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大气监控体系提升建设项目

 

           备案编号:A8-JYGCJJQ-GK-202202-B0904-BW

 

           招标编号:[350181]BW[GK]2022001
                   

 

 

 

 

                                                           采购人: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大气监控体系提升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JYGCJJQ-GK-202202-B0904-BW

2、招标编号:[350181]BW[GK]202200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3)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5)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7)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B.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其他政策:无。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财务状况报告。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口岸服务中心

联系方法:18705066965

13、代理机构: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100

联系方法:0591-22855515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全托管运维 1(项) 1,400,000.0000
1-2 环保监测设备 1(项) 7,990,000.0000
9390000 939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1.1%;(500万元,1000万元]:0.8%。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账 号:1000 5521 7910 0100 01。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财务状况报告。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明细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在技术商务评审时,上传的内容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的。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 未提供有效的强制性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若有)【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于《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后另页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否则投标无效。】 未提供有效的强制类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若有)。【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政府强制类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后另页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注:品目清单按最新调整的为准,投标人需在品目清单所在复印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三、商务条件”的要求。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或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技术符合性
明细
属于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的。

商务符合性
明细
属于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的。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4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本办法的小微企业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给予其报价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扣除)。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享受6%(工程项目为3%)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规定,其报价享受10%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投货物标时,须对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进行标明(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注: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本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项规定为准。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F2.1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况 39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要求)由评委进行评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9分,标注★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出现负偏离的按投标无效处理,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计10项),其余序号(即2.3.1、2.3.2、2.3.3、2.3.4、2.3.5、2.3.6、2.3.7、2.3.8、2.4)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除文件中所有标注★和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其它对应项下有任一子项负偏均按整项负偏离扣除),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F2.2产品兼容性及成熟性 3 为便于项目运维,对本项目核心产品(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甲烷/非甲烷总烃)/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特征因子)/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GC-FID/MS)/有机胺分析仪/微型化非甲烷总烃分析系统)同品牌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有三个是同一品牌的加1分,有四个是同一品牌的加2分,有五个是同一品牌的加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F2.3空气站VOCs数据分析和应用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空气站VOCs分析报告(报告范例类型包含:日报、月报、年报等),要求报告内容设置全面、覆盖范围广,数据分析详尽、分析手段多样化,结果表征形式丰富,结果解释全面、科学性高,每提供1种以上类型报告的得1分。满分3分。
F2.4运维保障1 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中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环境空气自动监控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F2.5运维保障2 2 投标人拥有强大的项目管理团队和技术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为分析仪器专业高级工程师且具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得1分,其它团队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每提供1份得0.5分,最多1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高级工程师证书、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复印件、高级职称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F3.1企业资质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F3.2数据安全保障 2 根据投标人团队中具有信息安全运维工程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等级为中级的人员得0.5分,提供一个等级为高级的人员得1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F3.3应急保障能力 3 投标人参与应急保障、并获得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状或者感谢信。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的得0.5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相关奖状或者感谢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
F3.4项目业绩情况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自2019年01月01日起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止(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所完成的与本项目同类业绩情况(大气监测类),由评委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合格的业绩项目的得1分,满分3分。【业绩项目中须含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 7.2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主要用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大气监控体系提升建设项目采购使用。

建设内容为:

基于园区智慧管理目标和当前迫切的环境管理需求,围绕园区整体大气联防联控,重点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三位一体监测预警系统,一方面是对已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另一方面是建立园区污染排放立体化监控网络,最终实现园区特征污染气体在线监测预警需求,为园区大气综合管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保障。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三位一体监测预警系统主要由监测设备硬件、数据分析和展示平台(数据接入有毒有害环境风险预警平台)、系统运行机制三方面组成。具体如下:

监测设备硬件

监测设备硬件是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三位一体立体监控系统的基础信息来源,包括面向污染源排放、污染传输路径和大气环境三方面的监测设备,即企业污染源源头管控监测、厂界即扩散途径管控监测、移动溯源能力建设,形成完成的污染产生-排放-传输-受体影响的监控链,通过“点、线、面、域”四级自动监测网络,实现对企业内、厂界、园区边界立体式综合管控,说清园区有毒有害气体产生、迁徙路径、扩散规律及时空分布特点,满足日常状态下,通过“全覆盖、全天候、全过程”的实时监测,明晰园区污染物迁徙路径及溯源管控,确保风险源的可知、可控。突发事件下,为园区快速、准确的应急处置、指挥调度提供科学依据。

数据分析及展示平台(依托已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管理平台)

本项目数据接入园区已有有毒有害环境风险预警管理平台,实现对监测数据和其他信息的实时采集和展示,通过内置的逻辑关系识别和判断污染问题,为管理员迅速获知污染情况和影响程度、准确识别污染来源、及时做出污染处置反应提供科技支撑。

运行保障管理制度

制订运行保障管理制度,建立系统运行管理机制。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2.1分项清单

序号

建设内容

分项

数量

备注

1

大气监控体系提升系统

企业污染源源头管控

涉有机废气排放口监控

1套


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工况)监管

15套

厂界及扩散路径管控

 

厂界监测站(户外机柜)

4套

3套GC-FID法和1套GC-NPD法

厂界微型站(立杆式)

1套

GC-FID法

厂界移动微型站(立杆式)

2套

GC-FID法和传感器法

大气综合监测方舱

1套


移动监测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检测仪

1套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含便携温压流湿氧测试仪)

1套


硬件系统集成

系统集成包含:①所有监测数据上传至平台。②用电监控预警模块③异味因子溯源模型库建立。④新增异味因子纳入阈值设置体系。⑤异味因子“一张图”管控。

1套


2

运营服务(2年)全包

2年


2.2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 称

数量

单位

一、大气监控体系提升系统

1

企业污染源源头管控



1.1

涉有机废气排放口监控

1

1.1.1

工控机和分析软件

1

1.1.2

伴热管线

1

1.1.3

采样探头

1

1.1.4

预处理系统

1

1.1.4.1

温压流分析仪

1

1.1.5

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甲烷/非甲烷总烃)

1

1.1.6

零气发生器

1

1.1.7

氢气发生器

1

1.1.8

分析小屋

1

1.1.8.1

彩钢板站房(含空调、配电箱、风机、插座、荧光灯空压机等配套设施)

1

1.2

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工况)监管

15

1.2.1

涉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用电电量监测

15

2

厂界及扩散路径管控

1

2.1

厂界监测站(户外机柜)

4

2.1.1

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甲烷/非甲烷总烃)(核心产品)

3

2.1.2

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特征因子)(核心产品)

3

2.1.3

有机胺分析仪(核心产品)

1

2.1.4

预处理系统(含工控机、集成模块和数采软件等)

4

2.1.5

采样系统(含采样总管、采样过滤器、采样滤膜、温控系统等)

4

2.1.6

气象五参数分析仪

4

2.1.7

动态校准仪

4

2.1.8

零气发生器

4

2.1.9

氢气发生器

4

2.1.10

户外机柜

4

2.1.11

标气稀释仪

4

2.1.12

钢瓶氮气(含减压阀)

4

2.1.13

标气(含减压阀)

4

2.1.14

零气发生器

4

2.1.15

空压机

4

2.1.16

多组分气体自动检测系统(立杆式)

2

2.2

厂界微型站(立杆式)

1

2.2.1

微型化非甲烷总烃分析系统(核心产品)

1

2.2.2

气象五参数分析仪

1

2.3

厂界移动微型站(立杆式)

2

2.3.1

微型化非甲烷总烃分析系统

2

2.3.2

多组分气体自动检测系统(立杆式)

2

2.3.3

气象五参数分析仪

2

2.4

大气综合监测方舱

1

2.4.1

SO2/H2S分析仪

1

2.4.2

NOx/NH3分析仪

1

2.4.3

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1

2.4.4

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GC-FID/MS)(核心产品)

1

2.4.4.1

零气发生器

1

2.4.4.2

氢气发生器

1

2.4.4.3

标气和专用减压阀

1

2.4.4.4

全惰性化精密动态校准仪

1

2.4.4.5

采样系统

2

2.4.4.6

气象五参数

1

2.4.5

光气分析仪

1

2.4.6

多组分气体自动检测系统(立杆式)

1

2.4.7

方舱(含空调、照明、风扇、消防系统、防雷等站房配套设施)

1

2.4.8

UPS电源

1

2.4.9

稳压电源

1

2.4.10

数据采集硬件与软件

1

2.4.11

H2S安装辅件包(含标准气体)

1

2.4.12

NH3安装辅件包(含标准气体)

1

2.4.13

在线GC-MS安装辅件包

1

2.4.14

空气压缩机

1

2.4.15

除湿机

1

2.4.16

19"机柜

1

2.4.17

载气和专用减压阀

1

2.4.18

无机动态校准仪

1

2.5

移动监测

1

2.5.1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检测仪

1

2.5.2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含便携温压流湿氧测试仪)

