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医院2022年病案库房密集架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50318-GK-202204-B0626-IDN
项目编号:[350100]FJJX[GK]2022004-1
采购人: 福州市第二医院
代理机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市第二医院2022年病案库房密集架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50318-GK-202204-B0626-IDN。
2、项目编号:[350100]FJJX[GK]2022004-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采购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由资格审查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现场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州市第二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联系方法:陈女士 0591-22169031
12、代理机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
联系方法:王悦、符惠琴 0591-87555700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20000 | 1120000 | 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1)采购人对本项目将统一组织现场实地考察[自愿原则,如不考查,视为已考查过现场,潜在供应商后续(招标过程或合同履行时)不得以未考察现场方面的事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异议,风险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对于采购人的地理位置、采购要求、现场情况等情况进行了解,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招标文件所涉及现场的资料。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2)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时应随带的资料:公司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考察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证明材料(采购系统报名截图,并加盖公章)、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3)采购人联系人:钟姬琴,联系电话:0591-22169022。考察集合地点:福州市第二医院六号楼前广场。考察集合时间:本项目报名截止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9:30集合(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待。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4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5 | 12.1 |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6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投标人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评标委员会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他们之间的排名顺序。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 |
7 | 13.2 |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8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9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0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1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2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条款详见《关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 号文件规定。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
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
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1)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d.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d.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明细 |
---|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
出现招标文件中载明“资格审查不合格”条款的规定。 |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
无 |
明细 |
---|
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投标报价信息指“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信息)。 |
投标人的技术因素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因素总分50%的。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的。 |
明细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款“商务条件”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投标报价信息指“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信息)。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的。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投标人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评标委员会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他们之间的排名顺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项目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经与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如下:(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文中规定的价格扣除: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对符合该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货物、服务类项目按1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2、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扣除;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本文件最后章节格式);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二)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货物、服务类项目按15%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还应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统计表”,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不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不得进行价格扣除。 