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2年新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子项一)

 

           备案编号:A-50317-GK-202210-B0409-IDN

 

           项目编号:[350100]YZC[GK]2022007
                   

 

 

 

 

                                                           采购人: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2年新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子项一)(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50317-GK-202210-B0409-IDN

2、项目编号:[350100]YZC[GK]2022007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一)。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医疗设备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设备清单中,测序仪为医疗设备: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②、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为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工业。
包:2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工业。
包:3
明细 描述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工业。
包:4
明细 描述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工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95号

联系方法:87112850

12、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梅亭中华技校沿街综合楼八层西侧

联系方法:13960925191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测序仪 1(台) 2,900,000.0000 工业
1-2 自动化建库仪 1(台) 860,000.0000 工业
1-3 基因测序分析服务器 1(台) 400,000.0000 工业
4160000 4160000 41600
2
2-1 实验动物饮用系统 1(台) 350,000.0000 工业
2-2 全自动组织脱水机 1(台) 380,000.0000 工业
2-3 普通PCR仪 2(台) 120,000.0000 工业
2-4 移液器 53(台) 106,000.0000 工业
2-5 细胞计数器 1(台) 150,000.0000 工业
2-6 CO2培养箱 6(台) 360,000.0000 工业
2-7 生物分析仪 1(台) 360,000.0000 工业
2-8 蛋白电泳仪 2(台) 140,000.0000 工业
1966000 1966000 19660
3
3-1 尾气处理设备 1(台) 580,000.0000 工业
3-2 IVC大鼠 4(台) 520,000.0000 工业
3-3 小动物活体荧光成像系统 1(台) 1,090,000.0000 工业
3-4 IVC小鼠 4(台) 520,000.0000 工业
2710000 2710000 27100
4
4-1 解剖显微镜 2(台) 40,000.0000 工业
4-2 组织包埋机 1(台) 150,000.0000 工业
4-3 石蜡切片机 1(台) 230,000.0000 工业
4-4 烤片机 1(台) 20,000.0000 工业
4-5 摊片机 1(台) 20,000.0000 工业
4-6 全自动染色机 1(台) 290,000.0000 工业
750000 750000 75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4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5

12.1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项目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项目包3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项目包4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6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项目包2中标人数为1家,项目包3中标人数为1家,项目包4中标人数为1家;

713.2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8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9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0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1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2)其他: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服务类项目适用:(0万元,100万元] :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 :0.45%,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备注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

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

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医疗设备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设备清单中,测序仪为医疗设备: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②、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为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工业。
包:2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工业。
包:3
明细 描述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工业。
包:4
明细 描述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工业。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包:2
         无
包:3
         无
包:4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4、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5、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6、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服务期限的;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5、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6、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7、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中内容出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2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部分实际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值50%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条件”的各项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3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部分实际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值50%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条件”的各项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4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部分实际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值50%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条件”的各项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项目包1,项目包2,项目包3,项目包4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无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8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技术和服务要求 50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0分。带“★”符号的(共2项)为重要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若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带“▲”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2.6分(共计10项),其余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共计16项)。注:“★”符号、“▲”符号及项号下的子序号都隶属于上一级不重复评分。
产品彩页资料 3 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货物的产品彩须,并在彩页内注明每种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根据提供彩页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每份彩页能完全清楚表明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的得3分,较能表明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的得2分,-般的得1分。
投标产品的供货保障和质量保证 3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可获得的供货保障、原产地保障、质量保障承诺方面情况,评委对投标人的产品供货渠道来源的正规性、可靠性进行评分,保障性优、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3分,保障性良、较科学合理、实用性较强的得2分,保障性--般、不够科学合理、实用性不够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配件说明 2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产品的备品配件说明情况,从配置情况、质量性能方面,齐全完整性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配置完整且详细说明的得2分,仅附表格但未做详细说明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2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同类业绩进行评分。(业绩有效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评委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 3 根据各投标人对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包括维修的速度以及能力、响应时间,保修范围、提供免费配件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售后服务承诺齐全、故障响应时间短、响应方式多样的得3分,售后服务承诺较齐全、故障响应时间较短、响应方式多样的得2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不全、故障响应时间长、响应方式单一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培训 3 根据各投标人承诺的技术培训,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资料,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科学、合理、较符合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的得2分,方案科学、合理程度一般、不够符合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保修期 3 根据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免费保修期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免费保修期满足招标要求的不得分,免费保修期比招标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的得1分,满分3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7.04 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招标货物中若有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节能清单中具体品目以“★”标注),所投品牌、机型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内产品,且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提供相对应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投标产品所在页即可)并在产品所在位置做明确标示(台式计算机还应另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表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否则其投标无效。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未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相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详见节能清单目录附件2,凡与节能清单目录附件2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产品,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优惠内容及幅度详见下表:评标方法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综合评分法 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0%-50%(含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50%以上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在执行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制度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所列产品为准,且同一产品只加分一次。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无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8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技术和服务要求 50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0分。带“★”符号的(共3项)为重要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若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带“▲”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21.8分(共计10项),其余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3分(共计94项)。注:“★”符号、“▲”符号及项号下的子序号都隶属于上一级不重复评分。
产品彩页资料 3 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货物的产品彩须,并在彩页内注明每种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根据提供彩页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每份彩页能完全清楚表明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的得3分,较能表明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的得2分,-般的得1分。
投标产品的供货保障和质量保证 3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可获得的供货保障、原产地保障、质量保障承诺方面情况,评委对投标人的产品供货渠道来源的正规性、可靠性进行评分,保障性优、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3分,保障性良、较科学合理、实用性较强的得2分,保障性--般、不够科学合理、实用性不够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配件说明 2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产品的备品配件说明情况,从配置情况、质量性能方面,齐全完整性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配置完整且详细说明的得2分,仅附表格但未做详细说明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2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同类业绩进行评分。(业绩有效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评委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 3 根据各投标人对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包括维修的速度以及能力、响应时间,保修范围、提供免费配件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售后服务承诺齐全、故障响应时间短、响应方式多样的得3分,售后服务承诺较齐全、故障响应时间较短、响应方式多样的得2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不全、故障响应时间长、响应方式单一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培训 3 根据各投标人承诺的技术培训,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资料,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科学、合理、较符合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的得2分,方案科学、合理程度一般、不够符合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保修期 3 根据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免费保修期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免费保修期满足招标要求的不得分,免费保修期比招标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的得1分,满分3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7.04 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招标货物中若有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节能清单中具体品目以“★”标注),所投品牌、机型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内产品,且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提供相对应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投标产品所在页即可)并在产品所在位置做明确标示(台式计算机还应另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表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否则其投标无效。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未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相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详见节能清单目录附件2,凡与节能清单目录附件2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产品,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优惠内容及幅度详见下表:评标方法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综合评分法 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0%-50%(含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50%以上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在执行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制度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所列产品为准,且同一产品只加分一次。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3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无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8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技术和服务要求 50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0分。带“★”符号的(共2项)为重要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若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带“▲”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75分(共计10项),其余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3分(共计75项)。注:“★”符号、“▲”符号及项号下的子序号都隶属于上一级不重复评分。
产品彩页资料 3 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货物的产品彩须,并在彩页内注明每种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根据提供彩页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每份彩页能完全清楚表明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的得3分,较能表明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的得2分,-般的得1分。
投标产品的供货保障和质量保证 3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可获得的供货保障、原产地保障、质量保障承诺方面情况,评委对投标人的产品供货渠道来源的正规性、可靠性进行评分,保障性优、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3分,保障性良、较科学合理、实用性较强的得2分,保障性--般、不够科学合理、实用性不够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配件说明 2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产品的备品配件说明情况,从配置情况、质量性能方面,齐全完整性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配置完整且详细说明的得2分,仅附表格但未做详细说明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2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同类业绩进行评分。(业绩有效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评委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 3 根据各投标人对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包括维修的速度以及能力、响应时间,保修范围、提供免费配件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售后服务承诺齐全、故障响应时间短、响应方式多样的得3分,售后服务承诺较齐全、故障响应时间较短、响应方式多样的得2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不全、故障响应时间长、响应方式单一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培训 3 根据各投标人承诺的技术培训,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资料,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科学、合理、较符合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的得2分,方案科学、合理程度一般、不够符合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保修期 3 根据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免费保修期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免费保修期满足招标要求的不得分,免费保修期比招标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的得1分,满分3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7.04 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招标货物中若有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节能清单中具体品目以“★”标注),所投品牌、机型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内产品,且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提供相对应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投标产品所在页即可)并在产品所在位置做明确标示(台式计算机还应另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表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否则其投标无效。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未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相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详见节能清单目录附件2,凡与节能清单目录附件2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产品,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优惠内容及幅度详见下表:评标方法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综合评分法 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0%-50%(含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50%以上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在执行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制度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所列产品为准,且同一产品只加分一次。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4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无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8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技术和服务要求 50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0分。带“★”符号的(共3项)为重要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若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带“▲”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78分(共计10项),其余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6分(共计37项)。注:“★”符号、“▲”符号及项号下的子序号都隶属于上一级不重复评分。
产品彩页资料 3 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货物的产品彩须,并在彩页内注明每种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根据提供彩页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每份彩页能完全清楚表明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的得3分,较能表明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的得2分,-般的得1分。
投标产品的供货保障和质量保证 3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可获得的供货保障、原产地保障、质量保障承诺方面情况,评委对投标人的产品供货渠道来源的正规性、可靠性进行评分,保障性优、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3分,保障性良、较科学合理、实用性较强的得2分,保障性一般、不够科学合理、实用性不够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配件说明 2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产品的备品配件说明情况,从配置情况、质量性能方面,齐全完整性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配置完整且详细说明的得2分,仅附表格但未做详细说明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2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同类业绩进行评分。(业绩有效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评委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 3 根据各投标人对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包括维修的速度以及能力、响应时间,保修范围、提供免费配件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售后服务承诺齐全、故障响应时间短、响应方式多样的得3分,售后服务承诺较齐全、故障响应时间较短、响应方式多样的得2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不全、故障响应时间长、响应方式单一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培训 3 根据各投标人承诺的技术培训,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资料,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科学、合理、较符合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的得2分,方案科学、合理程度一般、不够符合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保修期 3 根据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免费保修期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免费保修期满足招标要求的不得分,免费保修期比招标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的得1分,满分3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7.04 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招标货物中若有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节能清单中具体品目以“★”标注),所投品牌、机型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内产品,且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提供相对应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投标产品所在页即可)并在产品所在位置做明确标示(台式计算机还应另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表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否则其投标无效。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未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相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详见节能清单目录附件2,凡与节能清单目录附件2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产品,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优惠内容及幅度详见下表:评标方法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综合评分法 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0%-50%(含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50%以上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在执行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制度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所列产品为准,且同一产品只加分一次。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2022年新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子项一)

