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州市教育城域网网络维保及信息安全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20015-GK-202210-B0642-IDN

 

           项目编号:[350100]FJZS[GK]2022006
                   

 

 

 

 

                                                           采购人: 福州市电化教育馆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市教育城域网网络维保及信息安全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20015-GK-202210-B0642-IDN

2、项目编号:[350100]FJZS[GK]2022006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包:2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州市电化教育馆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座1211室

联系方法:0591-83326330,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4:30-17:30

12、代理机构: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七层

联系方法:0591-87117885,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4:30-17:30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福州市教育城域网网络维保服务 1(批) 100,0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000 100000 0
2
2-1 福州市教育城域网网络安全保障服务 1(批) 500,0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00000 500000 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4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5

12.1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项目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6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采购包1:无。采购包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项目包2中标人数为1家;

713.2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个日历日内。

8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9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0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1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其他:19.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9.1.1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打印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在资格性检查中将被资格审查小组视为无效投标: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②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③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19.1.2无效投标及废标条款: 以下为可能导致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章节,请各投标人认真查看对照。(1)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号19.1条款规定的。(2)出现“评标方法和标准”无效投标规定的。(3)出现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无效投标规定的。(4)出现第四章投标人须知无效投标规定的。(5)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标示的内容为负偏离的。(6)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无效投标规定的。(7)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为无效响应。19.2质疑:19.2.1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项目部;(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7117885;(3)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19.2.2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文件(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查看时间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19.3招标代理服务费:19.3.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9.3.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中标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账号:8111301012500377474。19.4无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19.5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19.6采用邮寄方式提交CA证书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投标人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CA证书和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9.7特别提醒:各投标人要密切关注各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特别是现场准入(持核酸证明要求等)、管理要求,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动的,以当地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备注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出现《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进行处理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

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

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包:2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明细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的。
包:2
明细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的。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3、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技术和服务要求”标示的内容为负偏离的;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5、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商务符合性
明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3、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5、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2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3、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4、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标示的内容为负偏离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7、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商务符合性
明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交付时间的;
3、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4、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条件”的内容为负偏离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7、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项目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项目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b.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


