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2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十八
备案编号:A8-FJSFQYY-GK-202209-B3884-IDN
项目编号:[350181]MZZJ[GK]2022014
采购人: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2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十八(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FJSFQYY-GK-202209-B3884-IDN。 2、项目编号:[350181]MZZJ[GK]2022014。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地址: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联系方法:059185152025 12、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法:0591-87677863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包:1
包:2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资格承诺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包:3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资格承诺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包:4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资格承诺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包:5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资格承诺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资格承诺·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附1:账户信息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655600
655600
6556
2
251000
251000
2510
3
360000
360000
3600
4
478100
478100
4781
5
252200
252200
252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4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5 12.1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项目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项目包3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项目包4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项目包5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6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项目包2中标人数为1家,项目包3中标人数为1家,项目包4中标人数为1家,项目包5中标人数为1家; 8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9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0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1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备注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的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如遇系统故障,解密时限将相应延长,具体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确定的解密时限为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3 7 13.2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2)其他:(1)本项目每个项目包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2)中标服务费以项目包中标金额为基数,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向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标准如下 :100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100—500的服务费比率1.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公司一次性付清。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账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3)潜在投标人提交质疑书的补充材料:提供招标文件首次下载时间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首次下载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信息记载的为准)。 (4)投标人出现《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文中规定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针对采购过程中各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并以第一次提出的质疑为准,二次或多次提出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 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 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1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包:1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项目包1,项目包2,项目包3,项目包4,项目包5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3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4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5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1)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2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资格承诺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包:3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资格承诺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包:4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资格承诺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包:5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资格承诺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资格承诺·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3)投标保证金。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
无
包:3
无
包:4
无
包:5
无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1)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4)技术参数项带“▲”号负偏离≥5项,视为重大偏离,按无效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1)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验收方式、售后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附加符合性
无
无
价格符合性
包:2
无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1)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4)技术参数项带“▲”号负偏离≥5项,视为重大偏离,按无效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1)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验收方式、售后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附加符合性
无
无
价格符合性
包:3
无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1)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4)技术参数项带“▲”号负偏离≥4项,视为重大偏离,按无效标处理。 (5)技术参数项带“★”号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1)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验收方式、售后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附加符合性
无
无
价格符合性
包:4
无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1)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4)技术参数项带“▲”号负偏离≥10项,视为重大偏离,按无效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1)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验收方式、售后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附加符合性
无
无
价格符合性
包:5
无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1)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4)技术参数项带“▲”号负偏离≥4项,视为重大偏离,按无效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1)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验收方式、售后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附加符合性