1

3

系统集成(①所有监测数据上传至平台。②用电监控预警模块③异味因子溯源模型库建立。④新增异味因子纳入阈值设置体系。⑤异味因子“一张图”管控。)

1

二、运维服务

1

项目运维服务

2

2.3技术要求

2.3.1涉有机废气排放口监控

1监测项目:总烃、非甲烷总烃、甲烷、温度、压力、流速、湿度和氧;

2)所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产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标准/技术要求为HJ1013-2018《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3)伴热管线

高温伴热管需采用双芯伴热传输管,一根Φ6mm的不锈钢管,用于采集传输样气,一根Φ6mm的聚四氟乙烯导管,用于通校准气进行VOCs系统的全程校准。伴热管的加热温度保持120℃以上。

伴热管线需采用恒功率电伴热形式,220V电压供电,温度由温控器设置。

4)采样探头

采样探头自带过滤器,可滤除颗粒物,同时探头具备定时反吹或手动反吹功能。探头具有加热功能,加热温度120℃以上,能使样品气体温度高于露点温度,防止出现样气冷凝。
(5)预处理系统

1)预处理系统采样管路全程120℃或以上高温加热,避免VOCs组分出现冷凝而吸附造成被测组分的损失。设置精细过滤器,过滤器能过滤2μm粒径以上的颗粒物整套预处理集成在机柜中;

2)预处理系统至少包含正压高温采样泵、高温气动阀、全量程标定系统、PLC、各用电子系统空开和防雷模块等;

3)温压流分析仪

①温度测量

测量原理:铂电阻温度传感器;

测量范围:0~400℃;

测量精度:±1%满量程

②压力测量:

测量原理:隔离膜压力传感器

测量范围:-5~5KPa

测量精度:±1%满量程

③流量测量:

测量原理:皮托管法

测量范围:5~40m/s

测量精度:±1%满量程

④湿度测量

测量原理:极限电流法或阻容法

测量范围:0~40%(体积比)

测量精度:±2%RH
(6)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甲烷/非甲烷总烃)

1)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2)FID检测器基线噪声≤1×10-14 A。提供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封面上须体现“CMA”“CNAS”标识,原件备查;

3FID检测器基线漂移≤6×10-14 A。提供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封面上须体现“CMA”“CNAS”标识,原件备查;

4)方法检出限:非甲烷总烃(以碳计)≤0.02mg/m3提供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封面上须体现“CMA”“CNAS”标识,原件备查;

5▲FID检测器检测限低于1×10-12 g/s。提供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封面上须体现“CMA”“CNAS”标识,原件备查;

6非甲烷总烃相关系数(校准曲线)≥0.999;提供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封面上须体现“CMA”“CNAS”标识,原件备查;

7)能自动点火,具有火焰温度判断和熄火判定保护功能。

7)零气发生器

1)输出零气流量:10SLPM(0.2MPa时)

2)输出零气总烃含量:<0.5ppb

3)输出零气露点:<-23℃

8)氢气发生器  

1)工作原理:电解法产生氢气,以贵金属做电极,采用膜分离技术将氢气和氧气彻底分离,具备自动补水功能。

2)氢气纯度:99.999%

3)氢气流量:0~500ml/min                 

4)工作压力:0~0.4MPa(出厂时设定0.4MPa)

5)压力稳定:<0.001Mpa

9)分析小屋

分析小屋采用FlatPack 结构,为基于钢结构框架和轻质墙板结构体系的模块化建筑产品,由顶、底、角柱和保温墙板组成,保温墙板内填充优质防火保温棉。监测小屋具有安全耐用、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1)尺寸:单套设备分析小屋的面积不小于9m23x3m),室内净高不小于2800mm;

2)材质:墙体结构彩钢瓦,墙厚约75mm,内外墙及屋顶和顶棚之间充填70mm厚阻燃型聚胺脂保温材料。小屋内地面铺设地砖,进行防漏和隔热处理。小屋门采用镀锌钢板夹层制作,开在宽边2000mm上,向外开启设 计,需配置钢化玻璃观察窗(350*350),并配置逃生门锁;
3)分析小屋内设施配置空调、配电箱、空压机、排风扇、荧光灯、插座等设施;

4)空调和排风扇:安装通风设施和空调,环境温度在(20~35)℃之间,相对湿度在80%以下;

5)电源:220VAC、50Hz, ≥6KW(每增加一套设备,供电功率增加6KW)。电源接地采用厂区的地线,若接地电阻大于4欧姆,则需要单独做接地线,采用镀锌扁铁40×4就近与室外独立埋设的接地系统可靠连接,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由用户接入分析小屋电源分配箱。电源分线箱内配置3个空气开关,规格分别为60A,30A,30A各一个;一组220V的电源插座。电源线通过缆沟进入到仪器分析柜的下面,分析柜与墙壁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00mm;

6)小屋开孔:监测房内放置仪器位置的正上方,距离地面高度的2.5m处,为样气管路及电缆管路开孔,开孔尺寸为200*100mm,开孔数量1个;在机柜背面墙壁接近地面底部上开一孔,规格为ф50mm,作为废水废气排放口;                                    

7)气液接入、排放:在指 定位置预留样气入口或冷凝液排放口;

8)空压机:提供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气源,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9)小屋需安装防雷设备。
2.3.2涉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用电电量监测

通过对现场端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安装电量智能采集设备,实现对废气治理设施污染治理环节用电数据的不间断监测,采用GPRS/CDMA/3G/4G、光纤通过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进行数据传输到信息化平台。

技术要求:

序号

硬件接口

数量(单位:路)

备注

1

RS485

1

带隔离

2

2G/4G/NB-IOT/LORA

1


3

蓝牙

1

本地APP通信

4

USB

1

历史数据和日志导出;系统升级

5

RTC

1

使用MCU内置RTC

6

EMMC

1

保存历史数据    

7

铁电

1

32K字节,系统参数

8

运行LED

1

设备运行灯

9

蓝牙状态LED

1


10

网络状态LED

1

4G LTE网络状态指示灯

11

DI

1

开关量采集

12

12V输出

1

用于报警器

13

交流电压采集

3

采集3相交流电压

14

交流电流采集

3

采集3相交流电流

15

按键

1

交互

2.3.3厂界监测站(户外机柜)

厂界监测站(户外机柜)包含非甲烷总烃/特征因子厂界监测站和三甲胺厂界监测站,根据检测因子的需求其中有两个厂界监测站需安装多组分气体自动检测系统(立杆式)。

2.3.3.1厂界监测站(户外机柜)-非甲烷总烃/特征因子

(1)监测项目:总烃、非甲烷总烃、甲烷、特征因子(甲醇、乙酸乙酯、丙酮、苯、甲苯、二甲苯,具体根据监测站点需求而定)、风向、风速、温度、压力和湿度;

(2)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具有环境空气非甲烷在线监测仪环保认证证书。(证书中产品名 称必须包含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等关键字);

(3)检测器要求:FID检测器,能自动点火,具有火焰温度判断和熄火保护;

(4)压力/流量控制:仪器采用全电子压力/流量控制(载气,氢气,空气),具有保留时间锁定和自动校准功能;

(5)分析软件采用全中文操作,能进行所有维护诊断功能操作,能监控并记录仪器的阀箱温度、柱箱温度、载气压力、柱前压力等各项运行参数;

(6)安装尺寸:19"标准机箱,可集成安装于立式机柜,整体设 计及安装应满足国家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

(7)特征因子分析仪进样捕集模块:样品流量采用电子流量控制,可定体积采样,富集管富集样品;

(8)特征因子分析仪热解析模块:富集管采用快速升温技术,升温速度>40℃/s;

(9)温控系统:样品进样通道和柱箱独立控制,柱箱最高温度≥175℃;样品进样通道最高可控温度≥175℃;

(10)色谱柱:甲烷采用填充柱,特征因子采用不锈钢或石英毛细管色谱柱;

(11)方法检出限:非甲烷总烃≤50ppb,甲苯≤0.1ppb;

(12)分析周期:非甲烷总烃≤3min,特征因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3)测量重复性:RSD≤3%;

(14)具备断电复位功能,停电复位后,分析仪能自动回复原来的工作状态;

(15)为避免设备对外界其它设备干扰及抗其它设备干扰,需提供色谱仪浪涌抗扰度、电压波动、电快速脉冲群、工频磁场、电压暂降、静电放电抗扰度等的第三方实验报告,提供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封面上须体现“CMA”“CNAS”标识,原件备查;

