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2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
备案编号:A8-FJSFQYY-GK-202205-B0055-IDN
项目编号:[350181]FJXXZB[GK]2022004
采购人: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代理机构: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2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FJSFQYY-GK-202205-B0055-IDN。
2、项目编号:[350181]FJXXZB[GK]2022004。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投标人资质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 (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未按采购文件附件格式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明细 | 描述 |
---|---|
投标人资质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 (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未按采购文件附件格式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地址: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联系方法:059185152025
12、代理机构: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1号楼4层
联系方法:0591-83712303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采购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323760 | 26475 | |||||
2 | 2805635 | 5611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4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5 | 12.1 |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项目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6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项目包2中标人数为1家; |
7 | 13.2 |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8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9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0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1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2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如投标人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1号文件所规定的情形而未能提供其开户许可证的,则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以上内容与本章节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此内容为准。。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1)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投标人资质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 (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未按采购文件附件格式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明细 | 描述 |
---|---|
投标人资质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 (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未按采购文件附件格式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
(1)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中若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内公示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2)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的品目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载明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中内容出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
(1)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中若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内公示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2)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的品目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载明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中内容出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项目包1,项目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按要求提供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以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10%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该评审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货物是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报价享受6%(工程项目为3%)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 货物 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若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要求将本次采购标的中所列所有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情况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完整,有缺漏项的或填写不完整的,所投所有货物均将不予以价格扣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或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一经发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9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 | 50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要求),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50分。本项目合同包一的技术参数(共5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正偏离不加分。 |
2.产品彩页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投标货物的产品彩页,并在彩页内注明每种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根据提供彩页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 ① 彩页资料完整且能佐证所投标产品(提供全部13个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得3分; ②彩页资料能大部分佐证所投产品(提供6个及6个以上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得2分; ③彩页资料仅能少部分佐证所投产品(提供5个及5个以下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得1分;④ 未提供彩页资料,或提供的彩页资料与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或彩页资料不能佐证所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不得分。 |
3.实施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货物安装方案、货物如何进场、货物进场后的进度清单)由评委进行评价并评分:完整提供货物安装方案、货物如何进场、货物进场后的进度清单三项的得3分;提供货物安装方案、货物如何进场、货物进场后的进度清单中两项的得2分;仅提供货物安装方案、货物如何进场、货物进场后的进度清单中一项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供货保障措施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产品供货保障措施方案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1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售后服务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由评委进行评价并评分:完整提供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年度维护保养计划三项的得3分;提供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年度维护保养计划中两项的得2分;仅提供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年度维护保养计划中一项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培训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地点)由评委进行评价并评分:完整提供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地点三项的得3分;提供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地点中两项的得2分;仅提供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地点中一项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质保服务 | 3 |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质保保修期的基础上,另再延长免费质保保修期的,每增加1年得1分,本项满分3分。 |
