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清市医院互联互通成熟度四甲及电子病历评级五级建设项目

 

           备案编号:A8-FJSFQYY-GK-202109-B4151-IDN

 

           招标编号:[350181]CZX[GK]2021022
                   

 

 

 

 

                                                           采购人: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代理机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清市医院互联互通成熟度四甲及电子病历评级五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FJSFQYY-GK-202109-B4151-IDN

2、招标编号:[350181]CZX[GK]2021022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合同包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应为手写签字或加盖单位负责人印鉴;“投标人代表签字”应为手写签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签字”仅以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授权书)。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授权书。)
包:2
明细 描述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应为手写签字或加盖单位负责人印鉴;“投标人代表签字”应为手写签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签字”仅以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授权书)。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授权书。)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地址: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联系方法:13506979259

13、代理机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4#楼3层302室

联系方法:0591-86216748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互联互通成熟度四甲建设项目 1(项) 6,390,000.0000
6390000 63900
2
2-1 电子病历五级建设项目 1(项) 8,839,500.0000
8839500 8839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投标人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需单独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按投标报价低的确定中标人;若报价相同,则按技术部分得分高的确定中标人;若还相同,则按商务部分得分高的确定中标人;若还相同,则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2-1)收费标准: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各合同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5%。 以下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591905045810601 (2-2)招标文件补充条款【与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不同表述的,以下述表述为准】:开标后,如个别供应商开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供应商报价的,根据系统自动预警提示,评标时,评委会将会对价格合理性进行评估,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六十条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一般在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建议投标人提前评估其报价的合理性,提早准备相应材料,以便出现上述情形时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的补充说明: 1.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供应商质疑书模板”填写并以现场递交的形式递交完整的书面质疑书及相关作证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将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办法处理。 二、电子化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保证金验核阶段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阶段 电子投标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 三、针对“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提供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五、投标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时应录入投标人单位中文全称,不应使用简称、字母、符号等,否则可能出现电子投标无法进行或核验保证金未能通过等情形,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必须与制作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时所用CA证书为同一个CA证书,否则导致无法解密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应为手写签字或加盖单位负责人印鉴;“投标人代表签字”应为手写签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签字”仅以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授权书)。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授权书。)
包:2
明细 描述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应为手写签字或加盖单位负责人印鉴;“投标人代表签字”应为手写签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签字”仅以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授权书)。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授权书。)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包:2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7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5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标处理。
技术商务部分中均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招标文件中以★标示的条款出现负偏离的。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标处理。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条款出现负偏离的。

商务符合性
明细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出现负偏离的。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符合性条款。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2
包一般情形
明细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标处理。
技术商务部分中均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招标文件中以★标示的条款出现负偏离的。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标处理。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条款出现负偏离的。

商务符合性
明细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出现负偏离的。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符合性条款。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按投标报价低的确定中标人;若报价相同,则按技术部分得分高的确定中标人;若还相同,则按商务部分得分高的确定中标人;若还相同,则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合同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本项目若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 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还应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统计表”(见采购文件中相关附件),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不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不得进行价格扣除。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 3%(工程项目为 2%)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照扣除比例较高的扣除)。 注: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件中其他有关对小微企业及其报价扣除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技术指标响应 28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合同包一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应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8分,一般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共计29项),标注▲号的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35分(共计10项),正偏离不加分。注:以最低一级序号的加粗字标题指标项计一项技术条款,无论下级有多少项技术条款均隶属于上一级加粗字标题技术条款。若一般技术要求中包含▲号技术要求,则▲号技术要求单独计算。
技术方案 3 投标人充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提供集成平台与数据中心升级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合理、规划详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合理、规划不够详细、较可行的得2分;方案不够合理、规划不够详细、可行性一般,但能够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的得1分;描述不清楚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3 为避免之前的建设浪费,投标人提供对原有平台的接口和数据的兼容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合理、规划详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合理、规划不够详细、较可行的得2分;方案不够合理、规划不够详细、可行性一般,但能够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的得1分;描述不清楚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3 投标人能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需求及项目建设必要性,投标人需要对医院当前信息系统现状与互联互通四甲等的数据资源标准、互联互通标准、业务系统建设范围、互联互通应用等差距分析提供详细需求分析方案,方案规划合理、具体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一般,但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描述不清楚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3 投标人提供的微服务治理和集成总线的合理规划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合理、规划详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合理、规划不够详细、较可行的得2分;方案不够合理、规划不够详细、可行性一般,但能够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的得1分;描述不清楚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3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设计的工期和项目实施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合理、规划详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合理、规划不够详细、较可行的得2分;方案不够合理、规划不够详细、可行性一般,但能够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的得1分;描述不清楚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3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满足,由评委进行打分。方案合理、规划详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合理、规划不够详细、较可行的得2分;方案不够合理、规划不够详细、可行性一般,但能够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的得1分;描述不清楚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研发能力 2 投标人能够提供本项目所投集成平台软件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检测的功能须包括门户系统、单点登录系统、主数据管理、医疗集成引擎的得2分,未提供或不含此类功能或功能不全的不得分。注:需提供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投标人能够提供本项目所投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检测的功能须包括门诊系统、住院系统、病案系统扽等的得2分,未提供或不含此类功能或功能不全的不得分。注:需提供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投标人能够提供本项目所投数据中心软件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检测的功能须包括临床数据集市、管理系统、浏览及查询等的得2分,未提供或不含此类功能或功能不全的不得分。注:需提供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投标人能够提供本项目所投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应用软件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检测的功能须包括基本信息监测、工作与治疗监测、费用与科研监测等的得2分,未提供或不含此类功能不得分。注:需提供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投标人能够提供本项目所投电子病历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检测的功能须包含新增病历、编辑病历、产看既往病历、病历详情等的得2分,未提供或不含此类功能不得分。注:需提供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功能演示 3 投标人所投产品微服务治理平台,可对接入系统的微服务进行综合管理,演示负载均衡管理,服务管理、监控演示、权限管理等功能。投标人应演示以上全部功能,采用原型系统演示得3分,其他环境演示,如PPT、WORD得1分,功能演示不齐全的不得分。
2 投标人所投产品支持容器化部署演示,并提供配套的容器化管理工具,查看管理平台部署的应用程序,投标人应演示以上全部功能,采用原型系统演示得2分,其他环境演示,如PPT、WORD得1分,功能演示不齐全的不得分。
2 投标人所投产品支持在linux系统上部署及运行,提供高性能、强安全性基础保障,投标人应演示以上全部功能,采用原型系统演示得2分,其他环境演示,如PPT、WORD得1分,功能演示不齐全的不得分。
2 投标人演示所投产品患者主索引(EMPI),支持患者注册、匹配,合并、拆分功能,投标人应演示以上全部功能,采用原型系统演示得2分,其他环境演示,如PPT、WORD得1分,功能演示不齐全的不得分。
2 投标人演示所投产品360患者全息视图包含院内标准服务,支持以时间轴形式展示患者就诊信息,提供多维度患者搜索,投标人应演示以上全部功能,采用原型系统演示得2分,其他环境演示,如PPT、WORD得1分,功能演示不齐全的不得分。
1 投标人演示所投产品各接口情况列表展示,并提供各接口增删改以及接口映射定位,投标人应演示以上全部功能,采用原型系统演示得1分,其他环境演示,如PPT、WORD得0.5分,功能演示不齐全的不得分。
1 投标人演示所投产品个性化数据大屏集中展示,可视化多维度数据分析,投标人应演示以上全部功能,采用原型系统演示得1分,其他环境演示,如PPT、WORD得0.5分,功能演示不齐全的不得分。
1 投标人演示所投产品医院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基于运营数据中心的基础,通过数据清洗和数据仓库的建设,以简单直观的图表展示运营、管理、医疗质量等关键指标,投标人应演示以上全部功能,采用原型系统演示得1分,其他环境演示,如PPT、WORD得0.5分,功能演示不齐全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体系认证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测试报告 3 投标人所投集成平台产品遵循HL7标准,通过IHE(中国)测试,至少包括时间服务器、患者基本信息使用者、患者标志源、患者信息消费者等功能角色;提供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学装备信息交互与集成分会颁发的测试报告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经验 2 投标人所投集成平台产品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协助用户通过互联互通测评五乙及以上评审的,得2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体现集成平台产品名称)、验收报告及医院通过评审的证书或牌匾,否则不得分。
项目适用性 2 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能力方面,有能力平滑迁移原有平台接口,投标人所承建的集成平台不再需要三方业务系统接口改造,可实现原有接口非标准与标准(互联互通测评标准)的转换的得2分,需提供用户使用证明,否则不得分。
承诺 3 投标人承诺报价包含互联互通评测和电子病历五级评测中与平台所有系统的接口改造费用,医院在此项目中不再支付接口改造费用;投标人提供承诺函的得3分。
著作权证书 3 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医院集成平台元数据管理系统、临床数据中心、医疗质量管理系统、闭环管理系统、门户管理系统、管理决策支持软件系统的著作权,以上任意提供一项得0.5分,满分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或取得著作权人的书面使用授权,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后服务 2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机构人员资质、专业人员配备情况等)。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2分;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经理 2 项目经理具有帮助医院集成平台产品通过互联互通四甲或以上测评经验的得2分,需同时提供系统交付证明文件(体现人员名字)及医院过级牌匾、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项目组成员 2 项目组成员中具有HL7人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2分。需同时证书复印件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6.4 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的优惠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参与优惠评审。 1、投标产品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的将给予相应评标项总分值一定幅度的加分。 具体优惠幅度如下: (1)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在20%-50%(含50%) 之间的,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3)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 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2、节能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 3、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二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4、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规定,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并按下列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属于清单内产品的完整有效证明材料:提供所投产品在品目清单目录页(划线标注出其所在清单的位置),以及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本项目若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 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还应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统计表”(见采购文件中相关附件),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不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不得进行价格扣除。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 3%(工程项目为 2%)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照扣除比例较高的扣除)。 注: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件中其他有关对小微企业及其报价扣除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技术指标响应 60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合同包二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应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0分,一般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4分(共计143项),标注▲号的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56分(共计5项),正偏离不加分。标注★号的技术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注:以最低一级序号的加粗字标题指标项计一项技术条款,无论下级有多少项技术条款均隶属于上一级加粗字标题技术条款。若一般技术要求中包含▲号或★号技术要求,则▲号或★号技术要求单独计算。
架构设计 2 投标人提供的门诊一体化诊疗平台是采用具有中心式自动更新维护功能的B/S结构体系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提供省级(含)以上软件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
2 投标人提供的治疗管理系统软件是采用具有中心式自动更新维护功能的B/S结构体系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提供省级(含)以上软件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
2 投标人提供的临床数据检索系统是采用具有中心式自动更新维护功能的B/S结构体系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提供省级(含)以上软件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
2 投标人提供的临床决策支持系统是采用具有中心式自动更新维护功能的B/S结构体系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提供省级(含)以上软件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
2 投标人提供的单病种上报与质量控制系统是采用具有中心式自动更新维护功能的B/S结构体系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提供省级(含)以上软件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企业综合实力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软件企业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 投标人提供如下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任意6项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加0.5分,满分3分。 《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指标智能监控管理系统软件》、《智能临床一体化诊疗平台系统软件》、《临床数据检索系统软件》、《智能临床辅助质控系统软件》、《特定(单)病种质量监控管理平台系统软件》、《医疗闭环环主分析平台软件》、《全周期病历质控管理平台系统软件》、《医院数据录入系统软件》、《数据召回工具软件》、《ETL数据采集工具软件》 (所提供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取得。所登记注册的软件名称可以与上述名称略有不同,但必须是功能相同的产品。所提供著作权名称与评分要求不同时,应提供功能说明及包含的关键信息,相应系统功能应符合招标要求。以一项软件著作权包含两项或以上功能与要求表述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或取得著作权人的书面使用授权,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产品综合实力 3 投标人具有的电子病历系统能够异构不同品牌的HIS系统,同时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 级(含)以上级别,提供经验能力证明材料,提供5份证明材料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份加1分,满分3分。[投标人提供通过电子病历测评5级(含)以上级别用户的证明、合同、以及能够异构不同品牌的HIS系统的能力证明材料。同一HIS品牌的案例不累计加分,提供5份以下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 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病历系统能够与不同品牌的集成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同时通过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等级四级甲等及以上级别,提供5份(含)证明材料的得1分,每增加1份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提供通过互联互通四级甲等及以上级别用户的证明、合同、验收报告、以及能够与不同品牌的集成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的证明材料。同一集成平台品牌的案例不累计加分,提供5份以下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实施团队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ITSS应用经理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软件测试专业技能证书。提供任意3项证书的得1分,每增加1项加1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相应人员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售后服务情况 2 根据投标人的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等情况进行评分: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的得2分;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6.4 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的优惠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参与优惠评审。 1、投标产品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的将给予相应评标项总分值一定幅度的加分。 具体优惠幅度如下: (1)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在20%-50%(含50%) 之间的,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3)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 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2、节能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 3、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二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4、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规定,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并按下列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属于清单内产品的完整有效证明材料:提供所投产品在品目清单目录页(划线标注出其所在清单的位置),以及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次项目为福清市医院互联互通成熟度四甲及电子病历评级五级建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服务要求,选择最优质的服务前来投标。希望投标人以优质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贵公司的实力。

注:1.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以“★”标示其内容;

2.重要参数以“▲”标示其内容。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合同包1 互联互通成熟度四甲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述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非常重视当地医疗信息化建设,而福清市医院作为福清市唯一一家现代化的大型综合性三级医院,同时是福清市医共体的牵头单位,因此高度重视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律法规,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建设、立足长远、注重实效”的原则,拟搭建一个技术先进、高效稳定、灵活扩展、易于管理的信息化应用体系,将全院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实现电子病历信息化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作为当前“智慧医院”发展的首要任务,福清市医院当前亟需通过互联互通四级甲等,对内实现院内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共享,对外实现区域内的数据共享上报。

(二)建设目标

福清市医院互联互通评审四甲标准达标信息化建设项目是以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为升级改造目标,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水平,由院内任一部门任一终端登入,均能按照权限调阅相关诊疗环节的信息。进而为探索建立健全智慧医院标准、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的方式方法,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云存储、云计算等有关技术在医疗领域中的优势,逐步使患者在就诊过程中享受到更智能、更高效、更便捷、更安全、更富有人性化的个体化诊疗场景奠定基础。

(三)信息化依据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年10月25日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4月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家卫健委2018年8月发布);

《国务院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1月发布);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2019年3月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

《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7〕37号);

《关于印发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发〔2018〕4号);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闽卫办医政发明电〔2018〕359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2016〕9号);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国家卫计委办公厅2017年版);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国家卫计委办公厅);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

《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2018年);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函〔20181079号);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2017年);

《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2018年);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国卫医发〔2020〕2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

《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卫办综发〔2011〕39 号);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24 号);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09〕13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14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医院基本数据集标准》; 

《公共卫生信息分类框架和基本数据集标准》; 

软件代码及接口的数据编码采用国家现阶段标准规范,遵循国内相关标准。标准:HL7 标准、LOINC 实验室检验标准、SNOMED医院术语标准、ICD9、ICD10 疾病编码标准等相关国内标准;遵循国家数据字典标准规范、省部委数据字典、地区和用户数据字典规范;

标准的病种分类、药品分类、治疗检查分类等各种字典库,执行的编码标准。

1. 项目需求

1.1  系统总体要求

1.1.1、集成平台架构

本次项目数据中心和集成平台升级的整体架构应采用微服务架构,支持分布式、多层次和松耦合结构,通过制定全院的数据标准、传输标准、安全体系。对采购人的现有各个业务系统进行梳理和改造,建立标准化交互体系,将采购人所有信息系统以灵活的方式进行互联互通。院内数据中心应基于国内医疗行业标准,综合医院主要业务系统、管理系统、质控系统、科研系统的数据,采用智能化的数据采集工具,将分散在不同业务系统、异构数据源中的临床数据,经抽取、清洗、转化后集中存储在临床数据中心CDR、运营数据中心ODR,可为各医疗业务系统提供统一的资源库服务。

1.1.2、项目目标

本次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水平,由院内任一部门任一终端登入,均能按照权限调阅相关诊疗环节的信息。

1.2  系统技术参数要求

1.2.1医院集成平台与数据中心升级要求

1.2.1.1  医院信息集成平台

1)医院信息集成平台通过互联互通的方式实现临床工作模式与工作流程的优化,实施基于主数据管理的业务应用,指导医院现有业务系统厂商进行系统改造,以患者的信息采集、存储和集中管理为基础,建设连接临床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医疗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平台,实现医院内不同业务系统之间统一集成、资源整合和高效运转。

2)整体架构应采用微服务架构,支持分布式、多层次和松耦合结构,通过制定全院的数据标准、传输标准、安全体系。利用企业级服务总线(ESB)技术,通过松耦合模式,将业务逻辑和应用逻辑、数据逻辑分离。服务总线遵循S0A原则和技术标准,支持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标准化转换、存储、共享,提供可靠的数据或消息传输,支持标准消息中间件。 

3)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相关信息标准,如:《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卫生信息数据元标准化规则》、《卫生信息共享文档规范》的要求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集成平台相关新的功能标准和数据集。

4)为了获取数据的实时性,要求集成平台需要具备连接不同技术接口的能力,通过适配器可以适配不同业务系统的连接口,从而将这些业务系统对外接口封装成相应的业务事件,实现业务集成对接。

5)要求集成平台提供微服务治理功能,包括服务的发现和注册,负载均衡、断路器、REST客户端、请求路由、服务安全、资源调度等方面的系统化管理,实现院内外部分业务的微服务化互通。

6)集成平台要求采用互联网主流的服务容灾架构,任何一台服务器或者服务故障都由其他服务器或者服务接管,保障业务全年不停机。

7)▲集成平台要求采用Nginx集群负载均衡架构,支持大量并发访问服务,支持数据高并发。

8)集成平台需要与院内业务进行接口对接,接口必须兼容旧的接口。新建集成平台必须兼容原有系统接口,并满足2020版互联互通评测的要求,医院不需要再协调原有业务系统且原有业务系统已有接口不再进行改造

9)医院信息集成平台支持ETL任务监控、服务总线监控、MQ消息通道监控等性能数据情况监控,实现全面集中监控。面对多院区、集团化、区域化等大规模医疗数据应用场景,也能保证系统的高性能。

1.2.1.1.1 集成引擎

集成平台以集成引擎的技术实现全院范围内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交换逻辑,需要实现以下功能内容:

大类

功能模块

技术参数

集成引擎

消息中间件

1) 服务总线引擎采用业界主流的第三方成熟产品和组件(IBM、Microsoft、ORION或同等档次的其他);

2) 平台中间件需完整提供下列协议服务但不限于:消息及数据格式: HL7、FHIR、XML、IHE、ASTM。网络及数据库连接协议: TCP/IP和JDBC。开发语言和网络技术包括但不限于: Java、 HTTP、 HTML、JavaScript、CSS、XSLT。安全及授权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HTTPS、LDAP、PKI、SSL、IPSec;

3) 通过适配器的方式将中间件和数据库连接,适配器包括但不限于SQL Server、Oracle、SAP,支持JDBC和ODBC连接方式,以及与Socket协议和WebService的相互转换能力,支持外部扩展;

4) 支持多种数据通信模式,包括同步、异步、点对点、发布/订阅等。支持灵活开放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JSON、MLLP、HTTP/HTTPS、FTP/File、Socket、SMTP、SOAP/HTTP、S0AP/JMS,具备协议相互的转换能力;

5) 支持最新Web Services标准,实现Web Services同步和异步调用;

6) ▲持兼容标准和非标准接口接入,实现非标准与标准通讯接口的转换能力,支持HL7 2.x和HL7 3.0之间的相互转换,必须支持标准接口(HL7 2.xHL7 3.0)接入;并且可以由平台进行消息及数据转化,降低系统建设难度和门槛;

7) 支持最新Web Services标准,包括SOAP 1.1/1.2、WSDL 1.1、MTOM/XOP、WS-I Basic Profile 1.1等,支持Web Services自有的安全性WS-Security和寻址功能WS-Addressing,实现Web Services同步和异步调用;

8) 支持各种各样的服务质量等级和通信模式:同步(例如 SOAP)和异步(例如 MQ)两种通信模式,请求/响应、队列、点到点以及发布/订阅模式,各种交付保证,集群支持HA 和故障隔离,各种保障和交易策略等

9) 应内置医疗行业专用的协议和消息格式,并内置大量过滤器,不需编程即可满足复杂的医疗集成需求。协议转换,具备 Socket、WebService、JMS(MQ)、MQTT、FTP 协议连接能力,以及与其他协议相互的转换能力可通过数据建模定制符合自己需求的消息类型

10) 支持ESB事件驱动模型构建,支持业务规则引擎场景设置和自定义应用场景。可以实现不同协议的动态路由,且路由规则通过配置方式实现;

11) 需要内置医疗行业HL7适配器,提供明确产品说明支持HL7标准;

12) 具有较高的并发处理性能,包括Web Service/http调用等;

13) ▲搭配版本控制工具,可以监控和回滚平台业务逻辑配置;

14) 系统采用多层架构的体系结构,应充分考虑到系统今后纵向和横向的平滑扩展能力。企业服务总线服务需要支持3个及以上故障转移架构能力;

15) 支持界面化配置管理企业服务总线内服务创建配置以及相关订阅方权限分配,并能跟踪每一次调用记录,同时能够通过配置界面干预服务转发重发功能;

16) 基于信息集成引擎的集成平台本身不依托任何数据库系统可独立安装及运行;

