图书馆、公共部分。在每月底前向消防监管部门上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并做好相关记录材料的存档工作。 (4)应急抢修 ①投标人需提供24小时应急抢修服务。突发性较大故障3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24小时内修复,修复采购人消防设施之前,维修技术人员不得离开现场,维修完成后,需提供维修单,经采购人负责人签字确认。 ★②前来应急维修的技术人员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的要求,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技师及以上等级职业资 格证书。 (5)日常维护和故障排除 中标人通过维护保养工作应保证各消防系统的正常使用,发现故障和隐患应及时排除,运行发生故障的消防设备配件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在维修及维护期内应予提供代用设备或使设备可正常运转的措施。对于单价100元(含)以下的配件和耗材由中标人自行提供,单价100元以上的配件和耗材由采购人申请专项经费实报实销。在维护保养及维修过程中应保证其他相关设备设施的完好,中标人在维保过程中应自行负责维保人员因管理或工作不当发生的伤亡事故,并承担由于维保不当所引起的事故责任。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故障增加、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故障损坏或瘫痪、其它设备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以及带来的其他损失,中标人须及时免费修理或更换直至恢复正常、及时赔偿损失,否则中标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6)设备采购 中标人采购配件及设施设备用于维修维保需约定: ①中标人采购配件及设施设备前需与采购人确认并沟通一致。 ②对于单价100元(含)以下的配件、耗材等由中标人自行提供,单价100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由采购人申请专项经费,中标人按实际用料情况向采购人实报实销。 ③中标人采购供应的配件及设施设备,应在开箱验收前24小时,向采购人提出开箱检验请求,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 ④不论何时中标人采购配件及设施设备的品 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均应与原系统相匹配,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设 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计量检定证书。中标人采购设备必须遵循市场价格规律,若发现中标人有出现以伪劣产品充抵、与采购人确认的配件及设施设备不符、无法达到采购人认定合格标准或以明显不合市场规律的价格采购设备的,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退货、重新采购、拆除返工,直至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且价格合理为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一概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应按该批配件及设施设备价格总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该款采购人有权从应向中标人支付的任何一期工程款中直接抵扣,不够抵扣的由中标人另行支付)。经验收后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配件及设施设备丢失或损坏,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7)售后保障及其他 ①中标人应承诺对维保期间所更换的设备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长期良好的售 后服务(至少1年质保、质保期后提供1年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中标人应予以免费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 ②中标人应提供设备相关的配套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中文版)及维修保养手册等,并为采购人提供中标设备的操作、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服务。中标人每年负责对采购人全体职工进行至少1次以上消防培训,若无培训能力或达不到采购人的培训要求,需聘请专业的消防培训老师进行培训。 ③中标人负责组织每年不少于1场的消防演练,并提供演练计划、方案以及所需的部分道具。 ④中标人需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上级主管单位的各种消防检查和任务。 注:以上规范标准若在采购活动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执行新规的,以新规为准。 |
保洁绿化 | 1、上班时间:馆内保洁跟随各馆开馆时间,馆外保洁和绿化员双休日需至少1人在岗。 3、岗位职责 (1)馆内保洁:负责包括中控房、配电房、监控室、洗手间、电梯轿厢、活动室、展厅、报告厅、会议室、阅览室、接待大厅、天台等三馆内部除办公室外的全部面积的保洁和卫生巡查工作。 (2)馆外保洁(由馆内保洁兼职):为主负责中庭、道路路面、地下停车场、大楼周边用地等所有馆外围墙内区域的保洁和卫生巡查,定期联系专业人员清理化粪池、水池、隔油池等设施。 (3)绿化员:所有绿化带(含各馆内)的养护、补植工作。 |
水电维修 | 1、上班时间:水电工业主正常上班时间在岗,双休日、节假日需至少1人在岗。 2、服务要求:(1)水电工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有水电维修能力、有工作经验,并且操作规范。(2)有专业的工作计划,建立房屋及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半年度和年度大、中修维修计划和维修资金使用计划;(3)有高度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分项做好所有设备的日、周、月运行状况记录,人员在岗在位,维修及时有效、做到随坏随修,确保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保障公共设施安全有效运行,容易危及人生安全的设施设备要有明显警示标识和防范措施;(4)有明确的巡检、维修、保养、节能制度,每月至少全范围巡检一次,维护好包括大楼验收时所配备的所有水电系统设备,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范,确保用电安全,做好电、水节能工作;(5)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需要另需购买维修材料应及时通过物业经理向采购人沟通上报。(6)中标人采购配件及设施设备用于采购人设备维修维保需约定: a.中标人采购配件及设施设备前需与采购人确认并沟通一致。 b.对于单价100元(含)以下的配件、耗材等由中标人自行提供,单价100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由采购人申请专项经费,中标人按实际用料情况向采购人实报实销。 c.中标人采购供应的配件及设施设备,应在开箱验收前24小时,向采购人提出开箱检验请求,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 d.不论何时中标人采购配件及设施设备的品 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均应与原系统相匹配,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设 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计量检定证书。中标人采购设备必须遵循市场价格规律,若发现中标人有出现以伪劣产品充抵、与采购人确认的配件及设施设备不符、无法达到采购人认定合格标准或以明显不合市场规律的价格采购设备的,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退货、重新采购、拆除返工,直至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且价格合理为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一概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应按该批配件及设施设备价格总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该款采购人有权从应向中标人支付的任何一期工程款中直接抵扣,不够抵扣的由中标人另行支付)。经验收后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配件及设施设备丢失或损坏,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e.中标人应对维保期间所更换的设备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长期良好的售 后服务(至少2年质保、质保期后提供2年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中标人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 f.中标人应提供设备相关的配套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中文版)及维修保养手册等,并为采购人提供中标设备的操作、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服务。 |
后勤 | 收发报刊信件包裹等,及时登记,准确无差错;管理相关档案资料,接手所有档案资料专柜存放,编目造册,存放有序,保守秘密,所有巡查记录、值班记录、监控记录等需随时备好待查;协助业主做好物品采购、联系工程方等其它后勤事项。 |
电梯年检 | 电梯14部,图书馆4部,档案馆4部,科技馆6部(科技馆电梯中有2部为自动扶梯,高8-10米) |
(二)其他服务要求
1、着装要求
物业服务人员需统一着装,并佩戴铭牌。投标人需为物业服务人员统一配置工作制服,并根据颜色、款式区分工种、岗位。
2、消防系统维保要求
2.1消防供配电设施
2.1.1消防电源主电源、备用电源工作状态;
2.1.2消防设备末端配电箱切换装置工作状态,应按消防规定定期进行转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2.1.3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控制功能和转换功能应符合要求,应进按消防规定定期进行转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2.1.4检查是否有其他设备接入消防电源;
2.1.5检查接线端子是否紧固、锈蚀;
2.1.6检查继电器工作是否正常,无蜂鸣、指示灯闪烁等;
2.1.7每月巡查消防供配电并提供巡查记录。
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2.1火灾探测器
