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清市第八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MZJ-GK-202204-B0504-JS
项目编号:[350181]JS[GK]2022004
采购人: 福清市民政局
代理机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清市第八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MZJ-GK-202204-B0504-JS。
2、项目编号:[350181]JS[GK]2022004。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合同包1)。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清市民政局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三农服务中心
联系方法:13950270997
12、代理机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
联系方法:0591-85585866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采购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5400000 | 5400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4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5 | 12.1 |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6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 |
7 | 13.2 |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8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9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0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1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2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出现单位负责人未签字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1)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无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
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技术部分各评委平均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含50%),视为技术部分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盖章的; |
(2)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
(5)投标人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6)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
(7)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8)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9)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无效投标条款的; |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11)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盖章的; |
(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3)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
(5)投标人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6)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
(7)投标人的交付地点、交付时间、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款支付方式; |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载明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
(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11)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无效投标条款的; |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项目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 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照扣除比例较高的扣除)。 注: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A1投标文件技术响应情况 | 40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技术参数中标注“▲”号的参数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38分(共 2 项),其他未标注“▲”号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 0.76分(共49项),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标注★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满分40分) |
A2管理方式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物业建筑架构、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综合其布局、功能上的特点,列出管理上的难点,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罗列齐全详细且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部分可行性强的得2.8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A3管理规章制度 | 3 | 根据投标人对投标物业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罗列齐全详细且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部分可行性强的得2.8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A4安全管理等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文明服务等具体实施办法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罗列齐全详细且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部分可行性强的得2.8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A5具体服务方案 | 3 | A5-1根据投标人提供水电维护服务方案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罗列齐全详细且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部分可行性强的得2.8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3 | A5-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洁管理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及细节管理程度,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罗列齐全详细且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部分可行性强的得2.8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
