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清市二三维一体化平台暨CIM应用场景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GTJ-GK-202205-B2420-IDN
项目编号:[350181]HL[GK]2022001
采购人: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清市二三维一体化平台暨CIM应用场景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GTJ-GK-202205-B2420-IDN。
2、项目编号:[350181]HL[GK]202200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2)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3)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5)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B、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注:以上政策如在公告期间有变更、修改,则按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前最新的政策执行。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 投标人须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 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证书【因机构改革,城乡规划资质有效期普遍到期且未重新核发的,在本次采购中对已到期的城乡规划资质证书视同继续有效。(该证书有效期限须至2019年1月1日之后(含当日)】或建筑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的项目包有:项目包1,项目包2。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联系方法:13605955787
12、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71号皇岛中环F夹层S19单元
联系方法:0591-22283366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8088000 | 8088000 | 80880 | |||||
2 | 2800000 | 2800000 | 2800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4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5 | 12.1 |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项目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6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项目包2中标人数为1家; |
7 | 13.2 |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8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9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0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1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2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1)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 投标人须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 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证书【因机构改革,城乡规划资质有效期普遍到期且未重新核发的,在本次采购中对已到期的城乡规划资质证书视同继续有效。(该证书有效期限须至2019年1月1日之后(含当日)】或建筑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7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5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
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特定条件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由牵头方提供,未按照此项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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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术评审时,上传的内容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 |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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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
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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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特定条件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由牵头方提供,未按照此项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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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术评审时,上传的内容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 |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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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
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项目包1,项目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下称“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 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 业 人 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 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的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对货物或服务项目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对工程项目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本办法的规定,中标(成交)供 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 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 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7、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8、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32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2分;①技术参数中标注“★”的参数为重要参数,负偏离一项投标无效;②技术参数中未标注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159分(共202项)扣完为止。 |
软件系统技术方案 | 2 |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定投标人的软件系统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架构设计、应用架构设计、安全系统设计),与项目需求吻合度高,方案科学合理、安全严密、具有独特优势得2分;与项目需求吻合度高,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安全严密得1.5分;描述简略,仅能满足项目实施基础要求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系统集成方案 | 3 | 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化成果,与现有系统无缝衔接、集成,数据库整合、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界面整合设计完善、合理、详尽,具有独特优势得3分;设计完善、合理、详尽得2分;描述简略,仅能满足项目实施基础要求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软件技术成熟度 | 3 | 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公示前已取得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涉及三维地理信息、三维地下管线、三维规划辅助决策、自然资源政务一体化、多审合一系统、CIM平台的,有一个软件著作权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城市现状三维模型制作 | 2 |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定投标人的城市现状三维模型制作方案(制定城市现状三维模型的技术流程、详细制作过程及数据质量控制等),方案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得2分;方案详实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5分;方案阐述简短,仅能满足项目实施基础要求的1分;未提供不得分。 |
项目组织及实施方案 | 3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得1分,同时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得3分,否则不得分。注:须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所缴纳近6个月内的任一月份国家社保部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
2 | 除项目经理外,拟派项目组人员中同时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人数满10人得1分,满15人得2分,满分2分。注:须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所缴纳近6个月内的任一月份国家社保部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 |
3 | 除项目经理外,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软件设计师、无人机机长或驾驶员证书,完全满足得3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须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所缴纳近6个月内的任一月份国家社保部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 |
2 | 依据招标需求综合评定有效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机构、项目组人员安排、项目实施范围、项目总体计划、生产质量管理、管理和协调方法、项目风险管理等)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项目组织及实施方案完整详实、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得2 分;项目组织及实施方案描述简略,仅能满足项目实施基础要求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系统演示 (注:必须采用软件系统演示,其他形式演示不得分;演示时间限20分钟以内) | 2 | 演示二三维联动应用功能,包括三维场景720度全方位浏览、属性查询、几何量算、二三维切换、二三维联动、二三维一体功能,以上功能完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功能完全满足的基础上,具有人口分布分析功能,且算法设计科学合理的加1分。 |
3 | 演示基于Revit的内部智慧审图系统,包括定义建筑及阳台、定义车位、定义绿地、定义道路、一键审查图纸错误、生成经济指标表,以上功能完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功能完全满足的基础上,审查图纸错误的范畴全面且实用性强的加1分;功能完全满足的基础上,模型与经济指标表动态关联且易于追溯计算逻辑的加1分; | |
3 | 演示建设项目工程许可BIM报审的线上电子报建功能,包含建设单位通过微信进行网上申报,实现微信自动登陆,使用项目报建凭证进行申报,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同意承诺函,完成项目申报,未申报完成的项目下次可以继续申报,以上功能完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功能完全满足的基础上,项目报建凭证设计合理、报建时提取已办结果内容全面,易于推行实施加1分;功能完全满足的基础上,项目分期建设智能化申报辅助决策设计合理、易于推行实施加1分。 | |
2 | 演示三维规划会商功能,包括数字孪生城市展示、查看建筑规划BIM方案、查看市政规划BIM方案,查看建筑和市政BIM方案中的构件属性,多方案分屏比选、规划叠加、调取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表和规划设计条件,以上功能完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功能完全满足的基础上,三维规划会商与建设项目工程许可BIM报审互联互通且对会商的革新措施易于推行实施的加1分。 | |
3 | 演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项目动态一本帐功能,包括项目六大阶段统计信息展示,可以查看每个阶段的项目清单,并可按多条件进行项目查询定位,对某个具体建设项目,可查看各阶段信息、评估预警信息,项目地块信息,项目各阶段办理流程图、办理日志信息,以上功能完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功能完全满足的基础上,项目各阶段可监管的指标信息设计合理、易于推行实施的加1分;功能完全满足的基础上,项目各阶段可监管的流程信息设计合理、易于推行实施的加1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体系认证 | 3 |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认证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3分。注:须提供有效期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并加盖公章,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资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或未同时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1 | 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2080-2016的得1分,满分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
1 | 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000-1:2018的得1分,满分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
企业实力 | 1 | 投标人具备有CMMI3级以上(含3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1 | 投标人具有省、部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
1 | 投标人具备有《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二级或二级以上得1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
1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的,成熟度等级为三级以上(含三级)得1分,否则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
1 | 投标人具有市级以上(含)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相关保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