2.2.1.1火警与故障报警功能正常,地址编码与其位置能匹配;
2.2.1.2报警器是否被遮挡;
2.2.1.3定期对报警器进行清洁(半年);
2.2.1.4 每个楼层或区域按实际安装数量30%的比例抽验,但抽验总数不少于20个,火灾高危区域则按100%进行抽验。
2.2.2手动报警按钮
2.2.2.1 能被压下触发;
2.2.2.2 被触发时应输出火警信号,启动报警确认灯,主机收到反馈信号,地址码与其位置能匹配;
2.2.2.3 能手动复位;
2.2.2.4 检查比例应为100%。
2.2.3声光报警器
2.2.3.1检查其发光和报警功能;
2.2.3.2主机能远程启动;
2.2.3.3地址码与其位置能匹配。
2.2.4消防主机
2.2.4.1检查和试验消防控制器所有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2.2.4.2自检、消音、复位、火灾报警、故障报警、漏电报警、屏蔽功能正常;
2.2.4.3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备用电源欠压、过压报警,并应分别显示主、备电源的状态;
2.2.4.4在3秒内接受火灾报警信号,显示火灾报警和故障报警部位;
2.2.4.5定期对备用电池检查电压、放电(每月);
2.2.4.6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设备工作8小时。
2.2.5主机
2.2.5.1 能显示各楼层平面图,图中标识各消防设备(设施)的名 称、物理位置;
2.2.5.2能接受消防主机传输的报警、故障信号,并在平面图中显示正确位置。
2.2.6手动盘(多线盘)
2.2.6.1 能正确启动相应的消防设施,并显示反馈,反馈延时不应超过10秒;
2.2.6.2消防主机启动联动消防设施,手动盘(多线盘)能显示相应的反馈,反馈延时不应超过10秒。
2.2.7消防电话
2.2.7.1检查消防电话的消音和复位功能;
2.2.7.2消控室与所有电话相互呼叫与通话,通话语言应清晰;
2.2.7.3总机能显示每部分机位置;
2.2.7.4 总机被呼叫时能正确响铃。
2.2.8联动控制
2.2.8.1控制消防水泵应按消防规定定期进行启停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并显示反馈,反馈延时不应超过10秒;
2.2.8.2控制喷淋水泵应按消防规定定期进行启停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并显示反馈,反馈延时不应超过10秒;
2.2.8.3控制消防风机应按消防规定定期进行启停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并显示反馈,反馈延时不应超过10秒;
2.2.8.4控制排风阀/送风阀远程应按消防规定定期进行开启试验,每次试验均应能顺畅打开,开启角度应为90°,并显示反馈,反馈延时不应超过10秒;
2.2.8.5控制防火卷帘门自动下降,并能显示反馈,反馈延时不应超过30秒;
2.2.8.6控制电动闭门器动作,能将防火门闭合,并能显示反馈,反馈延时不应超过10秒;
2.2.8.7控制声光报警器报警,3米内声压级应不小于75dB;
2.2.8.8控制层号灯点亮,并能显示反馈,反馈延时不应超过10秒;
2.2.8.9控制对应急照明系统强送点亮,并能显示反馈,反馈延时不应超过10秒;
2.2.8.10控制轨道物流防火门动作,并能显示反馈,反馈延时不应超过10秒;
2.2.8.11控制消防电梯与普通电梯迫降至首层,并能显示反馈,反馈延时不应超过10秒;
2.2.8.12控制电源强切动作,并能显示反馈,反馈延时不应超过10秒。
2.2.9巡检工作计划
2.2.9.1每月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全面测试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的显示,试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灵敏;
2.2.9.2每月检查试验主控屏是否正常,有报警信号源时是否正确显示某区探测器动作警铃蜂鸣是否鸣响;
2.2.9.3每月试验手报按钮报警,本层及其上、下各一层警铃是否动作鸣响;
2.2.9.4每周检查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的各个显示功能是否正常,并全面清洁、保养;
2.2.9.5每月检查各个界面(模块)和主机系统外围设备的反馈信号是否正常,每季定期测试界面(模块)输出电压是否正常,确保正常运行;
2.2.9.6每季检查工作电池组、充电器的工作状态以及检查备用电池的电压及其他指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2.2.9.7每季检查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2.2.9.8每季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2.2.9.9每季定期对感烟、感温探测器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确保报警灵敏;
2.2.9.10每周定期检测报警主机控制程序有否乱码,确保主机功能正常;
2.2.9.11每月定期测试报警主机系统的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并做好记录;
2.2.9.12各项检测、试验和巡查必须做好记录并提交。
2.3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室外)
2.3.1消防水泵
2.3.1.1 主备电源为消防电源,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可靠;
2.3.1.2 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30s内启动;
2.3.1.3 控制柜按钮、指示灯及仪表应正常,应能按钮启停每台水泵。
2.3.1.4 消防控制中心手动启、停消防水泵,水泵应能正常启、停,启停实验应为3次,每次应为正常;
2.3.1.5主泵不能正常运行时,应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
2.3.1.6消防对讲电话功能正常;
2.3.1.7控制柜启泵按钮被触发时,应立即启动消防泵,同时启动灯显示,停止按钮被触发时,应立即停止消防泵,同时停止灯亮起;
2.3.1.8当控制柜故障时,故障灯应亮起;
2.3.1.9控制柜需保存干燥,不宜受潮;
2.3.1.10控制柜自动/手动模式应能正常切换;
2.3.1.11控制柜手动模式,应按消防规定定期进行启停实验,每次应为正常。
2.3.2室内消火栓
2.3.2.1消火栓箱组件应齐全,箱门应开关灵活,开度应符合要求;
2.3.2.2充实水柱长度≥10m;
2.3.2.3楼层最不利点的消防栓静止压力应不低于0.07MPa;
2.3.2.4楼层最有利处消防栓,栓扣静水压力不大于1.0MPa ;
2.3.2.5室内消防栓流量应为5~30L/S;
2.3.2.6每层消防栓抽验应为该层总数10%抽验,若数量低于3处,按3处抽验,最不利点,最有利点,随机一处,火灾高危科室或区域抽验应为100%;
2.3.2.7消防栓按钮启动后,应直接启动消防泵,同时确认灯显示;
2.3.2.8检查消防栓供水阀是否渗漏水,若渗漏水及时更换密封圈;
2.3.2.9检查消火栓启动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应功能正常、无故障;
2.3.2.10对消火栓、供水阀门等所有轮转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2.3.3室外消防栓
2.3.3.1用专用扳手转动消火栓启动杆,检查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润滑油;
2.3.3.2检查出水口闷盖是否密封,有无缺损;
2.3.3.3检查栓体外表油漆有无剥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
2.3.3.4每季对室外消火栓逐一进行出水试验,出水应满足压力要求;
2.3.3.5每月检查消火栓前端阀门井;
2.3.3.6室外消防栓水量为10~30L/S。
2.3.4巡检工作计划
2.3.4.1每月检查消防栓箱配置是否完整齐全;
2.3.4.2每周检查各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完好不渗漏;
2.3.4.3每周检查保养消防栓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2.3.4.4每季至少一次试验消防栓,检查其喷水充实水栓是否达到规范或设 计要求;
2.3.4.5每季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2.3.4.6每月检查消防栓管网的减压阀及其过滤器是否正常,每季定期清洗过滤器;
2.3.4.7每季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螺栓加黄油;
2.3.4.8每月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2.3.4.9每季定期对消防栓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2.3.4.10每月巡检全院消火栓系统并提供记录。
2.4消防供水
2.4.1消防水源
2.4.1.1半年应检查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等蓄水设施的结构材料是否完好,对于缺损、锈蚀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1.2消防水箱供水阀门需定期上黄油保养(2-3月);
2.4.1.3 消防水箱、水池供水源是否正常;
2.4.1.4消防水箱、水池浮球阀是否正常;
2.4.1.5消防水箱、水池水量反馈是否正常。
2.4.2供水设施
2.4.2.1增(稳)压泵启停运行应正常,启泵与停泵压力符合设定值,压力表显示应正常,当消防主泵启动时,泵应停止运行;
2.4.2.2稳压泵、管道、阀门需定期上漆保养;
2.4.2.3控制柜启泵按钮被触发时,应立即启动稳压泵,同时启动灯显示,停止按钮被触发时,应立即停止稳压泵,同时停止灯亮起;
2.4.2.4稳压泵控制柜自动/手动模式应能正常切换;
2.4.2.5每月对气压水罐的压力和有效容积等进行一次检测。
2.4.3水泵接合器
2.4.3.1每月查看水泵接合器有无破损、变形、锈蚀及操作障碍,确保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2.4.3.2用专用扳手转动闷盖,检查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润滑油;
2.4.3.3每季为管理补漆与控制阀加润滑油。
2.4.4供水管路
2.4.4.1对管路进行外观检查,若有腐蚀、机械损伤等及时修复;
2.4.4.2检查阀门是否漏水并及时修复;
2.4.4.3消火栓管路上的阀门为常开阀,平时不得关闭,应检查其开启状体;
2.4.4.4检查管路的固定是否牢固,若有松动及时加固;
2.4.4.5每月巡查消防给水系统并提供巡查记录。
2.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5.1喷淋水泵
2.5.1.1主备电源为消防电源,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可靠;
2.5.1.2喷淋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30s内启动;
2.5.1.3控制柜按钮、指示灯及仪表应正常,应能按钮启停每台水泵;
2.5.1.4消防控制中心手动启、停消防水泵,水泵应能正常启、停,按消防规定定期进行启停实验,每次应为正常;
2.5.1.5主泵不能正常运行时,应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