无
无
价格符合性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工程项目为5%;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5%(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招标文件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A1
57.1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照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包1”进行评审,无负偏离,则本项得分57.1分(满分57.1分),其中包1技术参数带“▲”号(共9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技术参数带“▲”号负偏离≥5项,视为重大偏离,按无效标处理。技术参数未标注特殊符号的(共43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7分,正偏离不加分。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况须完整填列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或漏项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进行评审(即认定为负偏离)。
A2
2.9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货物的产品彩页,并在彩页内注明每种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由评委进行评分:(1)彩页资料完整且能完全佐证所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2.9分;(2)彩页资料仅能部分佐证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5分;(3)未提供彩页资料,或提供的彩页资料与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或彩页资料不能佐证所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不得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B1
2
根据投标人对投标货物保修期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采购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得1分(没有延长的不得分),满分2分。
B2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保障、质量保障承诺、维护保养方案等内容,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内容存在错误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B3
2
针对投标人所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包含对采购人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设备维护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学术支持)进行评议,每提供1项方案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项目无关联的不得分。
B4
2
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案例进行评分,每个案例1分,满分2分。【1、投标人需提供业绩项目案例汇总表,汇总表应包含:具体使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联系方式、设备数量等信息。2、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查询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验收报告或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
B5
1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交付时间的基础上,每提前15天加0.5分,满分1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7.2
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采购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工程项目为5%;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5%(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招标文件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A1
58.4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照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包2”进行评审,无负偏离,则本项得分58.4分(满分58.4分),其中包2技术参数带“▲”号(共1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技术参数带“▲”号负偏离≥5项,视为重大偏离,按无效标处理。技术参数未标注特殊符号的(共64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6分,正偏离不加分。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况须完整填列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或漏项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进行评审(即认定为负偏离)。
A2
1.6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货物的产品彩页,并在彩页内注明每种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由评委进行评分:(1)彩页资料完整且能完全佐证所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6分;(2)彩页资料仅能部分佐证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0.8分;(3)未提供彩页资料,或提供的彩页资料与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或彩页资料不能佐证所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不得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B1
2
根据投标人对投标货物保修期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采购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得1分(没有延长的不得分),满分2分。
B2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保障、质量保障承诺、维护保养方案等内容,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内容存在错误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B3
2
针对投标人所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包含对采购人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设备维护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学术支持)进行评议,每提供1项方案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项目无关联的不得分。
B4
2
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案例进行评分,每个案例1分,满分2分。【1、投标人需提供业绩项目案例汇总表,汇总表应包含:具体使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联系方式、设备数量等信息。2、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查询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验收报告或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
B5
1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交付时间的基础上,每提前15天加0.5分,满分1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7.2
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采购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工程项目为5%;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5%(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招标文件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A1
57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照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包3”进行评审,无负偏离,则本项得分57分(满分57分),其中包3技术参数项带“★”号(共1项)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技术参数带“▲”号(共8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技术参数带“▲”号负偏离≥4项,视为重大偏离,按无效标处理。技术参数未标注特殊符号的(共15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2分,正偏离不加分。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况须完整填列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或漏项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进行评审(即认定为负偏离)。
A2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货物的产品彩页,并在彩页内注明每种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由评委进行评分:(1)彩页资料完整且能完全佐证所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3分;(2)彩页资料仅能部分佐证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5分;(3)未提供彩页资料,或提供的彩页资料与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或彩页资料不能佐证所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不得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B1