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中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视为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其中标、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投标人须在此节点上传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 34 | 根据投标人所投货物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34分,带“▲”号的技术指标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7项,合计21分),未标注符号的技术指标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1分(共130项,合计13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
2.底盘(底架) | 2 | 投标人所投“底盘(底架)”金属喷漆涂层:硬度≥3H;附着力达0级;冲击高度≥500mm应无剥落、裂纹、皱纹,可迁移元素:铅、镉、汞、铬、锑、钡、砷、硒均未检出,屈服强度(或规定塑性延伸强度)不大于280 MPa,抗拉强度(270~410) MPa,断后伸长率不小于28,弯曲试验无裂纹。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注:1、检验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应与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一致;2、投标人可提供一份或多份检测报告进行证明(如多份检测报告中送检指标数据不一致的,评审时以较差数据为准);3、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底盘(底架)”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符合本项评分要求。 |
3.立柱 | 3 | 投标人所投“立柱”金属喷漆涂层:硬度≥3H、附着力达0级、冲击高度≥500mm应无剥落、裂纹、皱纹;可迁移元素:铅、镉、汞、铬、锑、钡、砷、硒均未检出,屈服强度(或规定塑性延伸强度)不大于280 MPa,抗拉强度(270~410) MPa,断后伸长率不小于28,弯曲试验无裂纹。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注:1、检验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应与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一致;2、投标人可提供一份或多份检测报告进行证明(如多份检测报告中送检指标数据不一致的,评审时以较差数据为准);3、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立柱”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会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符合本项评分要求。 |
4.挂板 | 2 | 投标人所投“挂板”金属喷漆涂层:硬度≥3H、附着力达0级、冲击高度≥500mm应无剥落、裂纹、皱纹;可迁移元素:铅、镉、汞、铬、锑、钡、砷、硒均未检出,屈服强度(或规定塑性延伸强度)不大于280 MPa,抗拉强度(270~410) MPa,断后伸长率不小于28,弯曲试验无裂纹。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注:1、检验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应与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一致;2、投标人可提供一份或多份检测报告进行证明(如多份检测报告中送检指标数据不一致的,评审时以较差数据为准);3、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挂板”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会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符合本项评分要求。 |
5.层板(搁板) | 2 | 投标人所投“层板(搁板)”金属喷漆涂层:硬度≥3H、附着力达0级、冲击高度≥500mm应无剥落、裂纹、皱纹;可迁移元素:铅、镉、汞、铬、锑、钡、砷、硒均未检出,屈服强度(或规定塑性延伸强度)不大于280 MPa,抗拉强度(270~410) MPa,断后伸长率不小于28,弯曲试验无裂纹。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6.侧板 | 2 | 投标人所投“侧板”金属喷漆涂层:硬度≥3H、附着力达0级、冲击高度≥500mm应无剥落、裂纹、皱纹;可迁移元素:铅、镉、汞、铬、锑、钡、砷、硒均未检出,屈服强度(或规定塑性延伸强度)不大于280 MPa,抗拉强度(270~410) MPa,断后伸长率不小于28,弯曲试验无裂纹。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注:1、检验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应与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一致;2、投标人可提供一份或多份检测报告进行证明(如多份检测报告中送检指标数据不一致的,评审时以较差数据为准);3、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侧板”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会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符合本项评分要求。 |
7.顶板 | 2 | 投标人所投“顶板”金属喷漆涂层:硬度≥3H、附着力达0级、冲击高度≥500mm应无剥落、裂纹、皱纹;可迁移元素:铅、镉、汞、铬、锑、钡、砷、硒,均未检出,屈服强度(或规定塑性延伸强度)不大于280 MPa,抗拉强度(270~410) MPa,断后伸长率不小于28,弯曲试验无裂纹。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注:1、检验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应与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一致;2、投标人可提供一份或多份检测报告进行证明(如多份检测报告中送检指标数据不一致的,评审时以较差数据为准);3、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顶板”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会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符合本项评分要求。 |
8.手动密集架 | 2 | 投标人所投“手动密集架”产品检测外观符合 GB T 13667.3-2013 要求,理化性能:硬度≥4H、附着力达0级、冲击强度(冲击高度500mm)试验,应无剥落、裂纹、皱纹;装配要求(外形尺寸偏差、垂直度、间隙、可调性、互换性、传动装置的性能、防倾倒、限位、固定)等均符合 GB T 13667.3-2013 要求,载重性能(搁板静载荷、全静载荷、载重运行)等均符合要求,稳定性(防尘门打开时的空载稳定性、防尘门打开时的加载稳定性(900N)、搁板水平加载稳定性(100N)均符合要求,甲醛释放量≤0.05mg/m3,苯≤0.05mg/m3,甲苯≤0.1mg/m3,二甲苯≤0.1mg/m3,TVOC≤0.3mg/m3,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或规定塑性延伸强度)不大于280 MPa,抗拉强度(270~410) MPa,断后伸长率不小于28,弯曲试验,硬度试验,可迁移元素限量要求:铅、镉、汞、铬、锑、钡、砷、硒,均未检出等检测内容。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注:1、检验报告中受检(或委托)单位应与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一致;2、投标人可提供一份或多份检测报告进行证明(如多份检测报告中送检指标数据不一致的,评审时以较差数据为准);3、若检测报告中送检产品名称与“手动密集架”不完全相同,但经评标会员会认定属于同类产品符合本项评分要求。 |