2.5.1.6消防对讲电话功能正常;
2.5.1.7控制柜启泵按钮被触发时,应立即启动消防泵,同时启动灯显示,停止按钮被触发时,应立即停止消防泵,同时停止灯亮起;
2.5.1.8当控制柜故障时,故障灯应亮起;
2.5.1.9控制柜需保存干燥,不宜受潮;
2.5.1.10控制柜自动/手动模式应能正常切换;
2.5.1.11控制柜手动模式,按消防规定定期进行启停实验,每次应为正常。
2.5.2湿式报警阀
2.5.2.1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
2.5.2.2组件应灵敏可靠,压力开关动作应向消控设备反馈信号;
2.5.2.3距水力警铃3m处警铃声强≥70dB。;
2.5.2.4延时器应能正常触发,密封性完好,不应漏水;
2.5.2.5各阀门密封性完好,不应漏水;
2.5.2.6阀瓣密封性完好,不应漏水;
2.5.2.7压力表应能显示正常数值,上端压力表应大于下端压力表。
2.5.3水流指示器
2.5.3.1水流指示器的启动与复位应灵敏可靠,并同时反馈信号。
2.5.4末端试水
2.5.4.1在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出水压力不低于0.05MPa,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
2.5.4.2开启末端试水5分钟内,消防水泵应自动启动;
2.5.4.3每月巡查测试末端试水系统并提供巡查记录。
2.5.5巡检工作计划
2.5.5.1每月分批次试验楼层喷淋管网末端试验装置是否正常(水压、流量是否达到要求);每周检查一次楼层喷淋末端静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2.5.5.2每月检查试验水流指示器动作是否灵敏,报警是否及时准确,复位是否正常,消防中心是否有显示等;
2.5.5.3每周检查喷淋头、管道是否完好,有无破裂隐患;
2.5.5.4每月检查各个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开启状态,试验楼层信号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消防中心是否有关闭信号显示;
2.5.5.5每周检查保养喷淋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2.5.5.6每季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2.5.5.7每月检查喷淋立管的自动排气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5.5.8每月检查试验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动作是否灵敏,喷淋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显示是否准确;
2.5.5.9每季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螺栓加黄油;
2.5.5.10每月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2.5.5.11每季定期对喷淋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2.5.5.12每月巡查全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提供记录。
2.6气体灭火设备
2.6.1控制主机
2.6.1.1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并显示主备电源状态;
2.6.1.2自动、手动转换功能应正常,无论装置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均应有效;
2.6.1.3装置所处状态应有明显的标志或灯光显示,反馈信号显示正常;
2.6.1.4信号反馈装置动作后气体喷放指示灯工作正常;
2.6.1.5半年度应测试做一次模拟自动喷气试验。通过报警联动,检验气体灭火控制盘功能,并进行自动启动方式模拟喷气试验;
2.6.1.6半年检查一次药剂是否失效;
2.6.1.7半年应进行电控部分的联动试验,应启动正常;
2.6.1.8每月巡查气体灭火系统并提供巡查记录。
2.6.2巡检工作计划
2.6.2.1每月检查保养各套气体灭火控制器,测试其功能是否正常;
2.6.2.2每周检查启动瓶和药剂贮瓶的压力是否符合出厂充装压力和设 计要求(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区),有无泄漏现象;
2.6.2.3每月检查试验手动、自动紧急启、停放气装置功能是否正常;
2.6.2.4每年至少一次对电磁阀、瓶头阀解体清洗,加硅油润滑;
2.6.2.5每月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通风空调是否停止,防火阀是否关闭,检查气瓶的电磁阀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动作,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消防中心是否有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
2.6.2.6每月检查气体灭火系统启动瓶、药剂瓶有无变形,有无腐蚀、脱漆;
2.6.2.7每周检查控制气管有无变形或松脱,检查高压软管有无变形、生锈或老化;
2.6.2.8每月检查气体保护区域(防护区)内的围护结构、开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2.7防排烟系统
2.7.1机械加压风机
2.7.1.1控制柜应有注明系统名 称和编号的标志,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应有手动、自动切换装置;
2.7.1.2启动转速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2.7.2机械排风风机
2.7.2.1控制柜应有注明系统名 称和编号的标志,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应有手动、自动切换装置;
2.7.2.2启动转速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2.7.3排风阀/送风阀
2.7.3.1应能顺畅弹开,开启角度应为90°;
2.7.3.2手动模式应能开启,开启角度应为90°;
2.7.3.3开启后,应能顺畅复位,复位后应能密封完全。
2.7.4排烟防火阀
2.7.4.1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2.7.4.2排烟防火阀安装在室内应一季度测试一次,测试应为3次,3次均应顺畅弹开,顺畅复位;安装在露天情况下,应一个月测试一次,测试应为3次,3次均顺畅弹开,顺畅复位;
2.7.4.3排烟防火阀连接模块,弹开应能触发反馈信号,复位应能消除反馈信号。
2.7.5送风防火阀
2.7.5.1当烟气温度超过70℃时能自行关闭的送风防火阀
2.7.5.2送风防火阀安装在室内应一季度测试一次,测试应为3次,3次均应顺畅弹开,顺畅复位;安装在露天情况下,应一个月测试一次,测试应为3次,3次均顺畅弹开,顺畅复位
2.7.5.3送风防火阀连接模块,弹开应能触发反馈信号,复位应能消除反馈信号
2.7.6每月巡查测试防排烟系统并提供巡查记录
2.7.7巡检工作计划
2.7.7.1每月检查试验消防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正压送风阀(排烟阀)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2.7.7.2每季测试空调通风系统、排风系统的防火阀功能及联动讯号功能是否正常;
2.7.7.3每季测试消防电梯的人工迫降的信号功能是否正常;
2.7.7.4每季测试非消防电梯迫降首层的信号和联锁信号功能是否正常;
2.7.7.5每季测试以上各联动机构消防中心相应控制屏的讯号是否正常;
2.7.7.6每季测试楼层非消防电源自动切断功能是否正常;
2.7.7.7每季检查试验联动警铃的功能是否正常;
2.7.7.8每季检查试验联动广播的功能是否正常;
2.7.7.9每月测试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就地和远程启停控制功能是否正常;
2.7.7.10每季定期对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正压送风阀(排烟阀)进行保养,对转动部位加润滑油并调整皮带松紧度等。
2.8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2.8.1扩音机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开关和控制按钮动作灵活;
2.8.2扩音机监听功能正常;
2.8.3应能用话筒播音;
2.8.4播音区域应正确、音质应清晰;
2.8.5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与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其控制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2.8.5.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接通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2.8.5.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2.8.5.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
2.8.5.4含多个防火分区的单层建筑,应先接通着火的防火分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2.8.6警报装置应在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的控制信号后,发出声警报或声、光警报;
2.8.7≥60dB场所最远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2.8.8各楼层广播分控设备应每月重启一次,确保设备工作正常;
2.8.9每月巡查测试消防广播系统并提供巡查测试记录。
2.8.10巡检工作计划
2.8.10.1每季试验火灾应急广播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在试验中不论扬声器当时处于何种工作状态,都应能紧急切换到火灾事故广播上,音响清晰;
2.8.10.2每月分批次检查保养楼层消防扬声器并测试其声响是否响亮、清晰;
2.8.10.3每季定期对消防广播主机进行一次检测维护保养;
2.8.10.4每月试验消防广播的选层广播功能是否正常。
2.9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9.1一般控制室≥75lx,主控制室:≥150lx;
2.9.2配电室、消防电梯机房≥30lx;
2.9.3泵房、防排烟风机室:≥20lx;
2.9.4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及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0.5lx;
2.9.5大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图书馆读者区、科技馆展示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避难层(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1.0lx;