2、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如有涉及到尺寸、温度、重量等精确数值时允许正负偏差5%。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合同包1

品目号:1-1  :测序仪

支持测序应用包括:无创产前检测NIPT)、染色体微缺失微重复检测(CNV-Seq)、肿瘤靶向用药检测、无创CtDNA检测、mNGS病原微生物检测、全外显子组测序、全基因组测序、基因表达谱测序等

(序号1)★1、测序核心技术:桥式扩增成簇,边合成边测序(SBS)。

(序号1)2、测序数据通量:每次运行,单张芯片至少可产生100G碱基数据

(序号2)3、测序长度:支持双端测序,最大测序长度不低于300bp

(序号1▲4、测序时间:测序时间短,SE75测序时间低于12小时,PE150测序时间低于30小时

(序号2▲5、单位时间测序通量:每24小时可产出不少于100Gb数据量。

(序号3)6、测序质量:以Q30为测序质量标准(即每个碱基的准确度为99.9%),标准品Phix2X150测序模式下,75%以上的碱基比例可达到Q30

(序号4)7、可精确读取≥12个的连续单个重复碱基(如AAAAAAAAAAAA)。

(序号3▲8、测序自动化:文库模板扩增在测序仪上自动完成,无需其他辅助设备进行模板扩增。

(序号5)9、采用便捷的图标触控式操作系统,一键式启动。

(序号6)10、病原微生物宏基因组检测测序读长不低于75bp,每个样本的下机数据量不低于20Mreads数。

(序号7)11、病原微生物数据库不低于20000

(序号4▲12、仪器配套病原测序数据分析软件获得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序号▲5▲13、仪器属开放平台,能提供2个以上在此平台上获得认证的临床应用试剂,包括NIPT及肿瘤方向的获批检测试剂盒

(序号8)14、测序仪内置工作站最低配置参数:

处理器:酷睿i5移动处理器

内存:96GB

硬盘:720G

操作系统:Window或其他操作系统(嵌入式操作系统)

品目号:1-2   :自动化建库仪

(序号61、集成高精密机械臂,自动PCR仪,自动纯化模块,加热振荡器,温控模块,内置紫外消毒模块、HEPA过滤系统等功能模块

(序号92、一次可以完成文库制备96个,

(序号103、温度范围:PCR仪:4~99℃;温控模块:4~100℃;

(序号114PCR仪温度准确性:≤±0.3at55℃;PCR仪温度均匀性:≤±0.2at72

(序号★25、温控模块温度准确性:≤±1at55℃;温控模块温度均匀性:≤±1at55℃;