2
根据投标人对投标货物保修期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采购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得1分(没有延长的不得分),满分2分。
B2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保障、质量保障承诺、维护保养方案等内容,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内容存在错误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B3
2
针对投标人所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包含对采购人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设备维护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学术支持)进行评议,每提供1项方案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项目无关联的不得分。
B4
2
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案例进行评分,每个案例1分,满分2分。【1、投标人需提供业绩项目案例汇总表,汇总表应包含:具体使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联系方式、设备数量等信息。2、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查询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验收报告或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
B5
1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交付时间的基础上,每提前15天加0.5分,满分1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7.2
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采购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工程项目为5%;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5%(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招标文件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A1
58.6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照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包4”进行评审,无负偏离,则本项得分58.6分(满分58.6分),其中包4技术参数带“▲”号(共31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技术参数带“▲”号负偏离≥10项,视为重大偏离,按无效标处理。技术参数未标注特殊符号的(共138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2分,正偏离不加分。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况须完整填列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或漏项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进行评审(即认定为负偏离)。
A2
1.4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货物的产品彩页,并在彩页内注明每种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由评委进行评分:(1)彩页资料完整且能完全佐证所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4分;(2)彩页资料仅能部分佐证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0.7分;(3)未提供彩页资料,或提供的彩页资料与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或彩页资料不能佐证所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不得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B1
2
根据投标人对投标货物保修期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采购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得1分(没有延长的不得分),满分2分。
B2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保障、质量保障承诺、维护保养方案等内容,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内容存在错误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B3
2
针对投标人所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包含对采购人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设备维护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学术支持)进行评议,每提供1项方案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项目无关联的不得分。
B4
2
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案例进行评分,每个案例1分,满分2分。【1、投标人需提供业绩项目案例汇总表,汇总表应包含:具体使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联系方式、设备数量等信息。2、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查询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验收报告或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
B5
1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交付时间的基础上,每提前15天加0.5分,满分1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7.2
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采购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工程项目为5%;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5%(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招标文件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A1
58.2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照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包5”进行评审,无负偏离,则本项得分58.2分(满分58.2分),其中包5技术参数带“▲”号(共7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技术参数带“▲”号负偏离≥4项,视为重大偏离,按无效标处理。技术参数未标注特殊符号的(共128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4分,正偏离不加分。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况须完整填列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或漏项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进行评审(即认定为负偏离)。
A2
1.8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货物的产品彩页,并在彩页内注明每种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由评委进行评分:(1)彩页资料完整且能完全佐证所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8分;(2)彩页资料仅能部分佐证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0.9分;(3)未提供彩页资料,或提供的彩页资料与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或彩页资料不能佐证所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不得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B1
2
根据投标人对投标货物保修期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采购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得1分(没有延长的不得分),满分2分。
B2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保障、质量保障承诺、维护保养方案等内容,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内容存在错误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B3
2
针对投标人所提供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包含对采购人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设备维护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学术支持)进行评议,每提供1项方案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项目无关联的不得分。
B4
2
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案例进行评分,每个案例1分,满分2分。【1、投标人需提供业绩项目案例汇总表,汇总表应包含:具体使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联系方式、设备数量等信息。2、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查询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验收报告或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
B5
1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交付时间的基础上,每提前15天加0.5分,满分1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7.2