2.9.6楼梯间、人防工程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5.0lx;
2.9.7应急灯与疏散指示照明应每月放电检查一次;
2.9.8应急灯每月应测试一次强送点亮功能;
2.9.9每月巡查测试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提供记录。
2.10防火分隔设施
2.10.1防火门
2.10.1.1组件齐全完好,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
2.10.1.2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2.10.1.3用于疏散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闭功能,双扇和多扇门应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
2.10.1.4常开防火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并有信号反馈功能;
2.10.1.5每月巡查防火门并提供巡查记录。
2.10.2防火卷帘门
2.10.2.1组件应齐全完好,紧固件应无松动现象;
2.10.2.2运行时应平稳顺畅、无卡涩现象;
2.10.2.3每月巡查测试防火卷帘门并提供巡查测试记录。
2.10.3巡检工作计划
2.10.3.1每月试验感烟、感温探测器的联动卷帘降落的功能是否正常;
2.10.3.2每月试验现场手动控制按钮的功能是否正常,试验防火卷帘远程启降功能是否正常;
2.10.3.3每月检查试验卷帘导轨和转动机构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卷帘叶片有无变形;
2.10.3.4每月试验防火卷帘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降落时消防中心有无显示。
2.11消防电梯
2.11.1首层设消防专用按钮,触发按钮能控制消防电梯下降至首层,其他楼层按钮不能呼叫和控制消防电梯,只能在轿厢内控制。
2.11.2联动控制的消防电梯,应由消防控制设备手动和自动控制电梯回落首层,并接收反馈信号。
2.12服务质量要求
2.12.1维保合格率100%;100%通过验收及年检。
2.12.2设备运行完好率99%。
2.12.3维保满意度:合同期内无有效对中标人投诉。
2.12.4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2.12.5若中标人达不到以上维保质量目标,则采购人可拒付维保款且有权终止合同,并通报相关监督部门。
2.12.6项目维保过程中需由原厂家或供 应商配合的,中标人实报实销。
2.12.7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人员不到位或脱岗现象,按照1000元/次进行扣罚。
2.12.8中标人接到突发性较大故障3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处理,否则,每超过15分钟扣500元/次累计计算。
2.12.9合同期间,如由于中标人原因发生对中标人有效投诉,按照500元/次进行扣罚。由于中标人原因或备件供应不及时造成消防系统无法使用,每停用一天按照1000元/天分系统进行扣罚。
2.12.10中标人在维保过程中应自行负责维保人员因管理或工作不当发生的伤亡事故,并承担由于维保不当所引起事故责任。
2.12.11中标人通过维护保养工作应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使用,对于整个系统设备设施的任何故障或隐患,中标人都应及时排除。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故障增加、设备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损坏、其它直接损失,都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2.12.12中标人在维护保养及维修过程中应保证其他相关设备设施的完好,否则中标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2.12.13中标人一年内收到采购人三次发出的整改通知书且拒不整改情况下,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一切不良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防雷系统维保要求
3.1每年不少于一次对防雷系统进行全面维保工作,包括除锈;上防锈漆保养;发现空焊、虚焊及时补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2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系统合格率100%。
4、保洁服务要求
4.1垃圾清运服务
4.1.1中标人须负责垃圾的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分类收集,分别处理。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者应使用手套、口罩,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类垃圾清运至规定存放地点,防止污染,并有专人保管。要求垃圾袋坚韧耐用,不漏水,所有垃圾均必须装入相应垃圾袋,收集垃圾时,垃圾袋口必须打十字结,避免垃圾暴露在空气中。垃圾袋内垃圾不应超过容积的2/3,注意及时收集、更换垃圾袋。
4.1.2作业要求:
a.每日清运1次并保证垃圾堆放点当日清空,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按采购人安排增加运次。
b.损坏垃圾桶及时更换,并定时清洗。
c.后续涉及到垃圾分类的,按采购人要求或者政策要求进行垃圾分类。
4.1.3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垃圾工作,制定垃圾清运人员岗位职责:
a、垃圾清运人员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坚守岗位,忠于职守。
b、按规定及时清运当日垃圾;
c、清运垃圾车辆挂牌作业,不得超载超速行驶,保证行车安全;
d、清运垃圾车辆外观整洁、美观、标识规范;
e、清运垃圾倒到指 定位置,不得乱堆乱放;
f、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搞好“三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
g、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及时完成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绿化服务要求
5.1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在承包期限内按时对中标标段地点院内和建筑室内公共部分绿植以及空中花园,进行绿化养护、修剪服务及部分连带保洁服务,并负责完成绿化养护及部分连带保洁服务所需设备、材料的包装和运输。
5.2绿化有人为破坏或事故损坏,养护单位的专职巡查人员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由采购人或第三方发现指出,损坏部分由养护单位自行负责。
5.3中标人发现破坏绿化或恶意盗砍伐园林树木,绿化工需第一时间发现,超过三天未发现的,所产生损失由养护单位自行负责。专职巡查员发现后应第一时间自行报警,追讨损失。若有需要,甲方将配合养护单位协调处理。
5.4养护单位所辖范围内乔木因及时未做好支护及病虫害防治工作,出现倒树断枝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情况,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养护、保洁标准:养护及保洁标准按照《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考核细则(暂行)》执行。
5.6验收
5.6.1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采购文件及合同的规定。
5.6.2检查验收:由采购人、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组进行不定期抽查、定期综合考评和验收。
5.6.3不定期检查由采购人每月视情况而定。验收结果将作为服务费发放或扣除的依据。
5.7考核评分及奖罚:考核评分及奖罚,按照《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考核细则(暂行)》执行。
5.8采购项目特别说明
5.8.1养护的内容物(标的物)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对内容物变动(含数量与质量)有知情权和决定权。中标人应及时对内容的变动情况观察和报告。中标人未得采购人指令不得擅自处理。不及时发现和报告的,视情况给予扣罚,造成损失无法追偿的,由中标人赔偿造成的相应损失。
5.8.2在养护过程中,中标人严格执行采购人养护标准及规范,及时完成补植、修剪、栽植、防治病虫害、浇水、施肥、保墒除杂、卫生保洁等养护工作以及110联动应急处理和防洪防台风等抢险工作。
5.8.3养护时间规定:绿地养护作业时间:正常作业时间为每日上午6:30—11:30(夏季:6:00—11:00);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其余时间根据实际安排人员承担绿地维护等工作。遇有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检查、考评等按委托方要求延长时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扫保洁,但不增加任何费用。
5.8.4原则上养护所需的工具,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须符合国家标准方可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造成较大损害,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每月包干不少于300元花卉、苗木成本。超出部分实报实销。采购人有权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工艺提出折换或修改要求,据不服从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5.8.5水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要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浇灌和排涝工作:提倡合理浇灌,做到既不少浇也不多浇,科学浇水,节约水资源,中标人有责任对取水点或消防栓进行管理,因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受到处罚。浇水和排涝不符合要求造成园林植物缺水或积涝,影响生长将按《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考核细则(暂行)》进行扣罚;中标人用水不当造成浪费的按以下办法处罚:
5.8.5.1绿地上灌溉水被盗用未及时制止或非经采购人许可擅自供其他使用的每发现一次扣罚200元,类似现象发生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人的养护合同,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5.8.5.2非经采购人许可擅自灌装由采购人提供的水源水,用于本养护业务以外的灌溉,每被发现一次扣罚200元,发生二次,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人的养护合同,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5.8.5.3采购人提供的水源取水点或消防栓若出现损坏漏水等现象,中标人应第一时间向采购人反馈并自主安排维修,否则采购人每发现一次将扣罚200元,损失水费也由中标人承担。
5.8.5.4采购人在养护绿地上进行景观提升,增植苗木,在不增加养护面积情况下,不增加任何费用,中标人须无条件给予接收,按标准管养,否则造成苗木生长不良或死亡,由中标人承担损失。
5.9养护工具、设备要求:
配备:手推剪草机、打孔机、修边机、绿蓠机或割灌机、喷雾机等设备及相关工具一批。
5.10《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考核细则(暂行)》
5.10.1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要求:
序号 | 项目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1 | 乔木 | 1、修剪:集中修剪一年二次,小范围内随时修剪;及时对树木进行适当疏枝、疏叶; 2、浇水:不干旱不浇水; 3、施肥:一年2次,春秋季各一次; 4、松土:半年一次; 5、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 1、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堂不空且通气透光;其中:大榕树、造型榕树、罗汉松等乔木的修剪应符合生长形态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或事先设 计的图形修剪,做到美观大方、观偿性强 2、干枯枝叶要及时剪除 3、修剪时按操作规程进行 4、树枝不触到建筑物表面或影响车辆、行人 5、在树基直径1米范围内无杂草,树盘不下陷 6、发生病虫危害率5%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下 7、无过长度枯枝,无枯叶 8、植株生长健康,黄叶少,架空层的生长健康,枯黄叶3%以下 9、树木无缺株,无死树 10、植株开头优美自然,无外力作用的倾斜 11、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
2 | 木本灌木 | 1、修剪:a、一般花木徒长枝不超过20公分;b、大红花大面积有花蕾时不修剪;c、毛杜鹃4-10月份每月一次; 2、浇水:3-5天一次; 3、施肥:一年2次,春、秋季各一次,根据长势增加或减少次数; 4、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 1、下部不光秃;架空层、地库的,下部光秃不不超过30% 2、植株整齐一致 3、常年植物一处四季鲜花盛,时花适时开花 4、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架空层、地库的,每处缺株裸露面积不超过30*30cm 5、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枝剪去 6、花坛修剪平整,无碎叶,速生树种新长枝不超过30cm;生长较慢树新长枝不超过15cm 7、植物生长不影响车辆和行人 8、植物基座无垃圾、石块等废弃物,无杂草 9、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危害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下 10、植株修剪符合要求,造型优美 11、黄叶少于2%;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12、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
3 | 草本灌木 | 1、修剪:大叶红草15天一次,其他一年2次; 2、浇水:3-5天; 3、施肥:一年一次; 4、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 1、植株整齐一致,疏密均匀 2、常年植物一处四季鲜花盛,时花适时开花 3、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架空层、地库的,每处缺株裸露面积不超过30*30cm 4、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枝剪 5、花坛修剪平整,无碎叶 6、植物基座无垃圾、石块等废弃物,无杂草 7、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危害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下 8、黄叶少于2%;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9、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
4 | 绿篱 | 1、修剪:a、一般花木徒长枝不超过20公分;b、大红花大面积有花蕾时不修剪;c、毛杜鹃4-10月份每月一次; 2、浇水:3-5天一次; 3、施肥:一年2次,春、秋季各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4、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 1、下部不光秃;架空层、地库的,下部光秃不不超过30%;植株整齐一致 2、常年植物一处四季鲜花盛,时花适时开花;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枝剪去 3、无断层;架空层、地库的,每处缺株裸露面积不超过30*30cm 4、花坛修剪平整,无碎叶,速生树种新长枝不超过30cm;生长较慢树新长枝不超过15cm 5、植物生长不影响车辆和行人;植物基座无垃圾、石块等废弃物,无杂草 6、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危害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下 7、植株修剪符合要求,造型优美;黄叶少于2%;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8、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
5 | 球类 | 1、修剪:一月一次;5-10月生长期一月二次; 2、浇水:3-5天; 3、施肥:一年2次(春、秋各一次); 4、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 1、植株整齐一致;常年植物一处四季鲜花盛,时花适时开花;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枝剪去 2、无残缺,无死树 3、植株修剪符合要求,造型优美;,速生树种新长枝不超过30cm;生长较慢树新长枝不超过15cm;生长较慢的树种新长枝不超过10cm 4、植物生长不影响车辆和行人;植物基座无垃圾、石块等废弃物,无杂草 5、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危害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下 6、单株黄叶少于1%;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7、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
6 | 棕榈科植物 | 1、修剪:a、大王椰子、海南椰子、高秆葡葵、油棕:没有明显枯残叶、下垂枝,随时修剪;b、其他品种没有明显枯残叶; 2、浇水:不干旱不浇水; 3、施肥:一年2次(春、秋各一次); 4、病虫害防治:4-10月份每月一次,有虫害时随时喷药;
| 1、散尾葵、棕竹、鱼尾葵等从生性的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堂不空且通气透光 2、根据车辆、行人等情况确定树冠体量,不阻挡车辆、行人通过;树高不影响高压线、路灯 3、病虫枝、下垂枝及干枯枝叶要及时剪除 4、修剪时按操作规程进行,不能留有超过3cm的叶柄 5、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切忌肥料裸露 6、树枝不触到建筑物表面 7、在树基直径1米范围内无杂草,树盘不下陷 8、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危害率5%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虫害5%以下 9、植株生长健康,无干枯黄叶;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10、树木无缺株,无死树;架空层、地库的,每处缺株裸露面积不超过30*30cm 11、植株开头优美自然,无外力作用的倾斜 12、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
7 | 草坪 | 1、修剪:20-25天一次; 2、浇水:10天一次,草坪修剪后浇水一次; 3、施肥:一年4次(每季一次); 4、病虫害防治:春、夏季每月一次,秋、冬季按实际情况;
| 1、四季常绿,覆盖率达98%以上(树阴下的草皮允许适当稀疏) 2、草坪清洁,无废弃物,无垃圾石块,杂草率低于3%(1分) 3、草皮平整,无下陷、无坑洼积水 4、叶色浓绿,无枯黄叶;架空层、地库的,枯黄叶3%以下 5、适时修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6、高度控制在:台湾草5厘米以下,大叶油草、假俭草、沿阶草10厘米以下;蟛蜞菊30厘米以下 7、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危害率5%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5%以下;架空层、地库的病害8%以下 8、草坪上无践踏,无大于20*20cm的受损面积;无裸露地;;架空层、地库的,每处缺株裸露面积不超过30*30cm 9、草地上无粪便,无蚊蝇 10、浇水时,不将泥土冲到路牙、路面,泥水不流到路牙、路面 |
8 | 园林设施 | 1、及时修整绿地维护竹篱笆、塑料栅栏及铁栅栏; 2、及时检查对新栽种乔木的支撑与绑缚; 3、及时更换及维护破损的植草砖及园路; 4、及时修理滴水、渗水、跑水的水龙头、水管; 5、园林机械、工具使用后,及时保养,放回仓库; 6、及时整理各种绿化标识牌。 | 1、绿地中的植草砖无破损,卵石路无破损缺石 2、维护绿地的竹篱笆、塑料栅栏、铁栅栏等平直、整齐,无破损、斜倒 3、绿地中的水龙头、水管不滴水,不跑水,不渗水,其附近不积水 4、绿化机械、工具不丢弃、摆放在绿地上 5、绿化标识牌清晰干净,无锈斑,悬挂平整或直立不倾斜、不倒伏 6、护树支撑用三根竹竿,均匀分布,支撑在同一支撑点,高约为树干的 |
9 | 整体美观 | 按时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1、树木无明显涂、写、刻、划现象,树上无垃圾 2、无乱张贴标语广告、招牌和影响区容观瞻的物品 3、绿化植物上无晾晒衣物等 |
注:苗木的养护成活率必须达到98%。 |
5.11园林绿地绿化日常养护处罚细则
5.11.1人员到位要求:
绿化工未履行职责,如未在岗,自查未到位,安排作业工作未到位,作业班组需规范,班组出现窝工,工效低下,迟到早退等现象,出现以上情况者,每次扣罚100元;
5.11.2日常检查:
5.11.3中标人必须按时提供日、周、月养护计划及巡查记录,没有达到要求及计划无实际操作性,视为没有达到要求,未提供一次扣100元;
5.11.4绿化工月平均出勤数不得少于预算人工数的100%。缺工,一人扣300元;所有人员必须专职,非采购人同意不得兼职与本项目无关的工作,否则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5.11.5日常作业产生的垃圾、枯枝、草屑需用黑色塑料袋打包收集,并保证日产日清。垃圾未用塑料袋打包收集的,一堆扣100元;未日产日清的,扣100元;
5.11.6经采购人发派整改提示单,属于未及时整改的,一次扣100元。
5.11.7浇水效果参差不齐,造成苗木萎焉,扣500元。
5.11.8发生一起责任性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属责任问题,每次扣罚500元;在政府组织的突击性任务或迎检活动中,因养护不到位造成迎检不合格的,每次扣罚500元;连续2次迎检工作因养护不到位造成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有)。
5.11.9在日常管理中,凡在养护范围内出现“失管、失养”,造成较大面积病虫危害及大面积苗木(包括贵重苗木)死亡的应按整改要求补植,并每次扣罚500元。
5.11.10未按采购人要求的规格及时对缺株缺苗进行补植,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场补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中标人当月养护费用中扣除,并加罚未补植养护单位500元/次;
6、安防服务要求
6.1服务范围:
6.1.1辖区内的公共秩序维护管理;
6.1.2车辆停放管理;
6.1.3人员、物品进出管理;
6.1.4公共设施和消防监控设施的检查管理;
6.1.5其他管理服务。
6.2服务标准:
6.2.1保安队的主要任务
配置四轮电动巡逻车负责辖区内的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参与社会联防,维护辖区内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和交通秩序。
6.2.2保安队队长的职责
6.2.2.1对整个辖区范围内的安全赋有组织领导的具体责任,制定保安队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6.2.2.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部各项工作,定期对本部员工进行考核。
6.2.2.3组织传达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指示,对重大案件事故亲自组织调查、处理。
6.2.2.4负责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
6.2.2.5负责制定本部保安人员的各项制度及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保安业务知识培训、及保安技能训练。
6.2.3保安员职责
6.2.3.1保安员上岗必须穿着制服,佩带装备,端正仪容:纠正违章时先敬礼,必须做到以礼待人。
6.2.3.2值班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认真检查设备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领导,确保辖区的安全。
6.2.3.3坚守岗位,提高警慢,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设法抓获。
6.2.3.4值勤过程中要勤巡查,要有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6.2.3.5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岗位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消防器件的位置及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时能正确进行处理。
6.2.3.6值班期间,对岗位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载。
6.2.3.7遇到紧急、突发性重大事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6.2.3.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按规定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误班、漏班。
6.2.3.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做好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的宣传工作。
6.2.3.10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四防或发生在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把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送保卫部门。
6.2.4保安员纪律
6.2.4.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辖区、保安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6.2.4.2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6.2.4.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6.2.4.4注意仪容整洁,讲究文明礼貌。
6.2.4.5值班时禁止喝酒、玩手机、吃零食;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看书报;不准做其他与值班执勤职责无关的事。
6.2.4.6不准包庇坏人,不准贪污受贿,不准徇私舞弊。
6.2.4.7不准擅自带人进单位。
6.2.4.8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2.4.9不准利用娱乐之便作变相赌博。
6.2.4.10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时必须请假。
6.2.5保安员交接班制度
6.2.5.1接班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薄上记录接班时间。
6.2.5.2交接班时,交班的保安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向接班保安员交代、移交清楚。
6.2.5.3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辖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6.2.5.4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6.2.5.5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员在离开岗位前,在登记薄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6.2.5.6接班人员未来,交班人员不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来,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没有发生问题,则分别扣发两人的当月工资。
6.3各治安班的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6.3.1门岗保安服务
6.3.1.1着装整齐、佩戴齐全,按规定上岗交接班。
6.3.1.2执勤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笑打闹;不准看书报杂志、吃东西、睡觉或进行其他与执勤职责无关的事。
6.3.1.3执勤中要讲文明、讲礼貌,不刁难辱骂群众,处理问题要讲原则、讲方法,态度和蔼,不急不躁。
6.3.1.4认真检查出入车辆,指挥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停放在指 定位置,不准乱停乱放,确保通道畅通无阻,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6.3.1.5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及闲杂人员、小商贩进入辖区。
6.3.1.6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作详细记录,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6.3.1.7执勤中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要追究当班保安员的责任。
6.3.1.8积极配合其他班组的保安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好辖区的大门。
6.3.2巡逻保安服务
6.3.2.1实行24小时监视和巡察,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6.3.2.2对于形迹可疑的人进行证件检查,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6.3.2.3对于带出辖区或在辖区起卸的较大的物品,要检查单位证明,个人证件,与物主单位联系核实,并予以登记。
6.3.2.4制止辖区范围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6.3.2.5制止在辖区范围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的工作。
6.3.2.6接到住户的报警,要立即向监控室汇报,并立刻前去现场处理。
6.3.2.7看管好辖区范围内的车辆,防止撬盗车事件的发生。
6.3.2.8指挥并监视好辖区范围内的行驶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6.3.2.9监视辖区范围内的物业,及时消灭火灾隐患。
6.3.2.10回答访客的咨询,必要时为其向导。
6.3.2.11协助解决入驻单位遇到的其他困难。
6.3.3监控室服务
6.3.3.1监控室工作时间严密监视保安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保安就地处理,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随时汇报变动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并记录好当班的监控情况。
6.3.3.2保持与各保安班的通讯联系。
6.3.3.3接待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规行为并做好处理记录。
6.3.3.4及时检查保安器材和监控设备(包括通讯器材)的使用性能,做好保养和及时更换工作,保证其在工作中的正常使用。
6.3.3.5出现紧急情况时,利用对讲机进行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
6.3.3.6做好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案件处理报告的书写。