         无

c.其他:无。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评标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无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F2.1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30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共25项)的得30分,其中,技术参数中带以“★”标示的内容(5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未带符号条款(共2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正偏离不加分。评委将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技术指标得分。【序号1-25,每个序号的参数内容为1项,共25项】
F2.2服务工具能力与资质 3 F2.2.1在安全服务过程中,投标人所采用的安全服务工具,支持威胁情报分析,支持一定的阻断功能,支持旁路阻断:≥99%的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F2.2.2在安全服务过程中,投标人所使用的安全服务工具支持违规监测服务,支持IP 资源被占用监测、重要IP 资源离线监测、禁用软件监测、禁用硬件监测、禁用端口监测 、禁用服务监测的得3分。须提供以上功能截图证明,否则不得分。
3 F2.2.3在安全服务过程中,投标人所采用的安全服务工具,能够发现管理域内同时连接内网和互联网的内网主机和设备,上报外联时间、外联设备内网IP地址等信息;支持还原用户外联前所访问的页面;支持对管理域内主机属性信息自动识别,包括操作系统、IP、MAC等;支持识别用户行为信息的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F2.2.4在安全服务过程中,投标人需提供操作系统加固功能,基于操作系统内核加固技术,针对操作系统核心资源,如注册表、网络连接、系统文件、进程等资源进行有效防护的得3分。须提供以上功能截图证明,否则不得分。
3 F2.2.5在安全服务过程中,投标人所使用的安全服务工具支持struts2漏洞防护、反序列化漏洞防护、命令执行漏洞防护、任意文件读取漏洞防护、未知webshell识别及自动隔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
3 F2.2.6在安全服务过程中,投标人所使用的安全服务工具支持全流程管理,包括系统基本信息管理、资产管理、现场核查记录管理、风险分析管理及测评相关文档归档工作的得3分。须提供以上功能截图证明,否则不得分。
3 F2.2.7在安全服务过程中,投标人所使用的安全服务工具支持对漏洞扫描报告、渗透测试报告的导入。支持工具服务端和客户端数据在线、离线传输,支持审计日志溯源用户操作,支持物理介质(加密狗)控制工具客户端分发使用的得3分。须提供以上功能截图证明,否则不得分。
3 F2.2.8在安全服务过程中,投标人所使用的安全服务工具可提供威胁情报信息, 支持用户自定义私有情报源,更新频率不超过 2 分钟,威胁情报覆盖 30 个以上行业信息的得3分。须提供以上功能截图证明,否则不得分。
2 F2.2.9在安全服务过程中,投标人所使用的安全服务工具可对服务器上的特定文件进行监控和防护。分为防护、监测、关闭三种模式,用户可在三种模式间切换。防护模式可锁定对特定文件的写入,监测模式可在对特定文件写入时发出报警,支持对配置的文件类型进行防护/监测,支持对特殊路径和进程添加例外的得2分。须提供以上功能截图证明,否则不得分。
2 F2.2.10在安全服务过程中,投标人所使用的安全服务工具支持展示资产的概要信息(包括终端IP地址列表、终端MAC地址列表、终端历史IP地址列表、终端用户列表、进程列表、服务列表、网络信息、软件资产、历史操作、自启动项、USB设备、漏洞补丁);可通过RemoteShell功能对资产进行远程调查取证;可将上述信息导出为文件进行保存的得2分。须提供以上功能截图证明,否则不得分。
F2.3服务团队能力 3 F2.3.1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需配备专职项目经理1人,该项目经理具备网络安全能力认证-网络安全技术(I级)、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网防技术能力认证证书的,每获得1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及该专职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同一人员的证书参与“F2.3服务团队能力”评分项不得重复得分】
3 F2.3.2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需配备专职质量监督员1人,要求该人员具备ISO/IEC27001:2013内审员证书(即ISO/IEC27001:2013INTERALAUDITOR)、网防技术能力认证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的,每获得1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及该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同一人员的证书参与“F2.3服务团队能力”评分项不得重复得分】
3 F2.3.3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需配备专职实施负责人,该人员具备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风险管理(专业级)证书、网防技术能力认证证书、网络安全能力认证-网络安全技术(I级)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及该持证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同一人员的证书参与“F2.3服务团队能力”评分项不得重复得分】
3 F2.3.4为保证服务质量,需组建安全制度咨询项目组,要求该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和质量监督员以外的其他服务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网防技术能力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人/本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同一人员的证书参与“F2.3服务团队能力”评分项不得重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F3.1综合实力 3 F3.1.1投标人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7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每获得1个认证证书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1 F3.1.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类)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F3.1.3为考量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为网信系统的技术支撑单位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 F3.1.4为考量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作为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行业相关单位的网络安全技术支持单位的得2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F3.1.5为考量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曾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行业相关单位授予的优秀技术支撑单位的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F3.2售后服务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包含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方式等内容,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业在管理运作、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内容存在错误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F3.3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承诺情况 3 为保障突发应急安全保障力度,能够快速响应各类网络安全事件,投标人承诺具备突发应急事件处置能力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F3.4服务响应时间情况 3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由评委进行评分,为了能够及时响应采购人的要求,投标人承诺服务响应时间≤1小时的得3分;1小时>投标人承诺服务响应时间≤1.5个小时的得2分;投标人承诺服务响应时间>1.5小时得1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次采购的服务主要用于城域网内(教育局核心机房)所有相关设备及应用平台安全运维服务项目使用。通过第三方运维服务,保障城域网内(教育局核心机房)所有相关设备及应用平台的正常稳定安全运行,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投标货物为全新原装未使用的货物。

2、投标人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劳务、管理、劳保、维护、保险、利 润、税款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4、中标 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和承诺内容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提供材料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承诺的内容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合同签订或终止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采购包1技术和服务要求:

服务及响应要求

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派遣一位及以上具有教育行业IT经验的专职技术工程师常驻福州市电化教育馆(福州市东部办公区2号楼12层)进行现场服务,每日现场监测所有城域网内电脑及网络相关设备实时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定位故障,并随时解决问题。每周一至周五至少两次对城域网相关设备整体巡检维护(巡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城域网内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网络设备在使用中遇到任何问题,在接收到服务请求后,常驻技术人员需马上到达故障点解决故障,如出现硬件设备故障,无法现场解决,在征得使用者同意的情况下,配合将故障设备报送原厂维修,并提供备用设备,保证城域网内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具体服务项目如下:

1.负责城域网络内部所有电脑(含服务器及福州市教育局所有电脑,截止投标公告发布时,在用台式电脑258台)及网络设备(含福州市教育局8-12楼层机房设备)的各类故障检修,如:无法正常进入系统,运行速度减慢等。

2.负责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的安装(如Windows全系列系统、统信UOS等国产系统),根据用户实际需求,对操作系统所产生的垃圾进行清除,防止系统运行缓慢,保障用户能够正常使用操作。

3.负责城域网内计算机常用工具及专业软件的安装、维护。日常使用软件包括服务器数据库、日常办公所需的应用软件及平台操作。

4.负责梳理城域网内设备,提供设备详细情况汇总表,并在需要时配合我方提供城域网内设备升级方案。

5.负责城域网内所有设备(服务器、交换机、安全管理设备等)硬件驱动程序的安装及配置。

6.负责城域网内所有设备杀毒软件的安装及升级,确保每一台设备上均安装了杀毒软件,每周确认一次病毒库是否正常更新,防止病毒在城域网内蔓延。

7.根据用户需求,提供城域网内数据备份服务,包括同机备份、异机备份、光盘备份(提供光盘刻录服务)。

8.配合城域网的日常维护,做好内部办公管理系统的调试、配置及使用指导。

9.配合局机关各处室,做好各类网络视频会议软件的调试及技术保障。

服务内容

1. 做好各楼层机房相关设备定期巡检,优化系统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 各楼层机房设备的软、硬件应急响应服务。做到7×24小时电话响应、5×8小时工作时间现场支持。

