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清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警用装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FQSGAJ-GK-202211-B0371-IDN

 

           项目编号:[350181]GKZB[GK]2022015
                   

 

 

 

 

                                                           采购人: 福清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清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警用装备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FQSGAJ-GK-202211-B0371-IDN

2、项目编号:[350181]GKZB[GK]2022015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清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

联系方法:0591-85195337

12、代理机构: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1#701

联系方法:0591-83765885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1(批) 1,144,520.0000 工业
1144520 1144520 1144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4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5

12.1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6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

713.2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8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9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0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1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招标服务费:(一)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代理服务费以最高限价计算,由中标人支付,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在100-500万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1%代理服务费原则上按照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二、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无效及废标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章节,请各投标人认真查看对照。 ① 第一章投标邀请第7.2、9.2条款; ②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编列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2关于投标无效的规定; ③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9.2、9.3、9.4、9.5、9.6、9.7、10.6(1)、10.6(3)、10.8(2)、10.9、10.12、10.11(2)条款; 除第三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④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第1.4、6.2(6)、6.3(3)、6.4、6.7、6.9、6.10条款及7.2评标标准中关于投标无效的规定; ⑤ 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投标无效规定的; ⑥ 出现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无效规定的。⑦ 以及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规定的条款;)(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765885;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1#701(6层))。四、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选择提供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1.3条款”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相关承诺函 (详见附件),如若提供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备注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

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

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部分的实际总得分小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无效。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技术部分带★号的条款或注明投标无效的条款的视为投标无效。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视为投标无效。
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未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编制说明、格式内容(含注)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商务符合性
明细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条件”要求的视为投标无效。
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视为投标无效。
未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编制说明、格式内容(含注)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项目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无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3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F2.1技术性能和功能 50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0分;标注“▲”号条款的每负偏离一项扣2.7分,共计8项,合计21.6分,其余内容每负偏离一项扣0.2分,共计142项,合计28.4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共计2项,若负偏离视为投标无效。 ※注:有要求证明材料的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F2.2供货实施方案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供货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具有针对性,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提出详细、具体、明确的①流程、②方式方法、③效果、④成果、⑤验收的,得2分;每缺少一项扣0.4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F2.3退换货方案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退换货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具有针对性,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提出详细、具体、明确的①流程、②方式方法、③效果、④成果、⑤验收的,得2分;每缺少一项扣0.4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F2.4样品 1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法式盾牌切片小样情况进行评分:①产品表面光滑平整无残次,涂层表面颜色牢固均匀,棱角圆润不割手;②产品所有部位没有明显的划痕、凹坑、凹陷、焊渣等缺陷。以上内容每满足一项得0.5分,满分1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1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手持金属探测器情况进行评分:①产品所有部位结合牢固、无任何松动迹象,使用时无异响;②产品各种标识纹路清晰、颜色醒目、内容完整、包装完好无损、装配严密。以上内容每满足一项得0.5分,满分1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1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声光防暴驱散盾牌情况进行打分:①产品表面光滑平整无残次,涂层表面颜色牢固均匀,棱角圆润不割手;②产品所有部位没有明显的划痕、凹坑、凹陷、焊渣等缺陷。以上内容每满足一项得0.5分,满分1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全方位自动泛光工作灯样品及样品现场演示情况进行评分:①“一键升降、任意高度可停”功能;②“内置语音系统、升降过程语音提示”功能;③“灯具内置控制面板、LCD显示屏”功能;④“支持蓝牙、无线喊话”功能;⑤“U盘播放音频、录音功能、大功率喇叭”功能。以上内容每满足一项得0.6分,满分3分,未提供样品或未提供样品进行现场演示的不得分。(现场演示由各投标人代表进行操作,投标人代表进行演示前须持有投标人授权现场演示的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由专家进行核实,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智能电击击发器样品及样品现场演示情况进行评分:①“带有数字显示屏,可显示保险开关、4G连接、定位、电量显示”功能;②“入库管理、报废登记”功能;③“领用管理、监控中心”功能;④“设备日志、防盗抢机制”功能;⑤“远程控制、历史轨迹”功能。以上内容每满足一项得0.6分,满分3分,未提供样品或未提供样品进行现场演示的不得分。(现场演示由各投标人代表进行操作,投标人代表进行演示前须持有投标人授权现场演示的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由专家进行核实,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7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F3.1响应速度 1 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内各种产品质量问题,在接到采购人通知4小时内作出响应,24小时内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的得1分,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F3.2质保期 3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免费质保服务、其中防弹类产品(序号6:防弹头盔(非金属)、序号7:防弹盾牌、序号14:一体式防弹防刺战术背心)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8年免费质保服务的得3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F3.3 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同类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评价: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3分。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四项: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截图及其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备查,如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该项业绩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7.44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对所投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准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准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准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否则不予优先采购即不享受以下评审优惠条件。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②、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③、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环境标准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下简称“环境清单”。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执行本期和下期节能清单、环境清单。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福清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警用装备货物类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要求货物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投标设备为半年内生产(其中防弹头盔、防弹盾牌、催泪喷射器、灭火器、防毒面具、急救包为三个月内生产)、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设备(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 称、品 牌型号、制造商 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厂序列号等)。要求所投货物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等特点。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货物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产品。如因产品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而产生的纠纷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负全责。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要负赔偿责任。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设备的主机、附件、零备件等货物部分,还要包括可能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信息对接、端口开放及升级等伴随服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货物采购一览表

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技术要求中的序号42:X光安检机。

装备清单

 

序号

品名

参 考图片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

1

全自动
遥控路障

 图片1.png

1、布控距离可调,布控长度在7米内可根据实战需要自由选择。
2、操作简单快捷,手动、自动两用。采用高强度空心钉、带脱离设 计,放气效果好。
3、拦截横向距离:7m。              
4、遥控有效距离:≥150m。

5、弹出时间:3.5s                
6、重量:≤8kg。

7、执行标准:《GA/T421-2003穿放气式路障》。以上1~7为项号1)

2

2200

2

警戒带

 图片2.png

1、清晰、表面无明显污迹。
2、断裂能力(径向)/N≥600N。
3、断裂伸长率/(径向)≤23%
4、单位长度质量≥18(g/m)
5、乳白色反光层逆反射系数:≥28[cd/(lx·m2)]
6、色牢度:耐光色牢度:4级。
7、耐水色牢度:变色≥3;沾色≥3。  
8、耐摩擦色牢度(径向):干摩≥2;湿摩≥2。
9、收放盒外观:表面无毛刺、锈迹和明显划痕,收放警戒带时操作方便,转动灵活。
10、跌落性能:警戒带自1.2 m高处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后,收放盒不应出现开裂、破碎等现象,并能正常收放。
11、高温试验:警戒带在温度+55℃±2℃条件下保持2h,取出后无粘连、无沾色、无裂纹,并能正常使用。
12、低温试验:警戒带在温度-20℃±2℃条件下保持2h,取出后无粘连、无沾色、无裂纹,并能正常使用。
13、收纳盒应为聚碳酸酯材质。以上1~13为项号2)

14、收纳盒材质性能应牢固可靠,力学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以下参数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4-1、拉伸屈服强度60MPa   
14-2、拉伸弹性模量2200MPa
14-3、弯曲强度60MPa
14-4、弯曲弹性模量2200MPa 
14-5、邵氏硬度80HA  
14-6、负荷变形温度125℃  
14-7、线膨胀系数6.5×10-5以上14为项号3)
须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警戒带外壳聚碳酸酯材质性能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4)

 

10

65

3

喊话器

图片3.png 

1、工作电压:9.6-12V。
2、充电时间:3-4小时。
3、充电器:DC 12V/500mA。
4、频率响应:300Hz-20kHz。
5、最大输出功率:≥50W。
6、照明时间:>6小时。
7、录音时间:≥240秒。
8、输出阻抗:8Ω。
9、电池使用时间:可连续使用18-22小时(喊话),使用8节5号干电池(或锂电池)供电。
10、功能:扩音、录音、警音、哨音、照明(爆闪灯)、USB\TF卡、电量显示。以上1~10为项号5)

8

420

4

防暴头盔

 图片4.png

1、构造:头盔,透明PC遮阳板(2.5-3.4毫米厚),加钢丝网罩。
2、皮革颈部保护,内部泡沫垫,屋檐水密封,侧听力及通风孔,快速释放扣,引体向上,连接器。
3、特点:坚固耐用,抗冲击,抗打击,刀防。
4、壳体材料:PC/ABS(合金树脂)。
5、面罩辅料:表面强化PC镜片,直镜面(3.5mm)+铁丝网护罩+防毒面具挂钩。
6、镜片:盔面罩采用聚碳酸醋(PC)原料,一次高压注塑成型,并进行了内雾化、外硬化的特殊工艺处理,在室外一20℃的条件佩带下,没有雾气产生。
7、颜色:黑色。
8、质量:≤1.75kg。
9、执行标准:GA294-2001《警用防暴头盔》。以上1~9为项号6)

