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环境物联改造二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205-GK-202207-B0910-IDN
项目编号:[350100]FJSHR[GK]2022005
采购人: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环境物联改造二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205-GK-202207-B0910-IDN。
2、项目编号:[350100]FJSHR[GK]2022005。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中小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其他政策:无。(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联榕路8号
联系方法:83760305
12、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综合楼 402-404单元
联系方法:0591-83701919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2700000 | 2700000 | 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4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5 | 12.1 |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6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 |
7 | 13.2 |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8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9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0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1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2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投标人须对相关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1)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无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技术商务部分》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条款或注明投标无效的条款的为投标无效。 |
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视为投标无效。 |
明细 |
---|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投标无效。 |
《技术商务部分》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条款或注明投标无效的条款的为投标无效。 |
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视为投标无效。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项目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b.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即每个标的均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投标报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部分内容填写要求:本项目标的名 称为:其他计算机设备(须逐项列出招标文件第五章表3中序号1至序号59的中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应的设备序号及名称”),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并明确填写投标人所投的各产品制造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投标人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制造商实际情况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5%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15%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货物是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不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不得进行价格扣除。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督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执行。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给予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不含10%含30%) :给予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不含30%含50%):给予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不含50%)以上:给予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价格扣除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价格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 |
c.其他:无。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评标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项目为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环境物联改造二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 建设目标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环境物联改造二期项目建设完成后,实现以下目标:
① 通过专网及平台的扩容,将前期的建设和本次扩容的专网和平台全面管理,为搭载丰富的物联网应用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通道和统一规划的平台基础;
② 实现教学和会议场景设备管理智能化。实现实训室、多功能教室和会议场所内灯光、空调、用电、门禁等的远程实时查看设备状态、远程控制、远程告警通知、策略联动、情景模式管理等,智能管理,节能减排、安全可控。
③ 实现校园管理决策数字化。通过物联网感知技术把学校实训室、多功能教室及会议场所中管理的有效信息进行数字化的数据捕捉与分析,实现设备的在线监测、报警联动、安全防范、数据统计等功能,实现数据共享与数据分析,为校园管理决策提供数字化的数据支撑。
(2) 功能要求
数字环境物联改造二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物联专网及物联网管控平台扩容建设、多功能教室及会议场所物联改造、实训室物联改造三个方面,具体建设内容与功能要求如下。
1) 物联专网及物联网管控平台扩容建设。物联专网的扩容连入前期的专网中,与校园无线、有线网络相互隔离,只提供物联网数据的传递。物联网管控平台的扩容能够统一纳管底层物联网设备。功能要求如下:
① 扩容的物联专网设备能够通过多种方式发现管理平台,包括静态IP地址、DHCP Option43、DNS域名等,并能够在原有专网平台上通过可视化树型拓扑的方式呈现交换设备状态、网络链路状态、直接编辑配置。
② 扩容的物联网管控平台能够对本次部署的所有物联设备进行集中控制、分区控制、联动控制等。
③ 本次部署的物联专用接入设备能够支持终端类型识别。例如:物联网网关、摄像头等;
④ 本次的扩容建设能够通过物联网技术进行数据采集与分析,为校园管理决策提供数字化的数据支撑。
⑤ 物联网传输层的扩容建设必须多样化,要求支持的物联网协议包含LoRa、Zigbee、433等。
2) 多功能教室及会议场所物联改造。对1#教学楼、特教楼、行政楼的多功能教室及会议场所共17间的灯光、空调、门锁、情景控制四个智能控制系统进行物联改造。功能要求如下:
① 对多功能教室及会议场所的灯光物联改造,实现灯光的远程开关、批量控制、定时照明、自动巡检等操作。
② 对多功能教室及会议场所的空调物联改造,实现空调的远程开关、定时通断、自动巡检等操作。
③ 对多功能教室及会议场所的门锁物联改造,能够实现门锁状态监测、出入记录全溯源以及多种开锁方式,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④ 对多功能教室及会议场所的情景系统物联建设,实现一键情景设定管理,方便多功能教室及会议场所设备的统一管控,提高管理效率。
3) 实训室物联改造。对电子大楼、职教中心1、2、3号楼,及1#教学楼、特教楼、实验楼的83间实训室的灯光、空调、门锁、情景控制、用电管理、用电频繁通断六个智能控制系统进行物联改造。功能要求如下:
① 对实训室的灯光物联改造,实现手机APP、web界面远程开关、批量控制、定时照明控制、自动巡检等智能照明控制功能。
② 对实训室的空调物联改造,实现空调的手机APP、web界面远程开关空调、温度调节、更改模式、定时通断、自动巡检等多项功能。
③ 对实训室的门锁物联改造,实现门锁状态监测、出入记录全溯源以及多种开锁方式,对接学校一卡通系统,实现开锁权限分区分级分配。
④ 对实训室的情景系统物联建设,实现实训室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及控制、进行“一键开关”功能建设等。
⑤ 对实训室的用电管理物联建设,实现空开的远程开关、用电保护、用电数据监测等功能。
⑥ 对实训室的用电频繁通断物联建设,实现实训室现有空开的频繁通断、灵活管控等。
(3) 实施要求及建设范围
多功能教室及会议场所、实训室物联改造实施要求如下:
① 智能触摸开关:直接替换原有开关面板,无需修改强电线路、无需破坏已有墙体的改造方式,实现远程开关、批量控制、定时照明、智能联动、自动巡检等管理。
② 空调红外遥控:安装在空调内部,延长线处于空调红外面板上。无需另外安装插板,实现远程开关、智能联动、定时通断、自动巡检等控制。
③ 情景面板:配合系统设置联动策略,实现一键开关等功能。无需供电及布线,实现配置下发。
④ 智能门锁:替换原有门锁,实现远程开锁,门禁卡开锁,密码开锁等多种开锁方式,对接一卡通系统,按需开门、出入记录全溯源、智能联动等管理控制。
⑤ 物联网网关:根据教室面积选择安装位置,与传感器进行无线连接,将数据和控制信息统一传输到平台上。
⑥ 智能空开:替换原有空开,配置电源模块供电,配置通讯模块将控制信息传输到平台,实现漏电保护、短路保护、过载保护、过压保护、浪涌雷击保护、功率限定、漏电保护功能自动检测、自动送电手自动一体控制等安全用电管理。
多功能教室及会议场所、实训室物联改造房间号及建设范围详见表1、表2。
表1.多功能教室及会议场所物联改造房间及建设范围
序号 | 楼名 称 | 多功能教室名 称 | 门牌号 |
1 | 行政楼 | 学术报告厅 | |
2 | 行政楼 | 礼堂 | |
3 | 行政楼 | 校史馆 | |
4 | 行政楼 | 教工之家 | |
5 | 行政楼 | 会议室 | 417 |
6 | 行政楼 | 会议室 | 516 |
7 | 行政楼 | 会议室 | 517 |
8 | 行政楼 | 机要文印室 | 502 |
9 | 特教大楼 | 云中心会议室 | 105 |
10 | 1#教学楼 | 多媒体教室分控室 | 516 |
11 | 1#教学楼 | 高清录播教室 | 517 |
12 | 1#教学楼 | 虚拟录播控制室 | 514-2 |
13 | 1#教学楼 | 融媒体录制中心 | 515 |
14 | 1#教学楼 | 英语听力播放控制室 | 513-2 |
15 | 1#教学楼 | 影像器材室 | 513-1 |
16 | 1#教学楼 | 多媒体教室备品备件室 | 511 |
17 | 1#教学楼 | 运维中心 | 512 |
表2.实训室物联改造房间及建设范围(其中“√”为一期已改造,二期新增用电频繁通断系统的实训室)
序号 | 楼栋名 称 | 学院名 称 | 实训室名 称 | 门牌号 | 用电通断 |
1 | 电子大楼 | 建筑工程系 | PLC变频器实训室 | 208 | |
2 | 电子大楼 | 建筑工程系 | 单片机/AutoCAD综合控制实训室 | 205 | |
3 | 电子大楼 | 建筑工程系 | 电工电子实训室 | 204 | |
4 | 电子大楼 | 建筑工程系 | 传感器实训室 | 207 | |
5 | 电子大楼 | 建筑工程系 | 家电维修实训室 | 304 | |
6 | 电子大楼 | 建筑工程系 | 微机控制实训室 | 305 | |
7 | 电子大楼 | 建筑工程系 | 建筑识图与绘图实训室 | 309 | |
8 | 电子大楼 | 建筑工程系 | 建筑工程实训室 | 306 | |
9 | 电子大楼 | 建筑工程系 | 楼宇智能化实训室 | 411 | |
10 | 电子大楼 | 建筑工程系 | 电梯控制综合实训室(前) | 101 | |
11 | 电子大楼 | 建筑工程系 | 电梯控制综合实训室(后) | 101 | |
12 | 电子大楼 | 智能工程系 | 电子产品设 计及制作实训室 | 203 | |
13 | 电子大楼 | 建筑工程系 | 多功能教室 | 206 | |
14 | 电子大楼 | 建筑工程系 | 多功能教室 | 303 | |
15 | 电子大楼 | 建筑工程系 | 多功能教室 | 308 | |
16 | 电子大楼 | 建筑工程系 | 多功能教室 | 401 | |
17 | 1号教学楼 | 交通工程系 | 汽车电器实训室 | 405 | |
18 | 1号教学楼 | 交通工程系 | 汽车服务实训室 | 407-1 | |
19 | 1号教学楼 | 交通工程系 | 轨道服务实训室 | 407-2 | |
20 | 1号教学楼 | 信息工程系 | 网络测试实训室 | 315 | √ |
21 | 1号教学楼 | 信息工程系 | 316 | √ | |
22 | 1号教学楼 | 信息工程系 | 软件开发实训室 | 317 | √ |
23 | 1号教学楼 | 信息工程系 | 影视动漫实训室 | 318 | √ |
24 | 1号教学楼 | 信息工程系 | 网络平台构建技术实训室 | 213 | √ |
25 | 1号教学楼 | 信息工程系 | 物联网基础实训室 | 216 | √ |
26 | 1号教学楼 | 交通工程系 | 汽车仿真机房实训室 | 404 | √ |
27 | 1号教学楼 | 交通工程系 | 汽车服务实训室 | 402 | √ |
28 | 1号教学楼 | 交通工程系 | 轨道交通综合实训基地(二) | 203 | √ |
29 | 1号教学楼 | 交通工程系 | 轨道交通车底设备检修实训室 | √ | |
30 | 1号教学楼 | 交通工程系 | 轨道交通电气检修实训室 | √ | |
31 | 1号教学楼 | 交通工程系 | 轨道交通调度指挥中心实训室 | √ | |
32 | 1号教学楼 | 交通工程系 | 轨道交通模拟驾驶实训室 | √ | |
33 | 1号教学楼 | 交通工程系 | 轨道交通车站控制实训室 | √ | |
34 | 1号教学楼 | 交通工程系 | 轨道交通运营仿真实训室 | 101 | √ |
35 | 1号教学楼 | 交通工程系 | 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实训室 | √ | |
36 | 1号教学楼 | 交通工程系 | 汽车生产性实训中心 | 108 | √ |
37 | 职教1号楼 | 信息工程系 | 网络工程综合实训室 | 301 | |
38 | 职教1号楼 | 信息工程系 | 网络工程综合实训室1 | 303 | |
39 | 职教1号楼 | 信息工程系 | 网络工程综合实训室2 | 304 | |
40 | 职教1号楼 | 信息工程系 | 网络工程综合实训室3 | 305 | |
41 | 职教1号楼 | 信息工程系 | 网络工程综合实训室4 | 306 | |
42 | 职教1号楼 | 信息工程系 | 网络工程综合实训室5 | 307 | |
43 | 职教1号楼 | 信息工程系 | 网络工程综合实训室6 | 308 | |
44 | 职教1号楼 | 信息工程系 | 网络工程综合实训室7 | 309 | |
45 | 职教2号楼 | 交通工程系 | 东南新能源汽车试制线 | 101、102(1楼) | |
46 | 职教2号楼 | 交通工程系 | 新能源汽车理实一体化 | 201、202、203(2楼) | |
47 | 职教3号楼 | 智能工程系 | 无人机模拟飞行实训室 | 301 | |
48 | 职教3号楼 | 智能工程系 | 无人机模拟飞行实训室 | 302 | |
49 | 职教3号楼 | 智能工程系 | 无人机充电室 | 303 | |
50 | 职教3号楼 | 智能工程系 | 无人机拆装与维护实训室 | 304 | |
51 | 职教3号楼 | 智能工程系 | 无人机室内飞行实训室 | 305 | |
52 | 职教3号楼 | 智能工程系 | 机器人高级实训室 | 401 | |
53 | 职教3号楼 | 智能工程系 | 机器人中级实训室 | 402 | |
54 | 职教3号楼 | 智能工程系 | 机器人仿真实训室 | 403 | |
55 | 职教3号楼 | 智能工程系 | 机器人仿真实训室 | 405 | |
56 | 职教3号楼 | 智能工程系 | 机器人初级实训室 | 406 | |
57 | 职教3号楼 | 智能工程系 | 智能产品设 计开发实训室 | 501 | |
58 | 职教3号楼 | 智能工程系 | 智能产品创意设 计实训室 | 502 | |
59 | 职教3号楼 | 智能工程系 | 智能产品创作实训室 | 503 | |
60 | 职教3号楼 | 智能工程系 | 智能产品创意设 计实训室 | 509 | |
61 | 职教3号楼 | 智能工程系 | 嵌入式产品开发实训室、电子技术基础实训室 | 202 | |
62 | 实验楼 | 文化创意系 | 艺术设 计数字文创实训室 | 232 | |
63 | 实验楼 | 文化创意系 | 艺术设 计雕刻作坊实训室 | 233-1 | |
64 | 实验楼 | 文化创意系 | 数字非遗体验室 | 233-2 | |
65 | 实验楼 | 国际教育中心 | 文儒书院 | 2楼 | |
66 | 特教大楼 | 文化创意系 | 905 | ||
67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VR Unity 3D技术实训室 | 201 | √ |
68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VR演示设 计实训基地 | 102-1 | √ |
69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网络空间安全实训室 | 401-2 | √ |
70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网络空间安全实训室 | 401-1 | √ |
71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人工智能实训室2 | 406 | √ |
72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项目实训室1 | 407 | √ |
73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人工智能实训室1 | 405 | √ |
74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大数据技术应用实训室2 | 402 | √ |