4.业绩 | 2 |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取得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完整有效的业绩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本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业绩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表罗列业绩清单。未能提供业绩的或业绩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满分2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 | 7.12 | (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2)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3)对于同时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本文件中其他有关附加部分评审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6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按要求提供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以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10%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该评审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货物是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报价享受6%(工程项目为3%)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 货物 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若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要求将本次采购标的中所列所有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情况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完整,有缺漏项的或填写不完整的,所投所有货物均将不予以价格扣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或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一经发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3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 | 44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要求),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44分。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共9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7分;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共377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1分;正偏离不加分。 |
2.产品彩页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投标货物的产品彩页,并在彩页内注明每种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根据提供彩页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 ① 彩页资料完整且能佐证所投标产品(提供全部:53个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得3分; ②彩页资料能大部分佐证所投产品(提供26个及26个以上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得2分; ③彩页资料仅能少部分佐证所投产品(提供25个及25个以下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得1分;④ 未提供彩页资料,或提供的彩页资料与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或彩页资料不能佐证所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不得分。 |
3.实施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货物安装方案、货物如何进场、货物进场后的进度清单)由评委进行评价并评分:完整提供货物安装方案、货物如何进场、货物进场后的进度清单三项的得3分;提供货物安装方案、货物如何进场、货物进场后的进度清单中两项的得2分;仅提供货物安装方案、货物如何进场、货物进场后的进度清单中一项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供货保障措施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产品供货保障措施方案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1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售后服务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由评委进行评价并评分:完整提供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年度维护保养计划三项的得3分;提供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年度维护保养计划中两项的得2分;仅提供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年度维护保养计划中一项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培训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地点)由评委进行评价并评分:完整提供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地点三项的得3分;提供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地点中两项的得2分;仅提供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地点中一项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质保服务 | 3 |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质保保修期的基础上,另再延长免费质保保修期的,每增加1年得1分,本项满分3分。 |
4.业绩 | 2 |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取得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完整有效的业绩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本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业绩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表罗列业绩清单。未能提供业绩的或业绩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满分2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 | 7.12 | (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2)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3)对于同时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本文件中其他有关附加部分评审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2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
2、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合同包1:1-6心电图机;合同包2:2-2磁场刺激仪。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合同包1:
1-1病床及配套
数量:156套
一、病床
1、性能参数(项号1)
1.1尺寸:长2120mm±10mm,宽1000mm±10mm;床面离地高度490 mm±10mm;安全工作负重≥240kg;背部升降0~68°;膝部升降0~35°。
1.2 摇杆负重条件下可使用≥10000次;螺杆设有过盈保护;杆芯合金具有自润滑功能;操作轻松,无噪音且安全可靠。杆芯带有防尘套,避免灰尘进入影响使用寿命和操作;
1.3 摇杆把手采用碳钢焊接成型,ABS塑料把手。
1.4 床架两侧各设有≥2个附件挂钩,可悬挂药剂袋、引流袋及污物袋等;床头床尾共配置≥4个输液架插孔。
1.5 整体床架选用≥40mm×40mm厚≥1.5mm的钢管,框架结构,坐板位置有两条≥50mm×25mm厚≥1.5mm厚的钢管支撑,靠背和脚框都是选用≥25mm×25mm,厚≥1.2mm方管支撑,独立框架,整床结构牢固可静态承重≥400kg。
1.6 采用焊接机器人精密焊接,无气孔,高熔接度,高强度,抗弯折、抗压性强,承重力高,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和一致性;
1.7 整体床架及护栏多重防锈处理,经过去油、除锈、表面调整、磷化镀膜、钝化等工艺,再进行静电粉末喷涂,达到内外防锈。
1.8 涂料选用的固体粉末通过认证。耐酸碱,抗UV。
1.9 床面盖板为ABS工程塑料一次成型,材料厚3mm±0.3mm,盖板正面可承受≥100kg的压力,使用寿命≥10年。盖板有通风口,预防褥疮,整体符合人体工程力学。拆卸方便,容易清洗、消毒等。
1.10 铝合金护栏,不锈钢护栏支柱,锁定/释放开关,可单手操作、手动-电动(半自动)或电动(自动)操作,美观舒适,整体结构简单、实用。防夹手,使用安全;
1.11 床头床尾板采用高密度HDPE工程塑料一次成型,表面平顺易清洁。抗冲击性、耐热性、耐低温性、耐化学药品性等,插孔内置自动锁扣,与床架连接紧密,推动时不晃动及产生异响,并可实现快速拆卸,满足紧急抢救需要,容易清洗、消毒;
1.12 床头配置2个≥110mm发泡聚氨酯防撞缓冲轮,一次成型,耐撞击,缓冲轮外形圆滑平顺,有效减缓冲击力;
1.13 配置四个直径≥125mm医用万向静音聚氨酯独立刹车脚轮,耐磨,防腐蚀。脚轮防尘、防毛发卷入。
2、床垫(项号2)
2.1 床垫为三折床垫;尺寸与病床相配。
2.2 床垫外套为防水帆布,可灵活拆卸,颜色为灰色。床垫拉链与床垫颜色相配;
2.3 床垫中间层为椰棕丝厚度≥20mm,上/下两面分别为海绵,厚度分别≥30mm;
2.4 海绵要求为新料加工,海绵的密度≥25kg/m3;
2.5 具有防蛀、防腐、耐水性、无气味,属环保产品。
3、床头柜(项号3)
3.1 尺寸(长宽高):460 mm×450mm×840mm(±10mm);
3.2 功能:隐藏式毛巾杆;杂物挂钩;静音抽屉;储物柜;储物鞋架;四角配备脚轮,推行灵活方便。
3.3 整体采用ABS材料;
3.4 抽屉面板可翻转为小桌板使用,预留杯子及温度计放置凹糟;
3.5 柜体两侧内置下翻式毛巾架及挂钩;
3.6 左开门储物柜;
3.7 底部配置储物鞋架;
4、餐桌板(项号4)
4.1 尺寸:总尺寸与标准床宽匹配;
4.2 材质:采用ABS 材质注塑工艺;
4.3 摆放于护栏之间,可自由调节位置;
4.4 餐桌板预留一个凹下杯槽;
4.5 收纳悬挂于床头尾板,方便收藏,不占空间;
4.6 ABS面板硬度高,易清洁,可用水冲洗;
5、不锈钢输液架(项号5)
5.1 尺寸:可伸缩高度为970mm~1675mm;外管直径≥18mm;内管直径≥16mm;
5.2 内外管及挂钩为不锈钢材质;
5.3 带锁紧装置,可调高度;
5.4 挂钩≥4个,同时可悬挂多瓶,方便多瓶输液,使用更安全、方便;
5.5 安全工作负重≥10kg,单个挂钩承重≥2kg。
二、陪护床
1、整体(项号6)