(16)需提供色谱仪振动试验、碰撞试验、跌落试验、机械冲击试验、高温试验、低温试验和交变湿热试验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封面上须体现“CMA”“CNAS”标识,原件备查;

(17)采样系统

1)采样装置:垂直层流式采样总管;

2)采样头:防止雨水和粗大的颗粒物落入总管,同时避免鸟类、小动物和大型昆虫进入总管。采样头的设 计应保证采样气流不受风向影响,稳定进入总管;

3)采样总管:采样总管内的气流应保持层流状态,采样气体在总管内的滞留时间应小于10s;

4)管线外壁加装保温套或加热器,加热温度控制在30℃-100℃;

5)制作材料: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

6)样品相对湿度:≤80%;

7)雷诺数<2000

18)气象五参数
1)风速

测量原理:超声波;

测量范围:0~60m/s;

测量精度:±0.3m/s(风速<10m/s)或读数的±3%;

分辨率:0.1m/s。
2)风向

测量原理:超声波;

测量范围:0~360°;

测量精度:±3°;

分辨率:0.1°。
3)温度

测量原理:二极管结电压法;

测量范围:-40℃~+85℃;

测量精度:±0.3℃;

分辨率:0.1℃。
4)湿度

测量原理:电容式湿度传感器;

测量范围:0~100%RH;

测量精度:±2%RH;

分辨率:0.10%。
5)大气压

测量原理:压阻式传感器;

测量范围:300~1200hpa;

测量精度:±0.3hpa;

分辨率:0.1hpa。

19)动态校准仪

1)工作原理:通过精确控制标准气和稀释气气体流量,将高浓度样品动态稀释至所需低浓度气体;

2)仪器支持通过内置序列设置方法实现多点自动校准功能;

3)气体混合区域恒压采用电子压力控制,控制压力范围:0~300kPa,精度小于±0.2 kPa;

4)稀释比率:1/10~1/1000;

5)流量控制重复性:±1%满量程;

20)零气发生器

1)输出零气流量:10SLPM(0.2MPa时)

2)输出零气总烃含量:<0.5ppb

   3)输出零气露点:<-23℃

21)氢气发生器  

1)工作原理:电解法产生氢气,以贵金属做电极,采用膜分离技术将氢气和氧气彻底分离,具备自动补水功能;

2)氢气纯度:99.999%

3)氢气流量:0~500ml/min             

4)工作压力:0~0.4MPa(出厂时设定0.4MPa)

22)户外机柜

1)整套系统集成于户外柜内,户外柜整体设 计,便于整体安装。机柜上方安装采样探头及气象五参数分析仪;

2)户外机柜采用金属材料焊接而成,机柜采用双层结构,中间加隔热材料,保温层应采用耐火保温材料,厚度≥75mm,隔音量≤20dB,保温效果优良; 

3)面积不小于1m2,前后门打开应具备照明系统,上方配备伸缩式雨棚;

4)框架底部应与地面架空,具有通风、防潮的特点;

5)机柜应采用不小于0.5mm厚彩钢板板材,传热系数为0.38kcal/m2h℃,彩钢板喷涂工艺为:底层应采用环氧树脂,面漆应采用聚酯、硅改性聚酯工艺,板材间应采用插入式拼装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并防止漏水;

6)机柜内插座所有布线应均用PVC线槽明敷;

7)机柜顶部四个角采用吊耳设 计,方便移动和吊装;

2.3.3.2厂界监测站(户外机柜)-三甲胺

(1)监测项目:三甲胺;

(2)有机胺分析仪

技术原理:气相色谱氮磷检测器(GC-NPD);(提供盖章的公开发行彩页)

1)采样捕集模块:分析仪采样采用电子流量控制器控制,可定体积采样。采用TEC制冷技术,低温富集采样,最低富集温度≤-10℃,保证目标化合物有效捕集;

2)热解析模块:富集管采用快速升温技术,升温速度>15℃/s;

3)压力/流量控制:仪器采用全电子压力/流量控制(载气,氢气,空气),具有保留时间锁定和自动校准功能;

4)量程:0-300ppb(量程可调);

5)检出限≤0.5ppb; 

6)重复性:RSD≤5%;

7)分析周期:≤15min(可调);

8)色谱柱:毛细管柱;

9)分析软件采用全中文操作。

3)采样系统

1)采样装置:垂直层流式采样总管;

2)采样头:防止雨水和粗大的颗粒物落入总管,同时避免鸟类、小动物和大型昆虫进入总管。采样头的设 计应保证采样气流不受风向影响,稳定进入总管;

3)采样总管:采样总管内的气流应保持层流状态,采样气体在总管内的滞留时间应小于10s;

4)管线外壁加装保温套或加热器,加热温度控制在30℃-100℃;

5)制作材料: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

6)样品相对湿度:≤80%;

7)雷诺数<2000

4)气象五参数

1)风速

测量原理:超声波;

测量范围:0~60m/s;

测量精度:±0.3m/s(风速<10m/s)或读数的±3%;

分辨率≤0.1m/s。

2)风向

测量原理:超声波;

测量范围:0~360°;

测量精度:±3°;

分辨率≤0.1°。

3)温度   

测量原理:二极管结电压法;

测量范围:-40℃~+85℃;

测量精度:±0.3℃;

分辨率≤0.1℃。

4)湿度

测量原理:电容式湿度传感器;

测量范围:0~100%RH;

测量精度:±2%RH;

分辨率≤0.10%。

5)大气压  

测量原理:压阻式传感器;

测量范围:300~1200hpa;

测量精度:±0.3hpa;

分辨率≤0.1hpa。

5)动态校准仪

1)工作原理:通过精确控制标准气和稀释气气体流量,将高浓度样品动态稀释至所需低浓度气体;

2)仪器支持通过内置序列设置方法实现多点自动校准功能;

3)气体混合区域恒压采用电子压力控制,控制压力范围:0~300kPa,精度小于±0.2 kPa;

4)稀释比率:1/10~1/1000;

5)流量控制重复性:±1%满量程。

6)零气发生器

1)输出零气流量:10SLPM(0.2MPa时);

2)输出零气总烃含量:<0.5ppb;

3)输出零气露点:<-23℃

7)氢气发生器  

1)工作原理:电解法产生氢气,以贵金属做电极,采用膜分离技术将氢气和氧气彻底分离,具备自动补水功能;

2)氢气纯度≥99.999%; 

3)氢气流量:0~500ml/min;

4)工作压力:0~0.4MPa(出厂时设定0.4MPa)

8)户外机柜

1)整套系统集成于户外柜内,户外柜整体设 计,便于整体安装。机柜上方安装采样探头及气象五参数分析仪;

2)户外机柜采用金属材料焊接而成,机柜采用双层结构,中间加隔热材料,保温层应采用耐火保温材料,厚度≥75mm,隔音量≤20dB,保温效果优良;

3)面积不小于1m2,前后门打开应具备照明系统,上方配备伸缩式雨棚;

4)框架底部应与地面架空,具有通风、防潮的特点;

5)机柜应采用不小于0.5mm厚彩钢板板材,传热系数为0.38kcal/m2h℃,彩钢板喷涂工艺为:底层应采用环氧树脂,面漆应采用聚酯、硅改性聚酯工艺,板材间应采用插入式拼装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并防止漏水;

6)机柜内插座所有布线应均用PVC线槽明敷。

7)机柜顶部四个角采用吊耳设 计,方便移动和吊装;

2.3.3.3多组分气体自动检测系统(立杆式)

(1)监测项目: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

(2)技术原理:传感器原理和PID原理;

(3)进样方式:泵吸式,具备流量自动调节功能;

(4)采样预处理:颗粒物过滤、粉尘过滤、水汽过滤;

(5)量程范围:0~10ppm;

(6)检出限≤10ppb; 

(7)分辨率≤10ppb; 

(8)监测精度:<4%FS;

(9)响应时间:<20s;

(10)数据传输:支持modbus和HJ212协议,支持设备现场以太网和wifi连接,支持4G/LTE无线传输至数据中心;

(11)显示单元:不小于7寸电容式触摸屏;

(12)安装方式:户外立杆式安装;

(13)供电方式:220VAC(市电)50Hz,运行功率≤800W;

2.3.4厂界微型站(立杆式)

根据现场检测的实际需求,厂界微型站(立杆式)即为微型化非甲烷总烃分析系统,主要监测甲烷、非甲烷总烃和气象五参数。

2.3.4.1微型化非甲烷总烃分析系统

(1)监测项目:甲烷、非甲烷总烃、气象五参数;

技术原理:GC-FID;(提供盖章的公开发行彩页)

分析方法:仪器的分析方法采用直接法,即将非甲烷总烃从总烃中分离,直接测定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其方法符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供盖章的公开发行彩页)