3 | A5-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安管理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及细节管理程度,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罗列齐全详细且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部分可行性强的得2.8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
3 | A5-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绿化管理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及细节管理程度, 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罗列齐全详细且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部分可行性强的得2.8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
3 | A5-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管理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及细节管理程度,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罗列齐全详细且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部分可行性强的得2.8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
A6整体管理服务等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管理服务等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内容完整,针对性强,措施具体且成熟的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措施较具体的得2.8分;内容部分完整、针对性一般、措施不够具体的得2.6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或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A7应急预案及响应 | 3 | 根据投标人制定管理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方案(应按日常管理中常见的突发事件包括火警、安全应急事件、电梯困人、突发人员受伤等制定相应操作规程及措施)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罗列齐全详细且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合理、部分可行性强的得2.8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综合实力 | 3 | 根据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项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满分3分) |
B2项目经理 | 3 | 根据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并具有物业管理7年及以上经验的得3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并具有物业管理5年及以上不足7年经验的得2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并具有物业管理3年及以上不足5年经验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经理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所负责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以及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在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上所述证明文件原件备查。(满分3分) |
B3护工证书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护工证书情况:具有护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的得0.2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在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满分3分) |
B4厨师证书 | 2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团队人员(不包括项目经理)具有高级技能及以上的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份的得1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身份证、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上所述证明文件原件备查。(满分2分) |
B5保洁人员证书情况 | 1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保洁人员证书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具有垃圾分类培训师证书或垃圾分类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的得1分,满分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上所述证明文件原件备查。(满分1分) |
B6服务项目业绩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同类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合格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采购人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用户评价或发票等证明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满分3分)(本项与B7满意度情况不重复得分) |
B7满意度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以采购人单位满意证明材料开具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同类项目的采购人单位满意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的满意证明材料(评价意见为优秀、良好、满意、好评或80分以上的)的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采购人单位出具的满意证明材料及双方签定的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本项与B6服务项目业绩不重复得分) |