9.样品 | 3 | 9.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立柱、层板”的规格、材质、结构进行评审:样品规格符合要求,材质(完全符合要求、无异味),外观(平整、无色差、表面无渣点、流挂、剥落现象),结构(边角处理圆润)的得3分;样品规格符合要求,材质(符合要求、有轻微异味)或外观(有点不平整,有细微色差,有一处轻微渣点、流挂、剥落现象),结构(边角处理基本圆润)的得2分;样品规格有轻微偏差或材质(基本满足要求、有轻微异味)或外观(不平整,有细微色差,有两处轻微渣点、流挂、剥落现象)或结构(边角处理不圆润)的得1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3 | 9.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力矩可变圆盘”的规格、材质、结构进行评审:样品规格符合要求,材质(完全符合要求、无异味),外观(平整、无色差、表面无渣点、流挂、剥落现象),结构(边角处理圆润)的得3分;样品规格符合要求,材质(符合要求、有轻微异味)或外观(有点不平整,有细微色差,有一处轻微渣点、流挂、剥落现象),结构(边角处理基本圆润)的得2分;样品规格有轻微偏差或材质(基本满足要求、有轻微异味)或外观(不平整,有细微色差,有两处轻微渣点、流挂、剥落现象)或结构(边角处理不圆润)的得1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
3 | 9.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配隐藏式旋钮盾形锁密集架U型门板”的规格、材质、结构进行评审:样品规格符合要求,材质(完全符合要求、无异味),外观(平整、无色差、表面无渣点、流挂、剥落现象),结构(边角处理圆润)的得3分;样品规格符合要求,材质(符合要求、有轻微异味)或外观(有点不平整,有细微色差,有一处轻微渣点、流挂、剥落现象),结构(边角处理基本圆润)的得2分;样品规格有轻微偏差或材质(基本满足要求、有轻微异味)或外观(不平整,有细微色差,有两处轻微渣点、流挂、剥落现象)或结构(边角处理不圆润)的得1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
2 | 9.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防倾倒装置”的规格、材质、结构进行评审:样品规格符合要求,材质(完全符合要求、无异味),外观(平整、无色差、表面无渣点、流挂、剥落现象),结构(边角处理圆润)的得2分;样品规格符合要求,材质(符合要求、有轻微异味)或外观(有点不平整,有细微色差,有一处轻微渣点、流挂、剥落现象),结构(边角处理基本圆润)的得1分;样品规格有轻微偏差或材质(基本满足要求、有轻微异味)或外观(不平整,有细微色差,有两处轻微渣点、流挂、剥落现象)或结构(边角处理不圆润)的得0.5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认证证书 | 1 | 1.1投标人所投“手动密集架”具有防腐蚀等级(户内1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网站查询截图。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1 | 1.2投标人所投“手动密集架”具有阻燃等级A(A1)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网站查询截图。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
1 | 1.3投标人所投“手动密集架”(柜架类)获得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网站查询截图。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
1 | 1.4投标人所投“手动密集架”具有环保等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网站查询截图。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
2.售后服务承诺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1.维修团队;2.维修响应时间;3.维修方式;4.备品备件;5质保期后维修服务的项目;6.费用承诺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满足上述6个要点且内容符合要求的得3分,满足上述4个要点且内容符合要求的得2分,满足上述2个要点且内容符合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3.技术培训 | 3 | 根据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设备上应用及维护人员设备维护、排除一般故障进行培训等方案情况【包括1.具体培训内容;2.方式;3.时间;4.对象以及培训目标并配备专业培训队伍等】情况进行评分:满足上述4个要点且内容符合要求的得3分,满足上述3个要点且内容符合要求的得1.5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7.2 |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给予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产品统计表见本文件最后章节格式),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上述文件在报价部分提供(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 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1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主要用于福州市第二医院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为全新原装品 牌货物。技术参数及服务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2采购标的具体详见第一章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1.3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3C强制认证品目的,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相关规定。
1.4.本项目采购包1 评审指标项1 病案密集架 为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不同供 应商均用同一品 牌产品参加同一个采购包投标的,视为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按招标文件第四章6.4-(2)款规定评审;
1.5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术规格在内的所有细则。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以下技术参数中未标注范围值的允许正负偏离3%以内
2.1采购明细
序号 | 评审指标项 | 产品名 称 | 规格及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评审指标项1 | 病案密集架 | 8层36列,7层34列;具体详见本章2.2.1。 | ≥657.76m3 |
2 | 评审指标项2 | 档案整理 | 约12000箱档案箱含搬运、上架、排架、录入;病历箱规格为:长410*深320*高240mm。 | ≥12000箱 |
3 | 评审指标项3 | 利旧拆装 | 旧原密集架1900mm*560mm*2400mm18列,旧货架1500mm*400mm*2000mm40节。 | ≥76节 |
4 | 评审指标项4 | 档案智能管理软件 | 病历箱号管理示踪系统,制作、打印标签,增加、查询、定位、统计病历箱号位置等信息服务;具体详见本章2.2.2。 | 1套 |
档案智能管理工作台 | 具体详见本章2.2.3。 | 1套 | ||
档案智能管理条码打印机 | 具体详见本章2.2.4。 | 1套 | ||
5 | 评审指标项5 | 档案智能管理条码枪 | 条码扫描,具体详见本章2.2.5。 | 2套 |
6 | 评审指标项6 | 档案智能管理操作电脑 | I5以上配置。 | 1台 |