17) 提供账号维护、服务维护、订阅信息管理、配置管理、日志查询、统计分析、性能监控等功能;

微服务

18) 平台支持微服务架构,支持Spring Cloud Netflix框架的开源组件Zuul来实现网关服务;

19) ▲微服务架构提供服务的发现和注册,负载均衡、断路器、REST客户端、请求路由等功能;

20) ▲支持较高的并发处理性能,支持微服务集群功能,服务总线集群,消息集群功能,实现自动负载均衡,进一步提升了集成平台的总体运行效率

21) 支持容器化部署,可以支持容器来实现应用部署,提高资源利用率与隔离

API网关

22) 确保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支持API网关技术,实现统一的API网关管理,提供服务鉴权、访问管控等功能,实现院内外数据和服务的高安全性访问,是区域医疗和互联网医疗开展的基础;

23) ▲服务出现超时或者异常,支持在网关层触发服务熔断策略支持自定义熔断降级策略;系统支持自动熔断该服务;

24) 支持实现安全网关,基于证书的安全数据传输,如TLS、SSL、HTTPS等,基于X.509证书的数字签名,实现消息内容加密及审计跟踪与节点验证。可以对外来访问 WebService 客户端进行用户认证和访问权限的控制,认证和授权采用数据库的方式;支持IP 访问控制;支持安全及授权协议: HTTPS, LDAP, PKI, SSL, IPSec

集成开发环境

开发环境

25) 集成开发平台可实施医疗流程节点配置,并可对节点单独进行对比测试;

26) 可视化查看通过节点的消息前后状况;

27) 支持批量和实时的数据交换模式;

28) 支持定时和即时的数据交换;

29) 支持拖拽式,配置简单,直观性强开发语言和网络技术: Java, HTTP, HTML, JavaScript, CSS, XSLT;可查看服务的基本属性以及消费关系图;

30) 内置单元测试功能,可以对每一个节点的配置进行对比测试来查找代码语法错误以及逻辑错误;

31) 集成平台进行版本升级时无需进行数据迁移,必须实现无缝升级;

集成服务

互联互通集成服务

32) 提供包含但是不限于互联互通相关要求对应的46个标准服务;

33) 支持标准化接口集成服务,满足互联互通服务接入标准,建立相应的接口定义及使用规范,实现互联互通评审的所有审查点,至少包括如下类型的接口定义和使用规范:病人基本信息、检查电子申请、检验电子申请、手术电子申请、输血电子申请、费用确认、危急值确认、主数据(包括员工、科室、病区、检验项目、检查项目、收费项目、医嘱项目、药品、诊断ICD、手术ICD、耗材等);

34) 集成互联互通标准服务,实现互联互通评审的所有审查点,包括但不限于日志查询,重发跟踪,日常服务调用统计等功能;

35) 互联互通服务接入标准,采用统一接入方式,简化接入开发工作,简化第三方接入开发量。

1.2.1.1.2 患者主索引

构建患者主索引,提供多个系统中的同一患者身份识别服务。包括患者注册服务、患者匹配服务、患者主索引服务,患者数据管理等功能。

大类

功能模块

技术参数

患者注册服务

患者注册

 

提供患者注册服务,向交叉索引系统传送请求注册消息,写入交叉索引表时把患者信息注册到PIX交叉索引系统,向PIX交叉索引系统传送请求注册消息,消息中包含待注册的病人信息,主要元素包括:业务系统ID、病人ID、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民族、母亲姓名、婚姻状况、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

患者匹配服务

患者匹配

支持根据姓名、性别、生日等多个条件进行匹配,首先在根据患者识别字在交叉索引中查找匹配的患者,将查询结果中的患者信息与当前患者的信息进行匹配,若信息一致,则标识为同一患者,否则为新患者;无法检索到符合条件的病人则认为是新病人,增加到病人信息库中。

患者主索引管理

患者主索引管理

患者查询:允许系统管理操作人员使用全局患者标识或业务系统本地患者标识检索患者;或者输入患者部分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检索患者,检索结果以列表形式返回给操作员。同时,能够对查出的患者进行修正及差异性比较。

患者合并:患者合并主要针对同一患者在注册时,因为特定注册信息缺失导致每次注册时系统都赋予新的主索引,以及在窗口匹配时发生了潜在匹配日志。此时主索引管理器需要在事后对其进行合并至同一个主索引。

患者拆分:当客户端在患者注册时候提供了错误的患者信息,或者管理员事后潜在匹配时操作失误,导致不同患者之间匹配成功并形成了交叉索引,这个时候需要提供人工的方式对所建患者交叉索引进行拆分。

更新主索引:在交叉索引系统新增或更新一个患者的索引信息后,同时需要对主索引进行更新。向交叉索引提供患者信息注册的系统可能拥有不同的信息可信度,因此提供的信息对主索引的影响有所不同。更新操作根据新的信息对主索引每个字段记录的信息进行评价,确定该字偳的最佳值。

操作日志:交叉索引系统业务记录发生的变化都需要记录操作日志,并能实现回退。

患者数据管理

患者数据管理

患者数据管理提供患者数据EMPI索引库管理、EMPI数据存储、安全管理等功能,EMPI索引库管理主要用于患者或居民的全局ID、固定信息及本地注册信息,用于身份信息检索匹配。支持患者数据脱敏等安全服务。

1.2.1.1.3 主数据管理

主数据管理功能应主要包括主数据存储、主数据质量管理、主数据共享等,主数据管理建设参照国内、行业三大标准建立全院标准,实现人员统一、科室统一、药品、诊断及检验等项目的归一,实现集中管理全院各科室系统使用的医学术语、基础字典,对接入CDR的数据进行标准化,动态维护医学词汇。

大类

功能模块

技术参数

主数据注册

术语注册管理

术语的范围包括医疗卫生领域所涉及到的各类专业词汇,以及所遵循的数据标准。

提供可视化界面配置术语条目和对应编码及属性,初步包含的术语集包括ICD-10,ICD-9-CM3,ICD11中文版。

注册服务通过WEBSERVICE或者API的开放和调用来实现与外部系统的接口。

提供术语注册(与可信来源同步)、更新、查询以及同步、更新通知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注册管理

医疗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注册和管理,医疗服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药事人员等全部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

提供可视化界面配置医疗卫生人员新增、编辑、删除、查询的功能,并配置医护人员对应属性。

提供医疗卫生人员信息注册(与可信来源同步)、更新、查询以及同步、更新通知服务。

机构科室注册管理

提供可视化界面配置科室信息、科室与科室关系、科室与人员关系的新增、编辑、删除、查询功能,并配置科室对应属性。

提供创建、废止、更新、查询科室详细信息、查询科室、查询科室上级科室、查询科室所有病区、查询科室下所有医护人员、科室更新通知服务。

系统注册管理(也称为域注册和管理)

 

提供接入系统(域)的新增、编辑、删除、查询的功能,提供系统(域)的查询、同步、更新通知服务。

字典管理

字典管理

提供可视化界面配置字典及下属条目、对应编码。包含的字典:

标准:ICD10、 ICD9-CM;
国内标准:性别代码、 民族代码、 患者职业代码、 婚姻状况类别代码、 文化程度代码、 国家 区县码;
行业标准:病人类型代码、 ABO血型代码、 证件类型、 手术切口愈合等级代码、 疾病诊断类别代码、 用药途径代码、 支付方式代码、 药物剂型代码、 标本类别代码、 门诊费用分类代码、 住院费用分类代码、 输血品种代码;
医院字典:人员字典、 职称字典、 人员职称关系字典、 人员类别、 学部字典、 科室字典、 病区字典、 药物类型代码、 药品字典、 财务科室字典、 收费项目字典、 收费项目分组字典、 病人身份字典、 检验项目字典、 检验子项目字典、 检验类型字典、 检查项目字典、 检查项目分组、 检查类型、 检查部位、 门诊诊断字典、 医嘱字典、 患者付费类别、 价表项目分类、 核算项目分类、 出院方式、 住院收据费用分类、 费用状态、 账单类别代码、 高值耗材字典、 患者域分类、 低值耗材字典、 节假日字典、 处方类型字典、 药品包装单位计量单位字典、 药品制药厂信息、 药品库房字典、 药品字典、 药品批发商信息、 药品毒麻标志、 药品类别、 药品服用常用频率、 与患者关系字典、 医嘱类型、 医嘱执行状态、 就诊状态、 体格检查项目、 Rh血型、 输血目的、 血液特殊要求、 用血紧急程度、 手术切口类型字典。

字典同步

提供字典注册(与可信来源同步)、更新、查询以及同步、更新通知服务。

1.2.1.1.4 ETL工具

利用ETL工具拖拽式的可视化开发界面,使用数据读取、数据清理、数据转换、数据发送等,加强数据采集汇聚质量,最终实现分布在各个不同源中数据的高质量汇总。运行ETL开发工具开发的脚本或者任务,可以定期执行任务、可以负载均衡等

大类

功能模块

技术参数

ETL系统

数据接入

(1) 数据接入源包括临床诊疗业务数据、运营数据、患者数据和其他等各类不同来源的数据资源。

(2) 所有数据采集和分析需要满足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55项指标、福建省公立医院院长考核指标以及51种单病种上报指标。

(3) 对于历史数据采用开源的Kettle工具集,对HIS、LIS、PACS、EMR、PEIS等系统进行数据抽取,存储到CDR中。采用数据库动态日志捕获同步技术,对生产系统的资源消耗控制在10%或以内,数据实时性延迟不超过30秒。可实现所获取的数据与业务系统的实时数据相差不超过30分钟。

(4) 支持采用ETL等批量处理的方式将历史数据或者存储数据一次性或者周期性导入数据中心。

(5) 与集成平台无缝集成,实时向数据中心写入数据。

(6) 通过数据集成工具实现数据集成,并实现非结构化数据向结构化数据转换;支持从数据库中导入结构化数据,同时也可以批量导入文件至数据中心。

(7) 支持当前库全量数据集成,实现患者临床数据全覆盖。

(8) 支持历史数据全量集成,包括历史上存在软件升级或厂商变更前的系统数据。

(9) 支持数据集成过程监控与管理,真正实现数据管理标准化、集成过程透明化、数据分析可视化。

10)可以与市场上主流的数据库无缝对接。

ETL服务端

运行ETL开发工具开发的脚本或者任务,可以定期执行任务、可以负载均衡等。

数据存储

(1)结构化数据(从数据库中抽取的)和非结构化数据可以统一存储在一个数据中心。

(2)分布式存储框架,在后续医院数据量增长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接入更多的存储设备来存储数据,而不需要升级或者更换原有的存储设备来实现。

(3)支持大批量小文件的存储和应用,避免海量小文件存储导致系统的读写性能下降。

安装部署和管理

(1)可以虚拟化部署。

(2)可安装运行于在各种主流操作系统上,包括但不限于:Windows、Linux等。

(3)基于BS的、界面化的安装、配置及管理界面,便于医院用户日常维护和管理。

1.2.1.1.5 集成平台监控

集成平台监控对整个集成平台ETL任务监控、服务总线监控、MQ消息通道监控等性能数据情况进行集中监控,以及各个接口交互响应时间的性能报告收集,实现性能问题的第一时间提醒,方便平台管理人员及时发现问题。

大类

功能模块

技术参数

ETL任务监控

Job任务监控

ETL抽取任务全过程进行监管,对任务的创建、执行周期的配置等进行监管,可查看任务执行状态、用时、具体执行信息,可视化的监控ETL的任务执行情况

数据质量监控

对数据质量进行监控,包括数据空值、缺失值、逻辑错误等数据监控,可执行人工干预。

服务总线监控

服务监控

以图表形式展现服务数量、业务通道数量、注册适配器数量、响应次数、异常次数、适配器调用次数等信息。

服务调用情况:展示当日服务调用总数,并用曲线图展现今天服务调用数量的趋势图。

调用警告:展示当日调用警告总数,并图形化展示当日服务调用警告的趋势。

调用异常:展示当日调用异常总数,并图形化展示当日服务调用异常的趋势。

异常信息列表:展示监控的异常信息,实时刷新。

服务调用 TOP5:展示服务调用次数的 TOP5。

消费系统 TOP5:展示消费系统消费 TOP5。

当前系统接入数量:展示目前接入的系统数量。

当前服务接入数量:展示目前接入的服务数量。

MQ消息监控

消息通道监控

传输错误的消息队列,供实施维护工程师和院方信息管理人员可以查询消息错误,已经进行重传和编辑处理。

可以根据特定条件查询到对应的消息,并做相应处理。

数据监控

对病历文书、患者、字典、接入系统的数据交互情况进行监控。

1.2.1.2 门户及单点登录

提供认证机制的统一管理,帮助管理员轻松地保证认证信息的一致性,并且让用户可以通过同一套用户名/密码登录,做到大数据中心的单点登录。

大类

功能模块

技术参数

门户系统

消息中心

要求提供发布公告功能,让辖区内登录用户能够看到发布的公告。

要求提供危急值通知功能,针对特定对象(单位或个人)发布通知的功能,并能查看通知。

应用门户管理

用户可以访问的应用等可以分类展示,满足个性化要求。

管理系统

要求提供公众门户管理功能,支持公众用户注册信息的修改、注销和权限管理等功能。

要求提供健康信息管理功能,支持健康信息的录入、修改、审核、发布和删除等功能。

要求提供健康知识库管理功能实现健康知识库的录入、修改、审核、发布和删除等功能。

要求提供运行监管与日志管理,支持运行状态的监视,记录重要运行事件等功能,如:运行错误日志、重要数据访问日志、数据修改和删除日志等。

单点登录系统

单点登录服务端

要求单点登录服务端包括用户管理、访问控制和单点登录等方面的服务登录功能;

提供多种身份认证方式,Form方式、用户名和密码、CA认证(X.509v3)、Token认证、WAP身份认证、资源敏感的认证或者自行开发的认证等方式。

单点登录客户端

支持BS和CS两种模式业务系统的单点登录。

管理系统

支持用户、权限、日志功能。

1.2.1.3 临床数据中心CDR

临床数据中心(Clinical Data Repository, CDR)是针对病人信息、病历文书、医嘱、诊断、处方、检查/检验报告信息、手术信息、机构信息、值域代码(数据字典)等临床信息集合的数据仓库平台,并根据业务需求的不同主体构建针对不同应用的数据集市。它通过受控医学词汇表(CMV)保证所有人对临床数据语义理解的一致,以提高CDR 的数据质量。在CDR中,诊疗数据是围绕患者为中心进行组织的,临床用户可以从多个角度查询、浏览和分析数据,其中的诊疗数据一般包括:

患者基本信息;

历次就诊病史;

门急诊和住院诊断;

处方信息;

检验结果;

放射/超声/病理/内镜检查报告;

医学影像;

费用信息;

 …… 等等。

大类

功能模块

技术参数

临床数据中心(CDR)

数据要求

临床数据中心应根据相关国家、行业相关的医疗标准、规范建立一套标准的、有效的、可扩展的就诊病人档案模型(架构),可以根据病理数据与检查系统数据结合,对医院字典、值域数据进行管理统一提供能够按照一定规则以病人为中心自动获取各业务系统相关数据的系统服务,并按临床业务数据标准规范进行整合。

数据接入

通过互联互通标准通信将患者在某一医疗机构内发生的所有临床活动所产生的临床文档接入到CDR,方便各种临床业务角色在使用该患者某一或某些临床活动的EMR文档时进行调阅。

采用ETL等批量处理的方式将历史数据或者存储数据一次性或者周期性导入数据中心;与集成平台无缝集成,实时向数据中心写入数据;支持从数据库中导入结构化数据,同时也可以批量导入文件至数据中心

临床结构化数据库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中定义了17类临床结构化数据,包括病历概要、门(急)诊病历、门(急)诊处方、检查检验记录、一般治疗处置记录、助产记录、护理操作记录、护理评估记录、护理评估与计划、知情告知信息、住院病案首页、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住院病程记录、住院医嘱、出院小结、转诊(院)记录、医疗机构信息。

临床共享文档库

结构化临床文档在2016年颁布的《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中,定义了53个电子病历结构化临床文档规范,用于患者病历信息的共享。

非结构化文档电子病历相关的临床文档没有实现完全结构化,如一些知情同意书、护理文书、病程记录等,其文档内容以自由文本形式记录和存储的;还有纸质病历文档,通过扫描、拍照方式进行电子化,并存储到临床文档库。

1.2.1.3.1 临床管理系统

大类

功能模块

技术参数

管理系统

用户管理

要求访问平台的相关用户管理,包括对应的机构、角色、岗位管理。

支持用户按照不同的岗位角色进行划分,并结合机构进行管理,直观有效的进行用户管理。

支持管理员用户以及通过权限配置的其他不同层级的用户。

要求管理员用户可通过登录和密码进行系统功能和数据的操作。

要求一般用户根据不同层级权限进行访问。

菜单管理

支持系统建立一个流程化的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用户所查阅的相关功能模块,包括驾驶舱、日常报表、决策辅助等相关模块的基础框架和对应仪表盘内容。

支持提供与中间件FR的融合应用配置等相关模块化管理。

权限管理

 

要求提供租户管理权限,支持用户拥有最大数据权限。

要求支持用户级别配置功能;支持采用阶梯式的权限配置,逐级递减权限范围。

支持跨组织或权限冲突的组织用户,可采取不同组之间的权限监管来实现。

支持权限监管,采用指派关联的方式,监管方拥有被监管方的全部权限。

1.2.1.3.2 患者360视图

通过WEB页面统一浏览患者历次的治疗、护理、诊断、检验检查、管理等方面的数据信息,方便医院各科室的医生或护士通过WEB全面、完整的了解患者在医院不同科室、影像信息和状态,提高临床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大类

功能列表

技术参数

患者360视图

时间轴展示

要求单一患者临床视图需要以时间轴方式展示病人历史就诊信息,将患者住院和门诊以不同颜色和布局进行区分,并且可自由切换时间周期进行浏览。

统一浏览

要求以患者为中心,统一浏览医院所有业务科室中历次的就诊信息、检查信息、检验信息和流程信息,其中流程信息涵盖从医嘱开立到报告出具的完整业务流程。

集成要求

提供基于WEB接口调用方式,方便临床业务系统进行整合和调用。

检索功能

提供基于医院信息平台数据中心的数据检索服务,提供第三方可使用的数据接口。

数据检索服务支持按患者标识符、时间范围条件检索。

提供多系统、各科室的多患者就诊列表。

多患者列表提供按多种维度(如性别、年龄、诊断、就诊类型等等)组合筛选多患者查询和筛选功能。

指标对比功能

支持检验指标对比显示,自定义检验指标对比。

支持显示检验指标趋势图。

1.2.1.4  运营数据中心ODR

通过对医院运行业务、临床业务数据的抽取,建立主题数据仓库,为不同层级用户,提供不同业务视角的指标监管、分析、预警、预测等多种决策支持功能。

大类

功能模块

技术参数

运营数据中心ODS

数据要求

要求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基于标准应用的业务模型和客户自定义的业务,通过ETL工具从HIS、CIS、LIS、RIS/PACS、临床数据中心等关键业务与平台系统数据库中进行基础业务数据、指标数据的抽取、清洗、转换,分层处理与存储,形成支撑决策业务应用的主题数据集。

数据采集

要求采用ETL等批量处理的方式将历史数据或者存储数据一次性或者周期性导入数据中心;要求能与集成平台无缝集成,实时向数据中心写入数据;支持从数据库中导入结构化数据,同时也可以批量导入文件至数据中心。

运营数据中心ODR

数据集市

系统支持按照主题组织和处理不同来源数据,按照决策支持分析需求搭建数据中心,实现对数据的多维管理。

数据模型Cube

要求能展现的报表和分析功能进行数据运算建模。支持数据体多维模型建模功能。

数据存储

运营数据支持关系型数据库实现数据存储。关系型数据库有多种,如SQLite、MySQL、Oracle、SQL Server、DB2等。

运营数据分析主题

运营数据分析主题

实现门诊、住院、手术以及物资等主题的多维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患者病种情况分析、挂号情况分析、预约挂号分析、诊室使用情况分析、住院日、趋势分析、辅助检查业务效率分析、手术效率分析、高值耗材使用分析、高值耗材库存分析、高值耗材使用排名、药品调价分析、设备及固定资产增减分析等。

1.1.1.1.1 运营管理系统

大类

功能模块

技术参数

管理系统

用户登录

要求用户登录可以和单点登录集成,权限管理独立,能实现运营管理系统报表权限访问功能,以及报表对应的指标数据范围; 支持用户按照不同的岗位角色进行划分,并结合机构进行管理,直观有效的进行用户管理。支持管理员用户以及通过权限配置的其他不同层级的用户。要求管理员用户可通过登录和密码进行系统功能和数据的操作。要求一般用户根据不同层级权限进行访问。

1.2.1.4.1 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基于运营数据中心的基础,通过数据清洗和数据仓库的建设,以简单直观的图表展示运营、管理、医疗质量等关键指标,支持实时监测、钻取式查询实现对指标的监控、逐层细化、深化分析,帮助医院决策层、管理层以及各职能、业务和临床管理者,快速、清晰的掌握院科两级生产运营、管理、目标达成情况,实现提早控制和辅助决策的作用

大类

功能模块

技术参数

 

 

 

 

 

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配置要求

动态监测、线状图和直方图的图形转换和图表下载。

离线分析,在没有联网的情况下,可以对有关指标数据进行离线分析。

面向主题分析:具有医院运营管理,医疗质量管理等多主题分析。

综合目标管理,通过数据分析医院管理者实现综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对医院、科室、班组、个人等各个层次的目标和绩效进行个性化管理,使目标设定和绩效分析评价工作逐步实现自动化、流程化和智能化。