企业荣誉 | 2 | 投标人参加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团体前三名或者个人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个人在本单位所缴纳近6个月内的任一个月国家社保部门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3 | 根据各投标人获得过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与软件系统开发或摄影测量与遥感相关)的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地级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0.5分;每提供一份省级及以上(含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1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
项目履行实力 | 3 | 投标人近5年有承接过软件系统开发相关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上述相关业绩需提供中标公告(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验收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原件备查。 |
2 | 投标人近5年有承接过摄影测量与遥感相关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上述相关业绩需提供中标公告(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验收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原件备查。 | |
售后服务期限 | 2 | 在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免费售后服务期限2年得1分,3年及以上得 2分,否则不得分。 |
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 | 3 | 投标人承诺系统验收后安排不少于12名有丰富从业经验的技术人员在项目所在地驻场开展项目运维工作,直至免费售后服务期期满,得1分,每增加2人加1分,满分3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下称“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 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 业 人 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 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的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对货物或服务项目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对工程项目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本办法的规定,中标(成交)供 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 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 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7、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8、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12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2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28分(共43项)扣完为止。 |
项目背景 | 3 | 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背景的理解和福清市发展情况的解读情况,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分析全面,思路清晰明确,且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得3分;分析相对到位、较为全面的,得2分; 准确和到位程度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既有空间性规划梳理 | 3 |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既有的空间性规划梳理情况,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分析全面,思路清晰明确,且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得3分;分析相对到位、较为全面,得2分;准确和到位程度一般,得1分;其余不得分。 |
相关法律法规梳理 | 3 | 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梳理情况,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分析全面,思路清晰明确,且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得3分;分析相对到位、较为全面,得2分;准确和到位程度一般,得1分;其余不得分。 |
先进案例借鉴 | 3 | 根据各供应商对先进案例借鉴梳理情况,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分析全面,思路清晰明确,且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得3分;分析相对到位、较为全面,得2分;准确和到位程度一般,得1分;其余不得分。 |
法规可视化模型基础数据梳理 | 3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法规可视化模型与现状三维模型的关系、基础数据来源等梳理情况,由评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分析全面,思路清晰、合理且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得3分;分析相对到位、较为全面,思路较为清晰、合理的,得2分;思路准确度和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数字化规则管控构建思路 | 3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数字化规则管控构建思路,由评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思路清晰、合理且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得3分;思路较为清晰、合理的,得2分;思路准确度和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法规可视化模型构建路径 | 3 | 根据各供 应商提供的城市设计法规模型构建路径,由评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思路清晰、合理且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得3分;思路较为清晰、合理的,得2分;思路准确度和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法规可视化模型构建要点 | 3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法规模型构建要点,由评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分析全面,思路清晰、合理且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得3分;分析相对到位、较为全面,思路较为清晰、合理的,得2分;思路准确度和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法规可视化模型数据库建设思路 | 3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城市设计法规模型数据库构建思路和建设标准,由评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思路清晰、合理且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得3分;思路较为清晰、合理的,得2分;思路准确度和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法规可视化模型控制要素与控制要求思路 | 3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城市设计法规可视化模型控制要素与控制要求思路,由评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思路清晰、合理且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得3分;思路较为清晰、合理的,得2分;思路准确度和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标准规范制定思路 | 3 | 根据各供 应商提供的法规可视化模型标准规范制定思路,由评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思路清晰、合理且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得3分;思路较为清晰、合理的,得2分;思路准确度和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城市仿真模拟设计思路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城市仿真模拟设计思路,由评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思路清晰、合理且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得3分;思路较为清晰、合理的,得2分;思路准确度和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法规可视化模型数据更新迭代思路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城市设计法规可视化模型数据更新迭代,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思路清晰合理的,得3分;基本清晰合理的,得2分;部分清晰、部分合理的,得1分;未提交的不得分。 |
低碳福清系统总体功能设计思路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低碳福清系统总体功能设计,由评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低碳福清专题系统总体功能设计需按城市、街道、建筑三级进行设计,其中每级功能设计方案结构完整、合理、清晰、符合实际需求、定位准确、可行性强、内容完整的得2分,方案详细、与实际需求有偏差、定位不够准确、可行性一般、内容不够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低碳福清系统算法模型与评估成果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低碳福清系统算法模型与评估成果,由评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低碳福清专题系统算法模型与评估成果展示中算法模型设计及指标功能设计方案与指标设计结构完整、合理、清晰、符合实际需求、定位准确、可行性强、内容完整,系统采用BIM技术得3分,方案详细、与实际需求有偏差、定位不够准确、可行性一般、内容不够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城市活力点功能设计及原理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城市活力点功能设计、设计原理描述、算法结构,由评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内容完整、定位准确、可行性强、符合实际需求的得2分,内容较为详细、与实际需求有偏差、定位不够准确、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城市15分钟生活圈功能构建思路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城市15分钟生活圈构建思路,由评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功能设计、设计原理描述、算法结构完整、合理、清晰、符合实际需求、定位准确、可行性强、内容完整的得3分,功能设计、设计原理描述、算法结构较为完整、较为符合实际需求、定位较为准确、可行性较强、内容较为完整的得2分,方案详细、与实际需求有偏差、定位不够准确、可行性一般、内容不够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日照模拟与分析系统构建思路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城市日照模拟与分析系统构建思路,由评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城市日照模拟与分析系统功能设计、算法结构完整、合理、清晰、符合实际需求、定位准确、可行性强、内容完整的得2分,方案详细、与实际需求有偏差、定位不够准确、可行性一般、内容不够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热岛环境模拟与分析系统构建思路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城市热岛环境模拟与分析系统构建思路,由评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城市热岛环境模拟与分析系统系统功能设计、算法结构完整、合理、清晰、符合实际需求、定位准确、可行性强、内容完整的得2分,方案详细、与实际需求有偏差、定位不够准确、可行性一般、内容不够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企业实力 | 3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得3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该证书在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投标人具有规划、测绘、排水、风景园林、建筑等专业甲级资质的,每类加1分,本项最多加3分。(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企业荣誉 | 3 | 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含当天,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获得国家级城乡规划类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城乡规划类二等奖及以上,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项目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同一项目不累计计分。) |
项目负责人 | 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城乡规划专业教授级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供 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 | 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兼技术负责人)具有博士或以上学历、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供 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
拟派团队 | 1 | 根据供 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团队(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备土地利用规划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取得国家级或省级组织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业务培训证书的技术人员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供 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未提供的不得分。 |
1 | 根据供 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团队(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配备的人员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教授级或以上工程师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供 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未提供的不得分。 | |
1 | 根据供 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团队(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配备的人员中具有风景园林专业教授级或以上工程师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供 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未提供的不得分。 | |