(2)▲检测器:防爆型FID检测器,能满足防爆现场1区、2区的使用要求。(需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机构出具的防爆认证的火焰离子化(FID)检测器防爆证书);

(3)定量方式:非甲烷总烃采用低温富集热脱附技术,甲烷采用定量环进样;富集管采用TEC低温制冷,制冷温度能达-5℃及以下;

(4)分析周期≤15min;

(5)量程:0-5000ppb,量程可调;

(6)检出限:非甲烷总烃方法检出限≤20ppb C;

(7)重复性:≤5%;

(8)24h零点漂移:≤±20ppbC;

(9)24h量程漂移:≤±5%;

(10)系统内置氢气发生模块,氢气压力≥0.4MPa,为系统提供载气和燃烧气;

(11)系统内置零气发生模块,为系统持续提供助燃气体;

(12)设备采用220V市电供电,为满足网格化布点需求,整套系统重量不超过35kg;

(13)整套系统尺寸不超过400mm×450mm×600mm,安装方式为户外立杆式安装,安装简便,无需建设监测站房。整套系统包含供电电源管理单元、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零气发生器模块、氢气发生器模块、温控系统等;(提供整套系统内外部完整结构图,注明每个功能单元,并加盖公章佐证)

(14)分析仪内置温控系统,可保证在室外温度为-15℃-50℃下正常工作;

(15)为满足室外安装要求,IP等级不低于IP65;提供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封面上须体现“CMA”“CNAS”标识,原件备查;

(16)为保证有效数据的传输率,仪器需具备断电复位功能,停电复位后,分析仪能自动回复原来的工作状态;

(17)气象五参数

1)风速

测量原理:超声波;

测量范围:0~60m/s;

测量精度:±0.3m/s(风速<10m/s)或读数的±3%;

分辨率≤0.1m/s。

2)风向

测量原理:超声波;

测量范围:0~360°;

测量精度:±3°;

分辨率≤0.1°。

3)温度

测量原理:二极管结电压法;

测量范围:-40℃~+85℃;

测量精度:±0.3℃;

分辨率≤0.1℃。

4)湿度

测量原理:电容式湿度传感器;

测量范围:0~100%RH;

测量精度:±2%RH;

分辨率≤0.10%。

5)大气压   

测量原理:压阻式传感器;

测量范围:300~1200hpa;

测量精度:±0.3hpa;

分辨率≤0.1hpa。

2.3.5厂界移动微型站(立杆式)

根据现场检测的实际需求,厂界移动微型站(立杆式)由微型化非甲烷总烃分析系统和多组分气体自动检测系统,主要监测甲烷、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和气象五参数,为方便后期移动,微型化非甲烷总烃分析系统和多组分气体自动检测系统的立杆需做相关设 计,能拆除、移动到指 定位置。

微型化非甲烷总烃分析系统的具体要求与2.3.4.1一致,多组分气体自动检测系统的具体要求与2.3.3.3一致。

2.3.6大气综合监测方舱

2.3.6.1 硫化氢分析仪

1)方法原理:紫外荧光法;

2)量程:最小0~50ppb(可选);

3)检出限≤0.5ppb; 

4)零点漂移:<1%;

5)跨度漂移:<1%;

6)响应时间:<90秒;

7)重复性:<1%;

8)示值误差:<2%满量程;

9)工作环境:温度:(5~35)℃,相对湿度:20%~90%;

10硫化氢分析仪具有CPA认证证书,提供硫化氢分析仪CPA认证证书复印件

2.3.6.2氨气分析仪

(1)方法原理:化学发光法;

(2)量程:最小0~50ppb(可选);

(3)检出限≤1ppb; 

(4)零点漂移:0.5ppb/24 小时;

(5)跨度漂移:<1%满量程/24小时;

(6)响应时间:<90秒;

(7)示值误差:<2%;

(8)重复性:<1%;

(9)稳 定性:<1%;

(10)工作环境:温度:(5~35)℃,相对湿度:20%~90%。

(11)氨气分析仪具有CPA认证证书,提供氨气分析仪CPA认证证书复印件

2.3.6.3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1)监测项目:环境空气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

(2)分析方法:气相色谱法(GC-FID);采用总烃扣除甲烷差值法,符合《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方法要求;

(3)温控系统:阀箱和柱箱独立控制,柱箱最高温度≥175℃;阀箱最高可控温度≥175℃;

(4)色谱柱:非甲烷总烃采用填充柱带反吹功能;总烃采用空柱;仪器带反吹功能可对甲烷柱进行反吹;

(5)压力/流量控制:满足全自动在线监测的需求,仪器采用全电子压力/流量控制(载气,氢气,空气),具有保留时间锁定和自动校准功能;

(6)方法检出限:非甲烷总烃(以甲烷计)≤0.05ppm;

(7)测量重复性:RSD≤1%;

(8)检测器要求:FID具有自动点火、火焰温度判断和熄火保护功能;

(9)人机交互要求:分析仪表具有内置工业PC机和触摸操作显示屏;

(10)分析软件采用全中文操作;

(11)软件终生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12)安装尺寸:19"标准机箱,可集成安装于立式机柜。

2.3.6.4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GC-FID/MS)

1)仪器应用要求

适用于挥发性有机物的在线分析,满足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定量分析;满足环保部《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7〕2024 号)规定的VOCs在线监测设备的应用要求,仪器采用GC-MS/FID法。

2)仪器工作环境

1)工作环境温度:20-30℃;

2)工作环境相对湿度:≤85%;

3)电源:单相200-240V@50 Hz,电流大于10A。

3)仪器主要技术指标

1)采样模块

①进样捕集模块:采用低温除样品中水分,低温填料富集目标VOCs;不使用液氮富集冷阱装置,采用单级小型制冷机实现低温,降温至少至摄氏-35℃,可浓缩富集 C2-C12碳氢化合物;

②热解吸模块:可在15秒内快速加热至除水、解吸样品等过程所需要的温度;

2)色谱分离模块

①色谱柱系统:低热容毛细管柱或柱箱加热;色谱柱温度控制:室温+10℃到300℃;从300℃降温到50℃不超过1分钟;

②色谱柱模块正常分析时,功耗小于80W;

3)FID检测器模块

①全自动电子压力控制;

②全自动点火,熄火自动保护;

4)质谱检测器

①离子化方式:EI;

②质量分析器:四极质谱检测器;

③为确保测试间隔无残留,除离子源及传输模块可高温加热外,质量分析器可独立高温加热,最高温度可加热至240度;

④质量稳定度≤0.1amu/12 h;

⑤质谱最大扫描速度不低于:10000amu/s;

⑥质量准确度≤0.1amu; 

⑦质量范围:10-500amu;

⑧质量分辨率:优于单位质量分辨率;

⑨真空系统:无油涡卷泵(或隔膜泵)+分子泵组合,真空系统无油设 计;

▲仪器工控机断电总计3次(各次断电的持续时间分别为20s、2min和20min,且在每次断电之间应保证不少于10min正常电力供应),测试6h,时钟误差≤6s;(提供环境保护部相关检测机构或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中具有色谱-质谱联用仪主机及前处理装置在19英寸机柜的安装图片)

▲色谱-质谱联用仪主机及前处理设备宽度不超过480mm,系统可集成在19英寸机柜内,与空气常规因子监测仪器安装形式保持一致,可在现有方舱条件下安装。(提供环境保护部相关检测机构或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中具有色谱-质谱联用仪主机及前处理装置在19英寸机柜的安装图片)   

5)仪器软件

①软件全中文操作,具有图标式操作界面;

②软件在WIN7/WIN8/XP等操作环境下工作;

③数据加密存储,所有谱图原始文件,均进行加密,不可修改;

配置NIST谱库和环境中文版VOCs专用数据库;内置NIOSH化合物信息库,辅助用户进行信息决策;

6)仪器性能要求

①可分析组分: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包括PAMS(57种),TO15组分(65种),OVOC(12种)等有机物;满足《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9〕11 号)规定的在线监测物种要求;

②▲方法检出限:C2-C5 碳氢化合物:≤0.05 ppb(1-戊烯);C6-C12 碳氢化合物:≤0.09ppb(甲苯)、≤0.06ppb(正壬烷);卤代烃类挥发性有机物:≤0.08ppb(1,2-二氯丙烷);含氧(氮)类挥发性有机物:≤0.05ppb(乙酸乙酯);(提供环境保护部相关检测机构或中心依据《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量程范围:不低于50nmol/mol;

④方法线性:全部目化合物的线性相关系数≥0.98;

⑤▲所有物种(需包含PAMS、TO15以及12种OVOCs等116种VOCs组分)系统残留≤0.1nmol/mol;(提供环境保护部相关检测机构或中心依据《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⑥分离度≥1.0(以分离环戊烷及异戊烷为准); 