指标预警:医院管理部门可以对相关指标实时在线跟踪监控,能对医院管理的指标不正常现象的及时发现、提示、预警,从而降低医院医疗风险。

系统管理与操作环境:纯WEB化的操作环境,客户端不可以要安装任何程序,通过浏览器及网络即可执行。同一张报表多数据源。只要权限允许,能够由分割的不同数据源汇总所可以的信息。具有数据源认证机制与数据源安全控管机制。

超出闲置时间自动注销机制。当使用者离开电脑一段时间或系统闲置时间超过时,系统会将该使用者执行自动注销的动作,以防止数据外泄或遭窃。

角色定义及管理功能。可依照不同的角色权限来设定所属的安全机制。五次输入密码错误,此账户被锁定半小不允再登录。

记录用户进入系统的操作与查询的日志。

运营类

具有医院运营管理:针对院领导及管理部门所关注的门诊、住院、医技等方面的日常动态进行挖掘分析。

质控类

具有医院质控管理:涵盖治疗质量、诊断质量、重返类、工作效率、合理用药、不良事件八大病种等指标的多维分析,能使医院质量管理者快速直观发现相关质量指标问题,实现图表与报表同时呈现、导出功能,可按照年、季度、月报表灵活查阅,治疗质量分析与电子病历关联,实现仪表盘,监测、预警。

三甲类指标

三甲指标类必须包括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分析、住院患者医疗质量与安全单病种质量、合理用药、院感感染控制类指标。

指标池

具有成熟的统计指标及其相算法,完成以下指标分析(包含但不限于):

总收入、门诊收入、住院收入、药占比、每门诊人次费用、每住院人次费用、出院人数、出院患者占用总床日、门急诊工作量、手术工作量、病理检查例数、超声检查例数、CT检查例数、核磁共振检查例数、内窥镜检查例数、心电图检查例数、检验例数、检验项数、检查阳性率、平均住院日、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门诊预约就诊率、择期手术前平均住院日、医技部门预约报告时间统计、ICU患者收治率、十八类重点手术,疾病的例数,住院日,费用,死亡例数、抢救成功率、CD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麻醉分级(ASA病情分级)管理例数、死亡例数、住院病人抗生素使用强度、住院病人抗生素使用率、不良事件上报例数、三四级手术占比、住院患者出院31天内再住院率、住院患者出院当天再住院率、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再入ICU率、出院患者住院和手术死亡率、择期手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病历时限质控、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病种排名、某病种平均住院日、某病种平均住院费用及平均药品费用、某病种药占比、临床路径入径人数、完成人数、临床路径入径率、变异人数、入径手术人数、退出人数、入径患者总费用、入径患者平均住院日。

业务系统改造

1.2.1.5 电子病历系统

电子病历系统要求按照数据集标注化、共享文档标注化、互联互通服务功能、业务系统接入、闭环管理业务接口改造、医疗服务应用等方面进行改造。具体要求如下:

1.数据集标准化:电子病历系统依据《WS 445.X-2014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要求进行改造,满足测评要求。

2.共享文档标准化:依据《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要求开发共享文档数据上传接口。

3.互联互通服务功能:依据《医院信息平台基本交互规范》完成接口开发,实现与平台服务对接。

4.业务系统接入:实现业务系统接入平台门户。

5.闭环管理业务接口改造:依据互联互通建设要求完成重点业务闭环管理的亮点建设与改造。闭环管理内容包括医学会诊闭环管理,依据互联互通测评对应等级要求,选择闭环业务开展建设与改造,闭环业务改造与电子病历评级相关业务改造重叠,该改造针对闭环业务的接口进行改造。

6.医疗服务应用:与平台实现对接,提供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指标,包括患者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单病种质量监测指标、重症医学质量监测指标。

1.2.1.6 HIS 系统

HIS系统要求按照数据集标注化、共享文档标注化、互联互通服务功能、业务系统接入、闭环管理业务接口改造、医疗服务应用等方面进行改造。具体要求如下:

1.数据集标准化:HIS系统依据《WS 445.X-2014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要求进行改造,满足测评要求。

2.共享文档标准化:依据《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要求开发共享文档数据上传接口。

3.互联互通服务功能:依据《医院信息平台基本交互规范》完成接口开发,实现与平台服务对接。

4.业务系统接入:实现业务系统接入平台门户,实现业务系统统一单点登录。

5.重点业务闭环管理接口改造:依据互联互通建设要求完成重点业务闭环管理的亮点建设与改造。闭环管理内容包括消毒供应闭环管理、手术器械包全流程闭环管理、手术麻醉闭环管理、检验标本闭环管理、生物样本闭环管理、营养膳食闭环管理、危急值闭环管理,依据互联互通测评对应等级要求,选择闭环业务开展建设与改造,闭环业务改造与电子病历评级相关业务改造重叠,该改造针对闭环业务的接口进行改造。

6.医疗服务应用:医疗一卡通接入平台,实现一卡通应用人次的统计。

1.2.1.7 检查系统

检查系统要求按照数据集标注化、共享文档标注化、互联互通服务功能、业务系统接入、闭环管理业务接口改造、医疗服务应用等方面进行改造。具体要求如下:

1.数据集标准化:检查系统依据《WS 445.X-2014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要求进行改造,满足测评要求。

2.共享文档标准化:依据《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要求开发共享文档数据上传接口。

3.互联互通服务功能:依据《医院信息平台基本交互规范》完成接口开发,实现与平台服务对接。

4.医嘱闭环管理接口改造:依据互联互通建设要求完成医嘱闭环管理的亮点建设改造。闭环管理内容包括检查申请单闭环管理,依据互联互通测评对应等级要求,选择闭环业务开展建设与改造,闭环业务改造与电子病历评级相关业务改造重叠,该改造针对闭环业务的接口进行改造。

5.业务系统接入:实现业务系统接入平台门户,实现业务系统统一单点登录。

1.2.1.8 检验系统

检验系统要求按照数据集标注化、共享文档标注化、互联互通服务功能、业务系统接入、闭环管理业务接口改造、医疗服务应用等方面进行改造。具体要求如下:

1.数据集标准化:检验系统依据《WS 445.X-2014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要求进行改造,满足测评要求。

2.共享文档标准化:依据《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要求开发共享文档数据上传接口。

3.互联互通服务功能:依据《医院信息平台基本交互规范》完成接口开发,实现与平台服务对接。

4.医嘱闭环管理接口改造:依据互联互通建设要求完成医嘱闭环管理的亮点建设改造。闭环管理内容包括检验申请单闭环管理,依据互联互通测评对应等级要求,选择闭环业务开展建设与改造,闭环业务改造与电子病历评级相关业务改造重叠,该改造针对闭环业务的接口进行改造。

5.业务系统接入:实现业务系统接入平台门户,实现业务系统统一单点登录。

1.2.1.9 手术麻醉系统

手上麻醉系统要求按照数据集标注化、共享文档标注化、互联互通服务功能、业务系统接入、闭环管理业务接口改造、医疗服务应用等方面进行改造。具体要求如下:

1.数据集标准化:手上麻醉系统依据《WS 445.X-2014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要求进行改造,满足测评要求。

2.共享文档标准化:依据《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要求开发共享文档数据上传接口。

3.互联互通服务功能:依据《医院信息平台基本交互规范》完成接口开发,实现与平台服务对接。

4.医嘱闭环管理接口改造:依据互联互通建设要求完成重点业务闭环管理的亮点建设与改造。闭环管理内容包括手术麻醉闭环管理,依据互联互通测评对应等级要求,选择闭环业务开展建设与改造,闭环业务改造与电子病历评级相关业务改造重叠,该改造针对闭环业务的接口进行改造。

5.业务系统接入:实现业务系统接入平台门户,实现业务系统统一单点登录。

1.2.1.10 病案系统

病案系统要求按照互联互通服务功能方面进行改造。具体要求如下:

互联互通服务功能:依据《医院信息平台基本交互规范》完成接口开发,实现与平台服务对接。

1.2.1.11 合理用药系统

合理用药系统要求按照互联互通服务功能方面进行改造。具体要求如下:

互联互通服务功能:依据《医院信息平台基本交互规范》完成接口开发,实现与平台服务对接。

医疗服务应用:与平台实现对接,提供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指标,包括合理用药监测指标。

1.2.1.12  输血管理系统

输血管理系统要求按照互联互通服务功能方面进行改造。具体要求如下:

1.互联互通服务功能:依据《医院信息平台基本交互规范》完成接口开发,实现与平台服务对接。

2.业务系统接入:实现业务系统接入平台门户,实现业务系统统一单点登录。

1.2.1.13  高值耗材

高值耗材系统要求按照互联互通服务功能方面进行改造。具体要求如下:

互联互通服务功能:依据《医院信息平台基本交互规范》完成接口开发,实现与平台服务对接。

1.2.1.14 自助服务系统

自助服务系统要求按照互联互通服务功能方面进行改造。具体要求如下:

互联互通服务功能:依据《医院信息平台基本交互规范》完成接口开发,实现与平台服务对接。

1.2.1.15互联互通测评需求

项目建设达到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标准及服务。根据此前互联互通自评的情况,依据国2020版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对院内的电子病历系统、HIS系统、检查系统、检验系统、手术麻醉系统、病案系统、合理用药系统、输血管理系统、高值耗材、自助机服务系统等临床业务系统进行接口改造,接入集成平台,同时对数据集和共享文档进行标准化建设;对院内信息平台整体的技术架构、服务交互情况、平台运行情况进行标准化建设,以及对于院内的平台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业务系统接入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升级改造。

1) 互联互通标准化测评服务

共享文档数据集要求

提供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的共享文档数据集,包括但不仅限于:病历概要、门(急)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西药处方、药处方、检查记录、检验记录、治疗记录、一般手术记录、麻醉术前访视记录、麻醉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输血记录、待产记录、阴道分娩记录、剖宫产记录、一般护理记录、病重(病危)护理记录、手术护理记录、生命体征测量记录、出入量记录、高值耗材使用记录、入院评估、护理计划、出院评估与指导、手术知情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输血治疗同意书、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其它知情告知同意书、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住院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住院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住院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住院病程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住院病程记录交接班记录、住院病程记录转科记录、住院病程记录阶段小结、住院病程记录抢救记录、住院病程记录会诊记录、住院病程记录术前小结、住院病程记录术前讨论、住院病程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住院病程记录出院记录、住院病程记录死亡记录、住院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住院医嘱、出院小结。

共享文档标准建设

依据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标准,满足四级甲等标准的53份共享文档。

规范第1部分 病历概要

规范第2部分 门(急)诊病历

规范第3部分 急诊留观病历

规范第4部分 西药处方

规范第5部分 中药处方(选测)

规范第6部分 检查报告

规范第7部分 检验报告

规范第8部分 治疗记录

规范第9部分 一般手术记录

规范第10部分 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规范第11部分 麻醉记录

规范第12部分 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规范第13部分 输血记录

规范第14部分 待产记录(选测)

规范第15部分 阴道分娩记录(选测)

规范第16部分 剖宫产记录(选测)

规范第17部分 一般护理记录

规范第18部分 病重(病危)护理记录

规范第19部分 手术护理记录

规范第20部分 生命体征测量记录

规范第21部分 出入量记录

规范第22部分 高值耗材使用记录

规范第23部分 入院评估

规范第24部分 护理计划

规范第25部分 出院评估与指导

规范第26部分 手术知情同意书

规范第27部分 麻醉知情同意书

规范第28部分 输血治疗同意书

规范第29部分 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

规范第30部分 病危(重)通知书

规范第31部分 其他知情同意书

规范第32部分 住院病案首页

规范第33部分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选测)

规范第34部分 入院记录

规范第35部分 24h内入出院记录

规范第36部分 24h内入院死亡记录

规范第37部分 住院病程记录 首次病程记录

规范第38部分 住院病程记录 日常病程记录

规范第39部分 住院病程记录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规范第40部分 住院病程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规范第41部分 住院病程记录 交接班记录

规范第42部分 住院病程记录 转科记录

规范第43部分 住院病程记录 阶段小结

规范第44部分 住院病程记录 抢救记录

规范第45部分 住院病程记录 会诊记录

规范第46部分 住院病程记录 术前小结

规范第47部分 住院病程记录 术前讨论

规范第48部分 住院病程记录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规范第49部分 住院病程记录 出院记录

规范第50部分 住院病程记录 死亡记录

规范第51部分 住院病程记录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规范第52部分 住院医嘱

规范第53部分 出院小结

2) 实验室评测相关服务

3) 评测文审相关服务

4) 专家评审相关服务

 

 

合同包2 电子病历五级建设项目

(一)项目背景

结合医院自身战略发展需要,按照《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2018年版)》中对五级的评测标准要求。本次项目建设将以评级为抓手,牢牢把握提升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核心目标。全面梳理院内就诊流程,强化信息标准建设,提升数据质量和数据应用水平。

在数据管理方面,对全院的医疗数据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统一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在临床管理方面,提升医院的结构化应用,规范临床诊疗流程,依托统一的临床知识库建立较为完善的中级医疗辅助决策体系,为临床规范诊疗提供保障,帮助医务人员减少诊疗错误。最终,在院内实现统一的数据管理和中级医疗辅助决策的应用,为智慧医院建设夯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1、本项目中的系统建立必须符合业界的统一标准,遵循HL7 RIM CDA, HL7数据交换、ICD-9、ICD-10、SNOMED、IHE等规范和标准,以及与信息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2、本项目中的系统必须满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下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各级卫生管理机构下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及相关实施细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4)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5)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

6)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

7)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8) 《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

9)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

10)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11) 《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12) 《福建省公安厅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

3、软件产品成熟稳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数据交互安全可靠,功能模块完备齐全,系统响应快速高效,软件操作方便快捷,既要符合应用规范,满足业务需求,又要兼顾用户体验和人性化的要求。

4、电子病历系统是医院信息系统的核心,产品体现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理念,实现和医院HISLISPACS等系统集成。系统要提供规范化的数据接口,并与国内主流的HIS、LIS、PACS厂商有集成案例。

5、系统实施过程中有专人现场进行技术支持,系统出现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支持响应速度快。

6、能够满足各种专科病历的要求(如中医科、眼科病历)。

7、提供病种知识库,症状知识库,病历模板库多种知识库。

8、支持第三方系统生成图片在系统中预览、电子签名管理,可以为医院无纸化建设提供支撑。

9、★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门诊电子病历系统所涉及到的功能应能够与我院现有住院电子病历系统和住院电子医嘱系统进行自动关联,能够将患者在住院电子病历、电子医嘱系统中的诊疗数据与门诊电子病历系统中产生的诊疗信息进行无缝整合,保证数据的互通与共享。并承诺安装实施后的系统必须与我院现有住院电子病历系统和住院电子医嘱系统的数据在同一数据库内存储,保证数据的一致和完整。涉及到与第三方接口交互时,由投标人自行与第三方系统的厂商协调并按招标要求提供软件及服务,投标人需要对此项进行承诺,未承诺或者达不到要求的视同无效投标。

(三)技术要求

1、支持环境:数据库系统采用主流数据库,所有的电子病历内容都要求采用实时在线数据库的存储方式,不能采用文件服务器;支持跨平台应用,可以在WINDOWS、LINUX、AIX操作系统上平滑移植。

2、满足病历海量存储的需要,病历数据要求永久在线(可分为二级存储),用户可以无障碍地随时调阅病历。

3、采用的技术路线和主要技术必须是目前主流技术,所采用的标准须满足支持目前和将来可能出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4、系统必须有完善的权限管理和安全控制机制。必须保护用户身份的安全,实现功能权限和数据权限控制以及数据的加密,保证客户端与服务器以及服务器之间的数据传输安全、关键数据的存储安全。系统能够动态地根据时间和空间的变化,改变不同医生的授权;能够提供临时授权机制,满足会诊和紧急事件处理需要;可设置多种操作权限,并可将权限分配给不同的角色和用户。

5、系统所有的屏蔽、约束、校验均应具备系统参数设置的功能。提供系统参数设置工具,维护部门可以通过参数配置来维护、配置系统功能权限、功能流程。

6、本项目中的系统软件需提供专门的升级工具或技术,可由用户基于工具在不直接拷贝程序文件的情况下进行产品的升级处理。

7、提供诊断与疾病报卡关联的配置功能,基于配置的关联性,实现电子病历系统中下达特定诊断的自动提醒。

(四)技术服务与要求

本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货物

数量

电子病历信息化系统升级

门诊一体化诊疗平台

1套

治疗管理系统

1套

临床数据检索系统

1套

血透系统

1套

输血管理系统

1套

重症监护系统

1套

处方点评系统

1套

数据迁移工具及历史病历在线调阅系统

1套

中级医疗决策支持系统

1套

单病种上报与质量控制系统

1套

系统集成与人员培训费

1项

电子病历信息化系统改造

HIS系统改造

1项

住院电子病历系统改造

1项

LIS系统改造

1项

PACS系统改造

1项

应用闭环改造

1项

病案系统改造

1项

危急值管理改造

1项

移动护理系统改造

1项

移动查房系统改造

1项

1.1 电子病历信息化系统升级功能要求

1.1.1 门诊一体化诊疗平台

1.1.1.1 门诊医生电子病历系统

1.1.1.1.1 基本要求

1. 支持以门诊病历为核心的操作模式,能够在病历界面进行医嘱下达、检验检查申请页面的跳转,且进行医嘱以及检验检查申请编辑并保存后,系统能够自动返回病历书写界面;

2. 门诊系统必须与医院现用住院电子病历系统有机整合并实现数据共享,能够支持门诊和住院的病历相互调阅,包括诊断、病历、医嘱、检验/检查报告,并且支持两个系统的病历内容相互导入,同时系统间的导入是支持结构化的;

3. 提供住院、门诊传染病上报的统一管理,一段时间内在住院已经上报过的传染病,在门诊不再重复提示上报;

4. 门诊系统支持与医院现有住院电子病历系统的有机整合并实现数据共享,能够支持门诊会诊与住院会诊的互联互通及会诊的统一管理;

5. 提供个人配置的应用,支持临床医生根据个人使用习惯灵活配置门诊主要页面的展示方式和操作模式。

1.1.1.1.2 门诊病历书写

1.支持初诊、复诊病历书写:

(1) 能够自动判断患者初诊、复诊类型,并自动匹配初诊或复诊模板;

(2) 支持设置不同样式的初诊、复诊模板供医生自由选择;

2.支持自定义与配置门诊病历模板:

(1) 提供病历模板配置工具,允许维护各种结构化门诊病历模板;

(2) 支持门诊病历模板配置时关联不同的科室,按照科室区分使用权限;

(3) 门诊病历可根据病人性别、年龄自动进行加载;

(4) 支持配置多个门诊病历模板供医生选择使用;

3.支持多种门诊病历书写方式,如引用结构化病历模板、节点模板、整体模板,文本模板:

(1) 支持结构化病历模板快捷引用功能,能够在病历书写时通过拼音首字母检索模板库中的结构化模板,并可一键导入到书写界面;

(2) ▲支持文本模板快捷引用功能,医生可在病历书写时引入个人或者科室文本模板至病历书写界面(投标人须提供成熟系统的功能截图并详细说明)

(3) 支持节点模板快捷引用功能,医生可在病历书写时引入个人或者科室节点模板至病历书写界面;

(4) 文本模板支持覆盖导入、追加导入或光标导入功能;

(5) 支持整体模板功能,能够一键按照病历格式将各个模块的病历模板内容分别导入病历书写界面,如主诉、现病史;

4.提供特殊字符、表格、图片、上下标,分数,医学公式,单位换算:

(1) 支持将特殊字符一键引入至病历书写界面;

(2) 支持在病历书写界面插入表格功能,能够在插入后进行表格的编辑,如合并单元格、插入、删除行;

(3) 支持在病历书写界面插入本地或者服务器中的图片功能;

(4) 支持在病历书写界面进行患者体表面积公式计算功能,系统可自动根据体重、身高计算体表面积,并可将计算结果引入到病历中;

(5) 支持在病历书写过程中对病历内容设置文字提醒色;

5.支持在门诊病历书写过程中,同屏查看和引用检验报告内容,支持检验报告内容在电子病历系统中的结构化存储和展示,并且能够一键式引入检验异常项目到病历中;

6.支持在门诊病历书写过程中,同屏查看和引用检查报告内容,并且能够一键式引入检查项目及结果到病历中;

7.支持在门诊病历书写过程中,同屏查看门诊病历模板,并可一键引用到当前病历中;

8.支持在门诊病历书写过程中,同屏查看和一键引用门诊历史病历到当前病历中:

(1) 门诊历史病历包括本科室和其他科室的门诊就诊病历;

(2) 门诊历史病历支持按照就诊日期进行排序,默认展示最近的一次的门诊历史病历;

(3) 门诊历史病历查看时,支持查看病人历史的药品、检验、检查费用信息以及总计金额;

9.支持在门诊病历书写过程中,查阅和引用病人历史住院病历;

10.支持病人过敏信息管理功能:

(1) 支持病人过敏史录入功能,支持录入过敏药品、过敏药品大类以及其他过敏信息;

(2) 支持过敏信息作废功能;

(3) 支持过敏信息的特殊颜色提醒功能;

(4) 支持查阅病人历次过敏信息功能;

(5) 支持门诊病历自动带出病人的过敏信息,避免医生重复录入操作;