1 | 根据供 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团队(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配备人员中有涉密测绘成果专管员的得1分。注:供 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管理员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供 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相关经验 | 3 |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省级、市级、县级(含县级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任务的,每提供一个层级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 |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省级或以上国土空间规划行业规范、标准、指南制定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2 | 供 应商2017年1月1日以来申报获批过市级或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项目任务书或财政、科技部门经费下达通知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且内容与规划相关,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同一项目不累计计分。) | |
1 |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控规单元划分规划编制任务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名词解释
l CIM(城市信息模型)
l GIS(地理信息系统)
l IOS(苹果公司开发的移动操作系统)
l Android(安卓:美国谷歌公司开发的移动操作系统)
l BIM(建筑信息模型)
l DOM(数字正射影像图)
l DEM(数字高程模型)
l DSM(数字地表模型)
2022年是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化“十四五”建设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发展之年,按照部、省、市有关要求及“十四五”规划的建设目标,锚定“省内领先,国家一流”的信息化建设目标,紧紧围绕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职能和发展定位,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按照“节约集约、资源共享、创新引领、安全可控”的思路,开展城市三维建模数据采集与应用建设工作,整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通人口等部门的信息资源,集成招商引资、规划审批、多规合一等已有业务系统,建设“规范标准+空间数据+三维平台+CIM应用”的二三维一体化平台暨CIM应用场景,由二维平面化转向三维可视化、由GIS转向CIM,并支撑工程建设项目策划协同、立项用地规划审查、规划设 计模型报建审查、施工图模型审查、竣工验收模型备案、城市设 计、城市综合管理等应用。
在“多规合一”平台基础上,通过建设二三维一体化平台,精简和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时间,从“经验”管理走向“法规+规划”的精细化管理,推进智慧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网络现状
福清市自然资源局整体网络划分为政务信息网和政务外网,两个网络物理隔离。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层机房内有一路政务信息网进线,接至RG-WALL1600-CC防火墙后接到H3C S7502核心交换机上做vlan划分,通过原大楼多模光缆接至各楼层接入交换机。
2、服务器现状
现数据机房内部署一套超融合WH5700,虚拟机总数5台,CPU颗数6个,运行VCPU 165个,目前,CPU总量263.4 GHz,已使用18.52 GHz,CPU使用率7.03%,内存总量766.62GB,已使用629.59GB,内存使用率82.13%,存储总量68.57TB,已使用8.52GB,存储使用率12.42%。一台存储设备VX800,容量空间为18T,作为数据存储备份。
福清市二三维一体化平台及CIM应用场景项目利旧现有超融合服务器和闲置服务器。该项目分配的相关服务器参数主要有:服务器存储空间8200GB,128VCPU,384GB内存;数据库存储空间为12400GB。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8年12月20日挂牌成立,继承整合了原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信息化建设成果。近年来,福清市国土、规划等管理部门在省部门、福清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在各级管理部门和信息化工作者的不断努力,按照“顶层规划、整合 资源、开放共享、突出重点”的指导方针,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清单如下: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有应用系统
序号 | 系统名 称 | 建设类型 | 运行网络 | 业务范围 |
1 | 福建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 | 省厅建设(利用省厅平台) | 政务信息网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系统、建设用地报批系统、供地审批系统、土地登记系统、执法监察系统等系统的基础平台 |
2 | 图形辅助审查引擎 | 自建 | 政务信息网 | 对福建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进行扩展,为业务系统增加图形辅助审查功能 |
3 | 建设用地报批系统 | 自建 | 政务信息网 | 单宗建设用地报批审批过程管理 |
4 | 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 | 自建 | 政务信息网 | 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批过程管理 |
5 | 国土资源局档案管理系统 | 自建 | 政务信息网 | 可对国土的档案资料进行查询、查阅等相关操作。档案管理系统自运行以来,记录了包括档案类别、档案属性、档案文件、档案借阅情况等和档案相关的数据。 |
6 | 福清市规划局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 自建 | 政务信息网 | (1) 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审批: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批为主线,涵盖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村镇工程的选址、用地许可证、工程许可证、竣工条件核实全面业务的办理,包括窗口接件、局内审批、窗口发证等所有审批环节,提供图、文、表一体化的办公服务,规范办事流程,加强时限监管。 (2) 规划局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局内部规划编制、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档案、行政公文等各类档案的电子化建库及管理,无纸化查阅,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减小档案损毁机率,减少档案复印耗材浪费。 (3) 办公OA系统:旨在建立自然资源局上下级、本级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手段,提供内外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协作途径,建立无纸化办公环境,提升办公效率,为政务部门全面实现办公自动化打好基础。 (4) 规划编改系统:用户在规划编制类业务上对项目各阶段电子成果材料上传、归档、打包下载实现集中管理,各项目阶段办理过程由主办人下达任务并负责完成。 (5) 数据更新维护系统:主要是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规等数据的动态调整与维护,形成了数据申请、数据生产、数据更新三级更新机制,保证了数据成果更新及时有效、更新过程可追溯。 (6) 勘测院供图登记系统:帮助勘测院快速、高效的完成用地地块地形的登记,对已登记供图支持查询、维护和管理;为后续用地审批出具的选址意见书等结果证书提供准确的地形图支持,有利于项目审批的高速推进。 |
6 | 福清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 | 自建 | 政务外网 | 通过制定统一的空间数据标准、数据共享协议及网络互连方式等,将重大项目、国土、城规、环保、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绿化、交通、市政、水利、环卫等涉及空间要求的信息要素融合,建成“多规协同”的统一空间信息平台,为福清市其他政府机关提供多规合一数据共享。 |
7 | 福清市建设项目选址会商平台 | 自建 | 政务外网 | 解决国土、规划、环保、海洋、林业、安监等与空间管控有关部门在项目选址过程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强化建设项目生成策划前期协调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建设项目生成选址预审过程中的职能和责任,提高部门之间的协调效率,为项目审批提速创造条件。 |
8 | 福清市规划一张图系统 | 自建 | 政务信息网 | 整合现状数据、规划数据、审批数据和国土、环保、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绿化、交通、市政、水利、环卫等涉及空间要求的信息,建成“一张图”,辅助规划业务审批和后期监督查询。 |
9 | CAD一张图系统 | 自建 | 政务信息网 | 基于AutoCAD应用环境,支持用户直接进行规划审批的红线划拨工作,便捷的获取相应的辅助信息参 考,通过选址红线、用地红线等的辅助绘制、检测、入库和红线标准化制图输出等操作,实现项目审批红线的快速绘制、精确划拨和自动规整与检测,将符合标准规范的审批红线数据存储入库,给业务人员以便捷有效的服务支撑,为规划数据库提供规范、有效的数据资源。 |
10 | 福清市村镇个人住宅规划审批系统 | 自建 | 政务外网 | 基于图形一体化平台,建设镇街审批规划区内危房改造、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审批发证等。 |
11 | 设 计方案(含总平)电子报批系统 | 自建 | 政务外网 | 按照该《福清市建设项目工程设 计方案(含总平面图)技术审查相关规定及成果报送数据要求(试行)》,建设项目设 计方案报建前,由设 |
12 | 福清智慧城市规划大脑 | 自建 | 政务外网 | 基于IOS及Android操作系统的手机版智慧城市规划大脑,主要包括产业发展、多审合一、多规合一、踏勘助手、市情手册、内部办公及运维管理,支持办公所需的各类多样异构数据及办公信息的检索及浏览。 |
13 | 福清智慧城市规划网 | 自建 | 政务外网 | 由福清市规划局主办对城市规划类信息、规划审批的公示,集成综合事务、产业发展、远程办公、城市展示和知识共享等模块,是一个规划信息综合应用门户网站 |
14 |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平台(移动端) | 自建 | 政务外网 | 实现智能移动终端的公文办理、公文查询、项目查询、考勤管理、规划编制成果查询等,当处在业务流程的审批人出差或外出时,可以通过移动端查看审批事项并快速回复审批结果,确保审批工作的及时高效办理。 |
15 | 不见面审批系统 | 自建 | 政务外网 | 将传统的人工纸质报件改为电脑终端报件、手机移动终端报件、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工指导网络报件3种方式并存。与前期选址会商成果无缝对接,内部全流程电子化流转审批,推行用地审批阶段多证合一。实现网上签发电子证照,网上制发电子红线图,纸质证书由申报单位自行打印。同时,提请行政服务中心协调其他单位,收件时电子证照等同于纸质原件。 |
16 | 微信政务系统 | 自建 | 政务外网 | 基于微信建立微政务平台,集成网上办事统一身份认证、消息推送、不见面审批系统、阳光规划等。 |
17 | 福清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 自建 | 政务外网 | 整合原有规划一张图、福清市规划局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图形辅助审查引擎、建设用地报批系统、不见面审批系统、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平台(移动端)等相关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如下内容: (1)一张图系统: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结合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整体提升国土空间一张图的数据集成能力、规划编制智能分析能力、监测评估精准能力,实现基于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报批及使用、建设项目审批的图文一体化统计分析,有效支撑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测评估预警全过程,全面提升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2)内部电子政务办公平台:按照建设项目审批为主线,实现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设 计条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划拨决定书、用林审批、海域海岛审批、土地征收、土地验收等业务的线上办理,生成电子证照库,实现建设项目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此外,随着政务办公的日常使用,逐渐建立了单位内部的完整知识库,利于单位内部知识的传播与分享。 (3)跨部门政务协同平台: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核心,基于协同办公理念,将日常政务办公电子化、网络化、规范化、统一化,实现跨部门、跨地域协作办公,着力打造以政务跨部门网上协同审批为重点,以信息流、业务流、管理流、监督流为主线,加快构建全市政务跨部门业务协同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一体化。通过科技信息化的“深度建设”与“深度应用”,有效实现了全市两级政务部门之间的网上政务协同和信息化资源的跨部门深度应用,达到节省办公时间、节省办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让政务办公更流畅、高效、安全。 (4)互联网+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全面转型,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打造政民一体的互联网+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平台,将与业主单位相关的测绘成果提交、行政许可申报、办理结果查询、电子证照推送等集成一体办理,与移动端公众号结合,打造微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交互。 (5)移动办公平台:打造指尖政务平台,让局领导、工作人员可以随时随地处理文件、办理项目,打破办公的空间及时间约束,从而大大提高工作效率。移动办公平台升级改造后主要可以在手机等移动终端实现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函、划拨决定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放验线意见书、规划条件核实、用海审批、用林审批的办理材料查看、根据项目定位到对应图形等业务快速办理,确保审批工作的及时高效。 (6)标准接口:在业务办公方面,国土、林业、海洋等业务由于一直使用厅级系统或者自建系统开展,导致彼此之间的业务办理无法协同作业,信息彼此割裂。原电子政务系统的应用主要集中在规划业务的办理,没有国土、林业、海洋等业务的应用。所以需要从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际需求的角度考虑,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业务整合及流程重塑,通过一套标准的接口规范,使规划、国土、林业、海洋之间的业务办理彼此衔接互动,打造高效、协同的办公体系。 (7)软件系统整合:本次系统建设涉及多个应用系统,各个应用系统本身就是一个包含了诸多功能模块的功能集合体,系统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异构性,存在多种类型的数据访问。需要在现有异构平台的基础上构筑一个通用的与平台无关、语言无关的集成总线,各种不同平台之上的应用依靠这个总线实施彼此的连接和集成,从而实现分布式系统集成及数据库整合,包括多源、异构、分布式信息资源的数据交换、数据集成、数据整合、数据表达、数据分发、应用集成、单点登录和门户框架等。 (8)数据管理平台:以整合三调现状数据、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各类业务管理数据为一体的国土空间数据库为核心,对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供数据共享及业务应用服务,实现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和城市其他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形成福清市自然资源“一本账”,理清家底,为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规划编制、用地计划、项目策划、项目审批、土地资产管理等提供决策依据,逐步实现自然资源规划和管理工作 “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 |
