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心幼儿园南山校区二次装修所需设备和综合布线等项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7-20171-JC-202208-B1355-XZY
项目编号:[350182]XZY[CS]2022003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心幼儿园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心幼儿园南山校区二次装修所需设备和综合布线等项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心幼儿园南山校区二次装修所需设备和综合布线等项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A7-20171-JC-202208-B1355-XZY。
3.项目编号:[350182]XZY[CS]2022003。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380000 | 380000 | 7600 | |||||
2 | 220000 | 220000 | 4400 | |||||
3 | 50000 | 50000 | 1000 | |||||
4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
5 | 100000 | 100000 | 2000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所有合同包)。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节能产品:按照财库【2019】9号文件,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产品型号与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型号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1: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节能产品:按照财库【2019】9号文件,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产品型号与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型号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1: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1: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1: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批发业/零售业。) |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1: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心幼儿园
地 址:吴航街道河下街141号
联系人:全丽春
联系方法:1380509144
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联系人:卢婷婷
联系方法:18094174769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1 | 3.2.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 ||||||||||||||||||||||||||||||||||||||||||||||||||||||
2 | 3.2.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 ||||||||||||||||||||||||||||||||||||||||||||||||||||||
3 | 6.3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否 | ||||||||||||||||||||||||||||||||||||||||||||||||||||||
4 | 9.1 |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
5 | 10.1 | 提交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非现金形式,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其他:无。 | ||||||||||||||||||||||||||||||||||||||||||||||||||||||
6 | 10.3.1 | 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 无。 | ||||||||||||||||||||||||||||||||||||||||||||||||||||||
7 | 11.1 |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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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4.4 | 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无。 | ||||||||||||||||||||||||||||||||||||||||||||||||||||||
9 | 14.9 |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 ||||||||||||||||||||||||||||||||||||||||||||||||||||||
10 |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 |||||||||||||||||||||||||||||||||||||||||||||||||||||||
11 | 18.1 |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
12 | 22.2 |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13 | 23.1 |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 | ||||||||||||||||||||||||||||||||||||||||||||||||||||||
14 | 24.1 | 履约保证金:
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非现金形式,提交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退还方式:验收合格后给予退还; | ||||||||||||||||||||||||||||||||||||||||||||||||||||||
15 | 25 |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采购人,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2、其他: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
表2
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磋商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 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d.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此项审查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 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 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因未携带CA证书或者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平台显示相关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提交相对应纸质响应文件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拒绝。 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磋商文件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的供应商,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将被否决。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12)其他:本项目采购人不选择网络远程组织公开招标活动。。 (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
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磋商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磋商程序
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 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无。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合同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合同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包1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5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技术要求响应 | 45 | 根据各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的逐项应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其中:1、制冷量、制冷季节耗电量、制热量、制热季节耗电量、全年能源消耗效率(或全年性能系数)指标参数以中国能效标识网数据为评分依据,需提供能效标识网https://www.energylabelrecord.com/截图作为依据否则不得分;2、循环风量、制冷功率、制热功率、电流(制冷)标准工况、电流(制热)标准工况、室内运行噪音(低风档)、室外运行噪音指标参数以中国国家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报告或者由带有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中铭牌标示数值或者制造商公开发行产品样册、安装说明书或者品牌官网发布的数据截图的等为考评依据(佐证材料相互不一致的,以此先后顺序判定,排序在前的优先认定)。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5分,正偏离不加分; (2)带“★”号(共2项)技术条款一项不满足投标无效;(3)带“▲”号(共10项)技术条款存在一项负偏离扣2.6分;未标注符号的(共95项)技术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正、负偏离情况,否则有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负偏离)。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即为一项技术或服务要求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上一级编号。 |
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质量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能够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提出详细、具体的包括设备监造、出厂前检验方式、产品质量标准等内容的得3分;质量保证措施较为简单,但基本能符合项目需求,有提出包括设备监造、出厂前检验方式、产品质量标准等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措施或措施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
壁挂机是否空调内机风速可调节档位 | 1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5匹冷暖变频壁挂机、2匹冷暖变频壁挂机,空调产品具备七档或者七档以上风速调节功能者得1分,具备六档或五档风速调节功能者得0.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进行佐证,并且其中要列明该项功能及说明作为考评依据,,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不得分。) |
空调室外机是否具备静音功能 | 1 | 根据投标人所投变频空调室外机静音功能情况进行评分:所投室外机具有静音模式设 计,静音模式下可实现室外机低噪音运行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有关证明或技术说明函进行佐证,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不得分。) |
安装施工人员 | 2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安装施工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准操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或(制冷与空调作业证)各证齐全的得2分,每少提供一种证书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供投标单位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为其缴纳人身意外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安装施工组织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空调系统安装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评议,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全面并契合项目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提供的方案较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提供的方案简略、可行性一般的但仍有利于项目进行的得1分;未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提供的方案没有针对项目实际的不得分。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 | 3 | 投标人或所投制造商具有ISO9000系列认证、ISO14001认证、OHSAS18001(或ISO45001)认证、IECQ QC080000-2017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IS0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0.5分,最高3分。 (需提供有效期内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 | 1 | 根据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议,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1分。注:业绩证明文件,每项业绩应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扫描件、采购合同文本扫描件以及能够证明该项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3 | 1 | 投标人已为本项目拟投入所有作业人员或承诺中标后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作业人员在服务期内购买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单人次作业人员死亡伤残赔付限额≥100万元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保单或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投标人若提供承诺函,须在承诺函中体现中标后将在合同签订前购买该保险。 |
4 | 1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情况【需列表说明服务团队人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年龄、学历、职称(如有)、工作经验、是否经厂家培训等情况】由评委评分:提供的信息详细、具体、齐全,服务团队架构完整、合理、团队整体资质、专业水平高的得1分;提供信息完整,服务团队资质、专业水平满足项目维护需要的得0.5分,未提供说明的本项不得分。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人员职称(若有)、培训证书(若有)复印件予以佐证。 |
5 | 3 | 投标人或所投制造商提供(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证书的得1分;提供(中国质量奖)证书的得1分;提供在变频技术方面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6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情况(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质保期内维修响应时间、维修方式、备品备件情况、质保期后维修服务的项目及费用承诺等)进行评分:①供应商承诺“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并在2小时内(含)到达现场”,且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具体、合理可行的得3分;②供应商承诺“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并在4小时内(含)到达现场”,且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③供应商承诺“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8小时内(含)到达现场”,且售后服务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或响应时间达不到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
7 | 3 | 根据各供应商所投产品运输以及供货保障方案等情况进行评分: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得3分;提供的方案较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提供的方案简略、可行性一般的但仍有利于项目进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 | 6.8 | (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2)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3)对于同时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磋商小组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本文件中其他有关附加部分评审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报价享受15%(工程项目为3%)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15%(工程项目为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5%(工程项目为2%)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具体哪些货物是由本单位制造,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并对其进行标注。 注: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民办非企业不适用本条规定)。2、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一经发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6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技术服务响应情况 | 42 | 评委会依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及服务标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的得42分,打“▲”号的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9项),其余的每负偏离一项扣0.3分(共50项),正偏离不加分。(满分42分)【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正、负偏离情况,否则有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负偏离)。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即为一项技术或服务要求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上一级编号。 |