50

230

5

加强防暴盔

图片5.png

一、功能要求:
1、防暴头盔应是模块化战术防护头盔,保护范围:头部及面部下颚、耳部、颈动脉、脖子部位的整体保护。包括的模块应有:防紫外线内置渐变防雾镜片、外置面罩镜片、护面模块、护耳模块、护颈动脉模块、护脖模块。一盔多用,各个模块可单独拆卸安装(除防紫外线内置渐变防雾镜片),与盔体快速组装连接或拆卸。
2、防暴头盔各模块应连接密合,具有:材质轻、耐击打强度高、悬挂重心稳定、视野开阔、双镜镜片透光率好、舒适透气、下颌带应是磁吸稳固连接扣。
3、防暴头盔应坚固耐用、抗冲击,可抗棒击、抗石头攻击、防刀砍、穿刺、防火、防散弹枪、防酸碱腐。
4、外防护面罩可见光透过率应≥90%,具有防刮花、防雾、防撞击等功能。呼吸喘气时,雾气不会粘在镜片上造成雾气影响视线模糊。
5、内置隐藏护目镜可见光透过率应≥87%,具有突出功能:防刮花、防雾、防撞击、遇强光渐变灰色功能。遇到紫外线时镜片会变灰色,紫外线愈强灰色愈深,保护眼睛免受紫外线伤害,从而起到阻挡强光刺眼的效果。回到无强光区域时,镜片会快速恢复原状。呼吸喘气时,雾气不会粘在镜片上造成雾气影响视线模糊。
6、护耳模块应可加装通信耳机及满足接听手机的余位空间。
7、护脖模块有3个档位调节位。
8、盔顶应有六孔开闭式透气孔,闭合时紧密无任何缝隙。打开时可通风透气,使运动时减少正面迎风的阻力,达到佩戴的稳固性与舒适性。
9、头围调节系统可调牢靠舒适,调节头围尺寸54cm~60cm,适合各大小头围者佩戴。
10、盔内的两套衬垫应采用气囊和硅脂,均不吸汗,满足头盔公用且容易清洗。以上1~10为项号7)
二、技术参数要求:
▲1、防暴头盔由盔体【包括壳体、缓冲层、衬垫、面罩、佩戴装置(系带、下颏托、佩戴扣和盔顶悬挂系统)、内置式渐变镜片】和战术配件【包括护面模块、护耳模块、护颈动脉模块、护脖模块】组成。壳体头盔外表面涂层应均匀平滑、表面无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面罩使用3.0mm厚 PC制作且经防雾处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8)

2、头盔盔体(不含战术配件)质量为≤1.30kg,头盔盔体及战术配件总质量为≤2.2kg。
3、头盔的面罩开合过程中,应能保持在非人工外力作用下的定位功能。
4、头盔的面罩上任何小斑点或黑点的直径应≤1mm、数量应≤4个。
5、面罩透光率应≥90%。

6、面罩的光畸变最大量应≤6'。
7、面罩内表面应有防雾性能。
8、头盔应能承受对面罩 4.9J动能的冲击,冲击后面罩应能正常开合。
9、头盔的面罩应能承受1g 铅弹以150m/s±10m/s速度冲击,冲击后面罩不应被击穿或破碎。
10、头盔应能承受 88.2J能量的穿刺。

11、头盔壳体外表面续燃时间应≤10s,护面模块、护耳模块、护颈动脉模块、护脖模块的外表面续燃时间应≤10s。
12、护面模块、护耳模块、护颈动脉模块、护脖模块和头盔盔体的组装应≤25s、卸载时间均应≤17s,模块与头盔盔体安装后,应稳定、无缝隙松动现象。

13、护面模块:质量应≤210g,厚度应≤6mm。护面应采用网孔透气结构。
14、护耳模块:质量应≤42g,厚度应≤3.5mm。要预留有放入通信器材空间。
15、护颈动脉模块:质量应≤42g,厚度应≤2.5mm。
16、护脖模块:质量应≤165g,厚度应≤3mm。

17、渐变镜片:可见光透过率应≥87%,质量应≤45g,厚度应≤2mm,镜片在紫外光照射时变灰暗,无紫外光照射时变透明,镜片内表面应用防雾性能。

以上2~17参数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2~17项号9)

10

2400

6

防弹头盔
(非金属)

图片6.png

1、材料:芳纶。                                            
2、防护等级:3级。  以上1~2为项号10)                                                                  
3、总重量:≤1586g, (不含附件及头盔悬挂系统)重: ≤1262g (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1)                                   
4、防护枪械类型:79式7.62mm轻型冲锋枪。                            
5、防护子弹类型:51式7.62mm手枪弹(铅心)。以上4~5为项号12)

6、组成:非金属盔,由盔壳、下颏带、盔顶悬挂系统构成,盔壳采用浸胶芳纶机织布整体压制成型,厚度8mm。头盔上有战术导轨。(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6为项号13)

▲7、盔壳最大变型量:≤7.5mm,残余变型量:4.8mm(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7为项号14)
8、常温防弹性能盔壳内表面最大弹痕高度:≤18.4mm;
9、耐水浸防弹性能盔壳内表面最大弹痕高度 :≤18.1mm;

10、环境适应性检验:

10-1、高温防弹性能盔壳内表面最大弹痕高度 ≤22.3mm;

10-2、低温防弹性能盔壳内表面最大弹痕高度 ≤8.3mm。   以上8~10为项号15)                           
11、常温状态下,V50值:≥719.3m/s(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11为项号16)
12、执行标准:《GA 293-2012 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以上12为项号17)

 

 

10

2200

7

防弹盾牌

图片7.png

1、防护等级:≥ 3级。
2、防护面积:≥0.45m2。
3、质量:≤4.96kg。
4、盾牌使用高性能聚乙烯纤维浸胶无纬布层压制作,厚度为5.8mm(不含涂覆层)。盾体透明观察窗的可视尺寸为宽230mm*高70mm,使用的防弹玻璃结构由迎弹面开始依次为:4.0mm厚玻璃+1.52mm厚胶+8.0mm厚玻璃+1.25mm厚胶+5.0mm厚PC。盾体背面有把手。
5、盾牌尺寸:宽505±2mm×905±2mm。
6、阻燃性能:燃烧时间:≤1s。
7、浸水性能:符合标准。
8、高温性能:符合标准。
9、低温性能:符合标准。
10、漆膜附着力:符合GB/T 9286-1998中2级。
11、执行标准:GA 423-2015 《警用防弹盾牌》。以上1~11为项号18

10

2200

 

 

 

 

 

 

 

 

8

港式盾牌

图片8.png

1、材质:PC材料,高强度金属包边。    
2、产品规格:≥550mm×550mm×3.5mm。
3、重量:≥2.4kg。
4、透光率:≥80%。
5、构造:盾板加背板。盾体表面光滑,金属包边,防砍加强筋,能有效阻碍危险物的袭击,双层板面设 计,背板设有缓冲高弹海绵、扣带及握把,操作简单便捷且安全有效。
6、耐冲击强度:147J动能冲击复核标准。
7、耐穿刺能力:GA68-2003标准试验刀具20J动能穿刺符合标准。
8、温度适应性:-20℃—+55℃。
9、阻燃性:离开明火后,被点燃处续燃时间不超过5S。
10、握把处带磁吸功能,吸力强大,可挂于腰带间使用,解放双手。以上1~10为项号19

10

1300

9

法式盾牌

 图片9.png

1、材质:透明聚碳酸酯PC材料。
2、防护面积:≥0.56㎡。
3、透光率:≥80%。
4、耐冲击强度:≥147J动能冲击符合标准。
5、耐穿刺性能:GA68-2003标准实验刀具20J动能穿刺符合标准。
6、握把链接强度:≥500N。
7、臂带连接强度:≥500N。
8、规格:≥1000mm×560mm×4mm。
9、重量:≥3.7kg。 以上1~9为项号20 

须提供尺寸为100mm×100mm×4mm小样一块。

20

450

10

攻击型臂盾

图片10.png 

1、规格:600±2mm×300±2mm×2.3±2mm (长×宽×厚)。
2、重量: ≥2.3kg。

3、材质: 铝合金。
4、合金防水眩目灯:强、弱、高频闪。
5、眩目频率:50W。
6、眩目光源:LED。

7、强光驱散:≥30M。
8、钨钢破窗器功击头,前端装有防抢三角刺。以上1~8为项号21

10

430

11

金属盾牌

 图片11.png

1、材质:铝合金。
2、颜色:藏蓝色。
3、盾体厚度:≥2.6mm。
4、观察窗尺寸:245±2mm(宽)115±2mm(高)。
5、规格:905±2mm×505±2mm。    

