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清市公安局阳下派出所新所家具、弱电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FQSGAJ-GK-202206-B3391-IDN
项目编号:[350181]JK[GK]2022006
采购人: 福清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清市公安局阳下派出所新所家具、弱电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FQSGAJ-GK-202206-B3391-IDN。
2、项目编号:[350181]JK[GK]2022006。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关于投标人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 针对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可选择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明细 | 描述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第七章。 |
关于投标人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 针对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可选择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清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
联系方法:何玫 0591-85193577
12、代理机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34层01室东面-1(电梯37层)
联系方法:0591-87318812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468332 | 468332 | 4683 | |||||
2 | 653779 | 653779 | 6537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4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5 | 12.1 |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项目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6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若中标候选人并列的(评审得分相同),则按“价格项”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项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项”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项与技术项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项”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项得分相同且技术项得分与商务项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相同最低评审价)情形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项目包2中标人数为1家; |
7 | 13.2 |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8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9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0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1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2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 中关于“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规定“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b.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b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b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b3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b4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c.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c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c2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1)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关于投标人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 针对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可选择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明细 | 描述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第七章。 |
关于投标人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 针对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可选择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明细 |
---|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
(1)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2)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3)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5)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6)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要求,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
(7)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商务条件响应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件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商务条件”要求,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
(8)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9)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未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为无效投标。 |
(1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进行报价及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12)未经进口审批,所投产品为进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3)招标文件有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书(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4)节能标志产品: 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2)本次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具体品目以“★”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或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要求,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
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未经进口审批,所投产品为进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招标文件有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书(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节能标志产品: 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2)本次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具体品目以“★”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或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商务条件响应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件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商务条件”要求,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
投标人承诺的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或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
(1)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2)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3)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5)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6)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7)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商务条件响应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件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商务条件”要求,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