技术服务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完整、具体、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较具体、有一定操作性的得2分;方案不够具体、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供货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完整、具体、针对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较具体、有一定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不够具体、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施工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完整、具体、针对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较具体、有一定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不够具体、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完整、具体、针对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较具体、有一定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不够具体、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应急预案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预案,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完整、具体、操作性强的得3分;较完整、较具体、有一定操作性的得3分;方案不够具体、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响应时效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响应时间承诺,由评委进行评议:承诺在质保期间出现故障,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以内响应,4小时内维护人员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的得3分。(满分3分)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管理体系认证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未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
业绩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供应商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满分3分。要求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不能同时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项目不予计算业绩。(满分3分) |
沟通协调机制 | 3 |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与采购人的沟通联系渠道、协调机制情况,由评委小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机制完整、具体、操作性强的得3分;机制较完整、较具体、有一定操作性的得2分;机制简单,基本能实现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人员配备 | 1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设有专职的项目负责人2个的得1分,未提供或者提供少于2个的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授权函、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满分1分) |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 | 7.2 | (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2)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3)对于同时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磋商小组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本文件中其他有关附加部分评审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五)价格扣除部分
无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5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1 | 41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技术性能、功能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1分;带“▲”号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十项),负偏离三项以上即视为技术上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无效;其他未带“▲”号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1分(共110项)。 【注:投标人必须如实地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各条款作出明确的逐项响应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对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注的关键技术参数,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对应的佐证技术资料[如: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全文及附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原厂资料作为佐证技术资料],同时相对应地作好明显标识或目录指引或标注页码,以方便评委会审阅。对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注的关键配置或配套技术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作出如实明确的承诺。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带“▲”号标注关键技术参数指标的响应承诺与其提供的佐证技术资料有矛盾,评委将以佐证技术资料为准对投标产品进行评议和评分。】【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正、负偏离情况,否则有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负偏离)。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即为一项技术或服务要求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上一级编号。 |
1-2 | 2 | 根据投标人所投序号1至序号7的产品为同一厂家产品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1-3 | 2 | 投标人提供的双机芯摆闸,闸机通道采用厚度不低于1.0mm的不锈钢板材,通道应至少采用4对红外对射;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得2分,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1-4 | 2 | 投标人提供的双机芯摆闸,闸机通道应具备应急放行的功能,设备在断电或者发生故障后应能处于无拦挡状态,支持断电自动开门功能;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得2分,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1-5 | 2 | 投标人提供的单机芯摆闸,闸机通道应具有消防联动接口,当消防信号触发时,门翼处于常开状态,当消防联动信号恢复时,门翼将自动复位;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得2分,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1-6 | 2 | 投标人提供的单机芯摆闸,闸机通道主机可扩展读卡器、二维码、人脸识别组件、指静脉、显示屏等设备集成,可实现多种认证方式组合应用,支持不少于6.3万卡片管理和18万事件记录存储;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得2分,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1-7 | 2 | 投标人提供的通道人脸识别设备,设备采用嵌入式Linux系统,7英寸LCD触摸显示屏,屏幕分辨率不小于1024*600,屏幕防冲击防护等级IK04,除后壳盖板外的外壳防冲击防护等级IK07,支持IP65防水等级;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得2分,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1-8 | 2 | 投标人提供的通道人脸识别设备,设备的人脸识别距离:0.2~3m;人脸识别误识率≤0.01%,准确率≥99.8%,人脸识别速度≤0.2s;支持在0.001lux低照度无补光环境下正常实现人脸识别;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生效的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得2分,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2-1 | 2 | 投标人所投人员通道摆闸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实力与制造能力、强大的产业链和创新链资源整合能力、完善的专业化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条件,曾入选国家科学技术部发布的“国家专业众创空间示范名单”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2 | 2 | 为保证项目产品、技术具备较高的先进性,可达到领先水平,投标人所投人员通道摆闸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较强的新技术研发实力,可提供高水平技术支撑,具备国家科学技术部颁发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3 | 3 | 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的技术培训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实用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完整、具体、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较具体、有一定操作性的得2分;方案不够具体、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2-4 | 3 | 根据投标人需提供的详细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货物质量和安装施工质量,货物进场时间安排,安全等承诺,方案完整、具体、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较具体、有一定操作性的得2分;方案不够具体、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2-5 | 3 |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维护响应计划进行评分,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时间等方面,方案完整、具体、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较具体、有一定操作性的得2分;方案不够具体、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2-6 | 2 |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情况进行评分。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 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节点响应清楚的得3分;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条理一般,内容较完整且节点响应较清楚的得1分;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条理混乱,节点响应不清楚的不得分。 |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 | 6.8 | (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2)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3)对于同时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磋商小组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本文件中其他有关附加部分评审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报价享受15%(工程项目为3%)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15%(工程项目为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5%(工程项目为2%)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具体哪些货物是由本单位制造,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并对其进行标注。 注: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民办非企业不适用本条规定)。2、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一经发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60.6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T1、所投产品技术响应情况 | 60.6 | 据各投标人所投服务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佐证材料(如有要求)进行评分:①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0.6分(共232项)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带有“★”的技术指标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负偏离一项按废标处理(共10项);③“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带有“▲”的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1.2分,(共26项);④其它技术指标(共196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15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正、负偏离情况,否则有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负偏离)。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即为一项技术或服务要求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上一级编号。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9.4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产品责任险 | 1 | 所投电磁炉产品制造厂家有第三方产品责任保险,且累计赔偿保额不低于97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2000万元。提供有效的产品保单复印件得1分。 |
B2、综合实力 | 2.4 | 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水器、饮水机的设计、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知识产权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用开水器、饮水机的研发、生产、销售的知识产权管理)、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用开水器、饮水机的设计、制造、销售)得2.4分,缺一项不得分(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监网站查询截图。 |
B3、售后服务 | 2 | 所投开水器饮水机制造厂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通过“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评审等级五星认证.,提供所投开水器和饮水机同品牌符合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2分。 |
B4、售后服务 | 1 | 所投电磁炉产品制造厂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通过“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评审等级五星认证得1分。 |
B5、售后服务 | 3 | 对响应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中的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措施、售后服务团队及人员安排等内容进行评审: (1)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完善、科学、详实,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 (2)售后服务内容不全、保障体系欠缺的得2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 | 7.248 | (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2)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3)对于同时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磋商小组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本文件中其他有关附加部分评审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五)价格扣除部分
无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5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技术要求响应 | 39 | 1、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中设备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采购货物清单”的技术参数符合情况逐项进行评审。标注“▲”的重要技术参数共6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 2、未标注“▲”的一般技术参数(共计24项),出现负偏离的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满分30分。【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正、负偏离情况,否则有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负偏离)。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即为一项技术或服务要求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上一级编号。 |