B8保险 | 2 | 根据投标人承诺拟为本项目投入的所有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额情况进行评分:每人每年的保额≥人民币100万元的得2分;人民币80万元≤每人每年的保额<人民币100万元的得1.5分;每人每年的保额<人民币80万元得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且承诺为本项目投入的所有人员购买的雇主责任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障日期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服务期,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2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福清市第八医院是民政局下属精神专科医院,是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单位,主要负责收治“三无”人员精神病患者,承担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的复员和退伍军人的救治工作,负责全市精神卫生摸排诊疗工作。现所有的勤杂人员、保安、保洁、食堂人员、护工等全部采用社会化服务。
2、服务项目:医院保洁、保安、食堂、护工、洗衣房、水电工。
3、服务年限:二年。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总体要求
1.1投标人应提供全年不间断工作,节假日照常上班。
1.2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供符合医院要求的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招聘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并承诺其方案将根据医院的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1.3投标人应遵守院方(采购人)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应用计算机管理。
1.4投标人应配备所需的管理人员及各专业服务人员,并明确所配人员结构构成、人员数量,总人数41人。
1.5所有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的标识,工作人员对应的责任区域要相对固定,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上岗人员合格率达到100%。
1.6严格执行“三满意”(患者满意、职工满意、社会满意)。
1.7每日固定的服务项目:每日定时上班,固定服务内容以科室工作的要求为主。
1.8完成医院临时要求的其它保障工作,如遇到活动或检查时要完成突击保洁任务。
(二)工作岗位及人员配置
2.1物业经理负责整个医院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医院交待的工作。
2.2物业经理助理协助院办工作。
2.3保安负责大门岗位及医院内部巡逻工作,做好车辆进出秩序维护。
2.4保洁工作分为两方面:①医院外围及办公楼保洁;②病房全楼保洁。
2.5护工负责全院病房内病人的护理工作。
2.6专职水电负责医院内所有的水电维护维修工作。
2.7厨师和帮厨负责全院内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的日常餐饮工作。
2.8洗衣房人员负责所有病人日常的衣服被褥等及工作人员工作服等清洗工作。
2.9绿化养护人员负责医院内的绿化修剪、养护等工作。
2.10病区工友负责全病房的清洁卫生工作及病区运餐分餐工作。
▲2.11岗位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无精神类疾病(如癫痫、精神分裂症、忧郁症等)。
序号 | 岗位名 称 | 人数 | 备注 |
1 | 物业经理 | 1 | |
2 | 物业经理助理 | 1 | |
3 | 水电工 | 2 | |
4 | 保安 | 3 | 全年无休 |
5 | 护工 | 18 | |
6 | 病房内保洁 | 6 | 全年无休 |
7 | 外围保洁 | 2 | 兼绿化修剪维护 |
8 | 厨师 | 2 | 持证上岗 |
9 | 帮厨 | 3 | |
10 | 洗衣工 | 3 | |
合计 | 41人 |
保洁服务
3.1病房、门诊楼保洁
3.1.1人员要求
本项目拟派驻的保洁人员男性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至5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
3.1.2保洁范围
3.1.2.1门诊各楼层科室
区域 | 序号 | 工作内容 | 频率 |
门诊各楼层科室 | 1 | 清理区域垃圾并清洁垃圾筒(篓) | 1天2次 |
2 | 地面牵尘 | 随时保持干净 | |
3 | 清扫湿拖所有诊室及附属用房、病房、走廊、楼梯 | 随时保持干净、干燥。 | |
4 | 洗手间全面冲洗、清洁 | 随时保持干净、干燥。 | |
5 | 室内墙面、厅柱低处抹尘 | 1周1次 | |
6 | 所有室内家俱擦拭 | 1天1次 | |
7 | 室内墙面、厅柱清洁 | 1周1次 | |
8 | 各诊室、附属用房、走廊、观察室墙面低处抹尘 | 1天1次 | |
9 | 区域巡视保洁 | 随时 | |
10 | 擦空调机外壳,使用期间清洗过滤网 | 1月1次 | |
11 | 各种玻璃、窗、门及边框擦洗 | 1周1次 | |
12 | 消防箱、管道、意见箱抹尘 | 1周1次 | |
13 | 楼梯扶手擦拭 | 1天1次 | |
14 | 吊扇、风口、日光灯架等 | 1周1次 | |
15 | 标志牌、墙壁饰物 | 上午一次,下午一次。 | |
16 | 终末消毒 | 随时 | |
17 | 送日用品、计划申领单、标本 | 随时 | |
18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 | 每日2次 | |
19 | 区域内地面牵尘(无扬尘干扫) | 每日2次 | |
20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台面擦拭 | 每日1次 | |
21 | 区域内电脑、电话、仪器(含各种医用器材)、低处电器表面的清洗或擦拭 | 每日1次 | |
22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隔栏处、柜清洗、擦拭 | 随时保持干净、干燥。 | |
23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马桶、沐浴器、地面)冲洗、擦拭、消毒 | 随时保持干净、干燥。 | |
24 | 高处玻璃 | 每月1次 | |
25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每周1次 | |
26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随时保持干净、干燥。 | |
27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月2次 | |
28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
29 | 地面机洗、打蜡、晶面处理或保养 | 每3月1次 |
3.1.2.2住院病房
区 域 | 序 号 | 工 作 内 容 | 频 次 |
住 院 病 房 | 1 | 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 | 每日2次 |
2 | 区域内地面牵尘(无扬尘干扫) | 随时保持干净、干燥。 | |
3 | 区域内地面湿拖 | 随时保持干净、干燥。 | |
4 | 区域内家具(桌椅、橱柜等)、办公用品(含病历牌)、台面擦拭 | 每日1次 | |
5 | 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清洗、擦拭 | 随时保持干净、干燥。 | |
6 | 卫生间(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马桶、沐浴器、地面)、开水间冲洗、擦拭、消毒 | 随时保持干净、干燥。 | |
7 | 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栏杆、花瓶、花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 | 每日1次 | |
8 | 防滑地垫清洁 | 随时保持干净、干燥。 | |
9 | 床单位终末消毒 | 随 时 | |
10 | 开水机、冰箱内部清洗 | 每周1次 | |
11 | 消防栓、消防器擦拭 | 随时保持干净、干燥。 | |
12 | 门、门框、窗框、玻璃 | 每周1次 | |
13 | 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 | 随时保持干净、干燥。 | |
14 | 非医疗不锈钢物体表面闪钢保养 | 随时保持干净、干燥。 | |
15 | 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 | 每周1次 | |
16 | 高处(含天花板、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 | 每月1次 | |
17 | 地面机洗、打蜡、晶面处理或保养 | 每3月1次 |
3.1.2.3所有办公场所