1.1外形尺寸(长宽高):850mm×630mm×930mm(±10mm);展开躺卧尺寸:床面长≥1820mm,床面宽≥500mm;靠背长度≥600mm;坐垫尺寸规格:长≥500mm 、宽≥500mm 、厚≥80mm;安全工作负重≥170kg;调节角度:靠背角度75°±5°。
1.2 底架两扶手选用≥50mm×25mm的椭圆管,整体结构牢固、美观实用,扶手圆滑舒适。
1.3 整体采用冷轧钢骨架结构。采用焊接机器人精密焊接,无气孔,高熔接度,高强度,抗弯折、抗压性强,具高承重力,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1.4 整体双重防锈处理技术,经过去油、除锈、表面调整、磷化镀膜、钝化等工艺,再进行静电粉末喷涂,达到内外防锈。
1.5 涂料选用的固体粉末通过认证,并含银离子抗菌效果。耐酸碱,抗UV。
2、坐垫(项号7)
2.1 坐垫选用PVC仿皮耐水耐火坐垫,容易清洗、消毒等。
2.2 座椅放平后还有枕头功能,提高舒适度。操作便捷简单,不需要躺卧休息时,可以提拉折叠成椅,方便陪护人员休息。
三、陪护凳1张(项号8)
1-2平车
数量:2辆
1、不锈钢管制作整体要坚固耐用。台面可抬离,配置海绵垫。两侧有折叠护栏,配置输液架,置物架。采用四个人造脚轮,耐磨无噪音,两个刹车,两个无刹车。(项号9)
1-3双道推注泵
数量:5台
1、用途:在ICU、手术室、儿科等科室使用,用于推动注射器进行液体注射。(项号10)
2、主要技术和性能要求:
2.1 安全要求:(项号11)
2.1.1 安全防护可靠,防护类型:CFⅠ、IP34、IEC60601-1-2/YY0505、主副CPU;
2.1.2 在线动态压力监测,可实时显示当前压力数值;
2.1.3 压力报警阈值≥4档可调;最低阻塞压力档≤150mmHg。
2.1.4 阻塞回撤功能:当管路阻塞报警时,自动回撤管路压力,避免意外伤害患者;
2.1.5 防虹吸功能:防止药液在暂停期间任意流出;
2.1.6 满足救护车标准,适合在户外急救和车载情况下使用。
2.2 精度要求:(项号12)
2.2.1 速率≥1ml/h;精度≤±2%;
2.2.2 快速启动功能;实现快速给药、缩短给药延迟时间;
2.2.3 在线滴定功能;安全不中断输液而更改速率。
2.3 基本要求:(项号13)
2.3.1 速率范围:0.1ml/h~1500ml/h, 递增:0.1ml(0.1ml/h~999.9ml/h);
2.3.2 预置总量范围:0.1ml~9999ml,递增:0.1ml;
2.3.3 预置时间范围:00:00:01~99:59:59(h:m:s);
2.3.4 安装固定:可固定在输液支架上;灵活支持横竖杆。
2.3.5 快推:0.1ml/h~1500ml/h,以0.1ml/h递增, 具有自动和手动快推可选;
2.3.6 KVO:0.1ml/h~5ml/h,递增0.1ml/h;
2.3.7 自动识别注射器规格:5ml、10ml、20ml、30ml、50ml、60ml;
2.3.8 具备独立电源开关,单通道使用时更节能。
2.3.9 屏幕≥3英寸,同屏显示:速率、当前注射状态、已注射量、注射器规格、电池容量、报警压力档位和在线压力、报警信息 ;
2.3.10 整机重量≤4kg,主机采用双提手,方便携带。
2.3.11 分低级、中级、高级三级报警,并分别以声光提示,同时显示具体报警信息;
2.3.12 高级报警信息:阻塞、电池耗尽、完成、KVO完成、注射器排空、注射器脱落、联机失效;中级报警信息:系统异常、待机时间结束;低级报警信息:无操作、电池电量低、未安装电池、接近完成、网电源脱落、通讯中断;
2.3.13 具有≥4种注射模式可选: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间断给药模式;
2.3.14 具有联机功能:适用于药物的不间断推注,保证没有任何注射中断的连续给药功能;维持血药浓度稳定。
2.3.15 双通道注射时,电池工作时间≥3小时@5ml/h
2.3.16 供电:AC 100V~240V,50/60Hz,DC 10V~16V;
2.3.17 信息储存:自动储存≥1500条的操作信息;
2.3.18 RS232接口:数据传输、护士呼叫、DC连接;
2.3.19 可加装无线模块,实现无线联网监测;
2.3.20 全中文软件操作界面。
1-4输液泵
数量:2台
1、用途:在ICU、手术室、儿科等科室使用,用于精确输液。(项号14)
2、主要技术和性能要求:
2.1安全要求:(项号15)
2.1.1 安全防护可靠,防护类型:CFⅠ、IP34、IEC60601-1-2/YY0505、主副CPU;
2.1.2 在线动态压力监测,可实时显示当前压力数值;
2.1.3 压力报警阈值≥3档可调;
2.1.4 阻塞回撤功能:当管路阻塞报警时,自动回撤管路压力,避免意外伤害患者;
2.1.5 防重力自由流功能:泵门打开时,防自由流夹自动关闭,防止液体任意流出;
2.1.6 双重气泡探测:超声气泡探头,可探测≥50ul的单个气泡,单个气泡大小分50ul、100ul、250ul、500ul、800ul共五档可调,连续气泡监测功能:可以设置每小时0.1ml~4ml的累积气泡报警阀值。
2.1.7 自动键盘锁:锁键盘时间1min~5min可调;可打开或关闭此功能。
2.1.8 满足救护车标准,适合在户外急救和车载情况下使用。
2.2 精度要求:(项号16)
2.2.1 全挤压蠕动输注,精度≤±5%;
2.2.2 在线滴定功能:安全不中断输液而更改速率;
2.3 基本要求:(项号17)
2.3.1 速率范围:0.1ml/h~1500ml/h,递增:0.1ml;
2.3.2 预置总量范围:0.1ml~9999ml,递增:0.1ml;
2.3.3 安装固定:可固定在输液支架上;灵活支持横竖杆。
2.3.4 快推:0.2ml/h~1500ml/h,以0.1ml/h递增,同步显示给入的快推量;
2.3.5 KVO:0.5ml/h;
2.3.6 可预存≥20种以上输液器,可校准自定义输液器;
2.3.7 屏幕≥2.5英寸,同屏显示:速率、当前输液状态、累计量、电池容量、报警压力档位和在线压力、报警信息;
2.3.8 整机重量≤1.5kg,主机自带提手,方便携带
2.3.9 分低级、中级、高级三级报警,并分别以声光提示,同时显示具体报警信息;
2.3.10 高级别:阻塞,完成、系统故障、滴速异常、电池耗尽、气泡、门开、KVO完成、空瓶;中级别:系统异常,待机时间结束;低级别:无操作、电池电量低、接近完成、网电源脱落、未安装输液管、通讯中断;
2.3.11 具有≥2种输液模式可选:速度模式、滴速模式;
2.3.12 电池工作时间≥4小时@25ml/h
2.3.13 供电:AC100V~240V,50/60Hz,DC 10V~16V;
2.3.14 RS232接口:数据传输、护士呼叫、DC连接;
2.3.15 可加装无线模块,实现无线联网监测;
2.3.16 全中文软件操作界面。
1-5心电监护仪
数量:5台
1、整机要求:
(项号18)1.1 一体化便携监护仪,整机无风扇。配置提手,方便移动。彩色液晶触摸屏≥10英寸,分辨率≥1280×800像素,≥8通道波形显示。屏幕采用电容屏非电阻屏。显示屏可支持亮度自动调节功能。屏幕倾斜10~15度,符合人机工程学,便于临床团队观察和操作。可以支持遥控器无线远程操作监护仪。内置锂电池,插槽式,无需螺丝刀工具支持快速拆卸和安装。安全规格:ECG, TEMP, IBP, SpO2 , NIBP监测参数抗电击程度为防除颤CF型。
(项号19)1.2 监护仪使用年限≥8年,监护仪清洁维护支持的清洁剂≥40种,监护仪主机工作大气压环境范围:57.0kPa~107.4kPa,监护仪主机工作温度环境范围:0~40°C,监护仪主机工作湿度环境范围;15%~95%,防水等级≥IPX2,整机抗跌落通过0.75米6面跌落测试。
2、监测参数:
(项号20)2.1 配置3/5导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双通道体温参数监测。心电监护支持心率,ST段测量,心律失常分析,QT/QTc连续实时测量和对应报警功能。心电算法通过标准心电数据库验证。心电波形扫描速度支持6.25mm/s、12.5 mm/s、25 mm/s和50 mm/s,提供窗口支持心脏下壁,侧壁和前壁对应多个ST片段的同屏实时显示,参 考片段和实时片段的对比查看,支持≥20种心律失常分析,包括房颤分析。QT和QTc实时监测参数测量范围:200ms~800ms。
(项号21)2.2 支持升级提供过去24小时心电概览报告查看与打印,包括心率统计结果,心律失常统计结果,ST统计和QT/QTc统计结果。提供SpO2,PR和PI参数的实时监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支持指套式血氧探头,IPX7防水等级,支持液体浸泡消毒和清洁。配置无创血压测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
(项号22)2.3 提供手动,自动,连续和序列4种测量模式,并提供≥24小时血压统计结果,满足临床应用。无创血压成人测量范围:收缩压25mmHg~290mmHg,舒张压10mmHg~250mmHg,平均压15mmHg~260mmHg。提供辅助静脉穿刺功能。提供双通道体温和温差参数的监测, 并可根据需要更改体温通道标名。
3、系统功能:
(项号23)3.1 支持所有监测参数报警限一键自动设置功能,满足医护团队快速管理患者报警需求,产品用户手册提供报警限自动设置规则,报警模式至少包含闪光(适用于夜间)、蜂鸣(适用于日间)以及混合报警模式。支持肾功能计算功能。具有图形化技术报警指示功能,帮助医护团队快速识别报警来源。支持≥120小时趋势图和趋势表回顾,支持选择不同趋势组回顾。≥10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2秒三道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1000组NIBP测量结果。≥120小时(分辨率1分钟)ST模板存储与回顾。支持≥48小时全息波形的存储与回顾功能。支持监护仪历史病人数据的存储和回顾,并支持通过USB接口将历史病人数据导出到U盘。
(项号24)3.2 支持RJ45接口进行有线网络通信,和除颤监护仪一起联网通信到中心监护系统。支持监护仪进入夜间模式,隐私模式,演示模式和待机模式。可升级配置临床评分系统,如MEWS(改良早期预警评分)、NEWS(英国早期预警评分),可支持定时自动EWS评分功能。提供心肌缺血评估工具,可以快速查看ST值的变化。提供计时器功能,界面区提供设置≥4个计时器,每个计时器支持独立设置和计时功能,计时方向包括正计时和倒计时两种选择。支持格拉斯哥昏迷评分功能。动态趋势界面可支持统计1~24小时心律失常报警、参数超限报警信息,并对超限报警区间的波形进行高亮显示,帮助医护人员快速识别异常趋势信息。支持屏幕截图通过USB接口导出到U盘。
1-6心电图机(核心产品)
数量:5台
1、静息心电分析软件
(项号25)1.1 适用于医疗机构描记和分析ECG(常规心电图)、FCG(频谱心电图)、VLP(心室晚电位)、HRV(心率变异)等,为临床医生诊断心脏疾病提供依据。适用于医疗机构描记和分析VCG(空间向量心电图)和TVCG(时间向量心电图),为临床医生诊断心脏疾病提供依据。具备自动测量、自动诊断功能,能够自动给出自动测量值与自动诊断结果,以辅助医生快速分析诊断;系统自动分析的算法具有成人、儿童年龄异化分析、性别差异化分析;平行尺功能:等距标尺可对间期倍数快速测量;对于波形重叠的心电图,支持重新排列以方便测量分析,测量精度达毫秒/微伏级。
(项号26)1.2 同屏对比功能:患者历史检查数据同屏对比功能,可便于观察患者术前、术后心电图的变化情况;支持对比的显示格式有12导联同屏,3导联同屏,指 定导联同屏同步对比等形式;具备导联纠错功能:在肢体导联接反或胸导联接错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软件直接修正,无需重复采集;心拍放大分析功能:支持任意心搏单击放大分析,可对每个P、Q、T测量点进行手动微调,使测量结果更加精准;每个单击放大QRS波群测量参数不少于30种,并且支持12导波形叠加对比;支持阿托品、心得安试验检查模式,且具有专业报告模板;具备长时间心电图采集功能:可连续采集≥120分钟心电图,并分析;提供丰富的测量分析工具:多种电子测量尺、平行尺、波形微调、波形定标、多种波形显示方式、波形放大等;心脏示意图功能:可针对不同心电图诊断结论,提供对应病变位置心脏示意图,结临床医生及患者提供病变部位参 考;具备心电事件功能。
2、移动心电采集设备
(项号27)2.1设备小巧轻便,主机重量≤1kg,标配可移动台车,采集设备可适应手持和移动台车等多场景应用方式,便于出诊、床旁的心电图采集。设备需要免费与医院现用心电信息管理系统无缝集成。具备WORKLIST功能,可从HIS一键提取待检查患者详细信息,减少手工录入;具备≥120分钟心电图记录功能,可用于发现偶发的心律失常,或对持续性心律失常、心肌缺血等情况进行监测;支持心电图采集数据上传功能,在心电图采集完成后,可通过波形回放查看采集质量,确认后可上传至心电会诊中心,可设置自动上传或手动上传模式;支持心电图报告结论同步功能,在会诊中心诊断完成后,诊断结论可实时同步至本机;显示屏≥9英寸,屏幕亮度可调,支持背景网格显示,支持多点触控操作;心电采集放大器支持蓝牙移动网络技术,方便临床使用。
(项号28)2.2 支持外置心电采集放大器与主机之间采用蓝牙方式连接,以适应多种复杂心电图采集场景,不接受心电采集模块内置的方式。支持心电采集放大器蓝牙模块可拆卸操作,方便在使用时可随时更换。支持描记和分析12导联、15导联、16导联、18导联同步心电图。支持描记和分析空间、时间向量心电图。支持心室晚电位、心率变异性分析功能。支持快速心电功能,适用于急诊及紧急情况下,快速完成心电图的采集;