75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计算机应用多功能实训室3 | 502 | √ |
76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网络操作系统实训室 | 503 | √ |
77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实训室 | 505 | √ |
78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软件技术实训室 | 506 | √ |
79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虚拟化技术实训室 | 501-2 | √ |
80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计算机组装维护实训室 | 501-1 | √ |
81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媒体技术实训室 | 507 | √ |
82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项目实训室2 | 616 | √ |
83 | 特教大楼 | 信息工程系 | 工控安全实训室 | 305 | √ |
(4) 技术参数要求(表3)
1、物联专网及物联网管控平台扩容建设 | |||||
序号 | 品目名 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物联网专用汇聚设备 | 1、千兆SFP光口≥24个,千兆Combo口≥4个,万兆SFP+光口≥4个; 2、交换容量≥4.32Tbps,包转发率≥168Mpps; 3、支持搭配物联专网网管平台,实现对交换机进行胖瘦两种工作模式的切换管理; 4、支持通过静态IP地址、DHCP Option43、DNS域名等多种方式发现控制器管理平台(提供后台功能截图证明); 5、支持搭配物联专网网管平台,实现 “一键替换”按钮即可完成故障设备替换(提供后台功能截图证明); 6、支持IEEE 802.3az 标准的 EEE节能技术; 7、支持M-LAG技术实现跨设备链路聚合(非堆叠技术实现),要求配对的设备有独立的控制平面(提供官网截图及链接证明); 8、支持搭配物联专网网管平台,实现通过移动APP远程查看端口状态,查看交换机供电情况,远程重启交换机端口等(提供APP软件功能截图证明及第三方检测报告); 9、支持搭配物联专网网管平台,实现交换机内网终端互访情况全记录,东西向流量访问全记录,并可根据需求进行流量封堵(提供功能截图证明及第三方检测报告); 10、支持搭配物联专网网管平台,实现纯可视化界面配置,以树形拓扑结构呈现交换设备及链路状态,并支持在拓扑中对交换机直接通过鼠标点击编辑配置(提供后台配置截图证明及第三方检测报告); 11、支持搭配学校现有物联专网网管平台,实现平台管理和配置等; | 5 | 台 | |
2 | 万兆单模光模块 | SFP+ 万兆单模光模块,单模,1310nm,最大传输距离 10km,接头类型:LC | 10 | 个 | |
3 | 物联网专用接入设备 | 1、千兆POE电口≥24个,千兆SFP光口≥4个; 2、交换容量≥3.36Tbps,包转发率≥126Mpps; 3、支持IEEE 802.3af/at供电标准,单端口最大输出PoE功率30W,整机最大输出PoE功率370W; 4、支持搭配物联专网网管平台,实现对交换机进行胖瘦两种工作模式的切换管理; 5、支持通过静态IP地址、DHCP Option43、DNS域名等方式发现控制器管理平台(提供后台功能截图证明); 6、支持搭配物联专网网管平台,实现 “一键替换”按钮即可完成故障设备替换;支持搭配物联专网网管平台,实现基于网络特征报文自动识别PC、路由器、监控、打印机终端设备等(提供后台功能截图证明); 7、支持IEEE 802.3az 标准的 EEE节能技术; 8、支持M-LAG技术实现跨设备链路聚合(非堆叠技术实现),要求配对的设备有独立的控制平面(提供官网截图及链接证明); 9、支持搭配物联专网网管平台,实现通过移动APP远程查看端口状态,查看交换机供电情况,远程重启交换机端口等(提供APP软件功能截图证明); 10、支持搭配物联专网网管平台,实现交换机实现内网终端互访情况全记录,东西向流量访问全记录,并可根据需求进行流量封堵(提供功能截图证明); 11、支持搭配物联专网网管平台,实现查看终端在交换机端口的终端类型、闲置终端、离线分布、终端迁移趋势等(提供功能截图证明); 12、支持搭配物联专网网管平台,实现纯可视化界面配置,以树形拓扑结构呈现交换设备及链路状态,并支持在拓扑中对交换机直接通过鼠标点击编辑配置(提供后台配置截图证明); 13、支持搭配物联专网网管平台,融合阿里钉钉、微信企业号等OA软件实现用户认证(提供后台配置截图证明); 14、支持搭配学校现有物联专网网管平台,实现平台管理和配置等; | 9 | 台 | |
4 | 千兆单模光模块 | SFP 千兆单模光模块,单模,1310nm,最大传输距离 10km,接头类型:LC | 18 | 个 | |
5 | 基础设备接入数量授权 | 1、物联网基础设备接入数量授权,每增加一台物联网基础设备; 2、支持物联网集管平台统一管理,每增加一台多合一物联网网关、智能门锁、智能触摸开关等物联网基础设备的接口; | 710 | 套 | |
6 | 专业设备接入数量授权 | 1、物联网专业设备接入数量授权,每增加一台物联网专业设备; 2、支持物联网集管平台统一管理,每增加一台摄像头等物联网专业设备的接口; | 267 | 套 | |
7 | 24芯主干单模光纤 | 外护套材料:聚乙烯(PE);光缆重量:75-88kg/km ;光缆加强件:两根高强度磷化钢丝;钢丝直径≥0.9mm ;钢带尺寸≥厚0.25mm*宽17mm ;松套管材质: PBT;光纤类型:OS2单模光纤;敷设方式:管道、非自承式架空适用,进局、电缆沟可用;敷设最小弯曲半径:动态弯曲半径≥20倍光缆外径;静态弯曲半径≥10倍光缆外径; | 6860 | 米 | |
8 | 4芯支干单模光纤 | 外护套材料:聚乙烯(PE);光缆重量:75-88kg/km ; 光缆加强件:两根高强度磷化钢丝; 钢丝直径≥0.9mm ;钢带尺寸:厚0.25mm*宽17mm ;松套管材质: PBT ;光纤类型:OS2单模光纤;敷设方式:管道、非自承式架空适用,进局、电缆沟可用 ;敷设最小弯曲半径:动态弯曲半径≥20倍光缆外径;静态弯曲半径≥10倍光缆外径; | 1800 | 米 | |
9 | 单模千兆尾纤 | 连接器插针类型:陶瓷 ;插针端面:UPC端面;连接器插入损耗:≤0.3dB/每接口;连接器回波损耗:单模≥50dB;重复性:≤0.1dB ;互换性:≤0.1dB ;拔插次数:≥1000次;线缆外径≥2.0mm;护套材质:PVC /LSZH; | 128 | 条 | |
10 | 单模万兆尾纤 | 连接器插针类型:陶瓷 ;插针端面:UPC端面;连接器插入损耗:≤0.3dB/每接口;连接器回波损耗:单模≥50dB;重复性:≤0.1dB ;互换性:≤0.1dB ;拔插次数:≥1000次;线缆外径≥2.0mm;护套材质:PVC /LSZH; | 63 | 条 | |
11 | 单模千兆跳线 | 1、连接器插针类型:陶瓷; 2、插针端面:UPC端面; 3、连接器插入损耗:≤0.3dB/每接口; 4、连接器回波损耗:单模≥50dB; 5、重复性:≤0.1dB 互换性:≤0.1dB; 6、拔插次数:≥1000次; 7、线缆外径:≥2.0mm(单芯)、≥2*2.0mm(双芯); 8、护套材质:PVC /LSZH; | 104 | 条 | |
12 | 单模万兆跳线 | 1、连接器插针类型:陶瓷; 2、插针端面:UPC端面; 3、连接器插入损耗:≤0.3dB/每接口; 4、连接器回波损耗:单模≥50dB; 5、重复性:≤0.1dB 互换性:≤0.1dB; 6、拔插次数:≥1000次; 7、线缆外径:≥2.0mm(单芯)、≥2*2.0mm(双芯); 8、护套材质:PVC /LSZH; | 34 | 条 | |
13 | 光纤熔接 | 国标 | 138 | 个 | |
14 | 光纤配线架 | 1、光纤配线架尺寸≥483*300*44.5mm; 2、光纤配线架材质:冷轧钢板整体黑色喷塑; 3、钢板厚度≥1.0mm; 4、安装板材质:铝板黑色喷塑; 5、安装高度:1U; 6、进线光缆数量:2-4根; 7、进线方式:配线架后部进线,支持室内室外光缆熔接; 8、配线架盖板安装方式:前部盖板卡扣螺丝开启; | 20 | 个 | |
15 | 光纤耦合器 | 1、连接器类型:LC-LC; 2、耦合器套管材料:高强度高密度氧化锆套管; 3、插入损耗:≤0.3dB/每接口; 4、重复性:≤0.2dB; 5、互换性:≤0.1dB; 6、拔插次数:≥1000次; 7、工作温度:-20~+60℃; 8、储存温度:-20~+60℃; | 118 | 个 | |
16 | 光纤布线及辅材 | 按照实施要求,部署到位,确保物联网专用汇聚设备和物联网专用接入设备到各个楼栋的信息点正常使用; | 1 | 项 | |
序号 | 品目名 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
17 | 智能门锁 | 1、通讯方式:支持Zigbee通信协议无线自组网协议,实现APP远程控制、数据传输; 2、标准开启方式:支持密码、卡、机械钥匙,选配开启方式:本地开锁、远程开锁; 3、刷卡标准:能正确识别频率为13.56MHz的支持该协议的电子标签卡,能正确识别频率为13.56MHz的支持该协议的电子标签卡,获取ID信息并执行开锁指令,支持ISO14443 type A标准; 4、钥匙容量:密码+卡≥200组;开锁记录≥100条; 5、具备应急电源接口,实现充电宝供电开门和钥匙开门; 6、记忆功能检验:断电后,设定的密码不会丢失; 7、工作环境:工作温度-10℃~45℃,工作湿度≤93%; 8、通配锁体:6068锁体(适用于木门、室内门); 9、系统融合:支持通过校园卡自动分配相应权限的教室; 10、大数据管理:支持对安全出入进行全溯源,支持通过用户、开锁方式、地点、时间进行记录,保障安全性; | 48 | 台 | |
18 | 智能门锁(定制) | 1、通讯方式:支持Zigbee通信协议无线自组网协议,实现APP远程控制、数据传输; 2、标准开启方式:支持密码、卡、机械钥匙,选配开启方式:本地开锁、远程开锁; 3、刷卡标准:能正确识别频率为13.56MHz的支持该协议的电子标签卡,能正确识别频率为13.56MHz的支持该协议的电子标签卡,获取ID信息并执行开锁指令,支持ISO14443 type A标准; 4、钥匙容量:密码+卡≥200组;开锁记录≥100条; 5、具备应急电源接口,实现充电宝供电开门和钥匙开门; 6、记忆功能检验:断电后,设定的密码不会丢失; 7、工作环境:工作温度-10℃~45℃,工作湿度≤93%; 8、通配锁体:6068锁体(适用于木门、室内门); 9、系统融合:支持通过校园卡自动分配相应权限的教室; 10、大数据管理:支持对安全出入进行全溯源,支持通过用户、开锁方式、地点、时间进行记录,保障安全性; | 3 | 台 | |