每天需做的事: (1)办公桌,电脑桌,诊床,诊椅,垃圾桶,厕所(无异味)等清、擦洗1次。 (2)病人的呕吐物、墙面喷洒物、玻璃门窗赃物、地面积水或赃物应及时清除、清洗。 (3)洗手池,水池,地板干拖湿拖,洗手间,公共场所保等,清、擦洗数次,随时保持干净、干燥。 (4)会议室开完会议后,及时清洗清理桌上物品及地板,备用。 (5)科教室使用完成后,及时清洗清理桌上物品及地板,备用。 |
每周需做的事: (1)橱、柜表面,橱、柜顶部,会议室桌椅,科教室用品墙面瓷砖,门、窗、空。 (2)调机表面,电脑键盘,墙面挂件,各天关面板,地板打磨,冰柜等清、擦洗1次。 (3)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空调过滤网清洗。 |
每半个月需做的事:天花板、墙面等清、擦洗1次。 |
每月需做的事:地板打磨上蜡等清、擦洗1次。 |
3.1.2.4中标人须负责福清市第八医院全院空调(不包括中央空调)一年1次的清洗及4个生活水池(底下1个,楼顶三个)一个季度一次的清洗工作。
3.1.3病房内保洁要求
3.1.3.1保洁职责
(1)在相关科室的指导下,担任全病房的清洁卫生工作及病区运餐分餐工作,并保持全病房整洁、干燥、无异味。
(2)担任整个病区的门、窗、墙、地面、床头柜、灯、桌、椅及厕所、扶拦、楼梯、电风扇、电梯门和示意牌等清洁工作,并保持整洁;负责各自病区的门锁上油与维护;负责电梯轿厢卫生。
(3)负责医护办公室、值班室、换药室和治疗室等办公区域的门窗、桌椅和墙面、地面和卫生间的清洁。
(4)按时巡视,每层从屋顶到墙壁到地板要做到干净、整洁,无蜘蛛丝,无纸屑、痰迹;卫生间及所有的公共区域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异味。
(5)为避免尘土飞扬,地面干拖应使用尘推加牵尘剂的方法进行处理。
(6)为防止交叉感染,对不同区域的清洁工具按医院感染科的要求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和使用,用颜色、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
(7)拖把做好红、黄、蓝、白标记,分开操作(红色拖卫生间,蓝色拖病房,黄色拖走廊、治疗室、换药室、医护办公室,白色拖值班室)。
(8)及时做好科室工作人员和病员的饮水供应。
(9)对开水间、污物车及垃圾桶进行清洁、消毒;每日中午、傍晚下班前对所有垃圾桶进行清理、更换垃圾袋。
(10)负责处理出院病人的被服,做好病人出院后床单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11)负责与洗衣房人员清点换洗的被服、领取清洁的被服。
(12)及时收集生活垃圾,负责运送垃圾到指 定地点。
(13)根据需要领送病区物品如卫生工具、病人纸巾等、送检验标本及化验单等其他外勤工作。
(14)发现任何需要修理保养的项目,及时向护士长反映,护士长负责对其日常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15)上班期间禁止睡觉,卫生处置完毕应在科室待命,不得离开病区。
3.1.3.2工作流程
(1)工作时间:上午:6:30-12:00;下午:2:30-5:30。(具体以医院的通知为准)
①上午:
烧开水——运早餐——分早餐——清扫地面——收拾垃圾——拖地板——洗手、备温开水——抹床头柜——清洗厕所——运送垃圾——送血尿标本——与洗衣房人员清点污被服——清洁医护办公室桌椅——清洗工作人员卫生间——抹门、窗、墙(每周两次)——运午餐——分午餐——收理出院病人的被服——清洁床单位——完成临时指 定的工作。
②下午:
烧开水——清扫地面——收拾垃圾——拖地板——洗手、备开水——抹床头柜——清洗厕所——运送垃圾——清洁医护办公室桌椅——清洗工作人员卫生间——抹门、窗、墙(每周两次)——运晚餐——分晚餐——收理出院病人的被服——清洁床单位——完成临时指 定的工作——领取清洁被服——整理仓库。
3.1.4保洁标准
①地面要求无纸屑、烟头、果壳等杂物;
②地面保持无积水、无灰尘,大厅地面光亮清洁;
③垃圾筒表面清洁,经常更换垃圾袋,经常清洗;垃圾袋装量不得超过四分之三就需要更换;
④各科室门窗保持清洁;
⑤卫生间内设施必须保持整洁,无积粪、无水锈,空气无异味;
⑥公共区域的桌椅定期擦洗、消毒;
⑦办公桌椅摆放整齐,桌面保持整洁;灯具明亮,无直径0.5厘米污渍、无死虫等黏附物;
⑧天花板、墙壁发现有污点,及时处理,保持没有蜘蛛网;
⑨保洁工具以颜色、大小分开使用。
3.2外围保洁
3.2.1人员要求
本项目拟派驻的保洁人员男性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至5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
3.2.2外围保洁范围
负责院区内所有道路、通道、停车场、沟渠、空地等范围保洁。
负责院内公共设施的清洁(如医院内外指示标牌、路灯、宣传栏、广告牌等)。
负责院区内所有垃圾桶清倒、清洗、消毒。
(4)负责院区内所有外墙玻璃的保洁。
3.2.3外围保洁标准
(1)院区道路,通道保洁无积尘、树叶、纸屑等;每50平方米弃物不超过3个,滞留不超过15分钟;
(2)相关指示牌保洁表面污物,污痕等;
(3)玻璃保持整洁,无积尘土无附属物;
(4)室外的垃圾桶保持表面清洁,无积尘,无附属物;
(5)地面定期进行冲洗。
保安服务
4.1人员要求
(1)本项目拟派驻的保安人员须全部为男性,年龄18-60周岁。
(2)本项目拟派驻的保安人员须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身体素质好、思想觉悟高、应变能力强。
(3)本项目拟派驻的保安人员须无犯罪记录、无酗酒等不良嗜好、无精神病史。
4.2服务范围
院内的秩序维护,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医院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视频监控系统值班,消防监控设施的巡查,病区的安保、看守工作及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等。
4.3服务要求
(1)工作时间:24小时三班倒,早班08:00-16:00,中班16:00-24:00,晚班24:00-08:00。
(2)本项目拟派驻的保安人员应积极维持医院诊疗秩序和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及财产的看护。
(3)保安人员当班时均要求穿戴整齐,挂牌上岗,认真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4)门卫安保保持大门口、应急通道畅通,车辆有序停放。
(5)门卫安保严格按照规定巡逻特别是行政楼下班后7点左右要进行整栋楼全面巡逻一次。
(6)上班时间不得睡觉,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7)保安人员应看护好消防设施,对发生的火警应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8)保安人员每日应对院内各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妥当措施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上报招标人。
(9)保安人员应维持正常医院诊疗秩序。
(10)保安人员应自觉配合采购人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和采购人认为不适合在医院工作的保安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撤换,中标人对受保单位内的保安员的调动须经采购人同意。
(11)保安员在劳动生产及执勤工作中产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2)中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院内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13)中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合法合理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失误导致的各项突发事件的发生。
(14)中标人应定期组织保安员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保安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15)保安人员在执勤中遇到求助时,要采取一切办法立即开展救助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
(16)中标公司对拟派驻的保安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并制定严格的管理及考核制度。
(17)采购人对保安考核时发现保安违反相关规定时每一项给予500元罚款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五)护工服务
5.1人员要求