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采购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2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十八。要求投标人经营 范围必须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投标人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要求货物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投标设备为近期生产、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设备(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 称、品 牌型号、制造商 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厂序列号等)。要求所投货物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等特点。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设备的主机、附件、零备件等货物部分,还要包括可能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信息对接、端口开放及升级等伴随服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核心产品为:合同包1:心电图机;合同包2:动态心电血压记录仪 ;合同包3:氩气高频电刀 ;合同包4:间歇式充气压力系统 ;合同包5:注射泵。 4、投标人所投产品名 称必须与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制造表名 称(即系统名 称和分项报价各组件名 称)相一致做投标文件,投标人还应对所投合同包内的货物完整投标,否则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1心电图机(1台) 1-2心电图机(3台) 1-3心电图机(16台) 1-4心电图机(2台) 一、静息心电分析软件 1、适用于医疗机构描记和分析ECG(常规心电图)、FCG(频谱心电图)、VLP(心室晚电位)、HRV(心率变异)等,为临床医生诊断心脏疾病提供依据。(项号1) 2、系统适用于医疗机构描记和分析VCG(空间向量心电图)和TVCG(时间向量心电图),为临床医生诊断心脏疾病提供依据。(项号2) 3、具备自动测量、自动诊断功能,能够自动给出自动测量值与自动诊断结果,以辅助医生快速分析诊断;(项号3) 4、系统自动分析的算法具有成人、儿童年龄异化分析、性别差异化分析;(项号4) 5、平行尺功能:等距标尺可对间期倍数快速测量;对于波形重叠的心电图,支持重新排列以方便测量分析,测量精度达毫秒/微伏级。(项号5) 6、同屏对比功能:患者历史检查数据同屏对比功能,可便于观察患者术前、术后心电图的变化情况;支持对比的显示格式有12导联同屏,3导联同屏,指 定导联同屏同步对比等形式;(项号6) 7、具备导联纠错功能:在肢体导联接反或胸导联接错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软件直接修正,无需重复采集;(项号7) 8、心拍放大分析功能:支持任意心搏单击放大分析,可对每个P、Q、T测量点进行手动微调,使测量结果更加精准;每个单击放大QRS波群测量参数不少于30种,并且支持12导波形叠加对比;(项号8) 9、支持阿托品、心得安试验检查模式,且具有专业报告模板;(项号9) 10、具备长时间心电图采集功能:可连续采集120分钟以上心电图,并分析;(项号10) 11、提供丰富的测量分析工具:多种电子测量尺、平行尺、波形微调、波形定标、多种波形显示方式、波形放大等;(项号11) ▲12、心脏示意图功能:可针对不同心电图诊断结论,提供对应病变位置心脏示意图,结临床医生及患者提供病变部位参 考;(项号12) 13、具备心电事件功能;(项号13) 二、移动心电采集设备 14、设备小巧轻便,主机重量≤1kg,标配可移动台车,轮子超静音,有刹车功能;采集设备可适应手持和移动台车等多场景应用方式,便于出诊、床旁的心电图采集。(项号14) ▲15、设备需要免费与医院现用心电信息管理系统无缝集成,集成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商承担。(项号15) 16、具备WORKLIST功能,可从HIS一键提取待检查患者详细信息,减少手工录入;(项号16) 17、具备大于120分钟心电图记录功能,可用于发现偶发的心律失常,或对持续性心律失常、心肌缺血等情况进行监测;(项号17) 18、支持心电图采集数据上传功能,在心电图采集完成后,可通过波形回放查看采集质量,确认后可上传至心电会诊中心,可设置自动上传或手动上传模式;(项号18) 19、支持心电图报告结论同步功能,在会诊中心诊断完成后,诊断结论可实时同步至本机;(项号19) 20、显示屏≥9英寸,屏幕亮度可调,支持背景网格显示,支持多点触控操作;(项号20) 21、心电采集放大器支持蓝牙移动网络技术,方便临床使用;(项号21) ▲22、支持外置心电采集放大器与主机之间采用蓝牙方式连接,以适应多种复杂心电图采集场景,不接受心电采集模块内置的方式。(项号22) 23、支持心电采集放大器蓝牙模块可拆卸操作,方便在使用时可随时更换。(项号23) 24、支持描记和分析12导联同步心电图。(项号24) 25、支持描记和分析15导联同步心电图。(项号25) 26、支持描记和分析16导联同步心电图。(项号26) 27、支持描记和分析18导联同步心电图。(项号27) ▲28、支持描记和分析空间向量心电图。(项号28) ▲29、支持描记和分析时间向量心电图。(项号29) ▲30、支持心室晚电位分析功能。(项号30) ▲31、支持心率变异性分析功能。(项号31) ▲32、支持频谱心电图功能。(项号32) 33、支持快速心电功能,适用于急诊及紧急情况下,快速完成心电图的采集;(项号33) 34、具备波形预采功能,可用于捕捉偶发、一过性的心律失常事件,预采集时间可进行设置;(项号34) 35、具备心电波形重采集功能,无需再次输入患者信息,即可快速完成波形的重新采集;(项号35) 36、具备心电加做模式,在完成标准12导心电采集后,可加做右胸与后壁心电采集;(项号36) 37、支持系统在线自动更新功能,便于系统升级维护。(项号37) ▲38、支持起搏心电采集功能;(项号38) 39、输入阻抗:≥5MΩ(项号39) 40、输入回路电流:≤0.1μA(项号40) 41、噪声:≤15μVp-p(项号41) 42、共模抑制比:≥89dB(项号42) 43、时间常数:≥3.2s(项号43) 44、耐极化电压:在±300mV直流极化电压下,灵敏度变化不超过5%(项号44) 45、A/D转换:24bit(项号45) 46、定标电压:1mV±5%(项号46) 47、标准灵敏度:10mm/mV+5%(项号47) 48、灵敏度转换误差:由10mm/mV转换为5 mm/mV、20mm/mV时,转换误差不大于+5%(项号48) 49、走纸速度:在25mm/s和50mm/s纸速时,误差≤+5%(项号49) 50、抗干扰滤波:具有交流滤波、肌电滤波、基线滤波(项号50) 51、工频干扰抑制器:抑制比≥20dB(项号51) 52、电池工作时间≥24h(项号52) 包2 2-1动态血压记录仪 数量:5台 1、测量方法:阶梯放气示波法(项号1) 2、测量精度: ±3mmHg(项号2) 3、测量范围:收缩压:40mmHg~260mmHg,舒张压:20mmHg~210mmHg,心率:40bpm~200bpm(项号3) 4、测量间隔:5、10、15、20、30、45、60、90、120分钟等多种时间间隔选择。(项号4) ▲5、具有体位信息记录,帮助医生判断血压升降原因。(项号5) ▲6、双压力传感器,双重保护功能。(项号6) 7、采用防干扰动态血压技术,提供很强的抗运动干扰能力。(项号7) 8、为防止病人随意按键,提供监护仪开关启动测量的停用功能。(项号8) 9、黑屏选项:可设置监测仪为黑屏状态,以免患者好奇触动。(项号9) 10、数据通讯支持USB接口,保证数据传输的稳 定性和可靠性。(项号10) 11、提供白天、晚上以及特殊时间段等5个测量时间段设置。(项号11) 12、智能升压,每次充气到上次测量读数以上38mmHg以提高病人舒适性,减少测量时间。(项号12) 13、单键操作,液晶屏同屏显示收缩压、舒张压和心率。处于工作状态时记录盒显示时间与光点。(项号13) 14、袖带可拆掉气囊再清洗,便于使用清洁。纯棉内衬,舒适,吸汗,防滑。(项号14) 15、提供最大充气压设置。(项号15) 16、测量失败,会自动重测。(项号16) 17、读数超标警示。血压读数超过设定的限值后,产生警示。警示有显示,声音两种方式。(项号17) 18、电池剩余电量可观测,便于判断是否需要更换电池,做到最大可能节省电池;(项号18) ▲19、分析软件提供数据表图、趋势图、血压数据统计图表、柱状图、圆饼图,每小时平均血压,血压速率乘积以及收缩压和舒张压,心率相关图(离散图)。(项号19) 20、软件可自由设定报告内容、可根据需要自动选择报告类型打印报告,无需按页打印。(项号20) ▲21、统计计算血压平滑指数,晨峰系数,血压变异系数,动脉硬化指数,杓型血压以及非杓型血压的自动判定,显示在统计页上。(项号21) 22、可以任意设置测量数据的保留路径,防止安装盘容量饱和。(项号22) 23、电子搜索功能,读取数据时可以轻易找到病人信息,无需重新手工输入。(项号23) 24、提供白大衣高血压自动分析功能,采用特殊颜色表示白大衣高血压分析时间段。(项号24) 25、趋势图需要可以容纳≥72小时的数据。(项号25) 26、可自动生成PDF格式报告。(项号26) 27、软件可以设置收缩压、舒张压、夜间血压、背景、血压阈值等图表颜色。(项号27) 28、有血压比较分析功能。一个人如果前后两次或多次就诊。软件可以比较最近两次就诊的血压数据。(项号28) 29、血压分析软件中添加了儿童的分析模式,可以根据输入儿童的身高和性别自动调整血压测量标准,该标准引用国际常用的统计标准作为分析标准。(项号29) 30、软件提供医嘱电子签名。(项号30) 31、诊断报告可设置医院名和LOGO。(项号31) 32、登记(信息录入)简单化。(项号32) 33、可实现院内局域网远程报告传输,诊断,以及数据管理(项号33) ▲34、动态血压监护仪必须与医院原有动态心电信息管理分析系统兼容,血压分析系统可升级为动态心电、动态血压、常规心电三合一分析系统,提供相关性报告(项号34) 2-2动态心电血压记录仪 数量:2台 一、记录仪参数 1、记录仪采用动态心电、动态血压检测二合一,一机两用;(项号35) 2、支持多种工作模式:单心电、单血压及心电血压二合一监测可调;(项号36) 3、自动心电事件检测及血压触发技术,当检测到心动过速/心动过缓/早搏/停搏等事件发生时,触发血压追加测量,进—步提高心电血压关联度。记录仪参数设置菜单中可对心动过速、过缓、早搏提前量、停搏时间等心电参数进行修改,可设置24小时事件数量及时间间隔。(项号37) 4、心电导联:标准12导联,兼容3导联记录模式;(项号38) 5、心电采样频率:≥32000Hz;(项号39) ▲6、心电存储频率:250~1000Hz可调,通过记录器参数设置;(项号40) 7、心电采样精度:≥24位;(项号41) 8、心电频率特性:0.05Hz~240Hz;(项号42) 9、动态输入范围:±20mV;(项号43) 10、共模抑制比:≥90dB;(项号44) ▲11、起搏检测:采用多通道起搏脉冲检测技术,自动检测和识别起搏脉冲信号,记录仪可参数设置监测导联位置以保证获得准确性的脉冲信号;(项号45) 12、血压测量方法:示波震荡法,阶梯放气保证测量更加平稳准确;(项号46) 13、血压收缩压测量范围涵盖:60mmHg~255mmHg;(项号47) 14、血压舒张压测量范围涵盖:20mmHg~195mmHg;(项号48) 15、心率测量范围涵盖:40bmp~200bmp;(项号49) 16、血压精确度:±3mmHg;(项号50) 17、血压采用防干扰动态血压技术,提供很强的抗运动干扰能力;(项号51) 18、血压提供白天、晚上以及特殊时间段(自定义)等多个测量时间段设置;(项号52) 19、血压提供5、10、12、15、20、30、45、60、120分钟等多种测量间隔;(项号53) 20、血压支持原始血压脉搏波波形记录和回放,支持记录仪开启和关闭,提供脉搏波包络曲线图;(项号54) 21、血压测量失败,提供自动重测功能;(项号55) 22、血压袖带采用弧形插拔式接口,无金属钢圈,通过内衬防汗防滑,气囊方便拆洗;(项号56) 23、屏幕显示:OLED彩屏显示,支持中、英文操作界面,实时显示心电图波形和血压测量数值;(项号57) ▲24、蓝牙功能,通过蓝牙连接可以实现波形预览、参数设置、时间同步、启动记录、自动触发事件和手动触发事件,通过配套的移动装置配套软件远程传输心电血压数据;(项号58) ▲25、体位监测:支持体位和运动信息连续记录,记录仪具有体位运动校验功能;(项号59) 26、回放接口:支持USB数据线/SD卡读卡器/蓝牙等多种通讯方式;(项号60) 27、电池供电,支持记录过程中更换电池续记功能;(项号61) 28、数据兼容:对未经分析的数据提供删除提示,防止错误删除病人数据。