19 | 智能门锁副锁 | 双开门智能门锁定制副锁,与智能门锁配对使用; | 15 | 台 | |
20 | 情景面板 | 1、支持433MHZ通信协议; 2、工作类型:回弹式; 3、微能量动能自发电,利用人们手指按开关时的习惯性动作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并发射出射频控制信号,无需电池,无需布线; 4、按键数量:6键; 5、使用寿命≥20万次; 6、控制距离:室内≥20m,室外≥80m; 7、工作温度:-20℃~+55℃; 8、支持与照明、空调等各种传感器结合,实现智能化“一键即所见”场景模式,可针对性设定上课、下课控制模式; | 2 | 台 | |
21 | 红外遥控器(空调) | 1、支持远程遥控立柜空调、壁挂空调、电视机、电视机顶盒、投影仪、幕布、音响、空气净化器、DVD、风扇、智能灯等常见的红外电器设备; 2、支持Zigbee通信协议,支持学习和控制红外终端; 3、红外频率38KHz,标准NEC协议,内置红外接收管; 4、红外直线距离5~10米,支持市面95%以上的红外终端,支持超过8000+以上的云端红外码库,支持90°发射; 5、标配红外延长线来提高遥控稳 定性,可实现1对2控制; 6、自带电流互感器,支持对电器工作状态进行检测; 7、低功耗设 计,超低功耗设 计,待机≤1W,峰值≤5W; | 29 | 台 | |
22 | 多合一物联网网关(核心产品) | 1、支持三射频设 计,支持Zigbee、433、LoRa等三种或以上通信协议同时工作; 2、内置2.4GHz天线,内置433MHz天线,内置LoRa天线; 3、RJ45以太网口≥1个,usb≥1个; 4、支持IEEE标准的PoE供电和本地电源适配器供电两种方式; 5、满负荷工作功耗≤10W; 6、工作温度:0~45℃工作湿度(非凝结):10%~95%; 7、整机最大接入传感器数量≥120个; 8、支持125KHz/250KHz/500KHz,支持SF07/SF08/SF09/SF10/SF11/SF12等扩频因子调节; 9、支持软件灵活配置不同射频的发射功率,保障覆盖效果; 10、支持二三层发现、DHCP Option43、DNS域名等方式自动发现物联平台; 11、支持平台统一集中管理,支持设备自定义命名; 12、支持多种类型传感器接入,包括智能插座、空调恒温器、温湿传感器、数据采集器、人体红外感应装置、智能红外遥控装置、智能开关、智能门锁等传感器; | 37 | 台 | |
23 | 智能门锁配套门体(单开门) | 1、规格:950*2040mm(规格以现场具体测量尺寸为准); 2、板材:主要采用健康环保的实木多层板,实木多层板材质稳定,不易变形,面板拼接、胶合强度、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和甲醛释放量经过防虫防腐处理,耐磨性好,纹理清晰自然色泽一致,接口自然平整; 3、油漆:采用环保安全水性漆,水性漆经久耐用,不易黄变,耐霉菌性能好,耐人工气候老化,涂层无起泡无剥落; 4、环保粘合剂:符合国内环保标准; 5、五金配件:五金配件; | 13 | 套 | |
24 | 智能门锁配套玻璃门体(双开门) | 1、材质:玻璃门采用12厘钢化玻璃,一边用1.2mm黑钛不锈钢收边,颜色:透明、收边为拉丝哑光黑,规格:180*2200mm; 2、包括:包含旧门拆除、安装、门洞修复(含门洞周边墙壁和瓷砖等的修补、包工包料)、卫生清理等; | 4 | 套 | |
25 | 智能门锁配套门体(双开木门) | 1、规格: 144*216*4.5cm,132*195*4.5cm,144*216*4.5cm,142*205*4.5cm; 2、板材:采用健康环保的实木多层板,实木多层板材质稳定,不易变形,面板拼接、胶合强度、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和甲醛释放量经过防虫防腐处理,耐磨性好,纹理清晰自然色泽一致,接口自然平整; 3、油漆:采用环保安全水性漆,水性漆经久耐用,不易黄变,耐霉菌性能好,耐人工气候老化,涂层无起泡无剥落; 4、环保粘合剂:符合国内环保标准; 5、五金配件:五金配件; | 9 | 套 | |
26 | 智能门锁配套门体(双开门) | 1、材质:钢质门框材料采用1.2㎜冷轧钢板,门面0.8㎜冷轧钢板,门扇厚度7公分,每樘门采用4副合页,油漆采用波诗明油漆,所有材料需经磷化酸洗、电泳; 2、门扇內部填充定型材料。(钢板实际厚度不包括烤漆层厚);规格:约1460×2070(mm)(规格以现场具体测量尺寸为准); 3、包括:包含旧门拆除、安装、门洞修复(含门洞周边墙壁和瓷砖等的修补、包工包料)、卫生清理等; | 1 | 套 | |
27 | 教室网络布线及辅材 | 一、六类网线: 1、护套材质:PVC ; 2、成品外径:6.4±0.2mm; 3、导体:99.99%纯铜; 4、导体直径≥23AWG; 5、导体绝缘外径:1.02±0.05mm; 6、特性阻抗:100±15Ω; 7、导体间介电强度,DC,1min:1Kv/1min; 8、工作电容最大值:≤5.6nF/100m; 9、单根导体最大电阻:≤7.6Ω/100m; 10、线对直流电阻不平衡性:≤2.5%; 二 、六类水晶头: 11、水晶头簧片为三叉设 计,适用于软线和硬线; 12、六类水晶头采用物理线缆隔离技术,为两件式结构,实现最大限度的线对平衡; 三、电源线: 13、电源线YJV3*2.5,国标; 四、线槽: 14、规格≥39*19mm; 15、材质:尼龙塑料;阻燃:阻燃; 五、扎带: 16、透明尼龙扎带; 六、标签 17、标签色带; 七、软管 18、PVC软管; 八、布线要求: 19、按照实施要求,安装到位,确保物联网专用汇聚设备和物联网专用接入设备到各个教室的物联网网关信息点正常使用,保证智能触摸开关,红外遥控器,智能门锁,情景面板等物联网设备正常运行使用; | 17 | 间 | |
3、实训室物联改造 | |||||
序号 | 品目名 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28 | 1路智能触摸开关 | 1、支持ZigBee自组网通信协议; 2、支持一路控制; 3、支持单火线供电; 4、适用于LED灯、节能灯、电子镇流器日光灯等; 5、支持触摸面板上的按键本地控制开关状态; 6、支持Web端、APP端远程控制开关状态; 7、支持定时自动控制开关、设备联动控制开关; 8、支持在物联网平台设置定时策略,如:晚上9点自动关闭大楼灯光设备,无需人工手动关闭; 9、支持在物联网平台设置巡检策略,如:管理员需要9点巡检全部灯光设备是否关闭,系统可自动进行巡检并生成巡检报告,助力管理人员优化运维管理; | 5 | 台 | |
29 | 3路智能触摸开关 | 1、支持ZigBee自组网通信协议; 2、支持三路控制; 3、支持单火线供电; 4、适用于LED灯、节能灯、电子镇流器日光灯等; 5、支持触摸面板上的按键本地控制开关状态; 6、支持Web端、APP端远程控制开关状态; 7、支持定时自动控制开关、设备联动控制开关; 8、支持在物联网平台设置定时策略,如:晚上9点自动关闭大楼灯光设备,无需人工手动关闭; 9、支持在物联网平台设置巡检策略,如:管理员需要9点巡检全部灯光设备是否关闭,系统可自动进行巡检并生成巡检报告,助力管理人员优化运维管理; | 61 | 台 | |
30 | 智能门锁 | 1、通讯方式:支持Zigbee通信协议无线自组网协议,实现APP远程控制、数据传输; 2、标准开启方式:支持密码、卡、机械钥匙,选配开启方式:本地开锁、远程开锁; 3、刷卡标准:能正确识别频率为13.56MHz的支持该协议的电子标签卡,能正确识别频率为13.56MHz的支持该协议的电子标签卡,获取ID信息并执行开锁指令,支持ISO14443 type A标准; 4、钥匙容量:密码+卡≥200组;开锁记录≥100条; 5、具备应急电源接口,实现充电宝供电开门和钥匙开门; 6、记忆功能检验:断电后,设定的密码不会丢失; 7、工作环境:工作温度-10℃~45℃,工作湿度≤93%; 8、通配锁体:6068锁体(适用于木门、室内门); 9、系统融合:支持通过校园卡自动分配相应权限的教室; 10、大数据管理:支持对安全出入进行全溯源,支持通过用户、开锁方式、地点、时间进行记录,保障安全性; | 69 | 台 | |
31 | 智能门锁(定制) | 1、通讯方式:支持Zigbee通信协议无线自组网协议,实现APP远程控制、数据传输; 2、标准开启方式:支持密码、卡、机械钥匙,选配开启方式:本地开锁、远程开锁; 3、刷卡标准:能正确识别频率为13.56MHz的支持该协议的电子标签卡,能正确识别频率为13.56MHz的支持该协议的电子标签卡,获取ID信息并执行开锁指令,支持ISO14443 type A标准; 4、钥匙容量:密码+卡≥200组;开锁记录≥100条; 5、具备应急电源接口,实现充电宝供电开门和钥匙开门; 6、记忆功能检验:断电后,设定的密码不会丢失; 7、工作环境:工作温度-10℃~45℃,工作湿度≤93%; 8、通配锁体:6068锁体(适用于木门、室内门); 9、系统融合:支持通过校园卡自动分配相应权限的教室; 10、大数据管理:支持对安全出入进行全溯源,支持通过用户、开锁方式、地点、时间进行记录,保障安全性; | 12 | 台 | |
32 | 智能门锁副锁 | 双开门智能门锁定制副锁,与智能门锁配对使用; | 16 | 台 | |
33 | 红外遥控器(空调) | 1、支持远程遥控立柜空调、壁挂空调、电视机、电视机顶盒、投影仪、幕布、音响、空气净化器、DVD、风扇、智能灯等常见的红外电器设备; 2、支持Zigbee通信协议,支持学习和控制红外终端; 3、红外频率38KHz,标准NEC协议,内置红外接收管; 4、红外直线距离5~10米,支持市面95%以上的红外终端,支持超过8000+以上的云端红外码库,支持90°发射; 5、标配红外延长线来提高遥控稳 定性,可实现1对2控制; 6、自带电流互感器,支持对电器工作状态进行检测; 7、低功耗设 计,超低功耗设 计,待机≤1W,峰值≤5W; | 95 | 台 | |
34 | 情景面板 | 1、支持433MHZ通信协议; 2、工作类型:回弹式; 3、微能量动能自发电,利用人们手指按开关时的习惯性动作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并发射出射频控制信号,无需电池,无需布线; 4、按键数量:6键; 5、使用寿命≥20万次; 6、控制距离:室内≥20m,室外≥80m; 7、工作温度:-20℃~+55℃; 8、支持与照明、空调等各种传感器结合,实现智能化“一键即所见”场景模式,可针对性设定上课、下课控制模式; | 46 | 台 | |