11.支持病历留痕,实现病历修改权限管理;

12.提供病历修改权限控制功能,针对非当天的门诊病历,不允许医生进行修改;

13.支持门诊病历自动同步病人的诊断信息。

1.1.1.1.3 医疗文书书写

1. 提供病历模板配置工具,允许维护各种结构化医疗文书模板;

2. 支持医疗文书模板配置时关联不同的科室,按照科室区分使用权限;

3. 提供特殊字符、表格、图片、上下标,分数,医学公式,单位换算;

(1) 支持将特殊字符一键引入至医疗文书界面;

(2) 支持在医疗文书界面插入表格功能,能够在插入后进行表格的编辑,如合并单元格、插入、删除行;

(3) 支持在医疗文书书写界面插入本地或者服务器中的图片功能;

(4) 支持在医疗文书书写界面进行患者体表面积公式计算功能,系统可自动根据体重、身高计算体表面积,并可将计算结果引入到病历中;

(5) 支持在医疗文书书写过程中对病历内容设置文字提醒色;

4. 支持医疗文书自动同步病人的基本信息和诊断信息。

1.1.1.1.4 门诊诊断

1. 提供西医ICD10诊断、中医疾病症候诊断及院自备诊断;

2. 支持门诊诊断的确诊和疑诊标记功能;

3. 提供个人诊断模板维护功能;

4. 支持在诊断页面自动展示病人历次诊断的功能,支持门诊历史诊断的快速引用功能;

(1) 支持按照1个月、3天、1周、3个月快速查询历史诊断信息;

(2) 支持按照就诊日期、科室展示历史门诊诊断内容;

(3) 支持历史诊断内容的批量或部分导入;

5. 支持在诊断页面同屏展示常用诊断,支持常用诊断一键引用到当前诊断;

6. 支持在诊断页面同屏按科室使用频次高低展示诊断,并可一键引用到当前诊断;

7. 支持门诊诊断与传染病上报的关联,在医生下达传染病相关诊断后,自动提醒医生进行传染病上报;

8. 支持传染病重复上报提醒功能,针对已经上报过的传染病,系统给出明确提醒,如“该疾病已上报过,无需重复上报”;

9. 支持门诊诊断与肿瘤上报的关联,在医生下达肿瘤相关诊断后,自动提醒医生进行肿瘤上报;

10. 支持门诊诊断的前、后备注填写功能;

11. 支持下达诊断过程中进行性别校验;

12. 提供个人/科室常用诊断维护功能,支持医生下达诊断时,同屏查看和一键式导入个人常用诊断中的内容。

1.1.1.1.5 门诊会诊

1. 提供门诊会诊申请功能,支持门诊各科室间的会诊申请;

2. 支持门诊、住院之间的会诊申请,门诊和住院相互发送会诊申请和填写会诊报告;

3. 支持填写会诊申请时查看病人的住院资料;

4. 支持填写会诊报告时查看病人的住院资料。

1.1.1.1.6 门诊疾病上报

1. 提供门诊传染病上报的功能;

2. 提供门诊肿瘤上报的功能;

3. 提供门诊特殊疾病上报的功能;

4. 提供一体化模板工具,支持疾病报卡的自定义功能;

5. 提供诊断控制信息维护功能,支持配置与传染病诊断关联的传染病报卡;

6. 提供诊断控制信息维护功能:

(1) 支持配置与肿瘤诊断关联的肿瘤报卡;

(2) 支持配置与特殊诊断关联的相关疾病上报卡,如严重精神障碍相关诊断;

(3) 支持多种类型的疾病上报控制级别维护功能,包括可选、仅提示、必须上报,可按照医院的管控要求设置是否要求医生强制上报;

7. 提供门诊疾病上报补报功能;

8. 支持门诊疾病报卡必填项校验功能,若医生存在未完成的必填项,则系统自动提醒医生需要进行完善才能进行上报操作;

9. 支持根据诊断是否确诊来控制医生是否需要进行疾病上报;

10. 提供科室传染病上报查询功能,可根据病人姓名、病人门诊号、以及疾病上报日期进行查询。

11. 提供科室上报疾病的审核功能。

1.1.1.1.7 门诊转住院

1. 提供门诊病人转住院功能;

2. 提供门诊电子入院证的编辑和打印功能。

1.1.1.1.8 疾病诊断证明

1. 提供门诊疾病诊断证明的编辑和打印功能,并支持自动带入患者基本信息和诊断内容。

1.1.1.1.9 模板维护

1. 提供个人以及科室整体模板、节点模板、文本模板维护功能,模板引入时能够选择覆盖当前,或者光标处引入功能,支持按照病历各个模块自动导入维护好的模板内容;

2. 支持在门诊病历书写过程中,将当前书写的病历一键保存成节点模板,如将主诉保存成主诉节点模板;

3. 支持在门诊病历书写过程中,将当前书写的病历一键保存成整体模板

1.1.1.1.10  个人用户维护

1. 提供个人个性化配置功能,用户可自定义设置病人选择、门诊病历、诊断页面的展示内容;

2. 提供用户密码维护功能;

3. 提供个人用户整体模板维护功能,整体模板内容包括检验、检查和医嘱信息;

4. 提供个人用户诊断模板的维护功能。

1.1.1.1.11  门诊病历打印

1. 支持门诊病历的诊间打印模式;

2. 提供整体打印功能,包括门诊病历、计费单、导检单、检验申请、检查申请、处方单;

3. 整体打印时支持打印预览或直接打印;

4. 支持门诊病历的集中打印模式:

(1) 支持根据科室、病人姓名、卡号、就诊日期查询病人的门诊病历;

(2) 提供单据补打功能,可补打病人的处方单、检查申请单、导检单。

1.1.1.2  门诊电子医嘱/处方系统

1.1.1.2.1 医嘱下达

1. 支持门诊多种类型医嘱的下达,包括西药、中成药、草药、处置/治疗医嘱内容;

2. 支持草药医嘱的特殊下达模式;

(1) 支持同屏查看和一键导入病人的历史方剂,可按照处方日期进行查询;

(2) 支持同屏查看和一键导入个人或科室的草药模板;

(3) 支持草药医嘱下达时,系统自动校验是否同时存在疾病和症候两种诊断;

(4) 支持草药医嘱下达时选择草药的特殊煎法;

(5) 支持草药方剂复制功能,便于医生快速下达草药医嘱;

(6) 支持草药保密方功能,医生下达草药药方后,可选择不打印明细,门诊病历中草药药方只展示草药药方、剂数、频率和用法,不展示草药药方明细;

(7) 支持草药医嘱下达时,选择是否需要代煎;

(8) 支持草药医嘱下达时,对草药剂数进行控制,剂数数量可根据医院的要求进行设置,如可设置草药剂数不能大于14剂;

(9) 支持自定义设置草药医嘱显示在门诊病历中每行展示的药品数量;

3. 支持下达医嘱时对病人过敏史的校验,对有过敏记录的药品进行自动提醒;

4. 支持医嘱的成组、解除组功能;

5. 支持抗菌药物、毒麻药、贵重药的权限设置;

6. 医嘱下达时提供医嘱整体套餐的快捷引用功能,支持同时打开多个整体模板进行批量导入;

7. 医嘱下达时提供历史医嘱的查询和引用功能:

(1) 支持按照1个月、3天、1周、3个月快速查询历史医嘱信息;

(2) 历史医嘱内容包括药品、检验、检查信息;

(3) 支持历史医嘱内容的批量或部分导入;

8. 支持在医嘱列表中实时显示医嘱费用状态和执行状态;

9. 支持通过拼音、(通用名/商品名)快速检索医嘱,并实时监测库存信息;

10. 支持与合理用药系统的整合,在下达医嘱时进行用药合理性校验;

11. 提供常用医嘱功能,方便医生维护和使用常用医嘱完成医嘱的快速下达,满足以下要求:

(1) 支持门诊常用医嘱功能,在下达门诊医嘱时能够同屏一键导入常用医嘱内容

(2) 支持选择不同常用医嘱目录列表下的医嘱进行医嘱内容的交叉引入;

(3) 支持维护常用医嘱类别包括药品、检验、检查、处置、治疗内容。

1.1.1.2.2 处方生成

1. 支持电子医嘱自动生成处方;

(1) 支持按照处方分方规则进行自动分方;

(2) 支持自定义设置每张处方的药品数量;

2. 支持手动拆分处方;

3. 支持处方与诊断进行关联。

1.1.1.2.3 电子申请

1. 支持检验申请单的下达,并自动生成检验医嘱;

2. 支持检查申请单的下达,并自动生成检查医嘱;

3. 支持将病历文书内容自动带入检查申请单中;

4. 支持检验检查申请单下达时一键引用常用检验、检查模板的功能;

5. 支持检验项目下达时重复项目的提醒。

1.1.1.2.4 政策校验

1. 支持本地医保用药政策校验;

2. 在通过常用医嘱、整体医嘱模板下达医嘱时,支持医保用药政策校验。

1.1.1.2.5 报告查看

1. 提供检验报告查阅功能,包括门诊、住院和急诊的检验报告,对多次报告的可生成趋势图;

2. 提供检查报告查阅功能,包括门诊、住院和急诊的检查报告,支持检查报告图片的调阅功能;

3. 提供按时间轴的方式展示就诊病人历次所有检验检查报告的功能。

1.1.1.2.6 医嘱维护

1. 提供个人用户检验模板的维护功能,医生下达检验申请时,可以同屏进行一键引用;

2. 提供个人用户检查模板的维护功能,医生下达检查申请时,可以同屏进行一键引用;

3. 提供个人用户草药模板的维护功能,医生下达草药医嘱时,可以同屏进行一键引用;

4. 提供科室级常用模板的维护功能,包括常用诊断、常用医嘱、常用检验、常用检查、常用草药,本科室所有医生在下达诊断、医嘱、检验、检查、草药医嘱时,可以同屏进行一键引用;

5. 提供科室级整体医嘱模板的维护,本科室所有医生在下达医嘱时,可以同屏进行一键引用;

6. 提供科室级整体草药模板的维护,本科室所有医生在下达草药医嘱时,可以同屏进行一键引用。

1.1.1.2.7 常用维护

1. 提供个人常用医嘱维护功能,支持医生下达医嘱时,同屏查看和一键式导入个人常用医嘱模板中的内容;

2. 提供个人用户整体模板维护功能,整体模板内容包括检验、检查和医嘱信息;

3. 提供个人个性化配置功能,用户可自定义设置检验检查、医嘱页面的展示内容。

1.1.1.3  门诊质量管理系统

1.1.1.3.1 病历质控

1. 支持对病历文档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填写不完整的病历会提醒医生继续完成填写;

2. 支持通过设定,填写不完整的病历不允许保存或打印;

3. 提供针对门诊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节点的控制,如主诉少于4个字或者病史/现病史少于6个字则进行提醒并不允许保存;

4. 支持对门诊的流程进行控制,如必须先下达诊断再下达电子医嘱。

1.1.1.3.2 危急值管理

1. 提供门诊检验危急值提醒与确认功能;

2. 提供门诊检查危急值提醒与确认功能;

3. 提供门诊检验检查危急值统计查询功能。

1.1.1.3.3 统计查询

1. 提供门诊科室工作量查询功能,包括就诊人数统计、就诊总量统计;

2. 提供门急诊办统计报表功能,可查询全院、科室和医生的挂号人数、完成挂号人数、就诊百分比、病历完成数、病历完成百分比;

3. 提供门诊病历书写情况统计功能,可查询门诊医生总书写病历数量以及打印份数。

1.1.1.4  PACS系统整合

1. 实现查看检查报告时,能够按照项目查看定义、说明;

2. 实现查阅报告时,能够显示测量结果,对于有正常范围值的项目能显示正常范围及自动产生异常标记;

3. 查阅报告时,对于多正常范围值的项目能够展示多正常范围与异常结果;

4. 对于检查危急值,门诊医师能够在系统中看到。

1.1.1.5  LIS系统整合

1. 实现查看检验报告时,可获得项目说明;

2. 查阅报告时,对于多正常范围值的项目能够根据检验结果和诊断、性别、生理周期自动给出正常结果的判断与提示;

3. 对于危急检验结果,门诊医师能够在系统中看到;

1.1.1.6  符合电子病历评级的单项要求

1. 与治疗系统、手麻系统、医技辅助系统实现病历数据共享;

2. 查看检验报告时,可获得项目说明;

3. 对所有电子病历数据具有完善的分级访问控制,能够配置明确的访问者及访问时间范围;

4. 开写检验、检查申请时,可以浏览病人重要病历信息;

5. 提升临床用药安全管理:与合理用药系统整合,实现临床用药辅助决策;

6. 与审方系统对接,实现审方电子化管理流程;

7. 与处方点评系统对接,能够接收处方点评结果;

8. 支持高风险医嘱管理;

9. 支持治疗医嘱下达,能够与治疗系统集成,实现治疗流程闭环管理;

10. 支持门诊危急值提醒、接收和处理流程;

11. 与临床辅助决策系统的整合:结合评级要求,从临床实际出发,针对开药、检验、检查、治疗各个应用场景提供针对性的辅助决策支持,保障医疗质量;

12. 有分科室访问权限机制和日志;

13. 支持门诊病历、医嘱电子签名。

1.1.2 治疗管理系统

1.1.2.1  用户登录及科室选择

1.支持治疗师单独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账号信息与住院电子病历保持一致。

2.根据住院电子病历中当前用户的关联科室显示,如果当前登录的用户有所属科室或者关联科室只有一个的时候,直接跳过用户选择页面,进入该所属科室或关联科室。

1.1.2.2  病人登记

1.支持对同一个患者多个治疗项目登记一次信息。

2.▲支持对同一个患者进行多次登记,相同的治疗项目会被控制不允许加入到同一个治疗登记中(投标人须提供成熟系统的功能截图并详细说明)

3.支持将未登记的治疗项目加入到新的登记信息或者当前所选的登记信息中。

4.支持登记时选择治疗方案和治疗次数,治疗方案自主维护。

1.1.2.3  病人预约

1.预约功能支持多次同时预约,支持程序对未治疗的预约时间进行校验,多次预约不允许设置相同预约时间。

2.对已治疗的预约时间进行控制,当预约的治疗结束后,预约时间不允许修改。

3.支持默认展示一周的预约人数,列表中相应的时间段人数会根据选择的预约日期加1且标红。

4.支持自定义设置查询时间,可查看自定义范围的预约情况。

1.1.2.4  病人管理

1.支持查看今日病人、历史病人。

2.支持查看今日未治疗病人详细医嘱信息。

3.支持导出今日病人已治疗病人、待治疗病人列表,历史病人列表。

4.支持查看今日已治疗病人详细医嘱信息、治疗次数。

5.支持根据预约时间查看历史病人信息,对于未及时填写资料的病人可进行补充。

6.支持对所有今日病人进行批量处理,减少病人选择的切换操作。

1.1.2.5  治疗表单

1.支持展示所有填写的治疗表单记录。

2.支持打印当前选中病人的治疗表单记录。

3.支持新增治疗表单记录。

4.支持对已填写的治疗表单记录进行复制,快速填写治疗表单记录。

5.支持对已填写的治疗表单记录进行删除。

1.1.2.6  治疗记录

1.支持默认病人的一次治疗可以填写多条治疗记录。当打开病人治疗一览的时候会首先打开最近一次未治疗的记录,让医生填写治疗记录。

2.支持选择不同的一体化模板进行治疗记录的填写。

3.支持对选中治疗记录修改、删除和打印。

4.支持治疗记录编辑过程中同屏查看患者在门诊或住院的病历资料。

5.支持治疗记录编辑过程中使用文本模板。

6.支持治疗记录编辑过程中使用特殊字符。

1.1.2.7  治疗评估

1.支持选中病人的一次治疗可以填写多条评估。

2.支持治疗记录与治疗评估相互关联,对未进行治疗记录填写的病人不允许治疗评估录入。

3.支持选择不同的模板进行治疗评估的填写。

4.支持对选中治疗评估修改、删除和打印。

5.支持治疗评估编辑过程中同屏查看患者在门诊或住院的病历资料。

6.支持治疗评估编辑过程中使用文本模板。

7.支持治疗评估编辑过程中使用特殊字符。

1.1.2.8  医嘱信息

1.支持对门诊、住院病人不同的类型医嘱信息进行展示。

2.支持对未执行医嘱进行执行确认,实际记录治疗项目执行人信息。

3.支持对医嘱进行计费项目补录,与his进行互动,及时将计费项目传递给his,做到不漏计费、不错计费。

4.支持对已执行医嘱进行取消执行,详细记录取消执行的人和时间。

5.支持对计费信息外挂获取his的计费信息,保持和his计费项目一致。

1.1.2.9  治疗病人查询

1.支持对治疗一段时间的病人进行详细治疗项目的查询。

2.支持治疗病人查询报表导出。

3.支持查看已治疗病人的治疗病历。

1.1.2.10 治疗量统计

1.支持查询某个工号治疗师详细的治疗工作量。

2.支持查询当前科室所有治疗师详细的工作量。

3.支持导出某个工号治疗师详细的治疗工作量报表。

4.支持导出当前科室所有治疗师详细的工作量报表。

1.1.2.11 治疗方案维护

1.支持对不同科室的治疗方案进行新增、修改、删除

1.1.2.12 治疗科室模板维护

1.支持对门诊、住院病人配置不同的治疗科室模板。

2.支持对门诊、住院不同科室配置不同的治疗科室模板。

1.1.2.13 文本模板维护

1.支持维护个人和科室共享的文本模板,便于快速编辑文书。

1.1.2.14 计费套餐维护

1.支持补录患者治疗过程中缺少的费用时,可以引用计费套餐。

1.1.2.15 科室个性化配置

1.支持不同科室配置不同的治疗个性化流程。

2.支持对病人来源、登记方式、治疗记录、医嘱查询来源、医嘱执行标准进行配置。

1.1.3 临床数据检索系统

1.1.3.1  整体要求

1.与电子病历系统对接:

(1) 病历数据是医疗信息化过程中的重要产物,也是医院宝贵的资源,因此不仅要有存储记录更要有应用。要求按照《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五级要求对病历进行结构化改造;

(2) 临床数据检索需能够与医院现有电子病历系统数据进行对接,能够识别结构化元素,并整合实现应用。

2.提供临床数据检索功能:

(1) 支持用户自定义设置查询条件,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病历文书、医嘱,不同类别的内容均可作为查询条件,任意关系的逻辑关系组合(投标人须提供成熟系统的功能截图并详细说明)
2) 支持对基本信息条件进行增加,同时可进行顺序的自定义;
3) 支持对病历文书条件进行增加,支持病历文书结构化点条件查询;
4) 支持检查报告中某个检查项目包含的内容的检索;
5) 支持检验报告中某个检验项目包含的内容或者检验指标是否大于、小于某个值的检索;
6) 支持用药医嘱内容、剂量、数值、单位、给药途径的查询;
7) 支持查询结果自定义设置,所有查询条件均可由用户自主设置;
8) 在查询结果页面,可将查询结果进行导出成EXCEL;
9) 支持将查询条件和查询结果保存成方案,便于用户循环利用、节省时间;
10) 支持用户设置是否允许其他安全组或临床科室方案的可见性。若不设置,则只能个人可见;
11) 查询方案列表页面支持修改方案,查询条件页面展示已保存成方案的内容,修改后可再次保存成方案,直接替换当前选择的方案包含的条件及结果;
12) 查询方案列表页面,查询条件直接加载本方案中内容,同时查询结果列也加载本方案的内容。用户可直接对选择的方案进行使用。
3.提供临床数据检索设置:

1) 支持设置多条授权规则,同一个角色的不同的规则的授权功能可进行叠加;
2)支持对不同工作站用户,如医务科、医生站、科室管理的不同的查询功能:基本信息、电子病历、医嘱等进行授权;
3) 支持对不同角色,查询结果列也可授权,若不授权,默认可添加所有的查询结果列。授权后,仅允许使用授权的查询结果列。授权查询结果列页面展示的分类和明细与查询条件一致;
4) 支持授权记录的修改,便于用户对数据检索的权限变更;
5) 支持授权记录的删除,实现全面的授权管理;
6) 支持医院管理人员设置临床医生使用查询的隐私安全设置,允许设置多条规则,而且还可以为的用户设置操作权限
4.提供检索日志查看功能:

1) 支持医务科或者管理人员根据操作日期范围查看所有进行临床数据查询操作的记录查询和导出。

1.1.3.2  住院病历检索

1.1.3.2.1 住院查询条件定义

1、支持对基本信息(包含入院日期、出院日期、性别、入院科室、出院科室等)条件自由添加、删除,实现自定义基本信息检索条件的设置,支持查询时间范围不限、全院病人范围不限;

2、支持对诊断(包含初步诊断、入院诊断、修正诊断、补充诊断、出院诊断等)条件自由添加、删除,实现自定义诊断检索条件的设置,并支持中文、拼音首字母模糊检索;

3、支持对手术条件自由添加、删除,实现自定义手术检索条件的设置,并支持中文、拼音首字母模糊检索;

4、▲支持对结构化病历文书(包含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病案首页等)条件自由添加、删除,精确到具体文书类型中的具体的结构化数据,让检索结果更加符合临床及科研需要,同种病历文书支持组合检索,即可同时检索多个关键字,基于搜索引擎的方式,多包含多个关键字的病历内容进行展示,检索内容更加精确;(投标人须提供成熟系统的功能截图并详细说明)