7 | 评审指标项7 | 摄像机 | ≥400万像素,具体详见本章2.2.6。 | 13台 |
8 | 评审指标项8 | 硬盘录像机 | 32路网络硬盘录像机,具体详见本章2.2.7。 | 1台 |
9 | 评审指标项9 | 硬盘 | ≥8000G;≥5400RPM;≥256MB;SATA。 | 3块 |
10 | 评审指标项10 | 显示屏 | ≥65寸,具体详见本章2.2.8。 | 1台 |
2.2技术要求
2.2.1病案密集架
评审指标项11:
(1) 移动病案密集架主要由导轨、底盘、传动机构和架体(包括立柱、挂板、搁(隔、托、层)板、顶板、门板及侧护板)等零(部)件组成。架顶设有防尘装置,列与列之间装有≥20mm最新型插入式抗老化橡塑磁性密封条闭合。门面列装有锁具,中间移动列装有制动装置,每团体密集架闭合后两边可用总锁锁住,形成一个封闭的整体。每列架体侧板上设有制动装置,底部设有防鼠、防倾倒装置,整个架体具有良好的防尘、防鼠、防潮、防火、防盗、防倾倒和保密功能。采购人现有病历箱规格为:长410*深320*高240mm,投标人所投的病案密集架需适配采购人病历箱规格,且可放置数量应>12000箱。
评审指标项12:
(2) 传动机构主要由精铸滚轮、传动轴、连接管、调心轴承、精密滚子摩托车链条,机械式离合摇手柄、多级速比1:6精制链轮等零(部)件组成。采用中轴带动两根边轴传动方式,手柄摇动轻便、灵活、耐用、美观、无噪声、手柄摇动时能自动挂挡,病案密集架处于从动或不动状态时,摇柄自行停于垂直位置,手柄可折叠,避免了通行障碍。
评审指标项13:
(3) 底梁、轴承档、夹紧块:采用≥3.0mm 优质热轧钢板,底盘采用分段焊接后整体组装式,连接牢固、运输、安装方便,底盘各段连接采用Ml0螺栓紧固,滚轮横梁采用四折成型,确保在外力作用下无任何变形情况发生。底梁下部装有防倒支架以防架体倾倒。底盘两端封头横梁与纵梁牢固焊接,在直角处上、下两平面均焊上三角形加强板,有效保证底盘架体不扭曲、错位、变形,病案密集架在轨移动轻便、平滑、平整。
评审指标项14:
(4) 轨道:一体成型防滑护坡铝合金轨道,底座规格为宽120mm,高为28mm,采用高强度铝合金一次挤压成型,承重能力特强,轨道和护坡可自由分散组合,无需焊接,适合装修好的地面,整体光滑平整。轨芯为嵌入式,可采用冷拉钢材质,轨芯规格为宽25mm*30mm。轨道护坡(斜长100mm)上有凹凸槽,能防止病案推车打滑,有效增加工作人员的安全性。(以下仅为参 考图,不作为参数评审依据)
▲评审指标项15:
(5) 立柱:采用1.5mm优质冷轧钢板一次滚压成型,立柱正面50mm,两截面39.7mm,允许公差±0.5mm。槽外宽21.3mm,内宽18mm,槽高8mm,允许公差±0.5mm; 两侧面各压二根圆弧筋和冲挂扣调节孔调节孔尺4*30mm,孔中心距50mm,允许公差±0.5mm。蝶形压筋立柱设 计,承重能力强,钢性足。立柱均匀冲孔,层数和间距可按需要调整。(以下仅为参 考图,不作为参数评审依据)
效果图1:实物图:
切面图:
评审指标项16:
(6) 压筋挂板: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模具一体冲压成型,两端二排四挂钩结构设 计,挂板中间档棒孔为方孔内梯形结构,档棒插入方孔后可挂扣在梯形上,可防止档棒两端滑落;中间腰形拉伸翻边模成形两个台阶加强孔,孔上下位置设有四根圆筋,挂板上下端直角折弯,并冲有四个凸槽,使搁板嵌置于弯边凸肩上,组装后平整、牢固。承重性好,外观新颖,可防止搁板前后窜动,通用性互换性好。表面再采用酸洗磷化后进行喷塑处理,外形美观,色泽鲜亮,使基本材质不会腐蚀,经久耐用。挂板与立柱之间连接方式采用四挂钩扣接,强度高,承重性能更优越,挂板与立柱对接处更牢固。
▲评审指标项17:
(7) 层板: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一次滚压成型,层板正面压筋,增强承重力。两侧面各压一根通体标签槽,两侧面通体标签槽宽17.0mm,槽深2mm,允许公差±0.5mm。便于贴电子标签,有效保护电子标签避免存取碰撞磨损方便使用。层板板成型厚27.5mm,允许尺寸公差±0.5mm,圆筋尺寸为R5.5mm,允许尺寸公差±0.5mm,压筋深度3.5mm,允许尺寸公差±0.5mm,正面压筋中心到边尺寸为70.5mm,允许尺寸公差±1mm。表面采用酸洗磷化后进行喷塑处理,外形美观,结构新颖,色泽鲜亮,使基材不会腐蚀。(以下仅为参 考图,不作为参数评审依据)
效果图:
切面图:
评审指标项18:
(8) 压筋挡棒:采用0.8mm优质冷轧钢板下冲折一体成型,设 计为挂扣式挡棒,当挡棒插入挂板方孔后,将挡棒上的异形孔挂扣在挂板方孔梯形上,使挡棒与挂板通过机械组合达到锁紧功能。挡棒成型宽度为15mm(±0.5mm),高度为14mm(±0.5mm),在挡棒宽度方向压有一条圆弧筋,增强挡棒的承重。挂扣式挡棒设 计更人性,不容易脱落,隔挡能力强,钢性足,挤压不易变形,完全有效的可以防止物体前后窜动。表面采用酸洗磷化后进行喷塑处理,外形美观,结构新颖,色泽鲜亮,使基材不会腐蚀。
评审指标项19:
(9)侧板: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制成,整块侧板分为上、中、下三节,上节侧板正面上方冲仿古式加纹边,中节侧板正面四角冲仿古式花纹边,中间冲小凸包,下节侧板压仿古门型印,侧板款式新颖、结构独特、造型美观,强度高,正面按压不变形。
▲评审指标项20:
(10)病案密集架U型门板: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制作而成,采用U型隐藏式通体拉手,拉手与门板为一整体,通过智能3D设备一次成型。使不同身高的人可以在门板U型隐藏式通体拉手任意高度将门拉开。拉手处通过R2.5圆弧过渡,不伤手、不割手,线条优美、美观别致、安全可靠、手感舒适、使用方便。(以下仅为参 考图,不作为参数评审依据)
切面图:
效果图:实物图:
▲评审指标项21:
(11)隐藏式旋钮盾形锁:1)黑色盾形锁盘,带限位钢片装配;2)隐藏式圆形旋钮,当门锁定时,将圆形旋钮按下,圆形旋钮与盾形锁盘在同一平面。当要开门时,将锁打开后,按一下圆旋钮,圆形旋钮弹起,弹起后可顺时、逆时针旋钮45°,开关方便,定位准确、外形美观。3)锌合金压铸锁,具有三级管理功能,单个库房1把钥匙(即管理钥匙)可控制一个团体柜架,也可以1把钥匙(即管理钥匙)控制整个库房多个团体柜架,供用户自行选择。锁头损坏或钥匙损坏丢失等情况下,不用电钻、钳子、螺丝刀等工具重砸,损坏锁具,让锁头钥匙方便更换。(以下仅为参 考图,不作为参数评审依据)
切面图:效果图1:
评审指标项22:
(12) 顶板:采用 1.0mm 优质冷轧钢板一次成型,顶板正面通过 M6 螺栓紧固于立柱上端既能加强存储设备的整体刚性又能起到防尘、防水的作用。
评审指标项23:
(13)防倾倒装置:规格(最大边长150mm,120mm,35mm)宽100mm厚5mmY字型锌合金一次性成型,能起到更好的平行移动和防倒安全保护。允许公差±2.0mm。
评审指标项24:
(14)防鼠板装置:架体合拢后底盘之间缝隙小于 2mm,使灰尘与老鼠无法进入。
▲评审指标项25:
(15)力矩可变圆盘:圆盘、摇臂整体采用ABS树脂材料压膜制作而成。手柄采用钢制,手柄可折叠。圆盘外径为R140mm,允许公差±1.0mm,摇臂外径为315mm,允许公差±1.0mm,厚67mm,允许公差±1.0mm。摇臂可拉伸,拉伸长度为60mm,允许公差±1.0mm。摇臂通过拉伸可改变力矩,实现省力功能。(以下仅为参 考图,不作为参数评审依据)
效果图:实物图:
评审指标项26:
(16)磁性密封条:采用最新型插入式抗老化橡塑磁性密封条,产品符合QB/T4463-2013要求。
评审指标项27:
(17)搁板、挂板:可沿立柱垂直方向调整高度,层高可任意调节,可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层数。
评审指标项28:
(18)承重量:单列架体每层搁板上均布载重400N,双面搁板每层上均布静载荷800N,负载质量精度为额定值的±1%, 24小时卸载后,无裂纹及永久变形。
评审指标项29:
(19)集中锁定功能:每列设有锁紧装置,当工作人员进入存储设备工作时,将锁紧装置扭到锁紧位置,此时其他人员无法摇动存储设备,以保证架内人员的安全。每组存储设备边列装有锁具,其闭合锁住后,形成一个封闭的整体。
评审指标项30:
(20)技术标准:
1)每标准节组装后,外形尺寸的极限偏差为±2mm,立柱与导轨的垂直度不大于 2mm。侧面板和中腰带的对缝处的间隙不大于 2mm,门缝间隙均匀并在 1~2mm 之间。
2)传动机构应转动灵活、平稳、不得有失灵现象。
3)导轨安装平行度偏差不大于 1mm/m,全长不大于 2mm,导轨对接处高低差不大于 0.3mm。
4)底梁必须平直,直线度不大于 0.5mm/m,全长不大于 2mm。
5)架体安装垂直度偏差小于 2mm,达到横平竖直。
6)各零件、组合件表面光滑、平整,不得有尖角、突起。
7)所有焊接件焊接牢固,焊痕打磨光滑平整。
8)喷塑表面色泽一致,塑面均匀光滑,无划伤。
9)各零件、组合件之间应能具有互换性。
10)搁板上均匀载重 400N,放置 24h 最大挠度小于 4mm,卸载后 2h搁板不得有裂缝,残余变形量不大于 0. 3mm。
11)每标准节在全负载的情况下,各结构件和架体没有明显变形,架体不应产生倾斜现象。
12)在全负载的情况下,各列病案密集架应运动自如,不得有阻滞现象,单列病案密集架运行,手柄摇力不大于11.5N。
评审指标项31:
(21)工艺特点:1)制定严格的产品标准,并有完善的质量检验制度和控制手段。有高精度的剪板机、折弯机、各种机械加工设备及全自动高压静电喷塑设备,工艺装备齐全;2)所有钣金件、机加工件加工后均打磨毛刺,无裂痕及伤痕;3)所有焊接件均焊接牢固,外表光滑平整;4)每标准节组装后,质量符合技术标准要求;5)产品的全部钣金件均经过严格的酸洗、除锈、磷化等十三道工序处理,选用大型流水线自动前处理喷涂设备。表面喷涂粉末材料采用具有环保性质的高强度树脂粉末。其相关技术性能完全符合GB-T13667. 16.3 病案管理要求。喷涂无死角。经此表面处理的零件耐环境腐蚀性强、涂层牢固、美观大方。表面处理工艺过程如下:预处理一 60℃-80℃热脱脂一冷水清洗一除锈一冷水清洗一中和一冷水清洗一表调一 60℃-70℃热磷化一冷水清洗一 65℃-80℃热钝化一静电喷粉一 180℃固化。漆膜附着力达到 GB1720 中的二级指标。塑膜厚度为 60-TOp m,塑层防锈能力 20 年以上;6)表面处理:各部件在喷涂前,进行硅烷处理,每道工序分槽处理,所用标准件及紧固件均氧化或镀锌处理;7)塑粉采用优质环保型高附着力的金属表面纳米抗菌热固性粉末,表面涂层高温固化而成,提高其防锈蚀和抗菌性能;8)所有标准件及紧固件均经氧化或镀锌处理。
评审指标项32:
(22)材料选用:
1)金属钢板产品均选用冷轧钢板,部分部件厚度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 称 | 设备配置 | 材料规格 | 技术参数 | 采用标准 | 性能说明 | |
1 | 轨道 | 方钢 | 25mm*30mm | 实心方钢 | 符合GB/T4336-2016 | 表面光洁、平整度高。 | |
轨道板 | 7.0mm | 铝合金 | 符合GB/T 13818-2009 | ||||
2 | 底盘 | 底梁、轴承档、夹紧块 | 3.0mm | 热轧钢板 | 符合GB/T4336-2016 | 底盘采用整体焊接、刚性足、不变形,表面喷塑,分段式结构 | |
3 | 架体 | 立柱 | 1.5mm | 冷轧钢板 | 符合GB/T4336-2016 | 架体结实、坚固、设备新颖,安装规范,每节单面层数和间距可自由调整 | |
层板 | 1.0mm | 冷轧钢板 | 符合GB/T4336-2016 | ||||
压筋挂板 | 1.0mm | 冷轧钢板 | 符合GB/T4336-2016 | ||||
压筋挡棒 | 0.8mm | 冷轧钢板 | 符合GB/T4336-2016 | ||||
4 | 门面 | 门框 | 1.0mm | 冷轧钢板 | 符合GB/T4336-2016 | 门板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喷塑。 | |
病案密集架U型门板 | 1.0mm | 冷轧钢板 | 符合GB/T4336-2016 | ||||
5 | 侧护板 | 侧板 | 1.0mm | 冷轧钢板 | 符合GB/T4336-2016 | 款式新颖,表面亚光喷塑。 | |
6 | 传动机构 | 轴承座 | P204 | E级 | 符合GB/T4336-2016 | 精密度高,万向灵活,材料质量好,耐压与耐磨性能好 | |
传动轴 | φ20 | 45#圆钢 | 符合GB/T4336-2016 | 传动机构配合精密度高,定位可靠,传动轻便灵活,摇手轻,运行平稳性能达到超过国家标准,表面镀锌处理。 | |||
连接钢管 | φ25*2.5 | 无缝钢管 | 符合GB/T4336-2016 | ||||
铁滚轮 | HT200 铸铁 | 符合GB/T231.1-2009 | |||||
链轮 | ZG45 | 滚齿精制 | 符合GB/T231.1-2009 | ||||
摩托车链条 | FR420 | φ8.5 节距12.7 | 符合GB/T231.1-2009 | ||||
摇手体 | 摇手体 | 力矩可变圆盘 | ABS树脂材料 | 符合GB/T3325-2017 | 圆盘外表面通过圆弧过渡,内表面压有六角棱形凹凸网状,圆盘内部有横竖加强条隔成小格,使圆盘更加牢固 | ||
滚轮 轴承 | |||||||
7 | 制动装置 | 侧列锁定装置 | 808锁 | 每一列均可锁紧,并装锁 | 符合GB/T3325-2017 | 每列均装有制动装置,磁性密封条,操作方便,制动可靠,使用存取安全。 | |
中列制动装置 | 符合GB/T4336-2016 | ||||||
8 | 防护装置 | 防震、防尘装置 | 20mm | PVC磁封条 | 符合GB/T4336-2016 | ||
顶板 | 1.0mm | 冷轧钢板 | 符合GB/T4336-2016 | 每列的接触面均有缓冲及密封装置。具有良好的防震、防尘、防鼠、防光、防潮、防火功能 | |||
防尘板、防鼠板 | 1.0mm | 冷轧钢板 | 符合GB/T4336-2016 | ||||
防倾倒装置 | 5.0mm | 锌合金 | |||||
9 | 表面处理 | 前处理药剂 | ZN系磷化 | ||||
高压静电 喷塑 | 环氧型聚脂混合粉 |
2)传动机构:①传动轴:采用φ20, 45#冷拉实心圆钢,加工精度为 3.2,经热处理调质,HB220-290;②链轮:采用链轮为12-48齿45#钢,经锻压精密加工成型,回火去除应力,加工车、滚齿、插键槽、去毛齿、齿部经高频淬火HRC60-62;③轴承:采用 P204E级调心轴承;④链条:采用φ8.5,节距 12.7.摩托车滚子链条;⑤摇手体:采用自脱挂式摇手;⑥紧固件为 45#、Q235-A 钢标准化零件;⑦滚轮为 HT200 铸铁,经加工成型;⑧连接管:采用优质无缝钢管,表面镀锌防腐处理。
评审指标项33:
(23)载重性能
1)单面搁板上均布载重40kg,最大挠度为3mm, 24小时卸载后,无裂纹及永久变形。
2)每标准节在全负载的情况下,架体、立柱无明显变形,架体无倾倒现象。
3)标准列在全静载荷的情况下,沿X、Y轴两个方向进行水平拉力试验,水平拉力为自重与全静载荷之和的1/15,经连续试验50次,取消外力,架体所产生的倾斜不大于总高的1%,各结构部件无塑性变形。
2.2.2档案智能管理软件
序号 | 评审指标项 | 项目 | 备注说明 |
1 | 评审指标项34 | 系统架构功能 | 软件基于B/S和C/S混合架构,库房环境管理功能可以通过网页方式访问和控制。 |
2 | 评审指标项35 | 数据备份功能 | 数据库数据备份(通过电脑软件实现)。 |
3 | 评审指标项36 | 权限保密功能 | 管理系统不同功能可以通过权限划分分帐号管理。 |
4 | 评审指标项37 | 多任务流程引导功能 | 服务器发布出入库任务后,智能病案密集架固定列可以获得本区域的出入库任务表并按通道优先级进行自动排序,人员进入通道操作完毕后直接出通道解锁自动打开下一个工作通道直到本区域处理完毕;(备用智能架体功能)。 |
5 | 评审指标项38 | 网络管理功能 | 不连接服务器,固定列主机可在局域网内提供浏览器命令方式控制病案密集架架体的移动,停止,可以查看架体通道打开状态;(备用智能架体功能)。 |
6 | 评审指标项39 | 远程网络访问功能 | 图形和动画方式直观显示各分区、组、列的运行状态,并具有远程网络访问升级功能;(备用智能架体功能)。 |
7 | 评审指标项40 | 局域网数据共享功能 | 具备局域网数据共享功能。 |
8 | 评审指标项41 | 打印功能 | 具备病案入库、存放、检索、借阅、归还、统计、报表、打印等功能。 |
9 | 评审指标项42 | 有序管理功能 | 支持病案无序存放,有序管理功能。通过RFID、智能书车、PDA等辅助设备实现管理发有序性。手持机通过扫描层架标签获得在架数据与实际扫描数据进行比对,可以实现盘点的剔错;(备用智能架体功能)。 |
10 | 评审指标项43 | 控制接口功能 | 提供病案管理软件与智能病案密集架库房管理软件的接口定制功能;(备用智能架体功能)。 |
11 | 评审指标项44 | 病案信息管理 | 用户自定义病案存储表结构,提供病案分类存储功能,包括添加病案分类、添加病案门类、病案表设 计、修改、删除、刷新等。 |
12 | 评审指标项45 | 病案著录 | 可对病案进行著录。 |
13 | 评审指标项46 | 病案导出、导入 | 将所著录好的病案信息以表格形式导出来或者有表格形式的病案信息导入进来。 |
14 | 评审指标项47 | 病案筛选排序 | 将病案信息以某一著录项为准来进行逆序或者顺序也可以按照病案内容筛选信息。 |
15 | 评审指标项48 | 病案借阅管理 | 借阅管理包括借阅,在借病案和借阅历史,可以查看目前借出去的病案信息,进行归还,打印等功能,可以查看所有借阅过的病案信息。 |
16 | 评审指标项49 | 病案修改存位 | 所要修改病案存放位置的病案,可以把病案放到其他架体上。 |
17 | 评审指标项50 | 病案统计 | 统计分为:存放情况统计和存量统计,针对每列病案密集架的存放情况的一个统计,针对于病案门类中病案信息的存放情况统计。 |
18 | 评审指标项51 | 病案密集架开架管理 | 开架管理分为:打开架体,放入开架任务和开架任务管理。(备用智能架体功能)。 |
19 | 评审指标项52 | 病案密集架控制功能 | 当添加好库房之后,即可进行病案密集架远程操控,包括左移、右移,解锁、闭架、通风、自动开架等操作。(备用智能架体功能)。 |
20 | 评审指标项53 | 库房温湿度显示 | 软件显示为实时库房温湿度值,可以查询,详情以及打印。 |
21 | 评审指标项54 | 病案查询功能 | 可以通过不同的著录项来模糊查询或者精确查询来查找相对应的病案。 |
22 | 评审指标项55 | 系统日志 | 用于查看、删除系统自动记录的日志,日志主要包括、用户登录、退出、档案录入、病案借阅、病案归还、病案操作、系统异常。 |
23 | 评审指标项56 | 用户权限管理 | 管理维护系统中的角色信息、用户信息、角色授权、用户授权等。 |