(项号29)2.3 具备波形预采功能,可用于捕捉偶发、一过性的心律失常事件,预采集时间可进行设置;具备心电波形重采集功能,无需再次输入患者信息,即可快速完成波形的重新采集;具备心电加做模式,在完成标准12导心电采集后,可加做右胸与后壁心电采集;支持系统在线自动更新功能,便于系统升级维护。支持起搏心电采集功能。
3、主要技术指标(项号30)
3.1 输入阻抗≥5MΩ
3.2 输入回路电流≤0.1μA
3.3 噪声≤15μVp-p
3.4 共模抑制比≥89dB
3.5 时间常数≥3.2s
3.6 耐极化电压:在±300mV直流极化电压下,灵敏度变化不超过5%
3.7 A/D转换:24bit
3.8 定标电压:1mV±5%
3.9 标准灵敏度:10mm/mV±5%
3.10 灵敏度转换误差:由10mm/mV转换为5mm/mV、20mm/mV时,转换误差≤5%
3.11 走纸速度:在25mm/s和50mm/s纸速时,误差≤5%
3.12 抗干扰滤波:具有交流滤波、肌电滤波、基线滤波
3.13 工频干扰抑制器:抑制比≥20dB
1-7急救车
数量:7辆
1、主体材质为ABS工程塑料,抽屉采用全塑ABS材质模块化。台面安装不锈钢三面围栏,精致美观;选用不锈钢棒焊接,牢固可靠;(项号31)
2、车体采用铝合金立柱,侧边装有中控锁定装置,操作简单、方便;车体配有两小抽(抽屉高度70mm±5mm)、两中抽(抽屉高度120mm±5mm)、和一大抽(抽屉高度250mm±5mm),抽屉内置分割条,可自由分割,抽屉可随时拆装,导轨采用三节式滚珠静音导轨,车体左侧面带有手写板和侧翻式物料盒;配有四只直径100mm±5mm防卷发万向轮,其中两只带有刹车,推行灵活,转向准确。(项号32)
3、标配:侧挂盒1个,垃圾桶2个 ,旋转托盘1个,伸缩输液杆1套。(项号33)
4、车身骨架采用0.8mm~1.5mm鞍钢冷轧钢板及钢管制作。采用焊接机器人精密焊接,无气孔,高熔接度,高强度,抗弯折、抗压性强,承重力高,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和一致性。车架采用多重防锈处理技术,经过去油、除锈、表面调整、磷化镀膜、钝化等多道工艺,再进行静电粉末喷涂,达到内外防锈。涂料选用的固体粉末通过环保认证。耐酸碱,抗UV。(项号34)
1-8除颤仪
数量:2台
(项号35)1、彩色TFT显示屏≥7英寸, 分辨率≥800×480像素,可显示≥3通道监护参数波形,有高对比度显示界面。支持中文操作界面。屏幕显示心电波形扫描时间≥16s。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自动体外除颤(AED)功能。除颤采用双相波技术,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非同步两种方式,能量分≥20档,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大能量可达≥360J。可配置体内除颤手柄,体内手动除颤能力选择:1/2/3/4/5/6/7/8/9/10/15/20/30/50 J
(项号36)2、电极板同时支持成人和小儿,一体化,支持快速切换。电极板支持能量选择,充电和放电三步操作,满足单人除颤操作。AED除颤功能提供中文语音和中文提醒功能,对于抢救过程支持自动录音功能,记录时长≥180分钟。开机时间≤3s,符合临床使用。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4s。
(项号37)3、支持配置体外起搏功能,起搏分为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具备降速起搏功能。支持配置CPR辅助功能,CPR传感器符合AHA/ERC指南,提供即时的按压反馈,主机屏幕界面提供按压深度和按压频率实时参数显示。心电波形速度支持50 mm/s、25 mm/s、12.5 mm/s、6.25 mm/s。心律失常分析种类≥20种。可选配监护功能:血氧饱和度、无创血压、呼末二氧化碳功能。
(项号38)4、提供的监护参数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支持连接中央站,与科室床旁监护仪共用监护网络。支持提供IHE HL7协议,满足院前院内急救系统的联网通信。标配1块外置智能锂电池,可支持200J除颤≥300次。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提供灯光报警,声音报警,报警文字和参数闪烁四种方式。发生报警时,报警灯以不同的颜色和闪烁频率提示不同的报警级别。
(项号39)5、配置记录纸记录仪,自动打印除颤记录,可延迟打印心电,延迟时间≥10s。支持≥24小时连续ECG波形的存储,数据可导出至电脑查看。支持≥100名患者档案存储与回顾功能。支持≥1000个事件的存储与回顾功能。支持≥72小时体征趋势数据的存储与回顾功能。
(项号40)6、关机状态下设备支持每天定时自动运行自检,支持定期自动大能量自检(不低于200J)。设备自检后支持对于自检报告进行自动打印或按需打印。具备良好的防尘防水性能,防尘防水级别IP44。具备抗跌落性能,满足救护车标准关于跌落试验的要求,裸机可承受6面0.75m跌落冲击。
1-9 ABS治疗车
数量:5辆
1、框架采用铝合金型材,侧板及顶板ABS或PC一体成型ABS一体成型抽屉,静音自吸,配中控锁。(项号41)
2、顶面支架配托盘,高度可调节,可外挂其它配件。(项号42)
3、可选配原装抽屉药盒,分隔板及标签夹持板。(项号43)
1-10输液座椅
数量:5张
1、输液椅(长宽高):115cm×80cm×120cm(±5cm);坐垫厚≥6公分,靠背面厚≥8公分;采用不锈钢管制作而成,整体坚固耐用,台面可抬离,配置海绵垫,两侧有折叠护栏,配置输液架,置物架,采用四个人造脚轮,耐磨无噪音,两个刹车,两个无刹车。(项号44)
1-11查房车
数量:5辆
1、车体和底板采用≥1.2mm电解板制作,表面处理采用静电喷粉形成,台面易清洗,耐腐蚀;立柱采用铝合金型材,强度高,体积小,外形美观精致;(项号45)
2、双排抽屉,抽屉把手采用铝合金把手,抽屉内置防滑垫。(项号46)
3、双排≥25格病例格档,有相应序号对应,且有单开门锁,防止病例丢失,操作方便;病例存放安全、规范;病历夹格档为ABS塑料颗粒一次性成形;(项号47)
4、配有四只Φ≥100mm防卷发万向轮,其中两只带有刹车,推行灵活,转向准确;(项号48)
1-12电动吸痰器
数量:5台
1、工作负压值≥0.06MPa(760mmHg);噪音≤65分贝(项号49)
1-13轮椅
数量:6辆
1、轮椅承重≥100kg;防前倾安全带;停驻刹车:左右两轮各-一个停驻刹车;把手停驻刹车:后置把手刹车,方便推车人;耐磨万向轮;防滑脚踏板。(项号50)
合同包2:
2-1平衡功能检测训练系统
数量:1套
1、产品具有站位平衡、坐位平衡、手握位平衡三部位评估与训练功能;(项号1)
2、Intel i3及以上计算机处理器,≥42英寸大屏液晶显示器以及支配支架;激光打印机;平衡功能检测与训练系统分析软件。(项号2)
3、站位≥8传感器、坐位≥4传感器、手握位≥4传感器精准数据测量;可进行站位、坐位、手握位检测评估与训练。(项号3)
4、具备不少于六大模块:使用指导模块、病历管理模块、平衡检测模块、游戏训练模块、系统设置模、检测报告模块。(项号4)
5、系统软件评估功能涵盖双脚站立、左脚站立、右脚站立、坐位、左手握位、右手握位六种姿势评估,每种姿势在评估结束后自动保存评估报告,且评估报告可打印。(项号5)
6、评估报告包括:病人基础信息、重心轨迹图、检测部位的前后、左右、左前后、左内外、右前后、右内外等平衡状态技术指标。(项号6)
7、系统软件平衡训练包括:系统可根据平衡评估结果的不同程度直接导入个性化平衡康复训练,通过互动游戏模式的实时变化,不断调整患者的重心平衡来逐步进行身体平衡康复练习。
平衡训练姿势包含:坐位训练、站位训练、手握位训练。
游戏训练模式包含:竞技类、图形类、数字类、棋牌类。
平衡训练档次包含:简单;中等;困难。
平衡训练方向包含:前、后平衡训练,左、右平衡训练等。(项号7)
8、病例管理模块:患者信息(患者病历号、姓名、性别、年龄、电话、病史等)、检测日期、医院名、检查人姓名等。(项号8)
9、平衡功能评估与训练系统的患者信息、评估数据、训练数据均可拷贝储存。(项号9)
10、配置清单(项号10)
平衡功能检测训练仪 1台
计算机主机 1台
高清液晶显示器 1台
显示器支架 1套
打印机 1台
系统软件 1套
加密狗 1个
医用推车 10辆
2-2磁场刺激仪(核心产品)
数量:2台
1、刺激人体中枢神经和外周神经,用于人体中枢神经和外周神经功能的检测、评定、改善,对脑神经及神经损伤性疾病的辅助治疗。(项号11)
2、刺激频率:0~100Hz可调;(项号12)
▲3、冷却系统为液态内循环冷却系统(项号13)
▲4、刺激线圈:能实现双面双向刺激;(项号14)
▲5、刺激线圈无散热孔无风扇,防尘防水,保护患者安全,配有:成人八字形线圈、成人圆形线圈、儿童八字形线圈、儿童圆形线圈、动物线圈拍;(项号15)
▲6、最大刺激强度≥6Tesla(若最大刺激强度表述为双向波单边磁刺激强度,则应≥4Tesla);(项号16)
7、刺激强度1.5Tesla~6Tesla连续可调;(项号17)
8、磁感应强度变化率:40KT~80KT;(项号18)
9、脉冲上升时间:50μs±10μs(项号19)
▲10、输出脉冲宽度:340μs±20μs(若脉冲宽度表述为双向波单边输出脉冲宽度,则应≥260μs)(项号20)
11、人机交互系统采用便携PC机控制操作,中文界面,能实现机器开机自检、故障报警与自锁等功能。(项号21)
12、电脑操作管理方式,能实现:(项号22)
a)硬盘储存、USB储存;
b)专家方案、病历管理、以及病历打印输出;
c)刺激模式图形(数字)仿真、温度显示与控制保护。
13、一体式可推移整机结构:(项号23)
a)静音脚轮;
b)可固定线圈支架;
14、具备触发输入输出通用接口。(项号24)
15、单脉冲、重复脉冲、BURST、PATTEREND刺激的多种刺激模式自由调整。(项号25)
16、开放式的技术平台,可与肌电诱发电位仪、脑电图等设备兼容。(项号26)
▲17、可升级到近红外下的经颅磁刺激系统,TMS刺激线圈和光纤探头帽二合一,实现精准重复刺激,有效地评估TMS疗效,方便用户进行脑功能方面更深层次的研究。(项号27)
18、可升级联机磁刺激智能机器人系统,保证TMS线圈靶点定位初始精准、过程精准和重复精准,以及智能化控制。(项号28)
▲19、刺激线圈运行最高温度≤38度,确保设备使用安全。(项号29)
20、磁刺激运动诱发电位MEP检测,以及MEP图形、数字显示与输出;(项号30)
20.1 通道数≥2通道
20.2 采样率≥100KHz
21、基本配置(单套)(项号31)
经颅磁刺激器主机(内置惰性液态内循环冷却系统) 1台
刺激线圈 1套
磁场刺激仪操作软件 1套
线圈支架 1套
定位帽 20套
MEP模块 1个
2-3冲击波治疗仪
数量:1台
▲1、冲击强度:治疗使用压力0.8Bar~6Bar任意可调,步长0.1 Bar可调。(项号32)
▲2、治疗模式:(项号33)
蓝牙模式:按照人体疼痛布局图≥90种专业治疗方案;
调频模式:1HZ~22HZ,步长1HZ可调
3、冲击频率:冲击频率任意调节1HZ~22HZ 频率段组成,输出时每种频率段可自由切换输出(项号34)
4、冲击模式:具有单次冲击模式,方便调整治疗强度及定位,设备手动设定500次~10000次之间任意设定,冲击次数累计自动停止。(项号35)
5、治疗把柄及配置:治疗枪标配不少于6mm、9mm、15mm、20mm、25mm五种规格治疗头。(项号36)
6、控制方式:冲击波由≥10.2英寸触摸屏操作系统控制(项号37)
7、显示方式:全中文彩色≥10.2英寸液晶屏显示各种操作方案,在治疗枪使用到一定次数后提示治疗枪需保养的信息。(项号38)
8、治疗枪寿命:冲击次数≥120万次。(项号39)
9、主机:推车式主机(项号40)
10、工作条件及工作电源:(项号41)
环境温度:5℃~40℃;
相对温度≤80℃。
电源要求:AC 220V 50Hz
11、供气装置:超静音免维护空气压缩机,内置减震装置。(项号42)
12、适用于缓解身体各部位近骨端肌腱组织疼痛性疾病中肱二头肌长头肌腱炎和跟痛症病种引起的疼痛(项号43)
13、配置清单(项号44)
治疗主机 一台
治疗枪 一套
电源线 一条
耦合剂 一瓶
合格证 一个
产品资质 一份
使用说明书 一本
2-4恒温蜡疗仪(18盘)
数量:1台
1、仪器由主机、熔蜡箱、蜡饼箱、蜡盘、控制软件五部分组成。(项号45)
2、全自动:自动融蜡、洗蜡、过滤、自动放蜡和制作蜡饼,无需人工蜡管接蜡或舀蜡。(项号46)
3、显示:≥8英寸全中文智能液晶触摸屏显示,仪器工作状态全程实时显示。(项号47)
4、电源: AC 220V±10%,50Hz(项号48)
5、功率:熔蜡箱≥950W、蜡饼制作箱≥1150W(项号49)
6、容积:熔蜡箱≥65升、蜡饼箱容积≥168升,蜡饼制作≥25升。(项号50)
7、温控范围:(项号51)
熔蜡箱:室温~98℃,温控精度±1℃;
蜡饼箱:室温~80℃,温控精度±1℃
8、智能控制:24小时智能循环控制,时间、温度、工作参数设置一次完成,记忆保存,无需重复设置。(项号52)
9、紫外线及高温双重消毒结合,有效杀灭石蜡表面及内部细菌防止交叉感染确保更安全使用。(项号53)
10、智能一键(一键程序完成后自动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项号54)
10.1熔蜡箱:一键消毒;
10.2蜡饼箱: 一键立即制饼(每天可多批次制作蜡饼,满足不同需求);
10.3预约设置:一键预约制饼,任意一天,预约开始后开机工作。
11、蜡饼厚度≥1.6cm,标准厚度为2cm,确保临床治疗效果。(项号55)
12、石蜡清洁:能对重复使用的石蜡进行水洗分离,自动消毒、清洗、沉淀、多级过滤,确保石蜡干净卫生能更长时间重复使用,彻底解决传统蜡疗机普遍石蜡清洗的难题。(项号56)