3. 负责教育局各楼层机房及与中心机房对接内的有关信息综合系统的路由交换设备的定期日志查看,定期对路由交换设备的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做好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做好日常维保及应急处理,保证相关系统软硬件的正常运行。

4. 派驻技术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福州市教育城域网内①综合故障预警平台、②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平台、③数据分析溯源追溯系统、④业务运维应急平台、⑤网络安全设备(态势感知平台、IPS、IDS、WEF、负载)、⑥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等专业设备的日常应用与管理维护,以及各系统平台对应的链接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核心路由交换机等网络设备的磁盘空间、系统日志及运行状况进行定期巡检,做好设备日常维保及应急处理,保证系统软硬件及网络的正常运行。

5. 派驻技术人员需每月对相关网络设备日志做一次导出备份,定期查看设备日志,定期对安全设备的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6. 每季度对网络相关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做好相关记录。

7. 配合我方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维护、升级并同步调整设备配置工作。

服务内容

1.城域网内所有设备(含外设,显示器、光驱及不可移动的大型设备除外),需提供软硬件检测服务(不开机箱),如果未过保修期,若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则配合联系设备原厂商保修或更换,若厂商要求送修须配合免费将硬件送原厂保修,我方提供厂家的地址、联络方式和设备部件的保修书;保修期已过的,中标方需提供维修服务,费用按实际维修费结算,不另收服务费。如果修理时间超过3天,需提供替用设备;为了保证教育城域网络正常稳定运行,重要核心网络设备必须在2小时内提供相同性能或以上配置的设备应急替换(福州市教育局域网现核心设备为:山石网科SG6000防火墙、锐捷8606核心交换机、数腾业务运维应急平台、宙斯盾故障应急管理平台设备等),给予免费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

2.对城域网内所有设备进行统一命名管理,对线路进行标准化管理,标明线路走向,并形成设备维护文档、台帐等,包括设备的具体配置、品 牌、型号、功能、所在位置、线路明细以及IP地址等维护记录。

3.形成台账后,对所有在服务范围内的设备进行备份,若有需要重新整理的设备,须进行系统初始化后再备份设备系统,可做到在故障发生后及时还原,不对工作产生影响。

4.实现城域网内部文件共享、打印共享,提供办公外部设备(打印机、移动硬盘、U盘、投影设备、键盘、鼠标、UPS等)的代购、安装、保养、维护、维修等服务。

1. 负责配合局机关各处室城域网内设备搬迁及调整,重新布线并调试连通网络,保证正常工作不受影响。(材料由我方提供,不另收布线费用)

2. 负责配合调试各网络视频会议的设备连接,保证相关会议正常运行,要求派驻技术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类远程视频会议系统。

3. 定期配合管理人员对内部网络进行检查并完成单位正版化及保密工作检查调试整改(每季度至少一次)。

4. 配合做好相关部门对福州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化相关工作的检查(如保密检查、网安检查、网信办检查、软件正版化检查,攻防演练等)。

5.负责无条件配合各部门下校开展信息化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6.无条件配合各部门调试要求入驻楼层机房设备。

7.无条件配合做好我方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采购包2技术和服务要求:

1、系统资产核查

1)梳理内外网资产并建立资产台账。梳理暴露在互联网上的资产信息(例如通过威胁情报能力+人工服务的方式),输出互联网暴露端口列表和漏洞情况,输出教育局在互联网上相关邮箱、账号情况,输出与福州市教育局相关的代码信息在GitHub上是否存在泄密情况;输出福州市教育局当前信息化资产列表及风险控制列表。提供安全整改建议报告、督促完成安全整改。

2)服务范围:针对现有城域网络内(教育局核心机房)所有相关设备及应用平台。

3)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远程对信息安全服务范围内所有相关设备及平台进行以下安全服务:调查服务范围内的信息资产,采集资产信息,获取资产清单,进行资产分类,划分资产重要级别;建立应用系统数据库,梳理出各个系统的组成、维护单位、用途、面向对象、部署位置、网络层信息、重要程度等基本信息,划分不同安全需求等级,为后期定制相应的安全服务内容提供依据。定期梳理暴露在互联网上的资产的安全风险,梳理暴露在互联网上的资产信息(例如通过威胁情报能力+人工服务的方式),输出互联网暴露端口列表和漏洞情况,提供安全整改建议报告,督促完成安全整改。

4)服务频次:1次/季度

5)阶段成果:软硬件资产清单、网络拓扑图。

2、设备状态检查

1)检查安全设备的运行状态,如CPU、内存、是否过期失效、版本等情况,分析安全设备中安全日志告警情况,对存在的安全告警日志进行分析,评估应用系统、网络设备、操作系统等是否存在相关可被利用的漏洞。并输出巡检报告。