(8)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9)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未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为无效投标。 |
(1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进行报价及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12)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项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项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13)未经进口审批,所投产品为进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4)招标文件有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书(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5)节能标志产品: 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2)本次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具体品目以“★”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或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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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项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项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未经进口审批,所投产品为进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招标文件有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书(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节能标志产品: 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2)本次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具体品目以“★”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或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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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商务条件响应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件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商务条件”要求,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
投标人承诺的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或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项目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项目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b.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注意:各投标人应在此处对应上传完整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文件、《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 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若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报价享受1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1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具体哪些货物是由本单位制造,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并对其进行标注,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 注:1、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2)本次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具体品目以“★”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内公示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 本次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若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则按以下优惠内容及幅度进行评审: ①、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的,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 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的,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 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的,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 ④、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注:对于同时属于环境标志和节能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属于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本文件中其他有关附加部分评审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c.其他:无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评标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优惠。此部分仅用于上传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各投标人应在此处对应上传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2.1技术响应 | 31.2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采购包2各项内容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进行逐条偏离响应,并说明偏离情况。评委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结合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有)进行评议,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等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1.2分;每项技术和服务要求条款若有负偏离,每一项扣0.8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以“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每个序号货物为一项(共三十九项),单个序号货物中的条款若出现负偏离,无论负偏离几条,均视为一项负偏离,并按上述规则进行评分。 |
F2.2实施方案 | 2.8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计划书、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货物进场计划、货物安装组织计划等方面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可行性强的得2.8分,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F2.3成品检测报告 | 2 | (1)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序号32床(单人宿舍)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依据: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邻边垂直度、②翘曲度、③底脚平稳性、④人造板外观、⑤材料要求(标识与实物一致性)、⑥木工要求、⑦漆膜外观要求、⑧漆膜(耐液性≥1级、耐湿热≥1级、耐干热≥1级、附着力≥1级、耐磨性≥1级、抗冲击≥1级、耐冷热温差)、⑨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⑩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0.1mg/L、重金属(铅、镉、铬、汞)均未检出),每满足一项检测得0.2分,满分2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 | (2)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序号33床垫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依据:QB/T1952.2-2011《软体家具 弹簧软床垫》,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尺寸偏差、②床铺面对角线偏差、③面料、④铺面、边面缝边、⑤面料物理性能(面料耐干摩擦色牢度≥5级)、⑥铺垫料物理性能(毡垫≥115N/cm、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其他回弹性≥38%、其他拉伸强度≥95kpa)、⑦甲醛释放量≤0.025mg/m2h、⑧耐久性(睡眠区域中心、边部),每满足一项检测得0.25分,满分2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 (3)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序号11值班室衣柜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依据: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形状和位置公差(翘曲度、平整度、底脚平稳性、位差度、分缝)、②软、硬质覆面(耐干热≥5级、耐湿热≥5级、耐污染性能≥5级、耐光色牢度≥4级、耐冷热循环、耐划痕、表面耐磨性、抗冲击)、③力学性能要求(搁板定位试验、搁板弯曲试验、搁板支承件强度试验、顶板和底板的持续加载试验、顶板和底板静载荷试验、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跌落试验、拉门耐久性试验)、④甲醛释放量≤0.2mg/L、⑤产品有害物质(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铅、镉、铬、汞、锑、钡、硒、砷)均未检出),每满足一项检测得0.4分,满分2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 (4)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序号17领导办公椅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依据:QB/T2280-2016《办公家具办公椅》、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邻边垂直度、②翘曲度、③底脚平稳性、④漆膜(耐液性≥1级、耐湿热≥1级、耐干热≥1级、附着力≥1级、耐磨性≥1级、抗冲击≥1级、耐冷热温差)、⑤椅凳类稳定性、⑥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⑦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0.1mg/L、重金属(铅、镉、铬、汞)均未检出)、⑧形状和位置公差(椅背偏心度、外形对称度、座面左右水平偏差),每满足一项检测得0.25分,满分2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 (5)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序号23会议室条形桌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依据: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主要尺寸及其偏差、②形状和位置公差(翘曲度、平整度、邻边垂直度、底脚平稳性)、③木工要求、④漆膜外观要求、⑤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耐液≥1级、耐湿热≥1级、耐干热≥1级、附着力≥1级、耐冷热温差、耐磨性、抗冲击)、⑥力学性能(桌垂直加载稳定性、桌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⑦有害物质限量(重金属(铅、镉、铬、汞)均≤10mg/kg)、⑧甲醛释放量≤0.3mg/L,每满足一项检测得0.25分,满分2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 (6)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序号24会议椅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依据:QB/T2280-2016《办公家具办公椅》,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形状和位置公差(外形对称度、座面左右水平偏差、着地平稳性)、②外观要求(塑料件外观、软硬包件外观、金属件外观、涂层和镀层)、③理化性能要求(座面密度、回弹性≥50%、≥75%压缩永久变形≤6%、干摩擦色牢度≥5级)、④稳定性、⑤座面、椅背静载荷、⑥阻燃性Ⅰ级、⑦甲醛释放量≤0.02mg/m2h、⑧TVOC≤0.1mg/m2h,每满足一项检测得0.25分,满分2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F2.4原材料检测报告 | 1 | (1)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项目使用的“三节优质静音滚珠轨道”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依据:QB/T2454-2013《家具五金抽屉导轨》、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过载(垂直向下静载荷、水平侧向静载荷、猛开、猛关)、②功能(操作力、抽屉导轨组件底部变形、抽屉导轨组件结构强度、耐久性≥80000次、拉出安全性、下沉量)、耐腐蚀,每满足一项检测得0.5分,满分1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1 | (2)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项目使用的“中密度纤维板”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依据:GB/T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检测内容包含:①甲醛释放量≤0.05mg/m3、②吸水厚度膨胀率≤4 %、③表面结合强度≥1.8 MPa、④内结合强度≥1.0MPa、⑤弹性模量≥3900MPa、静曲强度≥38MPa,每满足一项检测得0.2分,满分1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1 | (3)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项目使用的“刨花板”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依据: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检测内容包含:①板内密度偏差、②2h吸水厚度膨胀率≤3.6%、③静曲强度≥15MPa、弹性模量≥2700MPa、④内胶合强度≥0.58MPa、⑤甲醛释放量≤0.02mg/m3,每满足一项检测得0.2分,满分1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1 | (4)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项目使用的“海绵”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依据: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GB/T 10807-2006《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硬度的测定(压陷法)》、GB/T 10808-2006《高聚物多孔弹性材料 撕裂强度的测定》、GB/T 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GB/T 6344-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GB/T 6669-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GB/T 6670-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落球法回弹性能的测定》、GB/T 9640-2008《软质和硬质泡沫聚合材料加速老化试验方法》,检测内容包含:①密度≥40kg/m3、②物理力学性能(≥25%压陷硬度、≥75%压缩 永久变形≤3%、回弹率≥45%、拉伸强度≥160KPA、伸长率≥180%、撕裂强度≥2.8N/cm、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60KPA),每满足一项检测得0.5分,满分1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1 | (5)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项目使用的“封边条”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依据:QB/T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GB/T4615-2013《聚氯乙烯残留氯乙烯单体的测定气相色普法》,检测内容包含:①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②理化性能(耐光色牢度≥4级、耐干热性、耐磨性、耐开裂性、耐老化性、耐冷热循环性)、③甲醛释放量未检出、④氯乙烯单体未检出、⑤可迁移元素(砷、钡、锑、硒)均未检出、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NOP、DINP和DIDP)的总量未检出,每满足一项检测得0.2分,满分1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1 | (6)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项目使用的“油漆”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依据:GB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18446-2009《色漆和清漆用漆基 异氰酸酯树脂中二异氰酸酯单体的测定》,检测内容包含:①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②苯含量未检出、③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④游离二异氰酸酯含量总和未检出、⑤卤代烃总和含量未检出,每满足一项检测得0.2分,满分1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F2.5样品 | 2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序号4大厅办公椅的扶手样品:无压痕、边角圆润光滑无毛刺、无明显色差,得2分;细微压痕、边角圆润光滑细微毛刺、无明显色差,得1.5分;细微压痕、边角圆润光滑细微毛刺、有明显色差,得1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
2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序号13示范台、值班室椅子样品:样品表面无色污、油污、产品线型流畅、无异味的,得2分;样品表面细微色污、油污、产品线型流畅、无异味的,得1.5分;样品表面细微色污、油污、产品线型流畅、细微异味的得1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 |
2 | (3)根据投标人提供序号18接待室、谈心谈话室、案件研究室等大茶几的小样样品:样品表面无划痕、油污、产品线型流畅、无异味的,得2分;样品表面细微划痕、油污、产品线型流畅、无异味的,得1.5分;样品表面细微划痕、油污、产品线型流畅、细微异味的得1分;未提供样品的的不得分。 | |