本项目拟派驻的护工人员男性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至5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经相关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无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5.2管理制度
(1)物业统一、统筹安排护工人员工作,直接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对接,临床科室负责护工人员的具体工作指导、安排和管理。
(2)物业每个月定期组织护工人员培训,每周检查护工人员工作、每月进行工作考核。
5.3护工人员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担任全楼病房的护理工作。
(2)服从护士长安排,在病区内担任患者生活护理和部分基础护理工作。
(3)参加晨会,听取交班,提前15分钟进入病区,清点病人数,与上一班人员交班,了解病情(重病人、约束病人、特殊病人床边交班)。
(4)探视护理:迎接病人家属探视,并做好探视记录。交代家属探视注意事项,会客时观察会客情况,防止危险物品带入病区,家属带来点心及时收取登记。
(5)基础护理:保持床单整洁,患者床上用品、衣裤、被褥随脏随换,督促病人料理个人卫生,修剪指(趾)甲,关心病人冷暖,保持衣着适时,头发整洁。负责病人洗澡2次/周,更换干净衣裤,注意洗澡安全。
(6)三餐饮食护理:保证病人饮水、饮食量。负责并督促病人三餐进食,禁止病人将食物带入病房,饮食异常如未正常进食及时报告医生,约束病人应给与喂食。负责分发病人点心,并做好记录。
(7)病区护理:随时巡视观察患者的病情,及时汇报。一级病人每30分钟巡视一次、二级病人至少每1小时巡视一次,严密观察病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医生,按医嘱处理,保证病人安全。
(8)生活护理: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进食、起床活动及递送便器等,按需更换脏病服及床单,督促病人料理个人卫生,负责病人洗澡。
(9)出入院护理:做好患者入院前的准备工作含入院前病人的卫生处置、安全检查等;做好出院后床单的整理及出入院交接工作,做好被服、点心等物管理。病人请假外出凭请假条给予放出,并做好记录。负责护送出院病人出病区并收回公家的衣裤,有需要穿患服的应收取押金。
(10)治疗护理:协助患者服药、各项检查及转区,做好躁动患者的约束治疗工作。组织并协助护士分发口服药并督促病人安全服药,发药时注意三查八对,检查病人口腔,发现藏药行为病人应重点观察和交班,并做好规定标记▲;协助治疗班做各项治疗工作;负责协助患者送外院就诊、B超心电图等检查。
(11)户外活动护理:外出活动确保各通道封闭,进出病区清点人数,上下楼梯及活动时做好安全及看护。
(12)安全护理:负责每周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安检记录,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病区赔损物品登记并报给主班。
(13)睡眠护理:督促病人洗漱就寝,关心病人冷暖、督促病人脱去外衣裤,盖好被子,做好夜间护理。
(14)服从院部的临时调配。
5.4护工人员工作要求
工作时间:24小时三班倒,早班08:00-16:00,中班16:00-24:00,晚班24:00-08:00。
工作地点:病区内指 定位置。
(3)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得玩手机、玩游戏、带耳塞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私自旷岗、脱岗、离岗,离开病区需向当班护士/科室负责人报备,确保有人在岗方可离开,特殊原因要跟护士说明。上班时间内禁止睡觉。
(4)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不得拍照,不得辱骂、殴打、歧视患者、不得猥亵、言语侵犯患者。
(5)着装整齐,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工作场所禁止穿拖鞋。
(6)除按规定的时间巡查病房外,其他时间段要与护士按时、按需共同巡视病房。
(7)遇有重大灾变、应急事件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无论哪区出现突发事件,护工人员应配合调配、及时到场协助。
(8)执行医院的安全、门禁的相关制度。管理好病房钥匙,丢失要上报找回,出入病区随手关门。
(9)根据医院管理要求,未经允许禁止私自放非本院人员进入病区,与病区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放入住院部。上下班准时交接班,上下班人员交接清楚方可离开,下一班人员未到岗接班上一班人员不得离开并上报当班护士及物业主管处理。
(10)对来院就诊、探视的病人及家属、来访参观人员,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尤其是对夜间来院就诊的病人和家属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主动引导如何就诊,有序不乱,给病人温馨如家的感觉。
(11)参加科室晨会,班内的事情要及时汇报交接,需同步报给当班护士,上下班需打卡考勤。
(12)本院为无烟病区,禁止烟火流入病区,不能在病区内抽烟,禁止私自为患者代购任何物品。
(六)食堂服务
6.1人员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且须符合餐饮从业 人员健康要求,并按照规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体检。严禁食堂工作人员无证上岗,食堂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岗时正确穿戴卫生防护用品,杜绝长头发、长指甲、衣冠不整洁等现象。
(2)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健康证,严禁在食堂内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举止。
(3)中标人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保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中标人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中标人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
6.2食堂服务时间(具体以院部通知为准)
(1)早班:上午4:45——12:30。
(2)日班:上午8:00——12:15;下午14:30——17:30。
(3)值班:上午8:00——12:30;下午14:30——19:00。
6.3膳食要求
(1)食堂可供应约400人左右(职工约100人,病人约300人)的膳食,每日需提供工作日早、中、晚3餐及部分患者19点的加餐(偶尔工作日晚上或周末零星加班用餐,具体由采购人提前通知),每道菜按相关卫生标准规定进行留样。
(2)消毒后的碗筷等就餐用具摆放应符合相关卫生管理的要求。
(3)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医院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
(4)自觉接受医院相关人员的监督和绩效考核。
(5)参加采购活动前投标人未有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
6.4食堂清洁工作
(1)应做好食堂的清洁工作,餐厅每日每餐专人保洁。
(2)每餐剩余食品及时归类、定点存放,操作间、配餐室每餐进行“一小清”,每天进行“一大清”,保证地面、门窗、吸风罩、操作台、料车等光洁无油污。
(3)储物间保持整洁,所有货物上架摆放,做好各类餐具的消毒,杜绝传染。
(4)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保证下水道通畅干净无异味。
(5)生活水池每季度清洗一次。
(6)保证食堂及其包干区域卫生。
(7)医院相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每人次罚款500元,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中标人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并罚款当月的物业费的10%。
6.5厨师及帮厨的岗位职责
(1)中标人更换人员需要现场培训七天,本院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食堂管理员同意后,方可替换。
(2)负责做好全院干部职工和病人的伙食安排工作。
(3)协助做好每天伙食原材料的请购计划,以及保管工作,防止原材料变质。
(4)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减少浪费,做到物尽其用。