(序号126、移液通道数量32

(序号137、移液体积范围:2ul-200ul

(序号148、加样精度:CV5%(2μl),准确度:<±10%CV0.5%(200μl),准确度:<±1%

品目号:1-3   :基因测序分析服务器

(序号71、鼠、大鼠、鲤鱼、家鹅、鸡、鸭、牛、猫、狗、兔等常见动物的 序列,不少于10种宿主序列。

(序号8▲2、本地化数据库:细菌≥8000种,真菌≥9000种,病毒≥9000种,寄生虫≥600种

(序号9▲3、能对测序仪下机fastq数据,进行数据质控——去除宿主——数据比对,自动化出具病原鉴定筛查报告,可对目标性微生物进行基因组组装。

(序号154、既可单独对RNA的宏转录组测序数据进行分析,也可单独对DNA的宏基因组测序数据进行分析,还能同时对样本的RNA宏转录组以及DNA宏基因组测序数据进行分析,能解决背景微生物的干扰,对样本进行更加准确的病原微生物鉴定,并找出活跃表达的致病性微生物

(序号105、基因组组装模块:对细菌、真菌、病毒的WGS测序数据进行质控、有参组装和无参组装、基因预测、泛基因组和核心基因组分析、物种进化等分析。所有样品的报告展示了所有样品的分析结果,包括质控结果、组装结果以及进化分析的结果

(序号166、数据库免费升级不少于3年

(二)合同包2

品目号:2-1   :实验动物饮用系统

(序号1)1、产水水质符合SPF级实验动物饮水,无特定病原菌。

(序号2)2、产水电导率≤5μS/cm。

(序号1)3、细菌:≤1CFU/ml。

(序号3)4、主机内置管路UV连续杀菌,当流速≥60升每分钟时,UV灯能量≥22,000uWsec/cm2。

(序号4)5、主机内置管路细菌过滤器,孔径≤0.2um的绝对过滤。

(序号5)6、主机内置加药装置,自动调节产水pH值。

(序号6)7、反渗透膜具有独特的膜支撑技术,有效延长膜使用寿命30-50%

(序号1★8、主机采用一体化结构研发 ,标准化设备,出厂前经过FAT测试,纯化主机尺寸≤680x900x1500(宽x深x高)。

(序号7)9、水箱容积≥500L,不锈钢材质,电解抛光处理,内表面光滑度达0.6um,具有5档液位计控制,灵活制水,采用锥底可排空型的卫生结构。

(序号8)10、水箱回水360度喷射球 ,放射喷注式进水装置确保水箱内壁所有部位能够接触流动水,防止微生物贴壁滋生。

(序号9)11、水箱液位可在现场直接观察读数,也可在远端实时数字显示液位

(序号10)12、变频恒压供水,纯水分配循环流量每分钟≥60升,管路流速≥1m/s。

(序号▲213、主机采用一键式操作 ,先进的PLC控制,包含10寸触摸屏界面,可与楼宇BMS监控系统兼容

(序号1114、工程师级别固定悬浮窗,手动/自动操作随意切换,长按 的浮窗防止了用户的误操作,密码设置,防止非授权人员的不当操作。

(序号1215、WIFI/GPRS双模无线上网功能,通过云服务平台实时管理您的纯水系统(包括工作状态、报警信息、水质数据等),带来极致的用户体验。

品目号:2-2   :全自动组织脱水机

(序号131、容量:≥300个组织盒

(序号142、蜡缸容量:≥5.6L

(序号153、后备电源:≥4小时

(序号164、具有酒精浓度检测功能

(序号175、具有试剂自动轮换功能

(序号186、操作界面:中文彩色操作

(序号197、试剂站点:≥16个

(序号208、圆形搅拌缸

(序号219、具有温度探测功能

品目号:2-3   :生物分析仪

(序号221、功能:采用毛细管电泳原理,可应用于DNA、RNA等核酸的电泳分析,提取的核酸质控,文库质检,浓度测定等;

(序号232、光源:LED光源,高灵敏度的光电倍增管检测;

(序号243、自动化程度:采用预装式卡夹,即插即用,无须人工制胶、灌胶、上样,整个过程全部由仪器自动来完成;每轮分析后,仪器自动清洗毛细管,无须人工清洗;无需手工添加染料,无需人工更换毛细管模块

(序号3)4、上样形式:直接兼容常规单管0.2ml离心管、常规8联管、12联管、96孔微孔板等;可搭配专用微量管,样品管中溶液需求量最低1ul;

(序号★2)★5、可以一次性完成1-100个任意个数样品的检测分析不浪费试剂;可单次自动处理单个样本不造成浪费;

(序号256、电泳时间:分析时间:最快可达1-2分钟内完成一次电泳;

(序号267、检测片段范围:15bp-50kb,最大可达165K;

(序号278、灵敏度:无需对样品进行纯化,可以直接对PCR产物原液进行检测。DNA样品的检测灵敏度可达≤2pg/ul;

(序号289、样品上样量:≤0.1ul;

(序号2910、卡夹:提供预制胶卡夹,适用于DNA卡夹、RNA质量控制分析等应用,具有大片段检测试剂盒

(序号30)11、分辨率:对<500bp的DNA片段,可达1-4bp的分辨率,200bp片段可达2bp的分辨率;

(序号31)12、软件功能:软件可以自动输出电泳胶图、峰图、样品浓度、片段大小等一系列数据,并可以以报告形式完整打印输出;PDF,WORD,JPG都可以输出;

(序号32)13、无污染:系统中仪器、耗材及检测过程均为全封闭式,避免了核酸染色剂等有害物质与操作人员的接触;

(序号3★14、可选择通卡夹配件,在仪器外部对卡夹进行通胶,可以对卡夹中毛细管中的胶进行更好的置换,对过期卡夹或者保存不当卡夹进行处理。

(序号▲415、采用空气压缩机或其他给压装置,操作方便,小巧便于放置和移动,无需氮气钢瓶,无需后期灌气;

(序号33)16、配置清单

16.1、主机一台

16.2、操作电脑一台

16.3、分析软件一套

16.4、1个预制胶卡夹

16.5、DNAAlignmentMarker1支

16.6、DNASIZEMarker1支

16.7、缓冲液试剂一套

品目号:2-4   CO2培养箱

(序号34)1、工作环境温度:18-33℃;

(序号35)2、培养箱加热模式:直热式;

(序号36)3、电源:220V±10%50Hz

(序号37)4、工作体积:150;

(序号38)5、标配搁板数目/最多可选装搁板数:3/10;

(序号39)6、温度控制范围:高于室温3℃~55

(序号40)7、温度控制精度:±0.1

(序号41)8、温度均一性:±0.5(37℃下)