13、节能环保:采取蜡水分离、高效节能型合金薄膜加热材料及自动搅拌系统等技术,有效防止石蜡氧化发臭产生异味,确保疗效。(项号57)
14、蜡饼箱特殊风道循环系统,确保蜡饼箱满载时各点温度差不超过±0.5℃,确保蜡饼内部无夹心无蜡液共存,确保蜡饼柔软性、粘连性、可塑性,保证安全有效使用。(项号58)
15、设备材料:采用高标全304#不锈钢制作,模块化方便清理及维护。(项号59)
16、设有超大观察窗和LED节能照明系统,方便随时观察实时蜡饼制作情况。(项号60)
17、安全保护:多重安全保护装置,确保使用更安全。(项号61)
18、蜡盘尺寸:400mm×300mm×30mm(±5%)(18盘)(项号62)
19、配置清单(项号63)
主机 1台
全304#不锈钢蜡盘 18盘
出水管 1个
不锈钢垂直过滤网 1个
不锈钢双层圆筒过滤网 1个
清洁用刮板 1个
不锈钢铲刀 1个
取蜡用帆布防护手套 1副
电源线 1条
使用说明书 1本
仪器合格证 1张
仪器保修卡 1张
2-5悬吊系统
数量:1套
1、落地式,主架为型钢,静电喷塑、床面采用高密度泡沫海绵,外包PU革,框架式支架结构(项号64)
2、最大悬吊负载≥200kg,无声、无间隙滑道,可固定在滑道任何点。(项号65)
3、(项号66)中弹力绳,长30cm,承重20kg~30kg (2条)
拉伸范围(%)33 50 100 150 ,阻力(kg) 3 4 6 10.5
高弹力绳,长30cm,承重30kg~50kg (2条)
拉伸范围(%)33 50 100 150 ,阻力(kg) 2 3 4 5
双股弹力绳,长30cm,承重20kg~30kg(2条)
拉力范围(%)33 50 100 150 ,阻力(kg) 4 5 10 18
三股弹力绳,长30cm,承重20kg~30kg (2条)
拉伸范围(%)33 50 100 150 ,阻力(kg) 4 5 10 18
弹力绳,长30cm,承重20kg~30kg (4条)
拉伸范围(%)33 50 100 150 ,阻力(kg) 4 5 10 18
30cm无弹力绳,承重≥50公 斤 (2条)
45cm无弹力绳,承重≥100公 斤 (2条)
60cm无弹力绳,承重≥150公 斤 (4条)
4、运动手柄,3个( 1个双握、2个单握)承重 80kg~130kg(项号67)
5、不同规格的悬带,便于悬吊起身体不同部位;(项号68)
手带:承重 80kg~130kg (2个)
窄带:承重 80kg~130kg (1个)
中悬带:用于颈部支撑,承重100kg~150kg (1条)
宽悬带:用于腰部背部,承重100kg~150kg (1条)
胸部悬带:用于胸部,承重100kg~150kg (1条)
6、多体位床 1台(项号69)
2-6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数量:2台
1、激光媒介:GaAlAs半导体(项号70)
2、激光波长:(810±30)nm/650nm(项号71)
3、激光输出功率:(项号72)
探头(含1个激光器):每个激光器输出功率0~500mW可调,步进为10mW
探头(含3个激光器):每个激光器输出功率0~500mW可调,步进为10mW
4、激光辐射面积:探头(含1个激光器)≥50mm2(项号73)
5、激光辐射面积:探头(含3个激光器)≥8800mm2(项号74)
6、定时范围:0~90 min (30s/档)(项号75)
7、工作方式:双路同时输出、连续或间断方式(项号76)
8、显示方式:≥7.5英寸彩色液晶显示(项号77)
9、操作方式:屏幕触摸按键(项号78)
10、交流电源:AC220V±22V/ 50Hz±1Hz(项号79)
11、整机功耗≤40W(项号80)
12、配置(项号81)
主机 1 台
工具包 1个
A探头 1枚
D探头 1枚
曲臂(支架) 1支
主机钥匙 2把
保险管 2枚
防护眼镜 1副
探头线 1/1根
电源线 1根
脚轮 4只
产品说明书 1本
合格证/保修卡 1套
2-7 PT训练床(电动升降)
数量:2台
1、用于PT训练患床上活动。(项号82)
2、床面高度升降范围:50cm~80cm,(项号83)
3、额定承载≥135kg(项号84)
2-8超声波治疗仪
数量:2台
1、电源: 100V~240V,50Hz~60Hz(项号85)
2、操作:≥5英寸大屏液晶显示,触摸屏控制,彩色显示,操作简单(项号86)
3、安全:超声头过温保护,防止超声头与患者接触时因温度过高而烫伤病人(项号87)
4、超声工作频率:1MHz±10%;3MHz±10%,单头探头都具有两种工作频率(项号88)
5、波形类型:连续波或脉冲波(项号89)
6、脉冲持续时间:1ms~56ms(项号90)
7、脉冲重复周期:(60±5%)ms,(20±5%)ms,(10±5%)ms(项号91)
8、占空比:10%~100%,连续,步长10%(项号92)
9、有效辐射面积:≥3cm2;≥1cm2(项号93)
10、频率调制:16Hz,48Hz,100Hz(项号94)
11、超声治疗头:超声头面积≥5cm2;防水等级IPX7,可用于水下治疗(项号95)
12、波束不均匀系数:RBN≤5.0(项号96)
13、额定输出功率:6W±20% ;(项号97)
14、功率转换:单个治疗头可实现1MHz和3MHz转换(项号98)
15、有效声强:≤3.0W/cm2(项号99)
16、波束类型:准直型、发散型;(项号100)
17、配专用推车,也可直接便携式两用(项号101)
18、内置全彩色解剖学图片,提供多种部位的临床治疗方案,内置≥25例处方(项号102)
19、超声探头可自动检测负载,无负载时指示灯闪烁,自动暂停超声波输出(项号103)
20、具备≥2路超声波治疗通道,可自由切换使用(项号104)
21、自动生成处方:仪器可根据治疗深度、发病时期和治疗区域面积自动生成治疗处方。(项号105)
22、治疗时间:1~30分钟可调,步长1分钟(项号106)
23、配置(项号107)
主机 1 台
超声探头 1 个
超声胶 1 瓶
交流电源线 1 条
使用说明书 1 本
2-9超短波治疗仪
数量:2台
1、输出功率:200W±20%。(项号108)
2、工作频率:27MHz±1%。(项号109)
3、治疗时间:分10min、15min、20min、25min、30min五档(项号110)
4、输出分≥10档可调节,调节过程输出幅度变化小,有利于各种不同剂量的治疗。(项号111)
5、连续工作≥4h。(项号112)
6、使用环境: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80%。(项号113)
7、配置:(项号114)
保险丝管T4A 4只;T1A 4只;F400mA 4只
大号(24×17)、中号(21×15)、小号(18×12)硅橡胶电极板各1对
测试用日光灯管 1支
硅胶输出线 2条
电源线 1条
电极布套 1套
2-10电动腰椎牵引装置(柔牵)
数量:1台
1、电源输入:电源:AC220V 50Hz,功率≤120VA。(项号115)
2、输出频道:单机芯单通道输出治疗。(项号116)
3、显示方式:≥10英寸彩色触摸屏显示操作,治疗数据实时显示。(项号117)
4、最大牵引力:腰牵≥900N。(项号118)
5、牵引方法:滚动钢丝绳牵引,牵引力的柔和启动及缓慢停止,使牵引过程更加舒适。(项号119)
6、≥8种牵引模式,包括持续、间歇、阶升速降、速升阶降、阶升间歇阶降、阶升阶降、逼近、脉冲。(项号120)
7、仪器根据设定的牵引力实时监测,并具有牵引力自动补偿功能,牵引过程中可任意增减牵引力,无需停机控制。(项号121)
8、智能存储,最多可存储≥50种治疗方案,方便临床使用。(项号122)
9、治疗时间设定:1~90分钟可调。(项号123)
10、牵引持续/休息时长设定:0~9分钟可调。(项号124)
11、配置(项号125)
主机(含安全保护开关) 1台
电源线 1条
人体支撑装置/牵引床 1套
牵引固定带/腰椎胯具 1套
牵引支架 1个
说明书 1份
合格证 1个
保修卡 1份
2-11磁振热治疗仪
数量:2台
1、适用范围:适用于慢性软组织损伤和颈肩腰腿痛的辅助治疗。(项号126)
2、性能参数:(项号127)
2.1 采用磁场、振动、温热三种物理因子相结合进行同步治疗;
2.2 独立四通道输出,四通道参数可独立调节,可同时治疗四个患者或部位;
2.3 磁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在10mT~50mT的范围内可调,步长为10mT,误差为±10%;
2.4 振动频率:
2.4.1 单一振动模式:30Hz、40Hz、50Hz、60Hz四种频率可调,误差±2Hz。振动时间2s,振动周期2s、3s、4s、5s可调;
2.4.2 多频振动模式:30Hz、40Hz、50Hz、60Hz循环扫引,误差±2Hz。振动时间5s,振动周期10s、12s、14s、16s可调;
2.5 治疗温度40℃、46℃、52℃、58℃共4级可调,精度:±3℃;
2.6 颈肩型、标准型、膝肩型三种治疗导子可供选择;
2.7 具备无热模式,适用于炎症损伤急性期治疗;
2.8 软件含有内置处方,具有三种治疗模式≥13种处方;每种处方又分急性、亚急性、慢性期分别有对应不一样的磁场强度、温度、振动频率参数。
2.9 治疗时间1min~99min可调,以1min为单位设定;
2.10 具有多种安全保护装置:输入过流保护装置、输出过流保护装置、双重过温度保护装置。
3、产品配置(项号128)
主机 1台
标准治疗垫 2个
颈肩治疗垫 2个
标准导子布套(含套上的) 4个
颈肩导子布套(含套上的) 4个
绑带 12条
检磁器 1个
电源线 1条
2-12吸附式点刺激低频治疗仪
数量:2台
1、适用于经皮镇痛及改善肌肉萎缩,对神经及肌肉进行刺激和无创针灸治疗。(项号129)
2、彩色液晶触摸屏,操作精准快捷;语言中英文可选,直观,操作简便 ;(项号130)
3、[1/f节奏]模式,电流将更易于被人体接受,人体的耐受性将最大程度降低 ;(项号131)
4、脉冲频率范围:1Hz~999Hz;(项号132)
5、脉冲宽度:SSP电极时为50μs±5%,普通电极时为150μs±5%;(项号133)
6、负载为500Ω时,仪器最大输出电流有效值≤50mA;(项号134)
7、在接负载的情况下仪器的电压峰值≤300V ;(项号135)
8、吸附式电极,负压性能,工作压力设置范围在5kPa~40kPa内可调 ;(项号136)
9、治疗模式包含连续、间歇、扫引、主副、混合、1/F低、1/F高、1/F广域 ;(项号137)
10、治疗时间:1min~99min可调,步长1min;(项号138)
11、自由模式中的输出频率,间歇时间,均可自由设定可为临床提供更多治疗选择;(项号139)
12、治疗过程电极脱落,自动断路保护;多重安全保护:过电流保护、过电压保护、断路保护。(项号140)
13、配置(项号141)
主机 1台
红色SSP电极线 1条
橙色SSP电极线 1条
黄色SSP电极线 1条
绿色SSP电极线 1条
蓝色SSP电极线 1条
灰色SSP电极线 1条
理疗电极片 3包(4片/包)
电源线 1条
2-13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机
数量:1台
1、动力系统高度调节范围涵盖1010mm~1190mm。(项号142)
2、具有患者从完全被动训练阶段到主动和被动训练相交叉的助力训练阶段到完全的主动训练阶段到初期主动力量训练阶段的患者康复过程。(项号143)
3、控制面板采用≥10.4英寸彩色液晶触摸屏显示技术。(项号144)
4、具有≥6种针对性的训练模式:(项号145)
神经模式:连续旋转运动的训练模式;
骨科模式:定位的角度往复训练模式;
心肺模式:完全的主动运动训练模式;
反馈模式:建立协调性的训练模式;
被动模式:强化训练力度的训练模式;
游戏模式:提高训练者的兴趣,使其在游戏中训练热情和耐力的模式。
5、具有≥4种患者训练安全保护功能:痉挛保护、声控保护、靶心率保护、磁控保护。且痉挛敏感等级、声控敏感等级和靶心率目标数值均可调。(项号146)
6、输入功率≤800VA(用于成人上下肢);(项号147)
7、定时范围涵盖:2min~120min(项号148)
8、速度显示范围涵盖:0~99r/min;(项号149)
9、速度设定范围涵盖:0~60r/min;(项号150)
10、角度设定范围涵盖:0~330度;(项号151)
11、阻力设定等级涵盖:1N~20N;(项号152)
12、阻力力矩涵盖:0~20Nm;(项号153)
13、心率设定范围涵盖:0~150次/min,精度±5次/min(项号154)
14、能够实时显示患者主被动做功情况。(项号155)
15、可以根据患者情况上肢训练单元可高低调节,显示屏幕可≥200度转动,充分考虑了患者训练体位。(项号156)
16、配置(项号157)
主机 1台
磁控开关 1个
耳麦 1个
手套 1副
绑带 1副
电源线 1根
说明书 1本
保修卡 1张
合格证 1张
2-14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
数量:1台
1、双通道便携机型,配有≥2个触发器,≥2根四芯电极线,≥4根两导电极分别对应不同的治疗模式(项号158)
2、仪器配有蝶形电极片和矩形电极片,蝶形电极片用于治疗和评估,矩形电极片用于训练(项号159)
3、液晶屏显示,屏幕尺寸≥115mm×65mm(项号160)
4、评估功能,采用三角波和方波,通过两种脉冲方式, 适合不同程度的吞咽及构音障碍评估(项号161)
5、辅极小脑顶核电刺激功能,采用脑电仿生低频电输出。(项号162)
6、电极脱落及插错报警功能(项号163)
7、输出电流:0~25mA,分≥50档连续可调,精度±20%(项号164)
8、主电极开路输出电压≤150V(项号165)
9、具有≥5种输出模式:成人连续、儿童交替、手控触发、自动触发、评估模式(项号166)
9.1 成人连续模式
脉冲宽度:1~11档可调,100μs~300μs可调,脉冲间隔:100μs
脉冲频率:50Hz~100Hz可调,步距增量1Hz
9.2 儿童交替模式
脉冲宽度:1~11档可调,100μs~300μs可调,脉冲间隔:100μs