2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序号20民警多人办公室办公桌的屏风样品:样品表面无色污、油污、产品线型流畅、无异味的,得2分;样品表面细微色污、油污、产品线型流畅、无异味的,得1.5分;样品表面细微色污、油污、产品线型流畅、细微异味的得1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F3.1企业综合实力 | 1 |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床、衣柜、床垫、会议桌、会议椅、办公椅、屏风工作位,认证范围提供齐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1 |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人类工效学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包含:床、衣柜、床垫、会议桌、会议椅、办公椅,认证范围提供齐全得1分,否则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1 | (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包含:床、衣柜、会议桌、会议椅、办公椅、屏风工作位,认证范围提供齐全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1 | (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售后服务认证五星级证书的得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F3.2售后服务承诺 | 3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时间等方面)进行评分:服务承诺完善、保证措施切实可行的得3分;服务承诺较完善、保证措施一般2分;服务承诺欠完善、无得力的保证措施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F3.3业绩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独立完成且已经验收合格的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7.2 | (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2)本次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具体品目以“★”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内公示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3) 本次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若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则按以下优惠内容及幅度进行评审: ①、若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②、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③、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对于同时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次采购为福清市公安局阳下派出所新所家具、弱电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投标货物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设备(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 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 称、品 牌型号、制造 商 标识、产地、出厂日期等)。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 术参数要求。
2、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 牌产品。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是合法的产品。如因产品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而产生的纠纷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负全责。若因 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要负赔偿责任。
3、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 术规格在内的所有细则。
4、投标人可按采购包响应,对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序号产品、数量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5、投标人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制造、运输(送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工具费、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检测费、税金、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6、本采购项目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不允许进 口产品参加响应。进 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7、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1的核心产品为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识的“序号12 面板AP”,采购包2的核心产品为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识的“序号32床(单人宿舍)”;若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8、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各货物最高单价限价(若有)或采购包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包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按照本章第二条采购包2采购货物一览表的顺序提供各货物分项报价表(含单价、合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上传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投标人均应在报价部分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价格扣除节点处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未完整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1、采购货物一览表
监控门禁系统 | ||||
序号 | 设备名 称 | 主要技术参数 (规格、尺寸、重量等未注明允许偏离范围的数值,均按允许偏离±3%执行) | 数量 | 单位 |
1 | 网络摄像机 | 1.≥200万 1/2.7" CMOS 红外筒型网络摄像机 2.智能侦测:支持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 3.最低照度: 彩色:≤0.01 Lux @(F1.2,AGC ON),0 Lux with IR 4.宽动态: ≥120 dB 5.焦距&视场角(不低于以下角度): 4 mm,水平视场角:87.6°,垂直视场角:44.4°,对角视场角:104.9° 6 mm,水平视场角:53.9°,垂直视场角:28.8°,对角视场角:62.8° 8 mm,水平视场角:40.9°,垂直视场角:22.5°,对角视场角:47.4° 12 mm,水平视场角:25.4°,垂直视场角:14.4°,对角视场角:29.1° 6.补光距离: 最远可达≥30 m 7.防补光过曝: 支持 8.红外波长范围: ≥850 nm 9.补光灯类型: 红外灯 10.最大图像尺寸: ≥1920 × 1080 11.视频压缩标准: 主码流:H.265/H.264 12.网络存储: 支持NAS(NFS,SMB/CIFS均支持) 13.网络: 1个RJ45 10 M/100 M自适应以太网口 14.启动和工作温湿度: -30 ℃~60 ℃,湿度小于95%(无凝结) 15.供电方式: DC:12 V ± 25%,支持防反接保护 | 20 | 台 |
2 | 网络摄像机 | 1.≥200万 1/2.7" CMOS ICR日夜型半球型网络摄像机 2.智能侦测: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 3.最低照度: 彩色:≤0.01 Lux @(F1.2,AGC ON),黑白:0 Lux with IR 4.宽动态: ≥120 dB 5.调节角度(不低于以下角度): 水平:0°~360°,垂直:0°~75°,旋转:0°~360° 6.焦距&视场角(不低于以下角度): 2.8 mm,水平视场角:107.1°,垂直视场角:57°,对角线视场角:127.6° 4 mm,水平视场角:87.6°,垂直视场角:44.4°,对角线视场角:104.9° 6 mm,水平视场角:53.9°,垂直视场角:28.8°,对角线视场角:62.8° 8 mm,水平视场角:40.9°,垂直视场角:22.5°,对角线视场角:47.4° 7.补光灯类型: 红外灯 8.补光距离: 最远可达≥30 m 9.波长范围: ≥850 nm 10.防补光过曝: 支持 11.最大图像尺寸: ≥1920 × 1080 12.视频压缩标准: 主码流:H.265/H.264 13.网络存储: 支持NAS(NFS,SMB/CIFS均支持) 14.音频: 1个内置麦克风 15.网络: 1个RJ45 10 M/100 M自适应以太网口 16.存储温湿度: -30 ℃~60 ℃,湿度小于95%(无凝结) 17.启动和工作温湿度: -30 ℃~60 ℃,湿度小于95%(无凝结) 18.供电方式: DC:12 V ± 25%,支持防反接保护。 | 37 | 台 |
3 | 硬盘录像机 | 1.支持≥32路H.264、H.265混合接入,≥8个硬盘接口。 2.可接入1T、2T、3T、4T、6T、8T、10T、12T、 14T、16T容量的SATA接口硬盘;可接入AI硬盘;可接入SSD固态硬盘;可接入加密硬盘。(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 3.开启视频流智能分析,NVR网络带宽不会降低。(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 4.开启视频流智能分析,NVR解码性能不会降低。(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 5.设备的视频输出口HDMI1、HDMI2和VGA1、VGA2均可以显示系统主菜单。 6.同屏预览:支持活动目标与实时预览同屏显示。实时预览的同时可以提取视频画面中的活动目标,可显示人脸、人体、车辆等目标图片,点击图片可即时回放相关录像。 7.可获取样机网卡吞吐量、MTU(最大传输单元)、网络接入带宽、网络输出带宽等信息,并支持图形化显示发送速率、接收速率。 8.网络状态检测:支持网络延时、丢包测试,支持网络抓包备份。 9.网络资源统计:可实时查看设备IP通道接入、远程预览、远程回放及下载、网络接收剩余、网络发送剩余带宽。 10.支持本地预览权限的配置,设置权限后的通道只有登录后才会出现预览画面; 支持远程预览加密,只有输入密钥才能解开视频;并支持码流AES加密。 11.100万人脸抓拍库(存储于硬盘中)下,以图搜图检索响应时间≤3秒。 12.正脸单人单次通过检测区域,100人次人脸正确检出数≥99次。 13.支持陌生人报警,人脸比对报警推送消息至手机APP,可通过手机APP查看陌生人抓拍图片并回放报警关联录像。 | 2 | 台 |
4 | 硬盘 | ≥6TB,≥256MB,SATA ≥6Gb/s | 16 | 块 |