(5)抓好食品质量,经常检查规格,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6)不断学习并研制新花色品种,创造有特色的饮食风格,确保本院餐厅菜点的特色和风味。
(7)做好食品、用具卫生和自身的个人卫生。
(8)负责监督炊具设备的安全使用,并保持清洁。
(9)经常与科室领导沟通,虚心接受指导,经常听取职工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10)节约用粮、电、气、水,爱护公物,管好物资。同时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工作。
(11)认真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12)做好设备的保养,积极完成医院临时交办的供餐任务及食堂突击清洁消毒等任务。
(七)电梯维保服务
7.1维保内容及要求
(1)以清洁、润滑电梯、检查和调整为主,其主要内容,清扫电梯机房和电动机身上的灰尘和油污以及轨道。
(2)检查电梯抱闸制动器间隙是否合适。
(3)检查联轴节上的键及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4)检查电铃,各种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5)检查制动带及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检查控制器的触头是否密贴吻合。
(6)按润滑表现规定的部位和油脂进行润滑。
(7)各齿轮箱有无渗油,齿轮箱油位是否正常。
(8)运行功能检查是否正常。
7.2维保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负责开展电梯年检工作。对技监局年检等重大工作,投标人需根据现场保养工作量和项目维修内容,另增派人员加强维保工作。
(2)中标人未能及时发现或汇报电梯设备缺陷,采购人视情况予以处罚。
(3)在维护期限内如遇有电梯年检,中标人须负责维护期内的电梯年检工作,年检工作须在年检期限到达之前30日内完成,并取得使用合格证。
(4)每次保养时维保人员须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工作完工后,现场维保人员应认真填写保养记录表格,并报班组审核。发现需更换备品配件的,应列出清单并明确更换时间,同时综合保养检查情况,提出相关的技改、大修或报废报告。
(5)本项目中有关电梯的保养、维修等费用都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7.3质保服务要求
(1)中标人负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舒适、可靠的运行;按期完成电梯半月、季度、半年的维保项目;及时处理电梯出现的故障。每台电梯全年维保数量不低于二十五次。
(2)中标人应建立事故报修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
(3)接到故障报告,中标人5分钟内应到现场查看梯内有无人员并组织人员按照相关的作业规程实施抢修,对危及人身或主设备安全的故障,应立即实施抢修处理。
(4)一旦发现一般及以上的缺陷,中标人应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预想、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制定消缺方案,并按照公司的工作流程办理相关工作手续,尽快组织实施消缺工作,消缺耗时纳入月度绩效考核。根据要求将缺陷录入生产管理系统,对于一般性缺陷,要加强监测,尽快消缺。
(5)中标人须做好电梯每周不少于1次的日常巡检点检工作。
(6)中标人因电梯维护工作问题或工作失误造成电梯损坏及由此产生的人身伤害赔偿、电梯维修费等由中标人承担,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
(7)在项目服务期结束一个月前,中标人对电梯免费进行综合性的检查和试验,保证无因维护保养原因的不合格项目存在,并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详细的电梯工作报告。
7.4处罚措施
(1)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中标人未能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救援的,每次罚款1000元。
(2)电梯发生一般故障,中标人未能在3小时内处理完成的,每次罚款1000元。
(3)电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护保养计划的,每次每台罚款5000元。
(4)电梯每月的故障率次数(电梯发生故障次数除以总得电梯数乘以百分百)应不超过百分之二十,超过百分一扣当月物业费百分之一,超过百分二扣当月物业费百分二,以此类推。
(5)电梯每月的困人次数应不超过2次,超过2次后,每多一次扣当月物业费的百分之十,每多两次扣当月物业费的百分之二十,以此类推。
(6)如发生下列情况,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扣除一个月物业费。
①如发现维保人员对电梯漏保或保养不全面不到位。
②被市场监督部门检查发现电梯维保不合格的。
③每年电梯年检,因维护保养的原因导致年检不合格的。
④电梯发生故障,值班人员未在五分钟内到达、维修人员未在30分钟内到位的。
(八)其他人员服务要求
8.1物业经理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从事三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物业管理体系。
(3)认真贯彻关于物业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标准,组织落实上级下达的有关任务。
(4)负责制订管理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
(5)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同时关心员工生活,确保员工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6)负责处理重大投诉以及管理处突发事件的处理。
(7)负责员工技能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认真采纳员工的合理化建议。
(8)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2物业经理助理
(1)全日制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2)督促各岗位工作计划实施。
(3)了解掌握项目区域物业管理相关情况,为物业经理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4)参与项目前期物业管理的各项筹备工作。
8.3水电工
(1)水电工作人员应24小时在岗在位,接到维修电话应在15分钟内到位。
(2)持有电工证(含高、低压电工证),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操作规范,应通过眼观、耳听、鼻闻及借助工具设备处理线路故障或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对无法马上处理的故障和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汇报,同时加强监视,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抢修。
(3)按规定巡视高、低压电房内仪表开关、设备的运行情况,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保证机电设备完好率达100%以上,故障排除率达100%以上;保证小修、一般故障排除不过夜,不留尾巴;发生停水、停电、火警等情况或故障,应在5分钟内到位,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汇报,作好记录。
(4)市电停电时,应及时转换发电机,保证医院的正常供水供电,平常应保持发电机启动电瓶的充电状况,保证发电机用油充足。
(5)遇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加强巡视,提前准备好应急所需的工具、材料、设备。
(6)每天清扫值班室、机房、电房一次,随手锁门确保无鼠,保持室内和设备的整洁。
(7)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规定时间启闭通风、给排水等设备的电源。
(8)按时抄报水电表读数,并及时统计用量。
(9)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每天上班应检查前一天的任务完成、事故处理和工作记录,一般情况下,每天巡查两遍,有问题及时处理。
(10)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因中标方原因造成医院无法正常供水供电,每次罚款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赔偿损失外另罚处当月物业费10%。