6、投影宽度:≥490mm。     

7、防护面积:≥0.46m2。
8、质量:≥3.7kg。以上1~8为项号22

50

385

12

防毒面具

图片12.png

1、面罩阻燃性:续燃时间0S。
2、呼气阻力:≤140Pa(95L/min)。
3、视野:

3-1、总视野:≥74%。

3-2、双目视野:≥72%。
3-3、下方视野:≥41度。
4、烟雾过滤效率:≥99%。
5、面罩泄漏率:≤0.01%。
6、防氢氰酸时间:≥30min(30L/min,1.5mg/L,相对湿度50-80%)。以上1~6为项号23

50

380

13

防暴服

 图片13.png

1、适合身高尺寸(cm) 165cm—185cm。
2、防刺性能: 前胸、后背防护层以GA68标准试验刀具以20J动能垂直穿刺,刀尖不穿透。
3、耐冲击性能:任意防护部件置于刚性平面上, 以120J动能冲击,防护层不破损、开裂。
4、击打能量吸收性能: 前胸、后背以100J动能冲击防护层,胶泥凹陷深度为﹤20mm。                                                                
5、防护面积:

5-1、前胸及档部:≥0.16m2
5-2、后背(含护腰):≥0.19m2
5-3、上肢(按双肢计):≥0.26m2。
5-4、下肢(按双肢计,含脚背):≥0.42m2。
6、阻燃性能:防护部件表面燃烧后的续燃时间<3秒。
7、结构连接强度 插扣强度:>500N。
8、尼龙搭扣的扣合强度:≥12.2N/cm2。
9、连接带强力:≥2400N。
10、总质量:≤7.3kg。                                                    
11、执行标准:《GA 420-2008 警用防暴服》。

以上1~11参数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1~11为项号24

 

50

2200

14

一体式防弹防刺战术背心

图片14.png

1、材料:芳纶。
2、防护等级:≥2级。以上1~2为项号25
3、前后防护层(含保护套)总重量:≤2.87kg。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3为项号26
4、防护面积≥0.30㎡。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4为项号27

▲5、结构:由外套、防护层(含保护套)、携行包组成,附件由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组成。肩、腰部采用锦丝搭扣搭接,可调节肩、腰部尺寸。防护层结构由外至内依次为:42层芳纶纤维无纬布(2层纤维正交)+1层5.0mm厚泡沫片。前、后片结构一致。防护层厚度为16mm。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5为项号28
6、防护枪械类型:79式7.62mm轻型冲锋枪。
7、防护子弹类型:51式7.62mm手枪弹(铅心)。以上6~7为项号29
8、性能检测:(以下参数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常温背衬材料凹陷深度:≤13.2mm

浸水背衬材料凹陷深度:≤12.5mm

高温背衬材料凹陷深度:≤10.6mm

低温背衬材料凹陷深度:≤7.0mm

湿热试验背衬材料凹陷深度:≤11.5mm。以上8为项号30

9、经刀尖穿刺检测表明,防刺性能符合行业标准GA 68 -2019《警用防刺服》中A类非金属材质防刺服防刺性能的有关要求。
10、执行标准:《GA 141-2010警用防弹衣》、 《GA 68-2019警用防刺服》。以上9~10为项号31

 

20

3500

15

警用约束式抓捕器

图片15.png

一、功能要求:

1、夺刀利器,月牙环采用金属材质狼牙形状,具备攻击能力,也可防刀砍。
2、两个电击点在月牙环两侧释放电击。

二、技术参数要求:
1、收缩尺寸:1287±2mm(长)×200±2mm(宽)
2、收缩工作状态尺寸:1285mm±2 (长)×371±2mm(宽)
3、伸长工作状态尺寸:2200±2mm(长)×371±2mm(宽)以上1~3为项号32
4、重量:≤2.9kg。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4为项号33
5、输入:DC5V/2A
6、高压输出:3万V X2
7、电筒额定功率:3W
8、电池容量:4000mAh
9、抓捕器材质:航空铝材。
10、月牙环开启直径为371±10mm,月牙环闭合直径为200±5mm以上5~10为项号34
11、手持握杆直径为33±1mm。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11为项号35
12、携行长度为1287±10mm。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12为项号36
13、工作长度为2015±10mm。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13为项号37
14、月牙闭合力不大于50N
15、最小工作长度时可承受加长杆拔出力不小于600N
16、最大工作长度时可承受的加长杆拨出力不小于1000N
17、最大工作长度时可承受的加长杆退回力不小于600N
18、最大工作长度时,在长度方向的中点可承受的弯曲力不小于600N
19、手持抓捕器(右手拿住抓捕器头部把柄处,左手拿住抓捕器的长杆),按下月牙环开关,顺势向后拉直到顶部。
20、将打开的抓捕器推向处置目标,抓捕器的联动滑块受力后月牙环即会自动闭合,即可控制处置对象,插手大力往后推,插脚大力往前拉。
21、当处置对象被控制后,按下月牙环开关,开启活动月牙环,然后按下圆点顺势向前推直到顶部,向下按联动滑块即可关闭月牙环。以上14~21为项号38

10

1850

16

 

钢叉

图片16.png 

1、结构:由叉头、叉头锁紧机构、叉杆、叉杆紧锁机构及手柄等组成。
2、杆体材质:叉体为不锈钢,叉柄为高强度ABS。
3、尺寸:伸展长度:≥2m;收缩长度:≤1.32m。
4、重量:≤2kg。
5、产品叉头锁紧后,在拉力≥50N不能自由脱落。
6、叉杆中点抗弯能力:≥500N。
7、产品的收缩携行状态与工作状态应能快速有效地转换,转换时间应≤10s。
8、执行标准:《GA/T 1145-2014 警用约束叉》。以上1~8为项号39

10

185

17

橡胶警棍

图片17.png 

1、作用:挡护、防砍、防棍击等多项功能。
2、材料:橡胶+钢丝弹簧+钢筋。

3、使用寿命:抗击打次数≥5000次。
4、扯断伸长率:≥250%。
5、拉伸强度:≥7MPa。
6、弹性变形:≤51mm。
7、环境温度:高低温试验后表面无龟裂现象。
8、表面硬度:≥邵氏78度。
9、净重:≤900g。
10、外形尺寸:直径φ39×485±2mm。以上1~10为项号40

50

65

18

伸缩警棍

图片18.png 

1、结构:由小管组件、中管组件、握把组件和开关组件组成。
2、尺寸:收回长度:224mm±1.5mm,展开长度:508mm±2mm,握把外径为:26.5±0.15mm,中管外径:20.5±0.1mm,前管外径:16.0±0.1mm。
3、颜色:金属部件为亚光黑色,握把橡胶套为黑色。
4、重量:≤340g。
5、伸缩性能:能通过手拉或甩动的方式顺畅伸展,各节棍体应锁定稳固,按压解锁按键回推,应能顺畅收回。
6、防脱出性能:伸缩警棍在收回状态下,对棍头施加≥5N的轴向拉力,不应被拉出。
7、耐腐蚀等级:≥10级。
8、伸缩可靠性:伸缩警棍伸展、收回为一个循环,分别用拉出伸展和甩动伸展循环>3000次后,能正常伸展和收回。
9、抗拉性能:伸缩警棍完全伸展并锁定状态下,对棍头施加轴向拉力1000N并保持1min,伸缩警棍性能满足要求。
10、抗弯性能:伸缩警棍完全伸展并锁定状态下,对警棍的中管施加5000N压力并保持1min,能正常使用。
11、抗击打次数:伸缩警棍完全伸展并锁定状态下,以≥3000N击打力连续击打≥3000次,不应断裂,棍头不应脱落,能正常伸展和收回。
12、执行标准:《GA 886-2018公安单警装备 伸缩警棍》。以上1~12为项号41

30

280

19

金属手铐

 图片19.png

1、产品材质:钛合金。
2、产品结构:由左、右铐体和三排齿的扇梁、链座、链环、钥匙等组成。
3、产品质量:≤255g。
4、产品尺寸:铐体间距L:(52~56)mm;啮合三齿状态下最小孔径H:(55±2)mm、最大孔径:(82±2)mm。
5、产品颜色:铐体为铄金色;扇梁为亚光银色。
6、产品性能:
6-1、灵活性:钥匙能从正、反两面插入锁孔解除反锁和开启手铐;能插入反锁定位锁孔实现手铐反锁,反锁定位拨片运行灵活、顺畅;扇梁转动灵活、无阻滞;
6-2、反锁定位:施加≥2500N静压力,不出现啮合松动货失效现象;
6-3、防拨性能:≥2min;
6-4、啮合强度:啮合牢固可靠,不被逆向拉开;
6-5、静拉力:纵向≥2200N,横向≥2200N;
6-6、固定连接件铆钉强度:≥2940N;
6-7、钥匙强度:对钥匙施加≥3Nm的扭矩,保持30S,钥匙不出现变形、断裂;
6-8、铐体强度:在锁闭状态下,对铐体施加≥15Nm扭矩,保持30S,铐体与扇梁不脱离;
6-9、耐用度:≥7000次;
6-10、跌落可靠性:将金属手铐分别以水平横放、链环朝上两只铐体垂直向下、链环垂直向下两只铐体朝上3种状态,自≥1.5m高度处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金属手铐仍可以灵活使用;
6-11、耐腐蚀性:≥6级。
7、执行标准:《GA 1512-2018 公安单警装备 金属手铐》。以上1~7为项号42