18 | 网上审批系统 | 市政府建设(利用市政府系统) | 政务信息网 | 行政审批受理、审批意见填写 |
19 | 福建省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 省厅建设(利用省厅系统) | 政务信息网 | 市县只负责填报,因此市县本级缺少规划调整数据 |
20 | 用地报件网络审查系统 | 省厅建设(利用省厅系统) | 政务信息网 | 市县只负责填报,市县本级缺少内部流程和报批数据沉淀 |
21 |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 省厅建设(利用省厅系统) | 政务信息网 | 市县只负责填报结果,因此缺少完整供地数据沉淀 |
22 |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政务网) | 省厅建设(利用省厅系统) | 政务信息网 | 市县可填报、审核,但缺少本级土地出让数据沉淀 |
23 |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外网交易) | 省厅建设(利用省厅系统) | 政务信息网 | 市县可填报、审核,但缺少本级土地出让数据沉淀 |
24 | 福建省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 | 省厅建设(利用省厅系统) | 政务信息网 | 市县负责填报,但市县本级缺少土地整治数据沉淀 |
25 | 矿业权管理系统 | 省厅建设(利用省厅系统) | 政务信息网 | 市县负责填报,但市县本级缺少矿业权数据沉淀 |
26 | 福建省矿业权公告公示子系统 | 省厅建设(利用省厅系统) | 政务信息网 | 市县负责填报 |
27 | 国土资源监测评价与辅助决策系统 | 省厅建设(利用省厅系统) | 政务信息网 | 展示为主,市县可访问查看 |
28 | 旧村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系统 | 省厅建设(利用省厅系统) | 政务信息网 | 省市县联合使用 |
29 | 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系统 | 省厅建设(利用省厅系统) | 政务信息网 | 市县负责填报结果,市县本级缺少卫片执法数据沉淀 |
30 | 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 省厅建设(利用省厅系统) | 政务信息网 | 市县负责填报 |
31 | 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办理系统 | 省厅建设(利用省厅系统) | 政务信息网 | 省市县联合使用 |
32 | 打击非法采矿管理信息系统 | 省厅建设(利用省厅系统) | 政务信息网 | 市县负责填报 |
33 |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系统 | 自然资源部建设(利用部级系统) | 政务外网 | 市县负责填报,逐级审核 |
34 | 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系统 | 自然资源部建设(利用部级系统) | 政务外网 | 市县负责填报,逐级审核 |
35 | 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 | 自然资源部建设(利用部级系统) | 政务外网 | 市县负责填报,逐级审核 |
36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 自然资源部建设(利用部级系统) | 政务外网 | 市县负责填报,逐级审核 |
37 | 矿业权配号系统 | 自然资源部建设(利用部级系统) | 政务外网 | 市县负责填报,逐级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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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数据现状
福清市现在的基础数据包括政务电子地图数据、规划成果数据、数字线划图数据、控制点数据、地形图数据、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地下综合管线数据等。
(1)政务电子地图数据:包含1:2000政务电子地图、1:500政务电子地图、市域范围内的兴趣点、其他专题数据(主要有地形起伏、现状道路、水系、教育、医疗卫生等专题数据)。
(2)规划成果数据:局内各类规划成果数据,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等。
(3)数字线划图数据:包括1:500数字线划图数据、1:2000数字线划图数据。
(3)控制点数据:福清市现有的控制点数据是在2007年测量的,C级6个,D级136个,数据是否可用需实地普查。
(5)地形图数据:福州市于2012年建设大福州区域范围的大比例尺1:2000地形图,并于2019年开展了1:2000地形图的更新工作,该地形图覆盖范围含福清市平原、丘陵范围约1200平方千米,其中山区、山地部分约600平方千米为空白无图区域。近年来福清市人民政府建设了福清市山区、山地的1:2000地形图范围。
(6)数字正射影像数据:2012年至2021年福州市开展的航拍工作覆盖福清市范围的数码航拍及DOM成果影像。自2017年以来,福清市开展“两违”遥感监测项目逐步积累了重要的遥感影像资料,工作覆盖福清市范围的遥感影像(其分辨率多为2m及2m以下的)及DOM成果影像。
(7)地下综合管线数据:2014年6月,福清市正式启动“福清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与建库项目”,项目建设区域60平方千米,范围覆盖福清市中心城区的七个街道,涉及道路128条,道路总长1768.22千米。2016年,福清市开展“福清市城区污水管网现状排查建库项目”,项目建设新增119平方公里市政道路排水管线探测。
2、三维数据现状
福清市于2015年启动建设数字福清空间框架建设,建设内容包括福清市中心城区37平方千米2.5维数据、福清市清昌大道及清盛大道等周边地区4.3平方千米三维数据库。
(1)2.5维数据:2.5维数据相对于三维模型只有一个视角,纹理采用模拟纹理,高度采用固定层高,结构为大致轮廓,均与实际情况不符。在实际应用中,2.5维地图只具有展示功能,无法满足规划设 计及测量需要。
(2)三维数据库:基于数字福清空间框架建设,完成福清市局部区域三维数据建设,建设范围包括清昌大道、清盛大道及江滨路等周边地区,面积约4.3平方千米。
3、项目管理数据现状
现有的项目管理数据主要有选址会商、用地报批、用林报批、用海报批、用地预审及选址、规划条件、征地及留用地、土地供应等。
基础地理类数据(福清图、卫片、航拍、行政电子地图)、城市规划数据(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数据由福建省规划院和福州勘测院负责维护;规划审批数据(用地红线、电子档案、公文等)由地理信息科负责维护;系统用户及权限管理等由地理信息科维护;各应用系统软件功能改进、完善等由开发单位负责维护;基础硬件(机房布线、服务器,UPS电源设备、消防监控设备、各科室客户端电脑等硬件)由本地网络维护公司负责维护。以上所有运维工作由地理地信息科负责统一指导和管理。
本项目分2个包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如下。
合同包 | 编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1 | 1-1 | 城市现状三维模型 | 1 |
1-2 | 二三维一体化平台 | 1 | |
1-3 | CIM应用建设 | 1 | |
1-4 | 局2022年新业务系统建设 | 1 | |
1-5 | 应用系统对接 | 1 | |
1-6 | 标准规范制定 | 1 | |
1-7 | 系统集成与培训 | 1 | |
2 | 2-1 | 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 | 1 |
2-2 | 城市设 计法规专题 | 1 |
本项目同一个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只允许投一个包。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以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深度融合为途径,结合城市三维建模技术、二三维一体化技术、大数据、云计算、BIM、CIM等新兴技术,开展福清市二三维一体化平台暨CIM应用场景建设项目,推进对福清市二三维信息数据整合集成能力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以直观表达的全覆盖时相和精细地理信息为基础,拓展推行福清市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数字化不见面BIM报建、三维BIM审批、精准智慧审图、三维规划会商等相关应用,实现未来福清市信息资源的感知、跟踪、集成、共享、分析,形成福清市“数据—信息—知识”应用服务体系,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智慧城市提供支撑,推动城市规建管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引领数字孪生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空间治理现代化。
为满足目前福清市对实景三维建设的需求,亟需开展城市三维建模数据采集与应用建设工作,实现对城市三维信息资源的科学有效管理,以满足各类三维空间地理信息在管理应用部门间共享的迫切需求。
1、建设内容
本项目需要建设福清市陆域1800平方千米的三维模型数据库,具体内容包含三维地形模型、三维白模、实景三维模型、普通三维模型。具体范围包括:
(1)新建约1670平方千米的三维地形模型;
(2)新建约1670平方千米的三维白模;
(3)新建约100平方千米的实景三维模型。其中,中心城区约89平方千米、高速公路约9.4平方千米、高铁约1.6平方千米。高速公路有沈海高速、长福高速以及渔平高速;高铁为福厦高铁;
(4)新建约30平方千米的普通三维模型。
图1 项目建设范围
注明:如部分区域有特殊需求的情况,在总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可结合实际需求情况更换建设区域。
2、数据建设技术指标
(1)数学基础
1)坐标系: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度分带,中央子午线120度;
2)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
(2)三维地形模型技术指标
1)数据格式:采用max或obj等格式;
2)精度指标:三维地形模型平坦地区的高程精度不低于1.4m,丘陵地区不低于2m,山地不低于5m,高山不低于10m。
(3)三维白模技术指标
1)数据格式:采用max或obj等格式;
2)精度指标:平面精度不低于2m,高度精度不低于3m,高层建筑的高度精度可放宽至5m。
(4)实景三维模型建设技术指标
1)数据格式
航摄影像数据格式:*.jpg;
地面三维模型数据库:采用obj或s3c或osgb或max或fdb等格式;
2)三维模型精度指标
实景三维模型平面精度不低于0.5m、高度精度不低于0.8m。
(5)普通三维模型建设技术指标
1)数据格式
航摄影像数据格式:*.jpg;
地面三维模型数据库:采用obj或s3c或osgb或max或fdb等格式;
2)普通三维模型精度指标
表3 普通三维模型精度指标
模型类型 | 普通模型主体精度中误差 | |
平面精度 | 高度精度 | |
建筑要素模型 | 0.5m | 0.8m |
交通要素模型 | 0.5m | 0.8m |
植被要素模型 | / | / |
场地要素模型 | / | 0.8m |
水系要素模型 | / | / |
其它模型 | 0.5m | 0.8m |
1.困难地区平面和高度中误差可按本表规定放宽0.5倍,两倍中误差为最大误差; 2.数字线划图中没有准确标示位置的,参照现状照片及航拍的相对位置、比例进行制作,模型精度可不做要求。 |
3)三维模型精细度指标
三维模型精细度分为四种方式:细节建模表现、主体建模表现、地形表现和符号表现。
细节建模表现:对地理要素的主体结构、细部结构进行精细几何建模表现,外立面纹理采用能精确反映物体色调、饱和度、明暗度等特征的影像。
主体建模表现:仅对地理要素的基本轮廓和外部结构进行几何建模表现,树木采用单体化模型表示、栅栏、栏杆等模型仅用单面片、十字面片或多面片的方式表示,外立面采用能基本反映地物色调、细节特征结构的影像。
地形表现:使用DEM表示其轮廓起伏状态,DOM表示其纹理细节。
符号表现:用三维模型符号库中预先制作的符号来表现地理要素,该模型符号仅有位置、姿态、尺寸及长宽高,比例可以改变。
具体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 建筑模型精细度指标
内容 | 普通模型 |
屋顶 | 主体建模表现 |
楼体 | 主体建模表现 |
底商 | 主体建模表现 |
女儿墙 | 主体建模表现 |
开放阳台 | 主体建模表现 |
屋顶重要装饰 | 主体建模表现 |
下穿结构 | 主体建模表现 |
门廊 | 主体建模表现 |
屋檐 | >1m主体建模表现 |
吻兽 | 不表现 |
雀替 | 不表现 |
檐廊 | 不表现 |
大型台阶 | 主体建模表现 |
普通台阶 | 地形表现 |
室外楼梯 | 主体建模表现 |
支柱(墩) | >0.5m主体建模表现 |
立面突出物或重要装饰 | >1m主体建模表现 |
悬空通廊 | 主体建模表现 |
天窗(老虎窗) | 主体建模表现 |
水箱 | 符号表现 |
烟囱 | 主体建模表现 |
旗杆 | 符号表现 |
一般出入口 | 主体建模表现 |
围墙 | 主体建模表现 |
无线通信基站信号塔 | 符号表现 |
表5 交通模型精细度指标
内容 | 普通模型 |
地面道路 | 地形表现 |
路基 | 地形表现 |
路面交通标线 | 地形表现 |
人行道 | 地形表现 |
道路隔离带 | 主体建模表现 |
道路声屏障 | 主体建模表现 |
交通护栏 | 不表现 |
环岛 | 地形表现 |
公交站台 | 主体建模表现 |
列车站台 | 主体建模表现 |
公路、铁路隧道 | 主体建模表现 |
铁轨 | 主体建模表现 |
高架路 | 主体建模表现 |
立交桥 | 主体建模表现 |
车行桥 | 主体建模表现 |
人行桥 | 主体建模表现 |
加油站 | 主体建模表现 |
广告牌 | 不表现 |
电力铁塔 | 符号表现 |
通信铁塔 | 符号表现 |
表6 植被模型精细度指标
内容 | 普通模型 |
古树名木 | 主体建模表现 |
带状绿化树 | 符号表现 |
绿篱 | 主体建模表现 |
树林 | 地形表现 |
草地 | 地形表现 |
苗圃 | 不表现 |
绿地护栏 | 不表现 |
花圃(坛) | 地形表现 |
表7 场地模型精细度指标
内容 | 普通模型 |
高于地面的露台 | >1m主体建模表现 |
下沉式广场 | >1m主体建模表现 |
露天体育场 | 地形表现 |
露天游泳池 | 主体建模表现 |
人工水池 | 主体建模表现 |
地上停车场 | 地形表现 |
施工地 | 地形表现 |
内部道路 | 地形表现 |
空地 | 地形表现 |
表8 水系模型精细度指标
内容 | 普通模型 |
水面 | 主体建模表现 |
河床 | 地形表现 |
码头 | 地形表现 |
停泊场 | 地形表现 |
洪墙(堤) | 地形表现 |
河堤 | 地形表现 |
护栏 | 主体建模表现 |
滩涂 | 地形表现 |
明礁 | 地形表现 |
水闸 | 主体建模表现 |
滚水坝 | 地形表现 |
拦水坝 | 地形表现 |
防波堤 | 地形表现 |
亲水平台 | 地形表现 |
亲水台阶 | 地形表现 |
表9 其它模型精细度指标
类别 | 内容 | 普通模型 | |
辅助 设施 | 建筑 设施 | 城墙 | 厚度>0.5m主体建模表现 |
栅栏栏杆 | 不表现 | ||
交通 设施 | 公交站亭 | 主体建模表现 | |
过街天桥 | 主体建模表现 | ||
交通标志牌 | 不表现 | ||
路名牌 | 不表现 | ||
道路信息显示屏 | 不表现 | ||
收费站 | 主体建模表现 | ||
交通信号灯 | 主体建模表现 | ||
治安岗亭 | 主体建模表现 | ||
安检设备 | 不表现 | ||
信息 设施 | 导览指示牌 | 不表现 | |
广告牌匾 | 不表现 | ||
宣传栏 | 不表现 | ||
大型计时装置 | 不表现 | ||
通讯 设施 | 电话亭 | 不表现 | |
邮箱 | 不表现 | ||
休息 设施 | 休闲座椅 | 不表现 | |
路亭 | 不表现 | ||
步廊 | 不表现 | ||
游乐 设施 | 大型健身设施 | 不表现 | |
大型游乐设施 | 不表现 | ||
卫生 设施 | 公共厕所 | 主体建模表现 | |
垃圾筒 | 不表现 | ||
照明 设施 | 大型景观灯 | 不表现 | |
道路照明灯 | 主体建模表现 | ||
美化 设施 | 装饰 设施 | 大型雕塑 | 不表现 |
普通雕塑 | 不表现 | ||
假山石 | 不表现 | ||
景观 设施 | 人工瀑布 | 不表现 | |
大型喷泉 | 不表现 | ||
普通喷泉 | 不表现 |
4)三维模型纹理精细度指标
纹理指反映地理要素(不含地形)表面纹理和色泽特征的贴图影像。普通模型纹理精细度如下表所示。
表10 纹理精细度
模型类型 | 普通模型要求 | |
纹理描述 | 不修饰真实纹理 | |
纹 理 内 容 | 纹理来源 | 现状照片(倾斜影像) |
遮挡物 | 适当处理 | |
透视变形 | 适当处理 | |
纹理接缝 | 适当处理 | |
纹理眩光 | 适当处理 |
5)遮挡处理要求
普通三维模型适当对遮挡物进行处理。
3、生产工艺要求
(1)无人机影像采集
1)航摄系统
飞行器、5镜头倾斜摄影相机、机载定位定姿IMU POS系统、航摄计划设 计软件和飞行管理系统等集成系统。
2)地面分辨率
优于0.05米(下视)。
3)像片重叠度
航向重叠度一般应为80%;最小不应小于53%;
相邻航线的像片旁向重叠度一般应为70%,个别最小不应小于50%。
4)摄区、分区、图廓覆盖保证
航向覆盖、旁向覆盖边界保证摄区及分区影像制作范围全覆盖,并外扩3条航线。
5)漏洞补摄与重摄
航摄过程中出现的相对漏洞和绝对漏洞应及时补摄,漏洞补摄应按原设 计要求进行。对不影响内业加密模型连接的相对漏洞,可只在漏洞处补摄,补摄航线的长度应超出漏洞之外一条基线。控制航线如其本身出现局部的相对漏洞或有其他缺陷(如:云影、脱膜、斑痕等),在不影响整条航线内业加密选点和模型连接的情况下可不补摄。凡需要补摄时,应整条航线重摄。
6)航摄分区
福清主摄区地势比较平坦,但局部地区地势较高,为确保航线敷设和导航的准确性,选择现势性较好的地形图作为航摄设 计用图。分区采用项目区最新的大比例尺地形图和DEM数据,把项目区分成若干分区,每一分区再分为若干架次,便于航摄作业。综合考虑摄区范围、面积、形状等,分区应在合理正确的前提下保证工作量最优。
7)航飞路线设 计
在航摄分区的基础上,参照项目区的大比例尺地形图,对项目区进行航线设 计。要求在考虑航摄范围内高压电力线和高大建筑物的前提下,保证航摄飞行路线的直线性。通常情况下航线按东西向直线飞行;特定条件下亦可根据地形走向的需要,按南北向或沿线路、河流、海岸、境界等任意方向布设。
8)航摄时间的选择