2)查看(教育局核心机房)所有安全设备的运行状态、设备负载等是否正常,同时对设备的版本进行检查,如版本不是最新,经采购人确认需要升级后,进行版本升级(根据实际情况升级)。

阶段成果:安全设备巡检记录及升级记录。

3)服务频次:1次/季度

3、安全配置检查

1)按照等级保护2.0要求,结合教育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标准要求,参 考福州市教育局信息安全基线要求,开展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系统安全基线配置核查,维持设备状态在等级水平。

2)服务范围:针对现有城域网络内(教育局核心机房)所有相关设备及应用平台。

3)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对信息安全服务范围内所有相关设备及平台进行以下安全服务:每月提供的安全配置检查服务,给出修复建议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跟踪处理。

4)针对定级备案的等保系统,通过自动化的进行安全配置检查从而节省传统的手动单点安全配置检查的时间,并避免传统人工检查方式所带来的失误风险,并出具详细的检测报告,了解当前系统的配置情况,提高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让检查工作变得简单。

5)核查服务主要使用评估工具,通过远程的方式对被评估对象进行一系列的安全探测,以发现网络中和系统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配置项与安全隐患,包括操作系统、网络设备、数据库、中间件等设备及系统的安全配置加固建议。

6)服务频次:1次/季度

7)阶段成果:安全配置检查报告。

4、安全日志分析

1)针对安全设备、网络设备、操作系统、应用日志、IT故障等日志进行分析,并提供日志分析报告。分析评估当前信息系统面临的安全风险问题,配合进行风险处置。通过对态势感知平台的日志进行分析,对市属学校的安全告警进行分析,评估其存在的安全隐患,配合教育局下发整改通知,指导市属学校开展安全整改工作。

2)服务范围:针对现有城域网络内所有相关设备及应用平台。

3)服务内容: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对信息安全服务范围内所有相关设备及平台进行以下安全服务:提供的安全日志分析服务,针对日常IT运维、网络安全事件、IT故障等场景,提供分析日志记录来获取相关有价值信息,发现日常安全威胁、快速排查故障、解决处理安全事件。

4)服务频次:1次/季度

5)阶段成果:日志分析报告。

5、安全漏洞扫描

1)进行网络设备、主机、数据库、应用系统漏洞扫描及端口开放、弱密码等,并出具书面及电子版测试报告。针对性分析安全漏洞可被利用的价值,形成漏洞跟踪管理表,配合整理漏洞整改计划表,指导和监督相关人员对安全漏洞的整改。同步对市属学校的系统开展漏洞扫描工作,对发现的安全漏洞,配合教育局下发整改通知,指导市属学校开展安全整改工作。

2)服务范围:针对现有城域网络内(教育局核心机房)所有相关设备及应用平台。

3)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对信息安全服务范围内所有相关设备及平台进行以下安全服务。

4)安全漏洞扫描服务,针对系统、设备、应用的脆弱性进行自动化检测,帮助单位侦测、扫描和改善其信息系统面临的风险隐患;侦测某个特定设备的系统配置、系统结构和属性;执行安全评估和漏洞检测;提供漏洞修补和补丁管理;是单位进行信息系统合规度量和审计的一种基础技术手段。

5)对网络设备、主机、数据库、应用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并根据扫描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漏洞的危害大小,最终提供可行的漏洞解决方案,并追踪漏洞的修复结果。

6)服务频次:1次/季度

7)阶段成果:漏洞扫描报告。

6、系统渗透测试

1)利用各种主流攻击技术对客户授权指 定的应用系统和网络设备做模拟攻击测试。

2)根据渗透测试发现的漏洞进行跟踪处置,指导监督相关开发人员完成系统安全整改建设。

3)服务范围:福州市教育局旗下全部已建及当年新建的网站系统平台,主要但不限于以下:福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含首页的应用系统及部分教育资源链接)、福州市数字青少年宫(含榕城文明小博客)、福州市初招管理系统、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福州市教育局考勤系统、微课资源系统、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福州市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福州市幼儿园派位系统等。

4)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远程/现场对信息安全服务范围内的网站及应用系统,投标人提供的专业渗透测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评估目标系统的基本特征信息(如系统名 称、版本、管理入口、网络指纹等)是否可以被远程探测和获取;

(2)评估目标系统是否存在注入攻击漏洞(如SQL注入、命令注入、LDAP注入、JSON注入、Cookie注入、SSI注入、XML注入、XPath注入等),评估攻击者是否可以非法读取、篡改、添加、删除未授权数据;

(3)评估目标系统是否存在跨站脚本攻击(XSS)漏洞(如存储式跨站攻击、反射型跨站脚本攻击、基于DOM的XSS攻击、Flash跨站脚本等),评估攻击者是否可以窃取用户会话、窃取敏感信息、重写Web页面、重定向到恶意网站等;