20

138

20

催泪喷射器

 图片20.png

1、结构:保险盖、保护帽,压柄、固定帽、罐体、锥形弹簧、防尘塞、充放气阀等组成;催泪剂中有效成分;合成辣椒素(0C);催泪单元合成辣椒素(0C)。
2、喷射距离:≥4m。
3、尺寸:罐体外径Φ40mm±0.5mm,高度188.5mm±2mm。
4、质量:≤185g±15g。
5、催泪剂溶液装填量:≥70ml±3ml。
6、喷射功能:喷射状态为射液状,在风速2m/s以下顺风喷射,喷射速度0.7g/s。
7、适用温度:-30℃~+55℃。
8、执行标准:《GA884-2018 公安单警装备 催泪喷射器》。以上1~8为项号43

50

119

21

 

 

 

 

 

 

 

 

 

 

 

 

 

警用多功能腰带

图片21.png

警用多功能腰带由外腰带、内腰带、斜挂带、快拔型警棍套、强光手电套、警用工作包、手铐套、催泪喷射器套、对讲机套构成;主腰带由腰带钎子、带体、带箍、尼龙机织带、锦丝搭扣带、两内衬板构成。腰带钎子为对插式双保险结构。其外盖锌合金压铸成型,表面镀镍处理。带箍采用搭扣式活动设 计结构,可固定在带体任意位置。

1、内带由尼龙机织带、锦丝搭扣带、二道梁构成。
2、斜挂带由带袢、长带、挂袢、三道梁、卡扣、锦丝搭扣带构成。带袢采用搭扣式活动结构,可固定在带体任意位置。三道梁其中一件可调节并固定挂袢位置,另三道梁调节斜挂带长短。卡扣结构为可拆卸式。
3、快拔型警棍套由套体、后袢旋转结构组成。套体下端应有机械警棍头卡槽,可供出棍时直接展开警棍。后袢与腰带组合采用可拆卸式旋转结构,旋转范围为360°,且具有分档功能。
4、强光手电套由套体、底盖、后袢构成。后袢与腰带采用滑动式和固定式两种可拆卸式结构。
5、工作包由包体、盖板、侧袋组成。后袢与腰带采用滑动式和固定式两种可拆卸式结构。
6、手铐套由套体、底盖、后袢组成。底盖内有钥匙固定装置。后袢与腰带采用滑动式和固定式两种可拆卸式结构。
7、催泪喷射器套由套体、底盖、后袢旋转结构组成。后袢与腰带组合采用可拆卸式旋转结构,旋转范围为360°且具有分档功能。
8、对讲机套由套体、底盖、后袢组成。后袢与腰带采用滑动式和固定式两种可拆卸式结构。

9、执行标准:《GA890-2018 公安单警装备 多功能腰带》。以上1~9为项号44

30

670

22

 

 

 

 

 

 

 

 

 

 

 

 

 

 

防爆围挡防爆毯

图片22.png

1、内栏内径≥400mm,内栏高度≤320mm。
2、外栏直径≥700mm,外栏高度≤160mm。
3、盖毯大小≤1450mm×1450mm。
4、总质量≤26.5kg。
5、盖毯和围栏由内胆、外套等制成。盖毯、围栏外表平整、无抽丝破损、撕裂和腐蚀污垢,缝制线迹顺直、规整、松紧适宜、均匀、无跳线断线缝制牢固。盖毯和围栏均有清晰牢固的产品标志。内外围栏,采用织带链接,防爆毯套在内围栏上采用织带固定,内围栏上做一个刺毛粘贴的防尘盖,围栏上口一圈采用反光条,盖毯四周加反光条。
6、外套材料抗渗水性能:耐静水压≥15kPa。
7、外套材料的断裂强力:经向和纬向均≥1800N。
8、外套材料的撕破强力:经向和纬向均≥200N。

(以上1~8参数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1~8为项号45
9、防爆性能:以爆炸源为中心,用5mm厚的瓦楞纸板贴地围成一个圆形模拟靶标其半径3000mm、高度1700 mm,当200g当量TNT药块(密度为1.55g/cm3~1.60g/cm3)引爆后,在模拟靶标上未有穿透孔。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9为项号46
10、防爆材料:由浸胶聚乙烯纤维无纬布、聚乙烯纤维毡、骨架组成。
11、阻燃性能:面料阴燃≤8s,续燃≤20s,毁坏长度≤150mm,熔融滴落物不会引燃脱脂棉。
12、反光性能:反光条带逆反射系数≥100cd/(1x·M2)。
13、执行标准:GA 69-2007《防爆毯》。(以上10~13参数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10~13为项号47

1

24000

23

射击耳罩

       图片23.png

1、充分屏蔽枪声噪音,低能耗,4小时自动关闭,增加电池寿命。
2、可连接MP3播放器和其它电子设备。
3、自动关闭声脉冲噪声,安全82分贝,放大对话和范围的命令。
4、头带柔软,方便的折叠设 计,便于存储、收纳。
5、电源音量控制旋钮,空气流量控制技术。
6、防水、外部电池盒方便换取,配备2AAA电池。
7、战术黑绿,便于搭配制服。
8、可连接iPod,MP3和其他设备。以上1~8为项号48

10

950

24

比武射击护目镜

 图片24.png

1、镜框颜色:黑色。

2、超轻抗折材质镜架广角设 计,视野宽阔,减少眼睛疲劳。

3、2.5mm抗冲击聚碳酸酯镜片,高强度防冲击保护,防枪弹、破片,防护15以下口径子弹、散弹及破片。

4、可互换镜片,100%UVA/UVB紫外线保护;

黑片:防强光(白天使用);

白片:暗光防护片(无光源);

黄片:夜用增强视觉(夜间有一定的光源)。

5、防弹、防风、防沙尘、防刮花、防紫外线、绝热保温、循环通风。

6、抗冲击镜片锁,稳固锁定,拆解快捷方便。

7、多功能可拆卸镜腿,使警务人员在训练中动作幅度大时佩戴牢固。

8、模块组合,更换与维护更加方便、坚固耐用。

9、可适应头盔,夜视设备和通讯器材。以上1~9为项号49

10

1200

25

反光背心

 图片25.png

反光背心基底材料采用透气性的荧光黄尼龙布,反光晶格带采用反光材料制作,其各项性均符合《GA446-2003警服反光背心》标准。(项号50

100

75

26

战术手套

 图片26.png

10.5毫米高灵活超薄战术手套。
2、轻量化速干面料,透气防滑。
3、扳机指设 计:食指、中指关节处开口设 计,内置弹力面料,提高班级指机动性,让手指更灵活。
4、松紧带设 计,提高手指关节活动,增加灵活性。以上1~4为项号51

10

240

27

全指战术手套

 图片27.png

一、功能要求:

1、勤务手套须轻软贴合,戴着后手掌手指动作应能有最大限度的灵活性,可以操作触屏手机、执法记录仪、平板电脑等仪器,可以灵活操作长短枪、及伸缩警棍、催泪器、手铐等警械。在保护手掌手指的同时,满足勤务工作中的手掌手指动作需要。
2、360°全方位都能抵御各种匕首、三棱刮刀、玻璃等锐器的切割伤害物体。
3、具有良好的防割性能、耐磨性能和抗撕拉性能,防滑性能、防撞和热接触性能。
4、材料特性具有手形记忆功能:第一次使用前,可进行手形配对,材料对手型形状有记忆,佩戴后保证了最佳贴手性。材料拉伸弹性可兼容同一码数规格范围内肥瘦长短不同的手指。面料应耐汗、耐海水并耐各种干洗剂和大多数洗涤剂的清洗。
二、技术参数要求:
1、面料:混合织物(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玻璃纤维、氨纶弹性纤维),手掌面至手指第一节部位应涂有丁腈微泡沫涂层,虎口缝制应有PU塑胶防护层,五指关节背部和手背关节盘应有抗击打的PU塑胶保护层,可反复多次用水清洗的面料。
2、产品性能:
2-1、织物耐拉伸性能:国家GB/T3923.1-2013  纵向≥1600 横向≥900;
2-2、织物耐断裂性能:国家GB/T3923.1-2013  纵向≥1600 横向≥900;
2-3、织物耐摩擦色牢度:国家GB/T3920-2008  干摩≥4  湿摩≥4。