5、支持对医嘱(检验、检查、药品)条件自由添加、删除,同种条件可设置多个条件,并支持自主设置逻辑与、或关系。

1.1.3.2.2 住院查询结果列定义

1、支持对基本信息、诊断、手术、病历文书、检验、检查、药品不同的报表列自主添加,满足多样化的报表要求;

2、支持查询结果分页展示、并导出Excel;

3、支持多个查询结果标签的展示,对不同的条件可支持结果的比对,寻找不同结果的差异性和共性;

4、支持查看住院病人历次的住院资料,避免临床数据检索系统与电子病历系统频繁切换。

1.1.3.2.3 住院查询方案定义

1、支持将查询条件、查询结果列保存为方案,设置具体的方案名 称、排序及方案可见性(可见性包括个人、医务管理及临床具体科室是否共享),便于方案后期的重复利用;

2、支持对已保存的方案进行方案名 称、排序及方案可见性的修改、删除;

3、支持对已保存的方案进行重新获取,对已保存的查询条件、查询结果支持修改、删除,同时可另存为新方案,定义新方案的名 称、排序及可见性。

1.1.3.2.4 住院查询功能授权

1、支持对查询条件基本信息包含姓名、入院科室、出院科室、入院时间等,病历文书包含结构化病历如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病案首页具体的病历文书类型及结构化点,医嘱检验、检查、药品进行一一授权,满足医生和管理者个性化需求;

2、支持对查询结果基本信息包含姓名、入院科室、出院科室、入院时间等,病历文书包含结构化病历如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病案首页具体的病历文书类型及结构化点,医嘱检验、检查、药品进行一一授权,满足医生和管理者不同的需求;

3、支持对医务管理者、医生、护士不同角色进行授权,分别设置不同的查询条件和查询结果。

1.1.3.3  门诊病历检索

1.1.3.3.1 门诊查询条件定义

1、支持对基本信息(包含就诊时间、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初诊/复诊、就诊医生姓名)条件自由添加、删除,实现自定义基本信息检索条件的设置,支持查询时间范围不限、全院病人范围不限;

2、支持对诊断(包含门诊诊断等)条件自由添加、删除,实现自定义诊断检索条件的设置,并支持中文、拼音首字母模糊检索;

3、支持对结构化病历文书(包含门诊病历等)条件自由添加、删除,精确到具体文书类型中的具体的结构化数据,让检索结果更加符合临床及科研需要,同种病历文书支持组合检索,即可同时检索多个关键字,基于搜索引擎的方式,多包含多个关键字的病历内容进行展示,检索内容更加精确;

4、支持对门诊医嘱(检验、检查、药品)条件自由添加、删除,同种条件可设置多个条件,并支持自主设置逻辑与、或关系。

1.1.3.3.2 门诊查询结果列定义

1、支持对门诊基本信息、门诊诊断、门诊病历文书、检验、检查、药品不同的报表列自主添加,满足多样化的报表要求;

2、支持查询结果分页展示、并导出Excel;

3、支持多个查询结果标签的展示,对不同的条件可支持结果的比对,寻找不同结果的差异性和共性;

4、支持查看门诊病人历次的门诊就诊记录,避免临床数据检索系统与门诊电子病历系统频繁切换。

1.1.3.3.3 门诊查询方案定义

1、支持将查询条件、查询结果列保存为方案,设置具体的方案名 称、排序及方案可见性(可见性包括个人、门诊办及门诊具体科室是否共享),便于方案后期的重复利用;

2、支持对已保存的方案进行方案名 称、排序及方案可见性的修改、删除;

3、支持对已保存的方案进行重新获取,对已保存的查询条件、查询结果支持修改、删除,同时可另存为新方案,定义新方案的名 称、排序及可见性。

1.1.3.3.4 门诊查询功能授权

1、支持对查询条件基本信息包含就诊时间、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初诊/复诊、就诊医生姓名等,病历文书包含结构化病历如门诊病历具体的病历文书类型及结构化点,医嘱检验、检查、药品进行一一授权,满足医生和管理者个性化需求;

2、支持对查询结果基本信息包含就诊时间、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初诊/复诊、就诊医生姓名等,病历文书包含结构化病历如门诊病历具体的病历文书类型及结构化点,医嘱检验、检查、药品进行一一授权,满足医生和管理者不同的需求;

3、支持对门诊办、门诊医生不同角色进行授权,分别设置不同的查询条件和查询结果。

1.1.3.4  隐私安全设置

1、为保护患者隐私,对于查询出的病历结果,支持对患者信息、病历文书结构化点进行脱敏处理,脱敏内容按照前2个字符以*表示,超过2个字符的内容不加密;

2、支持不同角色、用户导出excel功能设限,权限不够的医生不能导出excel;

3、支持设置不允许临床检索的诊断,杜绝临床医生检索敏感诊断;

4、支持对不同角色、不同用户、不同的职能科室进行隐私设置,满足多样化需求。

1.1.3.5  日志查看

1、支持根据操作日期范围、操作类型(包含查询、导出)、操作人ID查询所有进行临床数据查询、导出动作的记录;

2、支持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操作人、操作人ID、操作人职称、操作时间、操作类型、操作具体内容及操作者IP地址;

3、支持导出和查看操作详细内容,当操作为查询,详细内容必须包含查询条件,当操作为导出,详细内容必须包含查询条件及导出结果列;

4、支持操作日志导出,导出结果列需与系统展示界面内容一致。

1.1.4  血透系统

1、产品基于透析医学会的专业成熟模型,结合国内血液透析治疗的特点,融入国内医院的研发成果,体现医院先进的管理理念,适应未来发展。

2、与HIS对接自动导入患者信息和就诊信息数据。

3、实现病历数据的结构化方式存储,实现文本自由录入。

基本信息:姓名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支持手工录入同时可从HIS中导入;

病历首页:包含诊断信息、病史记录、干体重、通路信息、抗凝以及治疗方案信息;

病程记录:完整的记录患者病程记录信息,并支持自定义时间区间查询,并支持引用患者化验信息;

透析方案:透析参数及透析器等及历史记录;

检验信息:各类生化检测结果,可从LIS中导入;

转归记录:转入转出记录;

死亡记录:死亡原因;

阶段小结:可导入各类检查结果自动生成阶段小结;

医嘱信息:长期与临时医嘱,可指 定医嘱执行周期,随时调整与停用。

4、透析和溶栓等不同记录模板  

记录患者透析治疗过程中透析方案,生命体征及各项治疗数据,支持普通,低肝、无肝素三种模式。

记录透析过程中各项护理内容及措施,可对内瘘穿刺部位,导管进行评估,可对压疮,跌倒坠床,疼痛进行精准量化评估。

记录透析中各类耗材的使用。

实现对患者后续透析班次及各类检验的定时提醒管理。

透析记录内容可自动检查并归档。

血管通路,透析器信息,透析信息,透析频次,透龄,透析费用,病情诊断统计分析。

记录程中各项护理内容和措施,可对内瘘穿刺部位,导管进行评估,可对压疮,跌倒坠床,疼痛进行精准量化评估。

5、质控达标,关键指标,病人诊疗项趋势,医护工作量

质控达标可自定义项目及边界值,关键指标分析要对所有生化检验指标均可进行,柱状/折线切换显示,自定义区间,各区间患者信息及用药显示。

按任意时间段对患者在透析治疗过程中各种指标的变化进行趋势分析曲线,可显示整个透析中心数据变化趋势,也可针对患者个体数据变化趋势分析。

现按任意时间段任意患者的显示治疗过程中的体重增长量,血压,脱水量,体重,超滤率等数据的数据变化趋势曲线图,同时可对比显示明细数据。

1.1.5 输血管理系统

1.1.5.1 软件功能要求

1输血知情同意书

(1) 根据病人疾病情况及治疗建议,结合实验室检查,给出输血治疗方案,打印后病人签字。(有同意及拒绝的选项)

(2) 输血知情同意书分多种类型打印不同格式(自体血、异体血、自体+异体、急诊、普通)

(3) 能否采用自体输血(自体输血方式:贮存式、回收式、稀释式)

(4) 输注血液品种、血型、数量(输血申请)

(5) 支持拟实施方案模版录入、打印

(6) 支持急诊原因录入、打印

(7) 支持虚拟打印并导出

2用血单申请

(1) 临床医师填写用血申请,电子申请发送输血科。

(2) 申请页面智能判断或显示既往输血史、输血反应史、病人血型、数学适应症结果、传染病检查结果、患者临床症状等等。

(3) 可根据血液种类自定义设定的血液审核临界值,实现符合国家规定的多级审核制度。临界值可以自定义设定(防止以后国家规定有变化)比如:800-1600ML中量用血,审批流程控制;1600ML以上大量用血审批流程控制。

(4) 大量用血审批单打印与存档。

(5) 根据医生职称设置不同的使用级别。

(6) 支持紧急输血绿色通道,事后审批流程

3输血前评估

(1) 支持输血前相关信息录入,且部分需要模版录入方式;

(2) 输血适应症等条件智能分配出患者是否符合输血条件,此条件可自定义设置;

(3) 患者病情及输血指针评估;

(4) 支持医生自定义录入其他合理输血的理由

(5) 支持多流程方式进行输血前评估,可通过系统配置实现

4输注记录与不良反应

(1) 输注记录的登记与打印,相应申请与血袋信息全程跟踪显示;

(2) 输血护理、监控记录登记与打印,与血袋信息相关联

(3) 不良反应情况登记与打印;

(4) 输注记录、护理记录信息发送到输血科系统;

(5) 输血科针对临床输注记录与不良反应,查看、核对、以及输血科针对临床输注记录与不良反应,查看、核对、以及给出不良反应的原因分析

(6) 对输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可进行执行人的追溯,查询

5输血效果评价

(1) 临床医师可以针对每一个或多个输血申请相应的输血情况,结合输血后血液分析结果,记录输血不良反应,并对输血效果作出评价

(2) 支持相应的评价信息模版录入;(依据不同血液成分)

(3) 用血评价单打印和发送到输血科管理系统

(4) 可在自动生成输血前后患者的相关生化指标并形成图标。

6临床科室对本科用血进行管理

临床科室对本科医生用血进行管理评价

7手术麻醉系统对接

对手术麻醉患者的自体输血管理评价和自体输血统计

8大量用血报批审核率

大量用血报批审核率自动统计

9信息跟踪

从输血申请开始到输血后效果评价全流程跟踪查看

10其他信息

(1) 系统自动显示既往输血史、输血不良反应史,同时只要在本院检查过血型,系统自动提取血型。以及可以申请管理页面直接显示输血适应症以及输血前检查的项目结果;

(2) 每个病区都独立的输血申请列表查看,列表信息中实时更新申请单所处的不同状态。

1.1.5.2  输血科内部管理模块

1. 血制品入库

(1) 支持病人自身用血入库;

(2) 支持通过扫描血袋条码转换为信息入库;

(3) 支持文件导入入库模式;

(4) 支持外网连接网中心血站直接入库。

2. 血袋血型复检

血袋从血站送到医院之后,在程序中对血袋进行复检登记,支持批量复检

3. 用血单申请管理

(1) 所有申请单列表显示,同时列表中显示所有申请单所属状态

(2) 查看临床科室核准签发后的用血申请信息,选中某个申请自动提取病人的相关检验信息。同时可以针审核申请是否通过,并可填写申请是否通过的理由。不通过可以拒收,通过可以打印取血凭证

(3) 查看临床针对本次申请的用血前评估信息,可针对评估信息给出是否合理,并填写意见。不合理可以拒收

(4) 针对本次申请填写交叉配血信息

(5) 查看本次申请对应的输注记录与不良反应,并可填写处理结果意见和原因分析

(6) 查看本次申请对应的输血后效果评价信息

(7) 支持输血申请流程终止功能。

4. 输血常规检验与血型鉴定

血型鉴定支持抗体六项输入方式、血型输入支持正定、反定2项结果录入方式、支持输血常规检查结果的录入。支持仪器联机自动接收仪器测试结果。

5. 输血前八项及ALT

支持输血前结果的录入。支持仪器联机自动接收仪器测试结果

6. 交叉配血

(1) 支持配血后自动发血。

(2) 可以在不发血的情况下单独打印配血单。

(3) 对于交叉配血单独收费和审核、快捷显示既往输血史、快捷显示输血前九项检验结果

(4) 收费信息查看,方便查看该标本的费用信息,可以实现手工增加费用,退费等操作。

(5) 配血列表,方便查找和浏览当天的全部配血记录、配血图片存储,方便日后查询,一个免责措施。

(6) 支持血袋血型与受血者血型不同时根据设置智能提醒。

(7) 不规则抗体结果自动提取,如3天内未做则自动提醒。

(8) 支持扫描配血标本条码,同时显示标本信息与申请单和配血报告绑定关联。

(9) 交叉配血时支持指 定时间内的不规则抗体检查提示。

7. 科室发血管理

(1) 扫描血袋条码、记录交接人、系统签名发血;

(2) 支持血袋退还功能;

(3) 支持血袋暂存功能;

(4) 未发血清单查看;

(5) 已发血清单查看;

(6) 已退还清单查看;

(7) 血袋暂存清单查看;

(8) 补打交叉配血单、发血单

8. 血制品返回血站与报废

当有血制品需要返回血站或者报废时,可以使用这个窗口对返回或报废做记录;以备以后的工作中进行查询和统计。

9. 血袋回收与销毁登记

(1) 按照输血规范的要求,系统提供空的血袋回收和销毁记录功能;

(2) 血制品出库后空血袋未回收的清单;

(3) 已回收的空血袋还没销毁的记录;

(4) 已销毁清单;

(5) 回收单、销毁单打印、回收、销毁清单打印;

(6) 支持护工血袋回收自助功能;

(7) 扫描条码定位血袋

10. 血制品分装与合并

血液制品的分装与合并功能

11. 标本签收

扫描标本条码签收标本、自动记录签收时间、签收地点、签收人等信息。

12. 消息管理

(1) 用血申请临床核准签发消息发送到输血科;

(2) 开具申请单前,是否签署同意书提醒

(3) 输注记录与不良反应单发送后消息发送到输血科;

(4) 用血输血后评价单后消息发送到输血科;

(5) 输血科审核申请后消息发送到临床;

(6) 输血科交叉配血后消息发送到临床;

(7) 输血科发血后消息发送到临床;

(8) 其他消息发送与提示

(9) 输血后输注效果提醒

10)消息管系统长驻客户端并可实现事务联动

13. 预警消息功能

(1) 血液即将过期预警;

(2) 血液库存不足预警;

(3) 可按成份和血型设置相应的不同库存预警值。

14. 输血科质控

与输血模块连接,对仪器质控数据自动接收,自动绘制质控图,自动失控报警,使用优顿图对质控数据进行分析,辨别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并相应为质控设 计了SD、CV、CCV等统计功能。

15. 血制品库存查询

实时监控输血科各血制品的库存情况

16. 血制品出入库明细查询

以根据单据类型、血袋编号、血液成分和血型等信息查看血制品的出入库明细信息

17. 用血申请单审核率统计

根据医嘱数量,以及审核情况来统计当月的用血申请单合格率

18. 配血报告综合查询

根据病人信息和血袋信息等条件查询配血报告。支持对查询出的报告预览,重复打印等操作

19. 输血前检查,乙、丙、梅、艾、血常规、肝功能检验报告综合查询

(1) 根据病人信息和血袋信息等条件查询输血常规报告和血型鉴定报告。

(2) 支持对查询出的报告预览,重复打印等操作

20. RH阴性血查询

查询和统计一段时间内RH阴性用血的详细信息

21. 抗体筛选阳性查询

查询和统计一段时间内交叉配血中抗体筛查阳性的详细信息

22. 工作量统计

按时间范围做人次和项次的统计

统计配血的工作量

统计血型鉴定和输血常规检验的工作量

23. 血制品出入库统计

(1) 按照血制品成分统计

(2) 按照血制品血型统计

(3) 按照时间显示统计报表

24. 费用统计

用血补偿金,血液检测费用等统计

25. 科室用血情况统计

统计每个病区和科室的用血情况

26. 成分血临床使用率统计

根据输血规范的要求,实时统计出全院和每个科室和病区的成分血临床使用率;对于加强医院管理, 规范输血行为有很实际的用处。辅助输血科逐步规范临床医生的用血习惯, 巩固成分输血的效果, 减少输血不良反应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27. 更改记录查询

查询系统中各记录被更改的情况。更好的保证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1.1.5.3  全院临床用血评估与评价系统

1. 输血量统计

统计当月的科室申请量、用血量比率(按科室、医生多条件统计,显示上月同期、上年同期、环比、同比等信息,可显示饼状图、柱状图等)

2. 平均每次输血数量

根据输入条件得出各个科室的用血量按科室、医生多条件统计,显示上月同期、上年同期、环比、同比等信息,可显示饼状图、柱状图等)

3. 输血前检测比例

可以更直观的分析出输血病人在输血前各项目的检测比例按科室、医生多条件统计,显示上月同期、上年同期、环比、同比等信息,可显示饼状图、柱状图等)

4. 输血前检测指标平均值统计

可以更直观的分析出输血病人在输血前各项目的检测比例均值按科室、医生多条件统计,显示上月同期、上年同期、环比、同比等信息,可显示饼状图、柱状图等)

5. 不同检测结果用血比例统计

更直观的分析出某个项目一定范围内(如HCT,RBC)它的用血量及用血比例按科室、医生多条件统计,显示上月同期、上年同期、环比、同比等信息,可显示饼状图、柱状图等)

6. 患者输血比例

该统计可以统计出一段时间内,不同血液成分在各个科室的输血人数,以及输血人数比例按科室、医生多条件统计,显示上月同期、上年同期、环比、同比等信息,可显示饼状图、柱状图等)

7. 不同输血量患者比例

该统计可以根据用血量(如100ml)来统计各科室(100ml)用血比例按科室、医生多条件统计,显示上月同期、上年同期、环比、同比等信息,可显示饼状图、柱状图等)

8. 单病种输血量统计

单病种输血量数据及时收录

9. 患者平均用血量统计

用血人次、平均用血量(按科室、医生多条件统计,显示上月同期、上年同期、环比、同比等信息,可显示饼状图、柱状图等)

10. 手术台平均用血量统计

用于统计手术用血量以及手术用血平均值按科室、医生多条件统计,显示上月同期、上年同期、环比、同比等信息,可显示饼状图、柱状图等

11. 医院住院人均用血量

用于统计医院住院人均用血量、在院人数、输血总量(上月同期、上年同期、环比、同比数据等)

12. 医院输血患者比例

用于统计不同血液成分的患者输血比例上月同期、上年同期、环比、同比数据等)

13. 医院输血患者人均用血量

用于统计不同血液成分的患者输血的平均用血量上月同期、上年同期、环比、同比数据等)

14. 手术台平均用血量

用于统计每台手术的用血量以及上月同期比值上月同期、上年同期、环比、同比数据等)

15. 输血后效果评价

可以查看患者在这段时间的血品种输注记录,以及医生的评价,输血时间,输血后趋势等详细信息

16. 输血适应症变化曲线

清晰的看出输血对指标的影响,以判断输血的有效性

17. 自体输血率统计

用于统计手术自体输血按科室、医生多条件统计,显示上月同期、上年同期、环比、同比等信息,可显示饼状图、柱状图等

18. 智能输血效果评价

根据患者输注血量,输血适应症变化,病人身体指标等信息自动判断输血效果。

19. 血浆融化

血浆融化过程记录与统计

1.1.6  重症监护系统

1.1.6.1  重症护理管理

1、床位管理

自动同步HIS系统患者床位的信息,功能包括入科登记,护理等级标识、感染患者标识、换床管理、出科登记等,可实现按危重评分、护理等级、是否感染等对床位进行筛选,并按不同颜色进行标识区分。

2、医嘱处理

同步获取HIS医嘱信息,进行医嘱浏览、医嘱执行记录操作。可连接移动护理系统,直接获取医嘱执行结果。

3、生命体征监测

功能包括:生命体征自动获取,支持异常体征报警,支持异常体征修正,支持鼠标托动修正,体征采集项目自选,体征采集间隔自定。

4、观察项管理

观察项显示可以进行自定义设置,观察项可以通过模板录入。

5、出入量管理

入量及出量通过模板录入,自动计算液体平衡。

6、护理评估

护理评估可以进行自定义设置,提供患者入科、出科、压疮、跌倒/坠床、导管等重症相关的护理评估记录。

7、导管管理

支持患者导管信息维护,可在人体图例上显示患者导管信息,提供导管预警、报警功能;提供在插、全部导管信息查询。

8、重症医学评分

自带多达几十项重症评分方法,可新增自定义评分方法,可自定义评分公式,支持对数等复杂运算,评分趋势分析。

9、护理记录

支持护理模板快速录入,护理记录多视角展示,自定义特别护理记录单格式。

10、交接班管理

支持交接班模板快速录入,支持交班记录,交班项目自定义。

11、入院评估

实现电子化录入入院评估单、打印评估单。

12、体温单

实现护理站体温数据回传给HIS系统,体温单信息提取。

13、护理计划

根据需要选择护理计划模板自动生成护理计划单,添加评价后,打印完整的护理计划单。

14、检验报告

同步查询LIS检验信息。

15、检查报告

同步查询PACS检查信息。

1.1.6.2  临床决策支持

针对特定病种自动做出辅助诊断和治疗以及治疗效果动态监测,避免延误诊疗,提高医疗质量。

1)智能提醒:病种高危因素提醒、异常数据(包括生命体征、检验值)提醒。

2)辅助诊断:系统通过智能判断患者高危因素、临床症状、检查、检验等数据后给出诊断建议。

3)治疗效果监测:监测患者从入科第一天起每天的高危因素和临床症状变化,和所患疾病情况变化,以便于医生进行质控分析和疾病回溯。

1.1.7 处方点评系统

1.1.7.1 处方/医嘱分析功能

1.1.7.1.1 处方/医嘱分析

1、支持处方/医嘱每天自动导入处方点评系统

2、支持门诊按单张处方和按患者当天所有处方合并点评

3、支持对处方/医嘱中用法用量、相互作用、配伍禁忌、重复用药、禁忌症、适应症、特殊人群用药、妊娠期用药、哺乳期用药、过敏、给药途径等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自动审查