35 | 多合一物联网网关(核心产品) | 1、支持三射频设 计,支持Zigbee、433、LoRa等三种或以上通信协议同时工作; 2、内置2.4GHz天线,内置433MHz天线,内置LoRa天线; 3、RJ45以太网口≥1个,usb≥1个; 4、支持IEEE标准的PoE供电和本地电源适配器供电两种方式; 5、满负荷工作功耗≤10W; 6、工作温度:0~45℃工作湿度(非凝结):10%~95%; 7、整机最大接入传感器数量≥120个; 8、支持125KHz/250KHz/500KHz,支持SF07/SF08/SF09/SF10/SF11/SF12等扩频因子调节; 9、支持软件灵活配置不同射频的发射功率,保障覆盖效果; 10、支持二三层发现、DHCP Option43、DNS域名等方式自动发现物联平台; 11、支持平台统一集中管理,支持设备自定义命名; 12、支持多种类型传感器接入,包括智能插座、空调恒温器、温湿传感器、数据采集器、人体红外感应装置、智能红外遥控装置、智能开关、智能门锁等传感器; | 67 | 台 | |
36 | 1P20A智能空开 | 1、配合物联网通讯模块、网关可实现与物联网平台的互相联动,包括数据回传及策略控制; 2、断路器环境规格:1P额定20A; 3、短路保护:支持采用动静触电均选择银触点、灭弧材质,灭弧结构; 4、支持过载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打火断电保护、欠压保护等功能; 5、用电量统计,用电大数据对比分析; 6、功率限定:超过指 定功率时自动断电; 7、支持本地电动控制、本地手动推杆; | 146 | 台 | |
37 | 1P32A智能空开 | 1、 配合物联网通讯模块、网关可实现与物联网平台的互相联动,包括数据回传及策略控制; 2、断路器环境规格:1P额定32A; 3、短路保护:支持采用动静触电均选择银触点、灭弧材质,灭弧结构; 4、支持过载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打火断电保护、欠压保护等功能; 5、用电量统计,用电大数据对比分析; 6、功率限定:超过指 定功率时自动断电; 7、支持本地电动控制、本地手动推杆; | 35 | 台 | |
38 | 1P63A智能空开 | 1、配合物联网通讯模块、网关可实现与物联网平台的互相联动,包括数据回传及策略控制; 2、断路器环境规格:1P额定63A; 3、短路保护:支持采用动静触电均选择银触点、灭弧材质,灭弧结构; 4、支持过载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打火断电保护、欠压保护等功能; 5、用电量统计,用电大数据对比分析; 6、功率限定:超过指 定功率时自动断电; 7、支持本地电动控制、本地手动推杆; | 9 | 台 | |
39 | 2P32A智能空开 | 1、配合物联网通讯模块、网关可实现与物联网平台的互相联动,包括数据回传及策略控制; 2、断路器环境规格:2P额定32A; 3、短路保护:支持采用动静触电均选择银触点、灭弧材质,灭弧结构; 4、支持过载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打火断电保护、欠压保护等功能; 5、用电量统计,用电大数据对比分析; 6、功率限定:超过指 定功率时自动断电; 7、支持本地电动控制、本地手动推杆; | 27 | 台 | |
40 | 2P63A智能空开 | 1、配合物联网通讯模块、网关可实现与物联网平台的互相联动,包括数据回传及策略控制; 2、断路器环境规格:2P额定63A; 3、短路保护:支持采用动静触电均选择银触点、灭弧材质,灭弧结构; 4、支持过载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打火断电保护、欠压保护等功能; 5、用电量统计,用电大数据对比分析; 6、功率限定:超过指 定功率时自动断电; 7、支持本地电动控制、本地手动推杆; | 3 | 台 | |
41 | 3P32A智能空开 | 1、配合物联网通讯模块、网关可实现与物联网平台的互相联动,包括数据回传及策略控制; 2、断路器环境规格:3P额定32A; 3、短路保护:支持采用动静触电均选择银触点、灭弧材质,灭弧结构; 4、支持过载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打火断电保护、欠压保护等功能; 5、用电量统计,用电大数据对比分析; 6、功率限定:超过指 定功率时自动断电; 7、支持本地电动控制、本地手动推杆; | 33 | 台 | |
42 | 3P63A智能空开 | 1、配合物联网通讯模块、网关可实现与物联网平台的互相联动,包括数据回传及策略控制; 2、断路器环境规格:3P额定63A; 3、短路保护:支持采用动静触电均选择银触点、灭弧材质,灭弧结构; 4、支持过载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打火断电保护、欠压保护等功能; 5、用电量统计,用电大数据对比分析; 6、功率限定:超过指 定功率时自动断电; 7、支持本地电动控制、本地手动推杆; | 8 | 台 | |
43 | 3P80A智能空开 | 1、配合物联网通讯模块、网关可实现与物联网平台的互相联动,包括数据回传及策略控制; 2、断路器环境规格:3P额定80A; 3、短路保护:支持采用动静触电均选择银触点、灭弧材质,灭弧结构; 4、支持过载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打火断电保护、欠压保护等功能; 5、用电量统计,用电大数据对比分析; 6、功率限定:超过指 定功率时自动断电; 7、支持本地电动控制、本地手动推杆; | 6 | 台 | |
44 | 4P63A智能空开 | 1、配合物联网通讯模块、网关可实现与物联网平台的互相联动,包括数据回传及策略控制; 2、断路器环境规格:4P额定63A; 3、短路保护:支持采用动静触电均选择银触点、灭弧材质,灭弧结构; 4、支持过载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打火断电保护、欠压保护等功能; 5、用电量统计,用电大数据对比分析; 6、功率限定:超过指 定功率时自动断电; 7、支持本地电动控制、本地手动推杆; | 1 | 台 | |
45 | 2P32A智能空开(带漏保) | 1、支持LoRa低功率远距离无线协议,实现远程控制、数据传输; 2、短路保护:支持采用动静触电均选择银触点、灭弧材质,灭弧结构; 3、漏电保护:支持采用专业漏电流检测执行机构,可靠性高可以在智能电源断开后继续有效; 4、支持过载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打火断电保护、开关过温保护、欠压报警等功能; 5、支持本地电动控制、本地手动推杆、远程手机控制安全信息记录、手机APP管理、远程统一管理; 6、输出电源:2路DC12V可控输出; 7、工作温度:10℃~55℃; 8、工作湿度:0%~95%(非冷凝); | 44 | 台 | |
46 | 2P63A智能空开(带漏保) | 1、支持LoRa低功率远距离无线协议,实现远程控制、数据传输; 2、短路保护:支持采用动静触电均选择银触点、灭弧材质,灭弧结构; 3、漏电保护:支持采用专业漏电流检测执行机构,可靠性高可以在智能电源断开后继续有效; 4、支持过载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打火断电保护、开关过温保护、欠压报警等功能; 5、支持本地电动控制、本地手动推杆、远程手机控制安全信息记录、手机APP管理、远程统一管理; 6、输出电源:2路DC12V可控输出; 7、工作温度:10℃~55℃; 8、工作湿度:0%~95%(非冷凝); | 5 | 台 | |
47 | 4P32A智能空开(带漏保) | 1、支持LoRa低功率远距离无线协议,实现远程控制、数据传输; 2、短路保护:支持采用动静触电均选择银触点、灭弧材质,灭弧结构; 3、漏电保护:支持采用专业漏电流检测执行机构,可靠性高可以在智能电源断开后继续有效; 4、支持过载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打火断电保护、开关过温保护、欠压报警等功能; 5、支持本地电动控制、本地手动推杆、远程手机控制安全信息记录、手机APP管理、远程统一管理; 6、输出电源:2路DC12V可控输出; 7、工作温度:10℃~55℃; 8、工作湿度:0%~95%(非冷凝); | 10 | 台 | |
48 | 4P63A智能空开(带漏保) | 1、支持LoRa低功率远距离无线协议,实现远程控制、数据传输; 2、短路保护:支持采用动静触电均选择银触点、灭弧材质,灭弧结构; 3、漏电保护:支持采用专业漏电流检测执行机构,可靠性高可以在智能电源断开后继续有效; 4、支持过载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打火断电保护、开关过温保护、欠压报警等功能; 5、支持本地电动控制、本地手动推杆、远程手机控制安全信息记录、手机APP管理、远程统一管理; 6、输出电源:2路DC12V可控输出; 7、工作温度:10℃~55℃; 8、工作湿度:0%~95%(非冷凝); | 8 | 台 | |
49 | 3P63A智能空开 | 1、空开断路器,配合物联网通讯模块、网关可实现与物联网平台的互相联动,包括数据回传及策略控制; 2、断路器环境规格:D类3P额定63A; 3、短路保护:支持采用动静触电均选择银触点、灭弧材质,灭弧结构; 4、漏电保护:支持采用专业漏电流检测执行机构,可靠性高可以在智能电源断开后继续有效; 5、支持过载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打火断电保护、欠压保护等功能; 6、用电量统计,用电大数据对比分析; 7、功率限定:超过指 定功率时自动断电; 8、支持本地电动控制、本地手动推杆; | 2 | 台 | |
50 | 4P32A智能空开(带漏保) | 1、空开断路器,配合物联网通讯模块、网关可实现与物联网平台的互相联动,包括数据回传及策略控制; 2、断路器环境规格:D类4P额定32A(带漏保); 3、短路保护:支持采用动静触电均选择银触点、灭弧材质,灭弧结构; 4、漏电保护:支持采用专业漏电流检测执行机构,可靠性高可以在智能电源断开后继续有效; 5、支持过载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打火断电保护、欠压保护等功能; 6、用电量统计,用电大数据对比分析; 7、功率限定:超过指 定功率时自动断电; 8、支持本地电动控制、本地手动推杆; | 19 | 台 | |