实施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整体生产、安装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施工、安装人员的配置、安装工艺、材料机具使用、应急预案等方案是否详细、具体、方法合理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完整 、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不够详实或内容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供货配送保障方案 | 3 | 根据投标单位供货总体配合方案的合理性,分批次供货方案、服务的及时性、人员安排充分,分工合理等保证措施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完整 、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不够详实或内容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生产方案 | 3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生产方案进行打分:① 生产流程工序情况明确、制作工序的严谨性好、质量检验与检测方案的完善的得3分;②生产流程工序情况较明确、制作工序的严谨性较好、质量检验与检测方案的完善性较好的得2分;③生产流程工序情况一般、制作工序的严谨性一般、质量检验与检测方案的完善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方案(窗帘制作过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承诺)进行评议,方案完整 、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不够详实或内容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生产制度及工作流程方案 | 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生产制度及工作流程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方案合理切实有效,适用本项目,无明显错误的得2分;②方案合理,适用本项目,无明显错误的得1分;③未提供、有明显错误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本项不得分。 |
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制定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预防方案,具体防控措施、防控物质配备情况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充实且完全满足的得2分,方案不够详实或内容性差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认证证书 | 3 | 投标人提供或所投产品生产产商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业绩 | 3 | 根据投标人2019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业绩项目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合同、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业绩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表罗列业绩清单,需同时具备,不满足的不计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进行评分,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时间、质保期后的维修费用承诺等方面,进行评议,承诺比较完整响应比较迅速的得2-3分,承诺基本完整响应基本迅速的得1-2分,承诺一般完整响应一般迅速的得0-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为本项目投入的人员配置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软装设计师证得1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至少配备3人或以上有高空作业证书的人员为本项目服务的得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综合实力一 | 1 | 投标人提供或所投产品生产产商提供(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综合实力二 | 1 | 投标人提供或所投产品生产产商提供(质量检验 国家标准合格产品)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质量保障 | 2 | 根据投标人对所投货物的免费质保期承诺:投标人所投货物的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2分。承诺的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 | 6.8 | (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2)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3)对于同时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磋商小组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本文件中其他有关附加部分评审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五)价格扣除部分
无
(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
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四、评审报告
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其他规定
5.1其他规定
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第2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及要求:
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
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合格的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3.1.1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2特别规定
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
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
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三、响应文件编制
7.应标要求
7.1供应商可按照合同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合同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
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响应文件有效期:
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0.磋商保证金:
10.1供应商应在参加竞争性磋商之前按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0.3磋商保证金退还:
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
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
(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
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 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
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四、竞争性磋商
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
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
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
14.2 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
(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
(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14.2.2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投标人技术部分实际得分低于技术部分评分总分5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明细 |
---|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
明细 |
---|
投标人技术部分实际得分低于技术部分评分总分5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明细 |
---|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
明细 |
---|
投标人技术部分实际得分低于技术部分评分总分5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明细 |
---|
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明细 |
---|
投标人技术部分实际得分低于技术部分评分总分5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明细 |
---|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
明细 |
---|
投标人技术部分实际得分低于技术部分评分总分5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明细 |
---|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
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
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
五、合同授予
15.授予合同的准则:
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
15.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
16.确定成交供应商:
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17.成交通知:
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
18.签订合同:
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9.询问
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0.质疑
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
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
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
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1.投诉
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
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
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
23.监督管理部门
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
八、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履约保证金
24.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具体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24.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5.其他新增内容: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供应 商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要求货物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货物的主机、附件、零备件等货物部分,还要包括可能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伴随服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4、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1的核心产品为“序号6:5匹冷暖天井机”,合同包2的核心产品为“序号6:网络半球”,合同包3的核心产品为“生物信息采集仪”,合同包4的核心产品为“热风循环消毒柜”,合同包5的核心产品为“棉麻窗帘布”,若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列入核心产品范围的,其中任一产品出现相同品 牌的,均被认定为一家投标人来计算。
二、技术要求
包1空调设备采购需求如下:
序号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参数要求说明 |
1 | 1.25匹冷暖变频挂机 | 5 | 套 | 1、空调类型:变频大1.25匹冷暖挂机 2、全年能源消耗率APF:≥4.78(W-h)/(W-h) 3、制冷量:≥2650W 4、制冷季节耗电量:≤290(kW?h) ▲5、制冷功率(标准工况):≤620W 6、制热量:≥4000W 7、制热季节耗电量:≤250(kW?h) ▲8、制热功率(标准工况):≤1000W 9、循环风量(室内机):≥670m3/h 10、室内运行噪音(低风档)(dB):≤21dB(A) 11、室外运行噪音:≤50dB(A) 12、电流(制冷)标准工况:≤2.8A 13、电流(制热)标准工况:≤4.5A 14、电源性能:220V/50Hz 15、冷媒:R32或者R410A环保冷媒 16、配置及服务:整机保修6年,原配管3米。 |
2 | 1.5匹冷暖变频挂机 | 7 | 套 | 1、空调类型:变频大1.5匹冷暖挂机 2、全年能源消耗率APF:≥4.70(W-h)/(W-h) 3、制冷量:≥3500W 4、制冷季节耗电量:≤380kW·h) ▲5、制冷功率(标准工况):≤930W 6、制热量:≥4600W 7、制热季节耗电量:≤330(kW·h) ▲8、制热功率(标准工况):≤1160W 9、循环风量(室内机):≥710m3/h 10、室内运行噪音(低风档)(dB):≤21dB(A) 11、室外运行噪音:≤50dB(A) 12、电流(制冷)标准工况:≤4.2A;电流(制热)标准工况:≤5.3A 13、电源规格:220V/50Hz 14、冷媒:R32或者R410A环保冷媒 15、配置及服务:整机保修6年,原配管3米。 |
3 | 2匹冷暖变频壁挂机 | 1 | 套 | 1、空调类型:变频2匹冷暖挂机 2、全年能源消耗率APF:≥4.26(w-h)/(w-h) 3、制冷量:≥5000w 4、制冷季节耗电量:≤625(kW·h) ▲5、制冷功率:≤1340w 6、制热量:≥6650w 7、制热季节耗电量:≤500(kW·h) ▲8、制热功率(标准工况):≤1850w 9、循环风量(室内机):≥1000m3/h 10、室内运行噪音(低风档)(dB):≤28dB(A) 11、室外运行噪音:≤54dB(A) 12、电流(制冷)标准工况:≤6.1A;电流(制热)标准工况:≤8.4A 13、电源规格:220V/50Hz 14、冷媒:R32或者R410A环保冷媒 15、配置及服务:整机保修6年,原配管3米。 |
4 | 3 匹冷暖变频壁挂机 | 2 | 套 | 1、空调类型:变频3匹冷暖挂机2、全年能源消耗率APF:≥4.19(w-h)/(w-h)3、制冷量:≥7250w4、制冷季节耗电量:≤950(kW?h)▲5、制冷功率:≤2100w6、制热量:≥9350w7、制热季节耗电量:≤710(kW?h)▲8、制热功率(标准工况):≤2700w9、循环风量:≥1360m3/h10、室内运行噪音(高风档)(dB):≤44dB(A)11、室外运行噪音:≤56dB(A)12、电源性能:220V/50Hz13、标准工况额定制冷电流≤9.5A;标准工况额定制热电流≤12.3A14、冷媒:R32或者R410A环保冷媒 15、其他配置:配空调遥控器、配3米管道 16、售后维保:整机免费保修≥6年 |
5 | 3匹冷暖天井机 | 9 | 套 | 1、空调类型: 3匹冷暖天井机2、全年性能系数(APF):≥3.28(w-h)/(w-h)3、制冷量:≥7200w4、制冷季节耗电量:≤1632(kW·h)5、制冷功率:≤2060w6、制热量:≥7700w7、制热季节耗电量:≤1676(kW·h)8、制热功率(标准工况):≤2070w9、循环风量:≥1280m3/h10、室内运行噪音(高风档)(dB):≤44dB(A)11、室外运行噪音:≤55dB(A)12、电流(制冷)标准工况:≤9.6A;电流(制热)标准工况:≤9.6A13、电源性能:220V/50Hz14、冷媒:R32或者R410环保冷媒15、其他配置:配空调遥控器 16、售后 服务及维保:整机包修≥6年 17、规格尺寸:内机主体(mm)840*200*840 内机面板(mm)950*52*950 外机主体(mm)895*700*340 规格尺寸正负偏离不得超过5mm |
6 | 5匹冷暖天井机 | 15 | 套 | 1、空调类型:5匹冷暖定频天井机 2、全年性能系数APF:≥3.27(w-h)/(w-h) 3、制冷量:≥12000W ▲4、制冷功率:≤3600w 5、制热量:≥13000w ▲6、制热功率(标准工况):≤3620w 7、循环风量:≥2000m3/h 8、室内运行噪音(高风档)(dB):≤49dB(A) 9、室外运行噪音:≤58dB(A) 10、电流(制冷)标准工况:≤6.4A;电流(制热)标准工况:≤6.5A 11、电源性能:380V/50Hz 12、冷媒:R32或R410A环保冷媒 13、 室内机主体尺寸(mm):840*290*840 室内机面板尺寸(mm):950*52*950 室外机尺寸(mm):950*1250*340 (尺寸允许正负偏差5mm) 14、配置及服务:整机保修6年 |
7 | 安装辅材 | 1 | 项 | 名 称规格单位数量冷媒管(含保温)1-1.5P米120冷媒管(含保温)2P米10冷媒管(含保温)3P米245冷媒管(含保温)5P米375排水管(含保温)25cm米620冷 媒 增 加R32/R410KG10空调支架1-1.5P付122P付13P付115P付15金刚钻孔60mm个94漏电保护开关25A个 27 备注:以上产品质保期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则按行业或产品质保期为准。 |
注:技术要求
★1、所投挂式空调,柜式空调机型必须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 或者《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6-2019)生产标准;
★2、本次招标货物空调需采用原厂产品,内外机须为同一厂家生产,同一产地,拒绝代工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包2其他网络设备需求如下:
序号 | 名 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校园监控、网络、广播 | |||||
1 | 硬盘录像机 | 1. 支持≥32路H.264、H.265混合接入,≥8个硬盘接口。 | 台 | 2 | |
2 | 监视器 | 1. ≥55寸4K液晶监视器,金属外观,显示:LED背光;物理分辨率≥3840×2160 | 台 | 1 | |
3 | 监控硬盘 | 3.5 HDD,8TB,7200RPM, 256MB, SATA 6Gb/s | 块 | 16 | |
4 | 24口POE交换机 | 1. 配置:可用千兆PoE电接口数量≥24,千兆光接口数量≥2 | 台 | 2 | |
5 | 摄像机支架 | 定制 | 个 | 46 | |
6 | 网络半球 | 1. 具有≥200万像素 CMOS传感器。 | 台 | 46 | |
7 | 网络机柜 | ≥42U | 台 | 1 | |
8 | 网络线 | 1. 6类网线 | 箱 | 20 | |
9 | 安装辅材 | 施工及辅材、开槽、套管等 | 项 | 1 | |
10 | 安装调试 | 设备安装调试 | 项 | 1 |
包3其他安全设备需求如下:
序号 | 项目名 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生物信息采集仪(核心产品) | 1、采用≥3.97英寸触摸显示屏,屏幕分辨率800*480; 2、采用≥200万双目摄像头,有照片视频防假功能; 3、支持人脸采集、卡片录入(ID/Mifare/普通CPU/国密CPU卡/二三代身份证序列号); 4、支持有线网络、无线WiFi、USB口通信; 5、支持在线采集,通过网络协议或USB口对接到平台,平台进行在线采集,采集信息实时上传; 6、工作电压:DC12V/1.5A (自带电源适配器); 7、尺寸:122mm*125mm*138mm | 1台 |