(项号62) 二、二合一分析软件功能 1、分析软件支持独立心电分析、独立血压分析以及心电血压关联同步分析;(项号63) 2、支持散点图逆向分析功能:时间散点图、小时散点图、Lorenz散点图、差值散点图和四象限散点图;(项号64) 3、散点图编辑提供包括室早、房早、正常、伪差、起搏等各心搏类型的快捷显示;(项号65) 4、软件支持散点图和叠加图同步逆向分析,叠加区域可以多次逆向选取和编辑,提供心率校准、漏波批量添加、房早未下传批量添加等多种快捷功能;(项号66) ▲5、软件具有P波瀑布图分析,方便快速分析和添加小于1分钟的房颤事件;(项号67) 6、软件提供起搏脉冲显示和编辑通道,自动分类和统计起搏心搏类型,统计起搏时间;(项号68) 7、软件提供多种高级分析功能:心率变异性分析、心率震荡分析、T波电交替分析、心向量、心室晚电位、QT分析、心率减速力、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分析等;(项号69) 8、软件具有儿童血压分析模式,功能一键勾选后自动根据性别、年龄等信息自动调整血压分析标准,输出分析结果;(项号70) 9、血压分析包含血压负荷、血压变异系数、血管僵硬指数、血压晨峰等高级分析指标;(项号71) 10、血压分析提供总报告、测量数据表、小时统计表、趋势图、圆饼图、柱状图、拟合散点图等报告;(项号72) 11、软件提供体位和运动信息显示,结合心电图改变,分析血压和心电相关性;(项号73) 12、可实现心电和血压原始数据的远程传输,支持分院与总院、基层医院与中心医院之间开展单心电、单血压、心电血压二合一的远程诊断服务。(项号74) 包3 3-1氩气高频电刀 数量:1套 一、参数 1、高频电、氩气一体化,工作频率:≥450KHz,最大输出功率≤300W。(项号1) 2、具有专用的电外科治疗模块,可满足各科手术要求。 2.1、电切:纯 切1、混切1最大输出功率≤300W,负载(500Ω)(项号2) 2.2、单极电凝:柔和凝(负载100Ω)、强力凝,最大输出功率≤120W,负载(500Ω)(项号3) 2.3、双极电凝:最大输出功率≤100W,负载(100Ω)(项号4) 3、具有专用内镜治疗模块: 内镜切1、内镜切2最大输出功率≤150W,分别具有≥4种强度,≥4种效果可调,负载为(500Ω)。可开展内镜下各种高频治疗。(项号5) 4、具有氩气输出模块 4.1、氩束凝:最大输出功率120W,负载(500Ω)。(项号6) 4.2、氩气流量0.1L/min~12L/min可调,0.1L/min步进。(项号7) 5、大屏幕液晶显示,直观、明显、易操作。(项号8) ▲6、内镜治疗一键式选择,内镜切1用于息肉圈套、EMR、ERCP等治疗,内镜切2用于ESD、POME等治疗。智能控制输出功率大小,精细切割。(项号9) 7、步进方式:0~50W时,以1W步进;大于50W时,以5W步进。(项号10) 8、氩气高频电刀电磁兼容,Ⅰ组B类 全浮地形式输出,CF型设备。(项号11) 9、具有手控、脚控两种控制方式。(项号12) ▲10、采用三联脚踏分别控制电切、电凝、氩束凝/双极电凝,可自动转换方便操作者使用。(项号13) 11、单、双中性极板检测功能,极板故障时,发出报警并停止输出。(项号14) ▲12、具有语音报警提示,醒目、直观了解报警原因。(项号15) 13、具有双反馈回路总的功率控制,输出功率稳定可靠。(项号16) 14、具有音量调节功能,亮度调节功能。(项号17) 15、氩束激发距离在7mm~10mm以上,保证内镜下的视野清晰。(项号18) ▲16、具有氩气冲洗功能,有效提高氩气激发距离,防止氩束电极阻塞。(项号19) ▲17、可重复使用氩气电极APC软管具有色环标记,有直喷、侧喷、环喷多种喷口方向的软管可供选择(须提供彩页或注册证等证明材料)。(项号20) ▲18、提供的可重复氩气电极须具有消融止血功能。(项号21) ▲19、耗材配件能与科室现有的设备配套。(项号22) ▲20、全自动减压阀针对内镜下氩气流量≤2.4升/分(项号23) ★配置清单:(项号24) 序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1 主 机 台 1 2 电源电缆 根 1 3 氩气软电极(胃肠镜) 条 10 4 高频连接电缆 根 2 5 中性电极连接电缆 根 2 6 一次性使用可监测中性电极 片 100 7 脚 踏 开 关 只 2 8 氩气减压阀 个 1 9 气管 根 1 10 氩气专用钢瓶 个 1 11 专用推车 辆 1 12 氩气软电极(胃+肠) 根 20 13 可重复氩气电极 根 8 14 全自动减压阀 个 1 15 ECB连线 根 1 16 脚踏 个 1 17 中性电极连线 根 1 18 高频连线 根 1 19 可重复氩气束 根 15 包4 4-1间歇式充气压力系统 数量:5套 ▲1、可进行双腿、双足或单腿、单足或一腿一足工作模式,适应不同患者使用。(项号1) 2、压力设定范围腿套压力:30mmHg~60mmHg,调节步长10mmHg,足套压力≥130mmHg。(项号2) ▲3、≥5寸全彩触屏显示;锂电池无缝隙预防,可续航≥8小时。(项号3) 4、三腔独立气路供气。(项号4) 5、具有过压保护功能,压力过大,自动泄气;同时具有手动泄压功能。(项号5) 6、最佳压力模式:(项号6) 连续压力 :脚踝腔----小腿腔---大腿腔。 梯度压力:脚踝、小腿、大腿依次压力值差5mmHg,提高血流、保证血流方向。 圆周压力:充气腿套对腿部进行360°全方位按压。 7、治疗定时:0~240分钟可调,调节步长 10 分钟;或无限时使用。(项号7) 8、腿套: 8.1腿套种类:三腔全腿分节腿套,三腔小腿套,足套。(项号8) 8.2腿套尺寸:分大、中、小三个型号,适合不同腿围患者。(项号9) 8.3腿套材质:普通型为PVC复合无纺布气囊,轻薄、透气、舒适;耐用型为TPU经久耐用。(项号10) 9、智能个性化最佳压力循环时间,即通过传感器获得近似血液再充盈时间,进而获得最佳静脉排空效果。具有静脉再充盈检测功能:可根据每个病人不同的静脉再充盈时间自动调节对腿部压力间歇的时间。(项号11) 10、液晶信息显示,开机默认压力,可一键启动工作,也可根据不同患者情况进行压力调节、时间调节。(项号12) ▲11、机型小巧美观,重量≤2.5KG,便携式,可手提,可悬挂和水平放置使用,且床钩可伸缩调节,适合不同厚度床围。(项号12) 12、具有断电储存数据功能,可自行储存工作参数为默认设置。(项号14) 13、配置要求(项号15) 主机 1台 说明书 1份 空气管 2根 电源线 1根 足套 1副 专人专用大腿套 1副 专人专用小腿套 1副 重复耐用型大腿套 3副 重复耐用型小腿套 1副 专用小型器械车 1辆 医用手持压力泵 1台 4-2病人监护仪 数量:5台 1、整机要求, 1.1、一体化便携监护仪,整机无风扇。(项号16) 1.2、配置提手,方便移动。(项号17) ▲1.3、≥10英寸彩色液品触揽屏,分辨率≥1280×800像素,≥10通道波形显示。(项号18) 1.4、屏幕采用最新电容屏非电阻屏。(项号19) 1.5、显示屏可支持亮度自动调节功能。(项号20) ▲1.6、屏幕倾斜支持10~15度,符合人机工程学,便于临床团队观察和操作。(项号21) 1.7、可支持遥控器无线远程操作监护仪(项号22) 1.8、内置锂电池,插槽式,无需螺丝刀工具支持快速拆卸和安装。(项号23) ▲1.9、安全规格:ECG,TEMP,IBP,Sp02,NIBP监测参数抗电击程度为防除颤CF型(项号24) 1.10、监护仪使用年限≥8年。(项号25) 1.11、监护仪清洁维护支持的清洁剂≥40种。(项号26) 1.12、监护仪主机工作大气压环境范围:57.0kPa~107.4kPa。(项号27) 1.13、监护仪主机工作温度环境范围:0~40°C。(项号28) 1.14、监护仪主机工作湿度环境范围:15%~95%。(项号29) 2、监测参数: ▲2.1、心电监护支持心率,ST段测量,心律失常分析,QT/QTc连续实时测量和对应报警功能。(项号30) 2.2、配置3/5导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双通道体温参数监测(项号31) 2.3、心电算法通过AHA/MIT-BIH数据库验证。(项号32) 2.4、心电波形扫描速度支持6.25mm/s、12.5mm/s、25mm/s和50m/s。(项号33) 2.5、提供窗口支持心脏下壁,侧壁和前壁对应多个ST片段的同屏实时显示。(项号34) 2.6、支持≥20种心律失常分析,包括房颤分析。(项号35) 2.7、QT和QTc实时监测参数测量范围:200ms~800ms。(项号36) 2.8、支持升级提供过去≥24小时心电概览报告查看与打印,包括心率统计结果,心律失常统计结果,ST统计和QT/QTc统计结果。(项号37) 2.9、提供Sp02,PR和PI参数的实时监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项号38) 2.10、支持指套式血氧探头,IPX7防水等级,支持液体浸泡消毒和清洁。(项号39) 2.11、配置无创血压测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项号40) ▲2.12、提供手动,自动,连续和序列4种测量模式,并提供≥24小时血压统计结果,满足临床应用。(项号41) 2.13、无创血压成人测量范围涵盖:收缩压25mmHg~290mmHg,舒张压10mmHg~250mmHg,平均压15mmHg~260mmHg(项号42) 2.14、提供辅助静脉穿刺功能。(项号43) 2.15、提供双通道体温和温差参数的监测,并可根据需要更改体温通道标名。(项号44) 3、系统功能 ▲3.1、支持所有监测参数报警限一键自动设置功能,满足医护团队快速管理患者报警满求,产品用户手册提供报警限自动设置规则。(项号45) 3.2、支持肾功能计算功能。(项号46) 3.3、具有图形化技术报警指示功能,帮助医护团队快速识别报警来源。(项号47) 3.4、支持≥120小时趋势图和趋势表回顾,支持选择不同趋势组回顾(项号48) 3.5、≥10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能够存储≥30秒三道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项号49) 3.6、≥1000组NIBP测量结果(项号50) 3.7、≥120小时(分辨率1分钟)ST模板存储与回顾(项号51) 3.8、支持≥48小时全息波形的存储与回顾功能(项号52) 3.9、支持监护仪历史病人数据的存储和回顾,并支持通过USB接口将历史病人数据导出到U盘。(项号53) 3.10、支持RJ45接口进行有线网络通信,和除颤监护仪一起联网通信到中心监护系统。(项号54) 3.1l、支持监护仪进入夜间模式,隐私模式,演示模式和待机模式。(项号55) ▲3.12、提供计时器功能,界面区提供设置≥4个计时器,每个计时器支持独立设置和计时功能,计时方向包括正计时和倒计时两种选择。(项号56) 3.13、提供心肌缺血评估工具,可以快速查看ST值的变化。(项号57) ▲3.14、可升级配置临床评分系统,如MEWS(改良早期预警评分)、NENS(早期预警评分),可支持定时自动EWS评分功能。(项号58) 3.15、支持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功能。(项号59) ▲3.16、动态趋势界面可支持统计1~24小时心律失常报警、参数超限报警信息,并对超限报警区间的波形进行高亮显示,帮助医护人员快速识别异常趋势信息。(项号60) 3.17、提供屏幕截图功能,将屏幕截图通过USB接口导出到U盘。(项号61) 4、配置要求(项号62) 主机 1台 锂电池 1块 心电导联及延长线 1套 成人血氧探头及延长线 1套 成人血压袖套及导气管 1套 标准电源线 1根 说明书 1本 WiFi模块 1套 4-3双通道注射泵 数量:5台 1.用途:在ICU、手术室、儿科等科室使用,用于推动注射器进行液体注射。2.主要技术和性能要求: 2.1安全要求: ▲2.1.1 安全防护可靠,防护类型:CFⅠ、IP34、IEC60601-1-2/YY0505、主副CPU;(项号63) ▲2.1.2 压力报警阈值4档可调;最低阻塞压力档低至150mmHg。(项号64) 2.1.3 阻塞回撤功能:当管路阻塞报警时,自动回撤管路压力,避免意外丸剂量伤害患者;(项号65) 2.1.4 防虹吸功能:防止药液在暂停期间任意流出;(项号66) 2.2 精度要求: 2.2.1 速率≥1ml/h,精度≤±2%;(项号67) 2.2.2 快速启动功能:实现快速给药、缩短给药延迟时间;(项号68) ▲2.2.3 在线滴定功能:安全不中断输液而更改速率。(项号69) 2.3 基本要求: 2.3.1 速率范围:0.1ml/h~1500ml/h, 递增:0.1ml(0.1ml/h~999.9ml/h);(项号70) 2.3.2 预置总量范围:0.1ml~9999ml,递增:0.1ml;(项号71) 2.3.3 预置时间范围:00:00:01~99:59:59(h:m:s);(项号72) 2.3.4 安装固定:可固定在输液支架上;(项号73) 2.3.5 快推:0.1ml/h~1500ml/h,以0.1ml/h递增, 具有自动和手动快推;(项号74) 2.3.6 KVO:0.1ml/h~5ml/h,递增0.1ml/h;(项号75) ▲2.3.7 自动识别注射器规格:5ml、10ml、20ml、30ml、50ml;(项号76) 2.3.8 具备独立电源开关,单通道使用时更节能。