8.4洗衣工
(1)在后勤主管领导下负责全院被服、工作人员工作服洗涤,保管,消毒和缝补等工作,按规定折叠,并按时下收下送到病房,门诊。
(2)严格执行各类被服的隔离,洗涤,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3)严格执行被服的分类收交程序,严格手续,防止错、漏和丢失,各类被服按分类存放方便取用,未印字新制品一律不交换。
(4)爱护公物,修旧利废,节约用水、电及洗涤剂,注意安全生产。
(5)合理投放洗涤剂,注意保护被服在洗涤时不要损坏,保证洗衣质量。
(6)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机器运转期间必须保证有人员在场,下班前需将所有设备断电断水。
8.5绿化工
(1)负责医院内花草树木的培植、修剪(草皮每月修剪一次、乔木每季度修枝一次、灌木、园林小品半个月修剪一次、适合造形的必须修整造形)。
(2) 负责医院内花草树木的施肥、浇灌、病虫防治及过冬防护工作。
(3)负责医院内花草树木的补栽,对各种原因枯死的花草树木,在适合栽种的季节要及时予以补缺栽种。
(4)负责保管好专用工具、农药和化肥。
(5)负责绿化区域的管理工作。每天不定期对绿化区域进行巡查, 发现爬树木、折枝、践踏草皮、损坏公物的行为应立即制止,负责绿化区域果皮、纸屑及杂物的清扫,每天清扫一次。
(6)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考评要求
9.1采购人派工作人员担任监督联系人,监督内容为中标方投标承诺、管理指标、各项管理制度、保洁标准等,采购人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或外部审核。
9.2采购人通过问卷调查、走访了解、现场检查、考评等方式,每月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把服务质量情况作为监督执行合同的依据。具体如下:
(1)中标人在服务中未履行职责,采购人将发出书面整改意见书。每发现一项服务不合格的扣款500元,每发出一次书面整改意见书另外扣款1000元,30天内累计发出三次整改意见书,则扣减中标人当月物业管理费的10%作为违约金,并限期中标人一周内进行整改。如中标人严重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严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直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尚未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另外中标人还须向采购人承担每年服务费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违约金和损失的差额部分。
(2)采购人会不定期派员检查物业管理人员到岗、管理服务、保洁服务情况等,若脱岗或服务不到位,发现一次扣除500元,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若因管理范围内清洁服务质量不达标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其中所需的罚款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扣减中标人当月物业管理费的10%。
(3)采购人要求中标人管理服务质量总体满意率达80%(含)以上。中标人当月管理服务质量总体满意率在60%-80%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并限期中标人在一周内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达不到80%以上,采购人扣减当月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中标人管理服务质量总体满意率在60%以下的,采购人可随时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关系,同时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尚未支付的一切费用,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承担每年服务费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违约金和损失的差额部分。
9.3中标方应按采购人要求配齐工作人员,否则采购人扣发相应人员当月全部工资,并每人每次罚款6000元。
9.4扣罚物业管理服务费其他项目:
(1)物业公司的人员(保安、电工等)需持证上岗,如每发现一人次无上岗证书每人次扣1000元,限期整改,一周内必须整改到位,否则扣罚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10%;中标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的,需经书面报告采购人,并经采购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未经同意更换项目经理的扣罚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10%;对项目经理自身提出辞职的,物业公司需在一周前书面告知福清市第八医院备案,并同时征得业主的同意,否则扣罚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10%。甲方人为项目负责人不合格的,乙方须在一周内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按旷工处理。
(2)因未认真执行巡逻制度以致未及时发现问题,造成福清市第八医院不合理用水用电的,相应的当月水费或电费由物业公司承担,并按相应的当月水费或电费的30%扣减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3)确保福清市第八医院不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如有发生属物业没有履行职责或没有完全履行职责,查实后,每次扣除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20%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业主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4)确保福清市第八医院不发生偷盗事件。如有发生,除赔偿当事人损失外,还应扣除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10%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5)确保福清市第八医院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如因巡查、设施设备监管不到位等物业公司原因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外,并扣除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10%。
(6)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不到位的,造成损失的,所需相关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如侵犯患者的合法权益、烟火流入病区、未随手关门、私自带患者离开病区等行为,每次扣款1000元;未按时巡视、顶撞工作人员、不服从管理、上班睡觉等行为,每次扣款500元,造成严重后果要承担相应责任。
▲9.5以上所有应由中标人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款等款项,采购人均可从应当支付给中标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扣回,不足部分可以另行向中标人追偿。
(十)报价要求
10.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提供按以下格式制作的“成本分析一览表(一)、(二)、(三)”。未提供“成本分析一览表(一)、(二)、(三)”的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成本分析一览表(一)
人工费用
投标人名 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
项目 | 人数 | 工资标准(元/人/月) | 每月金额 | 一年金额 | 备注 |
(元) | (元) | ||||
一、员工工资 | |||||
物业经理 | 1 | ||||
物业经理助理 | 1 | ||||
水电工 | 2 | ||||
保安 | 3 | ||||
护工 | 18 | ||||