(序号42990度湿热灭菌,具有白皮书验证灭菌效果

(序号4310、开门30秒后温度恢复时间:10分钟

(序号4411、箱体内相对湿度:95%

(序号4412、底部水库式湿度回复

(序号4513、开门30秒后湿度回复时间:30分钟

(序号4614、工作噪音水平:50分贝

(序号516、具有方便的自动校准技术,简单的非手动方式提供CO2检测系统的自动校准,确保系统处于最佳状态

(序号4717、具有风扇主力循环系统,可以确保空间环境的均一性

(序号4818、二氧化碳控制范围:020%

(序号4919、二氧化碳控制精度:±0.1%

(序号5020、二氧化碳跟踪报警:有

(序号5121、二氧化碳浓度恢复:12分钟内达到5±0.2%

(序号▲622▲二氧化碳浓度控制:TC热导传感器

品目号:2-5   :细胞计数器

(序号521、仪器类型:一体机台式细胞分析仪,无需连接电脑,节省实验室空间;

(序号▲72、处理时间:<10秒,可以提供细胞总浓度、活细胞和死细胞浓度及其占总细胞数的比例、细胞活率、直径分布图和细胞显微图片;

(序号533、细胞样品范围:1x104-1x107细胞/mL

(序号544、微粒/细胞直径范围:4μm-60μm(微粒);7μm-60μm(细胞);

(序号555、所需的样品体积:10μL

(序号566、可进行自动光强度调节和全自动聚焦(也可手动调整焦距),从而完成快速图像捕获;

(序号577、具有细胞Gating功能:可对不同尺寸的细胞亚群进行计数;

(序号588、兼容重复细胞计数板和一次性细胞计数板

(序号599、自动调节荧光光强度,提供饱和像素提示,减少手动调整造成的操作误差;

(序号8▲10、光学:3通道(明场+2LED光源插槽),可同时使用2种光源,有20种以上光源可供选择。

(序号60)11、程序:有预设程序,且采用machinelearningAI智能算法,对于细胞碎片,小细胞和成团细胞等复杂细胞样本有更准确的计数;

(序号61)12、内置预稀释计算器、细胞传代计算器

(序号62)13、相机5百万像素,物镜2.5倍光学放大;

(序号63)14、仪器可通过wifi连接到云平台,传输和保存数据;

(序号64)15、图像和数据可自动保存,其提供多种格式的数据文件,包括TiffPNGJPG图像文件和CSVFCS数据文件,还可保存包含结果、图像和机器设置参数的PDF文件;

品目号:2-6   :蛋白电泳仪

(序号65)1、同一槽内可同时进行≥4块SDS-PAGE凝胶实验。使用原厂免染预制胶,无需染色即可实现5分钟内显示结果。
(序号66)2、玻璃板:封边垫条永久性地固定在长玻板上,保证玻板精确对齐,防止漏胶重复删除
(序号67)3、玻璃板:封边垫条永久性地固定在长玻板上,保证玻板精确对齐,防止漏胶
(序号68)4、模块化:配置转印(westernblot)模块,使用原厂免染快速胶可实现15分钟内快速转印
(序号69)5、电泳仪输出范围:电压10–500V;电流0.01–2.5A;功率1–500W
(序号70)6、定时器:可定时1分钟到99小时59分钟

品目号:2-7   :普通PCR仪

(序号▲91、通用样品槽,无需更换模块,适用96X0.2mlPCR管、71×0.5mlPCR管或196PCR

(序号71)2、升降温速率:升温3/秒,降温2/

(序号72)3、模块温控范围:499

(序号73)4、温控精确度:≤±0.2

(序号74)5、温度均一性:20-72℃≤±0.3℃;90℃≤±0.4

(序号75)6、温控模块采用三组回路技术

(序号76)7、热盖可自动调节高度,适应不同耗材

(序号77)8、样品温控保护技术,减少非特异性反应

(序号78)9、图形化程序编辑,直观简便,中文操作界面

(序号79)10USB接口可连接鼠标、USB和打印机,方便数据传输;具E-mail提醒功能

(序号80)11、仪器可存储700个应用程序,可通过USB无限扩展

(序号81)12、可选配USB加密狗,对半导体元件进行快速检测

(序号82)13、可连接两台PCR仪,提高样品处理通量;体积小巧,耗电量少

(序号83)14、温度校准:按照国内技术标准

(序号84)15、设有断电自动重启选项

品目号:2-8   :移液器

(序号85)1采用高科技材质,重量轻(≤80g),操作力小,坚固耐用,耐高温抗腐蚀

(序号10▲2可整支高温高压灭菌和紫外线灭菌,操作更安全

(序号86)3人体工程学 ,显著减少手、手臂和肩膀用力,避免手部重复性劳损

(序号87)4下半支可徒手拆卸,便于清洁保养

(序号885伸缩式弹性吸嘴 ,确保吸头装配的气密性和移液均一性

(序号896≥4位数字放大体积显示,可精准设置移液体积

(序号907在移液器前面设置了体积视窗,便于移液观察,可单手设定体积及操作

(序号918独有密度调节窗口,适用于不同密度的液体,通用性更广泛

(序号929≥10种不同量程选择,全面满足不同使用需求

(序号9310不同颜色标识移液器量程

(序号9411数据芯片读取功能,可读取数据进行追踪

(三)合同包3

品目号:3-1  :小动物活体荧光成像系统

(序号1)1、CCD芯片:零缺陷、科研级高灵敏背部薄化、背部感应型冷CCD

(序号2)2、分辨率:≥1024×1024

(序号3)3、像素尺寸:≥13μm×13μm

(序号▲1)▲4、量子效率:>95%@520nm–630nm,>80%@460nm–780nm

(序号★1)★5、制冷温度:半导体电制冷,制冷温度≤-100℃

(序号4)6、F≤0.95广角镜头,自动聚焦

(序号▲2)▲7、全新 暗箱,呼吸灯式LOGO,可根据设备状态显示不同效果,实现仪器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提供设备运行照片)。

(序号▲3)▲8、成像视野通过载物台自动升降调节,≥255mm×255mm。

(序号5)9、配有温控载物台,温度20-40℃可调节。

(序号▲4)▲10、LED荧光光源:具有≥20个激发光源位置,标配≥5种LED光源,每种光源配备相应的滤光片,寿命长,更换方便。具有≥12位滤光片轮,标配≥5种滤光片,全自动软件控制,自动切换。

(序号★2)★11、配备高灵敏度细胞标记鉴定模块灵敏度:≦10amolATP或≦20zmol荧光素酶,线性范围:≧7个数量级

(序号6)12、配备多功能气体麻醉系统,气体输出量:0-10L/min,麻醉气体输出浓度:0-5%可调,

并且具备小鼠固定装置及黄白双色照光源,用于尾静脉注射辅助操作,尾静脉注射装置、空气泵、挥发罐、流量控制、废弃回收等装置一体化集成,减少管路长度,节省试剂。

(序号▲5)▲13、软件具备多图分析功能以及量化分析功能,以动物体表每秒离开一平方厘米组织并辐射成一个立体角的光子数(p/s/cm2/sr)或发射光子(p/s/cm2/sr)/激发强度(uw/cm2)进行定量,可自动或手动获取荧光及发光信号强度(需提供不少于两篇使用该单位发表的SCI文献)。图像具备3D峰值显示,实现数据立体化(需提供软件截图证明)。