(项号77) 2.3.9 屏幕≥3”,同屏显示:速率、当前注射状态、已注射量、注射器规格、电池容量、报警压力档位、报警信息 ;(项号78) 2.3.10 整机重量≤4kg,主机自带提手,方便携带。(项号79) 2.3.11 分低级、中级、高级三级报警,并分别以声光提示,同时显示具体报警信息;(项号80) 2.3.12 高级报警信息:阻塞、电池耗尽、完成、KVO完成、注射器排空、注射器脱落、系统故障、联机失效; 中级报警信息:系统异常、待机时间结束; 低级报警信息:无操作、电池电量低、未安装电池、接近完成、网电源脱落;(项号81) ▲2.3.13 具有4种注射模式可选: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间断给药模式;(项号82) 2.3.14 具有联机功能:适用于药物的不间断推注,保证没有任何注射中断的连续给药功能;维持血药浓度稳定。(项号83) 2.3.15 双通道注射时,电池工作时间>6小时@5ml/h;(项号84) 2.3.16 供电:AC 100V~240V,50/60Hz,DC 10~16V;(项号85) 2.3.17 信息储存:自动储存≥1500条的操作信息;(项号86) 2.3.18 RS232接口:数据传输、护士呼叫、DC连接;(项号87) 2.3.19 药物库功能,支持≥200条药物(项号88) 2.3.20 全中文软件操作界面。(项号89) 4-4输液泵 数量:5台 1、用途:在ICU、手术室、儿科等科室使用,用于精确输液。 2、一般规格和要求: 2.1 设备结构合理、加工精密;(项号90) 2.2可选配滴数传感器,提高给药精度;(项号91) 3、主要技术和性能要求: 3.1安全要求: ▲3.1.1安全防护可靠,防护类型:CFⅠ、IP34、IEC60601-1-2/YY0505、主副CPU;(项号92) 3.1.2压力报警阈值≥3档可调;(项号93) 3.1.3 阻塞回撤功能:当管路阻塞报警时,自动回撤管路压力,避免意外丸剂量伤害患者;(项号94) 3.1.4防重力自由流功能:泵门打开时,防自由流夹自动关闭,防止液体任意流出;(项号95) ▲3.1.5 双重气泡探测:超声气泡探头,可探测≥50ul的单个气泡,单个气泡大小分50ul、100ul、250ul、500ul、800ul共5档可调,连续气泡监测功能:可以设置每小时0.1ml~4ml的累积气泡报警阀值,1小时内检测到的累积气泡体积≥设定的报警阈值触发报警;(项号96) 3.1.6 自动键盘锁:ON/OFF,锁键盘时间1min~5min可调;可打开或关闭此功能。(项号97) 3.2 精度要求: 3.2.1 全挤压蠕动输注,精度≤±5%;(项号98) 3.2.2 在线滴定功能:安全不中断输液而更改速率;(项号99) 3.3 基本要求: ▲3.3.1 速率范围:0.1ml/h~1500ml/h, 递增:0.1ml;(项号100) 3.3.2预置总量范围:0.1ml~9999ml,递增:0.1ml;(项号101) 3.3.3 安装固定:可固定在输液支架上;(项号102) 3.3.4 快推:0.1ml/h~1500ml/h,以0.1ml/h递增,同步显示给入的快推量;(项号103) 3.3.5 KVO: 0.5ml/h;(项号104) 3.3.6 可预存≥20种输液器规格,可校准自定义输液器;(项号105) 3.3.7 屏幕≥2.5”,同屏显示:速率、当前输液状态、累计量、电池容量、报警压力档位、报警信息 ;(项号106) ▲3.3.8 整机重量≤1.6kg,主机自带提手,方便携带(项号107) 3.3.8 分低级、中级、高级三级报警,并分别以声光提示,同时显示具体报警信息;(项号108) 3.3.9高级别:阻塞,完成、系统故障、滴速异常、电池耗尽、气泡、门开、KVO完成、空瓶; 中级别:系统异常,待机时间结束; 低级别:无操作、电池电量低、接近完成、网电源脱落、未安装输液管;(项号109) 3.3.10具有2种输液模式可选:速度模式、滴速模式;(项号110) ▲3.3.11 电池工作时间≥4小时@25ml/h;(项号111) 3.3.12供电:AC 100V~240V,50/60Hz,DC 10V~16V;(项号112) 3.3.14 RS232接口:数据传输、护士呼叫、DC连接;(项号113) 3.3.15全中文软件操作界面。(项号114) ▲3.3.16具备防水膜,避免液体进入,易于清洁。(项号115) 4-5输液泵 数量:2台 1、安全要求: 1.1安全防护可靠,防护类型:CFⅠ、IP34、IEC60601-1-2/YY0505、主副CPU;(项号116) 1.2 在线动态压力监测,可实时显示当前压力数值;(项号117) 1.3压力报警阈值≥3档可调;(项号118) 1.4 阻塞回撤功能:当管路阻塞报警时,自动回撤管路压力,避免意外丸剂量伤害患者;(项号119) 1.5防重力自由流功能:泵门打开时,防自由流夹自动关闭,防止液体任意流出;(项号120) 1.6 双重气泡探测:超声气泡探头,可探测≥50ul的单个气泡,单个气泡大小分50ul、100ul、250ul、500ul、800ul共5档可调,连续气泡监测功能:可以设置每小时0.1ml~4ml的累积气泡报警阀值,1小时内检测到的累积气泡体积≥设定的报警阈值触发报警;(项号121) 1.7 自动键盘锁:ON/OFF,锁键盘时间1min~5min可调;可打开或关闭此功能。(项号122) 1.8满足救护车标准,适合在户外急救和车载情况下使用(项号123) 2、精度要求: 2.1 全挤压蠕动输注,精度≤±5%;(项号124) 2.2 在线滴定功能:安全不中断输液而更改速率;(项号125) 3、基本要求: 3.1 速率范围:0.1ml/h~1500ml/h,递增:0.1ml;(项号126) 3.2 预置总量范围:0.1ml~9999ml,递增:0.1ml;(项号127) 3.3 安装固定:可固定在输液支架上;灵活支持横竖杆。(项号128) 3.4 快推:0.2ml/h~1500ml/h,以0.1ml/h递增,同步显示给入的快推量;(项号129) 3.5 KVO:0.5ml/h;(项号130) 3.6 可预存≥20种以上输液器品 牌规格,可校准自定义输液器;(项号131) 3.7 屏幕≥2.5英寸,同屏显示:速率、当前输液状态、累计量、电池容量、报警压力档位和在线压力、报警信息;(项号132) 3.8 整机重量≤1.5kg,主机自带提手,方便携带(项号133) 3.9 分低级、中级、高级三级报警,并分别以声光提示,同时显示具体报警信息;高级别:阻塞,完成、系统故障、滴速异常、电池耗尽、气泡、门开、KVO完成、空瓶; 中级别:系统异常,待机时间结束; 低级别:无操作、电池电量低、接近完成、网电源脱落、未安装输液管、通讯中断;(项号134) 3.10具有≥2种输液模式可选:速度模式、滴速模式;(项号135) 3.11 电池工作时间≥4小时@25ml/h;可升级至≥8小时@25ml/h(项号136) 3.12 供电:AC100V~240V,50/60Hz,DC 10~16V;(项号137) 3.14 RS232接口:数据传输、护士呼叫、DC连接;(项号138) 3.15 可加装无线模块,实现无线联网监测;(项号139) 3.16 全中文软件操作界面。(项号140) 4、配医用手持压力泵1台(项号141) 4-6医用器械除锈仪 数量:1台 1、内腔容积:≥35L;(项号142) ▲2、舱体采用≥2mm厚304不锈钢焊接成形,管路系统中所有部件均采用耐腐性的尼龙材料和硅胶材质构成;(项号143) 3、隔绝式加热系统,防止除锈液对加热装置的腐蚀;(项号144) ▲4、叶片式加热器,最大面积加热舱体底部;(项号145) ▲5、采用循环搅拌管路,可加速除锈的化学反应;(项号146) 6、控制方式:数字控制,温度、时间可调可控,操作简便;(项号147) 7、沥水篮筐:采用304不锈钢焊接成型;(项号148) 8、电动抛光轮:1000~8000r/min速度可调;(项号149) 9、运行时间0~99min可调;(项号150) 10、篮框尺寸:(宽深高)480mm×280mm×140mm(±3mm);(项号151) ▲11、舱体尺寸:(宽深高)500mm×300mm×240mm(±3mm);(项号152) 12、加热方式:电加热≥2.0kw;室温~99℃可调;(项号153) 13、单台配置清单:主机1台、篮筐1个;(项号154) 4-7煮沸消毒器 数量:1台 1、用途:各类医疗器械、试验用器具的煮沸消毒;(项号155) 2、容积:≥60L,消毒温度 80℃~93℃可调;(项号156) 3、标准程序运行时间:35min±5%;(项号157) ▲4、采用循环电加热方式,功率≥9.0kw,温度均匀性在±1℃以内;(项号158) 5、清洗舱采用≥2.0mm厚304不锈钢板材焊接成型;(项号159) 6、开门方式:手动开门,双汽簧阻尼门结构,开门助力,关门防夹手;(项号160) 7、快速管路:U型排水管路含排水泵,排水迅速;(项号161) ▲8、控制方式:采用工业级单片机芯片,100~240VAC宽电压范围;独立的电源滤波器,抗干扰能力强;触摸按键操作,一键启动方便快捷;(项号162) ▲9、界面显示:≥128×64点阵液晶显示屏,内带汉字库,具有故障自动检测功能,具有报警信息显示功能;(项号163) 10、温度指示器:数字式温度控制方式,抗干扰能力强,使用寿命长;(项号164) 11、安全保护:水位低保护功能,超时保护功能,加热管干烧保护功能;(项号165) ▲12、舱体尺寸:(宽深高)700mm×300mm×330mm(±3mm);(项号166) 13、器械篮框尺寸:(宽深高)640mm×270mm×180mm(±3mm);(项号167) 14、单台标准配置:主机1台、器械篮筐1个;(项号168) 4-8手术器械 序号 器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子宫颈活体取样检钳 18cm管式、长圆头 5 把 2 子宫颈活体取样检钳 18cm管式、圆头 4 把 3 双翼阴道扩张器 手术90×32 50 把 4 人流吸引管 5mm 5 把 5 人流吸引管 8mm 5 把 6 节育环取出器 10 把 7 弯盘 18cm 50 个 8 组织镊 12.5cm直、1×2钩 80 把 9 止血钳 16cm直全齿 50 把 10 止血钳 14cm弯全齿 50 把 11 止血钳 12.5cm弯、全齿 30 把 12 手术剪 16cm直尖 50 把 13 手术剪 14cm直尖 50 把 14 手术剪 16cm弯尖 50 把 15 组织剪 18cm弯钝头 15 把 16 腰椎穿刺针 0.7×80 20 把 (项号169) 包5 5-1医用转移车 数量:5辆 1、基本要求:用于运送转移患者。由车体,床面,护栏,中控脚轮,导向轮,摇杆,量角器,气弹簧、刹车脚踏、氧气瓶架等组成。主体钢结构,床面板PP,护栏PP。脚轮直径≥150mm。配盐水架、床垫。(项号1) 2、主要材质:整床钢结构,床面板和护栏为PP吹塑一体成型(项号2) 3、车体外形尺寸:2070mm长×710mm宽(±10mm)(长至摇手,宽至护栏外侧)(项号3) 4、床面尺寸:1890mm长×650mm宽(±10mm);(项号4) 5、车体高低调节范围:570mm~860mm(±10mm),从地面离床面板的高度(项号5) 6、护栏尺寸:1120mm(长)×270mm(高)(±10mm)(项号6) 7、背部角度:0~65°±5°(项号7) 8、最大承重≥175kg(项号8) 9、氧气瓶套圈:内径128mm(±5%),厚≥5mm,宽20mm(±5%)(项号9) 5-2输液泵 数量:2台 1、支持输血功能,(项号10) 2、支持临床常用输血管路,无需专用输血管路(项号11) 3、可升级肠内营养液输液功能,(项号12) 4、输液精度≤±5%(项号13) 5、速率范围:0.1ml/h~2300ml/h, 最小步进0.01ml/h(项号14) 6、预置输液总量范围:0.1ml~9999.99ml(项号15) 7、快进流速范围:0.1ml/h~2300ml/h,具有自动和手动快进可选;(项号16) 8、可自动统计四种累计量:24h累计量、最近累计量、自定义时间段累计量、定时间隔累计量(项号17) 9、全自动止液夹,安装或取出输液管时,无需任何操作,止液夹可自动关闭或打开(项号18) 10、无需额外工具或设备,可直接在输液泵添加输液器品 牌名 称(项号19) 11、≥9种输液模式: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梯度模式、序列模式、剂量时间模式、微量模式、点滴模式、和间断给药模式;具备联机功能(项号20) 12、≥3.5英寸彩色显示屏,电容触摸屏技术,支持上下左右滑动操作(项号21) 13、全中文软件操作界面(项号22) 14、锁屏功能:支持自动锁屏,自动锁屏时间可调(项号23) 15、支持药物库,可储存≥5000种药物信息。