3、颜色:黑色。
4、手套配置要求:
配套附件包含:手套腰夹(1个):可悬挂在外腰带上,便于携带。全指战术手套全部参数项号52

20

380

28

急救包

图片28.png 

1、急救包严格要求《GA891-2011公安单警装备警用急救包》标准制造生产。

2、急救包由包体、内装药品和器械组成。

2-1、包体采用移膜皮革制成;                                             2-2、包内装有硝酸甘油片、云南白药创口贴、橡胶止血带、无菌纱布片、带垫急救绷带、口对口呼吸膜、酒精消毒片、抗菌湿纸巾、小剪刀、别针等药品及器械。以上1~2为项号53                                        

40

85

29

大救生圈

 图片29.png

1、采用高密度硬壳聚乙烯为壳体,浮力材料为聚氨酯泡沫。
2、救生圈外径 710±10mm,内径440±10mm。

3、带反光条。
4、能在淡水中支承≥14.5kg的铁块达24h。
5、浮力:≥14.5KG(适合体重350斤以下的人使用)。以上1~5为项号54

10

85

30

充气式救生圈

图片30.png

一、功能要求:

佩戴方便,美观舒适,手控充气,安全可靠。

二、技术参数要求:
1、产品总体重量<350g,成年人尺寸通用,可重复多次使用,用后只需要更换气瓶。
2、在手动拉开充气开关5秒钟内安全带自动充气成为救生圈,产生8kg以上浮力。
3、救生圈在水中24小时浮力损失<5%。
4、气囊采用聚醚TPU材料制成,具有抗老化、耐水解特性和超常安全系数。
5、正常使用寿命:五年。以上1~5为项号55

10

350

31

充气式救生衣

 图片31.png

1、救生衣颜色为橙色。
2、救生衣的系采用插扣和拉链形式。
3、救生衣的属具及配件无尖角、毛刺等导致穿着者和被救者受伤的缺陷。
4、安全气囊与救生衣体连接可靠,当安全气囊受损或失效后能进行更换且不对救生衣体产生破坏。
5、配有便携式气胀式救生圈,且使用时能与救生衣分离。
6、救生衣装有防止穿着人员入水后救生衣上浮窜动的档带。
7、每件救生衣配备细索系牢的哨笛一只。使用时,穿着者任何一只手能将哨笛移出或放入。
8、救生衣浮力固有浮力  ≥57N
9、浮力损失%(救生气囊) ≤0.92。              
10、 救生衣气囊浮力  100N
11、气胀式救生圈浮力  150N
12、救生衣气囊、气胀式救生圈手动充气时间  5s 
13、救生衣气囊CO2气瓶充装质量 24g      
14、气胀式救生圈CO2气瓶充装质量 33g       
15、穿着时间 1 min,只能正面穿着
16、质量 1.5 
17、适宜贮存温度 5~35 
18、符合:GB/T 4303-2008《船用救生衣》检测标准。以上1~18为项号56

20

780

32

 

救生安全绳(白色)

 图片32.png

1、绳体长度:≥30m。
2、绳体直径:≥16mm。
3、总重量:≥4.3kg。
4、承拉力重:≥5000kg。
5、采用涤纶丝线编织绳及五金扣环制成,配包。以上1~5为项号57

5

150

33

救生安全绳(红色)

 图片33.png

1、耐用耐磨、承重力强。
2、手感均匀、自带反光。
3、安全扣+耐用浮环。
4、拉力长、抗老化。
5、绳长≥30米、直径≥8mm。以上1~5为项号58

5

80

34

灭火毯

 图片34.png

1、尺寸:≥1500mm×1500mm。
2、质量:≤1.15kg。
3、材料性能:

3-1、灭火毯表面基材应由不燃烧材料编制而成;

3-2、灭火毯不应包含石棉等有毒、有害物质和在灭火过程中会产生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
4、执行标准:《GA 1025-2014灭火毯》。以上1~4为项号59

10

90

35

警用便携式灭火器

 图片35.png

1、长度:≤242mm。
2、最大径向尺寸:≤53mm。
3、产品净重:≤500g。
4、灭火药剂净重:≤50g。
5、喷放时间:≥8S。
6、最大灭火能效:≥13B(0.41平方米油盘火)。
7、有效期:4年。以上1~7为项号60

50

195

36

 

 

 

 

 

 

 

 

 

 

 

 

微型防爆电筒

 图片36.png

1、外观:黑色,金属质地,做工精细,外形美观,体积小,重量轻(2kg以内),可采用手提、肩挎等携带方式。
2、结构:灯头和电池需采用分体结构,有利于灯具在使用过程中更好的散热,及方便更换配件。
3、性能
3-1、光源:采用单颗LED光源,光源功率≥10kw,光源寿命≥10万小时;
3-2、电池:锂电池,额定容量2.5Ah,电池寿命≥1000次
3-3、照度:有两档切换功能:
   光:平均值≥2500Lx,最小值≥1400Lx;
 工作光:平均值≥1100Lx,最小值≥600Lx。
3-4、充 电:每盏灯配一只充电器,具备正常充电和快速充电模式:

3-4-1、正常充电时间3小时

3-4-2、快速充电时间2小时
3-5、持续工作时间:
 强 光:连续放电时间≥4小时,低电压状态下,连续照明≥15分钟。
 工作光:连续放电时间≥8小时,低电压状态下,连续照明≥30分钟。
3-6、防护等级:IP68,潜水深度2米。以上1~3-6为项号61
3-7、适用环境:温度在-10~40°C,湿度在80%-100%区间灯具能正常使用(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62
3-8绝缘性能:灯具带电端子与外壳间绝缘电阻>20MΩ(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63
3-9、抗震动性能:以1Oct/min扫频速率10-150Hz频率循环,在X、Y、Z三方向上每扫描10次,灯具能正常工作。(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64
该产品须提供防爆合格证、防爆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彩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65

 

10

2150

37

手持探照灯

图片37.png 

1、额定电压≥DC22.2V,额定容量≥2.5Ah(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防爆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66
2、灯具配置有聚光、泛光照明模式;聚泛光分别由独立的按钮开关控制,互不影响
3、光源功率≥2*12W(双光型),双光型采用12W暖白+12W冷白设 计;并具有聚光、泛光、红蓝警示多种工作模式
4、光源使用寿命≥100000h
5、连续放电时间:聚光强光≥5h;聚光工作光≥10h;泛光强光单侧≥8h;泛光强光双侧光≥4h;泛光工作光单侧≥16h;泛光工作光双侧光≥8h
6、充电时间:≤3h
7、重量:≤1.2kg。
8、外形尺寸:(70±3)×(190±3)mm以上2~8为项号67

9、防护等级:IP66/IP68,潜水1.5m,持续时间1h(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68
10、防爆标志:Ex d ia C T6 Gb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防爆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69
11、强光照度平均值≥1600lx;弱光光照度平均值≥900lx(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70
12、绝缘性能:在常温环境下,灯具带电端子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20MΩ。(项号71

 

5

2600

38

全方位自动泛光工作灯

 图片38.png

整体要求:
符合GB 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的标准要求。(项号72
二、性能要求:
1、采用一体化设 计,无需装卸,一键升降,任意高度可停,最大升起高度≥4.7m,内置语音系统,升降过程语音提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73
 2、灯头采用≥3×200W LED光源,光通量达≥3×20000lm,可实现多角度、全方位照明。
3、10米处中心照度≥1300Lx。
4、耐高低温:-20至55℃。
5、灯具采用外部发电机供电,也可实现外接市电供电,在无外部电源情况下灯具内部电池组,可提供应急照明,照明时间≥1h。以上2~5为项号74
▲6、灯具内置控制面板、LCD显示屏、支持蓝牙、无线喊话、U盘播放音频、录音功能、不小于30W大功率喇叭。(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75

7、具备红色激光指示灯,可作为现场指挥定位使用。激光照射距离≥30m,连续放电时间:聚光模式强光≥4h、泛光模式工作光≥10h,防护等级≥IP66,外形尺寸(直径×长度):35±2mm×180±2mm,重量≤0.3kg。(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76

8 配备大号10寸行走轮,道路通过性好,可实现单人拖行,自带4个高度可调节支脚增加稳 定性;同时具备输出接口4个,12V2A,5V4.5AU盘接口、音频接口,可为手机、布控球等小型设备进行供电。
9、防护等级:灯头及电气箱防护灯具不小于IP65。
10、重量≤75kg。(项号77