⑦▲长时间浓度漂移、保留时间漂移:连续运行30d,氢火焰离子检测器检测组分的浓度漂移≤15%;质谱检测器检测80%的组分的浓度漂移≤30%;116种目标组分的长时间保留时间漂移≤0.3min;(提供环境保护部相关检测机构或中心依据《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数据分析

①数据分析系统具有报警管理功能,当设备出现故障、数据超过限定值,会通过短信或者邮件方式告知用户;

②基于自动寻峰算法,通过指数算法自动识别,可以快速筛查同分异构体,进行VOCs组分的准确定性定量分析;

③能够分析VOCs随时间变化规律,计算OFP臭氧生产潜势等参数,反映光化学污染状况及演变规律;

④能够集成气象五参数分析仪,O3/NOx等常规分析仪,GPS及GIS等监测数据进行关联分析。

8)零气发生器

①输出零气流量:0-5000ml/min

②输出零气烃类含量:<100 ppb

③输出零气压力:0.1-0.8MPa

④输出零气露点:<-40℃

⑤输出零气颗粒:<0.01μm   

9)氢气发生器

①氢气纯度≥99.999%  

②氢气流量:0~300ml/min

③流量显示:LED数字显示                  

④工作压力:0~0.4MPa

⑤稳压精度:0.02MPa

⑥供电电源:220V±10% 50Hz

⑦外部自动抽水,缺液报警,持续3分钟自动断电

10)提供标准气体:VOCs标准气体

11)动态校准仪;

①工作原理:通过气体质量流量控制器精确控制气体流量,将高浓度样品动态稀释至所需低浓度气体;

②内部管路和接头全部经过严格惰性化处理,降低VOCs气体在管路中吸附残留的影响;

③通过质量流量传感器,自动控制气体流量,具备零点校准功能

④气体混合区域恒压采用电子压力控制,控制压力范围:0~200kPa,精度小于±0.2 kPa;

⑤具有温控功能,混合区域温度可0~50℃设置,控制精度±1℃;质量流量传感器阀座温度可0~45℃温度设置,控制精度±1℃;

⑥具有远程遥控或序列编辑功能;具有多点自动序列配气功能,具有单点或多点自动校准功能;

⑦仪器支持通过内置序列设置方法实现多点自动校准功能;

⑧稀释比率:1/20~1/5000;

⑨流量测量精度:±1%满刻度;

⑩流量控制重复性:±0.5%满刻度;

⑾流量控制线性度:±0.2%满刻度;

具有自动检漏、压力检测和报警及保护功能;

⒀仪器采用全中文软件设 计;

6英寸以上LCD液晶屏显示;

12)采样系统

1)采样装置:垂直层流式采样总管

2)采样头:防止雨水和粗大的颗粒物落入总管,同时避免鸟类、小动物和大型昆虫进入总管。采样头的设 计应保证采样气流不受风向影响,稳定进入总管。

3)采样总管:总管内径选择在4cm,采样总管内的气流应保持层流状态,采样气体在总管内的滞留时间应小于10s。

4)管线外壁加装保温套或加热器,加热温度控制在30℃—50℃。

5)制作材料: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

6)样品相对湿度:≤80%;

7)雷诺数<2000;

8)电源电压:220VAC/50Hz;

13)气象五参数
①风速:

测量原理:超声波

测量范围:0-60m/s

测量精度:±0.2m/s或读数的3%,两者中取较大者

分辨率≤0.1m/s 

②风向:

测量原理:超声波

测量范围:0-359.9°

测量精度:±3°

分辨率≤0.1°

③温度:

测量原理:二极管结电压法

测量范围:-40℃-﹢80℃

测量精度:±0.5℃

分辨率≤0.1℃

④湿度:

测量原理:电容式

测量范围:0-100%RH

测量精度:±2%RH

分辨率≤0.10% 

⑤大气压:

测量原理:压阻式

测量范围:10-1100hpa

测量精度:±0.5hpa

分辨率≤0.1hpa 

14)数据采集与传输

①系统可以通过RS232口与分析仪器联接并采集仪器的测量结果及工作状态;

②内置多种通讯协议,兼容各类环境监测分析仪器;

③全面支持网络通讯:可以支持ADSL,CDMA,GPRS等多种通讯方式,所有具有数字通讯功能的设备均实现了远程网络通讯;

④系统稳 定性:整套软件运行于window 系统之上,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⑤数据上传:数据上传握手机制与断点续传机制,支持监测站点多通道监测数据上传;

⑥系统报警:系统可灵活设置各种报警方式;可远程显示现场工作状态、异常值自动报警,并能将报警信号自动发送给责任人员;

⑦数据存储:系统可以实时存储保存一年以上实时数据及小时均值;

⑧用户管理:系统具备严格的用户管理和权限控制功能;

⑨数据备份:数据可实现异地备份与恢复;

⑩数据输出:数据采集与传输支持数字量和模拟量输出;

具备测量数据及实时状态的查询功能;

具备数据查询功能。

2.3.6.5光气分析仪
(1)检测原理:检测纸带光电光度法、电化学法;
(2)检测方式:时间内累计值测定;
(3)监测范围:0~300ppb;
(4)监测周期:60秒;
(5)对外输出信号:4~20mA、RS485;
(6)使用温湿度范围:5~35℃,相对湿度30~90%;
(7)采样气体流量:约0.5ml/min。
2.3.6.6多组分气体自动检测系统

(1)监测项目:硫化氢、氨、氯气、氯化氢、臭气浓度;

(2)技术原理:传感器原理和PID原理;

(3)进样方式:泵吸式,具备流量自动调节功能;

(4)采样预处理:颗粒物过滤、粉尘过滤、水汽过滤;

(5)量程范围:010ppm;

(6)检出限≤10ppb; 

(7)分辨率≤10ppb; 

(8)监测精度:<4%满量程;

(9)响应时间:<20s;

(10)数据传输:支持modbus和HJ212协议,支持设备现场以太网和wifi连接,支持4G/LTE无线传输至数据中心;

(11)显示单元:不小于7寸电容式触摸屏;

(12)安装方式:户外立杆式安装;

(13)供电方式:220VAC(市电) 50Hz,运行功率≤800W;
2.3.6.7方舱

方舱尺寸为5m(长)*3m(宽)*2.8m(高),采用方舱整体设 计,上表面四个角落设 计有吊环,方便吊装及移动,方舱尺寸符合运输要求,可以通过货车或者平板拖车来进行方舱的运输,机动性较强,满足不同地点的环境监测需求。

1)方舱分区

方舱根据需要进行合理分区,分为工具区、设备区、办公区,三个区域。

2)方舱开门

方舱尾部采用后双开门形式,便于大型设备及气瓶的搬运,在方舱侧面配有侧开门,可用于人员平时的进出。

3)舱顶设 计

舱顶设置有舱顶平台,舱顶进行加固处理,满足人员走动,舱顶平台上加设不锈钢护栏,加强工作人员登上舱顶工作的安全性,前部设置一个登顶梯,登顶梯各梯步采取防滑措施处理;

4)舱体字体

方舱外部字体、图案应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设 计黏贴,字体图案明晰清楚。

5)舱内设 计

1)方舱地板

方舱内部办公区和设备区地板采用浅蓝色PVC防静电地板,工具区铺设防滑压花铝板,压花铝板可避免搬运气瓶,设备时地板磨损。

2)方舱照明

舱内照明符合移动实验室亮度要求,采用LED照明灯具,照明亮度不低于350lx,满足舱内照明要求。

3)设备机柜

舱内设备安装采用标准的19英寸机柜,根据仪器进行合理布置,可以布置3个19英寸机柜,满足仪器安装要求;机柜装有减震装置,可避免运输过程中的震动对仪器的损坏。

4)工作台面

在实验区前方设置有工作台面用于现场办公使用,工作台面设 计符合人机工程学,在台面上方设置220V电源插座3个以满足笔记本电脑及其他设备的使用。

5)工作座椅

在实验区设置2个实验室工作座椅,可用于人员办公使用。

6)安防附件  

办公区配备有灭火器、温湿度计、烟雾报警器、应急医疗包等安全防护附件。

7)供电系统

舱内供电采用220V外接市电供电,舱体电路接口进行防水处理,配置有50米供电线缆盘满足供电需求。

电力系统采用集中控制形式,集中控制系统能够控制照明、监控、空调、插座等下。

供电系统参数:

交流输出电压:220V 50Hz;

输出波形:纯正弦波;

UPS功率:≥5KVA;

电池类型:长寿命胶体电池;

工作环境温度:-20℃至60℃;

自身保护:过压、低压、过温、过载、交流短路保护;