5 | 人脸门禁终端 | 1.设备应采用嵌入式 linux 系统。 2.前面板防破坏能力应满足 IK07 的要求;结构后壳防破坏能力应满足 IK10 的要求;防水等级应满足≥IP66防护等级;应支持选择嵌入式、壁挂、桌面、立式、人员通道安装; 3.(1)LAN╳1,支持 10M/100M/1000M 网络自适应配置;(2)RS-485 串口╳1 个;(3)输入、输出韦根接口╳1 个(平台可配置);(4)USB 接口╳2 个,包括 type C 接口、micro USB 接口和普通 USB 连接口(需扩展线);(5)内置扬声器╳1 个;(6)门锁 I/O 输出╳1 个;(7)门磁 I/O 输入╳1 个;(8)开门按钮 I/O 输入╳1 个;(9)报警 I/O 输出╳1 个;(10)报警事件 I/O 输入╳2 个;(11)micro SIM 卡槽╳1 个;(12)机械防拆开关╳1 个;(13)支持 3.5mm 音频输出接口╳1 个;(14)支持 micro SD 卡槽扩展;(15)支持 MIC 音频输入采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 4.屏幕应为 ≥7 英寸触摸屏;应采用水滴屏全贴合工艺;玻璃屏占比≥90%。屏幕流明度≥600cd/m2;屏幕分辨率应为 ≥800╳1280;屏显下端应具有圆形指示灯,指示灯应支持固定频率的亮起和熄灭(呼吸状态)及识别状态提示。 5.应能在 0.001lux 低照度无补光环境下正常实现人脸识别,可在强光、逆光、暗光环境条件的人脸识别;在无可见光补光及低照度环境下实现全彩图输出预览图像;应支持防假体攻击功能,对视频、电子照片、打印照片、头模、3D 模型攻击应能防伪;显示图像具有美颜功能,美颜功能开启后支持美白参数及磨皮参数配置;应支持 5 个人脸同时做人脸识别,并分别输出比对结果;人脸识别垂直及水平区域范围应能设置 ,应支持人脸在上下、左右角度偏转±45°范围内识别;应支持人脸识别角度调节范围 0°~90°自由设置,应支持不低于 5 个人脸比对阈值设置。 6. TCP/IP 有线网络通信,支持 10M/100M/1000M 网络自适应配置,应支持局域网、互联网环境的网络通信;应支持 TCP/IP 有线网络通信,应支持通过 IPV4 或 IPV6 网络地址登录。 7.应支持 IC 卡识读;支持识读模块的扩展功能,模块支持热插拔连接,形成一体化识别终端;应支持人脸、刷卡、指纹、二维码、蓝牙和密码认证;蓝牙识读区域直径范围应≥3 米,基于蓝牙识读的开门时间应≤1 秒;二维码模块应支持静态及动态二维码识读,应能对由 512 字符生成的二维码进行识读,支持格式应包括:QR Code、Micro QR、Code128、Code39、Codabar;应支持配置防卡片复制安全机制,功能开启后第三方卡片或复制卡片可屏蔽识读;应支持刷卡+密码、指纹+密码、指纹+刷卡、人脸+指纹、人脸+密码、人脸+刷卡、指纹+刷卡+密码、人脸+二维码+蓝牙、人脸+指纹+刷卡、人脸+密码+指纹的复合认证。(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 8.应采用 ≥200W 像素双目摄像头,帧率应≥25 帧/s;应支持接入 NVR 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录像; 9.应支持双码流技术,主码流和子码流均为 1280×720@25fps 输出;在 IE 浏览器下,视频编码格式具有 H.265、H.264、MPEG-4、MJPEG 设置选项;可将 H.265、H.264 格式设置为Baseline/Mai n/High Profile。 10.设备离线应支持 ≥10000个用户(用户权限应能配置为管理员)、 ≥10000 张人脸库、 ≥50000 张卡片容量、≥150000 笔记录存储 、 ≥10000 个密码 11.应支持通过文字转换为提示语音的 TTS 功能;应支持本地广告信息播放;应支持广告节目编排播放,播放时间可自定义;应支持图片、文字、视频广告节目播放;应支持在设备端查看人员信息、设备状态、显示模式(认证模式、广告模式和简洁模式)。 12.应支持佩戴口罩情况下的人脸识别功能,提示模式应分为提醒模式或强制模式;提醒模式下,未佩戴口罩时,应能做身份验证及考勤签到,身份验证通过后提醒佩戴口罩;强制模式下未佩戴口罩时,应无法做身份验证,并提醒佩戴口罩。 | 15 | 台 |
6 | 门禁备用电源箱 | 1.输入电压:100-240VAC; 2.输出电压:12VDC; 3.输出电流:4.17A; 4.输出功率:≥50W; 5.支持蓄电池(0T7-12)接入(设备本身不含蓄电池); | 15 | 台 |
7 | 单门磁力锁 | 1.锁体主体颜色为深灰色。 2.最大静态直线拉力:280kg(600Lbs) ± 15% 3.断电开锁,满足消防要求; 4.具有电锁状态指示灯(红灯为开锁状态, 绿灯为上锁状态); 5.支持锁状态侦测信号(门磁)输出:NO/NC/COM接点; 6.工作电压:12V/420mA 或 24V/210mA; | 11 | 个 |
8 | 双门磁力锁 | 1.锁体主体颜色为深灰色。 2.最大静态直线拉力:280kg(600Lbs) ± 15% * 2 3.断电开锁,满足消防要求; 4.具有电锁状态指示灯(红灯为开锁状态, 绿灯为上锁状态); 5.支持锁状态侦测信号(门磁)输出:NO/NC/COM接点; 6.工作电压:12V/840mA 或 24V/420mA; | 2 | 个 |
9 | 门控安全模块 | 1.通讯方式:RS485与门禁一体机通讯; 2.硬件接口:RS485*1、韦根*1、电锁输出*1、门磁输入*1、开门按钮*1、报警输入*2,报警输出*1、消防信号输入*1; 3.具有1路硬件消防联动干接点接口,可硬联动门锁打开。 4.具有防拆报警功能; 5.工作电压:DC 12V; | 15 | 台 |
10 | 开关按钮 | 1. 结构:塑料面板; 2. 性能:最大耐电流1.25A,电压250V; 3. 输出:常开; 4. 类型:适合埋入式电器盒使用; | 11 | 个 |
11 | 身份信息识别产品 | 1.≥3.97英寸触摸显示屏,屏幕分辨率≥800*480; 2. 采用≥200万双目摄像头,有照片视频防假功能; 3. 支持人脸采集、卡片录入(ID/Mifare/CPU/二三代身份证序列号); 4. 支持有线网络、USB口通信; 5. 支持在线采集,通过网络协议或USB口对接到平台,平台进行在线采集,采集信息实时上传; 6. 工作电压:DC12V/1.5A (自带电源适配器); | 1 | 台 |
网络(含监控用网络)及无线覆盖 | ||||
◆12 | 面板AP | 1. 802.11ac wave 2协议,兼容802.11a/b/g/n/ac协议,支持2.4G和5G同时工作; 2. 支持2x2 MIMO,2.4G最大传输速率≥300Mbps,5G最大传输速率≥900Mbps,整机最大传输速率≥1200Mbps; 3. 内置天线; 4. 上联以太网口≥1个,下联百兆以太网口≥4个; 5. 安装尺寸符合86盒国家标准; 6. 支持802.3af/802.3at标准的PoE供电方式; 7. AP满负荷工作功耗≤13W; 8. AP发射功率≤20dBm(最大不超过100mw),且功率可调节(调节粒度为1dBm,调节范围为1dBm~20dBm); 9. 工作温度:-10~45℃;工作湿度(非凝结):5%~95%; 10. 单射频接入人数≥128,整机最大接入人数≥256; 11. 支持100%胖瘦一体化,无需通过软件升级的方式即可在廋AP和胖AP互相转换,以适应部署需求; 12. 支持AP零配置,支持二三层发现、DHCP Option43、DNS域名等多种AC自动发现机制; 13. 支持802.1x、Portal、MAC地址认证、二维码审核认证、微信认证、短信认证、APP认证、临时访客账号、802.1X WEP、WPA、WPA2等认证方式; 14. 支持将内网终端用于的ARP扫描、IP扫描、端口扫描达到阈值后告警或进入动态黑名单; 15. 支持基于用户数、信号强度、信道利用率的智能负载均衡,自动平衡各AP之间的接入压力; 16. 支持瘦AP切换成网关模式(非胖AP模式),支持PPPoE拨号、静态IP、DHCP三种上网方式; 17. 支持无线控制器逃生功能,当无线控制器宕机后,切换成智能转发模式,依然能保证在线用户的正常上网,并保证新用户也能通过认证连入无线网络; | 50 | 台 |
13 | AC控制器 | 1. 整机固化千兆以太网口≥8个,千兆光口≥1个,USB口≥1个,Console口≥1个; 2. 为保证业务不中断,支持出口链路支持冗余备份功能WAN口≥2个; 3. 最大支持管理AP数量≥150个; 4. 支持802.11a/b/g/n/ac等协议; 5. 支持不少于16个SSID,且支持中文方式和隐藏SSID方式; 6. 支持查看实时流量收发状态、在线状态、认证类型、在线时长、VLAN信息、终端信息、接入位置等信息; 7. 支持OPEN、802.1X账号认证、WPA-PSK/WPA2-PSK混合加密; 8. 支持应用识别,能识别不低于300种常见的网络应用,能识别邮件、游戏、P2P流媒体、WEB流媒体、金融交易、办公OA、移动终端应用等主流应用; 9. 支持针对不通流量内容设定保证通道,针对上/下行、IP地址端、时间、线路等维度进行进行通道带宽的保证,以便具有良好的使用体验; 10. 支持针对不通流量内容设定限制通道,针对上/下行、IP地址端、时间、线路等维度进行进行通道带宽的限制,以避免带宽等网络资源的浪费; 11. 禁止mdns请求发往无线终端、禁止nbns发往无线终端; 12. 支持国家标准IPSec VPN协议,实现跨互联网加密传输; 13. 支持无线DOS防御,可基于并发数/新建连接速率/小包速率DIY设定阈值; | 1 | 台 |
14 | 24口POE交换机 | 1. 千兆POE电口≥24个,千兆SFP光口≥2个; 2. 交换容量≥256Gbps,包转发率≥48Mpps; 3. 支持IEEE 802.3af/at供电标准,单端口最大输出功率≥30W,整机最大输出功率≥370W; 4. 工作温度:0℃~40℃; 5. 存储温度:-40℃~70℃; | 10 | 台 |
15 | 汇聚交换机 | 1. 千兆电口≥24个,万兆SFP+光口≥4个,Console口≥1个; 2. 交换容量≥432Gbps,包转发率≥156Mpps; 3. 支持搭配控制器管理平台,实现对交换机进行胖瘦两种工作模式的切换管理,可以根据不同的组网需要,随时灵活的进行切换; 4. 支持通过静态IP地址、DHCP Option43、DNS域名等多种方式发现控制器管理平台(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后台功能截图); 5. 支持搭配控制器管理平台,实现 “一键替换”按钮即可完成故障设备替换(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后台功能截图); 6. 支持搭配控制器管理平台,实现基于网络特征报文自动识别PC、路由器、监控、打印机终端设备等(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后台功能截图); 7. 支持IEEE 802.3az 标准的 EEE节能技术:当EEE使能时,从而大幅度的减小端口在该阶段的功耗,达到了节能的目的; 8. 支持M-LAG技术实现跨设备链路聚合(非堆叠技术实现),要求配对的设备有独立的控制平面(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截图); 9. 支持搭配控制器管理平台,实现通过移动APP远程查看端口状态,查看交换机供电情况,远程重启交换机端口等(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APP软件功能截图及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 10. 支持搭配控制器管理平台,实现交换机实现内网终端互访情况全记录,东西向流量访问全记录,并可根据需求进行流量封堵(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功能截图及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 11. 支持搭配控制器管理平台,实现查看终端在交换机端口的终端类型、闲置终端、离线分布、终端迁移趋势等(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功能截图及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 12. 支持搭配控制器管理平台,实现纯可视化界面配置,以树形拓扑结构呈现交换设备及链路状态,并支持在拓扑中对交换机直接通过鼠标点击编辑配置(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后台配置截图及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 | 1 | 台 |
16 | 24口千兆交换机 | 1. 性能:交换容量≥336Gbps;包转发率≥108Mpps 2. 端口:≥24千兆电口+4千兆SFP 3. 路由协议 支持IPv4/IPv6静态路由、支持RIP/RIPng,OSPF 4. 二层环网:支持STP/RSTP/MSTP、BPDU Protection、ERPS、RRPP 5. 支持基于第二层、第三层和第四层的ACL; 6. 支持DHCP client、DHCP Snooping、DHCP Server 7. 安全:支持用户分级管理和口令保护、SSH2.0、端口隔离、 802.1X、端口安全、MAC地址认证、HTTPs 8. 支持命令行、web网管、云平台管理、DLDP、VCT 9. 绿色节能:端口定时down功能,支持端口休眠,节省能源,智能风扇调速 | 11 | 台 |