须提供样品一套。

 

1

36000

39

手持金属探测器

 图片39.png

 

 

1、探测性能::符合GB12899-2018《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探测距离满足A级标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78
2、报警声音:符合GB12899-2018手持式金属探测距离0.8M处最大声音≥86.3dB。(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79

3、趋势性能:设备应具有TYPE-C耳机插口。(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80
4、电池:内置方式,且方便更换或充电,2节5号电池。(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81

5、供电电源:设备具有欠压提升功能(项号82
6、金属量提示功能检查:应能通过报警指示灯的颜色和声音频率来提示检测到的金属含量。金属量越大红灯数越多,声音频率越高。(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83
7、充电模式检查:手探应具有充电功能,应有LED指示灯,应能使用不同颜色提示不同的充电状态。(项号84
8、工作电流检查:以T1测试物(精炼不锈钢剃须片对折)为报警测试物,DC 3V供电时最大工作电流,声光报警:24mA;振动光报警:48mA;声音加振动报警:59mA;待机电流:20mA。(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85
9、休眠功能检查:设备应具有节电功能,当设备在开机状态下2分钟不使用时,应自动进入休眠模式;在休眠模式状态下有金属靠近时,设备应自动唤醒;体眠模式状态下超过10分钟,设备应自动关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86
10、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探测模式检验:探测器应具有3种探测模式(以下参数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10-1、在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混合探测模式下:对半片不锈钢剃须刀片、直径1.0mm的钢球、钢质螺母(头径3mm)、金银首饰进行测试应均可报警,指示灯全亮。超高灵敏度下以接近1m/s的速度接近探测器 铝(16mm *8mm *0.5mm)、黄铜(16mm *10mm *0.4mm)、紫铜(16mm *10mm *0.4mm)、铅(15mm*10mm*0.5mm)、锌(20mm*10mm*0.5mm)、镁(11mm*11mm*0.5mm)、水平放置的钢质缝衣针(直径0.6mm,长40mm)1.5cm处进行测试应均可报警;
10-2、在黑色金属探测模式下:对半片不锈钢剃须刀片、直径1.0mm的钢球、钢质螺母(头径3mm)、钢质缝衣针(直径0.6mm,长40mm)测试应报警。对金银首饰、铝(16mm*8mm *0.5mm)、黄铜(16mm *10mm *0.4mm)、紫铜(16mm *10mm *0.4mm)、铅(15mm*10mm*0.5mm)、锌(20mm*10mm*0.5mm)、镁(11mm*11mm*0.5mm)进行测试应不报警;
10-3、在有色金属探测模式下:对金银首饰、铝(16mm *8mm *0.5mm)、黄铜(16mm *10 mm *0.4mm)、紫铜(16mm *10 mm *0.4mm)、铅(15mm*10mm*0.5)、锌(20mm*10mm*0.5mm)、镁(11mm*11mm*0.5)测试应可报警。对半片不锈钢剃须刀片、直径1.0mm的钢球、钢质螺母(头径3mm)、钢质缝衣针(直径0.6mm,长40mm)测试应不报警。(项号87
11、物质识别信号灯提示功能:在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混合探测模式下报警指示灯全亮,在黑色金属探测模式下报警左侧指示灯全亮,在有色金属探测模式下报警右侧指示灯全亮。(项号88
12、按键操作功能检查:应能通过按键实现低、中、高、超高四档灵敏度切换。应能通过按键实现报警模式的切换,应可一键关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89
13、阻燃试验:对非金属机壳和电缆外套进行试验。采用本生灯,燃烧气体为甲烷,火焰直径9.5mm,其中火焰高度20mm,用此火焰对产品烧5次(火焰与产品表面的夹角为45°时烧3次,为90°时烧2次),每次烧5s,均不应烧着起火。(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90
14、微小金属探测功能检查:以直径1.0mm的钢球为被测试物,当手探以1m/s的速度贴着测试物掠过时设备应能报警。(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91
15、高温试验:室外型:+60℃±2℃、2h,试验期间外观和基本性能应正常。(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92
16、低温试验:室外型:-30℃±2℃、2h,试验期间外观和基本性能应正常。(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93
17、抗互相干扰试验:多台探测器相隔间距60cm同时使用时,各探测器均应能正常工作。
18、报警状态恢复:探测器离开报警测试物规定距离后,报警指示应立即停止。
19、辐射磁感应强度:符合GB12899-2018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 ≤9μT。以上17~19为项号94
20、探测器整机总量:整机(不含电池)小于等于261g(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95
21、自由跌落测试: 跌落高度2M、6个面分别朝下,每面2次,可正常使用。(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96

须提供样品一个。

 

3

1200

40

警用防暴器

 图片40.png

1、材质:铝合金外壳。
2、尺寸:Φ35×165±2(mm)。
3、功能:电击、照明。以上1~3为项号97

20

85

41

背负式催泪驱散器

 图片41.png

1、表面:瓶体表面光洁、平整,不应有裂纹、毛刺、磕碰损伤等影响操作和性能的缺陷;金属部分表面涂漆,不应有挂漆、气泡等缺陷;橡胶部分,其表面应无明显凹坑、气泡、夹渣等缺陷,且花纹应规整、清晰。
2、结构:由水瓶,气瓶,减压阀,连接管,背包和枪型喷射器组成。
3、尺寸:245mm×360mm×630mm(尺寸公差±5mm)。
4、颜色:黑色和灰色。以上1~4为项号98
5、重量:空载不含气瓶重量10kg±0.5kg;满装液体含气瓶总重量 26kg±0.5kg。(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99
6、装液量:12L±0.5L。(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100
7、喷射方式:远距离水柱喷射与近距离水雾喷射两种。(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101
8、喷射距离:水柱喷射距离≥18m。(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102
9、喷射时间:最长可连续喷射20s。 (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项号103
10、每个气瓶可填充 6.8 升容量的压缩气体,可支持 6 罐(每罐 12 升)的液体喷射动能。  
11、无后坐力,操作安全可靠。
12、系统使用最高等级安全配置,连接阀规格 G5/8,直接连接减压阀,箱盖应附带安全泄压功能。
13、背负系统稳定可靠,须符合人体工程学设 计,采用三角脚架的方式竖立,稳定可靠,设 计人性化。
14、防火保护性能:尼龙面料背包最高能耐 300 度高温。  
15、可重复用清水灌装反复训练使用。
16、可根据不同需求,即时加入不同的添加剂(OC催泪、染色剂、阻燃泡沫灭火剂)。
17、模式转换时间:大约 2 秒(直喷模式不喷射模式之间相互转换)。以上10~17为项号104

 

1

92000

42

X光安检机(核心产品)

 图片42.png

一、技术参数:

1、管电压:≥100kv。
2、管电流:0.5-1mA可调。
3、供电:内置16.8V锂电池,支持外接电源使用
二、成像板技术参数:
1、成像系统有效面积大于:≥355mm×431mm
2、像素尺寸:120μm
3、图像分辨率: 3600×4300
4、图像动态范围:16比特,65536灰度级
5、无线通信:两种方式2.4G及5.8G以上一、技术参数:1~3、二、成像板技术参数:1~5为项号105
▲6、穿透力检验:能穿透≥22mm厚的钢板或≥270mm厚的铝板。(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06
7、成像系统厚度: 15mm(项号107
8、空间分辨力≤0.0465mm。(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08
9、高温试验:温度(50±2)℃,持续时间2h,试验中及试验后样机应能正常工作。
10、低温试验:温度(-15±3)℃,持续时间2h, 试验中及试验后样机应能正常工作。以上9~10为项号109
三、软件功能:
▲1、具有反色、伪彩、局部高清、灰度级调节等功能。(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10
2、可将拍摄到的图像进行3D合成并显示。(项号111
▲3、可通过软件界面调节射线源的电压和电流。(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12
4、可将两张射线源能量不同的透视图合成彩色图像,以分辩不同物质。(项号113
5、可测定物体的尺寸。(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14
6、执行标准:《GB12664-2003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通用规范》。(项号115

 

1

250000

43

手枪拐弯射击系统

图片43.png 

功能要求:
1、可配各种制式手枪(92、92G、64、Glock17等),满足不同作战任务需要。

2、具备视频十字与外屏双瞄准功能,双屏图像显示便于侦查和快速射击。

3、具有自由变线跟踪瞄准功能,水平、垂直等多角度目标侦察,适应各种战术动作要求。

4、具有拐弯射击稳定控制功能,瞄准射击精度高。

5、配有战术灯,激光校准器。

6、能实现多角度水平、垂直目标侦察;

7、具有左、右操作功能,满足不同使用者操作习惯。
8、标配战术灯,红外瞄准器,激光校准器。以上1~8为项号116
二、技术参数要求:
1、武器机械转角范围:180°。