品目号:3-2   :尾气处理设备

一体扰流喷淋除臭设备技术参数:

1总体要求:

(序号7)1.1一体扰流喷淋除臭设备用于实验动物设施外排气体污染物的净化,安装在排风管道末端,该装置可有效处理设施排风中所产生的氨气、硫化氢、二氧化硫、甲烷、VOCs等多种臭味气体,具有杀菌功能,对动物实验室的外排气体进行除臭处理,可有效改善所排放气体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序号▲6)▲1.2装置的 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标准):

1)处理后的氨气、硫化氢应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处理后的VOCs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除臭设备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序号8)1.3额定处理风量及其他技术参数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 图纸要求。

(序号9)1.4户外型设备,设备箱体及金属配件均采用SUS304不锈钢材质。装置壳体寿命期不少于10年,寿命期内装置壳体无明显漏风,壳体强度不得有明显弱化。设备结构应确保坚固,不变形,不影响设备的性能。

(序号▲71.5设备功能段及主要参数要求:

额定处理风量40000m3/h设备:最大边尺寸≤5250×1650×3000(长×宽×高,mm),工作重量≤1640Kg,风阻≤550Pa。220V供电,功率≤4.6KW,耗水量≤1.2T/D。

设备功能段位(处理流程):进风段→活性氧预处理段→纳米半导体光催化段→气液扰流段→折流除雾段→出风段;设备运行中,除消耗水、电之外,设备无其他耗材。

(序号10)1.6设备可在-5℃~60℃环境下正常工作;箱体的框架结构和箱体壁板等,冬季应无冷桥现象;整个箱体及检修门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无漏风和冷桥现象,箱体密闭性好无漏风。

2活性氧预处理段

(序号11)2.1设置在进风口,通过185nm紫外灯或微波无极灯,电离氧气产生OOOH-活性氧成份,与废气进行混合,进行预先氧化处理,以增强后端纳米半导体光催化的效率。

(序号12)3纳米半导体光催化段

3.1采用纳米半导体光催化技术,能够有效分解氨气、硫化氢、甲烷、VOCs、病原微生物等污染物。

3.2纳米半导体光催化段可在全开、开50%、全关之间选择;日常使用无耗材,应考虑所安装空间的合理性,应考虑易维保。

3.3纳米半导体光催化段的催化技术催化光源主要为波长365nm真空紫外灯,催化剂为MnOx-TiO

3.4设备功率可根据排污强度手动或自动调整;

(序号13)4气液扰流段

4.1采用气液扰流净化技术,主要去除氨气、硫化氢、二氧化硫、醇类等能溶于水的恶臭污染物,同时可有效拦截粉尘及大分子颗粒物。

4.2气液扰流段采用耐酸碱腐蚀材料,能保证在3年内有氧化性物质腐蚀的情况下不受影响,水泵采用SUS304不锈钢材质。

4.3设备内部扰流球应采用直径为Φ50mm的PP材质多面空心球,填充高度不低于300mm,多面空心球参数:孔隙率:≥91%,比表面积:≥200m2/m3,堆积密度:≥105Kg/m3。

4.4气体在喷淋设备停留时间大于4秒;

4.5设备应有折流除雾装置,采用折流方式进行水汽分离,水汽不得外溅。

4.6喷淋系统的喷嘴群 应采用矩阵式排布,喷嘴数量不少于12支,排布均匀度误差≤10mm,单个喷嘴喷洒状态应为全轮廓实心锥,锥角≥105°,喷淋面水膜覆盖率必须为100%,喷洒均匀无死角。

4.7气液扰流段所用喷淋介质应为设备用水标准:①生活饮用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②工业用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4.8排水周期可手动或自动设置,水源利用率高。

(序号8▲5节能及检测要求

5.1特定时间段循环水,设备功率须根据排污强度手动或自动调整;排水周期可手动或自动设置,水源利用率高。

5.2无二次排放污染,免维护,设备最大功率≤4.6KW,运行维护费用低。

5.3出具由第三方检测机构(CMA资质)出具的五个实验动物设施的合格检测报告;(提供证明文件并提供业绩用户 和座机电话备查)。

(序号9▲6控制方式

6.1智能控制系统(DDC控制,HMI通讯接口),每台设备自带一套控制,触摸屏操作,屏上可显示设备运行的工作参数(水位、泵口水压等)(提供触摸屏界面图片);自主开发的正版软件,提供国家软件著作权;

6.2可根据项目废气排放浓度对光催化功率在触摸屏上进行手动设置,可实现全开和开50%切换,从而达到最大效率节能控制。

(序号10▲7、 定性要求

7.1 定性要求:提供五家以上实验动物设施设备使用案例以及证明设备稳定运行的用户使用报告。

品目号:3-3   IVC小鼠

(序号14)1、医疗级主机涂装外壳:整体采用碳钢喷塑材质,表面光滑平整易清洁。边角 圆润有弧度,不易碰撞损坏。底部带4个可移动静音万向轮,其中两个带刹车,操作方便灵活。主机外壳整体密封,无清洁死角。电源插孔 在顶面,方便操作和检修。所有插座均为航空操作,安全有保障。

(序号15)2、主机规格:375±20(mm)×560±25(mm)×1620±40(mm),1台主机可连接1-2个笼架。

(序号16)3、风机选用电机需具有高智能、高节能、长寿命的特点,确保风机连续运行≥50000小时无故障。

(序号17)4、送排风机 独立的静压箱,风道之间不相互影响;主机送排风配备一送一排、一用一备的四风机结构。

(序号18)5、主机内进排风通道均提供初中高三级过滤,高效过滤效率99.9995%保证笼盒内的洁净度和排放废气的环保性。过滤器堵塞情况有根据实际压差的预警和报警两种提示,以不同颜色的柱状图在主屏幕上体现。

(序号19)6、进气口位于主机背面,排气口位于主机上方,两者均有固定的卡箍连接;主机进风口设置在高处,外侧为百叶保护结构,喷雾消毒时液体应不易进入主机内,同时外侧方便擦掉粉尘。

(序号20)7、显示屏≥7寸、分辨率高,整体呈斜度 。触摸屏带有自动息屏模式,光亮不影响小鼠生活。

(序号21)8、主机智能控制 PLC模块组;PLC控制器、压力传感器

(序号22)9、触摸屏实时显示温湿度、换气次数、压差数、过滤器更换自动报警提示等。

(序号23)10、主机可选择运行模式:自动运行模式和手动运行模式,无干扰切换;支持正压和负压两种饲养方式;可自主设定换气次数,压差数。

(序号24)11、主机配精准数据变送笼盒,变送笼盒中含压力传感器和风速流量传感器,实测单个笼盒内数据的压力值和风速流量值。

(序号25)12、IVC主机留有RS485通讯端口,与中控室PC机通过网线通讯,实现主机信息集中监控;主机运行数据上传至物联网平台,可手机网页直接访问,实时查看IVC运行情况,有数据自动保存、图表曲线历史记录,风机运行转速、温湿度、压差、换气次数等超限报警、故障短信提示等功能;相应数据可在屏障系统外进行紧急设定调整。