24 | 评审指标项57 | 库房配置 | 可以添加病案密集架库房信息来实现电脑端远程操控病案密集架。(备用智能架体功能)。 |
25 | 评审指标项58 | 系统参数配置 | 系统中必须的系统名 称、更换语言、电子文件路径、条码打印管理、是否启用库信息等。 |
26 | 评审指标项59 | 支持 功能 | 预留智能灯及智能改造技术,方便后期功能添置(备用智能架体功能)。 |
2.2.3工作台
评审指标项60:
1、规格参数:工作站整体简洁大方、功能齐全、操作方便。
评审指标项61:
2、网络连接:配备有线网络接口、无线网卡,具备无线和有线2种方式接入局域网,与数据库服务器建立连接。
评审指标项62:
3、显示器:15英寸及以上;支持触摸屏操作;系统:预装WIN7及以上。
2.2.4条码打印机
评审指标项63:
1、打印精度:≥300dpi,打印速度:3英寸/秒。
评审指标项64:
2、打印宽度:≥104mm,打印长度:≥1016mm。
评审指标项65:
3、内存:≥4MB FIash ROM,≥8MB SDRAM。
评审指标项66:
4、图形种类:支持PCX、BMP、IMG格式,并可自由缩放、旋转。
评审指标项67:
5、内置5种英文数字字体,Windows字体可由软件下载。
评审指标项68:
6、一维条码:Code39、Code128、Codabar、ITF25、EAN/UPC、Add-on。
评审指标项69:
7、二维条码:PDF17、Maxicode、Datamatrix。
评审指标项70:
8、纸张种类:标签、连续、折叠式﹔热敏、热转印、铜版纸、PVC、吊牌等。
2.2.5条码枪
评审指标项71:
1、条码扫描:1D/2D条码阅读器可选;(选配功能) 可读取所有国际通用一维条码和二维条码; 可读取屏幕条码和彩色条码。
评审指标项72:
2、主电池:3.8V 4500mAh可充电锂电池。
评审指标项73:
3、工作时间:5-12小时(视具体环境而定)。
评审指标项74:
4、备用电池:290mAh。
评审指标项75:
5、充电时间:不超过4小时。
评审指标项76:
6、RTC电池:支持 。
评审指标项77:
7、RFID:UHF RFID 支持ISO18000-6B和ISO18000-6C协议,最远读距7m。
评审指标项78:
8、无线局域网:Wi-Fi:支持802.11b/g/n,支持802.1X扩展验证协议(EAP、PEAP和LEAP);
蓝牙:Bluetooth Class2.1 + EDR。
评审指标项79:
9、工作温度 :-20 ~ 50℃ 。
评审指标项80:
10、储存温度 :-40 ~ 70℃ 。
评审指标项81:
11、湿度:5%RH~95%RH (无凝结) 。
评审指标项82:
12、坠地抗震高度:可承受1000次 0.5米滚动(相当于2000次撞击) 。
评审指标项83:
13、IP等级:≥IP64。
2.2.6摄像机
评审指标项84:
1、传感器:≥1/3英寸CMOS。
评审指标项85:
2、最大分辨率≥2592x1520。
评审指标项86:
3、最低照度彩色:≤0.002lx,黑白:≤0.0002lx。
评审指标项87:
4、支持H.265、H.264、MJPEG视频编码格式,其中H.265和H.264都支持Baseline/Main/HighProfile。
评审指标项88:
5、主码流≥2560×1440@25fps;辅码流≥704×576@25fps。
评审指标项89:
6、图像传输延时≤100ms。
评审指标项90:
7、信噪比≥60dB。
评审指标项91:
8、宽动态≥120dB。
评审指标项92:
9、红外补光距离≥50米。
评审指标项93:
10、内置MIC。
评审指标项94:
11、具有走廊模式,宽动态,3D降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数字水印。
评审指标项95:
12、摄像机能够在-40~60摄氏度,湿度小于93%环境下稳定工作。
评审指标项96:
13、防护等级支持≤IP67。
评审指标项97:
14、具有≥1个10M/100M自适应RJ45网络接口。
评审指标项98:
15、支持DC12V/POE供电。
2.2.7硬盘录像机
评审指标项99:
1、 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
评审指标项100:
2、硬盘接口:不少于接入8块接口为SATA的硬盘,每个SATA口可接入最大10TB容量的硬盘,可通过eSATA接口接入外置硬盘,设备可外置SSD固态硬盘,可配置8个IPSAN网盘,支持对加密硬盘的适应接入。
评审指标项101:
3、视频接入:不小于32路网络摄像机接入,支持接入带宽≥320Mbps,储存≥320Mbps,转发≥320Mbps,可接入H.265、H.264、MPEG4、MJPEG、Smart264、Smart265编码格式的前端设备并存储录像文件。
评审指标项102:
4、支持按时间、按事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录像的检索、回放、备份,支持图片本地回放与查询。
评审指标项103:
5、支持标签自定义功能,设备支持对指 定时间的录像进行标签并归档,便于后续査看。
评审指标项104:
6、支持切片回放功能,将录像切片等分成若干段视频进行多路同时回放。
评审指标项105:
7、支持远程零通道预览功能,可将接入的多路视频图像多画面显示在一路视频图像上。
评审指标项106:
8、在升级过程中应自动检测升级固件包的数据完整性(数字签名),若升级固件包中的数据被非授权篡改则终止升级过程。
评审指标项107:
9、应自动记录与设备信息安全相关的日志信息作为独立的安全日志信息,内容包括用户登录/登出、重要和敏感操作、安全事件等,并划分独立的记录空间存储安全日志,其它日志信息不能覆盖安全日志。
评审指标项108:
▲10、支持视频画面字符叠加功能,字符可选择项包IPC通道名 称、日期、时间及地理位置;时间格式年月日、月日年、日月年可选;叠加位置可设;支持通道标题叠加功能,叠加最66个字节;支持自定义标题叠加,叠加最多10行,每行叠加最多20个字;可在监视画面上设置遮盖区域,区域的个数、大小、位置可设置,最多可设4个区域,区域位置可重叠。(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并注明所在页码)。
评审指标项109:
11、支持TCP/IP信息、端口设置,支持PPPoe、DDNS、UPnP、Email、SNMP、组播802.1x、GB28181协议,具有报警中心、主动注册服务功能。
评审指标项110:
12、可配置一个自定义名 称的网络报警信号。设备收到报警信号后样机可联录像、抓拍并保持图片、弹出报警画面、声音警告、上传中心、发送邮件、触发报警输出,联动云台轮巡、联动云台预置点、记录日志。
评审指标项111:
13、支持设置密码设置输错次数,对操作权限密码进行管理。
评审指标项112:
14、支持esata接口,设备中的普通、动检、报警录像,可以下载到esata外接硬盘中用于备份。
评审指标项113:
15、支持双系统应用,当主系统出现故障时,可通过备用系统恢复出场设置并正常启动。
评审指标项114:
16、视频接口:≥2个VGA接口、≥2个HDMI接口。
评审指标项115:
17、网络接口:≥2个千兆以太网口。
评审指标项116:
18、USB接口:≥4个USB接口(后面板2个USB3.0,前面板2个USB2.0)。
评审指标项117:
19、RS232/RS485接口:≥1个RS232接口、1个RS485接口(A/B口)。
评审指标项118:
20、报警接口:≥16路报警输入接口、≥6路报警输出接口。
评审指标项119:
21、音频接口:≥1个MIC音频输入RCA接口、≥2个MIC音频输出RCA接口。
评审指标项120:
22、电源:AC100~240V。
2.2.8显示屏
评审指标项121:
1、LED液晶屏体,显示尺寸≥65英寸,对比度:≥1200:1;使用寿命≥30000hrs。
评审指标项122:
2、亮度:≥350cd/㎡,可视角度(水平可视角+垂直可视角)≥178°,面板亮度均匀度≥75%。屏幕显示灰度分辨率等级达到 128 灰阶以上,最高可达256;≥3840×2160(1:1 Map 点对点显示),机器响应延迟时间应≤8ms,触摸响应延迟时间应≤8ms。
评审指标项123:
3、触摸采用 T51 红外高精度立式触摸框;触摸精度≥90% 以上的触摸区域为±1mm,触摸有效识别高度小于 2mm,在 PC 通道下,最大支持 20 点同时划线、书写
评审指标项124:
▲4、整机具备防强光干扰性能,在100k Lux 的强光照射下,产品各项书写、触控功能正常,产品短时间不使用或休息时可以一键关闭液晶屏背光,能有效降低功耗≥80%;熄屏状态下可以触摸屏幕,唤醒机器,可以控制开关将触摸功能关闭;通过触控屏幕的方式,可在侧边栏调整音量大小与调整亮度高低。(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并注明所在页码)
评审指标项125:
5、支持蓝牙功能,通过外接蓝牙设备实现蓝牙传输;内置双 WIFI 模块,共模双频,实现同时开启 WIFI 和热点功能;双网口设 计:双 LAN口桥接,支持多系统网路桥接
评审指标项126:
6、一碰即传:移动端具有 Transcreen软件并具备 NFC功能时,将移动端贴近大屏 NFC 处,移动端即可将画面投送到大屏上;通过匹配的智能笔感应 NFC 模块可以调出白板;内置 ≥1300W 像素的摄像头,自动对焦,在安卓和 Windows 系统上使用视频会议软件可实现视频功能,内置≥ 8 路阵列麦克风,≥8M 拾音距离,≥180°拾音角度,在安卓和 Windows 系统上使用视频会议软件可实现录音等功能