2、机械转角速度:90°/ s。

3、联动击发扳机拉力:≤24N

4、瞄准镜周视转角范围:± 90°。

5、观察视频屏幕尺寸:≤0.44英寸

6、显示像素:≥640×480

7、系统重量:≤2.6kg
以上二、技术参数要求1~7参数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二、技术参数要求1~7项号117

 

1

79500

44



 

 

 

 

 

 

 

 

 

 

 

 

 

 

 

 

高速催泪器两发

图片44.png

1、材料:高抗冲击聚合物。
2、有效发射距离:≥7米。
3、发射初速度:≥170米/秒。
4、可连续发射次数:≥2次。
5、喷射管不得分拆,须是一个整体模块,整体模块与喷射器主体可快速分离,方便快速更换整个喷射模块,满足战术需要。
6、喷射管内液体不得含有任何固体杂物碎片,避免在高速喷射时对人体脸部眼睛造成伤害的风险。
7、、每支喷射管容积10ml±0.5ml。液体覆盖面:喷射距离3米时,覆盖面积≥15cm×22cm;喷射距离4米时,覆盖面积≥25cm×28cm。
8、喷射时间:装填1组喷射管,完成2次喷射时间≤2s。
9、握把与喷射管仓采用卡榫方式结合,主体须带有内置式激光瞄准器,不得分拆。
10、催泪喷射器扳机应设置防误触发结构,扳机保险行程≤ 10mm,保险行程扳机力≥45N,喷射行程扳机力≥55N。
11、喷射安全距离:常温条件下,2.5m距离,0°角进行喷射,不应穿透5mm厚瓦楞纸板(符合GB/T6544-1999《包装材料 瓦楞纸板》标准要求)。
12、喷射液斑检验:以0°角对 3m距离处瓦楞纸板进行喷射,瓦楞纸板上液斑尺寸∶≤500mm;以0°角对7m距离处瓦楞纸板进行喷射,瓦楞纸板上液斑尺寸∶<800mm。
13、击发方式为活塞推动方式,保证击发的动力稳 定性。
14、震动安全性:催泪喷射器(含喷射管)在带包装条件下经加速度幅值为2m/S2,频率为5Hz~55Hz振动试验后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喷射液体应正常喷出。
15、跌落安全性:≥1.2米跌落实验,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喷射性能正常。
16、瞄准点与喷射后液体圆斑中心点偏差≤70mm。
17、密封安全性:经震动的后催泪喷射器(含喷射管),置于0.5米深水浸泡5min,应无泄漏、喷射性能正常。
18、尺寸:长度≤190mm,高度≤95mm,宽度≤40mm。
19、重量:主体≤280克,发射管整体模块≤120克。
20、温度范围:-20℃到60℃。
21、战术腰套:主要材料采用高强度工程塑胶,防潮防霉、能承受较大挤压冲击不变形;操作简单轻便、出枪速度快;可用自带的内六角扳手进行多角度调节。可搭配的腰带宽度48-75mm范围,通过限位器可调节。尺寸:长度≤200mm,高度≤100mm,宽度≤45mm。重量:≤150克。
22、配置:高速催泪器1支、战术腰套1个、携行箱1个、发射匣1个(两发)。以上1~22为项号118

1

8900

45

高速催泪器四发

 图片45.png

 

1、材料:高抗冲击聚合物。
2、有效发射距离:≥7米。
3、发射初速度:≥165米/秒。
4、催泪发射器有4个喷射管仓,可装填4个单独击发的喷射管。
5、装填1组喷射管,催泪发射器可连续喷射4次,完成4次喷射的最短时间≤6s。
6、握把与喷射管仓采用卡榫方式结合,主体须带有内置式激光瞄准器,不得分拆。
7、催泪发射器扳机应设置防误触发结构,扳机保险行程≤10mm,保险行程扳机力≥55N,喷射行程扳机力≥80N。
8、有效作用对象: 人或动物。
9、温度范围: -20℃到60℃。催泪发射器及喷射管放入-20℃或者60℃的高温箱内保温4h,取出后进行喷射试验,喷射液体正常喷出。
10、催泪发射器(含4支喷射管)在带包装条件下经加速度幅位为2m/S2,频率为5Hz~55Hz振动试验后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喷射液体正常喷出。
11、催泪发射器(含4支喷射管)从1.2米高度按立、倒、横三种姿势分别跌落至水泥地面,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喷射液体正常喷出。
12、将振动、跌落后的催泪发射器(含4支喷射管)置于0.5m深水处,浸泡5min,观察水面无水泡产生,之后进行喷射,喷射液休正常喷出。
13、、喷射安全距离:常温条件下,2m距离,0°角进行喷射,不会穿透5mm厚瓦楞纸板(符合GB/T6544-1999《包装材料 瓦楞纸板》标准要求)。
14、喷射管的催泪剂溶液体积为10ml±0.5ml。
15、激光瞄准点与喷射后液体圆斑中心点偏差≤75mm。
16、喷射液斑直径检验:以0°角对 3m距离处瓦楞纸板进行喷射,瓦楞纸板上液体圆斑直径∶≤500mm;以0°角对7m距离处瓦楞纸板进行喷射,瓦楞纸板上液体圆斑直径∶≤800mm。
17、催泪发射器(空仓)质量∶≤500g、催泪发射器 (含4支喷射管)质量∶≤650g。
18、尺寸: 长度≤195mm ,高度≤150mm,宽度≤40mm。
19、催泪喷射管或训练喷射管质量∶42g±5g。以上1~22为项号119

1

13000

46

智能电击击发器

图片46.png 

一、功能要求:
 1、警示和威慑:
①采用电击时的电弧和声响,对犯罪人员警示和威慑。
②瞄准器发出红色激光,使瞄准目标产生恐惧。
接触电击:接触目标直接电击,使其暂时失去抵抗能力。
2、要求由枪身、电击弹、电池三大部分组成,具备激光瞄准、电击弹发射、电弧电击、LED辅助照明、击发次数记录、电池电量显示、安全开关保险等功能。在使用过程中,电击可使被打击对象神经肌肉组织麻痹、全身痉挛,瞬间丧失行动能力,从而达到有效控制目标且不造成机体永久性损伤。
二、技术参数要求:

1、外观尺寸:190±5×52±5×130±5mm;颜色:黑色;重量(含电池不含电击弹):381g±10g。
2、枪体自带可独立控制的激光瞄准器;枪体自带LED灯,具备辅助照明功能。
3、使用温度:-20°C~+50°C
4、输出电压:55KV(±5KV)
5、输出电流≤1.50mA
6、电    源:锂电池可反复充电使用。
7、有效距离:电击弹≥5m。
8、单次放电时间应≥5s。以上一、功能要求:1~2、二、技术参数要求:1~8为项号120
9、电池累积放电时间:≥460次。(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21
10、带有数字显示屏,可显示保险开关、4G连接、定位、电量显示等。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22
11、入库管理:管理电击击发器、枪套、电池和子弹的出入库登记、绑定。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23
12、报废登记:批量分配和报修报废操作。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24
13、领用管理:显示已领用和已归还的设备信息。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25
14、监控中心:可快捷查看设备实时位置。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26
15、设备日志:显示本次领用人的击发日志,包括击发人、击发设备编号、击发时间、击发地点和击发时长等信息,并可按时间段或按日志类型查看历史日志记录。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27
★16、防盗抢机制:遭遇盗抢时,可在后台立即切断电击功能,并可实现追踪线路。远程控制:具备一键禁止击发功能,并可设置电击击发器与管理平台连接上报信息参数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28

17、历史轨迹:可查看领用期间的行动轨迹。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29

须提供样品一套。

 

1

22000

47

声光防暴驱散盾牌

 图片47.png

1、长度900±2mm   宽度:500±2mm
2、盾牌采用厚度为2.5±2mm金属板制作。(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1~2为项号130
3、手持重量为≥5.2KG。(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31
4、盾牌轻便坚固,抗打击性强,耐冲击、耐穿刺和耐击打性能满足GA 422-2008的规定。
5、眩目模块由100颗高度绿色LED组成,正对盾牌正面1m处,照度大于200lx。
6、开启状态下使目标无法直视盾牌
7、声波驱散采用高强度噪声波
8、单体在2米内可达130dB以上4~8为项号132
须提供样品一面。

 

5

7000

48

光电隔离盾牌

            图片48.png

一、功能要求:

光电防暴隔离盾牌适用于各种群体事件,当开启强光眩目功能时,人群即不可正视盾牌方向,当开启电弧功能时,对方即不可触摸盾牌表面,达到让人群后退或分散隔离的效果,触摸的人也不会因为触碰受到伤害,强光可持续工作四十分钟,电弧可持续工作100小时。(项号133