(序号26)13、笼架采用SUS304不锈钢管制造,表面光滑,整个笼架需外形美观,牢固稳定,移动方便;不锈钢方管:≥25×25×1.5mm:异形管厚:≥1.5mm,底部有4个不锈钢万向脚轮,其中2个带刹车装置,具备防震结构,便于移动和定位,底座边角为圆弧 ,防止撞伤。

(序号27)14、单个笼架含:5列*5层=25笼,1700±150(mm)*600±15(mm)*1700mm±150(mm)。

(序号28)15、笼架送风气管和排风气管采用SUS304异形不锈钢气管,气管与笼盒连接采用硅胶气嘴软连接,气嘴与气管采用旋转式卡槽连接,拆卸快捷,方便用户清洗、消毒。

(序号29)16、笼架送排风总管道采用上送下排的的结构符合重力原理,方便清洁和拆装;送排风异性支管采用双送双排的ABBA交替结构,有效保证了笼盒内气流的循环,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紊流的可能。

(序号30)17、笼架导轨采用高分子材料一次成型,导轨设有笼盒到位指示装置,及时提醒用户笼盒在放置过程是否到位。

(序号31)18、笼架的两侧纵向带有激光打印的坐标编号1、2、3、4…、笼架顶部横向位置带有坐标编号A、B、C、D…,方便笼盒位置的准确记录。每个笼架的坐标号使用永不褪色掉落的方案 ,确保坐标信息的永久性。

(序号32)19、大鼠笼盒采用全新PPSU材料一次成型,颜色透明便于观察大鼠;可高温高压消毒。笼盒含笼盒、盒盖、不锈钢网盖、水瓶、塑料标示牌。

(序号33)20、笼盒上部有2个进气口和2个排气口,保证大鼠笼盒换气充分的同时还能保证气流速度的缓和,为大鼠提供舒适的饲养环境(氨浓度低且无动物吹冷的感觉)。笼盒的进排气口之间有隔板尽可能保证气体循环的充分均匀,减少紊流的可能。

(序号34)21、笼盒脱离笼架后,笼盒进风、排风阀门能立刻自动关闭,使取下笼盒时无丝毫外泄,防止相互感染;笼盒与笼架进排风嘴为非侵入式结构。

(序号35)22、笼盒:475*±15(mm)330±10(mm)*260±10(mm),笼内隔栏下高度18cm±3(cm),符合GB14925国标要求,可饲养4-5只实验大鼠。

(序号36)23、饲料栏材料为304不锈钢材质,方便观察饲养情况,同时方便动物的抓取。

(序号37)24、盒盖内嵌硅胶中空密封圈,结合重力作用更好的密封笼盒,硅胶垫圈在笼盒盖上最大限度的保护其不易损坏。

(序号38)25、搭扣和盒盖为分离式 。搭扣材质为笼盒同样材质,保证寿命和各项物理性能的一致性。搭扣可单手单边完成开盖操作。笼盖叠加时,搭扣无多余部分突出,方便清洗消毒。

(序号39)26、盒盖上水瓶插入口的阀门为自关闭结构,抽离饮水瓶后,能够即刻关闭阀门。水瓶槽导入式 满水后自动到位。

(序号40)27、外置式双饮水瓶结构,容量≥330ml,带液位刻度,材质采用全新PPSU材料,瓶口为医用硅胶软性密封,瓶嘴为316不锈钢材质,无漏水现象,动物饮水咬合处无金属毛刺现象。

(序号41)28、笼盒底部采用小圆角 ,无死角,方便饲料的倾倒和清洗;笼盒底部采用磨砂 ,提升笼盒整体美观的同时减少不同笼盒之间的相互干扰。

(序号42)29、笼盒侧边带自动落锁功能,当笼盒摆放到位后自动锁住,不因操作其他笼盒的失误导致其移位,影响饲养。

(序号43)30、断电保护:笼盒顶部设有方形超大生命窗与外界相通,四周带有密封压槽,覆盖0.2μm高效过滤膜,可以有效降低笼内二氧化碳水平,防止动物窒息。

(序号44)过滤膜可直接水洗、高温高压灭菌,使用方便。

品目号:3-4   IVC大鼠

(序号45)1、医疗级主机涂装外壳:整体采用碳钢喷塑材质,表面光滑平整易清洁。边角 圆润有弧度,不易碰撞损坏。底部带4个可移动静音万向轮,其中两个带刹车,操作方便灵活。主机外壳整体密封,无清洁死角。电源插孔 在顶面,方便操作和检修。所有插座均为航空操作,安全有保障。

(序号46)2、主机规格:375±20(mm)×560±25(mm)×1620±40(mm),1台主机可连接1-2个笼架。

(序号47)3、风机选用EC电机需具有高智能、高节能、长寿命的特点,确保风机连续运行50000小时无故障。

(序号48)4、送排风机 独立的静压箱,风道之间不相互影响;主机送排风配备一送一排、一用一备的四风机结构。

(序号49)5、主机内进排风通道均提供初中高三级过滤,高效过滤效率99.9995%保证笼盒内的洁净度和排放废气的环保性。过滤器堵塞情况有根据实际压差的预警和报警两种提示,以不同颜色的柱状图在主屏幕上体现。

(序号50)6、进气口位于主机背面,排气口位于主机上方,两者均有固定的卡箍连接;主机进风口设置在高处,外侧为百叶保护结构,喷雾消毒时液体应不易进入主机内,同时外侧方便擦掉粉尘。

(序号51)7、显示屏≥7寸、分辨率高,整体呈斜度 。触摸屏带有自动息屏模式,光亮不影响小鼠生活。

(序号52)8、主机智能控制 PLC模块组;PLC控制器、压力传感器

(序号53)9、触摸屏实时显示温湿度、换气次数、压差数、过滤器更换自动报警提示等。

(序号54)10、主机可选择运行模式:自动运行模式和手动运行模式,无干扰切换;支持正压和负压两种饲养方式;可自主设定换气次数,压差数。

(序号55)11、主机配精准数据变送笼盒,变送笼盒中含压力传感器和风速流量传感器,实测单个笼盒内数据的压力值和风速流量值。

(序号56)12、IVC主机留有RS485通讯端口,与中控室PC机通过网线通讯,实现主机信息集中监控;主机运行数据上传至物联网平台,可手机网页直接访问,实时查看IVC运行情况,有数据自动保存、图表曲线历史记录,风机运行转速、温湿度、压差、换气次数等超限报警、故障短信提示等功能;相应数据可在屏障系统外进行紧急设定调整。