在航摄时应选择本摄区最有利的气象条件,并要尽可能的避免或减少天气的不良影响,确保航摄像片能够真实地显现地面细部。选择航摄时间,既要保证具有充足的光照度,又要避免过大的阴影。
(2)外业控制点作业
1)像控点布设方式
选择通视条件好,地势平坦的区域人工布设控制点,像片控制点的点位应满足GPS测量时的点位基本要求,应远离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高压输电线,附近不应有强烈干扰接收卫星信号的物体,并尽量避开大面积水域、大型金属物体等。
2)像控点布设
采用GNSS/INU/GNSS辅助航摄区域网布点方案,像片控制点连线应完全覆盖成图区域,且全部布设平高点,控制点采用角点和拐点布设法,实际布设时控制点基线跨度和航线跨度如下表:
表11 航向相邻控制点的基线跨度
比例尺 | 基线跨度 |
1:500 | 12 |
1:1000 | 15 |
1:2000 | 20 |
表12 旁向相邻控制点的航线跨度
比例尺 | 航线跨度 |
1:500 | 6 |
1:1000 | 6 |
1:2000 | 6 |
3)像控点测量
采用CORS网络RTK测量技术施测的像片控制点应进行不少于总点数10%的外业检测,外业检测采用相应等级的技术进行,检测点应尽可能均匀分布摄区。平面坐标较差不大于0.05m,高程较差不大于0.05m,最终成果取原测值,并填写检测记录表,以基准站命名为“基准站及像片控制点检测表.doc”。以摄区为单元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基准站及像片控制点检测表”。
4)像控点成果整理
以航摄分区为单元建立文件夹,每个摄区内所有像片控制点和检查点点位信息表存储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点位信息表”。每个像片控制点制作一份单独的点之记,包括像控点点位信息表、点位缩略图、实地照片。像控点的平面基准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三维地形模型制作
三维地形模型采用数字高程模型DEM及卫星遥感影像DOM数据叠加制作,三维地形模型由几何和纹理组成,模型应简洁、完整地表达地表起伏形态特征,便于快捷、清晰地判断建模区域的地形特征和方位。其中要求DEM格网尺寸不大于5m*5m,DOM分辨率不低于0.5米,DOM须为2021年或之后的数据,面积不低于1800平方千米。
(4)三维白模制作
三维白模制作主要基于地形图数据拉起体块模型。建筑物基底以不低于1:2000比例尺的地形图建筑轮廓为依据,建筑高度采用平均层高间接获得,建筑高度=平均标准层高*层数。地形图范围必须覆盖整个建模区域,不能满足要求时,地形图数据应及时更新生产。其中要求制作三维白模的地形图须为2018年或之后的数据,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千米。
1)三维白模建筑物基底轮廓线应与地形图保持一致;
2)三维白模的基底应与地形处在同一水平面上,与地形起伏相吻合。
(5)实景三维模型制作
利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经空中三角测量、影像密集匹配技术,生产不规则三角网TIN和DSM,进而进行纹理映射、模型优化,制作包括中心城区、高速公路、高铁在内的100平方千米的实景三维模型。
1)实景三维模型必须真实反映地物的分布情况;
2)实景三维模型成果支持第三方软件的格式要求,可进行修饰、编辑等操作;
3)实景三维模型成果不应出现空洞、悬浮、纹理变形等现象,保证模型的完整度。
(6)普通三维模型制作
采用航空摄影测量方式,获取地理要素的几何信息,构建三维模型,利用三维要素采集平台采集建筑物、交通、植被、水系、场地、其他要素的三维特征线或点,使用三维倾斜影像贴图平台,通过摄影测量算法,从海量倾斜影像快速搜索模型面对应的最佳贴图,实现模型贴图自动从影像中采集。
1)为方便模型制作,将建模区域分成若干小块单元,分别制作,然后汇总在一起。要素编码,纹理编码命名参照《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库规范》(CH/T 9017-2012) ;
2)要求用最优化的面片创建最丰富的模型数据,在满足建模细节层次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几何模型的面数,一般模型面数不超过1500个,个别复杂模型面数不超过2500个;
3)比较长的条带状物体(如高架路、水系等)需要进行分段,每段长度不宜超过300米;
4)模型中应严格避免出现重面、废面、破面、废点、废线等,面与面之间的连接要闭合,不能出现裂缝;
5)纹理应清晰可见,纹理图片数据格式要求为JPG,透明格式为PNG,尺寸应为2的n次幂,模型的纹理不超过1024*1024;
6)三维模型及贴图纹理的命名不能出现同名。
在“多规合一”一张图平台基础上,构建开发二三维一体化平台,基于统一的三维空间框架,通过汇集项目报建BIM模型、三维BIM审批信息、项目竣工BIM模型、城市现状三维信息模型、各部门业务信息等数据,实现现状规划一体、二三维一体的可视化展示,提供BIM浏览引擎、三维模型数据管理、数据共享服务管理、二三维联动等基础功能。
1、三维支撑平台
三维支撑平台需要与目前福清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无缝兼容,作为支撑平台,可以确保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成果,并更好的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功能评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三维支撑平台需要满足二、三维融合的要求,集三维内容创建、管理、可视化和共享为一体。三维支撑平台提供二、三维空间分析的能力,同时提供丰富多样的开发接口如JavaScript API,能够方便地定制面向业务应用的三维系统。三维支撑平台需支持三维系统从数据获取、存储管理、可视化、空间分析、服务发布到应用开发的完整流程。
(1)场景可视化渲染
三维支撑平台提供用户基于行业规范自定义规则文件的接口,规则文件可直接做用于GIS数据,并能够基于GIS数据的属性信息调整模型的外在形态如颜色、贴图、引用的形状(几何模型)等。
用户可在平台中直接拖动规则文件到指的数据层中,实现快速批量的三维模型构建。可广泛应用于城市规划、线形工程建模、数字城市等行业。
使用OGC i3S标准的SLPK规范做为其数据规范,数据的加载与显示遵从OGC i3S的服务规范。在数据层面通过Lod对数据进行分级存储,内部通过draco、DXT等压缩机制,控制节点的数据量,从而保证数据在网络上的高效传输;在请求层面,通过节点页(Nodepage)能够快速遍历数据节点,直接加载与页面范围相应精度的数据,从而在保证高精度数据在一定范围内的高保真还原。
1)二维和三维场景采用同样的符号库;
2)集成三维编辑功能,采用与二维配套的编辑体系;
3)支持智能三维制图,可实现基于数据驱动的三维制图;
4)支持Lod和地理索引,极大提高数据加载的效率;
5)支持indexDB的前端缓存提升数据的二次加载效率;
6)支持Nodepage实现更加高效的定位当前页面所需要的节点信息;
7)自动的纹理管理机制,使纹理贴图随视距范围动态加载;
8)内置文字冲突检测功能,使三维文字和点标注的显示方式更加合理。
(2)空间分析
三维支撑平台的空间分析可直接在三维场景中使用;提供高级三维分析工具,真正将三维对象纳入到地理场景中进行分析。
通过空间处理框架将二、三维分析组合,解决复杂的空间分析问题;集成的Python环境,支持将行业空间分析模型与三维支撑平台内置的空间分析模型进行组合,定制面向业务的空间分析模型。
使用空间处理框架自动化处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降低桌面端、服务器端调用的复杂性;提供众多交互分析工具如视线分析、视域分析、穹顶分析、剖切分析、横断面分析等。
(3)多终端支持
三维支撑平台提供多种应用以满足用户在不同场景下使用三维应用的需求,包括桌面端应用、Web端应用、移动端应用等。同时支持AR、VR能力,可在对应终端上使用。同时针对用户高端渲染的需求,提供GameEngine SDK,使用用户发布的影像、地形服务、三维服务能够不经过任何形式的数据转换即可在游戏引擎中进行加载、展示。
提供场景查看器等Web端应用程序。支持影像、地形、场景服务、要素服务、WMS服务、WMTS服务矢量切片服务等的加载,同时提供数据驱动智能制图,量测、剖切等交互的三维分析工具。
(4)数据支持
支持倾斜摄影测量建模成果、Lidar(激光雷达)数据、主流BIM(建筑信息模型)数据、DEM(数字高程模型)、DSM(数字地表模型)、3dMax模型、 SketchUp模型等数据入库,支持*.3ds、*.wrl、*.obj、*.stl等三维格式数据; 支持WMS、WMTS等OGC服务的接入。
2、BIM浏览引擎
BIM浏览引擎主要包括BIM数据转换、BIM轻量化、BIM数据在线可视化、BIM数据融合管理、BIM数据对外发布服务、系统管理等功能。
(1) BIM数据转换插件工具
将多样化的BIM数据统一转化为一种语义完整的通用数据格式。BIM数据转换引擎是以插件形式运行于Revit等RVT、IFC等BIM模型数据格式进行压缩加密,导出轻量化的模型文件并上传到BIM管理平台,用以在Web 端对模型进行浏览和操作。
对Revit模型中的链接模型,可将链接模型单独通过插件导出数据,也可以在Revit解绑链接模型文件到主项目文件里,然后再通过插件同时导出数据。支持导出RVT、DWG、DGN、IFC等格式的数据文件。
对IFC数据,转换后同时保留模型信息和属性信息,同时,在转换过程中完成坐标转换、数据映射、空间索引和详细级别(LOD)分层划分,以确保 3D WebGIS 框架中 BIM 数据和地理要素的快速、高效地呈现交互。
(2) BIM数据在线导入工具
用户可以通过在线的界面,选择需要转换的模型,并进行转换参数的设置,指 定输出的BIM模型数据集位置。实现在线进行BIM模型数据导入工作,可通过在线可视化工具进行模型的转换设置。并可以监视BIM导入进度和导入结果。包括图形与数据分离技术、模型检查入库、模型抽取、转换工程设定、转换控制台、转换历史查询、转换结果在线预览等功能。
(3) BIM数据轻量化(沙箱)
BIM数据轻量化引擎主要从模型轻量化和渲染处理两个环节着手进行优化,高度轻量化的同时完整保留BIM模型原始的几何精度、属性、材质等信息,支持超大模型的加载和显示,为项目管理、智能建筑、基础设施健康监测、BIM+GIS集成等领域提供支撑。提供多种 BIM 轻量化和三角网的操作,包括:模型提取外壳算法(外壳和内部分离)、三角网简化算法、无效子对象检查算法、无效子对象删除工具、BIM模型压缩算法、构建实例化算法等诸多实用功能。
(4) BIM数据可视化工具
用户可以在不同的终端上(包括电脑端、移动端)流畅地在浏览器中浏览BIM模型,使用WebGL技术在网页端渲染模型,最大支持2G模型(建筑面积超10万方)。浏览模型时提供流畅的缩放、平移、定位及视图回归等模型交互操作,显示空间区域划分的结果数据,可以进行图层筛选,进行距离、面积及角度等测量,在模型上进行图纸批注及批注编辑,可以进行模型与文件之间的链接及集成展示,提供对模型结构树的展示、选择、编辑及可视化控制,可以对模型构建的原生属性进行展示、编辑及链接外部文件,提供盒状及平面剖切功能。提供模型对比与差异分析,支持对平台中同一个模型不同版本之间的比对、同一个项目不同过程之间的比对(如施工BIM模型和竣工BIM模型),对变更前后的模型检测出新增、删除和修改的内容,生成变更构件列表,支持模型比对分析结果的在线联动查看和导出应用。支持对模型的单个体块进行比对,展示变更前后的差异,包括新增、删除和修改的内容。提供丰富的BIM构建搜索功能。
(5) BIM数据融合管理
将BIM模型从本地上传到二三维一体化CIM平台的BIM数据库中,BIM数据导入后都存储在BIM数据集内,通过BIM数据集和2D/3D地图之间空间位置建立对应关系,能快速进行BIM数据的准确落图,并快速建立模型和构件之间的关联关系。包括构件模型分类、构件模型库查看、导入构件模型、构件模型修改、构件模型删除、构件模型查询、数据集管理、模型体块编辑、BIM属性的元数据及属性数据管理、BIM数据删除、专业分类图层设定、BIM时序设定及展示等功能。
(6) BIM数据对外发布服务
通过申请与授权的方式,将BIM数据资产作为城市发展管理、城市更新、应急指挥的数据能力支撑接口,在城市管理、消防救援、房屋拆迁、设施紧急维修等场景中提供快速、准确的数据服务能力。
(7) 系统管理
主要包含权限管理、系统应用监控、BIM模型项目相关数据资料上传、查询、管理等内容。
3、三维模型数据管理
提供实景三维模型数据、单体建筑数据、三维白模、三维地形、3DMax模型等多源数据的统一管理,并可以对工程建设项目二维GIS数据、BIM模型或其他三维模型数据汇聚管理,实现三维模型数据的入库及动态更新,对新采集的三维模型数据可以快速批量入库,对已有三维模型数据需要更新时,可直接将新数据导入,确保三维城市数据库可以实时动态更新。
三维模型数据管理主要包含资源目录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字典、多源数据接入、数据清洗、模型检查、数据导入导出、数据更新、版本管理、存储管理、白模生成等功能。
(1) 资源目录管理
对二三维一体化平台的资源目录进行分类管理。包括资源目录、新建资源分类、编辑数据分类、删除资源分类等功能。
(2) 元数据管理
元数据管理包括元数据项管理和元数据模板管理,可用于数据入库时同时导入元数据,说明数据特征、内容的结构化(如数据名 称、版本、相关说明等),便于组织、描述、检索、保存、管理信息和知识资源。
(3) 数据字典
对数据的数据项、数据结构、数据流、数据存储、处理逻辑、外部实体等进行定义和描述。
(4) 多源数据接入
支持多源数据接入,包括3ds、wrl、obj、stl等传统手工精细建模数据,Revit及其他主流BIM厂商Bentley、CATIA,PDMs、Tekla的BIM数据,通用BIM交换格式IFC、STEP格式数据,obj、s3c、osgb、fdb等倾斜数据、点云数据、多种二维数据、OGC服务等进行接入管理。
(5) 数据清洗
数据清晰主要是发现并纠正数据文件中可识别的错误和冗余,包含检查数据一致性,处理无效值和缺失值等。
(6) 模型检查
主要对三维模型的数据目录、坐标系、偏移值、模型对象划分、名 称设置、属性值和格式等方面进行检查。
(7) 数据导入导出
实现对shp、mdb、excel、doc、pdf、影像数据、图片、模型等格式相关数据的导入和导出。
(8) 数据更新
提供数据替换更新和数据增量更新的能力,按照业务类型、数据版本、数据编码、数据名 称等分类形成中间成果库和现势应用库。
(9) 版本管理
根据版本注册的时间线,对数据进行版本管理,可在地图窗口显示对应时间的版本数据,通过切换不同版本节点,可追随历史版本数据。
(10) 存储管理
存储管理需要提供对数千图层、十亿级别面片数量的支持,还需要提供自动备份并为要素层数据配置故障转移数据存储,实现关系型要素服务和非关系型的三维切片服务的统一存储和管理。
(11) 白模生成
对倾斜摄影未覆盖到区域提供白模数据生成功能,实现三维立体场景的展示。
4、数据共享服务管理
采用前置交换或在线共享方式进行数据共享交换,在线共享与福清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的数据共享服务管理集成,提供二三维一体化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资源注册、服务管理、访问授权管理、消息管理、运行监控、日志管理等功能。
(1) 数据注册
支持对本地资源、Web资源、企业级地理数据库等进行注册管理。
(2) 服务管理
对三维数据及专题应用通过共享服务的方式进行管理,包括数据源管理、空间数据符号化、服务发布、在线编辑、服务目录管理、服务注册、服务关联实体数据、第三方服务调用、服务查询等功能。
(3) 访问授权
提供对三维地图相关的基础服务、数据服务、专题服务等进行访问的授权申请、审批等功能,根据申请提供空间范围、数据内容等的授权功能。
(4) 消息管理
实现对服务订阅、动态跟踪订阅服务的更新状态和系统推送的消息进行管理。
(5) 运行监控
实现对服务、服务器、负载均衡等进行监控,还提供直接从代 理服务器的硬盘中读取数据,提高热门站点的请求速度。
(6) 日志管理
实现统一的日志记录、查询、统计、备份管理,可查看日志清单,支持查看系统访问日志、专题访问日志、功能使用日志等日志清单。包括系统访问日志、专题访问日志、功能使用日志、数据管理日志、服务访问日志、安全管理日志、系统监控日志、系统在线日志等功能。
5、二三维联动应用
与现有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多规合一信息平台集成,打造数字孪生城市应用底座,实现城乡一体、现状与规划一体、地上地下一体、二三维一体、BIM与GIS一体、室内室外一体、物联动静一体的综合业务应用场景。提供数据资源集成应用管理、基础应用、分析模拟等支撑功能。
(1) 数据资源管理
整合自然资源“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信息,实现自然资源相关的影像、地形、矢量、手工建模数据、倾斜摄影模型、BIM/CAD、激光点云等海量、多源、异构数据的高性能加载与显示。包括对时空基础数据、资源调查数据、规划管控数据、工程建设项目数据、部门管理数据、公共专题数据、物联感知数据的配置目录、数据加载、图文关联等功能。
(2) 基础应用
可以总览城市虚拟三维场景,自由定位沉浸到三维城市虚拟场景中,从上、下、左、右、前、后不同方位对城市建筑、街道、景观等进行720度全方位观察。在三维浏览时,可以叠加二维地图数据,进行二三维一体化信息浏览;还可以以行人步行视角直观体验在三维城市中虚拟漫游的效果,也可以根据设定的路线,自动导航游览三维城市,并将游览路线生成视频,供随时展示使用。
包括图层控制、透明度调整、分级缩放、平移、全图、旋转、飞行、步行、定位、剖切、属性查询、正南正北、视图切换、几何量算、卷帘比对、多屏比对、标注管理、漫游导览、场景书签、场景录制、二三维切换、二三维联动、二三维一体、地上地下一体化等地图基础操作的实用功能。
(3) 分析模拟
以二三维数据为基础,按照空间关系、关键字、组合条件等,利用相关算法、模型等开展空间分析,更直接地展示复杂地理信息,表达更多空间关系。包括统计分析、道路拓宽分析、缓冲区分析、叠加分析、白模渲染、人口分布分析、建筑量分析等功能。
依托二三维一体化平台,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在建筑方案审查、市政方案审查、工规证发放、规划条件核实等阶段拓展推行三维数字化不见面审批并进行精准智慧审图。CIM应用场景建设主要包含三维规划会商、建设项目工程许可BIM报审、数字规划馆、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等几大方面的建设。
1、三维规划会商
对建设项目的BIM规划方案进行三维会商,为决策者构建一个项目建成后的虚拟的、直观的沉浸式场景,辅助与会者进行方案决策。主要包括规划会商预备、规划方案会商展示、辅助决策。
(1) 规划会商预备
在开展规划会商前,对需要会商的项目方案等材料进行准备。包括项目选取、方案添加、会商预览等。
1)项目选取
对于已经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项目,从电子政务系统的项目数据库中选取建设项目,供规划会商汇报讨论。包括在办项目库加载、项目查询、项目选取、已提请会商项目、撤销会商等功能。
2)方案添加
对于一些没有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项目,也有会商的需求(如带方案出让项目),可以通过方案添加来组织规划会商的项目方案。包括新建会商项目、项目材料上传、项目材料删除等功能。
3)会商预览
对已经提交会商的项目,可以查看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 称、项目地址等,还可以浏览项目材料。对与项目的规划BIM方案,可以在二三维联动应用系统中插入叠加,查看建成后的效果。