17 | 光纤模块 | 光模块-SFP-GE-单模模块-(1310nm,10km,LC) | 40 | 块 |
18 | 光纤跳线 | 3米 单模 单芯 SC/PC-SC/PC光纤跳线 9/125(网络级) | 40 | 条 |
综合布线 | ||||
| 光纤 | 8芯 OD 9.0mm 9/125 单模 松套管层绞式 中密度PE | 3000 | 米 |
20 | 防水箱 | 不锈钢防水箱600mm*500mm*180mm | 3 | 个 |
21 | 围墙支架 | 材质:铝合金 圆管:37mm 高度:600mm 底盘:88mm | 30 | 个 |
22 | 枪机支架 | 材质:铝合金 高度:180mm 底座:80mmx60mm 彩盒包装 | 10 | 个 |
23 | RVV2*1.5 | 80镀锡网 | 600 | 米 |
24 | 网络线 | 六类非屏蔽 | 6500 | 米 |
25 | 电缆 | 室内三类大对数电缆25*2*0.4 | 200 | 米 |
26 | 配线架 | 三类25口RJ11语音配线架 | 10 | 个 |
27 | 配线架 | 六类非屏蔽FLLX-PXJ6024B | 18 | 个 |
28 | 光纤机架 | 14槽双电源光纤收发器机架 | 2 | 个 |
29 | 机柜 | 600mm*600mm*600mm | 1 | 台 |
30 | 机柜 | 2000mm*600mm*600mm | 6 | 台 |
31 | 理线架 | 理线架FLLX-LXJ2012(金属) | 28 | 个 |
32 | 水晶头 | 六类非屏蔽水晶头W型(镀) | 20 | 盒 |
33 | 收发器 | 千兆 单模 单纤 外电 ≥3KM | 6 | 对 |
34 | 光纤跳线 | ≥3米 单模 单芯 SC/PC-SC/PC光纤跳线 9/125(网络级) | 28 | 条 |
35 | 光纤熔接盒8口 | 8口 桌面式终端盒 (通用型) | 6 | 个 |
36 | 法兰 | 法兰 | 20 | 个 |
37 | 单口面板 | 单口面板 | 129 | 个 |
38 | 双口面板 | 双口面板 | 129 | 个 |
39 | 网络模块 | 网络模块 | 387 | 个 |
40 | 电话模块 | 电话模块 | 129 | 个 |
41 | PVC线管 | P25mm,电源线和通讯线的穿管敷设 | 1200 | 米 |
42 | 网络跳线 | 6类千兆1米网络跳线 | 400 | 条 |
43 | 音频线 | 300芯专业工程音响线 | 200 | 米 |
44 | 视频线 | ≥15米高清视频连接线(HDMI 2.0工程版) | 2 | 条 |
45 | 静电地板 | CQ国标 | 38 | 平方 |
报警系统 | ||||
46 | 智能型报警主机 | 1. 电气参数: 2. 输入电源:DC13.8V 3. 辅助输出:DC12V500mA 4. 静态电流:300mA 5. 报警电流:≥1000mA 6. 报警输出口:DC12V500mA 7. 有线防区:线尾电阻2.2KΩ 8. 无线参数:433MHz,编码方式1527,震荡电阻220KΩ 9. 工作温度:-10~55℃ | 1 | 台 |
47 | 编程控制键盘 | 1. LED编程键盘: 2. 具有8防区显示功能,操作声音提示,可通过LED指示显示各防区状态显示及操作提示。 3. 1个主密码(管理员密码)和1个编程密码,1组挟持密码,16用户密码(布撤防密码,布撤防权限可编程)、40个防区布撤防密码。 4. 具有在家/外出布防,一键布防功能。 5. 具有查询报警记录功能。 6. 可翻盖式外观,操作更方便、快捷。 | 1 | 个 |
48 | 236报警主机 | 1. 说明:236基本版, 2. 报警输出口:DC12V500mA 3. 有线防区:线尾电阻2.2KΩ 4. 无线参数:433MHz,编码方式1527,震荡电阻220KΩ 5. 工作温度:-10~55℃ | 3 | 台 |
49 | 236控制键盘 | 1. 主要功能:布防、撤防 2. 无线频率:433MHZ 3. 编码芯片:HS1527,振荡电阻:220K 4. 电池参数:3V(CR2032) 5. 发射距离:30米(空旷地) | 3 | 个 |
50 | 红外探测器 | 武器库、档案室、物证室 | 3 | 个 |
51 | 12V7-2AH/20HR 蓄电池 | 报警主机专用后备电池12V/7A | 4 | 个 |
52 | 声光报警闪灯 | 1. 报警闪灯 2. 工作电流:≤120毫安 | 5 | 个 |
53 | DC-12V/20A 开关电源 | 被动探测器集中供电开关电源(DC-12V/20A) | 1 | 个 |
54 | 紧急按钮 | 工作温度:-10℃ ~+50℃ 86盒 | 2 | 个 |
55 | 电源线 | RVV3*1.0 三芯电源线 | 2 | 捆 |
56 | 门磁 | 武器库、档案室、物证室 | 3 | 个 |
57 | 12V继电器 | 12V | 3 | 个 |
58 | 电源信号线 | RVV2*1.0两芯电源线,两芯信号线 | 3 | 捆 |
59 | 辅材、管材 | 1 | 批 | |
会议系统设备 | ||||
60 | 音箱 | 1.采用1只≥8寸中低音喇叭单元和2只≥3"锥形高音单元; 2.箱体采用≥12mm夹板制作,质量轻,耐磨喷漆处理,外贴防尘网棉; 3.精确设 计的分频器优化人声部分的中频表现力; 4.阻抗:≤8Ω 5.频响:70Hz-20KHz 6.额定功率:≥150W 7.峰值功率:≥600W 8.灵敏度:≥96dB/W/M 9.最大声压级(额定/峰值):≥118dB/124dB 10.覆盖角度:(H)≥100°(V)≥80° | 8 | 只 |
61 | 功放 | 1.两声道功放有三档输入灵敏度选择(支持0.775V/1V/1.44V),可轻松接纳宽幅度范围信号源输入(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 2.采用智能控制强制散热设 计。 3.具有安全保护措施和工作状态指示(短路、过载、直流和过热保护,变压器过热保护)。(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 4.输出功率:立体声/并联8Ω:≥500W*2、立体声/并联4Ω:≥730W*2、桥接8Ω:≥1460W。 5.采用标准XLR+TRS1/4"复合多功能输入接口。智能削峰限幅器,控制功率模块及扬声器系统在安全范围内工作。 | 2 | 台 |
62 | 调音台 | 1.麦克风输入:≥4路(4个卡侬接口) 2.线路输入:≥4路单插单声道/立体声自动切换混合接口 3.立体声输入:≥4组(8路单声道) 4.CD/Tape输入:≥1路CD/TAPE RCA立体声输入接口 5.输出通路:≥1组立体声主输出、≥1组辅助输出、≥1组立体声监听输出、≥1路耳机监听输出、≥1组CD/Tape输出 6.效果器:≥24位DSP效果器(包括人声、小房子、大厅、回声、回声+回响、盘子、声乐板、合唱GTR,旋转GTR、颤音GTR类型),≥100种预设效果 7.幻象电源:+48V带开关 8.频率响应:20Hz-20kHz,±3dB 9.失真度:≤0.003%(A-weighted) 10.麦克风均衡输入噪音:-119dB(A-weighted) 11.共模抑制比:60dB 12.单通道输入增益:MIC:0 to 48dB,LINE:-33 to+15dB 13.立体通道输入增益:LINE:-8 to+6dB 14.主混音串音:-87dBu(A-weighted) 15.通道串音:-85dBu(A-weighted) 16.最大输出水平:+20dBu 17.MIC输入高通滤波:75Hz,18dB/oct 18.单通道均衡:高频:±15dB@12KHz;中频:±12dB@2.5KHz;低频:±15dB@80Hz 19.电源:外接AC18V/1A(AC 230-240V 50/60Hz)电源适配器 20.功耗:≤18W | 2 | 台 |
63 | 无线话筒 | 1.频率指标:470-510M 540-590M 640-690M 740-790M 807-830MHz 五段(要求满足或优于此性能),调制方式:宽带FM,频道数目:500个频道。(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 2.配套有≥1台接收主机和≥2个无线手持话筒。 3.采用UHF超高频段双真分集接收,并采用PLL锁相环多信道频率合成技术;V/A显示屏在任何角度观察字体清晰同时显示信道号与工作频率。红外对频功能,能方便、快捷的使发射机与接收机频率同步,超强的抗干扰能力,能有效抑制由外部带来的噪音干扰及同频干扰。 4.带8级射频电平显示,8级音频电平显示,频道菜单显示,静音显示;具有SCAN 自动扫频功能,使用前按SET功能键自动找一个环境最干净的频点处停下来,此频率作为接收机的使用频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 5.平衡和非平衡两种选择输出端口,适应不同的设备连接需求。 6.接收机指标:采用二次变频超外差的接收机方式,灵敏度: ≥12dB μV(80dBS/N),灵敏度调节范围:12-32dB μV,频率响应:80Hz-18KHz(±3dB)。 7.发射机指标:音头采用动圈式麦克风 8.输出功率:3mW~30mW。 | 1 | 套 |
64 | 电源管理器 | 1.额定输出电压:AC~220V50Hz 2.额定输出电流:30A 3.可控制电源:≥8路 4.每路动作延时时间:≤1秒 5.供电电源:VAC,220V50/60Hz,30A 6.单路额定输出电源:10A | 2 | 台 |
65 | 手拉手会议主机 | 1.支持5GHz的通信频段。采用128位AES加密技术,支持WPA/WPA2无线安全技术。 2.内置高性能双CPU处理器,支持8KHz至96KHz范围内的采样速率,并支持数字音量控制。 3.具有≥4.3英寸触摸屏,可以通过连接POE网络交换机扩充无线AP数量,提供更大的无线覆盖范围。具有1-4路会议单元输出接口,具有超大系统容量,系统最大支持≥4096台有线会议单元,≥300台无线会议单元。系统最大支持同时开≥8个有线话筒和≥6个无线话筒。 4.具有一键关机所有无线单元功能。具有≥1路USB接口,支持插入U盘设备进行录音功能,支持播放背景音乐功能。具有≥两路功放输出接口,可接驳两个定阻音箱。(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 5.支持同声传译功能,支持四种话筒管理模式:FIFO/ NORMAL/VOICE(声控)/APPLY。具有1路EXTENSION 口,可用于连接扩展主机。 6.具有≥1路RS-485接口,支持一台摄像机实现摄像跟踪。具有≥1路消防报警联动触发接口,在消防紧急状况下可为会议主机面板触摸屏、单元机屏、PC软件提供火灾报警信息。具有≥1路平衡信号和≥1路非平衡信号输入接口,≥1路平衡信号和≥1路非平衡信号输出接口。(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接口图片佐证) 7.PC软件端可查看无线单元的电池电量、信号等信息状态。具有一键关机所有无线单元功能。支持中英文语言界面切换。(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 8.具有丰富的会议应用功能,支持投票表决功能、会议签到功能、5段EQ调节功能、广播短消息、茶水申请服务等,支持会议信息导出,满足日常会议应用所需。(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 9.支持同声传译功能,系统支持传输15+1的有线同声传译。 | 1 | 台 |
66 | 客席话筒 | 1.麦克风类型:心型指向性驻极体 2.频率响应:80Hz-16KHz 3.麦克风输入阻抗:≥1KΩ 4.灵敏度:-46dBV/Pa 5.最大SPL:125dB(THD≥3%) 6.信噪比:≥80dB(A) 7.THD:≤0.1% 8.功耗:≤3W 9.耳机负载:16-32Ω 10.耳机音量最大:≥40mW 11.耳机接口:3.5mm插口 12.遵循规范:IEC60914 13.连接头:自带≥1.8米航空6芯 14.供电方式:主机供电 15.颜色:黑色 16.签到功能:触摸按键签到 | 4 | 支 |
67 | 音箱线 | 300芯音箱线 | 400 | 米 |
68 | 高清线 | HDMI高清线≥15米 | 3 | 条 |
69 | 机柜 | 42U机柜,19英寸国际标准机柜,单开网孔前门,后门双开网孔门 | 2 | 套 |
70 | 辅材 | 含安装所需的电源线、管材、排插等其他辅材及配件 | 1 | 批 |
★2、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1的监控、NVR等相关设备应按采购人要求接入公安网内督察平台等相关系统,接入公安网的设备如具有WIFI功能模块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移除或卸载。