(项号24) 16、支持药物色彩标识,选择不同类型药物时对应的药物色彩标识自动显示在屏幕上,支持≥10种颜色(项号25) 17、报警时可通过示意图片直观提示报警信息(项号26) 18、在线动态压力监测,可实时显示当前压力数值;(项号27) 19、压力报警阈值≥15档可调,最低50mmHg(项号28) 20、具备阻塞前预警提示功能,当管路压力未触发阻塞报警时,泵可自动识别压力上升并在屏幕上进行提示(项号29) 21、具备阻塞后自动重启输液功能,短暂性阻塞触发报警后,泵检测到阻塞压力缓解时,无需人为干预,泵自动重新启动输液(项号30) 22、具备双压力传感器,可检测管路上下端的压力变化(项号31) 23、具备双超声气泡检测技术,双重保障,防止气泡漏检漏报问题(项号32) 24、具备单个气泡和累积气泡报警功能,支持最小15μL的单个气泡报警(项号33) 25、无需滴数传感器,泵可自动识别空瓶状态并报警(项号34) 26、信息储存:可存储≥3500条的历史记录(项号35) 27、电池工作时间≥5小时@25ml/h(项号36) 28、防异物及进液等级≥IP33(项号37) 5-3注射泵 数量:4台 1、注射精度≤±1.8%,机械精度≤±0.5%(项号38) 2、速率范围:0.01ml/h~2300ml/h, 最小步进0.01ml/h(项号39) 3、预置输液总量范围:0.01ml~9999.99ml(项号40) 4、快进流速范围:0.01ml/h~2300ml/h,具有自动和手动快进可选;(项号41) 5、可自动统计四种累计量:24h累计量、最近累计量、自定义时间段累计量、定时间隔累计量(项号42) 6、支持注射器规格:1ml、2ml/3ml、5ml/6ml、10ml/12ml、20ml、30ml/35ml、50ml/60ml;(项号43) 7、注射器安装后,推拉盒可自动定位并固定注射器尾夹(项号44) 8、无需额外工具或设备,可直接在注射泵上添加注射器类型(项号45) 9、≥8种注射模式: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梯度模式、序列模式、剂量时间模式、微量模式和间断给药模式;具备联机功能(项号46) 10、≥3.5英寸彩色显示屏,电容触摸屏技术,支持上下左右滑动操作(项号47) 11、全中文软件操作界面(项号48) 12、锁屏功能:支持自动锁屏,自动锁屏时间可调(项号49) 13、支持药物库,可储存≥5000种药物信息(项号50) 14、支持药物色彩标识,选择不同类型药物时对应的药物色彩标识自动显示在屏幕上,支持≥10种颜色(项号51) 15、报警时可通过示意图片直观提示报警信息(项号52) 16、在线动态压力监测,可实时显示当前压力数值;(项号53) 17、压力报警阈值≥15档可调,最低50mmHg(项号54) 18、具备阻塞前预警提示功能,当管路压力未触发阻塞报警时,泵可自动识别压力上升并在屏幕上进行提示(项号55) 19、具备阻塞后自动重启输液功能,短暂性阻塞触发报警后,泵检测到阻塞压力缓解时,无需人为干预,泵自动重新启动输液(项号56) 20、信息储存:可存储≥3500条的历史记录(项号57) 21、电池工作时间≥5小时@5ml/h(项号58) 22、防异物及进液等级≥IP33(项号59) 5-4医用控温仪 数量:1台 1、供电电源:220VAC,50Hz(项号60) 2、额定功率:≤650VA(项号61) 3、水温温度控制范围:4℃~40℃(项号62) 4、升温/降温双重功能:具备升温(26℃~40℃)与降温(4℃~25℃)双重功能(项号63) 5、空载平均降温速度与升温速度:平均降温速度≥1.3℃/分钟;平均升温速度≥0.8℃/分钟(项号64) 6、负载最大平均降温速度与升温速度:平均降温速度≥2.9℃/h;平均升温速度≥1℃/h(项号65) 7、体温监测:具有体表温度和体腔温度两种专用探头,目标温度设置范围:降温30℃~40℃,升温30℃~37℃,监测精度±0.1℃(项号66) 8、体温监测报警:双路体温监测报警均可同时独立设置体温下限和(或)体温上限,体温超限时报警并停止输出(项号67) 9、输出控制方式:双路二组输出,左右分别控制,毯/帽可一个或两个同时工作(项号68) ▲10、定时范围:1~99小时或长期运行,可自动计时(包括倒计时)(项号69) 11、人机交互方式:高亮度LCD中文及图标显示,简洁明确,方便夜间及紧急情况下使用(项号70) ▲12、固化程序:内置≥10个常用固化程序,方便紧急时使用,也可用户自行设置水温、体温上下限与定时时间(项号71) 13、断电保护功能:具备断电保护功能,断电时再通电开机后,仪器自动运行断电前的程序(项号72) ▲14、患者治疗信息存储:采用SD卡装置,可无限量存储患者处方等信息,方便日常治疗管理和开展科研项目,也可帮助避免医疗纠纷(项号73) 15、噪声控制:正常工作噪声≤55dB(项号74) 16、毯/帽:TPU材质毯/帽采用蜂窝,保证液体流动性,降温快且均匀;冰帽为贴敷式,低温时柔软,贴近患者皮肤,体感舒适(项号75) ▲17、快速接头:采用双向快速液压接头,密封性好,无液体喷溅,方便操作(项号76) 18、故障智能诊断:具有水量不足、传感器松脱等智能提示功能(项号77) 19、外壳材质与工艺:外壳采用优质钣金一次成型,并做防锈喷漆处理(项号78) 20、毯帽存储便捷性:主机附带毯帽存储篮,方便毯帽的收纳管理,提高毯帽的使用寿命(项号79) 21、整机尺寸和质量:≤40Kg,整机尺寸(长×宽×高):500mm×320mm×902mm,体积小,非常方便在病床间尤其是ICU移动使用(项号80) 5-5医用升温毯 数量:2台 1、充热空气式加温,临床用于围术期患者体温调节(项号81) 2、升温方式:充热空气式(项号82) 3、液晶显示屏:显示热空气实时温度、显示当前设定的温度、显示当前是热风输出还是自然风输出、显示当前风量等级(项号83) 4、主机面板具有一键式温度设置自然风键、38℃、43℃快捷键、温度调节及风量调节键(项号84) ▲5、温度调节范围33℃~43℃、±0.5℃,任意温度可调节(项号85) 6、控温精度0.5℃(项号86) 7、具有温度传感器,可监测实时加热热风温度(项号87) 8、多种声、光、图文报警提示:温度失调高、温度失调低、高温危险报警、风机故障报警、加热器故障报警、 传感器故障报警(项号88) 9、超高温报警:温度持续1分钟≥45℃,主机报警、自动停止工作。(项号89) ▲10、风量5档可调。(项号90) 11、送风管1.2M-1.7m可伸缩调节,节省室内空间占用(项号91) 12、具有空气过滤器,滤过颗粒直径≤0.2μm(项号92) 13、最大运行风量噪声2档≤53dB、1档≤48dB(项号93) 14、正常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0℃~+40℃、相对湿度30%~75%、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项号94) 15、具有一次性使用全身盖毯、全身垫毯、上/下半身毯、儿童全身盖毯等保温毯。(项号95) ▲16、具有可重复使用保温毯,重复使用毯子可进行高温高压消毒或者浸泡消毒。(项号96) 17、具有防水。(项号97) 18、配件/耗材需兼容其他暖风类主机。(项号98) 5-6脉搏血氧检测仪 数量:1台 1、显示:彩色点阵式LED 显示(项号99) 2、电源:工作电压:d.c. 4.5V(3 节AA 碱性电池)或d.c. 3.6V(可充电锂电池)工作电流:≤180mA(项号100) 3、血氧饱和度测量/显示范围:35%~100% 测量误差:70%~100%:±2%;50%~69%:±3%, 测量准确度:在70%~100%测量范围内,Arms≤3%(项号101) 4、数据存储:血氧仪存储可达≥1000 条记录,且连续测量时存储可达≥384 小时数据。(项号102) 5、脉率参数说明:(项号103) 测量范围/显示范围涵盖:30bpm~240bpm 测量误差:±2%或±2bpm 6、灌注指数(PI)显示:测量范围涵盖:0.2%~20%(项号104) 7、使用环境(项号105) 使用温度: 5℃~40℃ 环境湿度:30%~80%,非冷凝 大气压力:70kPa~106kPa 8、抗自然光干扰能力:在自然光的环境下使用,脉搏血氧饱和度和脉率测量值符合上述标准要求。(项号106) 9、抗工频干扰能力:在光环境为工频光源的情况下使用,脉搏血氧饱和度和脉率测量值符合上述标准要求。(项号107) 10、分类(项号108) 防电击类型:内部电源设备 防电击程度:BF 型应用部分 防进液程度:IPX1(防止垂直滴水) 11、设备运行模式:连续运行设备(项号109) 5-7手动轮椅车 数量:5辆 1、驻坡性能:≥8°(项号110) 2、滑行偏移量:≤350mm(项号111) 3、回转半径:≤850mm(项号112) 4、换向宽度:≤1500mm(项号113) 5、静态稳 定性纵向:≥10°,侧向:≥15°(项号114) 6、承重:≥100公 斤(项号115) 7、车轮着地性除提升车轮外的所有车轮必须平稳着地,免充气(项号116) 5-8床单位臭氧消毒机 数量:2台 1、采用臭氧消毒,杀菌广谱、彻底,消毒完毕后自动还原为氧气,无死角、无残留、无污染;(项号117) 2、床单位消毒器机身采用全金属阻燃材料制作,并且配备内外双保险丝,使用寿命长、安全系数高;(项号118) 3、机身小巧灵活,占用空间小;配备高品质静音脚轮,易于推动;机体带有两个收纳盒,可单独存放消毒管与电源线;(项号119) 4、消毒效果强力,且整机运行噪音≤55dB,无噪声干扰病人;(项号120) 5、杀菌因子:臭氧;采用新型的沿面放电技术,产生高浓度臭氧,由外至内,深层彻底消毒;(项号121) 6、机器消毒时间0~99min可调,默认时间10min快速消毒;(项号122) 7、臭氧产出量≥4970mg/h,臭氧浓度≥3000mg/m3 ,臭氧泄漏量≤0.01mg/m3。(项号123) 8、消毒效果要求: 8.1对大肠杆菌杀灭对数值>3;(项号124) 8.2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对数值>3;(项号125) 8.3对白色念珠菌的杀灭对数值>3;(项号126) 8.4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杀灭对数值>3;(项号127) 9、采用液晶显示屏,按键占比大,操作简单,屏幕显示清晰准确,利于观察操作;(项号128) 10、机器具备抽气、消毒、保持、还原四种功能,且四种功能的作用时间均为0~99min可调;(项号129) 11、可预先设置自动消毒功能,工作流程可预先设置,抽气、消毒、保持、还原等工序一键式全自动完成,操作方便;(项号130) 12、采用新型的沿面放电技术,产生高浓度的臭氧通过“抽真空—充臭氧—快还原”的模式使臭氧完全渗透到被褥、床垫、枕芯中,由外至内深层彻底消毒,并且具有防霉、防虫、除异味的作用;(项号131) 13、双管路,可同时对2个床单位、4床被褥进行消毒;(项号132) 14、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嵌入式软件;(项号133) 15、床单位消毒器有双保险丝,一个内置,一个外置,保证安全。采用内置合理化电气工艺布局,线身耐弯曲抗摇摆。(项号134) 16、可配多次性消毒袋、消毒罩与一次性消毒袋、消毒罩。(项号135)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补充商务条件: 1、交货 1.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逾期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违约条款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中的所有配置及成套设备中不论价值大小,软、硬件任何一件未在规定时间到货即视为延误。 1.2中标人应保证所供的设备是在2021年8月后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及规范等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招标文件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中标人必须保证采购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设备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设备(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 称、品 牌型号、制造商 标识、产地、生产日期、出厂序列号及产品批号、编码等)。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的电气、设备仪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噪音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商检、质检部门的检验(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系统运行所需的基本要求,如有遗漏,中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或购买将认为中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2、验收 2.