(2) 规划方案会商展示
对建设项目的BIM规划方案进行三维会商,为决策者构建一个项目建成后的虚拟的、直观的沉浸式场景,支持3DMax、sketchup、revit等多种格式规划BIM方案在三维城市场景中加载,包含数字孪生城市展示、加载汇报项目列表、查看基本信息、查看项目材料、方案加载预处理、查看建筑规划BIM方案、查看市政规划BIM方案,可以查看方案中的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的单体模型属性,还提供盘旋鸟瞰、内部漫游、地下空间查看、多方案分屏比选、规划叠加、方案定位、图形标注等功能。会商时可以动态调取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表、用地平衡表、规划设 计条件等信息。
(3) 辅助决策
实现通视分析、视廊分析、天际线分析、红线分析、控高分析、日照阴影分析等辅助决策功能。
1)通视分析
实现判断三维场景中任意两点之间的通视情况。
2)视廊分析
利用自然存在的开敞空间或人工建设的开敞空间实现望景点与景点的通视观察。
3)天际线分析
根据观察点,生成当前场景窗口中建筑物顶端边缘与天空的分离线,借助分离线直观发现不和谐的建筑体。
4)红线分析
对规划方案进行分析,查询出超出规划红线的建筑并对其进行高亮显示,辅助决策分析。
5)控高分析
根据城市空间管制要求,检核设 计方案是否突破该地块的建筑限高,并对超出标准高度的建筑物予以警示。
6)日照阴影分析
分析遮挡建筑某时刻产生的阴影对周边建筑的影像,实现模拟用于一天当中,特定范围内建筑物阴影的动态变化情况。
2、建设项目工程许可BIM报审
建设项目工程许可BIM报审主要包括线上电子报建、内部智慧图审、部门多审合一。
(1)线上电子报建
在现有不见面审批系统基础上,进一步在建筑方案审查、市政方案审查、工规证发放等阶段持续推行不见面审批。建设单位或个人无需再去行政服务大厅现场申报,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申报办理事项,实现申报材料大量简化,自然资源局发放的审批成果、政府内部已信息共享的有关文件和证书、申报人前期已提供且无变化的材料,均无需重复提交,减少建设单位报建材料,对分期建设进行智能化申报辅助决策。此外,实现与电子签章系统的对接,对必须使用电子签章的材料进行签章核实。
线上电子报建主要包含业主网上登录、新项目申报(含分期建设)、变更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检查、项目材料智能提醒、项目材料共享提取、项目材料预选、项目申报提交、项目申报流程、业务项目补件、业主项目进度查询、业主项目成果下载、网上报建项目查询、自动公示、配置管理等功能。
(2)内部智慧审图
实现二三维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总平面图纸审查的数字化、智慧化(二维至少支持AutoCAD、三维至少支持Revit)。建设单位按照规程规定的标准提交总平面图,由计算机自动计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和用地平衡,并且对建筑间距、建筑退距等规划条件进行自动审查。在此基础上经办人员利用智慧图审快速审批,同时进一步推进工规证电子证照发放工作。
内部智慧审图主要包含工程设置、建筑查询、总平定义、总平图纸审查、统计分析等功能。
1)工程设置
设定智慧审图支撑基础运行环境软件版本、支持用户能够选择多版本,设置数据标准、计算规则、计算容差、审查参数。
2)建筑查询
帮助用户查看已规整的建筑列表和详细信息。建筑列表为整张图纸的所有建筑,详细信息为具体某栋建筑的建筑高度、地上层数、计算面积、计容面积等详细信息。
3)总平定义
提供总平面图纸标准化规整工具,便于图纸的标准化、快速化审查。包括定义用地、定义绿地、定义室外停车场、定义地下停车场、定义道路、定义建筑及阳台、建筑分解、刷新分解数据、添加层、删除层、修改层、绘制所有的分解框、绘制所选层的分解框、图面定位等基础功能。
4)总平图纸审查
从多个角度对提交的图纸进行审查,实现一键审查图纸中的各项错误,同时可以通过双击审查记录,将错误实体以虚线形式标识,更加快捷定位错误实体。包括避让审查、间距审查、消防审查、退让审查、面宽审查等审查功能。
5)统计分析
能够自动生成同一项目下图纸的检测报告,通过自动提取图面信息、统计、导出等系列操作,可以导出Word、Excel格式的文件。统计报表页面支持将表格绘制在图纸上,直观的对统计数据进行查看。系统支持自动计算及生成用地平衡表、绿地明细表、公建统计表、经济指标表、车位统计表等统计报表。
(3)部门多审合一
与现有内部电子政务办公平台集成,建设项目建筑方案审查、市政方案审查,建立部门多审合一,实现建设项目建筑、市政方案多部门(包括局内部科室、局外部人防、住建等部门)线上并联审查的新办公模式,与不见面审批系统结合,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公,生成电子证照。与电子签章系统衔接,实现电子证照无纸化核发。部门多审合一的建立可以快速协调解决建筑、市政方案审查过程中涉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存在的矛盾问题,降低部门协调的人力成本,提高协调效率,做到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路。
部门多审合一主要包含项目材料预审、项目受理、项目初审、项目分发办理、各部门项目办理、内部审查报告生成、领导审签、项目办结成果生成、项目发证办结、项目否决办结等功能。
1)项目材料预审
局内收件人员对业主提交的申报项目以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预审,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进行反馈,并通知给业主按要求进行材料的补充。
2)项目受理
经办人员对材料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受理,项目受理后进入办理环节,同时通知业主项目已经被受理。
3)项目初审
对受理后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生成审查报告。并支持调用内部智慧审图系统、三维规划会商系统,为规划方案审核和建设项目建成后的效果进行模拟审查提供支撑。该模块包含初步审查报告生成、规划方案电子审核、模拟审查等审查功能。
4)项目分发办理
经办人员发起其他部门(如住建局、人防办)联审,可同时选择多个需要审查的其他部门,一次进行发送,需要审查的其他部门会同时收到项目以及项目办理提醒。系统不仅可以在已分发其他部门记录中进行撤回操作,还可以对少分发的部门进行项目补发操作。该模块包括一次分发、分发撤回、项目补发等功能。
5)各部门项目办理
部门办理人员在办理过程借助二三维一体化平台查看项目信息,填写办理意见,并与其个人微信认证挂钩,确保上传的意见完整、真实、唯一。此外,系统通过微信将生成的预审结果报告书的链接发送给相关的办理人员及申报人员。该模块包括部门内分件(分件设置、项目撤回、待办项目查看、办理设置、微信提醒、部门项目查看等)、经办人办理(项目详情查看、审批流程及环节查看、预审成果材料查看、图文一体化展示、审查意见填写设置、审查意见填写及文件上传、超期提醒、办结设置、意见汇总、办结提醒等)、部门办理等功能。
6)内部审查报告生成
系统支持一键生成内部审查报告,审查内容包括项目信息、项目经济技术指标相关、审查图形信息等;审查报告附件二维码,可扫码查看审查报告内容。
7)领导审签
各部门审查完成后,主办科室生成内部审查报告,提请领导进行审签,领导可以在pc端进行审签,也可以在电脑端审签,领导审签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带有领导签字的内部审查报告;领导审签不通过,退回到经办。
8)项目办结成果生成
系统支持一键生成项目审查成果,审查成果包含项目信息、项目审查指标信息等,还支持对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电子签章;对否决办结的项目可以一键生成否决回执。该模块包括项目审查成果生成、电子签章、否决回执生成等功能。
9)项目发证办结
项目审签通过并生成项目审查成果后,经办人可以发证办结项目,系统自动推送项目审查成果给业主,业主可以直接下载使用。
10)项目否决办结
局内审查否决的项目,经办人可以否决办结,系统自动推送否决回执给业主,业主可以直接下载。
3、数字规划馆
数字规划馆主要包括城市三维数字沙盘、城市今昔印象、城市寄语、城市信息设 计平台。
(1)城市三维数字沙盘
城市三维数字沙盘是通过加载三维倾斜摄影数据,同时支持二三维场景切换的方式,向用户展示福清城市现有城市发展状况。该功能采用使用WebGL技术在网页端渲染模型,支持倾斜摄影模型、数字化白模、BIM模型,用户可在终端上流畅地在浏览器中在线浏览城市模型。主要功能包括在线叠加二维矢量图、图层筛选、城市漫游、全图显示、分层设色统计查询、半透明化、360度三维漫游、三维飞行、OD线效果、热力图效果、气特效、标注、标签、围栏特效等功能。沙盘支持GB/T28181标准,支持深度集成海康、大华、宇视等主流视频平台,可以通过在地图上点击、圈选等多种交互方式,调取相应监控视频。并支持通过浏览器中流畅的查看浏览与操作BIM模型等功能。
(2)城市今昔印象
展示历史福清,通过福清市城市用地的历史发展资料,进行图层重叠与计算,向公众、居民方全面的展示福清城市的历史面貌,包括历史城市范围分析、现势城市范围分析、完整性比对分析、完整性分析可视化展示。支持通过图形技术分析福清市建成区历史图片、地图,通过主要道路进行地图空间校正,分析出历史时期城市具体位置及面积占比。并且可通过地图处理的专业工具进行与福清市现状二维地图叠加分析,计算出面积缺失、面积增加的具体空间位置和参数。
支持福清市未来城市土地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待建建筑的设 计三维模型成果模型上传到三维沙盘上进行展示,呈现福清市发展计划与建设成果。通过将福清市未来城市土地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待建建筑的设 计三维模型成果模型上传到三维沙盘上进行展示。功能支持Rvt、FBX、OBJ、IFC等主流三维模型格式的转换输入,并支持通过浏览器中流畅的查看浏览与操作BIM模型等功能。主要功能包括:数据信息管理、模型材质编辑、三维数据属性管理、地形建筑融合工具、BIM模型人工定位定姿工具。
(3)城市寄语
城市寄语功能包括城市居民提案征集、城市发展调查问卷。城市居民提案征集是公众通过微信账号登录即可发表提案,同时可浏览、支持并评论他人的提案。基于微信小程序、语义分析工具等手段,在信息采集形式上包含问卷、文字、图片、空间位置信息、群体画像,为后期的分析评价提供多维度的公众数据信息。主要功能包括:用户登录管理、用户基础信息管理、用户等级等客户端管理,二维地图关联、推荐内容管理、征集问题类别管理、征集设置管理等功能。
城市发展调查问卷是通过空间大数据客观统计的方式,对城市各方面指标进行评判。通过在小程序上发布社会调研问卷,可在指 定时间段对定向用户进行社会问卷调研,用于获取公众用户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与综合评价。主要功能点包括:调研问卷管理、调研统计分析、调研报告展示、提案与用户监测、基础统计分析、地理空间分析
支撑城市公众满意度调研及调研报告输出;支撑公众用户进行事件上报采集,并根据调研和事件采集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基于公众参与大数据优化提升城市发展与管理工作。支持周期性的将审核过的居民意见及所见城市中发送的时间实时的推动到城市数字规划馆的三维沙盘之中。
(4)城市设 计信息平台
城市设 计信息平台是集成地上与地下城市设 计要素实体,落实规划设 计管控与评估体系,通过城市设 计数字化标准体系与技术体系,为城市设 计编制单位、城市决策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提供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数字化城市设 计编制、决策、管理与实施评估应用的辅助决策系统。通过可视化分析评估建筑设 计方案、城市空间形态、城市景观的条款,直观的展示城市土地使用章节的对容量指标的控制、建筑与城市景观章节的对建筑间距、退距、限高的控制。支持三维空间视角对规划建筑方案的报建进行管控,强调对规划建筑方案的技术审查。支持用户获取从城市到用地,再到地块内部的所有信息。支持Rvt、FBX、OBJ、IFC等主流三维模型格式转换输入,并支持通过浏览器中查看浏览与操作BIM模型等功能。
1)数字化辅助设 计与报建
信息平台可以为设 计单位的方案设 计提供数字化参 考与辅助,应用功能体现以下三个方面:获取编制底版数据、辅助方案设 计进程、设 计成果报建入库
2)数字化成果审查与决策
业主单位或设 计单位可通过上传项目分析成果到信息平台对城市设 计过程的全面介入,可以对设 计方案(包括阶段性成果)进行审核并提供反馈意见,全方位具体推进组织对设 计方案审查工作,使审查过程变得更加高效而综合、公正而透明。
3)数字化管控与评估
在获取大量提交报建的城市设 计成果以后,城市设 计信息平台在日常业务管理中可以针对目标地区长效管控并实施监测评估。主要包括核提规划要点、规划实施监测等功能。
4)数字化公众参与与反馈
城市设 计过程的各个阶段,无论是设 计方案的立项和征集过程,方案的调整过程,还是最终的项目评审审核过程,通过平台了解公众的诉求与意见。
4、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构建有机的数据共享交换中心,通过与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信局等多部门系统实现数据动态共享交换,获取招商项目五大阶段数据信息,将分散在各部门各系统的项目流转信息纳入系统统一管理,使数据按一定业务规则成为可复用的信息资源服务,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基于二三维一体化平台,实现对工业招商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监管。
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主要包含项目可视化监管、项目信息智能检索、项目动态一本账、跨部门业务协作、城市经营数字赋能、土地资产一张图、运维管理、移动端应用等子系统。
(1)项目可视化监管系统
项目可视化监管系统将查阅结果或分析结果等进行快速的可视化,便捷的进行数据结果展示。
项目可视化监管系统主要对项目签约入库后无进展、 项目逾期开工预警、项目逾期竣工预警、项目投资不达标、项目产值不达标、项目税收不达标等项目进行可视化监管。
(2)项目信息智能检索系统
项目信息智能检索系统主要对项目全过程数据信息进行快速、精确地检索。
项目信息智能检索系统主要包含项目检索、地图定位、重点项目一张图、我的关注等功能。
(3)项目动态一本账系统
按照项目五大关键阶段对全市项目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以图表形式展示,全面展示全市招商线索、签约入库、用地报批、土地出让、建设监管、效益考核六大阶段的项目数量、投资额、项目进度、项目详细信息等。
项目动态一本账系统主要包含项目信息查询、项目详情展示、项目办理流程、地图定位、评估预警等功能。
(4)跨部门业务协作系统
获取招商项目五大阶段数据信息,将分散在各部门各系统的项目流转信息纳入系统统一管理,构建有机的数据共享交换中心,对外提供数据服务,使数据按一定业务规则成为可复用的信息资源服务,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为其他应用系统综合、全面的分析与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跨部门业务协作系统主要包含数据抓取规则定义、数据抓取启动、抓取数据解析、抓取数据本地化存储、抓取数据管理、抓取日志管理等功能。
(5)城市经营数字赋能系统
城市经营数字赋能系统为各级监管部门提供全面的招商项目管理数据分析报告。
城市经营数字赋能系统主要包含投资达标汇总、招商业绩分析、产业产值分析、招商态势分析等功能。
(6)土地资产一张图系统
土地资产一张图能够对城市规划成果数据与项目建设的用地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梳理出土地规划现状,建立完备统一的土地资产台账,包括规划工业用地、现状工业用地、收储未供、未按期开工、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等。
土地资产一张图系统主要包含土地资产台账、区域用地统计、土地资产一张图等功能。
(7)运维管理系统
运维管理为系统运行提供统一的基础管理服务,方便用户快速完成各类服务的灵活配置。
运维管理系统主要包含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等功能。
(8)移动端应用
充分利用移动互联技术,集成可视化监管、信息智能检索、项目动态一本账、城市经营数字赋能、土地资产一张图五大应用,满足用户随时随地查看、监管、分析项目运转情况需求,进一步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有效监管与科学管控。
移动端应用主要包含项目可视化监管、项目信息智能检索、项目动态一本账、城市经营数字赋能、土地资产一张图等子系统及功能。
1、节地评价
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开展节地评价,推进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土地,为福清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环节提供依据。
(1)建设规则指标标准库
通过不同的行业用地标准可设定不同的自检规则,建立审查规则的标准数据库,满足指标标准化、配置化、共享化的需要。
(2)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自检功能
系统提供节约集约用地自检功能,判断建设项目是否属于节地评价范围,如不属于节地评价范围,则按正常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办理;如属于节地评价范围,进一步检查标准未覆盖或者超标准用地的建设项目用地合理性。
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自检功能主要包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检查、 符合用地政策检查、 符合规划条件检查、占用耕地分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分析、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分析、项目用地规模分析、各功能区用地分析、投资强度符合性分析、建筑系数符合性分析、生产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符合性分析、绿地率符合性分析、容积率符合性分析、自检分析报告生成等内容。
(3)建立自检规则引擎
支持检查规则的增加、删除等操作,并可根据实际需求,停用或者启动某项检查规则。
2、档案系统合并改造
本次建设主要替换局原有陈旧档案部分,在覆盖原系统所有功能基础上,搭建全新一套档案系统,系统主要包含档案查询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两大模块。
(1)档案查询系统