8)空调通风系统

实验舱内,安装冷暖两用家用壁挂空调,合理计算制冷量和制热量,配备一定的风道和辅助加热及除湿系统,空调供电采用市电供电。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全天候下,实验舱温度符合仪器的使用要求;实验舱内相对湿度不大于60%。空调室外机要合理放置,注意保持散热通畅,不影响实验舱内环境温度,同时防止空调过热保护或冰冻影响效能。

9)支撑腿装置   

为了便于运输,方舱外部安装有4条手动支撑腿,手动支撑腿升起高度不低于1400mm,可用于平板拖车运输使用。
2.3.7移动监测
2.3.7.1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检测仪

(1)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检测仪适用于VOCs排查溯源和污染应急现场;

(2)仪器为手持式,检测原理为FID+PID检测器;

(3)仪器主机内置不可拆卸LED液晶显示屏幕,可以通过主机上的按键对仪器进行校准、设备运行、信息查看及参数设置等操作;

(4)仪器的便携性:为手持式仪器,单手可握;

(5)应满足整机体积小、重量轻(分析仪主机<2.2kg)、检测性能佳、操作简单及对于检测现场快速准确分析的要求;(提供产品彩页和产品实物图)

(6)分析仪具有防爆合格证,满足本安防爆+隔爆设 计,防爆等级至少达到Ex d ib IIC T3 Gb;(提供防爆认证证书复印件);

(7)参数要求

序号

指标项

功能及参数要求

(1)

工作条件

环境温度:-10℃~+45℃;相对湿度:(095)%

(2)

准确度

FID:读数的±10%或±0.1ppm,取大值;

(3)

动态范围

FID:050000ppm

(4)

最低检出限

FID:0.2ppm甲烷

(5)

重复性

FID:≤2%

(6)

探头采样的响应时间

FID:使用10,000ppm甲烷,最多在3.5秒内达到最终值的90%;

(7)

采样速度

在采样探头入口处,额定为0.5L/Min。

(8)

连续工作时间

充电电池,充满可连接工作时间≥6小时,电池可拆卸更换,延长仪器使用时间。

 (9)

氢气气源

内置储氢合金,充满可连续工作时间≥6小时,储氢合金使用氢气发生器供气,不需要配备高压氢气钢瓶(提供彩页及实物图)。

2.3.7.2便携式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含便携温压流湿氧测试仪)

(1)监测项目:固定污染源、厂界无组织、环境空气中的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甲烷的分离采用色谱分离法;

(2)检测器:FID检测器,具有火焰温度判断和熄火保护功能,能实时自动检测当前FID火焰状态,当检测到火焰熄灭故障状态后发出报警,能自动点火,恢复正常运行;

(3)高集成度:应具有高集成度,氮气、氢气、标准气体等气瓶和电池等附配件集成于主机内部,无外部气瓶附件箱及电池附件箱,主机内部采用模块化设 计;

(4)全程高温伴热:样品采集部件及流路应具备全程加热和保温功能,加热温度不低于120℃且高于烟气温度20℃以上,实际温度可在仪器中显示;

(5)采样管路采用不锈钢管路设 计,采样探头前端设 计可快速拆卸滤芯,滤芯精度≤5μm,主机进样口具有颗粒物过滤器,过滤器至少能过滤(0.51)μm粒径的颗粒物,所有滤料的材质应不吸附并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  

(6)样品采集部件应具有专门设 计的除液态水装置,可除液态水。提供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封面上须体现“CMA”“CNAS”标识,原件备查;

(7)阀箱、色谱柱箱独立控温,最高不小于120℃,控温精度≤±0.2℃;

(8)供气要求:标气、氢气和氮气使用自密封气瓶形式,气瓶体积不超过300mL,耐压不小于2000psi,可以重复充放,可无工具拆卸,充气时间小于5s;

(9)氢气和氮气高压气瓶正常运行的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3小时,标准气体高压气瓶正常运行的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1小时;

(10)供电要求:具有直接电池供电和市电供电两种形式;

(11)使用电池供电时,正常运行的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7h;

(12)全自动压力控制要求:载气、氢气、助燃气体等气路需要全自动电子压力控制模块(EPC);

(13)质控要求:内置不少于4条单点校准曲线和多点校准曲线;

(14)主机分析软件要求:

1)主机采用内置不可拆卸彩色触控大屏,不小于7英寸;

2)软件全中文控制界面;

3)软件应能够显示实时数据和实时谱图,需具备查询至少30天历史数据和谱图的功能,并能以报表或报告形式输出;

4)仪器断电故障后,应能自动保存数据;恢复供电后系统可自动启动,恢复运行状态并正常开始工作。

(15)APP软件要求:

1)分析仪表可通过WI-FI连接至手持终端,用户可在手持终端上用APP进行操作;

2)软件全中文控制界面。

(16)数据传输功能:主机测试数据可以通过无线WI-FI及时把所测结果导出到客户端平台,远程掌握现场工况。

(17)仪器可通过蓝牙或WI-FI连接打印机。

(18)▲仪器可配置温压流湿氧测试系统,可在仪器上测量并显示含湿量、烟气温度、流速、静压、氧含量等参数结果,自动计算干基值浓度、湿基值浓度和排放量的数据。提供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封面上须体现“CMA”“CNAS”标识,原件备查;

(19)参数要求

序号

项目

指标要求

仪器主机

(1)

工作条件

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85%;大气压:(80106)kPa

(2)

检出限

≤0.1ppm(以碳计)

(3)

采样流量

≥0.5 L/min

(4)

分析周期

≤2 min

(5)

量程

0.130000 mg/m3(甲烷)

(6)

稳 定性

≤2%/24 h

(7)

示值误差

≤±1%满量程

(8)

定性重复性

≤1%

(9)

定量重复性

≤2%

(10)

重量

整机(含电池、氢气瓶、载气瓶和标气瓶)重量小于17 kg

温压流湿氧测试系统

11

含湿量

测量范围(050)%

12

氧含量

测量范围(050)%

13

烟气流速

测量范围(045)m/s

14

烟气温度

测量范围(0300)℃

15

烟气动压

测量范围(0160)kPa

16

烟气静压

测量范围(-30+30)kPa

2.3.8硬件系统集成
将本期项目新建的站点数据集成至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项目中,在平台中对新建站点进行统一展示、应用、维护。数据集成包含:①所有监测数据上传至平台。②异味因子溯源模型库建立。③新增异味因子纳入阈值设置体系。④异味因子“一张图”管控。
2.3.8.1数据上传至平台
与现有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平台对接,接入涉有机废气排放口监控数据、涉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用电电量监测数据、厂界及扩散路径管控站监测数据等。
2.3.8.2数据传输
自动监测网络数据信息传递因地制宜,采用单一通信方式或混合通信方式(有线/无线)进行通信组网设 计,确保数据传递的安全性与准确性。自动监测网络数据上传至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管理平台的同时,同步上传至福建省“生态云”。
2.3.8.3异味因子溯源模型库建立
建立异味因子污染扩散机理模型库,可实现异味因子污染事故在大气中的传输、扩散和沉降,使在突发性大气污染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确定其危险程度和范围。异味因子污染模型扩散建设过程中,收集风向、风速、大气稳定度、地形、污染源高度,泄露量等数据,以上信息互相组合,计算出不同风向、风速、大气稳定度条件下的全泄漏模拟、半泄漏模拟、四分(或八分)之一泄露模拟的污染范围。
2.3.8.4异味因子纳入阈值设置

将区域异味因子背景值浓度纳入园区预警阈值设置体系,根据园区背景浓度值的变化,定期对阈值体系进行调整。

预警阈值为各预警级别之间的界定量值。平台采集数据在符合相应阈值时,产生相应的预警。预警阈值可用3个数值来表示,记为a、b、c。

预警等级

安全

注意

警告

危险

阈值S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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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阈值的确定可根据异味气体浓度值及变化趋势、异常状况、风险可接受程度来确定。预警阈值设定值可以是一种或多种异味气体浓度值、浓度响应斜率、浓度超限时间,也可以是相邻多个传感器、分析仪的报警数量、顺序和相邻浓度梯度等其他值。阈值设置可采用区间的方式,以避免报警状态反复震荡。

采用气体浓度值报警时,a值的设定宜参 考当地环境背景值的动态变化区间,b值的设定宜小于或等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或100%职业接触限值(OELs),c值设定值不应超过10%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浓度值(IDLH)。当标准气配制困难时,b值可为200%OELs以下。

异味气体的OELs数据可参 考GBZ2相关章节,IDLH数据可参 考GB/T18664相关章节。对于缺乏足够数据的异味气体,其预警阈值设定可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做必要修正。

各站的预警阈值宜根据各站异味气体背景浓度值和扩散模型计算进一步差异化调整。

体系预警等级的设置应与应急措施相协调,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不同预警级别的事故预警应与应急预案相符合。
2.3.8.5异味因子“一张图”管控