2 | 双机芯摆闸 | 1、闸机通道采用厚度不低于1.0mm的不锈钢板材;通道应至少采用4对红外对射。 2、闸机通道应为摆闸箱体,外壳采用不锈钢,箱体尺寸:长≤1200mm,宽≤145mm,高≥1000mm,通道宽度尺寸支持550mm~950mm配置。 3、闸机设备的外表面,平整清洁,没有毛刺、飞边、砂眼、气孔等常见缺陷,没有擦伤、划痕、变形、破损以及生锈、腐蚀等损伤,没有尖锐的凸起、边角或棱角。 4、闸机通道外壳防护等级应达到 IP54 的要求,设备机身外壳的人员通行检测部分、指示部分应符合 IK05 的要求,其他表面应符合 IK08 的要求。 5、闸机通道应具备允许通行、禁止通行检查功能,没有经管理人员授权的人员闯入时应能够警示。 6、闸机通道应具备应急放行的功能,设备在断电或者发生故障后应能处于无拦挡状态,支持断电自动开门功能。 ▲7、闸机通道应具备防水浸功能,通道在底部积水情况下可正常运行,最大水浸高度不小于800mm(以产品底部为基准)。 8、设备应具备开闸通行模式配置功能,进、出方向可分别设置通行模式,支持9种开闸通行模式。 9、闸机通道应支持每天不少于8个时间段的常开/常闭管控,应能设置某时段的通道为常开或常闭,满足时段管控的需求,方便管理,同时应支持按时间分时段管控门禁权限,支持不少于128个周计划、不少于1024个节假日、不少于64个假日组、不少于255个计划模板。 10、设备应支持设备支持通过管理软件实现远程开门、关门、常开、常闭、解除常开、解除常闭等功能;设备应支持通过遥控器实现远程开门、关门、常开、解除常开等功能。 ▲11、门翼开/关速度应分别支持10档可调,开门速度≥0.5s。 12、闸机通道应支持翻越报警的功能,当检测到有人翻越时,可联动语音播报、指示灯、IO信号联动等报警提示,同时可上传报警事件。 13、闸机通道应支持滞留报警、反向闯入报警、通行超时报警、误闯报警等功能,除了联动语音播报、指示灯等警示外,需同时上传对应的报警事件。 14、设备应支持在人员或物体离开通道后,延迟一定时间再关门,延时时长可设置。 15、闸机通道应支持防尾随功能,在通道中同时通行人数超过允许通行的人数时,除了联动语音播报、指示灯、IO信号联动输出等报警提示外,需同时上传对应的报警事件,减小检测距离不大于15mm。 16、闸机应支持记忆模式,可实现连续认证,连续快速通行。 17、闸机通道通行指示灯亮度应可以通过管理软件调节。 18、闸机通道应具备防外力开门功能,正常情况下设备处于关门状态时门翼自动锁死,当门翼收到外力撞击后,可以快速恢复到正常状态,恢复时间应不超过3s(通道内无人的情况下)。 19、闸机通道应集成语音模块,同时,应可设置联动语音提示。 20、闸机具备人数统计功能,可针对进出方向分别进行统计,并可清零。1分钟内最多可通过60人。 21、闸机通道应具有消防联动接口,当消防信号触发时,门翼处于常开状态,当消防联动信号恢复时,门翼将自动复位。 22、闸机通道应具备防夹保护的功能,在门翼动作过程中遇到阻力时门翼应自动停止动作,除了联动语音播报、指示灯、IO信号联动输出等报警提示外,需同时上传对应的报警事件。人员通行时,红外检测到人员在非安全区域,门翼自动停止动作,人员离开通道后,门翼自动复位。 ▲23、设备应可查看本地拨码信息、总线同步性状态、电机传感器/摆臂状态、闸机腔体温度等。当检测到红外对射器件或灯板或同步线处于异常状态时应支持上传报警事件,同时联动语音播报和 IO信号输出。当红外对射器件或灯板或同步线从异常状态恢复正常时应支持上传报警事件,同时联动语音播报和IO信号输出。 ▲24、闸机通道功能应满足单通道反潜回、多通道跨主机反潜回的功能,当检测到任意一种反潜回报警时,除了联动语音播报、指示灯、IO信号联动输出等报警提示外,需同时上传对应的报警事件,有效防止非授权人员跟随进入。 25、设备应支持离线单机运行;设备应支持断网续传功能,网络恢复后自动上传离线事件。 26、设备应具有看门狗检测功能。 27、主机应具有在线升级功能,升级失败能够自动还原到升级前状态,可继续升级。 28、设备应支持网络功能检查,应支持IP冲突检测;应支持被4个管理中心同时监听,实时上传比对记录。 29、闸机通道主机可扩展读卡器、二维码、人脸识别组件、指静脉、显示屏等设备集成,可实现多种认证方式组合应用,支持不少于6.3万卡片管理和18万事件记录存储。 ▲30、闸机通道物理接口应满足报警输入接口不少于4个,IO输入接口不少于3个,开门按钮接口不少于2个;电锁输出接口不少于2个,报警输出接口不少于4个;TCP/IP接口不少于1个,RS 485/RS 232接口可切换通讯接口不少于5个;单独RS232接口不少于3个;对于RS485接口每个接口最多可接入读卡器4个。 31、通道管理/控制部分应能接收识别部分传来的操作和钥匙信息,与预先存储设定的信息比较、判断,对目标的出入行为进行鉴别及核准;对符合出入授权的目标,向执行部分发出予以放行的指令;应具有报警处理、扩展管理、事件记录、以及事件阅读等功能。 32、闸机通道认证通行应支持根据不同场景的权限管理有不同的开启方式,不限于多重卡认证开门、多重卡+中心远程开门、多重卡+超级卡开门功能、超级权限开门、中心远程开门、手机开门、居民身份证开门、二维码开门、人脸识别开门、支持普通卡、来宾卡、胁迫卡、超级卡、残疾人卡、巡更卡、黑名单卡等多类型用户权限设置。 33、识读部分应能通过识读现场装置获取操作及钥匙信息(生物特征,密码,智能卡等)并对目标进行识别,应能将信息传递给管理/控制部分处理,也可接收管理/控制部分的指令;对识读现场装置的各种操作以及接收管理/控制部分的指令等应有对应的指示信号;采用的识别方法和方式应操作简便,识读信息可靠。 34、通道应支持以RS 232/RS 485方式接入显示屏。 35、设备应对其工作状态、操作与结果等给出不同的视觉/听觉指示,如允许通行为绿色,禁止通行、警示为红色;警示时的听觉指示应明显区别于其他指示。听觉指示声压宜在60dB(A)(含)~90dB(A)范围内,宜可调。指示灯在设备正前方22.5°视角内、距离设备3m处应清晰可见;显示的符号或文字在设备正前方22.5°视角内、距离设备0.8m处应可读。 36、设备应具备控制、驱动、拦挡和视觉/听觉指示等部分的自检功能,并有相应的动作或指示。系统应具有对机芯模块、红外光幕模块进行故障自检功能。 37、设备应具有恢复出厂设置状态的功能 38、设备的开启时间宜不大于6s,宜可调。设备的关闭时间宜不大于6s,宜可调。 39、设备允许进入时间宜在2s(含)~60s(含)范围内,宜可调。设备允许通行时间宜在2s(含)~60s(含)范围内,宜可调。 40、闸机通道工作瞬间最大噪声声压不大于66dB(A),持续噪声声压不大于56dB(A)。 41、设备应具有开关量信号输入接口。 设备可支持一种或多种通讯接口,如RS 485/232/422、以太网、CAN总线等接口。系统应以自定义协议支持多种通信接口,如:CAN,RS 232、Ethernet和其他电子系统进行对接。 42、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提供的检验报告。 43、产品供应生产商应具有符合ISO/IEC 27701:2019要求的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 | 1台 |
3 | 单机芯摆闸 | 1、闸机通道采用厚度不低于1.0mm的不锈钢板材;通道应至少采用4对红外对射。 2、闸机通道应为摆闸箱体,外壳采用不锈钢,箱体尺寸:长≤1200mm,宽≤145mm,高≥1000mm,通道宽度尺寸支持550mm~950mm配置。 3、闸机设备的外表面,平整清洁,没有毛刺、飞边、砂眼、气孔等常见缺陷,没有擦伤、划痕、变形、破损以及生锈、腐蚀等损伤,没有尖锐的凸起、边角或棱角。 4、闸机通道外壳防护等级应达到 IP54 的要求,设备机身外壳的人员通行检测部分、指示部分应符合 IK05 的要求,其他表面应符合 IK08 的要求。 5、闸机通道应具备允许通行、禁止通行检查功能,没有经管理人员授权的人员闯入时应能够警示。 6、闸机通道应具备应急放行的功能,设备在断电或者发生故障后应能处于无拦挡状态,支持断电自动开门功能。 7、闸机通道应具备防水浸功能,通道在底部积水情况下可正常运行,最大水浸高度不小于800mm(以产品底部为基准)。 8、设备应具备开闸通行模式配置功能,进、出方向可分别设置通行模式,支持9种开闸通行模式。 9、闸机通道应支持每天不少于8个时间段的常开/常闭管控,应能设置某时段的通道为常开或常闭,满足时段管控的需求,方便管理,同时应支持按时间分时段管控门禁权限,支持不少于128个周计划、不少于1024个节假日、不少于64个假日组、不少于255个计划模板。 10、设备应支持设备支持通过管理软件实现远程开门、关门、常开、常闭、解除常开、解除常闭等功能;设备应支持通过遥控器实现远程开门、关门、常开、解除常开等功能。 11、门翼开/关速度应分别支持10档可调,开门速度≥0.5s。 12、闸机通道应支持翻越报警的功能,当检测到有人翻越时,可联动语音播报、指示灯、IO信号联动等报警提示,同时可上传报警事件。 13、闸机通道应支持滞留报警、反向闯入报警、通行超时报警、误闯报警等功能,除了联动语音播报、指示灯等警示外,需同时上传对应的报警事件。 14、设备应支持在人员或物体离开通道后,延迟一定时间再关门,延时时长可设置。 15、闸机通道应支持防尾随功能,在通道中同时通行人数超过允许通行的人数时,除了联动语音播报、指示灯、IO信号联动输出等报警提示外,需同时上传对应的报警事件,减小检测距离不大于15mm。 16、闸机应支持记忆模式,可实现连续认证,连续快速通行。 17、闸机通道通行指示灯亮度应可以通过管理软件调节。 18、闸机通道应具备防外力开门功能,正常情况下设备处于关门状态时门翼自动锁死,当门翼收到外力撞击后,可以快速恢复到正常状态,恢复时间应不超过3s(通道内无人的情况下)。 19、闸机通道应集成语音模块,同时,应可设置联动语音提示。 20、闸机具备人数统计功能,可针对进出方向分别进行统计,并可清零。1分钟内最多可通过60人。 21、闸机通道应具有消防联动接口,当消防信号触发时,门翼处于常开状态,当消防联动信号恢复时,门翼将自动复位。 22、闸机通道应具备防夹保护的功能,在门翼动作过程中遇到阻力时门翼应自动停止动作,除了联动语音播报、指示灯、IO信号联动输出等报警提示外,需同时上传对应的报警事件。人员通行时,红外检测到人员在非安全区域,门翼自动停止动作,人员离开通道后,门翼自动复位。 23、设备应可查看本地拨码信息、总线同步性状态、电机传感器/摆臂状态、闸机腔体温度等。当检测到红外对射器件或灯板或同步线处于异常状态时应支持上传报警事件,同时联动语音播报和 IO信号输出。当红外对射器件或灯板或同步线从异常状态恢复正常时应支持上传报警事件,同时联动语音播报和IO信号输出。 24、闸机通道功能应满足单通道反潜回、多通道跨主机反潜回的功能,当检测到任意一种反潜回报警时,除了联动语音播报、指示灯、IO信号联动输出等报警提示外,需同时上传对应的报警事件,有效防止非授权人员跟随进入。 25、设备应支持离线单机运行;设备应支持断网续传功能,网络恢复后自动上传离线事件。 26、设备应具有看门狗检测功能。 27、主机应具有在线升级功能,升级失败能够自动还原到升级前状态,可继续升级。 28、设备应支持网络功能检查,应支持IP冲突检测;应支持被4个管理中心同时监听,实时上传比对记录。 29、闸机通道主机可扩展读卡器、二维码、人脸识别组件、指静脉、显示屏等设备集成,可实现多种认证方式组合应用,支持不少于6.3万卡片管理和18万事件记录存储。 30、闸机通道物理接口应满足报警输入接口不少于4个,IO输入接口不少于3个,开门按钮接口不少于2个;电锁输出接口不少于2个,报警输出接口不少于4个;TCP/IP接口不少于1个,RS 485/RS 232接口可切换通讯接口不少于5个;单独RS232接口不少于3个;对于RS485接口每个接口最多可接入读卡器4个。 31、通道管理/控制部分应能接收识别部分传来的操作和钥匙信息,与预先存储设定的信息比较、判断,对目标的出入行为进行鉴别及核准;对符合出入授权的目标,向执行部分发出予以放行的指令;应具有报警处理、扩展管理、事件记录、以及事件阅读等功能。 32、闸机通道认证通行应支持根据不同场景的权限管理有不同的开启方式,不限于多重卡认证开门、多重卡+中心远程开门、多重卡+超级卡开门功能、超级权限开门、中心远程开门、手机开门、居民身份证开门、二维码开门、人脸识别开门、支持普通卡、来宾卡、胁迫卡、超级卡、残疾人卡、巡更卡、黑名单卡等多类型用户权限设置。 33、识读部分应能通过识读现场装置获取操作及钥匙信息(生物特征,密码,智能卡等)并对目标进行识别,应能将信息传递给管理/控制部分处理,也可接收管理/控制部分的指令;对识读现场装置的各种操作以及接收管理/控制部分的指令等应有对应的指示信号;采用的识别方法和方式应操作简便,识读信息可靠。 34、通道应支持以RS 232/RS 485方式接入显示屏。 35、设备应对其工作状态、操作与结果等给出不同的视觉/听觉指示,如允许通行为绿色,禁止通行、警示为红色;警示时的听觉指示应明显区别于其他指示。听觉指示声压宜在60dB(A)(含)~90dB(A)范围内,宜可调。指示灯在设备正前方22.5°视角内、距离设备3m处应清晰可见;显示的符号或文字在设备正前方22.5°视角内、距离设备0.8m处应可读。 36、设备应具备控制、驱动、拦挡和视觉/听觉指示等部分的自检功能,并有相应的动作或指示。系统应具有对机芯模块、红外光幕模块进行故障自检功能。 37、设备应具有恢复出厂设置状态的功能 38、设备的开启时间宜不大于6s,宜可调。设备的关闭时间宜不大于6s,宜可调。 39、设备允许进入时间宜在2s(含)~60s(含)范围内,宜可调。设备允许通行时间宜在2s(含)~60s(含)范围内,宜可调。 40、闸机通道工作瞬间最大噪声声压不大于66dB(A),持续噪声声压不大于56dB(A)。 41、设备应具有开关量信号输入接口。 设备可支持一种或多种通讯接口,如RS 485/232/422、以太网、CAN总线等接口。系统应以自定义协议支持多种通信接口,如:CAN,RS 232、Ethernet和其他电子系统进行对接。 | 2台 |
4 | 遥控器 | 1、遥控器支持一对多:一个遥控器可以同时控制最多6个通道,一个通道最多支持32个遥控器,空旷条件下遥控距离可达30m。 2、遥控器包含4个按键(自上而下顺序):进开门、关门、出开门、常开 3、发射频率:868MHz; 4、尺寸 :80mm*36mm*20mm; 5、供电方式:碱性锌锰层叠电池 23A12V; | 2台 |
5 | 通道人脸识别设备 | 1、设备采用嵌入式Linux系统,7英寸LCD触摸显示屏,屏幕分辨率不小于1024*600,屏幕防冲击防护等级IK04,除后壳盖板外的外壳防冲击防护等级IK07,支持IP65防水等级。 ▲2、设备采用高清双目相机宽动态相机(1路可见光摄像头,1路红外摄像头),可适应强光、逆光、暗光等条件的人脸识别,最大分辨率1920×1080,帧率30帧/s,设备本地人脸库存储容量50000张,本地卡存储容量50000张,本地出入记录存储容量100000条。 ▲3、设备具有丰富的硬件接口,应不少于以下硬件接口及能力: LAN*1(10M/100M/1000M自适应);WIFI*1;RS485*1;韦根*1;USB*1;喇叭扬声器;I/O输出*2; I/O输入*4;PSAM*1;SIM*1;红绿双色LED状态灯;机械防拆开关*1。 4、设备支持根据比对结果输出开关量信号;支持通过RS485协议或wiegand接口扩展读卡器;支持通过RS485协议扩展身份证阅读器;支持通过RS485协议或wiegand接口外接门禁主机等设备。 5、设备支持局域网、互联网环境的网络通信,可被4个客户端软件同时实时监听,在线状态下实时上传比对记录。 6、设备支持通过Web进行设备信息查询、用户信息管理、设备时间管理、系统维护、安全操作管理、技术参数配置、图像参数配置。 7、设备的人脸识别距离:0.2~3m;人脸识别误识率≤0.01%,准确率≥99.8%,人脸识别速度≤0.2s;支持在0.001lux低照度无补光环境下正常实现人脸识别。 ▲8、设备支持人脸识别、人证比对(需外接身份证阅读器)、刷卡(需外接读卡器)、二维码、密码等认证方式,且支持以上任意一种、任意两种或三种组合认证开门;根据使用场景,认证开门方式还应包括:多重卡认证开门、多重卡+中心远程认证开门、多重卡+超级密码开门、多重卡+超级卡开门、首卡开门、超级权限开门、管理中心远程开门、APP远程开门、室内机及管理机远程开门。并且支持255组时段计划模板、1024个假日计划管理,也可支持常开、常闭。 ▲9、设备支持视频对讲功能,支持本地设置小区期号、楼号、房间号信息,可跟平台或客户端、室内机、管理机、手机APP进行视频对讲;支持管理中心远程视频预览功能;同时支持接入NVR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录像。 ▲10、设备支持黑名单功能,本地50000个人脸黑名单比对,支持本地黑名单事件信息上传平台,有授权人员和未授权陌生人刷脸时,设备支持抓拍图片并实时上传平台。 11、设备具有数据加密功能,包括支持本地非明文存储比对结果、身份信息及抓拍人脸照片;支持实时非明文上传比对结果、身份信息及抓拍人脸照片等至管理中心;支持断网续传离线记录非明文数据功能;设备对USB导出数据(事件记录及人脸等)应采用非明文方案;支持本地根据具体用户按天、周、月、自定义时间段或全部查询事件记录。 12、适用温度范围:-40℃至80℃。 13、设备应具有FCC、CE、CB、UL、公安部检测报告。 14、产品生产商应具有符合ISO/IEC 27701:2019要求的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 | 2台 |
6 | 千兆工业交换机 | 1、具有≥5个千兆电口。 2、支持IEEE 802.3、 IEEE 802.3u、 IEEE 802.3x。支持6 KV防浪涌。 4、线速转发。 5、存储转发交换方式。 6、支持端口管理。 7、坚固式高强度金属外壳。 8、工业导轨安装方式。 9、无风扇设 计,高可靠性。 10、室外宽温设 计(-40℃~75℃)。 | 2台 |
7 | 安装技术服务及辅材等 | 含安装辅材,如超五类网络线、跳线、PVC管、水晶头、排插及其他辅助配件等。 | 1项 |
包4炊事机械设备清单如下:
(一)技术要求(以下规格尺寸未规定偏离的允许在±2%范围内偏离)
编号 | 货物名 称 | 规格 | 材质说明 | 数量 | 单位 |
AA.仓库 | |||||
1 | 四层平板货架 | ≥1500*500*1550mm | 2 | 台 |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管型材,层板板材厚≥1.2mm;主柱主管≥48mm*48mm*1.0mm,脚设置可调不锈钢子弹脚(项目号1) | |||||
2 | 四层平板货架 | ≥1200*500*1550mm | 2 | 台 |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管型材,层板板材厚≥1.2mm;主柱主管≥48mm*48mm*1.0mm,脚设置可调不锈钢子弹脚(项目号2) | |||||
AB.洗消间 | |||||
1 | 灭蝇灯 | ≥380*100*300mm | 1 | 台 | |
规格:有效面积40~50平方米 电压:220/40W 白管 15W*2和20KW/380V(项目号3) | |||||
2 | 收糠台 | ≥1400*700*800+130mm | 1 | 台 | |
1、规格(长*宽*高):≥1400*700*800+130mm (项目号4) 2、台面采用SUS304#≥1.2mm厚磨砂贴塑不锈钢板;(项目号5) 3、脚柱为SUS304#不锈钢φ≥50mm壁厚≥1.2mm;(项目号6) 4、不锈钢子弹式升降调节脚,特点:焊接处需打磨平整,无污迹残留,无尖锐之边角,表面无明显凹凸及划痕,产品外观无杂色。(项目号7) | |||||
3 | 大单星盆台 | ≥1000*700*800+130mm | 3 | 台 | |
1、采用优质不锈钢贴塑磨砂板制作;台面不锈钢厚≥1.0mm;(项目号8) 2、星斗及U型码仔为≥1.0mm厚不锈钢板;(项目号9) 3、脚管为≥48x48x1.0mm厚不锈钢管;脚管下配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项目号10) 4、横撑≥48x25x1.0mm厚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去水器(项目号11) | |||||
4 | 挂墙单层板 | ≥1500*300*350mm | 2 | 台 |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管型材,层板板材厚≥1.2mm(项目号12) | |||||
5 | 挂墙单层板 | ≥1400*300*350mm | 1 | 台 |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管型材,层板板材厚≥1.2mm(项目号13) | |||||
6 | 四层格栅货架 | ≥1200*500*1550mm | 1 | 台 |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管型材,层板板材厚≥1.2mm;主柱主管≥48mm*48mm*1.0mm,脚设置可调不锈钢子弹脚(项目号14) | |||||
7 | 热风循环消毒柜(核心产品) | ≥1310*670*1980mm | 1 | 台 | |
外形尺寸:1310*670*1980(±2mm) | |||||
8 | 高身储碗柜 | ≥1500*500*1800mm | 1 | 台 | |
1、规格(长*宽*高):≥1500*500*1800mm (项目号15) 2、采用优质304不锈钢,层板板材厚≥1.2mm;,特点:焊接处需打磨平整,无污迹残留,无尖锐之边角,表面无明显凹凸及划痕,产品外观无杂色。(项目号16) | |||||
AC.加工间 | |||||
1 | 四层格栅货架 | ≥1200*500*1550mm | 1 | 台 |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管型材,层板板材厚≥1.2mm;主柱主管≥48mm*48mm*1.0mm,脚设置可调不锈钢子弹脚(项目号17) | |||||
2 | 灭蝇灯 | ≥380*100*300mm | 1 | 台 | |
规格:有效面积40~50平方米 电压:220/40W 白管 15W*2 (项目号18) | |||||
3 | 双层工作台 | ≥1800*700*800+130mm | 1 | 台 | |
1、面板采用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0mm; (项目号19) 2、层板采用不锈钢板制作,板厚≥0 .8mm; (项目号20) 3、层板、下衬加强筋板(竖向2条);(项目号21) 4、配不锈钢50*50*1.2方形管脚,可调节子弹脚;(项目号22) 5、面板下垫15mm防潮板;(项目号23) | |||||
4 | 挂墙式刀具消毒柜(项目号24) | ≥580*150*646mm | 1 | 台 | |
5 | 四门高身双温雪柜 | ≥1220*730*1970mm | 1 | 台 | |
1、全铜全钢,60mm加厚整体发泡。(项目号25) 2、无氟压缩机,自动回归门,欧式结构。(项目号26) 3、温度范围:冷藏-5℃~+5℃,冷冻-5℃~-15℃ (项目号27) 4、电压:220V/50Hz,功率0.48KW/220V。(项目号28) 5、容积:1000L(项目号29) | |||||
6 | 三星盆台 | ≥1800*700*800+130MM | 1 | 台 | |
1、采用优质不锈钢贴塑磨砂板制作;台面不锈钢厚≥1.0mm;(项目号30) 2、星斗及U型码仔为≥1.0mm厚不锈钢板;(项目号31) 3、脚管为≥48x48x1.0mm厚不锈钢管;脚管下配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项目号32) 4、横撑≥48x25x1.0mm厚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去水器。 (项目号33) | |||||
7 | 挂墙单层板 | ≥1800*300*350MM | 1 | 台 |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管型材,层板板材厚≥1.2mm(项目号34) | |||||
8 | 双层工作台 | ≥1500*700*800+130mm | 1 | 台 | |
1、面板采用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0mm;(项目号35) 2、层板采用不锈钢板制作,板厚≥0 .8mm; (项目号36) 3、层板、下衬加强筋板(竖向2条);(项目号37) 4、配不锈钢50*50*1.2方形管脚,可调节子弹脚;(项目号38) 5、面板下垫15mm防潮板;(项目号39) | |||||
9 | 挂墙单层板 | ≥1500*300*350mm | 1 | 台 |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管型材,层板板材厚≥1.2mm(项目号40) | |||||
AD.烹调间 | |||||
1 | 灭蝇灯 | ≥380*100*300mm | 2 | 台 | |
规格:有效面积40~50平方米 电压:220/40W 白管 15W*2(项目号41) | |||||