档案查询系统主要对档案进行查阅及预归档,涉及用户包括福清局内容部用户、乡镇用户、群众用户,对不同的用户设定不用的查档权限,并记录查档日志。需考虑根据不同用户所在网段位置,分别部署。建设功能包含:系统登录、系统退出、档案查询、档案详细页、档案借阅、预归档、档案总览。
1) 系统登录
点击登录、进入系统首页。
2) 系统退出
点击退出、退出系统。
3) 档案查询
档案查询分为两种模式,一是按照档案分类,根据具体的条件来精确查询;二是输入关键字,模糊匹配查询。系统提供模糊查询和高级查询,并支持在查询结果中迭代检索。
4) 档案详细页
详情页展示档案的档案文件列表、档案元数据信息、档案业务数据。可收藏档案,借阅电子电子文档、借阅实体文档、下载。
5) 档案借阅
无权限查看的档案,可以通过借阅。包含我的收藏、我的借阅、群众查档等功能
6) 预归档
预归档,提供处室档案员使用。预归档包含档案著录、批量注入、批量挂接三块。
档案著录:包括一文一件著录、传统案卷著录、待组卷文件
批量注入:档案整理由第三方完成的,批量注入到档案系统中来。批量注入分为传统案卷注入和一文一件注入,以及提供日志查看功能。
批量挂接:批量挂接与批量注入配套使用,用途在于批量注入档案记录后,还需要将档案的附件批量与批量注入的档案进行相关联。批量挂接方法分为客户端挂接和服务端挂接两种。
7) 档案总览
全局查看档案馆及科室的档案情况及利用情况,包括基本信息、库房汇总、部门档案汇总、归档情况、利用情况几大块。
(2)档案管理系统
档案管理系统主要针对档案管理部分,可以对接窗口扫描,对窗口扫描内容统计不同类型页数,增量入库。功能实现全屏查看、首页汇总、扫描对接入库、待办事项、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系统配置。
1) 全屏查看
可切换全屏查看和普通查看的两种模式。
2) 首页汇总
首页区域头部展示与角色用户有关联的汇总信息,用户可以点击具体数值,快速链接到相关的页面。
3) 扫描对接入库
与窗口扫描仪器对接,对窗口扫描好的文件进行入库归档,并记录文件数量。
4) 待办事项
包含借阅审核、借阅明细、档案整理
5)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包含在库档案、档案盒管理、开放鉴定、密级鉴定、处置鉴定、档案修改模块。主要用于在库档案内部查看,档案装盒以及档案的相关鉴定工作。
在库档案:档案查阅为了方便档案管理员查阅已入库档案,可通过检索条件过滤目标档案,类型一列来区分档案的一文一件还是传统案卷。
档案盒管理:档案盒管理只对一文一件的档案进行装盒,一个档案盒内的档案年份和保管期限需要一致。包含新建档案盒、装盒、移盒、拆盒。
开放鉴定:系统对非涉密档案提供开放鉴定功能,由单位档案管理员对本单位的档案进行开放鉴定,鉴定结果包括:开放、控制。包含添加档案、提交任务、删除任务、任务审核
密级鉴定:对于涉密档案的密级进行重新的鉴定,包括新建任务、添加档案、提交任务、删除任务、任务审核。
处置鉴定:用户可对本单位到期的档案进行处置鉴定,鉴定结果有:销毁、续存、续存10年、续存30年、永久续存。包括新建任务、添加档案、提交任务、删除任务、任务审核。
档案修改模块:提交修改申请的档案,档案馆领导需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档案管理员可以对该修改档案根据申请内容进行修改。支持修改档案的属性信息和案件的文件内容。修改申请已经完成,无法再次进行编辑修改。
6)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共包含四个模块,分别为:机构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管理、角色管理,实现了对系统机构部门、人员角色的配置及管理。
7) 系统配置
系统配置包含7个模块,分别为全宗配置、档案目录配置、档案业务字段配置、档案存储配置、档案馆配置、行政区配置、字典配置。
3、成片开发方案审批系统
归纳分析梳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业务,构建自然资源审批过程中业务申报,验证,审查,归档等智能化应用场景,研究开发具有智能审查,流转,分析等功能的成片开发方案审批系统。
成片开发方案审批系统主要包含成片开发范围方案、方案组件、自检、图形审查等模块。
(1)成片开发范围方案
创建生成成片开发方案编号,系统能够自动生成一个以方案编号命名的文件目录,目录下包含成片开发范围界址点、相关图件、附件等内容。系统还支持多个方案记录的增删改。
(2)方案组件
系统支持导入界址点上坐标文件(支持TXT、Excel、CAD、Shape格式),自动生成开发范围界址点,并支持对方案本文、图件进行上传、编辑,还支持对农用地、耕地、拟用地面积、拟建项目等进行填报,生成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信息。该模块包括 成片开发范围界址点、方案文本、 图件、 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表、土地用途面积及实现功能表、拟建项目表、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表等功能。
(3)自检
组件信息填写完毕并上传坐标后,全部自检项都检查通过后,可将报件成功发送至厅规划院初审。
(4)图形审查
方案自检后,项目进入图形审查阶段,系统自动定位值项目所在位置,结合控制线信息审查图形合规性。
通过开展与招商局相关系统、工信局相关系统、多规合一信息平台、一张图系统、不见面审批系统、内部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微信政务等系统对接,实现本项目与其他系统间的数据共享和消息传递,确保所有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和业务数据协同共享。
接口对接主要包含项目准入数据对接、用地报批数据对接、 土地出让数据对接、 建设监管数据对接、 与效益考核数据对接、与福清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对接、与福清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接(与GIS一张图集成、 与CAD一张图集成)、 与福清市建设项目选址会商平台对接、与不见面审批系统对接、与内部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对接、 与微信政务对接等内容。
1、项目准入数据对接
实现 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与市商务局招商管理系统对接,获取项目准入的项目信息。
2、用地报批数据对接
实现 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报批系统对接,获取自然资源部门用地报批的项目信息,
3、 土地出让数据对接
实现 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出让系统对接,获取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出让的项目信息
4、 建设监管数据对接
实现 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后开竣工管理系统对接,获取自然资源部门在建项目的项目进度信息
5、 与效益考核数据对接
实现 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与市工信局相关系统进行对接,获取工业企业的效益考核情况。
6、与福清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对接
实现与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的一体化整合,在现有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基础上,实现二三维一体化应用,三维场景可以直接调取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的二维地图服务,可以自由进行二三维场景切换、二三维互动、二三维一体化分析决策等操作。
7、与福清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接
(1)与GIS一张图集成
GIS一张图系统与二三维一体化平台集成,包括更新服务接口、权限应用接口、资源目录集成、集成二三维一体化等。三维场景可以直接调取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二维地图服务,可以自由进行二三维场景切换、二三维互动、二三维一体化分析决策等操作。
(2)与CAD一张图集成
基于二维的内部智慧图审系统接入到CAD一张图系统,包括登录验证集成、面积功能集成、长度功能集成、指标信息集成、基础数据集成等。
8、与福清市建设项目选址会商平台对接
实现二三维一体化平台与福清市建设项目选址会商平台一体化整合,为建设项目二三维一体化选址会商提供支撑。
9、与不见面审批系统对接
实现线上电子报建与不见面审批系统一体化整合,接口抓取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空间数据,实现公众一站式网上办事,建设项目办理全生命周期关联。
10、与内部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对接
实现建设项目工程许可BIM报审与内部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对接,数据、系统界面均无缝对接集成,实现内部工作人员通过内部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可以办理全部业务。
11、与微信政务对接
实现建设项目工程许可BIM报审与微信政务对接,在现有的微信政务基础上受理建设项目工程许可BIM报审的申请和反馈办理成果。
坚持标准引领,基于国家、行业等现有标准,面向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各类管理和服务对象,研究制定全市CIM应用及三维数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加强与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标准的对接,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发展,以统一的标准促进业务融合和数据融合,推动系统互联、业务协同、信息共享、集约建设。本项目制定的标准规范主要为:
1、福清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智慧审图技术规程
2、福清市建设工程方案审查多审合一管理应用规定
3、福清市城市信息模型交付通用标准
★1、系统集成要求
此次建设信息系统需要与现有信息系统无缝集成,包括数据库整合、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界面整合。
(1)数据库整合
建设项目工程许可BIM报审、局2022年新业务系统建设涉及的信息系统数据库需与现有内部电子政务办公平台数据库整合,建立必要的数据关联。
(2)统一身份认证
所有公众网上办事服务,实现与微信政务统一身份认证;所有内部办公系统与内部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实现统一身份认证;所有其他部门协同办公系统与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实现统一身份认证。
(3)系统界面整合
本次建设信息系统,需要与现有信息系统的界面进行整合,公众办事系统入口整合到智慧城市规划网和微信政务系统;内部办公系统入口整合到内部电子政务办公平台;所有其他部门协同办公系统入口整合到智慧城市规划网及福清智慧城市规划大脑App。所有系统界面布局、色彩风格设 计、功能菜单及按钮布局设 计,应与现有系统保持一致。
2、系统培训要求
投标方应对本项目各级组织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结合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最终验收等各阶段,对甲方的技术人员就有关系统软件安装、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技术培训,使培训人员能基本掌握系统软件的配置、使用及简单维护,应能熟练独立操作。投标人员应制定完善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流程等。
★(1)本项目要求以采购人自建的现有软件信息系统为基础进行设 计、开发、部署,与现有软件信息系统无缝整合,并充分考虑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需提交系统对接整合方案。
★(2)投标人应编制业务分析与设 计方案,结合招标需求依据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的理解,制定以建设项目工程许可BIM报审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为主线的CIM应用业务流程设 计,以图文结合形式进行阐述。
(3)投标人应编制软件系统建设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需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架构设 计、应用架构设 计、安全系统设 计。
★(4)软件系统采用分层设 计架构,应用以B/S为主、C/S为辅(除内部智慧审图外,均采用B/S模式),软件开发采用面向服务的架构(SOA),保证服务能方便的被其它系统集成、调用。
★(5)运行环境要求:服务器操作系统同时支持Windows Server 2012及以上版本;客户端操作系统同时支持Windows10 及以上版本;二维GIS平台软件采用ArcGIS 10.3及以上版本;数据库采用 Oracle database 11g 或以上产品。
(6)系统需基于主流开发语言及环境,便于系统后续开发维护,满足主流浏览器无差别效果呈现。
(7)系统需支持分布式部署,分散负载,解决高并发的问题。
(8)对城市现状三维模型制作的投标响应,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流程、详细制作过程及数据质量控制。
投标人应制定完善的项目组织及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机构、项目组人员安排、项目实施范围、项目总体计划、生产质量管理、管理和协调方法、项目风险管理等。
1、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为保障项目的高质量实施,投标人须安排具有相关专业及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质量把控和资源协调。
(2)项目组人员构成
应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特点,安排具有相关专业、经验丰富的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的调研、开发、数据建设、项目实施、售 后服务等任务。
★2、驻场开发要求
中标人需安排不少于12名的项目骨干成员在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程驻场开展需求调研、系统设 计、系统开发、系统测试、数据采集与生产等工作,系统试运行期间随时根据用户要求对系统开发内容、城市现状三维模型制作内容进行优化完善,直至项目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驻场人员清单及社保等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禁止更换驻场工作人员。
3、项目质量控制
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投标人应制定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规范和流程,并在招标方认可的情况下按照制定的规范和流程严格执行。投标人须在投标中详细阐明质量管理措施。
从合同签订起 5 日内召开项目启动会议,同时开始项目开发和实施工作;2022年9月底前完成二三维一体化平台建设、三维地形模型建设、三维白模建设;2023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要求城市现状三维模型建设、软件系统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完成初验;2023年11月底前完成系统全面验收。
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进度应向用户提供相应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数据成果
1)约1670平方千米的三维地形模型;
2)约1670平方千米的三维白模;
3)约100平方千米的实景三维模型;
4)约30平方千米的普通三维模型。
(2)系统成果
福清市二三维一体化平台暨CIM应用场景相关系统源代码及其安装程序,基于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 定的基础设施环境下进行部署。
具体的系统成果如下所示:
序号 | 系统名 称 |
1 | 二三维一体化平台 |
2 | 三维规划会商平台 |
3 | 建设项目工程许可BIM报审系统 |
4 | 数字规划馆 |
5 | 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
6 | 节地评价 |
7 | 档案管理系统 |
8 | 成片开发方案审批系统 |
★中标单位须提供该项目的完整源代码,由采购人测试可编译、可运行,项目中使用到第三方类库,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开源的第三方类库,并提供类库打包方法;业界主流的非开源类库,经采购人认可;乙方封装的非开源类库,经采购人认可。采购人在中标单位提供的源代码基础上对软件进行改进完善,可单独申请著作权。
(3)文档资料成果
以光盘、纸质两种介质提交下列文档成果各 1 份,包括但不限于:
l 三维模型数据建设技术设 计书;
l 三维模型数据建设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l 三维模型数据建设质量检查报告;
l 需求分析报告;
l 概要设 计说明书;
l 数据库设 计说明书;
l 测试报告;
l 使用手册;
l 安装部署及运维手册;
l 系统试运行报告;
l 项目总结报告;
l 技术总结报告;
l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中标人提供的各阶段成果,经采购人审查后,中标人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或修改不达标两次(以采购人发出书面报告的次数为准),且经专家评审会议认定中标人提供的成果修改情况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项目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中标人自验收之日起,提供不少于2年免费维护服务;