脉冲频率:50Hz~100Hz可调,步距增量1Hz
持续时间:≥1s
9.3 手持触发模式脉冲宽度:10ms~1000ms,分≥15档可调
9.4 自动触发模式脉冲宽度:10ms~1000ms,分≥15档可调;脉冲间隔1~5
档可调,即1~5s可调,步距增量1s
10、时间选择:1~99分钟可调,步距增量为1分,误差为±5%(项号167)
11、设备连续工作时间≥8h(项号168)
12、配置(项号169)
主机 1台
电疗输出线 1条
电疗输出线 1条
电疗输出线 1条
理疗用电极 20个
电极片 2个
吸水泡棉 4个
一次性使用电极片 50个
绑带 2个
2-15四肢联动康复训练仪
数量:1台
1、安全承重≥180kg(项号170)
2、适合身高范围涵盖:140cm~195cm(项号171)
3、步频范围涵盖:5~210步/分钟(项号172)
4、功率范围涵盖:5W~999W(项号173)
5、按键式显示器,≥7英寸显示屏(项号174)
6、可调节式座椅,可进行360°旋转,每90°一档锁定(项号175)
7、可调节的座椅靠背,调节范围涵盖80°~170°(项号176)
8、扶手长度可调节,调节距离≥340mm(项号177)
9、座椅前后距离可调节,调节距离≥270mm(项号178)
10、配备髋膝关节支撑架,活动范围涵盖:0~180°,左右双侧可换(项号179)
11、分级抗阻式全身有氧运动:≥32级阻力可调,锻炼躯干和四肢大部分肌群,有效提高心血管和肌肉功能(项号180)
12、液晶显示:步频、功率、能量消耗、时间、速度、负荷等参数。(项号181)
13、提供无线心率接收功能,实时显示患者的心率情况,及时根据心率的运行做合理的恢复训练。(项号182)
14、可自定义阻力曲线(项号183)
15、快速开始,手动模式,等功率模式,用户模式等≥9种运动模式(项号184)
16、配置清单(项号185)
四肢联动康复仪主机 1 台
髋膝关节支撑架 1套
手套 1对
脚套 1对
使用说明书 1本
合格证/保修卡 1套
2-16空气压力循环治疗仪
数量:2台
1、适用于脑血管意外、脑外伤、脑手术后、脊髓病变引起的肢体功能障碍和外周非栓塞性脉管炎的辅助治疗、以及预防静脉血栓形成,减轻肢体水肿。(项号186)
2、手提式,结构牢固耐用,方便转移治疗,便捷省力;(项号187)
3、≥5.7英寸LCD液晶触摸显示屏,参数显示直观,操作简单快捷;(项号188)
4、配备一分一和一分二的充气导管,连接一分二导管时可以同时连接2个四腔气囊,同时治疗两个部位,可以达到两个通道一样的治疗效果;(项号189)
5、配备≥6种专业的气压治疗模式,模式可自由选择,多方向性多维度性的充气方式,满足医院不同患者需求;(项号190)
6、设备压强可在5Kpa~25Kpa(38mmHg~188mmHg)范围内连续可调,气压单位Kpa和mmHg可进行转换;(项号191)
7、治疗时间1min~99min连续可调,满足临床上的治疗需求;(项号192)
8、充气气泵,有效地降低噪声,使用时产生的噪声≤60dB(项号193)
9、配备四腔上肢气囊、下肢气囊等多种不同形式气囊;(项号194)
10、叠加式四层结构气囊,有效地规避了出现压力死角,使挤压更有效;(项号195)
11、环形封闭式气囊,充气加压时形成圆形正向加压,不增加出血可能;(项号196)
12、内置压力传感器:不同肢体维度的患者,可以达到同等的治疗压力,保证了不同患者治疗效果相同;(项号197)
13、实时压力监测系统:可实现仪器设备充气时,每腔压力实时监测,实时显示当前腔道压力,避免加压过大,造成静脉瓣膜受损;(项号198)
14、过压保护系统:充气过程中,如若外界压力过大则自动泄压保护,避免压力过大导致患者损伤;(项号199)
15、断电保护功能:若在充气时,突然出现停电、断电的现象,仪器会自动泄压保护,避免对患者造成损伤;(项号200)
16、配置(项号201)
主机 1台
四腔上肢气套 1只
四腔下肢气套 2只
一分一充气导管 1条
一分二充气导管 1条
电源线 1条
2-17干扰电疗仪
数量:3台
1、适用于肌肉、关节及韧带等软组织镇痛;改善软组织血液循环、促进炎症消散的作用。(项号202)
2、不可分拆的柜机推车式。(项号203)
3、≥12英寸触摸屏形式下的显示界面及按键方式(项号204)
4、输出频率:2KHz、3KHz、4KHz、5KHz。(项号205)
5、治疗波形:正弦波。(项号206)
6、最大输出电压≤102V。(项号207)
7、最大输出电流有效值≤60mA,在治疗全过程中,患者可以得到依设定值而恒定不变的治疗剂量(电流恒定),确保疗效。符合国家《干扰电治疗设备》行业强制标准的要求。(项号208)
8、治疗功能要求:设备智能化操作,全电脑控制输出,具有≥5种干涉模式、≥5种电疗模式、≥6种调制方式、≥6种向量选择、≥4种扫引时间,提供多种选择方案。(项号209)
9、干扰方式:三维立体干扰模式与二维平面干扰模式任意组合。(项号210)
10、干涉(差频)频率涵盖:0~200Hz。(项号211)
11、治疗时间:1min~99min可调。(项号212)
12、电疗模式:低、中、高、广域、低高(低、高交替)。(项号213)
13、干涉模式:IFC、IFCW、PMC、PMC2、自定义程序模式。(项号214)
14、调制方式:OFF、25%、50%、75%、100%等方式。(项号215)
15、向量选择:OFF、1秒、2秒、3秒、4秒、5秒。(项号216)
16、扫引时间:1/f、15秒、30秒、60秒。(项号217)
17、吸附压力涵盖:-30mmHg~-300mmHg.(项号218)
18、吸附模式:连续、15回/分、30回/分、60回/分、自动模式。(项号219)
19、顶盘温度:顶盘可加热,加热温度35℃~45℃。(项号220)
20、电极选择:任何一路电极输出均可在吸附电极及自粘电极之间任意转换。(项号221)
21、具有多重保护功能:具有强度自动锁定功能。(当实际输出强度稳定后,或强度设定值已达上限时,该强度设定值会被锁定,此后强度设定值只有先减少后,方可增加。)(项号222)
21.1 电极线短路保护和停止输出功能;
21.2 过电压保护和停止输出功能;
21.3 电极脱落报警和停止输出功能;
21.4 吸附电极吸力保护;
21.5 顶盘加热双重温度保护;
21.6 治疗结束自动提示,输出强度自动归零并有蜂鸣器提示治疗结束。
22、每台配置(项号223)
主机 1台
2极吸附输出线 1根
4极吸附输出线 1根
六导电极线 1根
大号吸附电极套装(1套)
1号橙色吸附碗组成 2只/套
1号绿色吸附碗组成 2只/套
1号蓝色吸附碗组成 2只/套
1号吸水棉 12个/套
1号吸水棉布套 12个/套
中号吸附电极套装(1套)
2号橙色吸附碗组成 2只/套
2号绿色吸附碗组成 2只/套
2号蓝色吸附碗组成 2只/套
2号吸水棉 6个/套
2号吸水棉布套 6个/套
小号吸附电极套装(1套)
3号橙色吸附碗组成 2只/套
3号绿色吸附碗组成 2只/套
3号蓝色吸附碗组成 2只/套
3号吸水棉 6个/套
3号吸水棉布套 6个/套
一次性自粘电极 2包
电源线 1根
水槽 1个
挂篮 1个
电源保险丝 1个
输出保险丝 3个
使用说明书 1本
简易操作说明 1份
产品合格证 1张
产品保修卡 1张
机罩 1个
2-18多功能艾灸仪
数量:2台
1、适用于中医人体穴位艾灸治疗。(项号224)
2、台式,采用≥7英寸触摸屏。(项号225)
3、灸头采用自锁式插头,牢固不易脱落,灸头线长:1800mm±20mm。(项号226)
4、自粘式灸头,无需捆绑固定,灸头可 360 度任意旋转,方便理顺线材。(项号227)
5、附有临床病症应用穴位卡片。(项号228)
6、具有磁热疗法、灸疗、督灸、雷火灸、太乙神针灸、子午流注及灵龟八法信息提示功能,可配合针灸针使用实现温针灸功能,可配合多种媒介实现隔物灸功能。(项号229)
7、内置子午流注与灵龟八法开穴提醒,按时灸治,提高灸疗效果。(项号230)
8、≥6路输出,每路输出温度可单独调整,灸头工作温度调整范围:30℃~67℃,步进1℃,允差±3℃,最高温度≤70℃。(项号231)
9、每两路输出为一组,每组时间可调整范围:1min~60min,步进1min,每组到达设置时间后蜂鸣器分别响起并停止输出。(项号232)
10、灸疗过程中可随时暂停、随时开启。(项号233)
11、仪器开机有自检功能。(项号234)
12、内置灸头异常及错误代码提醒。(项号235)
13、时间与温度调整时有快捷键。(项号236)
14、灸头具有温针孔,可实施温针灸(项号237)
15、输入额定功率≤100VA(项号238)
16、单个灸头功率:4W±15%(项号239)
17、灸头阻抗:35Ω±15%(项号240)
18、外壳漏电流≤0.1mA(项号241)
19、电介质强度≥1500V(项号242)
20、艾灸头表面磁感应强度范围:20mT~120mT(项号243)
21、配置清单(项号244)
主机 1台
灸头配件 6条
电源线 1根
包装箱 1个
说明书 1本
合格证 1张
保修卡 1张
病症穴位查询图册 1套
松紧绑带 2条
保险管 4只
2-19电动直立床
数量:1套
1、用于偏瘫、截瘫及其它重症患者恢复训练时的站立训练。(项号245)
2、规格:190×80×105cm(±5cm),床面高度52cm±3cm,(项号246)
3、床面宽度≥60cm,床面角度转动范围0°~90°,(项号247)
4、额定负载≥135kg,(项号248)
5、平均角速度1.25°±5%/s,输入功率≤120VA。(项号249)
6、配置:(项号250)
电动直立床 1张
固定板 1块
2-20电动颈椎牵引装置
数量:1套
1、可进行颈椎牵引;(项号251)
2、采用彩色液晶触摸屏进行牵引的操控和显示;(项号252)
3、牵引模式≥8种可选,其中治疗时间、牵引力、牵引时间、维持力、间歇时间等运行参数均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设置,当牵引力设置错误时在设置界面有相应的提示;(项号253)
4、牵引时可实时跟踪显示牵引力的变化并自动补偿,具有牵引力柔和启动及缓慢停止功能;(项号254)
5、自动牵引时可手动操作提前终止。若自动结束则牵引力松驰直至待机状态并鸣叫提示;(项号255)
6、意外情况下具有断电保护、过载保护、牵引力自动补偿、手动应急放松保护等安全性措施。(项号256)
7、牵引力涵盖:1N~200N;(项号257)
8、维持力涵盖:0~200N;(项号258)
9、间歇时间涵盖:0~999s;(项号259)
10、牵引时间涵盖:0~999s;(项号260)
11、治疗时间涵盖:1min~99min;(项号261)
12、牵引力变化速率:≤60N/s;(项号262)
13、输入功率≤100VA;(项号263)
14、牵引椅额定承载≥1500N。(项号264)
15、配置:牵引支架、头颈部固定带、牵引滑轮、牵引绳、牵引挂钩、牵引器、牵引椅、应急保护开关。(项号265)
2-21多体位治疗床(头、腰体位可调)
数量:2张
1、主架为型钢,静电喷塑、床面采用高密度泡沫海绵,外包PU革(项号266)
2、床面高度调节高度50cm~94cm,(项号267)
3、床面翻转角度:前床面-30°~25°,中间床面0°~25°,后床面0°~75°,(项号268)
4、床面额定负载:前床面≥35kg,中间≥78kg,后床面≥68kg.(项号269)
5、床面195cm×60cm(±3cm),前床面36cm×62cm(±3cm),中间床面53cm×62cm(±3cm),后床面105cm×62cm(±3cm)。(项号270)
6、根据需要调节床面高度以进行全身个部位的按摩,治疗师更好的给患者进行被动训练。(项号271)
7、配置清单:(项号272)
治疗床 1张
手持开关 1个
2-22引导性上肢协调训练器
数量:1台
1、作为患者进行上肢灵活性、协调性训练的辅助用具,提高上肢的日常活动能力。(项号273)
2、角度调节范围0~75°(项号274)
2-23手功能组合训练箱
数量:1套
1、配有上螺丝、铁棍插板、木插板等日常生活用具。(项号275)
2、训练患者眼手协调功能,改善手指灵活性,提高手协调性、灵活性。(项号276)
2-24神经肌肉刺激仪
数量:2台
1、具有≥2路输出,手动选择参数。输出电缆包括电极线,电极包括圆电极和方电极。(项号277)
2、输出波形:脉冲波形为双向不对称方波(矩形波),调制波为方波。(项号278)
3、输出频率(允差为每档最高频率的±10%):(项号279)
治疗选择第Ⅰ档:输出脉冲频率为500Hz调制波频率为0.5Hz~5Hz。
治疗选择第Ⅱ档:输出脉冲频率为0.5Hz~5Hz。
4、脉冲宽度和调制波脉宽:(项号280)
治疗选择第Ⅰ档:输出脉冲宽度为1ms,调制波脉宽为10ms,允差±10%
治疗选择第Ⅱ档:输出脉冲宽度为10ms,允差±10%。
5、输出强度:仪器各路独立输出,在500Ω负载阻抗时,每路输出电流峰值Ip从0mA~100mA连续可调,最大输出值允差±10%。(项号281)
6、定时时间:定时设置分为5min、10min、15min、20min、25min、30min六档,允许偏差±10%。(项号282)
7、连续工作时间:仪器连续工作时间≥4h。(项号283)
8、配置(项号284)
电源线 1根
保险管 2个
电极片(中40mm) 6片
电极片(80mm×40mm) 6片
绑带 3捆
吸水棉垫 圆、方各30 片
电极线 3根
粘贴电极(40mm×40mm 尾线套内径2.5mm) 20片
2-25系列沙袋
数量:1套
1、用于肌力训练,关节活动度训练,关节屈伸训练。(项号285)
2、沙袋重量(允差±5%)及个数:0.5kg(2个)、0.75kg(2个)、1kg(2个)、1.5kg(2个)、2kg(2个)、2.5kg(2个)共12个。(项号286)
2-26系列哑铃(成人)
数量:1套
1、用于进行肌力和医疗体操训练,肌力训练,耐力训练。(项号287)
2、型钢,静电喷塑(项号288)
3、哑铃重量(允差±5%)及个数:2.3kg(4个)、1.8kg(4个)、1.4kg(4个)、0.9kg(4个)、0.5kg(2个)共18个。(项号289)