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2.1.1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并且运行稳定后,采购人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 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等进行验收,中标人必须在院或专业培训机构对采购人操作人员和维修工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如有需要外出培训,中标人应在国内的合 作医程师进行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管理等的技术培训,中标人应在合同中注明培训地点、人数、天数等,以上所有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属于计量器具,还须经过计量部门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首次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对于特殊或需依据检测结果做出结论的采购项目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或部门参与验收。 2.1.2异议期:货物验收后拾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对货物有异议的,中标人应在贰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否则视为中标人根本违约。 2.1.3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售 后服务 3.1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24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负责维修。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 档次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现场免费提供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并提供培训计划。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2月内无法修复,中标人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换新机,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 3.2中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售 后服务承诺书及所投产品售 后服务的单位(该产品的专业维修机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分公司或办事处等)出具的售 后服务证明材料(包含服务条款、保修年限等)。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费用、差旅费,仅收取配件费。 3.3为保证采购人设备的正常运行,中标人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提供每年 2 次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并提供详细检测内容和检测清单的报告。设备发生故障维修及保养事件,必须到设备部门备案登记。维护保养的次数与内容、更换维修备件的数目需详细记录,相关文件交采购人存档。 3.4保修期到期前,中标人需对设备做全面巡检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并完成巡检报告交院方存档后,方可申请支付设备尾款。 3.5中标人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过后一年内主要备品备件及其清单(含价格清单)。 3.6中标人供应的设备须无条件开放端口及网络协议,能与采购人现有的信息系统及网络兼容。 4、知识产权 4.1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4.2若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中标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5、违约责任 5.1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延期1日,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延期交货违约金,但违约金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逾期超过30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若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 5.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保义务的(不可抗力除外),每违约1次,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 500 元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违约金的计算总额达到合同总价款的30%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3中标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 5.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任何事故,所造成的所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6任何一方因对方违约,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费用均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 5.7中标人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费用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款项中直接予以扣取。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包:2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0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90%的货物价款。中标供应商要求采购人第一次付款时(第一次付款即: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需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a.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100 %的正式发票,且中标供应商须保证该发票真实有效;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c.采购人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d.采购人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2
10
免费维保期结束且无未了事项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通过验收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满足招标要求
包:3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0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
2
10
免费维保期结束且无未了事项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通过验收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满足招标要求
包:4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0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
2
10
免费维保期结束且无未了事项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通过验收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满足招标要求
包:5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0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
2
10
免费维保期结束且无未了事项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通过验收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满足招标要求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0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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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维保期结束且无未了事项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乙方: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81]MZZJ[GK]2022014的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2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十八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电子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福建省福清市医院乙方:
住所: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059185152025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059185152025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 备注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 备注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品牌/型号) 来源地 备注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索引
一、投标函
2.8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章):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二-11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三、投标保证金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附: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