(4)评估目标系统的相关安全认证及会话管理是否存在漏洞,评估攻击者是否可以窃取到密码、密钥、会话授权、用户身份等;评估目标系统是否存在对不安全对象的直接引用,评估攻击者是否可以利用引用对象访问未授权的数据;

(5)评估目标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配置错误威胁(如应用程序、系统框架、应用程序服务、页面服务、数据库服务、运行平台等配置是否安全合理);

(6)评估目标系统加密存储方面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如应用程序是否利用适当的加密或者散列手段来妥善保护信用卡、身份验证信息等),评估攻击者是否可以窃取或者非法修改这些受保护的敏感数据;

(7)评估目标系统是否限制访问者的URL,评估攻击者是否可以通过伪造URL的方式随意访问隐藏页面;

(8)评估目标系统是否存在缓冲区溢出漏洞,评估攻击者是否可以利用缓冲区溢出漏洞进行非法授权访问、获取权限、破坏可用性(如导致程序运行失败、系统关机、重新启动等)等威胁操作;

(9)评估目标系统是否存在业务逻辑层面缺陷;评估目标系统是对未经验证的访问请求重新指向或转发至其它页面是否有正确的验证机制,评估攻击者是否可以将访问请求指向到钓鱼类或者其它恶意网站等未经授权的页面。

4)服务频次:1次/季度

5)阶段成果:渗透测试报告。

7、恶意代码排查

1)针对可疑文件、可疑服务、可疑进程、可疑端口、可疑的网络连接、网站WebShell后门等内容进行一系列的深入检查和分析。同时结合安全告警日志进行分析,排查网络中、服务器中,应用代码上可能存在的恶意代码文件,并进行处置。

2)服务范围:对现有城域网络内(教育 局核心机房)所有相关设备及应用平台。

3)服务内容: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对信息安全服务范围内所有相关设备及平台进行以下安全服务:恶意代码排查是对当前操作系统和应用的运行环境进行恶意代码安全检查的过程,该项服务是由具备高技能和高素质的安全服务人员来进行的。通过对当前系统和应用的运行环境,包括可疑文件、可疑服务、可疑进程、可疑端口、可疑的网络连接、网站WebShell后门等内容进行一系列的深入检查和分析,来综合评估当前系统的运行环境安全情况,最终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的一种安全服务形式。操作系统排查包括:可疑账号排查(隐藏、克隆账号)、可疑文件排查、可疑进程排查、可疑网络连接排查、Rootkit排查。应用程序排查包括:WebShell网页后门排查、一句话网页木马排查、数据库JS挂马排查、恶意插件排查、流氓软件排查。

4)服务频次:1次/季度

5)阶段成果:恶意代码排查报告。

8、系统安全加固

1)对巡检过程发现的网络设备、主机、数据库、中间件等进行加固,尤其是对发现的漏洞、脆弱点进行处置,处置的方式包括风险处理、风险规避和风险降低等措施。形成漏洞加固处置列表,配合完成相关设备、系统的整改加固工作。

2)服务范围:福州市教育局核心机房内全部应用服务器,主要但不限于以下:福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含首页的应用系统及部分教育资源链接)、福州市数字青少年宫(含榕城文明小博客)、福州市初招管理系统、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福州市教育局考勤系统、微课资源系统、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福州市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福州市幼儿园派位系统等系统的服务器。

3)安全加固是对信息系统中的网络设备、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脆弱性进行分析和修补的过程。需提出系统的安全加固方案,在加固过程中可能产生对系统的不同程度、不同方面的影响,针对不同的风险选择不同的策略。安全加固服务的一般性内容如下:

(1)Web源代码审查及加固建议:发现网站存在高危漏洞,必须及时采取可行的源代码加固措施,并提供代码加固详细设 计方案,必要时与用户单位协商并获得同意后修改相关源代码;首次安全加固后,应进行漏洞复查和对比,以形成加固前后对比。

(2)服务器系统加固:该加固服务针对网站服务器系统。主要是通过对系统层漏洞检测结果的分析,对在检测中发现的系统安全问题进行安全加固,提高系统的整体安全性能。

(3)数据库安全性加固:该服务针对数据库系统,主要内容为修复数据库系统本身的漏洞及加强数据库系统账号、密钥、权限等带有安全风险的配置,从而从整体上提升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性。

9、现场值守服务

提供专业的安全服务,须派遣至少一名具有安全运维服务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的网络安全工程师至福州市电化教育馆驻点值守,每周至少3天,进行如安全设备监控、安全巡检、安全日志分析等与运维相关的工作。在遇到重要时期及突发网络安全事故时,增派安全技术人员于采购人指 定场所应急处置,做到7×24小时内及时响应和处理突发网络安全事件,充分保障采购人IT系统、网络及业务的顺畅运行。