2-27训练用阶梯(双向)
数量:1套
1、用于患者恢复日常上下楼功能(项号290)
2、规格:335cm×80cm×135cm~160cm(±3cm)(项号291)
3、相邻台阶距离10cm,12cm(项号292)
4、扶手杠调节范围0~34cm(项号293)
5、扶手杠侧向额定载荷≥70kg(项号294)
6、阶梯额定载荷≥135kg(项号295)
2-28站立架
数量:1台
1、用于脑瘫等站立功能障碍患者站立训练,也可预防改善骨质疏松、压疮、心肺功能降低等。(项号296)
2、规格:75cm×85cm×100cm~122cm(±3cm)(项号297)
3、臀部垫和绑带最大负载质量≥135kg(项号298)
4、脚踏板负载质量≥135kg(项号299)
5、台面高度调节范围94cm~114cm(项号300)
6、胸托架前后调节范围≥8cm(项号301)
2-29中频治疗仪
数量:2台
1、内置多种程序处方,对改善局部组织血液循环、解痉、镇痛、消炎、软化瘢痕以及慢性劳损型颈肩腰腿痛、肩周炎、颈椎痛、关节肿痛、骨质增生、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神经炎、股外侧皮神经炎、肌纤维质炎、附件炎、盆腔炎、注射后硬结、胃下垂、胃肠功能紊乱、便秘、消除运动后疲劳、面神经麻痹、周围神经损伤,具有良好的治疗效果。具有仿真按摩手法“保持”功能:在治疗过程中,如患者需要持续使用某一波形的“仿真按摩”作用,按下“保持”键就可以“锁定”或“解锁”当前输出波形。(项号302)
2、工作频率:1KHz~12KHz(项号303)
3、输出电流:80mA±10%(工作频率≤1.5KHz,标准负载500欧姆);
100mA±10%(工作频率>1.5KHz,标准负载500欧姆)(项号304)
4、调制频率范围涵盖0~150Hz(项号305)
5、调幅度:0%、33%、60%、100%四种调幅度,调幅度允差±5%。(项号306)
6、调制波形:方波、尖波、三角波、指数波、锯齿波、正弦波、等幅波、梯形波、扇形波、扇指波、以及它们的组合波形。(项号307)
7、治疗时间:1~99分钟(到达预定时间发出声音信号并自动停止输出)(项号308)
8、输出通道:具有两个输出通道,输出电流独立可调。(项号309)
9、温热电极:温度三档可调(25℃~41℃)(项号310)
10、治疗处方:≥50个专家治疗处方,其中含多步程序、音频电流、正弦调制、脉冲调制。(项号311)
11、输入功率:≤90VA(项号312)
12、处方选择按键:彩色触摸式,具备“循环”和“加减”双重功能,操作便捷。(项号313)
13、配置(项号314)
主机 1台
主机电源线 1条
患者电缆(交流) 2条
患者电缆(加热) 2条
绷带中号(45cm) 2条
绷带小号(30cm) 2条
温热电极板 1套(4片)
常规电极板 1套(6片)
自粘电极 50×50mm 4片
自粘电极 80×40mm 4片
自粘电极 100×70mm 4片
使用说明书 1份
保修卡、合格证 1份
2-30下肢功率车
数量:1台
1、用于下肢关节活动、肌力及协调功能训练(项号315)
2、双向内磁磁控轮,皮带传动,≥8档阻力调节,电子表不仅可以显示心率、锻炼时间、运动速度、距离、消耗热量等功能,还可以放置手机、平板电脑等娱乐设备。(项号316)
3、额定载荷:靠背垫≥70kg,坐垫≥135kg。(项号317)
2-31握力计
数量:1个
1、测量手指抓握力量(项号318)
2、测量范围涵盖:10N~1150N(项号319)
2-32平行杠(配矫正板)
数量:1套
1、用于借助上肢帮助进行步态训练,矫正行走中的足外翻、髋外展,增加行走的稳定。适合于骨关节、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及老年人的步态训练,练习中杠的高度和宽度可根据每个患者情况进行调节。(项号320)
2、规格:300cm×110cm×80cm~122cm(±5cm)(项号321)
3、高度调节范围78cm~122cm(项号322)
4、宽度调节范围34cm~64cm(项号323)
5、杠杆直径≥38mm(项号324)
6、杠杆静载荷≥135kg(项号325)
7、矫正板坡度15°±5%(项号326)
8、配置:(项号327)
平行杠 1套
矫正板 2块
2-33踝关节矫正训练器
数量:1套
1、矫正和防止足下垂、足内翻、足外翻等畸形。(项号328)
2、可调握手杆调节范围0~50cm,(项号329)
3、角度调节8°、20°、30°、40°(项号330)
2-34简易上肢功能评价器
数量:1套
1、对上肢能力、运动速度进行客观的检测,判断上肢功能受限程度(项号331)
2、检测工具1套、秒表1个、弹性球5个、大小木块1套、小木球1套、各种小器具1套。(项号332)
2-35矫正镜
数量:1面
1、用于各种姿势矫正训练(项号333)
2、铝合金材质,规格85cm×70cm×190cm(±5cm),镜面玻璃厚度≥0.5cm。(项号334)
2-36可调式沙磨板及附件
数量:1套
1、用于上肢肌力协调活动能力和关节活动度的作业训练。(项号335)
2、沙磨板面积≥97×77cm,沙磨板角度调节范围0°~50°,4种附件,每种1只。(项号336)
2-37 OT桌
数量:1张
1、作业训练用具,供患者进行上肢的主动训练。(项号337)
2、规格:140cm×80cm×60cm~85cm(±5cm)(项号338)
3、桌面高度调节范围涵盖61cm~81cm(项号339)
4、桌面额定载荷≥50kg(项号340)
5、桌面尺寸≥123cm×80cm(项号341)
2-38诊疗床
数量:29张
1、治疗师对患者进行各种手法按摩使用(项号342)
2、主架为型钢,静电喷塑,床面采用高密度泡沫海绵,外包PU革。(项号343)
3、规格:195cm×60cm×65cm(±5cm),床面高度60cm±5cm,床面带孔,高强度海绵,带置物架,带头枕,最大承载能力≥135kg。(项号344)
2-39 PT凳
数量:16张
1、治疗师对患者进行手法治疗时的可移动式坐具(项号345)
2、不锈钢、塑料、泡沫海绵、PU革(项号346)
3、铝钢结合,带液压油缸,360°旋转。(项号347)
4、凳面上升载荷≤15kg,凳面下降载荷≥25kg(项号348)
2-40 TDP(大头)
数量:10台
1、立式(项号349)
2、治疗头输入功率≤200VA(项号350)
3、电磁波长:2微米~25微米(项号351)
4、治疗板使用寿命≥1000小时(项号352)
5、加热器使用寿命≥2000小时(项号353)
2-41玻璃罐
1、加厚耐用,吸附性强。(项号354)
2、小号:适合肩部,手臂,小腿等(项号355)
3、中号:适合于背部,肩部,腰部,腹部,臀部,大腿部,皮肤面积接触大的地方拔罐(项号356)
4、大号:适用背部留罐(项号357)
5、配置:(项号358)
小号: 60个
中号: 70个
大号: 70个
2-42万步计
数量:1个
1、用于步行运动步量计数(项号359)
2-43手指阶梯
数量:1套
1、用于改善手指关节活动范围,训练手指主动运动的灵活性、协调性(项号360)
2、阶梯台间2.2cm±5%。(项号361)
3、台阶数量≥10层。(项号362)
2-44手指功能训练器
数量:1套
1、用于提高手指的作业活动能力(项号363)
2、配置小木锥3个,大木锥1个,齿形木片1个,握力圈1个。(项号364)
2-45手平衡协调训练器
数量:1台
1、用于手眼协调训练(项号365)
2-46上肢协调功能练习器(手指)
数量:1套
1、用于训练上肢稳 定性、协调性功能,提高上肢的日常活动能力。(项号366)
2-47平衡板(带扶手)
数量:1台
1、用于偏瘫、脑瘫等运动失调患者进行平衡、协调训练(项号367)
2、面板摆动角度-13°~+13°(项号368)
3、额定载荷≥135kg(项号369)
2-48木插板
数量:1套
1、作业治疗用具,将木棒准确插到位,训练患者的眼-手协调功能(项号370)
2、(项号371)规格直径2.5cm×10cm(±5%),数量20个
规格直径1.8cm×0.9cm(±5%),数量20个
规格直径1.3cm×0.8cm(±5%),数量20个
2-49秒表
数量:1个
1、用于各种运动及测评(项号372)
2、电子显示(项号373)
2-50角度尺
数量:1套
1、用于测量肘、手指等关节活动范围及脊柱弯曲程度(项号374)
2、测量器具5个。(项号375)
2-51多功能关节活动测量表
数量:1套
1、用于测量肘、手指等关节活动范围及脊柱弯曲程度(项号376)
2、表盘直径≥6.5cm,表盘旋转角度360°,有手柄和绑带。(项号377)
2-52堆杯
数量:1套
1、用于手指对指功能感知认知训练。上肢喝水的协调功能训练。(项号378)
2、杯子≥6个(项号379)
2-53电针仪
数量:3台
1、输入功率≤10.0VA(项号380)
2、波形:非对称双向脉冲波形(项号381)
3、通道≥6(项号382)
4、输出功率≤0.3VA(项号383)
5、频率:1Hz~100Hz(项号384)
6、输出模式:连续波形断续波形疏密波形(项号385)
7、单台配置:(项号386)
金属夹(毫针电极)(≤28mm) 6副
输出导线 6根
皮肤电极 6副
电源适配器 1个
合同包1、2:
注: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清市医院静馨嘉园分院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逾期(招标文件中的所有配置及成套设备中不论价值大小、软、硬件任何一件未到货即视为延误)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索赔条款规定执行。
3、交付条件:中标人应保证所供的中标设备是在2021年1月后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最新款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及规范等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招标文件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中标人必须保证采购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设备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设备(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生产日期、出厂序列号及产品批号、编码等)。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的电气、设备仪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噪音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商检、质检部门的检验(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系统运行所需的基本要求,如有遗漏,中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或购买将认为中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满足招标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70 | 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 |
2 | 20 |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三个月以上无质量问题 |
3 | 10 | 质保期结束后付清余款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满足招标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70 | 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 |
2 | 20 |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三个月以上无质量问题 |
3 | 10 | 质保期结束后付清余款 |
合同包1、2:
8、本项目产品名 称为采购人拟用名 称,投标人所投产品名 称必须与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制造表名 称(即系统名 称和分项报价各组件名 称)相一致做投标文件,投标人还应对所投合同包内的货物完整投标,否则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本项目成交金额包含了上述设备从到货使用直至保修期满所有本合同约定责任和义务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须在报价部分中提供详细的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使用情况说明及报价)
9、验收
9.1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仪器设备操作间的装修方案和水、电、气要求通知最终用户,并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9.2 中标人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采购人指 定现场,并承担设备的产品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装卸费等一切费用。