51 | 1P20A智能空开 | 1、空开断路器,配合物联网通讯模块、网关可实现与物联网平台的互相联动,包括数据回传及策略控制; 2、断路器环境规格:D类1P额定20A; 3、短路保护:支持采用动静触电均选择银触点、灭弧材质,灭弧结构; 4、漏电保护:支持采用专业漏电流检测执行机构,可靠性高可以在智能电源断开后继续有效; 5、支持过载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打火断电保护、欠压保护等功能; 6、用电量统计,用电大数据对比分析; 7、功率限定:超过指 定功率时自动断电; 8、支持本地电动控制、本地手动推杆; | 3 | 台 | |
52 | 电源及防浪涌模组 | 1、节能系统配件,作为电源模组,配合物联网空气开关、物联网通讯模组实现与物联网平台的互相联动,包括控制电机转发,向物联网终端提供低压直流电源; 2、额定电流:2.5A(DC12V); 3、输入电压:AC100V-265V; 4、额定输出电压:DC12V; 5、额定输出电流MAX DC2.5A ; 6、防雷击浪涌保护最大泄放电流:15KA ; 7、工作环境:-5℃~45℃; 8、安装地点海拔:≤2000m ; 9、安装方式:导轨卡口; | 162 | 台 | |
53 | 空开通信模组 | 1、节能系统配件,作为通讯模组,配合物联网空气开关实现与物联网平台的互相联动,包括数据回传及策略控制; 2、工作电压:DC12V ; 3、支持双向互联网通讯; 4、工作电压:AC100V~265V; 5、工作环境:-5℃~45℃; 6、安装地点海拔:≤2000m; | 134 | 台 | |
54 | 交流接触器 | 63A 220/230V 用于3P、4P空开频繁通断电; | 55 | 台 | |
55 | 交流接触器 | 63A 220/230V 用于1P、2P空开频繁通断电; | 28 | 台 | |
56 | 智能门锁配套门体(单开门) | 1、材质:钢质门框材料采用1.2㎜冷轧钢板,门面0.8㎜冷轧钢板,门扇厚度7公分,每樘门采用3副合页,油漆采用波诗明油漆,所有材料需经磷化酸洗、电泳; 2、门扇內部填充定型材料。(钢板实际厚度不包括烤漆层厚);规格:约950*2040mm(规格以现场具体测量尺寸为准); | 5 | 套 | |
57 | 智能门锁配套门体(双开门) | 1、规格: 144*216*4.5cm,144*210*4.5cm,142*205*4.5cm; 2、板材:采用健康环保的实木多层板,实木多层板材质稳定,不易变形,面板拼接、胶合强度、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和甲醛释放量经过防虫防腐处理,耐磨性好,纹理清晰自然色泽一致,接口自然平整; 3、油漆:采用环保安全水性漆,水性漆经久耐用,不易黄变,耐霉菌性能好,耐人工气候老化,涂层无起泡无剥落; 4、环保粘合剂:符合国内环保标准; 5、五金配件:五金配件; | 6 | 套 | |
58 | 智能门锁配套门体(双开木门) | 1、规格: 175*219*4.5cm; 2、板材:仿古木门,材质不易变形坚固耐用,原木纹理,甲醛释放量经过防虫防腐处理,耐磨性好,纹理清晰自然色泽一致,接口自然平整; 3、油漆:采用环保安全水性漆,水性漆经久耐用,不易黄变,耐霉菌性能好,耐人工气候老化,涂层无起泡无剥落; 4、环保粘合剂:符合国内环保标准; 5、五金配件:五金配件; | 1 | 套 | |
59 | 教室网络布线及辅材 | 一、六类网线: 1、护套材质:PVC; 2、成品外径:6.4±0.2mm; 3、导体:99.99%纯铜; 4、导体直径≥23AWG; 5、导体绝缘外径:1.02±0.05mm; 6、特性阻抗:100±15Ω; 7、导体间介电强度,DC,1min:1Kv/1min; 8、工作电容最大值:≤5.6nF/100m; 9、单根导体最大电阻:≤7.6Ω/100m; 10、线对直流电阻不平衡性:≤2.5%; 二、六类水晶头: 11、水晶头簧片为三叉设 计,适用于软线和硬线; 12、六类水晶头采用物理线缆隔离技术,为两件式结构,实现最大限度的线对平衡; 三、电源线: 13、电源线YJV3*2.5,国标; 四、线槽: 14、规格≥39*19mm; 15、材质:尼龙塑料;阻燃:阻燃; 五、扎带: 16、透明尼龙扎带; 六、标签 17、标签色带; 七、软管 18、PVC软管; 八、布线要求: 19、按照实施要求,安装到位,确保物联网专用汇聚设备和物联网专用接入设备到各个教室的物联网网关信息点正常使用,保证智能触摸开关,红外遥控器,智能门锁,情景面板等物联网设备正常运行使用; | 83 | 间 |
注:上述要求中有涉及尺寸、重量等数值为固定数值的(指未标注允许的偏差值或数值范围等)均允许误差±2% 。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联榕路8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缴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则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4%收取)。项目交货并验收合格,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招标文件、合同规定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全部货物交货经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100%的货物价款。 |
8.包装、拆解和运输
8.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人负责。
8.2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8.3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装运标志(唛头)、毛重(kg)、尺码(长×宽×高,用mm表示)、净重(kg)、到货地址、收货人名 称、货物名 称、合同编号以及“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8.4符合运输要求,保证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完好,无毁损,包装不回收。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产品损失或损坏由中标人负担。
8.5货物、生产、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以及中标人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保障服务等全部费用及税费均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8.6若采用空运的以下单证原件在到货同时交给采购人,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到货前三天内交给采购人:
8.6.1中标人提供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8.6.2制造厂出具的出厂质量及数量检验证明书各一式一份。
9.验收
9.1验收期次:(1)次
9.2验收标准
9.2.1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厂商原装、全新的正品,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9.2.2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须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及其特殊要求包装。内外包装的标志编号清晰,标签内容完整(包括产品名 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说明、商 标、注意事项、生产企业名 称、地址、电话等)。
9.2.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均由中标人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 定的交货地点。
9.2.4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坏、丢失或其它质量问题,其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负担。
9.2.5本合同价为固定价,不受时间、物价升降等因素的影响,中标人需按所报清单上所列品种送货,不准以其它同类型代替。
9.2.6中标人应在供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项目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要中标人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中标人也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说明、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
9.2.7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采购人能够正确进行使用、检查、测试、验收的需要的所有内容。
9.2.8所有中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2.9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中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货物按货物交付时间交付给采购人。技术文件未提供给采购人的,视为中标人未完全履行交付义务。
9.2.10到货后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中标人补齐有关文件
9.3验收方案
9.3.1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中标人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如采购人因为基建施工等原因影响中标人进场安装,采购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完工期可适当顺延。