10、网站安全监测

1)网站安全监测服务,由后端监测平台与监测服务团队构成。监测平台能够自动化的对目标站点进行高频率的页面爬取,并发现目标站点的安全问题,7*24小监测,并第一时间通知客户。监测包含挂马、篡改、敏感内容、平稳度、域名解析等;同时根据安全监测的情况,对监测平台的扫描漏洞、安全监测日志等信息进行分析,远程评估系统的安全性。

2)服务范围:福州市教育局旗下全部网站系统平台,主要但不限于以下:福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含首页的应用系统及部分教育资源链接)、福州市数字青少年宫、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福州市幼儿园派位系统、信息交换系统(内网)、中小学对账系统(内网)、福州市初招管理系统、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福州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福州市教育局考勤系统、以及福州市教育局市属学校网站,在服务期间,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可以增加网站安全监控的数量。

3)提供主网站安全监测服务,当监测到用户网站遇到风险状况后,服务人员能在第一时间通知用户,并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建议。

4)对门户进行7*24小时安全监测,用网站监测系统从多个节点自动对目标站点进行高频率的页面爬取,一旦发现目标站点的安全问题需第一时间通知客户,监测包含挂马、篡改、敏感内容、平稳度、域名解析、钓鱼等。然后由网站安全监测服务团队成员进行审核确认问题,并把有价值的信息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同时,在重大活动敏感时期,提供信息安全专家团队7*24小时对网站进行实时监测和服务,实时分析日志异常行为,一旦有任何异常,及时采用技术措施,将安全威胁扼杀在初始阶段,努力避免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

5)网站安全监测服务需要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网站安全脆弱性检测

①远程网站漏洞扫描:网站监测系统,由安全专家定期为单位进行网站服务质量和安全漏洞分析,以及修补建议。

②远程网站安全通告服务:网站监测系统,通过整合自有渠道,以及第三方渠道,第一时间获得单位可能已暴露出的漏洞,并在监管机构进行相应通报批评前,通知并督促用户完成相应漏洞的修补工作。

(2)网站安全完整性检测

①远程网页木马监测:网站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服务站点的页面情况,可高效、准确识别网站页面隐藏的恶意代码,避免由于网站被挂马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②远程网页敏感内容监测:网站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服务站点是否出现一些敏感关键字,如果发现敏感内容,会在第一时间通知用户。

③远程网页篡改监测:网站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服务站点页面状况,发生页面被篡改情况,第一时间通知用户,避免页面篡改所造成的声誉和法律风险。

(3)网站安全可用性检测

①远程网站平稳度监测:网站监测系统,对服务站点进行远程访问平稳度的动态监视,跟踪动态变化情况,并根据严重程度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4)网站安全漏洞扫描

网站安全漏洞扫描利用漏洞扫描工具对单位进行扫描,扫描对象包含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应用系统、主机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系统。网站安全漏洞扫描分为周期性扫描和针对性扫描两种。周期性扫描建议每季度或每月进行;针对性扫描则是基于安全通告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漏洞扫描,另外在信息资产入网、重点时点、重大网络/系统变更后也需要执行针对性扫描。

网站安全漏洞检测是检查应用系统是否存在Web程序安全漏洞、数据库漏洞、操作系统漏洞等,检测内容至少包括:网站SQL注入、XSS、远程代码可执行、目录遍历、文件包含、脚本源码泄露、CRLF注入、物理路径泄漏、Cookie篡改、URL重定向、应用错误信息、脚本错误信息、敏感文件、敏感目录、目录权限、CVS信息泄漏、环境变量泄漏、Bash 信息泄漏、测试页面、弱口令、缓冲区溢出等方面漏洞检测。

6)阶段成果:网站安全监测报告

报告要求:需能每周一次通过邮件方式提交安全监测报告。

11、重要时期安全保障服务

1)为全国两会、国庆、国家级会议期间等重大活动提供的特殊保障服务。重要时期主要指国家、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及商业社会团体需要经历的,具有重大政治、经济影响的一段时间等。在此期间,信息安全责任单位或部门必须防范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以保障业务单位或部门更好的完成既定的战略或战术目标。

2)事前:重要敏感时期事前进行细致的防范加固和补漏

3)事中:实施监管并每日出具分析报告,并提供本地人员7*24小时站点监测服务,每小时进行一次汇报。

4)事后:对敏感时期检测情况进行审计和追踪,进而优化安全策略。

5)服务频次: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提供2次

6)阶段成果:《安全保障服务报告》。

12、安全应急响应

★建立安全应急小组,在出现安全事件时提供技术支撑。教育局信息网络中发生黑客入侵、网页篡改、病毒传播以及其它网络安全事件时,提供远程支持及现场支撑,现场支撑要求2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最有效的紧急救援,进行事件还原和入侵追踪,并提出恢复补救方案。