★注:以上采购包1所有技术和服务要求均为不允许偏离的是实质性要求,若负偏离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包2
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 称 | 规格(mm) (允许偏离范围均按允许偏离±1%执行) | 主要技术指标、材质(或主要原料、成分)描述(未注明尺寸允许范围的,均按允许偏离±3%执行) | 计量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元/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值班大厅前台 | 9600*600*760 | 1.饰面:大理石面,经防划、防油、防火处理。 | 组 | 27730 | 1 |
2 | 办证大厅前台 | 11200*600*760 | 1、饰面:大理石面,经防划、防油、防火处理。 | 组 | 30500 | 1 |
3 | 办证大厅活动付柜 | 800*400*750 | 1.贴面材质:采用国家环保三聚氰胺浸胶纸饰面,板面具有耐磨、硬度高、防水、防污、防腐蚀等优点,表面哑光效果持久。 | 个 | 800 | 8 |
4 | 大厅办公椅 | 常规 | 1.面料:靠背采用高级网布,透气性强。座垫为麻绒布艺,柔软而富有韧性。 | 把 | 270 | 13 |
5 | 大厅接待椅 | 常规 | 1、采用优质西皮材质,符合国家标准。 | 把 | 230 | 13 |
6 | 服务大厅文件柜 | 800*400*2000 | 1.贴面材质:采用国家环保三聚氰胺浸胶纸饰面,板面具有耐磨、硬度高、防水、防污、防腐蚀等优点,表面哑光效果持久。 | 组 | 550 | 5 |
7 | 服务大厅填表示范台 | 1600*600*1050 | 1.贴面材质:采用国家环保三聚氰胺浸胶纸饰面,板面具有耐磨、硬度高、防水、防污、防腐蚀等优点,表面哑光效果持久。 | 张 | 660 | 2 |
8 | 大厅等候椅 | 1800*670*890 | 1.坐背板采用优质冷轧钢管内架10*20*≥1.5MM厚焊接成型,表面采用≥30MM高回弹永不变形PU材料灌注加压成形,座背为一体成型,不接受分体结构,耐臭氧、耐老化、耐霉菌、耐低温、耐曲折。 | 套 | 936 | 10 |
9 | 值班室床 | 1200*1920 | 1、主材为橡胶木;木质硬度、密度适中、物性指标中等,握孔力好;纹理细直、木纹清晰,变型系数较小;干燥、机械加工、防腐处理性能好; | 张 | 3500 | 2 |
10 | 值班室床头柜 | 常规 | 1、主材为橡胶木;木质硬度、密度适中、物性指标中等,握孔力好;纹理细直、木纹清晰,变型系数较小;干燥、机械加工、防腐处理性能好; | 个 | 280 | 2 |
11 | 值班室衣柜 | 1600*500*2000 | 1.贴面材质:采用国家环保三聚氰胺浸胶纸饰面,板面具有耐磨、硬度高、防水、防污、防腐蚀等优点,表面哑光效果持久。 | 组 | 2554 | 1 |
12 | 值班室桌 | 1200*600*750 | 1.贴面材质:采用国家环保三聚氰胺浸胶纸饰面,板面具有耐磨、硬度高、防水、防污、防腐蚀等优点,表面哑光效果持久。 | 张 | 506 | 1 |
13 | 示范台、值班室椅子 | 常规 | 1.面料:选用优质网布,耐磨性强,阻燃,经防污处理,清洁方便,坐垫优质弹力布。 | 把 | 145 | 6 |
14 | 1.8米单人办公桌 | 1800*900*760 | 1.贴面材质:采用国家环保三聚氰胺浸胶纸饰面,板面具有耐磨、硬度高、防水、防污、防腐蚀等优点,表面哑光效果持久。 | 套 | 1870 | 2 |
15 | 1.6米单人办公桌 | 1600*800*760 | 1.贴面材质:采用国家环保三聚氰胺浸胶纸饰面,板面具有耐磨、硬度高、防水、防污、防腐蚀等优点,表面哑光效果持久。 | 套 | 1826 | 3 |
16 | 所领导办公室文件柜 | 2000*420*2000 | 1.贴面材质:采用国家环保三聚氰胺浸胶纸饰面,板面具有耐磨、硬度高、防水、防污、防腐蚀等优点,表面哑光效果持久。 | 套 | 1000 | 5 |
17 | 领导办公椅 | 常规 | 1、椅背采优质全新PP塑料制作,椅背中部带有腰脱,靠背曲线契合人体脊柱的弯曲度,增加贴背舒适度。 | 张 | 235 | 5 |
18 | 接待室、谈心谈话室、 | 2000*1000*750 | 1.板材:采用三聚氰胺纸饰面刨花板,饰面颜色后期与采购人协定,台面板材厚度≥25mm,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平整度好,性能稳定,不易变形。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标准要求; | 套 | 1000 | 6 |
19 | 桌前椅、 | 常规 | 1、椅背采优质全新PP塑料制作,椅背中部带有腰脱,靠背曲线契合人体脊柱的弯曲度,增加贴背舒适度。 | 个 | 200 | 60 |
20 | 民警多人办公室 | 1600*1400*750 | 1、屏风结构:采用全铝合金框架结构,屏风宽度≥41mm,颜色为铝合金本色,屏风主材部分:顶封呈外弧型设 计规格41mm*6.5mm铝材厚度≥1.0mm。侧封规格33mm*4mm铝材厚度≥1.0mm。A柱规格41mm*18mm铝材厚度≥1.0 mm。顶杆规格41mm*18mm铝材厚度≥1.0 mm。大中杆规格41mm*19mm铝材厚度≥1.0 mm。玻璃槽规格41mm*15mm铝材厚度≥1.0 mm (可镶嵌≥5mm厚玻璃)。转角柱规格41mm*41mm铝材厚度≥1.0 mm。线板槽规格41mm*11mm铝材厚度≥1.0 mm。线板规格110mm*8mm铝材厚度≥1.0 mm。所有连接件均采用锌合金连接件; | 位 | 1900 | 24 |
21 | 视频会议室会议桌 | 6000*1800*760 | 1、基材:整体采用中密度纤维板,板厚≥18mm,不应出现变形、分层、鼓泡、碎裂现象。 | 张 | 7603 | 1 |
22 | 大型会议室主席台 | 1400*500*760 | 1、基材:整体采用中密度纤维板,板厚≥18mm,不应出现变形、分层、鼓泡、碎裂现象。 | 套 | 606 | 4 |
23 | 会议室条形桌 | 1200*400*760 | 1、基材:整体采用中密度纤维板,板厚≥18mm,不应出现变形、分层、鼓泡、碎裂现象。 | 张 | 400 | 38 |
24 | 会议椅 | 常规 | 1、面料:采用优质西皮,皮面光泽度好,透气性强,柔软而富有韧性。 | 张 | 398 | 103 |
25 | 警营文化室休息区桌子 | 1800*400*1050 | 1、贴面材质:采用国家环保三聚氰胺浸胶纸饰面,板面具有耐磨、硬度高、防水、防污、防腐蚀等优点,表面哑光效果持久。 5、配件:采用优质五金配件。 | 个 | 1800 | 3 |
26 | 警营文化室休闲椅 | 常规 | 1、采用优质西皮材质,符合国家标准。 | 张 | 230 | 24 |
27 | 警营文化室休闲藤椅 | 常规 | 1、面料:采用优质天然藤芯,表面经刨光和光面处理。 | 张 | 900 | 2 |
28 | 警营文化室书架 | 1600*400*1800 | 1.贴面材质:采用国家环保三聚氰胺浸胶纸饰面,板面具有耐磨、硬度高、防水、防污、防腐蚀等优点,表面哑光效果持久。 | 组 | 1000 | 2 |
29 | 装备室货架 | 1500*600*2000 | 1、架体全部原材料采用一级冷轧钢板制作,产品生产工艺过程,下料、冲压、轧压等工序全部达到模具化。表面处理:产品表面磷化处理工艺及质量水平应符合 国家标准规定。喷涂粉体或漆膜采用防龟裂、防紫外线粉末,其表面光滑度好。 | 个 | 1300 | 1 |
30 | 物证室铁皮柜 | 400*390*1800 | 1、冷轨钢板:产品采用冷轧薄形钢板各钢件经除 锈,酸洗,磷化等工序,经防锈处理,高频焊接,焊接表面波纹均匀一致,无脱焊、虚焊、焊穿等现象,所有焊缝全部是焊点间距不大于10cm,压缝密实不开裂,所有部位冷轨钢板纯厚度均≥0.7mm。 | 组 | 550 | 16 |
31 | 档案室密集柜 | 4组9列 | 1、底架为分段组合式,加工精度高,具有对接互换性,便于运输和安装,并设有防倾倒装置,防止架体倾倒。用材厚度为≥2.3mm热轧钢板,压制成槽型,并双弯边加强,架体长期荷重存放资料不变形,底盘与立柱连接采用M10X20mm螺栓,底架装配后的直线平行度不大于0.5mm/m,全长不大于2mm。 | 方 | 1430 | 46.5 |
◆32 | 床(单人宿舍) | 1500*2000 | 1、主材为橡胶木;木质硬度、密度适中、物性指标中等,握孔力好;纹理细直、木纹清晰,变型系数较小;干燥、机械加工、防腐处理性能好; | 张 | 1751 | 22 |
33 | 床垫 | 1500*2000*200 | 1.材质:采用3E环保棕弹簧床垫。 | 张 | 600 | 22 |
34 | 床(双人宿舍) | 1200*1920 | 1、主材为橡胶木;木质硬度、密度适中、物性指标中等,握孔力好;纹理细直、木纹清晰,变型系数较小;干燥、机械加工、防腐处理性能好; | 张 | 1160 | 40 |
35 | 床垫 | 1200*1920*100 | 1.材质:采用3E环保棕弹簧床垫。 | 张 | 600 | 40 |
36 | 宿舍床头柜 | 常规 | 1、主材为橡胶木;木质硬度、密度适中、物性指标中等,握孔力好;纹理细直、木纹清晰,变型系数较小;干燥、机械加工、防腐处理性能好; | 个 | 280 | 67 |
37 | 宿舍衣柜 | 1600*500*2400 | 1.贴面材质:采用国家环保三聚氰胺浸胶纸饰面,板面具有耐磨、硬度高、防水、防污、防腐蚀等优点,表面哑光效果持久。 | 组 | 3475 | 43 |
38 | 宿舍电脑桌 | 1200*600*750 | 1.贴面材质:采用国家环保三聚氰胺浸胶纸饰面,板面具有耐磨、硬度高、防水、防污、防腐蚀等优点,表面哑光效果持久。 | 张 | 506 | 43 |
39 | 宿舍椅子 | 常规 | 1、面料:选用优质网布,耐磨性强,阻燃,经防污处理,清洁方便,坐垫优质弹力布。 | 把 | 145 | 63 |
*参 考图片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详见招标文件“9.安装及验收”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0 | 货到签收、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付款申请及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待财政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40% |
2 | 60 | 正常使用三个月后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付款申请及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待财政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60%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详见招标文件“9.安装及验收”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0 | 货到签收、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付款申请及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待财政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40% |
2 | 60 | 正常使用三个月后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付款申请及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待财政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60% |
以下商务条件同时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
8.货物包装方式
8.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8.2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注: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9.安装及验收
9.1.安装