9.3 设备到货后,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已具备安装条件通知”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逾期将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索赔条款规定执行。
9.4 采购人、中标人同时对设备进行开箱,并依据货物装箱单、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进行清点检查,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人在7天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若逾期不执行将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索赔条款规定执行。
9.5 设备安装调试后中标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及医生、护士无偿进行使用操作、日常维修、保养等技术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能排除设备的一般故障,同时中标人应提供成套培训资料给采购人使用(在保修期内设备使用期间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再另行安排培训计划)。如有需要外出培训,中标人应在国内合 作医院或专业维修培训机构对采购人操作医生和维修工程师无偿进行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管理的技术培训,中标人应在合同中注明培训地点、人数、天数。以上所有产生的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或合同成交价中。
9.6 设备安装培训完毕后,采购人、中标人在确认符合国家或国际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技术及配置标准要求进行软件和硬件的交接,双方在《接收清单》上签字确认。
9.7 属于计量器具或国家强检目录范围内的医用计量器具,还须经过计量部门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首次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中标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采购人提供中标设备和合同所需的资料齐全,属于计量器具还应取得计量部门的检定或校准报告。
11、违约责任
11.1 中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所有项下的各项约定中的任何一项的,如:设备的质量、规格等与合同或招标文件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或经国家相关有权检验机构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质保服务和售 后服务不到位的等等;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天内按采购人选择的下列方式之一要求进行补救:
(1)中标人负责采用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的零件、部件或不低于招标参数的新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整套设备,其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2)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并相应退还采购人设备款同时双倍延长保修期并处设备投标报价或合同成交价5%的违约金,中标人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的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和条款,中标人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采购人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按新货验收合格使用起双倍延长原定的保修期。
(4)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交货、安装、培训、维修、保养及采购人要求的资料等服务,采购人可采取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及罚金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约定继续履行的补救办法,同时按延期天数双倍延长保修期。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设备的投标报价或合同成交价百分之五(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设备的投标报价或合同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2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退货、退款及交纳赔偿金、罚金,中标人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1.2 中标人如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约定,采购人还有权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对该违约事实进行曝光,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12、知识产权
12.1 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2.2 若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中标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依法追究中标人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3、解决争议的方法
13.1 双方协商解决。
13.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福清市人民法院起诉。
14、不可抗力
14.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4.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5、相关条款
★15.1 中标人至少提供24个月成套设备免费保修期(质保期),终身维护;产品在国内有售 后服务维修站,设有备品配件(包括线路板、日常使用耗材等)库,有固定的设备维修工程师。快捷地提供全程的售前、售 后服务工作。保修期的期限应以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的安装、调试、培训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有关该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包括邮寄、差旅及配件、易耗品如氙灯、氧电池和检验设备电极,不含一次性使用消耗品)、升级等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论故障原因)。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中标人无条件更换新机。中标人在保修期内应确保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无故障天数/365*100%)以上,如达不到此要求,应按故障天数双倍延长保修期,若设备完好率低于90%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整机换新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15.2 保修期内中标人可采取远程诊断,指导采购人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免责简单维修,但中标人须支付相应的零配件费用及人员劳务等,无效后中标人立即派工程师赶到现场(24小时内),如两天内无法修复,中标人应提供同规格、同型号、同参数的备用设备供采购人免费免责使用,故障修复后归还。
15.3 报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场时间24小时(如遇不可抗拒力量顺延),如有需要零配件或耗材则所需物品到场时间为48小时,否则采购人可以按延误时间双倍延长保修期或保修期外按延误天数赔偿人民币1000元/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记)。
15.4 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详细的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计划。
15.5 保修期满后,中标人仍应遵守上述各条相应的服务约定并及时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在保修期满后的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单次故障不高于人民币1000元)、零配件、易耗品及耗材】由采购人按实际约定承担但必须先维修保养后付款。
15.6 中标人负责提供的设备终身维修服务,储备足够零配件、易耗品(包括耗材)及线路板的备件库,质保保修期满后,仍应以即时市场价(以已销售的发票为凭)的80-90%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及易耗品(包括耗材),易耗品(包括耗材)有参与招标的必须遵循耗材招标规定。
15.7 中标人的所有售 后服务行为都不得将设备上的采购人客户信息资料泄漏,否则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15.8 中标人及时免费提供设备的软件升级版本。
15.9 中标人及时免费提供设备使用和维护技术方面的信息。
15.10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有关设备的软、硬件技术资料(若有):
(1)产品验收标准、质量保证文件(如各类认证)、服务指南。
(2)出厂明细表(装箱单)、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技术说明书、操作流程图(按医院模板)、使用说明书、培训考核材料(含操作和维护培训)、安装维修手册、维护手册、操作手册、故障代码表、完整的电路图纸、及向采购人公开的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采购人有义务保密)。
(3)提供详细的备品配件、零部件、易损件、耗材及线路板的价格清单以及更换的技术要求或标准及使用情况说明,同时提供零配件备库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4)中标人应提供由产品制造商制作的与投标货物或其所卖货物型号一致的技术参数彩册(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最新的原版DATASHEET技术资料(技术白皮书)。
(5)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及其清单和价格(总价格在3万元人民币以内的)。
(6)中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在国内设的售 后服务公司或办事处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详细说明年保修费用。
16、中标人供应的设备须无条件开放端口及网络协议,能与采购人现有的信息系统及网络兼容。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项目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 乙方: |
住所: | 住所: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品牌/型号)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