6.3.3.7要记录当班的监视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提前做好上岗准备,按时接班、着装严整;做好交接班手续,无遗漏、无差错、哨位设施无损坏、无丢失,勤务登记准确及时内容清楚,如实记录和反映情况;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交接班以后,上一班打扫完卫生后才能离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也不准带亲戚朋友在工作场所聊天、嬉笑打闹;上班时精神集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岗位,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发生可疑情况,严密监视,同时通知该区域保安和报告上级,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6.3.4车辆管理服务
6.3.4.1巡查车库,核实车辆停放情况,发现损坏、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等,应及时取证并通知车主或司机。
6.3.4.2发放门禁出入卡和道闸系统,进行相关登记、补办、录入等手续,做好协调工作。
6.3.4.3指挥引导来访车辆规范停放到停车位。
6.3.4.4做到车辆三序:进出有序、行驶有序、停放有序。
6.3.5其他应急服务
其他应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力故障应急服务、电梯故障应急服务、火警应急服务、打架斗殴应急服务等。
6.3.5.1电力故障应急服务
6.3.5.1.1保安员应清楚场所内电力设备、电源总闸及楼层分闸的位置,经常协助工程部检查其工作状态;
6.3.5.1.2保安队与工程部应经常性演练断电的切换操作,以便紧急情况下训练有素地处理;
6.3.5.1.3发生电力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工程部及时修理,同时通知到三馆内人员以避免惊慌;
6.3.5.1.4然后检查电梯看是否有被困人员,如有的话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救助,以免发生危险事故;
6.3.5.1.5任何情况下,除专业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自已进行修理,以避免发生危险事故;
6.3.5.1.6加强出入口的人员检查,防止有人趁机混入作案。
6.3.5.1.7保安队平时应预备应急电灯,充好电源,保证停电期间的巡查时照明使用。
6.3.5.2电梯故障应急服务
6.3.5.2.1保安室、消监控中心备有电梯维护维修公司最新电话号码,以保障及时维修。
6.3.5.2.2电梯发生故障,保安人员先通知工程部派员抢修,如有人员被困,则用电话安慰被困人”被困事项已知,正加紧处置",同时,摄像定格该电梯,随时关注并摄像。
6.3.5.2.3工程部在修复前,应挂好“暂停服务”告示牌,如需开梯作业,则在梯门外加隔离绳。
6.3.5.2.4如修理时间较长,应及时通知各机关单位部门。
6.3.5.2.5保安员切勿自行企图开启电梯门救援被围者,除非由操作资格的维修人员处理,一般情况下,先关闭主机电源再安排救人。
6.3.5.2.6如有可能在场就近安慰被困者,保持与被困者联络,让他们知道救援行动已经开始。
6.3.5.2.7如果电梯维修人员在30分钟后,仍未到现场处理,或被困者中有孕妇,病人需要救援,可报警,待消防人员到场处理。
6.3.5.2.8被困者救出后,必须主动了解是束无恙,如有人不适,应立即致电救护车送院治疗。
6.3.5.3火警应急服务
6.3.5.3.1
6.3.5.3.1.1制作消防管理制度,确定管理指挥小组和义务消防队人员组成;
6.3.5.3.1.2储备灭火物资,定期检查,作联动测试,确保处于适用状态;
6.3.5.3.1.3组织人员培训和演习(急救灭火跑位等);
6.3.5.3.1.4制作消防管理预案,并定期演练灭火。
6.3.5.3.2
6.3.5.3.2.1接到火警预报,立即现场查看;
6.3.5.3.2.2确定属于误报才可消音;
6.3.5.3.2.3通知当值最高管理人员;
6.3.5.3.2.4现场处理员工注意客户安全措施;
6.3.5.3.2.5用准确灭火器灭火,适时由灭火转为组织逃生;
6.3.5.3.2.6安全环境许可时,开启门及通道,以免阻塞逃生之路;
6.3.5.3.2.7监控人员作好录象和整体组织调度;
6.3.5.3.2.8维修人员作好走火区域电源切断及水的供应;
6.3.5.3.2.9门岗人员作好人流控制,只出不进,引导急救车辆车道通畅并引导消防车辆至水接驳口;
6.3.5.3.2.10其他员工作好人员疏散及安抚工作。
6.3.5.4打架斗殴应急服务
6.3.5.4.1在值勤中发现人员之间有争吵、打架现象时,要及时制止。
6.3.5.4.2制止原则:1.劝阻双方住手、住口:2.将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3.持有器械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方;4.如有伤情,轻伤可征求当事人意见是否报案,重伤或流血严重时应报警,等待处理,送伤员到医院去,应征求当事人意见或警方决定,费用由当事人自理,值勤部只从社会公德角度出发协助。5.迅速报告队长及采购人相关部门,由保安队长先出面调解,如个人力量单薄,应请求增援,必要时及时致电110报警。
7、日常管理服务
7.1客服服务
针对日常事务进行客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来访者的登记、迎候来宾、接待来宾、引导来宾办理事项、设备报修。客服人员举止文雅,待客礼貌,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协助采购人、项目经理完成行政工作事务、积极完成上级指派的任务。
7.2投诉处理服务
针对对物业的投诉和建议及时记录上报项目经理。并及时回访。
8、维修服务
8.1给排水维修、维护
8.1.1下水道、污管疏通
8.1.1.1作业要求:
下水道、污管、管井、化粪池等日常维护,下水道、污管、管井、化粪池则遇堵塞疏通。
8.1.1.2管道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三馆管道(排污管、排水管、雨水管等)管理,制定管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①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查。
②及时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
③规范对管道的疏通工作,保证生产安全;
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搞好“三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
⑤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及时完成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1.2雨水管维护
8.1.2.1作业要求:
每年疏通2次。
8.1.2.2管道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三馆管道(排污管、排水管、雨水管等)管理,制定管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①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查。
②及时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
③规范对管道的疏通工作,保证生产安全;
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搞好“三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
⑤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及时完成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2公共设备维修、维护
8.2.1路灯维护
8.2.1.1作业要求:
路灯日常维护,保持路灯、庭院灯夜间定时明亮、关闭。
8.2.1.2路灯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三馆室外路灯管理,制定路灯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a、定期对路灯进行检查。
b、及时对烧损及线路损坏的路灯进行修复;
c、规范对路灯的修复工作,保证生产安全;
d、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搞好“三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
e、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及时完成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2.2铁栏栅除锈、上防锈漆
8.2.2.1作业要求:
三馆铁栏栅每年除锈、上防锈漆1次/年;
备注:油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8.3强弱电维修、维护服务
对各个电力系统严格管理,建立完整的值班制度和维修保养规则,值班人员应认真监测系统运行状况,随时记录异常情况,及时报修。
8.3.1按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派专业人员对系统定期检查,测试,保养,维修,确保电力设备正常运行。
8.3.1.1对维保项目每周不低于1次进行检测。并填写巡查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修复,并作为考核维保工作的依据。
8.3.1.2每月2次系统状态进行检查,每年24次。
8.3.1.3每季度不低于1次对维保项目进检测。如出现故障或问题,要及时排除修复。
8.3.2须提供24小时维保热线,24小时×365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服务请求,接到采购人服务请求后,派水电工5分钟内到达现场。
8.3.2.1水电工对故障进行诊断后,按紧急程度不同划分,最迟在1小时提交解决方案。
8.3.2.2水电工到达现场后需持续工作直到设备正常运行,一般故障应当在1小时内修复。如需等待购买配件或因设备本身等原因不能及时修复的,要立即向采购人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在此期间,系统中断运行不得超过4小时。
8.3.2.3系统或设备修复后必须由采购人确认。
8.3.3设备更换:维护保养过程中需购买、更换设备或配件的,应事先向采购人报告,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或更换。若中标人为了确保系统或设备正常运行,应急修复需立既更换设备或配件的,必须在事后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更换后的损坏件应交由采购人查验。更换的设备(或器件)的型号参数不得低于原设备(或器件)型号参数,并记入设备维修(更换)记录单。将结果报告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按报修项目的试运行期,安排时间回访。维修记录归档。