9.1.1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免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安装调试。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9.1.2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9.2验收
9.2.1验收标准
9.2.1.1所有货物按厂家货物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9.2.2验收程序和方法
9.2.2.1出厂检验
中标人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 定的供货地点。
9.2.2.2初步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中标人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货物的全部有关文件、资料及安装报告等汇集交付采购人。按采购人要求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系统接入完毕后,采购人将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另外,家具所使用的材质及成品等须达到国家有关家具环保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在验收过程对其质量有异议的,有权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抽样或批量送检),若达不到标准,则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产品,若中标人未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款并终止合同,同时追究中标人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验收所含的送货、检测、安装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9.2.2.3最终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三个月后,组织最终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书。
9.2.3各阶段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安装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中标人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检测、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9.2.4 备品备件
中标人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10.技术资料
10.1货物交货的同时,中标人应随货物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若有,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2)设备验收标准;
(3)技术说明书;
(4)安装手册;
(5)操作手册;
(6)维修手册;
(7)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8)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11.特殊工具
11.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工具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12.售 后 服 务要求
12.1所投货物质量保证期三年,终身维护。如其中一些货物厂家提供的质量保证期超过三年的,按厂家的标准执行。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非因使用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或修补的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在接到用户方故障说明后12小时内必须响应,48小时内做出响应解决方案。如故障在3个工作日内无法排除,中标人应提供备用品。质量保证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对货物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货物正常使用。
12.2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属货物质量问题,采购人要求免费更换的,更换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12.3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对设备提供售 后服务。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更换配件时只能收配件成本费。
13.技术培训
中标人须免费对货物进行安装和调试,并列好计划对货物的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日常保养等方面提供现场技术培训,直到受训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为止。
14.知识产权
中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其货物(服务)或货物(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版权或工业设 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若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5.部分违约责任
15.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5.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5.3中标人如果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响应承诺或者其它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中标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
15.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5.5若发生伤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5.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注:所有商务条件均为不允许偏离的是实质性要求,若负偏离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招标文件有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书(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1.本次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具体品目在清单中以“★”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2.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2.4采购包2样品要求:
(1)样品清单:
序号 | 样品内容 | 数量 | 其他要求 |
1 | 序号4大厅办公椅中: 扶手1块,样品尺寸:346mm*89.5mm*35mm | 1块 | 样品尺寸允许偏离范围、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为准 |
2 | 序号13示范台、值班室椅子 | 1张 | 样品尺寸允许偏离范围、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为准 |
3 | 序号18接待室、谈心谈话室、 案件研究室等大茶几: 立柱及横梁各一支长度500±5mm、三通连接件1个、调节角垫1个、转角盖1个) | 1套 | 样品尺寸允许偏离范围、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为准 |
4 | 序号20民警多人办公室办公桌:屏风1片,样品尺寸:≥1200mm*≥1200mm*≥41mm | 1片 | 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为准 |
(2)样品递交地址: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3)接收人: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4)样品递交时间:供 应商的样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5:00-17:00送达开标地点并进行样品签到手续,超过时间送达的样品将被拒绝受理。
(5)供 应商须自行准备样品至上述地址并按顺序摆放整齐。提供的样品及包装上不得体现品 牌、型号及生产厂家。供 应商提供的样品及包装上均应粘贴标签,上面标明货物名 称,标签应粘贴牢固,书写应正楷、清晰,但不得体现各供 应商的相关信息,不得出现供 应商名 称、品 牌、型号及生产厂家,样品到达后由代 理机构统一编号。
(6)所有样品均不允许3D打印制作,否则将拒接接收。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样品进行破坏性试验。
(7)未提供样品的,对应的技术评分项样品部分不得分;提供样品不符合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按对应的“技术和服务要求”负偏离处理。
(8)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若中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样品不符,采购人可要求退货且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或采购人将暂时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9)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在接到招标公司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回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回的,若样品发生丢失则后果自负。
(10)本项目如需复核与重新评审,评标委员会将不再针对样品进行审核。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福清市公安局
乙方: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81]JK[GK]2022006的福清市公安局阳下派出所新所家具、弱电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福清市公安局乙方:
住所:福州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 乙方: |
住所: | 住所: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品牌/型号)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