13、安全通告服务

1)根据最新的安全形势,及时发送安全通告和预警。应提供国内外信息安全事件及技术趋势跟踪通告服务。通告内容包括:信息安全事件通告、紧急高危安全漏洞通知、定期安全事件预警通告、临时安全解决方案等。

2)投标人应实时跟踪国内外主要的漏洞信息发布平台追踪最新的漏洞信息,定期每月一次向采购人系统管理员通告并提交通告报告,通告内容包括信息安全事件通告、紧急高危安全漏洞通知、定期安全事件预警通告、临时安全解决方案等。

3)阶段成果:安全通告邮件或信息。

14、安全应急演练

1)协助教育局成立应急响应支撑小组,提供网络安全攻击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有序有效的应急任务调度,可以分派任务给相关人员、阐明事件详细情况,安排具体的执行动作,监督和管理应急处置过程。配合教育局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应急演练,保障近期信息安全工作要求。

2)服务频次:2次/年

3)阶段成果:应急演练服务报告。

15、系统上线评估

1)按照等保及采购人定级要求对新业务上线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提供纸质(电子)诊断报告,制定系统上线安全规范标准及流程,规范福州市教育局系统上线安全评估流程。

2)系统上线评估,即应用系统(业务系统)正式投入生产运行之前利用大量安全性行业经验和先进安全技术相结合,对系统可能存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系统上线前安全评估是为最大化减小生产运行系统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而设 计的一套行之有效、针对性强的风险识别、检测、规避方法。

3)对于在服务期内教育局新上线系统提供全面的安全检查服务,包括对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及应用代码的安全检查,并提供加固方案,确认系统安全上线。

4)阶段成果:系统上线前安全评估报告。

16、安全规划咨询

1)提供信息化安全规划及技术体系上的支撑,将结合福州市教育局现状、安全建设需求及等保2.0要求,进行安全规划,整理安全建设规划方案。

2)可以为采购人提供安全咨询服务,提供如下方面的咨询服务:

(1)当系统出现异常,怀疑为安全事件时,提供分析建议。

(2)当发生病毒爆发事件时,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建议。

(3)对发布给用户的各种安全公告、漏洞信息进行进一步深入解释。

服务方式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列方式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1)登记通告服务用户信息,分配用户支持号,提供服务热线号码,服务支持邮箱以供联系。

(2)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回答客户的相关安全咨询。

(3)每周7×24小时,全年电话技术支持。

(4)专人记录用户技术人员的咨询、投诉,并及时反馈。

(5)定期提交相应的安全咨询服务汇总。

17、安全培训服务

1)每半年1次集中安全基础技术培训,提供相应课程教材,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意识培训及安全技能培训。面向教育局的信息使用人员、管理人员、维护人员等提供信息安全基础技术、技能和意识等方面培训,提高信息化相关人员的安全水平。包括信息安全领域最新动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的技术与管理知识、网络安全检测与维护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从而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技能与安全管理水平。

2)投标人应具备安全培训的能力,可配合开展技术、安全意识等相关培训。

18、安全督查服务

1)服务内容:根据每年监管机构的例行检查,配合自查及资料准备,记录等。协助进行相关政策的解读和消化,根据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自查,不足之处立即整改;在主管部门检查过程中,全力配合进行人员访谈、资料准备、完整记录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根据主管部门的建议完成整改之后,提交整改报告。

2)阶段成果:安全督查整改报告

19、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服务内容:根据等级保护要求及监管机构检查要求编写对应的管理制度。协助建立起基本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梳理各项信息管理制度,对各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流程、记录逐一落实到位,确保信息安全有制度可依,信息安全管理有流程执行,安全操作有记录可查。

2)阶段成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0、防篡改服务

1)服务范围:

福州市教育局旗下全部网站系统平台

主要但不限于以下:福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含首页的应用系统及部分教育资源链接)、福州市数字青少年宫(含榕城文明小博客)、福州市数字青少年宫服务器。

2)服务内容:

(1)提供重要时期或攻防演练期间服务范围内站点的防篡改服务。

▲(2)提供细粒度的多种资源客体的强制访问控制,允许多种资源主体类型以不同访问权限对多种资源客体设制访问规则。访问控制资源客体包含文件、进程、服务、磁盘、共享文件、通信端口等,提供功能界面截图。

▲(3)具有防暴力破解技术,能有效防御针对RDP、SSH服务的暴力破解,提供功能界面截图。

21、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支持服务

(1)利用专业安全分析平台,开展威胁分析服务。

(2)提供实时安全态势大屏监控展示,直观呈现现网安全状况。

(3)要求平台具备一定的数据挖掘方法,对日志进行归一、汇总、分析将海量安全日志转化为少量安全事件,使日志分析报告可读、可处理。

(4)能够结合攻击链进行分析,将大量的原始日志统计到各个攻击环节。

(5)能够根据失陷事件以及恶意IP攻击事件,优化分析规则。

★22、服务原则

为了切实做好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运维服务遵循以下总体工作原则:响应及时性原则、服务规范性原则、解决问题高效性原则。