将异味因子集成到现有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预警管理平台“一张图”管控,实现“实时监控、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等5大核心功能。建立园区三维GIS平台,实现园区及管控范围高精度建模,整合园区企业及周边风险点、厂界、园区界及敏感域等组成的“点、线、面、域”相融合的预警站网数据实时回传到应急监控指挥中心平台之中,将整个园区的日常监测、实时监控、预防预警、应急响应、指挥调度、应急联动等集成到统一的平台上进行综合管控,实时监测园区污染物的迁徙路径,明晰园区各企业特征异味因子排放及扩散规律。
2.3.8.6 监测系统运维要求(服务期2年)

1)项目服务阶段包含8个季度的配套服务,包括预警发布配套服务、关联措施配套服务和质控制度配套服务。(服务期内运维产生的所有水电费用由运维方自行承担)

2)中标人保证满足采购人自动仪器设备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当仪器设备每日6时~23时出现故障,应在1小时之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或者不能修复,中标人必须在48小时内提供并更换相应的备机,保证自动站正常运行。

3)如因洪水、地震、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导致仪器报废,中标人须先行及时更换仪器开展监测,同时报告采购人,采购人不追究由此导致的中标人的责任。

4)监测系统运维包括但不仅限以下内容:

序号

事项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质控制度配套服务

监测站房定期巡检及维护服务

每日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2

每日检查供电、电话及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

每日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3℃,相对湿度保持在80%以下

4

每日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

每日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6

每日上午和下午两次远程查看站点数据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

7

每周至少巡视各站点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8

每周清洗各仪器散热防尘网和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防止尘土阻塞过滤网

9

每周检查气态分析仪、动态校准仪流量,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校准

10

每月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11

每月检查校准各仪器时钟。设备与数据采集仪连接的需要同时检查数据采集仪的时钟

12

每月开展采样流量检查,采样流量(或体积)与设定值误差超过±10%时,要检查气路,对流量(体积)进行校正。

13

每月对仪器显示数据和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14

每月对数据进行备份

15

每月编写运维月度报告

16

每季对气态污染物分析仪进行多点校准测试,填写《每季度分析仪多点校准记录表》

17

每季开展精密度检查,所有目标化合物的相对标准偏差应小于10%。

18

每季开展高浓度残留检查,通20ppbv标准物质,立即采集零气,采集1个循环的零气后,要求每个目标化合物响应小于0.5ppbv。

19

每季检查标准物质有效期限,并记录标准物质名 称、编号、浓度等信息

20

每季对仪器显示数据和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21

每季编写运维季度报告

22

每半年对动态校准仪流量进行校准

23

每半年对所有的仪器进行预防性维护,按说明书的要求更换备件,更换相应泵组件

24

每年对采样管路至少进行一次清洗,采样管清洗后必须进行气密性检查,并进行采样流量校准

25

每年对站点所有仪器进行准确度测试,给出站点仪器的准确度

26

每年编写运维年度报告

5)平台运维包括但不仅限以下内容:

序号

事项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数据分析

常规数据分析报告

突发事件快报,发生突发大气污染事件时发布:

1.监测数据预处理

2.数据清洗和数据变换

3.数据报表制作

4.数据描述和数据可视化

5.突发事件快报制作(内含相关性分析等)

2

周报,每周一份:

1.监测数据预处理

2.数据清洗和数据变换

3.数据报表制作

4.数据描述和数据可视化

5.周报制作(内含相关性分析等)

3

月报,每月一份:

1.监测数据预处理

2.数据清洗和数据变换

3.数据报表制作

4.数据描述和数据可视化

5.月报制作(内含相关性分析等)

4

季报,每季一份:

1.监测数据预处理

2.数据清洗和数据变换

3.数据报表制作

4.数据描述和数据可视化

5.季报制作(内含相关性分析等)

5

年报,每年一份:

1.监测数据预处理

2.数据清洗和数据变换

3.数据报表制作

4.数据描述和数据可视化

5.年报制作(内含相关性分析等)

6

关联措施配套服务

预警平台数据日常审核和工控机数据审查服务

预警平台数据审核,24小时值守:

预警监测仪器运行状态排查;

异常因子浓度、实时气象数据、理化特性有效性分析;

仪器监测数据图谱核查。

7

监测站工控机数据审查,24小时值守:

工控机运行状态排查;

子站监测数据传输情况排查。

8

突发事件警情审查、研判和上报服务

24小时运维值守,异常情况处理及后续监控:

每天24小时监控值班;

根据警情研判结果提供排查建议和整改建议;

持续监控数据变化,上报警情变化情况。

9

居民/企业投诉状态预警工作:

投诉警情接收和研判;

污染物溯源及数据分析;

异常数据分析及报告制作;

异常数据持续跟进。

10

恶臭/异味气体扩散预测和反演:

根据在线监测数据,应用SLAB模型进行扩散预测;

根据警情进行溯源分析,识别可疑企业;

数据可视化制作,形成数据分析报告。

11

监测数据的实时分析:

警情发生地相关子站数据持续关注,并对实时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

制作数据分析报告,上报应急中心

12

恶臭/异味气体回推溯源服务

化工片区现有企业的工艺装置平面分布图制作

13

化工片区现有企业的化学物质清单制作(基础资料分析、化学相关分析、环境风险数据分析等)

14

溯源因子清单数据清洗和系统导入

15

每年更新溯源因子清单数据库

16

预警软件平台日常维护及数据库更新服务

网络远程在线维护,每日值守

17

说明文档更新维护,每季度更新

18

季度周期更新软件的补丁和增强的软件版本

19

数据库每年一次更新

20

每半年的预防性维护与定期客户回访服务

21

每半年的软件安装维护、版本升级、网络改造、现场培训服务

22

提供系统建设咨询服务

23

数据质控及有效性判断服务

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时数据审批,每日进行

24

仪器进行检查、校准、维护保养或仪器出现故障、预热等状态时数据统计和审批,每日进行

25

自动检查/校准的仪器超出控制限状态下数据统计和审批,每日进行

26

仪器故障、运行不稳定或其他监测质量不受控情况下数据审批和统计,每日进行

2.4绩效考核要求

1)总体要求

本项目须结合江阴港城经济区实际,切实发挥预警体系建设实效。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中标人须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的要求,通过本项目的考核验收,并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将试点工作总结报送至国家生态环境部,福建省生态环境局和福清市生态环境局。

本项目考核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为项目建设阶段采用按服务项要求考核,二为项目服务阶段采用质量控制评估的考核方式:

按服务项要求考核:依据主要为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和技术参数,应用于如监测预警服务中的监测子站建设、仪器设备配置等考核;本考核方式强调实际服务内容需一一对应项目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考核内容全部达到考核标准为考核合格,否则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时,中标人必须整改达到考核标准后方可通过考核,进入项目服务阶段。

质量控制评估考核:通过利用已有的技术标准内相关的质量控制程序,确立合理质量控制评估标准体系,作为对服务成果进行评估的依据。本考核方式强调对服务成果按照评估标准体系进行计分评估,实际的项目服务费用结算将根据考核最终得分进行支付;考核周期为一季度一次。

2)按服务项要求考核

按服务项要求的考核内容为大气监控体系提升系统开发集成的相关内容,在项目建设期完成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由采购人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站房仪器设备配置

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数量

满足仪器配置数量要求

技术参数

满足仪器技术参数要求

备品、备件和耗材

满足备件配置数量和耗材配置要求(按照耗材使用情况定期检查)

特征因子分析仪

数量

满足仪器配置数量要求

技术参数

满足仪器技术参数要求

备品、备件和耗材

满足备件配置数量和耗材配置要求(按照耗材使用情况定期检查)

三甲胺分析仪

数量

满足仪器配置数量要求

技术参数

满足仪器技术参数要求

备品、备件和耗材

满足备件配置数量和耗材配置要求(按照耗材使用情况定期检查)

硫化氢分析仪

数量

满足仪器配置数量要求

技术参数

满足仪器技术参数要求

备品、备件和耗材

满足备件配置数量和耗材配置要求(按照耗材使用情况定期检查)

氨气分析仪

数量

满足仪器配置数量要求

技术参数

满足仪器技术参数要求

备品、备件和耗材

满足备件配置数量和耗材配置要求(按照耗材使用情况定期检查)

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GC-FID/MS)

数量

满足仪器配置数量要求

技术参数

满足仪器技术参数要求

备品、备件和耗材

满足备件配置数量和耗材配置要求(按照耗材使用情况定期检查)

光气分析仪

数量

满足仪器配置数量要求

技术参数

满足仪器技术参数要求

备品、备件和耗材

满足备件配置数量和耗材配置要求(按照耗材使用情况定期检查)