二、技术参数要求:
1、盾牌采用PC材料制作,盾体轻便坚固,抗打击性强
2、强光眩目采用100W/532波段
3、电弧采用脉冲方式,对触摸人不产生任何伤害,盾牌手持重量小于等于3.36KG。(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1~3为项号134
4、执行标准:GA422-2008《防暴盾牌》标准。(项号135

 

5

5000

49

防抢夺抓捕防暴棍

 图片49.png

一、功能要求:

防抢夺设 计,利用人体的物理痉挛现象,当对方抓住棍体时,手掌部分会被棍体吸附住,无法摆脱,从而失去反抗和攻击能力,达到控制和抓捕的目的,对人体无任何伤害,关闭电源后对方即可恢复行动能力,不会在皮肤上留下任何痕迹。

二、技术参数要求:
1、材料:高强度、高韧性合金航空铝材
2、使用电压:3.7V,内置式锂电池。
3、输出方式:电子脉冲输出
4、电子脉冲频率:33-36Hz
5、电子脉冲电压:270-350V
6、电子脉冲电流:≤30mA。
7、充电时间:约10小时。以上一、功能要求、二、技术参数要求:1~7为项号136
8、连续工作时间:100小时。(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37
9、开关机方式:长按三秒开,按一下关
10、长度:60cm±0.2cm
11、工作温度:-10-50摄氏度。
12、存储温度:-20-50摄氏度
13、重量:0.78kg以上9~13为项号138

 

10

2100

50

多功能指挥棒

 图片50.png

 

材质:主体PC,尾盖金属 (项号139
2、尺寸:长度461mm±1mm, 灯罩直径33.5mm±2mm, 握把直径38mm±1mm。(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40

3、重量:≤385g(不含充电器)。(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41

4、颜色:红蓝警闪,白光照明。
5、电池:2000mAh 18650内置可充电锂电池
6、LED数量:16红,16蓝,1白以上4~6为项号142
7、口哨声压:≥116.8dB(距离10cm处)。(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43
8、闪光模式:红蓝齐闪/红蓝轮流闪/红蓝强光常亮/红蓝弱光常亮/白光照明/关闭。
9、充电时间:≤6小时(项号144
10、工作时间:红蓝齐闪不低于7.5小时,红蓝轮流闪光不低于12.5小时,红蓝强光常亮不低于4小时,红蓝弱光常亮不低于7小时,白光照明不低于15.5小时。(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45
11、可视距离:300~500米(夜间)
12、功能特点:击打制暴,格挡防护,带口哨音、旋转可隐藏式破窗器、磁铁、腰扣、挂绳。
13、防护等级:IP65(GB/T 4208-2017 等级)。
14、高硬度的PC管罩和防滑握把,抗碾压,可用于击打制暴
15、多功能于一体:红蓝频闪,红蓝常亮,夜间照明,高分贝电子口哨音,腰扣挂钩,尾部磁吸,旋转可隐藏式破窗器可用于应急破窗救援。以上11~15为项号146

 

10

240

51

抓捕手套

 图片51.png

1、电源:内置式锂电池(项号147
2、输出方式:电子脉冲输出(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48
3、电子脉冲频率:25-30Hz
4、电子脉冲电压:320-380v
5、电子脉冲电流:≤30mA
6、电极形式:接触式软性电极
7、充电时间:约2小时,充电后可反复使用
8、使用时间:可连续工作长达90分钟
9、待机时间:8小时
10、启动时间≤3秒
11、手套材质:皮革绝缘材料、抗击材质碳纤维、可承受100㎏以上压力。
12、开关机方式:长按3秒开长按3秒关
13、重量:350±10g/双以上3~13为项号149

 

2

5500

52

伸缩型电击防暴警棍

图片52.png 

1、产品由伸缩棍体、电击电筒两部分组成,可组合或拆分使用。产品具备伸缩、高压电击、LED强光照明功能。收缩状态下可放入装备包中,方便携带;伸展状态下,可扩大执法人员攻击、防御范围。(项号150
2、结 构:伸展长度>915mm,收缩长度<560mm,具备弹出和伸缩自锁功能,弹出时间≤1S。(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号151
3、重 量:≤1800g(不含电池)。
4、表面处理:棍体表面经QPQ处理,表面为哑光黑色, 维氏硬度≥360。
5、单次电击控制时间:≥5S。
6、输出电压:40~60KV。
7、输出电流:<2mA。
8、照明功能:强光、弱光、爆闪、SOS国际求救信号;照明模式下可同时进行电击。
9、强光照明时间: ≥200min。
10、强光照度:≥8000lx。
11、工作温度:-20℃~45℃。以上3~11为项号152

5

3500

2.样品要求:

样品递交地点及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7:00前送到开标地点(详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6层)),由采购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签收和编号。超过时间送达的样品,将拒绝签收。

本项目部分产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需要对样品进行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故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样品:

1)序号9:法式盾牌切片小样;(2)序号38:全方位自动泛光工作灯;(3)序号39:手持金属探测器;(4)序号46:智能电击击发器;(5)序号47:声光防暴驱散盾牌。

 

投标人所提交样品的规格、材质、参数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所有样品上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 称、生产厂家名 称、商 标及任何提示性标志。

 

样品退还安排:未中标人接到代 理机构通知后办理样品退回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若发生样品损毁丢失后果自负。中标人样品交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参 考。

投标样品将作为合同执行和验收的标准。

本项目如需复核,评标委员会将不再对投标样品进行评审。

3.现场演示要求: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日进行现场演示,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现场演示由投标人代表进行演示,投标人代表进行演示前须持有投标人授权现场演示的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由专家进行核实,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现场演示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应自备,采购代 理机构只提供适当的硬件条件(如现场演示的场所、带有电源的插头)。

现场演示要求:

1)序号38:全方位自动泛光工作灯:现场演示(①“一键升降、任意高度可停”功能;②“内置语音系统、升降过程语音提示”功能;③“灯具内置控制面板、LCD显示屏”功能;④“支持蓝牙、无线喊话”功能;⑤“U盘播放音频、录音功能、大功率喇叭”功能。

2)序号46:智能电击击发器:现场演示(①“带有数字显示屏,可显示保险开关、4G连接、定位、电量显示”功能;②“入库管理、报废登记”功能;③“领用管理、监控中心”功能;④“设备日志、防盗抢机制”功能;⑤“远程控制、历史轨迹”功能

本项目如需复核,评标委员会将不再对演示进行评审。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0) 个日历日内交货
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详见招标文件商务条件第9条:验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持有正式发票和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经采购人审核无误且财政资金到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8、安装

8.1 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安装、调试一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8.2 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8.3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8.4 货物到达最终采购人现场后,中标人的工程师到采购人的现场安装设备,同时应向采购人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

8.5设备进场后须在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9、验收

9.1验收标准

①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货物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中标人验收分中标人出厂检验、到货验收、试运行和最终验收四个阶段。

出厂检验

中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验收,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产品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采购人指 定的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以及原装品 牌货物的证明资料或文件。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偿提供该设备供采购人检测或由采购人委托的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其第三方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检测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且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到货验收

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中标人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对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中标人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试运行

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后,中标人应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货物转入为期一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货物的验收。

最终验收

货物试运行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中标人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9.2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货物。所有货物按厂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如属于计量器具的,须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9.5中标人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0、专用工具

10.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

11、特殊工具

11.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工具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报价总价内。

12、质保期和售 后服务要求

12.1中标人须提供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为二年的免费质保期,所有硬件设备保修期均为二年(“主要性能参数”中有明确说明的除外)。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终身维护服务,质保期内实行三包(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的从其规定),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在质保期结束前1个月内,中标人须免费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提供终身服务,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所需配件应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其价格应低于市场价。

12.2在质保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并在1小时内将货物故障修复完成,如1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须向采购人提出维修方案或故障原因,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3、知识产权

中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4、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在中 标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须提供经受检单位加盖鲜章的检测报告原件,提供专项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投标无效

15、投标人须承诺中 标后合同签订前为所投防弹头盔(非金属)和一体式防弹防刺战术背心产品购买今后连续六年有效的产品保险单且保险金额≥900万,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投标无效

16、报价要求:

16.1预算价(1144520元)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金额,中标人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单价为结算单价,最终结算价以采购人确定实际数量及合同约定为准。后期供货结算价格=产品中标单价×实际采购数量。

16.2采购人追加的预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预算金额10%;投标人应充分知晓因此带来的经营风险并自行承担风险。

16.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分项报价表并填写所投产品名 称、产品品 牌、参数规格、来源地、单价等信息,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招标文件有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明材料(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2.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为准},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节能产品的,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节能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福清市公安局

乙方: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81]GKZB[GK]2022015福清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警用装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电子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福清市公安局乙方:

住所:福州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投标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9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11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
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品牌/型号)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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