1.1.7.1.2 分析结果查询

1、支持药师查看所有处方/医嘱,并可查看系统警示信息;

2、支持科主任/医院管理人员登入系统,查看本科室/本院的处方/医嘱及点评结果;

3、对于门诊处方,支持从时间、处方号、科室、医生、诊断警示等级等检索条件,筛选出处方信息及审查结果;

4、对于出院患者,支持从时间、住院号、科室、诊断、警示等级等检索条件,筛选出出院患者信息及审查结果;

5、支持药师根据医院的实际用药情况,对系统点评出来的警示信息进行确认待查操作。

1.1.7.2 点评功能

1.1.7.2.1 点评项目创建

1、支持全处方点评和全医嘱点评;

2、支持特定条件下处方/医嘱的抽样点评;

3、支持通过自定义模板的方式保留抽取条件和分配方案,方便后续项目的抽取和点评;

4、支持多角度的抽样筛选条件,满足用户不同的抽样要求。对于门急诊处方,支持按照机评情况(全部、合理、不合理)、科室、医生、医生职称、处方金额、药品品种数、药品分类、基药类型、抗菌药物类型、是否注射给药、诊断、年龄、警示信息类型、警示信息状态、警示信息等级进行筛选

1.1.7.2.2 处方/医嘱人工点评

1、支持处方/医嘱点评任务分配,将抽取的处方/医嘱分配给多个药师进行人工点评;

2、支持处方/医嘱的批量点评,即批量确认机评结果为人工点评结果

1.1.7.2.3 处方/医嘱界面展示

1、对于门诊处方,支持查看患者当日所有处方对于住院医嘱,支持按医嘱类型、药品属性、药品、科室、医生进行医嘱明细信息筛选;

2、支持点击警示信息后,在药品明细页面只展示警示信息相关问题药品

1.1.8 数据迁移工具及历史病历在线调阅系统

1. 迁移保存后的数据需满足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2.电子病历数据归档要实现电子病历应用系统效率持续稳定,同时确保归档后数据全在线管理,便于相关科室随时高效、快速的访问。

3.归档方式

1)按数据归档目标及定制要求可以将在线电子病历数据容量大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如2年或如限定在1TB容量以内。

2)现有硬件存储及数据库服务器性需要一直能够满足业务要求。

3)对于归档库的磁盘存储采用二级存储硬件、数据库的备份管理,即可实现采用归档库一次备份,永久保留,同时降低数据库备份设备升级需求。

4.系统能够基于C/S结构体系,采用XML组织迁移方案,操作简便,上手容易;系统展现基于c#窗体实现,迁移功能基于java封装直接调用,无需单独安装服务。

5.支持跨平台应用,可以在WINDOWS、LIUNX、AIX操作系统上平滑移植。以电子病历为基础数据。

6.满足病历海量存储的需要,病历数据要求永久在线(可分为二级存储),用户可以无障碍地随时调阅病历。

7.实现数据抽取功能,实现数据源配置功能、自定义复制表的属性、规则判断(按时间等)、数据行数复制限制配置、数据验证、源表数据删除功能,支持分阶段实施。

8.归档数据需要按业务逻辑、表、时间等条件进行热线库及归档库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传输、验证、删除,同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应用 定性,归档工作不影响生产业务的运行。

9.支持应用系统的开关控制设置,来进行无缝查询调阅相关历史归档病人信息。

10. 支持以保留天数为单位或者以保留日期为单位进行归档迁移。

11. 支持以星期为单位或者以天为单位进行定时自动启动归档迁移。

12. 支持以多线程进行归档迁移,确保同一时刻有5个线程进行跑动迁移。

13. 支持通过历史病人查询相关功能,可以实时查看已迁移的归档病人相关信息。

14. 支持通过病人的归档日期,进行归档病人的相关筛选。

15. 支持通过迁移工具里面的相关日志,查看迁移过程中相关迁移状态以及报错。

16. 支持每天定时迁移,利用工具自动执行,不需要医院相关人员参与,dba定时进行跟踪查看。

17.设备必须能支持AIX,Windows,Unix, Linux,HP-UX、Solaris等操作系统、应用服务、数据类型的支持,且针对不同的平台无需采用不同的设备。

18.在发生迁移工具无法正常工作时(数据库宕机,断电,瘫痪时),支持未完成的病人归档数据自动回滚操作,保证数据不会丢失,并记录相关日志,当系统正常后,用户可以在任意时间点恢复启动数据归档迁移。

19. 支持实时跟踪运行情况,7×24小时服务保障。

20. 支持对现有的电子病历数据进行迁移服务,在保障数据的完整、可靠和安全的前提下,提升系统运行速度,以满足医务人员日常工作的需要。

1.1.9 中级医疗决策支持系统

1.1.9.1 临床辅助诊疗

1.1.9.1.1 辅助诊断

1、 提供临床辅助决策引擎或功能模块,通过与医院现有电子病历系统整合实现临床辅助决策的应用,要求实现页面的无缝整合,能够做到基于医院现有结构化电子病历实现各种辅助决策;

2、 通过与医院住院电子病历系统的无缝整合,可基于临床各应用场景进行智能的诊断辅助决策;

3、 通过与医院门诊电子病历系统的无缝整合,可基于临床各应用场景进行智能的诊断辅助决策;

4、 提供基于主诉、病史中提到的症状、疾病,以及体格检查、检验结果推荐最相关的疾病(包括概率)、相关症状及体征;

5、 提供将推荐的辅助诊断按照诊断结果的TOP值由高到低排列;

6、 ▲提供在推荐的辅助诊断内容中,将与推荐疾病相吻合症状、体征信息进行颜色标识;(投标人须提供成熟系统的功能截图并详细说明)

7、 提供根据症状、诊断、治疗三个维度,推荐与当前描述情况相似的病例,为医生提供诊断、治疗的佐证;

8、 基于辅助诊断提示的内容,需要根据强大的知识库形成诊断详情支撑,可提供给临床人员进一步的疾病详情查询,以便提升巩固临床医生的专业技能;

9、 需基于主诉、病史中提到的相关信息,来对初诊诊断进一步做鉴别分析,引导医生进一步确定是否有其他可能性;

10、 基于患者临床表现(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辅助检验检查等信息),推荐与病人诊断相似的诊断结果,即鉴别诊断,并能够按相似度由高到底进行排列;

11、 鉴别诊断支持设定特定的应用场景,实现与医生诊疗工作的同步辅助决策;

12、 支持在初步诊断、入院诊断类别中已下达的诊断提供鉴别诊断功能;

13、 支持在首次病程记录写鉴别诊断的病历内容时,通过病历内容触发鉴别诊断提醒功能; 

14、 提供鉴别诊断的疾病内容查看功能,协助医生进一步查询疾病详情,辅助临床诊疗。

1.1.9.1.2 临床检验辅助决策
1)检验项目说明书

1、 辅助决策管理平台提供检验申请、检验报告对应的项目说明书的静态知识库维护;

2、 支持实现静态知识库与住院电子病历系统的无缝整合;

3、 支持实现静态知识库与门诊电子病历系统的无缝整合;

4、 实现检验申请时,对检验申请项目说明书查阅功能;

5、 实现检验报告查阅时,对检验报告项目说明书的静态知识库查看功能。

2)检验报告解读

1、 支持根据检验报告内容进行分析,结合患者年龄、性别、诊断、症状等内容,对检验报告内容进行进一步解读,同时可以给出对应的智能提示或临床引用信息;

2、 检验报告的解读需与住院电子病历系统进行无缝整合,与业务流程完全融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提供应用,不能影响正常的诊疗工作;

3、 检验报告的解读需与门诊电子病历系统进行无缝整合,与业务流程完全融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提供应用,不能影响正常的诊疗工作。

3)检验申请合理性审查

需满足电子病历评级要求:下达申请医嘱时,能查询临床医疗记录,能够针对患者性别、诊断、以往检验申请与结果等进行申请合理性自动审核并针对问题申请给出提示,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供检验申请与性别的合理性辅助决策,在医生下达检验申请时,能够结合患者的性别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辅助临床诊疗;

2、 提供检验申请与诊断的合理性辅助决策,在医生下达检验申请时,能够结合患者的诊断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辅助临床诊疗;

3、 提供检验申请与以往检验结果的合理性辅助决策,在医生下达检验申请时,能够结合患者在院期间已经做过并且结果正常的检验项目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辅助临床诊疗。

1.1.9.1.3 临床检查辅助决策
1)检验项目说明书

1、 辅助决策管理平台提供检查申请、检查报告对应的项目说明书的静态知识库维护;

2、 支持实现静态知识库与住院电子病历系统的无缝整合;

3、 支持实现静态知识库与门诊电子病历系统的无缝整合;

4、 实现检查申请时,对检查申请项目说明书查阅功能;

5、 实现检查报告查阅时,对检查报告项目说明书的静态知识库查看功能。

2)检查报告解读

1、 支持根据检查报告内容进行分析,结合患者年龄、性别、诊断、症状等内容,对检验报告内容进行进一步解读,同时可以给出对应的智能提示或临床引用信息;

2、 检查报告的解读需与住院电子病历系统进行无缝整合,与业务流程完全融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提供应用,不能影响正常的诊疗工作;

3、 检查报告的解读需与门诊电子病历系统进行无缝整合,与业务流程完全融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提供应用,不能影响正常的诊疗工作。

3)检查申请合理性审查

需满足电子病历评级要求:下达申请医嘱时,能够针对患者性别、诊断、以往检查结果等对申请合理性进行自动检查并提示,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供检查申请与性别的合理性辅助决策,在医生下达检查申请时,能够结合患者的性别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辅助临床诊疗;

2、 提供检查申请与诊断的合理性辅助决策,在医生下达检查申请时,能够结合患者的诊断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辅助临床诊疗;

3、 提供检查申请与以往检查结果的合理性辅助决策,在医生下达检查申请时,能够结合患者在院期间已经做过并且结果正常的检查项目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辅助临床诊疗。

1.1.9.1.4 智能方案推荐

1、 支持根据患者当前的诊断、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用药情况、检验检查结果等病情情况,结合最新的指南推荐,帮助医生推荐适宜的治疗方案;

2、 支持根据症状、诊断疾病诊断推荐进一步的检验项目,并给出对应的理由,辅助医生更好地决策;

3、 支持根据症状、诊断疾病诊断推荐进一步的检查项目,并给出对应的理由,辅助医生更好地决策;

4、 支持根据个人基本信息(现病史、过敏史等)、症状、诊断病因推荐合理的用药,并给出对应的理由,辅助医生更好地决策;

5、 支持在首次病程记录写诊疗计划的病历内容时,通过病历内容触发智能方案提醒功能。

1.1.9.1.5 门诊处方书写辅助决策

需满足电子病历评级要求:具有针对患者诊断、性别、历史处方、过敏史等进行合理用药、配伍禁忌、给药途径等综合自动检查功能并给出提示,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供门诊处方与诊断的合理性辅助决策,在门诊医生下达门诊处方时,能够结合患者的诊断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辅助临床诊疗;

2、 提供门诊处方与性别的合理性辅助决策,在门诊医生下达门诊处方时,能够结合患者的性别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辅助临床诊疗;

3、 提供门诊处方与年龄的合理性辅助决策,在门诊医生下达门诊处方时,能够结合患者的年龄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辅助临床诊疗;

4、 提供门诊处方与历史处方的辅助决策,在门诊医生下达门诊处方时,能够结合患者的历史的用药量,计算当前处方的累计用量,实现总量控制的辅助决策,辅助临床诊疗;

5、 提供门诊处方配伍禁忌的辅助决策,在门诊医生下达门诊处方时,能够结合患者正在使用的药品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包括药品互斥、同类药互斥、24 小时相同药品互斥等,辅助临床用药;

6、 提供门诊处方给药途径的合理性辅助决策,在门诊医生下达门诊处方时,能够结合患者年龄、性别、诊断等对药品的给药途径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辅助临床用药。

1.1.9.1.6 病房医嘱辅助决策

需满足电子病历评级要求:下达医嘱时能够药品、检查、检验、药物过敏、诊断、性别等相关内容知识库至少4项内容进行自动检查并给出提示,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供医嘱与药品合理性辅助决策,在医生下达药品医嘱时,能够结合患者正在使用的药品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包括药品互斥、同类药互斥、24 小时相同药品互斥等,辅助临床用药;

2、 提供用药给药途径的合理性辅助决策,在医生下达药品医嘱时,能够结合患者年龄、性别、诊断等对药品的给药途径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辅助临床用药;

3、 提供累计药量的合理性辅助决策,在医生下达药品医嘱时,能够结合患者年龄、性别、诊断等对对患者在院内的累计药量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辅助临床用药;

4、 提供医嘱与检查的合理性辅助决策,在医生下达药品医嘱时,能够结合患者所做的检查项目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辅助临床用药;

5、 提供医嘱与检验的合理性辅助决策,在医生下达药品医嘱时,能够结合患者所做的检验项目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辅助临床用药;

6、 提供医嘱与诊断的合理性辅助决策,在医生下达药品医嘱时,能够结合患者的诊断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辅助临床诊疗;

7、 提供医嘱与性别的合理性辅助决策,在医生下达药品医嘱时,能够结合患者的性别进行合理性辅助决策,辅助临床诊疗。

1.1.9.1.7 临床知识库管理系统

1、 提供具有国家权威性的全院型的应用知识库,可形成专项的疾病辅助诊疗知识库;

2、 在临床诊疗过程中,提供常见病种的知识详情查询功能,包括疾病概述、临床表现、病理详情、注意事项、处置建议、用药建议、检查建议、患者指导等详细内容;

3、 提供常见疾病、专科的最新指南和文献,以及权威期刊发表内容的查看功能;

4、 提供药品说明书查看功能;

5、 提供检验知识库查看功能,包含通用名、项目介绍、检验样本、注意事项;

6、 提供检查知识库查看功能,包含通用名、指标介绍、正常区间、注意事项;

7、 支持知识库内容(文献、指南等)有关内容引用到病历中;

8、 提供知识库检索功能,可输入任意临床医学关键字进行搜索数据中心的相关信息;

9、 提供系统知识库、文献/指南支持及时更新功能;

10、 提供针对院内其他业务系统对临床疾病知识库的访问、使用、调用的途径和方法。

1.1.9.2 疾病风险预测

1.1.9.2.1 辅助手术

1、 二次手术申请时,判断计划还是非计划,以提醒是否是不良事件,需给予预警;

2、 手术开始后24小时内,输血量≥800ml,系统可自动判断不良事件引起的大出血,及时给予预警;

3、 手术术后24小时内有超过3个科室进行紧急会诊的或突然召集ICU会诊,系统需自动判断是否不良事件引起的会诊,并给予预警;

4、 手术患者,术后2天体温>38.5℃,系统可自动给予术后感染预警提示;

5、 如果患者需要24小时以上的机械通气,系统可给予发生术中或术后不良事件的预警提示。

1.1.9.2.2 辅助诊断

1、 非骨外科住院患者出现骨折诊断,系统可自动预警跌倒相关不良事件;

2、 由手术或治疗引起的中风,系统可自动预警不良事件;

3、 抗凝药物使用患者有中风的诊断,系统可自动预警不良事件。

1.1.9.2.3 辅助病历

1、 病程记录中出现【瘘|漏|感染|败血症】字样,系统可自动给予出血或感染风险预警;

2、 出院30天内再住院,系统可自动预警不良事件,可能包括手术部位感染、深静脉血栓(DVT)或肺栓塞(PE)等;

3、 住院患者发生深静脉血栓(DVT)或肺栓塞(PE) ,系统可自动预警不良事件。

1.1.10 单病种上报与质量控制系统

1.1.10.1 病种门户

提供单病种门户选择功能,需覆盖此次项目要求的单病种范围,用户通过门户应用页面可进入到单个病种数据上报及指标数据分析应用中。

1.1.10.2 单病种患者管理

系统能够与EMR系统的病人管理功能相结合,提供单病种病人的管理功能,需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1.提供单病种患者自动纳入功能,支持根据设定的病种准入规则实现单病种患者的自动纳入;

2.纳入规则要包含主要诊断关联、主要手术关联、第二诊断的关联等;

3.提供单病种患者的自动退出功能,支持根据设定的病种退出规则实现单病种患者的自动退出管理;

4.退出规则要包含患者年龄、患者住院时长、患者特殊诊断信息等;

5.提供多维度病人选择筛选条件,如病人类别、入院时间、出院时间、病历状态、上报状态、病种状态、审核情况等;

6.提供患者住院信息的展示,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接诊日期、急诊医生、入院日期、出院日期、主治医生、病区、审核状态等;

7.支持根据不同的病种灵活配置患者信息展示列,如脑梗、心梗患者的诊疗关键信息为“是否溶栓”,则系统能够针对脑梗、心梗的病种配置该展示列,其他病种无需展示该列;

8.提供单病种患者人工退出功能;

9.支持将退出原因进行结构化内容的设定,方便医生在退出操作时进行项目勾选。

1.1.10.3 上报数据录入管理

1.提供单病种上报数据自动获取功能,系统支持与医院现有的临床诊疗平台进行全数据对接,并搭建数据同步模型(非接口方式)实现各单病种上报数据的自动同步效果;

2.提供单病种上报数据手动录入功能,各单病种要求上报的主观数据,如风险评估项、出院健康教育项等数据须提供结构化录入方式,方便临床医生进行数据的完善补录操作;

3.提供数据默认项设置功能,支持设置常规项目的默认项,如满意度评估等数据项可直接设置默认结果值为“非常满意”;

4.支持对上报录入项目设置多种录入方式,包括文本、下拉、单选、多选等;

5.支持与现有的电子病历系统进行无缝整合,能够通过点击系统上报项目直接进入电子病历关联功能的操作界面;

6.支持将单病种上报系统的上报数据录入功能嵌入到住院电子病历系统中,实现单病种上报患者的便捷式上报;

1.1.10.4 上报数据智能同步管理

1.系统支持与医院现有的临床诊疗平台进行全数据对接,并搭建数据自动获取模型,实现各单病种上报数据的自动获取功能;

2.支持对单病种上报涉及到的患者基本信息进行数据自动获取;

3.支持对单病种上报涉及到的住院信息、诊断信息、手术信息进行数据自动获取;

4.支持对单病种上报涉及到的检验检查报告信息进行数据自动获取;

5.支持对单病种上报涉及到的医嘱信息进行数据自动获取;

6.支持对单病种上报涉及到的治疗信息进行数据自动获取;

7.支持对单病种上报涉及到的单据评估信息进行数据自动获取;

8.支持对单病种上报涉及到的其他信息进行自动获取配置,包括费用信息、离院信息、时间计算等;

9.提供上报数据默认项设置功能,支持设置常规项目的默认项,如满意度评估项等内容。

1.1.10.5 上报数据审核管理

系统提供单病种同步数据的审核功能,方便临床医生对系统自动同步的数据进行人工核查,以保证数据质量。具体功能应用包括:

1.提供上报数据审核平台,支持用户对上报审核记录的筛选操作;

2.支持对上报审核数据进行筛选,筛选条件包括:病种、科室、病区、住院号、患者姓名、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上报时间、审核状态;

3.上报审核状态要包含:全部、上报审核通过、上报审核未通过、预审核;

4.单病种上报审核信息支持提供显示列:病种、患者姓名、患者性别、患者年龄、患者床号、住院号、入院时间、住院科室、提交人、提交时间、审核状态;

5.支持对不同审核状态进行特殊颜色标识,如审核通过为绿色、审核中为橙色、审核未通过为红色;

6.支持管理层对上报审核记录进行单条记录的审核通过操作;

7.支持管理层对上报审核记录进行单条记录的审核不通过操作;

8.支持管理层对上报审核记录进行批量审核通过操作;

9.支持管理层对上报审核记录进行批量审核不通过操作;

10.支持管理层在审核记录时查看患者的上报信息;

11.按照医院管理要求,针对未审核的单病种数据,系统会禁止上传到国家上报平台;

12.提供审核流程的配置功能;

13.提供审核不通过原因记录功能;

14.提供审核记录统计分析功能。

1.1.10.6 数据直报管理

1.系统支持对内全数据对接临床诊疗平台实现数据的自动获取,对外与国家单病种上报平台对接,实现单病种数据的一键上报;

2.基于国家提供的接口文档,系统支持按照接口标准要求完成各单病种的对接映射关系,最终实现数据的直报管理。

1.1.10.7 与电子病历整合管理

系统能够与住院电子病历系统整合,安装实施后的系统能完全融为一体,保证数据在同一数据库内,具体功能包括:

1.支持在电子病历系统中对患者进行手动纳入单病种的操作;

2.在电子病历系统中提供单病种上报入口,无需切换系统;

3.提供消息提醒功能,针对提交审核未通过的上报病例,在电子病历系统中给予消息提醒,便于医生及时整改上报;

4.支持在电子病历系统中面向医务管理部门提供单病种上报审核消息,并支持通过消息链接到单病种上报审核页面;