9.3.2试运行:中标人应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 15 天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
9.3.3最终验收
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的验收申请后(15)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采购人将成立项目验收小组,成员由采购人申购部门、使用部门、职能部门、资产部门、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相关验收程序如下:
(1)验收准备。按照具体时间、地点开验收工作准备会,明确验收内容和人员分工。
(2)实地验收。根据准备会明确的分工和验收内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开展核对工作。现场查看设备的完好程度,核对实物型号、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是否一致,视实际条件抽测主要技术参数;同类设备数量众多时,可抽取不低于10%的样本进行查验,同时检验有关人员掌握仪器设备使用的情况。
(3)验收总结。验收工作完成后,召开验收总结会,由验收小组成员汇报验收情况,认真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货物和服务项目验收报告》,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于 7 天内免费更换,重新检测并调试清楚后重新提交验收申请。在此期间,中标人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9.4履约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根据中标文件及采购合同清单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1)设备品 牌、型号、数量、设备参数核对及检测验收。
(2)检测对应设备安装到位情况,设备功能实现效果检测验收。
(3)软件功能实现效果结合软件功能清单进行验收。
(4)设备清单中要求的设备配套使用文档及操作视频
(5)合同中对应项目人员培训执行清单。
9.5履约验收标准
项目履约验收标准采用合同、招标文件所约定设备清单、技术参数、型号、品 牌、数量,设备运输、安装、调整、培训及售 后服务相关条款进行履约验收。
9.6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9.6.1交货时,中标人应就制造商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
9.6.2采购人或其代表有权检验和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验和测试的内容、时间与地点由采购人确定,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内容、时间、地点以及采购人代表的身份通知中标人。
9.6.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要求,采购人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中标人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以满足要求。
9.6.4邀请专家
本项目邀请 3 名专家参与验收,专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专家费用根据《关于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7〕64号)文件执行:“验收专家工作时间3小时以内的,支付劳务报酬300元/人次;3小时以上每小时增加100元/人次;超出时间不足30分钟的,支付劳务报酬50元;超出时间30分钟以上不足1小时的,按照1小时计算。”
9.6.5本条款不能免除中标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它义务。
10.售 后服务
10.1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 4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 24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 档次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且中标人需每年为采购人机修人员免费进行至少一次的维修技术培训,免费保修期结束前一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对货物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质保期外重复出现质保期内出现的故障属免费保修范围。
10.2中标人设有维修点和技术服务机构,应提供7×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10.3中标人应结合设备安装、调试等阶段,同步地免费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就有关系统安装、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培训人数 3 人以上,使受训人员能熟练掌握所有的安装测试和维护方法以及操作命令的使用。中标人提供培训的,中标人应于货物安装、调试完毕 3 日内,提供现场操作、维护培训服务,培训人数 3 人以上,达到用户操作人员熟练操作为止。
10.4在质保期间所有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中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1.2中标人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采购人有权进行使用,中标人不得主张任何费用。
12.产权与风险转移
合同标的产权与风险转移遵守如下约定:
12.1中标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12.2.货物的产权以及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前归属于中标人,在货物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时起由中标人转移至采购人。
12.3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中标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采购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12.保密
12.1 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由采购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12.2 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采购人的财产。如果采购人有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要求后10日内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采购人,不得留存任何备份。
12.3 中标人违反本保密条款的,应支付合同总金额 5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本条款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至履行结束后均有效。
13.保险: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需求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三款中规定了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中包含保险等。物业日常经营管理涉及的保险包括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物业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可以在采购需求中予以明确。
14.违约责任
14.1交货不符合约定或存在缺陷的
中标人对所供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如经检验证实不符或缺陷存在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料等,采购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验收的规定,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4.1.1采购人要求退货并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应承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且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
14.1.2中标人收到采购人书面索赔通知后 7 天内,未给采购人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将有权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4.2逾期交货及逾期付款的赔偿