(序号57)13、笼架采用SUS304不锈钢管制造,表面光滑,整个笼架需外形美观,牢固稳定,移动方便;不锈钢方管:≥25×25×1.5mm:异形管厚:≥1.5mm,底部有4个不锈钢万向脚轮,其中2个带刹车装置,具备防震结构,便于移动和定位,底座边角为圆弧 ,防止撞伤。

(序号58)14、单个笼架含:5列*5层=25笼,1700±150(mm)*600±15(mm)*1700mm±150(mm)。

(序号59)15、笼架送风气管和排风气管采用SUS304异形不锈钢气管,气管与笼盒连接采用硅胶气嘴软连接,气嘴与气管采用旋转式卡槽连接,拆卸快捷,方便用户清洗、消毒。

(序号60)16、笼架送排风总管道采用上送下排的的结构符合重力原理,方便清洁和拆装;送排风异性支管采用双送双排的ABBA交替结构,有效保证了笼盒内气流的循环,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紊流的可能。

(序号61)17、笼架导轨采用高分子材料一次成型,导轨设有笼盒到位指示装置,及时提醒用户笼盒在放置过程是否到位。

(序号62)18、笼架的两侧纵向带有激光打印的坐标编号1、2、3、4…、笼架顶部横向位置带有坐标编号A、B、C、D…,方便笼盒位置的准确记录。每个笼架的坐标号使用永不褪色掉落的方案 ,确保坐标信息的永久性。

(序号63)19、大鼠笼盒采用全新PPSU材料一次成型,颜色透明便于观察大鼠;可高温高压消毒。笼盒含笼盒、盒盖、不锈钢网盖、水瓶、塑料标示牌。

(序号64)20、笼盒上部有2个进气口和2个排气口,保证大鼠笼盒换气充分的同时还能保证气流速度的缓和,为大鼠提供舒适的饲养环境(氨浓度低且无动物吹冷的感觉)。笼盒的进排气口之间有隔板尽可能保证气体循环的充分均匀,减少紊流的可能。

(序号65)21、笼盒脱离笼架后,笼盒进风、排风阀门能立刻自动关闭,使取下笼盒时无丝毫外泄,防止相互感染;笼盒与笼架进排风嘴为非侵入式结构。

(序号66)22、笼盒:475*±15(mm)330±10(mm)*260±10(mm),笼内隔栏下高度18cm±3(cm),符合GB14925国标要求,可饲养4-5只实验大鼠。

(序号67)23、饲料栏材料为304不锈钢材质,方便观察饲养情况,同时方便动物的抓取。

(序号68)24、盒盖内嵌硅胶中空密封圈,结合重力作用更好的密封笼盒,硅胶垫圈在笼盒盖上最大限度的保护其不易损坏。

(序号69)25、搭扣和盒盖为分离式 。搭扣材质为笼盒同样材质,保证寿命和各项物理性能的一致性。搭扣可单手单边完成开盖操作。笼盖叠加时,搭扣无多余部分突出,方便清洗消毒。

(序号70)26、盒盖上水瓶插入口的阀门为自关闭结构,抽离饮水瓶后,能够即刻关闭阀门。水瓶槽导入式 满水后自动到位。

(序号71)27、外置式双饮水瓶结构,容量≥330ml,带液位刻度,材质采用全新PPSU材料,瓶口为医用硅胶软性密封,瓶嘴为316不锈钢材质,无漏水现象,动物饮水咬合处无金属毛刺现象。

(序号72)28、笼盒底部采用小圆角 ,无死角,方便饲料的倾倒和清洗;笼盒底部采用磨砂 ,提升笼盒整体美观的同时减少不同笼盒之间的相互干扰。

(序号73)29、笼盒侧边带自动落锁功能,当笼盒摆放到位后自动锁住,不因操作其他笼盒的失误导致其移位,影响饲养。

(序号74)30、断电保护:笼盒顶部设有方形超大生命窗与外界相通,四周带有密封压槽,覆盖0.2μm高效过滤膜,可以有效降低笼内二氧化碳水平,防止动物窒息。过滤膜可直接水洗、高温高压灭菌,使用方便。

(序号75)31、特别说明:需要备用周转笼盒18个。

(四)合同包4

品目号:4-1   :全自动染色机

(序号1)1、触摸屏:彩色LED

序号★12、站点总数:≥40个

(序号23、染色站点数量:≥26个

((序号▲14、试剂缸容量:≤320ml

(序号35、单个染色架数量:≥20片

(序号46、可编辑程序数:≥50个

序号★2★7、具有紧急召回功能

(序号58、具有自动复位功能

(序号69、后备电源:≥40分钟

序号★3★10、双层台式

品目号:4-2   :石蜡切片机

(序号▲21、水平进样:28mm

(序号▲32、垂直进样:70mm

(序号73、可切样本最大尺寸:65mm*50mm

序号▲44、双导轨系统

(序号85W型废蜡槽

(序号▲56、切片具有记忆功能

(序号97、切片范围:0.5um-500um

(序号108、控制面板可放置在切片机两侧或整合到切片机身上

(序号119、具有切片计数和切片厚度总计功能

品目号:4-3  :组织包埋机

(序号▲61、蜡缸容积:≥5L

(序号▲72、包埋盒储存容量:≥300个

(序号123、融蜡缸温度:50°至70°

(序号13)4、冷台容量:≥70个

(序号▲85、自带修蜡模块:需要

(序号▲96、照明模块:可调LED光源

(序号147、操作界面:中文触摸操作

(序号158、冷台温度:-3°至-12°

品目号:4-4   :解剖显微镜

(序号161、光学系统:采用无与伦比的光学变焦系统
(序号172、放大倍率:6.7X-50X(物镜1X),配套2X平场消色差物镜
(序号183、人机学双目镜筒,操作时身体不需要前倾,大大减少了长时间观察的时候颈,肩,背等部位的疲劳
(序号194、目镜均带屈光度调节正负5,视场≥22mm
(序号205、变焦比≥7.5:1,变焦旋钮 有多档卡位,因此用户在改变放大倍数的时候,不再需要把眼睛从目镜上移开。
(序号216、1X高数值孔径物镜:以更锐利更明亮的图像为目标,高分辨率观察≥500LP/mm
(序号227、工作距离≧115MM(物镜1X时),最长工作距离可达211MM
(序号238、LED环形冷光源,寿命≥20000小时。
(序号249、防尘罩1个

品目号:4-5   :烤片机

工作条件:
(序号251、工作电压:230Vac50-60Hz,400W
(序号262、工作温度:5℃~40℃;相对湿度:≤80%
(序号271、长方形 ≥尺寸450x183x85.5mm(DxWxH),节约空间温度范围:室温-95℃±1、℃(20℃下)
(序号282、加热面亚光黑漆涂层,便于识别石蜡切片
(序号293、快速加热系统满足各种温控所需,记忆功能可保留所需的启动温度