5.支持与医院电子病历系统整合,通过后台的同步/映射配置实现上报项目的自动同步,无需通过接口方式,避免了基于接口的繁杂工作量以及不 定性

6.支持在单病种上报界面查看患者病历信息,提升上报效率的同时保证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7.支持将结构化病历的填写内容同步到单病种上报项目中;

8.支持提供“单病种未上报的患者禁止打印病案首页”的控制。

1.1.10.8 单病种驾驶舱管理

围绕国家公布的病种,面向管理层提供单病种数据驾驶舱功能,具体功能包括:

1.各单病种发病例数;

2.各单病种平均住院日;

3.各单病种平均住院费用;

4.各单病种病死率;

5.支持同屏查看各诊疗组的单病种运营数据简要情况;

6.支持同屏查看各单病种近半年发病例数趋势分析;

7.支持按照平均住院日维护、平均住院费用维度、发病例数、病死率维度对病种进行排序;

8.自动根据用户角色生成科主任单病种驾驶舱数据;

9.自动根据用户角色生成院级单病种驾驶舱数据。

1.1.10.9 单病种上报数据分析管理

提供单病种上报数据分析功能,具体包括:

1.支持根据疾病类型、疾病上报状态、上报人员、上报时间、患者基本信息对上报记录进行查询;

2.提供符合诊断病例数的查询功能;

3.提供实际纳入病种例数的查询功能;

4.提供已上报病例数的查询功能;

5.提供未上报病例数的查询功能;

6.提供今日上报例数显示功能;

7.提供对各科室、各诊疗组、各医生的漏报数据进行分析;

8.提供最近一次上报人及上报时间的留痕功能;

9.提供详细的上报记录清单展示功能。

1.1.10.10 单病种质量指标分析管理

1.按照国家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五级要求提供医疗质量指标监控功能;

2.支持对质量指标进行阈值的设定,超过阈值标准的指标要进行红色预警标识。

1.1.10.11 单病种知识库管理

1.以病种为单位,提供单病种上报数据的标准化知识库管理功能,方便医院对病种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2.单病种知识库管理要包含病种、上报节点项目、上报项目、上报选项内容;

3.单病种知识库中病种及上报项目需要能够定义院内标准代码;

4.支持将单病种上报项目的院内标准代码与国家平台的接口代码进行一一映射;

5.针对单病种知识库管理需提供专门的升级工具或技术,可由用户基于工具在不直接拷贝程序文件的情况下进行知识库的管理;

6.与现有住院系统进行无缝整合,实现各病种住院诊断目录专项管理功能;

7.与现有住院系统进行无缝整合,实现各病种主要手术目录专项管理功能;

8.提供单病种上报单据的维护功能,维护信息包括病种、上报节点、上报项目、上报项目选项等;

9.支持对上报项目的录入方式进行设置,包括文本、下拉、多选等;

10.支持对上报项目的展示列可进行设置;

11.支持对上报项目的录入属性进行设置,包括强制填写项及可选填写项;

12.支持对强制填写项目的完整性进行校验,如果临床存在漏填情况,系统须在医生点击保存按钮时进行校验提醒并给予缺陷项提醒;

13.支持对上报项目的录入的数据质量进行校验,如身份证号只能录入数字、入院日期只能录入日期格式等。

1.1.10.12 数据自动获取配置管理

1.支持与医院现有住院系统、医嘱系统进行无缝正恶化,实现灵活高效的单病种项目自动获取配置功能,可以随时根据单病种管理的要求,对病例填报项目进行维护。从整个单病种上报项目来说,自动获取项目的配置主要分成以下几类:

1)患者基本信息

支持对单病种上报涉及到的患者基本信息进行数据自动获取配置,包括入选疾病诊断的ICD-10编码与疾病、相关日期时间信息、发病日期时间、其他诊疗信息等;

2)患者住院信息

支持对单病种上报涉及到的住院信息进行数据自动获取配置,包括患者接诊信息、生命体征信息、手术信息、ICU信息等;

3)患者检验检查报告信息

支持对单病种上报涉及到的检验检查报告信息进行数据自动获取配置,包括头部影像学检查报告、心电图、全血细胞检验、凝血功能检查、生化报告等信息;

4)患者医嘱信息

支持对单病种上报涉及到的医嘱信息进行数据自动获取配置,包括患者溶栓信息、抗凝药物治疗信息、抗血小板药物治疗信息、他汀类药物治疗信息、预防深静脉血栓治疗信息等;

5)患者治疗信息

支持对单病种上报涉及到的治疗信息进行数据自动获取配置,包括介入治疗、康复治疗、放射治疗等信息;

6)患者评估信息

支持对单病种上报涉及到的单据评估信息进行数据自动获取配置,包括入院评估、吞咽困难评估、神经功能缺损NIHSS评估、格雷拉斯评估、出院评估、健康教育评估等;获取信息包括判断记录有无、获取评估时间、获取具体的评估分值;

8)患者离院信息

支持对患者离院信息进行自动获取配置,包括住院天数、术后住院天数、离院方式等信息;

7)患者费用信息

1.支持对单病种上报费用信息进行自动获取配置,包括住院总费用、一般医疗费用、一般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信息;

2.支持对病种通用项目的批量同步配置,无需一个个病种单独维护,如质控医师、质控护士、患者病案号、手术开始时间、手术结束时间等共计70余项通用项目,充分降低维护工作量,提升自动获取的配置效率;

3.支持与医院现有的医嘱系统进行无缝关联,实现单病种上报的医嘱字典维护,如抗凝类医嘱字典维护、他汀类医嘱字典维护、抗血小板聚集类医嘱字典维护、降糖类医嘱字典维护、降压类医嘱字典维护、饮食类医嘱字典等维护。

1.1.10.13 用户权限管理

1.提供角色自定义功能,每个角色赋予不同的功能权限;

2.支持用户与角色的关联绑定功能,一个用户可以拥有一个或多个角色;

3.按照医院对单病种管理方式的不同,可以将用户分为数据填报员、部门数据管理员、数据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等。灵活的角色管理定制功能可以满足用户多样化的人员管理需求,让分级管理简洁、清晰。

1.1.11 系统集成与人员培训要求

1.1.11.1 系统集成要求

1、  应商须提供项目详尽的项目管理和实施方案、进度表。

2、  应商应在系统实施方案中描述具体的实施团队的组成、工作的内容、投入人员、项目进程表及采购人的配合等内容。

3、 在所有工作开展之前,公司的实施人员应制定一套完整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作为工程实施的总体计划和步骤。实施方案内容大致包括:

① 组织保障安排: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中的责任分工等;

② 具体的实施流程、实施内容。

4、  应商必须按照电子病历五级建设要求,提供并制定与医院现有各种信息系统接口的方案,并与各系统的提供商进行沟通、积极配合;必须完成本应由其负责的接口程序的实施。如果需要其它信息系统进行较大程度的程序改造才能完成与本次项目建设/改造系统之间的接口,则 应商必须详细提出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在医院统一协调安排下与该系统的提供商协商沟通。

5、 系统运行前完成医院各系统数据的收集整理、校对录入和测试,做好数据初始化工作。

6、 网络畅通,服务器和各前端站点都工作正常是系统运行的基础。在数据初始化、系统培训和制定工作流程的同时,医院和公司统筹安排系统的安装和调试,这其中包括数据库的安装调试,各个子系统的安装及参数设置等工作。人员负责各自的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所有工作都准备就绪后,严格制定系统启动时间及计划安排。在系统在正式启动后,运行大约一周的时间后能够保持稳定,系统提供的功能能够正常使用,项目实施人员对工作进行移交。

1.1.11.2 人员培训要求

1.从合同签订开始,中标人相关技术人员对所有部门及科室骨干进行分期、分批的各种技术培训。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管理要求对各部门及科室负责人及所有上岗操作使用人员进行系统主要功能、系统操作使用方法、系统工作流程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较好的掌握应用软件的使用方法,基本达到数据调阅便利、数据统计准确的要求。

2.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管理人员、操作员(医生、护士、管理科室、技术员)等。

3.培训计划包括系统管理员的培训、操作骨干的培训和科室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方法和内容。

4.培训科室包括医务处、护理部、临床科室医护人员、质评处、病案科、药学部、手术室、检验科、检查科室、输血科、血透中心、康复科、ICU、信息科。

5.培训材料及内容包括病房医师、病房护士、门诊医师、检查科室、检验处理、治疗信息处理、医疗保障、病历管理、电子病历基础、信息利用电子病历五级建设要求的内容。

1.2  电子病历信息化系统改造功能要求

1.2.1 HIS系统

结合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五级要求及医院HIS系统现状,需对医院现有HIS系统进行改造以满足如下要求:

1.2.1.1  住院护士诊疗系统改造

根据电子病历五级测评要求,在医院现有的住院护士诊疗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辅助医院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具体改造内容要求如下:

1.医嘱接收

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实现新医嘱和医嘱变更可及时通知护士。

2.患者一览表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提供全科(包括ICU)病人信息一览表。

3.床位一览表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提供病区床位使用情况一览表。

4.转床医嘱提示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入、出、转床、转科功能,转科时应自动检查医嘱完成和记费情况并提示护士。

5.转床划价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转床、迁床、挂床、借床等科室床位管理,可根据床位费用不同自动进行床位费划价。

6.医嘱执行确认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对医生发送过来的医嘱进行校对,可对医嘱执行确认。

7.护理单据制定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可根据科室要求定制各种护理记录单据。

8.治疗项目打印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可进行患者所有治疗项目的统一打印,包括长期及临时医嘱,各种注射均可统一打印在一张总表上,便于存档。

9.医嘱打印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进行护理医嘱打印,并可选择种类、患者或护理组打印。

10.申请单打印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打印检查化验申请单、病案首页等。

11.医嘱查询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按医嘱的各类条件对记录进行查询。

12.退费申请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停止及作废医嘱退费申请。支持作废医嘱自动退费。

13.退费一览表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患者欠费和退费管理功能;提供病区(患者)退费情况一览表。可查询并打印本病区每日退费总表,可选择按患者或按项目查询。

14.费用传输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科室之间费用传输,便于跨科会诊、治疗费记账及转科后患者补记账

1.2.1.2  价表系统改造

根据电子病历五级测评要求,在医院现有的价表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辅助医院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具体改造内容要求如下:

1.收费项目升级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检查收费项目标识、部位等进行维护升级。

2.检验检查项目升级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检验收费项目标识、检验标本字典、检验项目事项等进行维护升级。

3.治疗收费项目升级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治疗收费项目标识、部位等进行维护升级。

4.手术收费项目升级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手术收费项目标识、部位等进行维护升级。

5.价表项目改造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价表项目的数据质量符合度改造。

1.2.1.3  门诊、住院收费系统改造

根据电子病历五级测评要求,在医院现有的门诊、住院收费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辅助医院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具体改造内容要求如下:

1.病人基本信息改造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数据质量要求,对病人基本信息注册、字典项目等的数据质量进行改造、校验,满足测评要求。

2.病人费用信息改造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数据质量要求,对病人费用项目、费用信息等数据质量进行改造、校验,满足测评要求。

3.医嘱信息获取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在收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获取医嘱信息、药品信息等,并可以供收费使用。

4.入院床位查看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在收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入院床位信息查看。

1.2.1.4  门诊、住院药房系统改造

根据电子病历五级测评要求,在医院现有的门诊、住院药房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辅助医院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具体改造内容要求如下:

1.药品分级管理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药品使用管理提供电子化记录,支持药品分级管理。

2.药品摆放日志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药品准备(集中摆药、配液等)过程有记录。

3.药房发药记录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药房发药记录、发药时间、给药时间等关键业务数据进行梳理和详细记录。

4.药房数据改造

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根据数据质量要求,对药房相关业务数据进行数据质量梳理和标准符合度改造;

要求药房必须提供完整性数据,包括处方记录、病人诊断、性别、年龄、处方明细等;

要求药房必须提供整合性、关联性数据,包括处方号、药品编码等与药房配药记录处方号、药品编码等可对照;

要求药房系统提供配药记录一致性数据,包括药品、药品编码、给药途径、给药剂量等;

要求药房系统提供完整药房配药记录,包括病人标识、姓名、药品编码、药品、给药途径、给药时间、发药数量等:

要求药房系统通过改造,实现病房药品配置记录必填项、常用项的完整性控制管理。

5.医嘱校验

要求病房药房配药记录与相关的医嘱、执行记录重要关联项目具备完善的数据对照完整性,包括医嘱记录,医嘱下达时间、医嘱状态、当前配药状态等。

6.合理性校验

要求药房系统提供药疗记录的及时性管理,包括医嘱下达时间、药房发药时间、给药时间等关键时间点的合理性校验;

要求药房系统提供药疗医嘱记录,包括医嘱下达时间、药师审核记录、审核时间等。

7.药房数据共享

要求药房系统提供本药房的调剂、配药、事后核查等数据可在全院共享数据。

1.2.1.5  医技扣费系统改造

根据电子病历五级测评要求,在医院现有的医技扣费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辅助医院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具体改造内容要求如下:

1.医技申请接受

要求通过医技扣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通过医技扣费系统接收医技申请单功能。

2.病历查询

要求通过医技扣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通过医技扣费系统查询病人电子病历文书功能。

3.排队叫号

要求通过医技扣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通过医技扣费系统查询排队叫号功能。

4.结构化报告浏览

要求通过医技扣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通过医技扣费系统实现结构化报告浏览功能。

5.医技数据改造

要求根据数据质量要求,对医技扣费系统进行升级改浩,满足电子病历五级测评对医技扣费相关业务的数据质量要求。

1.2.2 住院电子病历系统

结合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五级要求及医院住院电子病历系统现状,需对医院现有住院电子病历系统进行改造以满足如下要求:

1.2.2.1  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系统整合改造

根据电子病历五级测评要求,在医院现有一体化整合及展示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辅助医院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具体改造内容要求如下:

1.治疗系统病历管理

实现治疗记录纳入全院统一的医疗档案体系。

2.监护系统病历管理

实现监护数据纳入医院医疗记录统一管理。

3.电系统病历管理

实现心电数据纳入医院医疗记录统一管理。

4.输血系统病历管理

实现配血、血液使用记录、输血反应等数据纳入医院统一医疗记录系统。

5.检验检查临床对接

实现能够查询到临床医疗数据、检查与检验数据。

6.临床数据检索系统

对现有住院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结构化改造,以支持临床数据检索系统能够按照任意病历结构化项目进行检索。

7.辅助决策系统

与临床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整合,实现查看检验报告时,可获得项目说明;

与临床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整合,实现查看检查报告时可以按照项目查询结果说明信息。

8.临床数据仓库

形成临床数据仓库,有统一索引与规范数据格式,结构化的数据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门诊就诊记录、医嘱记录、检查报告、检验报告、手术记录、治疗记录、体征记录。

1.2.2.2  急诊病历改造

根据电子病历五级测评要求,在医院现有急诊病历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辅助医院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具体改造内容要求如下:

1.风险护理干预

要求在现有急诊病历基础上进行改造实现:急诊病历增加风险患者的护理干预措施,患者在预检分诊评估有跌倒风险,则在门诊病历中显示风险患者护理干预措施内容。

2.心电监护数据采集

要求在现有急诊病历基础上进行改造实现:急诊抢救护理记录单自动获取急诊抢救室病人心电监护监测的数据采集。

3.急诊病历共享

要求在现有急诊病历基础上进行改造实现:急诊病历及预检分诊信息生命体征数据及入院方式等信息共享,包括:急诊病人评估单、急诊抢救记录单、转科交接单及特殊患者评估单(如新生儿评估单)自动获取门急诊病历及预检分诊信息包括:生命体征信息、入院方式陪同人员、分诊级别、体重、过敏史、SPO2、血糖、疼痛评估、跌倒风险筛查等。

4.急救登记报表

要求在现有急诊病历基础上进行改造实现:增加抢救病人登记报表功能,从急诊抢教护理记录自动获取以下信息: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病案号、入院方式、分诊级别、入院诊断、入院时间、去向、接收科室、抢救医生、护士、离开时间等。

5.病人集成视图

要求在现有急诊病历基础上进行改造实现:患者留观界面上新增病人集成视图、报表等功能,包括患者集成视图;留观病人随访登记报表功能(包含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病案号、住院诊断、入院时间出院时间、电话号码);留观维护登记后的病人要在首界面可以查看留观患者并能建立护理表单书写护理记录;在治疗系统建立儿科留观交班报告。

1.2.2.3  门诊电子病历改造

根据电子病历五级测评要求,能在医院现有门诊病历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辅助医院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1.结构化病历改造

在现有门诊电子病历基础上进行改造实现:门诊病历记录可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列出的基本内容项目进行结构化存储、有可定义的病历格式和选项。

2.病历检索改造

在现有门诊电子病历基础上进行改造实现:对门诊电子病历系统进行深入结构化,可对门诊病历内容检索。

3.历史病历整合

在现有门诊电子病历基础上进行改造实现:历史病历完成数字化、可查阅,并能够与其他病历整合。

4.患者重新评估

在现有门诊电子病历基础上进行系统改造,通过系统判断当患者距上次书写门诊病历时间超过30天时,对超过30天的患者需要进行重新评估并书写门诊病历的功能。

5.评估筛查改造

在现有门诊电子病历基础上进行改造实现:门诊医生电子病历评估筛查内容调整,增加快捷菜单打开评估表单。

6.修改痕迹

对于已提交的门诊病历能自动记录、保存病历记录所有修改的痕迹。

7.电子签名

门诊电子病历系统增加电子签名功能。

8.复诊病历

在现有门诊电子病历基础上进行改造实现:新增门诊复诊病历,并对部分门诊病历模板进行修改。

1.2.2.4  电子病历医生站改造

根据电子病历五级测评要求,对现有EMR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辅助医院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1.结构化病历改造

病房病历记录可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列出的基本内容项目进行结构化存储、有可定义的病历格式和选项,可自定义病历结构与格式,支持结构化病历的书写。

2.历史病历数字化处理

历史病历完成数字化处理并可查间,并可与其他病历整合。

3.病历检索改造

可按照任意病历结构化项目进行检素:分级访问控制改造,对所有电子病历数据具有完善的分级访问控制,能够访问者及访问时间范围。

5.病历复制服务

能够为医疗机构外的申请人提供电子病历的复制服务。

6.离线病历调用

具有针对离线病历数据的智能化调用与传输机制;

对于预约或已住院病人的全部离线医疗记承能够提前提供调取和快速访问功能。

1.2.2.5  电子病历护士站改造

根据电子病历五级测评要求,在医院现有护理病历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辅助医院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1.入科处理模板提醒

可提示入科的基本处理流程成有可定义的入科处理模版提醒帮助护土完成常规的处理。需要结合护理的知识库提供给业务执行过程。

2.既往病历查询

具有查询既往病历记录数据、检查检验结果等供评估时的功能。

3.外部数据内嵌

可通过系统内嵌的方式获得检查、检验、治疗等数据。

4.护理记录共享

对危重病人有符合要求的护理观察记录、护理操作情况等记录并供全院共享。

5.护理计划模板

住院护理系统需要结合知识库应用,建立护理计划模版,护理记录数据可依据护理计划产生。能根据已有数据如体征、症状、异常指标推荐需要开展的护理操作。

6.电子签名

护理相关表单记录实现电子签名。

1.2.2.6  电子病历质控系统改造

根据电子病历五级测评要求,在医院现有质控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辅助医院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1.病房数据调用

能够通过信息系统获取病房医疗数据用于病历质控。

2.自定义质控项目

有可定义的病历质控项目并用于病历质控记录。

3.质控结果共享

支持质控结果通过信息系统与医师、管理部门交换。

4.过程质控改造

可实现过程质量控制。开展院内过程质控,能通过系统自动创建任务,将任务提供给各业务科室,自动抽取数据进行质控。

5.质量控制改造

系统能够根据不同专科病历、诊断等,选择差别化的质量控制项目,进行病历质控。

6.内容质控改造

能够记录病历内容缺陷,并对时限、规定必须书写的病案内容进行自动判断处理,生成相应的质控记录。

7.质控反馈

质控结果能反馈给相应的病历书写医师和管理者,质控过程形成正负反馈,能追溯质控的内容及状态。

8.差别化质控

能够根据不同专科病历、诊断等,选择差别化的质量控制项目,进行病历质控。

1.2.2.7  医技治疗室系统

为了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对医院现有的医技扣费系统、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辅助医院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治疗信息系统是对患者的非手术和用药各类治疗过程和结果记录的管理,涉及的科室包括:治疗信息系统涉及到的治疗科室包括康复科、针灸科等治疗科室。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1.治疗申请单

要求治疗信息系统能够通过网络接收到临床科室(如门诊、病房)所提出的治疗申请。

2.治疗记录模板

可根据各类治疗科室要求定制各类结构化治疗记录模板:治疗记录信息完整,至少包括申请时间、项目代码、项目、患者信息、执行时间、执行人信息、执行记录等。

3.数据交换接口

要求具有数据交换接口,治疗记录可供全院需要的科室共享访问。与医技预约平台整合,实现检查安排时间表的共享,并能够在开立检查申请后自动/手动为患者预约检查时间。

4.检索访问

要求所有的治疗记录实现统一的管理模式下实现检索和访间。即通过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共享所有治疗记录,与普通病历统-管理。

5.历次记录查看

医护人员可查看历次治疗的完整记录,包括治疗的用药、检查等。

1.2.3 LIS系统

结合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五级要求及医院LIS系统现状,需对医院现有LIS系统进行改造以满足如下要求:

1.2.3.1  检验结果结构化

要求实现检验结果可按项目进行结构化数据记录。

1.2.3.2  查看项目说明

要求实现病房检验报告,查看检验报告时,可获得项目说明;

要求实现门诊查看检验报告时,可获得项目说明。

1.2.3.3  多正常值提示

要求实现病房查阅报告时,对于多正常值的项目能够根据检验结果和诊断、性别、生理周期等自动给出正常结果的判断与提示;

要求实现门诊查看检验报告时,对于多正常值的项目能够根据检验结果和诊断、性别、生理指标等自动给出正常结果的判断与提示。

1.2.3.4  绘制趋势图

要求实现病房查阅报告时,可根据历史检验结果绘制趋势图;

要求实现门诊查看检验报告时,可根据历史检验结果绘制趋势图。

1.2.3.5  标本采集核对

要求实现标本采集可根据检验知识库进行标本类型、病人关联、采集要求等的核对,防止标本差错。

1.2.3.6  历史检验关联

要求实现报告审核时能自动显示病人同项目的历史检验结果作为

1.2.3.7  数据质量改造

要求通过改造符合五级评审的数据质量要求:标本记录关键数据项与字典的一致性,如检查标本代码与标本字典项目一致的比例等。

要求通过改造符合五级评审的数据质量要求:标本记录必填项的完整性,如标本记录中申请单号、标本号、标本类型、标本、标本代码项目内容完整比例等。

要求通过改造符合五级评审的数据质量要求:标本记录必填项、常用项的完整性,如标本记录中采集者、试管类型项目内容完整比例等。

要求通过改造符合五级评审的数据质量要求:具备完善的数据源对照,如检验系统与医嘱系统的标本项目对照、检验系统与护理执行记录中的标本项目对照。

要求通过改造符合五级评审的数据质量要求:标本记录数据整合性、数据及时性,如标本记录中采集时间、接收时间项目内容完整比例等。

要求通过改造符合五级评审的数据质量要求:检查标本采集时间晚于申请时间的比例等。

1.2.4 PACS系统

结合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五级要求及医院PACS系统现状,需对医院现有PACS系统进行改造以满足如下要求:

1.2.4.1  放射信息系统改造

根据电子病历五级评审要求,在医院当前的放射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满足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1.项目说明查看

要求通过改造实现病房查看检查报告时,能够按照项目查看说明等;

要求门诊报告系统进行改造,查看检查报告时可以按照项目查询结果说明信息。

2.值管理

要求通过改造实现病房查阅报告时,能够显示测量结果,对于有正常值的项目能显示范围及自动产生异常标记;

要求门诊报告系统进行改造,查阅报告时,能够显示测量结果,对于有正常值的项目能显示范围及自动产生异常标记。

3.危急值浏览

要求门诊报告浏览进行改造,对于检查危急值,门诊医师能够在系统中看到。

4.数据访问控制

有完整的数据访问控制体系,支持用户、病人、检查的访问控制。

5.图像质控

要求具有图像质控功能,并有记录。

6.检查数据质量改造

要求进行检查数据质量符合性改造,实现检查申请关键数据项与字典的一致性,如检查科室的检查项目字典与临床用的检查项目字典中项目代码、项目可对照的比例等。

要求进行检查数据质量符合性改造,实现检查申请必填项的完整性,如接收的检查申请中检查申请号、患者标识号、患者姓名、申请科室、检查项目内容的完整率等。

要求进行检查数据质量符合性改造,实现检查申请必填项、常用项的完整性,如收到的检查申请中临床诊断记录内容的完整率等。

要求进行检查数据质量符合性改造,具备完善的数据源对照,如检查系统与电子病历申请项目的对照,检查系统与预约系统申请项目的对照等。

要求进行检查数据质量符合性改造,实现检查申请数据整合性、数据及时性,如检查申请中检查安排日期、申请医师内容完整率等。

要求进行检查数据质量符合性改造,校验检查预约时间晚于申请时间等。

1.2.4.2  超声信息系统改造

根据电子病历五级评审要求,在医院当前的超声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满足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1.项目说明查看

要求通过系统改造实现:查看门诊检查报告时,能够按照项目查看说明等;

要求通过系统改造实现:查看住院检查报告时可以按照项目查询结果说明信息。

2.值管理

要求通过系统改造实现:查阅住院报告时,能够显示测量结果,对于有正常值的项目能显示范围及自动产生异常标记;

要求通过系统改造实现:查阅门诊报告时,能够显示测量结果,对于有正常值的项目能显示范围及自动产生异常标记。

3.危急值浏览

要求通过系统改造实现:对于检查危急值,门诊医师能够在系统中看到。

4.数据访问控制

要求通过系统改造实现:有完整的数据访问控制体系,支持用户、病人、检查的访问控制。

5.图像质控

要求通过系统改造实现:具有图像质控功能,并有记录。

6.数据质量改造

要求进行检查数据质量符合性改造,实现检查申请关键数据项与字典的一致性,如检查科室的检查项目字典与临床用的检查项目字典中项目代码、项目可对照的比例等。

要求进行检查数据质量符合性改造,实现检查申请必填项的完整性,如接收的检查申请中检查申请号、患者标识号、患者姓名、申请科室、检查项目内容的完整率等。

要求进行检查数据质量符合性改造,实现检查申请必填项、常用项的完整性,如收到的检查申请中临床诊断记录内容的完整率等。

要求进行检查数据质量符合性改造,具备完普的数据源对照,如检查系统与电子病历申请项目的对照,检查系统与预约系统申请项目的对照等。

要求进行检查数据质量符合性改造,实现检查申请数据整合性、数据及时性,如检查申请中检查安排日期、申请医师内容完整率等。

要求进行检查数据质量符合性改造,校验检查预约时间晚于申请时间等。

1.2.4.3  心电信息系统改造

根据电子病历五级评审要求,在医院当前的心电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满足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1.结构化心电报告

能够产生结构化的心电图报告,报告书写过程中可以根据嵌入的高级知识库的实现智能提醒,可以查询和引用临床信息或其他检查检验科室信息。

2.心电报告共享

心电图检查报告、图形和图像统一存储,全院范围共享和检索,有统一的控制管理机制,访问控制应与医院患者医疗记录的整体访问控制机制配套。

3.查询跟踪工具

检查数据记录过程有查询和跟踪工具,通过跟踪检查状态可以触发各个环节所需要的数据检查和核对操作,检查全过程数据记录有智能化的核对与查错功能,具有防止患者、检查数据和图像不对应的自动核查策略与手段。

4.线上预约

实现心电图检查项目可在医院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和自助机自助预约。

5.质量控制改造

心电图图像在产生过程和使用过程中有跟踪和质量监控手段,检查科室医生和临床医生查看图像时的注解说明记录可保存和共享查看,实现由规则的注释管理。

6.电子签名

实现CA电子签名改造,电子签名应出现在每一个手写签名应该出现的位置,包括各类病历文书、处方、医嘱、检查报告等,使电子签名在病历文书中代替手写签名。

7.数据质量改造

检查申请关键数据项与字典的一致性,如检查科室的检查项目字典与临床用的检查项目字典中项目代码、项目可对照的比例等。

检查申请必填项的完整性,如接收的检查申请中检查申请号、患者标识号、患者姓名、申请科室、检查项目内容的完整率等。

检查申请必填项、常用项的完整性,如收到的检查申请中临床诊断记录内容的完整率等。

检查申请数据整合性、数据及时性,如检查申请中检查安排日期、申请医师内容完整率等。

检查预约时间晚于申请时间等。

8.数据源对照

具备完善的数据源对照,如检查系统与电子病历申请项目的对照,检查系统与预约系统申请项目的对照等。

1.2.4.4  内镜信息系统改造

根据电子病历五级评审要求,在医院当前的内镜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满足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1.结构化内镜报告

要求实现结构化的内镜图报告,报告书写过程中可以根据嵌入的高级知识库的实现智能提醒,可以查询和引用临床信息或其他检查检验科室信息。

2.访问控制

要求实现内镜图检查报告、图形和图像统一存储,全院范围共享和检索,有统一的控制管理机制,访问控制应与医院患者医疗记录的整体访问控制机制配套。

3.查询跟踪工具

要求实现检查数据记录过程有查询和跟踪工具,通过跟踪检查状态可以触发各个环节所需要的数据检查和核对操作,检查全过程数据记录有智能化的核对与查错功能,具有防止患者、检查数据和图像不对应的自动核查策略与手段。

4.质量控制改造

要求实现内镜图图像在产生过程和使用过程中有跟踪和质量监控手段,检查科室医生和临床医生查看图像时的注解说明记录可保存和共享查看,实现由规则的注释管理。

5.数据质量改造

检查申请关键数据项与字典的一致性,如检查科室的检查项目字典与临床用的检查项目字典中项目代码、项目可对照的比例等。

检查申请必填项的完整性,如接收的检查申请中检查申请号、患者标识号、患者姓名、申请科室、检查项目内容的完整率等。

检查申请必填项、常用项的完整性,如收到的检查申请中临床诊断记录内容的完整率等。

检查申请数据整合性、数据及时性,如检查申请中检查安排日期、申请医师内容完整率等。

检查预约时间晚于申请时间等。

6.数据源对照

具备完善的数据源对照,如检查系统与电子病历申请项目的对照,检查系统与预约系统申请项目的对照等。

1.2.4.5  病理信息系统改造

根据电子病历五级评审要求,在医院当前的病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满足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5级测评要求,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1.结构化病理结构

要求通过系统改造实现结构化的病理报告管理,报告书写过程中可以根据嵌入的中级临床知识库的实现智能提醒,可以查询和引用临床信息或其他检查检验科室信息。

2.病理标本追溯

要求通过系统改造实现病理标本流转全过程追溯管理,支持病理标本条码化管理。

3.病理标本数字化

要求通系统改造实现病理标本数字化处理,采集病理切片的高分辨率数字图像,支持数据中心处理存储病理切片数据,采用国内标准无损压缩算法对图像进行压缩。

4.病理报告共享

要求通系统改造实现病理检查报告和图像统一存储,全院范围共享和检索,有统一的控制管理机制,访问控制应与医院患者医疗记录的整体访问控制机制配套。

5.查询跟踪工具

要求通系统改造实现检查数据记录过程有查询和跟踪工具,通过跟踪检查状态可以触发各个环节所需要的数据检查和核对操作。检查全过程数据记录有智能化的核对与查错功能,具有防止患者、检查数据和图像不对应的自动核查策略与手段。

6.数据质量改造

检查申请关键数据项与字典的一致性,如检查科室的检查项目字典与临床用的检查项目字典中项目代码、项目可对照的比例等。

检查申请必填项的完整性,如接收的检查申请中检查申请号、患者标识号、患者姓名、申请科室、检查项目内容的完整率等。

检查申请必填项、常用项的完整性,如收到的检查申请中临床诊断记录内容的完整率等。

具备完善的数据源对照,如检查系统与电子病历申请项目的对照,检查系统与预约系统申请项目的对照等。

检查申请数据整合性、数据及时性,如检查申请中检查安排日期、申请医师内容完整率等。

检查预约时间晚于申请时间等。

1.2.5 应用闭环

1.2.5.1 手术闭环管理

支持与手麻系统整合,结合无线应用技术,全面实现手术病人手术过程跟踪定位管理,增加手术等级权限控制、手术适应症检查、重大及疑难手术审批流程管控、二次手术管控、手术变更管控、手术配套核心管理制度监管等一系列精细化管理,降低手术风险,整体提高手术效率和质量,实现患者手术全流程的闭环管理。

1.2.5.2  输血闭环管理

支持通过EMR、输血管理系统、移动端的应用,从输血申请,到申请接收,到血制品的配送,再到病区接收并使用到患者治疗中,记录各个输血执行环节情况,将输血适应症管理、输血权限管控、输血不良事件跟踪等输血核心制度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实现输血的闭环管理。

1.2.5.3  会诊闭环管理

支持会诊资质管理、会诊申请、会诊医嘱自动生成、会诊排班、会诊消息提醒、会诊时限提醒、会诊签到、会诊报告编辑、双向评估等的无缝化整合及衔接,在会诊申请时可支持配置不同会诊类型的会诊流程,实现会诊操作流程的细化管理;同时会诊申请能够体现会诊的资质管理;在会诊申请发出后触发消息引擎通知会诊医师或会诊科室,根据不同的会诊类型来记录会诊的及时性,最终得到会诊管理的一系列报表,实现会诊的闭环管理。

1.2.5.4  检查闭环管理

支持将患者诊疗期间检查医嘱的预约管理、检查医嘱的数据源、检查医嘱的执行操作、检查医嘱的计费、检查医嘱的结果反馈整个流程进行完整串接,完成医院对于患者检查闭环的管理,同时通过与其他系统的整合可实现患者诊疗期间检查资料完整数据的共享及引用,包括患者历史检查资料及当前检查资料等。

1.2.5.5  检验闭环管理

支持将患者诊疗期间检验医嘱的数据源、检验医嘱的执行操作、检验医嘱的计费、检验医嘱的结果反馈整个流程进行完整串接,完成医院对于患者检验闭环的管理,同时通过与其他系统的整合可实现患者诊疗期间检验资料完整数据的共享及引用,包括患者历史检验资料及当前检验资料等。

1.2.5.6  药品闭环管理

1.口服药品

全程串联从医生下达口服药品医嘱、护士确认医嘱、药师审核医嘱、自动发药机发药、配送人员配送到最终护士床旁口服药执行确认工作流程,实现口服药品闭环管理。

与移动护理系统整合,在口服药发放的时候,护士通过PDA扫描药袋的标签和病人腕带,执行确认。当信息不符合的时候,则进行报警提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2.注射药品

从医生下达注射药品医嘱到床旁执行,每个环节环环相扣,每个环节在系统中都有追踪和记录。通过注射药整个管理流程,最终目标是实现用药“零”错误,实现医嘱全程跟踪,保证患者安全、降低护理差错。

1.2.6 病案系统

结合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五级要求及医院病案系统现状,需对医院现有病案系统进行改造以满足如下要求:

1.2.6.1  结构化检索

可按照任意病历结构化项目进行检素。按照综合查询的条件进行自由的组合,实现数据的检索分析。

1.2.6.2  分级访问控制

对重点电子病历数据(病案首页、住院医嘱、病程记录、门诊处方)有完善的分级访问控制,能够访问者及访问时间范围:对所有电子病历数据具有完善的分级访问控制,能够访问者及访问时间范围。

1.2.7 危急值管理

危急值的弹窗提醒、确认接收消息、直接跳转至医嘱处理、直接跳转至病程处理记录、处理后返回信息、报表统计的全流程衔接管理,不仅能针对EMR中患者的生命体征危急值,也能覆盖检验、检查危急值。

支持与医院现有各系统进行接口整合,以获取相关模块的危急值内容。支持设定推送对象,要包括临床医护及管理人员。

支持建立消息逐级推送机制,即如果主管医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收到危急值通知,系统能够尽快地逐级向上通报危急值的消息。

1.2.8 移动护理

结合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五级要求及医院移动护理系统现状,需对医院现有移动护理系统进行改造以满足如下要求:

1.2.8.1  条码核对

可支持药品单品或单次包装并印刷条形码等机读核对标识。

1.2.8.2  高危药品警示

对高危药品使用给予警示。护士在执行高危药品的时候能根据药品特点进行主动提示,包括用药时间、滴速、避光、用时等内容。

1.2.8.3  病人核查改造

PDA增加工作核查增加单个病人核查记录。

1.2.8.4  疼痛分值录入

PDA体征录入增加疼痛分值录入区。

1.2.8.5  扫码改造

PDA增加护理查房刷病人腕带,直接显示该病人的异常情况:在PDA护理医嘱外的护理工作量扫描功能改造完成。

1.2.8.6  输液药品补录

在移动医疗PDA输液药品提供补录功能,为了防止漏刷,后台可以补录。

1.2.9 移动查房

结合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五级要求及医院移动查房系统现状,需对医院现有移动查房系统进行改造以实现患者诊疗信息由PC端向移动端的共享延伸,方便临床医师随时了解患者信息。

1.2.9.1  体温单操作改造

实时获取和查阅病人体温单,支持手势放大缩小操作。

1.2.9.2  查房录音

在查房过程可以记录一些患者录音。

1.2.9.3  病历集成视图

可通过平板进行浏览病历的集成视图,在该集成视图中可查看关于病历的相关内容,包含病历浏览,报告浏览及医嘱浏览等。

1.2.9.4  手术申请

提供给医生在查房的时候可以给病人开手术申请单,术前诊断、手术、主刀医生、助手等都可以按照拼音首码进行选择输入。

1.2.9.5  手术申请审核

在移动医生工作站上实现手术申请审核的功能,上级医生可以通过IPAD对下级医生所开的手术申请进行审核。

1.2.9.6  检查申请单

在移动医生工作站上实现检查申请单的填写及查看,该页面提供给医生在查房的时候可以给病人开手术申请单。专科检查、辅助检查等都可以按照拼音首码进行选择输入。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6个月内交付
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要求验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合同签订后二周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 20 系统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行后二周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
3 10 采购人的互联互通四甲文审材料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评审通过后二周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
4 35 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二周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5%;
5 5 项目验收后壹年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
包:2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6个月交付
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要求验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合同签订后二周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 20 系统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行后二周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
3 10 采购人的五级电子病历文审材料经福建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二周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
4 35 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二周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5%;
5 5 项目验收后壹年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

8、包1和包2其他商务要求

1

8.1、项目建设周期

合同签订后16个月。

8.2、信息安全要求

项目建设要符合《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信息安全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三级测评标准的要求。

8.3、软件正版化要求

本项目使用的软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集成平台中间件、第三方插件等)均为软件权利人合法授权的软件,并且按照许可的使用范围、数量等授权权限使用,由于知识产权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承担。

8.4、质保期

系统免费维保期(质保期)自项目正式验收起一年。免费维保期内中标人应采用定期走访、现场服务、电话和网络咨询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如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中标人在接到医院的请求后,应立即安排技术人员进行软件维护,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质保期内服务要求:提供7*24售 后服务,当系统出现故障后2小时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如不能及时解决,需提供替代解决方案。

售 后服务期间提供至少1名驻场维护人员,提供承诺函。

项目软件维保期满后的前三年,该合同包的年维护费按合同金额的8%计取,软件维保期满后的第四年起,每年的年维护费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另行协商。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8.5验收

1)项目验收应遵循如下原则:

①项目验收原则上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

②除系统安装、调试纪录外,验收还应制定细致、全面的测试方案,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分阶段严格测试,以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③验收小组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成员组成,必要时应请分管领导参加。项目验收小组成员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验收工作,项目验收意见力求公正、全面、准确;并对项目验收工程提供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评语正确性负责;

④项目验收分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部分,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一般为三个月内),试运行期满即可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验收时邀请第三方进行测试,测试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并通过软件三级安全等保测评竣工验收前须取得互联互通成熟的评测四甲证书,并邀请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在试运行期满时,若因中标人原因,系统未达到规定指标和要求,试运行期顺延,中标人有责任尽快解决问题以满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2)正式运行1月后,由双方共同组织,依据本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要求对产品综合验收,以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单作为依据。本项目验收时,中标人需提交相应的系统实施步骤、配置说明、维护说明等相关技术文档。

 

2

8.6系统建设周期

合同签订后16个月。

8.7、售 后服务

8.7.1、系统免费维保期(质保期)自项目正式验收起一年。免费维保期内中标人应采用定期走访、现场服务、电话和网络咨询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如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中标人在接到医院的请求后,应立即安排技术人员进行软件维护,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8.7.2、系统免费维护期内,中标人至少派2名专业工程师提供专职驻点维护服务。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保证系统在最优化的状态下稳定运行。

8.7.3、 投标人应提供详尽的系统运行方案;系统运行分为试运行、正式运行、稳定运行及系统移交等步骤。

8.7.4、项目软件维保期满后的前三年,电子病历信息化系统升级的年维护费按电子病历信息化系统升级合同金额的8%计取,电子病历信息化系统改造不收取年维护费。软件维保期满后的第四年起,每年的年维护费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另行协商。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8.8验收

1)项目验收应遵循如下原则:

①项目验收原则上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

②除系统安装、调试纪录外,验收还应制定细致、全面的测试方案,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分阶段严格测试,以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③验收小组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成员组成,必要时应请分管领导参加。项目验收小组成员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验收工作,项目验收意见力求公正、全面、准确;并对项目验收工程提供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评语正确性负责;

④项目验收分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部分,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一般为三个月内),试运行期满即可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验收时邀请第三方进行测试,测试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并通过软件三级安全等保测评。竣工验收前须通过电子病历评审5级,并邀请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在试运行期满时,若因中标人原因,系统未达到规定指标和要求,试运行期顺延,中标人有责任尽快解决问题以满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2)正式运行1月后,由双方共同组织,依据本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要求对产品综合验收,以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单作为依据。本项目验收时,中标人需提交相应的系统实施步骤、配置说明、维护说明等相关技术文档。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合同包一现场演示
  (1)投标人根据技术部分评分中的“功能演示”内容进行演示,未进行演示的,演示部分不得分。

2)演示顺序在开标后由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按照现场随机抽取号码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进入评审现场进行演示。投标人需要对演示环境进行自行搭建,演示所须的所有设备由各投标人自行准备。
  (3)演示须提前做好演示设备与现场条件的对接,演示时间从评委核对授权代表身份完成后起计,演示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4)投标人的演示仅作为本次评审依据,若本次项目需要复议,评委会将不再对演示内容进行再次评审。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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