评审指标项127:
7、产品左右两侧(靠中间位置)均可调出侧边栏菜单,可将固定式的侧边栏隐藏,通过手势唤出,可将固定式的侧边栏转变成悬浮球,随意拖动;可以在菜单中屏蔽侧边栏功能;在菜单中将遥控功能锁定后遥控器无法操控机器;将面板锁定后无法通过机器开机键关闭机器或熄屏;在菜单中禁用外接USB设备,会议平板将不能识别连接的外设
评审指标项128:
8、产品符合4级防雷要求,符合GB/T 17626.2-2018防静电干扰要求,符合GB/T 9254-2008 防辐射B级要求,设备外壳金属表面防腐蚀,整机具备防火功能
评审指标项129:
9、整机屏幕采用钢化玻璃, 使用(1.0±0.04) kg 钢球, 在1.5m 处自由落体撞击整机液晶显示屏幕的钢化玻璃,产品无损伤破裂,功能无异常
评审指标项130:
10、操作系统: Andriod8.0,采用新一代机芯,Cortex A73+A53四核CPU(主频1.5GHZ以上),Mali-G51 GPU,RAM≥3G,ROM≥64G的硬件配置。
评审指标项131:
11、支持一屏双显功能;支持自定义开机logo功能,后台运行程序管理:选择最近任务栏,可查看、跳转或关闭后台正在运行的程序。
评审指标项132:
12、同屏反控:演讲者在讲台上演讲时,可以通过手机或平板电脑来控制播放 PPT;同屏分享:可以无线传输办公文件、视频、图片,并自动循环播放。在手机上可以对传输给大屏的文件进行操控,包括上翻、下翻、滚动、选中。采取“ 阅后即焚” 策略,在机器上不保留文件;同屏传输:在演讲状态下,将手机用作于麦克风,快捷方便的发言,同时可打开摄像头,把现场同屏到机器上
评审指标项133:
13、白板软件功能:书写时可以增加多个页面,并可对每个页面内容进行编辑,最多支持 99 个页面保存,可将手写笔迹转换成标准字体(宋体和行书),支持中文、英文、符号或三者混合书写,支持整句识别;可打开百度搜索窗口,可与笔迹识别搭配使用,将笔迹识别为标准字体后,选中进行关键词搜索;白板协同功能:在白板界面里,可通过创建/加入会议室的方式进行协同办公,各方书写可同步显示;音/视频通话:在开启白板协同功能下,可进行音/视频通话,支持最多3个视频画面,最多 10 方加入会议,具备全场静音功能、请出会议室功能、锁定会议室功能
评审指标项134:
14、可通过飞享应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将手机文件分享到大屏
评审指标项135:
15、移动底座:承重范围≥260KG;金属搭配透明钢化玻璃,双轴承脚轮,360o轻松旋转、移动;移动支架与会议平板为同一品 牌。
评审指标项136:
16、智能笔:上翻页键、下翻页键、飞鼠键、笔帽键、内置NFC 模块、麦克风,可实现单击、鼠标移动、翻页、切换 PPT 播放与退出、调用麦克风实现语音输入文字、一键批注、聚光灯功能,智能笔与会议平板为同一品 牌。
评审指标项137:
17、无线同屏器:传输WI-FI频段:5.8G/2.4G双频(硬路由模块);同屏器与会议平板为同一品 牌。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验收合格后满1年且无违约的前提下,中标人书面提出申请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三、商务条件中“验收”相关条款的规定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验收合格且中标人提供发票后付清合同全款。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的货物税务发票(100%全额发票)必须是正式合法且采购人当地税务部门能认可,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 |
8、安装与调试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安装要求并提供技术咨询。
(2)由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指 定地点,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中标人应提供进度表,在安装、调试等全过程中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9、质量要求
(1)中标人保证货物是全新原装品 牌货物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的要求,符合 GB T 13667.3-2013 钢制书架 第3部分:手动密集书架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2)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效果。在质量保证期之内,中标人对由于设 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导致的后果负责。
(3)系统所有设备和材料在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因非采购人人为原因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损坏时,中标人应负责修理和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验收:
10.1验收标准:所有货物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
10.2验收程序和方法
10.2.1出厂检验:中标人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结果必须符合第10.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10.2.2中标人自检:货物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中标人对所有货物的性能和环保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10.2.3最终验收:①中标人自检后,中标人与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严格按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逐项检验,中标人不得以市场行规或无依据的允许误差为理由),验收结果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人使用要求。若发现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项目实施前组织采购人成员对材料进行入场把关、施工质量安全及验收培训专题会议。采购方有权对中标方现场交货的货物进行破坏性抽查检验。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提供的所有货物进行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②投标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须达到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10.3产品在交货验收前的损坏、质量问题、短缺,概由中标人负责。
11、售后 服务要求
所有新采购产品须提供10年的质保期,本项目所有系统软件终身免费升级,终身提供技术支持,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内:中标人须免费进行设备调试;免费上门维修保养及更换配件;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要求,2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质保期外:中标人仍应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收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6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解决,维修过程只收取配件费,且以最优惠价格提供。
中标人应对售后/保修服务内容做出详细说明,包括服务人员组成、服务体系、服务项目、服务方式、响应时间和到场时间等。
投标人应响应本次采购售后 服务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 服务条件及保证,也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 服务承诺。
12、培训要求
(1)中标人应分析用户的整体培训需求,制定完整合理培训方案。
(2)中标人应根据仪器特点,免费对采购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
(3)培训内容包括软件和硬件的操作培训、管理培训、维护培训。