2 | 左单星盆台 | ≥1200*700*800+130mm | 1 | 台 | |
1、采用优质不锈钢贴塑磨砂板制作;台面不锈钢厚≥1.0mm;(项目号42) 2、星斗及U型码仔为≥1.0mm厚不锈钢板;(项目号43) 3、脚管为≥48x48x1.0mm厚不锈钢管;脚管下配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项目号44) 4、横撑≥48x25x1.0mm厚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去水器。 (项目号45) | |||||
3 | 四层格栅货架 | ≥1200*500*1550mm | 1 | 台 |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管型材,层板板材厚≥1.2mm;主柱主管≥48mm*48mm*1.0mm,脚设置可调不锈钢子弹脚(项目号46) | |||||
4 | 双通打荷台柜 | ≥1800*800*800mm | 1 | 台 | |
1、面板采用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0mm;(项目号47) 2、面板下两竖向U型加强筋,与台面螺柱焊螺栓连接; (项目号48) 3、层板、侧面板均采用不锈钢板制作,板厚≥0.8mm;(项目号49) 4、门采用下滑轮式底槽推门,方便清洗及调校位置。脚设置可调不锈钢子弹脚。(项目号49) | |||||
5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mm | 1 | 台 | |
1、面板采用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0mm; (项目号50) 2、层板采用不锈钢板制作,板厚≥0 .8mm; (项目号51) 3、层板、下衬加强筋板(竖向2条);(项目号52) 4、配不锈钢50*50*1.2方形管脚,可调节子弹脚; (项目号53) 5、面板下垫15mm防潮板;(项目号54) | |||||
6 | 炉间拼台 | ≥400*1100*800+350mm | 1 | 台 | |
1、采用优质不锈钢贴塑磨砂板制作;(项目号55) 2、台面不锈钢厚≥1.2mm;(项目号56) | |||||
7 | 炉间拼台 | ≥800*1100*800+350mm | 1 | 台 | |
1、采用优质不锈钢贴塑磨砂板制作; (项目号57) 2、台面不锈钢厚≥1.2mm; (项目号58) | |||||
8 | 蒸煮一体豆浆机 | ≥484*956mm | 1 | 台 | |
生产容量:≥ 50L 额定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加热功率:≥5000w 电机功率:≥1800w 1.SUS304食品级不锈钢机桶。(项目号59) 2.满水、防溢出、防干烧保护。(项目号60) 3.干豆制浆,无需泡豆,节省时间。(项目号61) 4.提前预约烧水,节省一半制作时间,(项目号62) 5高精度传感器,显示温度精准,确保饮品煮熟煮透。(项目号63) 6.一键操作,全自动制作完成,无需专人看管(项目号64) 7.机桶内圆滑无尖角,清洁方便,无卫生死角。(项目号65) 8.独家特制自动工作流程,确保饮品香浓滑爽。(项目号66) | |||||
9 | 开水器连底座 | ≥570*260*840mm | 1 | 台 | |
供水量:≥130升/时 水胆容量:≥55升 电源:9KW, 380V 3N-50Hz 外形尺寸:57*26*84cm (±2mm) 产品特点: 1、采用步进式加热技术,逐层加热逐层补水,进水时具有电磁阀控制,冷热水分离一次沸腾,避免混合水和千沸水,确保用水卫生和减少能源浪费。(项目号67) 2、采用大直径组合镍铬丝发热管,单位面积发热功率低,使用寿命提高2倍以上。(项目号68) 3、特设蒸汽热能回收装置,即蒸汽经热能交换器冷却,被冷凝成水,其汽化的热能被自来水吸收,并加热进水,使进水温度提高10-30℃,完全杜绝了普通开水器蒸汽沸腾的现象,采用蒸汽回收装置,可以省电约10%-30%。 (项目号69) 4、全聚氨酯保温,连顶部上盖也发泡保温,与普通无保温开水器相比,可以减少热能损失20~30%,六面体全保温技术,节能约60%。(项目号70) 5、整机采用密封和蒸汽冷凝技术,保证无蒸汽排放。 (项目号71) 6、采用微电压无腐蚀电极,解决了电极腐蚀的难题。 (项目号72) 7、采用分层加热煮开,即先注水至低水位,5分钟就可煮开供水,然后步进加热,分层煮开,不间断供水,水箱增容率达到1倍以上。(项目号73) ▲8、节能饮水器的主要配件:发热管、热交换器、水龙头依据《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对输配水设备的要求,经检测设备浸泡水浸泡时间为24±1h,浸泡温度25±5℃,浸泡水在色、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等20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项目号74) ▲9、直饮机设备符合GB/T 5750-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项目号75) ▲10、提供执行标准GB/T 30306-2013,阻垢活性碳棒滤芯 包含主要成份或部件:硅酸盐(阻垢剂)、椰壳颗粒活性碳、超高分子聚乙烯(PE粉)、聚丙烯外壳。(须在响应文件中分别提供上述部件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项目号76) ▲11.提供防电腐蚀的液位电极检测控制器功能(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号77) | |||||
10 | 单头单尾电磁炉 | ≥1000*1100*1250mm | 1 | 台 | |
1、规格(长*宽*高):≥1000*1100*1250(项目号78) 2、材质:201.面1.2 侧1.0 (项目号79) 3.功率/电压:≥15kw/380v (项目号80) | |||||
11 | 电磁大锅灶 | ≥1100*1100*1250mm | 2 | 台 | |
1、材质: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项目号81) 2、规格(长*宽*高):1100*1200*800+470(±2mm) ,所配锅的口径900mm(项目号82) 3、功率/电压:25KW/380V 优质机芯(项目号83) 4、独立的手动5档直滑式火力开关。方便耐用。(项目号84) 5、功率实时显示。方便火候掌控。(项目号85) 6、数字电表功能,可以显示累计用电量。能耗一目了然。(项目号86) 7、故障中文显示,电磁灶发生故障时,相应的中文故障指示光标亮起。方便维修处理。(项目号87) 8、配厚度超过9mm复合微晶云母板。承重300公 斤,微晶板在爆裂条件下,仍然可以使用。(项目号88) ▲9、投标人提供火力开关,依据GB 4706.1-2005 标准,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开关150万次摇摆测试后,样品外观完整,无损坏,功能正常的检测报告。 (项目号89) ▲10、火力开关控制模块,依据GB/T 4208-2017、GB/T 2423.2-2008标准,高温试验、防尘试验IP6X、防水试验IPX7试验合格(项目号90) ▲11、火力调节开关,依据 GB/T 4208-2017标准,符合IPX8的检测;(项目号91) ★12、商用电磁炉控制板 ,依据检测标准:GB/T 2423.16-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J及导则:长霉 试验方法1 严酷等级2: 56天,试验条件:时间56天,湿度≥90%RH,温度≥27℃。检测项目:防霉性能。试验菌种:黑曲霉、土曲霉。提供检测结果:符合长霉等级0级的检验报告(放大50倍下,没有发现明显长霉)(项目号91) | |||||
12 | 炉间拼台 | ≥500*1100*800+350mm | 2 | 台 | |
1、采用优质不锈钢贴塑磨砂板制作; (项目号92) 2、台面不锈钢厚≥1.2mm (项目号93) | |||||
13 | 大单星盆台 | ≥1000*700*800+130mm | 1 | 台 | |
1、采用优质不锈钢贴塑磨砂板制作;台面不锈钢厚≥1.2mm;(项目号94) 2、星斗及U型码仔为≥1.0mm厚不锈钢板;(项目号95) 3、脚管为≥48x48x1.0mm厚不锈钢管;脚管下配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 (项目号96) 4、横撑≥48x25x1.0mm厚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去水器。 (项目号97) | |||||
14 | 电双门二十四盘蒸饭车 | ≥1430*630*1550mm | 1 | 台 | |
1.电压:380V,功率:≥24kw;(项目号98) 2.蒸炊量:米饭120kg,面粉72kg;蒸饭时间:45分钟 (项目号99) 3.设备技术参数: a.内胆采用优质不修钢板材制作,整体发泡;盘子板材 加深加厚的焊接盆。 (项目号100) b.不锈钢加热管,经久耐用;整体密封性好,保温时间长,符合节能要求。 (项目号101) c.水阀采用:国内知品 牌,具有自动进水装置,缺水报警装置。 (项目号102) d.外观使用简洁便利的扳扣式或进门锁绞。底部使用万向轮,方便移动和固定(项目号103) | |||||
15 | 单头电磁矮汤炉 | ≥650*696*1250mm | 1 | 台 | |
1、材质:面板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板,实厚1.25,侧板201,实厚1.0。(项目号104) 2、规格(长*宽*高):650×696×1250mm(±5mm)(项目号105) 3、功率/电压:12KW/380V(项目号106) 4?功率实时显示,方便火候掌控。(项目号107) 5?集成电压显示功能,可以显示当前实时电压。(项目号108) 6?集成数字电表功能,显示累计用电量,每天或每个月的能耗一目了然;节能看得见。(项目号109) 7?故障中文显示,电磁灶发生故障时,相应的中文故障指示光标亮起。方便维修处理。(项目号110) | |||||
AE.面点间 | |||||
1 | 挂墙洗手星 | ≥500*500*300mm | 1 | 台 | |
面板:≥1.2mm贴塑不锈钢磨砂板,洗物星盆冲压成型盆,豪华下水器。支架标准:不锈钢圆管,横道管φ48mm*1.0mm,主管支架为φ48mm*1.0mm,其他配置:底部设置加强筋(项目号111) | |||||
2 | 木面工作台 | ≥1500*700*800mm | 1 | 台 |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管型材,层板板材厚≥1.2mm。(项目号112) | |||||
3 | 面粉车 | ≥500*500*500mm | 1 | 台 |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管型材,层板板材厚≥1.2mm(项目号113) | |||||
4 | 右单星盆台 | ≥700*700*800+130mm | 1 | 台 | |
1、采用优质不锈钢贴塑磨砂板制作;台面不锈钢厚≥1.0mm;(项目号114) 2、星斗及U型码仔为≥1.0mm厚不锈钢板;(项目号115) 3、脚管为≥48x48x1.0mm厚不锈钢管;脚管下配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 (项目号116) 4、横撑≥48x25x1.0mm厚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去水器。(项目号117) | |||||
5 | 双门高身高温雪柜 | ≥650*730*1970mm | 1 | 台 | |
1、全铜全钢,60mm加厚整体发泡。(项目号118) 2、名牌无氟压缩机,自动回归门,欧式结构。 (项目号119) 3、温度范围:冷藏-5℃~+5℃,冷冻-5℃~-15℃ (项目号120) 4、电压:220V/50Hz,功率0.48KW/220V。 (项目号121) 5、容积:≥500L。(项目号122) | |||||
6 | 灭蝇灯 | ≥380*100*300mm | 1 | 台 | |
规格:有效面积40~50平方米(项目号123) 电压:220/40W (项目号124) 白管 15W*2 (项目号125) | |||||
7 | 搅拌机(项目号126) | ≥410*530*780mm | 电压220V ≥20斤 | 1 | 台 |
8 | 双动双速和面机(项目号127) | ≥480*870*930mm | 电压220V ≥20斤 | 1 | 台 |
9 | 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 ≤1050×360×170(mm3) | 1 | 台 | |
1.外观尺寸≤1050×360×170(±3mm);(项目号128) 2.整机重量≤20kg,额定循环风量≥1000m3/h,可适用于100m3体积及以下的场所;(项目号129) 3.安装方式:壁挂式;(项目号130) 4.消毒方法:等离子体+静电吸附;(项目号131) 5.设备持续工作1h,可使100m3密闭房间达到十万级洁净度;(项目号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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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压面机(项目号133) | ≥350*350*980mm | 1.生产能力为10~20KG/H. | 1 | 台 |
11 | 两层四盘烤箱 | ≥1220*770*1240mm | 1 | 台 | |
.电压:380V .功率:≥9KW .每层烤盘数量:3,层数:3 .烤盘尺寸:400*600 .温度范围:0-300 .外表面板材:前面不锈钢板材,其他面铁喷漆 .重量:200kg .开门方式:向下向外(项目号134) | |||||
AF.预进&分餐间&餐厅 | |||||
1 | 双星洗手池 | ≥900*450*600mm | 1 | 台 | |
1、规格(长*宽*高):≥900*450*600mm(项目号135) 2、台面采用SUS304#1.2mm厚磨砂贴塑不锈钢板;(项目号136) 2、星盆为SUS304#整体不锈钢冲压成型,板厚≥1.2mm;(项目号137) 4、脚柱为SUS304#不锈钢φ≥50mm壁厚1.1mm;(项目号138) 5、不锈钢子弹式升降调节脚,配备开关式水龙头及防溢水装置。特点:焊接处需打磨平整,无污迹残留,无尖锐之边角,表面无明显凹凸及划痕,产品外观无杂色。(项目号139) | |||||
2 | 双层工作台 | ≥1500*600*800+130mm | 1 | 台 | |
1、面板采用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2mm;(项目号140) 2、层板采用不锈钢板制作,板厚≥0 .8mm; (项目号141) 3、层板、下衬加强筋板(竖向2条);(项目号142) 4、配不锈钢50*50*1.2方形管脚,可调节子弹脚;(项目号143) 5、面板下垫15mm防潮板;(项目号144) | |||||
3 | 单通工作台柜 | ≥1200*700*800+130mm | 1 | 台 | |
1、面板采用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0mm;(项目号145) 2、面板下两竖向U型加强筋,与台面螺柱焊螺栓连接; (项目号146) 3、层板、侧面板均采用不锈钢板制作,板厚≥0.8mm;(项目号147) 4、门采用下滑轮式底槽推门,方便清洗及调校位置。脚设置可调不锈钢子弹脚。(项目号148) | |||||
4 | 五格保温售卖台 | ≥1800*700*800mm | 1 | 台 | |
1、台面采用304材质不锈钢,厚度为≥1.2mm,水箱采用≥1.0mm不锈钢板;2、采用电热管发热,功率2KW/220V*23、配5个1/1不锈钢分数盘(项目号149) | |||||
5 | 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 100立 方 | 1 | 台 | |
1、消毒方式:等离子体发生器+IFD模块(项目号150) 2、外壳采用优质冷轧钢板与注塑面板相结合的方式,外观新颖且结构强度高;内置防火层,阻燃性好,安全性高;(项目号151) 3、外形尺寸≤1070×385×175(mm3),采用壁挂式安装方式,不占用地面空间;(项目号152) 4、人机共存,可在有人状态下进行连续动态消毒,对人及物品没有任何伤害;(项目号153) 5、整机重量≤22kg,额定循环风量≥1000m3/h,可适用于100m3体积及以下的场所;(项目号154) 6、额定功率55±5.5W,电源AC220V 50Hz;(项目号155) 7、IFD模块电场强度(-9±1.5)kV;(项目号156) ▲8、等离子体发生器电场强度≥10kV,等离子体发生器产生的等离子体密度可达1.09×1018 _5.26×1018m-3;(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项目号157) ▲9、等离子体发生器寿命≥50000h,IFD模块寿命≥50000h,高压电源寿命≥50000h。(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项目号158) ▲10、配备负离子发生器,所产生负离子浓度≥6.4×107个/cm3;(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项目号159) 12、消毒效果要求:(分别提供省 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1) ▲设备持续工作30分钟,甲型H1N1流感病毒、甲型H3N2流感病毒、肠道病毒EV71杀灭率≥99.9%;(项目号160) 2) ▲设备持续工作60分钟,对气雾室冠状病毒HCoV-229E杀灭率≥99.99%;(项目号161) 3) ▲设备持续工作30分钟,对气雾室大肠杆菌杀灭率≥99.9%;设备持续工作30分钟,对气雾室肺炎克雷伯氏菌杀灭率≥99.9%;(项目号162) 4) ▲设备持续工作30分钟,对铜绿假单胞菌杀灭率≥99.98%,对龟分枝杆菌杀灭率≥99.99%,对黑曲霉菌杀灭率≥99.95%;(项目号163) 5) ▲设备持续工作60分钟,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率≥99.99%。 13、净化效果要求:(提供省 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项目号164) 1) ▲设备持续工作30分钟,PM2.5去除率≥99.94%;设备持续工作1小时,0.3μm以上颗粒物去除率≥99.99%;(项目号165) 2) ▲设备持续工作1小时,甲醛的净化效率≥96.1%、氨的净化效率≥92.4%、苯的净化效率≥99.0%、二甲苯的净化效率≥99.1%、TVOC净化效率≥99.3%。(项目号166) 14、采用高亮LED数码液晶显示,远程红外线遥控,可实时显示北京时间,室内温湿度,故障报警,可查询显示累计时间等,可显示设备整机累计运行时间;(项目号167) 15、高、中、低三挡可调风速供用户选择;手控、遥控多种控制方式供用户选择;手动、定时、临时多种工作模式方便用户操作;控制器上设有一键锁定功能,防止误操作;(项目号168) 16、程控数量(定时消毒)9组,临时消毒可设置9组,具备工作时间自动累计功能,完全满足临床需求;(项目号169) 17、消毒净化模块采用等离子体发生器+IFD模块的组合方式,杀菌效率高,集尘效果好;(项目号170) 18、产品具有报警功能,等离子体杀菌净化模块故障报警、过滤器清洗维护报警、风机故障报警;(项目号171) | |||||
6 | 左单星盆台 | ≥900*700*800+130mm | 1 | 台 | |
1、采用优质不锈钢贴塑磨砂板制作;台面不锈钢厚≥1.2mm;(项目号172) 2、星斗及U型码仔为≥1.0mm厚不锈钢板;(项目号173) 3、脚管为≥48x48x1.0mm厚不锈钢管;脚管下配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项目号174) 4、横撑≥48x25x1.0mm厚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去水器。 (项目号175) | |||||
7 | 双门高身高温雪柜 | ≥650*730*1970mm | 1 | 台 | |
1、全铜全钢,60mm加厚整体发泡。(项目号176) 2、名牌无氟压缩机,自动回归门,欧式结构。(项目号177) 3、温度范围:冷藏-5℃~+5℃,冷冻-5℃~-15℃ (项目号178) 4、电压:220V/50Hz,功率0.48KW/220V。 (项目号179) 5、容积:≥500L(项目号180) | |||||
8 | 紫外线消毒灯 | ≥60*50*1200mm | 2 | 台 | |
1.紫外线照射范围内的病毒、细菌均可杀灭,不留死角。 (项目号181) 2.最快0.1秒杀灭细菌,60平方米只需60分钟。 (项目号182) 3.紫外线属于物理杀菌消毒,不残留,无二次污染(项目号183) | |||||
9 | 洗手盆 | ≥500*600m | 1 | 台 |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管型材,层板板材厚≥1.2mm(项目号184) | |||||
10 | 单门热风循环消毒柜 | 1 | 台 | ||
外形尺寸:≥650*650*1980mm 容积:≥340L 电压:220v/50Hz 额定功率:≥2.2KW 温度范围:20℃-125℃ 重量:86KG 材质:304不锈钢 产品特点:大空间消毒设备,超大功率消毒,125℃立体循环高温杀菌、杀毒效果无死角,适合各种大型酒店、宾馆、食堂等场所;安全的超高温保险防止意外操作失误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西式欧款设 计,美观大方、安全可靠、性能稳定。(项目号185) | |||||
11 | 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 2 | 台 | ||
适用体积:≤100m3 安装方式:壁挂式 外观尺寸≤1050×360×170(mm3),采用壁挂式安装方式,不占用地面空间;(项目号186) | |||||
12 | 饮水机 | 1 | 台 | ||