病房内保洁 | 6 | ||||
外围保洁 | 2 | ||||
厨师 | 2 | ||||
帮厨 | 3 | ||||
洗衣工 | 3 | ||||
小计 | |||||
二、员工福利 | |||||
加班费 | |||||
过节费 | |||||
年终奖 | |||||
高温费 | |||||
…… | |||||
小计 | |||||
三、员工保险 | |||||
意外险 | 每人每年 元 | ||||
养老保险 | 基数 * % | ||||
医疗保险 | 基数 * % | ||||
失业保险 | 基数 * % | ||||
工伤保险 | 基数 * % | ||||
生育保险 | 基数 * % | ||||
小计 | |||||
总 计 |
成本分析一览表(二)
日常服务支出
费用项目 | 测算依据 | 每月费用(元) | 一年费用(元) | |
办公费用 | 办公设备折旧费用 | 包括办公桌椅、考勤机等,按3年折旧 | ||
办公耗材 | 包括各岗位物业工作人员日常运作所使用的工作记录表格、宣传用品、日常办公易耗品开支。 | |||
小 计 | ||||
安防费用 | 安防工具折旧费 | 含对讲机、警棍、强光手电筒等安保器具折旧费用 | ||
小 计 | ||||
水电维修保养费用 | 电梯维保及年检费用 | 维修零配件和年检费用由采购方负责 | ||
空调维保费用 | 费用由业主方负责 | |||
零星维修费 | 单价在100元以下的维修材料、配件等物品(不含照明灯具) | |||
维修工具折旧费用 | 手电钻、电锤、扳手、冲击钻等维修设备按3年折旧 | |||
小 计 | ||||
绿化费用 | 绿化肥料(施尿素混复合肥,有机肥等) | 每季度施肥一次,肥料由采购人负责 | ||
如病虫害防治 | 草坪、草本、灌木、乔木等的病虫害防治,绿化农药由采购人负责 | |||
绿化工具 | 包括绿篱机、剪草机、绿化常用工具折旧费用 | |||
小 计 | ||||
保洁费用 | 保洁工具费 | 公共区域大小垃圾桶费用 | 采购人支付 | |
保洁耗材费用 | 洁厕剂,大垃圾袋、消毒水、洗衣粉、玻璃清洁剂、去污粉等保洁耗材 | 采购人支付 | ||
保洁消杀费 | 春、夏季每月大面积消毒一次。秋、冬季每季度大面积消毒一次。 | |||
化粪池和隔油池的清理 | 化粪池清掏1次/每年,隔油池清掏4次/年 | |||
二次供水池清洗 | 每年清洗两次 | |||
垃圾清运费 | ||||
小计 | ||||
服装费用 | 水电工 | 夏装2套/人、冬装2套/人、春秋2套/人 | ||
保洁员 | 夏装2套/人、冬装2套/人、春秋2套/人 | |||
绿化技工 | 夏装2套/人、冬装2套/人、春秋2套/人 | |||
保安 | 夏装2套/人、冬装2套/人、春秋2套/人 | |||
管理人员 | 夏装2套/人、冬装2套/人、春秋2套/人 | |||
小 计 |
成本分析一览表(三)
费用项目 | 月支出金额 | 年支出金额 | 备注 |
(元) | (元) | ||
人工费用 | 含基本工资、奖金、保险、加班费、年终奖等。 | ||
办公费用 | 办公设备折旧费用以及办公耗材 | ||
安防费用 | 安防工具折旧费 | ||
水电维修保养费用 | 维修工具折旧费用,以及100元以下维修耗材等费用(不含照明) | ||
保洁费用 | 含保洁工具、保洁耗材及垃圾清运等费用 | ||
绿化费用 | 绿化工具、绿化肥料等费用 | ||
服装费用 | 夏装2套/人、冬装2套/人、春秋2套/人 | ||
管理费 | 人工费用3% | ||
小 计 | |||
法定税费 | 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
总计 |
10.2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报价,按实测算,支付各项费用。投标人报价应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作业人员工资(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作业人员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高温补贴、过节费、年终奖、办公费用、安防费用、水电维修保养费用、绿化费用、保洁费用、服装费用、管理费、利 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投标人还要考虑到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以及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变更等,各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10.3投标人报价时须按上述10.1、10.2要求作出详细的分项报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分项报价表,同时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的价格扣除部分上传该表。未按上述要求报价或未提供材料的投标无效。
(十一)其他要求
★11.1 中标人若因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伤亡、负工伤或出现视同工伤的情况,以上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2采购人将视医院实际情况提供给中标人办公室1间、仓库1间,并负责相应的水、电。
11.3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有权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中标方的服务情况每月一次进行考核,考核所需要的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报价内。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清市民政局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无相关待处理事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分12个支付期次/年,在次月15日前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
8、违约责任
8.1若中标人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而造成的事件事故或案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2若中标人出现员工流动造成缺勤的,缺岗人员须迅速补充到位并无薪培训一周,在人员缺勤的第一天起,每延误一天每人每天扣人民币伍佰元。
8.3若中标人有出现参与有偿服务、敲诈勒索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等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4若中标人有出现监守自盗的、擅自使用采购人所有的办公设备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采购人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5若中标人有出现脱岗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每脱岗一人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采购人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6若中标人有出现因平常维护不到位或擅自离岗导致不能及时供电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7若中标人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或不良影响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
8.8在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拾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9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8.10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11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项目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 乙方: |
住所: | 住所: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品牌/型号)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