(序号304、玻片平躺烘烤,受热均匀,底面腾空,避免操作员手指直接接触灼热的台面而烫伤
(序号315、可移动/拆卸的玻片支撑条,可满足不同尺寸的玻片
(序号326、LED显示屏可精确温控
(序号337、Ag+涂层可防止微生物滋生
(序号348、微型断路器提升安全性

品目号:4-6   :摊片机

(序号351.1尺寸370x295x135mm(DxWxH)

1.2、电子温控,精确维持水浴缸恒温状态,确保快速高效地组织摊片

1.3、表面亚光黑漆涂层,便于识别石蜡切片

1.4、水浴缸容量3.5L,加深 ,方便玻片以任意角度捞片不会触及缸底

(序号▲105、水浴缸周边加宽的边缘,可作烘干切片之用;温度范围:室温–30-70°C(±1°C),45°C下

(序号367、Ag+涂层可防止微生物滋生,微型断路器提升安全性

(序号378、微型断路器提升安全性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滨海新址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1.1设备到货后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开箱,对设备的规格、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技术资料、软件资料、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等逐项检验无误后由中标人负责安装及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中标人及时处理修正,确保各项指标验收测试符合要求,并对重要指标作好测试计录(如测量范围、量程、稳定性等)。若因设备硬件故障导致设备指标测试不合格,中标人则需立即更换相应配件,若属重大设备故障则中标人需更换设备并重新测试,直至达到各项指标测试合格。1.2如设备属于特种设备、计量设备或其它需要第三方出具检定/校准等安全性或符合性证明材料方可供采购人投入使用的,中标人应找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出具有效证书,且证书各项结果应能满足招标文件相关参数要求。1.3整个验收期为1个月。1.4整个验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若由中标人原因造成验收延期,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延期验收违约金,比率为每延迟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延期验收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但延期验收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若验收延期超过3个月,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并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追究中标人责任。1.5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相关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在设备后期使用过程中,中标人都应无偿、及时为采购人相关人员提供技术咨询与支持。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0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中标金额全额发票,经采购人财务审核无误,并待财政审批下达该专项经费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
2 80 货物供应完成后,经验收无问题,经采购人财务审核无误后,待财政审批下达该专项经费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80%的货款
包:2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滨海新址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1.1设备到货后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开箱,对设备的规格、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技术资料、软件资料、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等逐项检验无误后由中标人负责安装及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中标人及时处理修正,确保各项指标验收测试符合要求,并对重要指标作好测试计录(如测量范围、量程、稳定性等)。若因设备硬件故障导致设备指标测试不合格,中标人则需立即更换相应配件,若属重大设备故障则中标人需更换设备并重新测试,直至达到各项指标测试合格。1.2如设备属于特种设备、计量设备或其它需要第三方出具检定/校准等安全性或符合性证明材料方可供采购人投入使用的,中标人应找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出具有效证书,且证书各项结果应能满足招标文件相关参数要求。1.3整个验收期为1个月。1.4整个验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若由中标人原因造成验收延期,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延期验收违约金,比率为每延迟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延期验收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但延期验收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若验收延期超过3个月,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并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追究中标人责任。1.5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相关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在设备后期使用过程中,中标人都应无偿、及时为采购人相关人员提供技术咨询与支持。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0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中标金额全额发票,经采购人财务审核无误,并待财政审批下达该专项经费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
2 80 货物供应完成后,经验收无问题,经采购人财务审核无误后,待财政审批下达该专项经费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80%的货款
包:3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滨海新址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1.1设备到货后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开箱,对设备的规格、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技术资料、软件资料、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等逐项检验无误后由中标人负责安装及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中标人及时处理修正,确保各项指标验收测试符合要求,并对重要指标作好测试计录(如测量范围、量程、稳定性等)。若因设备硬件故障导致设备指标测试不合格,中标人则需立即更换相应配件,若属重大设备故障则中标人需更换设备并重新测试,直至达到各项指标测试合格。1.2如设备属于特种设备、计量设备或其它需要第三方出具检定/校准等安全性或符合性证明材料方可供采购人投入使用的,中标人应找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出具有效证书,且证书各项结果应能满足招标文件相关参数要求。1.3整个验收期为1个月。1.4整个验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若由中标人原因造成验收延期,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延期验收违约金,比率为每延迟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延期验收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但延期验收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若验收延期超过3个月,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并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追究中标人责任。1.5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相关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在设备后期使用过程中,中标人都应无偿、及时为采购人相关人员提供技术咨询与支持。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0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中标金额全额发票,经采购人财务审核无误,并待财政审批下达该专项经费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
2 80 货物供应完成后,经验收无问题,经采购人财务审核无误后,待财政审批下达该专项经费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80%的货款
包:4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滨海新址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1.1设备到货后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开箱,对设备的规格、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技术资料、软件资料、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等逐项检验无误后由中标人负责安装及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中标人及时处理修正,确保各项指标验收测试符合要求,并对重要指标作好测试计录(如测量范围、量程、稳定性等)。若因设备硬件故障导致设备指标测试不合格,中标人则需立即更换相应配件,若属重大设备故障则中标人需更换设备并重新测试,直至达到各项指标测试合格。1.2如设备属于特种设备、计量设备或其它需要第三方出具检定/校准等安全性或符合性证明材料方可供采购人投入使用的,中标人应找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出具有效证书,且证书各项结果应能满足招标文件相关参数要求。1.3整个验收期为1个月。1.4整个验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若由中标人原因造成验收延期,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延期验收违约金,比率为每延迟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延期验收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但延期验收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若验收延期超过3个月,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并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追究中标人责任。1.5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相关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在设备后期使用过程中,中标人都应无偿、及时为采购人相关人员提供技术咨询与支持。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0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中标金额全额发票,经采购人财务审核无误,并待财政审批下达该专项经费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
2 80 货物供应完成后,经验收无问题,经采购人财务审核无误后,待财政审批下达该专项经费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80%的货款

8、售 后服务

8.1除参数中特别注明外,本项目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至少2年。保修期内提供一切免费维修服务和免费零配件更换,技术操作软件终

身免费升级。同时提供保修期内需自行付费的设备耗材及价格清单。

8.2用户现场免费安装,调试,培训。培训至少2人直至完全能独立操作。

8.3维修:中标人应在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2小时响应,48小时内上门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

8.4保修期外,中标人在设备寿命期内以不高于投标价格的价格保证备品备件并长期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中标人在接到采购

人要求对所购仪器进行维修通知时,应在24小时内给予明确的解决措施;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至少能在一

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并至少能在一个月内彻底解决故障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附件:

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 称)  (招标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 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说明:1.供 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 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00]YZC[GK]20220072022年新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子项一)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电子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

住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95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87112850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87112850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投标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9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11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
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品牌/型号)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