8.3.4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与工作安排,对每次检修、保养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并交采购人相关人员签字。
8.3.5中标人应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检修保修中发生人身、设备及第三者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3.6中标人不得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下载,不得泄露采购人工作秘密。中标人工作人员进入三馆开展维保工作,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业主单位的管理。
9、宴会、会议接待服务
9.1负责日常会务的茶水接待服务(包含外出服务),保持会议室的干净整洁,会议开始前提前十五分钟检查会议室、准备好茶水、纸巾等,会议期间的茶水接待服务,协助分发会议材料,会后及时整理会议室、清洗茶具、关闭门窗、电子设备等。
9.2协助做好办公室日常茶水接待,清洗茶盘、茶具等及室内的环境卫生整理。
9.3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服务。
10、应急服务
中标人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需提供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中标人需编制预案,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及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理,保障措施等。
11、空调系统维护
中标人负责空调系统日常管理,发现故障需及时安排维修。
★12、费用说明
以上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含垃圾袋、垃圾转运费、清掏费、工具折旧、耗材费、四害消杀费、培训费、人工费、教材费、服务费、管理费、税费等)如无特殊说明则应全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得临时加收费用。单件100元以下所有辅材应包含在投标价中,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不得要求采购人另行出资购买。100元以上材料费由采购人申请专项经费,中标人需向采购人申请报备并实报实销。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服务期3年
3、交付条件:满足进场服务要求、进场服务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所有人员配备和服务质量应满足且不限于标书中所提需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2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3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4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5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6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7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8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9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10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11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12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13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14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15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16 | 2.77 | 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17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18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19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20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21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22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23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24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25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26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27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28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29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30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31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32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33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34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35 | 2.77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36 | 3.05 | 同生效后采购人待财政局预算到账后分36个月支付,在次月最后一日前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8、违约责任
8.1若中标人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而造成的事件事故或案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若有),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2若中标人出现员工流动造成缺勤的,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招到相应职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招到相应职位的人员造成缺勤的,每延误一天每人每天扣人民币贰佰元。
8.3若中标人有出现参与有偿服务、敲诈勒索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等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4若中标人有出现监守自盗的、擅自使用采购人所有的办公设备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采购人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5若中标人有出现脱岗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每脱岗一人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采购人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6若中标人有出现因平常维护不到位或擅自离岗导若致不能及时供电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7若中标人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或不良影响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
8.8在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贰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9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8.10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11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8.1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9、考评要求
9.1采购人担任监督联系人,监督内容为中标人投标承诺、管理指标、各项管理制度、保洁标准等,采购人联合三馆将每月进行审核评定,评定结果作为物业服务费发放或扣除的依据。
9.2采购人有权利不定期组织卫生保洁服务质量测评,由采购人随机邀请不少于20名的三馆使用单位员工代表参与测评。测评满意率应在90%及以上。若满意率不足90%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减当月物业费600元。满意率不足75%的,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
9.3采购人对中标人刚性要求不到位处提出整改意见,应立即整改,并于当月内整改到位。否则,每项次扣发应支付物业费1000元。
9.4若中标人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达到3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5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配齐工作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利按月物业费的人均摊费用扣发相应人员所需的费用。
★以上所有商务条件均不允许负偏离。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 标后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分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有)。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