1.出水方式:2龙头,1开1温,触屏按键出水;(项目号187) 2.功率/电源:≥2KW,220V/50HZ;(项目号188) 3.内胆容量:≥10升(项目号189) 4.供水量:开水≥20L/H或温开水≥63L/H;(项目号190) 5.外形尺寸(mm):530x420 x 1280 mm(±2mm);提供样机一台,安装防溅水的不锈钢挡板,防止烫伤;(项目号191) 6. 材质:304食品级不锈钢,一次性成型水槽无焊点。场地尺寸限制提供设备水槽样品一个,能展示一体拉伸成型的水槽以作证明(长530mm*宽255mm*高30mm)(±2mm)(项目号192) ▲7.过滤配置: RO400G过滤、过滤配置:不低于4级反渗透过滤(PP棉+活性炭+活性炭+RO逆渗透膜),净水流量≥1.05L/min,额定总净水量≥3000L(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证件内须注明净水流量≥1.05L/min,额定总净水量≥3000L;不低于4级过滤);(项目号193) ▲8.性能要求:采用热交换器技术,内外管必须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具有温开水功能,温开水不得冷热水混合(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热交换器<(项目号194) ▲9.食品卫生要求:整机符合GB4806.7-2016、GB4806.9-2016、GB4806.11-2016要求保证出水安全(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网站截图识别真伪);(项目号195) ▲10.提供投标型号通过试验依据标准: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组件名 称:外壳 检测单元名 称:门锁亮色金属壳、门锁银色金属内芯、黄色提示标签、银色金属外壳、黑色挡板涂层、黑色挡板基材、白色橡胶环、黑色橡胶底脚、水龙头亮色熟料旋钮、水龙头亮色金属杆、水龙头铜色金属头提供复印件和该证件网站截图识别真伪(项目号196) ▲11.环保要求:整机符合GB/T24021-2001要求,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项目号197) ▲12.节能要求:整机通过中国节能认证(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中国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 (项目号198) ▲13.PP棉滤芯符合卫生安全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PP棉滤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项目号199) ★14.活性炭滤芯采用阻垢活性炭棒滤芯,增加RO膜寿命,符合卫生安全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阻垢活性炭棒滤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项目号200) ★15.反/逆渗透膜滤芯符合卫生安全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反/逆渗透膜滤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项目号201) ★16.采用智能无菌多功能自动饮水机:设备配置具有定时开关机功能;智能排放隔夜水,每天使用新鲜水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网站截图识别真伪);(项目号202) ★17.采用射频功能的饮水设备:滤芯射频感应功能,具有滤芯真伪识别、使用寿命提醒功能,保证水质卫生安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网站截图识别真伪);(项目号203) ★18、饮水机具有水箱式热交换器功能;(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号204) ▲19、饮水设备具有无压热交换开水功能;(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号205) ★20、饮水设备具有通过触摸方式控制出水的功能;(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号206) ▲21、提供一种带拓展功能的电磁阀(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号207) ★22、提供设备无压力罐反渗透纯水机功能(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号208) ★23、节水要求:净水流量≥1.05升/分钟,总净水流量:≥3000升,水效等级1级(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中国节水认证证书》复印件;证书内注明净水流量≥1.05升/分钟,总净水流量:≥3000升,水效等级1级)。(项目号209) | |||||
13 | 灭蝇灯 | ≥380*100*300mm | 1 | 台 | |
规格:有效面积40~50平方米 电压:220/40W 白管 15W*2(项目号210) | |||||
排烟系统 | |||||
不锈钢油烟罩 | ≥L*1200*450mm | 9.6 | 米 | ||
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项目号211) | |||||
不锈钢隔油网 | 2 | 片 | |||
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项目号212) | |||||
不锈钢油烟罩 | ≥L*1000*450mm | 2 | 米 | ||
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项目号213) | |||||
不锈钢隔油网 | 20 | 片 | |||
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项目号214) | |||||
后封板 | ≥L*1150*15mm | 20 | ㎡ | ||
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项目号215) | |||||
不锈钢烟管 | 300*400mm | 120 | ㎡ | ||
304 1.2mm制作;对角均冲有加强筋;对接口采用机器绞边对接成形。(项目号216) | |||||
不锈钢三通 | 300*400mm | 15 | ㎡ | ||
304 1.2mm制作;对角均冲有加强筋;对接口采用机器绞边对接成形。(项目号217) | |||||
不锈钢弯头 | 300*400 | 45 | ㎡ | ||
304 1.2mm制作;对角均冲有加强筋;对接口采用机器绞边对接成形。(项目号218) | |||||
不锈钢变径 | 1 | ㎡ | |||
304 1.2mm制作;对角均冲有加强筋;对接口采用机器绞边对接成形。(项目号219) | |||||
烟管软接(项目号220) | 15 | 个 | |||
法兰及固定支架(项目号221) | 1 | 项 | |||
低空油烟净化器(项目号222) | 12000风量 220v | 1 | 台 | ||
净化器底座(项目号223) | 1 | 台 | |||
E式离心风机(项目号224) | 380v 7.5kw | 1 | 台 | ||
风机架及防震垫(项目号225) | 1 | 套 | |||
风机保护器(项目号226) | 1 | 套 | |||
吊车费(项目号227) | 1 | 宗 | |||
排烟系统辅助材料(项目号228) | 1 | 宗 | |||
排烟净化系统安装费(项目号229) | 1 | 宗 | |||
排烟系统设备搬运费及运输费(项目号230) | 1 | 宗 |
(二)样品要求
★1.样品要求: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符视为无效投标。
饮水机外形尺寸(mm):530x420 x 1280 mm(±2mm);提供样机一台。(项目号231)
提供饮水机设备水槽样品一个,能展示一体拉伸成型的水槽以作证明(长530mm*宽255mm*高30mm)(±2mm)(项目号232)
包5
窗帘采购货物清单如下(窗帘长度尺寸为离地±2公分):
区域 | 位置 | 规格(宽*高) 单位mm | 备注 |
一楼 | (项目号1) 多功能室窗1 | 1200*5000 | 棉麻窗帘布 |
(项目号2) 多功能室窗10 | 1600*5000 | 棉麻窗帘布 | |
(项目号3) 教室A窗1 | 2200*2800 | 棉麻窗帘布 | |
(项目号4) 储物间窗1 | 2430*2800 | 柔纱帘 | |
(项目号5) 教室D窗5(合计窗户数量1) | 2600*2800 | 棉麻窗帘布 | |
(项目号6) 教室A窗3 | 3900*2800 | 棉麻窗帘布 | |
二楼 | (项目号7) | 1800*2800 | 柔纱帘 |
(项目号8) 园长办公室 (合计窗户数量1) | 1800*2800 | 电动幻影帘 | |
(项目号9) 教室A窗1 | 2200*2800 | 棉麻窗帘布 | |
(项目号10) 行政办公室(合计窗户数量1) | 2300*2800 | 柔纱帘 | |
(项目号11) 绘本室窗1 | 2500*2800 | 棉麻窗帘布 | |
(项目号12) 接待室(合计窗户数量1) | 2500*2800 | 柔纱帘 | |
(项目号13) 教室D窗5(合计窗户数量1) | 2600*2800 | 棉麻窗帘布 | |
(项目号14) 教师办公室窗1 | 2900*2800 | 柔纱帘 | |
(项目号15) 会议室窗2(合计窗户数量1) | 3000*2800 | 柔纱帘 | |
(项目号16) 教室A窗3 | 3900*2800 | 棉麻窗帘布 | |
(项目号17) 会议室窗1(合计窗户数量1) | 4300*2800 | 柔纱帘 | |
三楼 | (项目号18) 教室A窗1 | 2200*2800 | 棉麻窗帘布 |
(项目号19) 教室D窗5(合计窗户数量1) | 2600*2800 | 棉麻窗帘布 | |
(项目号20) 教室A窗3 | 3900*2800 | 棉麻窗帘布 | |
(项目号21)
区域 | 位置 |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一楼 | 教室 | 窗帘布 | 135 | 米 |
轨道 | 70 | 米 | ||
辅料 | 135 | 米 | ||
办公区 | 柔纱帘 | 33.5 | 平方米 | |
二楼 | 教室 | 窗帘布 | 135 | 米 |
轨道 | 70 | 米 | ||
辅料 | 135 | 米 | ||
会议室 | 窗帘主布 | 16 | 米 | |
窗帘配布 (色织提花布) | 3 | 米 | ||
轨道 | 8 | 米 | ||
辅料 | 16 | 米 | ||
园长办公室 | 电动梦幻帘 | 3 | 平方米 | |
办公区+公共区 | 柔纱帘 | 77 | 平方米 | |
三楼 | 教室 | 窗帘布 | 135 | 米 |
轨道 | 70 | 米 | ||
辅料 | 135 | 米 |
窗帘1、轨道:超静音铝合金艺术轨:
(1)、技术要求:壁厚≥2mm,自身重量≥340G/M,承重力≥50KG;铝合金安装码厚≥70mm,承载力≥50KG,弯曲度≥1mm,拉伸强度≥50mpa,装饰头材质合成pvc喷塑。(▲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项目号22)
2、棉麻窗帘布:
(1)、克重≥1100g/米;遮光率达93%。(▲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项目号23)
(2)、符合检测标准GB18401--2010(▲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项目号24)
(3)、耐水洗色牢度大于4级,耐干洗色牢度大于4级,耐光色牢度大于5级,耐磨色牢度大于4级(项目号25)
(4)、可分解芳香胺染料<6(mg/kg),6.7≥PH≥6.5,无异味。(▲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项目号26)
3,柔纱帘:
(1)材质:聚酯涤纶面料,缩水率≤2%,甲醛释放量≤10mg/kg,防紫外线>40,抗淋雨性≥5级,表面拒水性≥4级,抗渗水性≥4级,防污性≥3级。(▲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项目号27)
(2)配件:上下梁采用优质铝合金挤压成型(项目号28)
4、艺术杆
(1)材质:铝合金;技术要求:抗拉强度≥240N/㎜2,漆膜硬度≥4H,复合膜耐磨性>2400。(▲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项目号29)
5、电动幻影帘(项目号30)
材质:聚酯涤纶面料,缩水率≤2%;甲醛含量:甲醛释放量≤20mg/kg;PH值:GB/T7573-2009,0.1moI/L;可分解芳香胺染料<5(mg/kg),6.0≥PH≥5.5,无异味;符合检测标准GB/T8427--2008;耐光色牢度大于≥4级。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 防霉性能:0级(▲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耐洗度:合格(▲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电机电机型号:电动垂直帘四代电机 额定电压:100-240VAC额定电流:0.3A 额定功率:80W 电机扭矩:2.5N 载重量:15kg 最大宽幅:6m 电机转速:18cm/s 绝缘等级:E 防护等级:IP41 |
6、窗帘皱折比例为1:2。各个区域窗帘的颜色须与采购人协商确认后供货安装,每个区域颜色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1米x1.5米的窗帘样品供采购人选择。(项目号31)
★7、样品要求:(项目号32)
本项目窗帘在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留放有样品,各响应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代 理单位联系并且现场查看,不可带走样品,响应人须严格按照样品款式(特别是面料材质和面料纹理)和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样品和报价。颜色允许稍有色差,面料材质和面料纹理均不允许偏差,响应人如若成交,供货前需经采购人确定方可生产。
(1)、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以下样品:
序号 | 样品名 称 | 样品尺寸 | 样品数量 |
(1) | 棉麻窗帘布 | 100cm*120cm | 一套 |
(2) | 柔纱帘 | 100cm*120cm | 一套 |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均应粘贴标签,上面标明样品名 称、样品尺寸等,样品上不得体现任何泄漏投标人名 称、生产厂家、货物品 牌等标识。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30分之前将样品送至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指 定地点供评标之用,逾期送达将不予接收。
(3)、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与磋商文件和采购人提供样品不符的(特别是面料材质和面料纹理),均视为样品评议不合格,若样品评议不合格,将做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的样品允许破坏性检测。
(4)、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样品进行封存并作为验收样本,若供货时的实物与样品不符,采购人将不予验收,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其余投标人样品应在评审结束当日由投标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办理退回手续,逾期办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样品。
(5)、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仅作为本次评审依据,若本项目采购需复议,评标委员会对样品不作再次评审。
(6)、样品与磋商文件和采购人提供样品不符的(特别是面料材质和面料纹理),均视为样品评议不合格;提供的样品允许破坏性检测,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坏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7)、采购人所提供样品将做为与各报价人样品进行比对的主要评标依据,若报价人样品与采购人提供不符将做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以上规格中涉及有关重量、尺寸、体积等要求的允许偏离值均为±0.5%,超出以上范围视为负偏离。
三、商务条件
包:1
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施工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3、交付条件:设备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给予无息退还。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提供相关证明如(原厂证明、随机保修证明、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到相关厂家网站验证或提供相关的验证方法等)证实投标的货物是符合招标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1)按照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2)中标方在验收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验收证/单、保修卡、设备安装报告等资料,货物和施工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3)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行15天以上,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提供相关证明如(原厂证明、随机保修证明、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到相关厂家网站验证或提供相关的验证方法等)证实投标的货物是符合招标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提供相关证明如(原厂证明、随机保修证明、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到相关厂家网站验证或提供相关的验证方法等)证实投标的货物是符合招标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提供相关证明如(原厂证明、随机保修证明、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到相关厂家网站验证或提供相关的验证方法等)证实投标的货物是符合招标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中标价的100%,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中标人需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
包1
8、质量要求、技术服务
8.1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厂商原装、全新的正品,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8.2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须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及其特殊要求包装。内外包装的标志编号清晰,标签内容完整(包括产品名 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说明、商 标、注意事项、生产企业名 称、地址、电话等)。
8.3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均由成交人送货至采购人指 定的交货地点。
8.4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坏、丢失或其它质量问题,其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人负担。
8.5本合同价为固定价,不受时间、物价升降等因素的影响,成交人需按所报清单上所列品种送货,不准以其它同类型代替。
8.6成交人应在供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项目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要成交人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成交人也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说明、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
8.7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采购人能够正确进行使用、检查、测试、验收的需要的所有内容。
8.8所有成交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8.9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成交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货物按货物交付时间交付给采购人。技术文件未提供给采购人的,视为成交人未完全履行交付义务。
8.10到货后采购人如发现成交人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成交人补齐有关文件。
9、包装、装卸和运输
9.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成交人负责。
9.2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9.3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装运标志(唛头)、毛重(kg)、尺码(长×宽×高,用mm表示)、净重(kg)、到货地址、收货人名 称、货物名 称、合同编号以及“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9.4符合运输要求,保证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完好,无毁损,包装不回收。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产品损失或损坏由成交人负担。
9.5货物、生产、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以及成交人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保障服务等全部费用及税费均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10、装运单证
采用空运的以下单证原件在到货同时交给采购人,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到货前三天内交给采购人:
10.1成交人提供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10.2制造厂出具的出厂质量及数量检验证明书各一式一份;