微型化非甲烷总烃分析系统

数量

满足仪器配置数量要求

技术参数

满足仪器技术参数要求

备品、备件和耗材

满足备件配置数量和耗材配置要求(按照耗材使用情况定期检查)

多组分气体自动检测系统

数量

满足仪器配置数量要求

技术参数

满足仪器技术参数要求

备品、备件和耗材

满足备件配置数量和耗材配置要求(按照耗材使用情况定期检查)

站房建设

 

 

站房建设

技术参数

满足技术参数要求

户外机柜建设

技术参数

满足技术参数要求

方舱建设

技术参数

满足技术参数要求

3)质量控制评估考核

按质量控制评估考核内容为包括预警发布配套服务、关联措施配套服务和质控制度配套服务,按照服务内容完成情况和质量情况进行评分。

该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分级,按季度周期进行考核,每两个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用。

综合评分分级:综合评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80(含)至90分(不含)的为“良好”,70(含)至80分(不含)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若中标人1次检查考核结果不合格,采购人给予中标人警告,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限期完成整改;

若中标人连续四个季度内,累计2次考核结果不合格,采购人可取消中标人对本项目继续服务的资格。
4)质量控制评估考核内容如下:

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考核标准

(考核时不涉及的项目得满分)

一级

分值

二级

分值

三级

分值


服务团队建设

10

团队成员及组成

10

成员数量

8

项目总体服务人员数量:

大于等于5人得8分;大于等于3人小于5人得5分;小于3人不得分。

成员组成

2

项目负责人、环境技术人员、运维人员、软件开发人员:

四类专业人员均有分配得满分;

缺少一种不得分。

预警发布配套服务

15

静态预警阈值

3

静态阈值预警因因子种类

2

根据预警因子选择结果选取:

大于等于17种得1.5分;

大于等于9种,小于17种得0.5分;

小于9种不得分。

静态阈值等级

1

阈值等级分为四级得满分;

未设置四级的不得分。

趋势预警阈值

3

趋势阈值预警因子种类

2

根据预警因子选择结果选取:

大于等于17种得1.5分;

大于等于9种,小于17种得0.5分;

小于9种不得分。

趋势阈值等级

1

阈值等级分为四级得满分;

未设置四级的不得分。

恶臭预警阈值

4

恶臭阈值预警因子种类

2

根据预警因子选择结果选取:

大于等于3种(三甲胺、二乙胺、三乙胺)得满分;

3种以下不得分。

恶臭阈值等级

2

阈值等级分为四级得满分;

未设置四级的不得分。

常规数据分析报告

5

突发事件快报

1

出现突发大气污染事件及时上报得满分;

未及时上报不得分。

周报

1

按一年52期周报计算:

一个季度有13期周报得满分;

小于13期周报不得分。

月报

1

按一年12期月报计算:

一个季度有3期月报得满分;

小于3期月报不得分。

季报

1

按一年4期季报计算:

一个季度有1期季报得满分;

无季报不得分。

年报

1

有年报得满分,无年报不得分。(每年度周期第四季度时进行考核)

关联措施配套服务

35

预警平台数据日常审核和工控机数据审查

10

预警平台数据日常审核

5

按照一年365天计算,进行审核并形成规范记录:

每天进行得满分;

大于等于350天得3分;

小于350天不得分。

各类监测站工控机数据审查

5

按照一年365天计算,进行审核并形成规范记录:

每天进行得满分;

大于等于350天得3分;

小于350天不得分。

突发事件警情审查、研判和上报

12

按照服务内容要求完成警情审查、研判和上报

12

突发事件警情审查、研判和上报的及时性:

每次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并协助警情审查、研判,得满分

每有一次未上报,扣4分

突发事件警情误报控制

5

按照服务内容要求上报警情

5

以每季度警情上报统计数据为准:

误报率低于1%(含)得5分;

误报高于1%,低于3%(含)得2分;

误报率高于3%不得分。

恶臭/异味气体回推溯源和扩散预测

8

按照服务内容要求完成回推溯源和扩散预测

8

按照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制作溯源因子清单和及时更新数据库,每年一次更新(3分)

2、监测数据研判和上报(2分)

3、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及时辅助决策(3分)

4、必要时,能够协助环保部门对污染源提出防治整改建议(2分)

全部满足得满分

若不满足要求,扣减相应分数

质控制度配套服务

30

监测站房定期巡检及维护

12

全年运维工作计划

12

每季度站房运维工作能够按照运维计划执行(需有运维工作记录文件),得满分

每有一项运维工作未完成,减1分

仪器日常维护、校准和质控

10

在线监测仪器运行率

5

以每季度3个月作为周期进行统计,以预警系统平台统计数据为准:

每个月大于等于90%得5分

1个月未达到90%以上得3分

2个月未达到90%以上得1分

3个月未达到90%以上不得分

监测数据有效率

5

预警软件平台日常维护和数据库更新

4

定期补丁更新

4

每季度对软件系统进行需求调研和补丁更新,按照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并及时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软件功能进行调整、完善和优化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数据质控及有效性判断

4

数据质控及有效性判断的排查记录

4

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有效性判断并记录规范得的满分,无记录不得分

项目服务满意度指标

10

质量控制评估考核

1

积极并主动配合考核工作

1

积极并主动配合考核工作得满分,不配合的不得分

对预警发布配套服务的满意度

3

满意度调查

3

每季度对购买主体和相关服务对象进行一次满意情况调查:

大于等于90%以上满意得满分

大于等于80%以上满意得2分

大于等于60%以上满意得1分

小于60%不得分

关联措施配套服务的满意度

3

3

质控制度配套服务的满意度

3

3

注:1)以上技术和服务要求未标注偏离范围的重量、尺寸、体积等允许±1%偏离。

  2)技术参数中关于性能指标未列明误差范围的均要求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

3)本项目合同包一中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甲烷/非甲烷总烃)/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特征因子)/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GC-FID/MS)/有机胺分析仪/微型化非甲烷总烃分析系统为核心产品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40) 天内完成
3、交付条件:现场交付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待建设期结束后无未了事宜后无息退还(不含维保期)。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合同签订后3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30%。
2 30 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初验收后3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30%。
3 35 项目竣工,通过一个月试运行,并完成最终验收后3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35%。
4 5 剩余设备总价5%合同款,待运营维护2年后(运维两年)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7.2其中二年运维支付方式数据表格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5

根据考核结果,招标方每半年支付运行管理及维修费,在每个半年开始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半年费用。

2

25

根据考核结果,招标方每半年支付运行管理及维修费,在每个半年开始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半年费用。

3

25

根据考核结果,招标方每半年支付运行管理及维修费,在每个半年开始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半年费用。

4

25

根据考核结果,招标方每半年支付运行管理及维修费,在每个半年开始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半年费用。

8、售 后服务

8.1验收

8.1.1验收标准

所有货物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

8.1.2验收程序和方法

1)出厂检验

中标人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2)初验收:

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3)试运行:

设备安装完毕后,中标人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中标人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4)最终验收:

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且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8.2中标人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8.3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8.4进口商品属于应检的(或甲方要求检的)应有中标人请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报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9、技术资料要求

中标人需提供本项目全套设备配置清单(详列名 称、品 牌型号、数量、原产 地等)。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9.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9.2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9.3使用说明书;

9.4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

9.5零部件目录;

9.6相关文件、支持程序软盘或光盘;

9.7提供原 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

9.8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10、专用工具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

11、特殊工具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工具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12、售 后服务要求

1)从通过工程最终完工验收之日起为保修期,期间中标人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保修期限为三年。在保修期内,如果发生故障,中标人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完工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产品。为确保服务质量及响应时效,其中硬件产品必须提供三年原厂商工程师(非第三方代 理工程师)质保服务。以上都应是免费的。

2)在保修期内,当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出现故障时,其响应速度不得大于半小时,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不得大于2小时,故障修复时间不得大于4小时,包括免费提供相同功能的产品供招标人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为止。故障设备的返修时间应不超过7天。中标人还应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5×8小时现场值守并提供软硬件技术服务。故障修复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当将故障分析报告呈交招标人。

3)在保修期之后,对于招标人交付的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原厂家设 计或制造等技术原因而引起故障的返修部件,中标人应在收到后两周内免费维修并返还给用户。

13、技术培训

 (1)为确保用户方的相关管理人员能对中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和装置的设 计、日常的动作、损耗和例行维护等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中标方须负责提供所需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设备维修等进行技术培训(现场培训),使其对整套系统的各个方面都能熟悉掌握。

 (2)培训讲义教材、培训教员等均由中标方负责提供。技术培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中标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且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14、其它事项

  ★本项目采购人因整体项目需要优化设 计方案造成的变更,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并按要求进行实施,投标人必须针对此项单独作出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