(4)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等,使采购人掌握基本的日常维护和对系统的独立操作、管理能力,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
(5)在项目实施及质保期内,中标人须按用户要求提供充分的各类现场培训。
(6)中标人提供培训所需的资料、讲师、场地、食宿差旅,培训费用,在投标时计入投标总价。
13、知识产权
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4、运输和包装要求
14.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14.2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14.3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14.4中标人负责将所有货物免费送至采购人地点。
15、报价要求
15.1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 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产品费、运输、保险费、采购保管、安装、产品检验检测、系统调试、验收、税金、采购代 理服务费以及售后 服务等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15.2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5.3投标人对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5.4投标人须按“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品目号的内容,按照序号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出各产品的分项报价,并将《分项报价表》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的价格扣除部分上传,未按此项规定上传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6、专用工具、特殊工具与配品配件
16.1专用工具: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若有,清单附在投标文件中)。
16.2特殊工具: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若有)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6.3备品备件:中标人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若有),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17、违约责任
17.1中标人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赔偿合同款20%的违约金。
17.2中标人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款总额百分之一标准向采购人支付日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除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外,同时中标人还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款总额20%的违约金。
17.3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中标人除了应向采购人赔偿因合同终止导致的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偿付该合同款总额20%的违约金。
17.4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规定提供售后 服务的,每次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
17.5因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均可由采购人从未支付的合同款或保证金中扣除。
18、签订合同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注:以上所有商务条件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要求,若有出现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材料予以核实,要求中标人提供原件的,中标人应予以提供,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2.1投标样品要求
2.1.1样品清单:
序号 | 样品名 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允许偏差±3%) | 参 考图片 |
1 | 立柱 | 一块 | 样品尺寸:920mm*450mm,其他参数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2 | 配隐藏式旋钮盾形锁密集架U型门板 | 一块 | 样品尺寸:360mm*620mm, 其他参数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3 | 层板 | 一块 | 样品尺寸:277mm*300mm, 其他参数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4 | 力矩可变圆盘 | 一套 | 样品尺寸: 其他参数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5 | 防倾倒装置 | 一套 | 规格(最大边长150mm,120mm,35mm)宽100mm厚5mmY字型锌合金一次性成型,能起到更好的平行移动和防倒安全保护。 |
|
2.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5:00-17:00之间送达到开标现场的指 定地点。
2.1.3投标样品的标识:样品将作为评标的主要依据之一,投标样品不得出现投标人名 称、投标产品品 牌、商 标及其他可能泄露投标人信息的标志、符号等,否则与投标样品有关的评标项不得分。
2.1.4投标样品现场的评审:
2.1.4.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样品的评审采用评暗标方式,采用编号的方式进行评审。
2.1.4.2评标过程中可能对样品进行拆散检验,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4.3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规格、技术参数、款式等与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有不一致的(指负偏离),则以样品、规格、技术参数、款式等为准进行评分。
2.1.4.4评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样品由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封样,待公示期结束后送至采购方处,供货产品与样品必须一致,样品做为验收的依据之一,待所有中标产品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由业主负责将样品退还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样品退还工作在接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通知后当天退完,投标人应及时派员持有效证明前来领取,过期不予保管,招标公司对因此造成的设备损坏或遗失不负任何责任。
2.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福州市第二医院
乙方: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00]FJJX[GK]2022004-1的福州市第二医院2022年病案库房密集架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电子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 乙方: |
住所: | 住所: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品牌/型号)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