11、质量保证
11.1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4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 档次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人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且成交人需每年为采购人机修人员免费进行一至两次的维修技术培训,免费保修期结束前一个月内成交人应负责对货物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质保期外重复出现质保期内出现的故障属免费保修范围。
11.2成交人设有维修点和技术服务机构,应提供7×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人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11.3成交人提供培训的,成交人应于货物安装、调试完毕日内,提供现场操作、维护培训服务,达到用户操作人员熟练操作为止。
11.4在质保期间所有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12、知识产权
12.1成交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人应赔偿该损失。
12.2成交人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采购人有权进行使用,成交人不得主张任何费用。
13、产权与风险转移
合同标的产权与风险转移遵守如下约定:
13.1成交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成交人承担。
13.2货物的产权以及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前归属于成交人,在货物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时起由成交人转移至采购人。
13.3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成交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采购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14、检验与测试
14.1交货时,成交人应就制造商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
14.2采购人或其代表有权检验和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检验和测试的内容、时间与地点由采购人确定,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内容、时间、地点以及采购人代表的身份通知成交人。
14.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要求,采购人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成交人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以满足要求。
14.4本“检验与测试”的有关条款不能免除成交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它义务。
15、保密
15.1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将由采购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15.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采购人的财产。如果采购人有要求,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的要求后10日内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采购人,不得留存任何备份。
15.3成交人违反本保密条款的,应支付合同总金额 5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本条款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至履行结束后均有效。
16、违约责任
16.1交货不符合约定或存在缺陷的
成交人对所供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如经检验证实不符或缺陷存在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料等,采购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验收的规定,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6.1.1采购人要求退货并解除合同的,成交人应承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且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
16.1.2成交人收到采购人书面索赔通知后 5 天内,未给采购人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成交人接受。采购人将有权从成交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6.2逾期交货及逾期付款的赔偿
16.2.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成交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和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逾期的事实、可能逾期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收到成交人通知后,将尽快作出评价,决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期及收取逾期赔偿费,逾期赔偿费的金额为采购人所遭受的所有损失。采购人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措施情况下,可从合同未付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未交付货物价款的 1 %/天计算,逾期期限一旦达到 3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成交人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采购人向成交人要求损害赔偿。
16.2.2成交人未按约定提供售 后服务、购买保险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
16.2.2.1如果成交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售 后服务的,每逾期1天,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 2 %的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保修期内,成交人未尽保修义务的,采购人可自行寻求解决,成交人应承担自采购人提出故障申告至采购人自行解决相应故障期间内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损失,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16.2.2.2如果成交人未按约定购买保险的,除应继续履行购买保险的义务外,还应按照本合同总额的 5 %支付违约金。
16.2.3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5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6.3.因成交人管理不当,致使货物的生产、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验收过程中导致第三方权益受损的(如安全事故),成交人除应赔偿第三方相应的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额 5 %的违约金。
16.4.产品在安装及后续运行过程中,若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员受伤,相关责任由成交人承担,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人要求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
17、不可抗力
17.1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诸如战争、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等。
17.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的次日立即恢复履行。
18、合同终止
18.1合同自然终止
18.1.1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8.1.2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18.1.3产品批准文号被吊销。
18.1.4财政部门款项不到位。
18.1.5国家政策发生改变。
因上述18.1.2、18.1.3款致使合同终止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因上述18.1.4、18.1.5款致使合同终止的,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18.2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若成交人存在下列违约情形,在采购人对成交人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还可向成交人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8.2.1如果成交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货物;
18.2.2如果成交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经一次书面催告后5天内还是未能履行的;
18.2.3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8.3如果成交人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用不正当手段影响采购人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采购人利益、干扰采购人、 评委、招标人的招标、评标等行为的,本合同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8.4因成交人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成交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成交人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9、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包2
8、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监管。(2)中标人在货物运抵现场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进度计划表及需采购人配合的事项。(3)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直至验收合格。(4)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事先通知采购人,经同意后再进行安装。(5)中标人在制作、运输、安装、布线及调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确保安装牢固,安全可靠。(6)中标人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保持整洁有序,不得破坏环境,否则由中标人负责修复。(7)项目实施过程应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防护,中标方对现场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 (8)免送货上门费、免安装费、免咨询及技术培训费。(9)所有的线缆敷设应按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
培训:(1)由于系统的操作及日常一般性维护需要较为专业的知识与技能,为了保证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能良好运行,投标人须提出对所有使用人员免 费培训的详细内容及计划及货物操作、功能、维护等方面的培训。(2)在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应负责对采购人的操作员进行采购货物的使用、管理及维护的培训,直到其能熟练使用操作。(3)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原厂商资料一套,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本部分要求需要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总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 后服务、税费以及本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各项明细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4)投标人应承诺当所购置系统种类、数量发生变化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各种优惠条件不变;硬件设备投标方应承诺该项目以后升级扩容时,将享受优惠条件;
(5)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其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6)中标人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响应文件的要求,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各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属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货物价格变动,上述价格变动不予调整。
10、售 后服务及保修承诺要求
(1)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保为壹年,质保服务期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质保期内:质保期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复,维护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
(3)质保期后:服务由双方协商约定。
11、违约责任
(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包3
8、验收标准
按产品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行验收。最终采购人负责货物清点和验收。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 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验收,采购人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采购人应在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如发现物资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向成交人提出索赔。如货物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人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成交人提出索赔。
9、售 后服务
1、项目所有设备保修需符合国家三包规定,本次采购设备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1年,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成交人负责包修、包换。
2、成交人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并在24小时内派遣工程师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每周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在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先提供同款备用新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供 应商可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质保期和售 后服务承诺。
10、违约责任
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若是因成交人或者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实施与完成有困难,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
包4
8.违约责任
8.1因供 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供 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供 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供 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8.2.1 签定合同后,供 应商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的;
8.2.2供 应商逾期提交货物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8.2.3供 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8.2.4供 应商中 标后,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3供 应商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提出赔偿。
8.4因供 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供 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8.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供 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8.7本询价通知书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供 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9.技术服务要求
9.1 安装与调试
9.1.1合同签订后,由供 应商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并负责委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安装、调试,供 应商委派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安装本次项目的实际工作经验,且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9.1.2供 应商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
9.1.3供 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供 应商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供 应商承担。
9.2 验收
9.2.1验收标准
9.2.1.1供 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货物。所有货物按厂家货物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响应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供 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货物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9.2.1.2供 应商必须在交货时提供所报货物的原厂出厂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验收。
9.2.2验收程序和方法
9.2.2.1出厂检验
9.2.2.1.1供 应商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供 应商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货物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结果必须符合第9.2.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9.2.2.2初验收:
由供 应商和采购人共同对货物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按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并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
9.2.2.3试运行:
货物安装完毕后,供 应商应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供 应商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供 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9.2.2.4验收与最终验收
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邀请第三方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询价通知书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供 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9.2.3供 应商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 应商承担(并入报价总价内)。
9.2.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按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并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
9.3 技术资料要求(需移交给采购人的资料和在初验过程中需提供的核对材料)
9.3.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9.3.2.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9.3.3.使用说明书;
9.3.4.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保修卡;
9.3.5.零部件目录;
9.3.6.相关文件、支持程序光盘;
9.3.7.提供原 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
9.3.8.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10.专用工具(若有)
供 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清单附在响应文件中)。
11.特殊工具(若有)
供 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工具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报价总价内。
12.专 利权
供 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其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 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3.免费保修期和售 后服务要求
13.1供 应商应提供一年免费保修期(技术参数中若有注明保修期的,以技术参数中的为准),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第二天起计算。
13.2供 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产品,并在各个方面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使用良好。
13.3在免费保修期内发生故障时,供 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两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电话中及远程诊断无法解决),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个货物,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
包5
8、免费质保期和售 后服务要求
8.1供 应商应提供1年免费保修服务及安装前窗帘清洗服务,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第二天起计算。质保期内如出现因设 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 应商应无偿负责维修、更换。质保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所需配件应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其价格应低于市场价。
8.2供 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原装产品,并在各个方面符合磋商文件规定。保证产品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
8.3质保期内若货物在运行中发生问题,供 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使用方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供应 商超过48小时仍未到达现场维修,采购人有权另请他人维修,维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 应商承担;若供 应商7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提供同型号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供 应商承担。质保期内,供 应商有责任对设备货物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采购人有重大案件需要保障的,提前2天通知供 应商,供 应商应指派相关技术人员到场进行技术保障。
9、违约责任
9.1因成交供 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 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 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9.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成交供 应商违约,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采购人有权直接从成交供 应商的合同价款中扣取,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9.2.1成交供 应商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响应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成交供 应商赔偿;
9.2.3成交供 应商逾期交货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9.2.4成交供 应商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成交供 应商应双倍返还采购人支付的定金;
9.2.5成交供 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9.2.6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 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
9.3本项目成交供 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供 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9.4成交供 应商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合同价款。
9.5因成交供 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 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9.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 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9.7本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 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
四、其他事项
4.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磋商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磋商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4.2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3本磋商文件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总价中。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如果双方使用磋商文件第四章已有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磋商文件第四章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心幼儿园
乙方: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82]XZY[CS]2022003的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心幼儿园南山校区二次装修所需设备和综合布线等项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磋商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心幼儿园乙方:
住所:吴航街道河下街141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全丽春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1380509144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80509144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
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确定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材料或资料,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首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目 录
附件1:响应函
附件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
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附件1 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文件纸质文本正本 套,副本 套及电子文档 套。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
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
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
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
通信地址: .
邮编: 传真号: .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 .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 首次报价 | 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 | 磋商保证金 | 备注 |
* | ||||
… | ||||
… | ||||
… | ||||
… |
备注:详细报价书另纸详列,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附件2-1 详细报价书
说明:
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合同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2.为完成相应合同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
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3-1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关于贵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
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
2.1供应商单位名称:
2.2注册地址:
2.3单位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2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 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 | 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 |
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
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3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附件3-4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5 财务状况报告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事项:
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资信证明、担保函共三大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三大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6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9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11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需要)
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报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2.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约定是否需要提供“告知函”。
★磋商文件有要求提交“告知函”时注意:
1、报价人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3、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若告知函未注明“复印件无效”,报价人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报价人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6、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附件3-12 联合体协议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使用)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 “项目名称” )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磋商。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名称: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澄清等工作),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各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磋商保证金事宜。
四、若成交,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中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应为原件。
附件3-13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有的话)
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对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具体规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此项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涉及联合体成员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在此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磋商保证金凭证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磋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5-1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章节条目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附件5-2 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章节条目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附件6 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 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7-1-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的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7-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的话)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供应商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供应商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若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视同为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附件7-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最后报价单价 (现场) | 数量 | 最后报价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 ; b.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 ; 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策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以利磋商小组审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划线注明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以利磋商小组审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划线注明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上表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磋商小组可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4、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顺序分别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表内容并附相应证明资料,视同为供应商的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8 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