2、免费维护期内中标人需安排不少于12名有丰富从 业经验的技术人员在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场开展项目运维工作,直至免费维护期满;
3、免费维护期内,中标人需提供的服务包括包括软件功能优化完善、数据更新、系统故障诊断、系统运行维护、用户使用培训、性能优化等;
4、对于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12小时,其他系统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
5、免费维护期内,在不改变技术路线、技术框架的前提下,采购人提出的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改进完善需求投标人需无条件满足;
6、投标人需提交完善的售 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 后服务承诺、售 后服务机构、售 后服务响应、售 后服务方式、售 后服务范围、售 后服务内容。
包2:
福清市二三维一体化平台暨CIM应用场景建设项目(模型设 计制作)
在福清“多规合一”平台基础上,搭建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利用法规可视化模型自动检验城市建设中的开发强度指标、城市空间形态、地块建筑等要素违规与否,促进支撑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从传统二维平面化向三维可视化的转变,加快推动CIM智慧城市规划平台建设;并通过对低碳福清、城市公共服务分析以及城市宜居生态分析的专题研究,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有效推动建设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的发展。
1)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
1、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建设
(1)制作范围
本次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制作范围与《福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中所明确的福清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一致,主要包括宏路街道、石竹街道、音西街道、阳下街道、玉屏街道、龙山街道、龙江街道等七个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总规模88平方公里。
(2)现状模型属性赋值
针对不同类型城市现状三维模型进行不同深度的属性赋值,主要包括现状模型数据来源、城市三维白模属性赋值、城市三维普通模型赋值、城市三维精细模型赋值等。
(3)城市设 计法规模型基础数据收集与提取
城市设 计法规模型的基础工作涉及面广、量大,数据汇聚是模型生成乃至与应用场景拓展构建的重要载体。为实现城市数据的集成,从时间维度和业务角度提出基础数据的收集与提取。
(4)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数据来源
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的数据来源主要包括调查监测与测绘体系数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数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数据以及城市管理体系数据。
(5)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制作要点
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的制作是基于城市现状三维模型的各类建筑属性(高度、形状、面积、体积、使用性质、权属性质)进行要素提取,同时结合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要素,二者之间进行耦合分析,重新开发覆盖全域的法规可视化模型,用于指导今后福清市的城市发展建设。主要包括全城主导功能分区、法规模型控制要素的分类和控制要求、模型生成依据和输出结果等。
(6)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数据库建设
1)组织结构
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数据库中的数据内容包括要素数据、法规可视化模型数据和元数据三个部分。
①要素数据。针对不同城市主导功能分区重点研究内容,包括建筑形态、公共空间、交通空间、各层空间、功能业态。
②法规可视化模型数据。模型数据以要素数据在三维数据空间层面的构建和展现,并根据管控力度的不同,设置2大管控强度(刚性管控和弹性管控)、2大管控类型(计算机识别和人工识别),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突出强制性内容刚性管控的同时,结合城市设 计的可做操作性,设置弹性指标管控类,为平台的精细化、灵活性管理提供科学指标依据,形成整套模型数据。
③元数据。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数据库的元数据主要指各类规划编制修编过程中的规划留痕,包括项目类型、所在区域、编制时间、所处编制阶段、是否批复、法规可视化模型质检验收时间,后续建设审批的校核时间等等。
2)数据建设标准
①数学基础。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图投影与分带采用“高斯一克吕格投影”,“3”分带。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②数据库内容和要素分类编码。要素分类大类采用面分类法,小类以下采用线分类法。根据分类编码通用原则,依次按大类、小类、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四级类划分,分类代码采用十位数字层次码组成
(7)模型更新迭代
在项目完善的基础上,构建一整套模型更新迭代机制,并制定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数据技术更新规范。在项目建设完毕后,报建BIM模型自动替换该区域内的城市现状三维模型;待项目审批通过后,通过城市设 计可视化法规模型的审查后,用报建BIM模型自动替换该区域内的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
2、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数据技术更新规范
为健全后期全市三维信息平台的完整与一致性,将现状三维模型、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报建BIM模型相关标准、借口、数据库录入模式进行统一,制定城市法规可视化模型更新规范。适用于已批待建区域的报建BIM模型替换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与城市现状三维模型。
2)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专题
1、低碳福清专题
城市经济、市民生活、政府管理都以低碳理念和行为特征,用低碳的思维、低碳的技术来改造城市的生产和生活。低碳福清系统功能通过福清市城市规划的建成情况与能耗数据、交通、人口、建筑等数据相融合计算,基于福清市二三维一体化平台的数据融合能力及城市数字规划馆展示能力向公众开发展示城市发展中碳排放的情况、绿色建筑、低碳技术的概念,让环保低碳发展理念更深入的融入到福清市城市社会发展进程中。
(1) 低碳福清专题系统
对城市地块中建筑与街道进行低碳排放指标评估,支持各个街道、街区间指标的对比与排序,根据指标值发现城市建设中高碳排放的原因。通过色块、电子围栏等把计算结果发送到城市三维数字沙盘进行展示。主要计算方式分城市 级、城市片区级(街道级)计算与城市建筑级计算。
(2) 低碳模型算法管理
根据福清市低碳算法模型对福清市规划类项目的建造阶段碳排放量应根据建造阶段不同类型能源消耗量和不同类型能源的碳排放因子(kgCO/kWh 或 kgCO/kg)确定碳排放模型进行设 计,构建福清市规划项目算法指标体系。根据建筑设 计图纸中相关的节能技术应用程度,例如屋顶绿化度、绿化种植系统、风能利用度、太阳能利用度、智能化监控系统等等,建立低碳节能技术指标体系,构建福清市建筑低碳技术指标体系。
(3) 碳排放模拟评估系统
低碳排放模拟评估系统通过输入城市规划、建筑设 计数据、BIM 数据,系统算法在城市区域用地规划方案上运用各种低碳技术,现规划方案结合能源、水、碳三个方面全方位的运用了各种低碳技术,对碳吸收量排放的指数进行分析与模拟。
2、城市公共服务分析专题
城市公共服务分析专题系统围绕打造城市完整社区指标要求“六有”和生活舒适度的相关指标,建立完整社区相应的评估分析与可视化数据呈现。
(1)城市活力点
基于现状的活力点分析与人口活力展示,系统还能基于地块性质与拟建和待建建筑群的人口与周边用地的效用关系,包括人口综合密度和 POI 密度,分别表征人口聚集和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动态指标为与城市中心可达性、商务休闲活动驻点密度,体现既有交通系统下区域交通联系的便捷程度和客流吸引强度,预测该区域的城市活力点的活跃程度,对城市的产业调整和未来福清城市规划发展方向都具有辅助决策作用。
(2)城市15分钟生活圈
以“六有”评价体系为基础,通过展示以居民社区为中心,以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为辐射区显示与周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如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服务的覆盖率进行划分与规划。
3、城市宜居环境分析专题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生活水平质量的提高,城市日照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城市热点。绿地作为城市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环境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它的生长以及功能的发挥必须要保证合理的日照环境,城市日照模拟与分析系统通过探索和分析城市夏季日照环境,利用日照阴影和太阳辐射的空间变化,辅助城市绿地空间布局规划设 计,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1) 城市日照模拟与分析系统
城市日照指数分析与可视化:基于福清市 CIM 平台三维城市模型数据以及天气气象数据,对福清市建成区范围的日照指数进行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展示,直观感受福清城市及区域日照结果的情况,支持根据城市不同季节日照时常对项目中日照的指标展开评估。从城市风貌、城市天际线、人居环境的角度来评估城市规划建设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2) 城市热岛环境模拟与分析系统
城市热岛环境模拟与分析系统通过福清市 CIM 平台二三维数据汇聚与计算能力,结合城市数字规划馆中低碳福清专题中的相关数据,对福清城市热岛效益聚拢区域进行算法设 计。联动福清市大气环境数据、绿地数据、人口数据、高温区域数据,通过调整相关因子因素,对福清市的热岛效应进行模拟与分析判研该地区产生热岛效益环境的关键因素以及基于现有城市土地规划发展中需关注的重点。
从合同签订起5日内召开项目启动会议。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城市设 计法规可视化模型制作初步方案;2023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评审;2023年8月底前针对评审会意见修完改善方案;2023年12月底前提交正式成果并完成报批。
1、成果构成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数据库和相关附件。
2、成果内容
(1)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应当以简明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和必要的表格,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不作分析性和过程性表述,并明确强制性内容。
(2)数据库。数据库平面坐标系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图投影与分带采用“高斯一克吕格投影”,“3”分带;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数据库内容应包含要素数据、法规可视化模型数据和元数据等三个部分。
(3)附件。规划附件包括专家论证意见及修改说明、政府审议意见、座谈会记录、社会参与记录等。
1、中标人应在签订项目合同后10天内,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工作方案,并按时提供相应成果。
2、为保障项目成果质量,需按要求召开专题研讨会和专家评审会,不定期召开阶段性汇报会。
3、研究期间,采购人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及时修改、汇报、提交成果。
4、提交各阶段成果及数据(包括原始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
5、建立项目月报制度,每月就项目工作进展、主要成果数据、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及下月工作计划等内容向项目单位提交书面报告。
6、项目验收后,中标人应持续提供该项目技术支持时间不少于1年的后期服务,后期服务自规划成果依法获得市政府批复且规划数据库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由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管理及技术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组成。投标供 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并附上其详细资料。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实因无法预计的情况需要更换、调离的,必须向采购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3、在项目编制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调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
(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擅自离岗(或旷工)或人员配备不足;
(3)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被采购人发现;
(4)转让委托的服务项目或允许他人挂靠从事委托的编制服务;
(5)成交人提供的各阶段成果,经采购人审查后,成交人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或修改不达标两次(以采购人发出书面报告的份数为准),且经专家评审会议认定成交人提供的成果修改情况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项目合同。成交人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中标人提供的各阶段成果,经采购人审查后,中标人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或修改不达标两次(以采购人发出书面报告的份数为准),且经专家评审会议认定中标人提供的成果修改情况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项目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5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通过专家组评审合格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0 | 完成二三维一体化平台建设、三维地形模型建设、三维白模建设,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支付总合同款项的40% |
2 | 30 | 项目全部交付且完成初验,支付总合同款项的30% |
3 | 20 | 项目全面验收(初验到全面验收时间为180天),支付总合同款项的20% |
4 | 10 | 验收一年后,系统稳定运行无故障,支付总合同款项的10%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通过专家组评审合格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0 | 中标人提交初步规划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财政拨款到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 |
2 | 30 | 中标人提交评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采购人财政拨款到位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
3 | 20 | 中标人提交评审会修改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财政拨款到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 |
4 | 10 | 中标人提交正式成果,经批复后,采购人财政拨款到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 |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项目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 乙方: |
住所: | 住所: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品牌/型号)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