14.2.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中标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和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逾期的事实、可能逾期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中标人通知后,将尽快作出评价,决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期及收取逾期赔偿费,逾期赔偿费的金额为采购人所遭受的所有损失。采购人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措施情况下,可从合同未付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未交付货物价款的 2%/天计算,逾期期限一旦达到 3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中标人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采购人向中标人要求损害赔偿。
14.2.2中标人未按约定提供售 后服务、购买保险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
14.2.2.1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售 后服务的,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 2%的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保修期内,中标人未尽保修义务的,采购人可自行寻求解决,中标人应承担自采购人提出故障申告至采购人自行解决相应故障期间内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损失,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4.2.2.2如果中标人未按约定购买保险的,除应继续履行购买保险的义务外,还应按照本合同总额的 5 %支付违约金。
14.2.3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4.3因中标人管理不当,致使货物的生产、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验收过程中导致第三方权益受损的(如安全事故),中标人除应赔偿第三方相应的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额 5 %的违约金。
14.4产品在安装及后续运行过程中,若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员受伤,相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要求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
15.不可抗力
15.1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诸如战争、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等。
15.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的次日立即恢复履行。
16.合同终止
16.1合同自然终止
16.1.1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6.1.2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16.1.3产品批准文号被吊销。
16.1.4财政部门款项不到位。
16.1.5国家政策发生改变。
因上述16.1.2、16.1.3款致使合同终止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因上述16.1.4、16.1.5款致使合同终止的,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17.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若中标人存在下列违约情形,在采购人对中标人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还可向中标人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7.1如果中标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货物(参见有关逾期交货的条款);
17.2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经一次书面催告后5天内还是未能履行的;
17.3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参见有关质量缺陷条款)。
18.如果中标人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用不正当手段影响采购人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采购人利益、干扰采购人、 评委、招标人的招标、评标等行为的,本合同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9.因中标人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中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人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0.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21.1安全合规要求
(1)中标人应承担对业主方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对系统架构、部署情况、数据、策略、参数等的保密义务;
(2)中标人应规范操作用户方数据,不得越权或越界操作;未经授权不得查询、获取、存储、传输用户方数据,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用户方数据;
(3)系统中使用的软件产品或组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投标方保证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并承担可能侵权的责任。
21.2兼容对接要求
(1)升级改造项目须与现有系统兼容对接、不得要求变动原有系统软件或硬件或配置的方案;
(2)要求所有数据接口无条件免费向业主方开放使用(或明确接口费用);
(3)要求所有的数据库建立、数据格式、各种功能定制等,均必须符合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数据标准与规范,接受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充分考虑与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数据格式互通,严禁形成数据孤岛;
(4)新建业务系统按照业主方需求实现与现有信息化相关子系统或数据的对接,并承当与第三方对接合 作的费用;
(5)通用器件(如硬盘等非自行生产或OEM第三方的器件),必须支持即插即用式替换,不得设置技术障碍(如设置私有协议、建立私有硬件接口等)或服务歧视政策(如用户采用第三方通用器件后拒绝售 后服务等)
(6)项目建设包含利旧内容时,投标方必须按照业主方的意愿,对旧的场地负责进行规整、垃圾清运、损坏场地的外观修补;对旧器件负责迁移、整合、拆除、整理、搬迁入库;对既有系统的数据负责导入、调试等工作。
21.3项目维保要求
所有项目均包含3年免费质保及版本更新、维保期内业务的随时定制和修订、BUG消除、产品安全应急响应、业务流程的重新适配等相关服务;仪器设备故障报修在2小时内响应,2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产品常年提供技术支持,所需零部件及配件常年供应。
21.4备品备件
供 应商应长期储备和提供必要的备品配件,以满足售 后要求: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 档次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招标文件有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书(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为准},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节能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00]FJSHR[GK]2022005的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环境物联改造二期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乙方:
住所:福州市闽侯上街联榕路8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郑彩霞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83760305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83760305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 乙方: |
住所: | 住所: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品牌/型号)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