★23、服务要求

中标人对开展网络安全技术维护时,应不影响原有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效率。

★2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2)涉及软件开发的,由采购人提供开发技术文档及软件源代码。

(3)采购人对本项目有保密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招标公司和采购人所有损失,且招标公司和采购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4)本技术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5)在系统维保期满后,中标人仍应满足采购人对所出现故障的系统进行维保的要求,续保费用按照《福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25、考核标准

为加强对福州教育局2023年网络安全服务项目的质量管理,确保对服务全过程的严格控制和监督,促进网络安全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福州教育局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特制定福州教育局2023年网络安全服务项目服务考核标准。

福州教育局2023年网络安全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如下:

考核采用加减分制,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工作情况及事件实时记录,每季度将扣分情况通报中标人。中标人如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申诉。加分项由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采购人进行审批,得到认可后,参 考考核标准进行加分。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总得分为每项服务内容考评得分累加之和。考核的内容包括服务内容、技术支持、额外加分项及额外减分项。

本服务考核表针对中标人每半年考核一次,一年考核两次,每次考核分值为100分。根据每半年考核的分数进行付款,具体考核规则如下:

考核分数达到85分及以上的,付该阶段应付款项的100%。

考核分数在80~85分之间,付该阶段应付款项的95%。

考核分数在70~79分之间,付该阶段应付款项的85%。

考核分数在60~69分之间,付该阶段应付款项的75%。

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考核不合格,不付款。

另外,考核分低于60分,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其他管理办法与本考核内容不符的地方,则依据本考核办法执行。

运维服务工作考核标准(100分)

服务类别

服务内容

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满分

扣分

运维服务

系统资产核查

1. 未及时完成该阶段要求的运维服务工作,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 因服务态度恶劣引起用户投诉的,扣2分,扣完为止。

3.服务期内如因中标方未及时修复整改安全漏洞造成安全事故的,视事故严重性,扣除相应分数,具体为:未在业主方要求的时限内修复的,一次扣10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一次扣20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视为该阶段考核不合格。

90分


设备状态检查

安全配置检查

安全日志分析

安全漏洞扫描

系统渗透测试

恶意代码排查

系统安全加固

现场值守服务

网站安全监测

重要时期安全保障服务

安全应急响应

安全通告服务

安全应急演练

系统上线评估

安全规划咨询

安全培训服务

安全督查服务

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防篡改服务

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支持服务

技术支持

1)平台技术支撑

1.支撑人员电话关机,扣2分,扣完为止。

2.未能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每超过1小时扣0.5分,扣完为止。

10分


2)远程技术支持

额外减分项

1)服务商只能在采购人许可的范围内提供服务。

每违反一次,视影响程度扣3-5分;若给采购人造成负面影响的,扣10-20分。



2)未经采购人许可,服务商不得泄露任何文件或数据。

3)工作中没有遵守规范,导致事故的。

额外加分项

1)服务获得采购人书面表扬的。

每次加2分。

10


2)对服务进行优化改进,得到认可的。

注:考核时,服务方根据以上评分细则,提供每个评分项的自评得分,并提供得分截图或文字说明。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211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于2022年12月27日前完成服务能力验收,运维服务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
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保障福州市教育城域网网络安全,及时响应突发情况,服务各项内容达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提供福州市教育城域网网络运行所必要的备机及运维服务,按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进行验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 签订合同后,财政资金下达后30日内支付10%
2 45 半年服务期满且通过半年周期考核,财政资金下达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具体支付金额依据考核标准。
3 45 一年服务期满且通过最终验收,财政资金下达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具体支付金额依据考核标准。
包:2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211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于2022年12月27日前完成服务能力验收,运维服务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
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保障城域网内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服务各项内容达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服务期内保障福州市教育城域网网络安全,及时响应突发情况,服务各项内容达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针对中标人每半年考核一次,一年考核两次。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 签订合同后,财政资金下达后30日内支付10%
2 45 半年服务期满且通过半年周期考核,财政资金下达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具体支付金额依据考核标准。
3 45 一年服务期满且通过最终验收,财政资金下达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具体支付金额依据考核标准。

8、违约责任(合同包一、合同包二)

8.1投标供应 商中标 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置,且中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1.1投标供应 商中标 后,如果因中标供 应 商原因不按规定无法按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1.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供 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

8.1.3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的;

8.2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中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8.3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4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中标人自己或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6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中标人限期改正调整,中标人拒绝改正调整或经改正调整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视为不能履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款项,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8.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8.8不可抗力:如因疫情等客观不可抗力原因,在该项目中标的次年内依旧无法顺利开展或完成培训,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无需支付款项,已支出的款项不收回。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福州市电化教育馆

乙方: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00]FJZS[GK]2022006福州市教育城域网网络维保及信息安全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电子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福州市电化教育馆乙方: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座1211室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投标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9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11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
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品牌/型号)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